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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汇报范文1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以改造中低产田为手段建设高标准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现代农业稳步发展的一大重要举措,也是当前乃至今后“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加强领导,加大部门沟通与协调,积极推进我县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副县长周世育任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国土局、县农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专门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县农业局,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室内各项制度健全,并抽调6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编制规划、合理布局
我县从发展思路、总体布局、方法步骤、资金筹措、责任要求等方面,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行了详细规划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在规划及实施过程中,按照“定好一张单、各炒一盘菜、共办一席宴”的思路,坚持“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变过去各涉农项目的“单枪匹马”、“各自为战”为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集团作战方式,真正做到共搭一个台,同唱一首歌。一是科学设定项目区。坚持在农田基本保护区选择项目区,依据土地资源潜力大,有一定生产基础和良好生态环境等条件的片区,搞好项目区设定;二是工程合理布局。按照基本达到“土地平整、道路相通、沟渠相连、桥涵配套,农田作业机械化、农田防护林网化,农业设施现代化”的建设目标,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水系、村庄等内外部条件,进行项目区灌排、交通等工程的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工程的全覆盖作用;三是捆绑项目跟进。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后,集中捆绑各负其责,国土、农业、农业综合开发负责土地平整,水利负责解决灌溉渠道“最后一公里”。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本着分工协调,部门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根据全县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统一规划和实施意见总体发展思路和工作要求,我县集中统一制定了2011年度工作计划,并在领导小组集中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采取分线进行工作衔接和项目申报,分块运作实施,有效地发挥了项目资金最大效益,促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和部门之间的共同发展,整合和建设工作取得了实效。
1、资金整合情况
2011年我县积极组织项目编制与申报工作,争取和整合项目资金共计3138.8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745.8万元,小农水资金1750万元,种粮大户粮田建设工程项目资金643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计划面积2.1万亩。
2、项目运行情况
我县成立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后,县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县财政、发改委、水利、国土、农业、农业开发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了方方面面齐抓共管的格局。领导小组成员经常就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尤其是资金整合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设有专门办公场所,下设督查组、施工组、协调组、资金监管组,各组分工负责,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县重点走好“三步棋”:一是落实项目责任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个指挥部、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要求,成立各个项目建设指挥分部,任务完成情况与指挥分部工作人员业绩挂钩,营造了互促互比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实行交流互促。不定期组织各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村委会负责人和工程监理人员到各个项目工地进行学习交流、交叉检查,督促先进,鞭策后进;三是狠抓现场监理。我县采取专业监理与群众监理相结合,在项目区选择热心集体事务、有责任心的受益群众担任义务监督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赋予工程计量签字权,形成政府、社会、群众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有效抵制了“豆腐渣”工程出现。
3、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效益,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实行统一监管。一是对发改、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等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重点投入,避免了资金使用的分散性与盲目性,突出了资金使用的“拳头”效应;二是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实行报账制,做到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部门按照工程进度填写资金申请计划,财政分期分批下拨资金,并向受益区村民公布,接受监督。三是工程竣工后,财政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局进行审计,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确保建设资金落在实处,真正让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4、工作宣传情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汇报范文2
一、我省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成效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把土地整治作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和城镇村建设用地整治,保护了耕地资源,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需求,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一)农用地整治稳步推进。始终把垦造耕地作为国土资源开发保护的重点内容,2008年实施“百万”造地保障五年工程,共垦造耕地113.83万亩,其中低丘缓坡开发74.7万亩、滩涂围垦造地14.83万亩、建设用地复垦15.33万亩、土地整理8.97万亩,超额完成106万亩的目标任务。2013年启动的“812”土地整治工程计划5年再垦造耕地80万亩。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护,先后组织实施以吨粮生产能力为目标、以地力培育为重点的“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广冬绿肥及商品有机肥促进土壤有机质提升,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改善耕地配套基础设施,构建耕地质量管理体系及评价技术体系。近4年共启动实施220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地力培育,累计完成地力培育1617.4万亩次,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42.86万亩。大力推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争取金衢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建设用地指标16.33万亩、甬台温建设用围填海指标12.5万亩、舟山群岛新区陆海统筹建设用地指标12万亩,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二)建设用地整治有序开展。争取部省合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编制省、市、县、乡四级土地整治规划,出台政策措施,规范项目立项审查、实施管理和验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置向中心村培育、“空心村”复垦和下山搬迁倾斜。截止2012年底,累计启动1326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使用增减挂钩周转指标12.17万亩,计划搬迁农户20万户,拆旧12.6万亩,可复垦耕地12.2万亩,可安排建新13.8万亩;目前已完成26个项目验收,复垦耕地0.655万亩,建新0.72万亩。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完成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中心镇中心村规划的编制实施,优化全省城乡空间布局,全面部署“三改一拆”行动,推动城镇空间发展转型升级,启动实施“亩产倍增”行动计划,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试点,加快废弃矿山复垦。2011年全省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面积121.37平方米,接近规划控制值,2012年亩均建设用地GDP产出19.6万元,比2010年增长23%,2013年上半年累计拆除违章建筑5665万平方米、“三改”建筑面积4081万平方米,三年任务有望两年完成。
