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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的认知范文1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管办分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国家文化部继而对公共文化机构的法人治理实行试点工作,自此公共图书馆的法人治理列入文化行政部门的主导工作之一。公共图书馆管理上实行法人治理对以往政府管事业、政府包事业将是一个颠覆性地改变,它将事业单位的角色转化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主体,真正体现其作为公共服务的本色。本文中我们就公共图书馆管理上法人治理的运用进行探讨,希望能够为公共图书馆管理上法人治理的建立健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公共图书馆管理体制现状
由于多个部门需要对公共图书馆开展操作、指导、控制以及监督工作,因此各机构间的权力义务关系就需要由公共图书馆管理体制来进行明确。我国的公共图书馆是由国家进行行政管理的,分为从中央到地方乡镇共有五级的管理,每层的管理都有多个部门构成,上下级的政府管理部门大多形成对应关系,但是在行政级别较低的地区,为了节约经费、控制成本,经常将多个管理功能进行合并,减少政府机构数量。每层政府都有分馆文化的部门,这些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管理地方的公共图书馆,贯彻上级文化管理部门指定的政策、完成管理任务、制定公共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对馆长进行考核和任命,以及对图书馆的绩效进行评估。但是鉴于地方文化管理部门不仅掌握着公共图书馆的管理权、规划权、财政权以及决策权、还是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者和主办单位,这就在国家出台相关公共图书馆法律法规之前,导致公共图书馆几乎不受任何的权利约束及监督。此外,公共图书馆由于缺乏足够自,造成了用人制度陈旧、管办不分、政事不分、运行机制效率低下以及缺乏活力的情况。
2法人治理结构的概念
“法人治理结构”一词是从企业领域启用的,因此英文“CorporateGovernance”开始多将其译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在市场竞争中越发激烈的角逐,为了最大限地保证其强有力的竞争力、保证出资人的权益、明确各层级的责权,企业内部将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与经理层的责权及利益进行有效分配。这种各层级利益得到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使企业内部管理明晰、得当,因此各企业对其屡试不爽。国外公共文化机构借鉴企业的管理制度,即广泛将法人治理结构运用于公共事业及文化管理中,并取得良好的效果。近些年来,我国公共图书馆管理也渐趋引进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试点单位,在吸收和引进国外先进管理制度的同时希望法人治理的运用真正将我国公共图书管理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3公共图书馆管理上法人治理的具体运用
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的运用其核心环节即建立并完善理事会制度,突破传统公共图书管理上出现的责权不明晰,切实将图书馆的管理者和所有者剥离开来,这一管理制度的建立必将带领公共图书馆打破传统阴霾,向行政化和专业化迈进。理事会在公共图书馆的运营过程中不仅要对图书馆未来的发展前景和发展方向作以规划,还要对关乎图书馆生死存亡的财务问题进行预算和决算,图书馆的人事任免及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同样由理事会承担,并要对本单位的运行全局进行有效监督,因此,理事会不仅是决策机构,而且是监督机构。公共图书馆的法人治理是吸收和引进企业的管理模式,因此在治理结构上二者有相同之处,即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理事会也是由利益的相关者构成,形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董事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经理角色在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中体现于馆长,在公共图书馆的运营过程中通过明晰的责权,形成互动互利的运行机制,在对利益相关者进行约束的同时也对其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在一张一弛中促进公共图书馆的良性发展。但由于公共图书馆的法人治理隶属于事业单位的范畴,因此它与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又有所区别。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事业单位为了独立行使决策权力、自主管理、责任承担而依法建立的一套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公共图书馆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操作上实行决策层、管理层及监督层“三权分立”、三方面相互协调并制约。
3.1权力决策层
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中其决策的权利由理事会行使。理事会成员的构成一般为政府主管部门派遣的代表以及相关社会人士(包括相关行业组织、学术团体及公众代表)。理事会是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环节,它对图书馆的一切重大事件具有决策权,如理事会章程的审议、图书馆发展方针的制定、图书馆未来发展规划的确定、图书馆相关的人事任免权的行使,包括图书馆行政负责人的推荐及聘用、图书馆财务预算和决算指导,与此同时其决策层还承担定期对组织的政策、方案及运行进行检查的责任,并确保图书馆与政府及社会公众的实时沟通。因此权力决策层要从公共图书馆的实际情况出发,如图书馆的服务人群、图书馆的规模等实际情况,兼顾代表性和效率,将理事会的规模和构成结构控制在有效范围内。在此基础上理清与政府举办部门的关系,履行好决策和监督的职责,实现管办分离,自主运行。
3.2管理执行层
