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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措施范文1
*年以来,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印发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粤府[*]40号),加强资源性非税收入征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由于法规建设和体制改革滞后等原因,非税收入征管的管理规范和制度规定不完善,非税收入该收未收、该管未管现象比较突出,一些地方非税收入的管理和运行效率偏低,地区间征管工作水平相差较大,影响了全省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粤府[*]40号文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的重要意义
非税收入是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确保我省财政收入增长和继续当好排头兵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法规政策体系
各地、各部门要遵循“依法征收,依规使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原则,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研究和推动完善我省非税收入征管的法规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非税收入征管的规章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财政厅要加强立法调研,积极研究起草有关非税收入征管的法规草案,加快我省非税收入依法征管进程。有关工作,法制部门要予以指导和支持。
三、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努力提高非税收入质量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粤府[*]40号文要求,进一步拓展理财思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把尚未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尽快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
(一)国有资产(资源)和公共资源(包括有限资源、带有垄断性经营牌照资源及其他政府管理的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垄断)经营权等,应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有偿出让,所得收益按规定全额上缴各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不同类别、不同特点的国有资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公共资源开发权、广告权、经营权等的招标拍卖,应按职责分工由相应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共同研究制订严格、规范、具体的征管办法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1.国有土地、海域、场地等资源的使用权、开发权以及砂、石、矿产资源探矿权、开采权,按有关规定应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的,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或转让,应尽可能通过公开招租或拍卖方式进行。
3.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公园、广场、建筑物等)的户外广告权和冠名权,应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其中,为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国道、省道广告权的出让收益可以实行省市分成。鼓励企业投资参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对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的道路、港口等公共设施,其广告权、冠名权等收益归政府和企业共同拥有。
4.公路客运和公交线路(包括城市内、城市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公交线路)的营运权,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逐步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营运人。条件较好的地区,可开展跨市、跨省客运班线经营权的招投标试点,之后再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5.城乡地下管网开发权、机动车加油站经营权、旅游资源开发权和经营权,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经营者。
6.私家小汽车吉样号牌可实行竞价发放。竞价发放的号牌不超过每期发放号牌总量的10%,其余全部实行电脑自选。
(二)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国有资产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经营收益和非经营收益。国有资产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产享有的其他收益,都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上缴,防止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国有资产收益要逐步纳入国家预算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收益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三)事业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服务过程中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事业单位收取的体现政府职能或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都应纳入财政管理。
(四)以政府名义获得的各种捐赠资金,包括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获得的各种捐赠资金,都应纳入财政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罚没财物管理,按照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原则,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政府公物仓,加强对罚没物资和变价收入的监管。
四、加快全省非税收入征管电子化系统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省纠风办《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电子信息管理的通知》(粤财综[2005]108号)的要求,加快全省非税收入征管电子化系统建设步伐,提高我省非税收入征管的效率和质量。要将收入项目、收入金额、票据使用、会计报表等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财政部门、执收单位、代收银行、人民银行国库的网络连接,实现实时查询和实时监控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对涉及中央、省与市、县分成的非税收入,实现自动按分成比例分别划解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五、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
(一)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征管非税收入,真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不得虚大或少列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布的收费项目目录,凡应缴入国库的必须全额缴入国库,凡应缴入财政专户的必须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其他类别的非税收入,在国家和省未有明确规定前,由各级政府视当地实际决定纳入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
(二)对中央、省与市、县分成的非税收入,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分成比例和缴交级次,通过各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缴交。各地不得截留或挤占中央和省的分成收入,各部门上下级之间不得直接对非税收入实行集中、提取和分成。
(三)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各类纳入预算管理、应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资金汇划工作,准确、及时地将代收资金上解到各级国库。代收银行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为执收单位开设任何形式的非税收入过渡账户。
(四)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执收单位必须按照《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财政票据,建立财政票据稽查制度。
(五)各地要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原则,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征收部门的正常经费,由财政部门按征收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纳入部门预算,实行收支脱钩管理。
六、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对未按规定对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严格按照粤府[*]40号文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的规定严肃处理。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措施范文2
