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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调研报告范文1
在我县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际,由县委*书记带领部分县领导一行6人,深入北京大兴区庞各庄、魏善庄等行政村,实地考察现代农业建设情况,深受感动和启发,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地情况及总体印象
北京市大兴区位于北京市东南部,距中心城区约50公里,14个镇,527个自然村,农业人口32万,耕地面积57.86万亩,生猪60万头,肉羊62.4万只。去年农业总产值达42.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040元,蔬菜、瓜类种植面积29.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0%,其中保护地约9.1万亩,占北京市设施农业总面积的61.3%。我们参观了庞各庄的老宋瓜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以种植西瓜为主,集科研开发,试验示范,观光采摘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沿庞各庄到魏善庄13公里的瓜乡大道,一幢幢高标准大棚成方连片,犹如海泽。考察所到之处,感到大兴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以及他们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取得的显著成效,给每个人留下深刻印象。
印象之一,科技含量高,农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大兴区庞各庄老宋瓜趣园,种植的天鹅葫芦、香炉南瓜、造型西瓜、五指茄子等各种观赏性瓜果,吸引了大批游客前往观看。大棚室内的温度、湿度、光照、施肥等一系列作物生长要素全部采用数字化、程控化的先进设施、设备和技术。它将农业科学技术转化为产品优势,将农业产品优势转化为农业品牌优势,进而形成为经济优势,园区整体以文化树形象,以情结聚人气,以科技为动力,以效益为目的,营造了和谐环境的农业科技乐园。
印象之二,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目前,大兴区有保护地约9.1万亩,主要种植西瓜、甘薯、葡萄、鲜花等为主要品种,平均每年扩大设施农业生产面积1.5万亩左右,且不断创( )新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提升设施农业水平,形成北京南部设施农业的产业带,在“十一五”期间要达到15万亩。我们考察的产业基地规模都在万亩以上,而且形成了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的发展格局。
二、参观后的几点启示
这次考察仅用半天的时间,虽说是走马观花,但感到收获多、感受深、压力大,回顾我县中棚建设,近两年来,虽在发展设施农业上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大兴区发展设施农业相差太远,可以说不在同一个层次上,虽说我们有许多的环境条件比不上北京市大兴区,地理环境比不上,大兴区背靠首都,财力雄厚,投资的力度比我们大,科研院校多,技术支持的力度大,如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示范推广比全国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大,这是无可非议。但北京市大兴区发展设施农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很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
(一)循序渐近,稳步推进。北京市大兴区发展设施农业从1984年起,北京市搞“菜篮子”工程,财政出资每亩设施保护地补贴200元,从原来的800亩增加到1.4万亩。农民算了一笔帐,1亩地种粮食收入640元左右,常年种蔬菜每亩收入2300元左右,一亩大棚收入在6000—8000元,1亩温室收入在1万元左右。1994年市区政府对温室大棚每亩补贴4万元,钢架大棚每亩补贴8000元,节水滴灌每亩补贴600元,当年建起100亩温室和钢架大棚;政府对新建温室每亩补贴5000元,钢架大棚每亩补贴元,新增了2.7万亩;政府又提高了补贴标准,温室每亩补贴6000元,钢架大棚每亩补贴3000元,当年新增1.4万亩;大兴区搞现代农业建设,到现在现代农业产业化建设初具规模,整整用了10多年的时间,而且在发展设施农业也遇到好多困难和问题。我们后山地区发展设施农业,特别是搞中棚建设符合后山地区的实际首先改变了后山地区广种薄、十年九旱、无霜期短等自然条件的环境限制,通过人工改变作物的生长环境,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不仅有利于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而且是后山农业的发展方向,要积极稳妥的逐步推进。
(二)创新模式,灵活经营。设施农业的发展属现代农业的范畴,要在经营的模式上创新体制,灵活经营,一种是在政府统一规划和专业人员指导下实行统一种植,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总的要求是我们选择水源充沛,交通方便,农民积极性相对较高的乡镇去推行,规划中要做到集中连片,以便统一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实行规模化生产,有利于产品的销售。另一种经营方式,企业或个人可以租凭农民耕地,农民作为产业工人,可以在企业打工挣钱,农民即不承担风险,还可以挣钱,还能学到许多种植管理上的新东西,得到启发后,从现在“让”,变为将来的“我要干”,有利于设施农业的推广。
