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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依据范文1
关键词:保障性安居工程 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利民利国的工程,国家“十二五”期间需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住房3600万套,以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其住有所居。但由于我国管理体制不顺、建设任务紧以及个别单位为自身小团体利益考虑等原因,我国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不仅影响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群众的入住,而且对政府的信用也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擅自改变工程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单位集资建房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执行的是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政策。国家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但一些建设单位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在申报项目时均按国家的规定进行工程规划与设计,而在项目获批后又擅自变更工程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尤其在一些经济效益比较好的煤炭、石油等单位,这种违规行为表现得尤为明显。如西北某市有4家集资建房单位,通过自行拆解合并中小户型,增大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实际建设的住房套数比规划数少863套,而建筑面积则多出近1万平方米,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由原设计的46.46至93.58平方米增加至80.73至178.91平方米,远远超出了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以集资建房方式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前提条件是单位必须利用自有土地,与许多没有土地资源的单位住房困难职工相比,上述集资建房单位一般经济效益较好,职工购房能力较强,集资建房已经使本单位职工获得了较多的福利,加之单位通过违规操作,扩大建筑面积,进一步加剧了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
建设单位未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国家颁布的建筑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向有关部门取得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符合条件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各级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期要求紧及审批手续繁琐等原因,建设单位经常是在未完全取得上述证件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边施工边报批。如西北某市有近30%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未取得“四证”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工建设。二是已开工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未进行施工图合格审查,国家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而西北某市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有34%的项目在施工图未经审查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而这些项目在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和暖通设计等方面都程度不同地存在问题,有的部分构件设计配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截面偏小,个别构件箍筋直径和间距也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安全出入口上方未设置防火挑檐及与车库连接门未全部采用甲级防火门,采暖系统节能设计适用标准错误等。为保证住房质量,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计单位对上述项目进行质量鉴定,发现均不同程度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和设计质量缺陷等问题,并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这既增加了建设难度和建设成本,又使工程质量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隐患。三是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竣工验收不规范。如西北某市正在建设的23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占项目总数的11%,有的保障性住房未办理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有的未进行分户验收,有的未按规定进行竣工备案。
部分施工单位未严格履行质量管理责任。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部分施工单位存在未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工程质量,主要表现为现浇钢筋砼局部跑模、偏差度超标,外墙抹灰平整度超标,墙砌体中的非结构性构造柱、阳台栏板等现浇构件几何尺寸不规范、露筋,玻璃隔断安装非安全玻璃,卫生间四周墙砌体基础未做200mm高混凝土翻边等。有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必要的工程质量验收检查或材料设备检验检测,表现在未进行水电暖安装材料的抽样复检工作,地基基础部分未进行验收,基础验收记录、结构主体验收记录资料不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检测项目和检查内容有空缺,记录真实性不能确定,未进行外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和气密性能检测等。
