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规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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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规则

博弈论规则范文1

关键词:博弈 会计准则 纳什均衡

中图分类号:F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4-151-02

20世纪初,会计学从经济学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这丰富了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促进了会计学的发展。会计准则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在会计准则乃至整个会计理论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强烈的经济色彩。经济学的各种理论在不断地影响着会计的行为规范与会计准则模式的取向。会计准则就是在这种经济学科的影响下得到演变和发展并且变得更加完善。会计准则规范会计信息的生成和供给,从而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行为,进而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经济利益协调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制度既是社会的博弈规则,也是社会的博弈均衡。会计准则作为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它是约束利益相关者行为的规则,也是利益相关者相互重复博弈的结果。本文拟借鉴博弈论的研究思路分析会计准则的制定问题。

一、博弈论与会计准则

一般认为,博弈理论始于1944年。数学家约翰・冯・诺伊曼(JohnvonNeumann)和经济学家奥斯卡。摩根斯坦(OskarMorgenstern)合作出版了《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概括了经济主体的典型行为特征,提出了策略型与广义型(扩展型)等基本的博弈模型、解的概念和分析方法,奠定了经济博弈论大厦的基石,也标志着经济博弈论的创立。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也就是说,当一个主体的选择受到其他主体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其他主体选择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博弈论在经济学与管理学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并已逐步成为经济与管理理论研究的主流方向,近年来诺贝尔经济学奖多次授予博弈论方面的学者也充分说明了博弈论受到的高度重视。随着张维迎教授的《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的问世,中国的经济学界和管理学界也掀起了对博弈论研究的。在会计领域,应用最广泛的是关于会计准则的制定,因为会计准则本身就是各方博弈的结果。目前,国内已有了一些运用博弈论分析关于会计准则制定的文献,如王建新提出“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公共选择的公共契约与博弈论有着广泛的联系,准则的制定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形成是博弈的均衡”;李高亮提出“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是会计准则制定的标准等。纵观这些文献,一般都是在宏观的层面,通过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进行博弈分析,得出了“高质量的会计准则需要各方进行充分博弈,而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博弈过程极度不充分”的结论。但是,根据运用博弈论研究会计准则的宗旨不仅仅是接受均衡结果,还要充分了解形成过程,从而创造条件达到良性均衡。

二、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博弈均衡

制度既是社会的博弈规则,也是社会的博弈均衡。会计准则作为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它是约束利益相关者行为的规则,也是利益相关者相互重复博弈的结果。

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非常广泛的,包括政府、债权者、投资者、企业经营者、供应商等,他们均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关注会计信息的披露。但是他们所拥有的资源各异,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各不相同,在会计准则产生过程中的决策也不相同。利益相关者的决策过程显然构成了一个重复博弈过程,我们把博弈重复进行的方式等同于博弈规则,并认为博弈规则是由参与者的策略互动而自发产生的,存在于参与者的意识中。

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理性的参与人均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在充分衡量自身的收益和成本的前提下作出最佳选择。但是还应当看到,各个参与人之间的决策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的。一方的决策必须以其他各方的决策为前提,他们的决策过程显然构成了一个重复博弈的过程。

政府、经营者、投资者、债权人和供应商构成这一博弈的主体,他们各自的利益出发点不同,行为特征也存在明显的差异。具体而言,政府部门关注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社会经济运行状况、资源有效配置等方面的会计信息,以便履行其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职能;企业经营者关注企业的利润水平、经管责任的履行等方面的会计信息,以在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投资者关注企业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能力、发展能力等方面的会计信息,以进行合理的投资决策,取得最大的投资成果;债权人关注企业资本结构、资产的流动性、偿债能力等方面的会计信息,以保证其债权的安全性;供应商关注企业的偿债能力、获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的会计信息,以便与企业之间保持着广泛、持久、高级的合作关系。

虽然博弈参与者的行为特征存在很大差异,但是通过重复博弈, 他们的行动会逐步演化成一个稳定结果(行动组合)。博弈参与者基于个人经验对博弈进行的方式形成了大致的认识,认识的趋同导致其决策结果也逐步趋于相同。换句话说,参与者虽然不了解其他参与者的行动决策规则的全部细节,但可以知道一些概要表征或称为浓缩信息。博弈参与者依靠这些浓缩信息得出自己在各状态下的行动规则。当博弈参与者关于其他参与者行动规则的信息稳定下来的时候,他们自己的行动规则才能趋于稳定,成为博弈的指南。当他们在反复博弈中获得充分的信息?形成某种共同的信念,使博弈参与者的行动规则趋于一致并成为公认的博弈规则时,会计准则也便随之产生。我们称这种状态为“纳什均衡”。

在这种均衡状态下,只要参与者对别人行动规则的信念是可维持的,偏离自己形成的行动规则就是不合算的。违背这一信念只会使自己的利益受损。由此可见,会计准则可视为对应着利益相关者共享的那部分均衡信念,可定义为利益相关者的共有信念,即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相互重复博弈的结果。利益相关者的博弈次数越多,会计准则的完善程度越高,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便越接近纳什均衡状态。

博弈形成的会计准则是一种相对的均衡规则,即在时间和内容上都具有相对性。这样,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利益相关者就必须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进行博弈,如此循环往复,纳什均衡就会不断地被打破,并从低级的一般纳什均衡向高级的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迈进。同时,在整个博弈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弱势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使个人理性(各个利益相关者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偏好)与团体理性(追求全社会福利水平最大化的偏好)趋于一致,从而提高会计准则的效力,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三、博弈理论在准则制定中的应用

博弈理论应用于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研究,拓展了会计准则制定的思路和方法――从一般纳什均衡到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从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到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体现的是会计准则的制定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以及伴随会计环境变迁而螺旋上升的一种动态博弈的过程。

