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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所考察的问题范文1
[论文摘 要]西方经济学作为大学经济学及相关专业的主要必修课程之一,始终博得人们的广泛关注。但随着人口数量膨胀与资源稀缺之间地矛盾锐化,其所蕴含的传统经济学理念无法跟上时展,更无法对现在盛行的循环经济体系给出合理解释,呈现出一种与生态文明渐行渐远的趋势。而环境教育的多学科渗透特性可以弥补传统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弊端。因此,在大学西方经济学课堂中渗透环境教育是十分必要。本文在阐述目前大学西方经济学概况的基础上,指出在大学西方经济学课堂中渗透环境教育的必要性,并给出几点建议。
一、西方经济学概述
西方经济学被西方国家誉为“社会科学的皇后”,其受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我国各高校的经济学专业一直将此课程设置为专业必修课,管理类专业也纷纷将其视为专业基础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无论从实践还是理论研究的角度,此门课程受重视程度都逐步提高,有越来越多的专业开设了本门课程。
对于西方经济学的介绍,国内出版过多种图书。在大讲意识形态的年代里,介绍西方经济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批判,因此在介绍时,一般是为树立批判的靶子,甚至断章取义,改革开放之初,虽然我们开始强调有批判地借鉴西方经济学,但由于从主导思想上否定市场经济,所以对可供借鉴部分的分析很不充分。80年代中后期,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忽视国情、盲目照搬西方经济学的倾向又有所抬头,一些在西方国家也存在很大争论的理论和主张,诸如凯恩斯主义的用高消费和高投资及温和的通货膨胀刺激经济发展的主张等,被不加具体分析地应用到中国经济的研究和实践之中,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并给实际的经济运行带来许多消极影响。
我国大学现行的西方经济学课程使用的课本极其多样化,但均由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两大部分组成。目前我国大学广泛使用的西方经济学课程经过以古希腊思想家色诺芬为代表的“家计管理学”以及早期重商主义者安·德·蒙克来田、亚当·斯密主张的“政治经济学”逐步演变而成。西方经济学的诞生是以19世纪微观经济学从经济学的阵营中独立出来为标志,并由萨缪尔森在《经济学》一书中综合宏观和微观经济学,最初形成西方经济学的完整体系。此后西方经济学学术成果辈出,并对整个世界经济格局起到不可忽视的影响。
二、在西方经济学课程中渗透环境教育的必要性
在环境问题日益恶化的今天,如不符合自然发展规律,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就会日陷浅滩。为此,在大学西方经济学课程中渗透环境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具体表现在:
(一)弥补课程自身缺陷
西方经济学课程的自身缺陷,总的来说就是传统经济学理念的缺陷。从经济理论来看,西方主流经济学认为,只有进入市场体系的资源才是真正的经济资源,才具有经济分析意义。那些市场上难以计量的东西,如环境服务、自然资源、生态功能等即使很重要,但由于无法通过价格机制进行配置,就无法进行经济分析,也就当然被排除在经济理论考察范围之外了。这种观念从斯密、李嘉图开始一直延续到现代经济增长理论之中。在研究现代经济增长的许多有影响的经济学家的观点中,他们无不忽视资源与环境的地位和作用。他们只是根据报酬递减现象进行表面化的经济分析,只注重对资源与环境可以纳入市场核算的经济价值部分分析,从未深究报酬递减的原因是什么。事实上,对土地等自然资源要素的过度使用超过环境承载力,导致边际报酬递减现象。[1]而自然力服务并非是通过狭隘的经济核算就可以完全计量的。很显然,在西方经济学狭隘地崇尚市场机制的视野内是无法看到自然资源与环境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的。为此西方学者埃尔斯曾经形象地比喻道:“看不见的手,没有绿拇指”。[2]因此在西方经济学课程中渗透环境教育,能有效促进新时期课程发展。
(二)促进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要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的发展。[3]如果人们的过度生产、消费超出环境承载力,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破坏,就会威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不经济”。为此,西方经济学的覆盖范围应从原有的人与人扩大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平衡,也就是偏重于循环经济、稳态经济研究。循环经济是指物质、资源的循环利用,以达到节约资源成本目的。稳态经济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完美境界,指物质、能量能够得到无浪费的充分再利用。 转贴于
在21世纪,这个提倡生态文明、发展循环经济的时代背景下,应将环境教育融入到西方经济学课堂中,使学生懂得人类如果过度破坏、利用环境,就会造成人类发展的不可持续。
三、在西方经济学中渗透环境教育的建议
西方经济学课程分为微观、宏观两大部分,其中微观经济学中主要讲授关于供给与需求、消费者行为、生产、成本、生产要素定价等理论问题。宏观经济学则主要介绍国民收入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增长等理论问题。那么如何在这些复杂的经济问题中渗透环境教育,使新型的西方经济学可以弥补对于解释循环经济、自然环境与资源稀缺性等方面的缺陷?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从微观经济学层面渗透
微观经济学主要研究单独个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两个层面:
1.企业层面,西方经济学主要介绍供给需求、生产、成本等内容。教育者可以以一个企业为例,将循环经济的清洁生产观介绍给学生。比如丹麦的瓦伦堡工业园区的建设:这个工业园区的主体企业是电厂、炼油厂、制药厂和石膏板厂,以这四个企业为核心,通过贸易方式利用对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副产品,作为自己生产中的原料,不仅减少了废物产生量和处理的费用,还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形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循环。通过对瓦伦堡工业园区的建设以及一系列具体数据的换算,学生可以轻易的得出哪种生产模式更节省成本、更环保。从而让他们受到很好的环境教育。
2.个人消费层面,传统的西方经济学所介绍的消费者行为强调“拼命生产、拼命消费”的理念。而通过渗透环境教育,我们则要求学生理解适度消费、层次消费理念。从而使学生建立起一种新的消费观念,这种消费观念应该是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绿色消费观。
(二)从宏观经济学层面渗透
宏观经济学研究整体经济学现象,主要包括GDP、经济政策两方面内容。
1.关于对待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了解应更上一个层次。不能凭借传统的思路,一味的追求GDP的盲目增长。在传授与其相关的经济学理论的同时,引用绿色国内生产总值GGDP概念,使学生在接受传统经济理念教育的同时可以认识到它的非决定性。
2.关于宏观政策方面,可以联系下新制度经济学的内容,让学生们在了解传统的经济政策同时,也能了解些关于政府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循环经济的决心与方针政策。
参考文献
[1][2]闫敏,循环经济国际比较研究[M],新华出版社,2006(7),17-18
[3]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12,52
微观经济学所考察的问题范文2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市场观
中图分类号:f09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1)01-0031-06
摘要: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是一种制度,是作为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而产生的,市场之所以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是因为其能够比战争等其他方式更有助于促进社会经济效率。界定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是使市场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市场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新制度经济学这种市场观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有着深刻的差异。它揭示并弥补了后者的许多不足或局限性,有助于人们对市场形成更为完整深入科学的认识。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市场观
中图分类号:f09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1)01-0031-06
新制度经济学市场观,是指新制度经济学家对诸如市场是什么、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会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其有效的运行需要什么样产权制度前提、有什么经济社会代价等有关市场的一些基本问题的思考和观点。新制度经济学家对这些问题的观点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有着深刻的分歧。他们的思想揭示并弥补了主流经济学市场观许多重要的局限性或不足,有助于人们对市场获得更为完整、深入、科学的认识。
一、市场是一种制度
“市场并不像它表面上所显示的那样,是一目了然的”。①西方不同流派的经济学者对“市场究竟是什么”的问题看法并不一致。根据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市场是买卖双方自由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地方,是价格存在并受供求关系影响的地方。如马歇尔认为,“经济学家所说的市场,并不是指任何一个特定的货物交易场所,而是指地区的全部,在这个地区中,买主和卖主彼此之间的往来是如此自由,以至相同的商品的价格有迅速相等的趋势”。②斯蒂格勒也认为,“市场是一个区域,在其中一种商品的价格是趋于一致”。③普瑞尔指出,市场是“(1)买者和卖者碰面议定商品和劳务交换的过程,(2)价格存在的地方,(3)价格受到供求力影响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地区”、“区域”或“地方”,既包括有形确定的空间,也包括无形不确定的空间。④在逻辑上,价格的存在是由供求关系决定,是买卖双方在自由进行商品或劳务交易时必然伴生的现象。所以,对西方主流经济学来说,买卖双方对商品或劳务进行自由交易的行为是“市场”的根本。只要存在着关于某种物品的自由交易,就意味着关于该物品的市场的存在。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对市场的看法与主流经济学有明显的不同。他们认为,主流经济学所说的自由交易只是在一个社会选择了市场这种制度时才会普遍存在和有效地进行的现象。科斯指出,“大多数经济学家似乎没有意识到经济体系与法律体系之间的这种关系”,“实际上存在着私人法律,如果没有这样的法则和规定,交易就不可能迅速达成”。⑤布伦南和布坎南认为市场意味着一系列运作规则,“个人行为恰好是在这些规则之下在市场中产生的”。⑥所以,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看来,自由交易行为并不是市场的最为本质的东西,市场的最为本质的东西是使此种行为能够有效进行的具有特定的“法则和规定”的“法律体系”。正是从这种角度出发,他们把“市场”看作是一种“社会安排”或一种“制度”。如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指出,可以“把一个社会体系视为依靠技术、法规或习惯对稀缺资源使用导致的冲突的解决方案”,市场只是人类所曾采取的许多“解决方案”或“安排”中的一种⑦。张五常说,“市场本身是一种制度”,“像任何其他制度一样,市场被创造出来在其他约束条件下降低成本”。⑧富鲁博顿和瑞切特说,“市场最好理解成便于多方进行反复交易(与个体之间的零星交易相对应)的社会安排,‘市场’这个组织由一系列的制度规则(一种制度)和人构成,人们创造了这些规则并将它运用到特定的商品交易中去”。⑨这些制度“决定了每个潜在交易者的产权分配并对这些产权如何使用或转让作出了规定”,其目标是使“绝大多数潜在交易方有机会参与竞争”,⑩并“有效地组织交易”。[11]
总之,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市场是一种制度,是价格机制的存在和作用或人们所看到的买卖双方自由地确定交换物品的价格和数量的过程或行为,只是在社会选择了“市场”这种“制度”、“社会安排”或“法则和规定”的条件下才能成为普遍性存在的现象,不是“市场”本身,而是“市场”所力图促进的东西。
二、市场是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
由于主流经济学把市场归结为人们自由自愿的交换行为,所以,对他们来说,自由交换行为的发生,即意味着市场的产生。在主流经济学看来,导致交换行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作为人类的“本然的性能的”“要求互相交换这个倾向”;[12]二是分工[13];三是“人类从事经济活动”所遵循的“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14]在西方经济学家的观念中,无论是斯密说的交换倾向,还是门格尔所说的人类经济行为所遵循的“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还是“分工”,都不是由人们可识辨的外在于个人的人为的有形强制行为的结果,而是自然或基于个人理性而自发生成的。把交易行为的发生或市场的产生归因于这些自发性或自然生成的有关人性或经济的事实表明,在主流经济学里,市场被看作是基于个人理性自发生成的。
