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供需理论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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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供需理论

经济学供需理论范文1

数学与经济学有着紧密的联系,甚至可以说所有的经济学研究与决策,都需要数学的分析与计算。随着数学模型在经济学分析中日益定量化与计量化的存在,使得数学模型在经济学领域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因此,文章针对数学模型在经济领域中的应用策略研究具有至关重要的经济意义与数学价值。

一、数学模型的基本含义

数学模型就是通过对有关数学思想的应用,对一系列实际问题的高度总结与表述。数学模型一般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研究目标,对现实社会的特定对象提出假设,应用数学图标、图形以及关系式等专业的数学术语及科学的数学手段形成的数学结构。数学模型的数学结构形式丰富多样,其可以是数学图表、算法语言,也可以是几种结构形式的混合。[1]而将现实世界中的具体问题抽象与简化为数学模型即是数学建模,一般包括模型应用、提出问题、模型验证、简化问题、模型改进、模型构建等多个方面。

在经济学领域中,将经济管理与数学模型有机结合在一起,就构建起了经济领域中的数学模型。这一模型就是将实际现象中内部因素间的关系及实践经验总结为一整套反映各种数量关系的具体算法和数学公式,用以描述所研究对象的实际运动规律。数学模型在经济领域中的应用就是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抽象概括,用模型手段反映各种现象的数量依存关系,这是经济领域中的重要方法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要想实现数学模型在经营领域中的应用价值最大化,不但需要对有关现象实施定量分析,而且要具有深厚的数学功底,如数学中的统计学、决策理论、规划理论等多方面的知识储备。

二、数学模型在经济领域中应用的必要性

经济领域中的数学模型在严格遵循经济理论的引导下,不仅能够实现经济现实的简单化,而且是探究经济领域中各种数量关系的重要工具,也是经济理论与经济现实之间的关键环节。因此,数学模型在经济领域中有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计算求解、加工信息、验证理论等功能,尤其是能够分析与研究复杂的、范围广的数量关系。[2]从某种程度上讲,在未来经济的发展走向中,运用数学模型对经济领域中的经济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强针对性的经济决策等是必经路径。

与此同时,数学模型也为经济学的分析与研究开创了一条宽广大路,促进了经济学的定性研究朝着定量研究的逐步转化,有助于各项经济决策更加理性化,更具有思维发散的空间。经济学与数学的相互结合,为现实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也为社会科学的快速发展注入了动力。[3]我们坚信,数学模型必将成为经济发展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将为经济发展开辟更为广阔的提升空间。

三、数学模型在经济领域中的应用策略

(一)科学采用博弈论

数学模型中的博弈论又被称为“赛局理论”或“对策论”。博弈论在经济领域中的科学??用,就是通过对各个市场竞争实体的策略与行为研究,为博弈的国家、企业以及个人的经济活动进行指导。博弈论不但有助于国家分析与把握企业、个人等的经济规律,而且有利于发现博弈中的低效率经济决策,从而为政府实施高效率的资源配置与宏观调控等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譬如,经济领域中可以积极借鉴“智猪博弈”这一模型,引导小型企业认真分析市场形势,前期做好资金积累与模仿工作,然后逐步推动规模的扩大;引导大型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理念,强化体制建设,促进其进一步做大做强。

(二)合理运用高等数学

高等数学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如多元函数、常微分、函数、定积分等,均被广泛应用于经济领域。比如,高等函数能够对经济领域中的各种供需情况予以有效反映,且可以借助于抽象的、简单的函数模型有效解决经济领域中的一些供需问题,进而为国家的宏观调控以及企业的各项决策等提供必要的数据参考。另外,在经济领域中,定积分与微积分也被广泛应用,即根据不定积分的有关原理,能够促使边际函数逐步转化成原函数,从而应用定积分对总成本、总利润、总需求、总收入等问题进行高质高效的解决。

(三)高效使用概率统计学

经济学供需理论范文2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经济数学在金融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对其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为更好地发挥数学经济在金融经济中的作用,本文主要针对经济数学中的极限理论、函数模型、导数以及微分方程在金融经济中的应用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

经济数学;金融经济;应用市场

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现象的不断复杂化,使得市场经济竞争愈加激烈,如果不能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则会对企业的生存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经济分析模式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走向,但原有的分析模式无法适应新的市场需求,需要更加严谨的分析模式替代原有的经济分析模式,对金融经济进行科学的分析促进金融经济的发展。数学经济具有一定的严谨性,对结构以及数量关系较为重视,符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将经济数学应用在金融经济分析中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极限理论的应用

极限理论是数学理论的基础概念之一,在数学经济中应用较为广泛,不仅如此,它还被广泛地应用在金融管理、经济分析等方面。极限理论是对事物的衰竭以及增长规律进行体现,其中包含了人口增长、折旧价值、细胞繁殖等方面的内容。在进行经济分析的过程中,使用极限理论可以更加快速且准确的计算储蓄连续复利,提升金融经济分析的效率。

