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敬老院基本情况汇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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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敬老院基本情况汇报

乡镇敬老院基本情况汇报范文1

我县在省厅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8件实事,大力加强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现简要汇报。

一、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基本情况

农村敬老院建设是省委、省政府xx年x件实事之一。我县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经大量调查研究、可行性分析论证,将x镇、x镇、x镇、x乡、x乡x所敬老院被列入今年重点改扩建计划,x所院共计投入资金x万元,占地面积x亩,改造后每所敬老院入住人数达到50人以上。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到目前为止,x敬老院已改造竣工,其余x所敬老院改造任务也将在8月底完成,10月份可全部交付使用。我们的体会是:

一是提高认识,领导到位。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xxx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出台了专项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检查督促,实施综合考核,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县民政局将敬老院改扩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成立了以局长xxx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将x所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分解到各党组成员,责任到人,分任务包干。各乡镇书记、镇长亲自带头,分管领导负责,民政所长具体落实各项工作。

二是明确任务,责任到位。敬老院建设任务下达后,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与市民政局签订了敬老院改扩建责任书,明确了相关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民政局长童后上多次深入敬老院建设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指导和管理。x镇人大主席亲自抓,与民政所长日夜守在工地,加班加点,成为全市第一家改造完工的敬老院。x乡敬老院是全县x所敬老院改扩工作中工程量大、投入量多,条件最艰苦的一个敬老院,除把现有卫生院房屋全部改造外,还要另建一栋面积100多个平方的食堂和厨房,目前因干旱,施工场地缺水,但他们不因缺水而阻碍施工,每天从2公里外拖水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也确保了工程进度。

三是多方筹措,资金到位。我县敬老院改扩建共需资金x万元,除省市安排的资金外,县乡两级共需资金x万元。面对巨大的资金缺口,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由县财政一次安排配套资金x万元,用于敬老院改扩建项目。x镇自筹资金x万元,由镇人大会议通过,列入财政预算,虽然他们起步较晚,但资金有保障,进展很快。x乡地处偏僻,基础较差,乡财政困难,但他们不等不靠,多方筹措资金,采取财政出一点,社会募一点,企业捐一点的办法,保证自筹资金的到位。

四是加强监管,质量到位。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稳定工程。我们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抓好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杜绝“豆腐渣”工程。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出现问题直接追究第一责任人。按照适合老年人居住设计施工,做到安全、方便、适用、美观。同时,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对敬老院改扩建资金严格实行封闭运行,杜绝了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建设项目。

五是检查督办,措施到位。我县敬老院改扩建工程任务重,难度大,为了保证如期完成任务,我们加大督查力度,向上一月一汇报,向下一周一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并报送考核领导小组办法室,及进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x乡敬老院由于自筹资金一时不能到位,导致出现停工,我们了解情况后,垫支3万元用于敬老院改扩建工程,保证了x敬老院的工程建设进度。8月6日,我们以x为现场,召开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领导及各乡镇分管民政的党政领导、民政所长参加的创省标敬老院现场会议,学习先进,总结经验,尤其是促进其它x所敬老院建设加快进度,狠抓落实。

六是强化责任奖罚到位。对于按时或者提前完成任务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我们通过会议宣传等方式推介表彰,并予以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有可能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建设项目,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向县考核领导小组说明原因,作出突击完成的局面保证。对弄虚作假、监管不力、偷工减料,质量验收不合格以及克扣、挪用建设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总之,我县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在上级部门的具体指导,大力支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县、乡民政部门的紧密配合,工作进展是顺利的,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后段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做好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通过今天的检查,我们将振奋精神,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自筹资金,算好任务、时间、工作三笔帐,认真研究,科学安排。我们的基本要求是8月底主体改造基本完成,10月份五保老人全部入院居住,如期如质迎接市局的检查评比,迎接省厅的检查验收。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二是加强院内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xx省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将x所敬老院建设成为场地宽敞,环境优雅,布局合理,交通便利,方便适用的敬老院,添置全新的床、桌、柜统一规格、统一摆放、统一颜色;选配好院长和工作人员,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乐于奉献、热心福利事业、善于管理、年轻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敬老院管理岗位上来,每所院不少于4个工作人员;确定好入院对象,选择一部分身体素质相对较好的老人入院,并将在院老人全部纳入城市低保范畴,以保证五保户入院后的基本生活来源;建章建制,民主管理,建立统一的院内管理制度,坚持院务公开,民主理财,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步入规范化轨道;积极发展院办经济,做到蔬菜自给,开发牲猪、鱼、鸡、鸭、果园等种养项目,改善老人生活,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乡镇敬老院基本情况汇报范文2

一、社会救助工作

㈠农村低保工作。2010年我们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通过摸底、申报、评议、核实、审批等程序;实行公开、公正、公平,三榜公示,按程序操作。在全镇31个村(居)全面实行村民代表评议,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近一个月的核实抽查,共上报2769人,发放1315570元,按一人一户全面归档。

㈡城镇低保工作。以加强动态管理和争先创优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等工作环节和程序,分类施保,全镇共分一类296人,二类36人,三类352人,计684人,全年共发放款额1381248元。以上两种低保我们严把“三关”,一是实行“阳光操作”,把好群众监督关,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挤水份,确保定位准确,不出偏差;二是做到“三个不上报”,把好审核上报关,申报内容不清楚不上报,群众有异议没有调查清楚不上报,手续不齐全的不上报;三是实施分类管理,抓好进出关。

㈢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2010年我镇现有五保1040人,其中集中供养363人,分散676人。为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条例》,规范完善我镇五保供养工作,年初,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全镇成立四个核查小组,对全镇31个村(居)676户散居五保逐村逐户逐人实行核查,同时对三院、一个集中供养点363个集中供养人员进行了全面核对,共核出死亡45人,不符合五保条件4人(主要是一女户)进行核消;同时针对全镇上报121人要求五保人员,按年龄、经济收入和身体状况,分别落实各项该享受政策,缓解一定矛盾,减轻了工作压力。

敬老院管理工作:根据县局设立了流动红旗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敬老院资金和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共争取镇资金30万元,对三所镇敬老院建立洗澡间,安装太阳能,建立沼气池,建立不锈钢晒衣架。每位老人发放床单、床罩、焐水袋、焐手壶。江夏供养中心为方便老人餐厅夏热冬冷,花去1.5万元购置两台空调。第一次评选结束后,县局在我镇召开流动红旗现场会,得到领导首肯。

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日趋完善。我们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大病医疗救助政策,特别对患大病但无钱治疗的特困户,积极申报,向领导汇报,进行重点救助,采取本人申请,积极审核公示,乡镇上报的程序,截止11月底,全镇共救助农村259人,金额515400万元,城镇16人,金额40500元。

