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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检查情况汇报范文1
一、基本情况
我县文化系统除局机关外,有文化馆、图书馆、徽剧传习所等三个下属单位,管理网吧、游戏厅、KTV等60余家文化娱乐场所,接市局通知后,我们对整个文化系统可能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安全隐患进行了梳理:一是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器材设置不到位,场所内使用明火,场所内电线、电缆布置不规范等;二是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组织中存在安全隐患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有待健全。
二、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隐患,我们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会代训,元月17日,文广局在广播电视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县文广局分管局长、县文广新综合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及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印刷企业及音像图书的经营业主共7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分析了去年我县文化市场的经营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年的工作重点和主攻思路。
县文广局副局长王卫传达了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冬季防火会议精神。要求广大业主提高认识,守法经营,完善安全生产方案和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文化市场年审制度,确保我县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会后,县文广局还与各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签订了2013年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稳定责任状。
(二)加强文化市场安全检查: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县城内所有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排查,对安全通道不畅通及消防设施老化等隐患下发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各经营业主及时整改并上报安全预案。
(三)从严打击违规行为。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从严处罚,该停业的停业,该吊销许可证的吊销许可证。
三、今后的工作要求
我们将按上级部门的布署,在春节前后落实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二节”文化市场安全繁荣。
文化市场检查情况汇报范文2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文化部归口管理全国文化市场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文化市场稽查是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文化市场稽查的范围是:
(一)营业性文艺演出(含时装、健美、气功表演和民间艺人的演出活动);
(二)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台球、电子游戏及其他各类游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三)美术品收售、展销、拍卖等经营活动,有赞助的美术品比赛;
(四)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
(五)文物经营活动;
(六)电影发行、放映;
(七)书刊经营活动;
(八)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
(九)其他文化经营活动。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前款第(四)、(六)、(七)项规定范围内的稽查职责分工,按省级国家权力机关或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文化市场稽查的依据是:
(一)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行政规章;
(四)地方性法规;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
的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第五条文化部归口管理全国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地方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省级国家权力机关或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管理本辖区的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第二章稽查机构和稽查人员
第六条文化市场稽查机构是在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领导下的监督检查文化经营活动的组织。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文化市场的发展实际组建文化市场稽查机构。
第七条文化市场稽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四)总结、交流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经验,并向有关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
第八条文化市场稽查人员须掌握国家有关法律和文化市场管理的法规、规章,熟悉文化市场管理的业务知识,经过岗位培训,取得岗位资格。
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由文化部统一确定。
第九条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和稽查人员在履行职责时的权力是:
(一)对文化经营单位进行例行检查;
(二)根据检查情况和群众的举报与揭发对有关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调查;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或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非法经营活动涉及的工具、设备及非法物品实行扣押、查封等必要措施;
(四)对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和稽查人员履行职责时应承担的义务是: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务;
(二)为检举、揭发违法活动的人和被查阅复制的文件材料保密;
(三)秉公执法、廉洁奉公;
(四)对执行公务时的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在工作中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文化经营活动;
(二)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向经营单位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
(三)不得在工作中采取违反国家法律的手段;
(四)不得袒护、包庇被查处的经营者;
(五)不得伪造、篡改、隐匿、销毁和扩散证据;
(六)不得泄露案情和稽查活动安排。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文化市场稽查机构负责本部门管理的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级营活动的稽查工作。
上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稽查机构有权对下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上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权下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代行稽查职责。
第十三条文化市场稽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稽查证》。
第十四条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在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活动的现场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或非法活动,应填写《文化市场稽查现场检查记录》。
