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分析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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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分析法

经济学分析法范文1

关键词:经济法;民法;关系;经济学;解析

经济法和民法的关系课题是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中一个避无可避的问题,而研究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是每一位经济法或民法专家都要面临的。而通过长时间的研讨,却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经济法学领域就没有再去解答这类老生常谈的问题。然而经济法和民法的关系实际上是独立的经济法律机构需要妥善处理的,这个问题解决不当将不利于经济法的健全与进步。

一、民法与经济法经济学比对解析的理论、模式以及必要性

(一)形成经济法律的两类关键的法律规程

民法是调节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参与的财产关系以及人身关系的法律规程的统称。经济法是调节我国协调本国经济运转流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程的统称。因为经济法与民法调节对象都牵涉到经济关系,民法规程以及经济法规程能够指导市场经济法律,是其蓝本或模板。所以,经济法律就是调节经济关系的民法规程以及经济法规程的统称。以往的法学理论对二者的比对关键是从调节对象、法律关系主体、功能、调节模式、调节准则等视角实施比对解析,民法调节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参与的财产关系以及人身关系,隶属私法的范畴;经济法调节我国协调经济运转的流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归于公法的范畴。民法的主体为法人以及自然人;经济法的主体包含我国各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的内部组织以及相关人士、农民以及公民。而民法的功能是调节市场体制,用来保证自然人以及法人的权益;经济法是我国协调经济运转的法律,其能够保障我国权益以及社会公共权益。民法使用民事制裁的形式,经济法则奖惩融合。民法倡导的是对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准则来协调民事关系;经济法除去在特殊环境下使用民法的准则外,还使用指令与服从的准则来协调经济关系,映射了我国对经济生活的强硬的干涉以及调整。法律经济学就是从二者的体制构成、经济构成、规范构成、运行、作用等视角,透过研讨两类体制规程与经济的互相影响的关系,使用与以往解析模式不同的模式,对二者实施经济学解析比对。

(二)经济解析的基础解析工具、理论办法以及基本假设

法律与经济学的关系极为紧密。经济学研讨的是人的理性举动,目标就是对紧缺型资源实施合理配置,而资源的有效配置凭借的是完善的法律体制,并需要经济学分析工具对法律实施深度的解析以及研讨。法律经济学是一类打破传统的法哲学理论,在当今经济学领域以及法学领域备受推崇。其以一部分假设为基础,利用各类解析工具以及理论办法,研讨、检验法律以及法律体制的发展情况,并且同时要兼顾效果以及今后的进步的可能性。它的基本理论工具是由有关民法经济学的微观经济学以及有关经济学基础的宏观经济学两个版块组成。其包含:加尔布雷思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等等;它的理论办法通常包含: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边际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等。它的假设关键是资源的稀缺性假设、经纪人假设、有限理性假设、法律主体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假设等等。诺贝尔奖获得者科斯是最有说服力的法律经济分析模式的理论奠定人。

(三)经济分析的必要性

法律经济学解析模式的运用必要性,体现在其倡导研究法律与经济的内部关联。其中至为关键的一点是:让理论、概念法学过渡到实务、应用法学。对民法以及经济法实施经济学解析比对,就是要打破常规,消除两类部门法间的已有界线,推动法律的效益化整合以及重构,让立法与理论研讨有据可依。