㈤2010年夏季我镇遭遇持续暴风雨袭击,大量农作物受灾,部分农房损坏,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损失。面对灾情,一方面认真核实灾情,及时汇报,另一方面组织广大群众生产自救,生活互助。通过逐户核对,落实重建,全镇共上报35户,争取上级30多万元重建资金,目前,重建工作已结束。平时将来访者困难情况记录在册,最后打卡发放,全年共发放救灾款22万元,救助困难户480户572人。

二、双拥优抚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三个到位”,即一是服务到位,二是资金到位;三是优惠政策到位。

为做到信息采集工作,我们召开全镇文书、营长会议,将人员分解落实到村,由村通知到本人,定地点(村点)、定时间、定人员,专人受理填表,全镇共填表复员军人34人,伤残27人,带病回乡268人,参战参试124人,三属17人,60年代精减老职工66人,全年发放义务兵74人,优待金372679元,2010年总计发放优待金704092元。对2009年立功受奖优秀士兵及三等功分别给予奖励100元、1200元。同时,积极配合做好新入伍战士的登记,掌握现役战士家庭情况,对有困难的现役军人家属给予帮助,认真做好义务员家属优待准备工作,上报有关优待名册,保证政府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在县局领导的重视下,今年对一座烈士墓进行了维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㈠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今年全镇按县局要求,80周岁老人共统计1237人,现已上报县局。

㈡2010年为加强我镇社区建设,按照年初县局安排,我们今年上报金郢、官亭两社区,现已通过评审验收。目前,我镇现有社区7个,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我镇服务功能。

㈢行政区划地名工作:积极配合市、县进行地名勘界描碑工作,共竖路牌31个,实行村村竖牌命名,规范我镇地名工作。

四、殡改工作

按照县局年初要求,我们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公墓管理工作。今年投资100多万元改建江夏、仙德园两座新建公墓350个豪华墓穴,为病故家属做好善后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但由于体制原因,我镇殡改工作不尽如人意,目前在全县处落后状态。

2010年,我镇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一点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许多不足,与其它乡镇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迎头赶上。

存在原因:一是进取意识不强,需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二是乡镇体制设置不合理,有碍工作开展;三是乡镇民政工作者处于弱势,本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就弱,婆家不痛、娘家不爱。四是交能工具不足,乡镇这么大,对象这么多,想去干事,力不从心。

2011年工作打算

2011年是“十二五”计划的第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树亮点、抓特色、促跨越”目标,结合官亭镇实际

一、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规范完善岗位责任、工作目标、办事流程等制度,认真学习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高服务本领。

二、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的重视

发挥民政工作为党委、政府起稳定性作用的功能,加快工作节奏,事事求主动,件件讲时限,高效快捷,一事一事抓,一件一件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五保供养和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敬老院管理工作

争取领导重视,加大投入力度,使我镇敬老院成为全县亮点,力争县局流动红旗永远飘扬在我镇敬老院上空。

四、加强对“两低保”的规范管理

严格程序,保障“两低保”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保障金,随时掌握镇内贫困、特困人员的情况,做到应保尽保。

五、加大救灾救济工作力度

随时掌握情况,及时上报灾情,及时救助灾民,做好预案工作。

乡镇敬老院基本情况汇报范文3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农村敬老院管理,维护五保对象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敬老院是农村福利事业机构,属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主办并负责管理。

第三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民政部门是敬老院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及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敬老院供养经费及工作经费。民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五条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敬老院根据工作需要,设服务护理、膳食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文化娱乐、生产经营等若干小组,各组人员由工作人员和身体健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技能特长的供养对象组成,人员分组由院长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并确定一名负责人。

第六条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院务管理委员会人数为5-7人,由全体院民和工作人员选举产生,院务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七条院务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通过敬老院的重大事项、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院长、工作人员和供养对象执行;讨论审核并监督院内财务、重大维修和基建项目开支;对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组织对院长和工作人员进行信任度测评;调解供养对象内部矛盾和纠纷;对敬老院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人事管理

第八条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院长、护理人员、财务人员、医护人员、炊事人员等组成。工作人员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

第九条敬老院工作人员与五保供养人员按1∶10的比例聘用。

第十条敬老院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聘任。

第十一条敬老院院长接受乡镇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年度考核和院民的信任度测评。其他工作人员接受院民的信任度测评。

第十二条聘用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应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协议书,并报县民政局备案。

第十三条敬老院院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敬老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汇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育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集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五)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维护院民合法权益;

(六)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七)遵守财经纪律,管理好敬老院资产;

(八)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发展院办经济。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职责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的思想,听从指挥、服从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专业技能;

(二)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

(三)认真做好护理工作。做到不怕脏、不怕累、不耍态度、不说脏话,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协助院长及时调解院民中发生的矛盾纠纷,教育院民以院为家,做院民的知心人;

(五)负责院内清洁卫生工作,保持院容院貌整洁美观;

(六)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院民洗晒衣被,督促并帮助院民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院民身心健康;

(七)协助院长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八)积极参加院内农副业生产、管理好院内花草树木,搞好环境绿化。

第十五条财务人员职责

(一)负责敬老院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

(二)负责往来账款的清理和收付工作;

(三)负责资产的清理和登记工作;

(四)按时报账,购买食品、用品等开支,经手人、证明人、监督人都要签字,经院长批准后方能入帐。

(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第十六条炊事人员职责

(一)树立热情为院民服务意识;

(二)搞好食堂卫生。严格执行饮食和个人卫生制度,不带病在厨房烧煮,确保供养人员夏不吃馊、冬不吃冷、杜绝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

(三)了解院民饮食习惯、身体状况,科学制定食谱;

(四)熟练掌握烹调技术,依据食谱,合理调配饭菜,做好饭菜供应,确保按时供给;

(五)协助搞好副业生产和院务管理;

(六)遵守院规院纪,自觉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医护人员职责

(一)负责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二)管理院民健康档案;

(三)定期给院民检查身体,负责院民疾病预防和初期治疗;

(四)负责院内室内有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第四章入院与供养

第十八条供养对象入院管理

(一)五保对象入院供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本人和敬老院签订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未治愈的精神病患者、特定的传染病患者不得入院。

(二)审批时限: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申请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报县民政部门备案。对不予批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五保对象入院后,村民委员会应配合敬老院继续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条供养对象出院管理

(一)本人要求出院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敬老院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批。敬老院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敬老院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报县民政部门备案。

(二)经批准出院的五保对象,由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办理出院手续,并带回原居住地,妥善安排生活。

第二十一条建立院民档案,内容包括申请书、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照片及后事处理联系人等与院民有关的资料,并长期保存。

第二十二条五保集中供养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等,满足院民的一般生活需要,纯生活费月供养标准不低于180元。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院民应有四季适用得体的服装,夏季保证勤洗勤换,冬季应有保暖的衣被等。一般情况下每年应给院民添置冬夏装各一套,每三年添置一床被褥。每月发给不低于30元的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及时给予维修。