《文化市场稽查现场检查记录》要与事实相符,并由当事人签字。当事人拒不签字的,由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做出必要的说明。
第十五条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对在检查和调查中认定的违法财物,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或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扣押或查封。
扣押或查封违法财物时,须填写《扣押或查封财物清单》。扣押的非法财物一律按规定登记入库,专人保管,不准私自占有或外传。
第十六条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场予以警告、罚款的处罚。
执行当场处罚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在场。
第十七条须立案调查的案件,应由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填写《立案呈批表》,并经县级(含)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大案要案应抄报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案件调查中应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一)文化市场稽查现场检查记录;
(二)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材料;
(三)检查笔录(含证人笔录);
(四)对扣押物品的技术鉴定结论;
(五)录音、录像、摄影材料;
(六)案件涉及的信件、帐目、票据及其他物品。
第十九条案件调查结束后,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应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提出《案件调查报告》,报所隶属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议。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认定举报不实或证据不足,立案予以撤销。重大案件的撤销应报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认定当事人有违反治安、工商、税收等管理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认定当事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案件处理完毕后,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应填写《结案报告》,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结案。
《结案报告》连同案件文书、证据等应文卷存档。
重大案件的《结案报告》,应连同案卷副本报上一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制作《处罚决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二条罚没财物应同时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票据。
第二十三条被处罚的当事人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四章执法监督制度
第二十四条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本级和下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实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执法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稽查工作制度和管理规章的建设情况;
(三)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四)罚没财物的处置情况;
(五)其他。
第二十六条执法监督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受理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并直接或责成有关部门审理;
(二)对下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
(三)听取下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的情况汇报,调阅执法案卷和其他资料;
(四)在职权范围内采取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七条在实施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应予纠正或撤销;
(二)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应予纠正或撤销;
(三)损害文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可责令实施该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依据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成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对罚没财物处置违法的,由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八条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工作成绩显著的稽查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犯工作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稽查证》由文化部统一监制,由省级(含)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持文化部核发的稽查证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公务;持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稽查证件,在指定行政区域内执行公务。
文化市场检查情况汇报范文3
2018年上半年,在县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广新局的直接指导下,我们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任务目标,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手段,切实履行管理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程,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稳定,各项工作任务稳步进行。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文化市场平安稳定
上半年来,我们坚持以网吧、娱乐场所和出版物市场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全县文化市场平安稳定,主要开展了五项工作。一是加大了网吧监管力度。网吧治理一直是我们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有效遏制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我们于去年底在全县网吧安装启动了“文网卫士”网吧监管系统,实现了对网吧的在线远程监控和精准执法,大大提高执法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先后对“飓风、神州、方圆、阳光”等4家网吧非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万元。二是加大了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存在噪音扰民、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安全合法经营。同时,加大了歌舞娱乐场所的内容监控,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截止目前,对“冠豪城KTV”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处罚金5000元。三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县201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和《扫黄打非“清源”、“护苗”“净网”“秋风”等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对全县的音像店、图书报刊店、打字复印店、包装印刷厂等进行地毯式检查,全面打扫出版物市场,战果丰硕,截止目前,共查缴非法图书300余本、音像制品80余块。有力地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进一步规范了新闻出版市场秩序,保护了知识产权。四是加大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力度。下发了《关于对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拟定了《县开展2018年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呈报县政府。