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研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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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研究

社会治理研究范文1

【关键词】社会合作治理;社会组织;比较优势

社会合作治理是指各种社会治理主体在法治框架下,就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协商、合作、共治的社会治理模式。在当前的基层实践中,社区政府、社会组织是最为重要、最为活跃的合作治理主体。二者的合作治理正逐步深入,合作空间越来越大,平等的合作形式开始显现。社会组织之所以能够在社会合作治理中有所作为,与其自身具备公益性、志愿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等基本属性密不可分。这些基本属性决定其在社会合作治理过程中能发挥诸多政府所不具备的“比较优势”,成为政府最稳定、最有力的合作伙伴。

一、组织运转更为高效

社会组织的非政府性是其区别于国家体系中的政府等公共组织的本质特点。因此,其组织结构不是像政府那样呈自上而下的等级体系,而是作为面向受益者的社会服务机构以网络式、扁平式的结构运行。这种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具有很大的弹性和适应性,有能力对社区随时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做出即时的反应。这种反应是遵循程序主义和理性主义运作的公权力部门无法做到的。社会组织的灵活性使其往往能及时应对最急需的、突发性的权利诉求,提供最快速、便利的解决渠道,以“雪中送炭”式的社会服务解政府解不了的“燃眉之急”。此外,社会组织的多样化和专门化保证了其社会服务的高效性。每一个社会组织都代表着某个特定群体的利益和权利要求;都更加熟悉所代表的这个群体的行为特征和基本喜好;更加了解本群体成员最真实、最集中的愿望和期许,从而更加明确应当提供何种本群体成员乐于接受的服务来回应他们的日常诉求和期待。社会组织的这种专业性和精细化是政府部门力所不能及的。譬如政府不可能比老年协会更了解60岁以上老人和80岁以上老人各自所需的服务有何不同,应当如何分类操作。要求政府具备这样的专业和细致,既不现实,也无必要。现实中,政府越是“大包大揽”,越是“吃力不讨好”;政府越是乐于、善于同社会组织合作,越是事半功倍。

二、调整修复更为灵活

社会正常秩序一旦被破坏的状况下必须及时得到调整和修复,以保证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处于平衡,受损权益得到补偿。而要达成“及时地”调整和修复,离不开社区内在规则的灵活操作和引导,社会组织正是这种规范、网络和内在制度产生、运行、维系的有机土壤。在当下社会的加剧转型期,人们已经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权利的主张、秩序的恢复不光只有诉诸法律、等待公权力部门裁决这一种手段和途径。将纠纷的解决、秩序的修补纳入灵活的社会自生规则等社会化方式解决,何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尤其是在缺乏法律传统的中国民间社会,人们为了解决某一纠纷寻求国家法律帮助的时候,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属于哪家法院受理分不清;要花费多少费用算不清;法官的态度怎样摸不清;要多长时间完结看不清;结果能不能满意拎不清。这些问题对老百姓来说都是既麻烦又没底的,这也是千百年来中国人“厌讼传统”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些小言词莫若休,不须经县与经州,衙头府底赔杯酒,赢得猫儿卖了牛。”诸如此类的很多民间小诗都表达了这种忧虑和担心。而进入现代社会,问题就更加严峻。如果把定纷止争、秩序修补的重担全部诉诸刚性的法律程序,其所导致的结果很可能会是“诉讼爆炸”的危机,即诉讼成灾、积案如山、诉讼拖延。动辄好几年的一审、二审程序使得被破坏的权利义务关系长时间处于不稳定状态,受损的公共秩序得不到及时的调整与修复,反而很有可能加剧社会的无序和反常。因此在西方的社会实践中,人们已经越来越重视“社会法”的作用,注重对“活法”的运用。近几年来,西方社会面对蜂拥而来的诉讼纠纷和“诉讼爆炸”的拖累,提出了诸如院外案件处理日常化、群众化;鼓励调解和妥协等。以日本为代表,它们就采取了一种抑制诉讼,鼓励调解、限制司法规模的“小司法”路线。实际效果上,社会法虽然不具备国家强制力,但其通过暗示、模仿、批评、谴责、报酬、赞许、反应等软方式,往往比法律收获了更高的功效。i

三、决策执行更为民主

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要手段是上传下达、令行禁止,虽然近些年的政府决策越来越体现民意、注重民主,但相对于直接来源于民间的社会组织而言,其民主性自然逊色不少。社会组织以组织化、群体化的形式,把个体力量凝聚起来,主张进行民主的自我管理、服务和解决社会问题;它通过组织所拥有的各种社会资源、技能和专业知识,为公民提供了一种特殊、有效的政治生活的表达途径,进而代表所属群体的利益和诉求去影响公共决策,反映民主的呼声;它以透明、开放的姿态广泛听取组织成员的想法并通过讨论协商形成最终集体决策,对少数人的异见不会压制,而是给予其安全与尊重,使少数免受忽略与歧视,并尽可能让少数人的声音也能够被各方所听到;它采取谈判、沟通、对话、协调等民主、温和的方式,化解矛盾冲突,达致不同利益的均衡,满足各自的需要和实现各自的诉求。ii这是政府的强力控制机制所无力达到的。无怪乎一些西方学者甚至将社会组织视为“民主的生命线”和“现代法治的思想基础”。iii

