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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调研报告范文1
2016年2月,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我被选派到忙怀乡**村党支部担任第一书记,机会难得,到任后,我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就**在今后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对策进行了调研。
一、**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环境和条件恶劣。一是地理劣势。山区群众常说“看到屋,走得哭”,真实地反映了山区沟渠纵横、山高坡陡的地理特征,这一特征使农业生产生活异常困难。二是土壤贫瘠。土壤肥力差、保水能力弱,不少地方仍沿袭刀耕火种,产出效益低。三是自然灾害频繁。山洪、干旱、风雹、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年年发生,仅丫口组目前就有15户农户居住在滑坡危险地带,而农民抗御灾害能力较差。四是人居分散。山区大部分人口多为散居,密集度不高。据实地调查,**村的人口密度仅为168人∕平方公里,很显然,**村新农村建设的聚集动力非常弱。
(二)社会服务体系不到位。一是基础建设落后。由于多年来投入不足,导致贫困山区基础设施十分落后,特别是农业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问题比较严重,普遍存在吃水难、上学难、行路难等问题。二是社会保障不完善。村卫生室形同虚设。山区群众无钱治病,大多数农民生了病也是硬撑,小病酿成大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突出。据实地调查,**村农村妇女只有15%的人生了大病才去医院就医。同时,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养儿防老仍然是**村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家庭成为重要支撑。三是文化生活匮乏。由于缺书少电,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情况较为普遍。“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是**村现状的真实写照。由于文化生活的匮乏,使封建迷信、赌博等乘虚而入,败坏了社会风气,也影响了山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四是城乡人民权利不平等。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为了阻止农民进城找工作,实行了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使农村人特别是贫困山区农民在教育、就业、卫生、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受到与城市人不平等的待遇。这个问题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并没有真正解决,现在农民进城打工还是受到同工不同酬的歧视,甚至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同时又造成了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三)农民整体素质偏低。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但由于历史原因,**村的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据实地调查,**村全村共2019人,大专文化程度的只有3人,中专的只有7人,高中文化程度的只有12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306人,小学文化程度1390人,文盲102人,未读书的儿童199人。贫困山区劳动力文化水平偏低。部分有文化、有技能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在外务工,留守人员多为老人或儿童,难以承担起建设新农村的重担。同时,农民培训机制在贫困山区难以建立,有培训点也是流于形式,使农民的发展技能、思想水平与新农村还存在较大差距。山区农民普遍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和党员干部的事,争取政府下拨资金踊跃,自己出资出力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不高。
(四)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加大对**村的扶持力度,采取了多种措施增加农民收入。但由于**村自然经济成份较重、农户经营规模小、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村信贷困难、农资价格高质量低的市场调控不力等原因,农民增收仍然十分缓慢。**村地处大山深处,全村有513户2019人,可耕地面积3749亩,其中:水田只有522亩,多数为旱地(山坡地)。由于自然、地理、历史和人口素质低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山上农田水利设施难以配套,交通状况极差,雨天山体滑坡时有发生,村民缺乏教育,整体素质偏低,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虽然农民人均收入2016年达到2300元,但发展不平衡,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067元以下的达1373人,占68%,这一现状是制约**新农村建设最为突出的矛盾。
二、**村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一)抓组织,发挥党员干部作用。贫困山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要建设一个富有战斗力的村级班子,一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干部队伍。一是要建好村支部。建设战斗力强的村支部,带领贫困山区农民艰苦创业,建设新农村。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三培养”,把优秀村民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和村级后备干部,解决接班人问题。二是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健全村干部工资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完善村干部正常离职后一次补发补贴机制,积极探索村干部“职业化”及养老保险制度的新途径,使村干部在政治上有盼头,工资上有保障,正常离职后有依靠,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