作为博弈规则的会计准则,它能否得到有效执行,直接与会计准则是否为利益相关者的重复博弈结果相关。博弈规则是内在产生的,他们通过博弈参与者之间的策略互动最后成为自我实施的某种制度或信念。只有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在掌握相对充分的信息基础上,通过合作博弈才能形成一套公认的、最终实现自我实施的会计准则。因此,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要提高公开性和公正性,才能推动策略的互动。

在均衡决策下所产生的会计准则将是社会各界普遍愿意接受的市场规则,任何人若为暂时获得收益而违反这一均衡策略,必然遭到更大的损失。这一均衡可以使会计准则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督者各自利益兼顾,也只有在这个时刻,会计准则才可以发挥长期的效力。这样,会计准则经过多次博弈而不断得到改善,更严格地说是纳什均衡的均衡点会不断地由低层次向高层次逼近,使个人效用最大化与全社会福利水平最大化趋于一致,从而实现帕累托改进。

博弈理论认为,制度是一种历史的和现实的长期重复博弈的结果。会计准则及其制定权制度安排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也是利益相关者长期重复博弈的结果。要保证会计准则的科学、公正、公平、权威和效率性等高质量特征,就必须保证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充分参与及其制定机构的独立性。因此,基于博弈理论的会计准则制定者参与范式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际应用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出版社,2002

2.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3.李高亮.博弈论在我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应用[J].现代企业,2004(10)

4.王建新.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过程与我国会计准则[J].中南财经大学学报,2001(1)

博弈论规则范文2

关键词:合作博弈 非合作博弈 物资招标

一、博弈理论概述

博弈论又被称为对策论,分为合作博弈论及非合作博弈论,它被不同领域的学者主要用于研究公式化了的激励结构间的相互作用,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在博弈论中,研究者主要分析考虑游戏中个体的预测行为和现实行为以及它们的优化策略。它主要包括局中人、行动、信息、策略、收益、均衡和结果等要素,其中局中人、策略和收益是博弈论中最为基础的要素,三者被统称为博弈规则。利用博弈规则以达到平衡是博弈论的核心,而三者的思考角度不同:一是局中人,即参与人,是指在博弈中能够决定策略、行动并承担相应后果的个人或团体,它的作用是利用策略行为实现支付效用的最大化;二是策略,是指基于所获取的信息集合,局中人所采取的行动规则,它主要涉及局中人行动的时间和方式;三是支付是指在一个特定的策略组合下局中人得到确定效用水平或期望效用水平,它是局中人博弈的目标,是真实存在的。

企业管理是规范的问题论导向的,而博弈论是实证的方法论导向的。博弈论的研究方式是基于个人效用函数及其约束条件,求解个人效用最大化问题而导出行为及均衡结果。在企业管理中引入博弈论,应当首先将管理危机中的局中人及利益涉及者作为影响危机进展的自变量,危机自身作为因变量,非人为因素作为参照量,从此角度来研究各变量的需求、动机、决策及行为体之间彼此的作用对企业管理危机的发展及走向的影响。

企业管理中“人、财、物”三大要素之一的物资管理,其采购现均以招标方式为主,在物资招标领域运用博弈论研究其相关关系,可促进招标工作效用最大化。

二、物资招标工作的特点

(一)招标的程序严谨

在物资招标工作之前,企业管理者应当制定规范的招标程序。招标程序应当包括物资使用部门调研及申请、招标书的修订、确定投标单位、开标程序、确定并聘请采购评标专家、确定评标原则、签订与执行合同、验收货物等。严谨、规范的招标程序能够保障上述环节紧密相连,环环相扣,能够保证物资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物资招标的最大特点是要求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这已经在企业内达成共识。招标采购工作的开展除需要对招标程序进行规范化,还需加强组织的严谨性,加强管理和监督招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相关单位规定,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必须参加对物资开标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另外,开标时为了避免组织招标等职能部门所带来的意见导向影响,该部门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层和普通员工)实行规避制度,这极大保障了物资招标采购决策工作及招标工作的透明、公平、严肃及有序。

(三)招标工作的保密性

招标工作的保密性也是物资招标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开标前严格保密,开标时方可公布。

(四)合理筛选招标单位

针对重大物资的招标,企业应当在对招标项目有详细研究的基础上,选择并向实力、信誉度较好的企业发出投标邀请,如此,不仅节约了招标的费用,还可以提高招标效率。

三、合作博弈理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之间的关系探讨

(一)招标人与招标机构的关系

在我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机构(当然,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因此,招标人具有独立选择招标机构的权力,而对于规模大、过程复杂、牵涉多方面利益的集中招标采购来说,为了保障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便有必要将物资招标委托招标机构进行。

对于招标机构而言,它自身是盈利机构,追求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招标人与招标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委托方与方的关系。基于这样的关系,招标人与招标机构之间的关系便存在这一种突出的特点,即二者之间的效用矛盾。因为,招标机构的效用来自于中标价和提成比例,如此,在固定提成比例的情况下,中标价越高对机构就越有利,而对于招标人而言,情况则相反。

(二)招标人与招标机构之间的合作博弈

作为经济学领域的重要研究手段,合作博弈论能够准确解释在物资招标过程中一些现象,尤其是规模大、涉及过程多的集中招标。由于在集中招标环节中招标人和人之间的委托关系,这造成了二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博弈。对招标人与人之间的单次博弈而言,最合理的选择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争取各自的利益,而不会顾及到与对方的效益冲突,但一般而言,招标人与招标机构之间常常会多次合作,而且这也是双方都希望的,这样便存在着重复合作博弈,所以,在集中招标之中有必要设计相关机制激励双方的参与,制约双方机会主义的短期行为。

当然,为了尽可能避免招标人与招标机构之间的效用矛盾,仅通过合作博弈论激励招标人与招标机构参与集中招标采购的机制尚存在缺陷,应当在此基础上引入约束机制,确保实现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在重复合作博弈中,双方会尽力着眼于长远利益而放弃短期利益,因为任何一方的错位行为都会导致合作的终止,损害双方的利益。

