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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发展范文1
热经济学起源与20世纪50年代末期,创始人为美国的Tribes。他在其指导的博士论文能量系统的火用分析中,第一次将经济因素引入到了火用分析之中,并首次提出了通过系统逐个寻优达到全局最优的目的。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热经济学初步有了完善的体系,并被学术界命名为thermo-economics。
Tribes的学生Revamps还发表了热经济学孤立化原理的数学论证。随后,美国的另一学派代表人物R.Gaggioli,他以代数为主要数学计算模式,进而发展了代数模式的热经济学。德国的Beyer,结构系数模式经济学发展为符号经济学,也称知阵模式热经济学(因为西方国家习惯称知阵为符号),知阵模式代表了热经济学的成熟阶段。
到了1995年,王加漩等科学工作者开始在我国推行国际上各种流派的火用经济学的先进理论。部分学者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对其研究应用,并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逐渐形成了各自的流派。
2热经济学的原理与优势
目前存在的能量评价方法包括以热力学第一定律为基础的能量分析法。这种分析法虽然操作简单,且已经被广泛应用,但评价值侧重于量而没有评价质。另一种是以热力学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和火用平衡理论为框架的火用分析法。这种方法在对能量系统进行综合分析优化的时候,得出的结果往往无法顾及经济因素。目前最为科学全面的分析是法是本文研究的将热力学分析与经济因素综合分析的热经济学分析法也称火用经济学分析法。这种方法结合了工程经济学、系统工程、最优化技术以及决策理论等基本思想,兼顾能量使用的量与质,并将系统的火用流价格数据化,能够评估兼顾能量使用效率与经济价值的综合结果,这种分析法在复杂的工程分析、诊断、优化、改进中,都有重大作用,技术优势非常明显。
热经济学的分析能够全面辅助系统的优化,它的基本原理是在进行系统优化时,确定考虑的变量及变量之间的关系,然后选择约束条件和决策变量,最后用数学手段描述出目标函数与约束方程,进行求解。求解答案能够对项目设计提供重要参考资料,包括对可行方案的选择、对改进措施的评价、对成本的真实计算以及单元系统的维护与更替。
3热经济学的应用
热经济学是分析现代工程系统中一切与能力相关的系统的热力学方法,一般来说,从原则上区分,可以分为两大类方法,一是在卡诺和克劳修斯研究框架中,利用系统能平衡概念分析的系统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善程度,通过把被研究系统与卡诺循环理想循环系统进行对比,从它们之间的接近的程度判定系统的完善程度。
二是以吉布斯理论为框架,采取热力学势概念的分析方法,分析系统中能量转换过程,以热力学势为分析重点,进而分析各种形式之下功的数值。从这一原理出发,我们可以评估被分析系统任意一点上的物流与能流所做功的性能。这一点能够无视系统的机构复杂程度而直接对系统性能进行评估,所以,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方法的特点,分析得到需要的全部信息。这种方法,首先在化学热力学领域被广泛应用,而其他领域一般仍沿用第一类方法。
在我国热经济学分析法被引入到热力系统,我国学者首先主要通过概念模型来分析热力系统,并实际通过绘制结构图对实际操作进行了指导,热经济学理论并且被用于分析复杂的能量体系,模拟故障诊断,并用于计算成本。
在系统的优化方面,热经济学被用于对系统进行分析,分析的内容包括燃料、产品流的成本,和最红产品的形成过程,在此过程中,通过计算编辑火用成本的变化能够建立能量损耗分析模型,实现了在线诊断系统性能的目标,随后热经济学概念引入到火电机组,建立了加热器故障诊断指标的通用数学模型,实现了加热器故障诊断的可能性。还有学者通过研究火用流的计价和费用分配问题,对把输入的火用流进行拆分,提出了基于能级相近最大化相供的火用流计价策略,并将此原理应用于热电联产热力系统之中。
生态系统的求解问题通常会遇到非线性问题和含义的稳定问题,对这类问题进行求解,必须使用微分几何与张量代数、步骤较为繁琐,且这些方法难度较大。再忽略精度细微误差的前提之下,我们可以使用网络热力学方法去求解,网络热力学分析法是近年来发展并逐渐成熟的计算方法,虽然目前仍有待完善,但是前景光明。
经济学的发展范文2
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过程
1.从早期宏观经济学到凯恩斯宏观经济学时期早期宏观经济学到凯恩斯宏观经济学时期是从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30年代,这一阶段为现代宏观经济学奠定了基础。从19世纪后期开始,资本主义本身的弊端开始显现出来。1825年英国爆发了资本主义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性的普遍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这次危机从货币危机开始,大量商品卖不出去,物价暴跌,大量工商企业破产,到1847年经济危机蔓延至整个欧洲的工商业,经济危机开始大面积爆发。