四、目标结果更为公平

在利益复杂分化和多元价值并存的当代社会,政府构建的一套普遍性的制度体系在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同时,容易形成对少数特殊群体权益的忽视,以致社区生活中出现“被边缘化的群体”。政府所能给予的更多是机会的公平和程序的公平,要求法律、政策、制度的设定能考虑到每一个个体的实际情况,覆盖到每一个群体,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这就不可避免会损害到少数个体和部分群体的利益,损害到社会的实质公平。譬如,目前的上海社区中大量存在着“三不靠”人员,靠不上法律、政策,得不到社会救助,这些人正是“一刀切”制度下的牺牲品。而社会合作治理所要追求的目标正是“社区全体居民在民主框架下经由博弈与妥协实现利益均衡”。来自社区基层的社情民意,甚至被边缘化的权利和利益诉求都能够进入到治理体系框架,实现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社会组织的特征决定了其能敏锐地发现社区实际生活中隐藏的由于政府“不便管、管不好、管不了”而造成的不公平,从而有效补充政府的功能不足,致力于社区实质公平的实现。黄浦区五里桥街道的城市爱心共助会就是一个极好的范例。它是上海市第一家社区层面从事帮困救助工作的社会组织,由五里桥社区18家招商企业、非公企业共同倡议发起。共助会以“主动帮扶、为民解困”为工作理念,主要以社区“三不靠”困难人员为重点帮困对象开展系列帮困活动,创造性地拓展了社会融资渠道,扩大了救助范围,丰富了救助内容,也有效解决了“三不靠”人员的实际生活问题。

注释:

i 田成有.乡土社会中的民间法[M].法律出版社,2005:123-124.

社会治理研究范文2

关键词:雾霾治理;双重社会资本;协调;激励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7.05.17

中图分类号:X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7)05-0075-05

Study on Haze Governance Mechanism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ual Social Capital Embeddedness

PENG Benhonga,b, TU Yub

(a. Institute of Climate Change & Public Policy;

b.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anjing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Science &Technology, Nanjing 210044)

Abstract: Based on questionnaire data, this paper divides social capital into government social capital and nongovernment social capital to analyze different effects of dual social capitals. Meanwhile, it applies regression analysis and structure equations modeling to discuss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dual social capitals, governance practices and performances of haze governance. Conclusions show that dual social capitals have positive effects on governance practices and the performances and both governance practices play intermediary roles in the relationships. Specifically,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public service, haze governance need force to keep behaviors going. So the positive effects of trust and incentives are limited. Finally, it puts forward that haze governance must be launched from the norms, values, organizational culture and so on: enacting laws and policies to make up the loopholes in the system; promoting trust between the public and governments and encouraging supervises from the market; leading the tendenc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o develop green economy; coordinating multilateral behaviors and encouraging capitals to interact.

Key words:haze governance; dual social capital; coordination; incentive

中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关注,雾霾治理更是近年来各方关注的焦点。2010年,北京、广州、上海三地因PM2.5污染造成的死亡人数分别为2349人、1715人、2980人,经济损失总计逾60亿元。因此,探索有效的雾霾治理机制在改善民众居住环境、保障社会安定和谐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但目前,各国实施的环境保护政策多分为“政府管制”与“市场主导”两种模式,而政策失效或市场失灵均会造成治理效率低下与成本增加,所以,结合政府与市场的第三方力量――社会资本驱动的多主体联动环境保护行为为解决雾霾问题提供了新视角。

社会资本作为行动主体在行动过程中获得并使用的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各类资源[1],近年来在中国“人情文化”环境中被广泛用于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学者研究了社会资本对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组织学习[2]、高新技术企业创业要素[3]、多元化战略与业务绩效[4]、开放式服务创新绩效[5]等问题,而在环境治理方面,Pretty在理论上研究了社会资本与环境保护间的关联,指出雄厚的社会资本有助于提高环保措施的实施效果[6]。刘晓峰则分析了社会资本以及社会分歧、社会能力对环境治理的影响,指出组织层面的社会资本与社会能力具有正面作用,社会分歧具有负面作用,而个体层面的社会资本则无明显作用[7]。祁毓等在社会资本与环境治理绩效的研究上结合中国国情,指出二者呈倒U型关系,社会资本的积累必须保持在合理区间才能实现治理绩效的最优[8]。由此可知,社会资本不仅可以运用于企业发展、创新绩效等个体或组织层面,同时对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的发展也有重要影响,从社会资本嵌入视角研究中国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社会资本被广泛应用于创新绩效提高、环境资源保护、社会问题解决等,学者在定性或定量分析、以社会资本为直接或间接变量等各方面都进行了深入探讨,而现有研究成果在环境问题治理方面较匮乏,且现有研究多倾向于宏观分析,缺乏对具体问题的深入探索。因此,本文以我国日趋严重的雾霾问题为研究对象,结合雾霾治理的双主体特征,将社会资本细分为政府社会资本与民间社会资本,并实证分析二者与雾霾治理绩效的相关关系;同时,引入双中间变量――协调行为与激励行为,具体研究双重社会资本的作用路径,为解决我国雾霾治理问题提供更具可执行性的启示。

1 理论回顾与研究假设

1.1 雾霾治理与双重社会资本

倡导绿色经济、开展雾霾治理是我国乃至世界各国一直积极倡导并开展的行动,但各国在雾霾治理上所取得的成效却相差甚远,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影响雾霾治理绩效的因素(包括政务考核方式、经济发展模式、治理主体等)纷繁复杂。首先,发展中国家多追求GDP发展而忽略环境保护,导致部分经济带动力强但空气污染乐氐牟业优先发展,因此,雾霾治理绩效的提高需要政府转变工作考核方式,不以GDP为唯一标准;其次,提高治理绩效需要企业追求低碳发展,将环保理念融入企业文化,从而带动相关产业、企业以及员工关注并投身雾霾治理;同时,Dulal等指出,依靠多主体的参与,由公民、公益组织、企业、专家和政府组成的多主体联盟,对提升治理效果具有重要意义[9]。因此,仅靠政府单一主体不能解决复杂的雾霾问题,必须吸引公众、非政府组织等民间力量参与其中,更要从政策强制力、舆论引导力、文化感染力等多方面协同解决雾霾问题。

