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普法知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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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普法知识

应急管理普法知识范文1

关键词 水法规;宣传工作;格局;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D922.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3-0220-02

第十七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二届“中国水周”普法活动宣传阶段的工作已基本完结,又一轮普法宣传已经过去,新一次对普法宣传工作的总结反思也随之展开。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及水法宣传月活动,坚持认真学习党的十精神,着力做好民生水利工作,深入宣传水法,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水利工作法治化进程。近年来,随着沿开都河、孔雀河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诸多新型的水事法律关系不断涌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也对普法宣传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总结反思的基础上实现普法水平新的提升,如何真正地发挥普法宣传在河流治理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以确保治理开都河、孔雀河事业稳定有序的发展,逐渐成为水利部门普法宣传工作人员共同关注的焦点。

1 当前普法宣传工作格局

从“一五”至今,通过10余年的普法宣传工作,普法宣传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当前的宣传工作格局,而当前格局的各个环节仍存在一些阻碍普法宣传工作良性发展的因素。从宣传内容上看,普法宣传工作人员一般结合开都河、孔雀河工作实际,着重宣传普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忽视了将其与一些比较贴近百姓生活的法规条例和事实案例相结合,不能很好地提高沿开都河、孔雀河群众的关注度。

2 宣传方式及方法

近年来,巴州水利局水法宣传工作,主要是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重点,以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标语、宣传车、咨询台等为载体,深入广泛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水法宣传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共鸣,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邀请州直相关部门召开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座谈会;设立水法规咨询台,向过路行人讲解水法律法规,散发宣传单逾8万张、宣传画逾2万张;展出板报58块;出动宣传车36辆;在广场悬挂大型气球8个;悬挂宣传条幅36条。录制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录音带,于在市区及干旱乡、镇进行播放,并放发宣传单50万张,宣传手册3 500份;为各县(市)水利局发放《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录音带以及水利部普法办制作的《水的呼唤》法制宣传优秀文艺节目专题片,由县市水利部门在水法宣传周内开展等,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在单个途径上和具体操作过程中,又都是承续旧制,缺乏新颖性和精细化改进,虽样式多样,也难以实现新的突破。

3 存在的问题

3.1 宣传方式

从宣传方式来看,有多线的水利系统内的联合普法,也有单线的本单位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不论是哪种宣传方式,都是单纯的系统内部活动,基本上没有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的参与,宣传强度不大,力度不足。

3.2 宣传对象

从宣传对象来看,目前普法宣传工作面对的最直接、最多的对象就是市区内及沿开都河、孔雀河各村镇的基层干部和群众,这就决定了宣传工作开展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改革开放至今,虽说沿开都河、孔雀河农村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与现代化法制教育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基层组织的领导干部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普法工作措施难以落实,特别是有些基层两委的主要领导对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经济效益的普法教育工作持回避、被动态度,不能很好地配合和支持普法宣传工作;二是沿开都河、孔雀河群众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对新事物的接受和理解能力较差,在客观上制约了农村普法效率的提高,使得普法宣传活动难以取得明显效果。

3.3 宣传时间

从宣传时间来看,一般在固定的时期内进行一些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包括“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以及法制宣传活动,而相对缺乏长久机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突发期间的应急措施。

3.4 宣传体系

从普法宣传体系来说,很多工作人员往往认为普法工作的外业宣传一旦结束就标志着一次活动的完结,其实不然,一次成功的普法宣传活动不仅仅包含外业环节,还包括普法内业工作中的计划编制、材料准备、成效自检、过程总结、方法反思以及方式更新等,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缺一不可。

3.5 宣传队伍建设

从宣传队伍建设来看,目前普法队伍一般是从水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中抽调组成的,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的学习和掌握。特别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增长,诸多新型社会经济关系不断涌现,相应的各类新型的规范性法规条例也不断出台和完善[1-2],在一定程度上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理论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普法队伍建设相对落后与要求的相对提高之间的矛盾也是日益尖锐。

4 对策

针对当前的宣传工作格局,要想突破这些障碍瓶颈,普法宣传工作需要实现以下7项突破,以开创普法宣传工作新格局。

4.1 宣传内容的突破,实现“大服务、大宣传、大法治”

拓宽宣传范围,将水法规与《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土地管理条例》《治安管理条例》等一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例密切结合起来,提升群众的关注度,增强普法对象的兴趣性,提高宣传内容的实用性。