(二)抓规划,引导科学有序发展。贫困山区的现状决定了新农村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因此,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从制定规划着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循序渐进。一是科学制定区域规划。对地理特征基本相同,经济发展基本一致的贫困山区制定统一的区域发展规划,对发展定位、村庄布局、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战略研究,突破自然村界限,科学编制村庄建设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二是统筹制定村域建设规划。突出山区特色,找准每个村的优势和劣势,合理确定村庄规模,统筹规划产业方向,村庄布局、服务设施和住宅布点,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三是妥善把握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几个问题。要突出农民的主导地位,认真听取农民建议;要体现和谐性和包容性,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顺从山地势,做到基本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追求人与自然和谐;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要合理确立示范点,并实行动态管理;要选好切入点和突破口,量力而行,首先从农民最关心、最容易见成效的事情抓起,如实施安全民居建设、人畜分居和安全饮水建设等;要整合资源和项目,将资金集中起来办大事、办好事。
(三)抓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树立“没有新型农民就没有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大力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工程”。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农民教育责任制,改进教育方式,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文明村(户)评比等,开展农民思想道德、法制文明教育;要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营造新农村建设氛围,引导农民破除“等、靠、要”思想,激励农民群众发挥好主观能力作用。二是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农民培训机制。要以村小学为依托,运用农民技校等形式,对农民进行种养加工业生产操作技术培训,使年满16周岁的山区劳动力基本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和非农领域就业技能,培养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对“守护型”农民中的种养大户、个体经营者、产业化带头人、返乡创业等进行重点教育,着力培育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三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从现状来看,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下一代,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山区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上得起学,都能受到最基本的文化教育。
农村调研报告范文2
一、我县农村客运现状
我县目前共有乡镇23个,总行政村498个,截止2012年年初,全县已有客运班线抵达或通过的行政村489个,尚有9个行政村不通班车。不通班车的9个行政村主要原因是没有新建公路或原有公路达不到竣工验收的标准。现全县已有客运企业4家;农村客运站18个;农村客运班线55条;农村客运车辆312辆,总座位数4232座;农村公交线路三条;全县范围内“黑车”(无证经营),非客运车辆载客,农用车载客近330台。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是农业大县,且地广线长,由于农村人口比例较大,居住分散以及农村交通建设基础差、起步晚等原因,全县广大农村特别是山区,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客运发展滞后。供给能力不足、服务水平不高、行业运营粗放、安全管理薄弱等问题突出,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客观上阻碍和制约了全县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责任不明,机制不全。全县各级政府对农村客运发展的主体责任不是很明晰,农村客运发展机制、体制上存在问题,地方政府与交通部门管理权限、职责不太明确。
(二)农村客运管理存在许多问题。大部分经营车辆产权属于个人,客运公司对车辆无产权,挂靠经营现象普遍,经营主体分散,客运公司不能对车主实施全程监管,造成经营者超载、超范围运营。农村客运车型也不适应农村赶集随车带货的需求。同时,赶集时的运力不能满足农民出行的要求,不赶集时运力过剩。客运公司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只注重经济效益,安全意识差、服务意识差。
(三)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小且落后,跟不上发展。虽然国家政策实现“村村通”,但我县公路等级差,基本上是四级和等外路居多,公路沿线停靠点缺少明显的候车标志。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跟不上发展,严重滞后且服务功能差。一些村镇即使建有车站,也是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功能作用。加之农村客运规模小,农民消费水平低,居住分散,客流不集中,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成本高,实载率得不到保障。
(四)现有农村客运运力投放比重不平衡。由于各乡镇的发展不平衡,农村人口是自然居住。相比来说,大乡镇的集贸市场客流比较集中,因而成为热线,营运车辆多,赶集时客流相对集中,运力与运量相对平衡,淡季时运力就会过剩。乡镇人口居住偏远分散则运力投放较低。