四、非合作博弈理论与各投标人之间的关系探讨

我国招投标制度逐步建立并完善。招投标制度成功实践于物资招标项目。但是,在招投标过程中,部分招、投标人无法抵挡利益的诱惑铤而走险,“围标串标”等现象频繁发生,这些现象违背了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且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

将博弈论应用于招投标过程,利用其非合作博弈论理论及均衡策略,分析和研究“围标串标”等现象,剖析其发生及形成的机理。根据非合作博弈论理论及均衡策略分析,当增加围标串标成本时,其收益便相应降低。这时当事人顾忌和权衡“围标串标”所带来的后果。因此,根据各方博弈分析和结果来看,可从以下措施来防治“围标串标”行为:

一是针对“围标串标”现象,加大其违法惩处力度。无论围标串标结果如何,“围标串标”行为的参与者都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二是优化资格预审制度,适当增加投标人的数量,如此可以使投标报价的竞争变得更加的激烈,增加投标人支付陪标人的成本,大大降低串标获取的利润。

三是加大对检查成本的投入,提高“围标串标”检出率。“围标串标”行为的隐蔽性较强,一般情况下,难以发现,所以检查成本的增加可以提高其检出率,预防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

四是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将围标串标处罚金划出一定的比例作为检查成本及奖励资金。当奖励金额超过陪标人的支付费用时,那么其余投标人会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自觉检举。

总之,非合作博弈论及均衡策略应用有助于制止围标串标的发生,促使投标人之间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

博弈论规则范文3

贾可·辛提卡是当代著名的逻辑学家,他将博弈论与语义学直接结合起来,创建了博弈论语义学。辛提卡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处理命题,就是要确定命题的值,即命题的真或假。同经典逻辑一致,辛提卡预设了命题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给出一个定义域d,任何名称都可以在这个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论语义学的核心是将量词短语看成专名,将句子看成语句函项,然后在给定的定义域d中选择相应的个体将句子中的量词短语替换,从而达到消除量词,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选择了博弈论,他将人们对句子的理解过程比喻为一个两人博弈,两个参与人分别为“我”和“自然”,每个回合必定要分出胜负,不容平局,那么对于一个句子s,根据规则,博弈双方轮流将s约化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约化的句子不再包含变量和连接词,即原子句,此时双方就可一决输赢。如果这个原子句为真,则我取胜,自然失败; 如果这个原子句为假,则自然取胜,我失败。运用博弈论语义学,我们能够从大量的语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简化的语句,从而能够轻松地判定这些语言信息的真假。理解这一理论的关键是理解定义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可以说是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的综合:“语言博弈”概念源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语言游戏说,而它的理论核心则是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图象论。

一 “图象论”与命题真值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 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 ,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切复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这就是绝对简单的对象,那么,这种绝对简单的对象是什么? 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罗素和弗雷格的影响。罗素对客体进行了区分,一类是亲知的客体,一类是描述的客体,通过“亲知还原”,描述的客体可以转化为亲知的客体,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客体进行了扩展,认为属性和关系也是一种客体。语言中的一个名称来表示一个简单的客体,通过这些客体的结合方式,指称客体的名称可以相互组合成句子。对于简单的客体,我们无法定义它们是什么,我们仅仅能够指示它们,这样,我们也就无法言说这些客体是存在的,因为定义一个客体就是意谓着被定义项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绝对简单的对象实质上是罗素亲知客体的变体,是经验的客体。图象论的主旨是说明图象如何具有命题的内容,图象可以看成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也可以看成图象,这对于解释最简单句子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处理复杂的句子呢?

维特根斯坦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合取和析取处理一切复杂句子,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伦前束式处理量词句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维特根斯坦后来采取了另一个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图象法,“凡对于复合体的陈述,都可解析成对于其成分的陈述,解析成一些把复合体完全摹状了的命题。”即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真值取决于组成它的表达式的真值,即命题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涵项,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源于罗素和弗雷格的启发,罗素和弗雷格两人都认为命题才是最基本的意义单位,主张将命题形式化,即用数学中的函数表示命题。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思想的运用是水到渠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是原初命题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题是命题的真值函目”。换句话说,“一切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做真值运算的结果”。“命题就是从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自然也从其确是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一切命题都是原初命题的总括。”

命题与世界的图象论包含了两层含义: 一是图象的元素与事物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二是图象与事实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由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图象是一事实”,“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

正是因为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才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形式化,并且可以进行变项替换。那么,图象如何与世界相联系? 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这种关系由名称—客体的关系来决定,但是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 与其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是对前期哲学的反叛,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深入,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名称与客体的关系被受一定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所确定。在完成这个思想转变之后,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图象论了,取而代之的是语言这种被规则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是将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题分析,他的研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命题的构成和命题的真假,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命题的真假。第二个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前期哲学为解决辛提卡的第一个问题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题是由概念构成的,而博弈语义学中的概念则直接对应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存在是与事实相对应的存在,是以现实世界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客体。在辛提卡看来,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语言交流所涉及的客体多是描述的客体,这些描述的客体有些能转换为亲知客体,有些不能,如“结构为h3o的水”,但是人们在日常的交流中又会涉及这些概念,自然在定义域d中也就应该包含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体是对维特根斯坦客体的扩展。辛提卡的客体分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两类,即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显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语义学层面上的,而是语用学层面上的语义,这在博弈论语义学的操作性中得以体现。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定义域d中的个体必须能与可能世界中的对象一一对应,脱离了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说何物, 更不用说判定言说语句的真假。正如dana scott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确定一个实现不是必需的,它应该为证实一个实现是正确的提供标准。