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进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行动覆盖全县及各乡镇,共查处收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7个,进一步规范了秩序。五是加大了文化市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和文化场所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的工作方案》、《2018年文化市场及文化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邀请了市消防教员为全县文化经营业主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并在“壹号公馆KTV”进行现场消防安全演练。上半年,共组织对全县网吧、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场所开展了五次地毯式安全大排查,对8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我县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
半年来,我们全队执法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通过加大对市场检查频度和密度,形成强大的整治态势,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截止目前,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70余家次。
二、加强教育培训,引导文化市场规范经营
一是签订责任承诺书。本着“规范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原则,我们高度重视经营单位的自觉规范、责任感树立的重要性,引导全行业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与全县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经营单位签订了《2018年文化市场安全稳定责任书》、《2018年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承诺书》。二是加强经营业主培训。3月初,召开了法律法规专项培训会,专门召集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了经营业主的法律意识。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适应新时期文化市场的工作需要,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我们先后组织执法队员多次赴赣州市及周边xxx、xx等兄弟县市学习交流,同时,派员到xx市学习“扫黄打非”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四是开展街头法律宣传。4月21日,参加了在县滨江广场举办的“全县综治暨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为广大市民宣传讲解关于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共500多份。
三、加快统筹推进,全面深化综合执法改革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我们先行拟定了《县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关于成立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送审稿)》,通过加密网向有关部门征询意见建设,经多次修改完善,现已呈报县政府,等待下一步审定发文。
四、主要工作特色亮点
在工作实践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不断探索和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模式。年初,以“打造学习平台、沟通平台、监督平台”为目的,创建了网吧、娱乐场所业主微信群,将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和网管人员加入微信群中,利用微信群来加强网吧、娱乐场所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网吧、娱乐场所业主微信群,执法人员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与各网吧业主进行沟通交流,随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对网吧下达各种通知、公告;利用微信群组织学习创城精神、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网吧业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做到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信息传递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对执法过程中查处的违规经营网吧,及时通报曝光,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五、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是执法工作职责与县中心工作的冲突。主要体现在县中心工作任务频繁且多,如关西空心房整治、县城环境整治等工作任务,造成业务工作变成了副业,两者不可兼顾。二是执法队员与工作分工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执法队员身兼多职,多名领导分管,工作任务多,造成工作左右为难,身心疲惫。三是文化市场面广与执法队员少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文化市场日渐繁荣,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日渐增多,监管的难度逐渐变大,目前在岗的执法队员只有5名,已无法应对市场的执法工作量,力不从心。四是执法经费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配备不齐全,影响执法的效率。同时,由于市场执法的随机性,八小时之外执法是常有的事,时间得不到休息,执法队伍士气受损。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断巩固上半年执法成果,继续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全面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一)继续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一是推动县委县政府尽快充实完善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二是推动执法机构按规范设置,保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相对独立,着重解决执法人员参公管理、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车辆配备等问题,树立执法形象和执法权威,切实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继续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创新管理思路,改革管理模式。一方面积极引导网吧、歌舞娱乐等行业进行转型升级,推动多种业态和经营模式,改善环境,优化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计算机监控平台等高科技手段,克服管理中人员不足、装备缺乏等困难,加强对整个文化市场的监管。
(三)继续开展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做好暑期、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行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打重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净化我县文化市场。
(四)继续做好“扫黄打非”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四大“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二是持续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
文化市场检查情况汇报范文4
一、上半年度社会事务办工作情况:
(一)民政工作
1、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完善。
一是扎实做好扶贫帮困工作。上半年度新增低保4户,现有112户,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7万余元;累计发放临时救助2.33万元,救助13人次;累计发放无业重残金23.1万元,救助432人次。二是有序开展居家养老工作。龙山、桃源社区积极开展“幸福餐厅”建设,为确保通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省标“3A”级达标评估做好准备;桃源、勤新社区积极开展“区级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
