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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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论文

投资银行论文范文1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并没有对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作出统一明确的规范,目前各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尽相同。现以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为例对经常出现的几种处理方式及其优缺点进行分析。

1.直接计入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按其形态和用途可分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它是企业中最活跃的资金,流动性强,是企业的重要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有些企业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另行归类,仍然在银行存款中归集。如号百控股(股票代码:600640,下同)将购买理财产品的6亿元资金仍然在“银行存款”科目下列示,到期收益按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这种处理方式最为简便易行,基本视同银行存款处理,但银行理财产品一般都有固定期限,不能提前赎回,流动性较差,与货币资金流动性强的特征并不相符。除可随时赎回的、流动性不受影响的超短期理财产品可计入其他货币资金外,其他不应列入货币资金科目。

2.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反映。目前有相当多的企业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反映在报表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以上市公司为例,千红药业(002550)、天奇股份(002009)、众生药业(002317)等上市公司在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就将公司的理财产品未赎回部分反映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到期收益按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也有上市公司同样使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但将到期收益反映在投资收益中,如兆驰股份(002429)。企业使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反映银行理财产品也有一定理论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在不违反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资产负债表上的“其他流动资产”,是指除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流动资产。在实务中,如果企业遇到一些确实不好归到那些常用的流动资产科目的,可以自行设立科目,填制财务报表时,就反映于“其他流动资产”项中。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记录没有做出过明确规定,于是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就使用这个涵盖范围比较宽泛的“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来反映理财产品。但笔者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具有比较明显的投资属性,反映在报表的其他流动资产中并不能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理解其资产的含义,一般都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再做出详细解释。

3.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反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①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③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除外。企业持有银行理财产品一般都是为了在短期内获利并赎回,根据这种特征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反映是比较恰当的。如上市公司通达动力(002576)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就将所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反映,将赎回时所产生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初始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根据通达动力的年报显示,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仍以初始购买成本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后续计量,只是将本年度赎回的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确认为投资收益,而没有将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4.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固定,通常企业也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而有些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的回收金额也基本可以固定。这些特征是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定义的,所以也有不少企业将理财产品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来反映。如福建七匹狼(002029)就将银行理财产品记录在报表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中。同时我们也应当注意到,如果企业所持有的是保本浮动收益或者非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那么到期日后其投资的本金和收益都是不可确定的。而且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持有性质,这与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较短的特征也不相符。所以并不能将所有的理财产品都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来核算。

5.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的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特征是持有意图不明确。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目的是到期赎回并在短期获利,其持有目的比较明确。然而也有些企业经常会长期持有一种或几种理财产品,只有在近期有资金使用计划时才会考虑赎回。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核算。

二、应按持有意图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以上对几种常见的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式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不仅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尽相同,即使是相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同企业间的处理方式也不相同。那么哪一种才是正确或者说是合适的处理方式呢?笔者认为,应当根据企业管理层的持有意图以及实现这种意图的能力对不同种类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分析处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只有准确无误地解读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清晰明了地理解管理层持有资产的意图,财务报告使用者才能对企业状况作出正确的评价或者预测。对于银行理财类产品,应当根据企业管理层的持有意图、企业的财务能力及公允价值是否可靠计量等相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具体探讨如下:

1.持有意图为短期获利。如果企业因为短期内没有资金使用计划而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期限较短(少于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说明管理层购买理财产品的意图就是短期获利,对于这种理财产品应当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来处理。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要以公允价值计量,我们要对不同种类的理财产品进行分别确认:保本型理财产品一般收益较低,在购买时和资产负债表日都以购买价值计量,到期赎回时取得的利差收益计入投资收益;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会较高,也可能会产生亏损,就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购买时按购买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赎回,利差计入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赎回的,要对其余额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可以参考银行往期同类型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进行估值,将该估价与原始购买价值之差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到期赎回时,再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2.持有意图为长期获利。如果企业因为较长时间内没有资金使用计划而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期限较长(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说明管理层的持有意图是长期获利。在处理这类银行理财产品时,我们应当按保本保收益、保本浮动收益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类型分别处理。由于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可将其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理,购买时按购买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在持有期间按照预期收益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赎回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对于长期持有的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由于期限长且回收金额不固定,不应当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取得时按购买价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可以参考银行往期同类型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进行估值,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赎回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投资银行论文范文2

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监管模式是采用外国现行的监管模式,这也是一种集中型的监管模式,可以为投资银行业务开展提供良好的管理。但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投资银行业务监管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影响了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也影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1.现行的监管发展模式没有明确的定位。当前世界的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附属全能银行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独立发展模式,这种不同的模式也造成监管模式的多样化,我国的大多数投资银行是以证券公司或者金融机构附属部门的形式存在,并没有主流的发展模式,这一切都表明我国的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依然处在探索的阶段,在一些规章制度方面没有完备的发展模式。当前金融市场的开放性不断的增强,对于我国的投资银行专业化水平和市场占有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我国的市场经济模式逐渐的完善,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也对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转变产生重要的影响。

2.业务范围窄,创新能力差。当前国外的商业银行业务开展广泛,其业务创新性较强,但是,我国银行投资业务范围窄,创新不足,也是制约我国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投资银行从事的业务主要有证券承销和经纪,各个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没有太大的差别,通过调查结果显示,只有部分较大规模的银行开展了财务顾问、并购重组、风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但是,在业务的开展过程当中,存在着业务经验不足、业务信誉和创新能力不足等诸多的问题,这也和我国的投资银行开展业务的时期比较短有关,但是,也反映出了其和外国投资银行之间存在的差距。

3.监管方面存在着未能覆盖的灰色地带。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跟不上金融发展的脚步,在监管方面还存在着比较多的灰色地带,例如: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是负责投资银行的监管机构,但是,其监管权限只限于商业银行,不能够对整个的金融行业进行统筹的监管,从而造成了金融行业的不稳定性,尤其是在经济极度扩展的时期,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更是处于无人监管的局面,这种宽松的监管环境,造成了投资银行为了追求过度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同时金融创新也给业务的监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业务的创新造成了金融业务操作变得越来越复杂,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的高层机构也很难全面的预测出其业务开展所带来的金融风险。此外投资银行的证券业务和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以及保险公司的业务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形成了风险相互承担的局面,一旦爆发经济危机,就会造成了风险的扩大化,从而加重了经济危机的危害性,造成不可预估的严重损失。

