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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双控管理范文1
关键词 预控管理体系;煤矿安全;神东煤炭;应用;策略
中图分类号 TN9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112-0162-03
安全生产是煤炭企业的第一要务。神东煤炭集团作为全国最大的煤炭生产基地,始终坚持以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引领安全生产,以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应用为抓手,用于创新,大胆实践,在运营体制和安全管理模式上不断开拓,形成了独具神东特色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应用策略。
1 应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1.1 全面应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有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效率
神东矿区整体开采条件优良,但是也存在薄基岩、矿山压力大、顶板破碎易冒落、矿井易发生溃沙溃水、煤层埋藏浅漏风严重等不利因素和部分高瓦斯矿井。要提高生产效率,就必须有安全、规范的作业标准和清晰、明确的管理流程,使公司管理层和岗位员工能够做到事事有标准、处处有流程。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正是企业能够遵循和信赖的管理工具和手段,体系的成熟化和规范化运行,便于企业有序实施安全管理,降低安全隐患及不安全行为发生,规避安全风险,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效率。
1.2 深入推进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是实现企业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直以来,安全生产都是影响和制约煤炭企业整体向前发展的首要因素,安全生产搞得好,才能更好地顺应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的客观趋势,才能极大地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提升其在同行业乃至全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下,把企业每一位员工自我管控岗位危险源的能力和企业组织上管控系统性重大危险源的能力作为检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是否得到贯彻落实的“试金石”,使安全作业的思想固化到全员的潜意识中,落实到每一个管理活动和作业任务中,才能实现企业长治久安、平稳发展,也才能具有不竭动力使其勇立潮头。
1.3 有效发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效能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必由之路
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管理要素要求,以高起点、高要求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科学经营,变事后处理为超前防范,必将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的无漏洞化进程,从根源上避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发展。
2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框架结构特征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是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冰山理论”为基础,以危险源辨识和切断事故发生的因果链为手段,以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按照PDCA管理模式实施持续改进的系统安全管理体系。体系突出体现了对风险的超前预控和过程性管理,贯穿了“所有事故均可避免,所有危险均可控制”的预控式理念,借鉴了HSE、NOSA、ISO体系管理模式,融合了我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所有指标,是一套不可或缺的先进的安全管理体系。体系的核心要素主要有:管理方针、风险预控管理、保障管理、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综合安全管理与检查审核。
1)管理方针:将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理念贯穿于生产活动全过程,为目标、指标的制定和评审提供了框架。体现公司自觉遵守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所有生产作业中全面追求对国家、对社会、对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与承诺,是公司的管理宗旨、方向和行为准则。一经,要组织学习并传达到全体职工,使其认识到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义务、责任,共同遵守并努力实现。
2)风险预控管理:建立系统化的、全面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机制,明确煤矿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的辨识、评估方法并全面识别和评价,建立风险控制的策略和管理标准,明确管理责任,对风险实施全过程管控,以确保安全生产。
3)保障管理:建立全套保障体系,为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保障,使体系能推动起来和运行下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配齐人员,明确职责、合理分工,提供机构和人员保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为实现有序、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投入足够的安全资金,为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设施设备安全性能、强化员工安全培训提供资金保障;开展健康向上的安全文化建设,引领员工以正确的思想意识指导个人行为,为实现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提供文化保障。
4)煤矿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核心环节,如采掘管理、机电运输管理、防灭火管理、防尘管理、防治水管理、供电管理、通风管理等关键作业活动,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管理,实现对生产活动中系统要素的控制。其作用是将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全面贯彻到生产各环节,实现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和日常动态达标。
5)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从不安全行为的产生根源上分析,明确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机理,梳理潜在的不安全行为类型、类别、风险等级以及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从而系统化地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矫正措施和预控方法,避免因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6)综合安全管理:对企业主要生产活动之外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出要求,明确应有的企业资质及安全证照,对消防管理、应急救援体系提出要求,并就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员工职业健康和企业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规范,目的是实现煤矿安全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参与,使企业安全、健康、全面发展。
7)检查审核:建立完善的体系运行效果监督检查与审核制度,开展动态和定期的体系运行检查、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确保体系的充分、有效运行。
3 神东煤炭集团推进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应用的主要策略
3.1 大胆创新安全生产理念,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在传统的煤炭企业生产过程中,人们普遍认为:“煤矿各类隐患难以控制、煤矿发生事故是正常的……”。神东煤炭集团毅然打破传统安全管理思想和观念的束缚,在神华集团“煤矿可以做到不死人”、“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引领之下,深刻反思传统安全管理理念,深入分析煤矿安全生产规律,从解决安全思想认识、加大机械化、自动化设备应用率、提高对安全隐患的重视程度和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入手,提出了“生命无价、安全为天”、“无人则安”、“零事故生产”等安全管理理念。
“生命无价、安全为天”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无人则安”体现了神东将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坚持信息化手段的广泛应用,提高本质化、机械化、自动化设备的使用率,打破了传统煤矿人海战术模式,是神东对煤矿管理理念的深刻反思。“零事故生产”是神华安全理念在神东煤炭集团的延伸和发展,是神东对自我加压,并提出更高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体现。神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开展全方位考核与激励,将安全理念落到实处,转换成了全体员工的个人信念和实际行动,转换成了大家对安全“零死亡”目标的执着追求。从2004年起至今,集团始终坚持“百万吨死亡率向零进军”的奋斗目标,对“煤矿不可能不出事故”的传统思想提出严正挑战,承担起了带动煤炭企业安全发展、促进煤炭行业整体形象提升的光荣使命。