而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看来,市场制度产生的根源在于经济资源稀缺性所必然导致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它是作为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这种利益冲突问题的一种方式而产生存在的。阿尔钦指出,经济资源的稀缺性“阻碍了每个个人达到完全心满意足的程度”,这也就不可避免地使得“一些人实现的一定程度的心满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下的生活状况为代价的”,因此社会成员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每个社会都必须解决它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解决(而不是消除)这一冲突的方式通称为竞争。因为,按照定义,既然没有办法消除竞争,那么剩下的问题就在于:为了解决利益冲突,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竞争形式。”[15]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认为,人类为解决这种“利益冲突”而“作的安排包揽了人类经验的全部范围,包括战争、罢工、选举、宗教权威、法律仲裁、交换和投机。每一个社会都采用过这些方法。社会组织之间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它们所强调的解决与资源稀缺相联系的问题而采用的特定方法上”。[16]这里的“交换”是作为一种社会的“安排”,因此显然不是主要指行为,而是指人们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取得各自所需的但为他人拥有的财物的制度,即其所说的市场制度。
转贴于中国
由于在历史上或在现实中,人类还常用许多非市场手段如战争、行政安排或法律仲裁等来解决经济利益冲突问题,所以他们强调,人们选择市场作为解决因资源稀缺问题所导致的利益冲突的一种社会制度或手段,并不是如主流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是“理所当然”的。在他们看来,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主要依靠市场来解决稀缺资源使用上的冲突。[17]自由交换要成为一种现实的普遍的行为,“需要法庭或政府的权力来加以补充”,[18]需要得到“以国家暴力或惩罚为后盾的行使法律的支持”,[19]因此,“没有政府的协助是不行的”。[20]中国
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社会所采取用于解决其所面临的公共经济问题即由于稀缺资源使用而发生的利益冲突的“安排”、“方式”或“方案”,并强调它需要公共权力的“补充”表明,在新制度经济学派看来,市场不是基于个人理性自发生成的,而是一个社会的公共选择或集体选择的结果,因此是基于集体理性人为建构的,具有强制的性质。这一点在新制度主义所提出的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释中有着更为明显的体现。
三、市场是确保稀缺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实用的方法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对于主流经济学家来说,要对为什么市场会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解释,就需要对他们赖于解释的市场之所以产生的原因进行普遍存在性的证明。对于人类是否具有“要求相互交换这个倾向”,斯密本人和后来的经济学家都没有予以解释或证明,也是难以证明的[21]。分工的程度与市场范围是相互依赖的[22],所以人们根本就不可能独立于市场对其进行普遍存在性的证明。人类经济行为遵循“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只是经济人假设的另一种说法而已。西方经济学家至今都没能对该假设的普遍存在性进行严格的逻辑证明。所以,总的来说,在西方传统主流经济学里,还没有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给予合理的理论解释。
由于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社会所选择的用于解决经济问题的制度安排的一种,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就从制度成本或交易成本比较的角度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提出了经济学的解释。他们认为,之所以是市场而不是“战争”等其他手段成了人类社会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上的冲突”的“主要依靠”,主要是因为总的来说,市场制度的运行成本较低,能确保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率。
德姆塞茨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产权制度其实就是一组界定行为的原则,它规定了哪些竞争方式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哪些则不受鼓励、不被允许”。而具体规定“哪些竞争方式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哪些则不受鼓励、不被允许”与其各自的“效率”“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他说,“依靠暴力进行竞争一般不受称道,部分原因在于,如果容许使用暴力,就看不清这种竞争的前提,即无法估计其净收益了”。而在市场上“通过‘自愿’谈判进行的竞争”之所以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就是因为它“提供了权衡收益和成本的更合理的技术手段,同样还提供了排除造成净损失的手段”,[23]即“把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作为计量手段,并且把造成可用货币计量的净损失的那种环境筛除出去”,这就使得它“要比通过暴力的‘非自愿’方式的竞争,更能为社会增加实际财富”。[24]德姆塞茨还认为,如果不经过市场协调就使用民主政治体制的集体决策或法庭裁定来决定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就无法得到通过自由市场交易所揭示的为确保经济的高效运行所需要的信息,这样“不管它们采用哪一种效率标准,都可能只是‘隔靴搔痒’,还很容易错判”,导致比市场更低的效率。总之,在他看来,“恰恰是由于要掌握这些关于效率的先决性条件过于困难,才使得通过自由市场交易以形成最佳定位的所有权及资源使用方式成为一种很实用的方法”。[25]
张五常指出,市场上的竞争“汇集了所有潜在所有者的知识——即可供选择的合约安排知识和资源使用的知识”,而“合约当事人之间的竞争”又“降低了执行合约的成本”,这样就“降低了寻找和追求最有价值的选择来签定合约把一种资源用于生产的成本”。[26]他还认为,市场价格是“唯一已知的几乎不导致或完全不导致租金消散的标准”,[27]所以在他看来,“一般来说,管理决策是不可能优于通过价格机制作出的决策。当价格信息引导从事的每一种活动时,发生错误的可能性必然减少”。[28]因此张五常认为,正是由于实施自由市场制度社会的交易成本一般低于取消自由市场制度的社会的交易成本,具有更高的经济生产力,才使得市场能广泛地拓展到原来排斥市场的国家。[29]
很明显,德姆塞茨和张五常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释角度有所不同。前者直接从市场更能促进经济效率或生产力的角度来解释,而后者则是从市场更能节省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解释。但对于新制度经济学来说,所有的经济制度安排“都需要一定的成本”,[30]“经济制度的生产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交易成本的高低”[31]。这表明,他们二者的解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以市场能比其他制度或手段更能有效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为根据来解释市场的普遍存在性。这种解释也进一步地表明了,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市场的集体理性和集体选择的基础。转贴于中国
四、界定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是使市场有效运行的一个前提条件
市场运行是买卖双方的自由交易过程,也是物品价格的形成和决定的过程。价格形成和决定的理论就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市场运行的理论。从该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主流经济学家把任何经济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描绘成了只是由那些与其产权制度安排无关的诸如偏好、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资源结构等客观因素决定的函数,因此,完全忽略了产权安排市场运行效率的影响。另外,在该理论里,“交易成本被假定为不存在”。[32]科斯定理表明,在交易成本为零时,产权界定不会影响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不会影响市场运行的效率。这表明,主流经济学蕴涵着产权与市场运行效率是不相关的市场观。中国
对于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来说,交易成本大于零是最基本的假设之一,科斯第二定理是该经济理论的最为核心的命题。它认为,在该假设条件下,产权界定会通过影响市场交易成本而影响资源配置效率。所以,产权制度与市场运行效率的关系是该学派经济学家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
根据经济人假设,他们认为,“一切私人所有者都有强烈的动力以最有价值的方式使用其产权”,[33]而个人产权即个人对自己所有的物品的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权、收益权和自由的转让权等的任何弱化,如产权界定不明晰、受限制或无法获得有效的保护,都会导致交易成本的提高[34]和市场价格信息质量的下降,[35]从而使得以市场出清价格的交换不能实现,影响资源配置效率。[36]所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37]。要确保市场的有效运行,“产权界定必须首先高度稳定”,[38]“要求不存在对合约条件的法律管制,而且要求不存在对合约选择的限制”,以确保每一个人即“可以自己将物品或资源用于他认为是最有价值的用途,也可以与其他人进行合约安排达到这种用途”。[39]由于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要靠国家,对它的侵犯或弱化也主要是来自国家。所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政府对尊重私有产权给以可信的承诺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40]严格限制政府剥夺财富的能力的可靠政治基础是繁荣的市场所必备的。[41]
五、市场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
为给市场经济提供意识形态上的支持,从亚当•斯密开始,西方主流经济学家除了宣扬社会利益会因为个人的自由的自私自利行为得到有效促进的“无形之手”原理之外,他们还不断地提出各种不同的学说或定理来证明,在市场经济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普遍和谐。如萨伊定律宣扬人与人之间的利害是休戚与共的;[42]巴师夏的经济和谐论则更是把市场经济描绘成一个能让每一个人“凭自愿对它作出贡献,而获得的则超过他的贡献,并且总是增加着他的满足”的“高尚”、“平等”、“自由”、“公平”和“同个人独立完全协调”的“美丽组织”;[43]克拉克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把自由市场经济描述成为没有剥削的正义的世界。[44]在目前,许多主流经济学家都把介绍阿罗和德布鲁等所证明的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作为微观经济学教材的一个重要内容,以此来宣扬任何一个人的福利都不可能因竞争性市场的存在而变得更差的观点。[45]
新制度经济学家明确反对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这种和谐论。在他们看来,市场并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这不仅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利益冲突是市场产生和存在的根源,而且还在于他们认为:
1. 市场并不能消除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不可消除的利益冲突,任何交换都必然包含着冲突或竞争的方面。阿尔钦说,由于资源“稀缺”这一“约束的存在”,“每个人”都不可能“达到完全心满意足的程度”,[46]而且,由于“同一资源不能同时用来满足竞争性的需求”,[47]“一些人实现的一定程度的心满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的生活状况为代价的”,因此,在每个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都“必然地”是“没有办法消除”的。“市场”是“解决而不是消除这一冲突的方式”。在市场制度下,“交换行为是一种手段,借助于这种手段,买者就能够为了从卖者那里获得商品而同别的买者展开竞争”。[48]因此,市场交换固然可能因为它是每个买者和卖者借以达到更理想境况的手段而具有协作行为的性质,但它具有竞争行为的性质也是显然的。所以,阿尔钦认为,经济学家不应该只把交换当作协作行为来考察,忽视它的“竞争方面”。[49]
2. 市场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从市场行为中受惠。德姆塞茨指出,“既然我们讲使用资源就会发生冲突,有关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说‘自由市场总会使每个参加者受惠,也能使社会效用实现最大化’就不正确了”。因为“市场在权衡比较得益和受损时,是把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作为计量尺度,并且把造成可用货币计量的净损失的那种环境筛除出去。自由市场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他举例说,“当新产品进入市场时,自由市场在运作中承载的那些有害效果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不管一种新产品能给其消费者带来多大的益处,人们购买了这种产品,则被它取代的、原有产品的生产者就受到损害。”所以,他强调指出,认为“自由市场制度总会使每个参加者受惠”或认为 “每个人都能从市场行为中受惠的观念”,是出于“对市场功能和运营”的“完全错误”的“解释”,是“不正确”的,“必须摒弃”[50]。
转贴于中国
3. 不能防止有害的效果,是市场具有强大力量的原因之一。德姆塞茨认为,“既然我们讲使用资源就常会发生冲突,有关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哪种制度真能防止有害后果,就像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那样,那么也会因其无法容忍的非实用性(即没有效率),而很快就让位于其他制度安排。”自由市场“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正是该制度具有强大力量的原因之一”。[51]阿尔钦认为,“一切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没有哪个完美无缺的标准是有效的”。“市场”的这种“不完美”或“缺陷”是人们要获得它的“更大优点”所必须承受的“代价”。[52]中国
