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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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范文1

濮阳市住建局

2019年以来,市住建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改委、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以及《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将建设领域清欠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年初安排部署全年整体清欠工作计划,日常要求相关单位积极主动做好建设领域方面的清欠工作,发现苗头及时处理。同时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做好城市辖区内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将清欠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健全,措施到位

为进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将清欠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相关业务科室互相联动配合,每季度对辖区内在建项目重点摸排监控,将清欠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出现因拖欠农民工资问题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二、具体工作措施

当前经济形势新常态,下行压力加大,投资增长乏力,新的消费热点不多,稳增长难度加大,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形势也很严峻,为清欠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压力感,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力做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1.提前部署,消除隐患

在对辖区在建项目重点摸排监控的基础上,坚持关口前移,提前预防,于麦收、中秋两个阶段提前召开专题清欠会,要求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排查,发现有拖欠苗头的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争取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组织排查4次,排查施工企业68家。

2.完善了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的差异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办法。

一是实行对近两年内建设单位没有拖欠记录和信用等级挂钩的差异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办法,可视其诚信度减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设单位有拖欠记录的,自发生拖欠之日起一年内,建设单位须按单项工程合同总价的1%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二是实行对省内注册施工企业近两年内无拖欠记录和信用等级挂钩的差异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办法,可视其诚信度减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施工企业有拖欠记录的,自发生拖欠之日起一年内,施工企业须按单项工程合同总价的1%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企业发生拖欠时,若动用应急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企业应自动在三个月内补缴不足。

今年以来共强制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87万元,自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以来,全市未发生重大恶性上访事件。

3.出台政策从源头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

为彻底根治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症,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全市建筑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外出多地考察学习,并结合濮阳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濮阳市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一卡通”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城区所有新开工工程应纳入“一卡通”系统管理。“一卡通”农民工工资支付账户必须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其使用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一卡通”开户银行共同监管。建设单位负责在每月25日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25%(工资性工程款)存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一卡通”工资专户。BT、PPP项目(垫资工程)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代替建设单位履行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工资性工程款),施工总承包企业须按时足额将工程进度款的25%(工资性工程款)转入“一卡通”专用帐户。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组建项目“一卡通”办公室,设立固定场所,任命劳资专管员,配套“一卡通”所需设备,建立务工人员实名制名册,工程开工前在指定银行设立“一卡通”工资支付帐户,每月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进度,并申请相应工程款。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包括支付单位、时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项目和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等),每月30日前审核劳务分包企业编制的工资表和考勤记录,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财务印章后送交“一卡通”开户银行。

4.明确各方参建方责任主体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对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的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建设单位工程款未到位或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唆使农民工以上访的方式讨要工程款。建设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督管理责任。对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施工单位可以放慢施工进度或停止施工直至工程款拨付到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鼓励施工单位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手段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手中。

5.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清欠工作

根据濮阳市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设领域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资金时,优先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住建局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特别是临近中秋节,联合办公做好我市建设领域清欠工作,住建局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24小时开机,随时做好应急准备,近几年来,我局与人社局在建设领域清欠工作方面配合有力,做好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重大恶性上访事件。

6.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

市住建局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列入施工企业诚信信用等级考核目标,对在我市梧桐树小区3#4#住宅楼施工的四川省泸州市川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多次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造成农民工到省、市政府上访,在我市造成恶劣影响。并在濮阳日报上濮阳市第三批诚信“红黑榜”名单上进行“黑榜”公布,并做出清出濮阳建筑市场的处罚决定。

7、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

先后于7月、12月联合人社部门召开了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大会,对全市城区内房屋建筑领域的在建项目进行了逐一排查,同时对各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就农民工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杜绝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出现的群体事件,今年以来共排查施工企业95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从源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拖欠行为,对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坚决予以惩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负总责,对分包队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实施有效监控。

2.突出抓好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施工企业必须将劳务分包给有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投诉受理机制,对出现的农民工投诉上访案件,教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三是探索建筑业劳动用工结算纠纷仲裁机制,以便施工企业一旦发生劳动用工结算分歧时,通过司法程序予以快速裁决和处理,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维护劳务市场秩序。