二、我国投资银行的监管趋势和建议

1.投资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对于投资银行而言,选择合适的经营模式是至关重要的,通过美国的投资银行调查结果显示,混合经营的模式并没有显示出其应有的优势,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美国的投资银行纷纷转型,以缓解投资的流动性不足,对于投资银行而言纠正金融交易过度放大的杠杆率才是避免出现金融危机的关键所在。否则,投行转变为银行控股公司并产生关联交易,会蕴藏更大的危害。根据我国的金融发展现状,对于经营模式的选择要吸收外国金融危机的教训,同时结合我国的历史背景和社会信用状况,选择符合中国国情的经营模式。中国的投资银行在开展业务的时候,可以在集团综合法人分业模式下进行,探讨分析有利于提高效率的经营模式,同时要注意经营模式的抗风险能力。此外在综合经营的过程之中,要加强对于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管,对于其信用衍生产品也要强调其资本约束,避免在开展业务的过程当中出现道德风险,在金融衍生产品的的推行之中,要秉承透明的原则,让客户充分的了解到产品的信息情况,限制衍生产品的杠杆率并纳入资本充足率监管;还应该控制投资银行的规模,对大金融机构也不宜放松风险控制和杠杆率约束。

2.在风险的转嫁中控制和管理风险。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对于投资银行的业务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重要的是避免投资银行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过度的扩张其业务,要加强对于金融机构流动性的监管。因此,要关注储蓄率对于经济和金融的基础性作用,金融行业的发展以及其新产品、新业务的创新要在实体经济的基础上进行,避免出现在发展金融业的同时忽视了实体经济的重要性。此外严格的风险管理是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和关键,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要灵活的进行风险转移,可以把金融风险由商业银行转移到投资银行上,从而把金融风险的危害性降到最低,这就需要国家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投资银行等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增强对于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机制,控制风险的过度扩张。

3.加强信息的披露、规范银行的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并不能够把风险完全的消除,而是把风险从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进行分散和转移,降低风险的破坏性,因此,金融创新并不能够降低整个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因此,要加强市场信息的披露,降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尤其是要规范银行的金融创新,规范和改善投资银行的业务模式,提高产品的信息透明度。此外还要对金融创新过程之中的利益共同体加强监管,避免出现道德风险问题,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创新产品的透明度监管标准,提高整体市场的透明度,加强系统性风险的披露,防治潜在的风险通过金融创新进行转移。

4.建立良好的竞争环境,促进行业的整合。当前我国的法律针对投资银行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律法规,从而造成了行业规范的空白,因此一旦出现任何的问题,并没有可以供参考的法律依据。此外很多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投资银行的业务发展依旧存在着比较多的制约,尤其是在对投资银行的违规和处罚方面并没有形成明确的界定,这种法规的不规范和滞后现象,给金融监管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不利于我国投资银行形成有序的竞争环境。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为投资银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有助于其提升自身的实力,当前我国的投资银行整体资金实力都比较弱,因此,应当加强其行业内部的整合,积极鼓励投资银行业内部兼并重组扩大实力。

三、结语

投资银行论文范文3

中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必要性

(一)完善中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的发展的需要

中国的金融改革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中国的金融体系仍然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与挑战。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一定需要非常强大的、完善的金融系统来支撑。从整体上看,近年来中国一直保持着以中介贷款融资为主市场,证券融资为辅的格局,银行体系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同时,资本市场过小与银行过多的融资负担又使得金融体系整体发展水平落后,效率低下。因此,中国目前的这种融资体制不利于长远的金融稳定,经济增长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因此,改善中国的金融结构,使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之间存在着稳定的互动发展,才能使金融系统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能力。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迅速发展的金融中介机构为资本市场的发展起了巨大的催化作用,而资本市场的激励作用又促进了金融中介机构的日益完善。所以,一方面需要加快证券公司、基金、信托、保险等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坚持发展资本市场;另一方面要加快银行类金融中介的改革,调整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逐步从综合经营走向混业经营。

(二)中资商业银行盈利模式面临考验

银行业作为一种服务行业,其服务特性更多地是体现在其中间业务领域。由于种种原因,国内的银行主要是依靠利息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各银行来自中间业务的收入比重都很小。

美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之比从1930年代至今经历了高——低——高的轮回,这与美国混业——分业——混业的历程有很大关系。美国商业银行1934年的非利息收入与总收入之比为24.57%,1980年代末至1980年代初,非利息收入占比达到最低点,在1981年仅为7.09%:1990年后,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逐步增加,特别是1999年以后,占比上升到40%以上,2005年的占比为43%。其中,在2005年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中,手续费收入占比不到20%,并且有下降趋势,大量的是其它非利息收入。其它非利息收入较多,与美国金融市场发达从而商业银行投资工具多、以及混业经营有很大关系。

与美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明显偏低,而且来源单一,主要来自于手续费收入。这充分反映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特点,银行基本上没有来自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等方面的收入,只能依靠网点优势赚取结算、等收入;另外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银行也没有来自存款账户管理的收入。

目前,国际一流银行的业务结构中,投行业务基本上占总收入的30%以上。2006年全球十大投行业务排名中,以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等为代表的“银行系”金融机构占据了半壁江山,资本市场及中间业务的发展水平和潜力如何,正日益成为国际投资者对上市银行估值的一个重要指标。

因此,中国金融业面临的市场结构、竞争格局和经营环境已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实力强大的外资金融机构银行不断进入市场,使国内银行在规模与业务创新方面具有强大的竞争压力。面对资本约束、利率市场化、融资结构失衡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国外混业经营的强烈冲击和严峻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向更广阔的资本市场拓展成为必然选择。

(三)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开始从事部分投资银行业务

虽然我国实行了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但实行的分业经营并不是绝对的分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交叉和合作,而且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加快,混业经营的步伐逐步加快,我国正逐步走美国类似的道路,即从混业到分业再到混业。

我国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目前主要通过银证合作方式实现。

银行与证券公司的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银证转账、基金托管、证券业务以及资金的合作。

银证转账业务主要是指证券公司通过银行网络进行客户资金的划转是指投资者通过银行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者证券公司的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系统以及双方的自助终端等方式,实现证券保证金账户与银行储蓄账户之间的资金实时划拨。根据《证券法》第132条第2款的规定,“券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额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随着证券公司管理的日益规范,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建立了托管银行的制度,一方面具有经济性,另一方面更强化了风险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基金托管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作为基金的法定监管人,不但要保管基金的全部财产,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还要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审核基金净值及基金价格。

证券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合作,开展“银证通”业务,即指在商业银行业务系统与证券公司交易系统相联接的基础上,以银行活期储蓄存款作为个人投资者证券资金清算帐户,通过银行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系统进行证券交易等相关业务,是为提供客户同时投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便捷金融服务。

资金合作,是指商业银行为证券公司提供合法资金。虽然,《证券法》、《商业银行法》都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但《证券法》同时又规定“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措的资金”,因此,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股票质押方式向银行借款。

