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范文1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旧制度经济学 新古典经济学 马克思经济学
制度经济学对于中国学者并不是陌生的东西。且不说早期制度经济学家如凡勃伦、康芒斯等人的著作,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被翻译介绍到了中国。即使30年代以后,一些制度经济学家如加尔布雷思、熊彼特等人的理论,也都时髦过一阵子。更不可忘记的是,马克思经济学本质上也是一种“制度经济学”,并且还是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先驱。然而,人们在狂热推介新制度经济学时,却很少有人比较分析新制度经济学与经济学体系之间的历史联系,甚至还断然否认它们之间存在任何理论关联性。基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从历史演进和逻辑联系两个方面,把新制度经济学与旧制度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以及马克思经济学进行一番比较研究,探讨新制度经济学究竟“新”在哪里。
一、新制度经济学比旧制度经济学有质的飞跃
制度经济学的形成和发展已经有百年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形成时期,以凡勃伦、康芒斯和米契尔为主要代表;第二阶段为过渡时期,以艾尔斯、贝尔、米恩斯、加尔布雷思等为主要代表;第三阶段为发展时期,以科斯、诺思、威廉姆森、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等为主要代表。如今,制度经济学已经形成了一个流派众多、成分复杂的庞大理论体系。虽然加尔布雷思等人的理论曾经被称之为新制度经济学而风行一时,但时过境迁,现在新制度经济学成了以科斯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派的专有名词,而把科斯之前的一律称为旧制度经济学。
科斯本人似乎不承认他的理论与旧制度经济学有什么关系。他把新制度经济学称为当代经济学,而旧制度经济学则称为近代制度经济学。他认为,当代制度经济学与近代制度经济学并没有什么理论上的渊源关系,在某种程度上讲,当代制度经济学与近代制度经济学在理论上还是对立的。科斯的主要理由是:“近代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不是理论性的,而是反理论的,他们尤其反对古典经济理论”。施蒂格勒也持相同的观点,他认为“近代制度经济学的失败是因为它没有提出实证的理论学说,它当时所表现的仅仅是对正统经济理论的不满和批判态度,它注定得不出什么新东西,近代制度经济学的悲剧就在于他们没有留下什么理论工具(或范式)供别人或后人去使用”。科斯和施蒂格勒对旧制度经济学的批判,以及划清新制度经济学与旧制度经济学的界限,都是可取的。但他们否认新旧制度经济学之间的理论渊源关系,则不符合实际。
且不说新制度经济学派在重视制度因素分析这个基本点上与旧制度经济学一脉相承,继承了凡勃伦、康芒斯等人的传统和思路;在许多基本理论范畴上,也可以明显看出新旧学派之间的传承关系。或者说,在旧制度经济学理论中,有新制度经济学基本范畴的雏形。例如,科斯理论最核心的交易费用范畴,与康芒斯的交易范畴就有理论渊源关系。康芒斯把“交易”作为与“生产”概念相对应的经济学的范畴,并且对交易概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与分类。在康芒斯看来,交易活动是“制度”的最基本单位,制度只不过是无数次交易活动的结果。因此对不同类型交易的分析,也就转化为对不同经济制度的分析。这样,就使“交易”概念一般化了,从而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不过,由于他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主要是哲学、心理学、法学及社会学的方法,而不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因此,他也就不能从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来认识交易本身的内涵,提出“交易费用”概念。又如,新制度经济学作为最重要经济制度的产权范畴,从旧制度学派那里继承的思想遗传更多。凡勃伦提出无形财产的概念,并认为它是公司的真正基础,这样就为公司产权分析开辟了道路。康芒斯强调所有权是制度经济学的基础,从所有权稀缺到制度稀缺展开分析,提出了一整套采取集体行动来建立秩序的制度体系。艾尔斯、贝尔和米恩斯等人继承凡勃伦传统,以技术与制度的矛盾为主线,深入分析公司内部权利结构的变化。诸如此类的研究,直接为产权理论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如果进行更仔细的比较分析,几乎所有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中,或深或浅都闪耀着前人思想的光彩。
更重要的是,新制度学派继承了旧制度学派的传统,在研究出发点上都是以批判新古典经济学开始理论生涯的。凡勃伦摈弃了边际效用概念和均衡概念,认为马歇尔建立在资本主义“和谐”基础上的一整套“均衡理论”,与事实不符。并且,庞巴维克把人从特定的历史环境中抽取出来,孤立地分析个人的欲望及其满足途径,也是错误的。他强调对社会文化心理和习惯的分析,主张建立分析制度变迁的“演进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家一直沿袭着“凡勃伦传统”,无不通过对新古典学派的“经济人”基本假定的修改,从制度方面或经济结构方面来研究资本主义社会,以建立一个与新古典迥异的制度经济学体系。
指出新旧制度经济学之间的传承关系,不是要抹杀它们之间的区别。恰恰相反,而是为了更清楚地认识到新制度经济学的新意所在。的确如科斯和斯蒂格勒所言,新制度学派的革命性转变就在于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规范来展开制度分析,把制度因素分析引入实证科学的范畴,从而使制度经济学发生了质的飞跃,真正成为了经济学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为了简明起见,如果不考虑在具体理论观点上的创新,从总体上看,新制度经济学相比旧制度经济学的创新主要有四点:一是分析方法上的创新。凡勃伦采用的主要是心理学方法,康芒斯应用的是法律制度分析,而新制度学派严格按照实证性的新古典方法进行研究。诚如科斯所言;“利用正统的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因为是用经济学方法去研究制度问题,大大拓宽了理论视野和提高了理论的逻辑实证性。二是理论体系上的创新。除了康芒斯试图创建一个理论体系之外,可以说旧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完全不成体系。而新制度学派依托较为成熟的新古典体系来展开理论分析,就使其理论大致能够保持逻辑一致性。虽然目前新制度经济学还没有形成一个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但初步可以自成体系了。三是基本理论范畴上的创新。旧制度学派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思想,如凡勃伦的“无形财产”、“有闲阶级”、“既得利益者”和“制度导向”等等,但基本上没有形成严格的理论范畴。相比之下,新制度学派不仅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范畴,而且范畴的界定相对严格规范。例如,著名的“交易费用”和“科斯定理”的提出,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开辟了一片新领域,形成了经济学上的一场革命。“交易费用”概念被广泛地运用于产权结构、关系、外部性问题、集体行动、寻租活动、多种体制组织形态的形成和发展、经济史、政治制度等研究领域。最后,表现为研究领域方面的创新。旧制度学派的研究领域基本上在企业层面或微观经济领域,新制度学派的理论视野却要广得多。虽然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及组织仍然是一个研究的重点,但新制度学派的研究及其理论应用,从微观到宏观,从企业到国家,从经济到政治,从现实的制度安排到历史的制度变迁,已经涉及到社会经济一切领域,甚至到了无所不包的地步,形成了一个开放的庞大的理论体系。
二、新制度经济学在新古典经济学的框架内创新
与旧制度经济学相比,新制度经济学的最大创新是把制度分析纳入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轨道。与新古典经济学相比,新制度经济学最具新意的则是引入制度因素分析修正了新古典的缺陷。新制度学派以新古典批判者的面目出现,研究的是新古典经济学中所忽视的制度因素,但其理论研究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新古典经济学。即凭借新古典的分析架构和分析方法,从新古典理论的缺陷出发进行制度因素研究,补充了新古典体系的不足或完善了新古典理论体系。正因如此,有人把新制度经济学看成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分支。
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范文2