4.2 宣传途径的突破,探寻单个宣传途径的完善和精细化改进

一直以来,工作人员不断更新和丰富宣传途径,实现了宣传途径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但是,在重视了途径多样化的同时却忽视了途径的精细化管理,忽视了对单个宣传途径的完善和改进。以宣传单为例,普法宣传工作人员一直使用这种方式,但却很少以宣传单自身内容为契机,寻求宣传工作新的突破,尝试着将宣传单由法规条例的堆积体更新为生动案例的解说分析册,实现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突出普法活动的可信性、可知性及可感性。

4.3 宣传方式的突破,由单线、多线的纵向联合拓展为横向联合

改变传统宣传模式,由单线、多线的纵向联合拓展形成纵横交织的水法宣传网,密切配合上级搞好联合宣传的同时,加强同水利、用水单位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政府和组织的横向联系,共同形成纵横交织的水法宣传网,提升宣传工作的影响力,确保宣传主题得到普及和深化。

4.4 宣传对象的突破,分类指导,以点带面

针对不同类型复杂性的普法对象,需要进行分类指导教育,积极探索与实践新时期重点普法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例如,针对基层的干部,走访“基层领导”进行法制宣传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方式,在他们身上寻找突破点,因为这类群体相对觉悟比较高,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是宣传工作人员和沿河群众之间的纽带,首先向他们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析利弊,说明河道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然后以点带面,带动普通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全面提升整个沿开都河、孔雀河周边的普法宣传效果。

4.5 宣传期间的突破,建立长效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目前,“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后,普法宣传工作往往出现“空档期”,缺乏长效机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突发时期的应急措施。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在特定时期针对种植阻水片林、放牧、违章违规建设、违规建筑、防火、毁坏林木以及在河道范围内违章营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展开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守法自觉性。同时,针对突发事件要有具体的应急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普法教育措施能及时展开,为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3]。

4.6 宣传体系的突破,实现外业活动与内业工作并重

外业宣传的结束不代表一次活动的完结,整个宣传工作体系应该包括外业宣传活动和内业工作中的计划编制、材料准备、成效自检、过程总结、方法反思以及方式更新等,而且推动整个普法宣传工作不断进步的也恰恰是内业工作中的自检、总结、反思和更新。普法宣传工作人员需要对普法宣传工作进行认真的回顾,并在回顾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活动流程安排,对活动策划、预算金额、工具筹备、人员分配、方式选择、路线设定、过程实录、应急处理及活动总结等工作的声像图片和文本资料进行收集规整和分类归档。同时,在完善资料归档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查找普法宣传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普法规划,以实现下步普法工作的全面化、深入化、系统化[4-5]。

4.7 普法队伍的突破,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组合

平时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组合,壮大更新宣传队伍。同时,健全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经常性地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对普法宣传工作人员进行及时充电,较为系统全面地更新了执法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鼓励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班,定期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并按时考核、评比,以保证学习效果,提高普法宣传者的素质,为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宣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员保障和智力支持。

5 参考文献

[1] 李振潜.贯彻新《水法》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J].广西水利水电,2002(4):1.

[2] 祝桂梅.加强水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08(3):326,329.

[3] 张光辉,原树森.浅谈依法规范水行政监察工作[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8,14(5):372.

应急管理普法知识范文2

一、总体要求

坚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针对我县煤矿企业存在的煤层自燃、水患威胁等严重灾害和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事故易发多发环节以及隐蔽致灾因素多等重点难点问题,以学习培训《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一规程三细则”)为重点,督促全县各煤矿企业学法尊法用法守法,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坚持抓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标任务不放松,对标对表抓排查,全力以赴抓落实,严谨细致抓整改,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及其上级公司(以下统称为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为活动主体。下属单位按上级公司要求开展活动。各煤矿企业组织本企业开展活动。

三、工作安排

(一)学习培训(3—6月份)。以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分级分类学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结合煤矿灾害特点和各级各类岗位需要,联系实际组织学习培训,实现全员覆盖。

1.主要负责人重点学习培训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要求;关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安全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等;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煤矿安全规程》总则部分。

2.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煤矿安全重点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安全管理类内容。

3.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工程技术类内容;井工煤矿按照专业分类学习关于井巷掘进与支护、回采和顶板控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水、防灭火、防治冲击地压、提升运输、安全监测监控、煤矿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防爆等技术规定和标准;露天煤矿按照专业分类学习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防治水、防灭火、爆炸物品管理、电气安全等技术规定和标准;各类事故征兆、防范措施、避灾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安全评估要求及安全措施的制定等。

4.其他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具体作业规定;岗位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措施;各类事故征兆和自救、互救、避灾方法等。

5.煤矿安全设备材料生产制造企业,煤矿安全评价、检测、鉴定等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学习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一规程三细则”、《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标志认证管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技术和管理规范;煤矿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范和煤矿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材料、新技术、新标准。

