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区别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区别范文1
“政府作用”是贯穿经济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在研究和论述政府影响经济的行为的时候,通常会涉及这样几个概念:政府管制(规制)、政府干预、宏观调控。
政府管制主要研究的是政府对行业或部门进行约束和规范的行为。常见的管制途径是制定行业政策,由专门的行政机构实施行业监督和管理的行政行为。因此,有的领域也把政府的这种行为称为“监管”或“规制”,如金融监管。
政府干预主要是用来概括政府有目的地影响经济的所有行为,既包括宏观和中观的政府经济政策、法规,也包括微观的政府行为。从这个角度,政府管制可以看作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种方式,即从中观的行业层面和微观的主体行为层面干预经济。
宏观调控则非常明确地指的是政府从宏观层面影响经济运行的行为,主要包括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来调节经济总量和结构。
在政府管制、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的内涵中,政府总是被当作与市场相对立的、独立或超然于经济运行之外的“看得见的手”,是对市场手段的替代或补充。而事实上,政府还有一部分行为是直接参与微观经济活动的,如政府日常的购买行为,公共产品的公开招标,政府的投融资行为等。因此,我们把这一类政府行为,即政府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微观经济活动,与其他经济主体平等地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互相联系,共同地构成各种市场关系和经济关系的微观经济行为,称为政府参与。
政府参与和政府宏观调控、政府管制在理论上是相互联系、相互区别的,在实践中是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因此,既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完全孤立的分析。
其一,政府制定的宏观调控政策往往表现为一些具体的政府参与活动。比如政府决定采用扩大内需的财政政策,在微观层面上往往表现为政府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大量增加,如果政府采用公开招标的市场行为,就属于政府参与的经济活动。
其二,政府参与不都具有干预经济的目的,也不是所有的政府参与行为都是服从于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的。比如政府办公用品的购买,在经济过热时期,政府采取财政紧缩的政策,并不影响一些必须的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该修的路还是要修,该建的桥还是要建。
其三,政府的行业管制和政府参与存在着天然的矛盾。概括起来,政府管制往往通过影响市场机制、消费者行为或企业行为三种途径来实现其服务于公共利益的目标。而不管是否出于干预经济的目的,政府或者作为消费者,或者作为企业投资者,甚至作为企业经营者,总会有参与经济的行为,并且政府行为引入市场机制的呼声越来越高。这里就产生了道德风险:一是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政府是否能公正地制定管制政策;二是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政府是否能公正地执行管制政策;三是在由政府投资企业垄断的行业里,管制政策执行力度到底有多强。政府管制的有效性是受其政策执行的公正性制约的,因此,能否处理好政府管制和政府参与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到政府管制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政府参与的理论依据及范围
政府参与作为一般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行为,必然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正确认识政府参与行为,从理论角度回答政府为什么要参与,以及怎样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政府参与没有统一的依据。与政府干预经济的其他活动相区别的是,政府参与虽然最终都对经济产生了影响,但其根本目的不都是明确地想要干预经济。所以,政府参与按照目的区分可以分为有干预目的的政府参与和无干预目的的政府参与。也就是说,政府会出于干预经济的目的采取参与经济活动的行为,也会出于其他目的参与经济活动。政府干预经济的目的可以分为经济效率、经济公平和经济安全三个基本方面。相对应地,会产生具体的政府参与。另外,政府还可能出于诸如社会安全、道德环境、生态环境等其他社会管理目标参与微观经济活动。所以,政府参与的理论依据应该按照政府参与的不同目的分别讨论。
其次,有干预经济目的的政府参与的依据是市场失灵。政府参与和政府干预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许多政府参与活动是服从于政府干预经济的总体政策的,是政府实现其干预目标的具体行为。因此,具有干预经济目的的政府参与的依据和政府干预的理论依据是一致的。本文的观点是:市场失灵使得经济需要政府的干预,构成了以干预为目的的政府参与充分条件。至于政府是否有能力和能否实现干预的目的,则是另外一个问题。
最后,作为政府合法职能的政府参与的依据是政府的合法性。政府参与和政府干预是有区别的,因此反对和支持政府干预的理由不能直接作为反对和支持政府参与的理由。政府参与的目的不都是要干预经济的,政府有为了自身的机构运转而产生的消费需求,还有其他社会管理职能派生出来的参与经济行为。对于这一部分政府参与,需要其他学科和研究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来分析,无法探究它在经济上的理论依据。本文把它作为政府职能的延伸,即只要是派生自政府的合法职能的政府参与,因为从性质上来说是合法的,就判定它是具有充分依据的。
另外,由于政府参与是政府的微观经济行为,所以其理论依据中不仅包含着质的规定性,还包含着量的规定性,二者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其中,政府参与的质的规定性是第一性问题,政府参与的量的规定性是第二性问题。只有在性质上具有合理依据的政府参与才能涉及政府参与的量的合理性问题。只有在质和量两个方面都合理的政府参与才是最严禁意义上的合理的政府参与。
根据以上对于政府参与理论依据的分析可以得出政府参与的三个合理范围:
政府参与的第一个范围是“市场失灵”的领域。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参与总是作为政府总体干预经济政策和计划的一部分。与政府其他行为不同的是:政府参与所采取的是微观经济行为,而不是法律、政策和行政手段。
政府参与的第二个范围是政府为了自身的机构日常运转而产生的微观经济行为。这主要指的是一部分政府购买行为。这个范围的政府参与的质的合理性,是政府正常运转的需要。至于这个范围的政府参与的量的合理性,则取决于具体的评价标准和原则。
政府参与的第三个范围是政府合法的社会管理职能的延伸。在这个范围里的政府参与的目的不是着眼于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而是服务于诸如环保、卫生健康、精神文明等社会目的。对于这个范围的政府参与不能仅从经济学的角度和仅运用经济学原理来分析、研究和评价,但它对经济、特别是微观经济的影响不容忽视。
三、政府参与的微观经济效应
我们所定义的政府参与指的是政府以一般经济主体的地位参与的微观经济活动。因此,政府参与不同于政府的政策命令,也不包括政府基于其强制力量而行使的行政行为,而是通过平等的经济关系对其他经济主体产生影响的。注意到这个重要的区别,政府参与对微观经济主体的影响主要有示范效应、竞争效应和扶持效应三个主要方面。
一是示范效应。由于政府具有权威的特征,或者在很多情况下是理性的象征,私人部门会效仿政府的行为。政府参与行为对其他经济主体所产生的示范效应主要有两类:给消费者造成的购买的示范效应和给厂商造成的投资的示范效应。
购买的示范效应指的是政府的购买行为对个人消费行为的导向性影响。政府的购买往往是大量的和被认为是理性的(掌握更多的信息,具有不可被欺骗的尊严),因此,许多个人消费者会跟随政府的品牌选择。比如,奥运会的国家代表队选用的营养品,会成为很多体育爱好者的模仿对象;政府职员的福利以商品的形式发放,从而长期使用某品牌的商品,会成为其亲属和朋友的模仿对象。
投资的示范效应指的是在某些私人部门不会投资或者持观望态度的领域,政府投资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吸引了私人投资者的跟进。如新兴产业、高风险产业,私人部门不敢轻易投资,而政府认为发展这些产业是必要的,因此选择了投资的政府参与行为。不管政府是否有意吸引私人投资,一旦政府的投资获得了不错的回报,证明了预期利润率的存在或风险可以分散和化解,按照市场规律,私人部门总会以不同的形式跟进的(即使不会单独投资,也会愿意参股,或借款)。
当然,不是所有的政府参与行为都能产生示范效应,政府也不是总是希望产生示范效应,甚至有的时候政府不希望产生示范效应。所以,重要的是如何控制政府参与的示范效应。
二是竞争效应。所谓政府参与的竞争效应,是指由政府参与微观活动而给其他参与主体形成竞争关系,从其他竞争主体的角度看,给他们带来的竞争效应。
微观经济活动中的竞争包括买方之间的竞争、卖方之间的竞争、买方与卖方之间的竞争。从理论上讲,政府参与到微观活动中既可以作为买方又可以作为卖方。但考虑到目前市场供求处于买方市场的态势,所以,本文在此主要考虑的是政府作为投资者与其他私人投资者之间的竞争。
