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调研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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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报告范文1

一是认识不清。监督议题是地方各级人大履职行权的“路线图”和总纲目,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监督议题选择的好不好、确定的议题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到人大监督的方向和重点,更决定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人大在选择确定年度监督议题的问题上,思想认识不统一,原则把握上有偏差。有的思维观念陈旧落后,把常委会、主任会和专项审议与专题调研混为一谈,概念不清,选题不准,监督议题、调研议题、工作安排“一锅烩”,“胡子眉毛一把抓”;在征集遴选年度监督议题时,有的视野不宽,仅仅局限于人大相关工委对口联系部门工作的“小圈子”,把议题选择作为履行工作程序而已,既不重视汇集民意,又不严格依法筛选,甚至不动脑筋,等着上级人大常委会确定好监督议题后,再“依葫芦画瓢”,盲目性较大;有的仍然习惯按以往传统做法,年度议题由人大各委室提出,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即可。对于选择的监督议题程序上是否合法?确定的听审议题是否和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合拍?是否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否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考虑的不深不细。

二是定位不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一府两院”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对象,县区人大主要应围绕 “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要求报告的专项工作来选定监督议题。但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每年在选择监督议题时,定位不准,有的把本不属于人大职权范围的内容纳入人大监督范畴,只满足一般常规性的工作审议,忽视对政府依法行政和专项工作监督,或只重视对公、检、法、司机关小范围内司法监督,忽视对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事关国计民生的热难点问题的法律监督;有的年度监督计划,既不安排专题辅导和法制讲座,不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找不准法律切入点和工作结合点;监督的内容不是区域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甚至一些地方人大主次颠倒,各自为政,绕开“一府两院”监督对象,直接把基层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一些工作错误地纳入常委会视察听审议题,盲目进行监督,造成监督“错位”、“越位”,这样的结果,势必会消弱人大职能定位,造成人大工作偏离方向,权力机关的地位下降,给监督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三是选题不精。人大监督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方方面面,但县区人大每年选择监督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包揽一切,只能根据工作实际,精选一些监督议题,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地开展视察调查和审议监督。而一些地方人大在选择确定年度监督议题时由于顾及各方面工作的平衡,以及在具体操作中的难以割舍,年初工作安排确定的议题内容和一般性工作仍然偏多,听审重要工作、决定重大事项少;一些地方人大不能坚持“抓大事、议大题、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没有把人大工作放在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工作重点不突出。有的听审议题陈旧老套,贪大求多,本末倒置、主次不分,顺序排列错误,选择的议题不是涉及面较窄、影响不大,就是偏离主线、没有重点,缺乏新鲜感,实施监督效果不佳;有的视角不大,只盯一点,不顾其他,甚至一味强调监督议题口子越小越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复交叉,一个部门、一项工作连年听审,“换汤不换药”,热衷于吃“回锅饭”。这不但不利于常委会集中精力抓大事、议大事,而且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视察调研和专题审议,实施监督效果较差。

四是方法不活。按理说,地方各级人大由谋划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到确定审议议题,一般有启动、征集、筛选、确定、公示、实施等六个环节,监督法更是特别强调要根据七个途径反映的问题加以选择和确定听审议题,并要多方征集、筛选,征求同级党委意见,与“一府两院”有效衔接,经主任会、常委会后讨论审定后加以确定。可实际上,这些程序步骤和工作要求在一些地方人大被人为减化或弱化,有的不倾听民声、不顺应社会关切、不响应党委要求、不回应“一府两院”诉求,不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既不向社会公开征集,又不与有关方面沟通协商,更不认真筛选论证,集体研究决定,对外公示。听审什么议题?具体监督“一府两院”啥工作?全凭领导兴趣爱好和个人情感,搞个人说了算,结果只能是“自编自演”、“自点自唱”、“事与愿违”。