在确定了命题的构成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什么。辛提卡认为,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的意义就是命题的真假值。博弈论语义学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体用概念的名称代入量词所约束的变元,即参与人“我”在定义域d中找到相关的个体以证实语句,而参与人“自然”则企图找到范例来证伪语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关的个体呢? 或者说,怎样才知道代入个体后的语句为真? 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扩展了维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命题的构成问题,相应的,辛提卡的命题范围较之维特根斯坦就宽泛的很多。辛提卡将博弈论语义学称为“寻找并找到的”逻辑,寻找并找到了什么? 就是找到一个适当个体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来的图象与现实世界相符合。这不仅直观,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交流。可见,在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图象论的符合标准。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 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话说就是,“名称-客体关系曾经被建立,仅仅需要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将原子句和现实相比较。”

辛提卡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图像理论和逻辑语义学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围相似性之一,就是在两个理论中,语言的基本元素和现实的特定方面之间的代表关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进一步的分析。”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辛提卡由此得出结论:“一个指示性句子的表达在通常的本质上不是这些语言博弈的一个回合,在这些语言博弈中,给出了几个构成成分的词语,并且因此给出了整个句子的内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我们根据可能世界理论可以确定定义域d,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可以处理命题,并且将命题的具体处理方法转化为真值函项的求解,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为真值函项求解,并且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论。

二 “语言游戏说”与语义博弈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的所谓“语言游戏”,实际上是把游戏当成是运用语言的比喻,即强调语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将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运用语言是一种活动,我们使用的语词在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意义,必须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才能确定语词的意义,试图通过孤立的逻辑分析来揭示语词的意义,结果只能误入歧途。维特根斯坦对语言的这种处理方法,实质上是从具体的语境动态地观察语词的用法,我们不能孤立地去问“什么是意义”这一类的问题,而应该说“什么是意义的解释”。弄清一个语词代表什么之前,必须首先掌握包括这个语词在内的那种语言游戏,一个词语的意义也就是它在语言游戏中的实际用法。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及其意义问题的思考,得益于一场足球比赛的启发,同时,相较于足球比赛,语言游戏也存在规则,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灵魂,也是一切人类行为的必要条件。维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讨论规范和遵守规则。“遵守规则,做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 。

“遵循规则类似于服从命令。人们是被训练这样做的;人们是以特定的方式对命令做出反应的。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乃是我们据以解释陌生语言的参考系。”可见,规则和遵循规则是人们在实践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模式。这种语言游戏所遵循的规则究竟是什么? 是否就是逻辑必然性? “维特根斯坦最终在他的认识论斗争中失败了”。

其实[论/文/网 lunwennet/com]只要留意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我们不难发现维特根斯坦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缺陷,维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逻辑常量’不代表任何东西。事实的逻辑不可能为任何东西所代表。”“没有‘逻辑的对象’、‘逻辑常量’(照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 ,于此便显然可见。”虽然维特根斯坦不承认逻辑常项的存在,但是认为客体具有逻辑形式,这种形式使得客体能够聚拢。

辛提卡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受到博弈论的影响。“游戏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冯·诺意曼( vonneumann)和约翰·纳什( john nash)那些数学家构建一个详细的游戏的一般理论的结构,那个理论旨在帮助科学家与哲学家理解有趣的问题的范围。它们甚至包括了真理与意义的问题(以及其他的语言—世界关系)以供讨论,维特根斯坦从中提出了他的语言游戏观念。”

与维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确立了命题和世界的图示关系之后,需要研究的就是这种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处于这些描述关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辛提卡看来,单纯的图像论已经不能解释这个问题了,图像论的任务是描述关系,那么对关系的关系的刻画,则需要另一个理论。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为解释语言与现实结合所需要的思想,维特根斯坦经常包含更多的语言博弈思想。“为了理解(一个给定的一阶逻辑语句) f,我们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记忆空间,事实上,我们对一阶语句的理解必须建立在对语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较之上,而不是(潜在的) f的图像本质。”“有时语言博弈能够明显的被发现用于提供词语和它所刻画之间的关联”。

这里我想指出的是,或许我们用图像论处理语句理解的时候已经不足道了,但更为恰当。辛提卡认为自己受到“维特根斯坦有关思想的启发,强调受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 亦即寻求和发现语言游戏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维特根斯坦走得远得多,因为后者的思想是轮廓性的且不系统。”“在我没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时,我怎么可能在实践中采取一个策略?”

这里有几种选择。也许有人会像在非确定性证据系统内所做的那样提出某种思路,但是辛提卡建议把我的策略限制在递归中。这种限制的方法是非常精致的,它注意到了维特根斯坦对语言游戏中实际可游戏性的思考。辛提卡坚持认为语言目标导向语言本质,这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处于维特根斯坦形式化时期的游戏概念的意义。当时,维特根斯坦使用“游戏”来指称目标导向的活动,诸如证实或者证伪的活动。辛提卡延用了这一思想,他说:维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强调的是一种活动,是一种构成一个词的自然环境并使该语词从中获得其意义的活动。

博弈论规则范文4

关键词: 囚徒困境 规则 主体间性 理性

一、关于理性人和囚徒困境的介绍

囚徒困境这个事例常常在有关博弈论的讨论中出现,它最主要贡献是突出反映了个体理性与群体理性的冲突,并且在目前学界的讨论下,这一冲突似乎尚未能得到完美的解决。造成这一冲突的原因,并不是由于该博弈的前提――理性人假设出现了问题,而是基于囚徒困境中或者博弈论中理性人的假定在不同条件(规则)下的作用。正是由于没有分清这一前提在不同背景知识下的运用,一方面保证了囚徒困境这个博弈能够用逻辑的或者说是理性的方式解决(找到这个博弈的纳什均衡点),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事件的解决结果并不是那么的令人满意(因为我们面临的是不同的条件与知识背景)。“‘博弈参与人是理性的’是博弈论的公设,然而理性人的假定存在许多博弈困境。囚徒困境与公地悲剧反映的是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潘天群《博弈论中理性人的假设困境》,《经济学家》2003.4,)。

