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小学防汛工作情况汇报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小学防汛工作情况汇报范文1
“五一”黄金周将至,为确保安全,防范于未然,根据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暨2006年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在全镇迅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4月17日的干部例会上,x镇长和x副镇长传达贯彻了市、区安全生产工作暨2006年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原创: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全镇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结合我镇实际,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在第二季度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我镇已制定了详细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本次活动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阶段性中心工作和基础性工作紧密结合。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宣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树立权威,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建立我镇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为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认真分解细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对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把任务分解到岗,把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工作格局,增强了干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把安全生产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利益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地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农村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并贯穿于其中,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的轨道。原创: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各村、各单位、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领导干部包村、包企业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督促企业搞好建章立制,抓好安全的基础建设,保障安全投入,搞好职工培训,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从生产环节和岗位的标准化抓起,把安全生产的措施、责任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流程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摸底和督促整改。
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对查出的每一条隐患都要求记录在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落实好隐患整改和防患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企业安全生产方面:一是针对小企业以临时工棚作厂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发出了整改通知书11份,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二是重点检查企业用电安全,对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并责令供电单位停止向其供电,直至整改符合要求为止。如针对梅花湖水产养殖存在用电安全隐患,4月18日我镇积极配合区畜牧水产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制止了一起非法电鱼行为,确保库区养殖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配合区技术监督局做好胶合板厂、罐头厂等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的年检工作,对土锅炉坚决予以取缔,消除安全隐患。四是抓好小水电站开发过程火工材料的安全管理,防止火工材料非法流入社会。
2、交通安全方面:配合交通部门、xx交警中队严格执法,深入开展“反超载”和“畅通工程”活动,加大对公路、xx湖水运安全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超载、无证车辆、船舶带“病”运营、农用车(船)载客等违规违章行为。汛期梅花湖安排人员值班,恶劣的气候条件,张贴告示,加大宣传,严禁下湖作业,有利维护了交通运输安全。
3、危险化学品、液化气和烟花爆竹方面:我镇高度重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化专项整治的要求,对烟花爆竹、液化气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禁止学生放烟花爆竹。同时对民爆物品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坚决防止民爆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
4、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方面:组织派出所、文化站等部门对学校、歌舞厅、网吧、饭店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设施不健全的,要求立即整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求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顿,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小学防汛工作情况汇报范文2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水行政法制意识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维系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控制性要素。提高广大群众水资源保护意识,教育全社会树立节约用水观念,是确保水资源的科学、合理、可持续利用的前提。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以《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及省、市相关实施办法和条例为主要宣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声势,为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充分利用每年四·五法制宣传日、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以及逢集遇会,组织干部职工上街散发宣传资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点,向群众讲解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使广大群众依法用水治水的观念明显增强。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县电视台开设了专题栏目,将保护水源环境制作成简短明了的小广告,每天在县电视台公益广告栏目中循环播放。同时,及时报道保护水资源环境、节约用水、防止水土流失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污染水资源、浪费水资源的反面案例,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建设节约型社会,将水资源保护和利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机关单位和社群团体中开展了节能降耗大比拼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保护水资源意识。教育部门将勤俭节约纳入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内容,通过悬挂宣传图片、办板报、举办演讲活动等办法,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从小树立依法用水治水的观念,在全社会形成了遵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近年来,全县举办电视专题栏目10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份,悬挂横幅30多幅,刷写标语70多条,宣传覆盖面达90 %以上。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确保水行政法全面贯彻 实施的基础条件。近年来,我们以创建一支“依法履政、文明执法”的水行政执法主体队伍为目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全县水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健全机构,完善制度。20__年,结合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了水利水保局行政主管职能,在县水利局下设了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土保持监督站、防汛办三个行政执法主本,均为副科级建制,编制为38人(其中水资办编制12人、监督站编制10人、防汛办编制16人)。20__年又将防汛办改为正科级建制,初步形成了水行政执法“职能分工负责、互相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有执法单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水资源开采审批办法》、《水资源污染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使水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二是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县财政优先安排水行政执法资金,按时足额拨付防汛经费和执法人员公务费,为防汛办、水资办、监督站分别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和公务用车,改善了办公条件,提高了执法效率。同时,县财政还投资52万元,在基层乡镇建成雨水情自动测报点12个,在县城安装了防汛报警系统一套,提高了全县防汛能力。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了全面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我们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切实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县法制办坚持每年举办一期以行政执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对全县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培训合格的,统一办理行政执法许可证,实行持证止岗。县水利部门,每年邀请市、县法律专家,围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的贯彻执行,对系统内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深入贯彻《水法》,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事环境