(三)整治资金投入持续加大。近两年,全省(不含宁波)共计投入土地整治资金159.9亿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7.5亿元、耕地开垦费38.6亿元、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10亿元、土地指标有偿调剂收入36.6亿元、其他财政性资金22.5亿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12.2亿元、其他资金2.5亿元,资金投入逐年加大。省财政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扶持重点,安排“百万”造地保障工程资金15.9亿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专项资金4.6亿元、基本农田建设保护资金11.5亿元,提高省统筹补充耕地补助标准至5万元/亩。各级财政出台政策,提高开发造地补助标准,加大耕地质量提升工程补助力度,推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启动实施,保障土地整治项目顺利进行。出台造地改田资金、省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等财政管理办法,鼓励资金整合平台建设,开展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强化监管验收,不断提高土地整治资金使用效益。
(四)体制机制建设日趋规范。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落实补充耕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分工,严格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选址方案评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加强垦造耕地项目及标准农田占补置换监管,实行“占一补一、先补后占”,落实项目挂钩制度,严格补充耕地验收,连续1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管理,从严控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范围和规模,按照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的要求,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加强项目报备,督促增减挂钩指标及时归还。建立土地权属调整机制,按照确权优先的原则,理清土地整治范围内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明晰界址和权属,设立协调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地制订调整方案,项目实施后及时办理土地确权、变更登记手续。注重维护群众权益,合理制订农房搬迁补偿安置政策,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和项目公示制度,土地整治项目选址、立项、实施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土地调整互换取得农民同意。
二、土地整治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省土地整治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我省“四化”同步快速推进,“双保”矛盾将进一步突出,土地整治工作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从调研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用地整治困难重重。我省耕地后备资源较少,集中连片、立地条件好的地块也已先期开发,低丘缓坡开发难度日益加大,且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滩涂围垦计划指标少,且造地周期长;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有限,且进度不理想。据估算,“十二五”期间我省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约263万亩,需占用耕地170万亩,补充耕地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平原地区、城市郊区大批优质良田被占用,而新垦造耕地在项目选址、工程实施管理、质量验收等环节把关不严,加上地力培育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等因素,造成新垦造耕地质量相对较差,个别地方还出现垦造耕地无人管、无人种的现象。基本农田建设与管理还不到位,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缓慢。
(二)建设用地整治成效不明显。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还处于起步阶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立项和建设管理还处于摸索之中,加上基层财力不足及农民意愿不强等因素,试点项目进展缓慢。部分农户搬新不拆旧,“一户多宅”,造成宅基地复垦难和农村土地资源两头占的现象,影响了政策的权威性,也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日益扩大,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粗放低效用地等现象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土地利用效益与好的省份相比仍有差距,“三改一拆”目前还处在“拆”的阶段,“三改”工作还没全面推开。
(三)土地整治资金投入不足。低丘缓坡开发、滩涂围垦造地的补助标准亟待提高,农田质量管护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投资大、周期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拆迁、建新、复垦等也需要大量的启动资金,同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收入不稳定,各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保障压力加大。土地整治融资渠道不多,地方融资平台清理后融资难度增大,风险较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及新增耕地指标按照当前出让和转让的价格,收益难以实现项目资金自身平衡。田水路林等各部门涉农资金政策上整合不够,没有发挥叠加效益。
(四)土地整治管理机制难以落实。有些地方片面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破坏了部分区域的生态环境,耕地质量整体上也在下降,我省近半地市已无耕地可造,不能在本区域内实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3年来,政策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周转指标难以按期归还的问题还很突出。土地权属调整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整治中农民的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还存在部分农民“被上高楼”的现象。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客观上我省土地资源禀赋条件不好、耕地资源较少、国土开发利用强度已较高等原因,也有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政策衔接及制度安排上的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只关注耕地的数量平衡,片面追求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对补充耕地质量和后期管护关注不够,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认识不深,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节约集约用地不够主动,工作中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建新、轻拆旧”、“重用地、轻复垦”、“重增量、轻存量”的倾向,影响了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治、标准农田建设及农业“两区”建设等规划衔接上脱节,低丘缓坡开发存在零星基本农田置换及林地权属调整等政策障碍,滩涂围垦造地项目落地难,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存在分类指导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三、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建议