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范文2

一、基本情况

成立工作组,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到建筑工地、项目现场,了解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监督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作为法律服务的重要依据,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劳务用工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法律解决方案,平衡劳企双方利益,促进企业和劳动者互利共赢。通过走访和实地查看摸底等方式获悉,我县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业共368家,其中:建筑业34个,酒店业10个,其他行业324个。2020年至今,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起,涉及人数40人,涉及金额共273万余元,已妥善解决处理完毕。

二、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疫情期间延期复工,农民工返岗后企业可能出现的劳动关系、合同履行等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深入排查,及时发现苗头隐患,实现抓早抓小,应调尽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对于重大、集体性矛盾纠纷,密切与法院、人社、工会等部门联系,充分发挥各类组织在解决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力宣传和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让广大企业和职工应知尽知、应用会用,通过印制宣传单、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充分释放法规效应,发挥政策调节作用,切实保障好劳企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并开通“绿色通道”,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

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劳务用工、工程建设和农民工群体领域,进入了5家企业摸底了解,从总体情况反映,对于长期用工的正规企业而言,绝大多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从合同内容看,内容不够完善,权利义务界定模糊,基本不存在违法违规用工情况,引发矛盾纠纷化解及时,工资报酬能基本得到保障,工作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对于非正规企业和临时用工而言,劳动合同基本未签订,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治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认为不会发生矛盾纠纷。我们在检查核实过程中,接触农民工317人次,签订劳动合同有317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并进行解答40余人次。同时结合实际存在的问题当场进行了指出,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范文3

一、工作完成情况

劳动仲裁目前处理案件240件,其中集体争议5起,按期结案率100%,在处理的上述案件中没有出现错案,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待遇、欠缴的社会保险金等金额达59万余元,为用人单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万余元,把仲裁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下,全面实施公开透明的“阳光仲裁”,受到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好评。

劳动监察共受理投诉案件136件,已办结114件,在法定时间内结案率为100%;共下达了询问通知书4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36份,下达行政处罚两家、行政处理六家,处理职工集体上访案件3起,处理突发案件1起,处理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件8起。

二、主要做法

(一)稳步推进劳动仲裁工作,促进劳动争议处理健康发展。

一是立足调解优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对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决不推诿,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存在争议的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成双方和解,使争议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得到解决,使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趋于缓和。由于调解工作到位,市局推荐我区机床二厂和市华联两家企业为省级预防调解示范企业。今年,案前调解了四起劳动争议案件,真正发挥了劳动争议非诉讼解决机制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建设的力度。在全市率先建立起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并把吴家堡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作为试点开展工作,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实现了调解率80%的目标,有的调解中心的调解率甚至达到了90%。同时,对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我们加强同人民法院的联系,对照仲裁裁决和判决结果,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及时总结提高办案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案件处理质量。

(二)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咨询130余人次,办结15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们的合法权益;

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辖区内33所职业介绍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进行了排查、登记,发放“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300余份。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活动,使本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开展了“《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外资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等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共检查用人单位285家,涉及职工人数5000余人,其中对7家用人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补签劳动合同700余份,补发工资10万余元,补缴社会保险费十万余元;

开展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使用农民工的单位,特别将餐饮企业的扩面参保作为重中之重。共检查用人单位160家,涉及职工人数4800余人,其中对20家用人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按照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工作实施方案。参加了市局组织的操作系统培训,对劳动监察协管员进行了上岗培训。从9月初,开始正式使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数据库正在逐步录入,监察各项业务数据都在随时更新,市支队领导给予充分肯定。

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为体现人性化服务,我们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载体的品牌创建作风年建设活动。在立案环节进行繁简分流,分类处置,对简单案件实行“速审庭”制度,一般案件实行“一步到庭”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合议庭”制度。在服务品牌创建上,实行了“首问导诉服务”、“弱势群体绿色通道服务”及“特困对象法律援助服务”等。

劳动监察、仲裁工作人员累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电、来访4300余次,根据不同情况,我们都坚持详细登记,认真回复,耐心解答,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确保服务对象满意率均为95%以上。针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件,我们都能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期办结,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结案率达到100%。

四、有关打算

(一)认真完成局统一安排的各项工作。

加强执法力度,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认真做好工作。

在接受咨询和受理的案件中,要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摆在首要位置,为劳动者排忧解难,对涉及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及时立案处理,确保劳动法及与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企业和职工中得到贯彻。

(三)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制度建设。

进一步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和街道、企业调解网络建设,促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劳动仲裁三方机制,健全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基础上,加大企业调解中心的建设,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形成完整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网络。

