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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价值理论范文1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与西方价值理论存在着重大的差别。马克思认为,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劳动是价值的唯一决定因素,资本等非劳动要素只能创造“财富”或使用价值,而不可能成为“价值”的源泉,并构成商品价值的实体。马克思的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理论被理论界概括为“价值源泉一元论”;且这种价值理论是彻底的“客观价值论”,即马克思认为,价值的决定因素是实实在在的,它完全取决于生产过程中的实际劳动投入量大小或有无,而与人们的主观感觉或好恶没有任何关系。
但西方学者则不同意马克思的上述观点,在马歇尔均衡价值理论产生之前,他们或主张多元价值论,或主张主观价值论。价值源泉多元论的产生最远可以追溯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他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名言,为后来的西方学者们所普遍接受,并发展为劳动和土地等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的多元价值论。(需要说明一点的是,马克思虽然也认同配第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名言,但是由于马克思认为财富与价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所以,尽管劳动和土地共同创造了财富,但是创造价值的就只能是劳动一个因素。至于西方学者则显然是假定“财富”与“价值”这两个范畴是可以等同使用的范畴。)依价值多元论的解释,价值的源泉不仅包括劳动要素,还应包括资本等非劳动要素。也就是说,构成产品成本范畴的各个因素都是商品价值的源泉,因为在他们看来,从产品使用价值的创造或产品的供给离不开所有要素的共同配合。这种从供给角度或成本方面分析价值源泉的理论就是所谓的“生产费用价值论”。应该承认一点的是,尽管生产费用价值论从具体的价值决定因素来说是属于多元价值论范畴,但是如果从主客观价值论的划分来说,生产费用价值论则无疑可以归入客观价值理论范畴,因为成本投入对生产商品的企业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和客观的。
至于西方经济学中的主观价值论,虽然早于18世纪中叶就已出现,但完整理论体系的形成则是在19世纪70年代由奥地利学派门格尔、英国的杰文斯和洛桑学派的瓦尔拉斯等人完成的。他们在“边际效用”概念基础上指出,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并非供给方面的生产费用大小,而是消费者需求方面的主观因素,即商品给消费者所带来的边际效用大小才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唯一因素,这即所谓的“边际效用价值论”。据西方学者认为,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出现“彻底地解决了”斯密在《国富论》中所提出的“水与金钢石的价值悖论”难题。
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的出现,标志着西方经济学中的主观价值论产生。那么,“价值”究竟是一个主观范畴还是客观范畴?19世纪末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家马歇尔通过均衡价值理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调和。在他认为,价值既取决于供给因素,又取决于需求因素,从供给方面来看,生产费用是决定产品价值的因素;从需求方面来看,效用或边际效用是决定产品价值大小或有无的因素。商品的最终价值决定在于供求双方的共同作用,这一价值理论就是所谓的均衡价值论或均衡价格论。由于供给方面的“费用”因素属于客观范畴、需求方面的“效用”因素属于主观范畴,因此,价值这一概念在马歇尔认为便既带有主观性,又带有客观性。
二、对私有经济的不同认识:价值源泉之争的实质
经济学家与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之间发生的价值理论之争,从形式上看是经济学理论本身或学术观点之争,然而,隐藏在理论背后的则是一个重大的阶级利益冲突问题,或者更具体地说体现了双方对发展私有制经济的态度问题。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所最终得出来的基本观点或结论是: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条件下,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利益冲突或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而生产费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以及均衡价值论则无视资本主义社会中两大阶级之间的矛盾、对立与冲突,认为二者是和谐的关系。
熟悉政治经济学的人都知道,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以铁一般的逻辑推导,建立了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即资本家剥削雇用劳动者剩余劳动的理论)并进而得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历史唯物主义结论。对于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马克思是通过对一个具体的生产过程的剖析来进行的,确切地说是通过对商品价值构成及形成的分析来进行的。马克思认为,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人力成本(工人的活劳动)和物力成本(机器设备、原料、燃料等生产资料)在形成为商品后或者说形成为使用价值后,其价值构成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和投入的物质资本相对应的不变资本价值:依据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的理论,机器、厂房、原料等物质资料是不可能创造价值的,它们在生产过程中只转移其自身价值,资本家投资于物质资料上的资本因此被称为不变资本;第二部分是和人力资本相对应的工资部分:依据劳动价值理论,这一部分是可以通过工人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再生产出来,它构成商品生产过程中的新创造价值的一部分,在马克思资本理论中,它被称为可变资本;第三部分是超过生产之初所投入的资本量的价值量:这一部分就是剩余价值。根据活劳动创造价值而物化劳动只转移价值却不创造价值的理论,剩余价值部分显然只能来自于工人的活劳动本身,而与资本家所投入的物质资本是没有关系的,物质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仅限于创造使用价值。由些马克思得出结论,资本家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即生产资料私人所有的制度)而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也就彻底地体现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剥削的程度或剥削率则可以通过剩余价值在可变资本或工资中的比率来衡量。进一步地,对于资本家这种无偿占有工人剩余价值的剥削行为,无产阶级显然应该联合起来进行抗争,确切地说是应该联合起来共同这种人对人实施剥削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度,建立一种劳动者联合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社会。可见,“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劳动价值理论最终的必然结论。
然而就西方经济学家来说,对现存社会制度(即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的永恒性和合理性的判断与认识,使得他们自然要坚决抵制并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否则他们将无法抵挡马克思的铁一般的逻辑推论。的确,依据西方学者的价值源泉多元论,是无法得出消灭私有制的结论的。因为根据生产费用价值论,不仅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投入创造了价值,而且物化劳动(即资本等非劳动生产要素)也创造了价值,这样自然地,资本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便天经地义;顺理成章,西方经济学家也就认为,资本对雇用劳动的剥削无从谈起,消灭私有制便没有必要或依据,资本主义社会成为一种永恒不变的理想社会。生产费用价值论被均衡价值论取代后,西方学者进一步地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永恒不变的假定前提下,再象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那样继续关注价值理论的讨论已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因此,他们也就将研究的重点更多地投放在价格理论上,而非价值理论上,在马歇尔看来,讨论价格问题的意义已超过价值问题的讨论,这一观点几乎为现代西方所有经济学家所接受。
三、“价值”定义的差异:价值理论存在分歧的直接原因
价值理论之所以存在分歧或争论,根源虽然在于争论双方对“私有制经济”合理性以及“消灭私有制”的认识迥然不同上;但直接的原因则在于论战的双方所给予的价值范畴的定义是不同的。换言之,马克思价值理论中的“价值”范畴和西方经济学中的“价值”范畴存在着定义上差别。由于大家是在不同的含义上理解“价值”这一范畴,因此可以得出结论:马克思理论中所讨论的“价值”并不是西方经济学所要研究的“价值”;而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价值”含义也绝对不是马克思意义上的“价值”。这样,在不同的“价值”定义基础上讨论价值的源泉,显然不可能形成一个统一的价值理论。其实,什么是“价值”与什么是“价值的源泉”(或价值的决定)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前者是对“价值”这一概念本身下定义,后者则是探讨决定“价值”量的具体因素或者说探讨价值的实体是什么这一问题。
众所周知,经济学家的重要任务或使命之一是研究如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然而现在我们发现,在价值理论的讨论中,我们这些以讲究效率而著称的学者们却陷入了一个永远不可能得出一个确切结论的无谓争论之中,也就是说,在不统一“价值”范畴定义的前提下争论价值的源泉只能是浪费时间与精力。我们认为,如果理论界需要将价值源泉问题讨论清楚,那么,首先应该讨论的是价值的概念本身,即我们所习以为常的“价值”范畴,到底该如何定义?
