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理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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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理念

社会治理理念范文1

【关键词】社会支持理论;福利机构;老年社会工作需求

老龄化是未来中国社会发展的一大隐患,孤寡、残障、空巢或失独家庭等特殊情况的老年人数量也在悄然攀升,他们中的一些人晚年极有可能在福利机构中度过,这些老年人在步入晚年后对机构服务的要求,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和老年社会工作者不断发展出新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实务方法。在众多的老年社会工作理论中,社会支持理论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本文的写作目的在于研究如何在福利机构老年社会工作中切合实际地运用社会支持网络,合理调配资源以满足特殊老年群体的需求,探索出一套适合福利机构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

1 社会支持理论与老年群体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社区心理学者就试图用“社会支持”这个术语来说明与身体健康有关的社会关系。近年来,学者们把研究重点转向对社会支持进行网络分析,认为个人生活在社会网络之中,通过这个体系,个人的社会身份才能够得以维持,才能得到情绪和物质支持,对信息和服务的需要才能够得到满足。

社会支持近年来已成为老年人情绪状况和生活满意程度的重要的指向标,也是社会工作人员和学者们评估老人社会资源多少的重要标准之一。个体不能完全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那么将老年人与社会隔离开来就是一种极大的社会风险,这不仅会使老人认知和智力水平下降,还会造成老年人的身心疾病。来自各方的社会支持如同紧密联系的网络,在帮助老人抵抗各类风险方面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比如邻里亲友的支持可以帮助老年人面对丧偶后新生活中的一系列挑战。同时,家人和朋友的关心会使老人会更加关注自己的健康,他们可能会鼓励老定期检查身体,对于老人来说在有亲友陪伴的情况下会更愿意配合医生的治疗……

2 福利机构中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中国福利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大多是免费的或是收取少量费用的,其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一些孤寡、流浪老人和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老人等,特别是那些高龄的残病老年人群。这些老年人是一类弱势群体,他们有着不同于其他老年群体的特殊需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际交往与心理疏导需求。老人长居福利机构中,环境相对比较闭塞,缺乏各种与社会或其他人群接触的机会,生活中必然会缺少与亲友和社会人士的有效沟通,难免会造成了老人们生活的单调、乏味,对其身心造成了消极的影响。满足老年人人际交往需求,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疏导是福利机构老年社会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获得尊严的需求。老年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大多是社会上的老年弱势群体,他们之中的很多成员曾经由于无法得到安全可靠的生存环境而主动或被迫流落街头。这些老人们承受着人情冷暖,蜷缩在某个角落里,甚至拖着残缺的身躯默默接受路人的怜悯、同情、不屑、冷落和鄙夷,失去了应有的人格尊严。老年福利机构和老年社会工作者不应因为老人过往的生活经历或不同程度的缺陷而歧视他们,要充分给予老人们理解和尊重,让他们有尊严地生活下去。

第三,接受教育需求。在一些接受救助和照顾的老年人中,有些因为他们过去的生活环境没有提供其接受教育的机会,或是因为生理缺陷等原因而无法接受教育。因此,社会工作者要为老人提供补偿性教育。

第四,贡献社会的需要。对于福利机构中部分健康健全的老年人而言,住进福利机构使他们与社会的接触逐渐减少,加之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机能逐渐退化,老人会感觉自己为社会带来负担,产生悲观绝望的想法,甚至有些极端的老年人认为自己是在“等死”,这些误区不利于老年人获得美满的晚年生活。机构和工作者应积极为老人们寻找发挥余热的机会,鼓励他们从小事做起。

第五,照顾需求。福利院中的老年人,很大一部分都在肢体、器官和智力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残疾,或是瘫痪和高龄疾病患者。因此,他们需要充足的营养补给、倍加细心的照料以及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工作者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时,应注意到老人们对日常照顾的特殊需求。

第六,其他需求。除以上几种需求外,这一老年弱势群体还需要一些特殊的政策照顾、情感的满足以及临终关怀等咨询辅导类服务。

3 社会支持理论对福利机构老年社会工作的指导

3.1 政策支持

首先,政府作为政策支持的主体,要根据福利机构中的老年人口数量和生活质量,以及社会和经济情况的变动,为老人提供完备的、有针对性的、不仅仅停留在保障温饱层面上的社会福利;其次,通过制定政策给福利养老机构以支持和援助,如对服务人员进行在职培训、吸纳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老人提供服务或是给予政策性的资金支持等。此外,还要通过政策丰富老人们的物质生活和医疗条件。同时,通过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这一特殊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