(四)进一步完善“两网化”建设工作。

全面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加强协理员队伍建设,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的目标。

(五)落实和完善应急处理预案。

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范文4

      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监察(2009)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和提高就业质量,推进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现将**市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成立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抓好本部门专项检查活动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也都成立了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地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抓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培训工作

    1、抓好宣传普及工作。利用“**劳动保障网”、**电视台和《**晚报》专刊开设三期《劳动合同法》专题栏目,扩大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影响和辐射力,设立了40多个宣传点,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咨询,散发《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咨询劳动保障相关政策的达800多人次,拓宽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途径,扩大了宣传影响力。

    2、落实培训工作。开设了一期《劳动合同法》培训,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负责人、人事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涉及用人单位180家,培训各类人员200多人。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认识和理解,为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认真落实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法律条款和建立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认真维护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工作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三、加强对《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结合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通过这次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从9月1日起,**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全市780多家各类用人单位在执行招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用人单位通知责令改正。结合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开展,对参加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和宣传,散发宣传资料万余份,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用人单位共征订《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汇编》500套,领取《劳动合同法》文本达1万多份,《劳动合同》文本达1.9万余本,提高了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认真开展投诉、举报事件的处理,**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85起,结案率达100%。通过监督执法的开展,11户用人单位为785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34户用人单位为495名职工参加社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目前,全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到90%,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70%以上。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作用

    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切实把《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实施工作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重点宣传对象,把《劳动合同法》宣传实施与劳动保障监察日常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贯穿于主动监察、专项检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等各个工作环节,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效果和作用。

    (二)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要积极关注全市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向用人单位提供及时的工作指导。一是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及时订立劳动合同,做到必备条款完备,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约定条款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二是指导用人单位正确履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三是指导用人单位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依法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四是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不得侵害或变相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今年年底,我们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还准备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充分运用执法手段,积极推进《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共2页,当前第1页1

    (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劳动保障职工维权工作

    以“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化维权工作的平台作用,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职工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积极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推进三方协商机制向乡镇、社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延伸,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内部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工业、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察执法力度,确保2009年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实现全覆盖,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三是进一步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特别是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监察执法力度,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行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立刻受理制和无条件法律援助制度;四是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监督管理机制,认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行为,促进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落实“送温暖,送文化,送法律,送信息,送政策,送项目,送保险,送岗位,送技能,送健康”的十送活动。五是强化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合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用人单位执行招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职业技术培训、办理职业资格证书、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遵守休息休假规定、执行工资支付规定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年检面达到90%以上,以确保《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

    (五)利用网络信平台,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劳动合同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范文5

***县总工会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各级工会组织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加强对《工会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优势,在服务全局中强化自身建设,在推进改革中提升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为我县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一定贡献。现就具体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集聚力量,全力营造《工会法》的普法氛围

一是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普法氛围。坚持将《工会法》纳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横向到基层工会,纵向到乡镇、村民委员会的宣传活动。在城区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多次走上街头开展义务咨询活动,下发《工会法》等普法手册15000余册,编印各种宣传材料2万余份,接待职工群众咨询6000多人次,举办了以宣传《工会法》为主题的广场文艺晚会和专场演出,通过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对相关活动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力度,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渠道,营造浓郁的普法氛围。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先后举办6期《工会法》培训班,全县30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连续两年将工会干部培训纳入大宣教格局,原创: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办班,对300多名工会干部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选送百余人次基层工会干部到上级工会参加培训,加强工资协商指导员和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

三是开展竞赛活动,巩固普法成果。组织全县工会干部和8700名职工参加《工会法》普法考试,2000多名职工参加《一办法五条例》知识竞赛,进一步增强了工会干部的维护能力和职工群众的自我维护意识。

四是集聚社会力量,优化执法环境。近年来,我们积极主动寻求党政支持,不断优化《工会法》执法环境。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府与工会联系的意见》等多个文件,并在全市率先召开工会工作会议,为工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坚持每年对全县《工会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视察,就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检查结果向县人代会进行专题报告,从而推动工会全面依法履行职能;县总还长期重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联手开展执法检查等活动,集聚社会力量贯彻落实《工会法》。