政府作为投资者既会投资在某一行业形成垄断,如公用事业领域,也会投资在一般行业参与市场竞争。政府应不应该在一般竞争性行业投资,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在中国,不管历史如何由来,从现状看,存在着大量的国有独资企业,并且这些国有企业与私人企业并存,相互竞争。中国的这个例子也许会被看作是特例。但是从问题的一般性上看,既然政府在别的国家可以投资和经营特殊行业的企业,或者是间接的扶持私人企业(日韩的政企裙带关系),为什么中国的政府就不可以直接投资和经营一般竞争性企业呢?至少从理论上,没有必然论据证明,政府的经济行为效率必然低于私人部门。那么,在理论上和事实上都存在着政府投资的企业和私人投资的企业相互竞争的可能。
具体说来,政府参与给私人企业带来竞争的效应包括激励效应和排挤效应。所谓激励效应,指的是政府通过科学的管理,革新技术和降低成本,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激发其他企业产生的创新的动力。所谓排挤效应,是指在市场容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政府的参与对私人部门的市场份额、私人企业的进入和成长产生的限制作用。
三是扶持效应。政府参与的扶持效应是指政府其微观的经济活动帮助和促进私人企业的发展。政府可以通过购买和订货行为,扶持企业的发展。如美国国内航空业在1968年曾获得总共15亿美元的航空邮件的政府购买扶持。政府作为交易中介的参与具有扶持效应,如举办地区性的经济贸易洽谈会,或某类商品博览会以促进私人企业的交易。政府的作为信用中介的参与也具有扶持效应,如成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资质证明和担保,以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瓶颈,促进其发展和繁荣。政府参与对私人经济的扶持效应在二战后的日韩经济发展中体现得非常明显。在中国,则主要表现为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扶持。
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区别范文2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法
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适度干预。
通常情况下,在经济法的制定过程中,进行适度干预的原因有两个,第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由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域所决定的,也就是说经济法主要的作用是调整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实行干预进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正因如此,适当的干预的原则便顺理成章。第二,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干预手段只能是有限范围的,只能在尊重私权的条件下。也正是在这样的正确认知前提下才建立了它的理论大框和规则体制。所以,适当干预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现代经济法的发展趋势走向和它的本质要求。
2.效率优先、统筹公平。
在整个法律的价值体系链当中,效率和公平尤其受关注,是所有社会的法制都需要维系和追求的价值目标。从根本上来讲,它表现为法对秩序、社会墓本制度和基本关系合理调整与维护,以及进而带来的人、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发展。法的效益不只是简单经济效益,还包括社会效益,从宏观上来讲是在平衡社会上的各种利益冲突,这也对社会的整体利益起到积极的作用。这种协调发展不能被认为是个人要求和欲望的满足,也更不能看做为是国家当局所做的政策决定。
3.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现代人类发展中重要的价值观念,同时也被各个学界甚至政府部门所肯定和接受。目前,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很多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并且已经上升为经济法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指的是包含稳定、公平、以及可持续性,讲求个体、整体、当代、以及未来的经济效益、当展公平与代际发展公平相统一的基本原则。
二、经济法的价值范畴
“价值”其实是一个很普遍的概念,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了价值,通常情况下,从哲学的角度考察。事物的价值体现在它对人类和社会的教用关系中,法律价值其实也是一种具体价值,同样存在于社会价值系统中。 社会的需要才产生了法律,法律价值自然而然便是法的精髓。寓于现代法律之中。那么,经济法为何会存在?经济法的法价值在于展现经济法的存在意义和存在目的意义。“相对于调整对象,法律价值毫无疑问是更本质更深层的东西。从哲学的更深层高度概括了经济法的目的和宗旨。构成经济法的各部门法律规范都从整体上体现着经济法的价值,只有把握经济法特有的独立的内在价值并且与其他法律部门相区别,比如说行政法、民商法等法律。才能从理性思维和逻辑思维的高度确立经济法的独立地位。为实现经济法律体系内在的和谐统一奠定基础。
三、经济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的关系
经济法是在社会条件下国家根据社会的整体利益而加以协调参与和干预等进行规范和保障的法,是一种社会法。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主要目的,要想使市场在经济活动发展中起决定作用,就要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但事实都会有自身的弱点以及消极面,市场也是如此,所以必须要加强改善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逐步将市场朝着健康的发展方向引导。社会主义下市场经济体系是与基本制度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社会主义市场还具有他本身的特殊性质。唯有明确这些特殊性,才能够准确的把握其中具体的科学内涵。分配制度、所有制结构、和宏观调控这三个方面即是其特殊性质的主要表现。尽管当前经济法还没有其确切的统一定义,但是大多数学者有着自己的认识,多数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协调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社会主义市场下经济法的核心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我国的经济法的探究也不断走向深入, 尤其是关于经济法的核心问题的研究。人们对经济法的核心问题也有不同的观点,其中主要的观点有宏观调控法说和竞争法说等。
1.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指的是国家为了维护整体的社会利益, 克服“市场失灵”,完成宏观经济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使得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市场总体进行控制跟调节。当代市场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产生的市场经济,经济法的本质其实就是规范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跟调节。有的学者也直接把经济法划分为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这种观点看起来也貌似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但是却只看到了宏观调控的作用,没有看到其背后的更深层的原因。
2.竞争法说。
竞争法说认为市场经济本质其实是竞争,只有有竞争,市场才会更有活力。如果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便会造成经济市场活力和生机被压制;竞争法能够确立竞争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并且能够规范竞争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合理且公平的法律秩序体系。以确认以及规范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和调节为主要任务,建立以及维护公平公正、自由的市场竞争环境。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应以竞争法为核心。此观点也科学评释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任务跟本质,达成了宏观与微观经济的有效结合。
结语
社会的经济活动需要有一定的约束,而经济法这样的法律便是体现社会价值的方式。且能够实现经济法基本原则,对社会基本价值的回馈,有利于实现法律本身的完整性。
参考文献:
[1]伍玉娣.浅谈经济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J].港澳经济,2012(7):78-80.