监理单位责任履行不到位。工程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的有效措施。同时对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但实际工作中,不少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多个项目的总监,有的项目只见“监理”人员名,而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缺少关键部位混凝土浇注等隐蔽工程的旁站记录等。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建议
加强部门协调,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基本建设项目前期程序的审批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鉴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大、分布广、工期紧、工程质量要求高等特点,各级政府应协调国土、建设、环保、消防等部门,进一步创新保障性安居建设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效能,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实现“一条龙”服务,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千方百计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政府部门要建立由住房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验收制度,保证保障性住房建成后能及时投入使用,切实保障广大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权益。
工程监理的依据范文2
关键词:课程意识;实践生成;理工科
中图分类号:G642.3?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5-0199-02
实践化是近年来国内外课程改革内源性发展的需要和基本趋势,它要求教学过程必须面向岗位职业的需要,在做中学,在学中做,手、眼、脑并用,使教学面向生产实践。例如法国短期技术学院实践教学活动占总学时的50%左右,德国高等专科学院及英国多科性技术学院都实行“三明治”教学计划,美国MIT和一些大企业达成协议,每年都安排学生去那里工作一段时间,在实践中学习。实践化趋势在以冶金、矿加工、机械设计等课程专业为主的理工科高校更为突出。理工科高校以实践操作和科学技术应用为办学理念,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其课程已成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实施素质教育、培育独特办学特色,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载体,实践能力的培养尤为重要。
一、课程意识与实践生成的解读
“以唤醒教师个体意识为基础”是21世纪教师教育的必然之路。课程意识就是人们在教育教学时对于课程意义的敏感性和自觉性程度,是对课程理念的存储、积累和深化,是“连接课程理念与课程行为的桥梁”。基于已参与的调查发现课程意识的内涵至少应包含三方面内容:来源于教育教学实践、可以反作用于教学实践及表征形态具个体差异性等。“实践生成”,简言之,就是教师在充分领悟教育理念后将之付诸教育的实践,经过反思性实践和再实践的验证,创设生成新的更适切的教育行为的一种理论和实践高度结合的综合教育能力,即“初步实践―(反思后)实践―再实践(验证)―(创新)”的更适切的教育行为。实践生成意识还要求教师充分认识到课程本身不是静止的、完全预设和不能变更的,而且要结合不断发展的生产实践来革新和重构课程内容。理工科高校必须改变以往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脱离的状况,培养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技能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实践能力。理工科高校除了在对实验课、技能课加大要求外,还需要增加多种实践锻炼的形式,提出社会实践上质和量的要求。这首先要求教师必须具有强烈的实践性意识,在实践中理解课程,也在实践中创新课程――即实践生成性课程意识。
二、理工科教师课程实践生成意识的唤醒
在素质教育理念指引下,理工科高校已经确立了凸显实践价值的人才培养观,同时,教师也应成为课程知识的建构者、开发者和引导者,这一切转变都需要以教师课程实践生成意识的觉醒为前提。
1.强化实践的主体意识。经过课程和学科专家多方考证而制定的课程政策最后必然要落实为课程实践即课程实施。而在课程的具体实施中,主体性意识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以学生为主体。学生的生活包括现实的生活和可能的生活,二者均是课程的依据,学生在课程实践中能动地创造着课程,实践的操作和练习是学生真正形成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有效途径。二是以教师为主体。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教师必然在合作、自主、探究的学习方式下,引导学生发问、调查、参与实践,以此培养学生主动探索和解决问题的意识。作为理工科院校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同样要充分发挥学生作为教育主体的作用,在课堂教学组织中真正引入双向互动、合作共享的教学模式,能够极大促进学生主体的参与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师对学生参与积极性的调动是促进学生主体性发挥的最有效的方法。作为课程共同主体的教师和学生,要求在课程实施过程中一切以学生为主体,根据学生的发展需求,通过实践性反思和再实践不断变革以寻求更有效的学习方式,同时又要求教师发挥自身能动性,时刻用自己独特的眼光去理解和践行课程,将自己独有的人生经历、独特的积极有用的经验有机地渗透到课程内容之中,创造出鲜活的实践知识和经验。
2.积极培养反思性实践意识。受近代教育观的影响,大学课程的实施还带有反思性的倾向,这是一种对知识的反思过程中的辩证活动。当然,这种反思即是一种精神活动,同时也是一种实践活动。理工科教师往往有着较高的学历和一定的实践阅历,在教学活动中往往会呈现“先入为主”的做法,因此必须做反思型实践家,打破常规,时刻在课程意识的督导下,学会不断思索和解答教学中出现的各类新问题,只有成为反思型实践的教师,才有可能在教师的专业发展中求得进步。反思性实践课程能力强调教师既要反思,又要行动。郭元祥认为教师自身要“养成反思性实践能力”。反思性实践能力对理工科教师具有更大的价值。反思性实践突出表现在实践行为上,即反思教学实践行为的可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检视教学的效能,并对反思形成的新成果进一步强化和培植,为实践创新奠定基础。同时还包括对教师自身教学理念的反思,教学是否充分体现了民主,学生是否参与真正成为了教育主体,教学艺术的使用是否有所进步,哪些环节还能继续改善等,总之,教师反思的是自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教育理念和行为,只有不断反思和不断实践才能使教育和教学效能不断提高。