二、函数模型的应用

(一)供需关系的应用

在金融经济分析的过程中,离不开函数关系的应用,这是使用函数模型就可以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在对市场的供需关系进行分析时,需要对函数知识有充分的认识与掌握,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函数关系,从而为金融经济分析提供帮助。在市场供求关系上,不同因素都可能会给市场发展带来影响,如消费者的价值取向、商品的市场价格等等。以市场价格为例,在建立函数模型时需要包含需求和供给两种元素。当价格上涨时,供给量呈上升趋势,由此可见其是增函数。反之,当价格上涨时,需求量逐渐呈下降趋势,则说明其是减函数。因此分析人员在对市场经济的供需问题进行分析时,可以根据价格的变化进行研究,最终达到供需双方都满意的效果,从而对市场经济进行合理的调节。

(二)成本与产量的应用

在研究产量与成本的关系时,需要使用成本函数进行分析。在保证生产技术与产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产量与成本会产生一定的函数关系。在生产产品时,分析人员需要对销量与收入、成本与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明确,然后根据函数关系进行分析,这样让生产者盈利,而这又会涉及收益函数。研究人员在分析各类函数的过程中发现,将经济数学应用到金融经济当中,可以对目标进行高效率的分析,进而更好的处理经营者以及生产者二者之间的关系。不仅如此,高校在进行经济数学的讲解过程中,如果能够将金融经济融入其中,也会让课堂变得更加生动有趣,提升教学质量。

三、导数的应用

导数在经济学中应用也非常广泛,但在经济学中,导数还有一个概念,被称为边际概念。通常情况下,分析人员会将研究目标从一个常数量引入为变量,它不仅促进了经济学的发展,同时也成了经济学中的典型。在经济学中导数主要包含边际收益函数、边际利润函数、边际成本函数等内容。分析人员在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导数的特征,对自变量中的变化分析因变量的发展走向,从而保证函数研究变化的客观性。对于成本函数,如果需要对其固定产量下的边际成本进行分析,需要计算出平均成本,然后进行对比,进而客观的分析出其变化的情况,确保生产产量的增加或者减少。如果平均成本小于边际成本,则需要减少商品的生产产量,如果平均成本大于边际成本,则需要增加商品的生产产量,确保生产者的经济效益。在分析函数的相对变化率时,可以利用经济分析的弹性特征。例如在需求量和商品价格的关系上,使用弹性特征,可以较为客观的得到一个价格值,如果商品的价格小于价格值,则说明需求减少率应小于价格提升率,反之亦然,这样可以在保证厂家获取效益的同时,使商品价格处于科学的范围之内。

四、微分方程的应用

微分方程是经济数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经济学中的问题都需要微分方程的帮助才能更加有效的解决。在进行金融经济分析的过程中,常常会存在量与量的关系,这都可以利用函数的关系进行分析解决。而在遇到较为复杂的函数关系时,则需要利用微分方程进行分析解答。微分方程作为函数关系的一种,其包含了自变量、微分、未知函数等内容。分析人员在分析复杂的金融经济问题时,不能使用导数来准确地体现数量关系,所以需要使用微分方程将其直观地展现出来。但由于微分方程难度较高,内容复杂,因此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分析人员格外注意,避免信息的遗漏,从而保证微分方程能够充分发挥出其在金融经济中的作用,为金融经济的研究分析提供帮助。

五、结束语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金融经济选取更为适合的经济分析模式,经济数学作为一门科学且严谨的学科,可以对金融经济中的各种变量进行分析,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将抽象的问题具体化,使得金融经济分析变得更加简单,从而保证经济分析的准确性、客观性,为金融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月梅.经济数学在金融经济分析中的应用浅析[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02:34-37.

[2]曾金红.浅析金融经济分析中经济数学的应用[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04:7-8.

经济学供需理论范文3

【关键词】供需原理 基本概念 法学重构 供给需求 交叉学科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对经济学概念进行法学重构的意义

对经济学概念进行法学重构是经济学的法律分析诞生的基础。经济学家推开“科斯之门”走进了法学之后,却随手关上了门。法学家如何走进经济学?法学能否分析经济学?经济学家用科斯定理告诉法学家们,效率是一种公平,法学家们是否能提出逆向“类科斯定理”从而告诉经济学家,公平是一种效率?上述三个问题的回答,皆离不开对经济学基本概念的法学理解。美国著名法学家理查德・波斯纳大法官以整个法学为研究对象撰写了鸿篇巨制《法律的经济分析》,实现了经济学对法学的深度交流。然则何时可见以整个经济学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的法律分析》呢?