(四)提供疾病治疗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应给予照料。

(五)办理丧葬事宜。院民去世后,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一律实行火化,火化费由县民政局统一筹集,村组应做好五保户旁系亲属工作,从简料理后事。

(六)院民中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依法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膳食管理

第二十三条饮食管理

(一)成立有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参加的膳食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院民建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饮食服务水平。

(二)讲究饮食营养,每周制定食谱并公示,做到营养合理,荤素搭配,粗粮细做。食谱应适时根据院民的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

(三)建立膳食物资采购验收制度,购买各种食品均由两人以上共同参与购买,并由炊事人员和院民代表验收入库,主要食品定点购买。

(四)逐日登记伙食情况,一切收支均以原始单据为准,经手人必须签字盖章,日清月结,伙食账目每月向院民公布一次。

(五)凡院内工作人员均不得单独在食堂做饭,不得将食堂物品私自带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按医嘱做病号饭,注意患特殊疾病院民的饮食禁忌。

(七)食堂工作人员要准确掌握用餐人数,合理制作饭菜,减少浪费。

第二十四条用餐

(一)院民应严格遵守开饭时间。

(二)用餐时,院民要自觉做到饭前洗手,按次序就座用餐,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经允许不准回房就餐。

(三)用餐以吃饱、吃好为原则,反对暴饮暴食,少吃多盛,倒饭倒菜,铺张浪费。

(四)用餐后,坚决不得把餐具或饭菜带回房间。

(五)严禁把变质食品带入食堂。未经批准,不得饮酒。安排饮酒亦应有度。

(六)凡患有传染病的院民一律隔离,单独就餐,餐具单独消毒,传染患者的餐具,不准带入食堂。

第二十五条食堂卫生工作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做好防蝇、防蟑螂、防鼠工作。

(二)保持食堂卫生、清洁。公用餐具用后及时消毒,厨房、操作间、餐厅坚持每天餐后及时清扫,每周一次大清扫,保持餐厅、厨房地面整洁,无油污。

(三)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盖好,无交叉污染。

(四)储藏室整洁通风,无鼠。食品、调料分类存放,防止受潮霉变。

(五)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衣帽整洁;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杜绝传染性疾病。

第六章医疗与护理

第二十六条院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妥善解决院民的医疗问题。

第二十七条敬老院应就近与乡镇级以上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定向医疗服务协议,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定期到敬老院巡诊,遇有院民患病时,保证随叫随到,妥善及时诊治;每两年为院民体检一次,并建立院民健康档案。

第二十八条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医护人员,备有常用药品和基本的诊疗设备。

第二十九条敬老院要强调亲情服务,根据院民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等级规范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护理。对生活能自理院民,护理人员应督促其完成日常护理内容;对生活不能自理院民,护理人员应在帮助其完成日常护理内容的基础上提供必要的特殊护理。

第三十条日常护理

(一)每天清扫房间一次,室内应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二)定期换洗服装,冬、春、秋季每周不少于两次,夏季每周5次以上。

(三)睡觉起床后整理床铺。

(四)定期换洗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五)夏季每周洗澡3次以上,其它季节每周1次。

(六)定期洗头、刮胡子、修剪指甲,每月理发1次。

(七)毛巾、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1次。

第三十一条特殊护理

(一)送饭到居室,喂水喂饭。

(二)搀扶上厕所。

(三)对卧床不起的院民,按时为其洗头,洗脚,按时翻身,经常擦背洗身,做到长期卧床院民不生褥疮,室内无异味。

(四)为行走不便的院民配备临时使用的拐杖、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五)天气适宜时,每天带老人到户外活动1小时。

第三十二条对入院后患有传染病的院民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对其隔离、治疗,不准放弃管理和护理,严禁歧视、虐待。

第三十三条心理教育

(一)为有劳动能力的院民提供劳动的机会,鼓励院民适当参加敬老院组织的劳动。

(二)根据院民身体状况、兴趣爱好,定期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定期与院民交谈,及时掌握每个院民的情绪变化;不定期开展为院民送温暖、送欢乐活动,消除院民的心理障碍,保持他们的自信状态。

(四)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根据院民的特长、身体健康状况、社会参与意愿,不定期地组织他们就近参观游览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七章基础设施

第三十四条敬老院应合理分区布局。生活区、文化娱乐区、生产经营区的划分应科学合理,符合功能需要。

(一)整体布局合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院内绿化覆盖率占空地面积60%以上。

(二)生活区与生产区分设,或有院墙相隔。

(三)住房为砖瓦混凝土结构,室内装饰天花板,地面铺设地板或地砖,装有纱门纱窗。

(四)居室单间或单元式,配有卫生间,每室居住不超过2人,人均住房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三十五条敬老院要设立文化娱乐、健身等活动场所。娱乐室桌椅齐全,配有娱乐设施;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订2种以上报刊杂志、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经常组织老人开展健身娱乐活动。

第三十六条敬老院房间、过道、卫生间、公共浴室以及其他老人经常活动的区域,地面要防滑。

第三十七条敬老院居室以双人间为主,统一配置床铺、储物柜,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光荣间、夫妻间、病号间。

第三十八条有必要的生产经营基地、能进行种养、加工生产、能开辟以副补院项目。

第三十九条有条件的敬老院或需进行特护院民的床头和卫生间,应装有应急呼叫设备。

第八章内务守则

第四十条院民必须自觉遵守《内务守则》,尊重护理人员的劳动,严禁出现顶撞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对违反《内务守则》的院民,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多次不听劝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劝其退院,回原居住地散居供养。

第四十一条院民宿舍必须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达到整齐划一。

第四十二条院民不得擅自变动住宿房间和床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报经院长批准。

第四十三条个人内务卫生标准

(一)被(褥)、床单。床铺铺垫按照由下向上分别是棉垫、褥子、床单的顺序铺垫。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床铺应当铺垫整齐,不准在被(褥)、床单、棉垫下放置任何物品。夏季炎热季节可统一盖毛毯,按被子叠法折叠,放置整齐。枕头放于被子内侧,也可放入衣柜内;保持铺面整洁。

(二)蚊帐。夏秋季使用蚊帐,室内可统一设置挂蚊帐的绳(索),蚊帐悬挂应整齐一致。

(三)鞋。鞋放置于床下的地面上,最多不超过四双,从被子一头,由高到低,按棉鞋、皮鞋、胶鞋、布鞋、凉鞋、拖鞋的顺序摆放整齐。鞋跟朝外与床沿平齐。

(四)洗漱用具。毛巾、面盆、水桶、口杯、牙具等摆放在指定的位置,要规范统一。

(五)衣柜内衣物要叠压平整,从下到上按照颜色从深到浅的顺序摆放衣物。

(六)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得在墙上随意张贴、涂抹刻划、乱钉钉子和系绳晾晒衣物。