(三)认准目标扎实工作。设施农业是广泛应用现代科技、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的社会化农业,就是我们所说的用经营企业的理念经营农业,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北京市大兴区从1984年起步,现在发展到高效农业、休闲农业、 旅游观光农业,为我们提供了农业发展的方向。我们从庞各庄到魏善庄参观的农业观光带可以看到,道路两旁一望无际的大棚,整齐的太阳能路灯、垂柳和花草相映衬,呈现出一派田园风光景色,真正体会到农业带来的风趣和快乐。实话讲庞各庄老宋瓜王和魏善庄的园设施和技术设备我们一时做不到,但他们的经营对我们思考是深刻的,在发展设施农业方面市县共建的机制值得借鉴。充分发挥市科技、科研院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作用,积极采用新的农业科技成果,不断增加我县中棚种植的科技含量和示范效益。
三、几点建议
__县作为呼市地区设施农业项目的示范点,责任重大,任务重大,结合参观北京大兴区介绍的做法,提出以下建议:
(一)搞好规划。各乡镇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编制短、中、长期的农业发展规划,包括农民教育等一系列规划,按照发展规划,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扎扎实实推进中棚的建设。
(二)加大培训力度。中棚种植的主体是农民,受益是农民,但农民受传统的耕作影响,当下接受不了现代农业的技术,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培养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新型农民。
考察调研报告范文2
3月份,我们组织矿管、国土、林业、发改委、安监、地税、国税、供电、县委督查室等部门单位负责人赴__县学习考察矿业经济工作。我们了解到,__县是省市闻名的矿业大县,全县共设有57个采矿权、37个探矿权,分布在全县13个乡镇。20__年该县实现工业总产值46.01亿元,其中,有色金属产业实现总产值40.79亿元,占到了全县工业总产值的88.65%,全县实现工业销售收入41.44亿元,其中有色金属产业实现销售收入35.9亿元,占全县的86.63%,实现税收2.2亿元,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73.09%。通过这次考察,也给我县破解矿业经济发展难题带来了一些启示。
__县发展矿业经济的主要经验:
—资源整合到位,发挥产业集群效应。该县从20__年开始就对全县优势矿种进行整合。全县矿山总数102个减少到57个,但矿业总产值却从0.8亿元猛增到40.8亿元,利税从0.17亿元猛增到4.96亿元,产业集群规模效应凸现,并已基本形成了以章源、耀升公司为龙头的钨业产业,以辉煌公司为龙头的铅锌产业,以凌志矿冶公司为龙头的铜业产业,以威克曼公司为龙头的煤炭产业,以华星公司为龙头的非金属产业,以宝元公司为龙头的钼铁产业等六大矿业体系。
—政策优惠到位,坚持企业合法创业。历届__县委、县政府按照“有限开采、合理利用、精深加工,扶优扶强”的矿业发展方针,致力于加快矿业经济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以税收为例,该县在加强矿产品税源控管的同时,用足用活国家税收政策,据税务部门介绍,仅章源钨业有限公司在创业初期,国产设备金抵免达四、五千万元,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规范税收稽查行为,严格控制稽查次数,除上级交办、增值税管理系统协查和署名举报外,一年内不得对同一纳税户进行二次以上税务检查。
—精深加工到位,矿业发展水平提升。早在20__年开始,__县就不再新设立钨加工项目,重点发展和壮大做优现有的章源、耀升、凌志三家企业,并引导其向不同的深度加工方向发展,避免企业间同构。到目前已形成了集开采、精选、冶炼、加工、贸易、科研、深加工完整的产业配套体系,特别是优势矿种钨的产业链形成了探矿—采矿—初级加工—精加工—深度加工—应用产品—资源储备的良性循环链。采矿产值与加工产值比由1:2.5提升到了1:7.5,全县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有5家。
破解我县矿业经济发展瓶颈的几点启示:
—以更加优惠的政策,使矿业企业“引得来”。一是税收上用足用活现行税收政策,实行外购资源已税证明抵减实际总资源用量的政策,对企业股东未分配利润,鼓励企业用于再投资扩大再生产,不征红利所得税,通过开具一定数额的建筑劳务和运输发票冲抵成本,降低利润总额,降低因外购资源对企业产生的所得税压力,财政部门还可以考虑企业因外购资源对地方财政的实际贡献率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企业外购资源;二是用地上灵活运作,矿山开采占用土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积极引导尽量不占耕地,其开采范围使用土地纳入临时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选矿精深加工占用土地,如不建永久性建筑,也可纳入临时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续。三是供电上实行双向承诺制,为矿山企业提供最优惠的用电服务。
—以更加强力的整合,使矿业企业“吃得饱”。稀土、钼、铅锌等重要矿种资源由政府引导,通过明达、园岭、悦达等公司收购、兼并、控股、合同挂靠等方式,使全县稀土、钼、铅锌的探采矿权或加工原材料集中转入相对应的公司以满足公司加工需求。
考察调研报告范文3
一、三市城市管理现状
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在编人员40名,部门领导5名,1正4副(含公安局局长兼任城管局副局长1名),下设环境监察支队、城管支队,其中环境监察支队下设6个部门,城管支队下设6个执法大队,同时在街道办事处下设12个执法中队,镇政府设立24个中队,实现镇管镇用,每一支队伍配备了一名指导员。
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工作职责:市容环境、绿化、市政工程、水务、环保、工商、建设、规划房地产和其他等,共“19+X类1232项”执法权限,目前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在和有关部门对接相应职责,后期管理职责还会增多。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正在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关专业领域执法为主,其他部门内设机构专业为辅,行政执法力量主要在区(县、市)的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即“1+5+3+X”:“1”是指综合行政执法是指生态环保、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等专业领域的行政执法;“3”是指自然资源、卫生健康、人力社保等专业领域的行政执法;“X”是指其他领域的行政执法)执法体系,加快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促进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管更加有效。
