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调研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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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报告

人大调研报告范文1

一是认识不清。监督议题是地方各级人大履职行权的“路线图”和总纲目,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监督议题选择的好不好、确定的议题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到人大监督的方向和重点,更决定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人大在选择确定年度监督议题的问题上,思想认识不统一,原则把握上有偏差。有的思维观念陈旧落后,把常委会、主任会和专项审议与专题调研混为一谈,概念不清,选题不准,监督议题、调研议题、工作安排“一锅烩”,“胡子眉毛一把抓”;在征集遴选年度监督议题时,有的视野不宽,仅仅局限于人大相关工委对口联系部门工作的“小圈子”,把议题选择作为履行工作程序而已,既不重视汇集民意,又不严格依法筛选,甚至不动脑筋,等着上级人大常委会确定好监督议题后,再“依葫芦画瓢”,盲目性较大;有的仍然习惯按以往传统做法,年度议题由人大各委室提出,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即可。对于选择的监督议题程序上是否合法?确定的听审议题是否和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合拍?是否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否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考虑的不深不细。

二是定位不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一府两院”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对象,县区人大主要应围绕 “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要求报告的专项工作来选定监督议题。但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每年在选择监督议题时,定位不准,有的把本不属于人大职权范围的内容纳入人大监督范畴,只满足一般常规性的工作审议,忽视对政府依法行政和专项工作监督,或只重视对公、检、法、司机关小范围内司法监督,忽视对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事关国计民生的热难点问题的法律监督;有的年度监督计划,既不安排专题辅导和法制讲座,不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找不准法律切入点和工作结合点;监督的内容不是区域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甚至一些地方人大主次颠倒,各自为政,绕开“一府两院”监督对象,直接把基层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一些工作错误地纳入常委会视察听审议题,盲目进行监督,造成监督“错位”、“越位”,这样的结果,势必会消弱人大职能定位,造成人大工作偏离方向,权力机关的地位下降,给监督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三是选题不精。人大监督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方方面面,但县区人大每年选择监督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包揽一切,只能根据工作实际,精选一些监督议题,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地开展视察调查和审议监督。而一些地方人大在选择确定年度监督议题时由于顾及各方面工作的平衡,以及在具体操作中的难以割舍,年初工作安排确定的议题内容和一般性工作仍然偏多,听审重要工作、决定重大事项少;一些地方人大不能坚持“抓大事、议大题、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没有把人大工作放在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工作重点不突出。有的听审议题陈旧老套,贪大求多,本末倒置、主次不分,顺序排列错误,选择的议题不是涉及面较窄、影响不大,就是偏离主线、没有重点,缺乏新鲜感,实施监督效果不佳;有的视角不大,只盯一点,不顾其他,甚至一味强调监督议题口子越小越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复交叉,一个部门、一项工作连年听审,“换汤不换药”,热衷于吃“回锅饭”。这不但不利于常委会集中精力抓大事、议大事,而且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视察调研和专题审议,实施监督效果较差。

四是方法不活。按理说,地方各级人大由谋划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到确定审议议题,一般有启动、征集、筛选、确定、公示、实施等六个环节,监督法更是特别强调要根据七个途径反映的问题加以选择和确定听审议题,并要多方征集、筛选,征求同级党委意见,与“一府两院”有效衔接,经主任会、常委会后讨论审定后加以确定。可实际上,这些程序步骤和工作要求在一些地方人大被人为减化或弱化,有的不倾听民声、不顺应社会关切、不响应党委要求、不回应“一府两院”诉求,不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既不向社会公开征集,又不与有关方面沟通协商,更不认真筛选论证,集体研究决定,对外公示。听审什么议题?具体监督“一府两院”啥工作?全凭领导兴趣爱好和个人情感,搞个人说了算,结果只能是“自编自演”、“自点自唱”、“事与愿违”。

五是机制不全。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审议议题计划的实

践看,主要是监督议题的征集机制、筛选机制、评价机制、公开机制不完善,有的法律虽有规定,但不够具体;有的只有原则性要求,缺乏程序性规范。如法律规定,人大监督应向社会公开征集、多方征求意见、充分讨论协商、认真筛选论证、综合分析评价、集体研究决定、对外公开。但具体怎么操作,规定的不够明确;尤其是对未履行这些环节和程序选择的监督议题是否合法有效?如何处置?对选定的议题经人代会或常委会通过后能否修改变动?中途根据情况变化和形势需要,能否增添新的议题?等等问题,目前尚无一个既合理、又合法的解决办法。那么,如何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好人大监督议题呢?笔者认为: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监督议题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载体,监督议题的选定,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效果和质量,可谓人大工作的“总纲目”。正确选定常委会监督议题,对于人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大局,监督“一府两院”依法履职,促进人大有序监督,减少人大工作的随意性、无序性、盲目性,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水平,都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应把选择确定好监督议题作为履职行权的基础和抓手,创新思维理念,切实改变以往旧的传统习惯和做法,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好监督议题,才能把人大应有的监督职能发挥好。