3.开拓创新实践意识。创新即勇于面对现实而且敢想敢做。实践创新意识就是教师将符合课程改革思路而且又有价值的课程设想、计划,逐步尝试运用于课程实践,并大胆进行创新的意识,是教师对所从事的教育活动的一种新的、更为深入的行为。教师的实践创新意识是整个创新教育进程的关键,因为课程改革需要创新,教学也需要创新。在理工院校实践创新活动中,创新实践能力主要包括:预测能力、调查能力、实验能力、操作能力等。新课程改革中,理工科教师就是要有标新立异的课程意识,要成为教学理论与实践信息的设计者与创造者。传统习惯与思维定势的力量使得不少教师满足于以往陈旧观念的套用和多年经验的复制,使课堂教学一直在整齐划一的模式中循规蹈矩,这势必扼杀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及自身特长的发挥,这样非但不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获取知识的观念和不断创新的意识,形成良好的思考习惯,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教学任务,又何谈有所创新。因此,理工科教师要更新教学思路,树立实践意识,特别是实践创新意识,从现实出发,开展课程改革理论、创新教育理论、教学实验的研究和改革,要有勇于探索、持之以恒的精神,要不断去学习、去思考、去追求,真正创建满足各个层次、各种水平、各类兴趣学生需要的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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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依据范文3
关键词: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中图分类号:F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4-0200-01
为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利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水利现状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 采取PPP模式建设运营水务一体化
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水务一体化项目主要涉及生活饮用水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等,由市水利投资公司独资或控股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筹资建设与运营管理。项目属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民生项目,通过收取终端用户水费和污水处理费获得收益,项目自身的盈利和清偿能力不足,且政府难以通过市场融资满足项目建设运营需要,通过融资建设解决水资源供需配置不平衡和靖远县双永供水工程、引洮一期会宁北部供水工程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齐家大岘隧洞除险加固、甘沟干渠延长段改扩建等工程因地方资金无法足额落实而项目未能全面建成并发挥效益的问题。市水利投资公司有限公司是市政府授权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建设和经营的企业,具有“融资载体、投资主体、经营实体”的功能,逐步实现城乡生活供水一体化,将城市供水管网向有条件的农村延伸,使农村居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同服务、同水质、同水价的权利。市水利投资公司资本金来源于水资源费、水利专项基金及水利国债等途径,由市财政直接划拨市水利投资公司,通过资本金及固定资产抵押进行市场融资,市财政对融资利息予以补贴。
2 充分发挥多元化投资主体的作用
传统意义上,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但是政府所发挥的力量有限,因此可以积极的引导新型的经营主体加大对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投资力度。农业用水合作组织可以在制度允许的范围之内持有或者以财政补助的形式持有部分工程资产。社会资本参与到农田水利与水土保持的形式多种多样,比如参与控股、特许经营等。另外也需要加大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如农业企业、专业大户等,要以更加多样化的形式,如租赁、独资、投工等形式,使他们更加积极的参与到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建设过程中来。政府也可以给予相关主体财政或者政策上的支持,例如租赁、承包水利工程运营权的企业和个人在工程维修养护可申请补助资金。投入社会资本的主体拥有工程的股份和管理运营权,征收的费用达到投资的成本和利息、利润后交由政府管理或由社会资本主体有偿代管。
3 保障工程投资合理收益
τ谏缁嶙时径言,投资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可观的收益,因此政府也需要采取措施充分保障社会资本的收益。比如,社会资本若投资建设或者运营相关的水利设施或者水利工程,可以和国有、集体投资享有同样的政策待遇。若社会投资企业承担了一定的公益性任务,政府可对工程建设投资、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助,并落实优惠政策。社会资本在投资建设或者运营相关的水利设施之中,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进行转让和转租等,另外,若出现征用或者征收现象的,国家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或者是赔偿。社会资本在投资农业水利过程中合法收益的保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实现:若社会资本参与到重大的水利工程中,可以和国有、集体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和支持,它们可以获得相应的水费等经济收益,也可以获得政府的优惠政策;若社会资本承担了一定的公益性任务,工程产权可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来进行。由社会资本投资最后所产生的效益贵社会资本主体所有,而政府所进行的财政支持可以由社会资本主体代为运营或者是管理。对于社会资本参与到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中也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和转租,若出现占用或征收时,需要经过相关人员同意,补偿或者赔偿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实施。
4 水权制度改革为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保障