起初,博弈论专家假定博弈中的参与人是理性的――具有使自己效用最大化的推理能力,然而,奥曼等人发现,这样的假定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假定,“一个博弈中的每个参与人都是理性的”是该博弈所有参与人组成的“群体”所知道的,即每个人都是理性的是群体中的“公共知识”(或翻译成共同知识)。(潘天群《群体推理的逻辑与群体理性》,《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7月第9卷第4期)。

有关囚徒困境我们可以这样表述。

假设有A、B二人,因为偷盗被警察抓捕归案。为了防止两人串供,因此将两人分开审问。这时A、B二人均面对了两种选择,一是招认,二是不招认。例如,对于A来说,A面临着招认与不招认的选择。我们可以假设,如果A招认,B可以选择招认,也可以选择不招认。当A招认B不招认时,A当场释放B判刑8年;当A招认B也招认时,各判刑5年。如果A不招认,B也可以选择招认或者不招认。当A不招认B招认时,B当场释放,A判刑8年;当A不招认B也不招认时,两人各判刑1年。

同理,当审问B的时候,只需要参考上面的过程就可以很容易地得到答案。

我们可以简单地列一个表,用来表示上述的过程:

以A为例,对该博弈进行分析。

由于参与博弈的双方均为理性人,且为公共知识,那么A会有如下的思考:

当B招认时,A可以选择招认或者不招认。

当B招认而A不招认的时候,B被当场释放,A被判刑8年;当B招认A也招认时,B与A各判刑5年。判刑5年远远好于判刑8年,因此,当B招认时,基于理性人的假设要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并且损失最小,A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招认。

当B不招认时,A也可以选择招认或者不招认。

当B不招认并且A也不招认时,两人各判刑1年。当B不招认而A招认时,B被判刑8年,A被当场释放。A基于理性人假设作出了以上的推理,显而易见的是,当场释放要好于判刑1年。为了使自己收益最大并且损失最小,A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招认。

因此,不管B是否招认,A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招认。

同理,作为一个理性人,B也会按照A的思维模式那样作出选择,答案是――毫不犹豫地招认。

两人均招认就是囚徒困境这个博弈的纳什均衡点。很明显也很抱歉,通过理性手段进行推理,想使自己的收益最大而损失最小,但是结果却不是那么的令人满意。在我们看来,两者均不招认各判刑1年的损失要远远小于两人各判刑5年,或者单就A或B一个人来说,当场释放的收益要明显地大于个人的判刑5年,因此,在某些人看来,理性的参与人在这个博弈中并不能使自己的收益最大损失最小,相反的,个人理性在这个囚徒困境的博弈中成为了获得最大利益的障碍,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出现了“两难”决策。

二、“囚徒困境”博弈的潜在规则,以及阿克塞尔罗德的实验及其规则变动

应该得出的一个认识就是,上文所提到的那个“囚徒困境”博弈属于一次性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它本身所具备的规则与阿克塞尔罗德所做的实验有着显著的区别――一次性的囚徒困境博弈与重复性的囚徒困境博弈的规则区别。为了便于分辨,我们依次将上文的两个囚徒困境博弈分别简称为Game1与Game2。

G1应该具备以下的这些规则。

(1)对策者(谋求合作的双方)没有什么手段可以用来实施威胁或作出许诺。由于对策者不会许诺他们自己采取某种特定的策略,因此每个人都得考虑对方可能采取的所有策略。此外,每一个对策者都可以使用所有可能的策略。(2)没有什么办法能够确定对方在某个特定的对局中将如何选择,这就消除了使用元对策”分析的可能。“元对策”允许诸如“选择与对方相同的策略”的选择,同时也消除了通过观察对方与第三者局而形成某种信誉的可能。因此对策者唯一可利用的信息(积累的知识)是他们相互作用的历史。(3)不能消灭对方,也不能放弃对局,因此对策者在每次对局时只能选择合作或背叛。(4)不能改变对方的收益值。这个收益值已经包括了每个对策者关于对方利益的考虑之中。(周海林《“合作”的条件与机理――从囚徒困境谈谈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基础》,《软科学》2001年第15卷第3期)

我们可以试着列出一个表格,以更清晰地对几个步骤中的规则的区别作出清晰的划分。

博弈前(step1)博弈中(step2)博弈后(step3)

[?摇?摇?摇?摇?摇?摇一次博弈的完成?摇?摇?摇?摇]

对于G1的第一条规则,G2由于是重复多次的囚徒,将会出现一些不同的情况。阿克塞尔罗德所提出的例如宽容性和可激怒性就可以在step3之后体现出来。可激怒性可以简单地看成是规则1中所说的实施威胁。当参与博弈的双方A和B进行一次博弈时,A作出不合作的决定时(第一次博弈),B在step3得知了这个消息之后,也就是下一次博弈时(第二次博弈),可以选择不合作,对A进行威胁,表示自己是可激怒的。这里的威胁,是分属于两次博弈的,而这在一次性博弈中明显无法做到。宽容性也同样如此,当A表示悔过(在第三次博弈选择合作时),B可以立即在step3中得知,并在第四次博弈时原谅A,作出合作的选择。当然,如果仅从理性人的角度出发,在有限次的囚徒困境博弈中,次次不合作才应该是这个博弈的纳什均衡,但是在阿克塞尔罗德的试验中,次次不合作这个策略的得分明显低于某些策略,并且选择这个策略的人并不是绝大多数,理论和现实有着明显的差异。