现有研究对社会资本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四种:一是以Brown为代表的微观、中观与宏观分类[10];二是以Ostrom为代表的狭义、过渡和扩展分类[11];三是以Coleman为代表的个体与集体分类[12];四是以Nahapie为代表的结构性、关系性与认知性分类[13]。而关注制度因素,Krishna等将社会资本划分为“制度型”与“关系型”两种[14]。“制度型社会资本”强调制度特征,以可见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关系型社会资本”则强调非制度特征,以内在形式嵌入在群体之中并影响群体中个体的行为。而雾霾治理涉及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组织与民众等多个主体,必须统筹包含政府与市场双方力量的社会资本,既要调动二者加强互动合作,又要激励民众与社会公知等参与过程监督,最终提高雾霾治理实效。因此,本文结合雾霾协同治理的要求将社会资本划分为政府社会资本与民间社会资本,分别探讨二者的不同影响。同时,因为雾霾治理具有公共服务特征,企业组织较少甚至不参与其中,政府社会资本与民间社会资本不能通过政策强制力指导社会群体,而是通过补助等引导方式促使市场组织、民众等主体参与治理。因此,本文引入社会资本作用于雾霾治理过程的两个中介因素――协调与激励。

1.2 研究假设

1.2.1 政府社会资本对雾霾治理的影响

Putnam认为政府社会资本中规则、愿景和关系等要素的存在,有助于行动者更高效地开展协作行动[15]。因为雾霾治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其主体是具有管理者性质的政府,而政府社会资本主要通过强制行动者执行相关政策,通过信任机制以及社会关系给予行动者行动空间,因此,本文细分政府社会资本的两个分指标――规范与信任。具体地,要实现雾霾治理绩效的最优,就需要每一次治理行为都有法可依,要通过法律、政策等规范避免行动者只追求个人利益而忽略整体利益,要通过完备的制度保障不断降低管理与监督成本,而这些依赖于规范的建设。同时,雾霾治理涉及政府、市场组织、公众等多个主体,彼此以一个共同愿景为目标而行动,必然要形成稳定而深入的联系,而联系的形成则依赖于信任的产生[14]。因此,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1a:政府社会资本中的规范与雾霾治理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H1b:政府社会资本中的信任与雾霾治理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1.2.2 民间社会资本对雾霾治理的影响

民间社会资本作为政府社会资本失效时的补充,对提高雾霾治理绩效有着不可或缺的影响。Lichterman认为民间社会资本具体包括个人与组织[16],这与雾霾治理需要公众的过程监督以及企业等组织的广泛参与相适应,因此,本文细分民间社会资本的两个分指标――公众层面的价值观与组织层面的组织文化。具体地,雾霾治理效果显现缓慢,经济效益不明显,但正确的价值观可以使公众形成开展雾霾治理必要性的共识,并积极投身实际治理过程中,进而降低雾霾治理的宣传与监督等成本,提高治理绩效。在组织层面,不论企业或非营利性组织,与时俱进地将雾霾治理的环保理念融入其组织文化,都会受到政府或市场的青睐,而关注度的提升则意味着企业利润或社会认可度的提升,进而促使组织更有意愿参与雾霾治理。因而,组织文化越关注雾霾治理,就越容易对提高治理绩效产生正向影响。因此,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2a:民间社会资本中的价值观与雾霾治理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H2b:民间社会资本中的组织文化与雾霾治理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1.2.3 治理行为对雾霾治理的影响

Talbot等指出网络治理以参与者间的协调与维护为基础[17],而双重社会资本必须通过引导方式促使不同主体参与雾霾治理过程,因此,本文引入协调与激励双中间因素分析治理行为对雾霾治理绩效的影响。一方面,雾霾治理需要协调不同主体间的利益问题,而各主体在经济实力、治理水平等存在的差异要求分清两种社会资本在治理过程中的角色:政府社会资本需要制定、实施规范并获得其他主体的信任,民间社会资本则需要引导公民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引导组织形成绿色发展的组织文化,而当这些做到协调统筹,治理过程中的各类矛盾才能有效化解,雾霾治理绩效水平才能得以提高。另一方面,因为雾霾治理缺乏直接、及时的反馈,因此,公众和组织需要必要的物质或虚拟激励才能形成雾霾治理的意愿,即要提高雾霾治理绩效不能只寄希望于行为主体的主观意愿,而是要通过激励机制引导主体积极参与到治理过程中。因此,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3a:治理行为中的协调与雾霾治理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H3b:治理行为中的激励与雾霾治理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1.2.4 双重社会资本对治理行为的影响

双重社会资本对雾霾治理均有影响。这种影响既表现为直接影响,也表现为对两种治理行为产生的间接影响。Porter认为社会网络中的规范、信任、价值观等因素在为个体或组织带来收益的同时,可以影响对象的观念与行为[18],因此,本文认为政府社会资本与民间社会资本对两种治理行为均有正向影响。具体地,个体或组织的行为主要受正式规范的短期影响,但当规范所强制的行为固化为日常行为时,即使规范的执行力降低,个体或组织也会继续执行规范[6]。而Fishbein等也指出,个体或组织的决策行为必然是在考量所处环境的成本与收益的基础上做出的,而对集体利益的维护以及为了与他人意见保持一致的动机对个体或组织行为有着显著的影响[19]。因此,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4a:政府社会资本与治理行为中的协调呈正相P关系。

H4b:政府社会资本与治理行为中的激励呈正相关关系。

H4c:民间社会资本与治理行为中的协调呈正相关关系。

H4d:民间社会资本与治理行为中的激励呈正相关关系。

2 实证研究

2.1 变量测量与数据收集

本文选用7分制Likert量表并依据研究目标进行初始调整,在广泛听取专家意见、采纳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变量及其测量口径进行统筹调整;最后,在大规模发放问卷前,选定部分目标企业及人员开展问卷预调研,并根据反馈意见对问卷内容进行最终修订。具体地,需要测量的4个变量,包括政府社会资本、民间社会资本、治理行为与雾霾治理绩效。根据Knack等对社会资本的测量口径[20],本文选取规范(X11)与信任(X12)2个因素测量政府社会资本,选取价值观(X21)与组织文化(X22)2个因素测量民间社会资本;其次,考虑Talbot等提出的“网络治理以参与者的协调为基础”结论[17],鉴于雾霾治理的公共服务特征,本文对治理行为的测量通过协调与激励2个因素展开,并利用“主管部门指导治理主体的行为(X31)”和“治理主体间发生冲突时主管部门进行协调管理(X32)”2个题项对协调行为进行衡量,利用“主管部门给予治理主体经济补助(X41)”“主管部门在政策扶持上帮助治理主体行动(X42)”和“主管部门在治理过程中对治理主体进行宣传(X43)”3个题项对激励行为进行衡量;最后,根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15)》关于雾霾主要组成成分的说明,用PM2.5水平、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与氮氧化物含量表示雾霾水平,并由此构成问卷调查中的“雾霾状况改善程度等级评判(X51)”指标,根据问卷填写者关于雾霾改善程度的评价数据对雾霾治理绩效进行等级评估。