二、固本强基,加大依法组建工作力度

工会工作的正常运行首先取决于组织体系的完善。依法组建工会既是《工会法》的主要内容,又是深入贯彻落实《工会法》的前提和保障。通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我县以“党工共建”为抓手,逐步形成了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理念和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格局,以非公有制企业建会和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入会为重点,探索和采用联合、依托、挂靠等多种新的建会形式,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目标,努力做到由单一型向复合型递进的转变。

1、借力建会,攻克难点。每年初利用一定时间,对全县各乡镇、开发区新建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掌握第一手资料基础上确定重点、排查难点。2005年,突出三区(县开发区、温泉度假区、浦南开发区)和民营学校这两个难点,借助税务、工商部门力量,对未成立工会组织的6家县开发区企业、5家温泉度假区企业、8家浦南开发区企业进行重点宣传,依法建会。截至2005年7月,19家企业全部建立工会组织,并规范到位。借助教育工会力量,全县14家民营学校全部建立工会组织。

2、党工共建,打造亮点。2000年以来,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联手开展“党工共建”活动,从2001年起,县委每年召开一次党工共建现场会强力推进,把“培植典型,示范引路”作为抓好非公企业党建工建工作的重要方法,致力形成党建工建资源共享、同频共振、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双赢”局面。全县共建立各个层面的领导联系点416个,县级非公企业党工共建示范基地22个,各基层党(工)委共建立党工共建示范点46个。两年中,新建基层工会组织109家,应建工会的组建率达到95.3%;共吸纳1.88万名职工入会,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1万名,入会率达90%,工会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县委多次在省级会议上介绍经验,县总先后被全总、省总授予“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先进单位”、“省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党工共建成为我县组织建设一大亮点。

3、固本强基,抓好试点。县委高度重视乡镇工会班子建设,按照常委会研究意见,相继在县开发区、温泉度假区、牛山、浦南、石榴、山左口等乡镇、开发区配备了专职工会主席,明确为同级党委副职级别,乡镇工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2005年6月份,县总经过综合考察,在牛山镇率先成立我市第一家乡镇总工会,并充分发挥镇总工会作用,加大社区、街道、村级联合会的组建力度,在牛山镇成立了19家工会联合会。通过创建合格示范乡镇工会活动,加大对乡镇工会工作的检查指导,全县共有9家乡镇获省“百强示范乡镇工会”称号,进一步提升了乡镇工会工作水平。

三、创新载体,不断推进维权机制建设

结合我县实际,不断拓宽维权途径,创新维权载体,完善维权方式,增强维权实效,把着力推动维权机制建设,作为工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责任。

1、以推进工资协商为抓手,强化依法协调劳动关系机制。

坚持重抓集体合同的督查规范,努力扩大签约面、提高履约率。2005年底,共有270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在乡镇逐步推开。将工资协商作为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全会动员,强力推进。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工资协商的通知》,劳动关系三方合力推进。县委、县政府适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并召开全县工资协商推进会,有力促进了这项惠及广大职工的重点工程的全面实施。县总成立了三个工资协商指导小组,培训建立了一支百余人的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聘请54名协商指导员,分工联系、指导各系统和乡镇、街道开展协商工作,聘请县人大、政协常委各10人担任全县推进工资协商督查员。首批选定20家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为稳定的民营企业进行工资协商试点,通过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年内共有53家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也得到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县总荣获“江苏省工会推进工资协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在省工资协商推进大会上作经验介绍。

2、以深化职代会制度为内容,强化民主管理机制。坚持着力推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向非公企业拓展。选树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示范点10家,以点带面推进全县职代会制度建设的督查规范,严格坚持企业改制方案、涉及职工权益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全面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监督权。目前全县33家百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已建立了职代会制度,部分中小非公企业正在逐步推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县供电局、太平洋石英制品有限公司、原创:不倒翁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得到省、市总的高度评价。县总被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探索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3、以预防在先、全员参与为特色,强化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机制。牢固树立职工安全为本的理念,在各类企业普遍推广“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与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定期开展劳动保护工作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先后参与10次重大事故隐患的整顿检查和8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近百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2618处,下达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252份,提出整改意见2637条,采纳率达95%,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不断丰富企业安全文化活动内涵,组织开展了“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在全县女职工中开展“送知识、送健康”服务月活动,聘请知名专家举办两场专题知识讲座;对4568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组织2600名职工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培训,在职工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指导帮助18家单位创建了市级劳动保护合格示范工会,不倒翁食品有限公司、太平洋石英制品有限公司获省“女职工工作示范点”称号。坚持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先后有63家企业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覆盖全县各乡镇、各系统。

