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风险把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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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风险把控

供应链金融风险把控范文1

【关键词】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控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浪潮席卷全球。同时,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金融理论和金融实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发展和变化,一方面为金融发展提供了机遇,另一方面则给金融体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波动性,使金融机构面临日趋严重的金融风险。银行业要在新世纪中获得稳定发展,必须从20世纪末及本世纪初的一系列实践中汲取经验教训,必须重视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尤其是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和不良资产的防范与处置。公司信贷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是商业银行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商业银行安全高效的运营,是衡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控制要求不断提升。

一、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作为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提供方,实际上是为企业提供贷款。商业银行在提供贷款时,面临着以下八个风险:(一)信用风险。在我国目前的信贷实践操作中,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成为各大商业银行融资业务中的重大难题之一。中小企业由于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内部管理不够规范、资产规模较小同时缺乏对自身资信水平的管理机制和意识,因此在中小企业中信用问题的发生频率相对较高,这也是各大商业银行对于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并不看好的原因之一。(二)市场风险。一般来说,所谓的市场风险主要指的是市场行情发生了没有预料到的波动,使得质押物没有及时地转换成现金,造成的违约现象。这类风险产生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两点:第一,是对未来市场价格走势预测有误;第二,市场供求状况由于出现新的替代品等因素发生改变。(三)操作风险。操作风险的发生大多是由人为因素造成,无论是银行业务员,授信企业相关负责人还是协作监管方的管理者,在三方协议框架下进行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的过程中都有可能会出现因大意或者疏忽导致的操作风险。(四)政策风险。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任何经济政策的变动,都会对相关行业的发展前景产生相应的影响,在核心企业和配套企业受到经济政策影响的情况下,供应链上融资业务的风险也随之改变。(五)自然环境风险。自然环境风险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暴雨、山洪等自然灾害和战争或经济制裁等国家因素所造成的企业产品的意外受损。这些因素如果对供应链上的某个关键企业或环节造成了沉重打击,继而对整条供应链的有效运转造成影响,就会导致银行风险的增加。(六)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完善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在其调整、修订的过程中,难免可能出现对于供应链运作不利的规定,一旦法律环境发生相应变化,供应链的稳定性将受到很大影响。(七)信息传递风险。供应链上核心企业与配套企业的合作实质上是一种相对松散的企业同盟,随着供应链上企业的逐渐增多,信息在不同企业之间的传递过程将会越来越长,可能会导致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不够充分,对市场行情的认知因此会不尽相同,由此产生对供应链运作效率的影响。(八)企业文化差异的风险。供应链上企业构成的多样性决定了这些企业在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员工培养等方面必定存在差异。这种差异性导致不同的企业对相同问题的看法不一致,并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从而造成供应链条的混乱。

二、风险控制措施

伴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分工社会化的趋势不断深化,企业也逐渐从之前的内部纵向一体化发展,转而通过供应链上下游的深度合作来提升企业的工作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供应链金融服务由此产生。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提供商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对于企业资质的评级不够完善,以及风险的控制手段不够严密,导致了部分供应链金融服务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商业银行怎样控制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的风险,成为其需要完成的首要任务。在分析商业银行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措施。(一)加强贷中动态风险监控。多数情况下,银行只有在与企业发生融资业务往来后,才能更全面和深入地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然而,这时银行资金已经发放给客户,银行失去了对于融资资金的主动控制权,因而在该项融资业务过程中陷入相对被动的地位;同时,授信企业和银行之间对于供应链上信息的掌握是不同步和不对称的,这些都加大了银行贷后管理的难度。从信贷业务运行周期的角度来看,贷前的分析和决策时间相对较短,而融资业务开始后直至所有款项按量按时回收之前的时间却非常长,这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确定因素比贷前更多更复杂,因此,如不能及时地发现和处理早期出现的风险信号,将会对银行资金的安全回流产生非常巨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必须赋予贷后管理部门更多的管理和监督权限,加深对于贷中风险监控的认识,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对已经发放的融资产品的持续关注和监督上来。(二)完善贷后风险预警机制。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应急预案的设置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控制的必要性,通过对风险预警信号的分门别类,有的放矢地从供应链上的各个角度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测,极大地加强了风险分析的技术含量,提高了风险搜索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了商业银行风险管控的水平。然而,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预警机制仍然在实践中摸索和进步,还有待进一步对预警机制进行标准化改进。目前来看,预警机制在以下几方面仍然存在缺陷和问题:1、财务方面。由于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大多不够规范,因此大范围地存在财务信息不透明,财务报告掺假,财务数据真实性低的问题,这大大增加了商业银行对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监控的难度。2、产品问题。供应链金融的产品相对于传统授信业务更加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因此银行方与授信企业之间存在对于产品品质,产品市场历史价格波动,季节性因素等方面的信息不对称,这些信息上的缺失可能会导致银行对于将要发生的危险没有足够的警惕。3、第三方监管企业作用的发挥问题。第三方监管企业在货物的存入、取出以及保管期间扮演了银行的风险管理人的角色,因此第三方监管企业的现场监管和早期预警功能不可忽视。如何把与第三方监管企业的合同更加细化,更好地理清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何更有效率地制定出第三方监管企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更好地发挥第三方监管企业作为现场预警器的功能,仍然需要银行在实践中进一步的摸索和尝试。(三)完善操作风险的管理。1、完善内控体系。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审贷分离等基本的内控原则与商业银行的传统信贷业务没有太大的差别,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对于授信资产的前期审核与后期管理上。然而,一般的审贷分离操作并不能完全隔离这个环节内可能产生的操作风险,因此,银行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资产授信管理部,通过业务线的客户经理和资产授信管理部专员的双重审查,来达到降低人员操作风险的目的。对于一些循环贷款类产品,例如基于存货和应收账款的供应链金融产品,还需要设立定期审核制度,定期审查存货和应收账款是否符合授信合同的规定。2、改进业务流程。供应链金融业务作为一项新兴业务,运行过程中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伴随着新问题的产生,银行需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不断改进对于产品监督和管理的业务流程,更好地适应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变化。3、加快信息中心建设。信息中心的建设能够把所有的操作流程集成到中心的系统中来,所有业务操作人员必须根据要求进行企业信息的收集、汇总,并接受对于业务操作人员的预警监督。这个过程不但将操作过程制度化和信息化,也使得所有步骤更加透明,降低了对操作人员个人能力的依赖程度。信息中心的操作指引功能,错误纠正功能以及风险预警功能,能够有效降低操作员人为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差错的几率。4、合理运用操作风险转移手段。目前已知的转移操作风险的手段主要包括两类,一是风险保险,二是操作环节外包。在国外的供应链金融实践中,很多操作风险可以通过保险方式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然而国内目前还不具备大规模推广风险保险的基础。但是,在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第三方物流监管环节,部分操作风险可以通过相应的保险产品转移出去。

作者:朱诗诗 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马辉.中国金融风险指标体系构建与预警研究[D].吉林大学,2009

供应链金融风险把控范文2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0.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11)-0027-05