对经济学概念进行法学重构是法学视野拓宽的必经之路。法学界已对部分原本专属于经济学的概念进行了重构,比如公司、股票、银行、垄断、倾销以及补贴等。这种对经济学专属概念的重构无疑为法律的调整范围和法学的研究领域的拓展奠定了基础,使得包括商法、经济法在内的诸多法律部门的理论体系得以完善、研究广度和研究深度得以发展。但以垄断为例,垄断是现代微观经济学中市场问题中不完全竞争范畴里的一种极端形式,①法学界重构了垄断的概念却至今未能以法学视角审视不完全竞争、市场以及微观经济学。对经济学的概念进行法学重构并非无意义之事。笔者认为,对经济学概念的法学重构是将经济现象纳入到法律调整和法学研究的第一步,法学视野的拓宽非经此路不可。诸如失业、通货膨胀以及通货紧缩等问题至今仍不被法学界认为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对其法学重构也被法学家们认为是旁门左道。令人不禁感叹相较于开放的经济学帝国,德沃金的法律帝国是否真的已经是封闭的“老大帝国”。法学的进一步发展固然离不开对原有理论的持续深入研究,也同样离不开新研究领域的开辟。对经济学中尚未成为法学研究对象的领域进行法学重构具有相当的潜力,而对经济学基本概念的重构将加快这一进程的速度。

经济学中的供需基本原理

需求与供给的分析方法是经济学家独有的思维模式,也是微观经济学的重要基石。可以说,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对法学有多大意义,供给和需求的概念对经济学就有多么重要。为了能够清楚地阐释供需原理中基本概念,有必要先简单梳理一下供需原理在经济学体系中的逻辑位置。

由于任何资源相对于人类欲望的无穷性都是稀缺的,所以社会和个人无时无刻不面临着选择,经济学所研究的是如何进行选择的问题,所以经济学是:“选择的科学”。又因为所谓“选择”所要决定的是三个基本经济问题,包括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这三个问题统称为资源配置问题,所以经济学又是研究如何分配稀缺资源的科学。正如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在《经济学》中写道的:“经济学研究我们社会中的个人、企业、政府和其他组织如何进行选择,以及这些选择如何决定社会资源的使用方式”。在资源配置的方式选择问题也即经济制度选择上,主要有政府主导进行资源配置的指令经济或称为计划经济、以市场规律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以及市场自发调节与政府适当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三种模式。其中混合经济模式由于兼具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优势,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为世界主要经济体所采用。②

现代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够起到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主要是依靠“看不见的手”在进行调节。而这只看不见的手就是价格。市场的运行离不开价格机制,但价格的决定因素从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的“劳动决定价值”即“单一要素说”到《人口论》的作者马尔萨斯所秉持的“资本与劳动共同创造价值”即“两要素说”,而后又经历了无数经济学家的执着探索,在“边际革命”后由梅纳德・凯恩斯的老师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将价格的决定因素概括为供给与边际效用即需求。

总而言之,在任何一种经济制度中,都不得不在各种竞争性的用途之间分配稀缺资源。市场经济利用供给和需求的力量来实现这个目标。供给与需求共同决定了许多不同物品与劳务的价格,而价格又是引导资源配置的信号。③

法学视角下的需求与供给

需求。法学视角下的需求是行使请求权的意思表示,请求权指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在权利体系中居于枢纽之地位,④包括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在经济学理论中,所谓需求是在某一时期内在某一种价格时消费者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某种商品量。⑤在这一概念中,“商品”应做广义理解,既包括狭义商品即有体物,又包括服务。虽然每个人需求的种类与数目各不相同,但是从个体主义方法论的角度来看,需求应当具有四个特征即:需求的主体必然是特定的,需求必有确定而具体的内容,需求必向特定主体提出,需求的目的是为了得到满足。这与合同法中的要约极为类似。作为合同订立之必需部分的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需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必须向相对人发出,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⑥在合同法中,虽然在合同订立的过程可能出现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反要约或者新要约等反复缔约过程,但在合同成立之时的要约内容必然是确定的,而要约之内容即为要约方行使请求权的依据。

总之,因为需求的内容等于合同订立时要约人的要约内容,又因为合同订立时要约人的要约内容也即债务标的乃合同履行时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内容,所以需求等于行使请求权。换而言之,需求即一方当事人请求合同相对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履行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义务的意思表示。

供给。法学视角下的供给是履行特定义务。与需求对应,经济学中的供给是某一时期内在某一种价格时生产者愿意并且能够生产的某种商品量。与需求不同,在经济学上需求只是主观愿望,而供给则是供给愿望和供给能力统一的结果,相较于供给愿望而言,供给能力更为重要,供给的范畴小于需求的范畴。而以法学为视角对供求原理的研究有必要将供给限定在供给能力与供给愿望同时具备的前提下。其意义在于需求仅仅是一种主观上的意思表示,而供给是意思表示与履行行为的主客观统一,这将体现在供给在法律概念上与需求的差异。