商业银行可开展部分债券业务,但目前仅限于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发行、兑付和承销政府债券,发行短期融资券业务;法律上并不禁止商业银行在境外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包括成为资产发起人以及二级市场上进行投资;财务顾问业务,《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对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财务顾问业务都没有禁止性条款规定;基金管理业务,2005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进行证券投资。

目前商业银行开展的部分投资银行业务,为商业银行进一步综合经营奠定了良好基础。

2、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管理

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部门成立和运作的时间尚短,与行内其他机构和部门存在职能交叉和业务重合,业务流程和协作还需进一步磨合。一方面行内其他机构和部门与投资银行部门存在分工合作的关系,另一方面在许多项目上也存在竞争关系。因此,需要投资银行部门制定长远的发展战略,借鉴国外金融机构的业务定位和竞争策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业务定位和方向,在此基础上,加大业务创新、组织机构、风险控制机制以及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的创新,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实现投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成为未来金融机构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工行、建行、中行等国有商业银行近期都把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今后主要的业务拓展领域,集中力量打开投资银行业务市场。而部分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等也都已成立了投资银行部,从事除股票和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的投资银行业务。在实际操作方面,我国目前存在的投资银行业务品种少,发展较慢,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更是处于刚刚起步阶段,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如何发展,如何寻求突破是各商业银行面前的主要问题。

(一)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重点

从美国金融业的历史看中国银行业的未来,如果说四大国有银行凭借其天然的规模优势和庞大市值具备了成为“中国花旗”、“中国汇丰”的雏形,而城市银行则凭借其区域性优势占据了地区银行的生存空间。而对于其它13家全国股份制银行来说,在中国所有银行中成为大型的综合性银行的银行可能只有一、两家,多数股份制银行都将分化为各种形式的专业化银行,在这一分化过程中,谁能最先找到自己的定位,建立起专业化的优势,谁就能在长期的竞争中获胜。

因此,一般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时,应和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明确发展定位,与原有优势资源相结合,选择适合自己的业务发展模式,并将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与实现专业化发展结合起来,打造核心行业,像投行一样的定制化服务,以及细化交易结构等。结合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不断创新,走出有特色化的、专业化的发展道路。

在目前,商业银行可以从搭建的七个投行业务创新平台中进行选择,并结合内部的优势业务,向专业化发展,可以重点发展以下业务:

1、综合性资产管理业务

随着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试点扩大,通过基金公司为富裕个人客户提供的各类理财服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票据投资、委托贷款等业务;加上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原有的外汇理财、人民币理财以及衍生工具理财产品,将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覆盖不同风险和收益的理财平台。将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整合,并进行联合营销,将满足不同客户的风险偏好和收益需求,并为客户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将既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并购业务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给中国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但随着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之间的整合和行业之间的整合,许多并购行为将发生,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并购提供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并购提供所需资金。

3、专业化行业金融服务

通过对某一行业的发展进行充分研究,围绕行业发展的价值链,专门为该行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并针对不同发展阶段提供不同的资金需求方案,形成自己的业务特色,进行专业化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以及管理服务。如民生银行投资银行部开展的“封闭式房地产项目”就是属于此种类型,围绕房地产的开发提供全方位的资金需求,同时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将风险控制到最低。

此外,探索探矿权、采矿权抵押贷款业务,并对矿产类公司的价值链进行规划,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方案。由于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随着资源的逐步消耗,其价值越来越体现出来,目前矿产资源的价格在近年来一直保持持续上涨的趋势,行业的风险较小,但市场价值却非常巨大,发展潜力高。

4、股权直接投资

直投业务特别是对拟上市公司的投资利润收入丰厚。从国际上看,直投业务是国外投行的重要利润来源。如高盛投资中国工商银行、以及2006年收购西部矿业3,205万股权;摩根斯坦利投资蒙牛并运作公司上市,之后获得了巨额的投资回报,其投入产出比近550%,而对平安保险、南孚电池、恒安国际、永乐家电等多家行业龙头企业的投资与套现均非常成功。从有关数据可以看出,高盛投行业务的PE的账面价值在2006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类PE业务增长近78.22%,发展迅速。

从国际上的私募股权投资(PE)情况看,国际上的PE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势,出资人45%来自于养老金,10%来自于银行、保险公司,还有12%来自于个人和企业。

随着国内创业板的即将推出,将出现更多的投资机会。目前,信托公司已经被批准进行PE投资,证监会也批准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两家证券公司开展直投业务的试点。

因此,虽然目前银行资金不能直接进行投资,但可以通过信托公司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通道间接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获得更多收益。

5、资产证券化业务

关于商业银行如何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推行结构化融资。

总之,由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无论是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还是在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企业文化等诸多方面都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与现有的商业银行体制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因此,商业银行必须详细分析自己的组织结构、业务特色、风险控制能力以及与专业投资银行相比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上所具有的优劣势,根据投资银行的行业特点进行相应的管理变革和产品创新,为投资银行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建立具有投行竞争力特点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起一整套与商业银行原有的、保守的风险管理制度不同的投资银行风险管理制度,在规范发展的同时有效地控制风险;同时,还需要加强投行部门与行内其它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和行外的机构进行合作,有效规避政策的限制和监管风险,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综合优势,不断完善和整合投行业务平台,不断推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在竞争中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为今后进一步发展综合经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未来营销战略

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都把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今后业务发展的主攻方向,并利用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和声誉开展业务,在项目融资、银团贷款、财务顾问、收购兼并等投资银行业务上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随着业务的开展,内部资源的整合,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时,应在考虑自身特点和优势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方面的实现突破。

1、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应结合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发挥自身优势,实施长远规划。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在业务运行和市场开发能力等方面还不成熟,客户也有一个接受和适应的过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加快,投资银行业务今后的市场潜力非常大,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因此,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工作,在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规划上,要树立长远目标,制定适合本行实际的长期发展战略;同时,要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信誉、客户资源、机构网络、资金实力等优势,积极开展融资、理财、并购、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同时,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能力。

2、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应以客户为中心,在拓展业务上实施多元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战略。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开发多元化、系统化的投资银行业务产品,为客户设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对客户实施多元化营销策略。同时,要针对VIP个人客户和重要公司客户进行专业化营销,为客户提供专项服务、个性化服务。

3、商业投资银行业务应树立特色观念,在实际运作中实施品牌战略。目前,各家金融机构都在瞄准投资银行业务市场,如果要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必须要树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品牌,这是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的“重中之重”。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需要都根据各自在不同领域的优势,不断创新,以便在今后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时有所侧重,注意树立“品牌意识”,在某些投资银行业务的领域中突出各自的“品牌形象”,并在此基础上抢占市场份额,创建具有本行特色的投资银行业务品牌。