从其反对市场和谐论的最后一个理由中可以看出,新制度经济学反对市场和谐论,揭示市场的不和谐性,特别是揭示它不能制止有害效果的特点,其目的不是为了反对自由市场制度,而是为了反对那些一看到市场有缺陷就认为应该用政府来取代市场的干预主义。从这一角度讲,它的目的其实和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和谐论一样,都是为自由市场经济制度辩护的。
六、结语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新制度主义市场观与主流经济学的市场观有深刻的差异。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说,新制度主义市场观是一种新的市场观。在笔者看来,无论从推进人们对市场的认识来说,还是从现在还没有建立起能够确保经济持续有效运行的稳定均衡制度的社会来说,这种新市场观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综合起来,它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意义:其一,它强调市场存在的制度基础,有助于人们认识到,自由交易并不像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所暗示的那样是仅仅依赖个人理性就可以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的行为,它需要某种特定经济制度的支持,好的市场(sound market)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完全自发的秩序,它包含并体现着某种人为的秩序,它需要建构理性主义的努力。其二,它指出市场作为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这一性质,有助于人们认识到,一个社会选择市场,首先并不是由于市场拥有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那些美好的性质,而是因为该社会存在着需靠它来解决的由于资源稀缺所导致的无法消除的使用冲突。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以自由交易的方式来获得自己所需要——但为他人所拥有的物品的市场行为,首先并不是如正统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是一种个人自发的行为,而是一种社会强制的行为。其三,它较为深刻地阐明了市场在确保经济的普遍效率方面所具有的为其他任何社会制度或手段所不可替代的优势之所在,弥补了主流经济学的不足,有助于人们更为充分地认识到在现实社会经济条件下选择市场经济制度的经济合理性和必然性。其四,它对产权制度与市场运行效率所具有的影响的揭示,有助于政府认识到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制度对确保市场运行效率的重要性,意识到滥用国家权力——这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的唯一能够合法地对个人产权进行侵犯的权力——对经济的可能的危害性。其五,它较为客观地揭示了那些不可能在市场经济中消除的社会冲突以及由这些冲突所导致的为有效率的市场所不能加以制止的有害后果的普遍存在性,有助于人们较为充分地意识到,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市场和谐论是不现实的,市场效率不是免费的午餐,只有以理性的态度和科学的方式来应对市场经济的不和谐甚至危机,才可能实现市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和谐。
注释:
①【美】e•曼斯菲尔德:《微观经济学:理论与运用》,郑琳华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85年5月版,第26页。
②【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朱志泰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10月版,第18页。
③【美】j•斯蒂格勒:《价格理论》,施仁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83页。
④【美】f•l•普瑞尔:《东西方经济体制比较:研究指南》,钱伟译,中国经济出版社,1989年11月版,第171-172页。
⑤r. h. coase ,the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of production,[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82, no. 4 (sep., 1992), pp. 713-719,p718。
⑥brennan,g.,and j.m.buchanan,1985,the reasons of rules.cambrie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13。
⑦[16][17][33][36][47]a. a. alchian, h. demsetz, the property rights paradigm,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33, no.1,(mar.1973), pp16-27、p16、pp19-22、p22。
⑧[27]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527、436页。
⑨⑩[11][18][20]【美】e•g•富鲁博顿、【德】r•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范式》,罗长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64、350、365、343页。
[12][2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版,第13、16-20页。
转贴于中国
[13]【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版,第20页;【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卷),陈良璧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2月版,第18页;【英】杰文斯:《政治经济学理论》,郭大力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10月版,第81页。
[14][21]【奥】c•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刘絜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版,第100、97页。中国
[15][19][46][48][49][52]阿曼•阿尔钦:《产权经济学》,载于盛洪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第68-80、68、69、68-69、79页。
[23][24][25][38][50][51]【美】h•德姆塞茨:《产权制度中的道德与效率》,载于【美】h•德姆塞茨:《所有权、控制与企业》,段毅才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326-351、346、337、338、336-337页。
[26]张五常:《佃农理论》,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8月版,第83页。
[28]steven n. s. cheung,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6, no. 1 (apr., 1983), pp. 1-21,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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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玲玲中国
责任校对:马 斌
conception of the market in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chen meiyan
abstract: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holds that market is an institution, which emerges as a method adopted by the society to resolve the conflicts in using scarce resources and has become a universal being because it can boost the social economy more efficiently than other ways, such as war. it also holds that the specifically delimited and stable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is a prerequisite for the efficient operation of the market, which is not an institution based on a universal harmony. these conceptions are profoundly different from those of the western orthodox mainstream economics. they reveal and remedy many defects or limitations in the latter and could help people to achieve a more complete, deeper and more scientific understanding of the market.
微观经济学所考察的问题范文3
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垄断、公共物品、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会导致市场机制无法正常运行(即出现市场失灵现象),这为政府干预微观经济运行提供了理由。按照现代经济学的观点。所谓的政府规制或政府管制(GovemmentRegulation),是指政府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企业的商品质量、价格及其他经济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最终实现某种经济目标或社会目标。在我国的政府部门,政府规制或政府管制一般被称为政府监管,本文使用的表述方法为后者。
经济学中有关商品质量监管的理论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表象到本质的认识深化过程,总结这些理论的演进历程有助于我们开阔思路,完善商品质量监管制度。
一、信息完全假定下的商品质量与市场机制
在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中,商品质量并不是理论关注的重点。因为信息完全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定,按此假定,无论是哪一类型的市场,买方都拥有商品质量的所有信息,包括功用、风险因素等,买卖双方之间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信息是完全透明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无法通过机会主义行为来掩饰商品质量上的瑕疵,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不会因为信息不完全而被误导,自然也就不会有使用中或使用后的伤害问题。
由于信息完全的假定消除了企业可能拥有的信息优势,所以传统经济学更加关注在不同的市场类型中,如何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确定来揭示有关商品质量的信息。在新古典经济学所推崇的完全竞争市场中,商品是均质的,不存在质量上的任何差异,市场均衡水平所确定的价格就是刻画商品质量高低的唯一信号。而在现实经济社会更常见的垄断竞争市场中,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企业为获得更大的市场会通过广告主动传播商品质量差异的信息,同一行业内部商品之间的相似性让企业之间的竞争非常充分,企业无法隐藏对自己不利的信息,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偏好和收入约束在某个价格水平上与生产经营者实现均衡,而不同的均衡价格水平将对应不同质量的商品。在纯粹寡头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中,企业行为有明显的市场支配力,价格可能会被企业操纵,产生扭曲。然而,处于市场劣势的消费者清楚地知道,高价格下商品的质量到底如何,但由于别无选择,他们只能接受生产经营者制定的高价格。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信息完全的假定下,商品质量更像是一个技术术语,因此被主流经济学所忽略。从新古典经济学分析的框架看,该学派实际上是通过价格信号来研究商品质量的。20世纪初微观经济学领域出现的不完全竞争理论,也没有突破新古典经济学信息完全的假定,因此,它对不完全竞争格局下商品质量的研究,主要关注的是价格信号与市场支配力两个因素的经济含义。
二、质量信息不对称与市场失灵
1970年,在《旧货市场:质量不确定性与市场机制》一文中,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以二手车为例,首次用信息不对称解释了二手商品市场中的质量问题,从而开创了信息经济学的一个全新领域。他认为,在旧货市场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拥有的质量信息是不同的,卖方显然知道更多的质量信息,而买方则知道的较少。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让信息劣势的一方——买方只能按照一个折中价格来购买并不清楚质量好坏的二手商品,但折中价格将会让实际质量超出折中价格水平的商品无利可图,从而“挤出”这部分质量相对较好的商品。这样,买方实际面对的必然是质量相对较差的商品,“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将在旧货市场上演。随着买方意识到市场商品平均质量在下降并调低报价,市场中的另一部分质量较高的商品将会退出交易。在信息经济学的范畴中,这种现象被称为逆向选择。以上情况循环往复,会导致旧货市场无法交易,出现市场失灵。