[关键词]马克思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都以制度为研究对象,它们之间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许多根本性的区别。研究两种理论的异同,在坚持马克思经济学的同时,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合理因素,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理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理论体系比较
(一)逻辑起点和起始范畴
任何经济学理论体系都有其逻辑起点和相应的起始范畴或概念。
1《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商品理论,其起始范畴既不是资本,也不是产权,而是“商品”。当然,这个“商品”是资本主义的商品,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过的商品。马克思认为,“商品”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一般的范畴,在其中包含了能够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矛盾的各种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这一逻辑起点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演变顺序一致的。商品既是马克思资本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资本关系发展、演变的现实起点。资本并非一开始就表现为资本,它经过劳动力的购买并实现了货币的增殖,才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也是由商品所有权规律演变而来的。所以,商品关系是资本关系的历史演变的现实起点。
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和决定商品二重性的劳动二重性,揭示了蕴涵在商品中的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从而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而资本的一切矛盾,也在商品分析中得到初步的揭示。这些矛盾正是资本内在矛盾的胚芽,是资本矛盾最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
2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企业性质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企业”是其起始范畴。
“企业”是一种组织,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的微观主体或经济细胞。正统微观经济学对企业的研究构成了其厂商理论,但它把企业视为一个既定的主体,一个既定的存在,一个与其他个体一样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者来看待,它所分析的是企业如何运行以达到利润最大化。至于企业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如何?正统经济学没有回答。科斯的理论构建,则从探讨企业的本质及产生原因开始。
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是其对经济活动分析的基本单元,又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一般的活动。科斯从企业分析开始切入,对企业本质、产生及规模变动原因的逻辑追问,直接引出了“交易费用”的存在,从而修正或否定了正统经济学的“零交易费用假设”,也开始了交易费用理论的构建。“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制度经济学的基础,后面的分析都是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交易及其成本展开的。科斯认为,市场交易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的或最有效的。因为市场交易本身是有代价的,即存在交易费用。然而,为什么不能把所有交易都纳入企业内部呢?因为企业内部交易也是有成本的。于是,在二者之间就有选择的必要,企业规模与市场交易就有一个边际均衡点。这样就进入了交易方式或交易规则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制度选择问题了。
科斯在分析“企业本质”、“企业存在及规模变动原因”等问题时,已经将“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了,后继的其他产权经济学家无非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要么补充和完善交易费用理论,要么是将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运用到其他具体领域。
(二)核心范畴
马克思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资本”与“剩余价值”。它们本质上是一个范畴。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体现的关系就是资本关系。而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分析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即对资本产权制度的分析。
产权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交易”与“交易费用”。不过,与“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关系不一样,“交易费用”并非是“交易”的本质,“交易”是人们从事的活动,“交易费用”是人们在活动中消耗的资源或代价。“交易费用”只是揭示了“交易”中有成本这一事实而已。
(三)理论主线
所谓理论主线是指贯穿一个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它将各个理论构件或组成部分串成一个整体。
《资本论》的逻辑主线是对剩余价值或资本增殖的分析,剩余价值理论是贯穿整个体系的主线。整个《资本论》,从头到尾,都以剩余价值的分析为核心。从总体框架看,《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资本如何增殖或剩余价值如何产生;第二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通过流通,使其增殖部分得以实现;第三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的资本家阶层之间分配;第四卷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史。其不同卷、篇、章、节中的具体理论,也都贯穿这一主线。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主线是产权的交易费用分析,交易费用理论贯穿在其理论体系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
两条主线各自在其理论体系中发生作用的方式或把理论构件联系起来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剩余价值理论是作为马克思经济学一切理论构件的内核而存在的,它是任何一个理论组成部分的实质。例如,劳动价值论是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基的,揭示商品价值的源泉,其真正目的和作用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对资本生产过程的考察,实际上是研究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对资本循环、周转,对资本再生产的分析,是为了研究剩余价值实现的规律;对利息、利润、地租等的分析,是研究剩余价值在资本家阶层分享的转化形式。
“交易费用”并非每个理论构件的实际内容,而是其中的方法或工具。用它分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企业产权理论;分析制度变迁,构建制度变迁理论,等等。
(四)主要理论组成部分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组成有两种划分意见:一是按《资本论》四卷的逻辑顺序,分成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剩余价值流通或实现理论、剩余价值分配或分割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史;另一种则超越四卷的先后顺序,将其划分为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理论、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理论等。两种划分都能成立,而且不矛盾。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构件是松散的。“交易费用理论”是其核心部分。以交易费用理论作为工具分析的理论,包括:(1)企业性质理论;(2)企业产权结构理论;(3)制度变迁理论;(4)法律经济学等。
二、方法论比较
从整体上看,两种理论范式建立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有着不同的分析方法、概念和理论逻辑。
