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进出口情况汇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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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进出口情况汇报

外贸进出口情况汇报范文1

    银行缺乏代位监管职能,降低了贸易信贷管理的有效性。改革试点下贸易信贷管理政策取消了银行对贸易信贷协同监管的职能。即银行无需再进入监测系统进行相关贸易信贷的审核,通过银行版的监测系统也无法查询企业相关的报告信息,这既加剧银行办理收结汇业务的风险,也降低了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的准确性。

    由贸易融资引发的贸易信贷行为加大外汇局的监管难度。如企业因办理90天以上境外代付融资业务,而引发的企业超过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是否应报告尚待明确。因为境外代付行实际发生的付汇业务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延期付汇业务。可见,由贸易融资业务引发的企业贸易信贷行为,必然会虚增部分贸易信贷数据,扰乱贸易信贷秩序。

    贸易信贷未实行额度和期限管理,报告金额无上限,企业资金可自由进出。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未采用额度和期限管理,致使企业资金可无限制地自由进出。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的情况下大量资金涌入,企业可无限制地进行100%以上的预收、延付报告;一旦形势出现逆转,企业又可无限制地进行100%以上的预付、延收报告。贸易信贷无期限约束助长了超长期贸易信贷的存在,容易成为境外“热钱”流入的便利渠道,显然不利于外汇局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

    未制定针对特殊行业的贸易信贷管理办法,不但显失扶优限劣原则,而且增加了外汇局监管工作量。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未对如船舶、飞机、大型成套设备等特殊行业实行有针对性的管理,而将其等同于普通行业一并纳入总量核查管理。由于特殊行业的产品、时间周转以及金额等均具有特殊性,贸易信贷指标也常处于超标状态,导致外汇局频繁地对其进行非现场监测指标筛选和现场核查,影响外汇监管效率。同时,将特殊行业等同于普通行业进行管理,无法体现扶优限劣原则,不利于支持实体经济的贸易信贷需求。

    缺乏有效的贸易信贷惩处机制,弱化了监管力度。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办法仅明确将报送贸易信贷数据错误率高且严重影响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的企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将其列为B类企业。对违反贸易信贷管理规定的各种情形,均未明确相关的处罚依据,也没有细化对贸易信贷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贸易信贷管理的有效性。

    改革试点下提高贸易信贷基础数据质量的思路

    为了提高贸易信贷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增强外汇局对贸易信贷监管的有效性,建议依托外汇金宏系统全面采集贸易信贷登记数据,在此基础上合理设置贸易信贷的期限结构监测指标、综合监测指标和差额监测指标。通过额度管理、期限管理、特殊行业有针对性的管理等手段,结合原有的总量核查、分类管理、现场核查等措施,进行深度监测与多维度分析,进一步提升贸易信贷管理效率。

    设想一:实行全口径数据采集,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一)具体方案。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增设贸易信贷数据的申报功能,实现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和贸易信贷报告同时生成。监测系统可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到全口径的贸易信贷数据,进一步提升贸易信贷非现场监测工作效率。

    (二)前提条件。修订现有贸易信贷管理制度,将企业向监测系统报送的预收货款和预付货款数据的时间口径,改为与外汇金宏系统中采集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数据的时间口径保持一致。

    (三)实行全口径数据采集的制度优势及面临的挑战

    1.利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全口径数据的优势:

    (1)进一步推动贸易便利化。一是由于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增设的内容与监测系统中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的内容一致,数据导入监测系统后即可自动生成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取代了企业通过监测系统报送的贸易信贷报告和到外汇局的现场报告。二是将企业报告贸易信贷前移到国际收支申报时一并处理,企业只要在同一系统进行一次操作,即可同时完成收支申报和贸易信贷报告两项工作,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2)提高贸易信贷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目前贸易信贷管理数据的获取主要依靠企业通过监测系统自主报告来实现,但如上所述,这一管理制度存在一些弊端,影响了贸易信贷非现场核查的有效性。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贸易信贷数据,借助银行在对企业国际收支申报数据进行审核的同时,也完成了对企业贸易信贷相关单证的审核,有助于克服由企业报告随意性所带来的数据不准确性和不完整性。同时,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的贸易信贷数据,可在监测系统中自动转化为企业的贸易信贷报告,企业可在导入数据的基础上着手进行核对、修改、删除、补漏等项事宜,进一步提高贸易信贷数据的准确性。

    (3)可赋予贸易信贷管理更多的数据支持。鉴于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的数据属于全口径数据,外汇局可监测到任意时间段的贸易信贷情况,因此外汇局可在更广的统计范围、更全面的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提高贸易信贷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如针对实际收汇与实际出口报关的时间差,可设定按期限统计外汇局可监测到的延期收款在30天、60天、90天、180天等的数据,便于外汇局准确掌握企业贸易信贷的期限结构、规模结构等情况。

    2.利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全口径数据带来的挑战。为了使现有国际收支申报系统涵盖贸易信贷的内容,便于贸易信贷数据的采集,必须在系统中增设相关统计功能,并相应带来国际收支申报内容、法规和各种要素凭证的修改。此外,全口径数据采集也对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设想二:部分口径采集和银行审核与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双向核对制度相结合

    (一)部分口径采集是指仍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进行预收货款、预付货款数据的采集,转化为企业的贸易信贷报告。(做法同设想一)

    (二)银行审核与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双向核对制度。即银行在审核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时,必须审查企业提供的进出口报关单,要求进出口与实际收付款的时间差超过90天的A类企业或超过30天的B类、C类企业,必须提供监测系统打印的贸易信贷报告单。银行或企业如发现报告信息与实际收付款信息不符,企业必须对错误的贸易信贷报告内容进行调整、修改或删除。

    (三)部分口径采集和银行审核与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双向核对制度相结合的优缺点。从优点来看,一是与现行法规一致,不必改变现行系统的操作。二是强化银行的代位监管职能,提高企业延收延付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通过银行的审核可督促企业及时通过监测系统进行贸易信贷业务的报告,及时发现错误并督促企业进行修改。三是与全口径数据采集的制度相比,双向核对制度从总体上可减轻银企双方工作量。从缺点来看,主要是平添了对企业进出口报关单的审核,即必须多审核企业在监测系统中录入的进出口报关号、金额和进出口日期的准确性。