经济周期波动是早期宏观经济学到凯恩斯宏观经济学这一时期的宏观经济研究的主要重点,比如,还有美国经济学家密契尔的“经济循环论”,以及对国民收入、经济周期的研究等,带动宏观经济学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现代宏观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时期从20世纪30年代至20世纪60年代,这一阶段是现代宏观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时期,即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初步建立阶段。1936年,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巨匠凯恩斯,出版了《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一书,标志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真正的诞生。在经济大萧条时期,古典经济学理论无法解决,古典经济学家对此只能束手无策,然而凯恩斯却能运用切实有效,符合当时社会需求的理论以及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逐渐使得资本主义国家度过经济萧条的危机,这也标志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真正诞生了。在美国,经济学家更倾向于用货币政策稳定商业周期。
3.现代宏观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和演变时期现代宏观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和演变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由于石油危机的两次爆发和美国经济发生停滞性通货膨涨,然而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却显得有些无能为力,所以非凯恩斯学派在这一时期陆续涌现。
二、现代宏观经济学在中国的应用
现代宏观经济学自从诞生一以来,就在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从改革开放开始,引入现代宏观经济学,在经过吸收、批判和科学的借鉴,到现在已经有三十多年。我们都知道,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走的是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经济上是以马克思经济学说作为理论基础,另外,我国从建国以来到改革开放之前,实行的都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然而,市场经济体制却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因此,我国还不能全部的接受现代宏观经济及其理论,所以我国在应用和发展现代宏观经济学的过程中还不够成熟。
我国经济体制应该善于博采众长,兼听则明,对于现代宏观经济学的经济理论和研究范式,要善于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根据我国的国情,解决经济问题。科学在不断发展进步,经济学的理论也是不断发展完善的,就像由最初的萨伊定律,在一个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中,由于产品供给会创造自己的需求,因而社会的总需求始终等于总供给,而不会出现产品过剩的问题的理论,不断发展到奥地利政治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的经济发展理论,以及“景气循环”经济学主张,这些都告诉我们,要善于吸收借鉴宏观经济学的精华,从而能够切实的解决我国的经济问题。
三、结语
经济学的发展范文3
【关键词】网络经济学;现状;发展
一、网络经济受挫的原因探析
1.资源过快地盲目追加到网络业
目前网络经济发展中最明显的问题就是投资过快,很多企业都习惯在短期内完成投资,这样就会导致产业出现膨胀现象,并且逐渐朝着畸形方向发展,而当人们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就会开始缩减投资量,,骤热骤冷的投资会导致产业陷入一种短期供给过剩,长期供给不足的局面,网络产业的情况也是如此。前十几年前我国的网络行业还处于发展初始时期,具有一定的成长性,对此也受到了股市的追捧,大大小小的企业和公司逢网必炒,不分资质良莠,导致二级市场的股价直线上升。账面财富虽然巨大,但是却缺少真实性,经济的实际增长相较于市值增长来说具有很大的差距,这样一来就会出现很多难以兑现的账目。一味的盲目的投资根本无法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得利润,投入的大量资本无法收回。除此之外,这些行业带来的影响还会对很多正在扩张的产业造成一定的冲击,例如商业软件的急速扩张等等。
2.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信心受挫
股市行业内时间长就会形成一种非理性高攀,这种非理性高攀一旦达到一定程度,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就会达到极限,使得多数人开始抛售手里的股票,这种环境下股市就会下跌。这种现象本质上属于一种股市的自我调整方式,但一旦暴露出不平衡因素,人们就会急着参与卖股兑现,一旦心理受到严重的挫伤,股市就崩溃了。网络股的骤升骤降就是这种情况。
二、网络经济的优势分析