非税收入征管取得的成效
当前,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规模大、范围广、项目多,财政对非税收入的依存度较高。自1998年以来,即墨市坚持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为目标,紧紧围绕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从源头入手,实行“票款分离”征收办法,强化收费征管及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第一,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得到深化。自2000年以来,对全市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的征收全面推行了“票款分离”制度,实行部门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管理体制,收费指定专业银行代收,有效地从源头上堵塞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截留隐瞒收入、坐支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维持了财政正常分配秩序。
第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力度加大。根据有关规定,将部门、单位依法收取的非税收入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建立了“部门单位征收,财政统一监管,政府审批使用”的管理体制,实行预算内外合并拼盘使用,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定员定额原则,对部门、单位的支出进行分析测算,根据人员经费按实计,公务业务费分标准,购置修缮等专项资金视财力,大宗物品统采购的办法,对单位支出实行预算内外捆绑使用。单位总支出确定后,先自预算外安排,不足部分自预算内补齐,对单位收入预算大于支出预算的,收支结余作为政府统筹资金,用于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在预算执行中,严格预算程序,强化预算管理,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超预算不拨款。同时,按照“超收分成,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下达后,对年终收入超计划的,超计划部分市政府与单位按一定比例分成,充分调动征收单位的积极性。
第三,财政专户管理进一步加强。在收入账户管理方面,取消了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过渡账户,由市财政统一在各专业银行设立财政专户,用于各项非税收入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收取的非税收入通过银行代收网点及时划解财政专户,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有效地遏制了收入资金分散在各部门单位存款账户上而难以监管的现象。
在支出账户管理方面,根据部分部门单位银行账户开设不规范、多头开户等情况,2002年即墨市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将71个收费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由单位分散核算改为统一核算。同时,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取消74个单位61个收入过渡户,由财政部门将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直接拨付会计结算中心,其他资金一律不得存入该账户。通过上述做法,进一步规范了单位收支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
第四,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是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管的源头和基础。为此,建立健全了严格的票据领用和缴销制度,对各种票据严格实行“按月审验,验旧换新”制度,并视单位特点,严格控制发售数量。单位缴销票据时,严格核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上缴财政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停止供应票据,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建立了票据有奖举报制度,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公告,宣传票据有关政策,并设立举报电话,对不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的,按规定严肃处理,达到了以票控管、以票控监的目的。
第五,财政性资金调控力度加大。将预算外资金等各项非税收入全面纳入政府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对一般性预算外资金按年初各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扣除正常支出后,统一集中统筹,增强了财政性资金宏观调控能力。2000年~2005年,政府统筹资金累计近12000万元,重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事业等重点项目支出,不仅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促进了地方各项事业发展。
第六,“收支两条线”监管工作得到强化。一是建立收支稽查制度,由各部门抽调专业人才成立稽查科,专门负责对各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日常收支及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对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缴、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处理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二是实施专项检查制度,自1998年以来,每年由市财政牵头,市监察、审计、物价部门配合,对市直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严肃了财经法纪,有效地防止了“三乱”、滥支滥用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即墨市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自1998年以来,即墨市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狠抓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落实工作,广泛开展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清理检查,规范收费、票据和账户管理,初步改变了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薄弱的局面,使即墨市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非税收入涉及面广、项目多,征收方式复杂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界限模糊不清。目前,“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没有包括诸如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政府取得的其他非税收入,预算外资金与行政事业收费、政府基金之间存在概念交叉问题,致使管理上存在一定漏洞。部分部门单位将非税收入甚至收费项目,下放到所属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收取,形成了单位财务收支体外循环。少数部门单位未经批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收费,逃避“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监督。不仅造成政府分配秩序混乱,导致财政职能虚位,财政资金流失,还助长了“三乱”现象的滋生。
第二,非税收入征管过于分散。目前,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基本上由财政部门制定或参与制定,而非税收入征收主体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执法主体过于分散,形成了多方征收、多家使用、多头管理的格局。因此,在非税收入征管过程中,部分征收主体因部门单位利益的驱动,收费行为不规范,乱收、乱罚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非税收入征管的严肃性。
第三,非税收入征管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在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时,部分部门单位轻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填报不真实、少报、漏报,而对预算内资金很重视,出现了“重预算编制,轻收入管理”的倾向。同时,实施以零基预算为基础的综合财政预算后,个别部门单位支出范围、标准都是统一的,非税收入的多少与支出的预算安排已完全脱钩,挫伤了少数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征管的积极性。加之非税收入征收标准浮动幅度过大,少数人员擅自减、缓、免,收“人情费”,造成了财政性资金的大量流失。
第四,少数部门单位收费和票据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单位对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松懈,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统一收费票据,有的开票收款长期不结账,有转让、代开、串开、遗失票据等现象,有的罚没款不用规定罚没票据,直接坐支罚没款。