尽管需求与供给在客观性上有本质不同,但对其研究却不能分离。正如不存在没有义务的权利一样,供给方也不能脱离需求方而存在。如前所述,需求即行使请求权,请求合同相对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履行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义务,需求方实为请求权人。供给可以被理解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履行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义务,供给方实为义务人。在微观经济学中,市场经济中活跃着无数笔交易。以最基本的买卖行为为例,消费者去商场购买电脑则消费者是需求方,销售者是供给方。在经过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后买卖合同得以订立时。买卖合同订立时消费者是请求权人,销售者是义务人,消费者得依据买卖合同请求销售者转移电脑所有权而销售者负有交付电脑之义务,买卖合同因消费者支付价款而销售者转移财产权而履行完毕,消费者对电脑的需求因销售者的供给而满足。在上述过程中,电脑的销售者作为供给方实际提供的是义务,即转移电脑的财产权。由上述实例可知,供给即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相对人的请求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履行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义务的意思表示与行为。

法学视角下的价格变化

价格。法学视角下的价格是义务人履行特定义务的难度。现代经济学认为价格即物品的货币价值,价格代表了消费者与厂商愿意交换各自商品的条件,⑦换而言之,价格是一种比率,是买卖双方就商品的买卖而确定的交换比率。在前文提及买卖电脑的案例中,假设电脑的标价是5000元。由于电脑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消费者与销售者互为权利人和义务人,消费者负有支付对价的义务,销售者负有转移电脑财产权的义务。消费者为了满足购买电脑的需求,也即为了履行支付对价义务,也即为了得到购买电脑所需的5000元而可能通过付出体力劳动或者脑力劳动的方式,且无论具体方式如何,根据劳动价值理论他都必然付出了价值5000元的劳动。这价值5000元的劳动就是消费者作为买卖合同中义务人履行给付价款义务的难度。同理可知,销售者为了满足出卖电脑赚取利润的需求,也即为了履行转移电脑财产权的义务也同样付出了价值5000元的劳动。首先是销售者的进货成本如果是4000元,为了进货则预先付出了价值4000元的劳动,而后为了赚取1000元利润则又付出了进修销售学习班、购买相关书籍以及最重要的时间成本。所以,以价格为媒介,买卖双方为了履行各自特定义务或者说支配了对方一定数量的劳动而付出了相应的成本。付出的成本越高,说明义务越难履行。

均衡价格即合同成立的货币表现形式。经济学中的均衡价格指的是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相交时的价格,也就是使供给与需求平衡的价格。⑧如前所述,电脑是货架上陈列之商品,在大陆法系中视为要约⑨,而买卖双方对商品的评价可能并不相同所以消费者可能讲价从而产生新要约。但无论合同订立过程如何曲折,假设消费者同意在5000元的价位购买这台电脑,则5000元即是供给与需求的均衡价格。同时,5000元即是买卖合同成立的货币表现形式。

供需原理。在以法学的视角重新界定需求、供给以及价格这三个经济学基本概念之后,我们可以进一步审视供需原理。供需原理分为三个部分,需求定理、供给定理以及市场均衡。

需求定理。经济学中所谓的需求定理是指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一种物品的价格上升,对该物品的需求量将减少;一种商品的价格下降,对该商品的需求量将上升。⑩而法学视角下的需求定理可以概括为:如果义务人履行特定义务的难度上升,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意愿将下降;如果义务人履行特定义务的难度下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意愿将上升。

由于买卖行为乃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商业活动,以前文买卖电脑为例仍不失代表性。在前文买卖电脑的案例中,如果电脑的价格从5000元提升至10000元,则可以视为销售商作为买卖合同中负有交付财产义务的义务人其履行义务的难度提升。也就是说销售者在卖出更高价的商品之前付出了更多的劳动,正是包括但不限于这更多的劳动使得销售者履行给付义务时变得更加困难。而根据合同正义原则,在双务合同中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应具有等值性,且这种等值性是主观上的等值,即当事人主观上愿以此给付换取对待给付,即为公平合理,至于客观上是否等值,在所不问。所以当销售方履行义务的难度提升时,消费者作为双务合同的请求权人同时也是货币给付义务人也要付出更高难度的给付,也就是在购买行为发生前付出更多的劳动换取货币价值。又因为消费者作为的请求权与给付义务是等值的,给付义务的难度提升意味着请求权更难行使,从而导致行使请求权的意愿下降。

供给定理。经济学中所谓的供给定理是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一种物品价格上升,该物品的供应量下降;一种物品的价格下降,该物品供给量也减少。则法学视角下的供给定理可以概括为: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一种义务的履行难度上升,该义务的履行可能性降低;一种义务的履行难度下降,该义务的履行可能性上升。这样的结论在现实生活的场域里几乎是不证自明的。