一、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历程、特点及运行模式

互联网消费金融是以“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新型金融服务方式,满足个人或家庭对最终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而提供的金融服务。随着信息技术不断革新和消费需求不断升级,互联网消费金融渐渐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一)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历程

从阿里推出支付宝解决了网购消费的信用问题开始,互联网消费开始对传统实体消费领域持续渗透。2014年,互联网电商悄然进入消费金融领域,京东率先推出了“京东白条”,阿里推出了“天猫分期”、“蚂蚁花呗”,从而开启了互联网消费金融时代。2014年以后,网贷平台、支付征信机构相继通过小贷、分期类产品进入该消费金融领域,如趣分期等。随着消费金融试点的逐步放开,从2014年开始一些实体产业类机构也相竞引入互联网平台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消费金融业务,使得传统和互联网消费金融逐渐进入了融合阶段。据统计1,2015年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交易规模为322.8亿元,环比增长106.4%,预计2016年将达720.7亿元。

(二)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要特点

一是以供应链为依托,基于线上化的消费生态体系创造了需求。互联网消费金融主要基于互联网突破地域限制的特征,以自有供应链和他有供应链为依托,在教育、校园、装修、医疗、租房等多领域渗透,拥有更广、更易得、更精准的客户覆盖面,再通过分期的方式解决客户需求与即时购买能力之间的矛盾,从而创造了更多的需求。

二是以风控为核心,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识别风险,提供小额、便捷的消费金融服务。互联网消费金融风控体系在贷前、贷中的风控手段与传统金融机构比,在模型运用、信息获取、风险识别、审批效率等方面均加强了新一代信息技术2的应用,实现了小额授信即时秒批,还可进行流程前期、中期实时欺诈风险识别,并即时中断授信。

三是以竞合为导向,存在政策监管风险和融资局限,但拥有广泛紧密共赢的合作。较为大型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逐渐重视政策监管风险,努力达到监管准入、合规方面的标准,积极争取业务牌照,控制法律风险,提高融资资质。同时广泛的与银、证、保、商户紧密合作,促进消费者、商户、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多方共赢。

(三)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运营模式

1.以自有供应链为主线的消费金融平台

以自有供应链为主线的消费金融平台,主要包含电商系、产业系。电商系消费金融平台主要依托自身电商平台,面向自营商品及开放电商平台商户的商品,提供无现金分期购物和有现金小额消费贷款服务。电商系消费金融平台基于其庞大的线上供应零售网络、用户大数据等优势,在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细分市场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主要代表有京东白条、蚂蚁花呗3。与电商系不同的是,产业系消费金融平台拥有国家消费金融牌照,多运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模式,以金融带动主营,为消费者提供分期购物和小额消费贷款服务。主要代表有马上消费金融公司、海尔消费金融公司、苏宁消费金融公司。

2.以他有供应链为依托的消费金融平台

以他有供应链为依托的消费金融平台,主要包含支付、征信系和网贷系。支付、征信系消费金融平_主要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或供销平台,以大数据获取渠道、信用评分模型为主要优势,为消费者提供分期购物和小额消费贷款服务。主要代表有拉卡拉。网贷系消费金融平台同样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或供销平台,以网贷融资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为消费者提供分期购物和小额消费贷款服务。主要代表有趣分期、分期乐、爱学贷。

二、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法律制度不完备

虽然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互联网金融不同领域的业务指明了发展方向。但现有的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都是基于传统金融业务,对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电子合同有效性的确认、个人信息保护、交易者身份认证、资金监管、市场准入、个人征信采集及使用等尚未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交易过程中易出现交易主体间权利义务模糊等问题,不利于整个消费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未能得到有效管控

近几年,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快速崛起。京东金融、蚂蚁金服等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都是事实上的金融业务,但从事这些业务的互联网企业仍然被定义为商业企业,未被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同样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则受到《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4的限制。这种不对等监管使得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存在监管套利的可能,限制了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从事金融业务的一些权力,同时,企业和个人各类信息未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保护,加剧了消费金融行业的不公平竞争,不仅提高了传统消费金融机构创新的成本,也限制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健康发展。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融资渠道有限,流动性支持较弱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资金筹集主要依靠集团自有资金、小贷公司资金、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和与银行合作放贷等方式。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发行额有限,占其消费金融交易额比例较小。例如,京东白条年交易量达到200亿元,其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金额仅为15亿元。融资渠道有限限制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四)互联网金融信息尚未纳入人行征信系统,风控体系难以完全对冲信用风险

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在经营时尚无法应用人行征信系统数据,使其在贷前应用大数据分析时,因缺失信贷信息而易面临较大信用风险。与此同时,传统消费金融机构也无法获取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征信信息,同样存在风险防范问题。另外,随着行业主体不断增加,一个客户可以通过银行渠道的大额信用卡、消费金融,非银行渠道的P2P、电商、互联网银行等不同渠道,同时获得远超其还款能力的融资授信,而不同平台上的贷款信息无法共享,可能出现多头授信的风险。

三、对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消费金融行业法律制度建设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消费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建议完善消费金融行业法律制度建设,尽快将互联网消费金融纳入法律法规范围。在消费金融发达的美国制定了一系列专门针对消费金融的法律,如1968年《诚信借贷法》、1974年《统一消费信贷法典》、2000年《信用卡法案》,不仅推动消费金融市场的透明、公平和安全,而且为其消费金融市场长期稳定的发展构筑良好的环境。建议加快制订具体的、可操作的既能促进消费金融,又能防范金融风险的法律法规细则,共同培育良好的消费金融市场,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有效管控

建议将互联网消费金融纳入监管体系中,运用信息技术精准监控其资金流、信息流、资产流情况及合规经营,防范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目前互联网消费金融在准入门槛、资产质量、资产规模、资金情况、信息使用等方面均缺乏有效监管,一旦经营不善,将直接导致个人及企业客户的经济损失,进而可能间接影响传统消费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申请质量及已发放贷款客户正常还款行为。

(三)加强流动性支持,拓展投融资渠道

建议加大流动性支持,为消费金融行业提供融资便利。着力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对于从事消费金融领域的公司适度放宽其融资条件,简化金融产品发行核准程序,降低融资成本,采取有效措施把控其流动性风险。如,支持个人汽车、消费、信用卡、电商消费金融等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信贷存量,扩大消费信贷规模,提升消费信贷供给能力,拓宽投融资渠道。

(四)逐步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建议逐步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将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息纳入征信体系,加快建立全覆盖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互联网金融行业数据、个人商业信用数据、个人税收、个人公积金、社保、医保、房产数据整合,逐步形成覆盖信息多元、人群广泛的个人征信数据库,推动消费金融机构完善风控体系,建立消费领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信贷风险识别、预警和防范机制,提升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加强对消费金融信息安全保护,完善从事金融行为尤其是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企业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信息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切实保证信息安全。