4、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应统一集中管理,在业务管理上实施团队营销。目前商业银行内部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参差不齐,大都分散在各业务部门,各地分支机构的发展程度也不均衡。随着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今后商业银行应对投资银行业务要集中统一规口管理,不能归口的,由总行成立专门部门负责协调;同时总行投资银行部应加强分支投资银行机构的业务联动,通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争取优质高端客户,取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此外,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时,应注意实现多目标营销并重,尤其是对优质客户的业务要实行交叉营销,形成投资银行业务和传统银行业务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中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在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业务的品牌、资金、业务网络、客户资源等优势的同时,需要整合行内、行外以及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源,制定长期经营战略,全力打造投行业务品牌,通过管理、机构、产品、业务流程、销售、人才规划等全范围的创新,构建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结构合理、风险可控的经营管理格局。

(三)经营战略和目标模式

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需要通过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特征、优势和投资银行业务的特点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从投行业务发展全局出发制定经营战略和发展目标。

鉴于银行业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商业银行内部对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有一个逐步认识、理解和接受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考虑以下经营战略:

1、建立业务管理机构

鉴于当前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松散、自发性较强的现实,商业银行有必要按市场导向重新考虑内部职能机构的设置,建立独立的专门投资银行业务管理组织机构。当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为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可在总行层面建立按事业部制运作的投资银行部,给予投资银行部相对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以有效把握市场机遇,充分调动内外部各种资源,对投行业务实行系统的策划、拓展和管理。

2、进行准确的客户定位和客户需求挖掘

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客户定位应建立在现有客户分类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客户的综合特征,分析潜在需求,作出准确定位。从商业银行所具有的资源优势出发,投行业务的开展应以公司客户和VIP个人客户为主要客户群,以大型优质企业为当前重点发展的客户,以成长性良好,与银行服务实力相匹配,具有潜在投行业务需求的中型客户为未来重点业务开发对象。

3、多元化业务组合战略与重点业务战略相结合

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初期,需要构建相对平衡、能够带来稳定收入流的多元化业务组合;随着优势客户资源的挖掘,逐步形成了优势业务,此时,需要优先发展那些具有发展潜力巨大、客户资源聚集的业务,逐步形成某一业务领域独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特色,并形成较大的竞争优势,培育出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树立自己的品牌。

4、全面创新战略

这是塑造大型专业化投资银行核心竞争优势的决定性战略之一,需要在制度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等三个领域协调展开。在业务和产品领域方面,首先结合传统商业进行产品创新,拓宽业务领域,重点放在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业务领域,开发高质量的全新产品;在制度创新方面,重点建立和完善组织结构创新、决策体系创新、业务流程创新、风险控制和财务监督体系创新以及资源分配与共享机制创新方面。

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一方面,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并促进两个业务的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增强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投资银行自身业务的发展,打造出业务品牌,随着政策的放开,通过投资银行业务资源的整合,将可能成为独立的公司,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中心。

5、业务整合

为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快速有效的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建立投资银行部为核心的投行业务运营平台,采取相应的策略有效的整合内外部资源,对业务进行整合,准确的细分客户并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6、核心竞争力培育

综合化经营的着力点,就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为客户提供不断创新的综合化金融产品,来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同样,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也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利用商业银行的优势和内部管理来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四)业务流程管理

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需要在执业规程、业务流程、管理与决策方面遵循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市场化原则。在业务操作中,需要进行业务流程管理,以防范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在投资银行业务流程设计中,首先应当弄清楚为客户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围绕产品的信息流、物流和服务流这三个主要方面而进行设计,找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一般而言,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来说,能够创造核心竞争力的是“研究报告和解决方案”和“提供资金”。

一般来说,普通投资银行业务项目流程包括了信息收集、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和优选、内核、方案实施、项目总结等,不同的业务有不同的具体业务流程。但从投资银行的业务范围来看,可以根据项目的类型进行流程管理,如将业务分为顾问类(如财务顾问、投资、理财顾问)、操作类(并购、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置等)和融资类(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结构融资、过桥贷款等)来管理。

对于总分行结构下投资银行组织结构,根据项目的来源、项目规模和难易程度采取的业务流程管理也不相同。首先,总行设投行业务管理中心(负责全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组织和协调),分行设投行业务需求处理平台(负责集中辖区内客户的投资银行业务需求),并建立授权制度,按照品种、风险程度高低、金额大小、操作程度难易等标准来界定相应权限,确定总、分行经营种类与额度。其次,将业务需求分三类:分行解决类、总行解决类和外部解决类,然后分类实施处理。分行解决类客户需求,由分行组织业务团队,按照我国商业银行制定的业务模式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总行解决类客户需求,由总行在全行范围内组织团队提供服务;外部解决类客户需求,由总行负责联系海内外专业机构。

(五)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的品牌定位及品牌管理

作为从事高风险产业的商业银行。历来都非常重视信誉,把信誉作为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优良的信誉是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先决条件,可以获得投资者的信赖、取得筹资者的认同。同样,在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并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市场营销、服务等各个环节中得到很好的落实及突出品牌的顶尖特性。所以,商业银行的信誉优势和产品品牌都将有助于投资银行业务介入市场并得到商机。

但是,由于投资银行的业务产品是结合传统商业银行业务进行的创新,也是满足客户需求的需要,加上创新是塑造投资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克服风险的最佳手段。因此,投资银行业务产品可以同原有商业银行的产品有不同的品牌,在两者品牌没有冲突的情况下,投资银行可以自己发展自己的品牌,并进行管理。

3、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风险控制与监管

风险是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一方面给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增加了风险机会。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属于非银行传统业务领域,所面临的风险构成将会有很大改变,信用风险将不再是主要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信誉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操作风险等成为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一直以来,国内银行业主要致力于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和水平,市场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控制,促进投资银行业务长期稳定发展。

(一)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风险控制

一般而言,投资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不同的投资银行业务有不同的具体风险(如承销风险、并购风险、投资风险等);而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是金融风险(包括流动性、信用、偿付风险等)、操作风险、商业风险(包括宏观经济和政策,法律和制度、声誉等)和偶然风险(各种外部风险)。可见,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有许多相同的风险因素,但商业银行更关注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一直以来,国内银行业主要致力于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和水平,市场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而随着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商业银行除了继续关注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外,还需要重点关注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信誉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操作风险、关联风险、利益冲突风险等。因此,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需要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风险控制。针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法和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

1、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

(1)完善风险管理平台。

在原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将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纳入风险管理体系,不仅是针对投资银行各业务单元风险进行风险控制,更多的是立足于全行的层次,全面监控整体风险。同时,将业务、风险管理、审计稽核三条线独立,使风险管理和审计稽核独立于经营系统,直接向总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制度框架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第一,设立两个层面的组织架构。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在总行内部