五是机制不全。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审议议题计划的实

践看,主要是监督议题的征集机制、筛选机制、评价机制、公开机制不完善,有的法律虽有规定,但不够具体;有的只有原则性要求,缺乏程序性规范。如法律规定,人大监督应向社会公开征集、多方征求意见、充分讨论协商、认真筛选论证、综合分析评价、集体研究决定、对外公开。但具体怎么操作,规定的不够明确;尤其是对未履行这些环节和程序选择的监督议题是否合法有效?如何处置?对选定的议题经人代会或常委会通过后能否修改变动?中途根据情况变化和形势需要,能否增添新的议题?等等问题,目前尚无一个既合理、又合法的解决办法。那么,如何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好人大监督议题呢?笔者认为: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监督议题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载体,监督议题的选定,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效果和质量,可谓人大工作的“总纲目”。正确选定常委会监督议题,对于人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大局,监督“一府两院”依法履职,促进人大有序监督,减少人大工作的随意性、无序性、盲目性,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水平,都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应把选择确定好监督议题作为履职行权的基础和抓手,创新思维理念,切实改变以往旧的传统习惯和做法,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好监督议题,才能把人大应有的监督职能发挥好。

二是要把握好工作定位。选择确定监督议题是地方国家机关行使的一种权力行为,主要针对的是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内容应涉及人大审议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因此,县区人大选择监督议题,必须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从大局着眼,从宏观入手,突出“发展”主题、扭住“民生”核心,注意把区域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焦点、“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监督重点,统筹考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内容,科学合理地安排监督议题,真正做到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相衔接,与“一府两院”需要集中力量推进的重点工作相衔接,与关系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相衔接,确保人大常委会会议所选择和确定的议题,主要应是涉及本行政区域长远的、根本的、重大的,并且是迫切需要人大审议决定的工作或事项;特别是监督的事项属于事关最广大人民利益或是某一社会群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使监督议题符合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切合地方发展大局、顺应群众愿望诉求,使人大监督更能把握全局、更体现民意、更符合实际、更具现实针对性。

三是要选准选好议题。“一府两院”工作繁重,涉及面广,人大的监督不能事无巨细什么都管,监督议题过多可能会给“一府两院”工作带来不便,甚至影响人大工作效能。所以,县区人大选择监督议题既不能偏离主线、贪大求多,又不能只盯一点、口子太小。在议题的确定上要按照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若干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实施监督;在议题选择上,应坚持“少而精、抓大事、议大题、求实效”,多方汇集民意,选准工作重点,找准切入点,关注热难点,适时将“一府两院”在年度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和要求报告的工作列入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的主要选题,将社会关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及时纳入人大监督的范畴,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改进工作;在议题内容上,应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内容科学安排监督议题,既要有专项工作监督,又要有法律监督;既要对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普法决议贯彻执行等常规性工作做出安排;又要注意审时度势,紧跟国家政策、紧扣党委决策、反映人民诉求,突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工作;并参考上下人大工作情况提出初步监督议题,经主任会议权衡综合后,作为全年监督工作内容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使确定的议题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是要科学选定议题。选择确定监督议题法律性、程序性较强。地方人大要科学合理选定监督议题,首先要严格把好议题选择关。根据监督法规定的三个标准和六条途径,严格按照常委会监督工作流程来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广泛搜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扩大监督工作的选题范围,特别要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选定议题,力求使议题的选定和实施过程成为汇民情、集民意、聚民智的过程,确保议题的选定符合法律要求;其次要认真做好议题选定关。对征集到的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汇总、筛选提炼,并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有针对性地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法人、企业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公民代表等方面的人员参与,对准备列入计划的监督议题,进行座谈讨论和分析论证,确保监督事项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其三要把好重点关。如工作监督方面,每年可抓住四、五件对全局有影响的工作在常委会上进行审议,督促“一府两院”加大推进落实力度,切实改进工作;法律监督方面,每年选择对一、二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有关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其四把好沟通协商关。在议题初选阶段,由常委会领导带领各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走访“一府两院”及政府成员单位领导,充分交换意见,深入沟通协商;在议题确定阶段,通过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召开“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共同会商等方式,多方征求和听取他们对人大监督议题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做到监督选题既能贴近实际、体现民意,又与“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相互衔接,保证议题选定更加全面、合理和准确。其五要把好议题谋划关。为了使监督的主体和对象的工作更加协调一致,衔接更加顺畅自如,在议题时间安排上,要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以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委会会议,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主任会议,一次会议安排一两个中心议题为主,分别听取和审议年初所选定的监督议题;在顺序安排上,应充分考虑“一府两院”的工作规律、计划安排以及实际推进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把握好时机,避免审议监督过早或过晚。