[2]浦凡.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J].经济管理:全文版,2016(7):215.
[3]单飞跃. 经济法的法价值范畴研究[J]现代法学,2000(01)23-25.
[4]杜仕林 唐芬 杨琼 侯汉杰.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研究中心[J].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2004(02)97-99.
[5]张晓杰 彭书清. 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济法的核心[J] 广东社会科学,2000(02)115-121.
[6]刘东庆.政府经济行为的经济法规制研究[J].剑南文学:经典阅读,2013(6):324.
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区别范文3
本文主要探讨的就是会计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互动中的传导作用。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二者之间存在价值联系,因此而产生互动,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在互动运行的过程中,其信号传导的主要机制就是会计。通过会计,可以对会计计量的过程中的价格波动真实的反映出来,利用财务报告的披露传导和信息使用者非理性的行为,将市场的价格波动幅度进行有效的放大,这样一来,会计和实体经济以及虚拟经济可以形成一个对因果积累进行循环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的最终结果就是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和波动性。
关键词:
会计;实体经济;虚拟经济
利用会计信息,可以对经济的发展奠定决策的依据,通过世界经济的发展的角度,可以将经济分成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两个部分。针对虚拟经济,主要是以实体发展为基础,如果发生很大的偏离,就是引发金融危机。通过金融危机,其实就是社会资源的配置出现严重的失衡,与此同时,在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当中,会计的作用也没有发挥出来。经两种经济进行比较,虚拟经济更加复杂,但是从本质上将,主要就是实体经济的价值交换。两种经济类型其实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对于经济体系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无论是哪种经济发生变化,另一个经济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一、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二者进行互动的基础和特点
经济的发展需要银行的融资,针对融资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对于资本的回笼,从我国现阶段的发展进行有效的分析,表面虚拟的资本和原始的资本二者存在十分密切的关系,换一种说法就是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联系非常密切,二者不能独立进行运作,在一定的基础上,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需要进行联合运作。针对虚拟的资本价值,其主要来源就是实体的价值,实体经济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各种资本带来的利润也是各种各样的,其具体的资本与其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异,从人们当前的预期收入水平为出发点,具体的范围主要就是虚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的发展,换一种说法,当金融产品和基础债券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会带动虚拟经济的信号发生变化,会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但是这种变化和实体经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对比虚拟经济的股票等债券形式,实体经济和它们的关系逐渐变得模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渐显现出各种价值关系,使企业得到更好的收益。将概率进行折算,主要是将其作为一种具体的价格符号,对于整体的债券进行收益分红的措施,而折算出来的分红,要测算其虚拟的经济,预算的整体水平和国内经济的发展都会具有很大的影响,使整体项目收益可以更好的发展下去。充分利用利用率和整体的衍生程度,主要是在金融的角度,达到合作共赢的局面,在这个过程中,与其收益和水平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
针对当前我国的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二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这种密切的关系主要是在经济发展的水平为基础。针对当前的实体经济,在盈利能力上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欠缺,对未来经济的实体进行准确的衡量的主要依据就是财务自身道德发展水平,这也是经济投资未来的发展方向,我国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针对价值符号,做出了有关价值的相关的判断,这就导致虚拟的符号和商品之间出现了明确的劳务关系,二者可以相互进行脱节,针对其价值符号,其主要的循环方式和周期也是比较短的。总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变化,导致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二者的关系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当发生变化之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变化和经济发展水平也具有十分密切地方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就是相互配合和相互影响,二者之间的影响力也会随之不断加大。针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历史,经济的发展是具有一定的规律的,实体经济的发展总是要比虚拟经济的发展要快,随着现代化和信息化的水平不断发展,就会发生金融抑制的具体现象,这样一来,资金就会产生回笼的情况,针对资金的运作能力,也会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经济发展在不断的影响之下,会导致虚拟经济发生膨胀的现象,就要将实体经济过渡到虚拟经济,这样一来,就会引发金融风暴的产生。当前的经济发展要保证由实体经济向虚拟经济方向发展,否则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实体经济收入就会变得更加多样化,出现比较严重的经济危机,在实体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二、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主要特点
虚拟经济主要是从实体经济中进行脱离的,在经济市场中,逐渐进行独立的发展,在本质行上说,实体经济发展的利润是虚拟经济发展的基础,二者的主要区别就是虚拟经济是预期收入,而实体经济是实际收入。针对企业的发展,将其发展利润进行固定的时候,企业这个时候的实际发展就会越来越高,而虚拟经济也会受到更高的收入。经济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虚拟经济的符号种类也会不断增加,二者之间的价值体系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三个具体的体现:一个就是公里的股票等需要借助企业的预期经济收入,进行有效的评估。另一个就是例如证券资金和担保证券,其主要的评估基础就是企业的证券收入,最后一个就是类似政府债券,其决定和影响因素就是国民经济发展直接进行影响,主要就是社会资本收入的主要价值的体现。