概括说来,理论界对于价值范畴本身的(经济学)定义或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斯密对价值的定义。斯密接受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带有表面化或现象化的看法,他认为,“价值”一词通常有两种意思,一方面是指“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指“交换价值”。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斯密说:“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1)
二是马歇尔对价值概念的理解。针对斯密将价值解释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观点,马歇尔说:“经验已经表明,把价值这个字用作前一种意义是不妥当的。一个东西的价值,也就是它的交换价值,在任何地点和时间用另一物来表现的,就是在那时那地能够得到的、并能与第一样东西交换的第二样东西的数量。因此,价值这个名词是相对的表示在某一地点和时间的两样东西之间的关系。”(2)简言之,在马歇尔认为,所谓价值,主要就是指物品的交换价值或价格。正是在将价值定义为价格的基础上,马歇尔才得出了价值(价格)取决于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的共同作用的均衡价值(价格)理论,其中,决定供给价格的因素是生产费用的高低;决定需求价格的因素是边际效用的大小。撇开这种将价值直接定义为价格的做法是否合理问题不谈,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基本上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三是马克思对价值概念的解释。马克思是通过对交换价值的分析着手进而从更本质的方面或更深层次引出价值范畴的。马克思说:“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共同的东西。”“如1夸特小麦=A担铁,这个等式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这里所说的“第三种东西”或“共同的东西”是指什么?通过分析,马克思首先排除了使用价值,因为“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他还说:“如果真正把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它们的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3)根据马克思的上述一系列论述,我国理论界对价值范畴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这个定义就是学过《政治经济学》的人都知道的那一句话——“所谓价值,就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由于价值这一概念在我国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被直接定义为“抽象的人类劳动”,因此显而易见,任何对劳动创造价值理论的指责甚至所表现出来的丝毫怀疑都是徒劳无益的。
综合马克思的论述不难发现,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中,价值的内含更多的是从本质上来加以概括的,这就是说,价值作为不同使用价值相交换时所体现出来的“共同东西”,它是商品经济社会所特有的历史范畴,它代表了或体现着一种社会关系,即商品生产者之间互换劳动的关系。
四、劳动价值论:一个建立在严格定义与严密前提下的宏大理论体系
如上所述,马克思是从交换价值的分析中引出价值范畴的,紧接着他便给价值下了一个非常本质化的定义,这个定义奠定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理解价值源泉一元论和价值源泉多元论的区别,关键之一就是应该把握双方在价值范畴定义上的差别。价值源泉多元论接受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现象化看法,把价值视为“所能交换到的其它商品量或货币量”即交换价值或价格;而马克思的价值源泉一元论则在严格区分“价值”与“价格”概念的基础上,赋予价值一个新的或本质上的解释,即“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4)
至于商品交换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究竟是什么,马克思通过分析发现,它不可能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因为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是不好进行比较的,这样只能从“交换双方都是劳动产品”这一共同点出发寻找不同商品相交换的共同基础。但价值源泉多元论者则不同意这一说法,他们坚持从“使用价值或物的有用性”方面探讨商品交换时所体现出来的“共同基础”,并认为不同商品尽管使用价值不同,但在满足人类需要和欲望方面却有“共同性”,这即商品对交换者而言是有效用的,无效用的物品是无价值可言的。(5)最终西方经济学中便逐渐形成了“边际效用价值理论”。这里需要指出一点的是,马克思虽然不同意将使用价值视为价值的源泉;但是他却没有完全否定“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在价值实际形成中的巨大决定作用。例如马克思曾指出:“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现行教科书简单地将价值定义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是不太严谨的,至少应在劳动一词前加上“有用”或“有效”等限定词。否则劳动一词前面若没有“有用、有效”之类的限定词,那么就会陷入两个因素(劳动与有用性)交叉或轮流决定价值的实际形成的困境,这就是说当商品有使用价值时,“抽象的人类劳动”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但是当商品没有使用价值或者说劳动无效时,“使用价值”在价值形成中就会起“一票否决权”的作用,成为价值的决定性因素。换言之,马克思认为劳动有两个含义,一种劳动是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另一种劳动是不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其中,前一种劳动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劳动或有用的劳动,它创造价值;后一种劳动则“不能算作劳动”,是一种虚假的、不创造价值的劳动。“劳动创造价值”理论中的“劳动”显然是指那些能创造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而不包括“不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在内。
接下来还有一个“劳动的个别性与社会性”问题。由于马克思发现了个别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大小存在悖论,因此马克思认为:“只有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这意味着,马克思也发现了“社会需求”是价值决定中的潜在力量。由于商品的价值只能相对地表现出来,即通过另一个商品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实际上只能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能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而交换本身即意味着供给者和需求者必然同时出现,并且互为前提、相互作用。可见“价值”概念本身必然蕴含着供给与需求的共同作用,简单地认为马克思否定需求参与了价值的形成与决定是不正确的。马克思其实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需求对商品价值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即需求方对供给方所付劳动量的认可程度决定着该商品的实际价值量或市场价值量,这样劳动付出小,并不一定意味着商品的价值量就小,如果社会或消费者认同,少量的劳动也可表现出大量的价值,(按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提品的生产者即如此。)反之,劳动付出量大也不必然体现较大的价值,在社会不接受的情况下,大量的劳动付出也可能不形成或只形成一部分价值,(按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提品的生产者即面临此命运。)必须承认,马克思的分析是符合商品价值的实际决定过程的。
既然劳动价值论并没有否定需求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那么也许有人要问:劳动价值论和马歇尔的供求价值论还有区别吗?回答是肯定的。这即马克思认为,当供求平衡时,商品价值量的大小也就是商品价格的高低,唯一地取决于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投入状况。而西方经济学则认为,即使商品供求平衡,从供给方面分析,决定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因素也不可能只有劳动投入一个,还应该包括资本、土地等非劳动要素在内。因为资本、土地等非劳动要素参与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或财富的创造过程,它们对社会总价值的形成起了一定的作用。由于马克思虽然赞同配第的“劳动与土地共同创造财富”的名言,但却否定土地创造价值之说,因此可见,马克思实际上将“价值”与“财富”又视为含义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马克思对“价值”内涵的严格界定再次成为理解劳动价值论的关键。)实际上,只有对“财富”与“价值”赋予不同的内含,劳动价值一元论才能成立,我们才可以说“劳动、土地、资本等全部生产要素参与了财富的创造过程,但只是其中的部份生产要素即劳动创造了价值。”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个建立在严格的定义和一系列严密的假定前提基础上的宏大理论体系,在任何一个环节放弃或忽视了其中应有的假设前提,都将会导致劳动价值论难以贯彻到底。归纳说来,这些必要的前提或基本观点包括:第一,“价值”与“交换价值或价格”是内含迥异的两个概念;第二,商品的使用价值或物的有用性不具备可比性,因而不能成为交换中所体现出来的“共同的东西”;第三,劳动有“有用劳动”和“无用劳动”之分,“劳动价值源泉一元论”中的劳动是特指有用的人类劳动,不包括无用劳动在内;第四,“价值”与“财富”因而“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是有本质区别的两类范畴等。
必须认识到的是,只要坚持了上述理论前提或基本观点,按照马克思的逻辑思路去思考价值决定问题,结论必然是劳动创造价值,资本和自然资源等要素不创造价值。我们认为,坚持劳动价值论不能简单地坚持 “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 这一个结论,同时更应该坚持上述各假定前提,因为任何忽视或放弃上述分析所得出的理论前提或基本观点的做法,都将会导致价值源泉一元论难以贯彻到底。
注 释:
(1)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25页。
(2)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81页。