(七)衣、鞋等物品应晾晒在指定地点。被褥按敬老院安排,定期组织晾晒。

第四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一)地面。确保无任何杂物和尘土,尤其是床下不能有死角,污渍要注意及时清洗干净;

(二)阳台。扫除用品统一在左侧摆放整齐,栏杆和小平台要清理干净,晾衣绳衣物晾挂有序;

(三)卫生间。保持干净,如有污垢要立即清除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无异味;

(四)门窗。宿舍门、阳台门保持干净,木门门框及铝合金槽内不得存有污垢,纱窗要经常清洗,玻璃要保持清洁;

(五)其它。宿舍内其它物品以及室内器材保持整洁干净,摆放有序,并保持室内无异味。窗帘要叠平悬挂,统一挂在窗户两侧。保持宿舍安静清爽,室内严禁酗酒和大声喧哗。除统一张贴的制度规定或图、文外,不准私自张贴(悬挂)图、文、像、表等,生产工具、饮具、餐具等统一存放,坚决不允许放置到住房内。

第四十五条实行内务卫生责任制。院民在做好个人内务的同时,协助护理人员共同打扫公共卫生和不能自理院民的内务。每周设一名内务值日员,负责督促、检查和登记敬老院内务卫生情况。

第四十六条每周敬老院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开展一次个人内务评比,评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做好登记。内务检查评比情况作为评选文明院民的重要依据。

第九章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敬老院服务工作准则

(一)树立零距离为院民服务的理念。

(二)视院民为亲人,强化责任,精心服务,吃苦耐劳,敬业奉献。

(三)做到“三不”“四勤”:对院民的合理要求不推诿,对特殊性格的院民不厌烦,对残疾院民不歧视,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四)做到“五轻”:说话轻、关门轻、动作轻、走路轻、搓澡轻。

(五)尽好“五心”:服务热心、解释耐心、观察细心、护理精心、听意见虚心。

(六)落实“七点”:微笑露一点、嘴巴甜一点、做事多一点、理由少一点、肚量大一点、脾气小一点,效率高一点。

第四十八条院民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维护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服从统一规定。

(四)讲究个人清洁卫生,注意衣着整洁,保持健康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爱护院内设备设施,不随意涂画或张贴。

(六)不浪费粮食,节约用电、用水、用钱。

(七)不在院内从事封建迷信及宗教活动,不外出乞讨、捡垃圾等。

(八)不赌博,不饮酒酗酒,不骂人吵架,讲文明,讲礼貌。

(九)外出走亲访友履行请示登记手续,不经院方同意,不私自外出。

(十)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第四十九条会议制度

(一)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评议服务护理工作,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听取生产等小组的工作汇报,分析护理、生活、生产、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院民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部门领导主持,全体院民和工作人员参加。主要议程:一是听取院长工作汇报,检查敬老院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全体院民对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三是研究布置下阶段工作。

第五十条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需经院长同意并安排好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岗。

(二)值班时间:每日17∶00—次日8∶00,负责院内的安全管理,清点各房间院民人数,察看院民身体状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当班记录。

(三)认真执行敬老院作息时间,保证院民有效休息。

(四)检查门、窗、水、电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对特殊老弱病残院民重点监护,遇有情况及时处理。

第五十一条请销假制度

(一)敬老院的工作人员、院民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二)请假外出,一般工作人员和院民由院长批准,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批准。

(三)工作人员请休病假,要持有正规医院诊断书,按批假权限报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旷工处理。

(四)院民经批准外出前,由工作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归院后,必须向院长销假。外出院民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应及时与院方联系,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逾假不归的,应予以追究。

第十章安全管理

第五十二条敬老院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做好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预防火灾、触电和雷击事故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院长负总责。

(二)针对本单位和院民特点,适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对火警隐患及时整改。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

(四)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和安全疏散楼梯畅通。

(五)电器线路的铺设、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明火作业,均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器,尤其不得烧电炉、电烤火等。

(六)遇雷雨天气,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第五十四条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一)严禁采购和食用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

(二)制作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制作凉拌食品应当严格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切生熟食物的刀、板应当分开,剩饭剩菜应当妥善保管,食用前细致检查,充分加热。

(三)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第五十五条预防中暑事故

(一)炎热季节,应当适当控制人员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

(二)敬老院应当保证饮水供应,并适量饮用淡盐水。

(三)室内注意通风,有条件的敬老院夏季可为每个居室安装一台电风扇。

第五十六条预防煤气中毒事故。使用煤炉、燃气灶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烟漏气,及时修理,冬季使用烤火炉集中管理,集中烤火,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允许私自在房内烤火。

第五十七条建立安全员责任制。负责对院内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

第十一章生产经营

第五十八条敬老院应具备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和提供生产经营用地不低于3.5亩,由敬老院自主经营。

第五十九条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民办函[2001]9号)减免税费。

第六十条敬老院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本院的生产经营项目;力争做到蔬菜自给有余,家禽、肉类、蛋基本自给,实现以副补院,改善院民生活。

第六十一条敬老院组织有劳动能力的院民自愿参加生产劳动,对在生产经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院民,适当给予经济和物质奖励。

第六十二条敬老院应对生产经营进行成本核算,并将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向院民公布。

第六十三条生产经营的收益除再生产投入外,主要用于改善院民生活及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奖励等开支。

第六十四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挪用敬老院生产经营收入。

第十二章财务管理

第六十五条财务管理制度

(一)敬老院应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账管理。会计、出纳分设。

(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五保供养经费专款专用,专帐管理,不得挪作它用。

(三)统筹安排各项费用支出,实行民主理财,做到账目公开,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四)专项修建工作有工程预算书,工程审批资料齐全,工程建设监督程序完善,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五)所有业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监督人等三人以上签字,经院长审批,按财务管理制度入账,手续不全一律不予报销;大额(1000元以上)开支须经院务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定。1000元至2000元的开支须经乡镇分管领导同意,2000元以上的开支须经乡镇主要负责人同意方可入帐,5000元以上的开支须报县民政局备案。

(六)院内生产的蔬菜、肉、蛋、禽及其他物资,应合理作价,收支入账。

(七)做好院办经济的成本核算工作,健全账目,加强经营管理。

(八)管好用好社会捐助的款物。

第六十六条现金管理制度

(一)出纳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留存的库存现金最大不超过3000元,按照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支付现金。

(二)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准确存入银行专户,不得出现坐支现象,每月收支报表要及时准确。

(三)到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要有专车接送或两人伴送,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十七条人员经费管理

(一)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二)工作人员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三)建立绩效奖励基金。院办经济出色,效益明显的敬老院,每年年初可从上年度院办经济净收益中提取10%-30%的资金成立绩效奖励基金,专门用于发放敬老院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具体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四)凡敬老院工作人员在工作考评中评定为称职以上者,按季发放绩效工资。