(五)支持互联网消费金融在可控条件下持续创新,保持消费金融行业活力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创新是对传统消费金融体系运行不足的一种补充和突破,为传统金融体系滞后的发展敲响了警钟,也为传统金融机构未来发展提供了突破路径。建议支持互联网消费金融在总量可控、风险可控条件下持续创新,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为抓手,实现互联网金融业态实时的总量可控、风险可控,促进金融业的良性竞争,同时保持消费金融行业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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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Bertola, G.,Disney;,R. and Grant, C.,2006, The Economics of Consumer Credit, MIT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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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atus, Current Issues and Suggestions of China’s Internet Consumer Finance

Research Group

供应链金融风险把控范文3

从环境社会效益的角度看,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企业项目投资只有充分考虑到低碳环保因素才能实现企业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十报告提出“坚持把着力推进低碳发展,支持节能低碳产业作为加快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其低碳技术创新是实现我国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环节,对推进我国生态经济发展进程发挥关键性作用。而良好的金融支持是中小低碳企业创新发展的基本前提,要推进中小低碳企业健康快速发展,需尽快建立碳金融创新机制,丰富碳金融市场产品。我国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的国情决定了银行信贷是中小低碳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喻翔宇(2010)提出如果能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碳排放权作为质押品,将这种未来收益现金流作为保证,则能降低银行对贷款的风险担忧,提高信贷渠道畅通程度。碳权质押担保融资为开辟中小企业低碳技术创新提供了新的融资思路。然而,由于我国低碳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项目失败率较高、没有长期的信用记录备案等原因,且缺乏相应的担保、风险补偿和税收优惠等综合配套措施,导致商业性银行缺乏对其融资的积极性。为了防范中小低碳企业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会设置严厉的贷款条件以提高融资门槛,故单纯依赖碳权质押担保融资难以解决银行对中小低碳企业贷款的约束。

近年来,国内以平安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开展的供应链金融实践,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提供了成功的解决方案。供应链金融是建立在供应链管理和金融产品创新基础上的新型金融制度安排,其核心功能在于由银行将供应链上节点企业作为系统整体,根据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信用水平开展综合授信,为供应链上多个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基于上述背景,笔者提出将碳权质押担保融资业务与供应链金融运作相结合的思想,从运作设计、运作前提、运作风险等方面探索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创新模式,为解决中小低碳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新的技术和方法。

二、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概念界定及其运作设计

(一)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概念界定 就质押模式而言,碳权质押担保融资有直接质押和间接质押两种选择。直接质押模式是指企业以碳权出质,直接与银行签订碳权质押贷款合同,银行收取质押物后依合同约定向企业放贷。间接质押模式则是指在融资过程中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企业以碳权作为反担保质押给担保机构,然后由银行给企业放贷。显然,采用直接质押模式时,银行将独立承担全部贷款风险,融资风险较大,故放贷意愿弱。对间接质押模式来说,由于有第三方担保机构做担保,银行贷款回收多了一份保障,由此可能会增强银行的放贷意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目前担保公司数量虽多,但大多总体实力不强,担保功能薄弱,且缺乏碳技术专业知识和碳交易处理经验,难以获得银行认可,故仅仅依赖第三方担保的碳权质押融资仍然很难达到应有的放大作用。

在碳权质押供应链融资模式中,银行将申请授信的中小低碳企业置于供应链大背景下综合考虑,不会单纯关注资金约束的中小低碳企业的资信评估、可抵资产、企业规模等,而是侧重强调中小低碳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真实的低碳项目贸易背景和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以及用于质押的碳排放权价值。某种程度上讲,碳权质押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实现了中小低碳企业的碳权质押与核心企业的债务信用款抵押捆绑担保,降低了银行贷款风险。如果在碳权质押供应链融资基础上增加第三方担保,则银行的贷款风险会进一步降低,由此中小低碳企业不仅更容易获取银行信贷,而且在贷款利率、质押期限和质押率方面均会得到相应的优惠。基于此,笔者对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概念界定如下:在供应链管理视角下,商业银行以中小低碳企业的碳权质押为依据,以第三方担保公司和核心企业的信用为基础,以供应链核心企业应付中小低碳企业的项目贸易款作为还款来源,对供应链内中小低碳企业放贷的一种融资新业务。

(二)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运作设计 根据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的概念界定,同时考虑碳交易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门对中小低碳企业的业务控制职能,可以将基于碳权质押担保的供应链融资运作的具体业务流程设计如图1 所示。

(1)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参与主体及运作契约框架。本质上讲,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运作是多个供应链参与主体基于多种契约的合作问题。如图1所示,在由商业银行及受其委托的碳交易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门、第三方担保公司、中小低碳企业(供应商)、核心企业(制造商)组成的组织系统中,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的运作主要依靠两套契约来实现参与各方的合作协调。其中,第一套契约的参与主体包括:二级供应链中的中小低碳企业和供应链核心企业、商业银行及碳交易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门。涉及的契约有:中小低碳企业与核心企业间的供应链项目合作契约;中小低碳企业、核心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关于碳权质押融资和还款来源的协议。第二套契约的参与主体包括:商业银行及碳交易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门、第三方担保企业和中小低碳企业。涉及的契约有:中小低碳企业与担保公司间的碳权质押担保契约;中小低碳企业、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间的碳权质押贷款协议。此外,两套契约中分别还应该包括商业银行与碳交易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门关于低碳项目业务控制的委托合同,碳交易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门在执行低碳相关业务审核的基础上给商业银行提供有关碳权价值及企业的相关信息,这是商业银行决策质押率、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在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契约中,各参与主体需要明确碳权价值、贷款额度、利率、期限、担保企业追索责任以及中小低碳企业的还款来源――供应链低碳项目的未来收益等。

(2)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参与主体的主要职能。在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运作中,中小低碳企业是融资活动的发动者,在供应链中往往处于核心企业的直接上下游(本文主要指上游供应商)。作为碳权出质主体和供应链参与者,中小低碳企业必须具备可质押的碳权,同时要与核心企业之间具备良好的长期合作历史。在供应链结构中,核心企业一般是指财务实力突出、在融资市场具有高信用等级、在供应链运作中起主导作用的大型企业。作为供应链的组织者、管理者和终极受惠者,核心企业存在为供应链整体利润的优化作出主动安排和调整的强激励,包括对成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支持。担保公司是中小低碳企业碳权质押融资的担保主体,当中小低碳企业未能按期清偿债务时,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担保公司行使追索权保证债权的实现。同时,担保公司可根据合约条款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对中小低碳企业碳权折价、拍卖等方式抵偿担保债务。碳交易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门是融资系统中的中介,受商业银行委托负责对中小低碳企业的碳权价值及相关信息进行业务控制并出具相关证明,有利于增强银行与企业间碳权质押贷款活动的开展,是实现资金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的纽带。商业银行是碳权质押供应链融资业务贷款的提供者,它依据碳交易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借助供应链核心企业和第三方担保公司的实力与信用,评估中小低碳企业融资的还款风险,进而做出放贷决策。