除中央和省委另有规定外,整合现有站所、分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下沉至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属地管理;上级明确实行垂直管理的执法机构,通过派驻乡镇(街道)的方法,纳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建立由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经报省、市政府批准后以乡镇(街道)名义相对集中行使基层治理所需的行政处罚权,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同时合理划分乡镇(街道)与区(县、市)级部门两个执法8层级的执法分工,乡镇(街道)主要负责日常执法检查,对发生频率高的、执法内容简单的、专业技术要求不高的、能快速办理的一般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专业性技术强、执法程序要求高的案件,移送区(县、市)相应的执法部门处理。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0在全国率先实行公安兼职模式:市城管执法局由原市市政市容委的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局长任主任。2017年北京市城管局落实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要求,区、街关系调整为以街乡镇为主的双重管理模式,执法队人、财、物、编制已全部下放到街乡镇,一线执法人员的比例达到了90%,同时市局业务指导区局,区局业务指导乡镇执法队,实现了街办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动机制。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利用一线执法易于发现问题的优势,向市、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映问题、通报情况,推动责任落实。
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管执法工作,先后出台八个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文件,从组织和制度建设上,初步解决制约城管执法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先试先行取得阶段成效。
二、三市主要经验及做法
上海市城管局拥有完善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顶层设计比较合理,从城市管理上升到城市治理,拥有强而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执法监督方式多样,警城联动、法检联动、警城法联动使行政处罚与行事处罚无缝对接。同时成立案件管理中心,专职审理审核案卷,提高办案效率,对于违法处罚建立严格的考评监督机制。上海市城管局以“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监管分离、权责对等、理顺职能、整体联动、公共参与、共同治理”为基本原则,明晰了综合执法职责范围,建立了公安城管大数据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考察调研报告范文4
[关键词]少年司法制度建设调研;基本情况;主要问题;改革建议
[中图分类号]D917 3
[文献表示码]A
为进一步推进“为了明天工程”,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建设,加强公、检、法、司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矫正未成年罪犯的配套工作,2006年12月11日至12月23日,由中央综治委预防办牵头,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组成少年司法制度建设专题调研组,赴上海、江苏、河南、陕西等四省市对当地的少年司法保护工作进行考察,并就少年司法制度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现状、问题与建议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
这次调研采用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在我国少年司法工作成绩较为突出、地域具有代表性的上海、江苏、河南、陕西四省市进行考察。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各省市预防办、公、检、法、司、团委等部门以及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部分理事的有关工作汇报和建议,并实地考察了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社工站、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河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河南省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听取了来自少年司法工作第一线工作者的宝贵经验和困惑困难,获得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阶段修改和完善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建立互相配套工作体系的通知,促进少年司法工作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四地少年司法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