(3)马克思.资本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49-51页。
经济学价值理论范文2
关键词:低碳经济 理论基础 经济学价值 探讨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882(2014)08--02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之下,通过新能源开发、产业转型、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尽可能的减少石油、煤炭等高碳能源消耗,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最后达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形态。它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当前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的现状,减缓全球气候逐渐变暖的趋势,既能提高经济的发展又能保护环境,减少资源的浪费,一举数得,是值得大力推广的。
一、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
1、低碳经济的经济学基础
低碳经济蕴含在很多的经济学思想之中,比如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低碳经济思想,在魁奈的《重农主义或最有利于人类的支配力量》一书中就早有涉及。在世界主义的经济学研究范畴中,经济学绝对不止是研究一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也就是通常所简称的GDP增加,而是要研究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知道,世界主义的经济学,它所主要的研究目的就是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更大程度的为人类造福,这就与低碳经济的根本思想不谋而合。所以说,低碳经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思想是符合世界经济学理论的。
2、低碳经济的相关学科比较
低碳经济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的主要经济体系,分别是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这四个主要的经济体系,分别对应着相应的学科。比如说绿色经济,就是对人的人体健康和生存环境起着有效指导的平衡经济发展模式,它最早是在《绿色经济蓝皮书》一书中提出,它的作者是二十世纪英国学家皮尔斯。再比如说循环经济,就是将自然生态系统中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进行有效的组合,进而构成的循环经济系统。这几种经济模式,都是高效率、低排放、低消耗、低投入的节约经济,都是良好的经济发展模式。
3、低碳经济的气候经济学基础
其实气候与经济之间有着某种密切的关系,只是这是很多人所不知道的,有一本书叫《气候经济学》,就阐明了这样一种关系。并且,随着环境污染的严重,温室效应现象的日益加重,全球经济的发展也就越来越受到气候的变化影响。所以,重视气候的影响,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对于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4、低碳经济的资源环境经济学基础
所谓资源环境经济学就是指研究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协调双方的发展,使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能促进环境的保护。除此之外,环境经济学还能够有效的促进污染物气体的排放,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
1、丰富了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低碳经济的发展是一个长期又缓慢的过程,它在发展的过程中创造了很多新兴的词汇,这些新的名词都是值得经济学家认真探讨和交流的。比如说我们经常在报纸或者杂志期刊,甚至是在人们的日常交谈中所听到的“低碳城市”、“碳关税”、“低碳技术”、“碳期货与期权”、“低碳发展”、“碳贸易”、“低碳生活”、“碳货币”、“碳足迹”等等,这些所有的词汇,虽然有一些的具体概念尚不明确,还需要后来不断补充和完善,但是,这些词汇的出现本身就给经济学或者是金融学增加了一些新的概念,新的研究内容。
2、完善了经济国际学体系
国际经济学的目标就是为了建立起能够促进各个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金融体系和贸易体系,实现国家的收支平衡,国际经济学主要是在国际经济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之上进行研究和评判的,不能脱离国际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概况。低碳经济其实也是国际经济学的一部分,如果把低碳经济的相关理论融入到国际经济学的相关概念之中,我们就能更好的从整体上对国家经济学进行把握,促进国际经济更好的往健康方向发展,也更能推动各国之间的合作。
3、促进了人们消费方式的改变
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是“三驾马车”形式,所谓“三驾马车”就是指的投资、消费和外需,但是,要想促进国家根本性的发展,最主要的还是要靠需求消费来带动经济的发展。当然,这种消费和低碳经济之间存在着矛盾,但是,这些问题却是可以通过相关的低碳经济理论来化解的。人们现在越来越追求高质量的生活消费,更加注重对是生活质量,这也就提醒着人们,他们已经将原来主要的物质消费转向高档的生活质量消费,所以,相应的消费模式也应该发生改变,更加注重低碳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是在要求着人们转变原来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
4、拓宽了环境问题的解决途径
以前人们解决环境问题,往往是通过事后的环境治理,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来尽量减少排放出来的二氧化碳以及其他物质,但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过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低碳经济的提出,就很好的处理了环境问题。通过使用环保、低碳的能源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更好的保证环境的安全。
三、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和经济学家价值进行分析,探讨了在以后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它势必会成为未来经济领域的重点项目。在我国环境破坏和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坚持发展低碳经济是为了以后长久发展的一条必经之路,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要坚持发展低碳经济,更要不断尝试、不断创新,从而创建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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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史云娣,王军,岳思羽.青岛市发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对策研究[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0,15(06):26-27
经济学价值理论范文3
关键词:制度企业家精神 制度理论 制度经济学
引言
Eisenstadt(1980)引入“制度企业家(institutional entrepreneur)”作为动员资源变革、建立制度以有利于利益人而扩展了制度理论的研究领域。制度经济学家也引入了各种术语,例如“制度企业家(institutional entrepreneur)”和“产权企业家(property rights entrepreneur)”(Anderson and Hill,2002),以概念化追求自我利益发起制度变革获取经济利益的人。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研究自此演进为两个并行的流派:制度理论的制度企业家精神理论,制度经济学的制度企业家精神理论。
制度理论在历史上集中研究组织的同质和同构行为的制度化(DiMaggio and Powell,1983),但在近些年来的文献中开始研究制度环境的内生变迁。由此引发了大量的关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理论文献的出现,这些文献集中研究追求自我利益的人利用资源来改变或建立制度结构(Battilana et al.,2009)。
制度经济学家也考虑在驱动制度变迁中追求自我利益的人的作用(Coase,1974)。在近些年的文献中,Anderson and Hill(2004)使用“制度企业家”术语描述那些致力于建立和重组产权及其他制度结构以利用经济机会者。他们认为,传统的企业家是那些通过采用新方法生产新产品的人,而制度企业家要设计新的制度安排,影响制度变迁以获取经济价值。
虽然把理性和自我利益引入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社会学的研究,使得制度理论更接近于制度经济学,将文化的和社会的观点引入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经济学的研究,使得制度经济学更接近于制度理论。然而二者对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研究方法仍然保持分离的状态。
制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研究比较
制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流派的学者都研究了制度企业家精神,认为个人在寻求自我利益时会能动地推动制度变迁。两个流派研究制度企业家精神的视角都背离了其学科关于个人和制度关系的主流假定。制度理论的研究较大地偏离了其传统的同构性和制度特征的中心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产生于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不满,并且它能够解释人的行为。这两个视角都强调了把人的行为和能动作用应置于经济学和社会制度研究的中心。
制度理论认为制度是在社会方面构建的规则体系或行为规范,以产生例行常规的行为(Jepersson,1991)。近年来,制度理论学家也提倡在形成和破坏制度方面要强调能动的、有目标的行为的作用。这个方法假定个人在追求自我利益的行为中,改变制度环境使其与他们的个人目标相一致。他们使用“制度企业家”作为人,“制度企业家”利用资源改变或建立制度结构(DiMaggio,1988)。
制度经济学的研究集中于经济和市场运行的、经济的、政治的和社会制度的效应。制度是“人类设计的约束,约束形成人们之间的相互作用”(North,1990)。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制度被追求自我利益者的行为推动处于持续演化和变迁的状态(Anderson and Hill,2004)。