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主要特点就是相互依存,其主要评估预期收入基础就是经济的财务情况和发展能力,可以有效的提升经济符号价值,在实体经济中出现的经济风险,对于虚拟经济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使虚拟经济产生很大的波动。在虚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各种因素对于交易价格的变化都会起到严重的影响,是价格和价值之间出现偏差,对于实体经济中的活动产生很大的偏差,使实体经济的各种经济活动受到一定的影响。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具体的发展模式是不同的,在实际的经济市场当中,资金的具体利用效率就会变得很低,具体的市场活动也会发展的比较缓慢,对于实体经济的发展起到直接影响。当实体经济的发展比虚拟经济慢的时候,很容易就会出现经济泡沫现象,使虚拟经济面临发展危机,而实体经济也会遇到更大的困境。针对周期性的波动来说,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最普遍的状态就是失调状态。
三、会计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互动中的传导作用
(一)会计在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互动当中的传导作用在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具体的投资的过程中,企业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就要对投资对象的价值提前进行评估,随后才能进行有效的投资。在这个过程中,会计会提供出具体的投资信息,对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和采用,使信息的获取可以做到多渠道和多来源,而得到的具体信息也要做到具备一定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及经济性,与此同时,利用会计准则,对跨级目标进行准确的定位,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要将会计的支持作用充分的展示出来。在披露跨级信息的过程中,会计的主要作用,就是向企业提供主体财务信息,是投资决策者可以活动具体的决策信息,在这个过程中,虚拟信息符号定价的基础性信息。总之,会计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互动中的传导作用,其主要的体现就是对企业的偿还能力企业债权等进行准确的评估,可以提供基础性的信息,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互动过程中,会计的主要的作用就是信号传导。无论是对虚拟经济还是对实体经济进行投资,都需要投资对象进行全面的价值评估,会计在这个过程中的责任非常重大,需要提供相关的投资信息。当前针对投资者的投资信息的来源和渠道,具有很大的多样性,而在这些渠道中,最可靠和稳定的就是来自会计的信息披露,针对具体的跨级准则,对于会计的目标进行了准确的定位,在经济运行中,对于跨级的支持作用进行强调。企业通过会计,获取有关虚拟经济主体和实际经济主体的相关的信息,这样一来,企业才会针对现实的情况,根据会计提供您的实体经济的信息,来选择虚拟经济的具体的符号,这是非常基础的信息,将会计这项功能进行充分的应用,可以将股票价值和会计信息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地梳理。
(二)会计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互动中的传导流程在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主要经济体系中,具有比较明显的互动流程,在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的信息传导当中可以具体的体现出来。针对当目前的市场价格的具体的变动,市场价格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因素所影响,这样一来,市场价格就会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处在波动之中。可以利用会计确认或者会计报表的主要方式,将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的主要的变化情况进行有效的结合,将企业中各种权益变化充分的反映出来。会计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互动中的传导流程当中,这个过程主要就是通过微观经济的运行,对宏观经济产生变化的具体过程,利用企业的财务信息,可以将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有效的调整。在企业具体的会计报表当中,主要披露的是市场价格,针对市场主体,可以将企业和相关的预期收入进行有效的调整,使国家投资和融资决策以及市场价格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完成具体的互动环节时,针对下一个因果循环,可以自动的进入,确认和计量会计信息披露,在财务报表当中将循环的变化进行有效的传导,由具体的财务报表进行再一次的披露,从而就开始另一个投资和融资发生变动。
(三)利用会计传导将风险进行规避对经济体制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避免,将会计信息的传导功能进行有效的控制,在这个过程中,信息的生成和信息的反馈特别重要。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二者之间具有很大的关系,将会计信息在两种经济体制之间的局限性和特点进行展现。市场的具体价格会受到各种因素的有效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针对会计的计量计算,主要就是对市场价格进行依赖,其主要的成本、价值等都要对市场价格进行依赖。而政府机构对于商品的价格会进行有效的干预,这就说明市场定价具有一定的失允性,利用会计信息,这个时候很难将企业的投资价值反映出来,在跨级信息中会呈现一定的风险,在两种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进行传导。针对当前的财务跨级信息记录,要使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得到有效的保障,在处理信息的过程中,就要进行有效的分段假设,如果具体的公式信和报表的信息进行比较,稍晚一些,当具体的信息被公示之后,决策和需求之间会产生很大的矛盾,对于市场的价格会产生很大的波动,因为会计信息和实际的市场信息会产生很大的偏差,这就需要具体的投资人员或者财务人员,要将信息生成的方式进行改进,对于财务会计的信息要准时完成,对于市场的情况也要不断进行分析,针对财务的个体因素的影响要进行减少,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当中,这对会计信息进行科学的选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我国当前的发展模式主要就是实体经济为主,虚拟经济为辅,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将会变得更加虚拟化,而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桥梁就是会计,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要将会计的作用进行充分的应用,是二者实现有效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史锐.基于会计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互动中传导意义的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5(01):285.
[2]郝佳音,邢潇丹,杨超.结合经济运行周期环境下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认识及再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5(04):122-123.
[3]赵霞.加强会计指数研究提升会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J].科技与企业,2015(08):30.
[4]杨帆,杨丽歌.我国实体经济与股价波动的背离关系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15(07):36-44.
[5]韦东兰.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互动中会计的传导作用研究[J].民营科技,2015(10):223-224.
[6]张耀华.会计在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中的传导机制分析[J].中国商论,2015(22):136-138.
[7]李晨阳.加强会计指数研究全面提升会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34):257.