西方学者根据购买者对质量信息的可获得性把商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购买时通过观察就可以知道商品质量的搜寻品(searchgoods),第二类是只有使用以后才能获悉商品质量的体验品(experiencegoods),最后一类是使用后也可能无法知道商品质量全部信息,因此购买之处主要是相信其质量的信任品(credencegoods)。显然,消费者在购买后两类商品时会面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按照信息经济学的逻辑,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将导致的市场交易效率损失。可以设计一些能部分修正市场失灵的机制。例如。卖方提供一份由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商品质量鉴定证明,主动揭示商品的质量信息;卖方提供质量承诺,对一定期限内可能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负责,如退货、更换合格商品、保修等,减小信息不对称可能给买方造成的伤害;在法律健全的国家。由第三方仲裁者介入的私法调节来实现对不完全信息的矫正,恢复市场机制的作用。由政府监管部门介入信息不对称市场的运行,通过强制性法律来保护消费者和用户的权益,也是矫正以上问题的一个可行选择,这就是本文关注的商品质量政府监管问题。
三、商品质量的政府监管
信息经济学所揭示的因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市场失灵现象,是政府介入市场商品质量监管的必要条件。按照规制经济学的理论,这种监管属于社会性规制,即政府基于安全、健康、环境等目的对某些产品、服务的生产和消费进行监督、管理。
1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是质量监管的立足点
在西方经济理论中,无论是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还是非主流的奥地利经济学,消费者权益至上或者说消费者利益最大化均为考量商品市场是否具有经济效率的主要标准。按照这一逻辑。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不被那些质量不可靠的商品所损害将是政府部门进行质量监管的立足点。
传统经济学考察消费者利益的主要依据是消费者剩余的大小,即用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与消费者的意愿支付价格的差来计算消费者从交易中获得的好处。正如前文所言,消费者剩余概念之所以没有涉及商品质量问题,是因为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是经济学的一个潜在假设。在信息完全的经济世界中,理性的消费者必然会抵制可能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或财产等带来危害的不合格商品,因此,市场机制会自动将影响消费安全的问题商品排除在外,实际交易的商品必然是没有质量问题的。在此情形下,价格自然会成为消费者关注的唯一指标。由此而来的消费者福利问题也就成了价格水平的比较了。
现代经济学把信息不完全引入理论分析后,福利最大化标准依然是评价市场运行效率的主要指标。但与传统理论有所不同的是,消费者的福利水平不仅包含消费者剩余的计算,还考察他所购买的商品质量是不是合格的、安全的,会不会对其身体健康和财产造成伤害或有潜在风险。
从某种程度上讲,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质量的重要性甚至要超过经济利益的重要性。因此。实现消费者福利最大化的目标,要求对商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尽管质量监管的社会效益很难用明确的公式进行计算,但这种社会性规制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2法律法规是质量监管的主要制度保障
经济学领域中所讲的制度是一种规则,这种规则可以确保生产、交易、分配、消费等经济行为按照一定秩序进行,能有效防范可能给当事人带来危害的机会主义行为。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作为制度的规则既有市场自发形成的商业惯例、信任等非正式制度,也有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此二者刚柔相济,是市场经济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
对于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商品市场来说,通过法律法规这种正式的制度形式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是缓解市场失灵问题的必然选择。有关商品质量、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对所售商品质量负责,对因商品缺陷和瑕疵给消费者所带来的危害承担法定责任。这些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既是对商品生产经营者事前不负责行为的警示,也是对因质量问题造成危害后对其实施严厉制裁的制度依据,也是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商品质量监管的基础。
法律制度所具有的权威性和强制执行特征,加大了对问题商品责任人进行惩罚的可信度和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有助于抑制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确保商品质量的安全性。但是,法律并不会强加给生产经营者无限的质量责任。按照著名的汉德法则,只有在预防成本小于预防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包括消费者的福利和企业的收益),而生产经营者却未对商品采取必要的质量控制措施,并对消费者带来危害时。他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研究中我们发现,各国政府都是依法对商品质量实施监管的。例如,1975年,美国颁布针对商品质量的《马格努森一莫斯保证法》(Magnuson-MossWarrantyAct),对生产经营者的保证责任做了明确规定,要求生产经营者对有缺陷产品承担修复及更换的责任。这一法律与《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1979)、《产品责任法》(1982)等一起成为美国监管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石。
3最低质量标准是商品质量监管的基本形式
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理念,政府不应过度介入经济运行,即使是出现了市场失灵。政府干预成为必要时也是如此。因为政府干预有其角色定位。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从商品的企业生产、市场交易和最终使用或消费流程看,质量监管的重点在企业生产市场与交易的界面。换言之,在商品质量问题上,政府监管切入点不应该是商品生产者的内部质量监控,因为从监管资源的数量看,政府的力量无法覆盖所有企业的每一个生产环节;从政府和市场的角色分工看,与商品质量相关的经济决策和技术决策都属于企业组织的内部事务,政府不能越俎代庖。所以,政府质量监管的切入点应该是对进入市场的商品实行最低质量标准(MinimumQualityStan—dards)监管。即在商品进入市场销售时,监管者必须确保商品质量符合最低的质量要求,将不合格产品拒之门外。不合格产品因不能上市交易而产生的损失由生产经营者自行承担,这是市场约束的一个基本规则。
从商品的类别看,体验品和信任品应该是质量监管的重点。因为搜寻品的质量是外在的,容易观察到,消费者购买时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对于体验品和信任品来说,如果没有最低质量标准监管,不合格商品将进入市场,给消费者造成福利水平的降低。在体验品和信任品中,那些与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关系密切的商品(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它所造成的危害就不仅仅是经济意义上的,可能有很严重的社会后果,包括危及使用者的健康甚至是生命。因此,事前的风险防控远远比伤害成为事实后的经济补偿更为重要。从这一意义上讲,最低质量标准具有巨大的社会价值。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看,最低质量标准将不合格的产品阻挡在市场的大门之外,有助于提高市场现有商品的平均质量,提高消费者的福利水平:而消费者愿意为高质量的商品支付高价,因此,提供优质商品的生产者也可以获得更高的回报。这样,最低质量监管可以使买卖双方的福利状况都得到改善,是标准的帕累托改进。
需要指出的是,在一些提供专业服务的领域。如医疗、法律、会计等,也存在对服务质量的监管问题。与有形商品市场不同的是,由于专业服务依托从业人员而存在,所以,监管者对服务质量的主要监管之一是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认定。通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获得执照或从业资格是进入这些专业领域的一个前提条件,而从理论上讲,具有从业资格或拿到执照许可的人士所提供的专业服务是符合基本专业水准或质量要求的。可以看出,专业服务市场的执照或从业资格监管与商品市场的最低质量标准监管可谓殊途同归。
4市场约束是商品质量监管的基础和有效补充
虽然对于体验性商品和信任性商品来说,政府的质量监管工作非常必要,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者可以包办一切。借助市场经济的规则,靠企业的内在机制来保障商品的质量可能是更为重要的方面,是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的基础。
首先,市场经济的利益机制有助于企业把质量控制内化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因为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实现持续经济利益的内在目标。正如前文所言,在最低质量标准下,不合格商品不能进入市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是由企业自身承担的。利益独享和风险自担是企业进行质量控制时面临的同一个约束机制,它是驱使企业强化质量意识的最重要力量。
其次,对于追求长期繁荣的企业来说,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声誉机制是规范企业质量行为,确保质量安全的另一个重要约束。因质量引起的经济纠纷甚至安全事故。都会造成企业的声誉损失,损害企业长期培育的市场。而可靠商品质量给企业带来的社会美誉,不仅有利于企业获得富有吸引力的价格。也有利于现有客户忠诚度的提高和吸引更多的优质客户。为企业带来更持久的业绩增长。
另外,在商品质量存在差异的市场中,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有助于提升市场上销售商品的平均质量,广告、产品演示、试用等营销手段还可以让购买方获知更多的质量信息,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知识经济学下的商品质量监管:一个理论延伸
在有关质量监管的经济理论中,信息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以及规制经济学都把监管的必要性建立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上,而知识经济学却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为质量监管提供更为有力的理论支持。
在知识经济学中,经济主体在生产、交易、消费时经常会面临相关知识匮乏的问题,因为该理论相信,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是有限的。在此背景下,人类的经济决策有可能犯系统性错误。一个不合适甚至是错误的经济行为可能重复发生,直至某一天人类通过学习发现了能够理解、纠正这种不当行为新知识为止。按照这种观点,即使是最负责任、技术水平最高的企业在商品质量问题上也会犯错误。例如,在现有技术和装备下,无法解决那些可能给使用者带来危害的质量问题,但消费者维持生命存续的强烈需求和企业对经济效益的追逐有可能让这些商品提前进入市场;在现有质量检测体系下,无法在销售前甄别产品的某些质量瑕疵,尽管这些瑕疵不一定都变成事实上的危害;按照现有理论。可能误把一些有潜在风险的技术或因素看做是改善某些品质,或提高产量,获得更高经济效益的法宝,等等。从近些年来发生的众多质量安全事故中可以看出,以上问题的严重性一点也不亚于信息不对称问题。
源自生产者知识不足引起的质量风险,是商品质量监管中非常棘手的一个问题,因为其中有太多的质量不确定性,同样也面临知识有限的监管者很难找到一个万全之策。对于这一点,担当市场商品质量监督重任的监管者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在监管实践中,应秉承审慎、预防的原则,设计相应的制度预案。例如。对于那些在现有技术和装备下暂时无法解决的质量隐患,监管者必须果断出手,将问题商品隔离在市场以外,绝不可因小失大;对于企业事后发现的质量瑕疵,监管者应迅速启动召回制度,最大程度地减小问题商品可能给使用者及社会带来的危害:而对于那些目前无法对是否有质量风险做出肯定判断的高新技术。监管者切不可高估自己的质量风险监控能力,即使它能大幅改善商品的某些品质,或有助于短期经济效益的提高。质量监管工作也应该摒弃短视策略,把消费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不让那些可能有风险隐患的商品进入市场,为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埋下隐患。
知识经济学中的知识有限性假定超越了信息不对称假定在质量监管中的地位。尽管前者的理论分析和实践操作难度比后者更大,但是,这种理论上的巨大飞跃无疑会推进监管理念的创新,提升监管效率。
结束语
微观经济学所考察的问题范文4
关键词 医药类高校 保险学专业 保险经济学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6.08.052
Abstract Insurance Economics is a subject of Applied Economics. In the course of teaching,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such as teachers' knowledge structure is not complete, the gap between the teaching effect and the course goal, the teaching method is relatively simple, the theory teaching and the social practice are out of line. It is suggested to be improved from those aspects such as the innovation of teaching content, the innovation of teaching methods, the application of the case teaching method, and the enhancement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nsurance Economic theory and the practice of insurance economy.