第五,非税收入的使用监管力度不够。虽然政府对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实施了集中收支管理,并进行了资金统筹,但是大量资金依然是谁征谁用,部分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比较浪费、数额较大,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措施,从而降低了非税收入使用效益,没有真正发挥出缓解财政困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六,中央、省对垂直管理部门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存在较大漏洞。目前省以下工商、交警、技术监督等部门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实行上交省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实践证明这种办法存在漏洞,形成上级部门管得着看不见、地方财政看得见管不着的局面,坐收坐支现象难以杜绝。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探讨
通过对即墨市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实践的调查研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管及监督制度。
第一,合理确定非税收入范围,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提出非税收入新概念,合理界定非税收入范围,即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和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以政府名义接收的各项捐赠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统一界定为非税收入。同时各项非税收入必须严格依照财政部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和国库,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范围,逐步将游离于财政监管以外的非税收入纳入财政专户。
第二,加快法制建设,完善征管体系。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必须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为此应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法制建设,逐步将非税收入的征管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非税收入的征管范围、征管权限、票据管理、资金解缴、预算编制、监督检查等内容,使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处于严密监控之下。同时,进一步深化“票款分离”收缴,做好日常非税收入收缴工作,逐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
第三,强化财政专户管理,深入开展国库集中收费制度。明确一级财政只能设立一个财政专户,而取消现行的财政部门按资金的类别设立多种财政专户状况,逐步完善分级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各项非税收入按财政级别直接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在“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深入落实集中收费制度,将部分二级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建立财政国库单一账户,通过财政资金核算中心结算,取消各部门单位开设的基本账户。在收入征解方面,通过银行代收网点直接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在资金使用方面,人员经费实行工资统一发放到个人;公用经费实行均衡拨付,从结算中心账户直接划转到商品供应商或劳动提供者的账户,业务费实行“收支挂钩,比例拨付”;部分单位只从结算中心提取限额现金作为零星支出的备用金。
第四,加大预算编制改革力度,提高公共财政支出效率。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及其管理制度,将非税收入纳入政府统一预算管理。同时,构建科学而高效的公共财政支出运行机制,有效克服现行财政支出中存在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改进和完善财政各项基础管理制度,从而不断提高地方理财水平和公共财政支出效率。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措施范文3
2009年工作总体上着重围绕“明确三大目标、突出三大重点、创新三个机制”
1.明确三大目标。即:财税收支总量目标、财政支出结构目标、财税运行质量目标。要克服一切困难,千方百计完成财政收支预算和地税收入计划,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用于民生保障和产业发展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降低行政成本性支出比重;强化“地方财政收入”概念,在提高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比重的前提下,提高财政总收入中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强地方可用财力;同时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增强科学发展理念,做到债务可控,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2.突出三大重点。一是在“收”字上出实招,拓宽三个渠道。把依法治税与帮扶企业统一起来,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既发挥税收政策资源的最大效应,又做深做细征管工作,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拓宽理财领域,强化非税管理,推进社保费“五费合征”。加强与国税、罚没收入执罚单位的协作配合,齐心协力抓收入。二是在“管”字上下功夫,做到“三个子”管理。所有政府性收入实行财政统筹管理,实行一个“笼子”管理收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以一本预算综合、完整反映一个“盘子”总预算;推进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标志的国库支付制度,实行一个“口子”管支出。三是在“用”字上严把关,处理好必用与可用、多用与少用、急用与缓用、有效使用与监管的四个关系。
3.创新“三个机制”。一是创新财源培植机制。充分利用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奖补机制特别是营业税奖励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丰富财政支持经济增长的手段,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贴息、奖励、政府采购等手段支持经济增长,实施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资的财政支持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突出支持港区开发建设、工业产业转型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努力形成多点支撑、多极增长的财税增收格局。二是创新财政筹融资机制。处理好扩大内需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一方面要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增加政府公共投资,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同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分轻重缓急科学安排财政投资项目。狠抓土地出让收支计划管理,增强国司担保能力,稳妥调度财政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增值运作,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积极做好与上级项目对接工作,努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三是创新财税协调机制。多争取社会各界对财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优化工作环境和办公环境;围绕强化税收征管、推进财税改革,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综合协税、护税体系;积极培育财税文化,按照“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思路,牢固树立政治、经济、法治、创新、服务、风险“六种意识”,念好“实、稳、优”三字诀,正确看待津补贴规范后个人薪酬待遇问题,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建立健全干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三、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圆满完成2009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题,提高财税科学发展水平。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是着力提高思想认识。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网上辅导、专题讲座、集体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切实解决好干部思想观念上不利于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尤其要使干部树立起“越是困难形势,越要科学发展”的理念,摒弃面对困难相互推诿、无所作为、无所事事的精神状态,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着力增强实践能力。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财税大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以蹲点调研、课题调研、座谈会等形式,走进基层,服务群众、深入调研,千方百计为税收增收出谋划策。三是着力强化整改落实。针对社会各界反馈来的意见、建议,认真组织梳理,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进入制度化流程,成为工作的常态,形成一种氛围。四是着力取得工作实效。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克难攻坚上来,体现到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思路方法和体制机制上来,用推动业务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促进财税事业更好地走上科学发展轨道。