对于G1的第二条规则,同样也是如此。一次性的囚徒困境G1作为某个特定的对局(特地被警察隔离开而无法串供),博弈双方都无法确定对方将采取何种策略,从而致使使用“元策略”的可能性变为0。G2作为多次重复的囚徒困境,由于能够清楚地知道对方在每一轮的选择(指已经选择过的步骤),因此可以对接下的自我的选择和他人的选择做出推断。甚至像“一报还一报”策略直接选择与对方上一步策略相同的策略。还有的参与者对博弈对手的合作与不合作的次数进行概率计算,并由此作出自己的选择,如道宁策略,这在G1中是无法出现的。阿克塞尔罗德甚至做了两次重复多次的囚徒困境实验,这样对于G2的参与者来说,他们的选择不仅仅可以基于与自己的博弈对手相互作用的历史,更可以基于博弈对手与参与这次试验的每一个人的相互作用的历史。道德博弈中所说的个人信誉问题在这里凸显出来。

总的看来,在step1中,作为囚徒困境的博弈参与者A可以了解到B以往的策略选择以及信誉问题,并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自身策略的选择。例如贪婪的策略在面对比较仁慈的策略时,总是比较占优势。并且在step2中,A与B可以看到对方是如何选择,并进一步影响到step3之后,选择宽容还是惩罚――合作还是不合作。

从step1到step3就显示出主体交互性在博弈中的重要作用,因为G1中,G1(step1)到G1(step3),A与B做为博弈参与者并没有真正的形成交互(双方被隔离了),即主体间性。而在阿克塞尔罗德的试验中G2(step1)到G2(step3)中,博弈的双方A和B不但互有信息交流,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自我决策的选择。

三、主体间性对囚徒困境的影响

主体间性从定义上来说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统一性,但在不同的领域中,主体间性的意义是有差异的。

在主体间性概念的形成历史过程中,事实上涉及了三个领域,从而也形成了三种涵义不同的主体间性概念,这就是:社会学的主体间性、认识论的主体间性和本体论(存在论、解释学)的主体间性。这里就不一一详细叙述。

博弈论是交互的决策论。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奥曼曾经给博弈论下过一个非常描述性的定义:博弈论是“交互的决策论”,其定义十分简洁凝练。展开来说,博弈论是研究发生直接相互作用的行为者采取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换言之,一个经济主体(行为者)在决策时必须考虑到对方的反应,所以用“交互的决策论”来描述博弈论可谓言简意赅。(张践明《“囚徒困境”・理性悖论・交互认知论》,《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11月第34卷第6期)

而交互认知是主体间性的具体化例证。在重复囚徒困境这个博弈中,就充分地体现出交互认知的重要性。

如step1的中,博弈的双方可以对彼此过去的决策选择进行详尽的考察,基于生存博弈的道德博弈也可因此而建立起来。双方的私有信息(在这里可以简单地看做自己和对方的博弈历史选择)是否可以交换,交换的方式与程度,均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后来的决策。阿克塞尔罗德进行第二次重复囚徒困境博弈的一部分原因也在此――建立在双方知己知彼的基础上的合作应该如何产生,知己知彼是源于上一轮的博弈参与者参与博弈并决策的历史。这样就把双方的私有信息公开化,变成了公共知识。

在step2中,G1博弈双方从完全不知道对方做出什么决策发展到G2可以看到对方的决策,这又是一次交互的行为,由于是多次重复博弈,step2的交互致使博弈双方A和B不仅仅看重眼前的利益,更会看中将来的利益,从而使合作有可能发生,当然其中也包括从不合作决策与报复性决策等。

在G2(step3)中,A或者B完全可以借由这个环节来告诉对方自己对于对方的选择是满意还是不满意,并在以后的多次博弈中体会到对方的感受,对方同样可以表达出来并由此形成第三次交互。

还是拿一报还一报策略进行说明。A使用策略未知,而B使用的是一报还一报策略。设在第200次博弈中(我们称为N1、N2、N3……),A选择不合作,B选择合作,G2(N200(step3))中,B发现A不合作,并想表达自身的不满,因此立即在G2(N201(step2))中选择不合作以此来警告A。A在G2(N201(step3))中感受到了B的不满,如果双方进行了重复多次的博弈,A通过G2(N202(step1))回顾双方合作的历史发现,B对于犯错的人具有宽容性,于是立即在G2(N202(step2))中选择合作表示自己悔过,B在接下来的步骤中感受到A的悔意,在下一次的博弈中选择合作表示自己知道并安慰A……从而形成了重复性的三次交互、信息交换。当然,以上的只是基于交互理论的假想,但是在阿克塞尔罗德的实验中,我们不应该仅仅把双方固有的策略选择看作是电脑程序的自动化,而应该看作是在理性人基础上的信息交互,从而修正自己的策略。

四、结语

可否像人工智能体Agert那样在博弈中具备自主交互的学习参与博弈的理性能力,并由此改变自己的策略?

有关新型智能体Agent的设定,有这么几条可以作为囚徒困境这个博弈的参考:

①能够面向陌生状态与不确定性,积极主动地进行认知与行动。②每个智能体都有自己不同的知识背景、心智品质、能力与个性,甚至具备诸如友善性、真诚性等人类特征。它的这些能力与特征都不是被设定为一成不变的,它可以随着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地进行能动的自我更新。它不是在一个一步到位的、静态的模式中模拟智能,而是在一系列过程性的、动态连续的进程中发展智能。

如果在多次重复的囚徒困境的理性人设定中附加如上的设定,是否可以使G2更加地清楚明白,更容易地走向合作?

当然,以上的附加只是基于多次重复囚徒困境的假设。面对G1的一次性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我们只能持以悲观的态度。

宾默说,理性参与人的独立选择行为又会产生非帕累托效率的结果,这并不存在任何自相矛盾的地方。囚徒困境的规则不利于实现理性合作,就像把一个人双手反绑之后要他表演手技一样。因此,不要希望在囚徒困境规则约束下理性参与人会成功地达成合作。

参考文献:

[1]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合作的进化.合作的复杂性――基于参与者竞争与合作的模型.