二、民法与经济法的经济学比对解析

(一)民法与经济法的体制构成以及经济构成

参考科斯对交易费用以及产权的阐述,从经济法律的资源配置功能的视角来说,经济法律民法规程以及经济法规程形成的经济基础是大同小异的;其均要权衡到“市场失灵假设”———就是说:它们都是以节约市场失灵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为其理论基础。所以,民法与经济法的实质趋同,经济法实质上是要以建立在民法所倡导的平等主体间的平等交易协商为前提的。然而两类体制产生的社会经济环境相异,其经济构成也不尽相同。假如价格体制在各层面都可以自发高效地产生影响,形成自由谈判、有序竞争的态势,交易费用就是0,不管权利怎样界定都能够透过市场交易完成资源的最优配置———这是闻名遐迩的科斯定律。此时,民法尽管对市场交易的经济效益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然而隶属于民法的物权体制的产权法律规程,是为了维护自由交易。并且,对等、自愿、协商得当也即是交易费用为0的状况下,经济法的干涉并非唯一途径,经济法也没有调节的必要。在正交易费用的状况下,市场失灵开始出现。而在交易费用为0的状况下,市场失灵也会产生。对市场失灵(市场价格体制在资源配置中没有成功),民法规程以及经济法规程就能显现出“威力”。其差别在于:民法规程在交易费用是0的最佳态势下就能够形成;这时民法对交易实施界定,维护自由交易,预防由于产权协调不到位或不清楚而致使主体形成矛盾、交易的不可控性以及外部性等市场失灵情况的产生,预防交易费用从零到正。

(二)民法与经济法规范构成以及体制构成

民法隶属权利法,其规程关键是任意性规程;而经济法隶属权力法,其规程通常是带有强力约束性质的。对应的民法规程是以构成性规程为核心的,而经济法规程是以调控性准则为核心的。因为构成性准则中任意性规程较多,不会过度依靠我国权力的干涉,民众为其让渡的权益很少,所以价格偏低;而经济规程的运转则带有强力约束性质,过度依靠我国权力,我国权力的扩张来自于民众权利的大规模让渡,所以价格偏高。民法形成于遥远的“分析年代”,其体制构成的显著特点是:除了订立实体法,还要订立程序法;经济法则诞生于市场经济快速进步的“综合年代”,其显著特点是:将实体法与程序法融会贯通,专业说法是经济法形成了自足性的特征。这是由于经济法对调控主体的规定是:根据相关的流程规章完成立法以及执法工作,对被调控的市场主体同样根据程序规程来保证权利的获得。

(三)民法与经济法的运转特征解析

民法运转针对的是司法行业,而经济法体制运转通常针对行政方面。由于经济法的司法权要考虑到公共利益并干涉行政领域,并且有着把实体性规程与程序性规程融会贯通的自足性,让负责调控以及规制的行政机构过渡为执法主体,其呈现出显著的行政性特征。对民法来讲,在有关个人权益的时候,就需要在其权利遭到损害的时候获得司法救济,明确其可诉性极有必要;而经济法———尤其是在宏观调控法层面,对一部分立法,其呈现出的特征是不可诉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民法与经济法是相互补充的关系,而并不是分离的。二者能够相互融合、相互参考、互为补益,如此才可能构建并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体制,协调与社会间的关系,推动经济法律的有效运转。

作者:赵霞 单位: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高桂林,李帅.责权利效相统一是经济法的总原则———论刘文华教授为代表的人大经济法学派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理论贡献[J].广西社会科学,2013(4):78-82.

[2]倪斐.论独立监管机构的经济法主体地位———以社会权力机构学说为视角[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81-87.

经济学分析法范文2

关键词:诺贝尔奖;当前;宏观经济学;发展

自1969年设立以来,诺贝尔经济学奖距今已有47年的历史,主要涉及经济分析的方法、微观经济学以及宏观经济学三大领域。回顾这么多年来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及其获奖理论,可以对宏观经济学在其研究方法与内容等方面所获得的成果有一定的了解,从而更有效地挖掘出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联系,进一步促进我国的经济学研究更好发展。