完善的制度是开展各项工作的保障和基础,因此想要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就必须要完善当前的水权制度,使水权交易市场变得更加完善,还需要创新水权交易流转方式,使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具体的投资过程中。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供水或者是节水工程在一定的权限内可以进行转让、抵押等相关的合法权益。各县区要建立1-2个水权交易试点,逐步建立水权交易中心。对于水权交易的价格,则是可以通过供用水双方之间的协定进行确定。社会资本所投资的水利工程设施,其水价的制定需要按照收益略高于长期国债收益率的相关原则;社会资本和政府共同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设施则是由政府来制定水价。若出现水价调整不到位的水利设施,可以根据政府自身的管理权限,由同一级别的政府部门进行财政资金补偿。
工程监理的依据范文4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02
建设工程合同明确了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行为。而随着工程规模的扩大,工程的周期变长,材料消耗变多,施工会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这也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难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降低合同管理风险,必须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加强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一个建设工程中会涉及到多个市场经济主体,这些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平竞争。合同是联系各方经济主体的重要纽带,做好合同风险管理,可以有效保证各方经济主体的权益。
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涉及到的经济主体多时,各方经济主体就极容易发生矛盾纠纷,而合同则对各方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所以说,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以化解纠纷,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加强合同风险管理可以保障各方经济主体的权益。在一个大型建设项目中,各方经济主体都承受着一定的风险,市场上的一点风吹草动都有可能带来投资的失败。因此,做好合同风险管理,可以有效预测风险、防范风险,保障各方经济主体的权益。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1.承包商资质风险。在签订合同时,承包商必须出示有关证件,证明其具有施工企业的资质,证明其有能力承包某工程项目,这样才能具有承包的资质,否则的话就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纠纷。比如说:如果承包商不具有施工企业的资质,只有工人的资质,为了获取该建设项目,通过其他具有施工企业资质的企业与业主签订合同然后再转包,这样就会给该工程项目带来极大的风险,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纠纷现象。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承包商的资质风险就是说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有可能出现不合格的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主体的出现,不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证。而且,也不利于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2.合同文本风险。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建筑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了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文本。在合同文本中,明确规定了业主与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规定了双方所应承担的风险。但是,在实际建设工程中,许多企业为了规避风险,逃避责任,没有完全按照合同文本的有关规定来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有许多表述不清晰、模棱两可的地方,或者说是有些文字的表述有歧义,有多种理解,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这样在实际施工中就有可能带来矛盾纠纷,带来合同职责履行的问题。所以说,合同文本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在文字的表述上讲究咬文嚼字,任何一丁点的内容都要规定得详尽具体,不能引发歧义。
再比如说:在合同的商讨签订过程中,由于市场上的施工企业众多,业主有时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自身投资风险,往往会对承包商提出诸多不合理要求,在合同的制定中只提承包商要履行的责任,却不提承包商享有的权利,不提有关索赔内容。承包商一旦签订这种不平等合同,那么就会给自身带来极大的风险,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招投标风险。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已日渐成熟,国家也已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招投标的地位,明确规定在建设合同的签订中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尤其是在规模大、周期长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合同的签订,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而招投标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多,出现一点差错都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比如说:招标文件中存在漏洞,那么就会给合同的签订、施工阶段带来一定的麻烦。由于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招投标的工作流程,需要企业去摸索,这样就会给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三、合同管理的风险防控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一席生存之地,必须做好每一个工程项目,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做好合同管理的风险防控有利于降低整个工程项目的风险,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加强对承包商资质的管理。