2、社区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扁平化长效管理到位。制定了扁平化管理自查机制,上半年街道进行了2次不定期抽检,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作为年终评分考核依据。二是天马苑小区接管到位。5月份,街道正式接管该小区,双方就移交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接管协议,由梁溪社区对该小区进行日常管理。三是居委换届选举准备到位。专门成立荣巷街道社区基层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切实加强对社区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的领导。
3、老龄服务能力持续加强。
一是累计发放尊老金67.94万元,10128人次;免费为1657名社区老年人办理“安康关爱险”,为92名老年人安装安康通;二是组织开展各类敬老助老爱老活动,累计开展30余场,2000余人参与;三是配合区社会福利中心做好上门走访、宣传推广工作。
4、双拥优抚、殡葬整治工作持续推进。
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补助金55.21万元,为14名企业退休参战退伍军人发放2.24万元,桃源社区伤残军人活动室改造一新。二是殡葬整治长效管理,除太康、梁溪外,各社区严格开展山区林地日常巡查工作,确保辖区内无私埋乱葬等回潮现象
(二)计生工作
1、强化考核,落实计生工作职责要求。
积极贯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要求,围绕年度考核要点,制定街道计生工作考核办法。并与各社区、辖区各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街道上下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
2、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一是严格二胎审批,做好政策引导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上半年共上报38对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对象,办理及发放独生子女证269张、生育服务证271张。做好2012年独生子女父母企业退休一次性奖励的登记工作,共计登记人数为338人,目前已完成网上审核321人。
3、以人为本,提升优质服务。
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监测和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作,以街道集中组织和部分单位自行组织的形式,从4月1日起―4月底对全街道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每人十个项目的RTI检查和孕环情检测及两癌普查,全面提高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育龄妇女真正享受到政策优惠、优质服务。据统计,上半年有9976名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了B超、5723名已婚育龄妇女参加RTI检测、3691名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两癌普查检测。
(三)、卫生工作
1、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提高群众健康意识。
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规范操作。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大检查,共检查大、中型以上餐饮店及单位食堂140家次,杜绝了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社区卫生管理。
一是6月份对中心领导班子进行调整,目前班子成员已到位,正常开展工作。中心积极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开展,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书记为组长的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心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状,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端正服务态度。二是上半年安排2名卫技人员到上级医院参加三个月以上的进修,中心95%以上的卫技人员参加了省、市卫生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并获取了相应的学分。三是加强社区责任医疗服务团队建设,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上半年管理高血压病人8116人、糖尿病病人2033人,规范化管理率大于90%,管理质量有了提高。
(四)、文体工作
1、文体阵地正常运行
一是街道文体活动中心新址位于安置小区梁湖南苑23-1号,目前活动中心内部各功能设施基本完善,图书馆、阅览室、绿色网吧、乒乓室等均按要求向居民开放。二是图书馆组织20篇征文参加今年的“我的中国梦”征文比赛。三是体质监测室免费开放,集中组织900余人参加国民体质监测,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开出健康处方。组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64人参加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体质抽样监测,在一天内完成监测工作。
2、文保申报积极开展
一是协助太湖民间艺术团、荣巷古镇历史文化研究会等申报小额资助。二是“评曲”申报省级非遗补助资金。三是王志熙、张荷娣等人申报“评曲”、“荡湖船”等7项市级非遗的传承人。
3、文化市场秩序井然
一是每月对辖区内网吧、音像店等文化经营单位进行例行检查,并完善检查的台帐制度。二是积极配合区文体局以及街道安委会做好文化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安全督查人员开展夏季文化市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网吧和歌舞厅进行了隐患排查。
4、文体活动蓬勃开展
半年来,荣巷街道开展了“金乡邻”社区文化艺术节、职工摄影大赛等活动,同时积极参与省、市、区各类文体培训和活动。举办荣巷街道第二届“金乡邻”社区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暨全民健身节启动仪式,在开幕式后的文艺表演中,12支群众文化团队通过唱歌、舞蹈、诗朗诵、民乐合奏等丰富多彩的表演形式,展现了荣巷地区居民饱满的生活热情和充实的精神文化生活。获得了以下荣誉:
1、联合街道宣传、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合作开展康辉杯“聚焦荣巷、感知幸福”职工摄影大赛,作品《千锤百炼》、《魅力荣巷》、《聚精会神》等多幅作品分别获得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2、街道老年人体育协会荣获市体育局、市老龄办、市老年体协颁发的优秀组织奖。
3、太康社区郑百奋家庭在去年获得省“书香之家”的基础上,申报首届全国“书香之家”。
(五)、教育工作
1、圆满完成六一儿童节的学校走访工作,街道班子分五路走访了学校和幼儿园,给孩子们送上慰问金并给予节日的问候。共计发放慰问金45000元,赠送书籍价值3000元。
2、配合街道安监部门对辖区内的育红实验幼儿园、庆安小剑桥幼儿园和勤新实验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的检查,做好节前和夏季校园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健全安全台帐,拿出整改意见,并且签订了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3、积极配合区开展“省学前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自我剖析,问题整改,完善台帐,区成功创建“省学前教育示范区”。
二、下半年度工作重点
(一)、民政工作
1、以换届选举为重点,进一步巩固民主建设成果。严格按照换届选举有关规定,按期顺利完成新一届社居委换届选举工作;拓展基层民主自治形式,全面落实四会制度,规范推进居务公开,依法民主自治水平不断提高。
2、是以公益创投为抓手,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认真开展街道残疾人服务中心“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新峰社区“一茶一坐居民茶馆”、龙山社区“一米阳光社区图书馆”,依托街道助残社会组织服务园,积极培育辖区公益服务社会组织。
3、是以低保年审为突破,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社会化发放”原则,加强和规范7月份的低保年审提标工作。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步伐,拓宽救助资金募集渠道,加快慈善基金解缴进度,力争年底解缴到位。
4、是以节日走访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双拥优抚工作。认真组织春节、“八一”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继续深化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机制和涉军群体稳定工作,积极争创双拥模范单位。