通过这次调研,我们认为,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经过多年发展,四地公、检、法、司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形成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创新举措,并不断予以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发展成熟。
(一)创新举措注重人性化、轻缓化
改革创新是少年司法的生命之源,各地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形成了一些特色创新做法,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人性化保护和轻缓处理。如上海长宁区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推出社会服务令和考察官制度,让未成年人在劳动考察基地以劳动洗涮罪错;上海闸北区法院尝试对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审理的绿色通道,有效减少诉讼周期;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在全国首先探索暂缓判决,扩大适用非监禁刑;上海闵行区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建立了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对取保候审未成年人尤其是外来未成年人有效考察监管;上海、南京检察机关尝试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减少刑法干预。江苏省公检法司积极协调,联合发文规范社区矫正和社会调查工作。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推动建立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诚爱基地”,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了预防矫正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河南省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书、帮教责任书和跟踪考察表等“二表一书”形式切实落实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措施,对未成年人案件试行提前介入侦查机制,有效减少羁押措施。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加强分案审理未成年案件力度,通过协调,将未成年人案件从公安阶段即分案处理,较好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陕西省未成年人管教所将未成年人九年义务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有力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二)机构建设走向专业化、综合化
少年司法机构建设各地发展程度不一,部分地区检察院、法院、未成年人管教所、社区矫正等机构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机构建设走向成熟,建立了固定机构和专业队伍。如上海检察机关在全部19个区县均成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检科,实行捕诉防一体的办案模式。上海法院在1999年即指定四家少队伍年法庭集中管辖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06年又在两家基层法院和一家中院开展少年综合审判庭的试点。江苏省法院在全国最早开展少年综合审判庭的试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全省已成立了18个综合少年审判庭。河南省法院系统已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的法院占到全省法院数的41%,居全国前列,并建立19个综合审判庭,在四城市积极开展指定管辖试点。上海、陕西等地未成年人管教所在开展半工半读教育和法律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心理矫治,为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上海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市建立了青少年事务社工、矫正社工、戒毒社工三支队伍,并配备到基层社区,实行分类管理和针对性教育,为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学业帮助和就业指导。
(三)少年司法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既要不断向前发展,也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如上海高院于2005年12月制定《关于实施“圆桌审判”的若干规定》,统一规定了圆桌审判的法庭设置、适用案件范围、庭审注意事项等。上海长宁法院少年庭积极总结多年开展法庭教育的经验,于2006年制定《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法庭教育的若干意见》,对法庭教育的准备工作、参与主体及各自职责、教育程序、针对性教育方法等作了详细规定。江苏省公、检、法、司2006年联合制定《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实施办法》,统一由社区矫正组织负责调查,有效解决了审前社会调查的客观化、专业化问题。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公、检、法联合出台了《公、检、法互涉问题的规定》,统一了执法标准,加大了不捕不诉和判处非监禁刑的比率。陕西省司法局制定《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了学校法制教育的质量。