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含义和内容一般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化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具有必然性,最终的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分配、交换关系的规律也不同。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和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哲学基础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者合一,本质是自由地追求个人功利。它遵循的是古典主义的个体分析方法。这种方法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应追索到它们的个人行为基础,都必须从个人的角度来分析阐发;个人的目的或偏好是经济学分析的出发点和基石,必须把个人的有目的性放在首位。因为,个人根据他们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动,个人的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起因。
三、产权理论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的产权与新制度经济学定义的产权有许多共同之处。(1)它们都认为产权是财产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系列权利的组合体;(2)它们都认为产权可以分解;(3)它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法权。尽管如此,通过比较,我们还会发现二者有许多不同之处。(一)产权的本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的归属是所有制的本质规定,财产权利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决定法律上的财产权利。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私有权。产权是其制度理论的核心范畴,并认为法权(产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
(二)产权的形成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所有制及所有权(产权)的形成与发展同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变化相联系。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
(三)产权的功能
马克思经济学强调所有制对社会制度的性质以及社会公平的影响。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产权的激励功能与效率功能。
四、制度变迁理论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仍然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1)经济人是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点,只有个人才进行选择和行动,集体是无法选择和行动的;(2)与经济人相联系的成本一收益法是“标准经济学方法”,也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分析方法;(3)制度变迁取决于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平衡,是制度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是经济人在成本约束下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趋利过程;(4)国家拥有利用暴力“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它以提供“保护”和“公正”的服务换取统治者的收益,一旦制度创新会使统治者私人收益超过私人成本,制度调整就势必发生;(5)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有利于克服搭便车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源的非市场配置及降低社会经济运转的费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1)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因此,人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主要应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迁来解释;(2)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与激化,从而引起社会经济制度乃至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与革命;(3)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主要体现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或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不同社会制度变革的性质、方式和程度;(4)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代表生产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阶级斗争在制度变迁中起着杠杆作用;(5)制度变迁的动力源泉在于现有的各种法权关系或社会制度不能适应潜在生产力的实现和发展,致使掌握新的生产力的社会集团为获取自己所能控制的、潜在的、新的收益而推动制度的变革;(6)由于社会基本矛盾和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矛盾的性质不同,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式是不同的;(7)尽管国家、社会意识形态对制度变迁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且不同的民族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制度变迁的模式与方式,但起决定性作用的仍是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的差异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差别与制度变迁模式差别的客观根据与决定因素。
五、几点结论
1马克思经济学从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宽广角度,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发展与灭亡的规律,着重分析资本与雇佣劳动、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对立,指明社会制度变迁的方向,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思想武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在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如何修补、完善私有产权制度,以减少制度的磨擦,提高经济绩效。前者是宏观的、整体的、深刻的,对人类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后者是微观的、个体的、精细的,对调整企业、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马克思经济学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引入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范畴,分析了人们在历史形成的生产方式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了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不同的利益集团或阶级,揭示这些集团和阶级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相互关系的变化,从而较好地解释了人类历史上重大社会制度的变动。
但由于它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内部矛盾、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上,而对资本家之间、资本家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像个人的心理活动、行为选择等微观个体的行动特征的揭示,没有列入自己的分析框架内,或者没有作为自己研究的重点,因而,它对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条件下的、日常的、微观的企业制度变迁缺少针对性较强的分析。