市场均衡。经济学中所谓的市场均衡是指供给和需求的力量会相互作用,产生均衡的价格和均衡的数量,即市场均衡。市场均衡发生在需求量与供给量相等的价格水平上,在这一均衡点上,价格既没有上升,也没有下降的趋势,这一点的价格被称为均衡价格,也即市场出清价格。这意味着所有供给和需求的订单都已完成,账面上已经出清,需求者和供给者都得到了满足。法学视角下市场均衡指的是权利群的完全行使与义务群的充分履行。由于市场均衡是市场需求和市场供给的均衡状态,而市场需求是个人需求的总和、市场供给是个人供给的总和,在探讨市场均衡之前有必要引入两个概念,权利群和义务群。所谓权利群,指的是不同民事主体在标的相同或相关的合同中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所享有的请求权之总和。所谓义务群,指的是不同民事主体在标的相同或相关的合同中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得履行的义务之总和。权利群和义务群的范围随研究对象的范围不同而发生变化,但在其构成中的主体皆具有不特定性,合同标的皆相同或相关的。

在引入权利群和义务群概念之后,法学视角下的市场均衡很容易理解。如前所述,由于需求即行使请求权的意思表示,且市场需求乃个人需求之和,所以法学视角下的需求量或称需求总量等于权利群。同理,供给量为或称供给总量等于义务群。市场均衡发生在需求量与供给量相等的价格水平上,也就是说市场均衡发生在权利群与义务群相等的义务履行难度上。在一次具体的交易中,均衡表现为合同当事人双方对于合同所确定的彼此权利义务规定的接受从而订立合同。在不特定主体对相同或相关合同标的的多次交易中,均衡表现为在义务人相同履行难度的情况下无数合同得以订立。而均衡的实现,即前述合同内容的完全实现,也即权利群的完全行使与义务群的充分履行。

综上,法学视角下的需求是行使请求权,供给是履行特定义务,价格是义务人履行特定义务的难度,市场均衡则是权利群的完全行使与义务群的充分履行。对经济学概念的法学重构无疑将为法律调整范围和法学研究领域的拓展奠定基础,使得更多的法律部门之理论体系得以完善、研究广度和研究深度得以发展。

(作者分别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注释】

①②⑦⑧[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微观经济学》,萧琛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年,第145页,第7页,第23页,第47页,第46~47页。

③⑩[美]曼昆:《经济学原理》,梁小民、梁砾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3页,第73页,第79页。

④梁慧星:《民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年,第73页。

⑤梁小民:《经济学是什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3页。

⑥崔建远:《合同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43页。

⑨陈自强:《民法讲义・I・契约之成立与生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60页。

经济学供需理论范文4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经济增长;途径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通过调查统计,目前我国GDP增长呈下滑的趋势,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我国面临着目前的实际情况,必须采取进一步推进经济改革的有效措施。本文分析了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下,供给侧经济学派的主要观点,引起经济学界的高度重视,提出了关于供给侧改革建议,供给侧是经济增长的源泉。本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理论为基础,提出供给侧的人力资本、贸易结构、社会保障体系、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对于我国调整经济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探讨了供给侧改革对经济增长的路径,大力发展我国的生产力,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一、供给侧改革的概述

2015年首次提出了“供给侧改革”,是我国经济领域由需求管理转向供给管理的变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宏观管理,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市场运行的基本力量,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保持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达到平衡。从注重“需求端”转向注重“供给端”,促进经济持续地、健康地发展。需求管理是经济的短期刺激,供给管理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总供给的调节来达到宏观经济目标。虽然我国已经地度过了全球经济危机,但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需求发生改变,消费不能带动经济的增长。我国现阶段的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因此必须进行供给改革,在供给方面进行改革,去除不合理的供给结构,解决目前经济发展下的供需矛盾。供给侧改革可以缓解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压力。供给侧改革可以有效调整供需矛盾,我国的经济进入“新常态”的状态,消费模式不断地发生改变,供给能力没有大的发展,直接造成了消费能力外流。通过“供给侧”改革培育新行业、新技术,发现新出路,从根本解决供需的矛盾。

新供给经济学是一种创新,认知新供给经济学理论,基于微观层面的“新框架”使得包容性更加可以体系化,追求使得供给侧发力将是大势所趋。从需求管理角度带动“总量调控”,采用有效的措施刺激经济增长,由消费、投资、出口等供给综合形成的供给侧制度,构成经济发展中的供给侧动力源。目前,我国面临经济下行压力,供给改革可以破解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增速放缓,逐渐调整为中高速的可持续增长。供给侧改革能够破解我国政策困境,从中国宏观经济的背景供给管理经验来看,突出供给管理,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所在。供给约束的解放促进中国改革开放,供给创新推动带来制度的变迁。供给管理是我国宏观调控思维的新动向,提高供给侧效率为重点,建立并完善新的内在稳定增长机制。

二、供给侧改革促进经济增长的途径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科学地处理,充分发挥政府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挥带头作用,保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顺利推进。对市场优化结构中政府发挥着重要的支配性作用,保证市场的主导地位,在经济发展中推进供给侧改革。利用经济手段,保证资本行为的决定性因素。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控制上升的工资水平,违背了劳动市场机制作用,应该从整体上提高企业员工的工资水平。应用创新战略和新技术,推动企业的发展。

