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自查报告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内控自查报告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内控自查报告范文1

一、自查情况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2、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组织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4、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

社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必须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我局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在已有的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上,应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会议,财务、业务、稽核、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当期工作流程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逐条梳理,对发现的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流程,及时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工作流程的严密性和适用性。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社保基金管理能力

社会保险干部队伍是社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其整体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保基金管理的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进行适当的岗位交流,熟悉社保基金从入口到出口的业务流程,加深对社保政策的理解。平时要注重利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分析经济案件犯罪心理、犯罪过程,加深对经济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保持警钟长鸣,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一专多能、廉洁勤政的工作能手。

二、存在问题

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尚处于初级发展阶 段,对于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部分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内部控制与长期形成的习惯和思维定势必然会有冲突,形成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内部控制建设需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

1、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之间的矛盾

控制执行人即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控制对象是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包括负有审批职责的人员)、参保单位等。这方面的矛盾表现在:当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以习惯思维处理业务分工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处理和办理的方式、方法和结果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时,由于稽核人员按工作职责进行纠正、要求整改而产生的对立和冲突。如缴费基数核定,大多数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仍然沿袭参保单位申报多少即核定多少。因此而产生错核、漏核,产生少报、瞒报,这种核定方式违反了《经办业务规程》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又如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环节的审核,内部控制要求严格覆行审核职责,不仅要核查待遇审批表、养老金发放名册,还必须核查相关的支付依据和计算过程,以控制经办环节的舞弊和失误。但现实中审核、复核、签批流于形式,经办环节出现的失误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的现象依然存在。另外,参保单位瞒报缴费基数、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或是恶意欠费,也属于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的矛盾。解决这类矛盾需要刚性的法律支持,但是社保经办机构仅有稽核检查权,没有行政处罚权,纠正的难度大,这又形成了矛盾的另一方面。

2、专业人员不足的客观现实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

内部控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部分岗位专职、不得兼任和包办风险控制岗位的工作;要求岗位与岗位之间要形成必要的相互制约关系,这是社会保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社保经办机构需要足够的人员编制,能够合理地设置岗位,配置人员,才能满足内部控制基本的条件。而目前我县专业人员不足又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因此,内部控制建设还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

三、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的建议

1、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发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稽核的责任人,所以我们社保机构必须运用该《办法》赋予的权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职工来监督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让他们知道企业少报、瞒报的后果。加大执法力度,真正有效遏制瞒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2、加快制度规范。建议尽快建立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从制度上、程序上、处罚上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稽核行为,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行为规范化,切实做到依法稽核、依法处罚。同时,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社保机构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行使行政处罚。

3、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修改完善,以保持其时效性。就我州目前的情况来说,除了按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改、补充现有的内控制度外,还应增加部分内控制度。一是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明确规定哪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要严格分离。哪些岗位要专职,不得兼职。哪些职位不得兼任和包办其他职位的工作。二是建立审批制度,规定哪部分业务必须经过审批,哪些职位的人员承担审核、复核、审批的职责。经办人员必须提供哪些资料给审核、复核、审批人,审核、复核、审批人必须核查哪些资料后才能签字。三是建立执行内控奖惩制度,规定部门和个人定期对执行内控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评,稽核部门定期开展内控执行情况检查,并综合自查自评和检查情况作出评价。执行内控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执行内控制度差,或是业务操作违反内控制度规定,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戒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追回损失、赔偿、警告、记过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内控自查报告范文2

一、特别提示:本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

2、 进一步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

3、制定、完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

二、公司治理概况

在股份制公司设立时,就着重考虑如何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公司治理结构并规范其运作。为此,本行设立、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织架构,制定了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的银行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以实现权、责、利的有机结合,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从而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