二是要把握好工作定位。选择确定监督议题是地方国家机关行使的一种权力行为,主要针对的是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内容应涉及人大审议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因此,县区人大选择监督议题,必须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从大局着眼,从宏观入手,突出“发展”主题、扭住“民生”核心,注意把区域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焦点、“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监督重点,统筹考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内容,科学合理地安排监督议题,真正做到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相衔接,与“一府两院”需要集中力量推进的重点工作相衔接,与关系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相衔接,确保人大常委会会议所选择和确定的议题,主要应是涉及本行政区域长远的、根本的、重大的,并且是迫切需要人大审议决定的工作或事项;特别是监督的事项属于事关最广大人民利益或是某一社会群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使监督议题符合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切合地方发展大局、顺应群众愿望诉求,使人大监督更能把握全局、更体现民意、更符合实际、更具现实针对性。

三是要选准选好议题。“一府两院”工作繁重,涉及面广,人大的监督不能事无巨细什么都管,监督议题过多可能会给“一府两院”工作带来不便,甚至影响人大工作效能。所以,县区人大选择监督议题既不能偏离主线、贪大求多,又不能只盯一点、口子太小。在议题的确定上要按照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若干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实施监督;在议题选择上,应坚持“少而精、抓大事、议大题、求实效”,多方汇集民意,选准工作重点,找准切入点,关注热难点,适时将“一府两院”在年度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和要求报告的工作列入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的主要选题,将社会关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及时纳入人大监督的范畴,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改进工作;在议题内容上,应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内容科学安排监督议题,既要有专项工作监督,又要有法律监督;既要对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普法决议贯彻执行等常规性工作做出安排;又要注意审时度势,紧跟国家政策、紧扣党委决策、反映人民诉求,突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工作;并参考上下人大工作情况提出初步监督议题,经主任会议权衡综合后,作为全年监督工作内容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使确定的议题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是要科学选定议题。选择确定监督议题法律性、程序性较强。地方人大要科学合理选定监督议题,首先要严格把好议题选择关。根据监督法规定的三个标准和六条途径,严格按照常委会监督工作流程来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广泛搜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扩大监督工作的选题范围,特别要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选定议题,力求使议题的选定和实施过程成为汇民情、集民意、聚民智的过程,确保议题的选定符合法律要求;其次要认真做好议题选定关。对征集到的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汇总、筛选提炼,并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有针对性地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法人、企业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公民代表等方面的人员参与,对准备列入计划的监督议题,进行座谈讨论和分析论证,确保监督事项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其三要把好重点关。如工作监督方面,每年可抓住四、五件对全局有影响的工作在常委会上进行审议,督促“一府两院”加大推进落实力度,切实改进工作;法律监督方面,每年选择对一、二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有关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其四把好沟通协商关。在议题初选阶段,由常委会领导带领各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走访“一府两院”及政府成员单位领导,充分交换意见,深入沟通协商;在议题确定阶段,通过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召开“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共同会商等方式,多方征求和听取他们对人大监督议题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做到监督选题既能贴近实际、体现民意,又与“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相互衔接,保证议题选定更加全面、合理和准确。其五要把好议题谋划关。为了使监督的主体和对象的工作更加协调一致,衔接更加顺畅自如,在议题时间安排上,要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以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委会会议,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主任会议,一次会议安排一两个中心议题为主,分别听取和审议年初所选定的监督议题;在顺序安排上,应充分考虑“一府两院”的工作规律、计划安排以及实际推进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把握好时机,避免审议监督过早或过晚。

人大调研报告范文2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自己通过认真学习认识到,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则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自己按照上级的要求,带着“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这一命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理性思考,并有所收获。下面,试从当前社会矛盾的突出表现、社会矛盾的主要成因和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长效机制的基本途径几个方面阐述自己的见解:

一、当前社会矛盾的突出表现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不均衡状况,各种不稳定因素错综复杂,矛盾加剧,特别是农村征地、农民工权益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