我县水资源总量为15572万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为970立方米,相当于全国人均占有水资源2400立方米的40.4%,水资源紧缺已成为制约当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我们以贯彻执行《水法》 为契机,严格用水审批制度,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事环境。一是严格取用水审批程序,规范取用水行为。针对我县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实际,我们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严把取用水审批关,对取用水条件不符合要求、退水水质不达标、地下水超采区域坚决不予审批。特别对境内 石油开发中无序开采地下水、无证取水、无计划用水、拖欠规费、浪费水资源等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确保了水资源正常有序利用。新《水法》颁布实施后,我们对全县范围内有效取水许可证进行了核查登记和换发,共换发取水许可证35本,审批水量255.8万立方米(其中地下水178.35万立方米、地表水77.45万立方米),查处无证取水单位3个,追缴水资源费20__多元。通过严格审查登记,全县各取水用户均能按规定申报年度用水计划,按审批量取水,严格用水管理,量水设施的安装率达85%,电子智能表安装率达60%,取用水市场得到了规范,取水秩序明显好转。二是严格执行政策,加强规费征收。在水规费征收中,我们以服务为先导,竭力帮助用水户解决实际困难,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收大户、重点收中户、顺带收小户、不放个体户、稳住困难户”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水资源征收办法,全面推行计量收费制度,按标准、按要求及时足额收取规费。对杏子川钻采公司、长庆油田坪北经理部、长庆第四采油厂、长庆油田镰刀湾项目组实行重点收取,对零散小户做到不遗不漏。长庆采油一厂改由市水资源管理局统一征收后,县上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完成了收费办证的实地勘测工作,及时提供详实资料并协调解决征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纠纷与矛盾,确保了足额收费。20__年,共征收水资源费78.6万元,其中1—7月份(生活用水地下水与地表水分别按0.06元/立方米、0.05元/立方米)征收26.6万元。8—12月份按新标准(生活用水地下水和地表水分别按0.3元/立方米、0.2元/立方米,原油生产2元/吨)征收水资源费52万元。三是积极开发水资源,解决群众饮水难的问题。近年来,我县在广泛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先后在北部边远山区实施了“甘露工程”、“百村百井双万工程”,共打深水机井106口,铺设供水管线2804米,有效解决了边远山区贫困人口的饮水困难,全县自来水入户率达到74%。同时,在县城供水上,今年启动实施了王窑、红庄水库引水工程,计划于7月底全部竣工,从根本上解决县城供水困难问题。四是切实加强环境治理力度,严防水资源污染。县上在县城供水水源马家沟实施了水源保护河堤建设工程和公路硬化工程,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县水利、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定期开展水资源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随意向河流排污、倾倒医疗卫生垃圾等污染水资源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水资源污染。杏子川采油厂先后投资 万元,启动实施了化子坪、郝家坪等 个污水回注站建设工程,目前已有 个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了污水回注,提高了原油采收率,减少了污染源。
四、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
我县总土地面积29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2832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96%。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我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随着石油开采、高速公路建设、天然气管线建设等生产活动的开展,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依然严重,致使有些治理成果不能及时有效保护。为此,我们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三同时”制度,不断完善预防监督管理程序,建立健全水保方案审批制度,逐步规范水土保持管理行为,严防水土流失现象发生,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一是严格审批程序。针对我县水保执法工作起步晚,水保方案审批尚属空白的实际,从20__年起,我们采取重点突破的办法,从油气开采单位入手,要求在我县境内从事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采单位必须办理水保监督手续,否则一律不准入场开钻,以减少了重点工程项目对天然植被的破坏。去年以来,共收到水保审报手续84份(其中油井64份,气井20份),审批 份。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为了确保重点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式、同时投产使用,我们以水土保持监督站为主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石油开采、公路建设、砖厂等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保证了水保措施的全面落实。去年8月份配合省、市水保监督站对靖安天然气管道、靖安高速公路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靖安高速公路沐浴处3井、4井、5井、夏家湾拦渣坝进行了补充设计,对重点项目落实“三同时”制度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三是严格按标准征收水保“两费”。对造成水土流失而无力治理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两费”是法律赋予各级水保执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县水保执法人员在水保“两费”征收中,不循私情,严格执法,秉公办事,近两年来按标准(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分别按0.55元/m2、0.35元/m2征收)征收水保“两费”214万元,其中20__年征收水保“两费”147万元(防治费90万元、补偿费57万元),20__年征收水保两费67万元(防治费41万元、补偿费26万元)。在“两费”管理上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在使用上,坚决返还于水土流失治理,绝不挪作它用。
五、全面贯彻《防洪法》,确保安全度汛
小学防汛工作情况汇报范文3
一、开学准备情况
为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我校于8月22日召开新学期校委会,从教学、德育、安全、后勤管理等方面畅谈了新学期工作思路和具体工作举措,形成了各处室工作计划,为新学期工作做好谋划。8月26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教务处、德育处等部门负责人就新学期开学报名工作、教育脱贫数据核查等工作做了详细的布置;德育处、总务处于8月23日和8月29日对学校进行了安全大排查,消除了安全隐患;营养办在8月26日前已经做好了餐厅的所有供餐准备工作;教务处校办室在8月31日前完成了“三表一历”。
本学期学校共有608名学生,小学部388名,中学部220名,住宿生101名,留守儿童11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00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9名,其中2人请产假,其余全部到岗。学校根据每位教师的专长,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为各年级配齐了各科教师。
二、教学工作
按照县局要求开足开齐课程,规范教辅资料使用,切实抓好保学控辍、学籍管理和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重视教师培训,开学前我们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对教师进行课标培训,为开学提供保证。
2.重视实验室安全,强化实验室管理,危险药品实行专人专柜双锁制度,严格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记录详实,账目清楚。
3.认真做好普高和职业高中招生工作,中考成绩下发的第二天,我们便对线下学生逐一家访,本届毕业生81人,全部进入高一级学校就读。
4.做好新生入学登记,提前做好新生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新生100%入学。
5.提前对学困生进行家访,确保一个不少的按时入学,为我校九月一日下午正式开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6.重视残疾儿童入学,对辖区内四名无法正常入学的残疾儿童实行送教上门,实行一人一案,专人送教,保证残疾儿童同样接受相应的义务教育。
二、安全工作
1.开学前,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调整、充实了学校安全管理队伍,选派了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8月25日前,对学生宿舍、教室、餐厅、实验室、操场、校园监控等方面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更换了58个灭火器,4盏应急灯,新张贴了4个疏散标志,消除了安全隐患。
3.加强校园了“三防”建设,添置了必要的安保器材,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到位。结合9月2日湖北施恩市发生的校园伤害学生事件,我们在9月3日早晨召开了紧急安全工作会议,更加严格的执行门禁制度,加强校门管理,在国庆节收假前学校护校队进入紧急执勤状态,防止不法分子入侵校园事件的发生,并于当天下午进行了防暴应急演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开学初即召开学校安全工作研判会,成立了学校欺凌治理委员会,对可能出现的校园安全风险作出预判,将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相结合,抓好教育宣传、线索摸排和问题整改,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确保师生安全。
5.按照“一岗三责”,根据每个岗位职责,与全校所有教职工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夯实了教师的安全管护责任。
6.在开学前通过班级钉钉群、家长微信群等告知家长开学安全注意事项,持续对师生进行“车让人
人守规”文明交通教育,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并将安全教育贯穿整个开学第一周的每一天,重点对道路交通安全、秋季防溺水、食品安全、疾病防控、防汛防滑、防胡峰等进行了教育,还印发了《饶峰九年制学校秋季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校共育,确保学生安全。
7.计划新学期开学典礼时邀请法制副校长、派出所民警、饶峰卫生院防疫专干到校给学生宣讲法制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传染病防控等法律安全知识,营造出校园浓郁的安全教育氛围。