人大调研报告范文2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自己通过认真学习认识到,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则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自己按照上级的要求,带着“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这一命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理性思考,并有所收获。下面,试从当前社会矛盾的突出表现、社会矛盾的主要成因和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长效机制的基本途径几个方面阐述自己的见解:

一、当前社会矛盾的突出表现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不均衡状况,各种不稳定因素错综复杂,矛盾加剧,特别是农村征地、农民工权益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

1、农村土地所有权纠纷数量急剧增加,矛盾日益尖锐。随着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以及城市化、工业化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此形成了大量纠纷,甚至引发上访、群访事件,一定程度上危及到农村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目前,农村土地纠纷尽管类别不同,但纠纷的成因和本质大同小异。一是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特别是农业税取消以后,种地效益明显增加,农民种地积极性提高,原来被弃耕的土地被争相耕种,原先自愿流转承包土地的农民现在反悔想自己耕种,因而产生的争执和矛盾演化为大量土地承包纠纷。二是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随着城镇建设速度加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量大、面广,但因征地制度和实际补偿工作存在缺陷而引发大量纠纷。诸如村民资格如何认定、出嫁女、外来婿、在校大学生、入伍村民是否属于发放范围,是全部发放给村民还是允许村民委员会作为集体留存,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加之各村街的做法各不相同,从而引发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三是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益发明显。立法机关对土地补偿费的发放规定不明确,引发的增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确立了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性质,村委会对集体经济收入及财产的再分配以及新一轮的土地承包,触动了农村部分群众的经济利益。加上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区域内铁路、高速公路占地引发的征地补偿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出现矛盾往往引发,人数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对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生活秩序造成了影响。我区黄庄街东洲村的部分土地被征用后,村中的大部分村民轮流到城际铁路施工现场阻拦施工,在法院先予执行中,几百名村民暴力抗法。在涉及杨村街楼前、东蒲洼街大顿邱村拆迁工作中,几十户居民有的以暴力相威胁,或把家中的老人安放在被拆迁房内,采取软对抗的方式拒绝拆迁,思想工作的难度非常之大。

2、农村村级组织管理不规范,个别村街干群关系紧张。一些农村的村民自治章程、依法治村规划和议事决策规则不健全或执行不规范,甚至处于谁当村干部谁说了算,村民大会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等制度,在许多村成了摆设。如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有些村民委员会没有提请村民会议通过,而是“两委”班子少数几个干部不按法定程序,随心所欲,擅自作出决定,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使农村的各项工作时有出现不规范和不和谐之处,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群众上访事件频发。加之农村卸任村干部与新任村干部对立情绪较大,往往借机鼓动村民闹事、上访,使个别村村风不正,上访问题严重,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3、一些企业停产或倒闭,农民集体追薪行为过激。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乡镇中小企业面临倒闭或破产,工厂老板下落不明,不知去向,拖欠工人工资有的长达一年之久。工人们气愤之余,出现冲击乡镇政府机关、欲哄抢公司的物品,并集体上访的情况,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4、数量大幅度上升,上访者对抗性明显增强。一些人依法维权意识欠缺,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乘机向有关部门或政府施压,一旦其要求短时间内得不到满足,动辄以进京上访相要挟,甚至采取哭闹、打骂等极端行为,力图扩大事态,制造轰动效应来迫使接访单位让步。

二、社会矛盾的主要成因

从宏观上讲,当前,制约我国社会稳定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外的,也有国内的;既有政治上的,也有经济上的;既有政策和决策上的,也有改革上的,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上的以及人们心理承受能力上的等等。从总体上看,这些矛盾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是由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和经济社会由二元向一元的转化,利益格局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不均衡现象,利益格局的不均衡,导致了人们的心理不平衡,特别是社会不公正和财富分配不均造成的心理不平衡。

从具体上说,下列问题是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根本原因:

(一)经济上发展不平衡导致社会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人民生活总体上进入了小康,但不安定因素和日益突出。由于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加速,农村剩余

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失地农民增加,人地矛盾突出;经济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并趋多样化,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渠道明显增多,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从而使我们处于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同时,我国在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轨过程中,贫富分化问题和就业问题日益严重。(二)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激化群众矛盾和情绪。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基础。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工作犹为重要。当前,影响基层稳定的因素主要是个别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不当,主要表现在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缺乏群众观点,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并由此引发事端。有的领导干部、形式主义、特权思想严重,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有的盲目决策,不能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考虑、关注群众特别是困难弱势群体的可承受能力不够,使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有的回避矛盾,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化解工作,或上推下卸,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采取推、拖、压等不负责任的办法,诱发群众不满情绪,激化矛盾。

(三)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低,诱发不稳定因素。随着机制的转轨和改革的纵深发展,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经济利益差距拉大,社会分配机制不完善加剧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落差,腐败和滥用权力,成为社会最大的不稳定因素。同时,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流动的渠道也受阻。随着社会各阶层利益不一致,占有权力资本、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多寡就决定了社会各阶层必然会有强势和弱势之分。弱势群体和阶层的利益是最容易受到损害的,而且他们自己又无力保护,对国家和社会改革持消极态度,发出一些不和谐声音,有的甚至具有逆反心态,不稳定因素不断积累。

三、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长效机制的基本途径

总书记指出:“保持社会稳定,是顺利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前提,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我们要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千方百计地化解矛盾,缓和冲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多年来的实践表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把长远目标和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基本途径是:

(一)完善相对公平的利益分配结构。和谐社会应当是各种利益关系都能得到协调的社会。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利益分配格局,保证社会成员利益相对均衡。要从法律、制度、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逐步做到保证社会成员都能接受教育,都能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都能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一是要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机制。正确区分矛盾的不同性质,用不同质的方法解决不同质的矛盾,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原则。应当主要采取经济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的得失矛盾,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的是非矛盾。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起来,建立人民内部矛盾经常化、制度化的调处机制。二是要建立敏感的社会预警机制。要通过落实责任制,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建立有效的社会管控机制。对因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产生的越轨和违法行为,能有力、及时地制约和打击,对诸多的力量能有效地控制,使各种矛盾与冲突都在法治基础上得到调节与解决。四是健全矛盾疏导的政策和制度。要抓好源头疏导促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在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建议、意见,增进群众对事关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认真研究,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减少由这些热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五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就要要求正视人民内部矛盾所引发的各种上访问题,做到及时接访不回避,耐心疏导不激化,坚持原则不迁就,解决问题不敷衍。在认真做好接访、约访和下访工作,分清是非、对错的基础上,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对群众上访问题中的合理成份,要尽心竭力地加以认真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作好矛盾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问题苗头,完善、接待日、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解决群众上访问题,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人大调研报告范文3

基层基础工作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根基,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只有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意图,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以抓重点、难点、热点为中心,打破“壅蔽”,善于发现新问题,解决新矛盾,提高新思路,实施新措施,才能有的“放矢”,扎扎实实做好监督工作。基于这种认识,我们把调研作为一项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提高调研质量,为创造性地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切实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人大调研优势。人大的性质、地位、职能都十分有利于开展重点、难点事项的调查研究工作,这种优势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人大调查研究权威性强,能够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二是人大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反映民意的渠道多、方式多。人大是代表机关、民意机关,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体察民情的触角更灵敏,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更乐于向人大反映情况和问题。可以使调查研究更全面、更深入、更实在。三是能够实行上下级人大联动,便于监督落实。根据调查题目和范围,上下级人大可以联合开展调查研究,这样既有利于展开调查,深入了解实情,也有利于营造解决问题的声势,开展监督落实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调研准备。这主要包括选题、人员组织及培训、制订方案、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工作,其中的关键是要抓好组织调研队伍和制订调研方案两件事。第一,调查组成员一定要精干。调查组人员一般应由分管这方面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以吸纳人大代表和专业人员参加。同时,要正视人大开展调查研究的不利因素,如相关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人员少、调查研究组织机构不健全、一些承担具体调查任务人员不熟悉相关工作等问题。为避免调研人员仓促上阵,应当围绕调研题目做好相关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准备。第二,制订调查研究方案要全面细致可行。一是找准调查研究题目的切入点和立足点,切忌贪大求全。牢牢把握“一具体就深入”的方法,仅就一个特定问题或是一定范围的几项问题展开调研,调查研究方案要突出重点,抓住要害;调查提纲和调查表格的拟制要尽量细致、周到,以便统一统计依据和统计数字,减少无谓的调查反复,做无用功。二是调查研究的步骤、时间安排要切实可行。调查研究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应根据调查目的、调查难易程度安排好步骤和时间。