3新制度经济学以个体主义的分析方法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释制度变迁的原因与机制,强调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把制度变迁归结为个人之间相互博弈与相互交易的结果;但它没有分析决定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的社会经济条件,以为个人可以随意地进行选择,这就难免陷入唯心主义泥坑,无法解释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因与实现条件。
不过,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人心理、行为特征及其对制度选择和制度变迁的影响的分析,对于在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情况下的企业制度和产权结构的微调,仍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范文3
关键词:民族经济学;研究对象;民族性;内生性
民族经济学自1979年创立以来,在学科归属、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一直存在不少争议,一些学者对民族经济学学科发展持批判态度,另一些学者持拥护态度,但无论批判基础上的否定还是批判基础上的支持,民族经济学这一学科在发展过程中确实面临着“两难困境”,其原因主要在于民族经济学发展至今,尚未形成一个明确的和独特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逻辑理论体系,甚至没有独立的核心概念即逻辑起点。尽管学者们提出了上述问题,但仅有少数学者提出了民族经济学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要厘清民族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和目前出现的概念上和理论逻辑上的模糊性,首先应该确定民族经济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通过比较和分析相关研究成果,对确立民族经济学学科的发展方向、理论体系的构建都是非常必要的。基于此,文中提出以民族内生因素产出的矛盾作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以与大家进行探讨。
一、关于民族经济学对象的不同认识
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在学术界已有不同认识。黄云、王文长、黄建英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各民族的经济问题,研究具体的各民族人民的经济问题。施正一先生、施琳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民族经济问题,它是民族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李忠斌 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及其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和规律。邓艾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对象是从微观角度研究少数民族人民生活状况和家庭经济生活特点等。以上几种认识都集中讨论民族经济学究竟是经济学科还是民族学科。而刘永佶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在明确经济的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的经济发展与关系的矛盾”。
通过以上几种表述可见,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尚未达成统一。要么以民族人本身的经济活动作为研究对象,要么以要么以民族地区的经济特征作为研究对象;要么研究的范围过于狭窄,规定为中国各个民族经的经济问题研究;要么研究的范围过于宽泛,从全世界、全人类的共同体去研究。即便是刘永佶教授为民族经济学进行的创新性逻辑论证,但他是站在全人类鸟瞰的民族经济学,让学者们感到概念过度膨胀,似乎世界主流的经济学都应被囊括在民族经济学的理论之中,并且只要仔细阅读由其主编的《中国经济矛盾论》就会发现,《民族经济学》和《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的体系都似乎是对《中国经济矛盾论―― 中国政治经济学大纲》和《政治经济学大纲》体系的一种演绎,而内容则是对中国政治经济学与其他民族学理论的归纳(当然创新的智慧在其内容中无处不在, 但从其构建的理论体系来说仍是不足的)。《民族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与《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本质是一致的,因为都是以劳动者主体而展开的对象、主义、方法、主题、内容、范畴、体系的规定,这样一定会让学者们质疑这样一个问题,即究竟什么是民族经济学,它与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区别何在?鉴于此种原因,本文更倾向于将刘永佶教授规定的民族经济学看成是“中华民族经济学”或者“中国政治经济”(尽管这么看待也不尽合理)。
尽管如上所述,民族经济学自创立以来存在诸多分歧,但是多数学者认同的是民族经济学是具有二重性的:“民族性”和“经济性”。因此在理论研究中应该从这两点去寻找学科的研究起点、研究对象,只有规定了对象才能明确研究的方法和学科性质,进而获得广泛认同。
二、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是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只要“民族与经济的辩证结合在理论形态上尚未溶于一体”,就永远无法解决关于民族经济学学科的分歧。各民族经济活动的特征以及经济矛盾都体现着本民族特征,民族因素与经济因素在”理论形态上溶于一体”,要求研究对象应该是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即考察民族人口经济和民族地区经济规律的民族性根源。
将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规定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具有合理性。民族的含义决定民族经济应突出民族性,也便于将民族因素内生于经济理论和经济模型研究。根据斯大林的定义,民族有四个因素,其中,共同经济生活是民族经济研究的重要内容,共同经济生活表现在共同文化上。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民族文化,这必定是因不同民族的经济生活特点不同决定的。尽管随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斯大林定义中的四个因素在当今看来也许并不完备,但只要是存在着的人,一定有其社会属性、阶级属性、民族属性,在经济活动中一定会表现出具体的属性。譬如,像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各个民族有自己的语言特征、心理特征、文化特征。回族、藏族、蒙古族、壮族、苗族、赫哲族等55个少数民族以及汉族,他们有自己的语言、心理特征、文化特征等民族性特征,这些特征对其表现出来的经济活动也不尽相同。譬如,回族信仰伊斯兰教,由其饮食特征发展了清真餐饮业;藏族信仰佛教,农业生产中不愿意使用农药成为产量低的影响因素之一;毛南族的“红筵”、“搭红桥”、“肥套”、“套三朝”①等迷信思想对本民族经济活动有影响。这意味着各民族的经济活动因内生的民族因素而呈现出不同特征,民族经济问题研究也应突出民族性,民族经济的研究对象应从各民族内在的特征去寻找经济特征和经济活动的主要矛盾,探寻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规律。
三、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与其他相关规定的区别