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区别范文4
摘要:任何一个国家都有管理经济的职能,而授权经济管理机关运用经济管理权对经济生活实施管理就是正确发挥这一职能的方式。现代经济法是在一个高的起点上出现于法律之林,它授予经济法主体以管理经济的地位与职权,并加以必要的规制。本文首先从政府的监管职能入手,阐述了政府监管市场的主要内容、不足的表现,最后从经济法角度提出克服政府对市场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缺失的可行性意见。
关键词:市场经济;市场监管;法律规制
一、政府监管职能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竞争经济、法治经济,有自己特定的内容和特征这就要求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市场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社会生产力进步方面的巨大作用是人所共知的。但同时也应看到,市场自身也不是万能的,也有其不可克服的缺陷。这就决定了即使是在市场相对完善和发达的国家,单纯的市场规制也难以保证资源配置完全合理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在市场监管中的角色定位逐渐发生了转变,而且政府调节和监管市场的主要内容,也在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治体制的渐进改革中有所调整和更新。在经济法是调整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一认识已基本上成为经济法学界的主流观念的背景下政府的经济行为与经济法就形成了浑然天成的藕合关系。
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历来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决策研究的热论话题。根据市场的结构,西方经济学家把市场分为四种类型: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和垄断市场。大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只有完全竞争市场才是市场经济的理想模型,但现实中的市场,多处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状态中。而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则达不到帕累托最优的状态,从而导致效率低,也就是市场失灵,这时候就需要政府的介入。
二、经济法领域中的政府监管
(一)经济法视域中的政府监管行为首先是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经济法行为。
作为政府经济行为主体的政府及其经济管理职能部门所作出的任何经济法上的行为必然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换言之就是“政府作为经济法主体而进行的旨在设立、变更或终止经济法律关系的行为”。[1]经济法着重研究政府的经济职能影响经济的效果,相对于经济大视域中的经济行为更强调通过设定权利将政府干预经济行为列入经济法的体系加以规制,从而达到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的法律目的。其次,作为经济法上的政府行为必然具有经济法上的特定意义,鉴于经济法区别于民商法“私”的规定性而允许政府介入市民社会中以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达到积极有效干预市场的目的。
(二)经济法视域中的政府经济行为以追求实质正义为其根本目的。
民商法等私法看似给市场主体创造了一个平等的竞争机会但是它们却忽略了处于同一起跑线上的竞争者由于有众多的先天不足造成落后者的结局。尽管现代民法已经出现趋向实质正义的自我改造,但无法超越其意思自治的规定性,否则将使自身面临消亡的危机。而经济法由于其产生伊始就肩负着修正民商法由于自身缺陷所引起的弊端。因此经济法视域中的政府经济行为必然要以实现社会领域内的实质正义为己任。其理念是:每个社会成员仅因为他是社会成员之一,就有权不仅享受其他成员所提供的个人生活所需,而且有权享受每一个人都想得到而实际上确实对人类福利有益的一切好处和机会。[2]因此经济法上的政府经济行为偏重于对不同情况的人予以区别对待“既要允许优者胜又要保障劣者存,既要鼓励增强强者也要扶持提携弱者既要使好的锦上添花也要对坏的雪中送炭”。从而使得各个主体都能各得其所共同发展。[3]
(三)经济法视域中的政府经济行为以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观为其追求的根本理念。可持续发展“系指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之能力的发展”。[4]与民商法以个人利益为本位达到个体与整体利益的平衡相比“直接追求社会效益应为经济法价值观的独到之处”,[5]经济法因而强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本位的整体效益。观其所追求的效益不是一般而言的经济成果最大化,同时更是宏观经济成果、长远经济利益以及人文和自然环境、人的价值等诸多因素的优化和发展微观经济的成果只是社会效益的组成部分之一。[6]由此可见,作为经济法视域中的政府经济行为必然要通过对市场经济运行活动的适当干预以超越个体利益的姿态来调整,甚至限制市场个体,只顾追求个人利益而忽视社会整体长远利益的行为,以实现个体效益和整体效益、微观效益和宏观效益以及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统一的社会效益。
三、经济法中规范政府监管手段运用的原则
一方面,经济法是一部“确权”法,它授权国家的相关部门积极管理经济的权力(也是一种义务),纠正市场的缺陷如果政府在应该有所为的时候懈怠,应当承担责任。另一方而,经济法也是一部“限权”法,它在赋予经济管理部门权力的时候,也给它们确立了明确的界限、行使的程序等。如果政府超出此权力范围、滥用了自己的权力,也应当承担责任。
可以说,我国日前市场的混乱与冲突既是政府干预过剩,又是政府干预不足的结果。设定规范政府监管手段与规范政府监管手段的具体运用,应成为经济法体系建设的一大内容 第一、政府管制手段应符合效益最大化,提高经济效率。 许多国家日益认识到不同监管手段有不同的长处与短处,从而日益重视系统的审查监管手段对经济的影响,其中常用的基本方法即是“监管效果分析法”,对监管进行收益――成本分析,剔除加重经济活动成本的监管。我国现阶段的电信、电力、铁路、航空等行业进行的体制、收费改革,实际就是对管制手段的变革与改进,以求提高经济效率。例如,民航总局最初实行机票价格“禁折”的价格管制,但由于管制违背经济需求,最终不得不被有限制的允许折扣的灵活管制取代。
第二、政府监管手段根据不同时期实际需要,及时变革。 以金融市场的价格监管为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法》第31条与第38条,规定了我国金融市场的价格监管(利率管制)措施,即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的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同时,我国证券业协会对券商的佣金要求统一的标准。如果借鉴美国、香港等发达地区的经验,上述管制应该根据现实生活的需要,及时进行更改。总之,金融市场的价格管制以及其他管制手段均应该根据现实的实际需要,不断进行调整,而非固守不变。 第三、根据不同行业特点,采取不同管制手段。 政府管制并非万能,如果市场能够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缺陷问题,则应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制机制发挥关键作用的行业主要是(1)具有自然垄断倾向的公益事业,例如能源与电信业;(2)需要政府审慎监管的重要行业,例如金融业。其他行业则主要依靠市场机制。 第四、各个行业运用的管制手段亦有所区别。例如,普通产品市场一般放开进入管制与价格管制,只进行技术管制、产品安全管制与信息管制。但是,对于容易发生自然垄断的行业,则应加强进入管制与价格管制。自然垄断行业由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原因,天生适宜独家经营,独家经营的成本比多家生产的成本低,这对社会也更有利。
四、经济法对政府监管权的限制及建议
由于政府行使权力具有“管制扩大化”的惯性,如果政府的权力触角无限制的延伸到私权领域将使社会退化到披着法制和市场外衣的计划经济时代[6]。在改革相对滞后的我国政府中这种情况更是普遍存在,这不仅造成政府职权的滥用而且它自己的责任却懈怠了,并且极大地侵犯了市场主体的权利压制了企业和市场主体的发展。
诚然,政府干预和管理社会经济的职能作用是必不可少的,但为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行为最优化的目标,政府管理经济的职权亦应受到相应制约,即以法律规制政府行为,使其符合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不损害市场调节效率。其中最基本的,就是在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当中明确下列目标: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管理必须以保证市场调节的基本自然生态为前提,政府的经济调控行为不得损害市场调节整体的自然性,政府行为必须以保障和促进市场竞争为其目的而不是相反,政府活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及相应的程序,而不得有越权行为或,尤其不得滥用权力非法干预企业经营,攫取企业利益。政府行为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才能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真正发挥作用。