(一)构建现代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

本行根据《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聘请了具有丰富的商业银行工作经验和卓越过往业绩的人士担任本行的董事长、行长,选聘了副行长、风险负责人、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为主要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高管层为执行机构的有效治理机制,建立了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引入了5名独立董事、2名外部监事和3名职工代表监事。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均由董事担任,其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任主席。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合法行使权利,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干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本行的股东大会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等内容。该议事规则作为本行章程的附件,经本行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和中国银监会核准后,已得以贯彻执行。

此外,本行建立了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以确保所有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从而使投资者获得较高回报。

2、董事会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授权直接经营管理公司。如何确保董事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履行其职责是公司治理的重要问题。董事会成员15人,其中独立董事5名,执行董事2名,其中大部分董事是均具有丰富的金融业从业经验和卓越的过往业绩,而且,还有战投BBVA派出的董事。本行每位董事都知悉其职责,并付出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本行的事务。多元化的董事结构,高素质的董事队伍,有利于董事会对重大经营事项的正确决策,有利于本行的业务发展和业绩提升。

目前,本行已初步建立了董事会组织架构和决策程序,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于2007年3月份开始进入正式运作阶段。四个专门委员会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成员大部分是独立董事,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

3、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本行监事会成员现有8名,其中外部监事2 名、股东监事3名、职工监事3 名。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有效监督。本行章程规定监事会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和报告权,为保障监事合法权益的实施,本行及时向监事会提供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本行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4、内部控制制度

较好的内部控制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为促进本行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本行的核心竞争力,确保银行资本保值增值,本行一直本着内控优先原则持续不断地完善与改进内部控制。本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遵循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原则,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改进内部控制措施:加大内控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我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平稳、安全运行。

5、风险管理制度

审慎的风险管理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本行致力于建立独立、全面、垂直、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培育追求滤掉风险的效益的风险管理文化,实施优质行业、优质企业、主流市场、主流客户的风险管理战略,主动管理各层面、各业务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

6、激励约束机制

本行制定了保证总分支机构的独立运作和有效制衡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完善等级行管理制度、总行部门考核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在总行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同层面均建立起绩效考核机制。特别是,我行逐步开始建立资本约束下的激励考核机制,在分支行开始推进以经济利润、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回报为基础的考核机制,促进分支行在业务经营中树立资本、效益和风险综合平衡的经营理念,自觉地优化和调整资产结构。

7、关联交易

不规范的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陷阱是妨碍公司治理的痼疾。因此,应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本行实行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该事项的关联股东不得参与投票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得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同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关联贷款进行严格管理,并确保其满足关联贷款不得超过监管资本15%的规定。本行在上市之时,就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置了正常类关联贷款,目前,未向原有关联方客户新增授信,亦未发展新的关联方客户。我行针对关联贷款的相关防范措施包括:严格授信要求,关联贷款的发放条件不优于其他一般贷款;加强授信审核,关联贷款的发放必须逐笔上报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等。

本行明确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本行董事长,本行总行各部门以及各分行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及本分行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本行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本行信息披露的指定负责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有关监管部门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信息披露任务,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本行信息披露工作。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本行建立了行内重大信息汇集机制,从体制上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流程,为更好地履行好信息披露职责奠定了基础。

由于本行今年4月27日刚刚上市,因招股书中披露了本行2006年度相关财务业绩情况而取得了上市地监管机关对本行2007年年报的豁免。因此,尚未披露过定期报告。但本行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全面、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透明度,保证所有的股东平等享有知情权。同时,本行也将根据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的要求,适时修订、完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9、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行上市之初,就非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开通了投资者电话专线,在公司网站设置了投资者关系栏目,认真接受各种咨询,并开始着手建立相关规章制度,起草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市以来短短的两个月内,本行领导、董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已组织、接待了大大小小几十次境内外投资机构、分析师和投资者的来访调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解答问题,建立了和境内外投资机构的良性互动,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好评。

(二)规范运作的保证

1、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级管理人员规范运做的行为准则和依据。本行的公司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制定的,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审核。

(2)三会议事规则

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4)制定并完善了《行长工作细则》,完善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细则和规程,明确组织机构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明晰的汇报路线和信息沟通机制。