3.2 多种举措同步实施,全面推进体系有效运行
一是持续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每年度组织全集团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和日常动态的持续再辨识、再评估工作,针对公司562个工种,1174项工作任务,共辨识出危险源9993项、可能出现的人员安全行为946种,并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制定了针对性管控措施实施风险预控。二是开展体系运行分析工作,对危险源管控情况、隐患治理情况、不安全行为发生情况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和综合分析,总结出风险发生规律和趋势,找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指导安全管理。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采取集中讲授、现场指导、逐级培训等方式开展体系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认同感和应用水平,为体系深入推广实施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重点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和“三新”员工的培训;开展分岗位、分工种、分专业的知识更新培训,提高自保、互保、联保能力和意识;采用现场模拟培训、事故案例培训和三维仿真动漫等培训方式,提升事故防范意识和培训质量。四是做好人才储备,提升企业发展潜力。变招工为招生,大力引进大中专毕业生,2004年以来共引进5377名大中专毕业生。目前现有的合同制在册员工21576人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52%。五是创新班组管理方法。使用正向激励政策,设立班组建设专项基金,对优秀单位、区队和班组、员工进行奖励。班组对员工实行“日评价月评星”,区队对班组实行“八型班组建设”考核累计评星,单位对区队实行“八型区队建设”考核,对考核排名前50%的区队里的星级班组进行奖励,公司对单位实行“八型班组建设单位”考核奖励。五是与中国矿大合作,研发了与体系配套实施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充分运用系统自动预警等功能,对各类危险源进行跟踪管控,开创了主动式管理和风险预控的全新模式。六是建立了常态化的闭合管理模式。对所有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必须遵循PDCA循环管理方法,实施“督办式”闭环管理。重要任务全部进入督办单,明确责任人、处理时限和进度跟踪,每周对完成情况进行督促处理,使风险预控的各项工作有效融合于实际工作中。
3.3 循序渐进推进体系应用,稳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化水平
为确保风险预控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公司坚持每年初对各单位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认真分析评价,本着“循序渐进、全面覆盖、深入应用”的原则,明确年度体系应用方案和各单位年度达标考核计划。2007年在一个煤矿单位进行体系建设和应用试点,同时建立了以矿为单位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体系运行效率;2008年,在所有煤矿单位推广应用;2009年体系应用从煤矿单位向地面生产辅助单位延伸,同时建设完成了全集团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安全信息在公司上下的零距离传递;2010年,进一步扩展体系应用范围,将后勤服务单位全部纳入体系应用考核,实现了企业内部单位的体系应用全覆盖。2011年,在公司所有单位应用体系的基础上,将承包商的体系应用纳入所在单位的考核中,提升承包商的安全风险管控水平;2012年,集团首次大胆提出对承包商的体系应用情况实施达标考核兑现管理,实现了体系应用的稳定推进,开创了全集团全员进行体系应用的新局面。截止目前,全集团共有31个基层单位(17个煤矿单位、11个生产辅助单位、3个后勤服务单位)、25个承包商单位全面运行了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并实施了月度考核和年度达标管理。2011年,在神华集团的年度综合考核验收中,17%的单位达到了神华本安一级,实现了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63%的单位达到了神华本安二级,实现了安全生产500天以上。
3.4 构建科学合理的企业考评机制,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和管理办法,是体系顺利运行的助推器。每年初,神东煤炭集团全面安排部署全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工作为核心内容的1号文件将全年的工作任务下达到各单位。依据风险预控理念,将体系运行职责和生产管理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有机融合于各个岗位,明确了各层次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按照公司与矿(厂、处)、矿(厂、处)与区队(部门)、区队与班组、班组与个人四个级别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标准分解到区队、班组和个人,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有责任。同时,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业务主管部门,强化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的各个环节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由被动整治,向超前预控和过程管控的根本转变。同时,神东煤炭集团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对体系运行情况实施考核兑现,建立了《本质安全型单位建设达标考核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安全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安全生产问责管理办法》、《承包商本安管理考核办法》等,确保体系的实施应用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建立了公司、基层单位和区队(车间)、个人的四级检查考核模式,将体系应用考核纳入绩效管理,与安全绩效工资挂钩,月度和季度考核评比并进行排名奖惩,大额度奖励前5名,处罚后3名,大大激发了各单位比学赶超的信心和热心,提升了体系的运行效果,促进了现场动态达标水平的提升。
3.5 始终坚持科技保安,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多年来,神东煤炭集团坚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科技投入,高标准购入高科技设备,并及时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预控设施设备的安全风险。对照国内外最先进的技术、装备以及工艺,先后投入数百亿资金,从美国、澳大利亚、南非等国的20多家公司引进生产装备110多种、1310多台(套)。采煤机的功率达到2925千瓦,煤机电气系统能够自我调节、机械故障实现了自动诊断,生产效率得到了很大提升。液压支架使用的电液控制系统实现了双向自动控制和成组顺序控制,最大工作阻力达到18000千牛,其高强度、大阻力、稳定性好的性能,有效地避免了顶板事故发生。工作面的电气设备采用了高电压、大容量的组合式自动调节控制开关,装备了功能齐全的工况参数监控系统,对设备实现在线监控,实现了故障判断准确,有效地预防了机电事故的发生。目前,神东煤炭集团正继续开展科技攻关工作,实施保德煤矿深部区8号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综采面回风隅角CO超限治理技术研究;推进神东矿区涌水量预测模型项目和锦界煤矿顶板水害预测评价与防治对策等防治水项目研究;组织研发柔模砼成套技术及装备,实现厚煤层条件下无煤柱开采;攻克综采面顺槽软岩直接底在矿山压力作用下底鼓难题,为公司安全高效开采提供技术保障,实现公司煤炭安全开采技术长期领跑煤炭行业的目标。
4 结束语
神东煤炭集团通过稳步推进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应用,将各种煤矿灾害进行了有效控制,历年百万吨死亡率始终控制在0.03以下,安全生产多项指标位居国内领先、世界一流水平。现阶段,神东煤炭集团更处于蓬勃发展时期,同时作为国有大型企业,承担着艰巨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在新的任务和挑战面前,神东煤炭集团还将继续创新举措、勇于开拓,不断丰富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内涵,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探索尝试和深入应用,使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成为全面的、系统的、循序渐进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为企业的长治久安发挥更大的效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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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文,武玉梁.煤矿危险源风险预警与控制的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9,04.
安全生产双控管理范文2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