作为经济法,也仅限于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政府干预才给予确认和保护。亚洲“四小龙”经济的快速发展就是政府尊重市场规律,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适度有效调控的结果。世界银行在总结这些国家政府干预经济的成功经验时指出三点:“第一,这些政府把干预置于国际和国内竞争的制约之下,就是说,必须有成效地、实事求是和灵活地进行干预,如果哪一条没做到,似乎就应将其取消。政府并不抵制市场竞争,而是尽力对这种竞争作出预测。第二,这些政府总的来讲都是谨慎从事的,目的是确保干预不致造成相关价格的过度扭曲。第三,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相比,这些政府的干预比较温和。第四,政府经济行为的责任市场经济是一种平等、自由交换的权利经济它客观上要求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充分保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权利即不得随意侵犯市场主体在法律的范围内实现和处分自己的利益的权利。如果不对政府行为设置相应的责任不仅经济法制定的基本规范将失去有效施行的保障而且规范政府经济行为也最终难以实现。由于政府主要通过行政行为来行使权力因此确立政府经济行为的责任主要应以行政法律责任为主也就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或应负的法律责任之外再辅之以行政违宪责任以及政治责任等责任体系予以补充。
总之,经济法中的政府管理行为优化原则既注重依法维护政府对社会经济运行的有效干预和管理,又强调控制和制约政府管理行为的内容、范围和方式。这两个方面彼此联系又相互制约,是有机统一体。片面地强调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都是不适当的,也是有害的。经济法既应维护和保障政府干预、管理经济的有效权威,又要运用法律特有的调整机制,确保政府的干预和管理行为具有正当与合理双重根据,保障政府的管理意图及相应行为符合法律要求,管理的步骤、环节和次序恪守法律规定的程序,从而充分有效地发挥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协调和有序运行,实现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效率的双重目标。
参考文献:
[1]吕忠梅陈虹.政府经济行为的法律规制[M].经济法学评论(第_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2][关}彼德・斯坦等.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M].工献平,译中国人民公安人学出版社1990.
[3]邱本.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一经济法的基础建构与原理阐析[M.北京;中国政法人学出版社2001.
[4]参见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89年的《关十可持续的发展的声明》.
[5]史际春邓峰.经济法的价值和基本原则与议[J].法商研究1998(6).
[6]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M].法律出版社2001.
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区别范文5
第一,《政治经济学》教材无需再定名为资本主义部分、社会主义部分,可以用上下册代替,上册可定名为经济原理,下册可定名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为什么不定名为资本主义部分,而用经济原理代替呢?首先是因为政治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并不仅限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分析。马克思从18刁刁年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用了相年的时间研究了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创立了自己的经济学说,《资本论》可以说是政治经济学的百科全书。马克思在研究的过程中搜集了大量的资料,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了研究。但是,正如马克思自己所说,物资资料生产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生产关系总是和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的。
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规律,如果我们作一些具体分析的话,可以说其中包含着三个层次的问题:一是研究了资本主义制度,揭示了资本主义的本质;二是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同时也就研究了商品经济运动的规律;三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越来越社会化,资本主义生产同时也是社会化大生产,所以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规律的同时,也就研究了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经济规律。当然,这后两个方面的问题,在当时的条件下是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的。由此可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阐述的问题,绝不能仅看作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分析,如果将其定名为资本主义部分,易于忽视其对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分析所得出的规律.易于使人们误认为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是专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从而把两个社会的经济问题完全对立起来,似乎资本主义的东西对社会主义没有任何可借鉴的地方。其实,不仅马克思所阐述的商品货币的一般规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规律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有指导作用,就连他所建立的“资本和剩余价值”、“资本积累”等理论,对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些经济现象也是有意义的。其次,正因为资本主义本身也是在发展的,资本主义已经从自由竞争阶段发展成垄断资本主义,并由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发展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同政治经济学诞生时相比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同列宁形成帝国主义理论的时代背景也大相径庭。如果定名为资本主义部分,则易于使人产生“过时论”的看法。学习政治经济学就是要掌握它的基本理论,运用马克想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变化了的客观实际。