(二)、计生工作
1、完成各类创建任务。龙山农贸市场要争创“市流动人口集中区建设先进单位”,桃源社区、梅园社区争创“市人口服务管理先进社区名称”,下半并确保检查达标。
2、继续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大力开展“七免一普及”服务工作,即: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发送避孕工具、孕环情监测、基本技术服务、办理生育服务证、孕前风险评估和优生检测,普及计划生育知识。
3、贯彻落实《关于做好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13—36个月散居婴幼儿教养服务的工作实施意见》,做好13-36个月婴幼儿的排查工作,摸清辖区内13-36个月婴幼儿的数量,制订好年度免费早教体验计划、落实免费早教体验服务阵,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做好免费药具流入市场情况摸底,加强药具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并根据锡滨人口计生(2013)6号文要求进行自我排查,群众评议,整改总结,迎接区计生局专项检查。
5、做好两人口平台的数据清理,数据质量监督管理,为“十二五”中期评估作好准备工作。
(三)、卫生工作
1、下半年创建市健康社区2家,健康步道1家。
2、继续加强地区行业卫生的检查监管,重点突出对单位食堂、大中型饮食店、食品加工场的检查力度。做好食物中毒的预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3、100%完成2013年无偿献血任务,做好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工作。
4、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素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功能。
(四)、文体工作
1、6月21日,在新体中心南广场,街道文化站自行创作的舞台类节目“春天在招手”将参加市“群芳奖”评奖活动区专场汇演,目前筹备工作已基本结束。
2、6月29日晚将在勤新社区广场举办百姓大舞台勤新专场演出活动,目前演出,的14个节目正在紧张的排练中。
3、做好“红领巾读书征文”活动的上报工作。
4、做好9月底10月初全民健身趣味运动会6个比赛项目的各项筹备工作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流动图书点的创建工作。
(五)、教育工作
1、健全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所属学校无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和非正常集访事件发生。
2、做好创建“市学前教育现代化街道”的筹备工作,争取圆满完成创建工作。
文化市场检查情况汇报范文5
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镇地域广、企业规模小,消防情况较为复杂,基于此,我镇能树立“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召开第三季度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镇主要领导参加,听取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汇报,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秋国庆安全工作讲话,方便大家阅读与鉴赏!
中秋国庆安全工作讲话1为了保障“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安全平稳度过,石城镇政府对国庆期间安全工作做了认真的部署,同时成立“十一”旅游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镇假日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镇政府办公室,电话:
一、工作措施情况
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狠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
旅游高峰期,游人多、车辆多,容易发生问题,各职能部门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完善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机制,增强服务职能,共同抓好节日旅游接待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记者站:负责节日期间的信息,新闻报道,宣传我镇整体旅游动态。
旅游中心:加强行业管理,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好综合治理和联合执法检查,维护我镇旅游秩序。加强旅游热线咨询服务工作,热情细致地解答游客咨询,认真处理好每一件旅游投诉。认真完成每天数据统计工作。
派出所:指导旅游企业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督促旅游安全措施落实及节日重大问题处理。
安全与经济管理办公室:负责旅游企业相关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食品卫生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企业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同时要加强对小型度假村、社会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对待食品卫生不合格单位要加大治理力度。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节日交通不出问题,做好疏导工作。
工商所:以维护良好的节日旅游市场秩序为目标,重点对景区及周围小商小贩、无照经营、乱设摊点及各种影响旅游市场正常秩序的不法行为加大治理整顿力度。加大对度假村、民俗户等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卫生的检查力度,确保我镇的食品安全。
城管分队:负责景区及周边小商小贩侵占道路阻碍交通畅通的不法行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秩序井然。加大对景区及周边私搭乱建广告牌、标识牌的整顿力度,维护我镇旅游市场秩序,树立我镇良好的旅游形象。
环卫所:负责旅游企业环境治理工作,杜绝脏、乱、差等问题的发生,为游客提供一个优美、整洁、舒适的旅游环境。
卫生院:做好应急抢救的准备工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抢救工作,要确保抢救及时有效,维护游客的生命安全。
林业站:按照工作部署,加强对旅游企业护林防火工作的管理。
二、检查情况
为保障“国庆”期间石城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石城镇于2019年9月28日上午,由镇经济办、水库工商所、城管支队、食药所、旅游办和民政科组成执法检查组,对镇域内景区和养老福利单位展开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检查期间,镇经济办专职安全员对清凉谷风景区和白河岸边度假村存在的灭火器失压、未检测、露天使用双股麻花线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情况,通知企业负责人,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完成。
2019年9月29日上午,镇长彭首创带队由镇经济办、城管支队、食药所、旅游办和综治办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镇域内黑龙潭旅游景区、桃源仙谷旅游景区等景区、度假山庄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检查期间,彭首创镇长要求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景区内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确保镇域内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检查期间镇专职安全员对被查单位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完成。
2019年9月30日上午,镇经济办与镇教委办、城管支队、食药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镇属中心小学进行安全执法检查行动。检查期间,镇专职安全员对小学内安全设备设施和液化气瓶存储间做了细致的检查,对能即时整改隐患提出立即改正的要求。
国庆期间石城镇共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家,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车次,下达执法检查文书10份,查处隐患项8项,开出责令整改整改通知书5份。国庆假期结束后,政府专职安全员将针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复查验收。