制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研究方法有着明显的分歧。制度理论采用了更加社会学的方法,集中于组织学的领域及行动者怎样合法地从事企业家精神的活动。制度经济学更集中于通过建立法律和政策以实施产权,这些学者常常认为制度变迁是成本和收益的权衡。
本文总结了基于制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视角研究制度企业家精神的文献,比较了两个流派在解释制度企业家的性质、制度类型、制度企业家精神的决定因素、制度变迁的机制以及经验研究的集中点等方面的异同(见表1)。
(一)制度企业家的性质
1.制度理论。在制度理论的视角下,制度企业家认识到了制度的过时,设计新的制度安排,并从事各种策略(例如,贮藏资源,动员投票人等)进行制度变迁(DiMaggio,1988)。因此,制度企业家反映了制度状况并且能够挑战现存的规则和实践;制度化他们拥护的规则和实践。
制度理论关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研究视角的特征是:企业家是一个制度的创新者或者制度变迁的人,是由广泛的动机所驱使(Dacin Goodstein and Scott,2002),并且在不同的环境中起作用。这些企业家被职能或经济压力所激励、政治的或社会的力量所激励,在实现他们的目标中,制度企业家会发现在其组织中或更宏观的背景下制度重构的机会。
2.制度经济学。在制度经济学领域中,企业家被认为是驱动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角色。实际上,对于制度企业家的认识至少可以追溯到North and Thomas(1970),他们把商人和企业家看作是追求自我利益的制度创新的推动者。当明确地表述企业家时,制度经济学家使用了很多术语:制度企业家(Anderson and Hill,2004),产权企业家(Anderson and Hill,2004),公众的企业家精神(Schneider Teske and Mintrom,1995),内生的制度变迁(Escobal Agreda and Reardon,2000),政治企业家(Ruttan,2006),制度创新(North and Thomas,1970)和制度设计(Ruttan,2006)以刻画企业家的特征。
3.二者的比较。制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观点都概念化了制度企业家作为制度创新者或者制度变迁的人,促进了新的制度安排。然而,由于制度理论不追求经济方面的自我利益,从而具有更宽泛的视角,其文献中制度企业家被充分地概念化为制度的创新者。由于制度经济学的研究限定了企业家在寻求制度变迁中是带有经济目的、追求自我利益的行为者,因此,它对制度企业家的描绘较狭窄。
(二)制度类型
1.制度理论。制度理论文献中的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研究描述了很多种制度。例如:私人的协议和习俗(Leblebici et al.,1991),职业化实践的变化(Greenwood Suddaby and Hinings,2002),共同技术标准的发起(Garud Jain and Kumaraswamy,2001)。绝大多数的制度类型可分为:
实践。学者们研究了标准实践的变化怎样导致会计学(Greenwood and Suddaby,2006)、共同基金(Lounsbury and Crumley,2007)和公司的社会责任(Dejean Gond and Leca,2004)等领域的变化。
标准。标准代表了把实践组织成自愿的规则集合,能够引导行业的演进。Rao(1994)认为,在高技术行业,标准的建立和使用已经影响了行业的发展。标准也被行业层面的贸易协议或者外部的利益共享者的行为所影响。
政策。制度理论近来的研究集中于法人企业或者贸易协会层面的制度企业家,他们试图影响国家层面的政策。Ingram and Rao(2004)详细描述了连锁店主努力影响法律环境并且合法化连锁店模式。在这些分散的个人的努力下,制度企业家精神已成为国家层面(Child Lu and Tsai,2007)和全球环境政策的基本影响因素(Wijen and Ansari,2007)。
2.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制度有正式的书面规则(例如宪法、法律、产权)和非正式的约束(例如习俗和行为模式)。Williamson(2000)对制度从最高层面的潜在的规范、传统、惯例到最低层面的组织管理结构进行了分类:
社会嵌入。在最高层面上,社会嵌入由非正式的制度组成,例如规范、文化因素、习惯、行为模式和传统。这些制度具有高度惰性,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改变(DiMaggio and Powell,1983;Williamson,2000)。制度经济学的学者更多地研究了制度的作用,例如思想意识、文化、合作以及群体规范的出现(Tan,2005;Ogilvie,2007)。
制度环境。在中间层面上,制度环境由正式的规则组成,例如产权和政府职能,包括政策(Williamson,2000)。制度环境是制度经济学历来研究的中心点,特别是对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研究中。学者们首先研究了正式产权的作用,它界定了关于一项资产的优先权、责任和个人的义务(Libecap,1989)。20世纪70年代,在制度经济学的文献中开始出现评估产权的内生形成的研究,这些研究论述了个人采用新制度的动因(Guinnance and Miller,1996)、管理机制和各种产权设计的经济后果(Alston Libecap and Schneider,1996)。除产权之外,在此层面上学者们论述了政府政策的出现,其研究主要集中于决定因素、变化的过程和来自于政府立法的结果(Binswanger and Deininger,1997;Schnellenbach,2007)。
管制。最低层面上是制度如何被组织并被实施(Williamson,2000)。前两个层面是指非正式的和正式的游戏规则,而管制是指游戏怎样进行(Williamson,2000)。这个领域研究的中心点是制度企业家设计、执行某种制度并形成激励的机制和合约。
尽管以上三个层面的制度常常被孤立地研究,但在很多文献中也研究了不同层面或类型的制度之间的相互依赖和共同演化。
3.二者的比较。关于制度类型的研究,制度理论的研究集中于非正式的和社会嵌入的制度。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更多地集中于正式的和宏观层面的制度,如政府政策和产权安排。两个流派尽管在制度的最高层面的研究存在分歧,但在更低层面上是一致的,特别是研究制度的管制层面。两个流派都研究了秩序和组织是内生地被设计以解决协作问题。所不同的是,制度理论主要强调私人协议和惯例的作用,制度经济学更多地集中于订立合约和自我管制方面的问题的研究(Anderson and Hill,2002;Casari,2007)。
(三)制度企业家精神的决定因素
1.制度理论。制度理论的研究认为各种动机和条件在导致制度企业家精神的发端中具有重要性。综合各类文献,将其分类为:
外部压力(Oliver,1992)。制度企业家会对来自职能、政治、社会压力做出反应以挑战现存的制度结构(Oliver,1992)。职能压力与环境变化有关,例如竞争和需求。政治压力来自于权利和利益的变化,促使个人质疑制度的合法性,这种情况下制度变迁源自于政治。社会压力(社会压力出现于社会规范的变化和期望以及社会冲突中)也能导致制度变迁。
权利和合法性(Beckert,1999;Garud Jain and Kumaraswamy,2002)。组织合法性的概念解释为组织对于社会中恰当的或令人合意的实践的遵守(Suchman,1995)。合法性被描述为组织从环境中获得并用来实现目标的资源。当制度企业家使选举人相信他们提出的新的组织形式是必要的、正确的和有用的,则这个组织形式趋于合法(Snow and Benford,1992)。权利对于合法化是一个稳定的因素,也是制度变迁的驱动力量,因为有权利的行动者能够形成依赖于他们利益方向的制度环境(Lawrence,1999)。
组织结构。在组织中制度变迁的程度依赖于组织结构和企业家在组织中的地位(Maguire et al.,2004)。成熟的组织具有相对稳定的组织结构及行为模式。新兴组织缺少合作结构并处于不确定的环境中,容易受到制度变迁的影响(Maguire et al.,2004)。
制度企业家的特征(Kraatz and Moore,2002)。制度理论的研究表明,背景、经验、个人的社会资本影响制度企业家精神的活动(Dorado,2005;Seo and Creed,2002)。例如,来自于执行了特殊实践的组织中的企业家将更可能在他们的新组织中执行这个实践。
2.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主要集中于研究制度企业家精神背后的经济动机。追求利益的行为成为制度变迁的动力(Lacroix and Roumasset,1990)。当企业家从新制度的执行中获得的收益超过执行成本时(Alston Libecap and Mueller,1999),就产生了新制度。制度经济学的研究集中于对制度发展的成本和收益之间权衡的因素,包括外生的冲击例如需求、供给、技术和文化的变化(Alston er al.,1999;Ogilvie,2007;Ruttan,2006)。此外也讨论了交易成本减少作为制度变迁基本动机的潜力(North and Thomas,1970)。
需求与供给的变化。需求与供给的变化对企业家产生激励以促使其变迁制度(Bromley,1989;Ruttan,2006)。例如当需求上升资源变得稀缺时,这对于个人对有限的资源推行产权具有更强的激励性(Alston et al.,1999;Alston et al.,1996)。
技术变化。技术变化驱使企业家建立新的制度体制。例如,Ruttan(2006)认为20世纪50年代高产出的稻谷品种技术在菲律宾导致了制度的重新设置:用次租赁协议以分享原先的租赁合同、转租的承租权制度均衡了市场条件。
文化方面。制度经济学文献近来更多关注思想意识和文化成为制度变迁的驱动因素(Tan,2005;Ogilvie,2007)。尤其当一定的文化资源可得时,制度企业家精神的行为更容易发生(Ruttan,2006)。
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对激励企业家进行制度变迁具有重要作用(North,1990)。交易成本是与转移、获取和保护产权有关的成本,是一个经济制度的函数。因此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减少交易成本是制度变迁中一个重要的激励因素(Coase,1974;North and Thomas,1970)。
3.二者的比较。在研究制度企业家精神的决定因素时,制度经济学文献主要集中于经济激励;制度理论文献则采取更宽泛的职能和社会的驱动力以设计新的制度安排,更多地注重思想意识和文化在驱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例如,Finbow,1993;Tan,2005)。然而在有些文献中,制度理论也承认经济因素和市场条件在影响制度企业家精神的作用中的重要性。这些研究的进展也使得制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更加接近。
(四)制度企业家精神机制
1.制度理论。制度理论的文献讨论了企业家设计并实现制度变迁的各种机制,包括如下方面:
合作和集体行动。制度理论的研究注意到了在构建新的制度结构中合作和集体行动的作用(Fligstein,1997;King and Soule,2007)。实际上,制度企业家被变通性地定义为“具有社会技能的行动者”,制度企业家对于维持其集体身份并把不同群体的利益整合在一起负有责任(Fligstein,1997)。他们的利益趋同集体行动,从而影响宏观层面的制度(Zucker,1988)。
政治策略。政治策略例如建立联盟和激励行为,这也是制度理论经验研究的焦点。Levy and Scully(2007)把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特征描述为战略行动。制度企业家精神被解释为集体行动的人,而不是社会运动的领导者。