制度是影响经济增长重要因素,通过制度调整速率来影响经济增长。保持制度的稳健化,避免摸索式的改革方法。以市场化程度为导向,促进市场化程度的正向刺激作用。确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使教育制度的质量正向的刺激经济增长。制定不同的产业政策一定要根据不同的产业特点来制定,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通过稳健的制度变迁,发掘经济增长的潜力。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跨界融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调节供给结构,应当减少过剩产能,解决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供需结构矛盾,进行技术革新,更好地发挥企业自身的作用。 在“供给侧”改革的基础上,对经济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催生新的消费供给。针对传统的行业,进行优化升级。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淘汰阻碍经济发展的传统企业,进一步实现最合理最优化的配置。社会总供给的结构优化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发展,有效地配合财政政策。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目前快速发展的阶段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供给侧”结构性策略应当积极推广,同时引导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政府应该给予大力的支持,从教育和政策等方面做出努力。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内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地彰显了中国的智慧。本文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质进行了分析,对改革的内涵深刻地理解。改革的实践证明,这是一场持久战。我们要找准出发点,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指明供o侧结构性改革的路径,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最强大的动力。

参考文献:

[1]张倩,竺杏月,周荣荣.供给侧改革概述及其促进经济增长的路径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2016(14).

经济学供需理论范文5

一、对信息混淆与信息滤波概念的界定

对于现实经济生活,信息混淆与滤波问题研究的重大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经济行为的一个理性选择是对信息的偏好,如对知识、数据、计算机、网络、新闻消息等各种信息的依赖。与此相伴生的是,现代生活所提供和生产的信息量增长速度迅猛。这样,必然的一个结果是,人们在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相关决策时必须首先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在大量的信息中分辨、剖析、寻找到最满意的信息,以备使用。然而一旦考虑到信息在经济生活中具体存在的形式,实际的选择并不会轻易地得到。

信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多是以混淆的形式出现的,对于混淆的信息,人们是无法用肉眼、感觉等去进行直接分辨的。混淆在一起的信息,是以单一信息的面貌出现的,而这一信息虽然是以一个单元出现,但实质上则包含着若干个不同单元的单一的信息。例如,一些产品销售具有周期变动的特点,其销售周期就可能包含了销售的趋势因素、季节因素以及不规则的变动因素等。混淆的信息,它围绕于人们的经济生活周围而存在,其中一些信息是有用的和非常重要的,而可能更多的信息则根本是无用的。人们面对众多混淆的信息又怎会轻易地找到自己满意的信息,以供使用和相应决策呢?

因此,在对信息经济的研究中,对信息混淆和信息滤波概念的界定便成为首要的工作。

信息混淆,我们可以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形容,它就好比通讯中受到各种噪音干扰后最终接收到的信号,是混有噪音的一样,人们观察到的最终的信息也是混有噪音的信息集合。由此,信息混淆也决定了信息存在于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独特的方面。但限于这一认识,则是不够的。对混淆在一起的信息,必须要能够对它们进行识别,就如同人们必须滤除通讯中的噪音一样,将失真的信号还原为原来的信号,我们也必须将经济生活中混淆信息中的噪音滤除,从而达到充分利用那些我们所能观察到的带有混淆性质的信息。因此,这就进一步提出了对信息混淆进行滤波处理的客观要求。对信息混淆进行相应处理,必须依赖于一定的技术,通过这种技术,将混淆的单一单元的信息,按经济实质过滤出混淆前的原来的信息。这种技术,就被称为信息滤波。根据对信息混淆定义的类似方式,信息滤波被界定为:信息滤波就是将信息单元(A)消除作用力,还原为以前信息单元(B)的技术。较为一致的看法是,信息滤波是针对信息混淆问题产生的一个方法问题。与信息混淆相比,信息滤波则明显具有技术方法研究的特点。如果说,信息混淆是对信息表述方面的研究,信息滤波则是对信息处理方法方面进行的研究。

二、传统信息滤波理论的发展

对信息滤波方法进行较为理论性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信息科学中对通讯信息的研究,其后,这一研究则蔓延到经济领域。

滤波思想在信息科学中由最初提出,进而发展为其主要学科分支——控制论中的一般滤波处理方法。信息科学的研究指出:信息由信源发出,在传输过程中,由于内部环境和外部噪音的干扰,常常会出现种种失真的情况,为了尽量减少信息的失真损失,达到较优的传输和接收效果,在信息论的具体研究中就提出了滤波理论。因而,一般滤波思想主要针对的问题是通讯与控制中的信息干扰处理。具体来讲,指的就是从获得的信号与干扰中尽可能地滤除干扰,分离出所期望的消息,或者说,是通过对一系列带有误差的实际测量值的处理,得出所期望数据的估计值。