(5)起草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配套文件。

在实际运作中,上述文件及其他相关指导性文件,共同为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31日,在短短的时间里,本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基本已确立,公司治理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但在实际运作中,正如《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所深刻指出,要真正解决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的问题,就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积极学习那些较我行更早步入资本市场的同业的先进经验,取人所长,补己之短,积极探索、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

(一)进一步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

由于本行董、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立时间不长,其议事规则虽已经各专门委员会审议、修订,但尚待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外,董、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都是金融、财政方面的专家学者,应进一步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特长,不断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

我行虽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合规经营理念,并大力倡导和宣传,但个别基层机构在认识上仍不到位,在处理具体业务时容易忽视合规经营的问题,一些发生在基层机构的低层次操作风险问题还不时地困扰着我们。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全员合规、高层合规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机构的检查力度,加强其内控执行力。

(三)制定、完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

我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已草拟《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以使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该制度已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拟于年内实行。

四、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序号 整改措施 整改时间 责任人

1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董、

监事会决策机制 2007年8月份 孔丹先生 刘崇明女士

2 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 2007年年内 合规审计部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本行始终致力于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公司治理经验,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结构。

(一)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特色

1、本行树立了正确的经营理念,优化了内控环境。我行在对近年实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追求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发展,追求过滤掉风险的利润,追求稳定增长的市值,努力走在中外银行竞争的前列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和银监会的监管要求,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遵循商业银行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原则,改进内部控制措施,完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有效发挥内部控制的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平稳、安全运行。

2、本行建立了覆盖全面业务和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授信业务内部控制、资金资本市场业务内部控制、会计及柜台业务内部控制、计划财务内部控制、中间业务内部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和反洗钱内部控制等。

3、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本行积极探索扁平化管理,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通过建立并执行总、分行行长定期办公会议制度,履行集体决策职能,提高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健全了行长办公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发展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和财务审查委员会制度,提高了决策的专业性。

4、强化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一方面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成立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并开始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加强信贷政策管理,强化放款中心建设和贷后管理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手段,完善贷款管理信息系统、资产负债系统、财务管理系统。

5、加大检查、整改和处罚力度,狠抓内控执行。我行通过大规模的检查,狠抓整改率,保证了内控的执行力度。主要开展了会计大检查(覆盖面达100%)、信贷大检查(覆盖面达50%)及安全保卫大检查。通过连续的检查,大量揭示和纠正了会计、信贷业务操作和安全保卫方面的不规范操作行为,消除了风险隐患。

(二)风险管理方面的特色

本行持续采取以下多种创新性的措施,努力建立起审慎的风险管理体系:

1999年,本行进行了公司贷款流程改造,将大部分公司贷款业务的审批权集中到总行,并设立了从事不良贷款清收的专职清收人员职位;与麦肯锡公司合作开发了公司业务信用评级系统,并在全行推广。

2003年,本行实施了分行信审经理总行委派制,设立了具备识别信用风险知识及经验的产品经理职位以做实授信调查,建立了放款中心以降低放款操作风险。

2004年,本行设立了首席风险主管职位,在国内同业率先实施分行风险主管委派制。分行风险主管主持包括授信审批在内的风险管理工作,直接向首席风险主管负责并汇报工作。

2004年末至2005年初,本行调整了授信流程,加强对授信业务的全程控制,强化风险管理的独立性:(1)由风险管理部承担审查审批职能的同时,将放款中心和贷后管理职能集中由风险管理部组织实施;(2)实行信审会集体审批制,取消了总行行长、分行行长的审批权,总行行长、分行行长仅对信审会审批通过的项目行使否决权;(3)设立了专职信审委员职位,推行专业审贷。在授信调查以及贷后管理中执行第一责任人制度,由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对授信调查和贷后管理承担第一责任。