公共图书馆的权利决策层只对图书馆的大正方针政策做出相关规定、起到决策作用,但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管理执行层负责,对理事会做出的决策进行具体实施。管理执行层的具体工作职责包括:对图书馆的年度工作及未来发展做出具体规划、绩效评估,对人力资源、财务、行政等图书馆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管理层由馆长及其副职组成,对图书馆的日常运行全权负责,履行管理层的实际管理职能,对理事会相关决策的做出具有参与权,对于本机构的运行情况要定期向理事会汇报,接受理事会监督并对理事会负责,为决策层的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3.3监督约束层
图书馆理事会对图书馆的发展提供权力决策,馆长及其副职等管理执行层则负责图书馆运行工作的具体实施,但为确保图书馆长期良性发展,一定的监督约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公共图书馆一般设置监事会或监督委员会对理事会做出的决策的合理合法性、管理层对理事会做出决策的执行力、馆长及副职是否各司其职、图书馆财务流向等诸多问题进行有效监督。
4总结
公共图书馆是我国文化产业链的重要一环。随着社会、经济等诸多方面的迅猛发展,传统的文化产业治理模式渐趋显露弊端。在吸收和引进企业及国外的文化产业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法人治理逐步踏入我国公共图书馆管理平台,但此种治理模式对于我国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既是一个机遇又面临极大的挑战。它将行政管理由法人取而代之,这一探索的有效进行,也必将促进公共图书馆走向多元化、自主化的发展之路,进一步拓宽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深度及广度,使公共文化事业呈现新的发展气象、文化服务水平也将得到明显的提升和改善。
【参考文献】
[1]王书华,张林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组织模式初探[J].中国人才,2012(6).
[2]王银磊,肖伯仲.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J].社会科学家,2013(9).
工商管理的认知范文2
关键词: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机构;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2
工伤认定是否及时公平地作出,直接关系到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和制度目标的实现。2010年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工伤认定申报时效、受理部门、认定程序以及工伤认定争议处理程序等,使得工伤保险制度不断的完善。从制度实施以来,我国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不断增加,截至2013年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已达约1.9亿人,已经高覆盖到建筑、煤矿等高危行业,也成为农民工参加人数最多的险种。在实践中,由于劳动用工当中的不规范因素以及部分用人单位安全卫生意识淡薄等多种原因,工伤事故时有发生且不断有上升的趋势,近几年,关于劳动保障行政案件也逐年增加趋势,其中,数量最多、问题最为突出的是工伤保险案件,涉及工伤认定、工伤保险的发放等诸多问题,尽管工伤保险法律制度已经基本成形,但现行工伤认定的社会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因工伤认定和赔偿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已成为重要的不安定社会因素之一。为什么关于工伤认定的纠纷增多?除了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双方的利益协调未达成一致的因素外,本文尝试着从工伤认定的阶段程序角度来讨论我国工伤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工伤认定各阶段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工伤认定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的工伤申请,依法审核伤亡人员是否为工伤,并作出是否认定工伤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对工伤认定程序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明确工伤认定程序包括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提出申请、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受理、劳动行政部门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和送达工伤认定决定等五个阶段。在实践中,工伤认定的各个阶段都可能出现问题,导致有关工伤认定的争议增加。主要体现在:
(一)申请阶段:申请主体不明确和申请期限不公平
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作为申请主体的身份界定不明确。申请工伤认定是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我国的工伤事故实行雇主责任原则,因此,将提起工伤认定的申请权优先赋予用人单位是符合法理要求的。将工伤职工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列为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考虑到了克服工伤职工因故未能行使申请权而可能出现的权益受损,但是,未明确界定工伤职工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的名义是委托还是直接负责,这将直接影响到他们在工伤认定中地位的确定和权责的明确,进而可能会对工伤认定结果产生影响。
非用人单位的申请期限规定不合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起算期间都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用人单位在30天之内申请工伤认定,非用人单位在12月之内申请工伤认定。把申请工伤认定的优先权赋予用人单位,且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要以单位未提出申请为前提。很显然,依照该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期限只有11个月,远远少于《民法通则》的时效规定,这对受伤职工是一种隐形的权利侵害。同时,对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作了可以申请延长的规定,但未对职工在行使申请权时可能遇到的行使障碍情形予以考虑。这样的规定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或者不可抗力而不能够及时申请的受害者而言明显不公平、不合理。