第四条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每年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第五条目标管理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管理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由考核组对照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评分。坚持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实施延伸考核。对阶段性工作及时组织考核,列入全年分值,将乡镇(街道、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为事故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事故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包括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的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相对控制指标、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等3个方面。事故指标考核以经核实后的事故统计数据为准。
(二)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责任制建设、工作部署和落实、基层与基础工作落实、资金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规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七条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5分以上为优秀(含95分),85-95分为良好(含85分),75-85分为合格(含75分),7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在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中得安全生产工作相应分值;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在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中扣除安全生产工作相应分值的20%;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及“一票否决”的,在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中扣除安全生产工作分值的50%。具体评分细则由市安委办制订。
第八条被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一)县区、开发区和部门超目标管理控制指标;
(二)县区、开发区1年内发生一起死亡3-9人较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或1年内发生两起死亡3-9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1年内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非道路交通较大安全事故;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省、市挂牌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政府交办的确定为否决项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瞒报、谎报、漏报或故意拖延事故报告的。
第九条被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二)年度内较大事故起数超控制指标的;
(三)年度内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而发生伤亡事故的。
第十条凡受到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取消被考评地区和单位年度内各类评先资格;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凡受到“一票否决”的地区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在下一年度内一律不晋级、不提拔。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对县级以上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调查。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县区、开发区、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
安全生产双控管理范文3
1.1生产效益和安全投入没有实现平衡
生产效益和安全投入的不平衡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第一,公路建设企业对安全生产存在错误认识。认为安全是为了生产,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了错误的定位,导致在公路生产的过程中,安全意识被弱化,从而导致安全生产不达标现象的出现。第二,安全预算缩水。在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建设成本的增加,导致在公路工程施工单位的预算中,安全预算方面的成本有所下降,从而导致在公路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配套设施不足,从而影响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第三,在公路生产过程中,过于重视短期的经济效益,忽视了安全生产的长期效益,导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不达标现象的出现[1]。
1.2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
近年来,随着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的普遍提高,公路工程企业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和安全生产相关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在落实方面却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方面,在公路生产企业中,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仅存在于口头上或者墙上,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这些安全生产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另一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是个“空头支票”。公路工程企业虽然每年都和公司职工和公路管理部门制定安全责任合同或签订安全责任状,但是很多合同都是统一的形式,没有能够按照工程的施工详情来制定,导致安全责任合同在公路施工的过程中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除此之外,尽管公路管理部门想要将工作重心向安全生产转移,但是工作真正落实到公路工程公司的时候,安全生产的方针又不能被很好的贯彻,导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不达标现象的出现。
1.3公路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公路工程在安全管理方面出现了以下问题:第一,出现安全生产问题的时候以罚代管。公路工程公司在日常的工作中没有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又通过惩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导致安全生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第二,未雨绸缪没有做好。公路安全生产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更多的是针对安全事故出现之后的。在公路工程出现安全事故之后,公路工程公司才会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对进行解决,反而忽视了安全事故管理中的未雨绸缪,导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不达标现象的出现[2]。第三,施工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而施工企业又不能提供足额时间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导致工人意识停留在施工作业层面,不能认真配合工程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达标工作。
2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的对策
2.1提高安全意识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不达标的根源就是安全意识不到位,所以要推进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达标,最基本的工作就是提高安全意识。一方面,公路生产公司要制定合理地安全生产章程,然后组织全体员工对其进行学习,将公路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公路安全不达标的危害进行讲解,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另一方面,在公路生产的过程中,要以“安全第一”为生产原则,对公路工程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安全制度能够得到很好地落实。