构造制度框架。在制度企业家的政治活动中,他们构造制度框架,并描述他们倾向的制度设计以吸引最广泛的受众。Rao(1998)发现构造框架在消费者协会的建立中有一个强有力的合法化效应。
理论化和职业化。理论化,对抽象的连锁因果关系进行分类,一般被看作是对制度企业家非常有用的(Greenwood Hinings and Suddaby,2002),Greenwood发现理论化的用途在加拿大的会计业公司的职业化中发挥支配作用。
2.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集中于研究制度变迁的决定因素和结果,而不大强调机制的引领作用。近年来这个流派重视制度企业家精神的机制(Anderson and Hill,2004),其研究可分为两个分支:
集体行动和利益集团的作用。制度经济学文献中阐述了利益集团在影响制度变迁方向上的重要性,制度一般会朝向利益集团支持的方向变迁,因为利益集团的声明使人们相信他们在正式制度的发展中倾向于积极的行动。
制度变迁选择的资源和策略。尽管资源和权利的关系曾经被制度经济学家所忽略,但是研究者已经认识到资源在决定制度变迁中的重要性。Goldberg(1974)研究了公司在改变规则时资源禀赋的重要性,主要评判了资源的边际贡献。在研究制度企业家采取的策略方面,制度经济学文献主要集中于个人怎样组织各种管理机制(例如,契约的形式)以从事经济活动(Acheson,1987;Anderson and Hill,2004)。
3.二者的比较。在制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文献中,制度变迁的机制被描述为政治过程。事实上,两者都认识到利益集团的重要性和制度变迁方向的冲突。在解释变迁的机制中,制度理论的方法更关心共同参与和集体行动的作用。经济学家也认识到集体行动的重要性,他们更多的焦点放在导致集体参与的特征上(集团的规模,资源的贡献,不存在免费搭车问题),而非集团发展新的制度安排的策略(Casari,2007;Ostrom,1990)。
(五)经验研究的集中点
1.制度理论。基于制度理论的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经验研究集中于描述制度变迁的前因和机制(Maguire et al.,2004)。这个方法的性质强调了定性研究,并集中在组织学的领域。
2.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倾向于用长期的视野分析给定的社会或集团中的制度变迁。正如North and Thomas(1970)所说,经济制度特别是产权,一般被经济学家当作参数,但它们对长期经济增长的研究是清晰的变量,历史地受到根本性变化的影响。因此,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经验研究的观点,主要由一个相对长时期制度演化的历史性的描述主导。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或在不同情况下对制度变迁的比较(Grantham,1980)。
3.二者的比较。这两个流派更倾向于定性的、历史的描述。近些年在制度理论领域,试图利用大量的数据库和统计分析检验关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理论。因为制度企业家精神研究传统上论述了个人的行动以促使制度变迁,这通常度量了一个较长的时期,制度理论的研究更多地基于案例的研究。
未来可能的研究整合
(一)将制度经济学整合进制度理论视角的研究机会
基于制度理论的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研究主要指派了组织学的领域作为分析的层面。在未来的研究中,制度理论流派可能主要得益于从制度经济学引入若干方面进行整合:一是扩展典型研究制度的类型;对制度企业家精神研究的制度理论视角能够得益于检验由制度经济学家研究的制度类型。二是评估制度的演化。三是在整合制度经济学的方法上,基于制度理论的制度企业家精神能进一步发展市场和制度设计之间的关系(例如,Bromley,1989;North,1996)。四是进一步研究制度变迁的后果和结果也是有益的。在采用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上,制度理论研究能够促进研究制度设计的非计划的后果和社会上有害的不利效应。
(二)将制度理论整合进制度经济学视角的研究机会
制度经济学家目标在于预测实现或禁止市场和经济发展的制度条件。未来的研究继续进行这个层面的这个中心点的分析时,在研究制度企业家精神中制度理论能够告诉制度经济学很多信息。这样的机会是特别成熟的在理解经济发展怎样被影响:一是在整合制度理论的观点时,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能够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对于权力—和它与产权的关系—怎样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向。二是进一步的研究能够明晰制度企业家精神本身怎样被社会制度促进或禁止,以及社会制度影响内生制度变迁的可能性。三是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能够扩展他们对于制度变迁发生的机制的评估。进一步的研究能够检验集体的动员和利益集团的资源配置怎样影响制度的演化。四是制度经济学的制度企业家精神研究也能得益于检验宏观层面的认识的框架和逻辑学,对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的可能性和性质的认识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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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Schneider, M., Teske, P. and Mintrom, M.. Public entrepreneurs: Agents for change in American government.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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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价值理论范文4
【关键词】标准化 经济学 公共物品 体制机制
近100 多年来,时生巨大变化,科技进步以及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极大改变了经济社会形态,同样深刻影响着近代标准化的发展。但是,与时代的快速进步相比,标准化理论和方法创新步伐较慢,出现诸如标准制定周期长、速度慢、修订不及时、标准老化、跟不上科技发展步伐、满足不了个性化需求等一系列问题,理论和实践面临新挑战。现有标准化理论的总体架构主要以传统工业标准化为基础,对标准化对象、目的、手段、方法的认识,特别是对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模式的研究也主要以工业标准化为逻辑起点,亟需创新。
近年来我国标准化体制研究,主要以标准化技术和管理特性为主线,借鉴发达国家管理模式,未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理论科学性和实践指导性都存在不足,以致目前对标准化体制改革仍未形成普遍共识,对政府规制与市场竞争、强制性与自愿性、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标准与法规等重大问题,仍存在较大分歧。
标准作为经济社会活动的技术依据,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除技术属性外,还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属性特别是制度属性,对其管理体制研究,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在承认标准化理论自身特性的基础上,打破学科边界,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特别是经济学的知识体系,重点从“标准作为制度”的新视角进行研究。
本文的研究框架尝试运用经济学理论,从新的视角思考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问题。
一、内容及目标
本文研究对象仅限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这三类标准(不含国际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等其他类标准)。运用经济学有关基本原理,研究标准的属性、作用和标准化的基本原理,界定标准化管理中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厘清强制性与自愿性标准、标准与法规的关系,明确各级标准及标准化各类各级管理机构的定位,优化标准化管理运行机制。基于研究成果,为标准化管理体制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建议。
二、方法及路径
1.基本假设
标准属于公共物品,标准化管理属于公共管理范畴。即使将标准作为准公共物品看待,亦主要考虑其公共性,兼顾其私人性。
2.研究方法
一是理论分析。运用外部性原理、成本收益分析法、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建立对标准及标准化的理论分析框架,分析演绎标准的属性,推导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二是对比分析。结合国外标准化管理体制模式和中国国情进行对比分析和历史比较。三是实证分析。结合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制度变迁规律,对标准及标准化管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如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等。
3.研究路径
收集、整理、评估以往国内外标准化体制研究成果;运用经济学理论,围绕标准的起源、定义、属性、作用,政府与市场、强制性与自愿性、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标准与法规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结合理论分析,进行国内外横向比较分析、历史纵向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提出标准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种供选择的总体设计,并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分析评估其可行性,提出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和操作路径、步骤、方法等。
三、初步分析框架
1.标准属于公共物品
标准的使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一个人对一个标准的使用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人的供应,这符合经济学公共物品的经典定义。从成本收益分析看,一个标准的制定成本有限,制定后在一定周期内维护成本也有限,而标准被广泛采用,其内含的经验、知识、技术成果得以广泛传播、复制、共享,使用者支付的成本很低,几乎近于零,相比其制订和维护成本而言,带来的收益虽无法精确计量,但理论上可以无穷大,并且增加一个人对它的使用,其边际成本接近于零。基于这些特点,对标准的制定者而言,除了对出版的标准收取一定且少量的版税外,无法对使用者的收益进行精确计量并收费,而且使用标准产生的收益归于使用者,不归于制定者,产生外部性(主要是正外部性),导致市场机制失灵。