[2]宾默.博弈论与社会契约.

[3]格若赫姆・罗铂.博弈论导引及其应用.

[4]张践明.“囚徒困境”・理性悖论・交互认识论.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1.

博弈论规则范文5

关键词:博弈论 大学英语 教学互动 文化导入

根据大学外语教学改革的要求,民办高校英语教学要符合民办高校自身的特色,以面向社会满足市场需求,培养高端技能性人才,跟上全球化的步伐为目标。要让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用。但在我们重视各式英语教学方法的研究以达到使用目的的同时,不能忽视英语教学中文化内容的导入。否则会导致学生既无法像在传统教学方法中那样学习掌握牢固的语法结构知识,又无法充分吸收语言的文化内容,不能真正地认识英美文化的本质,最终难以达到语言实际运用能力提高的目的,因此从博弈论的思维和策略分析方式研究目前民办高校英语教学中的文化导入内容具有现实意义。

1.浅谈博弈论

博弈论是由美国数学家摩根斯顿和范纽曼在二十世纪初创立的,约翰?纳什等人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博弈论是专门研究众多理性个体间的相互冲突、相互合作的一种理论,这一理论不仅有着非常强大的诠释理论的能力,而且有着跨学科的生命力。博弈论在各个领域都得到了渗透和扩张,语言博弈论就是该理论在语言文字领域的发展所产生的。哲学家、逻辑学家辛提卡在二十世纪90年代提出了“语言博弈”,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语言学博弈论。“语言博弈”的提出引发了众多学者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来探索英语教学以及课程设置上的一些问题。

2.博弈论与大学英语教学活动中的文化导入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要学会重视英语教学中文化内容的扩充。而在文化导入的过程中如果善用博弈游戏规则,依靠理性的思维和双赢的策略在均衡中求发展,就是提升语言运用能力的捷径。博弈是一种日常现象,适用于生活学习中的各个领域,也可用于民办高校大学英语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就是博弈的主要参与人,文化导入的过程是师生之间的互动博弈过程。

3.大学英语教学中的文化缺失

3.1跨文化教学内容上的欠缺

许多学生通过之前的英语学习能够背出或者说出简单的英语交际用语,却不能在实际语言环境中使用,这实际上是因为缺乏跨文化交际的内容或者没有语境意识。很多情况下民办高校大学生只能生搬硬套,无法进行有效的语言交流沟通。目前的大学生对于英语国家的人日常交流的普及性文化知识所知甚少,知识面比较窄,民办高校的大学生更是如此。

3.2文化教学内容缺失原因浅析

有些教育者认为民办高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要以实用为准则,课堂上就应只教授专业英语中的专业词汇,专业文章,而且认为这些跟文化、文学等毫无关系,因此民办高校大学英语教学课堂上应舍去文化类不必要的知识。通常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部分教师也没有意识到培养学生文化意识的重要性,他们认为自己的教学目的是让学生识记专业词汇,翻译专业篇章,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中只涉及专业、行业知识,而不会涉及文化方面的内容。这种教学方式影响到了学生,使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忽略文化差异,造成了学生文化意识的淡薄。

4.文化导入在策略上的优势

博弈是以游戏的方式在规则中探求利益。英语学习需激发好奇心, 如能在教学过程以博弈游戏的紧张感和幽默性的方式进行语言文化内容的导入,教师和学生的所得收益将颇丰。

4.1文化导入活动中所存在的师生之间合作博弈

博弈论又译为对策论,就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教师和学生作为博弈主体,在文化导入过程中形成双向互动博弈。民办高校教师要想培养学生的文化意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必须积极通过教材和各种渠道充分挖掘文化信息,充分备课,同时提高自身素质和文化修养,充分理解教学改革的本意,注重内涵,力求摆脱应试教育,真正提高教学质量。博弈中的另一主体学生作为理性参与人,在接收到积极文化内容的同时理性水平提高,文化素养提升,变被动为主动地参与教学和讨论。教学过程随着文化导入渐入合作型良性博弈状态。

4.2文化导入方式

教师应把学生看作博弈主体而非被动学习者,通过分析学生的信息特征掌握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文化缺失问题,通过扩大信息量,学生有意识地吸取和拓展相关信息。比如丰富教学的中英文化对比内容,使其熟识中国文化和英语国家文化异同,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在教学中,教师可以多追溯词语起源,让学生把词汇具体形象化,同时也理解其实英语单词不是单调的死记硬背。告诉学生单词也有文化、有历史、有故事,让学生进一步了解西方国家的历史,文化和。

博弈论的“游戏”性就是在假设条件和规范中主动思考获取所得,如英语教学过程中的情境设置和角色扮演。教学中要为学生营造语言文化的交际氛围。教师可以简单地把英语的自我介绍作为引入,鼓励学生自由发言,进入一个英语交流环境,以朋友的方式进行交流,学生没有尴尬感也会很积极地投入,打破沉默,在自然的对话交流中学习,教师可在旁倾听,稍作提示或修正。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会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教学,了解和体验跨文化差异,接触不同社会文化背景,这就培养了他们的独立性、创造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5. 结语

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要注重用积极的方式导入文化内容,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从博弈论中可透析教学智慧和策略。为了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在传授语言知识的同时让学生通过类似博弈游戏这种较有趣的方式自然进入反复练习和操作的过程,并及时纠正错误,在语言学习和掌握过程中不断完善提高。而这种把博弈论和文化导入同时引进到英语教学中的方法再民办高校英语教学中尤为重要,而且起效。

参考文献

[1] Nida,Eugene.A.Language and Culture:Contexts in Translating.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Press.2001

[2] 楼荷英 大学英语教师的教学信念与教学行为的关系――定性与定量分析研究[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5

