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特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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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特点

审计的特点范文1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审计成果 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事业单位的法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对其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反映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客观地反映相关负责人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揭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准确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工作业绩、为审计成果应用者提供决策依据。

一、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特点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质量等方面的综合材料,除了具有审计报告的特点外,它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审计成果的综合体现

这是由经济责任审计目的决定的。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确定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监督其廉洁自律,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评价和任用干部的依据,促进完善干部管理制度。

(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映了被审计对象经营合规合法性及管理能力

这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与其他审计报告最重要的区别。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突破了以往审计报告只是揭示单位经济活动事项的局限性,不仅对事而且对人,并且重点是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了既量化又直观可靠的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被审计对象在较长一段任期内的经营活动,能够发现年度或专项审计中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示其任期内一些不易被发现的问题,有利于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促使管理者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能够反映被审计对象的管理理念与管理风格,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可以发现被审计对象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注重合规经营,其经营理念和策略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检验机构自身的经营管理是否规范,可以揭示被审计对象所负责的业务领域,是否有章可循、管理有序,借以判断所存在的经营风险的大小和程度,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尽最大可能及早挽回企业损失和声誉,为经营活动的良性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内容必须完整客观并突出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对离任者负责,同时还要对接任者负责,帮助接任者弄清单位家底,核实盈亏。因此,对涉及经济责任的问题要查深查清,不留死角。对任何内容审计人员不可主观臆断,随意取舍,人为地缩小审计范围,擅自调节审计内容,同时要突出重点内容,经过认真筛选反映被审计对象负有经济责任的事实,反映性质严重的问题,一般性问题不作为重点予以反映。

(四)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审计评价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并具体进行分析评判,分清责任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报告中最关键的部分,是有关部门考核被审计对象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审计评价是否公正、恰当,直接影响审计项目的质量。所以审计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评价时应做到权力与责任结合,成绩与问题结合。

二、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审计反映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审计成果应用者提供决策依据。因此,要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为经济责任审计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及结果利用需要良好的环境支持,要保证其机构设置上的独立性、权威性,在工作上给予支持,组织人事部门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充分考虑时间,合理安排批次,并认真对待和充分利用审计结果;相关部门应通过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提供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

1. 通过建章立制把干部任免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调任、转任、轮岗等事项前,未经审计不得办理调离手续、不得解除经济责任。凡领导干部职务调整时,审计成果要作为研究干部任免意见的直接参考依据,没有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的不考虑干部任免。对在任期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所在单位任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以防止出现审计成果利用与干部管理监督相脱节的现象。

2. 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公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是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综合评价。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对于那些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工作业绩突出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表彰和宣传,而对于那些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给国家财产造成浪费损失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警示、教育和制约。同时在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作为干部任前公示的内容之一,加强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一方面可以让群众更全面、更具体了解拟任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经济管理方面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和效果,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

3.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案件移交、查处跟踪机制。各级审计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内审机构要加大对案件移交、查处跟踪的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重大经济问题该移交的要坚决移交。同时对移交案件要及时了解办理情况,一定要跟踪到底。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要做好移交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审计部门,以便相互监督案件线索的办理, 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有效转化。

4.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综合分析制度。加强分析,改进方法,深化和延伸综合报告环节,提高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水平。一方面,应通过对审计结果的分析,发现内控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措施,用制度堵塞和防止漏洞,完善对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为扼制风险从源头上提供经验和依据。另一方面,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综合分析,可以发现被审计对象在一个较长的任期内,其经营目标、理念、策略的转变和发展,有助于总结和检讨干部的培养、成长的经验教训,人力资源部门可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好好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将优秀的管理经验加以推广,促进产生良性的人力资源培养机制。

5. 完善落实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审计问责以审计为突破口,落实行政问责制,是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可以作为对审计对象实行“问责制”的依据。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的问责法律,关于问责规章的制度仅仅是在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稍有提及。问责法律的滞后远远不能满足问责实践的需要,致使问责制的效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完善落实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关键。

6. 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跟踪督察制度。要将领导干部责任审计结果情况书面告知相关人员,责成被审计对象单位定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建立归档。此外,组织、纪检部门还应跟踪了解审计对象在新岗位的工作情况,单位和个人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在新岗位有无出现在原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这样一方面能使被审计单位,包括各个层次的领导干部受到财经法纪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财经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另一方面也能使接任者从中汲取经验教训,防止和克服前任曾经出现的问题,有效促进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三)加强部门协调,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