面对这些困难与挑战,我们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落实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提供重要的支撑。
(一)以强化责任意识为重点,加强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要从保障粮食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深刻认识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依法保护土地的责任,各级涉土涉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农业“两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村住房改造、中心村建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下山移民脱贫致富等项目上要与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责任制度,将耕地数量平衡及质量提升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情况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展的考核体系,把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作为各地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之一,加快形成分级负责、逐级推进、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
(二)以保护耕地资源为基础,深化农用地整治。坚持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开展低丘缓坡、沿海滩涂等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清补充耕地资源潜力,编制并安排好垦造耕地的规模、时序和区域,有计划组织实施。加快农业用围填海项目的储备和报批,统筹使用好围填海指标,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和灾毁土地复垦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垦造耕地任务。推行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在项目选址、实施、验收等环节更加突出质量监管,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全面开展移土培肥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坚决落实补充耕地质量评定结果作为耕地占补平衡验收制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达到旱涝保收的标准,加大有机肥、速效肥、缓释肥推广力度,狠抓地力培育,鼓励耕地流转承包到户,发挥经济效益,全面建立地力监测机制,健全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耕地质量等级状况。规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及示范县建设,努力建成若干“万亩方、千亩方”基本农田保护示范点,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约束性种粮,坚决纠正“非粮化”现象,逐步推广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建立村级农民耕地保护组织,探索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性保护并举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共同责任机制。
(三)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导向,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治。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按照“先减后用、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从政府推动型向农民意愿型转变,实现“政府得土地、农民得实惠、城乡得发展”的多赢效应。把按时拆旧复垦作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地方政府拆旧复垦率的责任考核,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先复垦后挂钩,“先补后占”,引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从建新主导型向拆旧复垦主导型转变,加快研究农民闲置宅基地流转和退出机制,畅通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渠道。全面推进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促进乡镇合理布局和有序建设,探索“全域联动、全域整治”的整镇、整县大国土整治,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中心村培育,推动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科学谋划“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利用和建设,以土地整治为核心推进“三改”工作。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加快低效用地改造,有序推进亩产倍增计划,实现土地整治从外延扩张向内部挖潜增效转变。
高标准农田建设汇报范文3
一、重点抓好方案编制,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一是以专业设计为支撑,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发挥专业特长,实现工程设计的科学性。二是发挥农发部门专家的技术优势,提供全程技术指导与服务。三是借助农民专家的实践经验,了解过去农业生产存在的问题、现实需求和工程设计建议,使规划设计更贴进群众实际需求,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突出抓好机制创新,激发农民参与热情
一是工程质量请农民把关。在专业监理的同时,选派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村级质量监督小组,配合监督工程质量,质量好不好主要由群众说了算。同时,在工程竣工后,邀请群众代表参与验收,并得到他们认可后才算通过验收。二是项目信息让农民知晓。通过文件、新闻媒体、座谈等形式宣传农业开发政策,结合村务公开,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工程布局、投工投劳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公布监督电话。通过“阳光”操作,使开发工作更好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着重抓好资金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水平
一是严格实行区级报账制。坚持“专人管理、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的三专制度,做到资金拨付五方会签,保证了农业开发项目资金真正完全用于项目建设,确保了资金跟着项目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实行项目审计制。由专业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做好工程预、决算的审计监督,杜绝项目预、决算编制中虚列开支、高估造价、降低标准等现象的发生,使农发部门对工程建设做到清清楚楚管理,明明白白埋单,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高标准农田建设汇报范文4
关键词:粮食主产区 农民增收 解决方案
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4-0046-03
一、粮食主产区粮食问题的叙述
粮食主产区是中国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主体,其耕地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均占全国的60%以上,粮食产量占全国的70%左右,粮食商品量占全国的95%以上,农业总产值占全国的60%以上。粮食主产区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地区,肩负着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证粮食等农产品供给的重大任务,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耕地和粮食耕种面积逐年减少,耕地质量不断下降。从1996年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在十二年间减少了 1.2526 亿亩,耕地面积越来越接近 18亿亩的“红线”。此外,由于水土流失、农药化肥滥用、环境污染等因素影响,中国耕地退化问题日趋严重。面对现阶段的粮食问题,中国实行国内维持粮食供求紧平衡、国际适度调剂的战略才符合国家的长远发展,这要求我们继续坚持基本自给,立足自身解决粮食问题。粮食产业作为弱质产业,既受自然风险影响,又受粮食市场的制约,粮食生产比较效益偏低,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不高。只有不断增加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才能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才能保护和提高粮食的生产能力,从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低问题的成因分析