1、农村土地所有权纠纷数量急剧增加,矛盾日益尖锐。随着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以及城市化、工业化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此形成了大量纠纷,甚至引发上访、群访事件,一定程度上危及到农村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目前,农村土地纠纷尽管类别不同,但纠纷的成因和本质大同小异。一是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特别是农业税取消以后,种地效益明显增加,农民种地积极性提高,原来被弃耕的土地被争相耕种,原先自愿流转承包土地的农民现在反悔想自己耕种,因而产生的争执和矛盾演化为大量土地承包纠纷。二是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随着城镇建设速度加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量大、面广,但因征地制度和实际补偿工作存在缺陷而引发大量纠纷。诸如村民资格如何认定、出嫁女、外来婿、在校大学生、入伍村民是否属于发放范围,是全部发放给村民还是允许村民委员会作为集体留存,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加之各村街的做法各不相同,从而引发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三是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益发明显。立法机关对土地补偿费的发放规定不明确,引发的增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确立了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性质,村委会对集体经济收入及财产的再分配以及新一轮的土地承包,触动了农村部分群众的经济利益。加上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区域内铁路、高速公路占地引发的征地补偿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出现矛盾往往引发,人数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对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生活秩序造成了影响。我区黄庄街东洲村的部分土地被征用后,村中的大部分村民轮流到城际铁路施工现场阻拦施工,在法院先予执行中,几百名村民暴力抗法。在涉及杨村街楼前、东蒲洼街大顿邱村拆迁工作中,几十户居民有的以暴力相威胁,或把家中的老人安放在被拆迁房内,采取软对抗的方式拒绝拆迁,思想工作的难度非常之大。

2、农村村级组织管理不规范,个别村街干群关系紧张。一些农村的村民自治章程、依法治村规划和议事决策规则不健全或执行不规范,甚至处于谁当村干部谁说了算,村民大会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等制度,在许多村成了摆设。如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有些村民委员会没有提请村民会议通过,而是“两委”班子少数几个干部不按法定程序,随心所欲,擅自作出决定,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使农村的各项工作时有出现不规范和不和谐之处,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群众上访事件频发。加之农村卸任村干部与新任村干部对立情绪较大,往往借机鼓动村民闹事、上访,使个别村村风不正,上访问题严重,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3、一些企业停产或倒闭,农民集体追薪行为过激。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乡镇中小企业面临倒闭或破产,工厂老板下落不明,不知去向,拖欠工人工资有的长达一年之久。工人们气愤之余,出现冲击乡镇政府机关、欲哄抢公司的物品,并集体上访的情况,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4、数量大幅度上升,上访者对抗性明显增强。一些人依法维权意识欠缺,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乘机向有关部门或政府施压,一旦其要求短时间内得不到满足,动辄以进京上访相要挟,甚至采取哭闹、打骂等极端行为,力图扩大事态,制造轰动效应来迫使接访单位让步。

二、社会矛盾的主要成因

从宏观上讲,当前,制约我国社会稳定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外的,也有国内的;既有政治上的,也有经济上的;既有政策和决策上的,也有改革上的,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上的以及人们心理承受能力上的等等。从总体上看,这些矛盾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是由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和经济社会由二元向一元的转化,利益格局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不均衡现象,利益格局的不均衡,导致了人们的心理不平衡,特别是社会不公正和财富分配不均造成的心理不平衡。

从具体上说,下列问题是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根本原因:

(一)经济上发展不平衡导致社会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人民生活总体上进入了小康,但不安定因素和日益突出。由于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加速,农村剩余

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失地农民增加,人地矛盾突出;经济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并趋多样化,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渠道明显增多,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从而使我们处于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同时,我国在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轨过程中,贫富分化问题和就业问题日益严重。(二)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激化群众矛盾和情绪。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基础。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工作犹为重要。当前,影响基层稳定的因素主要是个别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不当,主要表现在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缺乏群众观点,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并由此引发事端。有的领导干部、形式主义、特权思想严重,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有的盲目决策,不能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考虑、关注群众特别是困难弱势群体的可承受能力不够,使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有的回避矛盾,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化解工作,或上推下卸,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采取推、拖、压等不负责任的办法,诱发群众不满情绪,激化矛盾。

(三)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低,诱发不稳定因素。随着机制的转轨和改革的纵深发展,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经济利益差距拉大,社会分配机制不完善加剧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落差,腐败和滥用权力,成为社会最大的不稳定因素。同时,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流动的渠道也受阻。随着社会各阶层利益不一致,占有权力资本、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多寡就决定了社会各阶层必然会有强势和弱势之分。弱势群体和阶层的利益是最容易受到损害的,而且他们自己又无力保护,对国家和社会改革持消极态度,发出一些不和谐声音,有的甚至具有逆反心态,不稳定因素不断积累。

三、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长效机制的基本途径

总书记指出:“保持社会稳定,是顺利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前提,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我们要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千方百计地化解矛盾,缓和冲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多年来的实践表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把长远目标和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基本途径是:

(一)完善相对公平的利益分配结构。和谐社会应当是各种利益关系都能得到协调的社会。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利益分配格局,保证社会成员利益相对均衡。要从法律、制度、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逐步做到保证社会成员都能接受教育,都能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都能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一是要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机制。正确区分矛盾的不同性质,用不同质的方法解决不同质的矛盾,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原则。应当主要采取经济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的得失矛盾,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的是非矛盾。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起来,建立人民内部矛盾经常化、制度化的调处机制。二是要建立敏感的社会预警机制。要通过落实责任制,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建立有效的社会管控机制。对因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产生的越轨和违法行为,能有力、及时地制约和打击,对诸多的力量能有效地控制,使各种矛盾与冲突都在法治基础上得到调节与解决。四是健全矛盾疏导的政策和制度。要抓好源头疏导促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在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建议、意见,增进群众对事关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认真研究,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减少由这些热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五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就要要求正视人民内部矛盾所引发的各种上访问题,做到及时接访不回避,耐心疏导不激化,坚持原则不迁就,解决问题不敷衍。在认真做好接访、约访和下访工作,分清是非、对错的基础上,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对群众上访问题中的合理成份,要尽心竭力地加以认真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作好矛盾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问题苗头,完善、接待日、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解决群众上访问题,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人大调研报告范文3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市人大农经委在**主任带领下,于9月21—23日对全市林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对林果业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政策引导有力,措施方法得当,一届接着一届干,全市林果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效益。2004年,全市林果业第一产业产值62.8亿元,占农林牧渔总值的23.5%,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其中,林产品产量17.1亿公斤,产值38.4亿元;果品产量161万吨,产值24.4亿元。桃、板栗、银杏产量在全省居第一位,山楂、杏、柿、茶叶产量位列第二。生态林建设步伐加快,2004年全市有林地面积580万亩,森林覆盖率27.1%。今年,由于气候适宜,降水量大,各种果品全面丰收,林果业发展形势喜人,经济效益明显增加,产量、效益均比去年增加二成以上。主要特点是:

一是生产基地建设成效显著。近年来,全市各级大搞林果基地建设,以基地发展带动林果业的发展。山区实施荒山绿化和封山育林工程,丘陵实施梯田地堰绿化工程,平原实施“绿染沂蒙”造林工程,水库、河道实施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城镇实施环城林建设工程,村庄实施生态园林式村居绿化工程,提高了营林面积和造林质量。全市规划发展商品林总面积500万亩,已完成400多万亩。其中经济林350万亩,杨树丰产林80万亩,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杨树丰产林基地、杞柳生产基地、金银花生产基地、花卉基地。果品基地建设按照“适应市场、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逐步调整”的原则,取得了显著成效,优势区域的面积逐步扩大,品种结构趋于合理,基本形成了优质桃、优质苹果、优质板栗、优质银杏、优质梨、优质葡萄、优质茶叶等优势品种生产基地。蒙阴、莒南、沂水、费县、平邑、郯城、临沭等县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苹果优势区域出口基地县、全国果品生产十强龙头县、全国核桃产业十强县,荣获“中国苹果之乡”、“中国板栗之乡”、“中国银杏之乡”、“中国茶叶之乡”、“中国金银花之乡”、“中国草莓之乡”、“中国杞柳之乡”等称号。一村一品、一个区域一个特色的格局正在全市逐步形成。

二是产业化建设初具规模。近年来,全市按照产业化发展的思路,围绕资源上项目,搞好加工促增值,兴建了一批加工龙头企业,林果发展产业化迈出了一定步伐。莒南县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市场开发、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以绿润公司为龙头的板栗收购、贮藏、加工企业达到100多家,从业人员3万多人,年加工板栗20万吨,销往日本、韩国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外销总量居全国同行业第一。临沂市玉芽茶业有限公司、郯城绿源银杏有限公司、临沭草柳企业集团公司、平邑县的金银花加工等公司为龙头,带动了一大批加工企业。平邑县地方镇大力发展果品加工业,取得了规模、效益同步快速增长的良好效果,现拥有果品加工厂300家,年加工各类罐头20万吨,创产值9亿元,利税6000多万元,产品远销东南亚及欧美市场,被誉为齐鲁罐头城。全市已建成各类板材加工企业6000余家,生产各类人造板600万立方米,占全省人造板产量的1/3以上。这些龙头企业不仅带动了加工业,实现了多次增值,还提高了整个林果业的产业化水平,促进和带动了林果业的发展。