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更加明确其研究内容,也更能反映研究的任务是要揭示民族因素对经济影响的规律。首先,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表明不是简单地用民族学的眼光去研究经济问题;其次,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触及到了民族经济特征的源头性因素;最后,民族内生因素的民族经济矛盾研究规定了主体的民族属性。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与其他相关规定的区别表现在:1.与“民族经济是研究各民族经济问题”相比,内涵更加明确。各民族经济问题研究比较模糊,以至于一些学者认为是各个民族的经济问题研究,比如,藏族经济、蒙古族经济、回族经济等。同时,各民族经济问题研究的是从宽泛的层面,诸如各民族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贫困问题、经济增长问题等都属于其研究的范畴,无法体现明确地体现经济的民族性,也很容易致使学者用一般的经济原理去分析经济问题,这样也必将陷入学术界关于民族经济缺乏特殊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的质疑中。2.与民族经济学是“是以研究民族经济问题为对象的学科,它具有民族学和经济学的综合性质”相比,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性因素的内生的经济矛盾研究,明确了民族经济学是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进行研究的,这无疑对民族经济学的长远发展是有益的。3.与“民族经济学是研究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及其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和规律”相比,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研究这一规定除了在外延上更广。除了研究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还可以研究世界民族经济,不仅研究少数民族人口经济还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是民族性因素与经济性因素融为一体的研究。4.与规定为“在明确经济的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的经济发展与关系的矛盾”相比,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研究,不仅明确要在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经济矛盾,还表明要将民族因素作为民族经济矛盾的内生变量,并由此能区分民族经济学与中国政治经济学,从而要求构建的理论体系也有所不同。
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与一般经济学存在着必然联系。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的规定是把民族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来构建的,其理论必定是在一般经济理论基础之上的改造,它将与一般经济学的联系具体表现在:1.与政治经济学相比,政治经济的研究对象规定为“生产关系”,社会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去民族的经济研究,抽象了民族因素的、具有普适性的经济研究。而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则正是“穿上民族服装”的经济矛盾和关系研究。2.与发展经济学相比,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研究,是抽象了各民族经济特征的一般经济理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研究作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仅仅研究经济的发展问题,而且还必须从民族性去探究其经济发展规律。3.与区域经济学相比,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某一地理区域的经济问题,是具有某种经济特征和经济发展任务的“经济地理区域”。在民族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硕士和博士的学位论文大多研究的是中国某一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问题,这恰恰也是学术界争议或批判民族经济学实际上是区域经济学的“致命伤”。是少数民族地区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故而不能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存在的缘故。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研究作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探索由民族的典型特征所引起的经济特征的变化规律,比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更加符合民族的发展特性。因为地理区域在研究过程中对于有的民族而不能成为其根本的影响因素。譬如,生活在中国的朝鲜族和生活在朝鲜的朝鲜族相比,中国的朝鲜族虽然保留有朝鲜半岛母体民族的部分文化,但也融合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且中国与朝鲜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经历的社会变革不同,于是二者表现出不同的民族意识和不同的经济特征,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所在的区域不同,而是由民族性因素共同影响所致。因此,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民族经济学有别于其他学科不同的独特的研究对象。
综上所述,无论从已有的规定看,还是从与其他学科的区别看,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更能体现民族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所存在着的独特的研究对象,更能反映民族经济的根本矛盾,也能更能明确民族经济学的研究任务。
注释:①源自毛南族的一个传说,旨意是人能生儿育女,全家团圆幸福,都是万岁娘娘的恩赐,到生下孩子后,选择良辰还愿,杀十几头甚至几十头牲畜祭祀、还愿,这种风俗有时会把一些家庭弄得倾家荡产,反过来,为了不因还愿而致贫,毛南族农民饲养牲口数量多,也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参考文献:
[1]周兴维.“‘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难题二则[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05).
[2]王晓君.论“ 民族经济学” 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J].甘肃科技,2013(01).
[3]黄磊,李皓.民族经济学发展中的 “ 二重困境”[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6).
[4]庄万禄,陈敏,马秀琴.关于民族经济学学科建设的思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文社科版,2005(05).
[5]黄云.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的逻辑起点与学理价值――以壮民族早期发展史为例[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2).
[6]王文长.论民族视角的经济研究[J].民族研究,2004(05).
[7]黄健英.论少数民族经济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J].学术探索,2009(01).
[8]施正一.施正一文集(下)[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9] 施琳.论中国民族经济学之路――发展轨迹与理论创新[J].黑龙江民族丛刊(双月刊),2006(01).
[10]李忠斌.关于民族经济学学科体系建构的宏观思考[J].思想战线,2004(03).
[11]邓艾,李辉.民族经济学研究思路的转变[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2).
[12]刘永佶.民族经济学的主体、对象、主义、方法、主题、内容、范畴、体系[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5).
[13]王建红.论民族经济学体系构建方法.世界民族,2010(03).
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范文4
②马克思在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一些基本经济范畴的同时,赋予了这些范畴科学内涵,由此实现了对古典政治经济学核心命题的变革,使政治经济学发展成为一门严格的科学,实现了对古典政治经济学说根本性的超越。马克思之所以能够实现这种根本性的超越,其首要原因是马克思找到了分析纷繁复杂经济现象的支点,即理论分析的逻辑起点———商品。西方古典政治经济学在17世纪将人口、民族或者国家作为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后来他们从这些生动具体的实存中分析出一些抽象范畴,如分工、货币和价值,但没有将商品作为理论分析的逻辑起点。马克思之所以把“商品”作为其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出发点,这是因为在马克思看来,科学研究的特点就是按照正确的逻辑思维方法通过概念、范畴的展开进行,而逻辑范畴的推演必须从最简单、最抽象、最基本的概念谈起,因为任何一个复杂事物中最简单的东西也就是最抽象的东西,它虽然抽象,但却是复杂事物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对马克思来说,“商品”概念就是他用理论的方式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起点。“商品”是一种怪诞的存在,用马克思的话说,它是一个“可感觉而又超感觉”③的物:说它可感觉,是因为它是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的一种突出表现:“庞大的商品的堆积”;说它超感觉,主要是由于它“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