(五)凡敬老院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称职以上者,给予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发放一次性目标管理奖。具体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六)凡评选为文明院民者,敬老院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颁发奖状和奖金。具体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三章财产管理

第六十八条敬老院资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随意处置。敬老院划转撤并时,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清算,其资产处置方案须报上级民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才能执行。敬老院资产中如有国有资产,其资产处置方案还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才能执行。

第六十九条五保对象入院后,其原有财产要登记备案,财产仍属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托亲友、敬老院代管。五保对象去世后,其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十条物品保管

(一)敬老院设保管员一名,由院工作人员担任。主要负责管理敬老院公共财物以及院民寄存的贵重物品。

(二)所有物品登记造册,由保管员清点保存,若发生责任性的损失,由责任者照价赔偿。

(三)公用物品转移出库,须经院长同意并履行出入库手续,方可转移。库存物品要做到帐物相符、物据相符,定期盘存。

(四)库内物品摆放整齐,保管要防潮、防腐、防鼠、防腐烂、变质,要有防盗、防水设备。

(五)个人因私动用库内物品必须由院长批准,如有损坏或丢失,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六)更换物品要严格以旧换新,发放数量及规格准确无误。

第十四章资金来源

第七十一条敬老院资金来源包括:集中供养“三无人员”供养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社会捐赠收入、院办经济收入、其他收入。

第七十二条敬老院按实际供养人数和县定供养标准按月拨付资金,保证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费用。

第七十三条县乡(镇)敬老院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县(镇)财政进行支持。

第十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七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部门对敬老院实行平时检查和季度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第七十五条每年对敬老院进行年度考核,按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评定。其中每季度对敬老院工作人员考评一次。考评按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定。

第七十六条凡敬老院工作人员在工作考评中评定为称职以上者,发放绩效工资;凡敬老院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合格以上者,给予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发放一次性目标管理奖。

第七十七条凡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在院民信任度测评中连续两次以上院民信任度达不到50%以上的,敬老院院长应进行调整或解聘,其他工作人员予以解聘。院长离任前,应进行离任审计。

第七十八条敬老院根据休养人员平时个人内务卫生,参与生产经营的效果及各项制度等的遵守情况开展文明院民评选活动,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七十九条奖励经费从敬老院生产经营净收益和上级奖励经费中列支。

第十六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敬老院院民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由院长或院务管理委员会或上级管理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敬老院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管理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院民合法权益的;

乡镇敬老院基本情况汇报范文4

通过依托社区敬老院、福利院等专门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对有康复需求的重残无业人员的养护工作的要求,我区从2004年年初到2005年2月15日,已有4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入住各级养护机构:其中智力重残25名、盲人1名、聋人1名、精神重残20名,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56%。

广泛走访,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

为了更多地了解我区残疾人的生活现状,及时地为残疾人服务,全体残联工作人员直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在走访中,我们切身感受到目前宝山的困难残疾人实际情况要比想象中的更差,有的两老养一残家庭,父母年龄很大且体弱多病,已无法照顾残疾子女日常的生活,有的老养残家庭虽然已配有“7259”志愿者,但每天一个小时的志愿者服务解决不了残疾人生活的根本问题;还有特困家庭中的精神病人,由于无钱看病吃药,反复发病,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良的影响;诸如上述情况的残疾人家庭在宝山,特别是宝山的农村边远地区及两岛还是不少的。眼前最紧迫的事就是先要解决残疾人的温饱问题,改善他们的基本生存条件,让他们的生活也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为确实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解除残疾人家庭的后顾之忧,区残联领导感到要解决目前残疾人,特别是特困残疾人的生活问题,一定要本着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要求,研究制定对低保家庭重残无业残疾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补贴规定,从根本上来帮助残疾人家庭解决困难。

一、筹措资金,选准选好养护机构

1.选准选好养护机构

2004年上半年,区残联领导带领残联工作人员先后来到上海市民政第一、二、三精神病养老院、宝山长兴社会福利院、横沙乡敬老院以及区内其他几家敬老院等适合残疾人养护的机构进行实地考察,本着既要方便残疾人,又要节省入住费用的原则,同有关养老机构进行反复协商,在取得养老机构领导对残疾人的同情和理解的基础上,最后确定上海市民政一、二、三精神病养老院、闸北共康康复院和宝山长兴社会福利院、横沙乡敬老院等为宝山区重残无业人员养护机构,并上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获得认定,还明确了凡入住宝山区养护机构的重残无业人员,入住费用区残联每个月最高补贴400元;同时为照顾家住市区残疾人的实际,对凡自己选择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认定范围内其他养护机构的重残无业人员,入住费用区残联每个月最高补贴320元。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少数特殊困难的重残无业人员家庭采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处理办法,通过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结对帮扶等办法解决这些家庭的实际困难,保证重残无业人员能够得到养护。

2.积极筹措养护资金

为了筹措养护资金,区残联领导多次积极主动将宝山残联的设想向市残联理事会领导及市残联康复处、社工办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市残联领导和有关处室的肯定和大力支持。市残联领导还积极向社会各界呼吁,动员社会的力量来帮助宝山区的贫困残疾人解决因难,在去年的“助残日”活动期间,共有15家单位为宝山两岛19户21位贫困残疾人捐助人民币26万元,充分体现了市、区残疾人工作者情为残疾人所系,心为残疾人所想。目前符合养护条件的重残人员的入住费用全部得到落实。

二、制定完善养护政策

在制定养护政策过程中,区残联还专程到卢湾、长宁等区残联取经,学习兄弟区县残联在残疾人养护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政策初稿出来后,区残联及时将征求意见稿下发各乡镇(街道)残联,并分别召开了三个层面的座谈讨论会,一个层面是由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残联专职干部参加的讨论会,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的意见和建议,从面上对养护政策进行修改补充;另一个层面是由部分村(居)委领导和重残无业低保家庭的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养护政策进行具体的完善;再一个层面是由区内有关养护机构领导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宣传有关政策,沟通有关情况,提出养护工作相关要求。通过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做到点面结合,力求使政策既照顾到方方面面,又使政策更贴近实际情况,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在市残联的关心指导下,又将修改的养护政策报请区残工委同意,形成正式文件于2004年1月下发乡镇、街道实施。

三、抓好落实,积极稳妥推进

一是召开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残联专职干部会议,将养护政策内容要求进行传达,统一两级残联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各乡镇(街道)残联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社区助残员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排摸,按区残联的工作要求,及时上报符合养护条件的对象情况。

乡镇敬老院基本情况汇报范文5

一、20*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积极作为,“三五”工程向纵深发展。

灌南县自20*年元月份实施“三五”工程以来,在五保户、18周岁以下孤儿、革命伤残军人和老复员军人遗孀、二级以上残疾人及城镇困难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等群体的保障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在“三五”工程全面推进的基础上,不断向纵深发展,加大向老年公寓建设、残疾人就业、爱心医院兴建等延伸的力度。