控制部门建立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主要是要合理地制定投资银行部门的责任和权限,明确授权方式,建立有效的监督方式;二是通过在投资银行部门内部建立专门的内控组织来实施对投行业务的内部控制,负责对具体投行项目实施监督和稽核。

第二,根据投资银行的业务特点制定内部控制的手段和方法。包括对每一项业务、业务模块做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风险评估应当区分哪些风险是银行可以控制的,哪些是银行不能控制的,并做不同的处理。

第三,建立集中信息系统并有有效沟通渠道。商业银行应该建立一个涉及全部业务活动的信息管理系统,并保证其安全可靠。通过这个信息管理系统,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够得到所需要的信息,使所有员工充分了解与他们履行职责有关的政策和程序。这样,可以将投资银行业务加入信息系统,使公司决策层能够及时获得有关投资银行业务财务、经营状况的综合性信息,以及与决策有关的外部市场信息。

2、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一方面需要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另一方面需要将投行业务风险与银行业务风险进行隔离,建立健全风险约束机制。

首先,建立规范和完善的内核制度。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下,结合投资银行业务自身的特点,并借鉴国内外大型证券公司的内核制度建设的经验,建立一套权责分明、规章完整、运作有序、高效的内核工作机制。

其次,在总行一级部门之间建立内部防火墙,增强风险控制意识,强化风险教育。“防火墙”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弱商业银行内的风险传递与风险外溢,具体包括信息防火墙、人事防火墙、业务防火墙等。防火墙的设置是一项非常具体、复杂的制度建设。

第三,增强依法经营的意识。由于金融政策因素的影响,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中常受到监管的约束和法律的障碍,要求投行人员提高依法开展业务的自觉性,努力寻找改善和转化风险的有效途径。

3、从人力资源角度控制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首先,建立有关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人才招聘、储备方案,选择适合的招聘渠道,建立完善的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人才评价体系,保证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高的道德水准;其次,定期进行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并定期进行有关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法律法规培训;此外,还需要对投行人员进行包括内控意识与风险理念培养。

4、建立投资银行业务创新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

创新是投资银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就是为了满足客户的新需求,提供新产品和服务。因此,在业务创新中可能会受到银行监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以及其它监管部门的监管,一方面需要完善有关创新性业务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还应与监管部门沟通,避免监管风险的发生。同时,还应该对新产品和服务对现有产品和服务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建立新型业务应急预警机制。此外,新产品的推出、服务协议的制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等都要经行内法律事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外部风险监管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混业趋势明显的影响下,确保金融体系的整体安全、鼓励竞争、强调效率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已经成为西方国家的主导监管理念,并不断推动着金融监管制度的重构和金融监管方式的转变。从全球范围看,出现了货币政策制定与金融监管职能的分离趋势以及金融监管一体化的趋势。

2004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简称“新协议”)。“新协议”提出了银行监管的新框架体系,主要由“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检查评估、市场约束)所构成,代表着最新的银行风险监管理念,为改进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奠定了基础。

“新协议”的内容更加广泛、更加复杂、摈弃了“一刀切”的资本监管方式,提出了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几种方法供选择。“新协议”有以下三方面的创新:

第一,进一步扩展、完善最低资本充足率的内容与要求,并就资本充足率计算中的各种风险测算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

第二,转变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方式和重点,监督检查被监督银行的资本金与其风险数量、风险管理水平是否相匹配,鼓励银行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方法、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对银行进行全面的行业监管。

第三,对银行的信息披露范围、内容、要点及方式,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银行风险进行全面的社会监管。

根据“新协议”,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要求更全面,更为严格。面对资本约束和资本困境的严峻挑战,国内商业银行加快业务转型,大力拓展低资本消耗的零售银行业务、中间业务,包括投资银行业务,积极调整传统的以公司信贷为主导的业务结构。

在原协议中,风险主要是指信用风险,而“新协议”的风险包括了三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其中,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是投资银行业务中面临的主要风险,特别是对各种理财产品、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是监管当局监管的重点。

“新协议”要求银行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其中要求必须将投资银行业务与交易业务与其它业务一起分别归结为三类风险,并应用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度量,并进行风险汇总。这对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此外,“新协议”适当扩大了资本充足约束的范围,以抑制资本套利行为。原协议中,对证券化资产的风险水平确定得比较低,没有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新协议”对银行投资于非银行机构的大额投资要求从其资本扣除,即对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总之,“新协议”鼓励商业银行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方法、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建立起能及时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种风险的管理系统,以增强有效防范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

首先,要更新监管理念。与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相比,“新协议”不仅推动了银行监管理念的重大变革,还勾画出了一个新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银行监管当局作为一种外部监管,要重点检查、评估商业银行决策管理层是否充分了解、重视和有效监控本行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是否已经制定了科学、稳健的风险管理战略与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已建立了能够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种风险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要检查、评估商业银行采用的内部评级法是否可行,以及通过内部评级法计量风险和确定资本水平是否可靠;要对所建立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的可靠性及有效性进行及时检查和评估。在此基础上,监督检查商业银行是否根据其实际风险水平,建立和及时补充资本金。此外,要监督检查银行是否及时、充分、客观地披露所规定的相关信息。

其次,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在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对银行业实行机构性监管,突出表现在:重市场准入管理、轻持续性监管,重合规性监管、轻风险性监管。由于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包括保险业务,如果单由银监会监管银行,只能监管商业银行业务。在我国仍实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业监管的情况下,除了“三会”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监管外,应当从对银行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及不同监管机构监管银行的不同业务。银监会主要监管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证监会主要监管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保监会主要监管银行的保险业务。

第三,现阶段的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格局,使得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自成系统,工作中各司其职、条块分割、沟通不足、信息难共享,这些因素影响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从我国金融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似乎已经逐渐出现了对统一金融监管的客现需要。一方面,我国加入WTO后,无论是金融产品的交易,还是金融组织、金融市场之间的合作与结合都将从广度和深度上日益加强,金融全球化对我国金融的影响日益深远。与此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与国外金融的联系日渐紧密,对金融业的监管和控制也变得更加复杂、更加困难,尤其是国内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与全球混业的趋势、国外大型金融集团的合作使得监管的难度更加凸显。另一方面,国内不同金融部门间的业务合作和交叉越来越多,金融集团的发展等已经初露端倪。这些均就要求金融监管体系更加灵活、更加综合、更加统一,以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我国金融监管从分业监管向综合监管、统一监管过渡有可能成为一种历史趋势。