三、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县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妥善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点工作,统筹兼顾、系统安排、努力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
(二)建立健全保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及各乡(镇)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客运发展负领导责任,应成立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加快农村客运发展领导小组,要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在农村客运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2、客运组织公司化。为提高农村客运经营者的抗风险能力,规范农村客运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必须把现有运力整合组建成运输企业,作为农村客运经营的主体,实现县与乡(镇)、乡(镇)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村之间的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输。引导、鼓励运输企业采取股份制、合作制、联合、整合等形式进行发展,逐步实现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
3、规范农村客运线路。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区间网络化、镇村辐射化、布局合理化”原则,以现有运力为主,采取专线经营、区域化(以乡镇为区域)经营;允许经营者开行定线日班车,隔日班、周班、赶集班或其它适合农村群众出行需要的班次等多种营运方式。
4、科学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当地乡(镇)政府要根据本区域人口分布、道路情况、经济条件等实际,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突出农村客运站点规划、农村客运线路规划和运力投放规划等重点。引导城市客运车辆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5、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站、场建设。本着循序渐进﹑科学设计﹑合理选址﹑经济实用、规模适中的农村客运站,确保建成后便能顺利经营。同时,农村客运站的建设要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采用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建民营等多种形式,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客运站点建设。
(三)实施加快农村发展的扶持政策
明确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扶持范围。针对农村客运相对干线客运和城市客运经营效益较差、公益性强等特点,按照“多予少取,放活让利”原则,政府(财政、国土、税务)应出台相应政策扶持农村客运发展(如减免税收、农村客运站土地规划、财政补贴等)。
(四)完善市场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农村客运市场
1、完善农村客运管理体制。实现“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乡镇主导、企业负责”和“县管乡包村落实”的全面实施。
2、规范农村客运经营行为。一是县政府应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工作责任,配合职能部门加强对农村客运企业及司乘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教育、安全知识培训,使其熟知运输法规知识,自觉遵守运输管理和安全营运的有关规定,督促农村客运经营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承运人责任险等各种保险,做到规范经营;二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三关一监督”的管理;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农村客运的经营行为、运行安全、票价执行、服务质量等,实行农村客运安全、质量、服务、信誉的评价制度和奖惩制度,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五)落实安全措施,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1、建立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监管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县人民政府牵头,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交警中队、乡(镇)交通安全协管、乡镇派出所、村委会干部职工的作用,强化对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2、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从维护农村稳定和保证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深入贯彻国家、省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把日常监管、安全教育和指标考核等结合起来,层层签订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乡(镇)、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
4、逐步改善农村公路安全状况。全县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善农村公路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事故多发地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力度,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安全技术状况和防护条件,维护农村客运交通安全。
农村调研报告范文3
一、三县首要做法和经历