三是把握好两个环节。调查是研究的基础,研究是调查的延续和升华。“调查”是广泛收集信息的过程,决定着研究的价值取向、可靠程度。要把握调查的主动性,既要听取相关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的工作汇报,更要眼睛向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听真话、摸实情、掌握充分、确凿的第一手材料。调查环节要切忌三种情况:一是走马观花,浅尝辄止;二是背离重点,全部拿来;三是把调查当巡视,指手划脚。“研究”是对调查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总结提炼,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升华过程。三分调查七分研究。调查人员要真正坐下来反复分析研究,集思广益,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真知灼见。

四是做好调研成果转化。人大调查研究成果主要有四种转化途径:一是为同级党委、政府决策或改进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这就要求开展的调查研究必须围绕本地中心和重点工作来进行,在形成报告后,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行文。对因此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人大还应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人大还应列入监督议题,以推进工作的开展。二是为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工作提供事实和依据。三是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提供翔实的材料。这类调研应当吸收有意愿的人大代表参加,并协助人大代表整理好议案或建议的草稿。四是为人大自身建设提供支持。主要是把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改进机关工作、形成重要制度的基本依据。调查研究的目的在于运用。只有把调查研究成果运用到实践中,解决经济社会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才能取信于民,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人大的调查研究才会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人大调研报告范文4

一、对新农合工作运行情况的基本评价

我县自年9月启动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识到位,精心组织,措施有力,真正把做好新农合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三农”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惠民工程来抓。工作稳步推进,资金运行平稳,广大农民群众比较满意。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县、乡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地安排部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为副主任,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残联、文广局、监察局等单位为成员的管理委员会,下设新农合试点工作办公室。新增核定事业编制共计61人,实有53人到岗开展工作,核拨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了新农合试点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加强宣传,工作成效明显。各级政府为做好农民群众的参合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发放资料、致农民群众的《公开信》、进村入户讲解、分类指导、关爱援助等形式,促进了参合户数和人数比例的提高。一是动员党员干部家庭带头参合;二是积极说服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民群众参合;三是对家庭特别困难、五保户、孤寡老人、伤残军人、残疾人等群众援助扶持参合。通过各乡镇的艰苦努力和耐心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全县参合农民的绝对人数在逐年增加。目前,新农合已全面覆盖了我县18个乡镇217个行政村,参合率逐年提高,三年参合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年度,全县参合农民12.08万户,49.97万人,户数参合率为93.31%,人数参合率为89.45%。年度,全县参合农民13.48万户,54.65万人,户数参合率为96.35%,人数参合率为95.05%。年度,全县参合农民13.70万户,55.70万人,户数参合率为97.67%,人数参合率为96.89%。、两镇,参合率均达到100%。三年来全县共筹集新农合基金10243.7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320.2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320.27万元,农民个人缴费1603.17万元,为保证新农合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因地制宜,认真制定了新农合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且在各年度的实施过程中,加以总结分析,注意调整充实完善,努力把农民群众就医治疗减免补偿政策最大限度的体现出来,让新农合试点工作的阳光政策温暖到千家万户,从而促进了新农合工作的良性运行和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农村的儿童计划免疫疫苗的接种人数和孕产妇的住院分娩人数均有大幅度的增加。特别是通过县、乡住院医药费的减免补偿政策的兑现,激活和引导了农民群众就医治疗的消费需求,使广大农民群众有小病能及时就近治疗,有大病敢住进医院医治,珍惜生命我要健康的意识明显增强。