2.2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一方面,公路工程公司要制定并且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层一层的签订安全生产的责任书,将安全控制指标进行分解,逐层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另一方面,公司要建立完善的未雨绸缪制度,在日常的工作中就要对公司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其讲解安全控制措施,避免亡羊补牢现象的出现[3]。
2.3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督
在公路工程生产的过程中,要加强建立安全生产的岗位责任制,在生产的过程中加强安全监督。第一,实行公路生产的岗位责任制,将公路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细化,尽量做到事事有人监管、时时刻刻有人负责、每个环节都有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严抓,保证在公路生产的过程中,安全管理体系的完整性,防止因为安全管理体系的漏洞导致安全生产不达标现象的出现;第二,完善奖惩制度。奖励和惩罚,尤其是当其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时候,就是非常好的管理和激励作用。在公路安全生产的过程中,要对将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很好落实的员工进行奖励,对不按照安全生产规则进行施工的员工进行惩罚,通过这样的措施,激励公路工程企业的员工完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标准,从而推动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达标的实现[4]。
2.4加强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因为公路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的忽视而出现的安全事故很多,所以推进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做好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是关键。第一,在公路施工的过程中,要定期的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汇报工作,对在公路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要及时的进行解决,保证将其消灭在萌芽阶段;第二,在公路施工的过程中,可以定期的开展一些“安全月”、“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充分调动公路施工工人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加强工人之间安全漏洞互相检查,安全规章落实互相监督,安全问题解决互相帮助等活动,保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达标。第三,加强危险作业的监控管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过程监控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监督落实专项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直至该分项工程完工。第四,对公路工程的管理人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建立健全相关的考核机制,通过对其进行分批培训,对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进行更新,使其安全管理水平能够得到不断的提高。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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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政府安全监管任务繁重与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生产监管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日益凸显。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共享互联网发展“红利”,创新探索“互联网+安全生产”模式,打造引领安全生产监管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切实提高了安全生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取得了良好成效。
“双微”打造“指尖上宣教”
将安全生产宣传融入“互联网+”,不仅可以解决以往宣传工作受限于时间、地点的问题,更为宣传对象提供了个性化、可视化的选择。为此,浙江省安监系统大力推进微博、微信“双微”全覆盖工作。目前,全省11个市级、近80个县级安监局已全部开通微博或微信,累积粉丝达到几十万人次,矩阵效应初步显现。
“双微”平台以漫画、视频、图片、短文等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安全监管工作动态等宣传工作,用指尖上的沟通互动实现安全知识的“点对点”传播。同时,将浙江省安监局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相关内容同步链接至微信平台,用户可通过微信随时浏览相关信息,便捷享受各项安全生产服务。
依托互联网打造安全培训“自选超市”。浙江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对培训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发证审批、报表统计分析、信息查询进行系统管理。重点建设各市安全生产计算机考点,探索“网络安全课堂”,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充分发挥安全培训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专业院校的优势,建设了一批具有实物、模拟仿真功能的示范性培训点和考试点。
杭州市探索将现行培训考核系统全部引入微信平台,相关从业人员只要进入“杭州安监”微信平台,就可查询所有培训机构地点、培训工种和培训计划,进行微信端报名、训练和模拟测试。衢州市探索推进网络在线安全培训平台建设,试行网上远程教育和课堂教育互补模式。平湖市开发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系统和安全生产培训智能APP系统,具有互联网、移动终端安全培训报名、查询、检查、考试和管理等功能,实现了报名网络化、考试无纸化、管理信息化。
信息化保障“在线隐患排查”
浙江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突出,全省县级以上安监系统在编人员不到2 300人,面对440万家市场主体监管对象和无数的安全隐患,监管能力捉襟见肘。对此,全省依托大数据应用,建成并应用具有地方特色的隐患排查治理业务系统,落实网格排查、大数据分析、信息数据的综合运用,实现了企业隐患自查自报、隐患动态分析评价等功能,促进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的落实,改变了以往运动式、“人海战术”的安全监管模式。
目前,在市级层面,宁波、温州、湖州等市的信息化系统已经投入运行,入网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系统日趋成熟,工作机制也不断完善;在县区级层面,宁波市鄞州区和台州市路桥区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试点工作,金华东阳市、湖州市德清县等地也开展了信息平台试点建设,并探索县区级区域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德清县是国务院安委会的2015年度全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之一,该县创新开发安全生产“E监管”系统,运用手机终端、二维码、地理信息、微信公众号等技术,将县、乡镇、企业三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打造为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全县企业的“掌上监管”。
衢州市在全省率先应用“智慧用电”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系统,截至目前,共有204家企业安装使用了该系统,累计发出告警218次,使用企业电气火灾隐患事故发生率实现大幅下降,逐步得到企业的认可和主动应用。
温州市开发“安全生产网格排查系统”和“企业在线生产服务系统”,为全市中小型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在线服务,帮助企业提升自身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隐患排查实现主动自查自报。目前,全市纳入安全生产网格排查系统并实施动态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超过9万家。
此外,浙江省各地还结合危化品、粉尘、液氨制冷、火灾、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开拓隐患举报途径,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手指上的安全”等活动,鼓励群众在线实时报告各类安全隐患,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整治,实现安全生产群防群治。
大数据助推“智慧监管”
当前,安全生产数据主要采取的是人工录入,较少采用物联网等传感器自动抓取信息,与大数据来源广泛、随机产生的特性不匹配。另外,从数据特性来看,安全生产数据以结构性数据为主,语音、视频、图片等非结构性数据相对较少,但大数据更多的是积累非结构性数据。