(二)资料的审核:工伤认定部门的主观性强
受伤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对工伤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再做出是否属于工伤的判断和结论。在工伤认定的实践中,用人单位一般对受伤事实、是否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很少提出质疑,大多对是否是因从事本单位工作而造成伤害提出质疑。而证据的形式又多为证人证言,因为证人证言的局限性和随意性,双方可以找到证明内容冲突的证人证言。在这种情况下,《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无须参照司法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只需自行开展调查,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应予以配合调查取证。那么,在资料审核阶段,可能存在的问题有:1、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是按照行政程序在处理案件,而不是按照准司法程序的方式在处理案件,导致对事实认定的主观性增强,不能完全发挥证据的效力。2、目前工伤认定专业人员按照行政编制配置的体制,导致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不可能花费大量人力财力进行调查,而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来源于行政主体自行搜集的证据,受各种因素影响,其准确性必然是相对的,易引起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的争议。
(三)工伤认定:认定机构职责不清和独立性不足
《条例》第十七条确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工伤认定机构,而依据《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其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制定工伤认定方面的政策措施。这样的规定,实际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成了规则的制定者与执行者,使得工伤认定机构的职责不清,外加没有外部的监督机制,使工伤认定机构饱受诟病,难以保证工伤认定的公平和效率。另外,从该条规定来看,法律只明确了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认定机构,现实中存在大量的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处于无人受理的状态,这部分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成了法律的空白点。同时,工伤认定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也是隶属于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如果工伤认定部门与工伤经办机构的利益联合起来,必定影响工伤认定部门的独立性。
从工伤认定实践来看,一般是将工伤的最终认定权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法院在对工伤认定进行审查时可以判决维持、可以判决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认定,但不能行使司法变更权,且不能代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是否构成工伤的认定。这一规定,给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实践带来很大障碍。最突出的表现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被法院的生效判决撤销以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往往还会作出同样的工伤认定决定,以至于形成诉讼循环。
(四)工伤认定结论的争议处理机制:争议处理意见不一
在工伤认定机构出具工伤认定结论后,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2004年施行的《条例》规定了行政复议的前置程序,在实践中发现程序复杂,工伤职工落实待遇时间过长,严重影响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权。2010年修改后的条例取消了行政复议的前置程序,不服认定结论的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这样的修改并没有解决争议处理程序复杂、时间冗长的问题,特别是碰到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时候。申请工伤认定时,所需提交的材料众多,其中“劳动关系证明”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仅确定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进行审核之前就可能要经历劳仲裁、一审、二审,至少需要八个月时间。只有确认双方具有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才能继续。对于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不服的,又是复杂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各地的工伤认定机关、复议机构、审判机关的认识不尽一致,由于工伤情形的法律预见性差,当事人常寄希望于监督机关来改变原来的认定。由此可见,当某个工伤认定决定被监督机关撤销,认定机构重新认定后,另一方当事人不服又提出复议。特别是,如果第一次的监督机构的意见和第二次的监督机构的观点相反,将导致认定机构和当事人无所适从,无端增加争议。
二、完善工伤认定程序的措施
(一)建立用人单位及时申报制度和明确工伤认定中的职责