1、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为了全面提升敬老院内部管理水平,我县每半年在县政府的组织下,由民政局牵头,财政局、残联、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对全县敬老院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各乡镇敬老院内部管理、环境卫生、院办经济等相关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查看台帐,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敬老院工作人员、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等方式,了解了各敬老院的相关情况。为了营造良好的比学赶超氛围,要求各乡镇民政助理也全程参加专项检查,在检查中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今年7月份检查评比中,有新安镇等七家入院率在80%以上的敬老院分获一二三等奖。

2、提高五保老人供养标准。我们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提供五保老人供养标准。上半年,为五保老人办理医疗保险及为敬老院配备工作人员。目前,全县共有五保老人1191人,其中集中供养1013人,分散供养178人,入院率达85.1%。在全县五保老人参加新农合基础上,为987名五保老人参加人寿医疗保险,实现了五保老人医疗救助双保险;起草出台《灌南县五保供养实施办法》,提高了全县20*年度五保供养金标准,集中供养2600元/年/人,分散供养1800元/年/人。上半年度发放五保供养金144.6万元。配备敬老院工作人员93人,已按《灌南县五保供养实施办法》要求兑现了工作人员待遇,即工资和“四金”由县乡财政6:4分担。

3、老年公寓建设稳步推进。年初,县委县政府把老年公寓建设列为20*年重点项目之一,经过半年紧张施工,6月24日,灌南县老年活动中心一期工程举行盛大的开业仪式。该中心集老年公寓区、休闲娱乐区、爱心医院医疗救助三位一体,共能够容纳600名老人入住,目前活动中心已经多名老人入住。同时,二期工程近期开工建设。投资900万元的民营老来乐老年公寓一期主体完工,开始进入内部装修阶段,即将投入使用。

4、残疾人就业人数突破千人

今年把保障残疾人就业作为解决残疾人生活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县工业经济突飞猛进,许多福利企业也相继落户灌南。目前我县规模以上福利企业已达12家,主要集中在铜业加工、计量泵等行业。这些企业都属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力需求量大,技术含量不高,这为我县残疾人实现集中就业提供了广阔空间。半年来,全县已经有3600多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名单进入了资料库。通过努力,全县福利企业聘用残疾人已经突破千人。

为了帮助残疾人就业,民政局和残联因各人特点举办培训班促进残疾人就业培训。与企业联合举办岗前技术培训班,每次培训残疾人都在100人以上。各福利企业也把职工培训作为残疾职工进厂的第一课,并注意日常再培训,大多数残疾职工都通过培训和进厂务工的实践掌握了1门以上技术,部分残疾职工还由此走上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现在12家福利企业中所有的残疾人都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四金’。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随着福利企业效益提高,残疾人的就业人数增加,收入一般为每人每月800元左右,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二)、节日慰问安排井然有序。

春节节、儿童节、建军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我局都要制定慰问方案,协助县四套班领导做好慰问工作。在“爱心月、爱心节”期间共慰问全县1204名五保老人、困难户86户、17所敬老院、育才学校、第四中学77名孤儿,共发放慰问金45.12万元。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再次慰问了育才学校,和孤儿们共度节日,并给每位孤儿送上了100元慰问金。

(三)、困难群体保障有力。

在“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中共接受捐赠款33.0396万元,同时积极向省慈善总会争取了21万元慰问资金。下拨冬春救灾款157万元,救灾粮20万斤,救灾棉被1500条,发放灾民救助卡23229张,救助53428人次。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局在8月份启动了全县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通过每个乡镇自查和民政局抽查,共计清理出保近千户,新纳入符合条件的近千户,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三季度全县共有农村低保16057户,27261人,占农业人口的4.38%,目前我县农村低保覆盖比例全市最高,今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452.393万元。春节期间发放物价补贴154.2455万元。制定医疗救助政策,在全县开展救助政策宣传,印发宣传单20*0份,临时救助312人,发放救助金58万元。其中大病救助52人,共下发大病救助金10.6万元,这些举措,使得弱势群体得到强有力的保护。

(四)、接受捐赠款物公开透明。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为局积极组织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截至6月底,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360.4万元,价值4万元的药品和1200件衣服。为加强对捐赠资金的有效管理,确保捐赠款项实现公开、透明,实施了四项管理规定,规范捐赠工作。

1、设专职收款员。由局财务室派出财务人员,会同慈善总会的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及时接收各界捐款。

2、严格账目管理。在捐赠接收工作中,为所有捐款单位出具凭证,并详细整理入帐,保证做到捐款单位名称清,捐款数量清、接收人员清,查询方式清。

3、每日汇总当日情况。将捐赠数据、捐赠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4、接受社会监督。利用电视、报纸、公告牌等媒体尽可能及时将捐款单位和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开。每天把接受的捐赠款物情况报给灌南电视台,定期在灌南新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各界及个人捐赠名单,确保捐赠工作阳光透明。

在10月份市民政局下发再次为绵竹灾区捐御寒衣被的通知,接到通知后,我局迅速行动起来,拿出捐赠方案上报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内完成了人员配备、任务分解,迅速转入接收捐赠状态。本次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34万余元,全部用来购买崭新的衣被,按市要求落实到位。

(五)、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

今年婚姻登记6750对,按规范化要求装订存档,合格率100%;完成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扫尾工作,村务公开率100%,今年市局下达我县社会组织登记数28个,目前我县新登记各类社会组织32个,其中:社会团体1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个,超额完成任务。今年共平迁坟870座,平整坟场6处,规划公益性公墓2处,火化尸体3089具,起尸火化1起,火化率100%;查处违规殡葬现象14起,。协调工商、城管等部门对全县制作销售大墓碑进行查处,共查处制作销售点17处,销毁超大墓碑27块,有效地控制了立大墓碑的风气。

(六)、老龄工作亮点纷呈。

春节期间,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带领14个春节慰问团,贫赴城乡,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老党员、老伤残军人、百岁老人和困难老人,计522户,慰问了16个乡镇敬老院和民营“老来乐”老年公寓的430多位孤寡老人,给他们送去节日的祝福和慰问品。继续对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普查登记,为出台惠及万名老人的营养补贴政策做好准备。与劳保局联合兴建的老年活动中心一期已经全部完工,6月24日举行了盛大的开业仪式,已有多名退休老人进住。这些项目的实施,大大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在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同时,我县把机构养老作为补充和延伸,积极聚集民间资本,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目前,我县共设有260张床位的投资达900万元民营老来乐养老公寓扩建工程即将完工。