投资银行论文范文4

1.1投资银行金融创新

(1)流动性增强创新:它产生于对一般流动性需求的增加。最初的创新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当时存在三种因素促进了增强流动性工具的产生:①当时的高利率增加了传统方式交易流动性的机会成本,对提高交易的流动性的新技术产生了需求;②对银行信誉的担心,引起投资者选择从存款转向通常流动性较少的资本市场工具,于是流动性的这种损失随即创造了流动性增强流动性增强创新的需求;③增长的杠杆作用,对更大的债务复旦的预期导致对预防性的流动性需求的增加。

(2)信用风险转移创新:对信用风险转移创新的需求,产生于对现行金融头寸可靠性逐渐恶化的认识,例如能源市场的衰退,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危机等等。由于对信用问题的普遍关注,刺激了转移这些金融风险的金融产品的创新。

(3)信用创造创新:信用创造创新主要具备两个作用,第一是信用创造创新可以调动不活跃资产以支持新的借款,例如杠杆融资和股权自然增益庄户;第二则止利用信用创造创新来开发新的信贷来源。

(4)股权创造创新:这类创新数量有限,主要有可变利率的优先股票、浮动利率票据和可转换债券等。

(5)价格风险转移创新:金融产品创新最突出的特点是具有风险转移功能。这种需求来自于对金融头寸的资产价格风险日益增长的感性认识。

1.2金融危机与投资银行

2008年9月,美国出现全面性的投资银行危机,将次贷危机和金融危机推向了。在贝尔斯登(BearStearns)、美林证券(MerrillLynch)被收购和雷曼兄弟(LehmanBrothers)破产后,高盛(GoldmanSachs)和摩根士丹利(MorganStanley)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至此,占美国投资银行市场份额60%的前5大独立投资银行在这次危机中被全能银行收购或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

(1)自有资本少,过于依赖杠杆率。美国的投资银行相对于综合性银行,自有资本和资本充足率比较低。为筹集资金扩大业务量,大多用大量借贷的方法来维持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借贷越多,自有资本越少,杠杆率就越大。如美林的杠杆率为28倍,雷曼兄弟宣布进入破产保护时,负债权益比是6130:260。高杠杆要求较高的流动性与之相匹配,在市场较为宽松时,尚可通过货币市场融资来填补交易的资金缺口,而一旦自身财务状况出现恶化风险,公司持有大量的流动性很低的资产,评级公司则降低其评级,融资成本将不可避免的上升,造成投资银行无法融资维持流动性,贝尔斯登便是因此遭挤兑而倒下。

(2)“创新”过度,金融衍生产品泛滥。美国投资银行在混业经营发展模式下,已经远离了金融中介这一基本职能。在近十多年来,投资银行领导了美国的金融创新的主流,各种新的筹资工具和风险管理方式几乎都是由投资银行首先推出的。各种金融衍生品和证券化产品在美国资本市场上非常多,衍生产品链条非常长,金融机构无节制的“创新”,把次级债券不断拆分、组合,原有的有限的金融资产已经被更多的金融产品所覆盖,金融衍生品链条不断被拉长。虚拟经济脱离了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这就违背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必须保持一定的适度比例这一经济学基本规律。

(3)缺乏良好的监管。正如美国一位经济学家总结的:“我觉得根本的原因是金融系统缺乏良好的监管,这导致了房地产市场的失控,和金融市场的危机。在问题出现之前,美联储没有及时提升利率,政府在加强信贷监管上也太过柔和。”银行对风险的强调主要在市场风险,虽然此次加强了对理财产品的监管,但是没有充分注意发行人的风险,区别在于,以往投资银行作为担保人或者发行人风险有限,但是随着次级债券危机的爆发,投行作为发行人或者担保人,却变成风险最高的一环。2中国投资银行的发展与现状

2.1中国投资银行的产生

新行业的形成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社会潜在需求的发现和给予有效满足的过程,需求可以促使一个新兴行业的产生或快速发展。中国经济转型和改革的浪潮呼唤着中国的投资银行业的产生,投资银行业任重而道远。从我国的改革实践看,投资银行业务最初是由商业银行从事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开放证券流通市场,原有商业银行的证券业务逐渐被分离出来,各地区先后成立了一大批证券公司,形成了以证券公司为主的资本市场中介机构体系。在随后的十余年里,证券公司已逐渐成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主体。当然,除了专业的证券公司以外,还有一大批业务范围宽泛的信托投资公司设立的证券机构、金融投资公司、产权交易与经纪机构、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咨询公司等也在从事投资银行的相关业务。特别是1999年我国政府成立的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肩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特殊法律地位,具有多方面的资产处置和运作手段,其业务范围已涉及到了国际上全方位服务的投资银行的基本业务。

2.2当前中国投资银行发展的环境分析

(1)从中国投资银行发展的宏观环境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5689.8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300670亿元,增长速度的迅猛超出了历史上任何时期。展望未来,中国经济增长潜力仍然很大。坚持不懈的经济改革、不断增长的内需和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等三大动力,将使中国经济在未来20年内保持旺盛的活力。中国近三十年来虽然经济增长很快,但经济增长的起点低,基数小,同时又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因此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的关系更多的呈现帕特里克所谓的“需求追随”模式特征。按照这种模式,中国经济的高增长必然伴随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膨胀,导致金融机构、金融资产与负债和相关金融服务的发展。所以,经济高增长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大发展提供了最坚实的保障。同时,也应该看到虽然中国经济运行总体状况良好,但是结构失衡仍然比较明显。经济结构的失衡需要通过资本要素的合理流动来加以解决,而投资银行就是运营资本要素,并使资本要素更顺畅地流动和配置的专业中介机构,因此经济结构的不合理对投资银行的资本运作形成了巨大的需求,为投资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舞台。

(2)从中国投资银行发展的微观环境来看,在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历程中存在四个有利的条件。首先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给投资银行业务带来了新的发展机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出资人权限的界定,为地方政府转让一批上市公司的国家股股权创造了条件,各级政府希望通过并购重组实现数万亿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为投资银行提供了生机和商机。其次是国有企业的改革,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中国几十万国有企业需要对凝固了40多年的产权和资产存量进行流动和重组;高负债的国有企业需要通过股市直接融资来优化资本结构,调整负债比率;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而已上市的公司要在经营中注入优质资产,保持高回报率和壮大公司实力,这些都需要投资银行提供融资服务和财务顾问服务。再次是中小企业的发展,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很多,面临的竞争也很激烈,对投资银行业务的需求也很迫切。最后,中国商业银行巨额的不良资产需要处置,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商业银行不可避免地承担了一部分改革成本,再加上银行自身内控机制不完善、经营不规范,所以形成了银行大量的不良资产,迫切需要中国的投资银行更多地参与到不良资产的处置中来。

3危机下的启示与对策

这次金融危机,深刻地诠释了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的关系,揭示了导致投资银行巨大损失的机制和根源,对于我们正确理解金融创新和风险控制,完善投资银行发展和监管,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处理好风险控制与金融创新的关系。