(二)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我们必须按照抓紧、抓早、抓实的要求,出实招、增实效,坚持“任务到分局,责任到片区、奖罚到个人”的原则,全力完成增长6%的目标任务。一是科学指导组织收入。按照“法治、务实、有为”的要求,全面开展税源分析、税收预测预警分析、税收管理风险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强化重点税源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分析,强化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坚决堵塞征管漏洞,始终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二是强化主体税种管理。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营业税征管,强化对农村建房、房屋租赁、资产转让、餐饮住宿、休闲健身等行业的税收征管,探索无证房产处置的有效方法,推广应用《税友20*》不动产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软件。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汇算清缴工作,加强非居民企业、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管理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工作,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三是优化地方税费管理。加强信息比对和委托代征工作,着力加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管。认真抓好外资企业房产税征管,全面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源信息。落实好车船税交警部门代收代缴工作。落实房地产交易一体化税收征收管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计划和征缴管理,强化罚没收入管理,拓宽政府非税收入范围和征收渠道。四是夯实税收征管基础。进一步完善现有征管模式,建立健全定期税源管理分析例会制度,完善信息比对、纳税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组织年度税源结算,加强案头分析,密切管查协作,推行税源绩效管理,夯实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等税源基础工作。落实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管办法,强化个体税收征管。五是扎实推进“五费合征”。全面落实“五费合征”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调整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政策。完善和规范缴费登记、申报、缴纳、评估、检查及费源管理等征管流程,不断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管。六是继续优化纳税服务。把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统一起来,更加重视税收征管的公正性、优惠政策落实的公平性和管理服务的人性化。加强税费政策宣传,有效整合“财税百晓”服务、面对面和电话咨询服务、短信服务等多种服务资源,构建大服务体系。深入开展以“十百千万送服务”为主要载体的企业减负“春雨”专项行动,让企业切切实实感受到温暖。
(三)以勤俭节约为途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意识,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把财政资源更多地用于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民生的各项支出,保障重点支出需要。2009年机关公用经费按预算数核减5%,接待、会议、车辆运行经费“零”增长,出国经费比上年压缩20%;压缩项目经费,按照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实行零基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冻结一年,核减、压缩的预算经费用于民生等重点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调整行为,除特殊事项外,执行中原则上不进行预算追加。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切实解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散和使用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等统筹财力的安排,重点保证续建项目,新增项目从严控制在民生工程、农村基础设施、铁路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扩大内需十大措施范围内。
(四)以保稳促调为根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把保增长作为财税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帮减负,促发展。“民生为本,企业为基”,在当前形势下,保企业就是保经济、保就业、保民生、保税收。深入开展企业减负“春雨”专项行动,认真抓好社保费减征一个月、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和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等帮扶工作,加强税企沟通,优化纳税服务;认真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行政性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帮扶企业尽快度过难关。二是拓市场,保增长。抓住沿海产业带建设启动,构建“一轴一湾四片四区”格局等发展机遇,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贴息、税收优惠等财税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一批新兴产业在*落户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安排好财力,加大筹融资力度,财政基本建设投资重点支持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三是抓转型、促提升。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服务业,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实现二、三产业联动发展。使用好2000万元高新技术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新企业所得税法“产业优惠”导向作用,支持“标准化战略”实施,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落实好市级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奖励办法,完善小企业贷款和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办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四是扶“三农”,扩内需。继续加大“三农”投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公共财政用于农村的总量和比重。继续推动整合相关支农政策和资金,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着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创业,实施家电下乡补助,促进农村经济繁荣,扩大农村消费市场。
(五)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把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部署,按照“增量优方向,存量调结构,增量调存量”的方法,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教育优化发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和完善城乡义务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提高中小学教师福利待遇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支持各项医疗改革事业的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好与大病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机衔接;强化预防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发挥好政府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帮助企业稳定用工岗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调整提高低保补助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水平。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深入实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继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健全生态功能禁入区生态补偿机制,支持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平安*”建设,保障公检法司财政投入,维护稳定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检测经费,提高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加大对安全生产投入,完善财政救灾应急预案,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措施范文4