作为委托方的纪检、人事部门和作为受托方的审计部门, 其共同目标一致,这就需要在各部门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实行资源共享,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要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一档两用”制度, 审计机关与纪检相关的对口部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要实行联网, 保障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

(四)提高审计成果报告质量,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

1. 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和一般审计评价相比,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对象是领导干部,更具有针对性;其评价内容是任期经济责任,更具有特殊性;其评价结果是对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更具有严肃性。为了使审计人员的评价有理有据,应要探索和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实用性较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包括考核、评价两个指标体系。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的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差异很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共同研究确定不同性质的部门其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研究探索能准确反映市场经济活动效果、领导干部经济业绩的科学指标,要对每个指标的内涵、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对评价标准进行量化,把定性分析评价与定量分析评价结合起来,使审计评价工作具有可操作性。要统一评价口径和考核标准,对于定性评价标准,应紧紧围绕经济责任来建立,突出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原则,效益性目标应明确界定。同时还应对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对于定量评价标准,应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科学地从数据角度界定,分析衡量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在此基础上,建立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衡量领导干部履行的经济职责、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

2. 要注重审计报告质量的提高。要突出审计重点,力求把重要问题说清、说透,文字要简明易懂,专业术语尽量少用或不用。同时,审计事实必须有充足的审计证据作支撑,经济责任界定要准确,审计评价要客观公正,审计建议要有针对性。

(五)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要充分重视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研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政策和准则、规范,切实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审计评价内容和标准和审计报告要求,通过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持续地进行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促进审计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的综合素质,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质量,促进审计成果的充分运用作出应有的努力。

参考文献

[1]陈婉毓《非现场审计方法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运用》《现代审计与会计》2005年5期第12页

[2]李正刚、阎桂洲《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十性》《审计月刊》2005年第9期第21页

[3]张建坤《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开发与利用》《现代审计与会计》2006年5期第20页

[4]关晶波《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之我见》《现代审计与会计》2004年第6期第18页

审计的特点范文2

关键词:风险导向;审计;应用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就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对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充分了解和评价的基础上,分析、判断被审单位的风险所在及其风险程度,把审计资源集中于高风险的审计领域,针对不同风险因素状况、程度采取相应的审计策略,加强对高风险点的实质性测试,将内部审计剩余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

风险导向审计是在账项导向审计和制度基础导向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账项导向审计是最初的审计方法关系,主要着眼于查错防弊。适用于审计早期经济业务不很复杂的小规模企业。制度基础导向审计主要将审计的重点放在对内部控制制度各个控制环节的审查上。在这种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首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来确定其可信赖程度,而后根据内部控制测试结果进一步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实施审计程序。

一、风险导向审计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风险导向审计的特点

1.从宏观上把握审计风险。风险导向审计工作的中心实现了由内控测试到风险评估的转变,风险评估的结果决定了审计人员需要关注的高风险审计领域和重点审计项目、审计资源的分配、审计证据的性质和数量。在风险评估的过程中,风险导向审计更加注重宏观因素分析,如:被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等。

2.分析程序的大量运用。风险导向审计从风险评估到最终审计结论的确定均可运用分析程序。当使用分析程序比细节测试更能有效的将认定层次的检查风险降至可接收水平时,分析程序可以用作实质性程序。分析程序可以用在研究财务数据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用在研究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关系。分析程序的大量运用能够更好地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提高审计的效率。

3.扩大审计证据的内涵,注重外部证据。审计证据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获取的证据,包括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其他信息包括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以及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这些都扩大了审计证据的内涵。审计人员需要从外部获取证据,来证明风险评估结果的恰当性。

(二)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的发展趋势

1.风险导向审计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环境的需要。市场经济的高度不确定性使人们对审计的期望值不断提高,而风险导向审计正是适应了公众对审计期望值不断提高的要求而发展起来的,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以满足公众的要求。

2.风险导向审计符合现代审计目标多样化的要求。风险导向审计将被审计单位置于一个大的经济环境中,运用立体观察的理论来判断影响企业经营风险的各种因素,从企业所处的行业状况、监管环境、经营目标、战略规划到经营方式、业务流程等内外部各个方面来分析评估审计的风险水平,把被审计单位的经营风险植入到本身的风险评价中去,并贯穿于审计的全过程,从而在审计过程中把重点放在审计风险的评估上,并通过审计程序把审计风险降低到审计人员可以接受的水平。