(四)重视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我县自年9月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全县广大参合农民的自筹基金和国家、省、县各级财政配套基金总数上亿元,基金数额大,减免补偿的流动比较快,为管理好用好该项基金,我县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并注重在实施过程中加以修改完善。基金能够纳入专户管理,做到封闭运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县监督委员会,对基金运行情况能及时实施监督,工作到位,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为保证基金的公正、公平、有效的使用,每月审阅县乡报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紧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门诊、住院医疗费减免补偿报销情况的全面检查。针对个别乡村存在套报虚报新农合基金的人和事予以严肃查处,对基金没有达到封闭运行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完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证了基金运行的安全有效。年1月,县审计局对年度及年度1—9月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认定基金管理无违规行为发生。目前我县基金运行平稳、安全。

(五)探索创新,工作取得新成效。我县在认真做好广大农民群众参合工作的同时,非常重视特困弱势群体的参合工作。为让特困家庭、残疾人、五保户、伤残军人等群众都能平等享受新农合的惠民政策,县、乡、村广大干部做了大量细致的摸底调查落实工作,并与财政、民政、残联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帮助代交参合基金,使这部分弱势特困群众,也能及时参加新农合,享受就医减免补偿政策。落脚点放在关心、缓解特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上,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六)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初步改善了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条件。我县借助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的契机,积极争取国债项目、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村卫生所建设项目,加快了乡级卫生院、村级卫生所的建设步伐,逐步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条件,基本做到了“小病小伤不出村、常见多发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病人再转诊”的就医需求。改善了部分特困村卫生所的房屋建设和医疗设备,初步提供了边远贫困村农民群众能就近看病用药的需求。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深入实际的宣传工作不够到位

一是各乡镇均存在着部分农民群众对新农合试点工作的长期性、有效性的实施怀有疑虑;二是已参合的农民群众没有完全明白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互助共济抗大病的风险意识还不强;三是对相关政策、规定、就医持证、报销方法、报销比例、转诊程序还不完全掌握,知晓率较低;四是对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给许多参合农民获得就医减免补偿的正面典型事例宣传少,致使少数群众还存在着等待观望思想,不愿积极参合;五是乡村两级筹资的行政成本较大。在每年收取参合自筹基金过程中,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逐家逐户地动员收取,农民群众自觉主动、方便低耗的筹资机制还没有建立和形成。

(二)村级卫生所建设滞后,部分乡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不到位,新农合补偿平台尚未完全建立

1、村卫生所建设滞后,业务用房紧缺。全县217个村卫生所承担着新农合80%以上的门诊任务,但是,尚有75个卫生所无固定的业务用房,村医无法集中行医,严重影响着新农合工作的开展。

2、在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因管理力度不够,目前尚有部分村卫生所没有严格实行政务、业务、财务、药品器械“四统一”管理,致使村级新农合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3、村医待遇偏低,队伍不稳定。村卫生所医生的报酬,除了县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外,其余仅靠微薄门诊治疗费的利润收入,有的每月只能拿到400元左右,而工作量较大。另外,村医养老保险尚未解决,村医队伍难于稳定,新农合这个最基层的服务平台难于支撑。

(三)乡村医疗卫生专业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部分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学历偏低,专业知识不强,医护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结构不够合理,专业人员编制不足,技术人员缺乏,设备欠缺,医疗服务水平较低,无法实现群众就地就近看病就医的原则,生病就住县级医院,形成县级医院拥挤,乡镇卫生院资源闲置,同时加大了医疗费支出,增加了农民负担。无法保证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四)新农合用药目录狭窄,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要,许多廉价高效的常用药品未列入用药目录,制约了医疗服务水平的发挥;药品价格不统一,监管难度大,影响参合对象的利益。

(五)网络信息化建设滞后,不能实现县、乡(镇)、村信息联网,给申报、传输、审核带来困难,工作效率低,行政成本高。

三、对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加资金投入。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新农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关注工作运行情况。加强管理和督查,建立起相应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合管办工作经费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的支持,着力解决村级卫生所业务用房。