2005年全省的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为核心,狠抓“三个三”工作措施的落实,完善征管手段,规范执收行为,强化财政监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省2005年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5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
2005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总收入464.27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增加68.87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1.7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0.93亿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0.03亿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6.32亿元,彩票资金收入7.74亿元,罚没收入0.99亿元,主管部门的集中收入3.29亿元,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8.68亿元,其他收入10.52亿元。2005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总支出410.93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增加58.53亿元。
(一)收入分项情况
2005年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预算外资金收入分类进一步细化,实行源头控管,促进应收尽收,预算外资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1.72亿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工业部门收入3.17亿元,交通通信部门收入13.66亿元,商粮贸部门收入2.30亿元,农林水部门收入11.02亿元,城建部门收入21.49亿元,科学文化部门收入3.60亿元,教育部门收入122.24亿元,卫生部门收入16.96亿元,公检法部门收入3.64亿元,工商部门收入4.52亿元,其他部门收入49.12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140.93亿元,按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3.2%。主要收入项目为:公路养路费8.07亿元,水利建设基金10.3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5.88亿元,城市教育附加费10.78亿元,帮困基金64.08亿元,其他基金20.22亿元。
3、国有资源(资产、资本)收入40.40亿元,其中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0.03亿元(不包括土地出让净收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6.32亿元。
(二)支出情况
2005年全省预算外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行量入为出,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预算外资金总支出404.98亿元,其中:行政事业费支出269.37亿元,基本建设支出40.53亿元,乡镇统筹、自筹资金支出20.30亿元,其他支出74.78亿元。预算外资金收入除弥补成本性支出外,主要是投入到教育、卫生、农业、城市基础设施等各项事业,有力地促进了“平安浙江”、文化大省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省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05年省本级预算外资金(非税收入)征收总数为98.63亿元,扣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4.04亿元,上缴中央9.42亿元,省级征收返还属市县的收入4.39亿元,待结算款项2.30亿元后,省本级预算外资金实际收入58.48亿元,比上年增长5.9%。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1.88亿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61亿元、彩票资金收入5.00亿元、其他收入0.99亿元。
2、支出情况
2005年省级预算外资金支出54.23亿元,比上年增长7.6%。支出的项目为:行政事业费支出50.38亿元,专项支出3.72亿元,其他支出0.13亿元。
省级预算外资金当年结余4.25亿元。
二、2005年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情况
2005年我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三个三”的工作措施,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力度,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加快构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体系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预算外资金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我们在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同时,加快构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系,科学界定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进一步拓宽了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渠道,对包括土地使用权、公交线路经营权、城市广告经营权、矿产旅游水电资源开发权,无线电资源占用费等在内的政府资源性收入和彩票发行、重要庆典活动冠名权等政府特许权收入,进一步改进了征缴方式,加大了征管力度,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了政府非税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的稳定增长。
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分类管理、以“票”管“收”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票据核销和资金结报工作。2005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省级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体系,取消了现行各执收单位开设的各类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联合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执收单位的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财政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核实认定,实现了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和集中汇缴的改革目标。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非税收入的征收情况,这一年我们还建立了政府非税收入征收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对全省情况开展了统计分析工作,为我省科学管理非税收入提供了决策依据。
在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同时,我们对非税收入的支出管理也进行了改革。主要是通过网络实现了政府非税收入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的链接,达到了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同步,既提高了预算执行效率,又确保了资金流转的安全,大大提高了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在资金使用上的效率。
(二)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做好清费减负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2005年我们重点加强了对机动车辆、涉企、涉农、教育等收费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了企业和个人负担。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公路运输收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我们会同省物价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范围的通知》,将我省的“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范围扩大至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取消了原向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收取的60元/人的“汽车驾驶员培训结业鉴定费”收费项目,预计每年可减轻培训学员负担2000万元左右。二是为改善农村客运班车的经营状况,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切实减轻农村客运班车经营者的负担,我们会同省交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对农村客运班车养路费等公路规费实行优惠的通知》,对全省县级区域内的农村客运班车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等公路规费实行了减免优惠政策。三是为促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发展,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我们会同省交通、物价部门出台了《关于停止收取出租汽车运输管理费和城区运营出租汽车客运附加费的通知》,对