为了避免出现不合格主体的现象,必须加强承包商资质的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选择有资质的承包商,杜绝恶意压价。同时,为了避免承包商的转包,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禁止转包,规定哪些项目必须由承包商来完成,比如说:规定建筑的主体结构必须由承包商完成。再规定其他的一些项目可以分包。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业主和工商部门人员要对承包商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严肃处理承包商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有效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积极探索工程招投标的工作流程和细节。虽然已经确定了招投标制度的地位,但是,却还没有明确规定招投标的方法和形式。所以说,在开展招投标工作时,必须考虑到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利益,建立招投标的原则。企业要根据以往招投标工作的经验和工程项目的特点积极探索出招投标的工作流程和细节内容,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
3.推行计量清单计价模式。实行计量清单计价模式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可以有效做好造价控制,保障业主与承包商双方的权益,有利于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建设单位应尽快研究出与合同管理相配套的计价方法,降低合同管理风险。
4.制定合理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许多建设工程的经济主体会出现跨国界的现象,于是在合同管理上也要与国际接轨,努力协调各方的利益。制定出合理的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的签订和内容符合法律规范,可以避免出现合同纠纷现象。而且,制定出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明确规定各方经济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合同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合同的质量,避免出现错漏或歧义现象。
5.加强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减少纠纷。业主与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反复推敲,反复琢磨文字的表述,确定文字表述明确、清晰。实践证明,许多合同纠纷的产生都是因为违约责任的不清楚。因此,双方当事人要重点分析违约责任和违约条件。承包商要尤其注意合同的合法性,保证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合同的严密性。尽量减少或杜绝纠纷的产生。
6.建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网络。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合同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高了,合同管理的内容延伸到企业的各个层次和角落中。因此,企业应根据合同管理的内容建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网络,有效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监督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审查合同的合法性,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并根据合同管理的内容形成一套严密的岗位制。以法律顾问为核心,在企业领导者的带领下开展各个环节的合同管理工作。同时,合同管理还要积极配合国家工商部门的监督。
7.做好合同以及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合同及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能有效保证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合同文本、相关资料文件,并将资料整理归档。当发生矛盾时,这些资料就可以作为原始证明,是有效解决纠纷现象的法律武器。尤其是在大型建设项目中,工程周期长、涉及人员多,在不同建设阶段会产生大量不同的资料,许多矛盾的协调、问题的解决都要依靠这些资料来解决。因此,合同管理者必须重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运用计算机技术提高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全面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发展。
8.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可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可以减少法律纠纷,可以降低合同风险。因此,企业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四、结束语
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内容,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宋晓春.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及控制[J].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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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依据范文5