Key words medical colleges; insurance specialty; insurance economics; teaching reform
保险经济学(Insurance Economics)是应用经济学的分支,是将一般的经济学理论与方法运用到保险领域进而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的一门学科,其核心内容是研究保险市场上各个理性参与主体如何依据其自身资源禀赋而做出有关保险的选择。“保险经济学”课程对于保险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有重要意义,我们须加强这门课程的教学改革研究。
1 “保险经济学”课程的内容及性质
保险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保险这个专门领域内客观地存在着的各种经济关系,具体的研究范围主要涵盖有保险经济活动中所蕴含着的数量关系和分配关系以及利益关系和效益关系,因而保险经济学科的任务就是要深刻地阐释这些保险经济关系其发生和发展以及其动态运动所呈现出来的规律性。保险经济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期望效用、风险与风险态度、保险需求、保险与资源配置、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市场结构与组织形式、保险定价和保险监管等方面的经济分析。
从学科的定位来看,“保险经济学”属于较为年轻的应用经济学科。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将“保险经济学”规定为保险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和必修课程,一般在大学本科三年级或四年级开设。在我国医药类高校保险学专业的实际教学过程中,各高校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的也开设有“保险经济学”课程,但总体上看来,一般教学效果不甚理想,而其教学特色也并不突出。
但从经济发展的实际看来,随着我国保险产业的迅速发展,加强“保险经济学”的教学改革与创新,将极大地促进我国保险产业后备理论和实践人才的培养。
2 当前“保险经济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医药类高校保险学专业在“保险经济学”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2.1 课程知识的交叉性很强,教师知识结构不完备
“保险经济学”课程的内容,不仅仅涉及到保险学专业领域内的保险学原理和保险精算学中的理论问题,还要涉及到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产业经济学、国际经济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博弈论等众多学科的知识,因此对教师的知识结构要求非常高。可是,当前医药类高校进行“保险经济学”课程教学的教师,要么出身于经济学专业背景,对保险学专业的知识结构有欠缺;要么出身于保险学或金融学专业,对产业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学等知识结构有欠缺。教师知识结构的欠缺决定着其在教学过程中难以做到深刻分析和深入浅出,因而严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2.2 课程实际教学效果与课程培养目标有差距
保险经济学在本质上是归属于应用经济学科,所以这门课程的培养目标也就着重于系统地学习和掌握保险经济学所专有的经济理论及其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并最终将其运用于阐释和分析现实生活中的保险经济关系。然而,这门课程实际的教学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很多高校的这么课程最后都是流于普通的经济理论的学习和思维的训练,但在运用方面就“欠火候”,没有到位,使得这门课程距离其设想的培养目标尚有不小的差距。
2.3 教学方法陈旧单调,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当前,保险经济学课程教学中所采用的教学方法,大多数还停留在传统、陈旧、单调而沉闷的“填鸭式”教学方法,也就是所谓的“以教师为主体、以讲课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学生从始至终处于客体和被动的地位,主要强调教师的“教”而不是学生的“学”,甚至是从上课到下课所有时间的“满堂灌”,大大打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难以真正地激发和发挥学生自身学习的主动性。
2.4 理论教学与社会实际相脱节
保险经济学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有部分内容偏向于比较抽象的经济理论,使得教学经常容易流于理论本身的逻辑推导,而疏于对现实保险经济关系的深刻对照,从而造成理论与现实的脱节。
主要原因可能有这几个方面:(1)师资的问题。有很多任课教师虽然长于理论的逻辑推理,但缺乏保险活动实践经验和切身感受,因此在联系社会实际方面底气不足;(2)教材问题。我国目前的保险经济学教材编写体例及内容主要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而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所实际面临的保险经济问题及案例的研究却比较缺乏,从而给保险经济学课程教学带来挑战;(3)教学课时分配问题。很多高校只给保险经济学分配32~48个教学课时,无法将保险经济学的核心内容完整讲授完毕,更遑论实验和实践教学。
3 医药类高校保险专业“保险经济学”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路径选择
在我国医药类高校中,要使“保险经济学”课程的教学效果较好,教学特色突出,则必须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探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 教学内容方面的改革创新
想要获得较理想的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教学内容方面的改革与创新非常关键。国内常见的保险经济学教材有魏华林、朱铭来、田玲主编的《保险经济学》、王国军编著的《保险经济学》、张洪涛编著的《保险经济学》等。在实际教学中,各高校在“保险经济学”课程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根据课程性质的不同和课时安排的差异,可以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和选择。医药类高校的保险学专业,一般都具有医药类的特色,即跟医疗保险或健康保险联系比较紧密,比如广州中医药大学的保险学专业,就主要是健康保险方向。为此,在保险经济学课程内容的安排方面,就可以更多地考虑医疗保险或健康保险的内容。
比如,在讲述保险经济活动中的道德风险时,就可以结合中国医疗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与费用控制的实例来进行具体的分析,一方面既讲授保险经济学的一般理论,同时又加深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理解,教学效果会比较好。
3.2 将案例教学引入“保险经济学”课堂
案例教学法就是根据教学的目的和教学的内容,选用或者设计一定的场景,引导学生分析该场景所提供的信息及其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从而做出判断或者相应的决策,并最终据此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案例教学引入保险经济学的课堂教学中,可以培养学生从保险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去思考和分析身边各种保险经济现象的能力,使学生具备一定的保险经济学素养和洞察力,从而将课本上的保险经济学理论与我国保险产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并做到举一反三。
比如,在讲授保险市场的市场结构与组织形式有关内容时,在介绍产业组织理论中SCP范式(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的基本理论后,可用我国保险产业发展作为案例来进行深度的探讨和研究。首先,在市场结构分析中,除分析保险产业的市场集中度、产业壁垒外,还要考虑我国保险产业的发展历程;其次,在市场行为分析中,应着重分析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保险产业价格变化规律、保险企业组织调整行为,从而深刻揭示我国保险企业市场行为;最后,在市场绩效分析中,除用定量指标考察我国保险产业的经济效益外,还应考察保险产业对社会福利的改进水平,从而加深学生对我国保险产业发展的整体思考。
3.3 教学方法方面的改革创新
教学方法方面的改革创新是保险经济学教学改革中的重要内容。当前国际教育界比较流行的教学方法中有一种是所谓的问题导向型的素质教育型教学方法PBL(Problem-Based Learning)。这种教学方法一反传统的以教师讲课为主的模式,而变成以问题(Problem)为中心,围绕着教师事先设定的某个专题,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去讨论,去研究,去质疑,去领悟,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最终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综合素质。
比如,在讲述风险态度与保险需求之间关系的内容时,保险人从投保人那里收取的保险费一定不会超过损失的期望值和风险保费之和。由于人们对风险的态度存在差异,效用曲线的凹度就不同,所以风险保费就不同,损失的期望值和风险保费之和也就存在差异,这就是为什么面临同样风险的人,有的人会买保险,有的人不买保险的理论根源。这样,问题清晰了,决定保险需求的主要因素是风险态度,那么风险态度又是怎样来衡量或测度呢?带着这样的思考,采用PBL教学方法,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会有比较理想的教学效果。
3.4 加强保险经济理论与保险经济实践的联系
保险经济学本身就属于应用经济学科,应用性和实践性是这门学科的特色和生命。为此,教师进行理论的分析和教学时,要从鲜活的保险经济实践和实际中吸取充分的营养,使保险经济理论能扎根于保险经济实践的土壤当中,做到既能在保险经济理论的学习和推理上“顶天”,又能在保险实践的对照和分析运用上“立地”,进而培养学生熟练地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比如,从中国保险产业发展实际看,突出的如保险需求与供给问题、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保险市场的垄断结构与垄断行为问题、保险业监管的内容与边界问题等,这些问题在经济理论上都有深刻而复杂的研究及其相应的(下转第184页)(上接第111页)结论和建议,关键是要结合中国的保险发展实际,在现实的环境下去检验和检讨理论推理的结论及其适用性,这样既能让学生反思理论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又能使学生对现实保险经济活动有更深刻的认识,提升学习的效果。
4 结语
“保险经济学”课程是集理论性与应用性于一体的历史不长的新学科,因此,医药类高校“保险经济学”课程要采用新思维去进行教学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要实现与保险产业实践的紧密衔接,在教学方法方面则要更多地采用探究式和启发式的方法,将课堂教学与发展实践有机地结合,培养学生养成善于观察问题的习惯和科学钻研的精神,促进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造性人格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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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所考察的问题范文5