眼下经济发展迅速,网络经济迅速崛起,整个世界的经济随之都发生了一定的改变,但是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无法在一夜之间改变世界,这只是一个初始阶段,网络经济的真正力量还没完全展现出来。最近几年以来经济全球化趋势日渐明显,信息网络迅速崛起,网络经济的优势也在逐渐显现出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网络的使用能够降低成本
使用信息网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企业间的竞争,降低生产成本,从根本上提高经济效益。由于网络信息具有一定的完全性、快捷性和及时性,因此在网络经济中的理性预期也大大增强,加快了经济自由化进程。对交易双方而言,网上有很全面的交易信息,有效减少了因信息问题而造成的市场发展阻碍。
2.网络经济使边际成本由递增变为递减
传统经济学的基础是边际成本递增法则,随着网络经济的兴起,使得以往的边际成本由递增变为了递减,充分体现了成本社会化。由于信息网络可以长期使用,并且其建设费用与信息传递成本与入网人数无关,所以前两个的边际成本为零,只有第三种成本与入网人数相关,即入网人数越多,所需信息就越多,这部分成本就会随之增大,但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都是下降趋势。网络规模越大,总收益和边际收益就越大。
3.传统产业对网络业的依赖性增强
信息网络技术具有一定的渗透性,可以不断扩大信息服务业的涉及范围,促进新旧产业的良好融合。对于制造业、销售业、银行业等传统产业,信息网络可以不断扩大这些领域的发展范围,降低成本,加快流动速度。对于传统产业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4.网络经济顺应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网络经济在某种角度上来说也属于知识经济的一种,网络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就是知识和信息,这也使得网络经济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和可再生性,进一步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网络经济的发展有有效杜绝了工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了能源消耗,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生态恶化的发生。
三、网络经济的未来特征
1.新型网络企业将取代传统网络企业
网络经济的发展不仅打破了原有的经济格局,也催生了一批网络企业。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业逐渐与制造业相互结合,形成了新型网络企业,这些企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生产,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随着这种发展趋势,传统的网络企业将会逐渐被社会所淘汰,被新型网络企业所取代。
2 .商务为主,电子为辅
电子商务属于一种时下新型商贸交易手段,是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的结合产物,是网络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作为一种新型营销手段,目前还暂不能实现收支平衡,因此电子商务,电子为辅,商务为主,企业在发展的时候也要注意到这点,二者缺一不可。
3.资本引导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
过去信息网络技术发展主要依靠技术本身的动力,而今技术和资本已经合二为一,不可分割。资本是市场中最主动、最活跃的运动主体,也是组合各种生产要素、支撑各种技术产业的主体。资本的本性就是增值,信息技术的发展为资本的高效增值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资本的增值又为信息技术的发展指引着方向。
四、结束语
目前正处于网络经济发展的初始时期,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不足,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网络经济的发展将会进一步提高信息产业的地位,同时也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支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发展命运和人民生存。对此,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把握机会,不断推动国家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黄缪.城市经济学文献综述研究DD基于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的视角[J].环渤海经济望,2013(2):105-108
【2】陈风.城市设计、城市经济学和大型商业区DD以首尔东大门和长新东为例[J].北京规划建设,2013(3):114-119
【3】韩绍奎.网络经济的发展趋势及其对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2 ,(07):197.