3.风险导向审计是对原有的审计资源进行重新调配。通过运用审计风险模型,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评价,以做出相应的审计策略,将风险评估与审计程序紧密的联系起来,同时能据此将审计资源恰当地分配到高风险领域,提高审计质量与效率。

二、风险导向审计的应用

(一)参与风险管理。风险导向内部审计首先确认企业目标或某项交易的目标,然后分析对这些目标产生影响的风险,确定审计风险水平和审计重点,提出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最后通过后续审计,测定风险是否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这样审计建议可以直接针对企业实现目标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并将事后评价反馈延伸到事前和事中,使内部审计成为企业价值链中的必要环节。

(二)促进内部控制。作为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内部审计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达到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三个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这些目标也是对内部审计的要求和标准。可见,内部控制是内部审计的基础,也是风险导向内部审计进入企业治理、风险管理的基础。

(三)促进治理。内部审计人员长期立足于本企业的具体岗位,比较熟悉企业的业务并能够随时深入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个部门了解具体情况,深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通过积极持续地支持并参与风险管理过程,对风险管理过程进行管理和协调,向管理层提出相关建议,从而促进的治理。

(四)开展重点审计。要加强价格研判和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建设,通过不断的评审与信息反馈,对市场营销进行战略控制从而规避风险。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企业的经营环境,管理层的诚信度等方面综合地分析、评价,对审计风险的控制始终贯穿于审计过程,将审计风险降到组织可接受的水平。

总之,做好风险导向内部审计,要改善内部审计环境,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兼顾客观性。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水平。随着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不断扩展,审计人员关注的范围不断延伸,对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应鼓励内审人员参加CIA等各种考试和培训,使其具有国际水准的执业水平。

参考文献:

[1]郑小荣.风险导向内部审计若干理论问题探讨.审计与经济研究,2006.

[2]陈志强.从审计风险的改进论风险导向审计的战略调整.审计研究,2005(2).

审计的特点范文3

关键词:所有者权益审计;内容;特点;目标

一、所有者权益审计的特点

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投资者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企业存续过程中形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内容。根据会计的平衡原理,所有者权益在数量上等于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即企业净资产数额。

审计人员在对被审单位进行审计时,只要对其资产与负债进行充分的审查,验证两者的期初余额、本期变动和期末余额都是公允、合法的,即可为所有者权益的本期变动和期末余额的公允性提供有力的证据。但是,由于所有者权益代表了企业的产权,影响着不同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所有者权益的重大变动受到国家法律和法规的严格约束,任何不恰当的处理,都将对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真实、合法表达产生重大影响,所有者权益审计的重要性比起资产

与负债项目审计更为突出。所以,对资产与负债项目的审计并不能完全替代对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审计。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单独审查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合法性、真实性,仍然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审计环节。针对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审查而言所有者权益审计具有如下特点。

1.审计年度内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次数是极为有限。当企业的实收资本整年没有变动时,一般在审计了企业的资产与负债项目后,往往只需花费较少的时间,对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

2.审计年度内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一次的金额一般都较大,漏记或不恰当地进行会计处理,会导致重大的错误,从而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产生较大影响,应采用详查法对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详细审计,确保企业投资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3.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对不合法的权益变动,应予以指出,并责成被审单位及时纠正。

二、所有者权益的审计目标

1.确定各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增减变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规定,记录是否完整。

2.确定所有者权益项目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3.审查实收资本的计价是否正确,有无任意减少资本金的情况,以确保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审查企业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化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会计处理错误的情况,保证资本公积的正确性。

5.审查企业盈余公积的形成和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会计处理错误的情况,以保证盈余公积的正确性。

6.审查企业未分配利润是否真实,有无虚构或隐瞒未分配利润的情况,以保证未分配利润的正确性。

三、所有者权益审计的内容

所有者权益审计就是对被审单位所有者权益及其增减变动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计。其审计主要内容包括:

1.实收资本审计。

(1)合法性:审查确认注册资本筹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审批手续完备,出资协议齐全,符合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审查确认注册资本增减变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增资经验资并经变更登记,减资经债权人同意并经变更登记,转让经其他出资人同意。(2)真实性:审查确认有无通过假验资虚列实收资本,注册完毕抽逃资本,虚假评估虚列实收资本问题。(3)所有权和分类:查明企业是否正确划分了权益性资本与借入资金的界限、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界限、股本与资本公积的界限。(4)计价:审查确认以现金以外有形和无形资产投资的入帐价值与合同、协议规定的价值及资产评估确认价值的一致性。