3.2 社区支持

第一,发起社会爱老敬老的社区教育运动。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消除老年歧视,澄清错误的老年标签,推广老年照顾的经验,同时鼓励社区中企事业单位支持福利机构的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老年人受关爱环境。第二,开展福利机构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联谊活动。社会工作的重要价值理念和工作方法之一就是群众参与,增加福利机构与社区内其它单位的交往,利于社会大众理解老年福利事业,使弱势老年群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般会开展主题展览、策划老年人的趣味比赛、举办捐款捐物活动、举办有关老年健康的讲座、出版刊物等。第三,在社区内招募义工和志愿者。义工和志愿者参与到老年服务中来,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人力物力资源,使其获得学习机会,丰富人生经验,在回报社会等同时,拓宽人际交往范围,提升自我价值。第四,促进老人身心健康。工作者首先要与机构内的医务工作人员制定老人的治疗和体检计划,其次要同社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沟通,鼓励它们为公益事业作出贡献,为老人赠医施药、定期义诊等。此外,工作者应经常举办各种搞活老人生活气氛的活动,比如组织老年合唱队、老年知识竞赛等,在天气状况和老人的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组织老人出行游玩或养花种菜等活动,使老人们不会因为自己的年老或残疾而感到无能。第五,做好老年教育工作。老年人仍具有求知欲和学习能力况且有些住在机构中的老人从前并没有享受过受教育的权利,工作者可邀请一些教育工作者为老人提供补偿式教育。值得注意的是,为老人安排的学习内容要简单易懂且实用,且应适当向老年人灌输权益的意识,教会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

3.3 家庭支持与自我支持

首先,老人需要来自家庭的支持,家庭使老年人有归属感和安全感,而住在福利机构中的老人恰恰不具有这种归属感和安全感,那些没有家庭和亲人的老人们更加体会不到亲情的温暖。工作者应鼓励老人的子女或其他亲属时常探望老人,尤其在老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情绪状况不佳的时候。对于那些孤寡老人,工作者要给予更多的包容和关怀,使老人在机构中感受到家庭的气息。其次,老人需要自我支持。这种自我支持既包括老人的自我价值发挥和自我调节,也包括这一特殊群体内部成员之间的互相支持。老人要纠正对机构养老的偏见,学会自我调节,达到身心健康的状态。同时,工作者要鼓励老年人利用闲暇达成“老有所为”,根据老人们各自的特长和爱好,发起老人们的互帮互助活动,如理发、读报、练习乐器等等。

3.4 专业支持与机构支持

目前,国内福利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还处于非专业或半专业的状态,不能为老人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他们可以为老人提供照料和陪伴,但面对老人的心理问题和一些特殊需求(如情感需要、临终关怀、社区资源挖掘等)时却无能为力。因此,尽早吸纳一些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到机构中为老人服务是福利机构老年社会工作的当务之急。同时,机构要接受和包容这些特殊的老人,摒除异样的目光,为老人提供人性化服务,尽量挖掘周围可利用的资源,为老人营造一个舒适的、充满温暖的养老环境。

4 结语

目前,很多发达国家的老年社会工作已经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积累了相当丰富且成熟的经验,作为老年福利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老年社会工作在理论和技巧上都有着完整独立的模式。而中国老年社会工作还处在学习和探索的阶段,尤其在福利机构养老问题上,还将经历一个长期的发展及完善过程。作为一项服务于特殊老年群体的工作,福利机构老年社会工作的未来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方针引导,离不开各类型的老年服务机构和诸多老年社会工作者的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社会治理理念范文2

关键词 青年社会组织 社会治理 建议

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背景与意义

在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当下,谁来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这是我们迫切需要思考的问题。从学理而言,现代政治学认为,现代社会应是政府、市场、社会三种力量基本均衡的社会,三者共同构成稳定社会的“铁三角”。[1]

“青年社会组织”一词由上海团市委在工作实践基础上首创,最先称作“青年自组织”。[2]目前理论界、实务界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概念内涵尚存争议,上海团市委认为,青年社会组织是指由青年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我运作的一种组织形式,它充分体现了青年的社会性、发展性,以及青年组织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的发展过程。[3]

本文认为青年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指以18至40岁的青年为主体,自发成立、自主运作、自我管理,涉及青年事务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其中包括依法正式登记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和暂未具备登记注册条件但在发挥积极作用的青年自组织。目前,闵行全区注册社会组织(民非、社团)共756家,其中以民非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43家,以社团注册的3家,共计46家。