(四)社会综合治理着力实效化、系统化
各地公、检、法、司均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但如何切实有效地提高综合治理的实际效果,并形成合力,成为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2005年2月,上海市综治委等八家单位联合签署《关于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实行考察教育制度的意见》,要求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处前、诉前、判前考察,有效实现司法分流。江苏徐州市贾汪区公、检、法、司狠抓安置帮教的实际效果,与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复学、升学问题的意见》,切实有效地解决了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后的就学问题,减少了其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上海市闵行区社区矫正组织结合本区外来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80%以上的实际情况,设立了6名专职社工,并得到公安机关和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的有力协助,负责对外来人员的服务管理与犯罪预防。该区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还建立了司法工作促进会,
吸收8家企业作为成员单位,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就业培训机会。江苏省南京市团委充分利用当地高校众多的优势,在十所高校法律系开展“法律人在行动”活动,法律专业大学生纷纷进入校园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等活动。陕西省律师协会组织西安市120家律师事务所开展覆盖西安市全部中小学的“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采用一对一模式,律师与班级挂钩联系,解答学生问题,开展模拟诉讼等活动。
二、四地少年司法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调研,我们发现当前各地少年司法配套体系还存在以下几个共同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在犯罪形势上,在经济比较发达,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未成年人尤其是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较为集中,增长幅度较大。近年来,外来未成年人犯罪增长明显,在经济发达地区的上海、苏州等地,已占未成年犯罪人总数的70%-80%以上。对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身份年龄确认难、社会调查难、刑罚平等适用难、遣返难、预防重新犯罪难等问题。尤其是新疆籍未成年人在成年人操纵下实施盗窃、抢夺、贩毒等犯罪无法得到有效的打击,成为上海、苏州、南京、郑州等地群众反映热烈的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部分地区新疆未成年人犯罪出现公然化、暴力化、多样化、组织化、流窜化趋势,犯罪活动呈迅速蔓延趋势,并存在取证难、打击难、处理难、遣返难现象。
(二)在机构设置上,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司法一条龙配套有所削弱,各地司法机构的机构建设亦存在相当差距。四地公安机关均没有专门机构或专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从而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上出现了断层。而检察机关除上海外仅个别县市设立独立编制的未检部门,绝大多数是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或由专人办理,在管理体系上有的属公诉部门,有的属侦查监督部门,尚需进一步理顺。法院系统少年法庭的建设相对情况较好,但各地亦差异较大,存在专人负责、少年案件合议庭、少年审判庭(包括综合庭)、指定管辖四种形式。上海以四个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指定管辖全部少年刑事案件,江苏、河南法院结合各地实际四种形式全部存在,而陕西全省70个少年法庭全部是少年案件合议庭,其余法院则是由专人办理。一些地区由于法院机构改革的问题,少年法庭机构和办案力量有所削弱,目前全国共有2420个少年法庭,比1994年减少1000个左右。
(三)在开拓创新上,各地一些实践效果良好的探索创新工作被没有很好地推广和实施,并且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停滞不前甚至被叫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效果,打击了地方对少年司法工作的积极性。如检察机关的暂缓、法院系统的暂缓判决、社会服务令、监管令、未成年人管教机构的试工、试读制度在四地都普遍受到了未成年人、家长、社会的欢迎,目前却已基本被叫停,特色工作陷入停滞状态。