在古典经济学中,对企业边界的认识基本围绕在专业化和分工所产生的企业规模扩大的水平上,此时企业边界也是一个非常粗略的规模概念。亚当•斯密1776年在其《国富论》中非常重视专业化和分工所带来的规模报酬递增现象。虽然斯密的理论没有直接给出企业形成和扩张的原因,但是认为分工与企业的形成及扩张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内部就可能采用更加不可分的技术,这种技术使劳动分工进一步深化,引起规模报酬递增,企业规模自然也在进一步扩大。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对企业边界的分析
马克思也十分重视分工对生产率提高的作用,他指出,协作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认为企业规模主要取决于企业生产的技术手段。当企业把它的主要任务放在努力生产劳动产品而满足社会对产品需要的时候,企业与市场的作用方式就显得单一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得出的企业边界也是非常清晰的。这是因为市场的需求量过大进而使企业与市场联系的媒介仅仅只有企业的劳动产品,或者叫商品。这样,企业的真正形象也被市场上的商品的用途和数量所取代,使它成为被掩盖在商品背后的“黑箱”。对于这样的“黑箱”,它的存在与否以及它边界的形式及形状与使用商品的消费者来说是毫无关系或者说是关系不大的,而且对于生产劳动产品的企业本身来说也觉得企业形象对它们生产和销售的关系不大。这就使得企业边界曾经一度被管理学家,进而被经济学家忽视或者不予理睬的重要原因。
新古典经济学对企业边界的分析
在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理论中,经济体系运转的中心问题是一个经济体如何在给定的技术和偏好条件下来配置资源。由于新古典微观经济学利用最优决策理论进行了经济分析,它的假设是完全理性和利润最大化,在这种假设下,企业内部的运行被视为一个“黑箱”,企业唯一的功能是根据边际替代原则对生产要素进行最优组合,从而实现最大的产量或最低的生产成本。企业为了实现最大利润,必须按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进行单一产品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在这个理论框架下,企业是按个别消费者的形象所设计出来的经济单位,根据最大化的行为规则来运行。将企业的目标定义为利润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新古典模型设定企业面临着给定的并可以意识到的各种选择和约束。很显然,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是价格理论,并把价格机制看作是经济活动惟一有效的协调机制。为了论证“看不见的手”的原理,新古典经济学仅仅把企业抽象为完全相同的最优化生产者。
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边界的分析
从前面古典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中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均从企业的生产性角度对企业的性质和企业的边界进行分析。尤其是新古典经济学仅把企业看作是完全同质的最优化生产者,从根本上排除了企业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企业只是市场价格协调机制下的一个基本生产单位,企业的规模边界在给定技术条件的最优化决策下是清晰而简单的。
然而现实世界的情况却告诉我们事实并非如此。1937年,科斯《企业的性质》发表,其标志着经济学界对企业性质和企业边界等企业理论的核心问题开始了新一轮的分析和探索。以科斯和威廉姆森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所讨论的中心仍然是资源配置问题,但和新古典经济学不同,新制度经济学把企业和市场看作是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在企业之外,价格变动决定生产,这是通过一系列市场交易来协调的。在企业之内,市场交易被取消,伴随着交易的复杂的市场结构被企业家所替代,企业家指挥生产。过去,经济理论一直因未能清楚地说明其假设而备受困扰。在建立一种理论时,经济学家常常忽略对其赖以成立的基础的考察。
因而,科斯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坚持原有分析框架的基础上,重新解释或修正其假设前提。为了解释企业存在的合理性或“企业在一个专业化交换经济中出现的根本原因”,科斯提出,传统经济理论的一个重要缺陷在于假设市场交易成本为零,而事实上,“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交易成本主要包括相对价格的搜寻成本和每一笔市场交易的谈判和签约费用。企业存在或企业替代市场的根源在于能够实现交易成本的节约。因而,企业的本质是一种和市场相区别的、交易活动的契约形式,即“价格机制的替代物”。
在界定了企业本质的基础上,科斯考察了企业的行为特征,认为企业的纵向边界决定于企业和市场在组织交易活动时的交易成本边际比较,在组织交易活动的过程中企业是最优化行为者。企业将倾向于扩张直到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为止。此时,企业处于最优规模边界。
威廉姆森(Williamson,1975,1985)从资产专用型、不确定性和交易效率三个维度定义交易费用,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企业边界确定原则,同时还从企业核心技术角度提出企业“有效边界”的概念。在这些理论中,由于企业的存在只能归因于市场失败,所以仍然没有企业的主动地位,企业的边界也是市场失灵的被动接受结果。
新制度经济学之后的企业边界理论发展
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在探索企业边界理论上主要有两方面的贡献:使人们认识到交易费用的存在,以及交易费用对分工效率的重要影响;使人们认识到企业是不同于市场的另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因而有利于人们在配置资源时根据效率需要自觉地选择和利用不同的方式。但是,其也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不能很好地整合传统厂商理论,正如有批评者所说的,在人们注意到企业内交易费用存在的同时,又使人们忘记了企业的生产属性,而生产是企业的主要功能;企业边界的模糊性。按照科斯的观点,企业的边界应该是明晰的,但实际上企业的边界常常是模糊不清的;无法合理解释企业规模与市场规模同步扩大的历史现象。因为根据科斯的理论,企业的规模取决于企业管理费用与市场交易费用的比较,企业规模的扩大就意味着市场规模的缩小,企业规模与市场规模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把企业与市场相对立,从而使人们借此支持政府管制和计划经济的优越性。
为弥补这些缺陷,在科斯以后涌现了许多经济学流派,这些流派的经济学家对企业边界问题进行了更深层次的研究。
(一)后凯恩斯主义的企业边界理论
后凯恩斯主义者认为企业目标为增长最大化,其价格理论也不是关注如何通过价格机制来确定企业产品的稀缺性,而是关注通过价格来保证企业的增长潜力。后凯恩斯主义在企业增长率最大化的目标假设下,构建了一个把企业产量决策、投融资决策和定价决策融为一体的企业成长模型。企业依据成本加成定价产生的现金流量来满足企业所希望从事的投资支出需要,因此企业的定价决策与投融资决策联系在一起,价格运动取决于企业内源融资的需要和正常生产成本的运动,企业边界由相应的投资支出水平决定。
(二)制度变迁的企业边界理论
对企业制度变迁理论的探讨,钱德勒(1977,1992)是从历史和宏观角度进行的。钱德勒认为从组织制度上可以把企业分为古典企业和现代企业,企业成长中由古典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这种制度变迁不仅对企业本身意义重大,而且对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变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企业成长的重要方面就是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变革。传统企业中没有中间管理层,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内部管理工作增加并日益复杂化,相应地内部组织分工向两个方向发展:水平方向的不同职能部门的产生;垂直方向管理层级的产生。企业管理制度与企业经营规模交互作用,共同决定了企业的边界,也促进着企业边界的不断扩张。
(三)潘罗斯的企业边界理论
美国女经济学家潘罗斯发表于1959年的《企业增长理论》,是一部继承了熊彼特传统,从经济学角度通过研究企业内部动态活动来分析企业行为的重要著作。潘罗斯始终以单个企业为研究对象,以“不折不扣的理论”来分析企业成长这一过程,探究了决定企业成长的因素和企业成长的机制,建立了一个企业资源-企业能力-企业成长的分析框架。
潘罗斯否认新古典经济理论认定的对企业规模的三个限制因素:即管理能力、产品或要素市场、不确定性和风险。她认为既然企业的增长主要受制于管理力量,那么管理力量的增长也必然会推动企业的增长。企业能力的关键是管理能力,它是限制企业成长率的基本因素,现在通常把管理对企业成长的关键性约束作用称为“潘罗斯效应”。管理资源不可能通过市场交易而获得,它是管理团队的专业化经验和能力。管理活动就是试图最有效地利用企业拥有的资源,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决定了企业所有其它资源所能提供的生产的数量和质量,最终制约企业成长的速度和企业边界。企业能力特别是管理能力状况与企业多元化成长以及企业的最终边界高度正相关。
(四)伯利和米恩斯的企业边界理论
伯利和米恩斯在提出现代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这一命题之后,在对经理式企业目标行为进行探讨的过程中形成了管理者理论。其主要观点是,随着现代企业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身份的分离,以及相应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掌握了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因此,这些企业的目标已经不是追求企业所有者的利润最大化,而是追求管理者阶层自身的效用最大化。
结论
从上述的分析过程中可以看到,从亚当•斯密古典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马歇尔新古典经济学到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边界的认识无非是从生产分工角度扩展到交易成本角度,所使用的分析方法基本局限于边际分析和替代分析。从新制度经济学以后,经济学各流派对企业边界的分析思路宽广了很多,分析方法也不断出新,但大都是从某一个不同的侧面对企业边界问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仍没有形成统一明确的认识。从这些种种的努力中可以认识到,企业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因而企业边界的确定也绝非易事。但通过本文分析,应该有以下清晰的认识:
(一)企业是异质的且生产和交易性是企业的基本属性