中秋国庆安全工作讲话2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分析形势,找准问题,部署任务,动员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全力维护好“两节”、“十”期间的社会稳定。刚才,六个职能部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希望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今年以来,全县整体形势很好,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投资力度明显加大,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在前段(上级市)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检查中,考核组对我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给予了很高评价。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刚才六部门通报的情况看,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特别是进入年底以来,不安定因素呈增多趋势,有些方面表现得还比较突出。从社会局势看,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机制尚不健全,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出现,特别在干部作风、村务管理、土地征用及补偿、城县拆迁、困难企业职工利益及生活、群众与个别企业单位的债务纠纷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解决的难度比较大,稍有疏忽,就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稳定;对“有关方面人员”的工作尽管做得比较扎实,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也不能麻痹大意,一旦受到外界串联煽动,很容易出现动荡;一些“某团伙”顽固分子仍在从事非法活动,网上有害信息比较突出,非法宣传活动有抬头之势,国庆、中秋临近,外来人员增多,如果受到串联,也有可能出现反弹。从治安形势看,刑事发案仍在高位徘徊,个别地方、区域、路段治安秩序不好,居民区入室盗窃案件时有发生,地方霸头恶势力屡打不绝,社会丑恶现象增多;随着国庆、中秋的到来,人财物大量增加,交通、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也会相应增多。从我们工作本身看,个别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同志对当前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和维护稳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有盲目乐。观和松懈麻痹思想,工作力度不大,措施针对性不强,对一些影响稳定的问题和隐患解决不力。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紧予以解决。
当前是各类矛盾纠纷、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多发期和敏感期,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会比平时表现得更加突出,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出现问题。做好国庆、中秋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对明年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护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守土有责”意识,树牢“保一方平安”的思想,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负责,措施上扎实到位,为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中秋国庆安全工作讲话3为了让我校全体师生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节日,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精神,在中秋、国庆节放假前夕,进一步加强了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严格管理,保证了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中秋、国庆节放假期间的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负责人。建立了由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教师为值班人员的工作小组。学校制定了周密的计划,进行了精心的安排,并做好了详细的预案。每天由值班人员在16点以前将当天的安全情况汇报给值班领导。如果出现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内汇报给校长,以便及时处理。
2、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放假前夕,学校专门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对全体老师进行了一次假期安全教育,同时各班主任对各班学生进行了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师生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教给学生怎样预防交通、火灾、食物中毒、溺水等事故,教给学生外出旅游的一些小常识,使学生懂得了在险情发生时如何进行自救。强化了学生的安全意识,使学生掌握了一些必备的自救知识。
3、进行了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
放假之前,学校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对学校的校舍、门窗、电源、交通、消防、防盗及学校的周边安全问题进行了巡逻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断学校的办公楼、教室及微机室等一切电源,加固了门窗玻璃,并安排好了假期的值班工作。
4、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学校精心组织假期安全工作,专门召开了值班人员会议,对假期值班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制定了“两节”期间值班表,及时上报。
轮流值班的教师均能够按时到岗值班,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巡逻,认真观察,不流于形式,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给当天的值班领导。值班教师还做好了安全工作记录,将当天的安全情况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上。
5、强化安全管理,坚持责任追究
学校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职责,要求教师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自己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不麻痹大意,不侥幸疏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工作准备不周、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指挥不力、未履行好职责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值班人员要追究责任。
由于我校的工作措施到位,责任明确,“两节”放假期间我校的安全工作没有出现问题。
中秋国庆安全工作讲话4根据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2019年国庆节假日旅游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9]11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安监局开展如下工作:
一、狠抓督查工作。为确保国庆节期间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市安监局从9月21日至9月30日,对区域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安全生产督查:(一)企业落实“五落实五到位”情况;(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部署情况;(三)国庆期间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情况。9月29日,王兆亮局长亲自带队,联合商务、消防、工商等部门对嘉积城区的大型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的节日消防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督查。
二、严格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制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国庆”节日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我局公布了值班电话,同时要求值班人员负责当日的安全生产工作。为积极应对今年第22号强台风“彩虹”可能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安监局全体干部职工从10月3日下午起,一直到10月4日下午,全部取消国庆休假,全员到岗值守值班。