1.国家要粮食与主产区要效益之间的矛盾。现在国家以两种方式向农民要粮:一是通过政策激励农民种粮;二是通过行政命令等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这两种要粮政策都无法满足粮食主产区强烈的效益要求:粮食主产区迫切要求发展,农民迫切要求增收。在粮食供求大体平衡或者供大于求,粮食价格下落,“国家要粮”与“产区要效益”的目标就会产生冲突,粮食主产区势必就会产生发展粮食种植内在动力的不足。
2.粮食半市场化与生产资料市场化之间的矛盾。粮食作为一种商品,应该遵循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规律,由市场来决定价格。中国多轮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市场化粮价体系基本形成,过多的行政干预让市场化的粮价变成了半市场化,构成粮食生产成本的生产资料成本却是市场化的。所以,我们看到的结果总是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快于粮食价格上涨。这就形成了补贴与新增成本相抵消,种粮效益与以往持平或下降的态势。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及粮食主产区财政不堪重负使种粮积极性低落,引发了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内在动力不断弱化的倾向。
3.主产区承担生产成本与主销区享受销售效益之间的矛盾。中国的粮食产区承担着国家和销区的粮食安全保障任务,也就意味着牺牲了自由选择产业和发展方向的权利。但是销区可以自由地选择产业,可以发挥比较优势种植经济作物,可以大力从事畜牧业、花卉苗木业生产。简言之,销区可以从事赚钱的竞争性产业,产区只能从事不赚钱的粮食生产。同时产区与销区的粮食调销是半市场化的,这本身就是夺走了农民获利的机会,将产区农民能够获得的粮食利润,通过政策性调销转移给了销区。
4.非国际化的粮价与国际化的补贴限制之间的矛盾。加入WTO以后,中国的粮食价格体系未能完全与国际接轨,因而也是非国际化的粮价。WTO相关农业协议规定,如果政府补贴超过中国粮价与国际粮价之差,就会被认定为“倾销”。所以补贴的最高限是不超框架协议规定的比例。如果补贴在协议规定下按比例补足高于国际粮价与国内粮价的差额,那么农民是真正获利的,但目前国家对农民的粮食补贴是远没有达到,就是说农民虽然表面上得到了补贴补偿,但事实上仍然是受损失的。
5.农民持续增收与粮食增产潜力不足之间的矛盾。近几年,在国家一系列含金量极高的惠农政策激励下,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但能否真正依靠种粮实现稳定持续增收,这是一个必须认真理性思考的问题。一方面,利用“减负”来增加农民收入的空间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受种粮面积扩大潜力不大、单位面积产量提高潜力不大、粮食价格上调潜力不大等影响,还有气候条件不确定因素的制约,粮食再增产的后劲十分不足。
6.主产区内部产业结构的矛盾。主产区产业结构调整缓慢表现在两个层次:一是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传统的经济结构难以打破,工业相对落后;二是农村产业结构没有突破性的进展。主产区农村第二、三产业的滞后性,造成了工业不适应农业发展需要并对农业进一步发展形成制约的局面,如主产区的多数农产品没有加工就直接进入流通领域,农民收入仅靠卖粮,或是农产品加工转化层次低、规模小,产业链条短,加工增值幅度小,难以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三、解决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问题的逻辑框架
1.通过土地整治,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使种粮户实现规模化种植与机械化管理,提高人均收入。政府加大资金投入,通过一系列的综合农地整治措施,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土地利用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进而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为实现规模化种植和机械化管理提供可能,利用集约化的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粮食产量,在粮食生产上提高人均收入。
2.积极推行土地流转,促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并加强社会化服务,为种粮大户提供生产保障。土地流转的目的是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和农民的经济收益。通过多种土地流转形式,使示范区的农业具备集约经营的条件,最终走向规模化和专业化。实施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化经营,必须要使种粮大户们得到专业化服务。种粮大户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并进行简单的田间管理,便可坐享收成。期间各类农事,由专业人员负责打理,即通过专业农场、农机专业合作社、粮食专业合作社对粮食生产实行“统一翻耕、统一育秧、统一播种、统一植保、统一收割”的“一条龙”有偿服务。
3.建设农民新村,使农民集中住宅区,完善公共基础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新村建设的目的:(1)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生活富裕的程度;(2)解决农民居住分散,占地较多的问题,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3)为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提供必要的配套;(4)通过新村建设统一规划,使村容更加整洁,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和优化。
4.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劳动密集型的高效设施园艺产业,增加农业就业岗位。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是延长产业链,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土地流转,增加农民收入。采用以科技为先导的方法,以人才培养和培训为抓手,与大学和省级以上的科研机构密切合作,努力学习和移植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制定并实施积极的招商政策,同时争取国家的财政支持。
5.延长产业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的附加值。要增加农业收入,必须跳出“农”字,从非农领域找突破口。产业链向上游延伸进入到基础产业环节和技术研发环节,向下游拓展则进入到市场拓展环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农产品的深加工业,努力探索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方式,形成以市场为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集中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农科教为一体的经济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最大可能的提高农业的附加值。
6.挖掘本地文化历史资源,开展乡村旅游,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来源,并借助发展农业旅游来提高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是促进广大农村居民向非农领域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有效手段,对于发展旅游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乡互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庐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区的实践
在人多地少的条件下,发展粮食生产和提高农民收入的矛盾是十分突出的。庐江县就是一个突出的典型。该县粮食总产量和种植面积与周边各县相比位列第一,但农民收入却位居倒数第二。如何在保障粮食生产发展的前提下,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实现城乡社会和谐发展,是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长期以来共同关注和致力解决的难题。庐江县政府委托南京农业大学农业园区研究中心对该项目区进行了深度的规划设计,以农业园区建设为平台,促使项目区发展成为地方经济的增长极,通过上述措施的提出与实施,有效的解决了农民增收问题。