8.开学前召开了后勤服务管理人员培训会,组织学习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通过严要求,规范操作,加强了学校餐厅管理的每个环节,尤其是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留样环节,要求每位后勤管理服务人员入脑入心,全力确保了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
9.严格执行晨午检、因病缺勤、因病追踪及病愈返校证明,对新入学的新生严格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主动对接卫生部门安排体检、结核筛查等工作,确保疾病防控落到实处。
10.制定出了《饶峰九年制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实施方案》,本学期重点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将风险管控隐患形成之前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德育工作
开学初,我们以迎接70周年为契机,重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及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1.开学第一天,对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整改完成后再安排登记注册。
2.组织学生认真观看中央电视台《开学第一课》,并写出心得体会。
3.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热爱祖国。
五、党建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1.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启动以来,我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及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按照主题数育集中学习活动方案安排,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主题教育,努力做到学在深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组织党员干部每周利用例会后一小时,集中坐到会议室,沉下身、静下心来学思践悟。
2.扎实、深入开展“支部建设年”、集中整顿软弱涣散的教师工作作风。根据局党委有关要求,我校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及时对我校党支部进行了全面的整顿工作,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方法和步骤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为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集中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深入征求意见、个人访谈、召开组织生活会,使我们对现状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同时,通过整顿工作扎实的进行,增强了我校党支部的战斗力、创新力,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改进了全体党员的工作作风,推进了我校各项工作卓有成效的发展。
七、特岗教师待遇落实情况
我校特岗教师工资标准严格执行在岗在职教师同等待遇,其他福利待遇和编制在岗教师相同。
八、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上学期末,我们对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公布的校外培训辅导机构“白名单”、“黑名单”进行了张贴,并在休业式上向学生进行了传达,本学期开学,我们通过班级钉钉群将县局公布的合格校外培训机构名单进行了转发,并在校门口显著位置进行了张贴,通过开学初的走访和调查摸排,饶峰辖区目前没有发现有校外培训辅导机构。
小学防汛工作情况汇报范文4
1.1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建立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市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密切协作;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自救为主,救济为辅。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重点是严重、特别严重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3自然灾害及其类别
我市境内发生的灾害有洪涝、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适用的工作范围
①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②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③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④灾后的生产恢复。⑤倒塌民房重建。⑥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⑦相关的其他工作。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民政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启动条件
2.1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3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组成
市人民政府设立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救灾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电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办、市物价局、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的相关负责同志。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滁州市对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市直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单位对口救灾支援工作。
(4)市民政局:统筹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国家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必要时,协调公路等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等有关设施。
(6)市水利局: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河流、水库实施防汛调度,指导督促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开展对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支持应急药品。
(8)市农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市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市财政局:负责编制市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O)市*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1)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全市公路、水路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2)市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13)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教育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15)市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16)市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市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存在的问题。
(18)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l9)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分析预报服务;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气象信息资料,参与气象灾害评估,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20)市地震办: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后震情跟踪监测和趋势判定,震灾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21)市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等工作。
(22)市地税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税收减免政策。
(23)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灾区食品、药品的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灾区重大事故的查处。
(24)市工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25)市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26)市电信局:负责生产救灾的通讯保障工作。
(27)市广电局:负责组织生产救灾宣传工作和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28)市供电公司:负责生产救灾的供电保障工作。
(29)市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
(30)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3.2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八个工作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为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编印工作简报,承办会务,了解全市生产救灾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事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个工作组的职责分别为: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市民政局牵头,市直工委、市商务局、市*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
(2)查灾核灾组:市民政局牵头,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市卫生局牵头,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和食品、药品、饮用水以及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监督,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流行性疫病。