    改革试点下提高贸易信贷管理有效性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系统贸易信贷监测统计预警功能。可按贸易信贷债权债务、期限、行业类别、所有制性质、企业规模、境内区域分布、境外国家/地区、货物类别等设置统计指标,对指标异常变化及时预警,并且在系统中增设企业贸易信贷指标监测功能,对贸易信贷报告期限较长(1年以上)且余额较大(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频繁修改、删除、变更报告内容(特别是收付汇时间、进出口时间)的,增加系统自动提示功能,防止企业通过自行报告随意删改数据,从而影响贸易信贷监测效率。

    (二)对贸易信贷实行分类管理。要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前提下,建立贸易信贷交易主体分类管理机制。对不同类别企业办理贸易信贷业务采取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引导和激励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一是对A类企业只要求实行必要的贸易信贷报告及银行审核操作。二是对B类、C类企业则实行较为严格的贸易信贷管理措施,限定上述两类企业各项贸易信贷发生比例,同时禁止其办理一定期限以上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汇和延期付汇业务。

    (三)实行地区贸易信贷业务规模总量控制,制定防范贸易信贷资金异常流动风险应急预案。要结合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变化,适度控制我国贸易信贷业务总体规模。对各地区按贸易信贷预收、预付、延收、延付比照年进出口总量设定一个平均比例,各地区、各企业有义务执行比例管理。当这个总体平均比例被突破时,由外汇局根据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及时调整贸易信贷管理方式,并对贸易信贷监测指标阈值进行调整。当外汇收支净流入或净流出较为严重时,缩小债务类或债权类指标的监测阈值,增加B类、C类企业的数量,同时缩减B类、C类企业债权或债务类贸易信贷的比例及期限。

    (四)增设“特殊贸易信贷标识企业”标志,对船舶、飞机、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等特殊行业贸易信贷实施差别化管理措施。建议在系统中增设“特殊贸易信贷标识企业”,经外汇局审核同意,将上述特殊行业中进出口合同金额超过100万美元、进出口周期达1年以上的企业,纳入“特殊贸易信贷标识企业”管理,不实施总量核查,由外汇局对其实施专项监测,其纳入特殊标识的期限与对应合同项目执行期限一致。上述特殊行业中进出口企业应如实向外汇局申报相关信息,如发现虚假、不实申报等违规情况,外汇局可取消其“特殊贸易信贷标识企业”资格,并将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外贸进出口情况汇报范文2

【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2

当前全球经济正处于深度调整期,总体表现复苏乏力、需求疲软,国际贸易增长动力不足。国际市场需求低迷,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上升,人民币汇率升值等问题交织,使中国外贸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压力和风险明显上升。买方市场下,外贸企业赊销业务比重增加,出口信用风险不容忽视。据中国信保数据统计,截止2015年6月出口贸易信用保险覆盖率提升至26.5%,出口信用保险被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应用到出口风险管理中。

出口信用保险,也称出口信贷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其是以商品出口赊销和出口信用放款中的国外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物,在国外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致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通常由政府指定机构办理。

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降低收汇风险,保障企业安全收汇;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开拓多元化市场。

一、出口信用保险在S外贸公司出口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一)S外贸公司经营概况及信用保险现状

母公司J公司以自身强大的生产制造实力,成为多家国际品牌公司的供应商,于2004年因业务拓展需要,成立了S外贸公司。S外贸公司以企业转型改革为契机,创新进取,为企业发展不断注入活力,经过十年多的高速发展,S外贸公司的品牌贸易伙伴已有426家,总资产、净资产、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以年均10%以上的速度增长。

S外贸公司财务数据统计表显示(表1):至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超过1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8亿元人民币。2014年营业收入近30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达1.92亿元人民币。

2004年S外贸公司成立之初,就与中国信保合作,积极采用出口信用保险这一新型的保险方式转嫁赊销带来的收汇风险,不断培养客户群,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S外贸公司出口信用保险数据统计表显示(表2):S外贸公司信用销售额逐年增加,其中2013年增幅最为明显,到达27%,2015年全年信用销售额达4亿美金。2012年国家出台政策扶持外贸出口,调减出口保险费率,2013年S外贸公司升级为中信VIP大客户,保险费率有优惠,因此近年来保费年支出总额波动幅度不大。S外贸公司总体出险不高,仅有4‰,索赔金额于2011年达到峰值333万美金,其他各年年均也就几十万美金。从索赔赔付率来看,2010~2014年索赔申报530万美金,实际赔付292万美金,索赔赔付率55%,远低于中国信保给出的协议赔偿比80%~90%。

赊销业务盛行的买方市场下,S外贸公司借助出口信用保险不仅仅为了防范出口风险、保障企业出口收汇安全,更重要的是促进公司全面了解国别风险动向,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意识与风险控制水平,激励公司业务人员增强自身风险意识,用全球化的思维评价贸易风险,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促进公司外贸出口更上一级台阶。

(二)S外贸公司出口风险管理流程

近年来,随着赊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S外贸公司越来越重视信用交易业务的管理,确立了全程出口风险管理模式,公司专门设立信管员岗位,加强应收账款事前跟踪管理。

S外贸公司结合出口信用保险申报程序的要求,将出口信用保险管理融入到企业出口风险管理制度中,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出口风险管理流程(图1)。

1.筛选客户

业务员结识客户后,订单签订前,根据预计销售额申请信用限额。审批后,信管员向中国信保提交信用限额申请表。中国信保公司经过10~15个工作日的资信调查,给客户批复一定的信用额度。信用限额是由保险公司批复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向适保范围内特定买方或特定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项下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其具有可循环的、有限的、可调配的及动态的特征。对于未批复限额的客户,S外贸公司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不予接单。

2.签订合同

业务员与买家签订的合同必须经由信管员复核,满足信保要求。同时,信管员还要跟踪限额使用情况,避免超限额出运,如批复的限额不能满足需要,可向中国信保申请追加限额。另外,信管员要审核该买家项下的逾期未收汇情况,如果存在逾期未收汇,需要报经财务科审批已知风险日后买家出运,财务科敦促业务员追讨欠款。