6.事故、隐患责任人员“靶向式”培训。对煤矿事故和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员,采取反思式、检讨式、案例式精准培训,实现“缺什么、补什么”。近年发生过较大事故及两年来发生过事故的矿井责任人员除现岗位学习培训外,由煤矿安全监察局及监察分局组织针对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的专项培训;重大事故隐患相关责任人员由市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进行隐患识别和排查治理的专项培训;一般隐患相关责任人员由煤矿企业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

7.监管人员培训。县应急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以《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为重点,学习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法律规范;以“一规程三细则”为重点,学习掌握煤矿瓦斯防治、冲击地压防治、水害防治、火灾防治等技术规范和治理措施,做到“干什么学什么”“检查什么懂什么”。

(二)普法宣传(3—10月份)。以县应急局为主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1.组织参加视频和专题讲座。组织县应急局和煤矿上级公司及各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煤监局会同省应急厅组织的系列专家讲座、巡回讲座以及全国煤矿灾害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系列视频讲座活动。

2.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县应急局和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利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微信平台,参与全国煤矿安全网上知识竞赛活动。

3.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法治宣讲。组织县应急局和煤矿上级公司及各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煤监局会同省应急厅开展的全省煤矿安全法制宣讲;县应急局利用事故矿井、隐患矿井“靶向式”学习培训和执法案件公开裁定等形式开展煤矿安全法治宣讲;利用监管时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解答疑虑,讲法释法,形成知法守法的宣传舆论氛围。

3.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煤矿企业利用企业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共场所宣传屏等进行煤矿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视听资料、图片展览资料和其他宣教资源普法宣传教育。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在矿区公共场所宣传屏每天集中时间展播煤矿安全警示教育视频。

(三)对标对表整改(3—8月份)。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对照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组织自查自改,边学习贯彻、边整改执行,整改提高同步进行。

1.突出抓好蓄意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对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权利保障,以及煤矿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规底线的问题。

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要向社会、本单位职工和监管监察部门作出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绝不蓄意发生“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的公开承诺。

2.重点抓好“一规程三细则”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抓好规程落实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重大隐患排查不到位、超层越界开采以及顶板管理、机电设备、监测监控等管理措施不落实问题的整改。井工煤矿对照“一规程三细则”中关于地质保障、矿井建设、“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运输提升、监控通信等要求进行整改;露天煤矿严格对照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防治水和防灭火等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规程标准技术要求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动态达标问题的整改。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关于理念目标、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持续改进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持续改进、动态达标的问题。

(四)督导检查(3—10月份)。充分利用考试考核、评估评价、督导检查等措施,把学习培训与对标对表整改结合起来,真学真查真改,务求取得实效。

1.全覆盖考试考核。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对各类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分专业组织全员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效果;煤矿上级公司对所属单位学习培训进行考核、全过程检查,形成学习培训和考核报告;县应急局对所组织单位进行指导考核、全过程检查。

2.全覆盖检查评估。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对标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学习培训和对标对表整改细化到具体岗位,学什么、什么问题、改了什么都要建立台账,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3.全过程督导检查。县应急局结合执法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活动不认真、自查自纠走过场的,下调煤矿安全保障程度分类等级,实施重点监管,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是全年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县应急局矿监股负责日常工作。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及早行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

(二)加强动态督导。县应急局要将活动要求纳入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总反馈,及时督导整改。煤矿上级公司要对下属煤矿派出督导工作组;县活动领导小组将建立巡回检查督导组,对各煤矿企业及煤矿活动开展情况严督实导。

应急管理普法知识范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政【】2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府【】20号),以“关注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安全意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农机办【】7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氛围。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农村学生重视农机安全,特别是教育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重视驾驶操作安全,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操作技能,促进我区农机化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三、宣传教育内容

(一)法规宣传。进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自觉守法氛围。

(二)普法教育。开展“五五”普法与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三)常识强化。组织农机事故防范知识、拖拉机各类违法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理论知识、遇险时避免事故发生与降低事故损害常识、农机事故自救与互助救援常识培训。

(四)提高技能。开展农机安全操作规程与技能知识、农机安全驾驶、农机保养维护等复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五)警示活动。组织农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与观看活动,加深认识,筑牢安全思想防线。

四、宣传教育方式

(一)利用三种媒介宣传。各镇(街、场)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介作用和推力,努力营造氛围,提升宣传效果。