4、以劳动争议预警、调解、监督为重点,强化劳动争议预防调处机制。县总先后参与48起劳动争议仲裁,占全部案件的80%;接待职工来信来访51件次,结案率100%;通过“12351”维权热线接听咨询投诉电话72人次,配合解决多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县总相继成立了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市职工法律援助团***分团,聘请了20名法律顾问,通过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免费为求助职工提供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询服务。共提供法律咨询235人次,代书14份,受理援助案件11件,受援职工13人,从不同层面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2005年9月底,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全部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站,配备了站长、指导员,初步构建了我县法律援助的网络框架。通过调整规范,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100%,其中非公企业组建率达40%以上,县、乡两级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全部建立。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县总在贯彻落实《工会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单位和领导对《工会法》的认识仍不到位。部分经营者对工会组建采取不合作态度,认为组建工会就是自找麻烦,甚至拒绝建会。

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范文6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11年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表彰“服务提升年”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对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同志一到任就对部分国有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充分肯定了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市委常委徐东升同志一接手分管工作就立即听取了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天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个方面问题。

一、2011年全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回顾

2011年,全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加大了国企改革重组力度,着力推进了体制机制创新,国有企业经济运行质量显著提升,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国有企业81户(其中:市属41户,县级40户),资产总额398.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6%和15.6%。13户市管企业资产总额194.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和29.3%;盈利企业实现利润2.48亿元。

(一)深入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引领了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活动自2010年4月启动以来,历时2年,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即2010年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宣传培训、营造活动氛围、开展典型示范的打基础阶段;以及2011年的现场会调度、人大检查、“国企服务进社区”、总结验收的提级升档阶段。整个活动组织严密、措施到位、内容丰富、效果明显,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真情付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活动荣获了市级优秀工作成果。刚才,对5个明星单位、8个先进单位、23个先进班组和60名先进个人代表进行了表彰颁奖,在此,我代表市国资委向获得表彰的单位、班组和个人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祝贺!

一是在服务民生中进一步叫响了国有企业的服务品牌。两个热电集团积极实施的既有居住热计量改造工程,自2010年以来累计投资3.15亿元,改造旧楼面积260多万平方米,受益用户达到了2.6万户。水务集团投资近5亿元实施了米威引水三期工程,在苘山建设了一座日供水10万方的现代化水厂,有效地保障了城市供水。国资集团实施的文峰二街拆迁改造工程,帮助274户回迁居民实现了安居梦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投资6300多万元建成了文登开发区12公里和荣成北外环至港西52公里次高压线工程,满足了文登、荣成民用及工商业的用气需求。电力办筹资1.28亿元参与华能电厂三期工程建设,为我市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等等。特别是在2011年“国企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市管公益性企业先后深入市区12个街道办事处、150多个居委会,与百姓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共发放“市管国有企业便民服务110”卡19.6万份,征集群众反映问题17类255件,现已解决130件,还有125件正在解决之中,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付出,赢得了百姓的赞誉,进一步创树了国有企业良好的服务形象。

二是服务社会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水务集团城区供水面积、供水量、日污水处理量比05年同比分别增长了57%、44%和98.5%。公交集团拥有营运线路53条,年运送乘客1.1亿人次,比05年同比分别增长了39.5%和55%。两个热电集团2011年共实现发电量11.3亿度,供汽282万吨,民用供暖收费面积达到1010万平方米,比05年增长了59%。港集团艰苦创业、稳步推进,仅用两年时间就实现了港口吞吐量从2000万吨到3000万吨的迈进,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北洋集团自主研发的油气长距离输送管道及设施安全感知系统产业化,以及高端专用打印扫描和相关技术集成产品产业化项目,同时入选省第二批战略新兴产业项目,不断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铁路局日发送旅客能力达到了5200人,客运量由05年的133万人次增加到了300万人次,成为全国办理铁路业务最齐全、客运量最大的地方铁路。民航局不断加大航班营销推介力度,开通国内外航线13条,实现旅客吞吐量93万人次,货物吞吐量4500吨,同比分别增长13%和19%,服务规模和服务质量均得到了全面提升。