三、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运作前提条件

当前,由于我国碳交易市场很不完善,相应的碳权质押担保法律法规缺失等原因,使得中小企业碳权质押担保融资运作尚不具备条件。然而,美国2010年开始对年碳排放额超出7.5万吨的小型企业进行管控,且近两年排放额还在不断延伸至5万吨/年,并将长期目标设定在2.5万吨/年。因此,从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小企业碳排放权的管控和核证举措来看,我国加强中小企业碳排放权管控也为期不远。而一旦中小企业的碳排放权得到法定核证,则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即可得到实施。就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模式本身来讲,其有效运作不仅要求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具有良好的合作,而且对企业用于质押的碳权属性、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信用水平以及低碳项目的发展前景具有较高的要求。

(一)碳排放权界定明确,且具有财产属性和可转让性 碳排放权是碳权质押供应链融资的核心质押物,其是否具备担保性是整个运作系统须考虑的重要因素。碳排放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担保范畴,要求碳权主体与质押融资方一致,碳权具备可执行性,且无第三方争议等。严格来讲,在碳权质押供应链融资系统中,商业银行利益的可靠性不仅依赖于设定为担保的碳排放权具有确定性,而且依赖于现行法律的明确界定并受到法律保护。此外,碳权的财产性和可转让性也是其能够作为质押物的前提条件。根据担保物权的相关理论,担保物权是以获取担保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而设定的,其支配的是担保物的交换价值。因此,碳权质押担保的重要内容就是其换价权,即在质押融资方不履行偿债义务时,债权方有权将碳排放权进行变卖、拍卖,确保其债权的优先实现。由此,在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运作模式中,中小低碳企业用于质押的碳权必须具有财产属性和可转让性。

(二)供应链核心企业实力强且信用水平高 商业银行不同于风险投资商,其收益来源为贷款利息,而贷款利息是固定的,不随融资企业的经营绩效而变化,因此银行不仅仅重视融资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更加关注其还款能力。在供应链融资业务运作中,下游核心企业应该支付上游中小企业的贸易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还款来源,故核心企业的实力强弱和信用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银行是否同意运作供应链融资业务。在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模式下,中小低碳企业以可转让的碳排放权作为质押,借力于核心企业强大的实力和较高的信用等级,以低碳项目的未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进行融资,这里低碳项目的未来收益是通过核心企业及时支付应付款实现的。显然,一旦核心企业违约不按期支付货款,商业银行势必行使其第二道保险,向担保公司行使追索权,担保公司则有权通过变现中小企业碳权实施债务担保义务,然而这将会给中小低碳企业的正常运营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设计中,核心企业较强的实力和良好的信用水平是碳权质押供应链融资的基本前提。

(三)低碳项目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在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模式下,企业的偿债资金来自于供应链项目运作所获取的收益,因此低碳项目的收益及其发展前景是商业银行重点考查的关键点。良好的供应链合作关系固然是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利润的重要条件,然而低碳项目本身的质量是影响项目收益的更为关键的方面。在当前低碳产品国标缺失的形势下,面对形形、真真假假的众多低碳产品投资,企业应该拥有长期的品牌战略规划,在低碳产品研发方面要突破已有产品的简单复制和模仿,进行实质上的结构功能创新甚至发明创新,选择投资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低碳品牌。反过来讲,只有那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低碳项目,才能更加完善供应链伙伴之间的合作关系,更有利于提高和巩固供应链竞争优势,从而更有利于供应链企业从外部银行获取发展资金实现其战略性发展。因此,低碳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是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运作的重要前提。

四、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运作风险及防范

在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运作中,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来源于碳排放权价格波动风险、供应链低碳项目运作风险以及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

(一)碳排放权价格波动风险及防范 自碳金融交易实施以来,碳排放权价格波动机制成为众多学者关注的焦点。Julien Chevallier(2011)通过对碳价格中奇异值分析,得出政策不确定性是影响碳价格波动的主要原因。Andrew Stocking(2012)认为减排的边际成本以及市场对高排放产品与服务需求的变动是推动碳排放权价格波动的主要原因。Emilie Alberola 等(2009) 从国家层面分析了燃料、钢铁两部门产出变动对碳排放权价格的冲击。理论上讲,碳排放权价格应该由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然而,现实中的问题是,就碳排放交易市场而言,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发育都很不完善,故完全由市场定价几乎不可能。目前,在碳金融交易市场,政府定价集中体现在设定碳金融交易的固定价格和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而制定的管制规则两个层面。Andrew Stocking(2012)基于Cap-and-Trad的假定框架,认为碳排放权价格上下限设定会使得部分排放权刚性需求的大型公司选择以价格上限购买部分排放权,引致市场碳排放权供给增加,使得碳排放权的均衡价格下降。

碳排放权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存在比有形资产更为复杂的风险属性,其交易价格容易受政策因素、减排成本、市场供求、减排项目相关行业产出等多个因素的影响,取决于利益相关者的多方博弈,故碳排放权交易定价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碳排放权是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运作的关键质押物,其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对商业银行贷款收回形成了威胁。目前,我国以碳排放权质押贷款为核心的金融创新尚处于初探阶段。商业银行要在培育碳金融创新机制和管理对策的同时,发挥托管各种基金的经验优势,积极参与碳基金托管业务,加强碳排放权价格风险监控,避免政策风险、汇率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发生,全面提升碳金融风险管理能力,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碳权质押担保融资创新实施过程中的碳权价格风险创造条件。

(二)供应链低碳项目风险及防范 商业银行的供应链低碳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项目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首先,低碳项目本身存在较为复杂的不确定风险,包括政策风险、项目失败风险以及核证减排额未获批准的风险等,故其收益与风险的不对称性更为突出。M. Dutschkea 等(2004)研究了CDM项目存在的风险,将其划分为基准线估计风险、商业风险和机构风险。曾鸣等(2010)提出CDM项目存在成本风险和基准线估计风险。当前低碳经济形势下,中小企业的低碳项目投资无论是在行业标准、技术环节方面还是在产品市场、宏观政策方面等均存在着诸多风险因素。在行业标准上新兴的低碳产业尚不成熟, 在技术环节上低碳项目的研发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低碳项目的市场前景不明确、投资收益回收期长、国家政策延续性不确定等问题均使得低碳项目的技术商业化推广存在着诸多隐性风险。其次,在信贷合约签订之后的贷款执行过程中,商业银行对贷款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低碳项目的风险以及项目的收益情况等信息的了解均少于供应链企业,容易导致供应链企业发生“道德风险”。

在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下,供应链低碳项目的收益前景好坏、投资风险大小是影响银行对企业放贷的重要因素。由此,低碳项目投资的质量问题显得非常重要。针对低碳经济转型中存在众多的不确定因素和低碳经济成效的不可预见性,商业银行要帮助融资企业分析影响低碳项目的各类因素,把握低碳项目的风险,防范低碳金融服务存在的潜在风险,保证贷款的安全性、收益性与流动性,稳健地开展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业务。同时,考虑建立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或者以低碳项目贷款资金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加强低碳项目贷款风险拨备的专项管理,还可以与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合作建立低碳项目保障基金,通过多种途径防范和降低供应链低碳项目引发的各类相关风险。