《条例》把发生工伤事故的优先申报权赋予用人单位,本意是为了加强用人单位对工伤申报的责任和义务,及时申报工伤以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此规定却无形中剥夺了劳动者在这30日内申报工伤的权利。因此,该规定应当修改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工伤认定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工伤保险认定,造成的损失有用人单位全部承担,同时还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惩罚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申报工伤认定。
明确工伤认定中的制度。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增加“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协助并接受职工委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条款,以此明确职工直系亲属和工会组织是以职工人身份申请工伤认定:当工伤职工本人因丧失申请工伤认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而不能提出申请时,其直系亲属可以法定人身份代为提出。没有直系亲属的或直系亲属没有提出申请的,工会组织可以法定人身份代为提出;当工伤职工本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时,可由职工本人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可委托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以委托人身份提出申请。
(二)资料审核强调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认定部门的客观性
在工伤认定中,认定机构有权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行使调查核实权。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工伤成立,而用人单位也无法提出证据反驳工伤不成立时,必须根据《工伤认定办法》,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加强对事故的调查核实。同时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强化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然后根据法律规定,严格把关,做出最后的认定结论。绝不能简单的在相对事实不能完全查清的情况下就作出有利于任何一方的认定主张。同时,加强对工伤认定机构的稽查人员的建设,使工伤认定部门的人员投入精力去调查取证,尤其是针对重大工伤事故,这样才可以确定工伤认定结论的客观性。
(三)工伤保险部门的认定职责重置
工伤认定应该由独立的行政机关来负责,从而保证工伤认定单纯作为一种程序,使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对自己的行为能有合理的预期。现阶段,可考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负责工伤认定工作。我国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虽行政色彩仍较为浓重,终究在理论上属于独立的社会组织,但需要在以后的发展中逐渐摆脱行政权的干涉,方能承担起全社会工伤认定的重任。对于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认定机构申请再次认定,再次认定应该另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类似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次认定结果为最终结果;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选取专家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简化和统一工伤认定和争议处理程序
繁琐的工伤认定程序无疑给己经受到身心伤害的职工带来二次伤害。这就需要理顺相关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的关系,尽量简化工伤认定程序,减少重复性工作。首先,明确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关系认定中的责任。只要受伤职工提供了初步的证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就可以介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以及时有效地维护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其次,实现诉讼以仲裁为前提条件。由于仲裁与诉讼相脱节,严重地影响了诉讼的效率。这就需要实现诉讼与仲裁的有机结合,诉讼以仲裁为前提条件。简化工伤认定程序,规定劳动关系确认劳动仲裁一裁终局制度。确立工伤认定或裁或审制度,统一工伤认定部门和监督部门的意见,提高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的法律预见性,同时加强工伤认定专家的人数,提高工伤认定的及时性,这样,明确法律关系,减少工伤认定争议,保证工伤认定的效率才能体现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颁布,2010年12月20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颁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工伤认定办法.2010年12月31日颁布
[4]胡炳志,张颖.论完善中国工伤认定制度[J].社会保障研究,2010,4,35-39.
[5]刘彦博.浅论工伤认定中的若干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0,8(下),93-94.
[6]李越,耿憬.我国工伤认定程序缺陷与重建对策初探[J],三峡论坛,2010,
[7]翟玉娟.我国工伤保险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完善[J].政法论丛,2009,4,95-98.
[8]李爱玲.论工伤认定程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人民论坛,2010,7(中),92-93
[9]陶建军.工伤认定的若干问题探讨[J].经济师,2009,1,83.