为保证问卷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问卷发放对象包括政府环保部门、民间环保组织及个人、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环境治理研究的教师或学生等,主要通过纸质及邮件等问卷留置方式发放问卷,向问卷填写者介绍问卷调查目的及填写方法,同时采用匿名形式消除填写者顾虑。另外,为保证数据的代表性,降低随机因素对研究结论的影响,问卷调查时间为2016年2月至7月结束,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383份,回收有效率为76.6%。样本关键特征如表1所示。

2.2 信度与效度检验

对有效问卷调查数据进行信效度检验。结果显示:政府社会资本、民间社会资本、治理行为与雾霾治理绩效的Cronbach’s a系数均较高,分别达到0.80、0.78、0.75、0.84,均大于标准值。因此,问卷调查数据具有较高信度。然后,通过验证性因子分析检验模型收敛效度,结果如表2所示。所有因素的因子载荷均大于0.5,且显著性符合要求(P

3 结果分析与讨论

首先运用回归分析分别对4组研究假设进行验证,初步判别双重社会资本、治理行为、雾霾治理绩效三者间的关系;再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变量及其各因素间彼此影响的整体关系。

3.1 回归分析

首先,分别以规范、信任、价值观、组织文化、协调行为和激励行为为自变量,雾霾治理绩效为因变量构建回归方程1。由表4可知,规范、价值观、组织文化和协调行为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786、0.810、0.772和0.786,其与雾霾治理绩效呈正相关关系;而信任和激励行为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323、0.293,其与雾霾治理绩效呈较弱正相关关系。因此,验证假设H1a、H2a、H2b、H3a成立。回归分析后,修正假设H1b’为:政府社会资本中的信任与雾霾治理绩效呈较弱正相关关系;修正假设H3b’为:治理行为中的激励与雾霾治理绩效呈较弱正相关关系。

其次,前面对各变量及因素间信效度的实证检验均达到较好水平,因此,针对假设H4a、H4b、H4c和H4d,本文拟采用单一变量指标代替多重因素指标。具体地,分别以政府社会资本与民间社会资本为自变量、协调行为为因变量构建方程2,则由表4可知,政府社会资本与协调行为的相关系数为0.794,说明政府社会资本与协调行为呈正相关,而民间社会资本对协调行为则具有较弱正面影响(相关系数0.478)。回归分析后,假设H4a得以验证并成立,假设H4c需加以修正,修正假设H4c’为:民间社会资本与治理行为中的协调呈较弱正相关关系。

最后,分别以政府社会资本与民间社会资本为自变量、激励行为为因变量构建方程3。则由表4可知,政府社会资本与激励行为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769),民间社会资本与激励行为的正相关关系较弱(相关系数为0.587)。回归分析后,假设H4b得以验证并成立,假设H4d’需加以修正,即修正后的H4d’为:民间社会资本与治理行为中的激励呈较弱正相关关系。

3.2 结构方程分析

回归分析已初步验证并修正了各变量及因素间的关系。本文将运用结构方程对模型进行路径拟合。模型的拟合指标中,Chi-square/df值为2.963(小于3),拟合优度值(GFI)为0.810(大于0.7),模型适合度(CFI)为0.821(大于0.7),近似误差均方根(RMESA)为0.078(小于0.1),各指标均达到可接受的标准,表明该模型的拟合度较好。结构方程的整体模型及部分参数如图2所示。

结构方程各指标的数值如表5所示。修正后的各假设均得到验证。

(1)政府社会资本中的规范对雾霾治理绩效的路径系数为0.711,通过显著性检验(P=0.001),说明政府社会资本中的规范对雾霾治理绩效具有正向影响;而政府社会资本中信任的路径系数为0.186(P=0.013),说明政府社会资本中的信任对雾霾治理绩效具有较弱正向影响。验证假设H1a、H1b’成立。

(2)民间社会资本中的价值观、组织文化对雾霾治理绩效的路径系数分别为0.785、0.702,且显著性水平符合要求,说明民间社会资本中的价值观与组织文化对雾霾治理绩效均具有正向影响。验证假设H2a、H2b成立。

(3)治理行为对雾霾治理绩效的路径系数相差较大:协调行为与激励行为的路径系数分别为0.769(P=0.001)、0.413(P=0.005),说明协调行为对雾霾治理绩效具有正向影响,而激励行为的正向影响则较弱。验证假设H3a、H3b’成立。

(4)政府社会资本对协调行为和激励行为的路径系数为0.775、0.714(P值均为零),民间社会资本对协调行为和激励行为的路径系数为0.245(P=0.053)、0.383(P=0.001),说明政府社会资本对协调行橛爰だ行为均具有正向影响,而民间社会资本对协调行为与激励行为均具有较弱正向影响。验证假设H4a、H4b、H4c’和H4d’成立。

结构方程模型的分析结果与回归分析结果一致,再次验证了相关研究假设。而从以上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以协调与激励两种治理行为为中介因素的社会资本嵌入视角的雾霾治理研究,具有区别于以往结论的特别之处:

第一,政府社会资本中的信任对雾霾治理绩效具有较弱的正向影响(以往研究多认为二者呈较强的正向相关关系),这是因为雾霾治理具有区别于其他问题的公共服务特征。在我国这样经济快速发展的国家,公众对于雾霾治理等公共服务的关注尚有欠缺,企业等盈利性组织仍多关注业务收入而忽略社会责任。因此,建立在高度环保意识基础上的协同治理行为难以实施,进而直接制约信任因素对提高雾霾治理绩效的作用。

第二,激励行为对雾霾治理绩效的正向影响有限(以往研究多认为激励等号召有助于彻底解决问题),这是因为政策强制力在解决公共服务问题时更高效。本文前面已经说明,雾霾治理的公共服务特征易导致民众与组织的“不作为”心理。因此,基于社会资本的治理行为必须更倾向于行政命令或政策规定等强制力,避免出现“一人偷懒,人人偷懒”的局面。

4 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日趋严重的雾霾污染为研究对象,从政府与民间双重社会资本视角出发,引入协调与激励双中间因素,通过回归分析与结构方程模型深入探讨双重社会资本、治理行为、雾霾治理绩效三者间的关系,并针对雾霾治理问题得出以下结论:(1)社会资本对雾霾治理绩效具有正向作用,包括作用于雾霾治理的直接正面影响,以及通过两种治理行为的间接正面影响。(2)雾霾治理的公共服务特征,导致政府社会资本中信任因素对提升治理绩效的正向影响力不明显。(3)具有强制力性质的协调行为比倾向于号召性质的激励行为,更有助于提高雾霾治理绩效。(4)政府社会资本比民间社会资本更具公信力,更能调动主体积极实施治理行为。

结合我国雾霾主要成因、公共服务供给等具体国情,提出相关治理建议:(1)政府社会资本作为雾霾治理的主体,需要充分发挥规范与信任等因素的积极作用,尤其是要补足我国在环境保护政策、法律等规范层面的缺陷;(2)政府需要加强与社会组织、公民等主体的互动,引导各主体参与雾霾治理规范的制定,促进信任在政府与各主体间形成;(3)积极引导公众树立雾霾治理的环保价值观,引导社会组织将绿色发展融入企业文化;(4)政府与民间社会资本需要彼此激励,摒弃仅关注雾霾治理经济回报的狭隘观念,促进开展协同治理行为,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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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中伟,王宇露.位置嵌入、社会资本与海外子公司的东道国网络学习――基于123家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的实证[J].中国工业经济,2008(12):144-154.

[3]张荣祥,刘景江.高技术企业创业社会网络嵌入:机制要素与案例分析[J].科学学研究,2009,27(6):904-909.

社会治理研究范文3

根据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财务绩效之间关系问题,决定选取沪深两市的制造业上市公司的2010年和2009年(作为滞后因素)的相关数据,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实证研究。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治理;财务绩效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4-0022-01

1 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利益相关者角度)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统一的结论:古典学派和自由主义学派都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获得最大的利润;近代社会经济学家认为,企业不能只注重市场,还要关注整个社会环境,它的生存和发展不仅决定于经济力量,而且决定于政治和社会力量,必须通过参与解决一些社会事务而确立自身的地位。而本人认为遵循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财务绩效的关系是比较合适的。

1.1 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是20世纪60年代左右,在美国、英国等长期奉行外部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的。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

1.2 企业社会责任的指向责任者

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企业,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本文中,员工必须归纳入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中,因为本文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而根据人力资本理论,员工很大程度上参与了公司治理。供应商是企业应对激烈竞争的坚实后盾,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能使企业永远领先竞争对手一步股东是公司治理的原动力,考虑企业的社会责任范围,必须将其涉入其中。企业的发展,就是在市场的供应与需求之间的动态变化中求生存发展,甚至觅得领先地位的过程。而消费者是市场需求中最重要的因素。债权人也是企业的投资者之一。企业占用债权人的资金,理应对债权人承担按照债务合同的要求到期还本付息的责任,并为债权人提供借贷安全的责任。

2 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治理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

2.1 数据来源与选取

本文数据全部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的上市公司的公开财务数据。本文选取了沪深两市的制造业上市公司的2010年和2009年的相关数据,得750个数据样本。

2.2 变量设计与研究假设

2.2.1 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变量

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有很多。而基于代表性与容易获得性,本文选取企业支付的各项税费,企业平均总资产,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利息保障倍数,营业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来构造评价变量Y1、Y2、Y3、Y4、Y5、Y6,分别体现企业对其主要利益相关者承担的社会责任:政府、员工、供应商、股东、消费者和债权人。

2.2.2 企业公司治理、财务绩效的评价变量

对企业的公司治理、财务绩效的评价指标有很多。而基于代表性与容易获得性,本文选取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Roe)、企业资产规模(Size)、每股收益(Eps),2009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滞后因素RoeLast)、独立董事人数比例(Poid)。

2.2.3 研究假设

(1)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关系假设:

假设1独立董事人数比例高的企业会更好地履行CSR;

(2)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假设:

假设2ROE与CSR呈现正相关关系;

假设3企业资产规模越大,企业履行CSR更差;

假设4每股收益与CSR正相关。

2.3 回归模型构造

对各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到结果如表1所示。责任,仅仅为0.13%,最大的为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也只有32.86%。总体来讲,模型显著性不是很好。估计有以下可能: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在社会责任方面,更多是

由政府承担,而不是赋予企业实现,结果可以认为是制度上的体现;所选数据是中国的上市制造业,而各区域以及制造业各细分产业的情况各异;所选的各个解释变量的系数很多并没有通过检验,从而导致模型拟合度不足。但由于本文旨在通过证明4个假设,廖明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财务绩效的关系,所以在这方面可以接受。

3 本文所作的工作与结论

(1)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变量没有通过政府、员工、供应商、股东、消费者社会责任和债权人社会责任的t检验。实证结果拒绝假设2,即,ROE与企业社会责任不呈现正相关关系。估计原因是现有的制造业大型上市公司多由国企转制,处于转型期,具有较大的经营任务,所以企业并未因为ROE的变化而更多或少的涉及社会责任领域。