为什么不定名为社会主义部分,而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代替呢?这是因为,政治经济学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规律的同时,也分析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征和规律,但只是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是一种科学的预见。‘现在社会主义已从理论变成了现实。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已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和宝贵的经验,也存在着不少值得认真总结的历史经验,这说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还需要很好地探索。同时,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制度基础上的.而现实的社会主义都是在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国家中建立起来的,按照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模式来建设社会主义,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这并不是说马克思的理论不正确,而是因为具体条件不具备。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把的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走自己的路,探索在我国特定条件下建立社会主义的新路子。
党的以来,我们党坚持了这一点,已逐步形成和发展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认识得到了扩展和深化,我们对社会主义的分析不能停留在对某些原则、某些本本的教条式理解上,不能用传统体制模式来解释社会主义,不能用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来看待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而必须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体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精神。另外,我们也应该看到,社会主义本身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不仅不同社会主义国家会表现某些特殊性,就是同一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发展在不同的阶段也会有某些差别,我们把着眼点放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上,有助于我们在理论联系实际上下功夫,有助于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来探索社会主义的规律性。
第二,在内容上,在研究基本经济制度的同时,更应注意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在过去的教材中,可以说着眼点放在对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上,特别是社会主义部分更加明显。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不长,其本身的规律性还暴露得不充分,必然会影响人们在理论上的认识和理解,再加之过去基本上是按照传统社会主义理论进行阐述,以至于显得苍白无力,只是几条干巴巴的规律,而且与现实中的一些问题又不一致,使人感到理论脱离实际,学而无用。这是否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有关呢?譬如有人认为这与传统教科书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定为“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有关。我认为这不是研究对象本身的问题,而是人们对它的理解问题。
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本身就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生产关系的质的分析,也就是基本经济制度问题,这包括不同生产关系的本质区别,它的产生、发展的规律。其二,生产关系总是和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的,而且又总是采取一定的具体形式,这种具体形式就是现在所说的经济体制。它既从属于生产关系的性质,也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关,在同样性质的生产关系条件下,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可以有不同的经济体制。因此,政治经济学在研究生产关系的同时,必须研究它在不同时期的具体形式即经济体制。其三,生产关系的发展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实现的,而经济的发展又总是在一定的经济体制下进行的,因此,研究生产关系发展的规律就离不开对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其中包括微观经济的运行,也包括宏观经济的调控。
过去长期以来,我们对生产关系的概念理解得过于狭窄和抽象,对政治经济学的丰富内容,只注意到其对于经济制度分析的一面,因而在对其发展规律的研究方面,也仅限于本质的分析,忽视了其他方面,特别是在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研究中尤为突出。这是不利于对理论研究的深入,也不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后来,随着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化,特别是我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以后,总结了各国经济发展的状况,对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的问题,逐步有了认识,在政治经济学的教材中逐渐增加了这方面的内容。现在,人们对这方面的认识深刻得多了,在理论上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所以在重新编写《政治经济学》教材时应增加上述后两个方面的内容。这样,无论是在上册对经济理论的阐述,还是在下册中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中,都应包括这三个层次方面的内容。
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区别范文6
关键词:产业生命周期竞争力战略
一、产业生命周期与企业竞争力的组合分析
产业是一个介于微观经济的细胞(企业)和宏观经济的整体(国民经济)之间的一个集合概念。关于产业生命周期的基本假设,就是一个产业或一个产业内部的一个环节都遵循发展的4个基本阶段,即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产业生命周期的每一个阶段对于企业竞争力都有特定的含义。
产业组合分析是将产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与某个具体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结合在一起,也就是将某个产业定位在矩阵中并加以研究分析的一个架构(如表1所示)。产业组合分析的目的,主要是描述某个产业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竞争力的来源。从策略分析的观点来看,产业组合分析对于企业把握不同阶段与不同环境条件下产业的特殊需求,帮助企业在产业内重新定位,洞察产业演变规律和变动趋势,利用现有资源减少不利因素,具有重要意义。
二、与产业生命周期相适应的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策略
产业呈现出一种生命周期的演化趋势,决定了其存在的微观基础——企业和技术,也有一个从生到死、由盛转衰的过程。企业生命周期同样可以划分为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随着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的不断增强,企业的规模和实力不断上升,同时新兴企业的崛起必然伴随着部分传统企业的没落,而没落的直接表现就是竞争优势的削弱。企业的技术生命周期和技术过程与组织变革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了企业生命周期的产生。随着企业从创业到成熟,其管理层次、幅度、组织成本逐渐增加,组织刚性逐步增强,企业文化也由开放式和风险承受型转为相对保守型,这就迫使企业对组织结构进行变革和重构。这种组织随着企业生命形态的变更而进行的演化也呈现出生命周期的形式。
企业在成长中不断面临瓶颈的制约,特别是在两个阶段交替的时刻。经验表明,第一个瓶颈一般出现在企业成立的前三年,如果能够通过这个瓶颈,企业就会进入成长期。第二个瓶颈期一般出现在成长期末期,这个时期产业逐渐成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每个阶段临界状态的转化叫战略转折,也叫危机点,包括危险和机会。如果能逾越这一点,突破这个极限,企业就能继续发展,否则就会走下坡路。一些曾经被市场奉为典范的企业并没有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由于种种原因纷纷败走麦城。因此,不能满足于一个平台上的增长,而必须不断构筑新的平台,不能总是留恋过去的框架,沿袭过去成功的一套过时的方法,是生命周期理论赋予企业战略管理的启示。