(一)抓特征,县政府打造优势产业带。三县都把特征优势产业作为培强农业、发展乡村的重中之重,规划扩张力度大,典型培养条理高,促农增见效果好。涿鹿县依照“区域化结构、产业化运营、专业化生产”的思绪,因地制宜发展葡萄、杏扁栽种、奶牛养殖三大主导产业,并将设备蔬菜、张杂谷子栽种作为后续产业着力培强。特别是,该县建成个葡萄栽种专业乡镇、个专业村、带动万农户从事葡萄栽种,发展栽种面积万亩,年产葡萄近亿公斤,被国家林业局定名为“中国葡萄之乡”,产业化运营率到达%以上。万全县充分审阅本身前提,经过扩展种养规划、盘活闲置资产、统一托付治理、农民入股分红等有用办法,配以完善的治理体制,逐渐构成了“以鲜食玉米为主的特用玉米栽种加工、以燕麦为主的杂粮加工、以暖棚养猪为主的畜禽养殖加工和以果蔬为主的栽种加工”四大特征主导产业。该县产业优势突出,经济效益明显,先后荣获“中国鲜食玉米之乡”和“中国燕麦之乡”称号,年农大家均纯收入完成元。崇礼县根据地舆、天气等天然资源优势,大力完善农田水利基本设备建设,经过规范化服务和新种类、新技能的推行,着力发展设备蔬菜,率领全县农民走上致富路。该县发展设备蔬菜面积万亩,以崇礼蔬菜为主体的“坝上蔬菜”享誉京津及周边市场,年销售蔬菜万吨,完成产值亿元。
(二)抓机制,县乡村合力推进新民居示范村建设新民居建设是改善乡村生活情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进农民福祉的一件惠民大事,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具体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主要战略意义。涿鹿县从年开展新民居建设以来,各项目标延续两年位列全市第一。该县共有个村列入省级新民居示范村,重点打造了矾山镇东关村和涿鹿镇清宁堡村两个环首都新民居精品示范点。该县在新民居建设进程中,一是严厉土地政策,一直依照县域镇村空间结构规划、新一轮土地应用总体规划,充分寻求农民志愿,合规有序开展施行;二是搞好结对帮扶,坚持“+++”的帮扶工作机制(每个示范村由一名县指导、一个县直部分、一个效益较好的企业和名帮扶工作队员一起帮扶),协助示范村建班子、做规划、定政策、引项目,保证新民居建设强势推进;三是增强资金治理,执行“专帐核算、专人治理、专款专用”,保证悉数资金用于新民居建设。各级财务奖补资金和包村帮扶资金悉数用于示范村配套设备、公共服务设备、乡村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及坚苦户建房借款贴息,三措并举,为该县新民居建设供应了有力支持。
(三)抓服务,夯实农业乡村发展基本农业乡村发展迅速,服务到位必不成少。三县在推进农业乡村经济继续发展进程中,立足分歧角度,采取分歧方式进行扶持协助,塑造了一批全县、甚至全市农业亮点。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三县县政府和相关部分翻开思绪出政策,拓宽渠道筹资金,努力协助处理发展中碰到的坚苦,为农业良性发展奠基了坚实基本。涿鹿县经过协调农行、信誉社等金融部分对农业发展赐与信贷支持,特别是在农户小额信贷、中长期借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农户每年供应-万元小额借款,必然水平上破解了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万全县财务每年安排不低于万元的专项资金,对农业产业化进行扶持。并对企业技改扩模赐与借款贴息,对土地依法流转并用于发展设备农业的农户及市场主体赐与补助,极大提高了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和自动性,构成了一批产业龙头和国家、省、市级名牌产物。崇礼县出台了蔬菜产业扶持政策,安排设备蔬菜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设备蔬菜借款贴息、新建大棚膜下滴灌、打井配电、三膜掩盖、规范化技能推行和农民专业协作社补助。县县政府协调农行、信誉社为农户新建大棚供应借款,每新建亩大棚,可借款元,财务贴息元,配套滴灌主管道补助元,打井配电补助%;每个示范村专业协作社补助万元,从基本上保证了主导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产业龙头带动。三县在努力发展产业的还,积极奔波市场,鼓舞和指导农民成立产业龙头,扛起致富大旗。涿鹿县坚持“群众主体,组织先行”的准则,依照“一村一社、一社‘五化’(组织运转规范化、生产技能规范化、运营销售品牌化、社员技艺职业化、产物质量安全化)”要求,坚持专合组织家;并依据产业发展近况,在强大现有龙头企业基本上,发展了佳禾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金农集团等家省市级龙头企业,进一步延长了产业链条,加强了带动才能。据调查,该县家产业龙头共带动万农户完成增收亿元。万全县采取“协作社(企业)+基地+农户”运营形式,发展龙头企业家,成立农民专业协作组织家,经过培树典型、示范带动,构成对主导产业的强势拉动。崇礼县围绕主导产业,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使崇礼县特种蔬菜开发有限公司、崇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家龙头企业发展成为集新种类和新技能引进、推行,农产物产、加、销为一体的领军企业,在此基本上,合时组建蔬菜协会(协作社),对蔬菜销售渠道、恒温设备、品牌、生意人等资源有用整合,规范治理,成为全国最大的越夏彩椒生产基地和河北省蔬菜产业示范县。
三是提高土地流转实效。要完成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就必需改动过去涣散的运营形式,完成土地集中、规划种养。为此,涿鹿县积极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采取租赁、交换、转包、让渡等方法,托付协作社进行土地流转。该县指导洪大有机蔬菜协作社租赁土地亩建设日光温室,指导黑山寺乡、东小庄镇农民经过土地交换方式,流转土地余亩发展设备蔬菜,经济效益完成翻番。万全县具体增强县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本能机能,规范流转合同,并坚持“土地流转市场准入准则”,客观评价大户、协作社、企业的资信状况,经过土地承包运营权入股,坚持股份制协作组织,加以县政府科学指导协调,最后在各市场主体之间完成土地流转,完成了各方效益的最大化和产业发展的久远化。
二、几点启迪经过对三县调查学习,我们以为,这种高起点、高规范的农业乡村发展形式,恰是我们要学习借鉴之处。
第一,改变观念是做好三农工作的永久主题。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思想的解放水平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我们必需把推进思想解放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坚持用工业化的思想指导农业,跳出就农业抓农业的圈子,加速农业工业化历程。
第二,创新科技是推进产业发展的主要支持。科技创新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手段。同万全、涿鹿县比较,我县科技对农业发展的奉献率低,致使产业规范化水平不高。我们必需全方位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使新技能浸透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以科技创新使用推进农业生产。