为督促安监部门监管服务对象做好防风抗风工作,3日上午,琼海市安监局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市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非煤矿山企业等业主及时告知台风“彩虹”实时路径及风力,提醒各企业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三、加强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节日期间重点加强了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车站、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宾馆、网吧、娱乐场所等的安全监控,坚决落实安全事故专报制度,要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按要求上报。
通过这些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人们的安全意识,并消除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国庆”节日期间,全市未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中秋国庆安全工作讲话5根据职能分工,我局主要是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和社会文化活动举办单位的安全检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始终把文化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来抓,通过宣传教育,取缔非法生产活动,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专项治理,有效地遏制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辖区内重点区域,路段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室、影剧院、网吧等文化项目安全生产秩序井然,辖区内的文化经营场所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了我市生产形势的稳步发展。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抓紧抓好。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局了成立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周立文副局长当任,副组长由玉香约副局长当任,成员由刘春平、龙景生、龚庆昭、刘信、特庭、岩康等7人,认真按照目标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稽查队,刘春平同志具体负责本系统内部和文化市场的安全经营和公共安全日常工作,落实各娱乐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监督管理机构的建设,认真分析当前形势,集中力量检查各娱乐场所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事件降到最低限度。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制订方案,周密安排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了关于此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通知精神,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分管职责具体情况提出要求,制定了我局“十·一”国庆节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要求稽查队利用通知书、宣传稿、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组织人员密集娱乐场所负责人学习《消防安全法》,要求其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真正起到了使广大娱乐场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掌握安全知识,增强了本辖区娱乐场所从业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按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并依照《安全生产法》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制,在“十·一”国庆节期间,负责安全领导小组对全市范围内的娱乐场所重点及要害部位进行了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等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月娱乐场所的安全及稳定。共开展联合检查4次,检查户数76户,出动人员20余人次,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节前文化市场安全保障工作。
四、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了使《安全生产法》尽快深入人心,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使《安全生产法》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文化阵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为全市安全生产活动步入法制轨道奠定了坚定基础。
文化市场检查情况汇报范文6
根据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四月下旬以来,我局深入开展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我们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坚持学习与宣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执法相结合、自查和改进相结合的办法,成效显著,现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为了加强对“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市场科、市场稽查队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场稽查队负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二是制发了有关文件。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区文体局关于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汉文体【20__】12号文,明确了在“六查六看”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七查七看”活动,提出了工作要求,指导和推进了活动开展。三是及时召开会议。5月24日,我局及时召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下发了《区文体局关于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须知(含六查六看、“五个突出问题”等内容),对全局各单位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二、加强学习,认识到位
为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一是印发了有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学习资料;二是召开专题经验交流座谈会,听取了局执法单位自查工作总结和整改意见;三是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有机地相结合,同一部署,同步进行。通过学习讨论,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重要性,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四是组织全局从事文体市场执法的干部8人,认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文体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学习过程中,坚持做到了“四有”: 每个执法人员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有案例剖析,单位做到有动员、有方案、有讨论、有专栏。
三、突出重点,措施到位
根据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在全省“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主题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切实解决五个突出问题,我们把解决“五个突出问题”作为“两项活动”尤其是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确保活动在基础执法单位和基层执法人员中扎实展开。