经济学的发展范文4
关键词:法律经济学;效率;经济分析方法;交易成本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3—0127—02
一、法律经济学的渊源与发展
法律经济学(Economics of Law),是一门“用经济学阐述法律问题”的经济学与法学交叉学科,按波斯纳所言,法律经济学是“将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方法全面运用于法律制度分析”的学科[1]。具体地说,法律经济学采用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方法,研究特定社会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以及不同法律规则的效率。
法律经济学产生并形成于20世纪中期,但萌芽于18世纪中期。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述“刑罚应当与犯罪相对称”这一原则时指出,此原则必须依赖于对刑罚与犯罪所获得的利益之间的比较和衡量。立法者“在政治算术中,需要以可能性的计算代替数学中计算的精确性”[2]。对此,边沁做出了进一步的经济学分析,用成本效益来解释罪罚相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3]。此后,经济学思想开始被用于对法律制度、规范的分析。
19世纪晚期,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周期性的越来越明显,旧制度经济学者们企图利用经济分析方法分析现有制度的动态演进,并通过对制度的改良来缓解经济发展周期性问题。与此同时,以弗兰克、卢埃林为代表的法律现实主义运动兴起。在这两大因素的影响下,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芝加哥大学的亨利·西蒙斯和艾伦·迪莱克特开始利用微观经济学来研究政府管制和反托拉斯法。艾伦·迪莱克特教授在1958年创办了《法和经济学杂志》(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亦译《法律经济学杂志》),即为后来法律经济学建立的标志之一。这个时期,法律经济学对法律的经济分析基本局限于反托拉斯法,以及政府的公共管制等个别领域,区别于后来对法律作出全面经济分析的新时期,这个时期通称为“旧经济分析时期”。
以1960年罗纳德·科斯的经典论文《社会成本问题》发表为标志,法律经济学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代——“新经济分析时期”。就学术流派而言,主要有产权学派、公共选择学派、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等。经济分析的范围,除了反托拉斯法、政府管制外,逐步向侵权法、财产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等领域全面扩展。这一时期,最突出的代表人物是理查德·A.波斯纳,他的《法律的经济分析》集这一时期的经济法律分析之大成,这部著作在1973年的出版,标志着法律经济学完整理论体系的建立。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法律经济学的发展进入了较为平和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发展趋势体现在两方面:第一,传统的法律经济学流派依然采取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形式化”、“模型化”的研究方法,但是由于这种描述分析案例的方式本身的局限性,使得研究进程较为缓慢。另一种“非主流”学派强调“法律的经济哲学分析”,注重经济哲学、政治哲学与法律哲学的相互关系,分析和评估可供选择的多种社会模式,研究和探索选择各种不同社会模式的法律制度与经济关系的后果[4]。这两种方式相互排斥,相互影响,主导着现今的主流研究方向。
纵观以上的法律经济学发展历史,笔者在此提出一个问题:既然任何一门社会科学的发展,都自然会受制于历史进程中一定的社会规律,那么真正贯穿于法律经济学的发展的核心要素是什么?