2005年以来,本行按照《巴塞尔协议II》的要求,与穆迪KMV公司合作开发了新的公司业务信用评级系统。新的评级系统按照客户类别,设计了20个可独立计量违约概率的打分模型以及一个通用的违约概率计量模型,在行业细分和违约概率的计量技术上居于国内同业前列。

2006年,(1)本行实施优质行业、优质企业、主流市场、主流客户战略,并按行业、产品和客户调整贷款组合结构,主动管理信贷风险;(2)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下,本行建立了专门从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的三个专业委员会,强化对三大风险的专业、集中管理;并建立了重点行业专家队伍和行外专家库,加强重点行业政策管理,逐步推行行业审贷,提高授信决策的专业水平;(3)本行开始在全行范围内推广追求滤掉风险的效益理念,并通过计算、分配基于监管资本标准的经济资本来对一级分行的业绩进行评价。

本行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上的持续努力,已经并将继续提升本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并持续改善本行的资产质量,从而有利于提升本行的资本回报能力。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我行作为A+H同步上市的公司,深刻理解内地和香港在监管规则、监管理念等方面存在差异,在信息披露方面严格执行标准从严不从宽,内容从多不从少的原则,并根据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的要求,本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有效的内部信息报告、审核及披露流程,有助于进一步增强透明度,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日常信息沟通手段。目前,本行通过《中信银行董监事通讯》、《中信银行资本市场动态》等方式及时向董、监事会报告相关日常工作。

内控自查报告范文3

市财政局:

XXX严格按照《XX市财政局 XX市纪委机关 XX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X财政监〔2020〕XX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十二个重点领域方面开展自查。现将我单位自查报告如下:

一、预算管理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严格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编制明确范围、标准、人员和公用预算按照定员定额标准编制本部门预算,编制结转资金与上年部门决算数据衔接。每年度预算结合下年度计划开展活动,按照“二上二下”时间节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二是预算执行规范。本单位不存在非税收入,按时缴纳银行利息至国库指定账号,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情况、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问题。

三是结转资金符合政策规定。

二、支付管理方面

每年年底制定下年度预算编制用款情况,加强用款计划管理,严格资金支付,并安排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四川省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数字证书。

三、货币资金管理方面

严格库存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标准,建立大额现金提取审批制度。安排财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于每月底结合银行月对账单明细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收支明细信息。不存在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情况、不存在违规将预算单位账户中的财政拨款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情况、不存在采取购买理财产品方式存放资金情况。

四、会计管理方面

单独配备会计岗、出纳岗,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内控制度并执行。按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设置会计科目,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坚持定期对账制度,做到账证、账账、账表和账实相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财务印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内控管理方面

成立单位内控领导小组,加强业务层面内控建设。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积极开展自我评价监督,建立内控报告制度、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和内部监督机制,结合财政局内部控制工作要求,开展本单位内控和自我评价工作。

六、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在政府采购上,严格按照法定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采购,进行计划备案,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情况。

七、资产管理方面

定期清理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采取数字化动态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时录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八、账户管理方面

账户开设规范,账户使用中严格按照批准的核算范围使用账户,不存在账户之间无正当理由相互划转资金情况。

九、往来款项管理方面

定期清理单位往来款项,建立清理台账,针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加强借款管理。办理借垫款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订借款申请书。

十、票据管理方面

单位票据管理制度健全,开设XXX财政电子票据uk账户,申领、使用符合票据管理要求。票据保管合理,建立票据台账,使用保险柜保管方式,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不存在擅自印制财政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票据监(印)制章情况。

十一、决算管理方面

按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将单位所有收支和结余结转情况进行全面反映,决算报表相关数据与单位会计账簿数据和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一致、与上一年度数据衔接一致。决算报送及时,上报的决算报表数据准确、手续完备。

十二、存量资金清理方面

及时全面清理年度单位账户存量资金,应缴的存量资金按规定已缴回财政。针对我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上的所有实有资金和其他账户上属于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金结余将于2021年1月15日前全部缴回财政。