1.主要做法:(1)实行规模开发。庐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位于庐北大圩,涉及郭河镇、同大镇的南圩、北圩、施湾、薛圩、新渡和施丰共六个行政村,治理面积3.85万亩,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促进农业生产发展。(2)以组织为保障。成立了示范区建设指挥部和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六组一办”与技术骨干驻点办公,具体负责示范区项目建设的管理、协调、监督工作。指挥部不定期开展经常性督查,狠抓整合资金落实,加快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的步伐。(3)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该县着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项目整合,招商引资,坚持多元开发。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截至2010年7月底,共投入资金2.9亿元,其中农发项目投入资金0.5亿元,整合财政支农资金0.7亿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1.7亿元,集中投入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并收到了明显成效。(4)以科技示范推广为抓手。一是与安徽农业大学联姻,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由其为项目区提供农业科技指导;二是开展粮食新品种推广改良,为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打牢基础;三是开展科技示范引导,为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提供保障;四是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为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提供支持。(5)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为支撑。项目建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统一协调指挥各项工程建设,各项工程实行招投标制,并制定工程建设管理意见,明确工程建设奖惩和建设管理责任人。(6)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一是积极开展土地流转。项目区郭河镇成立了土地流转中心和土地矛盾调处中心,制定土地流转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新机制。二是大力实施招商引资。
2.主要成就:(1)改善了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通过项目建设,有效地解决了制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难点问题,经测算年节约用水56.76万方,年增产粮食454万公斤,由于机械化程度和劳动效率提高,全年每亩水稻节约劳动力成本15元,项目区年新增经济效益合计309万元。(2)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项目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大大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农民增收。辐射带动非项目区农民科学耕作,巩固改善了农村承包的经营体制,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基础。(3)提升了生态效益。高标准的农田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可控制水土流失,减少地表径流,涵养地表水源。农田水利工程配套建设,砌护沟渠,更好地实行节约用水。水利与林业措施的共同作用,改善了地区农业生产小气候;同时采用稻草还田、配方施肥等措施,提高了土壤肥力;农田防护林建设美化了田园,对保护农田,调节气候,降低风速,防治水土流失,净化空气,提高农作物产量,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4)探索形成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筹集的新渠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整合支农项目资金,发挥了资金的积聚效应,调动了民间、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的积极性,为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新资金来源。(5)提高了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和规模化经营水平。项目区成立了“庐江县郭河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下设农机、生态水稻、植保技术服务三个专业合作社和一个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服务公司从机械化耕作,到新品种推广,从病虫害防治,到农业技术指导,为项目区农民提供一整套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区率先在全县成立土地流转中心和土地矛盾调处中心,各村成立了土地流转经营合作社,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共合法流转土地13 000亩,吸引了14家企业落户项目区,加快了规模化经营步伐。(6)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项目区良好的自然条件和投资环境,吸引了多个企业落户项目区,项目区已成为该县优质粮食生产、农业结构调整示范、新品种研发和新技术推广的示范基地按照市场化运作,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7)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通过土地平整和土地置换,按照迁散户、建新村的做法,全方位改善了农民的人居环境,改善了农村社会事业状况,提升了农村文明程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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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汇报范文5
(一)加强规划的龙头和管控力度,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一是完成了全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其中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已报国土部备案,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已完成并报省厅审查。二是完成了《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编制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完成并上报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三是进一步完善预审制度,全年共安排28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重点支持生态旅游项目用地以及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农业发展用地需求。四是按照省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研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时编制完成了《市2013年度国土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报告》,对2013年度国土资源的需求供给形势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预测,配合国土资源部对我市国土资源供需平衡工作进行调研,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五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解下达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合理安排提前预下达用地计划,发挥用地计划对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重点保障首位产业、保障性住房、重点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
(二)积极推进建设用地依法报批,严格执行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截止目前,我市共依法上报新增建设用地18363亩(含江南集中区5101亩),其中农用地12451亩、建设用地3412亩、未利用地2500亩。已经省政府批准用地9617亩。批准保障性住房用地1172亩,全市1.7912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全部得到了落实。另外,S321西延(南沿江一级公路高岭至牛头山段)工程项目、东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集中示范区道路和物流中心项目、县318国道改建工程(南陵至段)、人口学院、市精神病医院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用地也得到了保障,促进了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精心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及时公布。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编制了2013年市本级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并根据前五年住房用地的实际供应情况,按不少于前五年的平均数编制了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启动市区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2013]93号)和《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全面启动了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于11月上旬开展市、省级验收。同时,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后续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后续工作的督办通知》,督查督办,加快推进。目前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率达97.7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率达97.8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率达97.62%。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了国土资源部检查验收。