(二)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工作方式。要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加大正面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民树立互助共济防大病意识和正确的医疗消费观念。要建立宣传培训考核制度,提高县、乡合管办工作人员的宣传意识和服务能力,巩固和提高参合率。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措施到位,基金安全运行。要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加强对新农合运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借新农合工作的实施,提高医疗费用和采取开大处方的手段,套报多报新农合补偿基金的问题,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

(四)进一步推进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要重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提高医疗卫生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为新农合顺利开展搭建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同时,努力探索我县的药品招标制度,实行药品价格在县区内相对平衡;根据全县新农合临床用药需求,逐级上报扩宽用药目录。让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参加新农合后,能获得医疗、用药保障的最大实惠。

人大调研报告范文5

为了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增加劳动者收入,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早日实现,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友忠带领教科文卫委员会成员于近日对市直及兰山、河东、费县、临沭4县区的职业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投入,深化改革,职业教育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人力和智力支持,发展势头良好。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初步建立了专业基本配套、结构大体合理、面向市场办学并与其他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多元化投资兴办职业教育的格局初步形成,呈现出以公办学校为龙头、民办学校为主体、企事业单位办学为补充的市场化、多层次的职业教育格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就;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成效明显,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职业技能人才就业安置形势良好,收入明显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调研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对职业教育工作重视不够高,认识不到位,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教育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个别地方对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贯彻落实不够好,投入不足,职业教育的体制不够健全;有的地方学校办学条件较差,办学模式单一,规模较小,实验实习设施落后,教学方法陈旧,质量不高,特色不突出,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高度去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职业教育,办好职业教育,提高职业学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的比例,推动全市职业教育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灵活的职业教育体制和机制。要按照“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市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职责,建立健全评估考核体系,搞好“双元制”职业教育培训,大力实施“订单式”办学、“菜单式”教学的模式,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三要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资办职业教育的路子,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按照“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的方针,制定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多渠道、多形式兴办职业技能教育学校;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大力扶持龙头职业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和实验设施,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四要突出重点,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初高中后落榜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步伐。要进一步增强为“三农”工作和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服务意识,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培训工作;继续做好技能扶贫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困难学生的资助制度,保证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注重加强对初、高中后落榜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力和智力的保障。

人大调研报告范文6

主任、各位副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于去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解该法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按照年初工作要点的安排,我们于本月中旬开展了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的调研,本次调研一是到政府办和法制办了解了全县贯彻实施情况;二是先后到政务中心、国土局、建设局、文化局、环保局和交警大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调研,听取他们情况汇报,查看行政许可案卷材料,并进行座谈交流;三是召开被许可人座谈会,听取他们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在“祁门人大网”论坛开设“行政许可法调研”专题,听取和收集社会上的意见和建议(累计共有50人次浏览了论坛专题,共收到8条意见和建议)。下面将本次调研活动了解掌握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广泛宣传、狠抓培训

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政府形象及优化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核拨专项经费,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初,结合领导干部的春训工作,对全县乡镇科级干部进行了培训,此后,县委组织部、政府法制办和人事局共举办五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全面的轮训;把《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纳入“四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并制定了验收标准;同时,在〈黄山政府法制〉开设了祁门专刊,对我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各行政机关内部还结合本部门特点组织了专门的学习讨论,一是邀请法制办同志对机关干部开展《行政许可法》讲座,仅郑任凡主任一人就到各部门授课20余次;二是派员参加省市相应部门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如建设局、文化局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三是机关组织各类培训班,如文化局先后组织文化市场从业人员法制培训班9期。据统计,去年以来,我县共培训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00余份。

2、全面清理、依法许可

根据《行政许可法》合理与合法、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对有悖于《行政许可法》规定,明显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全县共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73个、行政许可实施项目270项进行清理,最终确定保留行政许可实施主体64个,取消了9个,确定保留行政许可实施项目250项,取消了20项,并以政府第一号令和祁政办字()60号文件向社会公布。国土局在清理工作中,废止了与《行政许可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一份,取消行政许可收费项目5个,如对农村居民住宅用地,除收取工本费外,其他费用全部取消(仅此一项,每年免收费用30万,让农民得到了实惠)。