[3] 束定芳 我看外语教学改革[J].国外外语教学,2001

[4] 许渊冲 文学与翻译 [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博弈论规则范文6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绩效 博弈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评价 绩效评估

一、引言

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要想不断的发展壮大、不断的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需要企业能够清醒的认识到实现企业目标的关键所在。人力资源管理评价机制和绩效考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评价机制能够很好地提高公司绩效,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同样公司绩效的优劣能够真实地反映人力资源管理评价体系的实效性和可行性。

二、博弈论概述

1.博弈论的概念

博弈论也叫做对策论或者竞赛论,它实际上是一种方法论,或者说是“游戏理论”。博弈论主要是指参与博弈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组织,在一定的的环境和规则约束下,依靠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同时或者先后、一次或者多次的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策略并且加以实施的过程。

2.博弈论的基本构成要素

在博弈论的分析中,一场“游戏”或者对局,应该具备五个最基本的要素:

第一,对局者。对局者就是博弈的参与者,通常为组织或个人组成,他们都是利益极大化的理性人;

第二,博弈信息。博弈信息是博弈双方自身所掌握的、有助于进行策略选择的、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料;

第三,博弈双方可选择的策略。在博弈论中,有多种策略可供对局者选择。例如,在价格竞争中,企业可以选择降价或者不降价的策略;在非价格竞争中,企业可以选择做广告或者不做广告的策略。每个对局者总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根据现有的信息,按照一定的规则来选择自己的策略。

第四,报酬。对局者通过选择自己的策略得到一定的报酬,报酬可能是利润,也可能是效用,每个对局者分别选择自己认为是最好的策略,但是其最后得到的报酬却是所有对局者采取的策略共同作用的结果。

第五,博弈的次序和次数。就是对局者进行策略选择和实施的先后顺序以及进行博弈的次数。

三、人力资源管理评价过程的博弈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评价是指对企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工作能力、完成成果、综合素质以及工作绩效等方面的评价。由于参与博弈的评估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致使博弈的评估方所采取的策略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造成评估可信度低、缺乏公正的现象。由于博弈过程具有动态性,一方的决策会极大地影响其他对局者的行为决策,直至博弈过程最终达到纳什均衡。

人力资源评价不仅需要对员工的招聘与培训、职业管理状况进行评价,还要对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进行评价,因此,人力资源管理过程的博弈分析需要考虑这三方面的因素。

1.员工招聘与培训的博弈分析

在员工招聘的过程中,会对员工进行综合能力的考核,然后根据最终的考核结果确定录取或者不录取,因此,在招聘的过程中决策者主要有两种策略选择。在员工培训的过程中,同样要对员工的培训结果进行评价,评价时同样面临着两种策略选择,即通过和不通过。员工在招聘和培训的过程中无法了解竞争对手的信息和资料,因此,信息的不对称会加对局者互相评估的难度,但是对局者会选择能够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策略。

2.职业管理状况的博弈分析

对企业的职业管理状况进行博弈分析需要考虑两个评价指标,即员工的流动性以及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员工的流动性不仅会影响企业的聚合力,还会破坏整个组织结构的稳定性,影响员工的工作热情。因此,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评价时,会对员工的流动性采取两种措施,分别为控制和不控制。企业会根据对局者的行为多采取控制决策。

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是影响企业生产效率的重要因素,也是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指标,因此,对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进行分析有助于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提升满意水平。

四、公司绩效评估中的博弈分析

绩效评估是对员工或者组织的工作行为、表现和效果的综合评价。对于组织而言,绩效就是任务在数量、质量以及效率等方面完成的情况;对员工而言,就是上级和同事对自己工作状况的评价。企业通过对其员工工作绩效的考评,获得反馈信息,便可据此制定相应的人事决策与策略,调整和改进其效能。

1.自我评价中的博弈分析

自我评价中的博弈分析就是在自我评价的过程中相对于他人而言,选择一种能够凸显自身优势和特长的最优评价策略。自我评价中的博弈分析主要是对自身优势和劣势进行分析,然后进行扬长避短的过程。

2.群众互评中的博弈分析

群众互评博弈主要表现为同事之间的评价,具体的评价过程有两种情况:有小团体型和无小团体型。后者较前者相对比较公平。

无小团体型是指互相进行评价的成员之间不存在串通,仅依据个人看法进行相互评价,因此,相对来说比较公平,而博弈的最终赢家可能会是全方位都比较优秀的人员。

有小团体型是指由于人为因素或者自发形成的团体组织,有小团体型之间存在串通,从而导致博弈的结果会随着小团体的意志而发生转移,这种情况多出现于名次等级的评选上。

3.领导测评中的博弈分析

领导者在测评博弈的过程会夹杂着自我评价博弈,因为领导者对下属的评价情况会侧面反射出领导者的自我评价,如果给予员工高分则是对自我的肯定,给员工低分则是对自我的否定,但是面对同样的员工,领导者同样要进行等级优劣区分,因此,领导者测评的博弈过程相对较为复杂。

五、人力资源管理评价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博弈分析

由于人力资源管理评价的博弈分析和公司绩效的博弈分析是两个系统性较强的博弈过程,因此,二者之间进行博弈分析要综合考虑影响各系统的博弈因素,然后构建两大模块系统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管理评价体系与公司绩效评价体系的统一,帮助企业选取最佳决策来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满意水平,增强员工的企业归属感和忠诚度。

六、结束语

人力资源管理评价的博弈分析能够更好的完善和健全人力资源管理的评价指标体系,优化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公司绩效的博弈分析能够帮助企业建立科学而公正的度量方法,从而实现评估的科学性。总之,将博弈论引进绩效考核和评价中,能够调动员工和领导者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润滋.基于博弈论的企业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研究[J].理财研究,2008(6)

[2]吕占峰.博弈论在工作团队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应用[J].理论月刊,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