1.网络推动。运用移动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宣传鼓动。

2.媒体报道。利用报纸、广播、农机安全宣传车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动。

3.图书宣传。使用宣传栏、挂图、标语、农机安全知识资料手册等介质进行宣传发动。

(二)开展四个专项教育。各镇(街、场)要集中主要精力,突出抓好重要时节、常识、警示、惩戒四个专项教育,并努力做到教育“三结合”:即与拖拉机驾驶人培训工作相结合、与农机监理和年检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

1.重要时节农忙季节专项教育。抓住各个农忙季节、重要节假日,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专项宣传教育,确保机具使用高峰期和防事故关键期内农机运行和操作使用的安全。

2.预防事故基本常识教育。定期举办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与农机事故防范知识讲座,从根本上提高安全责任主体的防事故能力。

3.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通过举办农机事故警示图片展览和组织观看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警示片,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让农机驾驶与操作人员加深对违章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与安全意识。

4.新训与违规机手专项教育。严格新训拖拉机驾驶人和一个周期内扣分达12分的拖拉机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农机安全管理法规教育,特别要加强对违规人员的惩戒教育。

(三)抓好五个主题活动。各镇(街、场)要认真开展好“平安农机”创建、“安全生产宣传月”、“五五”普法、“安全宣传日”咨询等主题活动,大造舆论声势,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1.“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继续以示范村为宣传阵地,深入村庄,深化“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2.“校园安全”教育活动。深入农村学校,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把农机安全知识学到家带回家,达到“教育一个学生,辐射一个家庭,带动整个农村”,营造安全校园,打造幸福家园。

3.“安全生产”系列活动。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抓好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海西安全发展行”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月安全促年安全。

4.“五五”普法专项活动。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农机应急科普专题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使农机安全生产参与者确实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与科普常识,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5.“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通过现场咨询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农机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参与率。

五、工作计划

1.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镇(街、场)农机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尽快制定出本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年度(季度)具体实施计划,并于5月底前开始实施。

2.全面实施阶段:6月至10月各镇(街、场)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积极探索农机安全宣传新途径、新方法,把各个专项和专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搞扎实,抓出新成效。

3.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各镇(街、场)要及时总结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做好安全宣传各项工作的具体记录,并收集相关的影像与文字资料,建立完整的宣传教育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切实提高对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位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

应急管理普法知识范文4

一、牢牢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向

1.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推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活动。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会《决定》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继续深入宣传全会精神。

3.持续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村(社区)和镇直单位常态化学习宣传宪法,精心组织2020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推动镇直各部门开展宪法法律考试、宪法宣誓、举办学习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持续推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

二、切实提升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4.大力开展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坚决打赢肺炎阻击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和以案释法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重点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各种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范三大攻坚战,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征地拆迁等,加强有关法律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妇女儿童维权、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等相关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着力推动法治宣传工作提档升级

6.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责任单位制定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统筹协调责任单位,针对不同普法受众群体,开展分众式、差异化普法。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普法,推动全程说理式执法。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督查考核。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做好案例征集、审查、展播、报送工作。

7.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述法制度。继续开展“机关法律学习月”活动。加强和改进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

8.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各个阶段,分学段分重点开展。

9.与时俱进改进普法宣传方式。推进“互联网+普法”,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探索运用微博、微信、抖音等直观、生动、便捷的普法形式开展智能化、可分享、可互动、可体验的普法宣传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多元化需求。推广使用“智慧普法”系统。加强普法志愿者、法治副校长、普法讲师团等普法队伍的建设。

四、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0.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认真落实《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细则》。积极参加市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表彰活动。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11.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提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水平。持续推进道路交通、网络诈骗、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建筑工程、校园欺凌等重点领域和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层面的依法治理工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不断激发法治文化创新活力

12.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积极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争创市级、省级和全国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征集、展播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着力推出一批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

应急管理普法知识范文5

在区普治办和建设党工委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委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要求,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使全委干部群众提高了法律意识,并自觉地依法律己、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维权,“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了预期的成果。“四五”普法期间,先后进行了《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17部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培训、征订各类普法宣传教材1300余册。委及所属单位均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近30人的普法骨干队伍,共举办各类培训班、法制讲座35期,受教育人数4000余人次。各级领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

五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精神,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委年初的工作报告中都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其中,并下发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按步骤实施。为充分履行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职责,我们根据人员变动,三次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建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领导小组职责。2001年9月,对照“三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委实际,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建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的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保障,对顺利实施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每年年初又结合当年的工作任务和普法重点,制定本年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当年的普法内容做出明确要求。