为此,浙江省通过省安监局数据中心,建立健全了以省局为中心、以各市安监部门为纽带、连接全省有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延伸至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安监机构的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全省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同时,推广已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将行政审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教育、应急响应等重点工作进行网上操作和控制,实行动态管理。
宁波市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累计投入1 500余万元搭建安全生产大数据信息系统,基本建成以安全生产中心数据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企业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安全生产公众服务平台、安委会成员协同工作平台为架构的“一库四平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基本实现政务工作电子化、业务功能全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监管信息一体化。
衢州市探索建设危化品装载运输信息综合监管系统,归集公安、安监、交通、质监、高速公路等部门信息,包括信息备案、车辆安检、提货管理、运输过程检查、在途跟踪及应急救援、数据应用与分析、移动APP等七大功能模块,实现装载到运输全过程动态监控和事故应急救援信息及时查询。
绍兴诸暨市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融入“平安建设”网格,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企业等基础信息录入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即时掌握重要基础信息资源,并明确网格员职责、工作流程和考核问责方法等,以“大安全”推进社会平安稳定。
目前,浙江省正在对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进行全面优化整合,推进智慧安监工程建设。将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构建安全生产云服务中心,建成安全生产数据中心,建设覆盖安全生产各领域、各业务的监管信息化平台和监测监控系统。另外,还将以此为基础,建设基于网格化管理的防控决策支持系统,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从手动干预、有人值守向自动控制、少人或无人值守转变,由被动、事后响应向主动、事前预警、预控转变,从经验决策向智能决策转变,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
打破传统 探索“移动执法”
安监信息系统平台是设置在固定场所的设备,与安全监管现场执法的地点移动性、时间不确定性存在矛盾。怎样打破系统应用上的时空限制?浙江省安监系统探索利用移动互联网,通过4G网络与后台管理平台实现无缝对接,配套功能完备的安监通移动执法终端,数据高度共享,并在市、区、镇(街)三级安全监管部门推广使用。
温州市建立移动监察执法终端,并配套安装移动监管执法APP,主要包括企业管理、执法监察、基层检查、扫描二维码等模块,可实时调阅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往的违法记录及事故记录;直接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自动生成执法文书并通过蓝牙打印机进行无线打印;基层检查通过简明的检查指引,快速生成检查表单,并支持拍照取证实时上传等功能。
安全生产双控管理范文5
(一)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任务。以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及渔业船舶、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冶金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全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实施更加有力的引导政策,加快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经过努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好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县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好于全市平均水平,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政府安全监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企业必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企业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证照,否则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必须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按照不同的岗位及工艺分别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组织修订。对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爆破、临时用电、高空、水上、吊装、检修、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制度。非煤矿山地采企业应进一步规范采掘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和审批。
(四)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应当建立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轮流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带班检查记录。
(五)企业必须保证安全投入。企业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取必要的安全费用,在年度财务预算中确定专门用于安全投入的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足额提取安排安全费用,并保证安全设施投入到位。
(六)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企业必须经常性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重大隐患要按照规定向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治理进度、结果等情况。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七)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新员工上岗和转岗员工必须落实岗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八)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应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实现安全标准化目标。企业应当加强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四个能力”建设。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在规定期限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县政府将依法予以关闭。
三、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一)严格落实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一岗双责”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二)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要依法严肃查处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山,县政府将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按属地原则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并在本地媒体上予以公告,监督企业及时整改。企业对实行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给予从重处罚,拒不整改的,由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市属、县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要建立企业等级评定滚动机制,继续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高、C级抓整改、D级挂牌督办的要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确定为C级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暂缓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确定为D级的,由县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相关部门暂扣相关证照,取消所有项目审批及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五)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责任。建设项目核准(审批)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情况同时通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包括安全监控设施以及防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新建的铁路、高速公路、城乡道路、港口、码头、渡口及其他重点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有效落实“三同时”措施。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进场作业。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证照,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六)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依法保护和落实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举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受理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举报奖励经费由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查明原因,切实整改。