[10]王艳丽.浅谈工伤认定的范围[J].法制与社会,2007,10,168-169
工商管理的认知范文3
关键词:高校教育 工商管理专业 人才培养 素质教育
引言:
各高校应当把握市场经济带来的潮流,加强对高素质工商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从而提高学生整体工商管理专业素质能力,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眼光,促使学生能够适应市场竞争,把握经济发展趋势,从而为中国的贸易经济发展做出贡献。[1]
一、新时期中国高校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新时期中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瞩目成就,包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市场经济有一个良好的刺激,也加强了企业之间的竞争。人才素质是企业竞争的重要力量,因此一系列的国外留学人员受到了部分企业的重视。而中国培养出的工商管理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被认为竞争力度略逊色于“海归”。目前中国高校的工商管理专业人才教育培养上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人才培育缺乏明确目标
目前中国部分高校的工商管理专业缺乏具有本校特色的人才教育培养目标,教育特色不突出,导致了中国高校工商管理专业人才教育模式单一化、机械化,缺乏教育活力,没有树立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理念没有得到更新。[2]
2.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硬件设施落后
目前中国高校的工商管理专业的导师配备以及硬件设施等都在国际教育界较为落后,比如说中国高校工商管理专业的博士点设置不完全,尚有部分高校未能争取到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点,造成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情况,不利于高校工商管理专业的发展,不能满足市场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同时目前市场对工商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3.人才适应能力强
市场企业要求工商管理专业人才能够较好地适应社会,并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企业内部,掌握企业发展基本状况,从而更好地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增长做出贡献。[3]
4.具有过硬专业素质
企业对人才有着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要求。处理专业素质能力,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能够及时把握市场发展动向从而做出利于企业发展的管理决策,同时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并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事业责任感,是企业引进人才的参考标准。
二、浅论我国高校工商管理专业的人才素质与培养
站在市场发展的角度,应当对企业工商管理的发展方向做出合理的分析研究,得出较为科学化的人才管理教育模式。目前工商管理行业趋临市场饱和,管理工作囊括了经济学、会计学、管理统计学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人才整体素质是一个考验。
1.贵州省某高校对工商管理专业人才素质的培养实例
贵州省该高校在新时期的剧烈市场竞争下,为了提高本校学生的工商管理专业素质能力,加强了对其的重视。贵州省该高校与省内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性战略对口,将符合条件的学生送入企业内进行实习,通过实践来提高自身工商管理专业素质能力,积累企业管理经验,从而为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贵州省该高校还开设了“工商管理专业人士经典案例选编”的课程,通过对工商管理行业的职业性人才的经典实例进行讲述剖析,为学生树立良好的专业榜样,促使学生对工商管理专业有更加深入的理解,从而提高自身专业素质能力。贵州省该高校还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特点,注重培养中小型企业的管理人才,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对口,将学生的学习更加针对化、专业化,加速了人才资源的流通,形成具有该高校自身特点的良好工商管理专业教育模式。
2.对提高中国高校工商管理专业人才素质培养教育力度的相关建议
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使得高校培养的人才能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中国各高校应当加强对工商管理专业的大学生人才培养。通过研究分析,笔者对中国工商管理专业的人才教育提出几点建议:
2.1明确市场对工商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进行课程设置
高校应当对市场进行充分的研究考察,制定出符合本校学生发展的工商管理专业课程。为了提高学生对信息的分析处理能力,学校应当设立相关课程,以提高学生对市场数据信息的分析能力,对于数据的敏感程度加强,从而更好地在管理决策的制定上提高科学性。同时为了提高学生的工商管理专业能力,高校应当在专业课的开展基础上加以延伸,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工商管理专业素质能力。[4]
2.2创新工商管理专业教育理念
各高校应当针对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进行人性化教学,使每个学生的发展都得到充分的引导,体现了人本教育理论,真正实现现代教育所要求的基本教育宗旨,即“以生为本”,将学生的发展作为工商管理教育的基本目的,促进学生的个人发展,实现学生的工商管理专业素质能力的提高。
2.3加强高校创新改革力度
各高校应当促进高素质教师培养,提高工商管理专业导师能力,高校导师应当从自身做起,不断改善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方式,从而提高工商管理专业的教育能力,加强学生的工商管理专业素质能力。各高校应当深化工商管理专业教育改革,向国际先进的工商管理教学模式学习,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性,实现教育理念的加速发展改革。
三、结语
工商管理专业对于市场经济的加速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国各高校应当加强对工商管理专业导师素质能力的培养,积极进行工商管理专业教育硬件设施建设投资,合理利用教育资源,从而促进高校工商管理专业人才素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胡延松.地方高校工商管理专业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J].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6).