④马克思以桌子为例来说明这种怪诞,在他看来,桌子的怪诞不是源于它的使用价值,也不是源于价值,而是源于商品形式本身,即商品所具有的社会关系属性需要以一定的物质载体反映出来。物质载体在反映商品的社会关系本质时,造成了对商品本质的一种遮蔽,使私有制下的分工交换关系采取了一种物与物之间关系的虚幻形式,从而产生了商品拜物教。正是这种商品拜物教现象,使古典经济学家就此止步。他们将商品形式视为人类永恒的形式,没有追问商品的价值为何要采取交换价值的形式,即商品所内涵的社会关系本质为何需要借助于其他商品表现出来。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时就已经深刻地认识到这个问题了。而消除商品拜物教,马克思致力于解决的问题是:为什么两种不同质的商品之间能够互相交换,它们之间质的等同性,也就是说两者之间能够互相交换比较的第三者是什么?马克思通过分析商品的使用价值,交换价值,由交换价值进一步发现了价值,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商品的两个属性,它们分别由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生产出来。正是对劳动二重性的发现,使马克思避免了大卫?李嘉图价值理论的缺陷。由此可见,正是由于马克思从商品这一概念范畴的分析入手,才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和怎样形成价值的问题,并进一步由商品的内在矛盾研究了价值形式,考察了从简单价值形式到扩大价值形式、再到一般价值形式、最后到货币形成的发展历史,为科学的货币理论乃至他整个的政治经济学找到了最基础的逻辑起点。从外在表现上看,马克思从“商品”开始建构自己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具有鲜明的黑格尔把握问题的逻辑理路:从概念入手,通过概念的逻辑自我展开环节完成对于问题的理解和把握。这好像仍然是一个“头脚倒立”的体系,但马克思认为,这是叙述方法与研究方法的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①
也就是说作为科学上正确的叙述方法,它不同于充分地占有材料进行分析的研究过程。因此作为已完成对黑格尔“头脚倒立”体系颠倒过来的马克思来说,商品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中已不再仅仅是一个概念,而是对资本主义现实世界的最准确概括。这一点和黑格尔是根本不同的。这种不同从根本上说就是“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而在马克思看来,“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②正是由于这种根本的不同,商品内涵的这一社会“基因”伴随着马克思对商品概念的具体逻辑展开过程,在深层次上展现了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
经济学研究与人的价值立场休戚相关。由于理论旨趣的不同,马克思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在研究目的上具有根本差异:古典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学就是研究财富如何增长的问题,而在马克思看来,“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关系。”③虽然古典经济学家接触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和人的阶级关系,但是他们并没有将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相反,他们对经济生活的研究更多的是停留在物与物之间关系的层面,例如从商品和商品之间的关系去研究经济范畴。这就使他们抽象掉了物与物之间发生关系的历史情境,客观上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普世化和永恒化了。而在马克思看来,经济学“一开始就以系统地概括经济科学的全部复杂内容,并且在联系中阐述资产阶级生产和资产阶级交换的规律为目的。”
④因此,在马克思看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的生产关系。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目的不是像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那样,要揭示财富增加的源泉,而是通过对这种经济关系的研究,揭示这种“物”的关系背后“人与人”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怎样改变这种“物”关系背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我们需要再一次强调商品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一种普遍存在的特殊性。“商品”的本质不是能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物,而是它具有价值。而价值的实质是抽象的一般人类劳动,它体现的是在私有制下由于劳动分工的存在,商品所有者在社会分工纽结上占有一定的位置,因此他的私人劳动同时内在的具有社会性质。但是要把这种社会性质体现出来,需要通过市场的交换来完成。由此可见,在马克思看来,商品和价值二者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而二者的纽结点就是货币,正是货币把价值的本质最深刻的体现了出来。
在马克思看来,商品、货币是私有制和分工存在的社会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实现的一种方式。资本的出现,则标志着一种新型社会关系的出现,它的存在以劳动力转化为商品为前提。正是借助于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资本实现了增殖,由此货币摇身一变而成为资本,而资本生产关系在本质上讲是一种权力关系,它以资本对劳动的支配和剥削为基础,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劳动者虽然创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然而它自身却一无所有。资本家以这种支配关系和权力关系实现了对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马克思正是通过恢复被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抽象掉时间维度和社会关系维度的经济范畴,揭示了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真实存在状态。由此我们发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逻辑是以商品为起点,依商品-货币-资本的演进逻辑分析资本的产生;进而从生产领域转向流通领域,剖析资本周转、循环和流通的本质和规律;最后从整个资本主义总生产的高度通过分析利润的分配提出剩余价值理论,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这样马克思透过物的表层分析内在的生产关系,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为主线,由价值、使用价值、剩余价值、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等构成了其基本分析框架,通过对“劳动力”的分析,阐明了剩余价值的来源,从根本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是怎么产生的,并为工人如何摆脱这种悖论式的生存状态指明了方向。
马克思在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合理因素的过程中,以科学的唯物辩证法实现了对古典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的变革和理论立场的转变。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一封信里说:“《资本论》是把辩证法应用于政治经济学的第一次尝试。”