3.申报出运

业务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备货、发运,并在收到货代提单后,将相关的出运资料录入到外贸ERP系统内。信管员每月定期将外贸ERP系统内信保信息汇总、复核、整理成表,导入信保通①系统“出运申报”模块下。中国信保计征保险费并承担保险责任。按屮国信保公司的规定,外贸公司对特定买家项下的出运必须在货物发运10个工作日内逐笔进行申报,申报必须及时、准确,不能漏报、挑保。

4.确认收汇

在收到国外客户的汇款之后,业务员要在外贸ERP系统的模块中进行收汇确认,逐票拆分水单。信管员在信保通系统下做收汇申报,及时释放被占用的信用限额,逾期未收汇的情况统计成表,向业务员确认。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风险意识

员工业务能力建设是企业管理水平的全面体现,他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与工作质量密切相关。S外贸公司可以针对基层业务员定期开展出口风险管理培训课程,宣传出口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指导出口信用保险的应用。培训课程还可以邀请信保公司的风险管理专家,向业务员传达国际市场的出口风险信息,分享实用的信保管理案例。培训后可以组织知识竞赛,考核培训质量,确保每位业务员都能学有所获。通过反复宣贯和流程监督,切实提高业务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出口风险管理举措全面落实。

(二)全面升级外贸管理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企业管理模式的载体,能整合数据资源,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全面降低企业运作成本,提高公司的整体运作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现今,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数据管理的重要性愈加突显。现阶段S外贸公司正在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对原有管理方式进行重塑再造,可以利用这一契机对外贸管理软件进行全面升级。

此次升级应注意以下几点:1.预留标准的EDI数据接口,可以方便地实现与关系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2.拥有决策支持系统,提供图形化、报表化的市场分析数据,能够对未来的公司业务发展、客户需求发展、市场发展作出预测;3.与企业网络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交互,国外客户可以通过平台即时下订单,数据能直接传导至外贸管理系统,快速反应成制单信息,实时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大大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三)应收账款精细化管理

业务员作为应收账款催收的责任人,货物交割后应向客户询问本次交易的满意度情况,确认是否能按期支付合同金额,有收汇风险的尽早向信管员备案,收汇时要求客户提供明确的付汇清单,审核确认后,发给财务科进行系统拆分和关账。外贸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之后,对于应收账款精细化管理的实现也大有裨益。收汇水单拆分后,ERP系统里的收汇信息通过数据交互快速反映给信保通系统,自动进行收汇申报,及时释放信用限额。另外,报关出运的数据准确后,应收账款逾期情况也可以一票票精准跟踪,便于应收汇日前提醒客户付款,如发现客户有故意拖欠的行为,可尽早采取应对措施,杜绝漏网之鱼的产生。

(四)建立客户档案化管理制度

1.客户资信建档

积极与中国信保寻求合作,依据中国信保出具的买家资信调查报告建立客户档案,从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和偿付能力多个方面考量买方实力,对客户的交易价值进行评估。

2.客户信用评级

根据往期的交易记录,对客户进行信用分析和信用评级,并根据不同的评级分类管理客户档案,便于业务员调档查阅,为业务洽谈提供依据。另一方面,有助于企业筛选信誉良好、竞争力强的客户,优化客户结构。

3.客户动态跟踪

与国外买家保持联系,了解客户的发展需求,广泛收集客户信息,全方位解读信息后,及时更新客户数据,做好风险预警和防控工作。

(五)落实业务资料归档工作

业务资料的完整性对于理赔成功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S外贸公司的业务部门应该安排专门的理单人员,管理各类单证的存档。在出货当日,业务员将订单相关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发运通知书、报关单、质检报告等相关资料交给理单员归档,理单员做好单证接收记录。每月20日前理单员分类后,交给信管员存档。信管员根据单证资料核对信保申报填写的准确性。每月10日前,业务员将上月与客户重要往来函电(邮件形式)统一打包发给信管员,信管员对相关信息进行电子存档。

四、结论

S外贸公司作为大型的外贸企业,非常重视企业风险管理,日常工作都是流程化管理,出口信用保险应用的基础环境比较良好。投保出口信用险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出口风险,减少收汇损失,然而出险后理赔的成功率却受到公司内部多种因素的制约,客户限额申请不及时,出运申报错误率高,收汇申报有遗漏,理赔资料提供不全等。通过S外贸公司的案例研究,发现业务员风险意识不足,企业外贸系统老旧,应收账款管理不精确,客户管理过于被动,业务资料未存档是企业出口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可以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风险意识,全面升级外贸管理系统,应收账款精细化管理,建立客户档案化管理制度,落实业务资料归档工作,保障出口信用保险的高效应用。出口信用保险是外贸企业控制出口风险的有效手段,然而其也是一把双刃剑,可能保证了出口企业的收益,也可能增加出口企业的损失。

主要参考文献:

[1]应晓红.运用出口信用保险,控制企业出口风险[J].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学报,2008,01:77-79+83.

[2]凌智.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降低企业出口风险[J].铁路采购与物流,2013,05:45-46.

[3]吴婷.分担出口风险保障收汇安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J].中国外汇,2014,09:3.

[4]郑云,徐林萍.合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管理出口风险[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4,03:11-13.

[5]徐林萍.出口信用保险在出口风险管理中的运用[J].对外经贸,2014,07:19-20.

[6]林茵.Y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管理案例研究[D].暨南大学, 2014.

[7]陈有军.出口信用保险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 2007.

[8]金辉.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在宁波外向型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分析[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3.