第三,健全市场是促进产物销售的关键环节。市场系统是农业赖以发展的载体。我县农业市场还处于低程度发展阶段。我们必需依照“大流通、大市场”要求,重点扩建和新建一批设备完全、功能完善、辐射才能强的农副产物专业市场,促进农产物的区域化生产和规划化销售。
第四,培强龙头是完成农民共富的有用路子。产业龙头是率领农民致富的领头雁,必需把产业龙头作为完成农民共富的强力引擎,把发扬好引领效果作为率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有用路子。
三、对我县农业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几点建议学习借鉴三县经历,最主要的是做好与赤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思想观念上完成改变,在蔬菜、畜牧、林果的规范化生产及乡村新民居建设等方面获得打破。
(一)坚持发展第一,做强主导产业。三县农业乡村发展的实践证实,要想完成农民快速增收,首先要选择一到几个合适当地实践的主导产业,制订可行的施行方案,常抓不懈。就我县而言,要借助环首都扶贫开发和绿色经济圈建设有利机遇,积极跑部进省,争夺扶持,使蔬菜、畜牧、林果业真正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在全市、全省有位次的大产业。把培植农产物加工龙头企业作为发展规划农业的关键行动来抓,增强指导,建管并举,并选准二商、战友公司,在发展初级种养的基本上,购进加工设备,引进先进工艺流程,以大带小,由弱到强,逐步发展成为北方主要的蔬菜、畜牧产物生产加工基地。
(二)坚持龙头带动,抓好规范化生产。把加速龙头企业发展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运营的中心,围绕蔬菜、畜牧产业,大力扶持和培养一批市场潜力大、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才能强的主干企业,提高农产物附加值。指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协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领先执行规范化生产,发展绿色无公害产物。加速建设农副产物、活畜买卖中心,扩建乡镇农贸市场,构建多条理、多功能、多类型的市场系统。
农村调研报告范文4
一、网点基本情况
县共有个乡镇,我联社下设个营业网点,其中在城网点个,乡镇网点个,有个空白网点乡镇。截止年月末,我社共设置自动取款机台,其中城区台,乡镇均没有安装, 没有安装pos机。累计发放银行卡张。目前联社营业部开通“农信银”结算系统、支票影像系统,开通了银行汇票业务,所有网点已开通大小额支付系统,省内已全面实现通存通兑,各网点均可办理银行卡业务,受理农民工银行卡。截止年6月末当年办理大小额支付笔,万元。
二、结算知识普及率偏低
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户对大小额支付系统、网上银行、异地支票影像传输等特色支付工具知之甚少,对该系统方便、快捷清算方式缺乏了解,农户仍习惯沿用传统的现金结算方式,主要以零星现金存取、生产生活资料购置、子女异地上学生活费供给等,以现金结算为主;外地打工地农民以农民工银行卡结算和携带现金为主;对于异地支票影像传输业务基本上还未开办,只有很少农户了解或知晓相关现代支付系统信通卡转账等业务的具体操作,对设置密码、保护密码觉得很繁琐,且无此种意识,支付结算环境差,结算知识普及率偏低。
三、农村支付结算网络建设滞后
我县农村信用社提供结算服务依托大小额支付系统、综合业务系统,但目前农村信用社仍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结算网络建设滞后。
四、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缓慢,支付结算工具单一
农民观念意识落后,受农村传统观念和经济发展的制约,部分农户对自助设备的功能不了解,银行卡不能直观地反映每一笔业务发生情况,农户担心使用时出现故障或怕发生差错而不愿用卡,造成农户在支付工具选择上“弃卡选折”。加之考虑业务量及成本问题,信用社在乡镇还没有投放atm和pos机具,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主要集中于传统的汇兑等,结算工具单一。
五、问题及原因
1、非现金结算工具本身存在的不足。对农村地区使用者来说,票据比较复杂,使用要求高,如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其要式性和文义性要求较高,填写签章要求规范,尤其是在背书转让过程中,稍有疏忽,便会导致票据无效或票据权利丧失,给持票人带来很大麻烦;同时,因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个人支票的社会认知度较低。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也常常由于硬件设备损坏,因不能及时修复,影响客户正常使用。
2、收费制度制约了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使用。各金融机构对非现金结算普遍实行收费制度,如转账手续费、跨行交易手续费、结算账户银行卡年费等,对农村地区使用者来说,结算业务量较小,相对而言结算手续费偏高,为节省费用,更愿意使用现金交易,既直观又简便,而不愿使用其他支付结算工具。
3、核心系统平台搭建不完善。一方面,各省农信社属于各省政府管辖,其综合业务核心系统平台由各自招标研发单位进行开发,农信社电子建设全国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各自为政,软件版本繁杂多样,给跨省联网带来困难,严重影响了农信社支付结算电子化建设的进程。
4、其他原因给农信社结算服务带来的困难。一是政府部门的政府行为,使农信社结算业务成为亏本买卖。如“粮食直补”“低保”等对农信社来说是亏本买卖。二是在农信社开户的个人多,单位少,单位汇款更少。而农户在结算方面多为存取现金,不会办理转账。
六、建议
1、宣传普及农村支付结算知识
加强对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的组织和管理,由农村乡镇机构网点进行支付结算业务特别是现代支付系统业务功能、使用操作的宣传普及,以柜面人员对客户进行引导,逐步改变农村居民现金支付习惯。同时,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对普通农户和农民工,引导使用不同的支付结算方式,对结算量较大的种养殖专业户,以支票转账和票据结算为主提供服务。
2、合理配置农村支付系统资源
根据农村市场的需求,合理配置和优化atm机、pos机等现代化支付机具的布局,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满足农户多层次的需求。
3、加大非现金结算业务推广力度
一是推广各类非现金结算工具。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如降低手续费等优惠政策,加强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和业务的宣传推广工作;二是加大对农村支付机具设备投入,在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有计划地安装atm机和pos机具。