二、法律经济学的核心——“法律”还是“经济”
以法律经济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来看,法律经济学是以经济学的“效率”作为核心衡量标准,以“成本—收益”及最大化方法作为基本分析工具,来进行法律制度分析的。因此,在一些经济学家看来,传统法学研究所强调和重视的“公平”、“正义”这一类概念本身的含义往往是模糊不清的。同时,在很多情形下,经济学的分析模式都可以得出与法律分析相同的结论。所以可以用“经济效率”去取代“正义”之类的传统法律概念,甚至可以将法律转为经济学。鉴于此,法律经济学一直被作为一门经济学分支学科来看待。
但是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法律经济学最初的研究目的,根据尼古拉斯·麦考罗和斯蒂文·G.曼德姆的定义,“法和经济学是一门运用经济理论来分析法律的形成、法律的框架和法律的运作以及法律与法律制度所产生的经济影响的学科。”[5]法律经济学显然是利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为工具,研究法律制度中的经济问题的一门学科。那么我们进行这些研究的目的是什么?答案很明显,利用研究得出的成果,改变法律制度与法律实践中的经济效率问题。因此我们对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最终还是要回到法律上去。在198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的注释》一文中,科斯指出:“科斯世界正是他极力说服经济学家离开的世界,传统经济学错就错在忽略了交易成本。人们应该研究存在正交易成本的现实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法律制度至关重要。如果不对交易赖以进行的制度详细地加以规定,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交换过程的讨论就毫无意义。”[6]这说明,即使科斯本人,也认可提出科斯定理的目的在于修正现实中的法律制度。
因此,即使法律经济学中以大量的经济分析方法为基本工具,法律经济学首先也应当是一门法律学科。因为作为区分学科的重要标准——研究对象是法律及相关制度。经济只是工具,法律才是目的。
经济学的发展范文5
关键词:法律经济学 效益 资源配置 法律现实运动 法学泛经济化 法律的经济价值 定量分析 事前分析
本世纪70年代以来,一门新兴的边缘性、交叉性学科“法律经济学”,作为一门新的法学流派,开始跻身于传统法学流派之林,并因其视角之新颖,方法之独特和实际的运用价值,越来越引人注目,影响不断扩大,在法学界尤其在西方法理学界地位日益提高。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已发展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成为许多高等院校的重要课程,并且拥有自己的专门的学术刊物和有关的学术研究机构。本文试图从法律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发展轨迹和当前研究状况方面对其作一个简单介绍,并予简略评析。
一、法律经济学的基本概念:
所谓法律经济学,即用经济学的概念与方法去研究法律问题的一门学科。在西方尤其在美国,一般将其称为“法学与经济学”。例如,该理论研究领域中最具权威性、代表性的刊物就冠名为“法学与经济学杂志”(Th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著名的法律经济学家波斯纳称其为“法律的经济分析”;此外,该学科还有一些类似的称呼,如“法律的经济学研究”、“经济分析法学”等。概括而言之,它是一门由法学和经济学相互?B透相互融合而成的新兴学科。
法律经济学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法律的成长、结构、效益及创新的学说,其核心思想是“效益”。即要求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要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并促使其最大化,以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它几乎涉及到所有的部门法领域,既包括民法、经济法,又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等。其研究目的在于建立解释法律现象与现实的全新的方法论结构体系,提供从法律的价值等基本理论到具体法律制度的分析工具,它可用来服务于整个法律制度,也包括经济法制的变革和完善。[1]
二、法律经济学的发展轨迹和研究现状:
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思想自始就有。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的《法律篇》,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就有了用经济观念分析法律规则的思想。到十九世纪中叶,马克思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马认为,“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而已。”[2]
“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3]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更是广泛地论及了法律与经济的辩证关系。因此,有人称的法学理论为“经济学研究的法理学”。