以上这些表明标准的公共性而非市场竞争性的特征十分突出。
2.新的视角看标准及标准化的起源、发展、作用及内涵
结合标准及标准化的现在定义,标准是技术和管理的综合体,是一种制度形式,标准化是一种规制。把标准当作制度,从经济学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看标准及标准化的内涵。
(1)标准的起源及发展。用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起源的分析框架,结合最早的人类标准形式及其演进,同样可以分析标准的起源及发展。标准的产生源于人类早期的生产和交换,通过货币、生产工具等的标准化,降低生产费用和交易成本(包括信息搜寻成本、达成和执行契约的成本)。随着专业化生产和分工的发展,如手工业发展以至工业革命,市场规模扩大,交易日益复杂,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加剧,交易不确定性增加,交易成本大幅度上升。在这一进程中,标准化一方面通过广泛共享与应用人类科学技术成果和实践经验而降低生产费用,另一方面通过合作促进协调一致而大幅度地降低交易成本。由于经济上的合理性,标准及标准化得以产生和发展。
(2)标准及标准化的作用。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看,对标准及标准化作用有以下新认识:传播、共享科技成果、知识、经验,降低知识搜寻消耗、重新学习的成本,节省稀缺的智力资源,从而降低决策成本和生产成本;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状况,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可预见性、预期一致性和信任,防止混乱和任意行为,降低风险和客观不确定性的约束。
(3)标准的含义。标准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和共同效益,由公认机构批准的共同遵守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是一种低成本学习、共享、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和实践经验等人类综合文明成果,并通过事先协商一致从而大幅降低交易成本的有效率的规制方式。
(4)标准化的含义。标准化是制定、实施标准,以低成本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和共同效益的过程。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标准属公共物品,标准化活动属公共事务,标准化管理属公共管理,应由政府为核心来提供;标准具有外部性,市场机制失灵,必须更多地依靠政府等公共组织发挥作用;标准供给具有一定成本,而标准实施收益又不归于供给方,成本收益归属不统一,因此在标准供给上缺乏内在的激励机制,不能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只能由公共组织来承担。因此,标准化应强化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作用,而不应将标准化活动片面地作为市场竞争行为,弱化甚至取消政府宏观管理,而将标准及标准化推向市场,走所谓市场化的道路。
3.标准化公共管理制度构建
标准的公共物品属性解决了标准定位问题。在具体的标准化活动中,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性、利益问题的复杂性和利益冲突的客观性及不可调和性,标准化管理需要借助法律的制度安排,把各方利益纳入法治原则下加以制约和激励,以实现各方权利义务和利益关系的平衡。这也是标准公共物品属性能够得以实现,各主体作用有效发挥的制度保障。
4.涉及体制的几个重要问题分析
(1)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作为标准的一种特殊重要形式,应更加突出其公共性,作为纯公共物品看待,强调公共利益、公共权力和公共责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强制性标准是为实现安全、环保、健康等社会基本公共利益的一种低成本方式,它在这些重要领域比推荐性标准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可进行实证分析。
(2)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我国历史形成的较为特殊的一类标准形式。一方面,从经济学角度,可进行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的成本收益比较分析,评估其是否存在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而指出改革方向。从现实看,多出行业标准一个层级,增加了标准体系的复杂性,容易造成标准的交叉重复矛盾,增加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不具经济上的合理性,长远看应予取消。
(3)标准版权。标准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尤其在由政府主导标准化的国家,理论上应不存在版权及收费的问题,但是否收费关键要看标准使用及受益方的范围、公共财政的可承受性等因素。目前,强制性标准已明确其法规属性,没有版权保护,免费提供;推荐性标准有专有出版权,标准文本有偿获取。这可以解释为,在公共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公共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费用,否则只能增加税收,而标准的使用和受益方并非全体社会成员,增加税收不公平,向受益方收费既公平又可行。
四、改革方案设计
根据理论、实证、比较分析等,明确标准属性、标准分类分级设置、各方主体职责定位及相互关系等,设计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包括目标、内容、路径、步骤和方法等。特别重要的是,要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对体制改革进行理性分析和把握,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按照帕累托改进原则,减少改革成本,增加改革收益,尽量不损害既得利益,坚持渐进性改革,诱致性和强制性变迁相结合,推动制度变迁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参考文献:
[1]李春田.标准化概论(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等编.标准化实用教程.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3][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8版),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
经济学价值理论范文5
关键词:古典政治经济学;经济学;价值理论
西方经济学和经济学一直以来被人们认为是经济学的两大理论体系。经济学是无产阶级的经济学,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也就是为大多数人的利益服务的。因此,有人把他的鸿篇巨著《资本论》称为工人阶级的“圣经”。而西方经济学实际上是指资产阶级经济学,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也就是为少数人的利益服务的经济理论。这个本质上的立场区别,使得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在许多理论问题上有着或大或小的差别。当然,经济学也是在借鉴西方经济学特别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建立并不断发展起来的。而提到古典政治经济学,就不得不说到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一位是古典经济学集大成者,一位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成者;前者的《国富论》,后者的《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都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以下本文将分析比较古典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学关于价值理论的异同。关于古典学派和马克思之间的联系,列宁曾经是这样概括的:“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研究经济制度的时候奠定了劳动价值论的基础。马克思继续了他们的事业。他严密地论证了并且透彻地发展了这个理论。”
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派是近代劳动价值学说的开拓者。从十七世纪中叶到十九世纪初,古典政治经济学派通过辛勤的理论研究,从日常实践中发现和发展了劳动时间为形成价值得到唯一因素的原理,为此后科学的价值理论的提出奠定了基础。可以说,劳动价值学说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理论贡献。作为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在他的《赋税论》中比较系统地阐发了劳动价值论的思想。他在劳动价值论上主要有两点突出的贡献:第一,他将价格分为“自然价格”和“市场价值”,并且认为市场价格的涨落以自然价格为中心,自然价格就是价值,价值的源泉就是劳动。第二,他根据劳动决定价值的原理,得出价值的大小以劳动生产率为转移的结论。他不了解价值的社会性质,也就没能区分价值和交换价值、价格,并且还将价值和使用价值混为一谈。
如果说配第奠定的劳动价值论是经济学中发现的“新大陆”,那么,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则是这块新大陆的开拓者。斯密的价值学说主要在他的《国富论》中系统地阐述,他第一个宣称了任何一个生产部门的劳动都是国民财富的源泉。他的研究以商品为出发点,而在一开始,他就把商品生产和劳动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他鲜明地站在产业资本利益的立场上,一方面批判了站在商业资本利益上的重商主义者主张的只有对外贸易才是财富来源的错误观点,另一方面又纠正了重农主义者所持的只有农业劳动才创造财富的观点。在劳动价值论方面,斯密继承了配第的一些观点,正确地说明了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他说:“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价值的真实尺度。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在提出商品价值问题时,他第一次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他说:“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于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以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概念的区分,推进了前人的认识,而指出任何生产部门的劳动都创造价值也是古典经济学的一个进步。但是,斯密的价值理论也有缺陷,他时而认为生产商品时付出的劳动决定该商品的价值,时而又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交换来的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决定的。