4、拓展支付清算网络辐射范围
农村调研报告范文5
按照上级安排我镇领导率相关专干部和部分农技人员员成调研组对我镇x村“三变”改革进展情况进行摸底,形成调查材料提交镇党委班子会,作为议题讨论的参阅材料,根据会上各位班子成员讨论意见,整理成为报告呈报县委。
一、x村“三变”改革基本情况
探索农村“三变”改革以来,全镇上下大力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全面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对“三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积极探索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改革新路径,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力发展山地特色现代高效农业,有效破解了“三农”发展难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一)农村“三变”改革大大推动我镇农村改革步伐
我镇农村“三变”改革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关注和肯定。农村“三变”改革丰富了群众增收的渠道,激活了农村发展内生动力,走出了一条精准扶贫新路子,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对于农村生产经营体制有重要突破性意义,对于解放农村生产力有重要引领意义,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带动意义,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重要支撑意义。充分激活城乡发展要素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拥有更多获得成果。农村“三变”改革成为为推动我镇农村改革的重要举举措。
(二)我镇农村“三变”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是抓精准识别,找准“变”的的对象。找准参与“三变”的贫困人口,做到有的放矢。二是抓分类引导,确定“三变”的方式。统筹处理好政府、企业、农民之间的关系,鼓励和推动农民以土地、资金等多种方式入股经营主体变为股东,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增加收入。三是抓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变”的载体。壮大经营主体的发展实力,提高其聚集资源、资金的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让农民参与到企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中。四是抓教育培训强化“变”的意识。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三变”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五是抓智能平台建设完善“变”的数据体系系。
二、我镇农村“三变”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农村“三变”改革的培训和指导不够,广大农户参与意识不强。
随机走访村民,知晓农村“三变”改革内容的农民不多,对其目的意义不了解,对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和房产抵押权理解不透。作为农村“三变”改革的主体,部分农民参与农村“三变”改革的积极性不高,不配合“三变”的推进,有的外出务工人员不愿回村参加土地资源的确权工作。
(二)农村“三变”改革配套的基础工作推进缓慢
一是“资源变资产”中对可变资产的资源进行确权进展缓慢。土地、林地使用权确权工作基本完成,确权颁证工作尚未完成。二是财产权属证件颁证工作未能如期进行。三是缺乏产权价值评估和交易中介组织和平台,没有可供操作的产权资源价值评估标准,缺少交易规则难以对入股资产、抵押贷款资产量化操作。四是农户入股经营主体多数未能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入股农户未签订入股合同农户与经营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明确。
(三)农村“三变”改革对经营中自然和市场风险防范措施不多
农业产业周期长,风险大。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户期盼在入股经济实体中“分红”愿望强烈。“三变”经营实体如何实施以短养长解决入股农民短期回报愿望强烈和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参加农村村“三变”改革的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受气候等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影响,如何保障农民股东利益,防范风险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四)“三社”体制无法满足农村“三变”改革的需要
由于体制问题,现行的“三社”难以满足农村“三变”改革的需要,一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国有商业银行没有区别,其存、贷利率、办理手续对农户没有优惠,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和营利性严重背离了农村金融合作的基本原则,无法解决农业生产的融资问题。二是供销合作社现除了垄断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料经营权外,很少发挥农户和和市场联系的作用。三是我镇现有的农村合作社多数是生产型的,缺乏服务生产和流通的服务型农村合作社,难以带动整个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难以提高我镇农产品的商品率。
(五)经营主体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管理粗放
农村“三变”改革经营主体体是十分重要的一方,经营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农户参与“三变”的权益能否得到持续保障。我镇一些参加“三变”的企业经管理粗放,企业本身经营困难,很难带动参与入股的广大农户脱贫致富。个别农企业过度依赖政府的项目资金来维持经营,难以持续发展。
(六)“三变”中缺乏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支撑