①如果我们从方法论的层面审视马克思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继承与超越关系,我们认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具体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二是马克思理论的整体方法论。从具体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来看,马克思在宏观上主要运用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在微观上主要运用的是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二者紧密结合,共同构成了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首先从宏观上来看,这主要表现为马克思运用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建构了一个圆圈式的政治经济学的整体架构。以《资本论》为例:从总体上看,《资本论》是由三个不同等级的圆圈构成一个大圆圈。《资本论》共分三大卷,第一卷论述“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二卷论述“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三卷论述“资本主义生产(经济)的总过程”。这三卷中的每一卷各是一个独立的开放式的圆圈,分别论述一个圆圈的内容,同时这三个圆圈之间又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一体。这三个圆圈的关系是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关系。第一个圆圈是第二个圆圈的基因,而第二个圆圈是第一个圆圈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三个圆圈是对第一、第二个圆圈的否定之否定,是在更高基础上向第一个圆圈的回归。因此可以说这三个圆圈是由三个不同等级的圆圈构成的一个大圆圈。其次,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具体方法来看,马克思主要运用的是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马克思指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
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范文5
关键词:传播政治经济学;传播;资本;传播;权力
顾名思义,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是传播与政治、经济之间的关系。“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斯迈思认为应该关注宏观的大众媒体与社会的关系,即关注大众媒介作为一种经济力量对宏观社会的影响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权力机构对大众传播活动的作用,强调一种以‘历史的’、‘制度的’方法来研究传播现象。”[1]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着眼的是宏观传播显现的研究,涉及到的领域广泛,媒介政治经济理论所涵盖的内容也是五花八门。宏观的研究层次、广泛的理论范畴、散见的理论成果等使得这个学派的学者没有明显的学术传承,甚至很多学者并不认为自己是研究媒介政治经济学的。
传播政治经济学是批判学派的重要分支,“它传承了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文化批判的学术精髓,试图将传播现象放在一个更广泛的历史、经济和社会背景下来研究,探讨媒介和传播系统如何强化、挑战或影响现有的阶级与其他社会权力关系”[2]。传播政治经济学从的基本立场出发,研究社会权力关系与传播生产、流通、消费的相互构建,“从总体上看,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主要以政治经济学为基础,同时吸收了制度经济学、新政治经济学观念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工业理论,从西方社会的现实出发,将传播组织置于广泛的政治经济背景中,通过考察传播组织与政治、经济权力机构的相互作用,来揭示政治经济权力关系,特别是经济权力关系对大众传播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的影响,批判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为私人所有权控制的、以追逐利润为目标的商业媒介对公共利益、公民权、社会民主的损害”[1]。
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基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范畴,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来阐释和批判媒介在现实世界中所产生的影响。这样的阐释和批判大多基于的政治经济学,关注资本和权力在传播中的作用,从早期观察一个社会内资本和权力在媒介上的运作到关注国际传播中的资本及权力关系,以及全球传播不平等的现象等,传播政治经济学派将传播放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民主自由等层面上加以考察。
传播政治经济学派在界定自身研究时,提出了传播政治经济学的三个起点,“即商品化(commodification)、空间化(spatialization)和机构化(structuration)”[3],这样的三个起点背后都是资本和权力的运作,这样的运作在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是需要进行阐释和批判的。
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被认为具有四大特点:“历史分析;广泛的社会整体理解;道德哲学(价值观, 社会良好秩序);社会干预(即实践)”[4],其研究是在广泛的社会历史视域内进行的,媒介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教育、宗教、家庭等一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模式可以总结为以下四部分:“(1)提供背景/语境 (contextualizing);(2)图绘(mapping);(3)衡量(measuring/evaluating);(4)实践(Praxis/Intervening)”[2]。传播政治经济学提倡去媒介中心化,媒介只是一种背景与语境,把传播作为一个更广阔的社会整体中的一个方面加以考察;对权力运作以及控制机制进行图绘表现,描摹政治经济权力中心与传播权力中心的相互构建关系;对权力与控制的图绘之后,站在一定价值基础上对传播机构和过程进行衡量与评估;最后就是对于研究发现的现实运用。
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可以归结为两个:“一、分析政治经济压力与限制对传播与文化实践的影响,以及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是如何左右传播的内容与形式的;二、研究传播产业在信息化全球资本主义资本积累过程中的上升地位”[2]。资本是政治经济分析的重点,在资本主义世界,权力的来源也是资本。
初始的政治经济研究大多集中在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之内,关注其中的资本与传播的关系;而后随着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以及由此而来的全球化,研究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关注资本与传播的关系。需要指出的是,资本对传播的控制经历了一个变动的过程:媒介的私有化――私人资本对传播的控制;国家在传播中的扩张――国家资本及其他权力对传播的控制;世界传播发展的不平衡――世界资本及其权力对传播的控制。
传播政治经济学派作为一个流派,在借鉴其他学科知识并在斯迈思等人的奠基开创作用基础上,根据其发展的历史背景、发展状况、研究主题等演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创时期――20世纪40年代末至60年代中期;蓬勃发展期――20世纪60年代中期只80年代末;反思时期――20世纪90年代以来”[1]。
初创时期的政治经济学派在30、40年代的反法西斯主义理论与实践以及50、60年代以来第三世界民族解放运动和西方激进社会运动的影响下,传播研究的政治经济取向开始出现。主要的学者有斯迈思、赫伯特・席勒等,主要的成果是对媒介与国家、媒介与公共利益、媒介企业生产过程的研究。进入蓬勃发展期后,作为学派的发源地北美研究成果丰硕,这一时期除了斯迈思之外,席勒、托马斯・古贝克、珍妮特・瓦斯科、文森特・莫斯可等人的研究大量涌现;欧洲的研究也迅速崛起,以英国累斯特大学大众传播研究中心默多克和戈尔丁等为代表的欧洲学者对传播政治经济学进行了深入研究,法国传播学者阿曼德・马特拉的研究也做出了重要贡献。该时期研究已经涉及到媒介产品本质的研究、信息及文化产品的不均衡流动、传播中的阶级关系及斗争等等。现实的深刻变化(冷战结束、经济全球化、媒介文化市场全球化等等)以及不断遭遇的理论挑战(后结构主义、后福特主义、后现代主义、女权主义等的挑战),传播政治经济学在90年代进入反思时期,在结合世界发展思考一些研究话题的同时反思自身理论的发展,结合世界发展深入探讨传播业的发展、研究传播新技术对社会的影响、考察媒介私有化对媒介内容的影响等研究发展迅速,席勒、莫斯可、默多克、戈尔丁等人都在寻求贴近变化了的现实的研究问题,成果丰富。
参考文献:
[1] 刘晓红.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13,31,32.
[2] 赵月枝,邢国欣.传播政治经济学[M].刘曙明,洪浚浩.传播学[M].511~538.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3] 莫斯可(加).传媒政治经济学[M].胡正荣,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10.