[2]罗华; 何建洪.基于需求的我国高校工商管理人才培养分析[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1,(02).
工商管理的认知范文4
各工商所(队)、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外部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准,推进“两建一创”活动深入开展。根据xx市工商局的要求,今年分局邀请xx市人大对工商行政执法开展定向视察,这对工商部门来说是一次重要的社会链接,对于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群众认识工商、了解工商、理解工商,推动工商工作将起到很好的作用。为扎扎实实地开展此项工作,分局决定,建立接受人大定向视察工商有关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向人大定向视察组汇报全年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工作思路,听取意见建议。
二、检查、考核制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人大定向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列入单位责任目标考核。
三、上门走访制度。局领导不定期上门走访联系所所在地的人大定向视察组成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联系人大定向视察工作的局领导和联系人,每季度上门走访一次人大定向视察组组长,汇报近期重点工作,交流有关信息,听取意见建议;各工商所所长,每二月上门走访一次所在地的人大定向视察组成员,汇报有关工作,听取意见建议。版权所有
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本单位、本地发生的重大事件、突发性事件在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即时向人大定向视察组报告,尽早沟通,争取主动。
五、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分局开展的重点工作、活动的小结以及一些文件资料寄送给定向视察组成员。
六、网上联系制度。利用xx政务网络平台,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即时将分局开展的有关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和人大定向视察组提出的涉及全局性工作和局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反馈给定向视察组。
工商管理的认知范文5
人文素质是指人在自身基本素质形成过程中,将文学、历史、析学、艺术等人文知识,通过环境、教育、实践等途径内化于身心所产生的一种相对稳定的“内化之物”,包括道德情操、文化修养、思维方式、行为模式、言谈举止等,是人在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个人与社会、个性与共性的矛盾体中逐渐形成的精神产物。人文素质指一个人成其为人和发展为人的内在品质,是与科学素质相对应的人的基本素质。
(一)人文素质教育是对人学生基本的人文关怀
人学生首先是社会公民,而人文素质是人的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爱因斯坦在《论教育》中指出:“学校教育的目的始终应该是青年人在离开学校时,是作为一个和谐的人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专家”,人文素质教育以人为对象,它是人通过各种途径将人文知识进行内化而形成的。以人文精神为核心的内在品质,是一个人之所以成其为人并进一步成为人才的关键因素之一,人文精神实质是人类自我关怀,是自尊和尊重他人的价值,它是对人的价值、人的生命意义和人的理想的关注。
(二)搞好人文素质教育才能真正实现高等教育工商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
高等教育工商管理专业的办学目标是培养能够掌握工商管理前沿理论和专业实用技能,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具备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商管理专业人才。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所以,管理工作者主要的工作是围绕人展开的,而人的复杂性决定了我们在培养管理人才的时候不能只注重科学性,只关注学生技术性实用性的知识
(三)多种因素造成工商管理专业人学生人文素质较低
社会是造成当代人学生人文素质缺失的关键原因,市场经济所必然导致的功利、理性、物化,个人利益的追求、人众文化的流行,使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某些层面缺乏人文价值的导向,导致物欲至上,拜金主义等一些不良思潮在一定程度上流行例如由广州的廖勇等对820名人学生的调查显示,很多人学生存在“人生目标茫然”“人生支柱物质化(权力、金钱)”“信仰危机”等严重的思想问题侧,以就业为终极目标的功利和短视培养模式造成对人文素质培养的形式化
二、提高工商管理专业人学生人文素质的思路
(一)充分认识工商管理专业特点,转变办学思想,以培养具有厚积薄发能力的人才为己任
张杰认为,工商管理专业的人学生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商业道德、终身学习的能力、合作沟通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适应社会变革的能力、良好的心理和生理素质段、因此,高校应该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沉住气,抛弃企图“立竿见影”的办学思想,拿出“百年树人”的气魄,在强调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的同时,应该充分重视人文素质教育,以的思想道德体系和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诚、信”等价值观、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辅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学生树立崇高的人生理想。只有这样的人,才是一个合格的职业管理人,只有培养出这样的人的高校,才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承担起了应有的社会责任