内控自查报告范文4

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

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 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 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 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 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

象。

2、 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

在挤占、挪用行为。 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

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

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

支出范围现象,所有 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 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 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 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

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 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

有序进行。

3、 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 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 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 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

财务章外借。

6、 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 同一人保管。

7、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 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

内控自查报告范文5

关键词:内部审计;控制自我评估;中央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8-0047-03

2010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国内内部审计准则要求和行业先进标准,积极推动人民银行内审工作深化转型和科学发展。其中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中控制自我评估法的研究与应用,填补了人民银行内部审计领域审计监督方式的空白,对于推动人民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促进内审工作的深化转型与科学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一、控制自我评估法概述

控制自我评估(Control Self―assessment,简称CSA)法是1987年由加拿大海湾资源有限公司的内部审计人员设计的一种内部控制状况评价方法。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已被海外各类企业广泛应用于内部审计实务中。2006年7月,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为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中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提高审计效率,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

(一)控制自我评估的概念解读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以下简称“准则”)第二条指出,本准则所称的控制自我评估,是指由对内部控制的制定与执行负有责任的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过程。通过概念不难看出,控制自我评估的主体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者与执行者,而非内部审计人员本身。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控制自我评估的主体是制度的制定者与执行者,但评估的发起者、组织者和监督者仍为内部审计部门,对此准则第五条和第七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制定控制自我评估计划,召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并做好组织、协调与记录工作;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担任控制自我评估的召集人,并加强对控制自我评估过程的督导。

(二)控制自我评估的内容概括

根据准则关于控制自我评估内容的表述,及其在内部审计实践中的应用状况,其主要内容应概括为以下几点:

1.组织整体或职能部门目标的确定;

2.内部控制重点环节的风险识别;

3.内部控制适当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的评估;

4.内部控制整改建议的提出。

这些内容是控制自我评估过程中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具体来讲就是首先要明确组织或特定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这是开展控制自我评估的重要前提,只有明确了这一目标,其后续内容才不会偏离组织的根本利益;其次是根据确定的目标识别内部控制重要环节的风险,即明确组织或职能部门的风险点;再次是对现有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这也是控制自我评估的核心内容,它不仅包括对组织正式的控制措施的评价,还包括对组织非正式的控制措施,如惯例和日常做法等的评价;最后是内部控制整改措施的提出,它是控制自我评估的关键环节和落脚点,只有针对上述环节提出具体且可行的整改措施建议,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控制自我评估的目标。

(三)控制自我评估的目的与现实意义

开展控制自我评估的最初目的为: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控制审查与评价之前适当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可以根据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考虑审计重点,以提高审计效率,促进内部控制审计目标的实现。

虽然开展控制自我评估的初衷仅仅是为了明确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但该方法在内部管理中的意义远不止于此。

1.加强审计双方的沟通,优化内部控制环境。通过审计对象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直接参与,加强审计双方的信息沟通与相互理解,把内审部门从内部控制的监督者拓展为内部控制的参与者与推动者,改善审计双方关系;增强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者和执行者的内部控制意识,促使他们在制定和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更加积极主动的融入内部控制观念,深入挖掘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效增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

2.使审计建议的提出更具针对性,执行更具主动性。通过审计对象的控制自我评估,内部审计人员可以更直接、更系统的获得内部控制的第一手资料,及时了解、掌握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意愿,并将其通过分析、整理后适度融入审计建议中,增强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由于审计建议中更多的考虑了执行者的意愿,也使整改措施的执行获得了更多的支持,实施更加顺畅,更好的实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而在以往的现场审计中,由于审计对象不能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审计资料并对其进行系统说明,审计人员往往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形成对其内部控制状况的总体评价。同时,由于缺乏审计对象的主动参与,在审计整改措施的提出和落实上会存在更多的疑问,遇到更大的阻力。