关键词: 信息工程监理 组织协调 目标控制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了、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21世纪的信息化己经成为影响国家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性发展能力的决定性因素[lj。信息工程监理是指对信息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理,即监理的执行者依据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对信息工程项目建设者的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制止随意性和言目性,促使建设质量、进度、造价按计划实现,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取得最好成绩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信息工程监理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从传统的建筑工程监理中吸取了经验与思路,结合仃行业本身的特点,逐步实践起步的。信息工程监理作为一个单独概念被正式提出并付诸实施只有不到十年的时间。上世纪90年代后期,国家对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提出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新思路,国家、地方和企业对信息系统建设的资金投入日益加大,每年建设的项目的数量和规模都越来越大。为了保证这些项目能够保质保期投入使用并产生预期的效果和效益,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顺应这种发展势头的需要,信息工程监理作为为信息化工程建设提供专业的项目管理一种模式被提出并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
1信息工程监理监理方法
1.1 业界常用的监理方法
在借鉴了传统建筑工程监理的既有规范和标准下,信息工程监理界提出了在信息工程监理中的“三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模式。“三控”指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资金控制,“两管”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一协调”指协调业主和承建方以及其它相关各方的关系。
现行信息工程监理行业有相当一部分从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发展而来,借鉴建筑工程监理成熟、规范的特点,但是同时留有过多的建筑工程监理的痕迹,其中有一些并不适用于信息工程监理。信息工程与建筑工程相差甚大,信息工程监理在很大程度上区别于建筑工程监理,不能把二者等同起来,也不能把建筑工程监理界的标准规范全盘照搬到信息工程监理中。
1.2传统监理模式的不足与弊端
不可否认,每一行业的监理是基于该行业的特点和建设性质。现有的信息工程监理思想来源于传统建设工程监理理论,在借鉴了建筑工程监理成熟和规范的同时也保留了过多的建筑工程监理的痕迹,其中有一些并不适用于信息工程监理。信息工程与传统建设工_程有很大的区别,如能见度低、可操作性差、复杂度高,等等,因此不能把二者等同起来,也不能把建筑工程监理界既有的标准规范全盘搬到信息工程监理中。
但是,信息工程本身和建筑工程的区别是很大的,工程监理既有的规范标准照搬照用到信息工程监理上。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中取得和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把建筑工程监理运用于真正的信息工程监理在我国起步也就是几年的时间,再加之我国的信息工程界比较复杂,主客观方面造成的影响比较多,所以信息工程监理上走了至今还是在摸索中进行,目前适用于信息工程监理的成熟的工作方法和相关的标准、规范还比较缺乏。一些监理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和个人的比较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也都是比较散乱,难成体系。
2. 以组织协调为中心的监理模式
信息工程监理规范技术参考模型中提到的监理内容和模式是概括的、笼统的,在具体操作上缺乏统一的指导和标准,比较容易在业界造成误解和混淆。参考模型是面向信息工程监理框架的体系,没有对具体工程提出特定的管理控制模式和方法,很难将问题局部化、详细化,缺乏在操作层面上方法和步骤的具体指导。
鉴于此,在长时间信息工程监理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施信息工程监理的实践活动,逐步探索和摸索出了一种以组织协调为中心、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金控制为目标的监理模式。并在具体信息工程监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逐步对这个模式进行了实践,验证该模式在实际项目过程中的意义和作用。
组织协调是有效实现进度控制的关键。做好信息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工作必须做好与有关单位的协调。与信息工程项目进度相关的单位较多,包括业主、承建方、资金供应方等等。组织协调与目标控制密不可分,以保证业主项目的成功实施为目标,是实现项目目标控制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是重要的监理措施。组织协调涉及与业主、承建方等多方关系,它贯穿于信息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监理活动的全过程。作为监理工程师,要熟悉组织协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掌握完成组织协调监理工作的技能。
在当今我国信息工程建设尚欠规范的前提下,在监理实务中紧紧抓住以组织协调为中心,积极主动地协调项目有关各方的建设关系,就可以使信息工程监理比较简单易行,容易上手。容易抓住监理工作的重点,搞清监理的关键点。
2.1组织协调的原则和依据
组织协调的原则:1)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2)守法的原则,3)诚信的原则,4)科学的原则。
组织协调的依据:由于监理工作本身的地位与作用,决定了它是属于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的第三方,其整个监理工作过程绝大部分依据是业主和承包商均需遵循的技术标准。从组织协调的角度出发来考虑,监理的依据除了信息技术标准之外,还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 监理的目标是保证信息工程按时、按质、按量交付给业主使用。
2.2组织协调的监理方法
组织协调工作的目标是使项目各方充分协作,有效地执行承建合同。进行组织协调的监理方法主要有监理会议和监理报告。只有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项目内各子系统、各专业、各项资源以及时间、空间等方面才能有机地配合,才能确保项目成为一体化运行的整体。
一、监理会议
会议是把项目有关各方的负责人或联系人团结在一起的重要机制。会议不仅可以使得项目建设有关信息全方位地畅通与流转,而且提供了某种程度上的社会联系。一个成功的会议能成为鼓励项目组建立和加强对项目的期望、任务、关系和责任的工具,失败的会议会对一个项目产生有害的影响。
二、监理报告