由于他没有从理论上把一种商品在生产中耗费的劳动与交换来的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区分开来,没有把价值如何决定与价值如何表现的问题分辨清楚,因而把价值和交换价值相混淆了。斯密还提出了“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和“商品的真实价格”两个概念。在《国富论》中,他曾实际上赋予了二者以不同的含义。他说:“一个人占有某物,但不愿自己消费,而愿用以交换他物,对他来说,这货物的价值,等于使他能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量。因此,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在这里,劳动指的“是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而“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也就意味着“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接着他又说:“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劳动是第一价格,是用以购买一切货物的代价。”在这里,劳动指的是“辛苦和麻烦”即生产时所耗费的必要劳动。“商品的真实价格”意味着耗费的劳动。这样“交换价格的真实尺度”和“商品的真实价格”显然具有截然不同的含义。但在叙述的过程中,斯密将二者等同起来。他先写到:“以货币或货物购买物品,就是用劳动购买”“它们含有一定劳动量的价值,我们用以交换其他当时被认为有同等劳动价值的物品。”而他做出的结论却是:“所以,对于占有财富并愿用以交换一些新产品的人来说,它的价值,恰恰等于它使他们能够购买或支付的劳动量。”综上所述,可以看到斯密虽然对于价值问题做了一个系统的论述,却没有建立一个前后一贯的、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
在斯密之后,大卫・李嘉图不仅成功地继承和发展了配第和斯密建立的价值理论,而且成为了古典经济学的完成者,但同时他也终结了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理论的发展。他的价值理论的主要成就在于他坚持了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原理,排除了斯密在商品价值规定性上的二元论。在价值的决定上,他否定了斯密关于价值取决于所购买的劳动量的说法,并且批评了斯密关于三要素决定价值的错误,始终坚持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决定的。特别地,他还肯定了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生产商品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正确的指出了商品的交换价值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成正比,与劳动的生产率成反比。这些观点都把劳动价值论推进到了资产阶级经济学范围内所能达到的最高点。但是,李嘉图的劳动价值理论有一个根本的缺陷。这个缺陷就是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其他各经济范围的超历史观念。他从来没有认识到在什么条件下产品会表现为商品,创造商品的劳动会表现为价值。他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为自然的、永恒的。于是产品成为商品,劳动创造价值,表现为价值也成为自然的、永恒的。尤其是他不认识在商品经济最发达的阶段,即资本主义阶段,劳动力已成为商品;从而不认识在资本主义阶段,商品所有者的劳动已经转化为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商品不只是当作商品来交换而是当作资本产品来交换。李嘉图的这个根本缺陷为他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设置了不可逾越的界限;使他的价值学说在涉及利润问题时,遇到了两个不可克服的困难,一个是资本与劳动的交换如何同价值规律相符合的问题,另一个是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与价值规律的矛盾问题。但在当时,英国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历史条件下,站在资产阶级立场的李嘉图不可能真正解决这两个矛盾,因此他也未能提出一个真正科学的劳动价值论。
真正提出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是马克思,他在批判地继承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彻底的改造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学说,建成了科学和完整的劳动价值学说,并为其剩余价值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他在《伦敦笔记》中关于价值理论的研究是他实现劳动价值论科学革命的重要前提。他肯定了李嘉图的价值理论,特别是肯定了李嘉图对商品的效用即使用价值与物品具有购买其他商品的能力即交换价值的区分,肯定了李嘉图关于生产商品的劳动量决定价值的观点,即他在论证商品相对价值量同资本的不同部分的比较关系时,说明资本采用劳动生产率高的机器进行生产,可以降低产品的成本和价值,可以在销售中处于有利地位。这实际上是对李嘉图的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观点的深化。古典的经济学家都混同了价值和交换价值,始终没有把价值从交换价值中抽象出来。而马克思运用了唯物辩证法,揭示了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提出了商品的二重性。其中,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即商品的有用性或效用,是它的物质的自然属性;作为商品的价值,它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交换价值是价值的形式,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在提出了商品二重性后,马克思又提出了劳动具有二重性的概念,他认为,一切劳动,一方面可以看作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另一方面可以看成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即具体劳动。他进一步指出,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劳动二重性决定商品二重性,因而商品的价值量由抽象劳动的量来确定,也就是由平均的简单劳动的量来决定。在随后的分析中,马克思又进一步提出了劳动时间的二重含义,揭示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本质的规定性。劳动时间的二重性,表现在一是商品生产各自特殊的劳动时间,二是决定交换价值的一般劳动时间,显然决定交换价值的是后者。此处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李嘉图所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同的。前者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时间;后者指在最不利条件下生产产品所必须耗费的劳动时间。对于李嘉图价值理论中的两个不可克服的困难,均由马克思进行了解决,而且是科学地解决。首先,马克思区分了劳动和劳动力。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力而非劳动。这一区分,一方面避开了“劳动的价值由劳动创造”这一荒谬,另一方面也为建立剩余价值学说提供了一块基石。他指出,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不同于一般商品之处是他的使用即是劳动,而劳动能创造价值。这就解决了劳动与资本相交换是与价值规律相符合的。然后,马克思又区分了价值和生产价格,之所以发生价格向生产价值转化,是各部门相互竞争使得利润平均化的结果。而利润平均化是因为各资本家追求最大化利润,否则就要转移资本,而资本和劳动的自由转移是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条件所允许的。从而马克思解决了导致李嘉图理论解体的两个根本矛盾。
从上面对于古典政治经济学派和马克思关于价值理论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由于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古典经济学的价值学说存在着许多重要的缺点和错误。他不能说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价值的实质和范畴的历史性;不能辨别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不能从后者抽象出前者,不能分析价值如何转化为生产价格和二者相背离对于价值规律作用的意义;更不能认识到等价交换的价值规律如何转化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从而说明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虽然说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科学的价值理论,但是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就需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从我国具体的国情出发,正确的把握劳动价值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但在运行的规则上却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着相似之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体制,也是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样,是制度性和体制性相统一的经济形式。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不可能选择如马克思和斯密所设想的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实行单一全民所有制的经济形式。由于有社会分工,存在不同经济实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差别,并且生产力整体水平相对落后且发展不平衡,使市场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必然采取的一种经济体制。因此,要在我国具体国情下发展和完善价值理论。从亚当斯密到李嘉图,再到马克思,前人已经为创造出了一套比较系统的价值理论,而目前的任务就是要将前人的理论成果更好的运用到现实中,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经济问题,踏着前人的足迹,继续探索。
参考文献:
1、国民财富性质和原因研究(上卷)[M].商务印书馆,1972.
2、彼罗.斯拉法.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M].商务印书馆,1999.