三是科技含量明显提高。随着林果新品种的引进和基地建设的带动,一大批科技示范园应运而生,对引进和推广新优品种、示范高新技术和果农的技术培训发挥了很大作用。各级积极组织技术培训活动,大力普及实用技术,推广先进技术,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去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1200多期,培训林果农30万人次,十余项新技术、新成果在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市果茶高科技示范园近几年先后引进国内外果茶新品种200余个,研究推广新技术40余项,示范带动果茶基地20余万亩,先后被省政府确定为引进国外果茶技术示范园,被农业部确定为高优水果中心示范园,被科技部确定为首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各级政府坚持引进、科研和生产相结合,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造林营林方式,建立了商品林示范园208处、科技示范户2.7万个,带动商品林面积100多万亩,全市经济林栽培良种率达到85%以上,新栽植经济林良种率达95%。莒南县荒山绿化用的黑松、火炬松、杨树丰产林用的土尔其杨、107杨新品种普及率已达到了90%以上;苹果、梨、樱桃、草莓、板栗等优新品种的栽培比例都达到了85%以上。沂南县依汶镇后峪子村通过科技兴果,发展名优产品帅李,成为全县最大的帅李种植村,今年只此一项就为全村增收500万元,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科技推广促进了产品品质的提升,全市已有5个果品获国家绿色食品称号,34个果品获省无公害产品称号。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四是销售渠道和市场体系不断拓宽和建立。在林果产品和加工企业的推动下,林果产品的市场体系日趋完善,流通能力也逐年提高。兰山区华东板材批发市场有交易大棚7万平方米,摊位1500余个,经营人员达5000余人,年成交额45亿元,产品交易辐射全国20余个省市,成为全国规模较大的批发市场之一,有力地拉动了商品林发展。平邑县建成了全国最大的金银花集散地,经销量占全国的70%以上。苍山县下村镇加工的蜜枣流通全国。全市已初步形成了林果种植带动加工业,加工业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市场又反过来刺激拉动林果业发展的产业链条。蒙阴、沂水等县成立的果业合作社,使分散的农户结成了生产、技术、销售一体化的利益共同体,提高了适应和抗御市场的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蒙阴县大力扶持果品销售大户,并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销售大户赵玉春现有运输汽车5部,1000吨恒温库一座,选果机、制箱机、包装设备齐全,年经营果品7000吨,自营出口果品,销往东南亚及国内10多个城市,年收入100万元以上。营销渠道的不断拓宽和市场体系的逐步形成,是近年来林果产品增收的重要因素。

二、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林果业总体上发展较快,但也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是:

1、林果产品的品牌效应较差,整体品质有待提高。全市的林果产品牌子有几百个,有的一个村就有好几个。由于比较杂乱,影响力小,和砀山梨、烟台苹果、“汇源”果汁、“娃哈哈”果品饮料等品牌相比,品牌效应和市场影响相差甚远。和日本相比,我市果品种植面积330万亩,日本为338万亩,品种也大体相当,但总产量日本为360万吨,我们不到其一半;平均亩产值日本在6000美元以上,我们的结果园平均亩产值只有2000多元人民币。除外汇比率、消费水平等因素外,主要是我们的果品品质品牌以及经营管理水平差距很大,亟待提高。

2、产品贮藏加工能力差,效益不尽理想。目前,中等发达国家鲜果贮藏量一般占鲜果总产量的25%-30%,果品加工量一般能达到总产量的35%左右;国内有的地区果品贮藏和加工量也占到了果品总量的20%以上。据考察,安徽砀山梨的加工量已达到总产量的40%以上,加工部分的果品增值可翻两番。目前,我市果品加工量只占10%左右,总体上处于“卖原料”阶段。据测算,如果我市的果品加工能达到40%,果品生产整体经济效益可以增加一倍以上。由此可以看出,加工率严重偏低是造成目前果品产品附加值低的主要因素。

3、生态防护林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森林覆盖率还有待提高。我市生态防护林195.3万亩,尚有部分荒山未绿化,主要集中在我市北部山区县,这些地方土地干旱瘠薄,原有植被基础差,成活率低;有的地方群众耕作习惯陈旧,沿袭陡坡开荒种植;有的地方政策不够完善,缺乏财力支持,群众造林护林积极性不高。因此在工作上存有较大难度,是造林绿化工作中的“硬骨头”,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几点建议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通过对调研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分析,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不断提高林果产品品质,大力加强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市场品牌。品质是商品价值的基础,而品牌和标准化是商品品质和其知名度的外在体现,同时也是商品进入市场的条件。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对林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规范。要认真分析提高产品质量品牌的效益空间,坚持向质量要效益,向品牌要效益;要引导果农通过土壤改造、品种改良、加强管理等手段,全面提升产品品质;要尽快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参考国内外市场对林果产品的质量要求,制定地方标准;要搞好无公害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技术指导,落实标准化措施,总结经验,搞好推广;要加强品牌管理,坚持品牌集中,做精做大,避免过杂过滥,以形成有冲击力、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品牌;要加大推广宣传力度,通过产品推介会、新闻会、新闻、广告等各种形式,努力扩大品牌影响,把具有强大优势的沂蒙林果产品变成家喻户晓、人人喜爱的消费商品。