(4)生产自救组:市农委牵头,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市发改委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广电局、市电信局、市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及时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道路、学校、医院、电信、供电、广播电视、市政工程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7)宣传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广电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市委办、市政府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3专家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和长期从事救灾工作经验丰富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机构高级研究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监测、查核、评估灾情;分析、研判灾害趋势;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预警预报
4.1预警预报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市政府有专项应急预案的,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办理;无专项应急预案的其他自然灾害发生,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4.2信息通报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本预案规定的灾害预警预报的各部门,须将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4.3信息处置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须对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评估,视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5应急响应
5.1I级响应
5.1.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Ι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
5.1.2启动程序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长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长决定启动I级响应。
5.1.3应急响应
启动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政府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情况。
(2)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滁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编写救灾工作动态,每日9时前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
(9)灾后恢复重建组组织人员指导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对水利、交通、学校、卫生院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立项、申报,争取灾后重建尽快实施。
(1O)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并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市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按有关程序申请省政府支持。
5.1.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市长决定终止I级响应。
5.2Ⅱ级响应
5.2.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2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2.2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I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II级响应。
5.2.3应急响应
启动I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8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根据情况,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4)市民政局向滁州市民政局报告,请求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5)根据灾区需求或市领导指示,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6)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变化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信息。
(7)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受伤群众,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8)根据情况,申请滁州市政府支持。
5.2.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提出建议,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II级响应。
5.3Щ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2000间以下。
5.3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局长提出建议,由局长决定启动Щ级响应。
5.3.3应急响应
启动Щ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民政局接到灾情信息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5.3.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提出建议,局长决定终止Щ级响应。
5.4新闻报道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适时召开新闻会,灾情和救灾信息。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市民政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市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震情的,由市地震办负责审核;涉及气象数据的,由市气象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6.1.1市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6.1.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市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6.1.3必要时申请国家救灾资金支持。
6.2物资保障
市政府救灾部门负责管理省委托代储的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并在灾前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加强全市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与省、滁州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利用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市民政、水利、地震、气象、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6.4装备保障
市政府根据需要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照相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6.5队伍保障
加强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能和骨干作用。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6.6社会捐助保障
完善民政部门救灾捐赠工作程序,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救灾捐助良好的社会氛围。
6.7安置场所保障
市救灾应急部门对本市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向省、滁州市申请拨给救灾帐篷。
6.8宣传、培训和演习
6.8.1政府救灾部门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6.8.2政府救灾部门每年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作咨询。
6.8.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不定期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救灾应急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级政府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7.1.1灾情调查及报告
政府救灾部门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
7.1.2救助方案制定及实施
各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并负责实施。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群众,地方政府可决定开仓借粮,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7.2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7.2.1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7.2.2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市政府救灾部门根据全市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和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根据受灾情况,向滁州市政府申请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
7.2.3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政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支持,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7.3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市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市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校舍、乡镇卫生院以及水利、交通、供给水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