一般滤波处理方法的研究中,较为典型的有维纳滤波理论和卡尔曼滤波理论。而在这一领域做出过杰出贡献的主要有维纳(Wiener)、柯莫哥洛夫、雅格洛姆、卡尔曼(Kalman)和布西(Bucy)等人。维纳滤波理论比较集中地表述在维纳-辛钦定理中,其主要是采用偏差反馈方法,用于滤波处理。卡尔曼滤波理论是本世纪60年代初提出来的。1960年和1961年,美籍匈牙利学者卡尔曼和美国学者布西提出了递推滤波算法,成功地将状态变量方法引进滤波理论中来。

尽管滤波理论的提出,最初并非出于经济学的目的,然而有关一般滤波理论的思想及对信息处理的相应方法,在经济学中却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作用。对信息混淆状态的分离、辨析,一般滤波理论提供了一套方法论。经济学中所指的信息尽管同通讯、控制中的信息不同,然而在对信息所反映现象的本质上,两者却有着非常类似的描述,在这一点上,两者可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差别不过是所反映的范畴不同罢了。因此,经济学中的信息处理,同样可以将通讯、控制中的滤波思想和方法吸收过来:经济活动中所获取的各种经济信息变量中,排除信息混淆状态,分离出所期望的信息变量。

经济滤波的研究,是将上述对信息科学中的信息滤波处理的思想引入到经济领域中的结果。这也可视为是一般滤波思想在经济领域中的扩展应用。但是,即使我们将经济滤波视为一般滤波在经济领域的扩展,经济滤波也不能简单地视为是一般滤波在一块“新的土地”上的翻版,因为:第一,信息科学中的信息论,本身是统计学中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的一个分支。统计学是一门专门的学科和科学,它不仅在自然科学中得到应用,而且在社会科学中也得到广泛应用,信息滤波思想在经济领域中的应用和发展不是偶然的,因为,方法论是具有一般性的。第二,一般滤波理论在经济领域中被引入后,某些方法出现了新的创新,比如,时间序列的理论和方法出现后,既推动了对一般滤波在信息科学领域中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也增加了将滤波方法和思想在经济领域中研究的可能性;第三,一般滤波与经济滤波在研究对象上虽都是信息,但信息在信息科学与经济科学中所实指的具体含义毕竟是不同的,因而,滤波处理的思想虽是相同的,但滤波处理的技巧和方法可能是大相径庭的。

目前,对滤波理论在经济学中的拓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者主要有穆斯(Muth)和卢卡斯(Lucas)两人。穆斯在弗里德曼持久收入理论基础上进行研究,进一步提出了信息滤波问题。在弗里德曼的研究中,可支配收入可以分为两个分量:一个是持久收入,另一个是暂时收入。穆斯将这一研究结论系统化,并提出了从可支配收入变化中观察持久收入变化的原始滤波方法。穆斯(1960)总结为,一些经济现象可以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持久现象,另一部分是暂时现象。根据穆斯的结论,人们能够得到的观察,只能是持久现象和暂时现象的合成现象,而不能分别观察到持久现象和暂时现象。如果要从合成现象的变化中,观察它的两个分量的变化,这就构成了一个滤波问题。卢卡斯在自己的研究中,则从区分相对价格变化和一般物价水平变化着手,考虑信息混淆与滤波问题。他在继承魏克赛尔(Wicksell)价格理论的基础上,得出价格变化也应区分为相对价格变化和一般价格水平变化的重要观点。就企业产品价格,卢卡斯指出,可分为两个分量:一个是相对价格变化分量,另一个是一般物价水平分量。企业的决策是依据相对价格分量的变化做出的,因为只有相对价格分量的变化才能提供市场供需的信息。

值得指出的是,穆斯和卢卡斯对信息混淆和滤波的研究,并不是出于直接目的,他们都是在对理性预期的研究中,接触并进入到这一领域的。作为理性预期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们对信息混淆和滤波的研究,是出于对形成预期的要素研究的需要。出于这种目的,信息与预期被联系在了一起。穆斯在对预期概念的定义中,直接就将信息的充分利用作为一个界定条件。

三、对传统信息滤波理论的认识

尽管信息混淆与滤波处理理论的相关思想已在经济学中明确提出,然而,在经济研究的实际中,由于经济现象的复杂性及动态性的高度关联,对信息混淆的滤波处理在现实中仍然很难确凿把握。不过,在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一些基本问题的认识已趋一致:

1.动态的经济系统与动态的信息系统。尽管信息作为客观的表象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存在就能被充分发现。经济系统是动态发展的,人们对信息混淆的认识,不能只看到其静态的存在,对其价值释放也不能只做简单的概括。而且,人们可能更多的时候所面临的问题实质是“有效信息”的问题。这就要求在原始的信息集合中,分离出应该能够反映这种变化及需求的信息预期变量,谋求其能量的释放方式。由于信息作为系统的存在是呈动态性的,混淆也是呈动态特性的。简单地将信息混淆划分为可观测的变量及不可观测的变量,这种方法虽然很有效,但并非是科学的完全概括。