(三)核心企业信用风险及防范 供应链融资的意义在于金融机构依据核心企业资金实力及信用等级等因素对核心企业直接相关的上、下游企业进行融资服务。供应链融资模式下,商业银行对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授信中往往以各种方式将核心企业的信用嵌入授信风险管理函数中。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借助核心企业的商业付款实力和信用,受让针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从而赋予供应链中其他中小低碳企业融资的可行性。但在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业务下,如果核心企业出现道德风险,或者因相关的或有债务事项超出核心企业的承受范围,则会给商业银行的贷款资金回笼带来威胁。故核心企业的资信高低是关系银行是否运作供应链融资业务的瓶颈要素,也是影响中小低碳企业信用水平的主要因素。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对与中小低碳企业合作的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估,确定核心企业具备较高的资信水平,防范其信用违约风险,从还款来源角度保证贷出资金的安全性。

五、结论

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运作是包括中小低碳企业、核心企业、担保机构、商业银行、政府机构等众多供应链参与主体基于各种契约的合作问题,其运作过程要求质押物碳排放权具有明确的属性、财产性和可转让性,供应链中核心企业具有较高的信用水平以及低碳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由于第三方担保机构的存在和核心企业信用水平的依托,商业银行的放贷风险比单纯的碳权质押融资要低得多,然而商业银行在运作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过程中,仍然需要针对特定的风险控制关键点,重点防范碳排放权价格风险、供应链低碳项目风险、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

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模式是碳权担保和供应链融资相结合的金融创新产品,是担保融资范畴中的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可以满足供应链结构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低碳企业融资需求。特别地,在我国当前低碳融资缺口较大、碳金融业务单一情形下,应用和推广基于碳权质押担保的供应链融资对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碳权质押担保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会为广大低碳项目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为供应链低碳项目的投资开发创造有利条件,这对于推动我国低碳事业的发展将起到更大的作用;其次,低碳项目的碳权质押融资是商业银行融资创新的有效途径,碳权质押担保的供应链融资可以在不影响借款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确保银行资金回收,为商业银行开辟新的利润来源;第三,尽管我国有极其丰富和极具潜力的碳减排资源和碳减排市场,但碳资本与碳金融发展落后,目前仅有少数金融机构开展了“绿色信贷”,如果能够有效应用碳排放权作为质押的供应链融资新模式,拓展企业融资担保的财产范围,将有助于推动我国碳金融服务向更高层次发展。总之,探索碳权质押担保供应链融资运作模式,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不仅会给处于融资困境的中小低碳企业带来希望,而且还会给竞争激烈的金融机构带来广阔的中小企业市场。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约束供应链中融资优化与营运管理协调决策研究”(编号:2013SJD630024)、

南京工程学院创新基金项目“基于信息成本约束的供应链融资优化决策理论及应用研究”(编号:CKJ2011008)和南京工程学院创新基金重大项目“供应链环境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效率机制研究”(编号:CKJA201208)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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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风险把控范文4

同时,金融创新也使得银行体系凸显其脆弱性和系统复杂性。在金融创新层面和银行监管层面的不相适应,使得近年来银行体系的金融创新环境与监督管理造成一定程度的脱节,监管手段的相对软化和监管程度不够深入加深了创新与监管、动态与静态的矛盾。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金融危机迅速在全球蔓延开来,金融市场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重创,大部分金融机构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便是金融创新发展的迅猛与金融监管功能缺位不相适应的最实例体现。金融产品创新是金融资源供给与需求各方金融要求多样化、金融交易制度与金融技术创新的必然结果。一方面,金融产品的创新活动最大限度地动员和分配了可支配的金融资源,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对金融资源的需要;另一方面,金融产品创新适应了社会财富不断增长的背景下,金融投资者对投资产品的多样化需要和投资风险管理的各种要求。现就上海自贸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产品与对策做以下阐述。

一、监管层面

第一,从宏观层面出发,首先,要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从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有利于激励金融产品创新的体系。同时,制定出关于金融产品创新的相关实施和评价制度,包括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协议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评价体系等,逐步开放对商业银行设计的金融创新产品审批流程的诸多限制。有利于节约在投资成本,促进在创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得到更快更有效的解决,有利于增加金融产品创新规模和种类,为金融产品创新提供良好的体系支持。

第二,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激励的政策,引进成熟、理性的金融产品创新理念,借鉴成熟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经验,提高金融产品创新的开发质量。为银行已近高素质人才提供支持政策。

第三,政府应加强对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的监管。如果创新的金融产品危及金融秩序稳定或政府经济政策不能按预定目标实施时,中央银行要么强化管制,要么创新监管方法和手段以消除其副作用;如果创新的金融产品在运行中能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中央银行必然放宽这方面的监管或创新监管制度以促进其有利因素的发挥而限制其不安全因素的萌生。实际上,国际金融业中如美国的混业经营、金融自由化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金融产品创新引致金融监管制度创新的结果。

跨境和创新活跃是自贸区业务最大的特点,也正是这两个特点给监管提出了挑战。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交易对手风险、国别风险、合规风险、消费者保护,这六个风险在自贸区比较明显。自贸区商业银行应当是“经营状况好,风险管理能力强,业务管理范围较健全”的前提下,在建立符合离岸业务发展状况与风险特征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和系统后,才能许可这些银行办理离岸银行业务。此外因为允许试验区内的商业银行在为区内企业办理离岸银行业务时,要享受与境外企业同等的条件,所以必须对试验区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入区审查,而且要吸引更多境外企业到试验区来设置企业。目前,需要亟待改变境内企业在没有明确思路的情况下就到试验区内设置企业,防止出现境内企业到试验区内设置企业方便其获得低成本资金后,将资金转入我国其他地区使用的问题。

政府应加强法律制度建设。金融产品创新应符合法律与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申请人的创新产品不应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则或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建立科学的金融监管预警机制,实行跟进式监管,时时掌握创新动态,充分考虑未来金融机构资产的可能变化,未来金融市场的可能变化,从而制定具有前瞻性的金融监管制度, 制定适应金融业发展和变化趋势的政策措施。

二、银行层面

银行应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基础,为客户金融需求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这就需要全面推进资产管理能力、市场融资能力、资金交易能力、托管服务能力、投资运作能力和专业化精细化风险控制能力等六项核心能力建设。围绕战略规划的贯彻实施,各行要以创新促发展,以创新增效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从金融产品创新的目标出发。金融产品同质化程度日渐增高,同业竞争日趋激烈形势下,以创新带动业务发展已经成为金融同业的共识。只有巩固优势、前瞻市场、才能在竞争中求得发展;只有充分研究产品创新的供给和需求状况,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把握市场方向,有步骤、分层次的改进、扩充和创新金融产品,才能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实现银企双赢。与此同时,要改进现有的金融产品,使其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和便捷性,使得客户拥有更广泛的选择权;第三,要从自贸区的开放条件优势、经济改革大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做到真正的以顾客需求为核心,立足市场及客户,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在传统的存贷汇业务的基础上开发新品种,满足顾客对现金和非现金支付的各种需求,并且在一定情况下吸纳债权证券化的创新成果;另一方面在跨国业务、信用卡业务、业务、委托业务等方面加大研发力度,提高对各种金融需求的满足能力和满足程度。