一、从诺贝尔奖看当前宏观经济学的发展

(一)内容上的发展

一般而言,宏观经济学相关理论的发展主要可以分为纵深发展、横向扩张以及模型建立三个方面。从纵深发展角度来看,凯恩斯提出流动偏好相关理论,费里德曼则在该理论基础上建立了货币需求的函数;索洛对经济增长进行了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是技术进步,这对将资本和劳动力作为促进经济增长重要因素的传统观念进行了补充与完善;费尔普斯对预期的通货膨胀纳入到政策分析当中,让人们对长期与短期的经济政策之间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从横向扩张角度来看,舒尔茨与刘易斯主要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进一步拓展了宏观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基德兰德与普雷斯科特将时间连续性纳入到了动态经济学的相关研究当中,为制定连续性的经济政策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增强了经济政策的可行性。从模型建立角度来看,国民账户相关体系是由库兹涅茨与斯通共同创建起来的,它为科学分析与预测经济政策提供了数据参考。希克斯与蒙代尔建立了一般均衡相关模型之后又对其进行了修正,以便对经济政策进行更清晰的分析。克莱因建立了很多相关模型,并在分析经济政策时对这些模型进行了充分运用。20世纪70年代,经济出现滞胀,高失业与高通胀两种现象同时存在于社会上,但传统的菲利普斯曲线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随后费尔普斯在该曲线基础上融入了预期的通货膨胀这一因素,提出了新菲利普斯曲线,对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两者间的关系进行了科学的解释。

(二)研究方法上的发展

从研究方法上看,将数学方法运用到宏观经济学的相关研究当中是一个比较显著的进展。在数学工具的帮助下,宏观经济学领域的专家们认识、分析以及判断经济现实的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这为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经济政策奠定了良好基础。纵观历年来的诺贝尔奖可以发现,应用数学方法所带来的成就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创立了经济计量学并推动了其发展,二是在经济学领域中对国民经济相关统计进行了大规模的应用,例如1969年诺贝尔奖获得者拉格纳•弗瑞希与简•丁伯根两位学者创立并发展了经济计量学;1975年获奖者佳林•库普曼斯在经济计量学中对数理统计学进行了应用;1989年获奖者特里夫•哈维莫在经济计量学基础上提出了概念分析法,并将其运用到经济预测当中;库兹涅茨建立了国民收入的核算体系,随后斯通将这一核算体系转变为具体的应用方法,进一步提高了经济分析的科学性。与此同时,一般均衡相关理论逐渐成熟。希克斯、德布鲁和阿罗三位学者对原有的一般均衡相关理论进行了改进,使经济理论变得更加科学缜密。随后克莱因创立了很多关于市场经济的相关模型,并对一般均衡相关理论与最大效益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化的阐述。希克斯创建的一般均衡相关模型可以用图示来更清晰的展示经济政策实际的应用效果。

二、宏观经济学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经济增长相关理论将越来越受到重视

对于世界上各个国家来说,推动国家经济增长都是最为重要的任务。因此宏观经济学领域的专家在研究时应当找出在保持经济稳定的基础上推动经济进一步增长的有效对策。目前大多数增长模型都是着重从某一方面来对技术进步展开探讨。日后,经济增长相关理论应将对经济增长过程进行解读作为研究重点,以便从政策层面为国家实现技术进步的目标提供有效支持。

(二)宏观经济学相关研究会逐渐转向政策研究

政策研究指的是提高宏观经济学相关理论的实用性,通过分析卢卡斯、詹姆斯•托宾、蒙代尔、普雷斯科特等学者的相关研究可以看出,为制定出更加科学精确的经济政策,他们都尝试了很多不同的办法,并对各种条件下政策可能与政策后果做出了比较。另外,很多经济学家提出应充分发挥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两种手段的优势,以推动经济稳定发展。

(三)预期在未来研究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1995年,卢卡斯获得诺贝尔奖使得理性预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基德兰德与普雷斯科特对经济政策中时间的延续性进行了研究,这是考虑到预期因素的一种具体体现。费尔普斯在菲尔普斯曲线中加入了预期的通货膨胀这一因素,合理解释了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两者间的关系。结合理性预期的基础上,萨金特与西姆斯建立了宏观经济的模型。加入预期因素可以提高政策的可行性,因此预期必然会越来越重要。

(四)开放条件下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将成为热点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各国之间的联系也逐渐增强,国家内部和外部所要面临的均衡问题给宏观经济学相关理论的研究带来了一定挑战。各国要发展经济,就需要实施开放政策,将宏观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作为指导思想。所以在开放背景下对宏观经济学相关理论与政策进行研究将会是一个热点问题。

参考文献:

[1]郑贺.201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宏观经济理论[J].管理学刊,2012(01)

经济学分析法范文3

一、市场与计划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市场与计划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经济矛盾之一。