虽然金融创新有助于分散风险,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但是并不能消除风险,只是使风险发生转移或隐藏起来。在金融危机中,无论监管机构、投资银行还是投资者,对金融创新风险的认识、管理和评估,都远远落后于金融创新的发展。市场长期繁荣掩盖了潜在风险,鼓励了金融机构超出风险承受能力的大规模投机。一旦市场发生转折,潜在风险突然爆发,金融机构将遭受巨大损失。金融市场归根结底应该服务于实体经济,金融创新的规模也必须控制在实体经济需要的范围内。

(2)实行逆周期损失准备制度。

为增加抵御危机的能力,我们建议我国投资银行应实行逆周期损失准备制度。在经济周期的繁荣阶段,由于资本市场繁荣,资本收益率相对较高,资产价格上升,这时银行应上调资产损失准备金率,既可以为防范危机准备充足的缓冲储备,又可以抑制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过度投机。相反,在经济陷入衰退、萧条,复苏阶段时,应降低资产损失准备金率,增强其应对风险和危机的能力。

(3)加强监管力度。

美国投资银行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一般是由审计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风险监视委员会、风险政策小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公司各种管理委员会等组成。但是此次金融危机却显得力不足。要加强发行人信用风险的监管,同时投资银行应当建立一个良好的风险拨备制度,在有风险时及时处理,而不是等到危机出现时再解决。

参考文献

[1]何小锋.投资银行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

[2]王玉霞.中国投资银行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投资银行论文范文5

分销网络的建立与管理涉及到另一个理论,即分销通路管理理论。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对分销通路下的定义是企业内部和外部商和经销商!批发和零售$的组织机构,通过这些组织,商品!产品或劳务$才得以上市行销。在商品分销活动中,产品或劳务传递所必须经过和要送达的一系列组织或机构,如机构、经销机构等,分销活动的通路管理相当复杂。从本质上讲,只要是从制造商到最终用户或消费者之间,任何一组直接或间接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活动有关的营销机构均可称作一条分销通路。对于制造商的企业来说,它与所有旗下的分销商、二级批发商、零售商等,就构成了制造商的一条分销通路。

实践证明,有效的通路管理能使企业获得长期的竞争优势。"分销通路的成员商品分销通路中包含着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合作的组织和个人,这就是分销通路的成员。从组织的角度来看,通路成员除了制造商、用户和消费者以外,还包括生产厂商的销售机构、商、分销商、批发商、零售商等。从原则上来说,制造商有充分的理由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然而中间商却至今仍然存在,这主要是由于制造商直接从事销售活动财力不足、身份不合、利益不足和效率不高,因此中间商的存在有其无可否认的优势和必要性。通路中的每一种组织所承担的职责、销售任务及服务对象是不同的。

制造商的销售机构一般都控制着一些大型的直接用户和一级商;一级商面对的则是一些二级分销商或某些专业用户;分销商面对的则是一些批量较小的用户和小型零售企业,它们往往因为批量较小而无法直接与厂商或大型批发商进行交易;零售商则是面对大量的、零散需求型的用户或众多的消费者。这里,分销商起着一个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分销商的作用%&’帮助供应商迅速掌握市场分销商通常对其分销区域的市场较为熟悉,并且拥有一批基本客户。利用分销商从事销售工作,虽然不能完全控制其销售,并且无法完全要求其充分配合企业的行销目标,但是设立销售分支机构,自设销售网络,需要大量的投入,而且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有所成效。

因此,为了迅速打开市场,可以利用分销商的优势。

1回避交易风险与投资风险由于分销商对本地市场较为熟悉,对客户的信誉状况也较为了解,因此能获得较多的订单,并且收回货款也较为容易,可以避免交易风险。所谓回避投资风险是指若当地投资环境不适合于投资建点,或者在当地市场潜力不足时,可利用分销商在当地销售,而不进行投资建点,从而回避了投资风险。

2降低销售成本通过分销商进行交易,可以减少自设销售网络所必需的高昂的固定成本,如营业地点租金、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的购置费、仓库费。同时也节省了可变成本,如不需支付推销员的工资,零星通讯工作的减少,邮电、人工、照明等费用的减少,也可大大降低销售成本。

3减少交易次数分销商可以将用户的零星订单汇总,一次订购,可以避免零星订单的交易,减少了接洽次数

4分销网络的建立

5制定分销战略分销战略是企业为了长期生存和发展而选择和制定的适当的分销通路计划,用以指导整个企业的分销管理工作。分销战略的正确与否直接关乎企业的兴衰成败,如果企业的分销战略正确,即使计划得不好,经营管理不善,效率不高,或许还有赢利的可能。反之,若企业的分销战略不正确,执行得越好,效率越高,赔钱越多,甚至破产倒闭。在动态市场上,企业为求得长期生存和发展,必须善于发现良机和及时调整分销战略,随机应变,使企业的分销管理与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相适应。

6选择分销商分销商的选择会对供应商的销售状况带来巨大的影响,供应商应当从分销商在特定地域内的覆盖程度、互补型产品的销售以及其在特定目标市场上的全部销售额来对其进行评价。除此之外,仍有一些关键的因素需要考虑,如:经销商不良的财务记录,拒绝遵守供应商的价格政策,声誉不佳,不能提供有效的服务或索价过高等。同时在选择分销商时不应冷落了现在有业务往来的经销商。一般来说选择具体的分销商必须考虑以下条件。

分销商的市场范围。市场是选择分销商最关键的原因。首先要考虑预选定的分销商的经营范围所包括的地区与产品的预计销售地区是否一致。其次是考虑分销商的销售对象是否是供应商所希望的潜在用户。!"#"#分销商的地理区位优势。区位优势即位置优势,选择分销商最理想的区位应该是产品的需求量较大的地区,因此,对分销商的选择要考虑它所处的位置是否有利于产品的批量存储和运输,通常以在交通枢纽城市为宜。!"#"!分销商的销售经验。选择对产品销售有专门经验的中间商会很快地打开销路,因此,供应商应根据产品的特征选择有经验的分销商。!"#"%预期合作程度。分销商与供应商合作得好会积极主动地销售产品,对双方都有益处。供应商应根据产品销售的需要确定与中间商合作的具体方式,然后再选择最理想的合作伙伴。!"#"&分销商的财务状况及管理水平。分销商能否按时结算,包括在必要时预付货款,取决于财力的大小。整个企业销售管理是否规范、高效,关系着中间商营销的成败,而这些都与供应商的发展休戚相关。!"#"’分销商的销售政策和技术。采用何种方式推销商品及运用选定的促销手段的能力直接影响销售规模。有些产品广告促销比较合适,而有些产品则适合通过销售人员推销。