外贸进出口情况汇报范文3

一、有关出口报价文献综述

纵观相关文献,国内学者和业界对国际贸易中的出口报价作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胡俊文(2005)认为出口业务涉及了买卖、运输、保险、国际结算和海关、检验检疫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将产生费用,这些费用多达10多项,例如包装费、仓储费、国内运费、港区港杂费、认证费、商检费、税、利息、业务费用(经营管理费)、银行手续费、出口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这些费用应该纳入出口总成本之中,并以此推出了计算公式:

出口报价=[(总成本+各项费用之和)/(1-各项费率-预期利润)]÷计价货币汇率

对于出口费用的组成,李然(2005)分析了各种出口费用组成及性质后,将这些费用归纳为三大块:出口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并认为企业必须将上述费用分摊到每个出口商品中,针对有时难以准确事先估算相应的费用,指出可以采用“直接认定法”和“比例分摊法”合理地分摊相应费用。

黄伟如(2005)在研究了当时已有的出口价格计算方法后,认为存在几个问题①出口总成本不够直观;②未考虑出口退税因素;③未建立出口商品盈亏率和换汇成本之间的关系;④各企业费用水平不同,不能如实反映盈亏状况,于是提出了“换汇比”理念,并推导出毛利润率与换汇比之间的函数关系:

换汇比=外汇牌价/[1+毛利润率-出口退税率/(1+增值税率)]

利用该公式,黄伟如计算出当美元:人民币=1:8.26、退税率为13%、增值税率17%情况下的不同毛利润率(0%、5%、10%、15%和20%)所对应的换汇比(9.29、8.8、8.35、7.95和7.59)。

之后,王秋红(2006)专门刊文介绍CIF贸易术语项下的出口价格核算过程,并提醒外贸从业者报价时应该注意利润、运费和保险加成率,此外,针对出口贸易实际操作中存在的即期付款和远期付款情况,蒋勇(2008)认为出口报价应该有所不同。谢崇誉(2008)则从外贸企业工作实际出发,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例,总结并提出了汇率、出口退税率、利息、成本及各种费用项下的出口价格报价方法,并以此为基础推导出二种付款情况下的报价方法:

FOB价=[含税价(1-退税率)/(1+增值税率)+其他费用] ÷即期现汇买入价

FOB价=[含税价(1 -退税率)/(1 +增值税率)+其他费用] ÷远期外汇买入价

从其推导公式看,引入即期和远期付款情况下的报价方法更加贴近外贸企业,更具有实际意义。然而,李雁玲等人(2010)仔细研究了上述二种出口报价公式后,刊文指出了其中的错误,还认为应该考虑利润这一不可忽略的因素,因此该文认为出口报价公式应该是:

FOB价={出口商品的采购价×[1-出口退税率/(1+增值税率)]+各种国内费用+利润}÷即期外汇买入价

FOB 价={出口商品的采购价×[1 -出口退税率/(1+增值税率)]+各种国内费用+利润}÷远期外汇买入价

纵观上述各位专家和学者围绕出口报价所展开的探讨,趋向一致的观点是:出口价格中应该综合考虑各项费用、利润率、汇率和出口退税率,计算公式虽各有千秋,但计算原理大同小异。

二、问题的提出

(一)出口价格中的变量多而杂

正如胡俊文所指出的那样,商品收购价格、出口退税率、汇率、仓储费、国内运费、港区港杂费、认证费、商检费、业务费用、银行利息等都是影响出口价格的主要因素。那么,一旦出现隐含在一笔出口业务中的其他费用呢?轻者利润减少,重者出现亏损。如果全部罗列费用因素,并将其一一列入出口价格中,或许理论上是可行,但在实际业务中是难以操作的,因为其中某些费用不仅难以预料且缺乏明确数值。因此,笔者建议将其“打包”并入利润之中,如此一来,出口价格的变量缩减为四个:商品收购价格、利润、退税率和汇率。

(二)传统的出口价格计算是一个“决算”而非“预算”

从提高外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出发,传统的国际贸易实务教材,将外贸企业的“出口成本核算”与“出口盈亏额”作为考核业务员外贸业务能力、反映出口商品盈亏情况的重要指标,并列出某笔出口业务的出口换汇成本(换汇率):

出口换汇成本=出口商品总成本(人民币元)/ FOB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

出口盈亏额=(FOB出口外汇净收入×银行的外汇买入价)-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

出口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人民币总成本)]×100%

很明显,上述计算公式是针对外贸业务过程中事后对某一笔业务的考核,通过这种“决算”来判断该笔业务“盈”或“亏”。 这种业务考核指标,旨在引导从业者树立成本核算理念,改变当时吃“大锅饭”局面,无疑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在实际的国际贸易实务操作中,出口报价是一种事先的行为,是“预算”而不是“决算”。

三、推荐一种便捷的计算方法

在人民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情况下,外贸业务员如何根据赢利目标、人民币汇率、出口退税率和费用等变量来换算出口价格呢?笔者根据十余年从业经验,将影响价格中某些费用变量归入预期利润(率)之中,快速准确核算出口价格,弥补传统国际贸易实务教材的不足。

按现行国家税务局规定,大部分商品增值税率为17%,就外贸流通企业而言,一旦知道该商品出口退税率、汇率和收购商品价格基础上,可以将该商品的本币价格折算成外币价格。

(一)寻找出本币与外币的折算点

这是外贸从业者的出口报价“基点”,即“出口盈亏点”。基于此“基点”,再结合本公司的盈利目标,迅速核定商品的出口价格。其中,寻找“折算率”的基本出发点是:

出口商品销售收入=商品的购入总成本(含税)

(1)

(1)式中的“出口商品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二部分:出口退税收入和国外货款结汇收入。出口退税收入的计算方法为:

出口退税收入=[商品的购入成本(含税)/(1+增值税率×该商品出口退税率 (2)

国外货款结汇收入的计算方法为:

国外货款结汇收入=外汇收入总额×商业银行现汇买入价(3)

外汇收入总额=商品的购入成本(含税)/ 换汇折算率(4)

将(4)式代入(3)式,得:

国外货款结汇收入=商品的购入成本(含税)/换汇折算率×商业银行现汇买入价(5)

再将(5)和(2)式代入(1)式,得:

商品的购入总成本(含税)=(商品的购入成本(含税)/换汇折算率×商业银行现汇买入价)+[商品的购入成本(含税)/(1+增值税率)]×商品出口退税率 (6)

将增值税率1加增值税率17%代入(6)式,整理后得:

X=当日某商业银行外汇买入价×1.17/(1.17-某商品退税率)(7)

此时的换汇折算率X,就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出口盈亏点”,其意义是:换回1美元需要支付最低单位数值的人民币,也就是说,某商品“不亏不盈”时的出口换汇率。

如果结合外贸公司的利润目标要求,则可以再进行恰当变形,得出不同利润要求的“折算率”:

如外贸公司要求按每一美元上缴一定数值的人民币利润,则得出含有具体利润额的“折算率”X1和报价公式:

X=(当日某商业银行外汇买入价-利润额)/(1.17-某商品退税率)(8)

若外贸公司要求按出口销售额上缴一定比例的利润,则得出含有公司具体利润率的报价公式:

FOB对外报价=工厂收购价/X1(9)

(二)“折算率”的应用

外贸业务员只要能够充分理解上述公式的推导过程,便可以灵活应用以上(7)式,快速计算出“不亏不盈”的“折算率”,并在此基础上加一定幅度的百分比利润率就可以得到预期的出易价格,这便是(9)或(10)式,现以下范例说明了“折算率”的应用。

例1:从事电动工具的浙江温州某进出口公司小李接到客户关于DC-12电动马达的询价,该电动马达工厂的出厂含税价是¥140/台,已知当时该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1%,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7:1,如果不考虑交易费用,则小李应该报FOB上海“保本价”多少美元/台(保留二位小数)

解:运用(7)式:

X=[(7-1)×1.17]/(1.17-11%)=7.73

FOB(保本价)=工厂收购价/折算率=140/7.73

=18.11(美元/台)

例2:在例1基础上,公司要求每位业务员按1USD上缴公司利润为1元人民币,如果不考虑交易费用,则小李应该报FOB上海多少美元/台(保留二位小数)

解:运用(8)、(9)式:

X=[(7-1)×1.17]/(1.17-11%)=6.62

FOB(天律)=140/6.62=21.15(USD/台)

例3:在例1基础上,公司要求每位业务员按销售额的10%利润率考核,如果不考虑交易费用,则小李应该报FOB上海多少美元/台(保留二位小数)

解:运用(10)式:

X=[(7×1.17)/(1.17-11%)]=7.73

FOB(天律)=17.51(USD/台) (保本价)

FOB(保本价)=工厂收购价/折算率=140/7.73

=18.11(美元/台)

四、应用“折算率”的几点说明

1. 公式中是将各种交易费用纳入“利润”之中。在国际贸易中往往会有交易费用产生,在国内段“看得见的费用”主要有:报关费、检验费、仓储费、码头搬运作业费、认证费、银行费用、快件邮寄费、内陆运输费等,这些费用并不是在每次交易中都会产生,具有“不稳定性”,如果采用“费用逐笔核算法”计入总成本,就会产生“滞后”性。因此,只能“事先”估算或干脆将这些费用统一纳入利润中一并考虑。

2. 公式中仅为FOB出口净价。上述公式所涉及仅为FOB出口净价,未包括佣金和折扣,因此,在实际成交价格中必须考虑中间商所要求的这些因素,统盘考虑并纳入成本核算之中。

3. 公式中仅适用于外贸流通企业的出口报价。由于外贸流通企业和外贸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模式存在差异,上述计算方法除了适用于外贸流通企业外,可以作为外贸生产型企业出口报价参考之用。

4. 公式可用于“出口”中的结算。在出口中,业务洽谈、货物生产、检验等环节由委托人自行完成,其中的商业活动中风险也由委托人承担。因此,人往往按每个美元收取不等数额的人民币(如0.1~0.2元)费。基于这种方法的结算,双方可以按(8)和(9)式进行货款的交割。

外贸进出口情况汇报范文4

【关键词】人民币跨境结算 外汇储备 影响

一、研究背景

自2010年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到北京等20个省(市、自治区)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序进行,企业和银行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需求不断增长。此次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扩大至全国,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满足企业的需求,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另一方面也对我国贸易方式和贸易结构产生了一定影响。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奉行鼓励出口的外贸政策,至今已积累了巨额外汇储备。面对金融危机背景下外储缩水的风险,我们需要调整储备货币的结构以使其分散化。如果人民币能够成为储备货币,那么在外汇储备管理中就能进一步减少汇率风险了。我国外汇储备余额和增长额如表1、图1所示。

二、影响分析

从外汇储备的来源说,根据国际收支理论和姜波克的国际金融新编,外汇储备来源于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差额。目前,我国外汇储备余额已经超过3万亿美元,而且仍在以每年3000亿~4000亿美元的速度急剧膨胀,我国面临着巨大的外汇储备压力。美国为应对金融危机大量发行美元,我国承受了大量损失。用人民币结算意味着以美元计价的出口减少,结汇量将减少。这将大大缓解外汇资金运用压力,减少外汇储备压力和损失。

从下面图表数据可以看出,自2009年我国试行人民币跨境结算后,我国外汇储备总量依然在增加,但是增速放缓,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国家外汇储备压力和损失。

从根本上说,外汇储备的变动与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的差额息息相关,更进一步说,与我国的外贸政策和资本开放程度联系紧密。由于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还为企业节省了汇兑成本、贸易融资的费用,从而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促进出口。减少汇兑,也就减少了结算的环节,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结算效率,加快资金周转,更容易锁定利润空间。据有关资料显示,对出口企业来说,用人民币结算大致可以节约3%~5%左右的成本。同时,人民币结算还将减少汇率变化带来的定价成本,外贸企业可以在贸易谈判中一次性锁定价格。

但这只是理论上的分析,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多方面的研究报告和调查显示,人民币贸易结算的80%~90%是进口贸易结算,以此推算,内地企业用人民币替代美元支付进口的金额大概8000亿~9000亿元人民币,意味着因购汇减少而令外汇储备多增加1230亿~1384亿美元。

我国的出口市场以欧美为主,要用人民币结算相对而言并非易事,原因有很多,包括客户没有人民币的来源、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客户不愿承担汇率风险、长期形成的结算习惯等,这些都还需要一段时间来消化和适应。而出口的客户持有人民币头寸,目前情况下除了支付给中国的客户,只能拿在手上,流动性不是很高,所以客户也不愿持有人民币头寸。

摩根大通发表研究报告称,据估算有大约8000亿至9000亿元人民币通过净进口流出中国内地,在人民币一方面加快跨境贸易结算的国际化步伐、一方面不断升值的情况下,大部分人民币升值的益处都被输送到了外部市场,甚至是投机主体的手中。在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中,一些原本的外汇付汇业务转为以人民币汇往港澳地区后,再以比境内低很多的售汇价格购买为外汇再汇往其他地区,从中套取收益。不仅如此,这种套利行为还导致境内的外汇没有售出,最终导致外汇储备增加得更多。

三、结论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根据客观数据显示,自09年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以来,我们外汇储备增幅下降,增速也有下降。但是一方面从理论上分析进出口均采用人民币结算的情况下会减缓我国外汇储备的增长压力和损失,另一方面也可以推测是由于金融危机外部市场需求放缓导致出口换回的美元减少。由于进出口商多年的交易习惯和议价能力,我国的人民币升值预期和外部人民币流通、投资渠道不畅等原因,我国的人民币结算目前80%~90%是进口贸易结算,出口采用比例还很低,造成短期内我国外汇储备可能不降反增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李东荣.人民币跨境计价结算:问题与思路.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10月.