四、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快“科技兴安”步伐
(一)加强企业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扩大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鼓励、支持、推动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和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年全部完成。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出租汽车、校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012年全部完成。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安装自控联锁、自动报警和紧急停车装置,于2012年完成。露天矿山全部实行液压锤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适宜采用中深孔爆破的非煤矿山实行中深孔爆破。库容达三等别级以上的大型尾矿库,以及下游3公里影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和10人以上常住人员村庄的四、五等别尾矿库,必须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于2013年完成。冶金煤气企业应设立煤气救护站,配备专业人员、救援设施及特种作业器具,严格按规范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为作业人员配备携带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和通讯联络工具,于年全部完成。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44.1千瓦(60马力)以上的渔船要安装防撞(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于2012年全部完成。
(三)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对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奖励。
(四)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加快“金安工程”建设步伐。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促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改造与升级,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增强事故防控能力。
五、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一)建设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与市级同步于2010年前建立健全市、县二级生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公安消防和大型企业等专业救援力量,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2012年前建立满足需要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快全县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2012年完成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乡镇场、各工业园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2013年实现全县应急信息平台互联互动。
(二)建设高标准的危化园区。规划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为化工园区。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一律进入依法规划的化工园区,否则不予审批。
(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生产安全事故征兆,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企业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实时监控和管理系统,实现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联网。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报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企业应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因下达停产撤人命令所造成的损失,企业不得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一)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周边相关单位或设施安全的,应当主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在实施城区地面挖掘作业时,施工企业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道、线路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条件论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县政府或县相关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事故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强重化产业基地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重大化工产业基地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加强化工园区日常安全监管,及时处置事故。年成立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综合应急救援机构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确保化工园区安全稳定。
(三)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扩大县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实各行业专家库。依托省市科研院所,推动安全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监管,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监测检测、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专业服务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报有权机关给予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增加安全生产投入
(一)落实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强安全科研和安全生产基础学科研究,推进安全生产方面的产、学、研结合。用好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有关政策,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重点扶持培育尾矿库在线监控系统等安全技术装备、产品的发展。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二)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投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大力扶持非煤矿山安全技改建设,切实做好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支持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因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的搬迁在有关政策上给予扶持。从年起,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非煤矿山、尾矿库和危化品企业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改造、治理、搬迁和支持企业研究运用安全生产新技术,各乡镇场、工业园区也要设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制定并用好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奖励与补偿机制。制定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与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与领导年薪及员工绩效工资挂钩制度,加大高危企业相关人员的奖惩力度。实行尾矿库闭库安全保证金制度。