对立表现在:计划手段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具有自觉性、事先性、宏观性等特点,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人力进行重点建设;进行经济预测,制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在宏观上统筹规划经济总量、重大经济结构、生产力布局;可以合理调节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可以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并使之协调发展等。但对微观经济活动与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难以发挥有效的调节作用,容易产生生产与需求之间的相互脱节;不能合理地调节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容易造成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缺乏活力等现象。

市场手段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具有自发性、事后性、微观性等特点,能够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同时,给企业以动力和压力,实现优胜劣汰,促进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各种经济信号做出灵敏反应,促进生产和需要的协调。但对经济总量的平衡、宏观经济结构的调整、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等的调节显得无能为力;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容易造成经济失衡和出现盲目性,导致资源的浪费;市场规律的作用会引起贫富差距的扩大和出现两极分化等现象。

统一表现在: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调节手段,对经济发展都是必要的。计划与市场是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调节机制,各有优点和不足,需要相互补充、有机结合。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和法律的约束下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能在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条件下,实现计划与市场两种调节手段的优势互补,可以充分发挥两者的优点和长处,更好地使资源优化配置,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

二、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对立表现在: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提高效率是增加社会财富的根本途径,它有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效率优先,实质是发展生产力优先,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首要目标。公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它有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活稳定。

统一表现在:二者又有一致性。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基础。社会公平只有在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没有效率作为前提与基础的公平,只能是普遍贫穷。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只有给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公平,才能激发劳动者提高效率的积极性。

三、生产和消费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生产和消费是经济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环节。一方面生产决定消费:生产为消费提供对象,生产决定消费水平,生产决定消费方式,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另一方面,消费反作用于生产(双刃剑:阻碍或促进),消费使产品的生产过程真正完成,消费是生产的动力,消费为生产创造出新的劳动力,消费是生产的目的。

四、积累和消费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对立表现在:积累代表社会的共同利益、长远利益,而消费代表个人利益、目前利益;在一定时期内国民收入的总量是既定的,积累和消费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统一表现在:积累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而生产发展是提高消费水平的基础;消费是生产的目的,是促进生产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积累和消费是统一的、一致的,它主要体现为相互促进。

五、财政收入和支出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经济学分析法范文4

经济分析法学最根本的核心是效益最大化

经济分析法学的最基本特征是将经济学的看法运用于法律分析

经济分析法学的应用与我国的实践还有一定的差距

经济分析法学是继自然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三足鼎立之后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第四大法学流派,其最响亮的口号是效益最大化。在传统观念中,人们普遍认为,法学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公平”和“正义”问题,或者说是“合法性”问题,即法律所面临的是如何在社会成员中合理合情地分配权利和义务问题;而经济学所要解决的是“经济效益”问题,即如何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由于两个学科各自独立的研究领域,所以一直无人将法学与经济学联系起来,但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特别是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反复爆发,使得国家和法律越来越多地直接参与到资源和产品的分配和配置中去,而经济活动在进行过程中又需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其所需要的市场经济大环境,因此便产生了经济分析法学。

美国经济学家R·科斯(Ronald·Coase)提出的成本理论是经济分析法学中的理论基础和前提,被称为“科斯定理”。其主要含义是:在一个零交易成本的世界里,无论如何选择法规、配置权利和资源,只要交易自由,总会产生最有效率的结果;而在现实交易成本存在的条件下,能使交易成本效应最小化的法律是最适当的法律。就是说,在理想状态下,无论是个人还是合作行为,其交易成本都为零,则不管法律的权利义务如何配置,社会资源都会向最大效益方向流动。

在经济分析法学中,其核心思想是“效益”,效益原则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原则,法律的根本宗旨在于以价值极大化的方式分配和使用资源,或者是通过法律的参与使社会财富达到极大化的效益目标。

经济分析法学的最基本特征,就是将经济学的方法运用于法律分析。波斯那的主要贡献是从理论上对经济分析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进行了系统的阐述,而且对财产法、合同法、侵权法、刑法、反垄断法、程序法甚至宪法、行政法等作了系统的经济分析和效益评价。