[2]姜波克.国际金融新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3月.

外贸进出口情况汇报范文5

【关键词】外贸企业 期间费用 核算 管理

与其他企业相比,外贸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最多的主要是自营或进出口业务,经营业务的涉外性决定了其期间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具有一定特殊性,在我国加入WTO与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新形势下, 通过控制期间费用来增加企业盈利对外贸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核算

按发生环节不同,外贸企业期间费用可分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对期间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和其他企业在总体上基本一致,只是在少数方面因其特殊经营的进出口业务而存在一些差异。

(一)销售费用的核算

外贸企业销售费用指其在购、销、存各经营环节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国内外运费、港口装卸费、包装费、仓储保管费、商品检验费、佣金、报关费等,不能计入营业成本中,只能从当期毛利中得以补偿。为正确核算销售费用,尤其应注意对国外运费的核算,由于它是外贸企业在出口业务中不可避免的一种销售费用。外贸企业在出口销售产品、结清货款时确认收入,对支付的运费,在收到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时,应确认本期销售费用;在之后收到国外公司支付的运费时,应冲回原已计入销售费用的部分,并将收到的外国公司交回的运费并入当期收入。

(二)管理费用的核算

外贸企业管理费用是指其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外贸企业独有的进出口业务,决定了在其日常经营活动中必定会接触大量的国际业务。其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业务招待费、咨询费、折旧费、办公费等项目。

(三)财务费用的核算

外贸企业财务费用指为筹集业务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内容与其他企业基本一致,主要包括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汇兑损益等。但外贸企业由于经营大量进出口业务,势必会接触到大量外汇结算业务,如外币交易业务、日常非记账本位币折算、期末外币项目余额按期末汇率调整,只要汇率变动,上述业务都会产生汇兑收益或汇兑损失,使得汇兑损益成为外贸企业财务费用最重要的部分。

(四)期间费用的分摊

为正确计算每个产品的出口换汇成本和盈亏额,企业必须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分摊到每件或每批出口商品中,外贸企业按照期间费用发生时是否与出口商品有直接联系,可分别采取直接认定法或比例分摊法对出口商品的费用进行分摊,将出口费用合理地分摊到相应的出口业务中去。如报关费、商检费在合同未成立,即在买卖双方报价阶段就能预先核算出来,因此,可以在报价时通过费用项目逐一累加计入出口价格中;不能直接认定到某具体出口合同以及在买卖双方报价阶段不能预先准确核算出来的费用,可以采用比例分摊法。但由于进出口业务往往是先议价签约然后履约,所以报价时必须预先核算每笔业务的全部费用,而期间费用往往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外贸企业在开始进行出口报价的过程中很难准确预估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外贸企业期间费用核算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不对称导致对期间费用的压缩不具有持续性

外贸企业通过一定措施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将期间费用压缩下来,但并不具有持续性,往往很快又反弹回去,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期间费用的发生往往在管理和销售部门,这些部门通常是难以标准化的费用中心,且由于不同部门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容易造成人员冗余、业务处理流程传递慢、费用控制困难等问题。

(二)缺乏完善的费用开支和报销制度

尽管很多外贸企业制定了有关费用的开支标准及报销制度,但因外贸企业业务员经常到外地出差甚至出国考察联系业务而产生大量费用,如采购人员出差、出国预借大量差旅费,在执行过程中无法严格执行费用开支和报销制度,导致相关人员回来后迟迟不报销,使大量其他往来停留在账上,这既不利于加强企业流动资金的管理,也不利于财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严重影响了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和财务管理。

(三)外贸企业未对未实现汇兑损益进行处理

国内物价上涨、利率变动等因素使外贸企业的进货价格不断升高,导致外贸企业收入缩水,成本费用提高,利润空间不断降低,然而,现行的会计处理方法遵照谨慎性原则,仅将已实现的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收益,不确认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在当今汇率波动较大、外汇市场风险较高的情况下,对于外汇波动较大的未实现汇兑损益可以不确认收益,但是,不确认外汇汇率稳定的未实现汇兑损益有违权责发生制原则。

(四)对各项期间费用的界限和会计期间划分不清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虽然都在主营业务利润后扣除,但三项费用在企业资金流转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外贸企业往往在会计核算时未严格加以区分,如可能会将常设销售机构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等经常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容易导致人为混淆期间费用开支范围;由于外贸企业对期间费用所属会计期间划分不清,使其无法保证属于本期的费用开支全部记入本期,且往往无法按一贯性原则要求检查期间费用的计提是否遵守了一贯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易导致任意调节当期损益现象的出现。

(五)确定费用分摊总额的难度较大

由于不同外贸企业核算期间费用的标准不同,外贸企业很难预先准确确定费用分摊总额,如有的外贸企业在核算外报价费用时往往只核算该笔订单在出口过程中将要发生的费用,有的外贸企业则会把相应的水电成本、外销人员的基本工资等都算入外销人员的费用额度中,但这部分费用无法事先把具体金额预估到每笔出口合同的报价中。

三、外贸企业完善期间费用核算与管理的对策

外贸企业的费用开支相对于其他企业要高得多,这要求外贸企业在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制度的同时努力降低期间费用,但新形势下外贸企业的费用管理并不是一味的“紧缩”,而是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期间费用核算与管理的相关措施来努力降低各种费用开支、降低经营成本,积极应对严峻形势的挑战。