(四)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要依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及时发放。
(五)鼓励培养安全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依托省、市、县高等院校、技术学校资源,定向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保障安全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培养。
八、淘汰落后安全技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总体布局,同步制订实施“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中。
(二)淘汰落后安全技术产品。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予以强制性淘汰。在政府扶持企业安全生产的专项资金中,对符合安全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予以倾斜,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快产业重组步伐。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九、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强化安全责任追究
(一)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完善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亡人事故的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定期分析、预警及事故通报、约谈诫勉、督查考评、履职报告点评等制度,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强化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决定在每年度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的综合绩效考核中,凡辖区内发生责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人,从总分1000分中倒扣30分,死亡2人的倒扣50分,对安全生产单项责任考核中名列前三名,分别给予5分、3分、2分的奖励分,加入综合考评。
(二)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其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或矿长)。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二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或矿长)。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发生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制度。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组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在报县政府批复前应先征求县政府安办的意见,经县政府批复结案后,于10日内向县政府安办备案。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县政府调查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的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市政府调查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追究负有责任的县政府或市直有关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按照省政府《意见》)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向当地政府和发改、经贸、外经贸、国土资源、建设、工商、金融证券等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企业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的,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实行各级安委会层层挂牌督办制度,特别重大、特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挂牌督办按国家、省政府有关规定落实;一般死亡事故由市政府安办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较大事故由市政府安办予以公告,一般死亡事故由县政府安办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十、提高安全监管执行力,服务跨越发展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将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本地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乡镇政府安委会主任要由政府行政正职领导担任。要加强对县、乡镇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保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专业性、连续性,提高基层政府的安全监管能力。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机构编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充实增加执法力量,配备与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进一步健全乡镇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乡镇要在年6月底前成立,并配备2-3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确保必要的经费、装备及其他工作条件,村居、社区应当确定安全协管员。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并确保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到位,2012年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完成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各工业区(园)要加强对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管理和指导,安全专业管理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服务购买等方式,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其代为履行部分工作。各工业区(园)的企业,其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并明确双方的相应责任。44.1千瓦以上的渔船推行公司化、协会化管理模式。
(五)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以及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荣誉称号,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各级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当地常住人口每人每年提取0.1元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安全宣传活动,依托企业“职工书屋”、“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学校图书馆等,建立“安全书屋(书柜)”。认真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协调或组织新闻媒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对台交流合作机制,拓展两地安全生产合作项目。
安全生产双控管理范文6
一、东华公司安全教育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005年以来,围绕“理顺体系、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夯实基础”为中心,积极有效地推动了安全工作有序发展,主要工作有:
(一)各级领导干部安全认识更趋统一
面对安全工作“一票否决”高压态势,各级领导干部抓安全、管安全、保安全的认识更趋统一,较好地贯彻“四个一切”安全工作要求,正确处理安全与改革、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尤其是发生事故的单位,各级领导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整改、抓落实,有效扭转安全工作被动局面,促进单位安全工作步入正常发展轨道。2006年,地矿公司连续发生四起安全事故后,严抓干部职工事故警示教育、安全基础建设和技术措施管理,确保了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抓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更为系统