新古典经济学,其核心是价格理论。通过企业的同质性假设,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看作是完全同质的最优化生产者,从而从根本上排除了企业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作为社会经济活动惟一的协调机制,价格机制的有效协调使整个经济活动处于稳定而和谐的“静态循环流转”状态。但是,持续变迁才是现实经济活动的本质特征,它不仅表现为产品需求和要素供给条件的变化,更根本地表现为企业自身的创新性活动及其竞争行为的多样性。事实上,作为历史发展的有机体和长期内部知识和能力积累的结果,现实的企业是异质的。在不确定性条件下,企业竞争行为的内生性和多样性是现实经济持续变迁的根源。企业的异质性假设是考察企业本质和竞争行为的基本前提。
另外,企业所有的交易功能和生产功能都是为了企业能够实现最大的增值,在企业内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节约交易费用的结果就体现在最后的利润增加上,利润的实现只有生产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以后才能够完成,因此,不能够单独地强调企业中生产和交易哪一个更重要,两者是并重的。
(二)企业边界是由企业的外部因素与企业目标函数共同决定的
企业的外部因素包括生产技术条件、交通通讯环境、资本数量、信用制度、市场结构、产业结构、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等,这些因素影响到企业的成本与收益状况,从而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可实现程度。但是企业的目标函数不一定是利润最大化,有可能是市场份额最大化、社会福利最大化等,这都是企业内部各要素所有者的目标函数在制度约束下综合反映的结果。这样,企业边界的决定因素不仅是多元的,而且对不同的企业还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同一个因素可能在缩小利润最大化企业边界的同时,扩大了市场份额最大化企业边界。企业边界的决定过程是这样的:外部因素先决定企业目标可实现程度,企业再依据目标可实现程度来决定企业边界的大小。
(三)对企业边界的理解前提是必须正确认识企业与市场的关系
对于既定的交易量而言,企业和市场有各自不同的配置资源优势,从而会配置不同的交易活动,在这一点上,企业和市场是互相替代的。但是,市场是由企业组成的,企业规模的扩大,必然会带来更大的市场,也相应地会使两者配置的交易量都增加,从而企业与市场又是互补的,由于这是动态变化的结果,所以这个结论更容易从长期的考察中得到证实。钱德勒(Chandler)做了这一工作,他发现技术、市场和交通通讯在降低了交易费用的同时,企业和市场同时扩大了,“现代工商企业首先是在这样一些部门和工业中出现、成长并继续繁荣,这些部门和工业具有新的先进技术,而且有不断扩大的市场。反之,在那些技术并不能创成产出的急剧增加、市场依然是小而专的部门和工业中,管理的协调并不比市场协调更为有利。因而在那些领域里,现代工商企业出现较晚,而且发展较慢”。
(四)企业边界概念的多重标准和相对模糊性
现实世界的企业一般存在着两重清晰的边界,一是法定边界,二是契约边界,契约边界的相互交叉是一种经济常态。随着“经理革命”的出现,公司制企业又出现了经营边界和治理边界。
举例来说明单一标准概念的模糊性。例如契约边界,科斯在论述企业性质时,实际上是从合约的角度来把握问题的。他认为企业合约与市场合约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合约,但他并没有对这两种合约加以精确地界定。理查德森(1972)对市场合约做了较为精确的规定:在买方和卖方不接受其未来行为上的任何义务—无论这种义务是多么松散和含糊—的情况中,合作就不会发生,因而称此为纯市场交易。根据理查德森的市场合约定义,市场合约在现实中是鲜见的。张五常对企业合约做了较为明确的界定。他认为企业合约是要素使用权转让合约,而且“要素使用权没有得到明确界定”。这一点非常关键,如果要素使用权转让得到明确界定,那么这种合约就与市场合约没有很大的区别了。
尽管张五常对企业合约做出了界定,但他也许没有进一步地认识到,企业合约与市场合约并不是互斥的对立关系,而是可以相互兼容的。事实上,理查德森与张五常所说的市场合约与企业合约,是两种极端的合约形式,企业合约使用的是管理协调机制,而市场合约使用的是价格协调机制。而现实中的合约往往是他们所说的企业合约与市场合约的组合。譬如张五常所说的“件工合约”、“特许经营权合约”以及“外包合约”,甚至于企业之间的“卡特尔”等,这些形式的合约既不是完全的科斯和张五常意义上的企业合约,也不是科斯和张五常意义上的市场合约,而是既含有企业合约,又含有市场合约。
获得了这一认识,便很容易解释科斯与张五常所不能解释或解释不好的“企业边界的模糊性”问题。譬如跨国集团的海外子公司、连锁公司、股份子公司等,他们既具有一定的市场独立性,又受到总公司、母公司等一定程度的制约。这些企业现象如果根据科斯的企业理论则难以做出恰当的回答。本文的解释是,现实中的企业,往往不是由完全的企业合约所组成的,而是企业合约与市场合约的比例组合,因此企业的边界可能被外延,企业的规模被放大,因而企业的边界呈现出模糊性。
(五)企业边界理论的研究方法变化
企业边界理论的研究,其发展轨迹正由静态研究(即认为组织的边界是明确、清晰与固定的)趋向动态研究(即认为企业的边界是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由被动研究(企业是市场失灵后的替代)趋向主动研究(重视企业自身创新能力和内部因素变化对企业边界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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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全军.企业理论新探:企业自组织理论.南开管理评论,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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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所考察的问题范文6
关键词:供应链;公司财务;营运资金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3)05-0109-06
大约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一个全新的概念——“供应链”被引入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及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领域。迄今为止,学术界和实务界尚未认识到的是,这一变化正挑战主流财务学理论的建构模式,并冲击业已成熟的实务规则。
一、供应链:从外生变量到内生变量
在主流财务学的逻辑和范式框架内,供应链概念是被作为外生性变量设置的。所以如此,主要是缘于主流财务学理论的分析与建构模式:新古典。说到新古典,人们自然会想到形式主义、个体主义、经济人、理性、均衡、边际分析等术语。按照新古典的分析范式,每个企业和个人都是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独立利益驱动的个体,每个个体的利益都是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为了个体效用最大化,每个个体只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和设计行为,完全不需要考虑和兼顾他人的利益,这就是所谓的“经济人假设”的内核。依照新古典和经济人的逻辑,即使现实中存在供应链并且供应链的上下游成员企业间是彼此兼顾和协调的,主流财务学也应当视而不见,假设它们是不存在的。新古典和经济人所关心的只是“自己”而不是“供应链”,所关注的只是“利己”而不是“利他”、是公司“个体”而不是供应链“群体”,因此,在主流财务学框架中,体现利他性的供应链只能被设定为“外生性变量”,只能被排除在主流财务学体系之外。这也说明,任何在主流财务学的逻辑框架内试图想嵌入供应链概念的做法,都是不懂财务学的表现。
然而,现实并不像主流财务学所主观设定的那样纯粹,供应链不仅现实地存在着,而且对公司运营的价值越来越大,在公司风险控制与价值创造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尤其是在金融经济危机时期。从2007年开始并延续至今的这次国际性金融经济危机期间所出现的状况来看,资金链断裂是企业破产倒闭的最大杀手,而导致资金链断裂的最致命的原因正是供应链崩溃。鉴于这种现状,忽视或轻视供应链的财务学注定是有重大缺陷、远离现实的财务学。
令人欣慰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务学界开始了新的觉醒,默默地挑战起供应链外生型的财务学理论及其所指导下的财务实务规则,陆续把供应链概念嵌入到整个财务学体系中,包括主流财务学公认的财务学的四大模块:营运资金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和利润分配。
二、基于供应链的营运资金管理
随着供应链管理模式的推广应用,公司财务的营运资金管理领域首先得到响应,实践中纷纷构造基于供应链的营运资金管理模式,学者们也陆续突破主流财务学的界限,倡导将供应链关系作为营运资金管理的重点。美国学者Juan Colina(2002)提出,全面的营运资金管理计划应包括收入管理、供应链管理和资本支出管理,从而将供应链嵌入营运资金管理体系。学术界和实务界的新变化,标志着一种新的营运资金管理理论和模式的出现。
供应链概念首先在营运资金管理理论和实务中得到应用,主要的原因和背景是:(1)营运资金是公司财务管理和运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公司的首要目标是生存,而生存的底线或红线是营运资金。公司的两个基本目标是生存和发展,利润决定发展,资金流决定生存。国内外众多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流或现金流断流,金融经济危机期间频发的营运资金危机是企业最致命的杀手,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刻启示也是现金为王、资金至尊。(2)营运资金流转或周转依托公司的供应链关系。营运资金顾名思义是依托“营运”或“运营”的资金,实际上也就是依托业务经营上下游或“供应链”的资金。按照通常的解释,营运资金是公司的短期资金,与报表上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相关联,因此营运资金的短缺或断流,主要原因应该是短期资金“沉淀”过度(以应收账款和存货形态沉淀)和短期资金使用过度(主要用于偿还短期负债和投资),对大多数单纯从事商品经营而不涉足资本经营的公司来说,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其实就是供应链的上下游资金流动不畅形成过多的应收账款挂账和存货积压,即使是短期负债过多,也大多与这两项资金占用过多有关。
把供应链概念纳入营运资金管理框架,一个重大的理论突破是:营运资金管理的重心开始从“财务”到“业务”、从“资金”向“营运”转移。在国内外的传统公司财务管理教科书中,财务与业务是分离的、资金与运营是脱节的,处于“两张皮”状态。“两张皮”的形成,与主流财务学对公司财务的本质定性及功能定位有关。按照传统财务管理教科书的表述,公司财务的对象是“资金运动”(国内教科书的解释)或“金融市场与公司经营之间的现金流转”(西方教科书的解释),基本问题是解决投融资问题(具体包括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三类决策”)。这样的功能定位,使财务与“资金”建立了血缘关系。体现在运营资金管理上,重心自然就放在“资金”(也就是短期的资金筹措与运用)而不是“营运”(业务运营)上。观察国内外财务管理教科书不难发现,涉及到营运资金的管理,从头到尾很难看到“营运”或“经营”的影子,很难发现真正的业务“营运”,营运资金管理成为脱离业务或经营的封闭的资金循环,由此导致“资金”与“营运”、“财务”与“业务”的断裂或脱节,这也许是主流营运资金管理理论最致命的缺陷之一。然而事实上,财务与业务的关系相当于“一枚硬币的两面”,既相异又相关联,既不相容又相容。其次,就营运资金而言,始终是依附于“业务运营”的资金,并且直接由“业务运营”所决定,而“业务运营”又是在“供应链”关系中展开的。在营运资金概念中“营运”与“资金”的关系应该是:“营运”是因,“资金”是果。尽管现实中常常是结果导向,但决定营运资金管理效果的仍是业务的“营运”。供应链断裂是经营中断和营运资金周转受挫的致命原因。国内外许多企业破产倒闭的事实显然能够支持这样的观点。营运资金管理的重心,显然应该是业务的“营运”而不是财务的“资金”。因此,把供应链纳入营运资金管理体系,并借此实现财务与业务、资金与运营的整合,实际上是恢复营运资金管理的本来面目。