经济学价值理论范文6
关键词:主观价值论 政治经济根源 劳动价值论
一、主观价值理论的发展历程
(一)主观价值理论的理论渊源
主观价值观念,即效用价值的思想早已有之,在近代大致与劳动价值思想同时出现。边沁的功利原理和自利原理,是主观价值论的哲学基础。17世纪英国的巴尔本就认为商品价值是由效用决定。18世纪中叶,瑞士数学家伯努里提出边际效用和边际效用递减的思想。意大利著名思想家加里安尼于1750年在《商业与管理》中,从物品的稀缺性论述效用,他认为效用随物品的稀缺性而变化,稀缺的物品往往具有最大的效用,为边际分析开了先河。西尼尔则从供求关系的角度来考察效用,把效用归结为人的主观感受,效用的大小取决于商品供求关系,效用随供给的增加而减少。意大利经济学家孔迪亚克在1778年出版的《谈商业与政府关系》一书中,就提出了效用价值观,他认为价值是经济学的中心问题,而效用则是价值的源泉。孔迪亚克所谓的效用是消费者基于商品消费所得的满足感而赋予商品的主观属性。可以说孔迪亚克是主观效用价值论的开山鼻祖,孔迪亚克的这种经济思想迅速地传播到法、德、英等国,并得以深入和发展。重农学派的杜尔哥和法国经济学家萨伊都在不同程度上把价值看成人们对产品效用的主观评价。
不过,从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30年代,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古典经济学占支配地位,效用价值论仅缓慢发展。19世纪30年代以后,古典经济学的衰落为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和刺激。英国的劳埃德被认为是明确以边际效用来说明价值决定的第一人。爱尔兰的朗菲尔德提出了边际成本和边际需求的概念。法国的古诺较多使用了边际分析方法。并且是数理经济学的鼻祖。德国的屠能也使用了边际分析法,并对马歇尔产生重大影响。戈森被视为边际学派的直接先驱者。他1854年发表的《人类关系法则及人类行为规范》中提出了“戈森定律”,即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和效用最大化规律(边际效用相等规律),为边际效用学派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二)主观价值理论体系的创立与发展
主观价值理论体系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法国的瓦尔拉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几乎同时并独立地提出了具有深远影响的效用价值论,该理论首先从价值理论开始。然后推进到生产理论和分配理论,进而引发了几乎整个西方经济理论的变革。他们认为价值具有主观性,从而把经济财货的价值归结为主观价值,并提出用主观价值(即对人类福利的重要性)和客观交换价值(即购买力)来替换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认为主观价值决定客观交换价值。奥地利学派在考察价值尺度或主观价值量的测定时,引申出了边际效用量决定财货价值的规律。边际效用学派认为,价值不取决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量,而是取决于物品的效用和稀缺性,取决于消费者主观心理上感觉到的边际效用。效用价值论包括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两套原理和方法。在帕累托之前。整个边际效用学派都是在基数概念的基础上建立效用理论。帕累托第一次清楚地区分了基数效用和序数效用这两个概念,并系统地提出了序数意义上的效用理论,即假设商品效用能用第一、第二、第三这样的序数来计量,从而使边际效用理论“摆脱”了“主观感觉不可计量的批评”。而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提出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则标志着边际主义学说的完成。20世纪初边际学派已从异端和支流成为西方经济学的正宗和主流。
均衡价格论的创立可看作是主观价值理论体系的发展。马歇尔在其供求论基础上对各种相关的价值论进行了综合:他将效用价值论当作需求的基础,通过需求价格的引进将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转化为边际需求价格递减规律。推导出需求曲线;将生产费用当作供给的基础,把实际生产费用看作是劳动的“反效用”和资本的“等待”的总和,通过货币生产费用的引入,在边际生产成本递减的基础上推导出供给曲线;然后,由供给和需求所决定的市场均衡价格来解释价值决定问题。后来,希克斯利用序数效用论推导出需求曲线并扩展了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而最终的集大成者是萨缪尔森。
二、主观价值论的政治经济根源
(一)主观价值论的政治根源
反对古典学派的劳动价值论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主观价值理论(边际效用价值)产生的政治根源。19世纪70年代,在政治上,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由自由竞争向垄断阶段过渡,以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由于未能合理地解决利润与价值规律的关系和平均利润与价值规律的关系两大难胚。已远远落后于政治、经济发展的现实,并且最终全面崩溃,经济学内部发生了深刻的危机。而萨伊的客观效用价值论也已经不能满足大资本家的需求。另一方面。19世纪末,由于的广泛传播,各国工人运动风起云涌。在这样一种背景下,资产阶级急需一种和劳动完全脱钩的价值理论来作为自己的理论武器,边际效用价值论应运而生,西方经济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边际革命。以边际效用学派为代表,在理论内容上把人对商品效用的主观评价作为商品的价值实体,而人的主观评价是由人的趋利避害心理决定的,所以价值是由人的心理规律决定的。他们借助于当时的心理学的发展成果,将心理分析引人经济学研究领域,认为商品价值的实体是商品的边际效用。所谓边际效用。按照边际主义经济学家的观念是:消费者在消费某种商品的最后一个单位(或每增加消费一个单位商品或劳务时)所获得的满足程度。是一种主观心理上的东西,商品的价值就是消费者以边际效用为依据赋予商品的一种主观的评价,从而形成一种主观效用价值理论――边际效用价值论。
边际效用价值论是“边际革命”时期西方经济学乃至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这一时期边际主义经济学家们继承了其辩护性的固有传统,表现在更加敌视和反对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他们将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观定位在边际效用价值论上。这样一来,商品的价值就和劳动彻底脱钩,不会留下任何口实说社会的财富都是工人创造的,资产者得到的部分是对工人的掠夺和欺诈。边际效用价值论被西方经济学家奉为经济学全部理论的基础而沿用至今的原因正在于此。
(二)主观价值论的经济根源
经济建设的需要是主观价值论的经济根源。19世纪末,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由自由竞争向垄断阶段过渡,古典经济理论已经不能很好解释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与此同时,劳动价值论的产生与发展,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和改变着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对当时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来
说,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已经完全站稳了脚跟,资本主义已经向世人充分地证明了其相对于封建主义的种种优越性。现在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现有的技术和资源条件下来增加社会财富,提高公众的生活水平,把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扬光大。即如何搞好经济建设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如何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对消费者来说就是如何以最小的支出获得最大的满足)。这一问题实际上又是微观经济管理问题,即社会对既定的资源量,企业(个人)对既定的资源量如何进行管理。要实现这一点,从微观的角度来说,就是要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以往的各种经济理论都无法圆满地解决这一问题,而边际效用价值论可为这种分析提供理论基础。于是以理性经济人和资源稀缺性的假设为前提。研究在现有生产条件下的资源配置问题,始终追求效用最大化是其目标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应运而生。它从需求和效用角度,以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为原则,研究为达到效用最大化的资源和产品在生产与配置中的最优数量和途径问题:从微观层次,通过对个人消费者、单个厂商的行为分析,寻求单个产品市场的均衡问题。
总之,边际效用价值论作为一种资产阶级价值理论,从其发展、演变的轨迹看具有明显的资产阶级的功利目的,以效用取代劳动,以效用解释价值。边际效用价值论旗帜鲜明地表现出西方庸俗经济学为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发展服务和辩护的特征。
三、对主观价值论的评价
(一)主观效用价值论的错误与缺陷
边际效用价值论的根本谬误在于,把价值归结为一种没有社会历史内容的主观的永恒范畴,一笔抹杀了价值范畴的社会规定性和客观性,从而掩盖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对抗性和剥削性。不仅被用来反对古典学派的劳动价值论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而且具有强烈的为资本主义辩护的色彩。
主观效用价值论的缺陷深植于其理论体系中。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人对物品的效用(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的主观评价。价值来源于效用,又以稀缺性为前提,其尺度是边际效用。不能满足人的欲望的生产资料价值由其生产最终消费品的边际效用决定。物品的市场价格是供求双方物品主观评价达到均衡的结果。效用价值论研究的重点是商品的主观的使用价值,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从财富的效用到边际效用。从基数效用到序数效用等。其缺陷主要有下列几点:(1)效用不能计量。效用价值论的根本错误在于违反了确定交换比例的原则。因为,效用价值论所说的效用,是消费者对物品满足自己需要的一种心理感受和主观评价。不同的人对同一种商品的偏好和评价是千差万别的,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对同一种商品的偏好和评价也是千差万别的。不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通常没有也不可能用基数或序数来计量商品的效用。商品的效用是无法计量的。(2)效用不能说明新价值的创造和旧价值的转移,因而不能解决价值的补偿问题。生产中耗费的价值应在交换中得到补偿,这是商品生产发展的内在要求。但是,按照效用价值论的观点,效用是消费者对商品带来的满足程度的评价,消费者在评价某件商品的效用时,是绝不会考虑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生产资料的效用是多少,劳动耗费是多少。因此,效用根本不可能转移。按照效用价值论的观点,产品的效用决定生产它的生产要素的效用,相应地,产品的价值决定要素的价值,这在现实中显然是不成立的。(3)效用不能在交换中决定。价值理论的任务是要解释商品交换的比例和价格的确定。现实情况表明,凡是参与交换的商品,都必须有明确的价格。不存在没有交换比例或价格的交换活动。但效用价值论所说的效用却不能在交换中确定,只有在消费者实际开始消费商品后才能做出评价。至于边际效用,更要等到消费足够数量的商品之后才有结果。但事实是,消费者在消费他通过交换而得到的商品之前,已经支付了商品的价值或价格,
边际效用价值论将边际效用混同于商品价值的基础和实体,并以此错误的理论基础来证明其系统理论的先进性、科学性。这就使整个理论推理过程充满矛盾、混乱,使得“边际革命”以后,西方庸俗经济学走人了死胡同。
(二)主观效用价值论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