(二)加大投资和招商力度,大力发展林果加工业。加快林果加工业发展步伐,具有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双重意义。要充分认识我市林果加工业已经具备的资源优势,认真分析加工业的发展空间和产业潜力,坚持向加工要效益;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和鼓励当地具有林果生产经验和一定投资能力的企业或大户投资新上加工项目,按市场规律进行加工经营;要集中当地财力,对现有加工企业的经营能力和加工能力进行财力扶持、技术扶持,帮助他们扩大加工能力;要制定行业整合政策,对目前良莠不齐的加工企业通过市场手段进行优胜劣汰,鼓励和扶持环保型、节约型、效益型加工业上规模、上档次;要加大林果发展招商引资力度,带领果品销售大户、加工大户、种植大户,组织有目的的专题招商活动,加大宣传我市林果发展的基础和优势,给予相应政策,引进外来资本或大型加工企业进驻,努力建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大型龙头加工企业,延长林果业发展的产业链条,促进我市林果发展向产业化、优质化、高效化迈进。

人大调研报告范文4

一、对新农合工作运行情况的基本评价

我县自年9月启动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识到位,精心组织,措施有力,真正把做好新农合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三农”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惠民工程来抓。工作稳步推进,资金运行平稳,广大农民群众比较满意。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县、乡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地安排部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为副主任,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残联、文广局、监察局等单位为成员的管理委员会,下设新农合试点工作办公室。新增核定事业编制共计61人,实有53人到岗开展工作,核拨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了新农合试点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加强宣传,工作成效明显。各级政府为做好农民群众的参合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发放资料、致农民群众的《公开信》、进村入户讲解、分类指导、关爱援助等形式,促进了参合户数和人数比例的提高。一是动员党员干部家庭带头参合;二是积极说服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民群众参合;三是对家庭特别困难、五保户、孤寡老人、伤残军人、残疾人等群众援助扶持参合。通过各乡镇的艰苦努力和耐心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全县参合农民的绝对人数在逐年增加。目前,新农合已全面覆盖了我县18个乡镇217个行政村,参合率逐年提高,三年参合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年度,全县参合农民12.08万户,49.97万人,户数参合率为93.31%,人数参合率为89.45%。年度,全县参合农民13.48万户,54.65万人,户数参合率为96.35%,人数参合率为95.05%。年度,全县参合农民13.70万户,55.70万人,户数参合率为97.67%,人数参合率为96.89%。、两镇,参合率均达到100%。三年来全县共筹集新农合基金10243.7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320.2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320.27万元,农民个人缴费1603.17万元,为保证新农合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因地制宜,认真制定了新农合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且在各年度的实施过程中,加以总结分析,注意调整充实完善,努力把农民群众就医治疗减免补偿政策最大限度的体现出来,让新农合试点工作的阳光政策温暖到千家万户,从而促进了新农合工作的良性运行和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农村的儿童计划免疫疫苗的接种人数和孕产妇的住院分娩人数均有大幅度的增加。特别是通过县、乡住院医药费的减免补偿政策的兑现,激活和引导了农民群众就医治疗的消费需求,使广大农民群众有小病能及时就近治疗,有大病敢住进医院医治,珍惜生命我要健康的意识明显增强。

(四)重视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我县自年9月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全县广大参合农民的自筹基金和国家、省、县各级财政配套基金总数上亿元,基金数额大,减免补偿的流动比较快,为管理好用好该项基金,我县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并注重在实施过程中加以修改完善。基金能够纳入专户管理,做到封闭运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县监督委员会,对基金运行情况能及时实施监督,工作到位,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为保证基金的公正、公平、有效的使用,每月审阅县乡报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紧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门诊、住院医疗费减免补偿报销情况的全面检查。针对个别乡村存在套报虚报新农合基金的人和事予以严肃查处,对基金没有达到封闭运行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完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证了基金运行的安全有效。年1月,县审计局对年度及年度1—9月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认定基金管理无违规行为发生。目前我县基金运行平稳、安全。

(五)探索创新,工作取得新成效。我县在认真做好广大农民群众参合工作的同时,非常重视特困弱势群体的参合工作。为让特困家庭、残疾人、五保户、伤残军人等群众都能平等享受新农合的惠民政策,县、乡、村广大干部做了大量细致的摸底调查落实工作,并与财政、民政、残联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帮助代交参合基金,使这部分弱势特困群众,也能及时参加新农合,享受就医减免补偿政策。落脚点放在关心、缓解特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上,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六)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初步改善了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条件。我县借助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的契机,积极争取国债项目、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村卫生所建设项目,加快了乡级卫生院、村级卫生所的建设步伐,逐步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条件,基本做到了“小病小伤不出村、常见多发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病人再转诊”的就医需求。改善了部分特困村卫生所的房屋建设和医疗设备,初步提供了边远贫困村农民群众能就近看病用药的需求。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深入实际的宣传工作不够到位