(五)进一步提高地质资料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全市地质资料汇交档案,全市195家采矿权全部建立了地质资料档案,实行统一监管。委托324地质队编制了《市城市地质调查》,着力做好为重大工程、民生项目提供数字资料产品服务,现已进入成果验收阶段。在全省率先开展1:5万地质灾害区划调查,石台县已完成外业工作,其它两县一区完成了项目招标和方案评审工作。
二、全面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经济发展转型
(一)精心安排,做好土地出让工作。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推介宣传力度,通过平面媒体、网络、编印宣传册等方式大力向外宣传推介。利用闽商商会换届和全国第三届绿运会之机,分别在合肥、举办了三场土地推介会,百余企业参与,效果显著。截止目前,全年出让土地749.66公顷,成交价款57.44亿元,其中市本级16宗,面积96.3公顷,实现出让价款13亿元,占年初目标任务的162%。
(二)加强土地出让金的清欠和追缴工作。对市本级近年来土地出让金交纳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分类制定清缴措施,采取电话催交、下发催交函、上门催交和约谈等多种方式,严格兑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加大土地出让金的催交力度。截止目前,共追缴入库土地出让金7.35亿元,有力维护了国有资产收益权益。
(三)强土地供后监管。对近几年市本级出让地块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充分发挥土地动态监测系统的作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实行动态监管,对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开竣工的下发监促整改通知书。
(四)积极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的清理处置。加大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处置力度,拟定了《市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办法》,并提请市政府出台。开展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检查,及时解除了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启动了5宗涉嫌闲置土地调查工作,累计依法收回土地287亩,核减正威电子用地1000亩。大力支持标准化厂房建设,全年全市计划兴建标准化厂房493万平方米,截止目前在建标准化厂房186万平方米。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县已荣获“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县”光荣称号,东至县正在稳步推进创建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县工作。
三、不断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切实守住耕地红线
(一)开展2012年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按照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各县、区人民政府2012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包含2012年度实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行了考核并打分。市政府对考核优秀的东至县和贵池区分别奖励200万元和100万元。
(二)督查指导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和验收。一是开展月调度,督促和指导各地开展土地整治。东至县大渡口镇胜利镇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的农地整理部分于7月2日至3日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验收。涓桥镇1.32万亩土地整理项目、大渡口和胜利镇2.76万亩土地整理项目已分别完成100%和97%,将于年底前完成验收。二是强力推动实施清溪河上游“先行复垦”项目。按照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今年8月份以来,对市重点工程清溪河上游“先行复垦”项目进行现场调度,每10天开展一次,调度通报至贵池区人民政府,并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项目于9月底基本完成了土地复垦任务,局部调整方案业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验收材料已上报省厅。
(三)积极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今年我市计划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13.26万亩。其中贵池区2.8万亩、东至县6.86万亩、县3.1万亩、石台县0.5万亩。目前各地的基本具备项目已基本完成。稍加改造项目贵池区已基本完成,东至县完成75%、县完成50%、石台县完成60%,年底前完成验收和报备。
(四)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建库工作。始终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常抓不懈,强力推进。于今年4月底至5月初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了市级初验,原则上全部通过验收,同时督促各县区按照市级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全部整改到位后申请省级验收。目前,各地正在按照国土资源部最新的数据库建设规定,重新整改完善。
(五)不断完善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管理机制。一是到各县(区)专题调研新增耕地工作,对新增耕地实际利用情况和后备资源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查看,指导和帮助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二是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池国土资[2013]251号),重点从补充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资金,项目验收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建立了补充耕地项目复核制度,健全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制度,规范了民间资本投资补充耕地的指标管理,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补充耕地各个环节,以达到“数质并重”。三是今年省下达我市补充耕地任务8000亩,目前经省厅验收确认的补充耕地面积为750亩,有7092亩已实施完成并开展验收。另外,根据省厅“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土地整理项目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也可纳入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精神,今年全市预计完成验收确认的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约5200亩,今年可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六)做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一是完成了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信息套合标注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四下三上”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市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已经完成了“四下三上”,完成了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与国土资源部批供用综合监管平台套合数据信息的标注工作,并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并报国土部,并将下发的“四下”成果将应用于卫片执法检查、土地报批及地籍信息化管理平台。二是下发了《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日常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机制,做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日常工作,为土地资源管理做好基础服务。