2.资本公积审计。

(1)分类:审查确认资本公积是否按资本或股票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捐赠、资本汇率折算差额分类核算,查明四者有无计入实收资本或其他帐户的情况。(2)计价:查明资本公积的入帐价值与捐赠协议、资产评估确实价值的一致性。(3)所有权:审查确认资本公积是否只用于转增资本金,没有转作他用。(4)合法性:查明转增资本金是否具有合法手续。

3.盈余公积审计。(1)合法性:审查确认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查确认盈余公积的使用是否遵循财务制度的规定,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分配股利、兴办职工福利;审查确认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后,以及分配股利后,盈余公积是否低于法定的数额(不应低于注册资本的25%);查明支付股利数额是否超过法定的百分比(不超过股票面值的6%);查明转增资本是否具有合法手续。(2)分类:审查确认盈余公积是否按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分别核算,相互之间没有混淆现象。

四、所有者权益审计的依据

1.企业合同、章程。企业合同、章程对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及其他要求作了详细规定,一经国家审批部门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投资各方均不得随意更改,应严格履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出资义务。

2.企业董事会的有关文件。对于不必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投资事项,一般在董事会议上决定,形成董事会的文件,来约束投资各方履行。

3.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主要是关于企业设立登记,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法规。如《民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公司法》以及《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这些法律、法规有的是企业成立审批的依据,有的是投资管理和核算的依据。

参考文献:

审计的特点范文4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审计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1-0066-02

事业单位一般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并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于事业单位设立和管理的特殊性,其会计核算及审计也有别于企业单位,本文就此作一探讨。

1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1.1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作了明确规定,其核算特点主要有:

第一,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和会计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比企业要低,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和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确认为固定资产。对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事业单位购置的固定资产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因此,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三,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管理和核算。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事业单位按实际支付的投资款,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第四,事业单位收取各项资金的会计核算。事业单位收到的资金主要分4项内容,分别为:

(1)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代收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以及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收到该类资金,不作为事业单位的收入,而应通过“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收取的资金。

(2)事业单位收到的从财政部门取得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类事业经费或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收到的该类资金作为事业单位的收入,应计入“财政补助收入”或“上级补助收入”科目。

(3)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以及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收到的该项资金作为事业单位的收入,应计入“事业收入”科目。

(4)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即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如取得的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和外单位捐赠收入。

收到的该项资金作为事业单位的收入,应计入“经营收入”或“其他收入”科目。

1.2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的会计核算规定

我国从2001年开始逐步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事业单位通过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这一资产类科目,核算财政授权支付情况下,所取得授权支付额度的增减变动。该科目借方,记录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该科目贷方记录授权支付的支出数,余额为授权支付额度的余额数。

1.3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规定

2007年1月1日,我国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事业单位应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2007年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同时要求事业单位应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2007年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

目前,每年的政府收支分类都有个别调整,事业单位应按当年的政府收支分类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 对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时需关注事项

针对事业单位上述会计核算的特点,注册会计师在对事业单位进行收支审计时,除按照正常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进行审计外,对其核算的特殊性也应制定相应的审计策略和方法,以降低审计风险实行审计目标。笔者认为,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事业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是否符合规定。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应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关注事业单位开立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是否只核算预算外资金收入上解款项,是否做到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不挪用资金;开立的预算外资金支出专用存款账户是否只办理、核算同级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单位使用的资金及该部分资金的支出,不应发生资金收入款项和其他业务。

第二,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管理是否规范。应关注资产是否如实入账、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定期盘点,是否存在固定资产不入账或擅自处置、变卖不上缴等资产流失现象。

第三,审查事业单位的纳入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收入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目录及标准执行;合规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库,是否存在滞留、截留现象,或收入不缴入国库指定的账户而存入其他账户等现象。具体为:审计时应先获取被审计单位的《收费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是收费单位依法收费的凭证。审计人员应了解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范围、收费对象、计算单位等,同时了解在这些收费项目中是否存在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的项目,是否已到物价部门办理了变更手续。