我省出租汽车收费进行了规范。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们还会同省农业、物价、纠风等部门转发了《农业部等六部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从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着手,重点抓好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等方面的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巩固我省农民减负工作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面,2005年我们会同省教育、物价等部门转发了国家相关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划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意见》和《关于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要求,巩固了我省治理教育收费工作成果。结合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和近年来对收费、基金清理工作的成果,我们在重新梳理的基础上出台了《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统一编码目录》,对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的预算外资金征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加大清理行政许可收费的力度,在2004年我省取消75项省级设立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基础上,2005年我们又清理取消了中央批准设立的涉及公安、交通、农业、文化等近40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103项,我省也相应取消了性质与中央取消项目相同或相似的收费22项,涉及金额1亿元左右。通过清理,规范了各部门行政许可收费行为,进一步推进了我省“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目标。
(三)加强彩票发行工作,加大彩票公益金的监管力度。2005年针对中央暂停各地集中销售即开型彩票对我省彩票市场带来的影响,我们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应对措施,积极支持彩票机构拓展市场,提高我省电脑彩票发行量,促进了我省彩票市场的稳定发展。为了调动各地拓展彩票市场的积极性,我们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及时下发了有关文件,调整了我省福利、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比例,及时下拨了市县分成资金,促进了各地体育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体现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提高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彩票公益金及时发挥社会效益,我们把2005年省级彩票公益金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体育彩票管理机构内部建设,促进和规范体育彩票管理工作,确保体育彩票安全发行销售,我们会同省体育局制定了《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机构考核办法》。为加强用于资助扶贫项目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我们会同省体育局制定了《浙江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彩票发行机构财务监督,确保彩票资金真正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土地、海域等国有资源性收益的征收管理。2005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大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力度。积极采取措施,清收了2004年度各地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特别是对应交省财政的1.5亿元资金进行追缴。针对我省土地出让金征收和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会同省国土资源部门多次到部分市县进行调研,制定了《浙江省国有土地出让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修改稿)和《浙江省国有土地储备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稿)。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等六厅局《关于开展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和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组成督查组赴全省各地对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和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督查,对规范我省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管理,维护失地农民的利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2005年我们还在加强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对各地上报的海域使用金减免申请认真进行了审核批复。为了适应新的情况,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我们与省海洋渔业局积极配合,开展调查研究,为修订我省海域使用金管理办法做了许多基础性的工作。
三、着力抓好2006年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2006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八八战略”、构建“平安浙江”,促进文化大省建设、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法制化建设,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体系,拓展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范围,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努力把该收的收入收进来。
(一)大力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法制化建设。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制化建设,是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把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继续推向前进的法律保障。在省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的高度重视下,我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的地方性立法工作列入了省人大的立法计划。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将抓紧组织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搞好立法前的各项调研工作,力争在年底前提交相对成熟的《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草案),以供人人常委会审核。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一是要认真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要针对近年来许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调整的实际情况,组织力量对我省各部门各行业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及时公布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从而促进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出租汽车、机动车和驾驶员、农机监理部门收费的政策。继续落实减免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绎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是要进一步拓展非税收入征管范围。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2006年我们将认真开展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管的调查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工作。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重新制定《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加大资金征收管理的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国有资源性(资产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方面,我们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有关征收管理办法,加大征收力度,力争在城市道路停车位经营权有偿使用收入、户外广告权有偿使用收入、汽车吉祥派号有偿使用收入等方面,完善办法加强征管,努力做大政府非税收入蛋糕。