(2)上一年的2009年净资产收益率变量却通过债权人社会责任的t检验,且系数为正。实证结果接受假设2,即当用债权人社会责任体现社会责任时,ROE与企业社会责任呈现正相关关系。表明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绩效指标的确有其滞后性。同时,体现了债权人会因为企业的ROE改进而得到更多的“利益”,因为当财务业绩改善,企业会首先倾向改善负债问题。

(3)企业资产规模这一变量通过员工社会责任和债权人社会责任的t检验,且回归系数均为负。当用员工社会责任和债权人社会责任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时,假设3得证,即企业资产规模越大,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更差,很可能是因为规模过大,管理成本和冲突管理成本急剧增长,不利于企业对员工和债权人承担社会责任。

(4)每股收益变量通过了政府、员工、股东、债权人的社会责任的t检验,但回归系数均为正。实证结果接受假设4,即每股收益与企业社会责任正相关。特别的是,每股收益变量对于股东的社会责任承担的系数是+35.79,也符合股东看重每股收益等股票收益指标的常识。

(5)独立董事比例没有通过检验,拒绝了假设1,即独立董事人数比例高的企业不一定能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这可能是因为中国的独立董事没有发挥起应有的作用,很多独立董事在其位不谋其政,也可能是因为独立董事与董事或者CEO等存在诸多牵连,使其受后者的限制。

参考文献

[1]张双文,何新民.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与财务绩效的关系[J].财经科学,2003.

社会治理研究范文4

【关键词】初中教学 政治理论 社会实践

中学生作为社会中的特殊群体,他们既没有形成一套完整清晰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但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学生都普遍对社会及学校以外的世界充满了好奇与探索心理,对于法律意识极其薄弱的他们,如果没有良好的引导将极易被社会中的一些不良因素所影响。社会中的诱惑无处不在,中学生的辨别能力又十分低下,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容易将我国的青少年荼毒成日后对国家有害的败类,为了避免此现象的发生,国家应该重视中学生的政治教学。

政治素养的养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社会需要的是才行兼备的人才,学校在面对尚未成型的青年教学时,应该重视将初中政治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提高政治教学的实践性,及时引导中学生的思想和道德意识,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初中生最需要的就是政治教学的科学引导。

一、政治教学中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在中学政治课本中首先对学生进行关于自尊、自强、自立的相关概念的分析,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渐辨别自尊与虚荣的区别,教会学生在社会上如何做到自尊自信,拒绝虚荣心理的存在,这些政治理论是学生在逐渐形成人生观、价值观中的重要指导理论。不仅如此,政治课本中还讲授了对于我们遇到困难或者挫折时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如何去调整自身的情绪,培养自身的坚强意志力。教会初中生相关的法律知识,让他们做到知法懂法,使之清楚地意识到作为社会主义公民应该具备的权利和义务,提升自己的责任感。这些政治理论看似只是书本上的知识点,但对初中生成长的过程,会逐渐培养他们在社会中树立科学合理的价值观。

在初中政治课本中以青春叛逆期的青少年和父母间的矛盾为例:课本中从青少年与父母两方面的观点展开分析,首先是青少年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了,具有自身独立的思想,希望父母不要再对自己的私生活多加干涉,希望自我独立。但从父母这方面看孩子,他们永远是自己的孩子,他们没有自己的主见,思想还不够成熟,需要作父母的不断对其叮嘱。由于双方的思想没有交集点,因此矛盾不断,初中生通过老师对这节内容的讲解与分析,逐渐明白父母的想法,在发现父母对自己的用心后,学生将学会如何换位思考,懂得理解和宽容,在不断学习与反思中完善自身。

二、优化教学策略,服务社会实践

在初中政治教学中,大多数都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纸上谈兵对初中生的社会实践性而言没有太大作用。就如在政治学习中,我们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但在社会实际中我们还是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捍卫权利等,知法但不懂法也是徒劳无功。在政治教学中,学习自尊、自强、自立不是只为了背诵其含义并默写下来,更重要的是理解其中包含的深刻道理,使自己的内心能够真正受到影响,政治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更加偏重于实际的效用,充分发挥其理论知识。

首先老师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只有本身具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意识,才能做到言传身教,政治老师其自身拥有的政治品质,使得其在一言一行中都具有具体的体现,这种自身的影响带给学生的是更具有说明力的语言,在初中阶段的学生容易将老师作为人生的崇拜者,因此政治老师自身的品质培养对于学生的影响力和作用是不可小觑的。

初中政治课本大多都是理论知识,但是这些理论知识的理解层次又都来源于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写照。老师在对学生进行长篇理论知识灌溉后,将课本中的案例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例子,通过对实际例子的分析和讲解让学生能够理解课本中理论知识的含义,以致能更深层次了解我们所处的现实社会的一方面。

三、知行统一,提高社会认知能力

初中政治教学的主要目的是为还不成熟的中学生树立一个科学合理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且让学生逐渐认识到真实的社会面貌。为了将政治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就不能单纯满足于在课堂中进行政治知识的传授,政治课堂应该逐渐向开放式方面转变,带领学生走向社会大课堂,在实际的社会中去体验真实的环境。由于传统教学的束缚,现在的初中政治教学还局限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进行理论知识教学并要求学生背诵下来以便于考试的时候直接默写出来,但这种为了应付考试而学习的政治知识对学生今后走入社会没有任何作用。政治学科是学生日后步入社会的一门实用基础学科,学生逐渐学会如何在社会中与人相处,如何培养自己自信自强的基本能力等。就如政治课本中所涉及到的消费者这章内容,学生作为社会中的一份子,同时也是消费者角色,如何维护自身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就是通过政治课本中所传授的关于消费者维权的知识,引导学生如何正确处理类似问题。关键还在于学生如何有机协调和运用这些理论知识。