一是各乡镇均存在着部分农民群众对新农合试点工作的长期性、有效性的实施怀有疑虑;二是已参合的农民群众没有完全明白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互助共济抗大病的风险意识还不强;三是对相关政策、规定、就医持证、报销方法、报销比例、转诊程序还不完全掌握,知晓率较低;四是对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给许多参合农民获得就医减免补偿的正面典型事例宣传少,致使少数群众还存在着等待观望思想,不愿积极参合;五是乡村两级筹资的行政成本较大。在每年收取参合自筹基金过程中,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逐家逐户地动员收取,农民群众自觉主动、方便低耗的筹资机制还没有建立和形成。

(二)村级卫生所建设滞后,部分乡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不到位,新农合补偿平台尚未完全建立

1、村卫生所建设滞后,业务用房紧缺。全县217个村卫生所承担着新农合80%以上的门诊任务,但是,尚有75个卫生所无固定的业务用房,村医无法集中行医,严重影响着新农合工作的开展。

2、在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因管理力度不够,目前尚有部分村卫生所没有严格实行政务、业务、财务、药品器械“四统一”管理,致使村级新农合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3、村医待遇偏低,队伍不稳定。村卫生所医生的报酬,除了县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外,其余仅靠微薄门诊治疗费的利润收入,有的每月只能拿到400元左右,而工作量较大。另外,村医养老保险尚未解决,村医队伍难于稳定,新农合这个最基层的服务平台难于支撑。

(三)乡村医疗卫生专业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部分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学历偏低,专业知识不强,医护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结构不够合理,专业人员编制不足,技术人员缺乏,设备欠缺,医疗服务水平较低,无法实现群众就地就近看病就医的原则,生病就住县级医院,形成县级医院拥挤,乡镇卫生院资源闲置,同时加大了医疗费支出,增加了农民负担。无法保证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四)新农合用药目录狭窄,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要,许多廉价高效的常用药品未列入用药目录,制约了医疗服务水平的发挥;药品价格不统一,监管难度大,影响参合对象的利益。

(五)网络信息化建设滞后,不能实现县、乡(镇)、村信息联网,给申报、传输、审核带来困难,工作效率低,行政成本高。

三、对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加资金投入。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新农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关注工作运行情况。加强管理和督查,建立起相应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合管办工作经费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的支持,着力解决村级卫生所业务用房。

(二)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工作方式。要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加大正面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民树立互助共济防大病意识和正确的医疗消费观念。要建立宣传培训考核制度,提高县、乡合管办工作人员的宣传意识和服务能力,巩固和提高参合率。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措施到位,基金安全运行。要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加强对新农合运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借新农合工作的实施,提高医疗费用和采取开大处方的手段,套报多报新农合补偿基金的问题,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

(四)进一步推进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要重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提高医疗卫生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为新农合顺利开展搭建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同时,努力探索我县的药品招标制度,实行药品价格在县区内相对平衡;根据全县新农合临床用药需求,逐级上报扩宽用药目录。让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参加新农合后,能获得医疗、用药保障的最大实惠。

人大调研报告范文5

为了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增加劳动者收入,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早日实现,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友忠带领教科文卫委员会成员于近日对市直及兰山、河东、费县、临沭4县区的职业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投入,深化改革,职业教育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人力和智力支持,发展势头良好。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初步建立了专业基本配套、结构大体合理、面向市场办学并与其他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多元化投资兴办职业教育的格局初步形成,呈现出以公办学校为龙头、民办学校为主体、企事业单位办学为补充的市场化、多层次的职业教育格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就;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成效明显,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职业技能人才就业安置形势良好,收入明显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调研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对职业教育工作重视不够高,认识不到位,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教育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个别地方对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贯彻落实不够好,投入不足,职业教育的体制不够健全;有的地方学校办学条件较差,办学模式单一,规模较小,实验实习设施落后,教学方法陈旧,质量不高,特色不突出,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高度去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职业教育,办好职业教育,提高职业学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的比例,推动全市职业教育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灵活的职业教育体制和机制。要按照“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市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职责,建立健全评估考核体系,搞好“双元制”职业教育培训,大力实施“订单式”办学、“菜单式”教学的模式,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三要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资办职业教育的路子,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按照“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的方针,制定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多渠道、多形式兴办职业技能教育学校;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大力扶持龙头职业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和实验设施,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四要突出重点,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初高中后落榜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步伐。要进一步增强为“三农”工作和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服务意识,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培训工作;继续做好技能扶贫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困难学生的资助制度,保证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注重加强对初、高中后落榜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力和智力的保障。