3.完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在内部控制的五要素框架(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内部控制的信息及其沟通、对内部控制的监控)中,除部分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外,传统的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只对其中的第三项和第五项进行评价,而对于第一、二、四项所谓的“软控制”则很少进行评价,从而导致审计报告只在制度执行层面就事论事,无法上升到内部管理的高度,提出建设性意见,缺乏可读性。通过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可以充分利用评估结果掌握制度制定者与执行者对内部控制的认知程度,从而对组织或职能部门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的信息及其沟通情况进行评价,达到全面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状况的目的。

(四)控制自我评估的方法及其比较

控制自我评估的主要方法包括专题讨论会、问卷调查法和管理分析法。专题讨论会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召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就内部控制的特定方面或过程进行讨论及评估的一种方法;问卷调查法是内部审计人员就内部控制的特定方面或过程以书面形式向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收集意见的一种方法;管理分析法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就内部控制的特定方面或过程向相关管理人员收集信息并将之与其他来源的信息一起进行综合分析的一种方法。具体方法的应用需根据组织文化、管理风格和员工素质确定。其中通过专题讨论会方式,审计双方能够最大限度的进行充分沟通,互相学习与启发,使内审人员能够更为清晰、深入的了解评估对象的内部控制状况,有时甚至能够获得意料之外的有价值的信息,最能够充分发挥控制自我评估的优势。但这种方式对于控制自我评估的时间、地点、预算和人员素质的要求也较高,采用前应予充分注意。在时间和地点的选择上,要选择对所有参会人员都较为便利的时间,选择便于进行集体讨论的较为轻松、舒适且不易受到干扰的场所,便于参与者充分表达意见;预算方面,应该在组织预算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进行,严格控制专题讨论会议成本;人员素质方面,要求参与评估的人员充分熟悉所在岗位的风险环节及其控制状况,具备较强的思考、分析、表达及沟通能力。相对于专题讨论会,调查问卷法能够更有效的节约控制自我评估的时间成本和预算成本,但评估的内容会受限于问卷的问题设计,评估的态度也会由于问卷双方的非面对面接触而显得草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的效果。管理分析法也是一种比较节约成本的控制自我评估方法,其管理人员的主动参与程度介于专题讨论会和调查问卷法之间。

二、控制自我评估法在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中的应用

(一)控制自我评估法在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中的应用现状

控制自我评估法目前在人民银行系统的应用还停留在内部审计创新和试点阶段,其应用的范围和方法也十分有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现场审计前以自查报告方式进行的控制自我评估。除特定需要保密的审计项目以外,在人民银行当前的内部审计实务中,内部控制现场审计进点前内审人员往往要求审计对象拟写自查报告,对自身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评价,并在进点会谈时予以宣读及说明,内审人员再将自查报告的内容与随后通过现场实地查看、调阅相关资料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对审计对象的最终评价结果。

2.现场审计中以问卷调查方式开展的控制自我评估。在内审部门开展的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和其他涉及内部控制的专项审计中,内审人员会设计一些与组织或职能部门内部控制相关的调查问卷,作为现场审计的辅助手段来进行内部控制状况评价。

3.内部控制评价时通过信息系统开展的控制自我评估。近年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内审处开发并试运行了“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内控管理与评价信息系统”,要求分行机关各部门按季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并通过上述信息系统的“部门自控――内控自查”模块将自查结果及风险分析情况反馈给内审部门。同时,各部门还可以将获得的各种内控信息(如行领导对内控工作的指示,对内控运行有可能造成影响的政策、法律、法规、行为和事件等),对内控管理中取得的成绩、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在内控信息系统平台予以,并将内控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内控考核的内容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控制自我评估的方法并未明确包含在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列举的三种方法之中,是一种新型的控制自我评估手段。它以最先进的信息沟通方式―计算机网络为平台,以对各职能部门的内部控制考核为约束,将控制自我评估制度化、常态化、信息化,是对控制自我评估的有益尝试。