三是要稳步推进彩票市场的发展,加强彩票资金的监督管理。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彩票销量和稳定彩票市场。根据中央对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调整,制定和完善我省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调动各地大力促进彩票市场发展的积极性。要加强我省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管理,认真审核彩票公益金建设项目,加强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绩效考评,确保彩票公益金的正确使用方向。今年我们计划对以前年度安排的公益金扶持项目进行适当的跟踪问效检查。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措施范文5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国内经济增速明显减缓,我市财政面临较大的减收增支压力。全市房地产、纺织、电力等财源支柱行业上交税收下降,财政收入增速趋缓。年初预算之外,为了落实支援抗震救灾、兑现公务员津贴补贴、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等政策,财政刚性支出大幅度增加,收支矛盾十分尖锐。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预计明年财政收支形势将会比较严峻。与此同时,少数部门和单位未能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花钱缺乏节约意识,超财力办事,超预算用钱,进一步增加了财政支出的压力。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清当前财政形势,切实增强增收节支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更加自觉主动地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二、大力加强收入征管,千方百计完成收入任务。
(一)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全力完成全年奋斗目标任务。各地、各收入征管部门要紧紧咬住全年收入奋斗目标,倒排时间和任务,认真摸排税源,落实征管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落实。财政收入有可能短收的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坚持条缺条补,块缺块补,在抓好重点税源征管的同时,着力强化对零散税源的征管,提高税收征缴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税源控管机制,全面清理税收优惠政策,扎实做好欠税清理工作,全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奋斗目标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商、国土、建设、规划、房产、交通、金融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凡需履行代征代扣义务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收入征缴工作;审计机关要加大对税收易失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协税护税新局面。
(三)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完成非税收入收缴任务。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政策,既不能乱收乱罚,又要应收尽收,防止随意减免;要大力加强土地出让金等政府资源性收入的管理,认真开展专项清收活动;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缴,并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严禁“坐收坐支”;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改革,严格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建立非税收入征收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非税收入平稳增长。
三、强化支出管理,大力控减财政支出。
(一)严格预算约束。要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意识,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通知》精神,年,市级机关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一律压减5%。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办事,加强日常管理,精打细算,从严控制支出,确保收支平衡。财政部门要严格按预算、按时序、按月度拨款,对预算未安排的项目,不得拨款。年年底,市政府将严格按照《市市级机关带头厉行节约的意见》(办发[]35号)规定,对市各部门和单位年度经费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无特殊情况不再研究解决各部门和单位经费缺口问题,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办发[]35号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差旅费、会议费、文印费、车辆费用管理。要从严控制临时人员经费。规范临时用工管理,严格控制聘用临时人员,未经批准同意自行招用的临时人员,财政一律不安排经费。要严格控制招待费用。严禁公款私请。要定期公布招待费支出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要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非上级主管部门发文通知,原则上不得参加省外的学习考察活动。杜绝以外出招商、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为名游山玩水、公款旅游。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除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大会议外,市各部门和单位召开的会议,财政一律不安排经费。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的招商活动,市财政也不安排经费。
(三)从紧从严编制年部门预算。年,财政收支矛盾较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保工资和津补贴发放、保正常工作运转、保民生政策的落实和促进经济发展。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原则上要实行零增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控制项目经费,对固定资产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等项目支出要从严掌握,必须投入的要坚持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要严格按照预算组织实施项目。严禁未经审批擅自上项目,严禁超标准、超预算实施项目。各部门和单位要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思想,按照“增收节支、预算从紧、管理从严”的原则,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切实把部门预算编细、编实、编准。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措施范文6
税制改革与优化为税收征管创造良好的实施基础,有助于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税收征管是税制改革与优化的制约因素,良好的税收征管是保证税制有效运行的手段,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有利于税制改革与优化,为税制改革与优化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只有税制改革、优化与税收征管均衡发展.才能更好地实现税收政策的经济社会目标,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
新一轮税制改革已经启动并且取得相应进展.从2004年出口退税制度的改革,到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统一各类企业的所得税改革,我国的税制改革可谓是轰轰烈烈
与税制改革相比,税收征管改革却显得相对滞后.从以往的实践来看,我国在1983-1984年、1994年进行两次重大税制改革时,都没有推出整体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与之协调.大多数专家学者在研究税制改革时,都忽略了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然而,正如维托.坦齐所说"税收是强调可行性的学问.一种不可管理的税制是没有多少价值的.理论上最完美的税制如果所表示的意图在实践中被歪曲,就可能变成蹩脚的税制".因此,在进行税制改革和税制优化时,必须把税收征管纳入其研究范围,充分考虑税收征管能力,选择可操作的"有效税制",使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均衡发展
一、税制改革和优化有利于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优化税制理论的精髓是,既然扭曲性税收所带来的效率损失是不可避免且可能很大,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尽量使这些损失达到最小.在最简化的优化税制模式中,将效率损失降低到最小就是唯一的目标.而在较为复杂的优化税制模式中,则应在效率损失最小化与税收公平、社会福利的社会分配等方面寻求一个权衡点.优化的税制是理论上的一种理想模式,是各国税制改革追求的目标.通过不断的税制改革与完善逐渐向最优化的税制结构靠拢,在这一改革过程中效率损失逐渐降低,税收公平逐步实现,社会福利分配更加公平,使得纳税人的遵从意识不断增强,减轻纳税人的抵触情绪.这样既有利于征集到适度规模的税收收入,又能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同时,有利于纳税人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有利于纳税人之间的相互监督.这一切无疑会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
世界税制改革的实践表明,许多国家以复杂的税制去服务于众多的政策目标,结果实际执行的税制往往不同于税法意义的名义税制,实际效果也大大偏离了政策初衷.这种情况在我国也很突出.因此,试图利用税收工具实现过多的社会经济目标是不现实的.税收作为政策工具有其局限性,并不是万能的.如果赋予它过多的额外的目标,本身也不符合优化税制的思想,反而会使税制变得极其复杂.如过多的税种、过高的税率、过多地对纳税人的区别对待和繁杂的税收优惠的形式和数量等.都是直接造成税制复杂的因素.对过窄的税基征收高税率不仅违背了有效和公平课税的要求,而且也鼓励了逃税,启动了过多的税收优惠待遇降低了纳税人的奉行.所有这些因素都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降低了税收征管效率.反之,扩大税基、降低税率、减少繁杂的税收优惠形式和数量,则会降低征管的难度,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有利于税制优化,实现经济社会目标