(七)认真配合南京督察局开展2012年度用地报批集中审核督查工作。今年3月,按照南京督查局、省国土资源厅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准备材料,认真配合南京督察局开展审核督查工作。对南京督查局提出的整改问题,积极督促各地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方案报南京督察局。8月,南京督察局对我市前一阶段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再次检查,在充分肯定前一阶段整改成果的同时,也指出了征地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新问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纠正完善,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八)进一步强化“批、供、用”监管平台应用。将“批、供、用”监管平台应用作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日常性工作来抓,购置专门设备、指派专人,定期维护和更新监管平台信息数据。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报批审查工作的通知》(池国土资[2013]280号),采取建立土地报批动态管理数据库、委托市局信息中心审核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和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对疑问地块进行现场复核、建立土地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等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土地报批工作,提高用地报批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3]467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3]1696号)通知,市、县(区)局积极采取措施,在局门户网站的“建设用地报批项目查询”、“用地审批”、“公示公告”、“业务公告”专栏,及时公开建设用地批复文件、被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和用途等相关信息,公开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内容,提高征地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九)不断加强土地执法力度。一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时拟发了《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周报告制度,召开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并成立督察指导组于8月6日至9日到三县一区督察指导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查清了违法用地图斑。二是狠抓土地矿产变更调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针对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全市上报违法用地49个图斑,通过督导,全市立案并作出行政处罚49件,没收建筑物44541平方米,没收违法所得9.6万元,拆除建筑物3493平方米,罚款50.56万元。针对部下发我市2012年度458个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疑似违法用地图斑,3个矿产卫片疑似图斑,全面细致核查整改,全市违法用地51宗,共立案查处土地卫片违法案件41件,已基本查处落实到位,罚款51.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3万元,没收建筑物5.114万平方米,已申请法院建筑物面积0.52675万平方米;非立案处理10宗,自行拆除复耕面积24.61亩。立案查处矿产卫片违法案件2件,没收违法所得36.68万元,罚款3.084万元,1宗为历史开采遗迹,作为非立案处理。同时,认真开展个案查处工作,截止目前,今年市本级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件,没收建筑物1648.4平方米,罚款16.1532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件。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3件,罚没款114.89万元;移送公安1件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案件。三是创新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积极同公安部门沟通合作,在县区设立国土资源警务室,目前,县、东至县“国土资源警务室”已挂牌运行。同时,指导相关县、区政府出台了具体监察问责办法,将问责措施延伸至乡镇。四是不断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今年3月,组织开展了对市、县两级164名执法监察人员全封闭执法资格及业务培训,并进行考试考核。五是认真开展执法模范县创建工作,申报东至县为“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参评单位。
(十)及时受理办结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止目前,累计受理各类件40件,其中来访来电30件,来信10件,已办结39件,另1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7.5%,全年未发生突发事件和,总量同比有大幅度下降。
(十一)不断强化教育和培训力度,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认真研究部署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年度廉政建设任务。结合市委市政府“三查三评”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强化机关内部管控。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内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促进廉政建设。二是利用周五学习日、中心组学习、干部在线学习、“大比武、大练兵”知识比赛等形式,积极组织全系统干部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知识。三是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15名干部进行了考察,提任15名同志,启动并完成了机关13个科室主要负责人交流轮岗。
四、加强领导,保障实施
省厅2013年双保工程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市政府就认真开展好全市2013年“双保”工程行动作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一是成立了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保工程”领导小组,强化保障、提升规格,形成部门联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下发了市《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将工作逐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三是印发了《市国土资源局开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利用“6.25”土地日等重大时点、节点,进行广泛宣传;在日报发表宣传专版,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双保专栏”中发表信息,大力宣传我市国土资源建设成果。
五、2014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开展“双保”工程行动。加强对农村土地整治、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重点工作调度,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新增耕地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我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有增不减。科学把握政策,依法积极报批土地,为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提供有力保障。