审计的特点范文5

1、春天是一个富有生命力的季节,也是一个美丽、神奇,充满希望的季节。

2、春天的特征:树枝上的芽慢慢地长大了,有的长出了绿绿的小叶子,有的长出了花朵,开花最早的树有梅树、桃树、杏树、李树。动物活跃起来了,蜜蜂在树木花草中飞来飞去,它们在采花酿蜜,许多虫子也都出来了,象蜣螂,它们冬天藏在地里,天气一暖和,就都钻出来了。

3、春天,又称春季,是四季中的第一个季节,指立春至立夏期间,含节气有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在北半球的公历为3—5月,而南半球(如澳大利亚)则是9—11月。气象学上以连续5天平均气温在10℃以上为春季的开始。春天气候温暖适中,中国内陆大部分地区有降雨,万物生机萌发,气候多变,乍暖还寒。

(来源:文章屋网 )

审计的特点范文6

了解妊娠期李斯特菌病的特点,指导临床防治,降低妊娠不良结局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李斯特菌:耐冷、耐热、耐碱、耐盐

李斯特菌是一种兼性厌氧菌,是唯一致人体李斯特菌病的病原体,它广泛存在于土壤、灰尘、水、加工的食品、生肉、动物和人类的粪便中。李斯特菌具有耐冷、耐热、耐碱、耐盐的生物学特性。

多数细菌在4℃条件下生长繁殖受到抑制,而李斯特菌却能生长繁殖,在冷藏食品中该菌能够长期存在,并且毒力可能增加。在低温条件下,其耐药性和耐酸性都增强。由于食品工业中广泛采用冷冻技术以及冷藏设备进入普通家庭,冷藏的食品中李斯特菌仍然生存繁殖,这是李斯特菌病病例数明显增加的原因之一。

李斯特菌对热有抵抗力,在牛奶中经巴氏消毒仍能存活。

李斯特菌对碱有较强的抵抗力,对酸有一定的耐受性,部分李斯特菌能够抵抗胃酸的作用进入肠道,引起易感个体发病。

由于李斯特菌具有耐盐特性,海产品中污染的该菌能够长时间生存,人们在食用海产品时如果加热不够,不能全部杀死李斯特菌,易造成易感个体感染发病。

李斯特菌可抵抗某些消毒剂的作用,尤其是在其形成了具有保护作用的生物膜之后,很难在消毒过程中被杀灭。

因此,李斯特菌常常存在于设备的表面,有可能随时污染进入到产品中。

妊娠期李斯特菌病的临床特点

孕妇感染李斯特菌多发生在妊娠晚期,28周后的感染发生率为妊娠早期的2倍。孕妇症状轻微,最初表现为感冒样症状,如发热、寒战、肌肉痛,少数伴消化道症状。妊娠早中期感染可导致流产、死胎与早产,晚期则感染胎儿及新生儿,可出现胎儿心率减慢、胎动减少、胎粪污染羊水以及新生儿窒息。由于李斯特杆菌感染临床症状不明显,无特异性,故对孕期有发热、胎心监护异常,怀疑宫内感染患者应行微生物培养,积极寻找病因。对高度怀疑有宫内感染的孕母,应送检胎盘病理。产后胎盘病理检查,特征性病变是或大或小的粟粒状肉芽肿,组织切片中可鉴别出细菌。

新生儿李斯特菌病的临床特点

根据临床发病时间将新生儿感染分为早发型(15d)。早发型常在早期发病,即出生时或出生后表现异常:窒息、呼吸困难、发热、循环障碍、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也有病例表现得较为温和,取决于被感染时间、治疗及时与否。其为宫内先天性感染,孕妇感染后通过胎盘或产道感染胎儿或新生儿,定植于阴道、子宫颈的该菌也可引起感染。晚发型新生儿感染一般发生在足月的、出生时是健康的、其母亲在孕期无合并症的新生儿,常常以一种脑膜疾病就诊。对于晚发型的感染源尚不明确,有可能来源于母亲的食物或周围环境。对于可疑感染者,应连续3d监测血常规及C反应蛋白或降钙素原等,新生儿李斯特病实验室检查显示外周血白细胞升高、血小板降低、C反应蛋白升高等。在应用抗生素前进行血培养,并行脑脊液及胸部x线检查,李斯特菌宫内感染所致肺炎,尤其是早产儿,胸部X线表现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不易区分,可表现为“白肺”。

妊娠期及新生儿李斯特菌病的治疗与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