人大调研报告范文6

200年11月,省人大农委邀请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对全省财政支农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的印象是: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支农惠农政策,按照“两个高于”(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的要求,切实把支农惠农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支撑。

财政支农工作的主要成效

第一,财政支农资金总量持续增长。省级财政扶持“三农”发展的投入较好地保持了“两个高于”的要求,全省13个省辖市和多数县(市、区)在财政支农资金安排上也达到了“两个高于”的要求。

第二,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有所优化。支持农村基础建设的投入明显增多,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不断增长,尤其是农民转移性收入显著提高。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反映,200年、200年全省各级财政发放给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分别达19.12亿元和27.19亿元,同比增长126.85%和42.2%。

第三,财政支农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全面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打包”试点,着力减轻县级财政的项目资金配套压力。

第四,财政支农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开财政支农项目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健全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制度,强化自我监督;开展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强化事后监督。

第五,土地出让金支农政策的执行有所改善。土地出让收支财政监管制度初步建立,规定将土地出让的收入全额纳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各地政府进一步健全了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设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户”,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相接轨。特别是土地出让纯收益支农力度加大:规范了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等别和标准,建立健全了土地出让金支农的财政专项管理办法;完善了土地出让金支农的支出结构,各地在继续加大农村土地整理复垦、耕地质量保护投入的同时,更加注重了支持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开发等方面的投入;此外,还加大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环境整治的扶持力度。

财政支农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支农资金规模与“两个高于”的规定仍有差距。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全省尚有12个县(区)的财政支农投入没有达到“两个高于”的规定。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地方的财政支农投入在账面上虽已达到“两个高于”的要求,但有的将上级财政支农资金作为本级财政的投入,有的则把骨干防洪工程、城市绿化等方面的投入列入财政支农项目。

二是农业科技进步方面的财政投入仍偏低。200年,我省农业gdp达1544.9亿元,而省级财政用于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的合计支出为5.04亿元,200年的预算安排数为5.09亿元,占当年省级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分别为2.8%和2.4%。省以下地方财政用于农业科技进步的投入更少,有的地方甚至难以保障农业科技推广的正常开支。

三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结构不均衡。200年,我省将农村危桥改造、农村二次改水、机电泵站改造列入了建设计划,但投入规模与实际需要的差距较大。同时,对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仍显不足。

四是财政支农管理体制创新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原有的财政体制下,经济相对发达的省辖市着眼于区域共同发展的需要,对辖区内经济欠发达县(市)能够给予财政转移支付的扶持,有的投入力度还很大,但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后,市和县变成了相对独立的预算实体,它们之间进行转移支付的渠道受阻,导致一些欠发达的县(市)失去了重要的财政支农资金来源。此外,财政支农资金“打包”的做法,虽然减少了中间环节,但尚需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与专业职能部门的衔接机制。调研发现,有的专业职能部门担心失去项目申报主体资格和项目资金分配权,因而对这项改革持消极态度,有的甚至抱抵触情绪。

此外,在土地出让金“征、管、用”方面,有的地方不但未能认真解决业已存在的老问题,而且随着实践的发展又产生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土地出让金监管仍存在不少漏洞。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土地出让金存在着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之外的问题。有的地方在出让土地时,要求开发商无偿建设与项目无关的、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公共基础设施,使得账面上的土地出让收入锐减,导致应计提的土地出让纯收益支农资金流失较多。

二是土地出让金收入缴库进度不快。据有关部门统计,200年上半年全省土地出让合同总价款为596.80亿元,但截至10月份,全省土地出让金收入缴库的只有355.69亿元,两者相差240多亿元。调研发现,造成这种局面,除全省在执行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时间因素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购买者被允许分期付款,其后果是直接阻滞了土地出让金支农的及时足额到位。

三是土地出让金支农政策仍未真正落实到位。全省每年几(来源:文秘站 )百亿土地出让纯收益用于支农的提取标准明显偏低。尤其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既没有按照政策规定确保土地出让支农资金应收尽收,也没有将这笔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支农。例如,某市将土地出让支农资金用于补助高速公路绿化和城市绿化。

四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展不平衡。调研发现,一些地方虽已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但由于相当部分的农民选择货币补偿,因而进入基本生活社会保障的被征地农民比例还不高;有的则因财力不足,难以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及时足额落实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资金。由此引发的农民群体性上访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

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强化中央和省委财政支农政策执行的硬约束。20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四个高于”(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的新规定,各级财政都应本着对“三农”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四个高于”的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建议对认真落实政策规定的,应给予奖励;对贯彻不力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向当地政府问责。

2、调整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的支出结构。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需要,各级财政应当切实加大对农业科技、秸秆还田、机电泵站改造、农村危桥改造、农村二次改水、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快改善农业和农村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