(二)金融产品创新要简单易行、快速投放、特色鲜明等特点。在推广对外自由贸易的金融服务创新中,可以充分发挥国际结算的传统业务优势,以国际结算业务带动国内业务、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目标,在产品种类、操作模式、金融工具、融资技术、交易方式和金融电子化等业务和技术方面合乎国际惯例和既定规则,设计研发新产品,迅速投放市场,以推广全国。

(三)要模仿发达国家成熟的金融创新产品的同时发挥自己的独创性,进行模仿创新。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管理体系等已累积多年,具备较为完备的可借鉴性。各行应该继续坚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金融产品、管理经验、选择性吸纳并进行改造性孵化,借鉴它山之石,引为中用。以保理业务为例,“保理”早在19世纪初期就已发源于美国、欧洲等地区的贸易实践活动中,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发达国家金融业在保理、供应链等业务概念、产品设计等方面的研究推广已经百年。时至今日,国内金融同业提供的保理业务虽然名称上各不相同,但基本原理与发达国家的保理业务均为一致。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进行模仿创新也是金融创新的路径之一。

(四)在风险控制方面,要在金融创新的同时加强监管、降低风险。在商业银行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业务的发展过程中,要认识金融产品创新的内在规律,在产品创新流程的各个阶段识别风险并进行风险控制。

例如:自从自由贸易账户出现以后,未来服务非居民客户的FTN账户是可以做本外币的,账户的资金和境外往来无限制,这对境外的企业来说无疑有巨大的吸引力。然而这种吸引力给银行却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怎么去识别这个客户,从第一道防线开始去控制客户准入,成为银行风控系统升级的难点。客户背景的国际化和复杂化意味着客户尽职调查的更广区域甚至全球的信息共享,因而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和共享系统的建设就显得迫在眉睫。

首先,要加强创新产品管理。一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的流程化制度建设。在积极探索业务创新的过程中,防范风险的重点是根据流程管理理念,建立有效的制度规范,包括垂直管理、经济资本约束、合规部门地位、后台运营支持等各个方面,形成一个管理风险的科学机制。对于风险偏好必须转换成风险限额,使用连续度量和监测措施来确认创新产品的风险状况。如果金融产品创新风险定价过低,其使用就会过度。金融衍生产品必须预留必要的风险防范空间,其杠杆率应当在效率与风险之间寻求平衡。二是以加快创新为动力,促进审慎经营机制的完善与提高。部分金融机构制度建设和执行机制薄弱,各项业务操作的规范化程度较低,在这样的基础上开展金融创新是难以成功的,这就需要妥善处理好创新提升和规范发展的关系。通过加强制度规范来夯实创新基础,通过金融创新来提高规范发展的水平,进而保持两者和谐统一、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关系。

其次,要加强外部监管,提升内部防范风险的能力。要在金融产品创新的过程中,不断健全风险监管体系,充分考虑创新中能够遇到的新问题,在体系结构、内容覆盖、监控指标等方面碱性晚上,提高金融监管对各种风险的应变能力和适应能力。各行要在金融产品创新是增强金融机构的主动性和防范性,做到事前防范,明确创新的范围,制定创新的基本原则,制定创新成果的申报审批制度,以法律法规形式约束创新活动。同时要对创新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重点防护和监控,在市场尚未发展完善、投资者投资盲目并且缺乏风险意识的情况下,对风险较大的金融产品创新进行监控。同时,加强对表外业务和衍生工具的创新,严格防范金融风险的国际转移。银行要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识别体系,形成有效衡量创新过程中的风险。

供应链金融风险把控范文5

引言

2015年上半年,中国宏观经济环境仍然面临着增长动力不足、金融风险上升、结构分化加剧等诸多问题,而正是在此大环境下,以上市银行为代表的中资商业银行面临的宏观形势严峻,挑战和压力也十分巨大,与此同时,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以及降准降息、存贷比取消等影响,16家上市银行的中期业绩报告显示,上半年总体的净利润保持稳健增长,但增速普遍下降;上半年,16家上市银行的不良资产总额8493.74亿元,较上半年同期上升了2912亿元。其中五大行达到了1959.97亿元,城商行达到了107.74亿元。①不良贷款率及不良贷款余额呈现“双升”的状态,资产质量压力较大,虽不良资产水平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但不良贷款率总体在1.5%的平均线上下浮动,水平可控。

根据《巴塞尔协议》要求,商业银行要在量化的风险值,即资产在险值的基础上考虑量化资本率。资产的险值越高的话,那么其所要求的资本充足率也必然越高,反之亦然。因此,在外源资本无法满足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只有强化内部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调整产业结构、降低资本的险值,才能满足新资本协议的要求。而降低商业银行内部不良贷款率、盘活存量不良资产、提高资产质量是目前商业银行缓解资本压力最为现实和重要的任务。

一、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对于不良贷款形成原因,主要从客观和主观两大角度分析。

1.从客观上看

(1)2015年上半年,我国地区经济呈现出“东部态势向好,中部整体平稳,西部稳中趋缓,东北持续减缓”的特征。东北地区经济缓中趋稳,主要经济指标降幅正在收窄,初步判断下半年东北地区增速将继续回升,但与其他地区相比仍将是洼地。从拉动经济增长的三架马车看,东北地区相较于其他地区全面落后,吉林,黑龙江省增幅更是位于后几位。在此宏观经济的背景下,行业发展不景气,以房地产业为例,由于其景气指数较低,其行业盈利能力下降,贷款的还款能力也随之下降,最终导致不良贷款额上升。

(2)我国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一些落后产业由于供需处于不平衡状态,从而出现了产能过剩的现象,加之国家现阶段正实施加快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抑制重复建设、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等政策措施,同时加大了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信贷控制,使得一些与钢铁,水泥等相关的企业甚至出现了资金链的断裂,加剧了银行信贷资金的风险性,造成了不良贷款在短期内呈现上升趋势。

(3)从银行产权背后所体现的机制体制上看,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重大,为响应国家对一些新兴产业的扶植政策,国有银行自身所带来的信贷风险也随之加大。此外,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制,自主权相较于另两类银行较小,在总行的整体框架下传达命令,往往会忽视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难以同本地区主要行业,市场状况相匹配,出现信息不对称。

2.从主观上看

(1)在内部人员管理方面。由于工作人员管理方面的疏忽,或者因其自身专业素养不够导致判断失误,存在超额授信现象。

(2)在考核机制上。由于银行内部激励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尚不完善,“尽职免责,渎职全责”的企业文化尚未全面落实,导致出现了借款人粉饰,骗贷现象屡见不鲜,贷款人放任不管,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二、商业银行减少不良贷款的对策建议