而经济学与法学的真正结合肇始于本世纪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由于当时严重的经济危机所造成的对社会经济秩序的剧烈冲击使法律在此时显得苍白、无力与无能,促使人们寻求新的法律模式。这就必然要求改变传统的法学研究内容,改变纯粹的逻辑推理式的法律演绎和归纳法,于是在美国兴起了法律现实运动。人们开始将法律与包括经济在内的相关学科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以便能对已经出现的社会现象进行合理的解释。在此背景下,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率先酝酿课程设置的改革,经济学开始成为法学院的正式课程,芝大也由此获得“法律经济学发祥地”的美誉。1958年,芝大法学院经济学教授阿隆•迪莱克特(Aron
Director)创办了法律经济学方面的最具权威性、代表性并对该学派的发展产生了巨大促进作用的学术刊物——《法学和经济学杂志》,该杂志对推动法律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直到本世纪六十年代初之前,法律经济学仅局限于分析反托拉斯法等少数政府管制经济的成文法规,被人称为“旧的”法学与经济学。[4]到六十年代初,芝大法学院高级研究员科斯(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社会成本问题》和卡莱布雷斯的《关于风险分配和侵权行为法的若干思考》这两篇论文的发表才改变了这一局面,被认为是开辟了“新的”法学与经济学的广阔领域。到了七十年代,是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并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其主要标志是芝大法学院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A•posner)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的发表。该书后来多次再版,成为法律经济学史上的经典性著作。在该书中,波对法律经济学的有关理论进行了深入系统的阐述,并且几乎对所有的部门法领域进行了经济分析。至此,法律经济学作为一个新的法学流派,终于以其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独特的研究方法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而臻于成熟,并为人们所接受。
法律经济学在其短短的几十年里就象是“澳大利亚的兔子”,在“知识生态学”中找到了一块真空地带,并以惊人的速度填补了它,其发展与成就越来越受到人们的瞩目。法律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日益繁荣与深入,法律经济学的影响日益增强,其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已由最初的“一枝独秀”到进入“春色满园”,越来越多的法学院与商学院开设了“法学与经济学”课程,有关论著接连问世,学术刊物日益增多,除原先的《法学与经济学杂志》外,又创办了《法学与经济学研究》、《法学与经济学评述》、《法律、经济学和组织杂志》、《法和经济学国际评论》等刊物。法律经济学也不仅仅囿于学术研究的“闺房”,而开始向司法渗透并对司法活动产生影响。如在威廉诉英格理斯一案中,法官为了支持自己的判决,“在判决中将平均可变成本和边际成本曲线以及有关它们同确定掠夺性定价的做法之间的关系的讨论也包括进去了”。[5]⑤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诉卡罗尔拖轮公司一案中,法官汉德(Learned
Hand)提出了著名的汉德公式:B<PL,即只有在潜在的致害者预防未来事故的成本小于预期事故的可能性乘预期事故损失时,他才负过失侵权责任。[6]
法律经济学最早诞生于美国,但其迅速在各国传播,日益成为一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流派。在我国,近几年来,法学与经济学相结合的研究也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虽相对于美国等国家,我国法律经济学研究还处于萌芽阶段,但正如专家指出:“我国目前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归根到底是通过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与再分配,使权利与义务及其界限最优化,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我们的立法与执法应当适应这种改革,把效益作为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基本标准。为此,加强对西方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吸收其合理成分,用效益论来补充和改造我们的法律理论,是完全必要的。”[7] 根据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经济角度对既有的法律重新评价分析,同时设计出以效益优先,有利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法律法规,对促进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繁荣,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对法律经济学的几点认识:
法律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从诞生发展至今,一路上都伴随赞誉与诋毁,既有人为之喝彩,也有人不以为然。本文试图从价值观与方法论上对其作简略评析:
无疑,发展经济与弘扬法治是人类的共同目标。法与经济作为社会的两大主题,已构成时代的基调。如果用单纯的法学或经济学的原理去评价某种经济现象或社会现象,无论如何都是只窥一斑。法律经济学以其新颖的视角,独特的研究方法将两大目标关联在一起,成为本世纪法学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重大创新。正如西方学者指出:“在以往五十年中,法学思想方面发生了一种转向于强调经济的变化,把追求最大限度的需要作为重点。”[8]但另一方面,过分的法学泛经济化,抬高经济分析方法而贬低、排斥其它传统的研究方法对法学的健康发展无疑是有害的。经济学理论在法律中的具体应用首先应体现在价值层次,亦即在公正、正义等基本价值名目中,为“效益”跻出一席之地,形成正义与效益双重标准的法律价值观;其次在立法、执法等层次上,应贯彻效益优先思想,突出法律的经济价值,并以此作为评判法律优劣、成败的一个客观标准。
在方法论上,法律经济学别具一格,它运用经济学尤其是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对法律进行分析,具有明显的定量分析的优势,它使人们的思维更趋于准确。经济学的优势在于它是一种事前分析,而法律仅仅是一种事后的“补救措施”。法律经济学将事前分析的方法引入法学研究,可以对新法的制定或法律的修改后果进行事前分析,预防或避免法律制定的重大失误。这种方法大大开拓了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视野,丰富了法学研究的内涵,是法学研究方法论的重大变革。但认为经济因素能解释人类行为的所有方面,以经济学概念将正义、权利、义务、过失等传统法学概念取而代之,将法学泛经济化无疑也是有失偏颇的。因此,实事求是地说,经济学方法只是研究法学的一种方法,我们不能片面强调其作用。要知道,任何一种法学流派,都有其缺陷和适用界限。但必须有一点明确,那就是运用经济学原理与方法分析法律问题不仅重要而且必要。深入研究这一理论并将其运用于我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对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的法学与法的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202-203页。
[2]《马恩列斯论法》,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17页。
[3]《马恩列斯论法》,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19页。
[4] Richard A Posner: The Economic Approach To Law ,第21页
[5] 克拉克森和米勒:《产业组织:政府、证据和公共政策》,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677页。
[6] 张乃根:《经济学分析法学》,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第20-22页。
经济学的发展范文6
一、中国特色生态经济学及其智慧
如何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显然决定了人类社会是科学地、可持续地永续发展,还是在未来的某一时点戛然中断。其实,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已具有中国特色生态经济智慧,关于这一点的印证可以在老子的《道德经》中找到。在《道德经》中,“道法自然”一语道出了生态经济学的终极真谛与终极智慧。与道家不谋而合的是,在我国的儒家思想中,也将仁爱之心“推己及人,推人而及万物”,将自然纳于仁爱的范畴之中。儒家主张“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倡导对自然生态“用而有护、取之有度”。在我国传统的生态思想中,将整个自然生态当作人文关怀的广义对象,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关系。汲取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对于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与我国传统的中国特色生态经济学智慧相比,当下的生态经济现状令人堪忧,不仅存在着生态与经济的严重失衡,而且还存在着经济的盲目发展以及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严重矛盾。同时,导致了生态经济效益与经济效益倒挂的显著反比趋势。从具体的表现来看,生态环境严重恶化,黄河母亲河的断流与污染已经严重到令人发指的程度,甚至就连东海海区亦呈现出亚健康状态,经长江及其支流的各入海口所排放的悬浮物每年以数十万吨计。从生态经济学的视角来看,生态的舒缓能力并非是无限的,在达到一定的极限之后,生态反过来对于经济的负面影响远比想象的还要严重得多,人类对自然生态的扭曲行为,最终反过来必然是要自食其果。从生态经济中不断汲取智慧,改善正在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新时期生态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驱动下,关乎可持续发展现状与未来的人文道德沦落的现状令人担忧,更有甚者,这种现状持续劣化。为了扭转这种局面,从客观上而言,是需要政府具备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生态经济的卓识与远见。科学发展观早已具足生态智慧,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与科学发展的宏伟目标。“经济”一词在其诞生地希腊的原始本意是以最小化的人财物力获取最大化的有益物质,生态经济则强调在付出同等经济条件下最大化的生态效益优先,而中国特色生态经济则更加符合“顺乎天道,道法自然”的原则。中国不仅是一个人口大国,更是资源消耗与资源人均较为匮乏的大国,严峻的可持续发展压力与冷酷的生态经济现实已经摆在面前。中国特色生态经济提倡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紧密联系起来,使之与经济发展举措同步,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时刻不忘生态效益优先,以生态效益衡量经济发展的功过得失。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生态经济建设,对于整个世界的生态经济的现状改善与未来期许意义重大。中国特色生态经济要求每一位中国人不仅要做基于生物人的经济人,更要做符合生态经济学的理性人与人文视角下的道德人。