由于农业实用技术人才匮乏,专业的良种、好苗木的提供、化肥、农药、除草剂的专业使用、病虫害防治等农业服务体系尚未建立,我镇市农业产业和经营主体缺乏必要的科技术和专业化的农业服务体系的支持,制约全镇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关于深化农村“三变”改改革的建议
(一)强化“三变”改革的培训指导,激发广大农户参加农村“三变”改革的内生动力。
加强农村“三变”改革的培训指导:一是成立培训机构,加强以农民为对象的农村“三变””改革培训与指导。对社会各阶层的核心骨干人员和广大大农民进行培训,主要是地区开发、意识革新、经营革新、青少年教育方面的内容,要强化农民自强、合作意识的教育和诚信、契约精神的的培养。使农户明白农村“三变”改革是农民脱贫致富最有效的路径之一,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让农户自觉成为农村“三变”改革实践者。二是建立“三变”指导员制度。将农村“三变”改革的推进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抽调选派的驻村干部对包村的农村“三变”改革进行指导,确保农村“三变”改革的每一项措施都能落在实处。三是从农村的现实出发,整体规划,分阶段有序地系统推进,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素质,把农村丰富的人力资源、自然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和现实生产力。
(二)加快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基础工作
全方位多角度实施农村“三变”改革向纵深推进,要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配套基础工作。一是农民各种资源明晰产权要尽快完成,相关证件的颁证工作应同步进行。二是尽快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和交易中介组织和平台,出台可供操作的产权资源价值评估标准和交易规则对入股资产进行量化操作。三是在国家授权突破法律条款的的框架内,尽快出台农民入股经营主体的相关指导性政策,明确农户、经营主体各自的权利、义务。
(三)加强农村“三变”改革政策研究出台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
农业产业是高风险行业,受气候等自然因素和市场因素影响,农村“三变”改改革必须研究防范风险措施。
1.加强对自然风险的防控。一是建立自然灾害预警处置制度,将自然风险减少到最小程度。二是探索建立完善农业产业保险机制,政府每年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对农民、经营主体的保险补贴,提高他们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保险公司要提供防范风险的多种农业产业保保险产品供农民、经营主体进行选择,分散自然风险。
2.加强对市场风险的防控。一是由政府设立必要的农产品市场风险基金,作为发生市场风险后对农民的补贴或补偿。二是政府对我镇重要农产品实施最低收购保护价,将市场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度。
3.加强对参加农村“三变”改革的经营主体实际控制人道德风险的防控。一是强化其内部监督建立入股股东监督机制,将企业经营纳入股东的有效监督。二是强化外部监督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强化对参加农村“三变”改革的企业账务、资金的运作进行监管,确保企业规范运作,避免发生将入股资金占为己有的道道德风险。
4.加强法律风风险的防控。一是农村“三变”改革运作程序应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统一。统一各种涉及农村“三变”改革的法律文书包括合同样本、权属证书、各种涉及农村“三变”改革的交易记录。二是在在各乡镇建立农村“三变”改革法律咨询服务点为广大农民、经营主体提供必要的的法律咨询服务。三是要建立农村“三变”改革中的农民与经营主体之间利益冲突调解机制,坚决防止个别农民或经营主体只要权利不承担义务的不当行为,确保农村“三变”改革的公平正义。
(四)将“三社”体制改革作为我镇农村“三变”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
国外成功经验表明农民合作社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对阻碍我镇“三农”发展的“三社”体制进行改革十分必要。一是农业产业的高风险性和农业生产经营的分散性,多数商业银行不愿涉足“三农”而政策性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多数在基础设施,对农户个体融资没有太多作用,农户贷款难度会越来越大,融资成本会越来越高。从降低融资成本,提供融资方式而言,自助合作性质的民间信用合作社必然会成为农村金融的主要承担者。建议市委、市政府选取有条件的乡村进行民间信用合作社试点,遵循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基本原则,即“自愿与互助,民主管理,非营利,仅为社员服务,自主经营”。规模不宜太大,将社员控制在一定区域内,有利于社员互相信用的了解,降低信贷风险和社员融资成本。政府在起步阶段注入部分资金给予支持,参与制定规则,加强监督,保障社员权益不受损害。二是对供销社体制进行改革,将其经营垄断的公司全部剥离,使供销社主要职能转变为农户与市场联系方面的服务,提供农产品通向市场平台。三是鼓励发展服务型农业合作社,解决农业产业化中社会分工和农产品商品化的问题。
(五)积极引导“三变”经营主体加强科学管理
积极引导参加农村“三变”改革的企业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加强科学经营管理,提高农业产业的集约化管理能力。提高种、养殖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注重品牌的培养,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改变部分企业过度依赖政府项目资金的现状。
(六)着力解决农业产业服务能力不足和缺乏技术人员的问题
加快农业产业发展的科技技创新步伐,加强农业实用技技术人才教育培训。建立完善政府和社会化的农业产业的科技服务专门机构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引导农村信用社、供销社在金融、农资供应、农产品方面对农村“三变”改革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引导和扶持建立社会化的的种子、种苗供应化肥、农药、除草剂的专业使用,病虫害的防治等专业农村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经济实体,为农业产业和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的农业科学技术支持。
农村调研报告范文6
一 农村修建房屋的几种合约形式