1.在贷款审批制度上

强化贷前尽职调查职责,切实体现有条件的“宽选”原则。在对客户调查方面,达到全面掌握客户实际情况,充分揭示客户风险状况,准确反映贷款资金用途,办理信贷业务达到合规性。在对客户资料的审核方面,认真对客户的财务资料,合同资料和各方面信息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对客户贷款前提条件核准及贷款作业监督实施双向落实管理,采取系统流程、影响扫描、纸质档案形式要件三者相核对,全面审查认定贷款形式要件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把住全面风险最后底线。一是重点关注审查贷款环保、抵、质押担保等前提条件是否有效落实,经查未经落实一律退回贷款,经办行不予核准放款。二是关注贷款抵押品评估检验报告及贷款押品数量质量价格变化,监督落实贷款押品评估价值与贷款押品监管落实的风险预警线、押品处置线。三是监督落实贷款受托支付或自主支付管理,根据客户贷款用途去向,生产经营需求、供应链产品市场竞争力、采购成本等确定贷款受托支付,或自主支付监督管理模式。四是对作业监督不合格的贷款档案一律退回不予入库。

2.在防范产能过剩行业信贷风险上

按照“有保有控”原则,遏制产能盲目扩张。积极支持优质客户在技术改造升级,提高研发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业务需求。促进低端落后产能逐步向高端先进产能转变,推动产能过剩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重点关注存在盲目扩张,过度融资,民间借贷,贷款挪用,经营亏损,集团关联复杂,存货和应收账款明显增加,经营管理混乱等问题的客户,逐户更新完善融资控制策略,积极推动客户风险化解。切实加强绿色信贷建设,增进长效管理机制。依据绿色信贷项目标识分类标准对现有存量项目贷款进行认真核对和确定,对所有新办理业务严格在信贷系统中准确标注,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融资客户的环境违法情况进行调查,对无“企业环保信息”标识的客户,限期整改或详细说明原因。做好客户环保信息的搜集整理工作,及时进行客户环保标识的录入及维护,逐步确立标识明确,信息翔实,动态管理的客户环保风险数据库,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

3.在客户类型上

对优质的存量客户,在贷款增量上予以优先考虑,对新客户加快市场拓展,以核心供应链客户为依托,加大其他上下游客户的营销力度,迅速扭转小企业信贷业务增长缓慢的局面。

4.在贷后管理方面

加强客户跟踪监控工作,重复利用管理系统存贷比分析,销售归行等数据,对客户经营活动和风险变化趋势进行跟踪检测。客户经理及分管行长还定期待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和客户访谈,认真分析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现金流情况,提高识别风险的能力,确保上报报审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客户经理及相关领导每季度开展一次客户风险分析评价,及时客观地展现客户经营及风险状况。树立风险意识对经排查后列入风险客户管理的企业,客户经理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果断处理、运用完善担保调整结构等手段逐户制定个性化风险管控方案,同时运用压降互保、关联保提高抵、质、压占比等方式,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努力争取追偿贷款的最佳时机”。及时分解下达潜在风险贷款退转计划和客户名单,加大监测管理及压退力度,安排专人负责事实跟踪监测管理,并将潜在风险贷款退出及转化完成情况纳入信贷管理专项指标,及时通报和考核;拓宽监测管理视野,及时将存在一定风险因素的客户纳入到潜在风险贷款管理范围,优先促进潜在风险贷款退出任务的完成,加强正常和关注贷款的迁徙管理,重点把控关注三级贷款,严防贷款劣变。

5.经营理念

要加强核心供应链市场调研,优化竞争模式。首先要为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和先进的服务手段,以此作为打动客户,维护客户的有利保障,同时,还要有敏锐的嗅觉和持续不断的情感维护,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机会成功营销。要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积极推进适合客户需求的银行产品。”结合企业经营特点,合理的为客户提供合适信贷产品,找准切入点,把适合的产品或服务提供给客户,提升产品营销的成功率,曾庆客户对银行的信任感和依赖性。还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找好营销切入点。在积极拓展传统信贷业务的同时,积极推广创新型产品的运用,针对产业集群经营特点,加大对核心供应链营销的力度,以及符合产业集群、专业是产经营运作特点的联保连带业务等各类融资新品的宣传力度,找准营销切入点,深化产业集群特点、客户拓展,实现小企业批量化营销。

6.人员培训方面

注重考核发挥客户经理主观能动性,通过明确目标及落实责任,坚持“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对裸贷治理工作,实行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监测和通报。要求相关人员逐户分析相关裸贷人员,明确治理的目标与时间进度表,并实行与客户经理绩效考核挂钩,定期对管护企业进行资金回笼督促监测,有效推动工作进展。

7.大数据应用方面

利用大数据逐步完善个人征信制度,让授信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借款人诚信状况,严守贷款发放关,提高贷款质量,动态监测贷款情况,及时发现借款人可疑行为。