(四)在强制措施上,由于对打击不力指责的担心和取保候审条件的限制,各地对涉案未成年人尤其是外来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适用比率相对较低。而对采取羁押措施的涉案未成年人,由于各地看守所的羁押条件所限,涉案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管分押”没有得到较好实行,绝大部分地区还存在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合关押现象,从而容易造成交叉感染,使“单面手”变成“多面手”,影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
(五)在法律援助上,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发展程度不一,经济发达的地区法律援助情况相对较好,而欠发达地区由于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的律师数量较少,法律援助机构不健全,法律援助的落实存在一定困难。另外由于指定辩护的义务性,一些律师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担任指定辩护律师,也不尽职尽责,应付了事,存在庭前不认真阅卷、庭上不认真辩护和不进行法庭教育现象,无法真正起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作用。
(六)在处理方式上,现行单一刑罚处理模式应当转变。一方面,对于由于年龄等因素,没有构成犯罪却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陷入“抓了放、放了抓”的怪圈,很难有效矫治;另一方面,对于一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由于刑法中缺乏对构成犯罪未成年人的非刑罚处理方式,只能采用严厉的刑罚手段(在没有前科消除制度的情况下更为明显),导致已经取得的精心教育、有效转化的矫治效果大大削弱,社会效果也不佳。
(七)在社区矫治上,当前轻刑化、非监禁化潮流下,在全国扩大适用社区矫治的同时,大部分地区社区矫正组织还不健全、不完善。据江苏省司法部门反映,当前一般的基层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的人员只有2至3人,普遍面临人员少任务重的冲突。而且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权限和矫正方法由于没有法律层面上规定,导致缺乏权威性,出现个别对象不服管和个别社工工作方法少的问题。由于人员、经费、制度的相对缺乏,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开展社区矫正的效果不佳,有流于形式的现象。
(八)在安置帮教上,公、检、法、司等部门对未成年人的安置帮教工作各自为战,费时费力却收效欠佳,司法教育挽救工作与社会安置帮教工作衔接上还存在脱节现象。在办案过程中,司法机关和社区矫正部门为解决未成年人的复学、就业、生活问题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精力与学校、单位、社区做协调工作,却往往收效甚微。而且前科无法消除或限制的问题导致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困难重重,严重影响其回归社会重新做人的信心。一些未成年人经过矫治回归社会后,由于得不到及时的安置帮教,又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极端的例子是某未成年人管教所反映一外来未成年人在刑满释放当天就因无钱生活实施抢劫犯罪。
三、四地少年司法部门对少年司法制度建设的具体建议
为了少年司法的明天,各地司法部门针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许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一)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应当加强配套组织机构建设,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完善司法一条龙。如公安机关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专门的青少年事务警官,检察院应当建立未检科或未检组实现专人办理,法院在完善少年法庭的基础上可推动少年法院的成立,法律援助部门应当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未成年人辩护律师队伍。当然具体模式可以因地制宜。
(二)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看守所,彻底实现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分管分押”。条件不成熟的地区应当坚持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不同的监室分管分押分教,防止交叉感染。
(三)应当继续允许各地区探索被实践证明有效的改革创新措施如监管令、社会服务令、暂缓、暂缓判决、试工试读等,在法律框架内自上而下有序进行,并及时形成经验,制定规则,从而推动相应立法的发展。
(四)应当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落实人员、场所、经费,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与社会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矫正力量的配合协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监狱、劳动、民政、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取得街镇、村居、居民等的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开展矫正工作。对于在羁押场所服刑未成年人应当保障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力争掌握一技之长。
(五)社会调查工作应当推动社会化、专业化,建议由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等社区矫正组织承担,而不应当由检察院、法院或律师调查,以确保其客观性和全面性。社会调查工作应当建立全国性协作机制,从而确保对外来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落到实处。