二、制约平衡:指向片面经济发展和生态危机
(一)中国特色生态经济学中的生态法则制衡
生态经济学中的生态揭示了人类以何种方式对待自然生态,自然生态就会以何种方式反过来影响人类的相生相依、相辅相成的紧密共生关系。生态经济学认为,经济改造生态的同时,生态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经济发展的后势与后劲。从我国改革开放的数十年历程来看,过度砍伐、开采森林树木,就必然会引发泥石流、旱涝灾害等次生自然灾害;过度挖掘、过度钻探、过度破坏岩层的基本架构就必然会引发严重的地质次生灾害,肆意地破坏生态环境,就必然会造成气候的不正常变化。中国特色的生态经济学更加关注自然生态,使得经济运转在符合自然法则与人文规范的可控范围之内。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园林艺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西方发达国家的欧式园林虽然以其宏大气势与整体布局赢得了世界的赞誉,但是,当那些世界首屈一指的园林大师们来到中国,并观赏了中式园林之后,他们无不纷纷为中国点赞。究其原因就是,中国特色的生态经济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态经济有着本质的区别。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态经济过度强调人对生态的改造,而以中式园林为代表的中国特色的生态经济则更倾向于自然元素的依托、代入、活用、融合。深究生态经济的本质,我们看到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态经济过度关注与纠结于物质,而中国特色的生态经济在其本质上更加注重的是师法自然,更加注重人类的精神元素。孰优孰劣,在其本质上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差别。中国特色的生态经济中的生态法则,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制衡关系,无疑更具智慧。
(二)中国特色生态经济学中的人文法则制衡
生态法则制衡充分体现了中国式精神元素的重要价值。此外,针对生态经济,还可以采取人文法则制衡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经济关系。后工业化时代对于自然的索取几乎已经达到了自然生态所能容忍的极限,自然生态的消纳转化能力也已经逼近底线。如果人类继续保持目前无视自然生态的行为方式,那么,生态危机将成为人类所要面临的最大难题。面对生态危机的挑战,应以生态经济为出发点,汲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为生态经济赋予中国特色的人文特质。将“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然和谐思想融入生态经济学应用之中,从而增强全民族的生态经济意识。人文法则制衡下的普世价值对于中国特色的生态经济学而言愈加重要,普世的生态价值观与中国式的人文生态观都揭示了一种更加符合人类长远发展的生态逻辑。从西方的生态观来看,单纯满足视觉的宏大的几何构图偏重的是针对人类感官的刺激,由此必然会对自然生态进行大刀阔斧的改变与改造,对自然生态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人们应当遵循的生态规律是“先顺天,后宜人”,这是一个万古不变的师法自然的人文法则。在中国特色的生态经济学所体现的人文法则制衡下,应当跳出“肆意违反生态经济—自然惩罚—大力治理生态环境”的怪圈。
(三)中国特色生态经济学中的效益法则制衡
中国特色的生态效益的生态与经济有偿加协调的方式,与经济效益的资本加劳动力的方式大相径庭。其中最主要的差别就在于,生态效益的达成不仅需要资本加劳动力,还必须具有智慧与远见。我国的新一代执政者早已认识到,单纯依靠过度发展的房地产经济的大兴土木,无论如何都是无法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因为钢筋、水泥等现代建材不仅无法与周边生态系统形成内部循环与外部循环,反而会对周边生态系统造成生态链与经济链的阻断,同时还会产生其他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与经济发展事与愿违的是,房地产经济越发达,房地产业周边的生态效益就越差,投入的越大所获得的实际生态效益反而越小,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在普通城市中较少兴建高楼大厦的根本考量。中国特色生态经济有创见地将资源、科技、产业、文化、消费、制度等一体化囊括到生态经济效益的综合制衡中来。中国特色生态经济与传统式生态经济的最大差异就在于,中国特色的生态经济更加关注生态经济的整个生态链、经济链与产业链,同时深入研究各链条之间的影响与共生关系,从中剔除掉有违生态经济法则的因素,坚决抵制有违生态经济的暴力式发展部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制衡还反映在生态文化建设的强有力支撑上,全局式的生态经济效益考核将对生态经济起制衡和保障作用。
三、未来发展:由E2到E3的生态经济学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