(二)以多种途径提高工商管理专业人学生的人文素质
工商管理的认知范文6
关键词:信息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117(2014)02-0072-02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在社会的企业行业当中得到广泛的需求,信息技术的运用,让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人才不断地涌现,很好地服务了社会工商行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企业管理理知识,掌握生产、营销、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企业信息系统管理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具备企业管理能力,能胜任工商企业基层管理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但在实际的人才培养过程中,没有几家高职院校能真正达到培养目标。主要根源在于人才培养模式的陈旧和落后,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不彻底。为了培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工商业及其他各类企业管理方面工作的专向应用型人才,探讨适合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型迫在眉睫。
1运用信息技术对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进行培养
信息技术的运用,让众多高职院校的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不断地进行人才培养模式,面临了一个创新探索及实践教学方面的改革,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比较偏重于理论知识,淡化了信息技术的实际操作。
从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来看,理论课程占整个课程体系的份额较大,有的甚至达到100%。有的院校虽然在课程设置中安排了较多的实训教学环节,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实训课程也很难真正开展,这不仅不利于学生对专业的深度认识,也很难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方式。学校应该把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教学核心放在信息技术上面,多组织一些实践活动,让学生能够真正做到走出学校能够更好的发展自己的所长,在企业管理这个领域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合理的运用信息技术,能够更好地对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进行培养。
2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必须结合信息技术对人才培养定位
信息技术的日益壮大,给企业带来了深刻且多元化的影响,为了让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学生毕业之后能够在社会在崭露头角,必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为企业服务,这也要求了学校必须让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在校期就要充分学习好信息技术,为以后做好准备。因此,要给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制定合理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首先必须了解该专业的就业现状。其实这个行业的就业是很复杂多样的,这也导致了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去向复杂多样,不仅工业企业、商品流通企业、饮食服务业需要众多的工商管理人才,金融业(含保险与证券业)、农业、养殖业、信息产业等都需要工商企业管理人才,大部分毕业生主要以市场行政管理人员、市场营销岗位、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及传统的管理岗位为毕业后的第一选择。而且很多学生的专业能力并不强,学生在就业时专业不对口的现象严重,在企业管理人员中只有少数是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生,其他人员都属于半路出家,没有经过系统的工商管理专业知识培养。企业现有的工商企业管理人员能力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要求,如:知识面狭窄,对英语会话、电子商务、推销技巧、商务谈判等方面的技术技能比较欠缺。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校可以让学生在校期间多参加信息技术的实际操作,加强专业技能的学习,从而顺应这个信息化的历史潮流,不断地创新和探索新的适应信息技术和信息化发展的新方法和新思想,让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能够培养出更多的人才。
拓宽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生的实用知识面,提高信息技术的实际操作锻炼,关注多行业对工商人才的需求,是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工商企业管理的学生就业时所涉及到的知识面相当广泛,包括管理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物流管理、金融等学科的基础知识,这些都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得到广泛的运用,这既给工商企业管理的学生增加了就业机会,也给该专业学生提出了更高的知识要求。
3信息技术是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得力助手