有的产品需要有效的储存,有的则应快速运输。要考虑分销商是否愿意承担一定的促销费用以及有没有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和相应的人才。选择分销商前必须对其所能完成某种产品销售的市场促销政策和技术的现实可能程度作全面评价。"分销商的管理%"$考察分销商的品德由于供应商与分销商的关系应是一种信任关系。因此,即使分销商能力很强,在市场上拥有优越地位,但是若品德欠佳,则能力越强的分销商,商业欺诈的能力越强,在营销、回款、维护企业形象等方面,都会给供应商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供应商在选择分销商时首要考虑其品德因素。%"#评估分销商的销售网络选择分销商时,应充分考察分销商的销售网络。就工业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而言,选择一个与其他批发商或最终用户有良好关系的分销商,可以实现层层批发,这是非常重要的。%"!评估分销商的业务拓展能力评估分销商的业务拓展能力,主要应考虑:!分销商的仓库状况。包括是否自有或承租仓库、仓库的容量、仓库使用情况、库存管理方式等。"分销商对推销人员的奖金制度和福利措施。分销商有无人员训练制度,有无特别奖励或激励计划。#分销商是否给供应商提供重要的市场情报,主要使用哪一种传播媒体来促销产品,是否愿意拟定行销策略。$分销商的市场分析与营销计划是否详尽等。%"%考察分销商的政治、社会影响力政府采购在销售业务中占有相当分量时,分销商在政治上的势力如何,往往影响销售业务。而且分销商政治力量强时,还可以左右政府的进口政策及产业政策,以利于自己的市场开拓。%"&考察分销商的财务能力,进行风险控制除了分销商的品德与经营管理能力外,在选择分销商时,财务能力无疑地也占着相当重要的地位。财务能力的好坏不仅决定着经销商的付款能力与付款速度,并将影响企业的经营与成长。所以在选择分销商时,对于其财务能力也应加以调查。#分销商的风险控制&"$担保&"$"$担保金额。关于担保品金额一般情况下以分销商一个月的营业额为标准,再依付款方式、票据期限及分销商的支付能力加以调整。超级秘书网

投资银行论文范文6

[关键词]投资银行金融中介交易费用产业组织委托―

近20年来,在国际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趋势下,投资银行业完全跳开了传统证券承销和证券经纪狭窄的业务框架,跻身于金融业务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和集中化之中,努力开拓各种市场空间。这些变化不断改变着投资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对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已形成鲜明而强大的发展趋势。现达的市场经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而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的投资银行则在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 投资银行在现实经济中的作用

投资银行是充当资本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中介,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交易和企业并购等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

投资银行的实质是资本市场上的金融中介,或者说,是使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与筹资者相互连接促成资本交易的中介人。作为资本市场的金融中介,投资银行帮助证券发行人(资金需求者)设计和发行金融工具,将从发行人处购买的这些金融工具出售给社会投资者,从而将资本需求者与供给者连接起来。它既为投资者推荐、寻找适合的投资机会,又为资本需求者筹措到所需的资本,是促成资本交易的中介人。

二、投资银行发展的理论依据及应对策略

1.交易费用理论在投资银行产生及存在过程中的影响

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交易费用是制度的源泉。其创始人科斯把它定义为“运用市场机制的费用”,其中包括了人们在市场上搜寻有关价格的信息、为了达成交易进行谈判和签约,以及监督合约执行等活动所花费的费用。

交易费用理论说明了投资银行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即投资银行正是为了降低资本市场中交易主体的费用而应运而生的。作为资本市场中介的投资银行,其业务集中于资本擅长的总量增加和存量调整方面,其角色是在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买方和卖方之间、企业与资本市场之间的中介人。作为资本市场中的专业机构,其为委托人在资本市场中筹资、投资、并购的业务提供专业服务,从而降低委托人的交易费用。

2.产业组织理论在投资银行经营规模构建过程中的作用

产业组织理论是研究产业内企业间竞争与垄断的应用性经济理论,其核心问题是在市场机制下保护竞争活力的同时充分利用规模经济,从而寻求资源最合理分配的市场秩序。对市场集中影响较大的是卖者的集中,而决定卖者集中程度高低的最基本因素是该产业的市场规模和规模经济的关系。规模经济是指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而导致长期平均成本下降的情况,其主要原因在于劳动分工、专业化以及技术因素。

根据产业组织理论的规模经济原理,任何投资银行组织在竞争的压力下,都力求把自己的经营规模扩展到最佳水平,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其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这已经为世界各国投资银行发展现实所证实:现资银行主要从市场规模、企业规模和业务范围三个角度入手,有效的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经济。

3.委托―理论在投资银行组织结构模式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委托―理论认为,如果人能够完全为委托人利益行事,则这种关系不会产生额外的成本,也不存在所谓的问题。然而,人与委托人毕竟是不同人,且他们之间存在着两方面的不对称:利益不对称和信息不对称。委托人为了防止人损害自己的利益,需要通过严密的契约关系和对人活动的严密监督来限制人的行为,但这样做必然会付出成本,即委托人为限制和监督人行为所付出的费用;二是约束成本,是指人引起行为受到限制或约束,不能及时做出正确的决策,而导致的损失或投资机会的丧失;三是净损失,即在委托人监督不了而人又不能自律的情况下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这样就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能有效的约束人的行为,又能激励人按委托人的意愿和目标而努力工作从而大大降低成本的企业制度安排。委托―理论说明了现资银行对其组织形式的理性选择。投资银行的组织形式从最初的无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发展到现代的股份制,走过的正是一条降低成本、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追求高效的道路。

4.竞争力理论在投资银行核心竞争力上的运用

竞争的实质是对资源的争夺,竞争力就是竞争主体争夺资源的能力。根据竞争主体的不同,可以把竞争力分为以下三个层次:一是企业层面上的核心竞争力,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核心产品、核心技术和核心能力;二是产业层面上竞争力,包括国家之间同一产业的竞争力和一国之内不同产业之间的竞争力;三是国家层面上的竞争力,包括经济、军事、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综合实力。这三个竞争力层次紧密衔接,前一种构成后一种的基础。

从而,竞争力理论说明了首先我国投资银行应从自身的核心产品或核心业务出发,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提高在核心产品或核心业务上的核心能力;其次应加强我国投资银行业与其他产业的联动效应和协同效应,充分分享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利益,并提高与国外相同产业竞争时的整体竞争力;最后应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健全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经济、法律环境。

参考文献:

[1](美)赫伯特.E.杜格尔,弗朗西斯.J.科里根著:《投资学》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2]Robert Lawence Kuhn.《Investment Banking: The Act and Science of High-Stakes Dealmaking》 New York:Hacpec & Row Pubulisher,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