二、闵行区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

为更全面地了解区内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笔者于2015年7~8月期间对相关青年社会组织进行了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共发放46份问卷,获得有效问卷40份,并对获得的数据进行了分析。

(一)青年社会组织的生存概况

(1)提供有偿服务是资金来源的主要方式。数据显示,资金来源最主要的方式是提供有偿服务,占31.25%,其次是政府采购或政府拨款(18.75%)和项目收入(18.75%)。剩余依次为商业赞助、会员费、其他,社会捐赠为0。

(2)行政办公支出是青年社会组织的主要支出。数据显示,行政办公支出占31.58%,是最主要的支出。其余依次为活动支出26.32%、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1.05%,以及设备和器材支出、公共服务支出。

(3)缺乏资金是青年社会组织面临的首要问题。数据显示,缺乏资金是青年社会组织面临的首要问题,占38.46%。其余依次为缺乏社会支持23.08%、缺乏政策支持15.38%,以及缺乏人才、组织自身能力有待提高和其他。被调研组织中无人勾选“行政干预太多,体制不顺”的选项。

(二)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情况

(1)承接政府委托项目是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数据显示,在与政府部门的合作情况中,71.43%的受调查青年社会组织是通过承接政府委托项目的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剩余14.29%表示与政府部门没有合作关系,14.29%表示曾向政府部门提供咨询。被调研社会组织中,均未接受过政府部门的无偿赞助。

(2)教育、文化体育服务是青年社会组织承担的主要社会公共服务。数据显示,在青年社会组织已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中,教育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是最主要的两大类,均占到了23.08%,排第三的为环境美化服务15.38%,剩余依次为就业服务、慈善扶贫和社会救助、公共安全、社会融合、心理咨询,被调研社会组织中没有从事卫生医疗和家政便民服务的机构。而在未来还能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中,教育服务仍是最主要的服务,占21.74%,其余比较多的仍然是就业服务、慈善扶贫及社会救助、文化体育服务、社会融合服务,依然没有机构选择家政便民服务。

(3)政府采购是青年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主要资金来源。数据显示,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方面,最主要的是政府采购或政府拨款,占27.78%,其他还有商业赞助等。

(4)资金不足是承接社会公共服务项目面临的最大困难。青年社会组织承接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主要困难方面,37.5%认为资金不足,25%认为税收政策优惠无法落实,12.5%认为是信息不对称等。

(三)对今后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期望

(1)集中招标采购和定向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是青年社会组织承接社会公共服务项目最希望的方式。数据显示,当问及承接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应采取的方式时,受调查青年社会组织认为应“由政府公共平台集中招标采购”和“定向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的均有30.77%。其中,也有较多机构选择了短期合作、定向补贴、行政职能授权转移。

(2)采购标准明确是青年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服务中最看重的程序因素。数据显示,35.71%的受调查青年社会组织认为采购标准要明确是政府购买服务中最重要的程序。其余依次是程序公开透明和信息公开透明。

(3)加强项目的过程监控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最应加强的环节。数据显示,在问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应如何加强监督和审核时,26.67%的受调查青年社会组织认为“要加强项目的过程监控”。剩余选择较多的是加强绩效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监督,但资金跟踪监管的选项较少机构选择。

(4)政府加大放权和制定明确服务标准是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中有待加强的最主要方面。数据显示,在问及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中有待加强的方面,认为“政府部门要加大放权力度”和“制定明确服务标准”的均占27.12%。

(5)提供财政支持和项目经费是今后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最需要的政府支持。数据显示,38.46%的受调查青年社会组织认为需要政府“提供财政支持和项目经费”。剩余诉求依次为税费减免和场地支持,而通常政府提供较多的“对社会组织开展培训”则没有一家机构选择。

三、闵行区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问题和瓶颈

结合问卷调查分析和座谈走访,我们认为当前闵行区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仍存在以下主要瓶颈:

(一)资金是困扰青年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的首要问题

资金是青年社会组织最基本的资源之一。缺乏资金的青年社会组织无法开展正常的活动,也难以吸收足够的专业人才,严重影响其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这不仅在问卷调查还是座谈走访时都是青年社会组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二)缺乏政府购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的常态化机制

一方面,政府部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意识不够普及;另一方面,政府购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具体的制度性安排相对缺失或滞后,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拨付力度不大。此外,与青年社会组织有最密切业务关系的共青团组织,资源存在一定局限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青年社会组织资金困境的资源不足。

(三)政府监督管理方式单一

目前,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主要集中在登记与审批这道关口。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一旦获批,政府的监管力度就显得不够,尤其缺乏多样化、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手段。