(七)、优抚安置稳妥落实

1、实行阳光安置。为保证安置的公平合理,我们推出了积分安置方案,简称为“四公开,一监督”。即:退伍安置政策公开,分配计划公开,积分办法公开、分配结果公开,接受群众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在部队功绩大、因公、因战残疾军人、进藏驻港、出国外援、参加抗洪抢险的转业士官和城镇退役士兵给予安置照顾的同时,按部队档案从七个方面积分,即:基础分、军龄分、学历分、政治面貌分、职务分、奖励分、处分分。由民政、监察、人事编制、劳动、人武部等部门一起共同实施,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实现了岗位的择优选择,做到选好人,用好人。

2、鼓励自谋职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积分安置方法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一是资源有限,用人单位压力大;二是岗位要求不符,岗位和技能不对称。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努力推进货币化安置。同时,我们还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士官做到五个到位,即:政策到位、宣传到位、资金到位、培训到位、扶持到位。首先,拨出专款,由劳动、科技等部门牵头,以职校为基地,以苏南发达地区为依托,聘请专家对安置对象进行技术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竞争力。其次,对从事个体私营企业的工商户优先免费办理各种证件,并免收三年税费,有关部门优先安排场地和营业摊位。创业资金有困难的,由地方政府扶持,协调金融部门给予5-10万元贴息创业贷款。同时,凡自谋职业的安置对象,我们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解决他们的医疗保险问题,让自谋职业者无后顾之忧,全力创业。目前,我县安置对象自谋职业的比例逐年加大。

今年完成了20*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安置的后续工作。20*年冬季全县接收退役士兵(含转业士官)287名,符合安置条件的86名。通过档案积分、公开选岗的办法,31人已全部安置到岗,55人自谋职业。自谋职业金的发放按灌政发[20*]92号文件精神已全部到位,共下发自谋职业补助金718000元。今年我们还介绍20多名退役士兵到邮电储蓄等单位做押运、保安工作。

完成了20*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登记造册及报到等工作。20*年冬季我县退役士兵人数为324人,其中转业士官19人,城镇退役士兵89人。截止10月底,退役士兵的登记报到、安置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已全部结束。安置前的准备工作已准备就绪。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将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及会议要求预计在12月底完成。

3、开展医疗保险。为14名退役的精神病军人办理报批手续,对1-6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组织全县2426名重大优抚对象参加国寿医疗保险,参保率达85%以上,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有保障”。

(八)、福利彩票销售持续增长。

我局抓住年初推出的即开型福利彩票的机会,全局上下在春节放假期间放弃休息,冒着严寒,全力做好彩票的发行工作,在4月18日,灌南县中福在线顺利开业,投入运营。截至目前,实现销售福利彩票680多万元。

(九)、稳定扎实有效。

我局除了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大接访活动外,还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不分节假日,每人一天轮流值班,对群众的政策咨询和合理合法诉求,耐心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对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对不符合政策,无法解决的,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对要求过高、闹访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采取临时救济办法,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确保民政对象无集访、无越级上访。今年共计接待各种来访2100多人次。

(十)、挂钩帮扶积极开展。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对接,把该项工作纳入民政全年的主要目标任务进行考核。3月14日和4月14日,吴宇林局长两次带领党组一班人深入北陈集镇旗杆村指导。并委派驻村指导员专门负责该村的新农村建设。同时民政局每月专门用半天时间来听取驻村指导员一个月来工作情况汇报,集体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安排下一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招商引资项目,特别是外资任务还没有完成。

2、民政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在工作中经费缺口较大,致使一些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3、我县福利企业虽然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很多岗位,但是还有部分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没有就业机会。

三、2009年工作安排

2009年,我们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全力打造民政工作的新亮点。即围绕“一个中心”,提高“两个水平”,打造“三大亮点”。

1、围绕“一个中心”,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稳定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全力做好工作,确保稳控目标实现。

乡镇敬老院基本情况汇报范文6

在县委全委(扩大)会议刚刚结束、节日气氛越来越浓的时刻,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对春节前的重点工作作以部署。刚才,**书记就领导干部廉洁过好年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下面,就围绕贯彻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做好节前工作,主要是如何深入基层,关心群众,让老百姓过好年的问题,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以贯彻落实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主线,全面掀起大下基层高潮。刚刚开过的县委全委(扩大)会议,对“十一五”时期特别是2006年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当前,摆在我们各级领导、各级干部面前的首要任务就是抓落实。具体怎么抓落实,*县长在全会总结讲话中已经讲得很清楚了,我看其核心就是一个工作作风问题,就是一个能不能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落到实处,能不能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能不能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到一线研究和实践的问题。因此,从现在开始,全县各级领导、各级干部都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到工作实践中去研究怎么干才能把县委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怎么干才能按时完成自己所承担的任务目标,怎么干才能切实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从而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贯彻落实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大下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加快发展的热潮。,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一是领导要带头下去。群众看干部,干部看领导,下基层关键在于领导的表率作用。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一把手做起,把研究工作、推动工作的指挥部从办公室挪到基层,挪到企业,挪到村屯,挪到群众家中,靠前指挥,面对面地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依靠群众的智慧把工作研究细,研究透,争取各项工作一开头就思路新、快起步、高标准。尤其要转变一年到头终得闲的传统思维,树立紧迫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认真研究工作,认真推动工作。

二是要带着任务下去。下基层不是走形式,不是做给群众看,而是要真真正正地研究发展,谋划发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就目前的情况看,下基层要做到四抓。(1)抓宣传。就是要向群众认真宣传讲解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组织和发动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落实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实践中来。(2)抓温暖。就是要把关心群众、让老百姓过好年做为下基层的重点任务来研究,深入到困难职工群众家中,与他们面对面地算帐,面对面地分析致贫的原因,面对面地研究脱贫措施,面对面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高高兴兴过好年。(3)抓发展。一个是要谋划好发展思路。要把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与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系统地研究本地、本部门今年乃至“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发展措施,指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别是要研究县委提出的“四项重点”工作,细化到你那个部门、你那个乡镇应该抓些什么,应该有什么样的目标,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完成。再一个就是要抓好当前工作启动,确保各项工作首季开门红。各经济主管部门要帮助企业认真研究生产问题。特别是要帮助产品有市场、销路畅通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安排好班次,开足马力,加班加点,力争多生产、多销售。要引导季节性生产企业,抢前抓早做好设备的检修和保养,确保提前生产。同时,还要做好今年新上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早寻资,早立项,早开工,早投产。各乡镇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好种植业的内部结构,做好春耕生产的准备工作。各涉农部门要在大下基层中掌握好需求情况,及时搞好良种的调入、串换,抓紧采购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春耕所需物资,在保证质量、价格的前提下,保证供应,及时下摆。劳转办、各乡镇要千方百计搞好反季节劳务输出,要由领导干部带头,开辟输出渠道,争取在节前带领几批农民走出去,通过反季节输出抢占劳务市场,为节后进一步输出创造条件。同时,各乡镇还要研究好冬季商品生产等其他促农增收措施。(4)抓稳定。要研究困难群众生活,要研究矛盾的化解,尤其要搞清你那里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加以疏导和化解,确保社会稳定。