总结:政治学科不仅是初中课堂中的一门基础学科,也是一门社会学科,它的实用性和价值是与社会实践分不开的,政治学科中包含了关于社会中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和知识,对初中生而言,其思想和各方面的心智还没有成熟,但却具有相当强的好奇心,在这种特殊的年龄阶段就需要有一种有效、明智的引导,对其进行及时的提醒和矫正。政治学科在初中课堂中的作用就应该是引导初中生形成科学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而不是为了让中学生学会背诵相关的理论知识并能通过考试。将政治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是目前初中政治教学中需要着重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社会治理研究范文5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治理 利益相关者理论 融合方式

一、企业社会责任观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一)两者的理论基础同源且最终目标相同

企业社会责任有许多理论基础,包括社会契约理论、企业公民理论、组织合法性理论及利益相关者理论等,但由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既指明了对谁的责任也包含了责任的内容,因此建立在该理论基础上的CSR 观逐渐为多数学者及国内外相关组织所接受。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要求企业为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服务,履行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责任。

从公司目标体系的层次性来看,公司治理的目标应该服从于公司的整体目标,而公司的整体目标又由公司的本质决定。关于企业的本质,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论”、“团队生产”理论、“委托”理论虽然强调的重点不同,但都赞同企业的本质是“一系列契约的连接”。公司治理机制的直接目标是为股东服务,但最终目标还是要利于企业契约的稳定,促进契约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并保持相互之间利益的平衡。利益相关者理论也承认“企业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连接”,但是它认为契约关系人不但有显性的利益相关者还有隐性的利益相关者,不同意主流企业理论将契约关系人范围缩少化的做法。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作如下总结:第一,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观的最终理论基础是“企业社会契约论”,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和股东至上理论只不过是人们根据企业所处社会经济环境及自身发展阶段的不同情况,对企业契约各方力量进行对比之后,对谁应该是企业为之直接负责的对象的两种不同的判断。第二,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观两者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维持企业契约的稳定:促进契约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并保持相互之间利益的平衡。

(二)企业社会责任观为公司治理提供了正确的行为导向

企业社会责任观是一种行为理念,它的内涵会随着社会经济环境与企业发展阶段的变化而变化,特别是在实务中究竟要对哪些利益相关者负责任,对他们的哪些方面利益负责任以及这些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性排序情况都会受到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影响。现实生活中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演变过程:从“创造利润才是企业的社会责任(Friedman,1962)”的旧理念发展到“企业公民说”、“社会契约理论”、“相关利益人说”、“慈善投资理论”等一系列新理念,就是社会责任观内涵具有动态性和层次性的实证。

公司治理是为了保证企业人按照委托人意志行事而进行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只有在正确确定委托人是谁的情况下,才可能保证公司治理提供的服务是有效的。企业社会责任观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阶段和所处企业外部社会经济环境的特点,科学地对委托人是谁、他们对企业的预期内容以及各自的优先顺序都进行了界定,因此为公司治理指明了正确的服务对象与服务内容。而传统的委托理论将委托人固化为股东,将股东作为公司治理的唯一服务对象是不科学的,它违背了公司治理的服务对象会随利益相关者之间博弈力量的动态变化而变化的规律。

(三)企业社会责任观可以提高治理机制的效率与效果

企业社会责任观与治理机制的融合,会在治理机制中增加价值观等文化控制,使现有治理的手段更全面,同时具备文化控制手段、市场控制手段和制度控制手段。文化控制手段在单独使用或与其他两种手段的融合使用都会为治理带来正义色彩,使各种控制手段更具说服力,从而提高治理机制的效率与效果。另外,企业社会责任观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融入可使公司治理兼顾直接目标与最终目标,更好地解决现有公司治理完全按直接服务目标(股东至上)设计而导致的不利于最终目标实现的问题。

(四)公司治理为企业社会责任观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企业社会责任观是一种理念,它可以通过影响人的思想来影响人的行为,也可以通过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内外的制度来直接规范人的行为。前一种方法因为缺少强制性与行为指导性,而对人的行为影响效率较慢,但是它的影响却带有很强的稳定性,而且一旦被人接受,则时时都能对行为产生影响,人们会主动遵守。后者对行为的影响见效快,但可能因为没有被接受而在没有规则约束时就不会遵守。在当前急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下,应该以后一种途径为主,前一种为辅。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相互融合的方式

两者的融合要求社会责任观融入公司治理的有关机制和制度中,成为公司治理机制的意识形态、精神灵魂,而公司治理机制应成为社会责任观的物质基础、运行载体,从而实现两者共同的目标:促进契约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并保持相互之间利益的平衡,以维持企业契约的稳定。

(一)协调好利益相关者理论与股东至上理论的关系

在理论上要用企业社会契约论协调好利益相关者理论与股东至上理论的关系,用促进契约各方利益的最大化与利益平衡取代股东财富最大化,为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的融合提供理论支持。

(二)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观的宣传

要使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明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特别是使企业的股东与管理层相信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三)加强法制建设,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规范

将促进契约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并保持相互之间利益的平衡作为公司的目标,要求各公司写进公司章程,对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权力机构中的话语权进行规定,如规定企业董事中应设立多少社会责任董事,他们在哪些事项中有什么样的表决权,从而为企业中设置社会责任机构及其责任与权力分配提供法律依据。

(四)在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中融入企业社会责任观

在经理市场治理机制中,为职业经理人建立社会责任业绩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将经理的社会责任业绩作为市场准入门槛。在资本市场治理机制中,为社会责任履行好的公司提供优先融资、低息融资;要求企业公布社会责任履行计划及履行情况的信息,以作为社会责任价值投资者的投资参考,促进社会资金低成本、高效率地向社会责任履行良好的企业配置。在产品市场治理机制中,为企业产品与服务质量建立诚信档案并可以公开查询,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服务。除此以外,政府还要降低要素流动的交易费用,并为其他利益相关者维权提供制度保障。

(五)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融入社会责任观

有两种思路,第一种思路是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观点,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由核心利益相关者共享,在企业中股东与其他核心利益相关者共同承担日常治理。第二种思路依然将企业委托给股东进行日常治理,其他核心利益相关者只采取相机治理。在两种思路中,非核心利益相关者都通过外部治理来促使企业管理者对其委托责任的履行。