(四)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不够多元

目前,除了共青团系统的青年中心项目等,没有针对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平台和项目,部门合力尚未形成。例如,民政系统的公益创投、公益项目招投标对青年项目支持力度相对较弱,根据福利彩票金相关规定,只能用于弱势青年群体,实际上就排除了大量青年文体公益类的诉求。此外,青年社会组织作为新时期青年再组织化的重要载体,应当承担重要的群体利益表达功能,但目前没有很好的渠道提供给青年社会组织向党政反映诉求。

(五)宣传力度不够

目前,各类媒体对于青年社会组织宣传力度不够,这一方面会影响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在整个社会中形成鼓励从事社会创业的氛围,以及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四、深化闵行区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建议

(一)政府部门应充分认识大力培育社会组织的重要性

只有思想上为社会组织“松绑”,才能在实际工作中为社会组织“松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并非政府责任的转移,而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具体方式和机制的转变,是政府为了向民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而将其具体生产过程让渡给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只有清晰认识到这点,才能为包括青年社会组织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政策环境。

(二)强化公共财政在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体责任

青年社会组织承接政府的一部分社会公共服务功能,是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的一种体现,但这不等于政府不再承担相关责任。政府应当强化公共财政在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体责任,一是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在政府购买中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方法、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服务的监控和评估方法等。二是探讨建立公共财政对青年社会组织资助和奖励机制,并加大对区内青年社会组织的枢纽型组织――“青年空间”的支持力度。三是要切实落实公益性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管理办法,并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拓宽社会组织筹资渠道。

(三)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

政府应该转变“重登记管理、轻运行监管”的做法。在事中监管方面,考虑在相关主管部门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和失信惩罚制度,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定期公布社会组织遵纪守法、年检情况等信息。在事后评估方面,民政、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应联合建立综合评估考核机制,加强政府购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的绩效管理。

(作者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作者简介:迟骋(1983―),男,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14级MPA研究生3班。]

参考文献

[1] 岳金柱.解决制约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瓶颈”对策的思考[J].社团管理研究,2009(11):1.

社会治理理念范文3

中央政法委决定2006年对全体政法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政法干警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治本之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我个人认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旨在全面提高检察干警政治素质、队伍素质、业务素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要想达到预期目的,就要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司法理念是指导司法制度设计和司法权实际运作的价值观和理论基础,因此,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司法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检察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检察制度都蕴含着一种司法理念,司法理念通过检察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检察人员在行使检察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检察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检察权来表现出他们的司法理念。再次,司法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检察改革的成败。因此,司法理念已深深地熔入检察制度之内,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司法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检察制度。而有什么样的检察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司法理念。下面我想谈一下对公平正义的粗浅的理解。在百姓的眼里,检察官是国家和法律的化身,是国家检察权的行使者是社会正义和社会良知的象征。检察官要不负人民的期望、不辱法律的使命,就必须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专业知识深厚的、司法技能娴熟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要具有较高的文化和道德素质和较娴熟的业务能力。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制化的进程,需要建立相应的检察制度来作保障,同时还要求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现代司法理念,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就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检察官要树立公正的理念才能够保证其所行使的职权不失公正性。因此,公正的理念应当成为每一位检察官进行行使检察权的精神和灵魂。检察干警应当牢固树立 "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宗旨,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执法为民,服务社会,执法人员要学会善于和正确运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努力做到及时化解矛盾、息讼宁人,努力减少和消除社会对抗,促进社会稳定,以公平促和谐,以稳定促和谐。如何做到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基础,所以说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活动中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如果法律的平等原则不能遵守,则法律将形同虚设,其应有的公平和正义价值也不可能得到实现。如果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中具有超越法定职权的权力,就很有可能在正义的幌子下从事非法的行使检察权活动。所以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运用实体法作出公正的处理。在严格遵守实体法的同时也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法办事,检察机关按照诉讼程序办理案件,本身就是实现法的公正价值的要求,同时严格遵守程序才能保障行使检察权的公正。只有按照公正的程序行使检察权,才能实现行使检察权的公正和程序的正义。但不可忽视的是,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现象,在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一些干警的执法理念不正确。所以,非常有必要从端正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入手,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让大家真正弄明白、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无疑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契机。

因此,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要珍惜这个机会,通过这次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端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现代的执法理念,扎实地履行好权利与义务,把检察职能落到实处,经得起党和人民的检验。

社会治理理念范文4

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是为了更好的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版权所有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社会治理理念范文5