2.信息混淆的内涵可能是多样的。经济理论的发展,从一般均衡到动态均衡,取得了质的飞跃,这种飞跃的实质是理论的探讨对经济生活本质描述的复归,但这种描述可能还远远不够。可以说,现代经济理论的难点仍然是对经济生活本质描述的细致性探讨。信息经济学的崛起,提供了一套全新的方法。从信息的角度,对经济现象抽出其主要的线条,这可能会使经济学的探讨更接近于本质,更具有规律性,使复杂的问题(信息集合)分离成众多的单独信息变量,而且更宜于操作。作为信息集合的分离难点,显然首先来自于信息混淆的确切类型,其次才是滤波处理的具体方法。信息混淆内涵无论被归纳为长期信息与短期信息的混淆,还是被描述为名义值与实际值的混淆、内生变量影响与外生变量影响的混淆,这实质上都是反映信息混淆的某些类别,除此,还可能存在着上述概括以外的大量信息混淆类型,而涉及后者的判别,可能更多的是需要涉及与不确定性相关的领域。然而,人类的认知及相应处理的方法,在此显然是不够的。

3.由于信号作用而产生的信息混淆。已有的分析,基本着重于各种因素对信息的信源和信道的影响,从而造成信息混淆。如果从信号分析着手,那么在经济学方面,信号所传递的最基本内容,应该包括价格信号与质量信号这两类信号,当然,除此还有其它一些内容。若对价格信号与质量信号这两类信号进行干扰,则由此而造成的信息混淆便是价格信号混淆和质量信号混淆。对于价格信号及其混淆,我们是比较常见的。由于市场的作用是建立在价格机制充分发挥效能的基础上,因而,价格作为信息符号,作用着供需双方,从而影响均衡态势。如果价格信号产生混淆,供需同样受到冲击,进而冲击均衡。价格信号混淆的典型例子便是蛛网波动。质量信号一般都被忽视了,阿罗(Arrow)提出了这个问题,但并未走得太远。可喜的是,我们看到近几年来,人们在这一方面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如对经济增长质量的研究。

4.对信息混淆进行滤波处理是具有机会成本的。滤波理论对信息混淆的处理较侧重于对信息量的分离上,对每一信息所包含的内在价值并未重视。信息是具有多维性的,出于单一的目的,对信息采取滤波处理,在精确分辨的同时,必然导致同一信息在其他用途方面的损失。

5.搜寻理论实际是滤波理论在现实中的一个具体体现。斯蒂格勒(Stiger)放宽完全信息假设,提出的“搜寻”理论,试图说明买卖双方若要查明市场价格,需要提供一定的代价,即所谓搜寻成本。在该理论中,最重要的问题即为价格信号。价格信号的分散,使寻找必须付出成本。在这里,寻找的过程,实质就是对信号混淆进行滤波处理的过程。另一方面,滤波处理是有成本的,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就对滤波处理的方法选择或其在实际中的运用进行了约束。而约束边界的有关问题,是需要借助于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来完成的。搜寻理论充满了滤波的思想,主体要对分散的价格信号进行优化选择,就得去对信号进行处理,这种处理直到搜寻成本等于预期边际收益为止。

四、统计滤波理论的提出

从传统信息滤波理论的发展可以看出,该理论对于信息混淆的处理,多是从经济理论范式进行的探讨。现有的滤波理论着重于对实际测量值进行修正,以期得到有关信息变量以及变量值,这种思路和继之的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明显不足是,具体的滤波处理技术缺少量化方法的支持,并且这种研究还缺乏系统性。因此,在对信息混淆滤波处理的研究中,就提出了统计滤波理论。

统计滤波理论,是以国民经济核算为基础的一种滤波理论。依赖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统计滤波理论从经济统计角度人手,对信息混淆的处理进行了量化突破,并形成一个相对系统的滤波处理体系。相比传统信息滤波理论而言,统计滤波理论根据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经济生活中的信息所做的观察更为系统和全面,进而对信息混淆进行的滤波处理更完整些。由于SNA严格按照复式会计原则及经济帐户的方法对包括国民收入诸量进行核算,以相互连接的平衡结构方式对现实经济进行描述,从而系统地、完整地反映国民经济的流程和运动。.这保证了统计滤波对国民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宏观经济信息进行系统量化的基础。不同于传统信息混淆及滤波理论的根本地方是,统计滤波对信息的描述和对信息混淆所做的相关工作及进行的滤波处理,体现在国民经济运行的流程描述中。并且,这种滤波处理更明确地体现在,对国民经济的研究,首先是对经济活动行为进行的不同分解或模拟上,这实质上是起到了改变信道环境的作用。

如果将统计滤波理论视为基础性的宏观经济滤波理论,很显然,该理论对传统信息滤波理论进行了重大的发展。它不仅使信息滤波理论更系统化,也使滤波处理技术变得更有操作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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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JohnF.Muth,1961.RationalExpectationsandtheTheoryofPriceMovements,Econometrica,Vol.29,N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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