三是服务社会的效能得到了广泛认可。通过“国企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开展,广大国企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困难,党的宗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改进,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广泛好评。尤其值得肯定的是,服务理念在实践中得到了不断创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服务品牌。比如热电集团的“诚信热电、温暖万家”;水务集团的“诚信水务、情润万家”;煤气总公司的“责任港华、心系万家”;民航局的“亲情空港、倾情”;铁路局的“红旗列车”;港集团的“六心服务”;城建集团的“三化管理”,公交集团的“绿色公交”;东山宾馆的“以客为尊”等等。通过服务标准品牌化,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服务技能和职业素养,提升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2011年度市社情民意调查活动中,水务等5户公益性企业的社会满意度为94.7%,比活动开展前高出3.01个百分点,受到了百姓的广泛好评。通过“服务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市管企业的社会信誉度和市民满意度显著提升,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局面。

(二)积极推进改革重组,进一步优化了国有经济布局。一是完成了船厂与中航北京公司的战略重组,共引进资金3亿元。2011年,中航船厂在面临造船行业进入“寒冬”期的严峻形势下,充分依靠和发挥战略重组后的市场、资金等优势,新签造船合同16艘、造船完工28万载重吨、实现销售收入28亿元,各项指标均有较大增幅,企业焕发出了新的生机活力。二是加大了港集团内部股权的调整力度。通过收购、受让、划转等方式,进一步优化了股权结构和资源配置。集团领导层瞄准目标、自我加压,在2011年完成港口吞吐量300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96亿元、实现利润2092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又确立了港口吞吐量达到3500万吨,业务总收入实现13亿元的目标,不断加快了企业的发展节奏。三是调整优化了北洋集团的股权结构,以1.1亿元资金收购了华融、信达两个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北洋集团60.02%的股份,国资委对北洋集团的持股比例由38.54%上升到了98.56%,股权增值4.9亿元。在公司股权结构调整落实后,我们聘任中科院等两名业内权威专家担任公司外部董事,进一步提升了董事会工作水平。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8.17亿元,利润1.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和8.2%。四是加大了对市管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推进力度。出台了《关于市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制订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工作规范,使“两会一层”治理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在对热电、公交等三户新改建企业的集团组织架构建设、管控制度建设督导落实的基础上,推进了城建开发的公司制改革,组建了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三)不断完善业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增强了国有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加大了对市属企业年终财务决算审计力度。会同审计部门聘请中介机构完成了市属49户企业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对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与纠正,共调整资产27244万元,调整负债5282万元,调整净资产39372万元;调整营业收入995万元,调整利润2390万元,调整税金360万元,调整成本费用1937万元,保证了市属企业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二是完善了市管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企业对标考核力度,增加了二级企业考核指标,对铁路局等4户资产管理考核企业增设了国有资产保值率考核指标;借助秦皇岛煤炭网和中华航运网信息平台,建立了热电企业煤炭采购成本评价机制,并纳入了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加强了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采取了政府指导线与工效挂钩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进行了调控,确定了企业工资的具体增长线,对效益下滑企业根据企业性质确定了基本增长线,既兼顾了出资人关注的效率原则和社会职能管理部门关注的物价指数原则,同时也兼顾了困难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

(四)切实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体系。一是企业预算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对2010年度10户重点企业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各企业根据分析建议,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健全了投融资、经营、财务、成本费用等全方位的预算管理,同时严格预算审批程序,达到了加强管理、开源节流和降本增效的目的。二是企业财务运营监管进一步加强。制订下发了《会计基础工作考核标准细则》,督促企业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健全完善了12户市管企业的财务快报制度,及时掌握了市管企业的财务运行情况。各企业将财务运营监管逐级规范到各子公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财务运营监管力度。三是优化了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按照201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强化了收益收缴,全年共实现产权收入1888.82万元,其中国有控股参股公司股利红利收入1735万元。