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范文6
关键词:城市经济学;公共政策;应用经济学;城市化;经济发展
一、城市经济学的诞生
就历史而言,城市经济学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是与经济理论从微观经济学到宏观经济学再到中观经济学这一发展历程一脉相承的。1965年美国汤姆逊的《城市经济学导言》问世,标志着城市经济学在美国首先诞生。虽然城市经济学作为中观经济学的重要学科之一只是经济学体系中的后来者,但它一经产生就体现出蓬勃发展的生机和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指导意义。此后,城市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西方得到较快发展。20世纪80年代,城市经济学在我国兴起和传播,经过20多个年头的风雨历程,城市经济学在我国已经得到长足发展,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二、城市经济学的性质
城市经济学是发展中的经济学。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了一系列实际问题,但传统经济理论面对这些城市问题却束手无策。随着世界范围内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在各国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城市不仅是国民经济的支点、区域发展的中心,更是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纽带。与此同时,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经济问题也日趋复杂和深化,使得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城市化、城市空间结构、城市区域、城市管理、城市经营、城市文化以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
城市经济学是综合性边缘学科。城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为城市系统,重点是城市经济系统,而城市经济系统是多层次的,它包括微观城市经济系统、宏观城市经济系统和城市经济管理系统,研究对象的多层次性决定了城市经济学是一门内容丰富的学科,是一门边界宽广的学科。它是把许多的部门经济学应用到城市经济系统之内,并对其内涵和外延加以丰富和发展所形成的综合性学科。
城市经济学是公共经济学。世界范围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使城市公共经济关系显得更为复杂和重要,公共经济对企业经济的促进和制约作用已经日益明显。城市经济学以其独特的视角,“不仅从企业角度出发,而且,更多的是从城市和区域经济整体运行盛壅塑 皇出发研究经济问题。因此,公共部门的投入产出及其政策的研究构成了城市经济学研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城市经济学重点研究城市公共经济的地位、作用、内容体系,提出调控的方法和公共经济政策,如通过对城市土地的开发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文化设施、公共福利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和住宅建设等问题的研究,为政府配置公共经济资源,提高公共经济效益提供理论和决策依据。因此,城市经济学是完全不同于企业经济学的治市经济学,是市长经济学。
城市经济学是新型管理经济学。城市经济管理是城市经济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城市经济管理既不等同于以企业为核心的微观经济管理,也不等同于以国民经济管理为内容的宏观经济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将微观经济管理和宏观经济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城市管理职能也大大地丰富了传统管理学职能的内涵,所以,城市经济学是新型管理经济学。
城市经济学也是应用经济学。城市经济学是应用经济学而不是理论经济学。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是为了把握城市系统经济运行、经济关系及其规律,并以此来指导城市经济和城市管理的实践。
三、对城市经济学的认识
笔者认为,城市经济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渗透日趋活跃。我国城市经济学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在中观层次和空间范畴上对城市经济问题进行了跨学科、跨部门的综合性研究。研究方式的多样化和研究手段的现代化。近年来,我国的城市经济学研究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出现了“个性化研究”的方式。与“个性化研究”方式相对应的是“群体化的跨空间协作研究”也正在兴起,出现了跨地域乃至跨国界的全球同步合作研究,这与网络化数字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的应用密不可分。城市经济学研究方式的个性化、多样化,有力地促进了学科发的创新与突破。城市经济研究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日趋活跃。
我国城市经济学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城市经济学理论体系建设存在不足,城市经济理论基本观点的表述存在不规范,城市经济理论研究与实践部分分离。城市经济学研究存在薄弱环节。对城市化问题、城市经营与管理问题的研究存在不足,对城市竞争力问题研究不足。
城市经济学基础研究。一是在重视对特定城市进行实证研究的同时,关注统领全局的城市经济基础理论研究,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新背景下,对城市化和城市经济运行的规律性研究及城市经济学理论、方法、工具、经济模型的研究。其趋势是完善城市经济学基础理论体系,明确城市经济学的性质、研究对象、范畴、结构等问题,创建相关经济模型,提高研究的规范性和增强其实践的可操作性,规范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规范相关概念的使用。
在完善城市经济学学科体系与内容上,我们应融会多个学科的理论方法来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内涵和外延。如可探讨建立科学的城市政治经济学,包括城市及城市区域的生产系上层建筑、社会福利和行政区划等在内的问题,将制度性和社会性因素视为经济分析的内生变量,将所有权的分配、经济组织结构乃至社会政治制度结构都理解为城市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包括城市发展政策、城市产业政策、城市人口政策、城市户籍政策、城市土地政策以及城市社会治理的方针政策等。要加强以生产力为转移的城市化规律的研究、以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据的发展阶段性的研究和国情与地区差异的研究。二是研究城市化进程中的具体措施,特别是政府定位及其作用的发挥。
我们要研究城市化与区域经济发展。如何抓住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契机,加快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以往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较少关注落后地区的城市化问题,应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用城市发展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从宏观的角度看,应加强对不同地区城市规模结构的发展规律、不同地区城市规模效益的发展规律、不同地区区域差别扩大与缩小的发展规律、不同地区大城市化与城镇化的研究和不同地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规律等问题的研究。五是城市化的比较研究。如发达国家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可资借鉴;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也极具参考价值。
城市化不单单是一个经济过程,也是一个国民生活方式转变、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因此,有必要加强城市化对国民生活观念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的研究。七是城市建设的规划研究。应加强城市建设创新性与国际性关系的研究;加强民间建筑与公共建筑协调性的研究;加强城市建设方法论的研究以及城市规划法制性与指导性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
笔者认为,城市规划建设与城市管理问题研究可罗列以下三点:
一是,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中政府的职能与定位。这是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首要和基本问题,相关的研究已有很多,但还不够清晰明确,指导实践的能力也不足,研究工作仍需加强。
二是,城市经营与管理过程中“三个效益”的统一问题。下一步的相关研究将集中在确立实现“三个效益”统一的原则和相应机制的形成与完善上。
三是,城市发展中的文化传承与保护。在追求所谓“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从经济学角度确立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机制,平衡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矛盾。
四是,城市文化与城市文明的建设。研究精神文明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探索政治文明的推进措施;建树“伦理经济”和“道德经济”的产业文化观念;剖析城市环境的人文价值和经济价值;科学制定城市文化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发展城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