三是要严肃工作纪律。总的要求就是要真正沉下身子,深入下去,研究工作思路,研究发展问题,树立起领导干部个人、单位乃至县委、县政府的良好形象。绝不允许扰民讨民,绝不允许接受、索要礼金礼品,增加基层负担。出现问题,县委、县政府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以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为目标,扎实抓好社会稳定工作。春节前后,各种社会矛盾比较集中,容易出现不稳定问题。对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维护节日期间的稳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好,确保全县人民欢欢乐乐、平平安安地过好春节。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工作抓紧、抓紧再抓紧,措施落实、落实再落实。从现在开始,由安监局牵头,公安、交警、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配合,在全县全面开展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在城镇,要集中对木材加工小区、液化汽站、化工厂、供热公司、纺纱厂、自来水公司、电业局、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等重点企业,银行等要害部门,医院、学校、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绥北路路口等重点路段以及居民区群众的用火用电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农村,要集中对粮库、敬老院以及柴草垛搬迁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堵塞漏洞,确保万无一失。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进行整改。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严管严罚,严肃处理。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联系责任制,各级领导要一岗双责,不但要抓好业务工作,而且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不出现任何问题。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春节放假期间的领导带班和机关干部值班工作,保证政令畅通。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凡因值班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的时候,要就高不就低,从严不姑息。通过我们的工作,总的说,节日期间要坚决达到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社会安全。

二要认真做好工作。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县的矛盾大部分得到了有效解决,形势可以说是比较乐观。这是全县上下尤其是在座各位积极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但矛盾仍然存在,仔细分析这些矛盾没有得到及时化解的原因,主要是个别部门、个别乡镇、个别领导不负责任、上推下卸,解决问题跑皮子、走过场,不在实质问题上研究解决办法,不在时限内给予群众作出准确的、有依据的、实事求是的答复,以至于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引发群众上访或重访。这种工作态度不改变,问题就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也就谈不上保证春节期间的稳定。因此,各级领导必须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真正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推诿、不扯皮,一件一件地解决,一件一件地落实。如果哪里因为工作态度问题引发集体访、越级访,县委、县政府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理问题。该由部门解决的由部门解决,该由乡镇解决的由乡镇解决,该由基层单位解决的由基层单位解决,分兵把口,各负其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尤其是县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不上交矛盾,以积极的态度、有效的措施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这里我强调一点,部门要加强对党政办公中心的巡查,及时处理、分流上访问题,绝不能让上访人随意闯领导办公室,干扰机关正常办公。需要县领导接待的,要及时沟通汇报,请县领导到办接待处理。农委要牵头抓好原县委办公楼的问题处理工作。要认真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办公室要排好县委正副书记和县政府各位副县长的节前接待日日程。各乡镇、各部门节前也要每天有一名领导坐班接待,敞门处理解决群众的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企,大事不出乡局,特殊问题不出县。要集中开展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对有越级访倾向和苗头的,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监管,落实专人死看死守,随时了解上访人的思想动向,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综合措施进行解决,将上访人稳定在管辖范围之内。要加强情况沟通和信息反馈,出现重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以便统筹安排解决。要坚持依法治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政策规定的要立即给予解决,没有政策规定但符合情理的,要尽量给予解决。对问题正在处理过程中或问题已经三级终结的,人仍持无理过高要求,缠访闹访,扰乱办公秩序,政法部门要及时介入,锁定证据,依法严肃处理。

三要开展好扶贫解困“送温暖”活动。各乡镇及民政、工会、扶贫办等部门,要组织干部深入到户,进行细致的排查摸底,详细掌握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走访对象,确保真正困难的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各乡镇、各部门、各级干部要带头深入到城乡贫困户、离退休老干部、贫困老党员、老复员军人、老劳模家中走访慰问,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有肉有面过年。对敬老院的生存发展,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要改变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对敬老院撒手不管,只靠民政投入来维持的现状。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关心、关注、关爱敬老院发展,保证敬老院的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近期,县里对敬老院过年标准和如何供养问题要专门进行检查,听取主要领导汇报,共同研究解决敬老院供养标准过低问题。

三、要以满足群众的节日需求为重点,营造繁荣喜庆的新春气氛。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营造繁荣喜庆的新春气氛,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实现这一愿望,不仅需要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我们广大干部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

一要繁荣节日市场。随着春节的临近,消费旺季也将来临。商业、县社等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引导广大经营业户及时调剂货源,丰富商品种类,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物价、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市场监测、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让广大人民群众买到放心满意的商品。对投诉较多、社会反响较大、影响市场秩序稳定的热点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严惩不法分子,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要保证供暖、供水、供电、供气。在供暖上,供热物业管理办公室、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要对集中供热、分散供热单位的煤炭储量、锅炉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克服一切困难保证节日供暖,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年。年前这一段时间,还要对物业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搞好预案,避免引发群体性矛盾。在供水上,无论是自来水公司,还是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都要加强供水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节日期间及时、足量、安全供水。在供电上,电业部门要安排人员搞好调度指挥,加强供电网络维护,对老化线路和变压设备该换的换、该修的修。除非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什么原因都不允许拉闸停电。在供汽上,建设部门要根据需求储足液化气,不允许出现人为断气。

三要抓好亮城工程。这是充分展示2005年建设成果,营造喜庆、繁荣、靓丽节日气息的重要工作。总的要求是:标准要高,要超过以往任何一年;成本要低,去年购置的亮化设施今年能用的要继续使用,精打细算,节俭办事;喜庆气氛要浓,要让人民群众亮亮堂堂、高高兴兴过年。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亮化:一是抓好繁华路、为民路、城西路、中心路和绥北路出口接繁华路路段等五条路的亮化。尤其是为民路去年进行了拓宽改造,高标准铺设了步道板,在亮化中要提高标准,体现特色,使之成为节日期间**一景。对这五条路的亮化,建设局要搞好设计,拿出方案,待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意,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后抓紧实施。二是抓好各部门、各单位的亮化。各部门、各单位要按全县的统一安排,统一步调,搞好各自的亮化,最低标准要达到树有“满天星”,楼有轮廓灯。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要带头抓好党政机关办公中心和原县委办公楼的亮化,使之成为全县亮化的标志性建筑物。三是抓好临街店铺和个体工商户的门前亮化。建设局、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要督促、指导临街店铺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全县统一安排悬挂节日灯,搞好门前亮化。

四要搞好城镇卫生。从现在开始,一直到正月以里,建设局、执法大队、环卫站、**镇要搞好督促检查,及时清运垃圾和积雪。主要街道必须保持清洁,次干道和巷道也要与之相适应,达到干干净净。春节前,要发动机关干部,分战区普遍开展一次大扫除,让人民群众干干净净过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