信息技术是一个很强大的系统,它能把所有的网络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强大的网络系统,也是世界上最开放的系统,因此被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广泛的运用,通过运用信息技术这一特点,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摆脱了传统的模式,更好地对信息进行处理和收集。但是,对于高职学生而言,信息技术专业技能应该放在人才培养的首位。以往,学生的学习地点基本上集中在校园内,即使有的学校有一些实训教室或基地,也与在企业实际操作存在很大不同,因此要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就应改变学习环境,合理分配学习时间。学生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应控制在30%,其余70%的时间都分配到实操环节中去。培训实操能力主要是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怎么做”的问题,实操环节不仅包括到实训室或实验基地学习,也包括联系企业,到企业去亲身历练。与企业一起成长,克服了学校实习场地常因经济原因使设备陈旧过时的弊病。这样能使学生掌握较全面的职业技能,学会处理实际问题的本领,熟悉企业的生产过程和管理机制,了解职业的行为规范,养成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的习惯,树立起质量意识。
工商企业管理的学生涉及的行业广,学校可以多和企业对接,给学生提供更多在企业学习的机会,形成订单培养的教学模式。教———企业所需要的学习内容,弃———过多不必要的理论知识。使学生未走出校门就有明确的学习目标,知道哪些知识是自己以后工作可以用得到的,必须多学多练的,从而达到自主学习的目的。工商企业管理的学生涉及的知识面广,培养起来经常会出现侧重点不明确的问题。学校应在学生入校时就给学生派专门的指导老师进行就业规划指导,使学生更早的确立自己的学习目标,找到学习的侧重点。再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就业取向给学生进行课程设置。
4信息技术是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技术的支持源
现代信息技术为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现代化崭新的技术和手段,大大加快了传统的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现代化进程。如今,工商企业管理在社会中的广泛应用,促使企业可以建立模拟的ERP实验室,从而建立一个ERP沙盘课程内容,更便于更好地培养人才。针对高职学生的特点,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人才培养模式,这是顺应信息化潮流的必然趋势。通过对信息的收集,对工商企业管理专业进行分析,积极进行可行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将提高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培养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5通过信息技术培养工商企业管理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信息技术已经成为了新时代的象征,如何更好地通过信息技术来开拓工商管理人才的创新意识和能力,首先必须培养人才的自我创新意识,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只有经过不断地创新才能不断地促进企业的进步,才能与时俱进地走在市场的前端。所以,在这个信息化时代,只有更好地利用起信息技术,让信息技术走到最前沿,这样才能在进行企业工商管理人才培养过程中,更好地加强创新意识的培养。如何培养管理人才的创新意识,需要企业领导者具备高瞻远瞩的眼光以及观摩学习的机会,多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理念,采用信息化的手段进行理论渗透。
其次,在课程设置上注重培养工商管理人才的创新能力的教学模块,用理论指导实践,同时在实践中创新理论。加强“应用型”学科体系的建立,注重时间的探索、积累和验证。在企业培养有计划的工商管理人才的目标上,进行思路创新:以学科为基础,职业技能为主导,创造性地发挥培养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其创新能力。
最后,以职业能力为主导培养工商管理人才。通过充分市场调查和分析,结合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的管理岗位职能要求,有计划的培养其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并结合所需学科理论体系和实践内容,加强企业工商管理人才的信息化水平和社会交往技能。通过以上人才培养路径的实施,培养出具备一定特色和较强就业、创业竞争力,并具有后继发展能力的复合型和技术应用型工商企业管理人才。
综上所诉,为更好的对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人才进行培养,必须合理的利用信息技术,让信息技术在专业知识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从而更好的让企业工商管理类人才应用能力的培养得到管理上的规范化,并且还需要对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人才进行社会经验、信息运用等综合能力的培养,只有管理人员紧跟时代步伐,企业的发展才不会落伍。
(西安翻译学院诒华学院,陕西西安71010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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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晖.基于高职院校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才素质结构的课程模式研究[J].人才培育,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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