3、配套制度、政务公开

一是去年8月县政府转发了市政府五项配套制度,即: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监督检查办法、听证程序规定、实施程序若干规定和公开规定。二是各实施机关均制定了相应的配套制度或工作程序。如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度、限时办结、办事公开制度、听证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了各个环节的程序和承办人、审批者的责任。各实施机关均能在办公场所采取公示栏、会议、简报等不同方式,公示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大大方便了申请人,提高了工作效率。

4、“一口对外”、集中审批

政务中心是政府为了方便群众办事,促进政府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投资环境,规范办事程序的重要阵地。它直接折射政府的工作作风,反映政府的行政形象,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最直接的体现。目前,我县政务中心共有13家窗口,可 办理68个审批事项,今年1—9月共受理行政审批9075件,统一收费82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17%和7%,群众满意率达95%。政务中心的功能在逐步显现。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通过调研,我们感觉我县实施行政许可法一年多来,总的情况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实施顺利,效果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引起重视:

1、法律学习培训缺乏持续性和制度化,特别是对被许可人的宣传明显不够。不少人对行政许可法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个别领导干部和政府部门的思想观念仍然没有完全转变,工作上仍习惯于传统的行政管理和审批方式,出现“说起来按法办,事实上按习惯办”、重结果、轻程序”现象时有发生。

2、各项配套制度虽然建立了不少,但真正得到落实的不多。有些配套制度过于原则,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如某些执法主体不规范,行政许可的听证举行的不多,“书面告之少、口头告之多”,责任追究制度几乎是空白等等。

3、政务中心功能和作用仍发挥不够。一是中心的场地有限、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模糊、手段不强,监督协调工作力度还不够。二是很多部门的窗口不能全套进入(进入率仅1/4),窗口直接办结率低,有的窗口办事人员只是在收件、接件、登记、颁证或者答复,一定程度上只起到“收发室”或“咨询处”的作用;三是入驻单位重建轻管,授权不够,除直接办理少量“即到即办件”以外,没有直接行政审批权限,往往造成群众来回跑。四是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如何实施“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以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方法不多,力度不够。

4、变相收取行政许可费用以及“搭车收费”现象仍然不少。各种名目的收费令被许可人苦不堪言,如:个体协会收取的会员费每年480元,不交就不给年检;文化市场从业人员法制培训费60元和120元,不交便给予处罚;本县农运车进城有文件规定不交费,但现在要交10元/次;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取的“检测费”有时高的离谱(新买的200元的秤“检测费”要300元);办理消防许可时要搭售300多元的光盘(虽说是自愿,但谁敢不买呢?)等等。

5、执法力量薄弱影响了部分行政许可工作的开展。如政府法制办只有3人,与其应承担的责任不大相配,环保监察大队虽已挂牌成立,但是没有一名专职执法人员(全部由局机关干部兼),建设局和国土局各股室均只有1-2人,很难抽调人员充实政务中心“窗口”,ab岗制度往往也因为人员不够不能落实等。由于执法力量薄弱,使得我县相当一部分(大约50%)法律规定的行政许可工作没有开展,如建设项目的环评、夜间燥音许可、道路修理和挖掘许可等没有开展,以文化局为例,该局共有许可项目28项,真正开展的大约只有10项左右,其他部门也有类似的情况。

三、几点建议

1、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要继续做好学习和宣传工作,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作为长期工作来抓,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增强公务员的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打造全新的服务型政府,加大对公民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拿起这部法律武器,维护和实现自己的权利和利益,有效监督政府的行政权力,以求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具体规定。

2、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建议政府尽快建立健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制度体系,如行政效能、行政投诉制度、行政首长问责制、行政许可违法责任追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和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等,确保行政许可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创新管理体制,探索逐步集中行政许可工作制度,逐步实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积极推进部门综合行政许可,彻底清理规范与实施行政许可相关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尽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3、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仅要从思想上重视、转变观念,而且要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更要把建设高效、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行政许可的质量和执法的水平。要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合理分配公务员人力资源。对于违法许可的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廉政建设,杜绝借许可吃、拿、卡、要和“搭车收费”等现象,树立公务员勤政廉洁、干净干事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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