考察调研报告范文5
关键词:志愿填报 调查 问题 宣传
中图分类号:G455
文献标识码:C
D01:10.3969/j.issn.1672-8181.2015.03.179
由于就业形势的变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学生填报志愿时的观念,以及影响填报取向的因素都会发生一些变化。为了确定招生宣传方针政策,把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参考,我们在学生高考志愿填报取向及满意度做了调查研究。
1 调查方法
按照调查目的,设计了回答七个问题(见表1)的多项选择问卷调查表,统计出选择项所占比例(%)。本次研究共调查了1984人(其中医学类744人、化工类212人、生物类68人、机电类151人、师范类102人、建筑类281人、电子信息类145人、经济管理类281人)。
2结果分析
对于问题1,调查结果见表2。从调查结果来看,学生选择高职院校的理由主要是看中是否公办院校、声望如何和有没有自己喜欢的专业。
对于问题2,调查结果见表3。从调查结果来看,学生主要是自己选择学校,老师对学生选择的影响力较小。
对于问题3,调查结果见表4。从调查结果来看学生选择专业,因个人喜好的占近50%,有30%多是父母决定的。
对于问题4,调查结果见表5。从调查结果来看,在网吧填报志愿的最多,其次是在自己家和同学、朋友家,在学校填报的很少。
对于问题5,调查结果如表6所示。从调查结果来看,学生了解高职院校的主要途径是网络和省上统一印发的报考指南,其次是同学和家长、亲戚;从学院所发的招生传单中了解学院的只占10%;从高中教师了解院校的很少。
表6报志愿前了解高职院校的途径
对于问题6,调查结果见表7。从调查结果来看,绝大多数学生进院校网站了解过情况,1/5左有的学生咨询当地招生的老师或给招生办打电话咨询,也有不少学生专程到高职院校考察,参加招生咨询会的只有很少数学生。
表7报志愿前所做了解院校的事情
3 对策建议
3.1 招生宣传应突出院校的性质和重点专业
学生选择学校,主要看是否是公办院校,是否有自己喜欢的专业。所以在招生宣传中,应突出学院公办性质、业绩和有实力的重点专业宣传。
3.2 要充分发挥学生在招生宣传中的作用,重视对家长的宣传
学生选择学校和专业,除自己判断外,对其影响最多的是同学和家长。应重视利用假期等时间让在校学生去原来的中学,在低年级的同学中宣传的方式。还要注意策划针对学生家长的宣传,让学生家长认可学院,认可相关专业及实力。所以,可以在招生的关键时期开放校园、开放重点实验实训室,供高考学生及家长参观,展示实力,扩大宣传。
3.3 必须办好网站
学生了解报考学校的情况,70%以上的学生在填报志愿前进人院校及系部网站。所以,办好学院主网站及各系分网站是宣传学院实力最好的办法。鉴于现在网络比较的普及,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方便地上网,有1/3的学生自家也有电脑,除为了宣传学院外,对学生的学习答疑、心理辅导等也应充分利用网络来进行,方便快捷,事半功倍。
3.4 要重视统一印发的报考指南中的招生宣传
除网络外,考生利用最多的高考志愿填报参考资料是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的“高等学校报考指南”,要抓住机会,重视宣传,尽量多用版面,精心设计。
3.5 填报志愿时的招生宣传重点应在网吧
学生志愿填报要求在网上进行,由于一般高中校内条件所限,大多在校外进行,其中40%以上的学生在网吧填报。因此,填报志愿时的招生宣传重点应在网吧,要注意同网吧管理人员协调好关系,及时发放宣传资料,解答考生的疑问。
参考文献:
【1】刘建峰.加拿大高等职业教育现状及启示【J】..中国电力教育,2013,(34):14-15.
考察调研报告范文6
一、调研目的
本次调研通过对我市区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现状的调查分析和比较研究,深刻分析当前形势下区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的客观环境、基本特点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收集有关的措施及建议,努力探索做好区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切实把区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工作抓实,做好。
二、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将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原则,分成区与区两个调研子课题。
三、调研工作分工
市政协与市林业局联合成立区绿化及农村田间林网建设调研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调研组负责调研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调研时间安排
调研工作从2012年3月30日开始,到6月底结束,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3月30日至4月15日)。召开调研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调研课题任务,制定调研方案,确定调研提纲,组织人员做好调研前期准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实际调研(4月15日至6月15日)。
1.组织调研(4月15至5月15日)。制作、发放问卷调查表,了解各镇(办)区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的基本情况;调研组赴有关部门、镇、村开展调研,利用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摸清目前我市区绿化及农村田间林网建设的基本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征集意见,掌握全面情况,形成初步调研材料。
2.分析、交流调研材料(5月15日至5月30日)。调研组对汇总的调研材料进行讨论分析,形成调研报告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