他认为,经济分析法学“只是在以下意义上运用经济学:将经济学看作是一种理性选择理论———即诉讼所要达成的理性选择,换言之,就是以最小可能的资源花费来达成预期目标的理性选择,从而将省下的资源用于经济系统的其他领域。”

“无论一种法律制度的特定目标是什么,如果他关注经济学中旨在追求手段和目的在经济上相适应的学说,那么它就会以最低的成本去实现这一目的。”而且为了获取最有效益的结果,法律应该广泛干预社会生活,即法律应该通过“摹拟市场”来促进效益最大化。

波斯那定理最大的作用在于,把经济分析法扩展到法学各个部门法领域的实际运用中,而且进一步把它制度化,即明确地规定于法律制度中,并且为其普遍适用提供了一系列简单、清晰的数学公式,将繁琐、复杂的法律关系量化表示。

经济学分析法范文5

关键词:中职;经济法;教学;对策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中职作为打造实用人才的基地,必须充分利用学校优势,这样才能为社会输送更多的人才。在中职教学中,经济法包括物流、管理、财会、信息等多个专业,而不同的专业在经济法的把握上也不尽相同,所以对经济学课程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因此,在教学中,我们必须整合经济法特性与学生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精细的分析,

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职经济学教学现状。

一、中职学校经济法教学现状

1.教材陈旧,课程安排不合理

实用性与先进性作为选用教材的原则,从当前的中职经济法教材编排来看,普遍存在着版本繁多、内容繁杂、版本良莠不齐等特点,因为很难找到既符合学生认知水平又具有先进性的版本,所以让本来对经济法感到陌生的学生,更加不适应和没有兴趣。

从经济法的内容编排来看,它和法律基础有很大的联系,而当前的中职学校创办的《法律基础》课程通常只在一年级下册开设,经济法的相关课程在三年级开设,由于中间间隔期为一年,所以直接影响了课程的衔接性。当然也有部分学校将这两门课程都安排在一个学期,不同专业的学生都能学习,这样没有《法律基础》就学习经济法存在很多学习问题,最后直接影响了学习成果。

2.教学内容缺乏创新

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老师在进行经济法授课时,老师不仅要区分对待,还应该努力做到因材施教,即使一样的教材,也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是在教学实际中,很多老师都容易忽略掉这点,一样的教案适用于不同学生,最后也就忽略了不同专业的学生的差距,甚至影响教学成果。

从中职学生生源来看,由于没有专业的法学教育,外加学生缺乏良好的文化基础,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能力与习惯,所以对经济学这种具有难度的原则性概括与规范很难掌握与理解,只是一味依靠老师的说教,就会让学生感到枯燥、乏味,最后影响学习积极性与学习效果。

3.重专业,轻基础

从当前的中职学校课程开设来看,普遍很重视专业创新,对于课时与专业的配置都远远超过对基础课的安排。虽然经济法属于专业课的范围,但是也是基础课程的领域,所以在课时安排上还存在很多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成果。

二、改善中职学校经济法教学的对策

1.根据中职学生特点选用教材

在选用教材时,除了要深度适宜、轻重恰当,还要从学生兴趣出发,具有启发性,有助于学生培养能力、知识与素质。在教材内容的编排上,除了要浅显易懂,还要具有时代性与趣味性,整合知识,拓展领域,从根本上让学生掌握法律法规,并且学会用经济法知识解决日常纠纷。

针对市场上经济法教材版本较多的情况,在选用教材时,我们应该结合不同学生的专业情况与层次,进行最优选择。

2.灵活运用教学方法

优化教学方法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同时也是最能提高学习兴趣的方法,所以我们在课堂上应该用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学习。在中职经济法教学中,由于学生的认知能力有限,所以在启发性教学中,对于难理解的案例老师一定要讲清楚,对于较为简单的问题则由学生理解,老师只需要做好听众,及时扎实学生不清楚与不足的地方就可以,这样在讲解结束后,学生依然能保持一定的印象和学习兴趣。通常,在课堂上,老师会利用问题引导学生,如,交易中的法律效力问题。通过引导学生讨论,让师生共同判断,最后再回到知识点,这样不仅能带动课堂气氛,同时也是提高课堂效率的好方法。