在农村,一般情况下,由于农民自己单独修建房屋(以下称建房者)自身缺乏建房技能、时间等因素,建房者往往会将自住建房交由一些在本地有影响的土“施工队”,来完成。这些土“施工队”成员一般由50到65岁左右的老年人组成,有相对固定的人员,但牵头人员不定,建房者先与其中较为熟悉的一人联系,谈妥后由一人或多人与建房者签订协议。土“施工队”成员农忙时节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节便组织起来承包农村房屋的修、建、拆工程。有此土“施工队”成员有自己的土设备,但施工设备一般不符合施工要求,施工队伍也未到工商管理进行登记,相比较专业建筑公司,这些土“施工队”算是“业余”的。
上述“施工队”与建房者一般通过以下几种协商方式达成合约:一、建房者提供房屋设计图纸、建筑材料、建筑工具、支付报酬;施工者仅仅按照房屋所有人的设计意图提供劳动(即所谓的“清包”);二、建房者提供设计图纸、施工材料、支付报酬,施工者需要提供劳动、施工工具(即所谓的“包工不包料”);三、建房者提供设计图纸、支付报酬,施工者除了提供劳动以外,还要提供建筑材料、建筑工具(即所谓的“包工包料”);四、建房者只支付报酬,施工者提供设计图纸、施工材料,劳动、施工工具。在生活实际中,第二、三种合同方式在农村房屋建设实践中最为常见,如何认定上述合约的法律关系是妥善解决农村建房纠纷的前提条件。
从表面上看,上述农村房屋修建合同由于施工者不具备相应的法律资格,可以认定合同无效。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农村建房不属于《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中规定的需要建筑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建筑的调整范围,因此这些建筑施工行为是有效的。那么,上述农村房屋修建拆合同分别适用何种法律关系?实践调解处理中,三种法律关系值得分析:分别是加工承揽合同、雇佣合同和建筑施工合同。根据建设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两层以上建房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对两层以下未作规定。因此,根据《建筑法》、《土地法》及建设部的规定,目前农村两层以下建筑活动应该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调整范围。虽然不是建筑合同调整的范围,但建房者与施工队伍和合同却属于加工承揽合同或雇佣合同的调整范围。这里不妨就其法律关系进行分析。
二 加工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
要处理好此类矛盾纠纷,我们就不得不弄清楚加工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
(一)设立目的不同。
加工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一者是提供劳务取得报酬,另一者则是通过提供劳动成果取得报酬。雇佣合同是雇员对雇主供给劳务为目的的合同,雇佣以劳务供给本身为目的。承揽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并向他方交付工作成果,他方接受该工作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协议。该工作成果具有特定性,是按照定作人特定要求,只能由承揽人为满足定作人特殊需求通过自己与众不同的劳动技能而完成的。
(二)意志控制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中的雇主为了获取最大的收益,严格控制雇员在工作中的自由意志,尽量做到自己意识至上,要求雇工按照自己的主观意识行事。而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是以获得一定的工作成果为支付报酬的前提条件,定作人只会在意工作成果是否符合定作人的要求,而不会控制承揽人具体如何完成工作,承揽人在工作过程的具有自主意志。
(三)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在雇佣合同中,由于雇主为了获取最大的收益,就必须严格控制雇员在工作中的自由意志,那么在受雇佣人执行职务时发生了对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时,雇主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雇员在执行职务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在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在工作过程的具有自由意志,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即“有权利就有义务”),那么承揽人在工作中对第三人造成的伤害就应当独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义务。
三、农村修建房中的法律关系
从以上分析两种合同的区别,我们不难看出,前面所列农村建房的四类情况,第一种合同方式属于雇佣关系,而第四种合同方式则属于承揽合同,建房者与施工者的第二种和第三种合同关系关系较为模糊,在调解实践中,较难 认定。
笔者认为:建房者与施工者的第二、三种合约方式认定为加工承揽合同较为适宜,其法律依据:一、雇佣合同是以提供劳动为目的,而加工承揽合同则需要承揽人自己提供劳动工具,以交付符合定作人意图的工作成果为目的,上述两种合约方式,施工者在实践中都必须以交付符合建房者要求的房屋作为获取报酬的前提;二、雇佣合同一般会管理、监督雇用人的工作,施工者的工作细节都要受到建房者的意志的控制,而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则对承揽人具体工作细节不施加干预,承揽人在工作中有自己自由的意志。由于在“建房”这项交易行为中,建房者和施工队两者之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所以在农村建房的以上两种合约中,建房者一般不会对施工的具体细节加以干预,只是监督房屋的质量和是否符合房屋的设计要求;三、雇佣合同的雇佣人由于在工作中受到雇主的意志的直接干预,其在听从雇主要求的工作中对第三人产生的伤害,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除非雇佣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而在加工承揽合同中,由于承揽人在工作中具有自由的意志,能够自主的控制施工风险,在其对第三人发生伤害时就要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在定作人的订作要求本身存在缺陷或干预承揽人的工作情况。而在农村建房的实践中,上述两种合约中的建房者一般是不干预承建人的工作,承建人具有防范和控制安全风险的自由意识,也应当承担对第三人伤害赔偿的法律责任。同时,将上述合同关系定位为承揽合同,也能规范当下农村生活中这些土“施工队”行为。在暂时没有相关法律文件明确适用的情况下,督促它们严格参照《建筑法》、《土地法》等法律文件开展农村建房施工活动,预防和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