四是强化企业投融资管控。将企业投融资计划列入了企业年度预算,督促企业及时报告投融资计划和重大投融资事项。对企业申报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共审核批复投资7项,投资金额共计约9900万元。审核批复企业对外担保、抵押贷款项目45个,融资总额25.5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经营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五)市区国资监管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各市区国资监管机构以《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了国有资产监管组织机构,明确了国资监管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取得了明显成效。环翠区国资局不断加强了国有资产的日常、租赁和处置监管,审批固定资产配置计划80个计3980万元;公开招租152处房产计793万元;挂牌处置资产571.4万元,增值60万元。与宾馆等4户企业签订了2011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实现了经营性资产监管的全覆盖。荣成市国资局突出抓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工作,组织了260多名财会人员参加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圆满完成了253户共计64.21亿元的资产统计任务,被评为2011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先进单位。文登市国资局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活化资源存量为途径,实现了国有资产增值10.5亿元。乳山市国资局对国有资产的报废、处置、转让等事项严格把关,切实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经区、高区、工业新区以完善制度为重点,以资产清查为抓手,不断夯实了基础性管理,国资监管工作也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1年的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制约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因素还有很多。主要表现在:国资监管的机构设置和监管职能还不到位,我市董事会、监事会的办事机构还没有建立起来,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还没有完全落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还不够合理,国有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的形势一时还难以扭转,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企业体制机制创新步伐整体滞后,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非常紧迫;公益性企业亏损严重,国有企业经营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2012年工作中,通过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贯彻《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等有效举措,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提高,促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以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推进国资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

今年,国资监管工作总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国有企业社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为抓手,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加大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力度,全面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努力实现市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今年3月1日《条例》就要正式施行,我们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平台,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同时,还要通过专家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好《条例》的学习调研,力求使全市国资系统的干部、职工真正理解领会《条例》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

(二)深入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在管理创新中实现挖潜增效。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在13户市管企业中深入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国有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实现企业的和谐发展。对竞争性企业来说主要是管理增效,对公益性企业来说主要是挖潜减亏。力争到2013年年底,6户以上企业的管理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2户企业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得到广泛应用,逐步实现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创造一批企业管理创新优秀成果,建设一批高水平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培养一批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各企业要紧扣活动主题,立足各自实际,力争在集团管控、战略管理、人力资源、风险管理等方面实现更大的创新和突破。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国资委成立“管理创新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动主题活动的开展。各企业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二是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企业要依据《关于在市管企业中开展“管理创新年”主题活动的意见》,结合企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找出与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差距,提出管理创新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推进管理创新的主要措施。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举办座谈会、开辟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的意义,广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管理创新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更多的单位、更多的市民理解国企、支持国企。四是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国资委成立“管理创新年活动督导协调组”,通过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和现场观摩会的形式,加强对各企业开展活动情况的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挖掘和推广优秀创新成果,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按照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积极指导北洋集团、国资集团等竞争性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低碳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力争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稳步提高盈利水平。北洋集团要在做大做强现有两个产业化项目的同时,充分抓住刚刚与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设立传感应用技术中心(中心)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开展产学研合作,力争再培育1-2个高新产业项目。国资集团要集中精力,抓好去年实施的无辐射电磁炉和紫甘薯天然色素提炼项目,在做好规划、做足市场、做大规模上下工夫,力争培育新的上市载体。努力探索铁路、港等基础性企业战略重组的路子,在拓展市场份额中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铁路局要加强与国铁的沟通协调,做好增线创收工作。港要加快新港区建设步伐,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在建工程,确保今年十、一前新港区客货运工程投入运营,完成搬迁任务。

(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加强国有独资公司的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做好以北洋集团聘请外部董事试点的探索总结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企业财务总监制度。热电、公交等8户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监督方式。要加大内部资源的整合力度,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优化管理流程,缩短管理链条,切实增强集团控制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各企业要抓紧做好70户二、三级企业的整合扫尾工作,通过清理整合辅业,不断做大做强主业,减少和消灭亏损源,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导向,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不断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用工制度市场化。北洋集团、国资集团等企业要继续围绕上市目标深化改革,着力培育上市资源,有效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进程。要加快推进一般竞争性中小企业改革,在去年立项的基础上完成汇通出租汽车公司等3户企业的改制工作。

(五)完善业绩考核体系,不断强化业绩考核对国有企业的激励引领作用。在完善年度考核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任期考核,增加出资人对企业收益增长预期和社会民众对企业服务质量提高预期的考核维度。重点做好对市管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偿债能力、获利增值能力、资产管理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考核工作,通过考核,引领和激励国有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佳化、股东效益最大化和经营效率最优化,并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各企业要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建立起“人人身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担责任”的内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责任和绩效的有效传递;不断完善落实职工奖励工资和工作成果的联动机制,以有效的激励政策培养留住一线人员、高技术工人和专家型人才,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