一是为了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加强新形势下执法人员作风建设,进一步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稽查队伍,我局在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中开展了 “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情系民生、勤政廉政”的主题,按照区文体局《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七查七看活动,把教育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全队的政治学习相结合,通过集中学习,联系实际开展讨论,营造关注基层、关注民生、勤政廉政的浓厚氛围。结合辖区文化市场发展的要求,对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提出好的建议。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察,确保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5月上旬以来,按照区文明执法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我局采取自我分析、听取意见、走访座谈与 问卷调查相结合开展了“查、找、看”活动,从自查和检查的情况看,我局8人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文件和自我剖析材料,共收回问卷调查表28份,对20__年—20__年度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再次的检查,整个文体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有序进行,稳步推进,形成了上下统一、齐抓共创的局面。
四、搞好整改,责任到位
我局整改措施紧紧围绕明确执法目的、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整改落实阶段工作。
一是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针对查找的问题制定标准、措施、时限,认真加以整改。整改措施确定后我局在“文体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宣传栏”中张贴了个人的整改材料,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我局在前期认真开展学习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备考,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文化厅、区政府组织的文明执法教育考试活动,并且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合格率打100%。
五、完善制度,成效显著
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到位、措施得力,通过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开展,成效显著。
一、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如:我们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制度、案卷评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长效机制建设,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引向深入,明确了执法岗位、执法责任,消除了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二、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我局举办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据不完全统计,我局参加省、市、区和本单位培训班有10余次,参加培训人次达80人次。5月30日、6月4日我局分别参加了省文化厅、市文化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6月26日参加区政府组织的“袁才顺同志先进事迹汉南报告会” ,通过多次培训和报告会活动,不仅提高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情系民生,廉洁行政”的政治思想素质,而且进一步增加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 端正了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
通过此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我局行政执法机构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明确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等错误认识。
四、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
我局执法机构积极改进工作作风,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创新了执法方式,做到监管职责到位,坚持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将举办两期整训班,以整顿作风、整顿纪律、整顿精神,培训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执法技能“三整三训”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作为文体、新闻出版市场的主管部门,文明执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工作,适应形势发展,创新工作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继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二是不断完>!
第二部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南区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处罚运行机制,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按照方案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步骤,现将我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成立专班,明确责任
按照通知的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市场科、市场稽查队为成员的专班小组,并且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做到了强化措施,责任到人。
(二) 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依据
从今年5月中旬起,我局对负责主管的文体、新闻出版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清理。梳理出我局实施行政行政处罚的所有条款52条,同时确定涉及自由裁量权内容的条款45条。
(三) 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按照文件的要求,我局在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依据后,对确定涉及自由裁量权内容的45条条款,进行了研究讨论,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结合我区地域、经济环境的实际,这45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形式条件、适用范围、裁决幅度等相应的制定了细化后具体的标准。
(四) 建立健全实施行政处罚的配套程序和制度规范
按照《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在以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的各项程序的基础上,继续执行和完善了立案、调查、告知、听证、决定、送达、执行等程序的规范,并建立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减少执法随意性。
今年6月17日,区文体局就新兰步行街三楼开办卡拉ok厅,召开文化场所行政许可听证会,30余名群众代表参加了听证会。按照武汉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区文体局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于5月26日进行了公示。新兰步行街周边的居民认为在此开办歌厅产生的噪音会对自己的生活产生影响,于是联名向我局反映情况。我局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召开了此次听证会。因为娱乐场所噪音扰民而举办文化产业的听证会,在我区是第一例,在全市也仅仅是第二件。市文化局法规处的有关领导参加了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