如果缺乏战略规划,企业很可能在经历成长之后,由于以下几个原因提早进入衰退期,一是缺乏战略性思维。随着资本源源不断地注入短期盈利较大的某一产品,某一行业领域,企业容易被眼前的赢利机会所驱使,而丧失战略眼光。二是缺乏一种系统化的制度。刚刚创建的企业,往往缺乏明确的行为方针,系统的规章制度和健全的预算体系,除了家族式的创业主管以外,没有等级观念、没有组织系统图,企业往往表现出不稳定性,容易受挫折。三是缺乏科学化的授权体系。
一些企业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正确协调学习与模仿之间的关系,依次采取OEM,ODM和OBM的方式不断强化自己的竞争力,特别具有借鉴意义。OEM(原始设备制造)是转包合同的一种形式,这些企业为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生产与组装约定规格的商品,跨国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削减成本,而追赶型企业在此过程中学会了如何控制质量、选择设备以及工程和管理培训。OEM始于20世纪60年代,在服装、鞋类、自行车、缝纫机、汽车和个人计算机产业发展中被广泛采用。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展到后一阶段ODM(自行设计制造),追赶型企业自主设计产品,最后又发展到OBM(用自己品牌的制造),追赶型企业推出了自己的品牌(例如三星、宏基),从而与领先者并肩竞争,在上述的每一个阶段,企业的技术能力必须与相应的营销能力相匹配(如表2所示)。竞争力-[飞诺网]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相当一部分产业,其生命周期的演变与产业的国际转移紧密相关。发达国家在不断创新产品的同时,把相对成熟的产品和产业依次向我国转移,我国则通过模仿和吸收发达国家的次新产品和技术取得跨越式的产业进步。加入WTO是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具有战略意义的一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我国的产业必然成为世界产业链的一环,只有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主动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快外资的进入和技术转移的速度,才能够不断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缩短与先进国家的差距,实现“后发优势”,提高产业和企业的竞争力。
在学习和模仿过程中,收集竞争者的相关创新信息相对容易,将这些信息融入自己的创新过程则需要花费大量的资源和时间。根据对日本与韩国相关企业的调查,模仿创新的费用通常达到原开发费用的70%,而且有时需要花费三年左右的时间才能成功。日韩企业在模仿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资源,改进企业的教育、培训和研发体系(JoeTiddandJohnBessant,2002,P67),20世纪80年代对美国企业研发经理的大规模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结论(如表3所示)。这些经理认为,学习竞争者创新最重要的方式是独立研发,反向工程及技术特许,这些方式与阅读出版物和专利文献相比,花费昂贵。事实上,真正有用的知识是不容易获得的。
三、产业生命周期对企业竞争力的启示
1.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变动规律适时调整竞争策略
一个产业的生命周期是通过该产业内企业的生命周期体现出来的,而企业的生命周期又是通过企业所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生命周期表现出来。从根本上讲,企业竞争力是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特别是一组关于协调各种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整合多种技术的学识(C.K.PrahaladandGaryHamel,1990)。它是企业在积累和学习如何应用不同资源和能力的长期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创造客户价值、延展性,难以模仿等特性。产业生命周期机理表明,企业竞争力是动态发展的,首先,竞争力是一组先进技术和技能的组合,而技术是不断向前发展的。随着竞争的加剧和产业生命周期的演变,拥有核心技术能力的企业必须尽快更新自己的技术能力,以适应外部技术环境的要求。同时,竞争对手的不断模仿和替代技术的不断出现,也促使企业不断更新自己的核心能力以保持竞争优势。其次,产业生命周期还会导致新的生产组织方式如OEM的产生,从而带来核心能力的变迁。再次,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决定一个产业成功的关键因素不同,这要求与之匹配的企业核心能力也应不断调整,否则竞争优势就难以保持。为此,企业应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
在导入期,企业在第一批创业者的努力之下通过发明,自主开发或者引进产品和技术的方式进入市场,但开发产品的应用科学与技术不成熟,产品的市场定位不明确。因此,产品研发策略基本上是采取所谓的创新导向,使新产品的功能,特性与现有产品具有明显区别。此时,市场上仅有少数几家甚至仅有一家厂商进行创新或研发,可能出现“各自为政”的竞争状态,争取市场主导权、及早进入市场与申请专利是产业竞争的重点。
在成长期,产品逐渐为消费者所熟悉,技术和经营人才在企业强大吸引力的作用下从各方面汇集到企业中来,可以组织大批量生产以降低成本,建立广泛的分销渠道和销售网点,确保市场供给。企业应尽早形成产品系列并向相邻市场渗透,可以考虑进入国际市场开展跨国经营,也可以在国际市场通过战略联盟的形式实现核心能力的优势互补,争取把企业从一家国内企业发展成跨国公司。
在成熟期,企业宜采用维持战略,并通过数额可观,稳定的现金流支持新的核心能力开发计划,在战略、组织结构、人员、技术等方面为转向新领域做准备,力争平稳进行企业重组和再造,抓住时机通过转型、重组,再造和技术,制度、管理创新战略来推动企业及早进入新一轮的生命周期。
在衰退期,会有其他全新替代产品和技术产生。处于衰退期的产品,并不代表在市场已毫无地位,只不过由于替代产品的出现,迫使厂商采取不同的营销和竞争策略,如降低价格、改进产品外观。企业的重新定位与重新组织才是延续企业竞争力的根本措施。企业可以考虑采用撤退战略,保留仍有可观现金流的业务为重组或开发新的核心能力提供支持,其他萎缩业务宜及早转让或退出,并用出售所得投入到新领域中去,尽快使产品更新换代。
2.谋求早期进入和领先一步的战略优势
大量的经验证明,进入一个新市场的首家公司往往有最多的战略优势。例如,对处于成熟期产业的调查表明,首家进入一个产业的企业平均占有29%的市场份额,最早跟随者的市场份额为21%,较晚进入该市场的公司仅占有15%的份额(RichardLynch,2001,P106—P108)。尽管最早进入市场存在许多风险,能否取得成功,与企业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商业化产品或工艺的能力和反模仿的能力密切相关(见表4),但早期进入对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迈克尔·波特认为,企业的竞争优势,与它是否能先知先觉、大胆行动,并运用这些可以产生竞争优势的条件有关,在许多产业中,行动快的企业,竞争优势可以持续数十年。
更进一步,早期进入的优势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产业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并且大多数市场越来越以技术和竞争上的更大动荡为特征。在这种背景下,要求企业尽早发现并瞄准目标,近早将朝阳产业融入自己的战略,可以成为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第二,在被瓜分之前比瓜分之后更易于占领市场。产业发展早期以较高的增长率吸引新进入者,在进入成熟期以后每一个企业都为争夺市场份额而激烈竞争,市场份额的重新洗牌需要企业做出更多的努力。第三,在产业发展的早期阶段对于新的以及较大规模的研究与开发存在较多的机会。第四,领先一步有助于防止产品和工艺创新被其他企业模仿。通过持续不断的产品开发,企业得以建立品牌忠诚度和可信度,加速顾客的使用反馈以改进产品,获取学习曲线成本优势,可以随着生产的进行而降低单位成本,从而提高了模仿者的进入成本。
3.顺应产业生命周期的特点调整创新的路径和内容
生命周期理论表明,无论是产品还是工艺都具有生命周期。一般而言,越是接近上游的基本产业,例如钢铁,石油化学、水泥、玻璃、化纤,它的寿命周期越长;越接近最终消费者的产品,如家用电器、个人计算机、移动电话等,其生命周期越短,越容易受企业外在环境的冲击和消费者偏好的影响。
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所对应的创新重点不同。在产品的早期发展阶段,创新的重点在于迅速和频繁的产品创新,以及产品的延伸。同时,将产品设计与供应链上的采购、生产、营销各个环节联系起来,以简化流程,缩短新产品从创意到投入市场的周期。在产品发展的后期,产品设计、结构、功能已相对稳定,创新的重点通常集中于渐进式的改进以及持续的工艺创新。对单个产品及工艺技术来说,认识当前产品态势以及下一代产品的发展趋势非常关键,具有这种能力的企业有可能获得新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