3.积极利用案例教学,增强综合评定

在《合同法》中,我们可以利用订立合同和案例安排,争取得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所以在教学中,老师不能局限在课本上,而是要学会利用法律进行分析。在综合评定中,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可以根据教学安排,模拟经济法庭,让学生将社会上的案例或者自己编排的案例进行对决。这样学生在抗辩会上就能更好地展现综合实力,而老师对学生的考核又不完全局限于理论上,从而在无意中提升实践操作能力。

4.活用现代教学方式,提高实践能力

在中职教学中,为了提高教学效率,我们应该从中职教育的根本目的出发,着力于提高教学效率与便捷性,这样才能让学习资源更加宽广。而多媒体的利用,不仅能满足老师的授课要求,同时也是带动课堂气氛的好方法。因此,在中职经济学教学中,我们应该将学习与工作整合起来,通过课堂模拟、校园实习等方式提高职业能力,也只有学校与企业、教学与实战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职业目标。

经济法作为很多中职学校的考察性课程,它对学生就业、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教学中,我们应该整合经济法教学现状,从学生对知识的接纳能力、思考方式出发,帮助学生培养学习兴趣,改善学习瓶颈,提高教学效率。这样才能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创新型人才,推动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宋伟朝.多媒体网络教学在中职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探究[J].文理导航:下旬,2014(01):6.

经济学分析法范文6

[关键词]经济学视角;国有企业改革;混合所有制

1当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情况

国有企业在面对市场化竞争使,显现出有压力、缺活力、少动力的特点。私营工业企业的运营机制还是有值得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学习借鉴的地方的。但是,混合所有制在实践中真正成功的却很少,原因比较复杂,有企业文化的原因,有体制磨合困难的原因,也有利益无法平衡等诸多原因。

2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理论分析

在19世纪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经济学理论没有条件预见目前中国出现的公有制和私有制并驾齐驱的情形,但却可以将“剩余价值”的阶级属性和经济属性做一个切割,不考虑其阶级属性,仅对公有制和私有制在“剩余价值”理论进行经济属性下的分析,进而对混合所有制下的“剩余价值”理论的适用性进行一个判断。因为公有制“剩余劳动”和私有制“剩余价值”在经济属性上并没有不同,首先,不变资本(C)在这里对于公有制或者私有制经济来说,从经济属性上都是属于合法的财产,不存在根本的对立。其次,可变资本(V)在宏观上的差距已经很小,甚至私有制企业比公有制企业更高。而剩余价值(M)存在是必须的,是社会财富的积累和经济发展的源泉,从经济属性上来说它们都是相同的。由此我们可以明确,混合所有制也是符合剩余价值理论的,不会因为“混合”而有违剩余价值理论和经济学。

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可行性条件

基于对剩余价值理论下的社会主义混合所有制条件的理论分析,下图中列出了分别由国有独资企业、私有企业两类企业进行一项规模和性质相同的生产活动的情形,他们的投入都是一样的,即V=V1,C=C1。结合上图分析:M=M1时,私有企业在此情形下,没有放弃业务主导权与国企进行混改的动机。MM1时,没有放弃业务主导权与国企进行混改的动机。只有当MM1时,国有企业具有与私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的能力和动机。因此,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合作的可行性取决于以下一个或者两个因素:一是国有企业具有生产效率的优势(成本优势、管理优势或者市场优势等);二是国有企业筹措不变成本存在比较大的金融优势或主体便利性。

4发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面临的问题

一是中国金融资本对国有企业的优先选择问题。中国金融资本在面对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时,国有资本天然地与私有资本具有对抗性,使国有企业的资金筹措成本更加低。二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实现问题。国资管理体制与市场化经营在落实上也存在进一步磨合和创新的需要,而这也是混改中最困难的部分。三是国有企业优势与壁垒转化的问题。国有企业在市场、金融便利性、政策资源方面的优势,反过来其实也是国有企业市场化的自身壁垒。

5发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