(一)加强对期间费用的全面预算管理

外贸企业应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重视全面预算管理,尤其要通过制定项目开支计划、预算和定额,并将全面预算结果层层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各单位,实行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期间费用的核算与管理,控制期间费用的开支。各项费用开支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会计部门要对照开支标准、计划、预算等进行审核,使用部门要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开支,并将各项费用开支及时计入有关账户的明细科目,保证财务处理的正确性。

(二)划清各项期间费用及其所属会计期间

由于出口业务涉及到货物的买卖、运输、保险、国际结算和海关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会形成必要的费用,其内容繁多、计算方法不尽相同,外贸企业应严格划分各项期间费用之间的界限,按期间费用的规定范围进行会计核算,如应将常设销售机构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等经常性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外贸企业应划分清楚期间费用所属的会计期间,保证属于本期的费用开支全部计入本期,防止企业任意调节当期损益。

(三)强化对贸易合同效益的测算,节省外贸结汇费用

汇兑损益是外贸企业财务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尤其是银行结汇费用存在较大变动,因此,外贸企业应充分把握国际经济形势变动,通过引入对汇率、利率变动情况的事前控制,分析结算外币的汇率变动情况,强化对贸易合同效益的测算,如在结汇时挑选合适的银行、选择合适的外汇结算方式与品种,尽量使其出口收汇有更多保障、降低支付银行的费用,以减少汇兑损失。

(四)优化销售方式,降低期间费用

外贸企业通过精确市场销售计划,构筑便利的客户订货服务体系,如采用网络订货等方式提高客户订货的便利性,有助于改善销售库存情况,节约管理费用;销售部门通过与主要客户建立稳定的同盟关系,使其销售过程中获得具有较多折扣的销售价格,有助于节约销售费用;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采用专业化的销售渠道,运用物流中心配送货物,有助于减少非增值业务、节约自身管理和运营中发生的费用。

(五)加强人员培训,降低外贸企业负担

外贸企业应在优化流程、削减不必要活动的基础上,实施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对于辅助管理业务尽量外包,只在关键岗位保留公司专职或兼职人员,降低费用支出;通过构筑网络化管理机构、加强人员培训,打破部门之间的限制,加速信息传递,加速相关部门的业务处理速度;通过加强支出标准制度制定和授权审批控制,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为外贸企业节约管理费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六)降低外贸运输费用

外贸企业应做好自身前期准备工作,熟悉运输路线,并通过详细了解航运市场、水路运输行情,尤其要了解远洋运输路线,通过选择运输公司争取到基本港的运价。同时,外贸企业通过巧妙设计包装,并了解运输公司的操作流程,有助于企业按时、准确发货,防止由于操作不当带来的罚金、罚款、查柜费、码头堆存费用等,为其降低运输环节的费用支出。

主要参考文献:

[1]李然.外贸企业出口利润、费用、报价的核算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08(10).

[2]周玉萍.论外贸企业的期间费用[J].现代商贸工业,2008(9).

外贸进出口情况汇报范文6

关键词:中日贸易 外贸依存度 市场规模 外商直接投资

一、前言

进入二十一世纪,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国际市场的关系日益密切,对外贸易的依存度不断上升。美国的次贷危机使得世界经济从增长走向下坡路,欧债危机则加剧了世界经济进入危机的进程。在欧美市场都不景气的情况下,研究亚洲及新兴市场对于中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日本作为中国在亚洲最大的贸易国家,日本经济态势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模式的转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资源型、成本型转换到目前的综合(市场+生产+信息) 型。日本对北美和欧洲等发达区域的直接投资动机的综合型特征进一步强化,对亚洲直接投资的基本动机从成本型向市场主导的复合型(市场+生产)转换, 而对华直接投资动机则处于从成本型向生产主导的复合型(生产+市场)的过渡之中(李国平和田边裕,2003)。同时,中日FTA在日本FTA 战略中被放在了次要的地位,在中国政府主动倡导中日FTA 以后,日本政府也没有积极地回应(刘昌黎,2007)。这种投资类型的转换使得我们对日本对华投资抱有谨慎的乐观(朱六一和蒋雪冬,2005)。中国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有日本经济发展的影子,把中日之间的经济增长方式、经济周期等进行比较并类推可以得出,中国具有泡沫经济的文化和制度根源。但中国现有政策更多是防止经济泡沫而非应对经济萧条,继续实施现有政策很可能会导致经济萧条(陈睿洁,2011)。

本文选取了2001 -2010年中日贸易的相关数据,研究两国经济从增长到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二者之间的依存度及其影响因素的变动情况,这对于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乃至国家战略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中日贸易的发展的对比分析

(一)中日贸易整体情况分析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中日贸易的发展有着显着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中日进出口总值比较分析

2001-2010年,中日两国的进出口总值、出口单项值、进口单项值及贸易差额变化显着,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2001-2010年 中日对外贸易变动情况 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2-2011),世界贸易组织数据库。

从进出口总值方面看,2001-2003年中国进出口总值低于日本,2004年-2010年,中国进出口总值高于日本,而日本进出口总值呈波动变化。出口方面,2001-2008年中国出口呈上升趋势,2009年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出口出现负增长。日本出口的总体态势与中国相似,但其增长速度低于中国,且受危机的影响更大,出口恢复得较慢。贸易差额方面,中国贸易差额呈波动上升趋势,而日本贸易差额出现较大反复,这与日本国内调整相关产业政策有关。

2、中国对日本的出口总额及其变动情况

2001-2010年,中国对日出口呈上升趋势,具体情况如图1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统计报告

中国对日出口总体趋势趋于平稳,但变化较为剧烈。2001-2004年,中国对日出口上升幅度提高,2004-2010年中国对日出口绝对数额增加,但增长速度起伏较大,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出现负增长。

3、日本对中国直接投资变动情况

2001-2010年,日对华投资呈波动变化形势,具体情况如图1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2-2011)整理所得。

2001-2005年,日本对华投资呈上升趋势,并且在2005年达到单年对华投资的历史最高点,其后受其国内产业政策调整及金融危机的影响,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呈总体下降趋势,但2010年之后预计会出现新的增长。