构造基于供应链的营运资金管理框架或体系,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总结新型模式的结构和运作规则。可以肯定地说,传统教科书是没有这些规则的。总结那些因营运资金链断裂引发的企业危机的案例,可以发现基于供应链的营运资金管理模式的最重要的规则应该是:核心企业与从属企业资金协同、从属企业依附与独立并举,以此来避免供应链断裂及由此而出现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对核心企业来说,选择“两头沾”的运营资金管理模式(即对上游供应商“先货后款”、对下游客户“先款后货”),一旦遭遇财务困境,结果会加速“霸主”企业的死亡,并产生强大的供应链资金危机冲击波,形成显著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其次,处于从属地位的中小企业也应避免借助供应链关系“傍大款”带来的风险。对实践的观察不难发现,许多中小企业在设计营运资金管理策略时选择供应链式战略联盟,形成所谓的“寄生性”公司,但是过度依赖的“寄生性”公司,效果有时也会适得其反。俗话说“背靠大树好乘凉”,但实际的情况是这恰恰是资金变脸的重要成因之一。
三、嵌入供应链的投融资管理
财务学的核心问题是投融资决策问题。主流的投融资理论是借助“经济人模型”建立起来的,因此是排斥供应链的。
供应链外生的投融资理论有三大主要特征:(1)以单个组织作为财务主体。经济人的特点是“鹤立独行”,不需要合作与联盟,因而也就不需要考虑公司企业间的联盟及企业集团,这也是主流财务学立足个体主义方法论来建构理论和方法体系的重要原因。主流财务学始终是从单个公司企业的自身追求来设计投融资理论模型和实务规则的。(2)以个体价值作为决策标准。经济人的核心特征是“利己主义”,反映在投融资决策标准的设定上就是单个个体的价值最大化,并且对个体的关注只是体现“效率”的“价值最大化”,不考虑甚至排斥与效率具有密切联系的“公平”问题,而“公平”概念是在考察供应链问题时无法回避的概念。(3)以非合作博弈作为基本分析模型。经济人的另一特征是不合作性。经济人假设人都是精明、自私、利己、机会主义的“坏人”,即使不能对抗,也不能合作,只能采取措施防范与控制风险。经济人具有互不相容的特性,在利益相互影响的格局中始终坚持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决策策略。詹森和麦克林的成本模型是典型的非合作主义模型,该模型的前提是:追求自身利益的经济人在做出理时,知悉所有其他订约关系人的动机,并能采取措施,防止其他关系人对契约的可能违背,以维护自身利益。按照威廉·L.麦金森(2002)的观点,“这一模型为投资者如何分配资本、公司经理如何做出决策提供了客观科学的模式”。
引入供应链概念将会使财务学的理论模型和实务规则更加复杂化。一方面,供应链并没有彻底改变人的“经济人”属性。在现实中,供应链的形成,成员企业应该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并且供应链运作中频繁出现的核心企业在定价和资金上的“两头沾”模式、核心企业的“中转库”物流模式、成员企业间的“恶意拖欠”、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利益“侵占”、处于终端的大型零售商的“乱收费”、日趋恶化的“零供关系”、一方财务出现困难时他方纷纷“堵门讨债”等等现象或做法,正是“经济人”本性的充分展现。进入2012年,光伏业界纷纷扬扬的“江西赛维LDK破产”案例,就是典型的经济人本性作怪导致供应链断裂而引发的资金链断裂及“蝴蝶效应”的案例。在这里,经济人依然“健在”并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嵌入供应链的财务学体系不应该抛弃主流的“经济人模型”。
但是,另一方面,供应链又“修正”了单一的经济人属性。供应链的产生和存续,显然是成员企业具有合作、协同、联盟等意识的表现。在供应链关系中,任何一个成员企业不管它的地位如何,都不可能是纯粹的“经济人”。供应链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利己与利他、竞争与合作的并存。从这个意义上说,纯粹的经济人模型又难以完整解释供应链关系,需要对经济人模型进行一定的修正。
从供应链角度来修正经济人模型,有三点需要充分考虑:(1)个体与集体的兼容。经典的经济人模型是个体主义的产物,而供应链是在认同个体独立性的基础上的一种企业联盟,内含集体行动的逻辑,这就需要将集体行动嵌入财务决策分析模型之中。不过,模型的构造应考虑供应链结构或模式的差别,联盟式和集团式供应链关系的分析模型也许会有差别。联盟式供应链纯粹是一种带有短期性的商业契约关系,而集团式的供应链通过产权关系凝结成一个长期稳固的命运共同体,二者的松紧度及个体独立性程度还是有所差别的。(2)个体价值与整体价值共生。嵌入供应链之后,财务学所设定的决策标准也不应该只是单个成员企业的价值最大化,而应该是“合作剩余”或“合作盈余”及“整体价值”的最大化基础上的个体价值最大化。供应链的“合作盈余”得益于降低交易成本和协同效应。普遍认为,供应链是一种能够减少企业间交易成本的新的组织模式,对成本的减少取决于信息交流、相互信任与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些因素能够降低供应链企业间的总成本(机会成本、交易成本与制造成本之和)。其次,供应链还能产生“1+1>2”的效果,从而增加合作价值创造能力。亿博物流咨询数据库提供的资料显示,实行供应链管理后,总供应链管理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降低超过10%,中型企业的准时交货率提高15%,订单满足提前期缩短25%-35%,中型企业的增值生产率提高超过10%,绩优企业资产运营业绩提高15%-20%,中型企业的库存降低3%,绩优企业的库存降低15%,绩优企业在现金流周转周期上比一般企业保持40天-65天的优势。鉴于此,供应链的投资决策应以供应链整体价值为决策选择标准,供应链的融资决策应统筹考虑供应链节点企业的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和风险控制,避免出现供应链断裂风险。(3)冲突与合作并存。在分析方法和模型构造上,非合作博弈与合作博弈两种模型并存。非合作博弈强调互不相容和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合作博弈注重合作盈余及其在分配中的效率、公平和公正。非合作博弈追求个体理性,而合作博弈强调团体或集体理性。供应链关系不管是采取联盟式还是采取集团式,都是一种合作或妥协的关系,都符合合作博弈的基本条件或要求。
引入供应链的投融资理论还需要解决一个共同的决策和治理机制问题。对成员企业来说,供应链就是一个命运共同体,这个命运共同体的维持和合作盈余的增进,需要有协同化和一致性的决策和行动,这就需要有一个共同的决策和治理机制,这个共同治理机制能够解决成员企业间的投融资战略协同、相关信息共享、投融资决策同向等问题,共同的投融资决策机制还需要有一个共同决策治理机构:供应链决策委员会,并且力争使这个委员会的决议能够对供应链成员企业有约束力。供应链决策委员会由独立人士构成也许会有更好的效果。
四、填补分配理论在公司财务学中的空缺
按照经济人模型建构的主流财务学理论是关于效率的理论,通常把财务目标函数设定为“价值最大化”,就是说明财务学所关心的是“做蛋糕”而不是“分蛋糕”的问题。财务学家们试图将社会责任纳入财务目标函数结构,但稍加观察不难发现,结果仍是徒劳无益的。一方面,没有哪一类财务决策的标准中融入社会责任,因而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另一方面,无奈的添加所出现的“两张皮”现象,反倒引起财务学教科书前后逻辑上的矛盾。
其实,在主流的财务学体系中,分配理论是缺位的,股利理论不是分配理论。在主流财务学的框架中,基本的问题通常被归纳为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三类决策”。其中:投资决策解决公司发展所需要的项目选择问题,融资决策解决项目所需要的资本如何筹措的问题,股利决策解决项目运行所产生的净现金流或净利润如何分配的问题。股利决策是针对股东这一类经济主体的利润分配,不是通常意义的“分配”范畴,以致在很多传统的教科书中,股利决策被纳入“融资决策”体系,被作为融资问题来看待的。
实际上,主流理论是容纳不下“分配”范畴的,与分配概念具有互斥性或不相容性。分配概念在主流财务学框架中找不到位置的原因是:(1)财务学被认定为从属于经济学的科学,而按流行的解释,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如何有效配置的科学,侧重点是效率问题而非公平问题。财务学是研究稀缺的资本资源如何有效配置和使用的科学。(2)主流财务学的分析范式是经济人模型,而经济人就是讲究效率的人,追求的唯一目标就是效率。对经济人来说,分配的公平问题不在视野之内。(3)是由财务学研究对象决定的。关于公司财务的对象,美式财务带有普遍性的观点是“公司与金融市场相关的资金流转”,内含公司个体、股东和债权人,不包括政府和员工等非金融市场主体,财务学的体系自然也就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类的问题。分配理论缺失的直接后果是造成公司财务学理论体系的不完整以及分配实践的无序性。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公司企业内部的初次分配严重失调和无序,“两种侵蚀”(税收侵蚀工资、利润侵蚀薪酬)现象严重,其原因之一就是缺乏科学的初次分配理论指导。
供应链概念的引入给我们填补分配理论的空缺提供了一个契机。在对供应链的研究中,学术界既关注了供应链在价值创造(特别是合作盈余)中的积极贡献,又重视了利润在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合理分配问题,也就是既关注了“做蛋糕”又兼顾了“分蛋糕”。学术界对供应链“利润分配”的关注,形成了比较系统的供应链利润分配理论,从而为填补财务学的分配理论空缺奠定了基础。供应链既然能够产生“合作盈余”,就存在一个内部的分配问题,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是维持供应链关系、优化供应链资源配置的重要条件。从理论上说,供应链利润分配的对象是“合作盈余”,但在实务中,从总体盈余中单独测算出“合作盈余”是很困难的,于是学术界的关注点就转向“总体利润”(供应链上所有各点所获得的利润总和)或“利润库”(ProfitPools)的分配问题。针对供应链的利润分配,学术界提出了多种模型,比如Shapley值模型、Nash协商模型、分配因子模型、讨价还价模型、相同利润增长率模型、资源及贡献率模型、供应链契约模型等等,这些模型是建构基于供应链的财务分配理论的重要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供应链关系毕竟还是市场化的契约关系,即使借助产权关系将供应链固化为集团关系,供应链的利润分配也必须遵循市场的规则。其次,不管学术界设计出何种分配模型,这些模型的运行都必须以“交易价格”为基础。实际上,供应链结构中的成员企业在“利润库”中的分配和占有份额,是通过定价机制来实现的,价格的高低直接决定各个成员企业在“利润库”中的份额。这也许会引起歧义,认为这是定价问题而不是分配问题。而事实上,经济学中论述的分配问题,也是通过生产要素的价格决定机制来实现的。在微观经济学中,分配理论不过是价格理论的应用而已。
值得说明的是,供应链利润分配理论只是财务学分配理论的组成部分,完整的财务学分配理论的内容要更加宽泛,并且其核心内容仍是公司企业个体内部的新创造价值(V+M)在各种要素资源提供者之间的分配问题,这些资源提供者至少包括财务资源提供者(股东和债权人)、人力资源提供者(经理和员工)和公共资源提供者(政府和社区)等。基于要素资源提供者的“初次分配”理论,再加上基于供应链的“利润库”分配理论,共同构成了财务学中完整意义上的财务分配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