为适应复杂、艰巨的安全环境,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突出问题,公司建立了年度、季度、月度安全会办公会议机制,确保了安全工作的系统性、有效性。完善安全办公会纪要,对办公会研究的重点工作及重大问题实行督办制度,确保安全问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整改及时。坚持每年都以党政1号文件的形式,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三)安全管理体系得以有效理顺
为认真贯彻集团公司一系列安全文件精神,并更好地适应公司经济规模增长、驻外施工增多等新情况对安全管理的新要求,公司从机构、人员、职责等方面入手,不断理顺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2010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兖矿实业发〔2010〕10号),建立了公司、厂(处、公司)、车间(项目部)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各单位明确界定了安监部门业务职责,绝大多数单位按要求设立了专职安监部门,严把安监人员准入关口。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深化
本着“逐步推进、有序提高、严格落实、整体达标”的原则,公司突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先后两次修订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及考评标准,坚持分级管理、重在基层,实行分类指导,分专业、分系统推进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各单位严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在安全基础和现场管理的贯彻落实,坚持月度考核机制,并将考核情况与安全抵押兑现挂钩。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公司、各单位分级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了安全管理程序,促进了安全基础有效夯实。大陆公司、机厂积极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外部申报工作,并于2010年先后顺利通过国家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
(五)标准化车间和文明工地创建稳步推进
2005年以来,以改善现场安全环境为目标,把标准化车间和文明工地创建作为安全工作重要举措,严标准、严检查、严考核,促进了各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巩固创建成效,公司先后两次修订创建标准,加大动态达标考核力度,将标准化车间和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抵押兑现挂钩,确保了创建工作在现场的长期贯彻执行。各单位按照创建、巩固、提升工作要求,严抓现场标准落实,严抓过程细节管理,确保了标准化车间和文明工地稳步推进。
(六)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成效明显
结合公司单位多、管理幅度大的实际,我们一直将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作为防范事故的重要手段,严抓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执行,不断规范隐患排查治理,逐级落实技术负责人隐患排查责任,加大生产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力度,组织开展专家排查,超前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三位一体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不断提高了班组、岗位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尤其是2011年集团公司制定下发强制推行安全确认工作文件后,各单位重新修订了确认标准并组织学习培训,加大了标准执行的检查、考核力度,确保了“三位一体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有效推进。金明公司提出了“班前五不开工、班后五不走”安全确认内容,取得较好效果。
(七)安全教育针对性不断增强
两级安监部门本着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紧扣下现场工作重心,在超前分析安全生产信息的基础上,围绕季度、月度安全工作部署,突出加强对薄弱单位、重点工程、危险场所、特殊时段等关键环节安全监管和教育,及时有效地查处现场安全问题,督促完善现场各类安全设施。结合阶段性安全管理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整治、安全检查活动,坚持一检查、一分析、一追究、一通报。
二、近年来抓安全教育工作的体会
(一)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安全教育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和理念,是我们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实现职工生命安全的根本途径。
(二)职工自我保安意识增强和自身安全技术素质的提高,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
加强对人的教育,提高人的安全技术素质,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从发生的一些事故来看,绝大多数都是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真正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三个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三)安全教育工作必须立足于构筑安全思想防线,才能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
(四)安全教育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力求生动形象,避免空洞说教
把安全教育的短训班、讲座、座谈、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等与生产实际结合,与职工心理承受结合、与职工理解认识结合,特别要转变和创新每周一安全活动的方式、方法,结合实际工作开展,避免空谈,力求实际和实效。
三、开展安全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要认真贯彻“注重人文关怀,建设和谐东华”的理念
一是以人为本,人文关怀。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发扬“顽强拼搏、永不言败”的东华精神,承继“责任担起来、企业强起来、职工富起来”的目标追求,构建“人文关怀、和谐东华”的东华文化,努力营造上下团结、竞相发展、比学赶超、人文关怀和和谐东华的内部环境,为东华公司的做强做大做优做久而不懈努力。二是要采取安全工作新行动。强化“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理念,倡导“想不到就是失职、想到了没做到就要问责”的安全履职观。牢固树立“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理念。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工作部署、第一投入序列、第一分配比重,切实解决在安全管理和组织生产中“一头轻、一头重”、“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要统筹协调好本部稳产与向外扩展的关系,统筹协调好本部与异地的安全生产力量。三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在岗位责任制中,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支部书记是安全教育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线专业人员要各负其责,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负终端责任。要实行“一岗双责”,负责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形成党政工团主抓主管、齐抓共管、协同协管的强大合力。四是要推进干部安全诚信,争做最好的执行者。要确立“不抓安全、抓不好安全就是不合格干部”的导向。领导干部要对存在的问题盯住不放,小问题现场立刻整改、一般问题不过夜,大问题立即停产整改。要加强以“安全红线管理”为主体的安全执行力建设,刚性考核,一票否决。
(二)要着重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加大科技投入,依靠科技增产。二是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本着安全、效益并重的原则,坚持一手抓安全生产,一手抓经济效益,做到以安全促效益、以效益保安全,努力实现安全、效益双丰收。三是正确处理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在企业稳定工作中的特殊地位,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即充分认清新形势,切实增强搞好保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做到思想到位;认真分析新问题,准确把握保安全与稳定的主要矛盾和工作重点,做到工作到位;积极研究新办法,建立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做到管理到位。四是正确处理安全教育与自主保安的关系。有效的安全思想教育,能够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使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主保安的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的实现。
(三)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努力开创公司安全教育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