(二)中日外贸易依存度比较分析

外贸依存度是反映一个地区的对外贸易活动对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和依赖程度的经济分析指标。从最终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角度看,该指标还可以反映一个地区的外向程度。 外贸依存度的计算公式:

外贸依存度的数值越大表明该地区经济发展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越高,也反映国际市场对该地区产品的认可程度提高,对该地区经济的拉动作用增强。

根据计算公式,计算出中国外贸依存度、日本外贸依存度及中国对日本的外贸依存度,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中国、日本的对外贸依存度及中国对日本外贸依存度的计算结果

数据来源:中国GDP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并根据当年汇率情况折合成美元;日本GDP数据来源于中国商务部的统计数据。

从中日间外贸依存度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正逐年上升,且依存度高于日本;日本对外贸易依存度呈上升趋势,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在2008年之后出现下滑,但随后仍处于上升趋势。从中国对日本的

三、中日外贸依存度的影响因素比较分析

(一)变量选择

1、市场规模平均水平。市场规模平均水平影响着两国对外贸易,本文选取中国GDP总量与日本GDP总量的加权平均值作为市场规模的平均水平的变量,其计算公式为:,其中,为日本第t年的GDP总量,为中国的GDP总量。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2-2011)根据当年汇率折合成美元计算得出。数据来源于中国商务部统计报告。

2、市场规模差距。市场规模差距对两国贸易有重要影响,本文选取两国GDP总量差距作为市场规模差距的变量,其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2-2011)根据当年汇率折合成美元计算得出。数据来源于中国商务部统计报告。

3、汇率。汇率是影响出口的重要因素,本文选取日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变量,E代表汇率,汇率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1)。

4、外商直接投资。本文选取中方计算的实际利用日本直接投资的数额为变量,FDI代表外商直接投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2-2011)整理所得。

5、依存度。本文分别选取中国外贸依存度、日本外贸依存度和中国对日本外贸依存度为变量,其中,Depc代表中国外贸依存度,Depj代表日本外贸依存度,Depcj代表中国对日本的外贸依存度。本文将分别进行回归分析,并对结果进行比较分析。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1)及中国商务部统计报告整理计算所得。

(二)实证过程

1、样本数据

本文计量模型选取的数据是2001-2010年中日贸易的相关数据,其中中国贸易依存度、日本贸易依存度及中国对日本贸易依存度为被解释变量,市场规模的平均水平、市场差距、汇率及外商直接投资为解释变量。

2、数据检验

为了更好的分析等因素对贸易依存度的影响,得数有效的计量模型,本文对相关序列依次进行序列平稳性检验、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并得出回归方程。

(1)单位根检验

本文采用Eviews 5.0软件,运用ADF检验法对市场规模的平均水平、市场差距、汇率及外商直接投资等时间序列进行单位检验,其检验结果如表所示。

表3 时间序列平稳性检验结果

从表3中可以看出,市场规模的平均水平、汇率、外商直接投资料、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日本对外贸易依存度和中国对日本的贸易依存度的二阶差分1%的显着水平上是平稳的,市场差距的一阶差分在1%的显着上是平稳的。

2、协整检验

为了确定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本文被解释变量与各解释变量间分别作了协整检验。运用最小二乘法对中国外贸依存度、日本外贸依存度及中国对日本外贸依存度进行回归分析,回归方程设定如下:

残差估计值为:

对残差序列的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残差序列RESID检验值结果

从检验结果中可以看出残差序列的ADF检验值比显着水平在10%的临界值要小,则可以得出: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日本对外贸易依存度及中国对日本贸易依存度与市场规模的平均水平、市场差距、汇率及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存在着协整关系。各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的协整方程分别为:

由协整方程可以看出,模型的拟合集成度很好,模型整体解释力显着。从各变量的参数来看,市场规模的平均水平、市场差距对外贸依存度有显着正效应,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依存度有正效应,汇率变动对外贸依存度具有负效应。市场差距对中国外贸依存度的影响要大于对日本外贸依存度的影响。市场规模的平均水平对日本外贸依存度的影响大于对中国外贸依存度的影响。汇率变动对中国外贸依存度的影响更大,而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影响要大于对日本的影响。市场规模的平均水平和市场差距对中国对日本的外贸依存度具有着正效应。

四、结论

根据数理统计与实证分析的结果,本文主要结论如下:

(一)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大于日本对外贸易依存度,且处于不断上升阶段。中国对日本的贸易依存度先上升,后下降。这主要是由于中国自加入WTO之后,对外贸易对象扩大,加强了与欧美地区的外贸,同时提高了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合作规模等因素造成的。

(二)中日间市场规模的平均水平与两国市场差距对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有显着正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外贸依存度有正影响但效果不显着,日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变动对中国外贸依存度有负效应。

(三)中日间市场规模的平均水平与两国市场差距对日本外贸依存度有显着正影响,其中,市场规模的平均水平对日本外贸依存度的影响大于对中国外贸依存度的影响,而市场差距对日本外贸依存度的影响则小于对中国外贸依存度的影响。另外,外商直接投资和汇率变动对日本外贸依存度的影响也小于对中国外贸依存度的影响。

(四)中国对日本的外贸依存度主要受两国市场规模的平均水平、市场差距和外商投资的正向影响,受汇率变动的负向影响。其中,市场规模的平均水平对中国对日本外贸依存度的影响大于对中国外贸依存度的影响,小于对日本外贸依存度的影响,而市场差距对中国对日本外贸依存度的影响则小于对中国外贸依存度的影响,大于对日本外贸依存度的影响。

上述结论表明,市场规模的平均水平、市场差距对中国外贸依存度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在未来的发展中,应着力扩大本国市场规模,同时,拉大国与国之间的市场差距对中国的外贸依存度有重要作用。另外,要保证汇率的稳定,同时保障外商直接投资的有效利用,这些是实现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关键保证。

参考文献:

[1]李国平,田边裕.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动机及其变化研究[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121-128

[2]陈昂.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和日本产业政策调整评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4(2):41-45

[3]朱六一,蒋雪冬.当前环境下日本对华FDI问题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4):44

[4]刘昌黎.日本FTA/EPA的新发展与中日FTA 难以启动的对策[J].世界经济研究,2007(10):7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