 一、加强领导,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

 为加快我乡经济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乡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内党委工作要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综合治理方案,调整和充实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地点,每季度坚持召开综合治理全体成员会议,积极搜集掌握本乡不稳定因素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案。

 二、坚持开展“严打”和重点整治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我乡靠近县城,交通便利,各种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犯罪分子作案相当猖獗。针对我乡社会治安状况,我们认真分析,排查对治安混乱的村屯和单位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顿。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共接受报警122起,全部出警和处警,其中立刑事案件14起,破案14起(其中辖区外案件5起),受理治安案件11起,查处11起,通过查破案件,打打击和处理各类违法人员39人(其中逮捕7人,行政拘留5人),缴获摩托车3辆,耕牛3头,气枪4支,管制刀具5把。在开展严打和重点整冶斗争中公安机关加大对刑事案件的侦察力度,刑事案件比去年下降6.7%、刑事结案率达100%。治安案件查结案率达100%,农村偷车盗马减少了,各种盗窃案件明显下降。此外我们根据县委、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严打利用“”非法彩票进行赌博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乡实际,认真组织民警开展打击“”赌博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在加大力度打击“”赌博活动的同时,我们对其它赌博行为的查处力度也绝不手软,自今年元月份以来。我们查处赌博案件共6起,其中“”赌博3起,共获涉赌人员26人,有效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

 三、认真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消除各种社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理出来,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多,为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隐患,针对我乡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突出问题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39起,其中调解成功38起,土地、山林、水利纠纷6起,家庭婚姻纠纷5起,其他民间纠纷27起,如复兴村大暖屯的山林纠纷,新荣村黄绍林与庞凌村巴亮屯的水塘养鱼纠纷,新荣村大罗巷群众和供销社土地权属的纠纷,以及万吉村安吉屯与巴荷屯水资源纠纷等,乡领导都亲自出面调节,化解矛盾,做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没有发生影响全国、全区、全市、全县的重大群体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清除各种步安定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负责“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开展对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排查清理,组织公安、治安、交通、农机、国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采石场,饭店、煤气销售点,学校食堂、冶金等行业和乡村道路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责成存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对四个采石场进行查封整顿,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增强群众的交通意识,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我们对预防地质灾害的监控也不放松,多次对万吉村渠刚屯后山危石进行监控,制定消除隐患的应急措施,有大暴雨或台风预告,及时警示告知,并组织群众搞撤离危险地带。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公共卫生疾病灾害的预防工作,对乙脑、结核病,对人畜共患的禽流感的防治和对“五号脖的预防措施,都保持高度重视。

 五、加强治安管理,建立全方位的“打、防、控”一体化网络,完善社会治安的长效机制。

 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所在,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三十百千”工程,加强群防群治,建立治安联防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区内村街进行治安防

共2页,当前第1页1 范巡逻,组织做好各项活动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配齐综治工作的党政副职,按自治区编委《关于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桂编发[2006]7号)配齐乡综治办工作机构及专职人员,村委会有专人抓综合治理,健全治保调解会组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整体联动,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村,屯和单位活动,抓好人口流动管理,强化对刑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无毒小区”和“不让进我家”活动,辖区内无一人吸毒

 贩毒现象。

 六、加强政法综合队伍建设,为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一年来,我们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广大干警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根本要求,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正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全年政法队伍内部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办冤、假、错案的现象,积极开展“四五”普法学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国的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水平。

 七、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们加强领导,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责任意识,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加强三大纠纷和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消除了各种社会矛盾,我乡的社会稳定,促进了我乡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消除各种不安全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但是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今年我乡综治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普法工作任务艰巨,村民学法用法的意识仍不强;

 2、治安整治有待加强,治安案件仍时有发生;

 3、赌博尤其是利用“”进行赌博的现象仍没有彻底铲除;

社会治理理念范文6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日益开放,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政法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政法机关必须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要求,不断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自觉树立和落实崇尚法治、平等保护、司法文明、程序正义等现代法治理念,推动执法观念创新和工作创新,推动各项执法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同时,将执法为民、保障人权等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现代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使执法工作更加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更加符合法治建设的规律,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首先要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执法,从人民群众最希望做的事情做起;带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办案,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个案件;坚决克服执法中的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

其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和部署,坚持党的领导,通过充分发挥法律职能,积极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有序的法治社会做出贡献。版权所有

再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要求政法机关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理念,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同时,执法为民也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一切为了人民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也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要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利不受侵犯。

走群众路线,首先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其次,政法干警走群众路线,要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