(二)人民银行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的建议

鉴于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的上述理论与现实意义,建议人民银行系统积极倡导研究、尝试控制自我评估的先进做法,切实完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

1.加强控制自我评估相关制度的建设工作。以指导意见、实施纲要等文件形式对控制自我评估法在人民银行内审系统的应用加以引导和规范,为该方法在基层人民银行的应用提供指导和依据,切实推动控制自我评估法在内控体系评价中的运用。

2.周密开展控制自我评估的准备工作。人民银行系统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无论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实践方面都刚刚起步,需要进行大量的研究、策划、宣传、沟通和组织工作,以保证评估的效果。在进行上述准备工作的过程中,应充分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在实施控制自我评估特别是首次评估前,要进行必要的宣传与沟通,使管理层和评估对象充分了解评估的目的、意义、内容和程序,争取的他们理解、信任与支持,为评估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在评估范围与内容的设定上,既要防止评估范围过小使评估对象的潜力受限,又要防止内容过于庞杂影响了评估对象参与的积极性,特别是在控制自我评估的起步阶段,更要循序渐进,在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中逐步扩大评估效果。

三是在运用专题讨论会方式进行控制自我评估时,会议主持人的专业素养和主持技巧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评估的效果。由于中国独特的东方文化及传统儒家中庸思想的影响,要参会者冒着招致批评甚至损害职业生涯的风险畅所欲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就要求主持人既要熟悉人民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了解控制自我评估的目的、内容与程序,还要思路清晰、思维开阔、善于引导和活跃会议气氛,同时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综合能力,以及较强的应变能力,全面掌控会议局面。

3.充分利用控制自我评估成果。应加大对控制自我评估成果的转化力度,除评估后向管理层提交评估报告并在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报告中加入评估情况外,还应在确定专项审计项目和制定专项审计方案时,参照评估结果明确审计重点,以提高审计效率。

4.加强内审人员相关专业胜任能力。开展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对内审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人民银行系统通过开展相应的后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素质,以适应该项工作的需要。

总之,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已成为许多组织内部审计实务的一部分,在国际内部审计“当前最佳实务”和“未来愈加重要实务”中占据重要地位。同时,这种方法的应用也从内部审计拓展至其他领域,管理层在此基础上发展出风险自我评估、道德自我评估和管理自我评估等多种评估形式,使之演变为新型的内部管理工具。

参考文献:

[1]王光远、严晖,《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的解析》,《中国内部审计》,2006。

[2]李蓉蓉,《内部审计人员如何参与控制自我评价》,《中国内部审计》,2010。

内控自查报告范文6

按照贵局《关于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通知》(XXX字〔2018〕9号)要求,我办高度重视,按照审计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截止2017年末,我办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1人。2017年末在职实有人数52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人员),离休人员2人,遗属1人。固定资产总值10005532.72元。

二、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宁陕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同时单位内部会计、出纳岗位职责明确,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银行账户开设及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了

“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三、中央八项规定具体贯彻落实情况

按照要求,我办对2013、2015、2017三个年度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重点对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津补贴、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9个方面进行了自查。“三公”经费支出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自中央八项规定后逐年递减(见附件),未出现超支、超标现象。

预算收入方面,单位各项收入均纳入财务帐簿,及时对账,无私设帐外帐及“小金库”、虚挂往来等现象,无隐瞒、截留、坐支应上缴财政收入等问题;各专项资金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管理,无滞留、转移、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我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预算支出方面

,预算支出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虚列支出和预算科目间相互挤占等问题;所有财政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审批手续,不存在挤占、挪用、转移财政资金行为。2017年全年未发生会议费;无公款出国情况发生。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经自查,我办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及标准,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公务接待支出,没有公款大吃大喝、使用高档烟酒以及在经营性场所进行公款消费娱乐活动等情况,在账务处理方面,没有使用其他科目入账。公务车辆实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等,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入私户行为。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无巧立名目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无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情况。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无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问题,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