建立项目的监理汇报制度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有效方法,可以使工程实施处于透明的可监控状态。承建方有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业主和监理方提交工程进展情况报告,同时提交下一阶段的工程实施计划,监理方协同业主审核工程的进度与质量,向业主提交监理意见并反馈给承建方,以此建立项目各方密切的联络,保证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稳妥地向前推进实施。监理方据此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业主提供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等文件,这些文件包含了监理过程中有关对项目实施的控制和管理信息。
2.3组织协调
当前的信息工程监理界对“监理”所表示的含义尚有争议,多数人将其解释为“监督管理”,但解释为“监督理顺”更为合理,因为管理是承建方的重点工作,信息工程监理方作为项目第三方的介入,主要是理顺项目各方的关系,组织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关系,使各方面力量向着合理、科学、高效的方向发展,以利于项目的决速、保质、节省。所以监理的含义是监督理顺,理顺工作就要求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织协调与目标控制密不可分,是实现项目目标控制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是重要的监理措施之一。组织协调涉及与业主、承建方等多方的关系,它贯穿于信息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监理活动的全过程。作为监理工程师,要熟悉组织协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掌握完成组织协调监理工作的技能。
3 结论
信息工程监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缺少系统的规范和详细的标准,整个行业目前还尚欠规范。为此,在对传统的信息工程监理模式和方法的来源、现状、不足、改进措施做了系统的分析之后,结合当前实施信息工程监理的实践活动,给出了一种以组织协调为中心的监理模式。在当今我国信息工程建设尚欠规范的前提下,在监理实务中紧紧抓住以组织协调为中心,积极主动地协调项目有关各方的建设关系,就可以使信息工程监理比较简单易行,容易上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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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依据范文6
工程监理人才标准,不仅包括智力因素,还包括非智力因素。智力因素有文化水平、知识经验、智谋策划能力、思维能力、操作能力等。非智力因素有气质、性格、思想境界、工作习惯、工作态度、人际关系等。工程监理人才不同于其他领域的人才,既涉及其工程技术能力、施工实践经验等,还涉及知识背景,更涉及职务、年龄的差异等,所以在确立工程监理人才标准时,要注意人才标准的群体结构。建立招聘、选拔工程监理人才的制度,除考虑个体标准外,还应以整体优化为出发点,确定招聘和选拔人才的群体标准。按照工程监理人才的选拔制度招聘上来的人,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用,选人是为了用人。
建立培训、培养工程监理人才的制度
监理人才在经过挑选被录用之后,并非百分之百地符合监理企业的需要。企业须要对录用人员进行教育和训练,这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因为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监理工作专业化程度迅速提高。由于科学文化事业突飞猛进,新知识不断增长,监理人才即使是与所学专业完全对口,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才,仍需要一段时间的磨炼和实践,需要在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演练。
建立使用、激励工程监理人才的制度
一是合理使用人才。使用和激励是监理人才管理的关键环节。监理企业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获得最称职的监理人才,充分有效地使用监理人才,增强监理人才为企业服务的高度工作意愿。只有保证监理人才的使用合理,并给予有效激励,才能完成企业管理的任务。合理使用、招聘和选拔监理人才,为监理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使监理人才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必须对人才合理使用;要发挥监理人才的能级效应,必须适才适用;要尊重信任监理人才,用人不疑;要协调监理人才的关系,因人而异。二是有效激励人才。激励必须是有效的,激励要以绩效考核为基础,以企业发展目标,以市场效益为标准。这样的激励才能使监理人才紧紧围绕市场需求、企业目标进行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才能避免监理人才离开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目标而进行个人奋斗的倾向。这种激励才是有效的激励。
建立考评、奖惩工程监理人才的制度
一是建立考评制度。为了提高考评的科学性、准确性,应建立客观科学的标准,作为评定工程监理人才绩效优劣的依据;还要加强对工程监理人才的训练,包括思想和作风的训练以及知识、技能的训练。考核要做到公平、公正。二是建立严格奖惩制度。奖惩是工程监理人才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激励工程监理人才的重要手段。通过奖惩不仅可以调动工程监理人才的积极性,提高其工作效率,还是整顿工程企业作风、维护工程企业纪律的必要手段。奖励、处罚是为了更好地调动工程监理人才的积极性,因此必须注重效果。奖与惩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还可以是物质和精神两者相结合的。
建立晋升、提拔工程监理人才的制度
晋升对工程监理人才有很大的激励作用。它能使工程监理人才产生荣誉感、自尊心、责任感,从而激励其更加努力、积极地为企业作贡献。同时,晋升也给其他企业人员树立榜样,使他们对未来的晋升充满信心,更好地根据企业的需要努力工作。当然,这种晋升必须是依据工程监理人才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而进行的晋升。
建立淘汰、辞退工程监理人才的制度
工程监理人才的开发和管理是从“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出发。目前工程监理人才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已居于企业管理的首要地位,引起企业界、经济界的高度重视。随着监理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管理机制必然随之向更优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形成完整的工程监理人才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