(二)构建理性土地供需机制。切实健全完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标准体系、政策措施和退出机制,加大土地供后监管和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努力提高供地率。积极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对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工业企业实行退地政策,鼓励退厂进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应有作用,科学组织土地出让,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加快实施美好乡村建设,统筹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整理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科学安排拆迁安置点及建新区的建设用地比例和布局,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促进我市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高标准农田建设汇报范文6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精神为统领,以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作为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的重要途径,以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市)”作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载体,以改革创新作为增强事业发展活力的重要源泉,以绩效考评作为提升队伍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坚持疏堵结合,真正实现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并举,拓展空间与节约集约并用,主动服务与规范管理并重,提振精神与加强队伍建设并进,为“勇当基本实现现代化先行军”作出积极的贡献。
今年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创新服务全市品牌、“双保”工作一流、绩效考核明显晋位。
(一)高起点谋划发展大局
一是争取指标抢先机。积极争取市领导支持,联合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和重点镇研讨重点项目的包装工作,确保全年至少包装5个重大项目,其中上半年不少于3个。继续发扬盯、粘、抢的精神,积极赴省汇报,争取部分独立选址项目,力争2-3个项目进入省计划笼子。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特别是高新技术类重大工业项目的用地保障,进一步破解用地瓶颈。顺应城镇化发展战略,主动谋划,积极应对,力争在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方面的政策争取上有所突破。
二是高效报征保重点。深化“保姆式”服务,推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和项目联系人制度,围绕项目用地预审和征地前期工作、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组件和上报审批等各项工作,做好全程跟踪服务。根据《实施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联合预审查制度》,落实专家评审制度,对综合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合理的指标配备,确保全年落户项目符合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使有限的用地指标发挥出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一季度,要做好2个点供项目以及省厅奖励210亩国家计划的报批工作。在今年国家计划下达前,要想方设法使全市新引进重大项目先期用地有保障。
三是大力供地促发展。进一步保障全市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加大土地招商力度,拓宽推介途径,力争全年经营性用地出让面积有新突破。探索建立“分期供地法”,即一次规划、整体挂牌、分期出让工业用地,通过规划、计划的双向调控,引导用地需求合理化,并确保工业、经营性用地供地7200亩以上。
(二)高标准守护耕地红线
一是加大规划执行力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已通过专家论证,要抓紧按照论证会意见修改完善。要本着规划空间“能大则大”的理念,抢占新一轮发展先机。各镇(区)要在基本农田地块得到落实的基础上,遵循总量平衡、规模控制、布局限制、节约集约的原则,编制修改方案,从严执行土地利用规划,禁止建设项目用地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禁止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确保此次规划有3-5年的执行力,发挥规划应有的调控作用,增强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严格占补平衡制度。面对后备资源严重匮乏、复垦整理难度大、成本高的困境,认真编制并实施好2013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确保入库面积不少于2000亩。各国土所(分局)要深入开展内部挖潜,通过图上找、实地看,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推动政府高标准组织实施,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平衡。进一步做好2013年增减挂钩项目编制工作,力争总规模超3000亩,确保重大项目不因用地问题影响落地。
三是推进优质工程速度。加紧做好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大省以上土地整理项目申报力度并加快实施,做好搬经镇省投5566万元的土地整理项目与常青镇省投1307万元的土地整理项目。继续推进如城-东陈镇万顷良田建设项目。目前,二期万顷良田建设项目已通过省厅批准,30%的安置区用地指标已下达,条件成熟的镇(区)要积极组织推进。
(三)高层次推进依法管地
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扎实开展争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工作和第二届“节约集约用地十佳工业企业”评选活动。严格执行皋委发〔2013〕3号文件精神,通过执行差别化供地政策、严格工业用地准入门槛、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等方式,严控项目用地条件;建立节约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合同履约违约金制度,切实增强企业履行节约集约用地义务的约束力;通过建立项目竣工验收审核制度,严格审查项目用地范围、面积及竣工时间等,对项目资金不落实、无力继续建设、圈而未用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设项目,制定土地调整措施,收回土地使用权或核减土地供应面积,并将土地予以重新配置,着力提高土地的承载力与产出率。
二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执法监察制度。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系列制度,落实有力措施,积极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县)市”。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横纵向执法巡查网”,由市、镇、村、组构成四级纵向执法网络,将防范关口前移,预防重心下移,即重点在村、组级层面强化巡查力量,不断深化村级协管员、基本农田管护员、信息员、土地监督员“四员一体”的土地管理责任制。由执法监察大队和20个执法中队构成的横向执法巡查网,采取区域性监管模式,定人员、定片区、定路线、定频率,按照特殊节点大力查、重点地带重点查、工业园区专项查、接到举报立即查“四定四查”要求进行巡查。积极探索“合理监管、联合执法”的防控机制,健全以政府为龙头,纪委、司法机关为后盾,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的土地执法联合监管机制,合力遏制违法行为,保障切实履职到位,根本上扭转土地执法中的被动局面,全力确保2012年卫片检查“零问责、零约谈”,实现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充分、“土地执法模范县(市)”争创成效显著的“双保双赢”局面。
三是落实最严格的“片警式”监管制度。全面落实“片警式”、“网络化”全程监管责任。所有设施农业项目(除塑料温室大棚外)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占用一般农田的设施农业项目,要重点审查是否为农业项目、是否为简易临时建筑、是否破坏耕作层,在投资方承诺不违约前提下,可以审批。对按农村道路审批的,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并指导工程施工,确保达到“两认定”要求。涉及工业项目的,凡未通过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联合预审查的,不得起建围墙、破土动工。已通过联合预审查的,只能用高速护栏框围,场地不能固化,以避免造成违法用地,监察大队要提供相关的业务指导,各国土所(分局)要认真研讨。
(四)高效能致力惠民服务
一是抓效提效促管理。对市委、市政府和市局2013年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各科室、局下属单位要认真研究,细化落实工作举措和责任人,高标准、严要求、抓分解、保落实。《2013年度全市国土系统整体目标考核办法》也已下发,每位同志都要认真学习,各单位要及时分解各项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实现责任层层下达、压力级级传递,确保全面履行各项职责。要强调的是,此次考核办法的出台,不是为考核而考核,而是通过考核这一手段促进系统内每个同志都履职到位,激发每个同志的热情、激情和潜能,使每个同志都做到“在岗、在行、在状态”,使每个同志都有价值感和归宿感,每个同志都豪情满怀,真正实现“才有所展、劳有所得、功有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