二、广泛开展普法宣教,增强法制意识

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委加强了法制宣传员队伍的建设,由单位的宣传报道员兼任法制宣传员,举办了3期普法骨干培训班,结合自身工作和委普法重点,对他们进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了普法骨干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并通过他们深入到群众中宣传,在全委形成了人人学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以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高度重视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8月16日本市依法治市宣传日和宪法颁布日当周的宪法宣传周。认真组织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注重培养干部职工的权力与义务相一致,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

(二)围绕行业管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围绕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城市规划、房地产、交通、环境等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行业执法的特点,积极参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法律知识培训,抓好本单位的法律知识学习,使干部职工熟悉了解、自觉运用专业法律法规,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制订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专业法的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提高行业依法管理水平。

(三)突出重点普法对象开展法制教育

1、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一是制定了党工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突出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wto与依法行政》培训。二是灵活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自学、交流心得、检查笔记等方式进行。三是不定期邀请专家举办法制报告会和专题讲座,就领导干部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和辅导,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先后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解放思想、增强责任”培训班,请市委党校教授讲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区司法局和法院的领导都曾来我委授课。

2、抓好行业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根据我委行业执法人员多的特点,坚持开展专业法规和文明执法教育,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一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学法考核制度,对学法任务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利用会议、培训集中辅导。邀请上级政法部门领导为全委干部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大课辅导;三是专题宣讲,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邀请专家进行授课讲解,共举办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建筑施工条例”、“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条例”、“运输安全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专题报告会;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教育读本,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能够自学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3、抓好企业经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提高组织经营人员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先后组织《公司法》、《会计法》、《统计法》、《合同法》等法律的学习,培养出一支懂法律、懂经营的企事业经营管理者。

(四)结合大型活动、事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能够将普法宣传与大型活动、事件相结合。2001年,结合开展党员轮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改进服务年活动分别开展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教育活动。2003年在防治“非典”和2004年2月阻击禽流感工作中,我们积极向群众和流动人口开展防治非典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在2004年4月《拆迁法》实施后,结合工程建设中的遇到的拆迁工作向群众进行大力宣传。

三、依法进行行业治理,提高法治水平

五年来,我委认真贯彻学法与用法,普法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力度。针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出现的难点问题,结合行业的工作职能开展依法治理。一是联合区公安、工商、城监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非法经营;二是整治建筑市场。对查出的“三无”(无审批项目、无监理项目、无资质企事业)和违规项目开出了暂缓施工通知书、谈话通知书、整改通知单;三是整治运输市场。开展了公路、水上治理工作。陆管所开展了客车非法载货行为整治活动,公路管理署还配合参加了客车非法运营整治活动。四是开展“夏令”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督促损坏广告版面的修复、清除破损的宣传标语。通过清理整顿,有效打击了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的违法行为,整洁了市容环境,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治理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南汇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必然要求。依法治理、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实现法治社会任重道远。我们将通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加强社会法制建设,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应急管理普法知识范文6

一、大力加强以宣传宪法为统帅、以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以粮食流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学习宣传,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依法管粮、服务群众。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教育引导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粮食流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分别在5月26日、6月11日、6月8日在镇公园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十周年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十一周年的宣传活动,发放资料2000份、做展板四块。围绕国家粮食局确立的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全县法制办、食药监局和省粮食流通工作的实际,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加大两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

(三)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教育全县粮食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和解决矛盾纠纷,提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加强重点对象法制教育。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重点做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讲座、培训、考试、考核等形式,培养工作人员的法纪观念,提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

(二)深化“法律进企业”,扎实开展面向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2014年全年粮食库存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粮食收购市场检查以及安全生产检查,大力开展粮食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承担应急任务等义务,引导和教育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和合法经营。

(三)深化“法律进乡村”,切实加强面向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联合食药监局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涉粮法规、粮油消费知识的宣传,培养和增强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继续加强放心粮油等宣传推广。

三、坚持粮食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粮食流通法制管理水平。

(一)依法做好行政许可,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大力推行和规范网上公布有关许可事项、申请条件、许可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承若等,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县粮食局行政许可项目已通过县法制办、县纪委验收上网,保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依法公开应公开的所有事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加大粮食质量监管力度。做好粮油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广泛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督促粮食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检验检测和监管。

四、丰富创新法制宣教形式,切实增强普法教育实效。

(一)大力开展粮食行业法制文化建设活动。通过粮食法制宣传阵地、法制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等活动,鼓励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

(二)突出抓好粮食法制主题宣传活动。以“5.26”《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纪念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科技活动周”等集中开展粮食法制宣传活动,粮食法制宣传的影响与效果。

五、加强粮食法制宣教工作组织保障,推进“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一)切实加强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大力抓好粮食法制宣传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