一般而言,税制本身包含的区别对待特征越少,税率越低,税收优惠越简单,税收征管中的漏洞和随意性就越小,可操作性就越强,税收成本就越低,就更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韩国和墨西哥就是采取了更宽和更加简单限定税基,加上更加统一的税率结构的税制改革和优化的措施,促进了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为此,世界银行把通过简化税基的确定加强税收征管作为税制改革的目标之一
二、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有助于税制改革与优化的发展
税收征管是整个税收理论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能够使税务部门高效率地贯彻和执行税法,使税收职能真正发挥出效能与作用.也就是说,如果仅有税率、征税对象、征税依据等税制要素是不足以使税收发挥其功能与作用的,还必须有税务部门的征管行为,才能够真正发挥税收的各种职能作用
税收征管对税制改革与优化具有约束作用.税收制度是通过税收征管作用于税收分配的,税收征管充当了税收制度与税收分配之间的中介.严密而有效的征管,有利于税制的贯彻执行,并能及时发现税制规定中的不完善之处.相反,超前或滞后的征管会成为税制正确实施的绊脚石,阻碍税制改革与税制优化的过程.如世界银行2006年11月发表的《全球纳税情况总图》指出,许多国家税务征管要求过于苛刻,遵从征管已成为企业的重负.如规定公司年平均报送35页的纳税申报表,每家公司处理税务事务平均耗时约322小时.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差异较大,巴西的企业填报年申报表要花2600小时,而瑞典的企业平均只需花68小时.复杂的税收征管体制效率低下,势必导致税收收入下滑,无法体现其真实税负,不能实现税制改革和优化的目标
虽然税制改革与优化会受到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制约,但是政府的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技术进步、法制的健全、税务人员素质的提高以及管理制度更加科学规范,政府的征管质量和效率会逐渐提高.而政府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的逐步提高则会给税制改革与优化的选择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有助于税制结构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
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课税采用分类所得税模式,实行源泉扣缴的方式.它不能就个人各项所得的高低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率,难于体现公平税负,也不利于对个人总收入水平的调节.所以很多学者主张我国采取综合所得税制模式.然而,在税收征管上,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比分类所得课税模式要求更高.国际税收发展的实践表明,综合所得课税模式要求建立纳税人编码制度;准确掌握纳税人各项收入;推行非货币化个人收入结算制度;建立电脑管理资讯网路,实现与银行、工商、公安、海关等部门的联网.而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这些条件,这就造成了部分不透明、不公开、不规范的"灰色"或"黑色"个人收入的存在,妨碍了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确定和稽核管理,而且大量现金交易也使许多个人收入游离于控管之外.随着我国税收征管改革以及相关配套改革的完成,征管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会逐渐向综合所得税模式过渡,这样,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在调解收入、促进公平方面将充分发挥作用,从而使整个税制结构更加完善,进而促进税制改革和优化的实现 税收收入是理论税制、税收政策导向及税收征管水平等因素的函数.在其他因素既定的条件下,税收征管的水平对税收收入显得尤为重要.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税法规定与实际课税结果都存在差异.如果理想的税制超越了现存的征管水平,漏征率比重很大,税收收入大大低于应征税款,则税制的目标就难以充分实现.随着我国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税收的综合征收率已经由1994年的50%上下提升至2003年的70%以上,10年间提升了20个百分点.具体到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其征收率(参见图1)则已由1994年的57.45%提升到了2004年的85.73%,11年间提升了28.28个百分点.这是我国近年来税收收入持续高速增长的原因之一.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使得实征税款与应征税款的差距逐渐缩小,当初税制设计的目标逐渐显现
三、税制改革、优化与税收征管均衡发展的对策
综上所述,税制改革、优化与税收征管存在两个层面的关系.一方面,完善科学的税制可以为税收征管创造良好的实施基础;另一方面,有效的税收征管是实现税收制度政策目标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无论从哪一个层面看,客观上都要求税收制度与税收征管相互协调,均衡发展.也正是因为税收在帮助促进政府政策目标的实现方面虽然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但同时要受到税收征管能力的限制并存在一定的代价,决定了税制在确定其政策目标和繁简程度时,应当以已经或可能达到的税收征管能力为前提.明确二者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充分认识税收征管对于税制改革和优化的重要性,它对于我们实事求是地研究制定税制改革和优化方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无论是在税制改革和优化时,还是在优化征管、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时,都应该综合考虑二者之间的关系,使税制改革和优化与税收征管均衡发展,更好地实现税收政策的经济社会目标
(一)应对税制进行改革与优化
税制改革与优化应遵循法制化、简化税制、便利征纳的原则.首先,要尽快完成税收基本法的立法工作.税收基本法应包括各级政府开征新税种、调整已有税种的程序、纳税人的权利等内容,逐步健全税收实体法,将所有税种完成立法手续.以维护税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完善税收程序法,使税收执法程序法制化.其次,简化税制,以便于征收管理.一项法律要得到恰当地执行就必须既适应环境又便于执行.如果将太多的社会和经济政策目标融入税法,就会造成税制的复杂,既不便于纳税人也不便于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如果发现他们难以正确确定其纳税义务,就不会自觉遵守税法进行税收的自我评估.同样,如果税基设计不合理,或者规定了许多减免和扣除等,就会使执行碰到困难.在健全税收实体法过程中应尽量使税制简化.简化税制不等于实行简单的税制,更不是说税种越少越好,而是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税收的本质、特点及作用,科学、合理地设置税种.我们应注意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作为具体体现税制主要形式的税法,必须全面、系统、协调、简明、清楚,易于理解,易于执行.在不同税种和同一税种的税法规定中,既不要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也不要拖泥带水,冗长繁杂,更不能存在自相矛盾或重叠等问题.以免出现年年补充解释、层层补充解释和"打补丁"的现象.二是税种和税基、税目、税率以及计算征收制度等的选择与确定应具体,符合客观实际.只有这样,才能增加税法的透明度、易懂性,便于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减少税收漏洞,降低征管成本,以充分发挥税收的双重作用
(二)优化税收征管,为税制改革与优化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1、改变整个社会征纳税环境.影响税收征管的除了税收制度之外,还有文化因素,主要包括:惩治腐败的制度化程度、公共道德的标准以及对达官贵人遵守法律的态度.尽管这些因素并非一成不变.而且它们对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影响绝不是显而易见的,但纳税人的遵从行为很大程度上与这些重要的但又看不见摸不着的因素有关.通过改善这些因素可以使纳税人更好地遵从税法.具体途径有:对纳税人进行教育,使其相信税收是支付给社会的公共费用;彻底改变政府形象,使纳税人相信政府征税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而不是增加人民负担;政府对税款的使用应该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的有效监督,使腐败减少到最小.2、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一些税收征管经验,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咨询服务质量.应积极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企业纳税评估,建立税源管理责任制,严格税务登记管理,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切实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源监控.同时与税务评估相配合,开展税务约谈和经常检查,充分发挥纳税评估的作用.应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它不仅是避免税收损失、增加税收收入的有效办法,而且是加强税法刚性,确保税制优化的重要保证.应将对偷逃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者的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理作为硬指标,以保证税务检查双重目的的实现.同时,税务部门应与检察机关、法院配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狠狠打击涉税违法者,保障税收法制的权威性、严肃性.应积极稳妥地推进多元申报纳税方式,方便纳税人自行申报.通过简化办税程序,减轻纳税人的遵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