第一种思路的具体做法:一是将企业的股东大会改成“企业利益相关者大会”。二是在企业中设立专门的机构与人员负责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管理。包括在董事中设立社会责任董事,它是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事项的最高决策层,负责对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战略进行决策,并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人员招聘、考评、薪酬、晋升及解聘等重大人事工作中有权根据其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发表意见,参与决策。在社会责任董事下设立社会责任委员会,它负责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企业社会责任中长期目标与计划,与公司内部其他制度制定者一起,将社会责任理念与公司内部治理的相关制度结合起来,负责对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共关系管理。例如,如何将总经理受托的社会责任完成情况的衡量指标与总经理受托的经济责任完成情况的衡量指标一起构成总经理业绩评价体系。再如,在企业投资决策程序中加入生态环境投资决策审查制度。

第二种思路的具体做法:只在企业设立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它是企业外部的社会责任机构如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环保协会、工会、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机构等在企业内部的人员安排。该机构负责对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企业每年对外公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部分由这些协会聘请,部分由社会审计机构聘请。他们的工资来自于国家规定的企业每年社会责任内部监督与审计费用。当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发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重大的社会责任问题或隐患时,应马上向董事会提出抗议,同时上报企业外部的有关协会。这些协会要马上介入调查,根据问题后果严重性大小要求企业交纳社会责任风险基金。当没有发现社会责任问题时,则不得干涉企业的经营。这种方案只是在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中加入了一条独立运营的利益相关者相机治理机制,它不需要强制性的对现有的公司治理制度作太多的修改,当然企业会因为这一治理机构的存在而自觉地在经营活动中考虑其对社会责任影响的大小,而且管理层由于依然只需要根据股东财富最大化这个单一目标进行经营决策,因而易于决策与执行。

总之,社会责任理念的贯彻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有令人信服的理论依据,又要有推动这一理念执行的制度与环境,需要有国家、企业与社会公众的相互配合,需要采取法律、政治、经济与文化等多种手段对企业的思想与行为施加压力,使其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李卫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机制的构建与实施[J].江西社会科学,2012,(5).

社会治理研究范文6

【关键词】国家治理;审计;保障;经济发展

国家审计,也被称作为政府审计,审计工作因为在监督社会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具有委托经济职责的职能,它代表着国家进行社会化治理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在被委托监管责任的前提下,审计工作成为国家经济监督机制中最重要的一环。国家审计的产生与当前社会需求密不可分,所以其发展程度受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水平双重作用的影响。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遇到的问题

1.国家审计体制存在漏洞

目前,我国正在执行的审计制度具有行政属性,因此存在严重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独立性较弱。 审计单位在当地政府以及上一层政府审计单位的管理下,无法切实实现独立监督的权利;其次,审计工作的关键和目标存在问题。 由于国家审计工作与国家的行政中心联系密切,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内容丰富多样而且复杂多变,继而导致国家审计工作的核心内容和达到标准都相对模糊,在执行审计工作上没有形成长远计划;第三,有当地审计单位受到当地政府机构的支援,于是出现了从双重领导制度演变成当地党政领导为主的单一化领导制度。

2.我国审计人员的素质相对较差

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其不断学习新知识的能力较弱。在信息科技化的今天,每个人都需要及时对储存的知识进行更新,并不断吸收新知识,做到应与时俱进。但是由于审计部门的工作量较大,审计人员顾不上学习或参加专业知识培训。而且审计工作本属于社会化行为,它依附于社会存在,在我国目前已有的法律法规尚未健全时,在具体执行职能工作时,权利大于法律的问题依然凸显。所以,在审计人员的思维定式中,多少也还侥幸的存在听命于权利而不用遵从法律的想法。

3.国家审计的效率低下,效果不甚理想

在国家审计工作进行中,需要强化对事前的监督管理,做到提前预防,但这样做会在无形中加大审计的工作量,继而降低工作效率,对其法律责任也造成一定程度的压力。在早前的审计监督工作中,基本上都是按照事后监督的流程来执行的。审计要想在国家治理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就必须严格执行过程监督的制度,积极加入到监督战略和安全政策的制定中,还要参与到民主法治革新与构建中,但并不是直接对重要决策和制定过程起决定作用。

二、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建设中作用

1.进行国家审计能力建设的有效措施

首先,要提到公众参与度。体现国家审计的协调性、合理性、公开性,调动社会公众的参与审计工作的积极性,开展参与式审计模式,最终得出的审计结果需要向社会公示,切实实现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双方的共赢。比如可以多开办“以审代训、审训结合”的财政审计提高班;或者还可以制定激励和惩罚机制,提高公众的参与积极性。.

其次,要加强监督服务。要加强国家审计的监督和服务,国家审计不仅要依法审计、依法处理,而且要帮助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和体制,加强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以提高国家对经济社会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运行的预防和抵御功能。

2.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作用

第一,能有效促进公共财产安全高效。严密保护公众财产,严禁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工作中坚持执行绩效管理方法,对国家审计做好完备预算,全面减少资产沉淀,使资金得以流动,以实现最大化效益为目的,合理高效的运用财政资金。

第二,能及时曝光国家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和风险。要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审计力度,密切关注财政、金融、民生、国有资产、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地方性金融稳定等情况。

第三,有力推动和完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农业、工业、社会保障系统、教科文卫事业等工程的重点公共资金的审计,坚持执行全面监察,跟踪审计资金流向的每一个环节,一定要从根本上保障群众的利益。根据加强对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大气、水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探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惠民和资源、环保政策落实到位。

总之,由于国家审计的职能有别于其他政府部门,与其他审计方法也有所不同,使得国家审计能对社会建设的所有专项资金,以及各个单位全面监督检查,将其实地发挥其制约和推动作用,并能公正公开地对国家建设效果进行客观评价,维护社会公共财产的安全,在我国各项事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保护和保障作用。同时,还激励审计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有力地促进宏观和微观经济的全面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