供应链金融风险把控范文6

综观上述钢材市场融资的异化过程可知,钢材交易市场融资模式可行且风险可控,融资风险积聚且凸显的是钢材融资市场融资模式,此时资金全部在体外循环,钢材市场的主营业务必定萎缩,甚至逐渐退出,那么钢材市场采用什么手段,何以成功骗得银行的信任,从而获得银行贷款呢?钢材市场作为资金需求方,较之供给方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企业负责人以及自身经营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上处于相对优势地位,这样钢材市场与资金供给方银行金融机构间便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如何诱发钢材市场的逆向选择异化和道德风险,使得系统性金融风险逐渐积聚,原本为了破解非对称信息下中小企业包括钢材市场在内的融资难题而进行的金融创新,何以成为钢材市场套取银行资金的工具?要弄清楚这些问题,应从金融创新的原点出发,用信息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深入分析钢材市场融资风险运行机理,进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防范控制钢材市场融资风险。(一)非对称信息下钢材市场融资的“逆向选择”异化钢材市场作为融资需求方,较之供给方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自身相对信息上处于优势地位,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经济走势、宏观经济与产业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等信息的获取上较之中小企业有太多的优势,因此可以看出信息不对称是双向的,交易双方钢材市场和银行等金融机构间构成了相应的委托-关系,在信贷资金发放之前,存在“逆向选择”风险。根据信息经济学中的非对称信息理论可以知道,最终银行与钢材市场间充斥的均是经营、信用较差的钢材市场,于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便拒绝向钢材市场发放贷款。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风险,不断推进的金融创新与担保体系构建逐渐弱化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使得钢材市场及钢贸企业能够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从而实现自身发展壮大。然而随着融资进程的不断发展,钢材市场为了更有效的获得银行贷款,采用多种造假手段,充分向银行披露人造的所谓“真实”信息,较全面的满足银行的授信准入条件,各种融资模式逐渐异化。原本为了破解信息非对称导致的钢材市场融资难问题的金融创新,却渐渐成为了钢材市场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工具。(二)非对称信息下钢材市场融资的“道德风险”在银行授信给钢材市场后,如果经济处于高位,钢材行业利润丰厚,此时钢材市场从银行获得的资金会在体系内循环,道德风险几乎不会发生。然而如果钢材行业利润下滑,尤其是当利润小于其所付出的综合成本时,钢材市场从银行获得的资金必定会被其他的暴力行业所吸引,此时钢材市场便会采取各种隐藏行为规避原有的合同,原本应在体内循环的资金逐渐外流,风险不断积聚。钢材市场如何利用银行精心设计而推出的互保联保、担保公司担保等创新金融产品骗取银行信贷资金,最重要的原因在于银行与钢材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打破了互保联保、担保公司担保之间要求的风险收益均衡机制。一般的钢材市场融资流程如图1所示,钢材市场内主要有投资者、钢贸企业和担保公司三大主体,其正常的融资模式如下:具有相当实力的钢贸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出资拿下一块土地,然后建几排相应的门面房,弄几个比较大的仓库,成立一家有形钢材市场,之后开始招引钢贸企业入驻,收取一定的租赁费用,很多初入钢材市场的商户没有多少自有资金,在钢材市场的指导下,花几万块钱注册一家一、二百万的注资公司,之后寻找一家有实力的大公司,通过交付小额押金的形式,筹借一小部分钢材,然后将这批货物推向市场,由商户承担所有收益和利润。销售后,大公司在钢厂结算价格基础上每吨加收一定金额对商户结算,商户需要支付大公司利息及结算费用。在此交易过程中,商户对货物没有所有权,只有销售权。商户需收到买方全款后,向大公司支付货款,再将货物交给买方。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稳定经营,市场内钢贸企业下游客户逐渐增多,销售渠道逐渐拓展,随着交易量的增长,一方面,钢贸企业需要更多资金来满足日常经营周转,同时其在银行的账户上也有一定量交易流水,此时钢贸企业便寻找下游客户开具销售合同到银行申请贷款。但是仅仅有购销合同,许多钢贸商的实力仍然达不到银行的授信标准,因此他们便采取第三方监管质押、互保联保、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等加强担保方式,以满足银行的贷款要求。(三)非对称信息下钢材市场道德风险触发机制银行推出的第三方监管质押、互保联保、担保公司担保等创新金融产品,强调参与者之间的均衡机制,要求参与者之间既要相互了解,同时也要求信贷资金独立使用,以防止“合谋”发生。钢材市场恰恰充分利用这一点,实力较强的钢贸企业出资成立钢材市场,然后引入钢贸商,同时筹建担保公司,组建代帐机构,成立统一的仓储区和结算中心,这些名为钢材市场内钢贸企业融资及经营提供服务,更有效控制风险的配套措施,实则为钢材市场联营,统一支配资金提供便利。在钢材市场倡导公司联营模式下,引入的钢贸商多为亲戚朋友关系,即使没有关系,受经营模式所牵制,关系也会逐渐增强,如此,钢材市场内互保联保贷款就失去了原有的含义,成为了事实上的钢材市场信用贷款。当钢材市场成立自有担保公司、拥有质押监管资格之后,钢贸商采取的第三方监管质押,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业务也成为事实上的钢材市场贷款。这样,钢材市场、配套担保公司和贷款担保商户三位一体的融资模式逐渐形成,互保联保、第三方监管质押和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的平衡机制开始被打破,道德风险被触发。随着实体经济环境恶化,钢铁行业利润下滑,逐渐进入亏损或低盈利时期,钢贸行业利润渐趋微薄,钢材市场发现单纯的经营钢材,获取的利润太低,逐渐将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向房地产、股票期货市场、金融公司或民间借贷市场等高收益行业,几乎所有的资金都在体外循环,钢材市场已慢慢成为纯粹的融资平台。

在成为纯粹的融资平台之后,钢材市场必定萎缩,甚至逐渐成为空壳融资,那么一轮贷款到期后,如何能瞒过银行的眼睛,实现续贷呢?钢材市场利用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制造虚假库存,市场内相熟的钢贸企业之间运用同一批钢材存货,相互间流转使用,专门供钢材市场应付银行的授信盘货审查,最严重的时候,同一批存货会被两至三家钢贸企业重复借用,有的钢材市场弄虚作假,采用钢材重复质押、空单质押的方式套取银行资金,使银行信贷资金面临大量坏账风险。以上海为例,有关权威数据表明,截止6月末,上海钢材市场用于质押的螺纹钢总量约为103万吨,达到其库存总量的2.79倍。在重复质押、空单质押下,出现了有的银行在风险处置时不能对钢材质押品主张权利的现象。另一方面,钢材市场通过购入小部分钢材,在市场内各钢贸商间相互倒腾,制造现金流和交易的繁荣假象,同时为了使内部各钢贸商的财务管理能够达到银行的授信标准,组建了专门的代帐机构为其提供专业的代帐服务,这样通过空壳的担保公司为接近空壳的钢材市场内各钢贸商提供保证担保的方式向银行申请新增贷款以及实现续贷。钢材市场将银行信贷资金在体系外循环,且能够实现新增和存量续贷后,他们投资的地产、金融股权在市场行情好的时候也能够获取高额利润,于是调整了手中的资产组合,更加符合银行的信贷要求,再通过将这些资产超额评估后二次抵押给银行,此时的担保条件表面上看更强,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这样,既保证了收益的获得,也保证了钢材市场“本身”的资金流,此时钢材市场融资已经发展成为“准金融化”模式。比如,某钢材市场从银行获得1000万贷款,然后投资等值地产,通过第三方评估成1200万后抵押,二度从银行获得840万元贷款,并将360万元余值抵押给小贷公司或者通过担保公司再次从银行贷款,即可再套得至少250万元贷款。即钢材市场的1000万元贷款最后出来1090万元,然而这1090万元又可再次投资地产、金融股权等,在房地产、金融市场行情好的时候,这样的投资年收益很高,然而一旦行情转变,政策转向,其资金链便会断裂。这些把钢贸企业做成纯粹的融资平台,将银行信贷资金挪用到高风险行业,使其空心化、空壳化的钢材市场,后期必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危险。而且,越来越多的钢材市场处于同一融资链条中,整个链条内的资金都在体外循环,一旦链条中的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整个资金链条就会断裂,进而会扰乱经济、金融的平稳运行。这样由于钢材市场和银行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逐渐凸显的道德风险使银行的信贷资产面临损失的概率大增。

非对称信息下钢材市场融资风险应对策略

虽然钢材市场为银行的信贷资金提供了大额固定投向,使银行的业务指标尤其是存款指标能够迅速提升,但近两年来,钢材市场老板跑路现象频现,信息非对称下钢材市场融资的道德风险逐渐集中暴露,加之链条式放大风险的先天缺陷,使得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业面临系统性风险。面对这一复杂局面,需要银行、钢材市场及政府相关部门从信息非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异化和道德风险出发,积极配合,协商对策,努力化解钢贸行业系统性风险,尤其是银行,在明确钢材市场融资风险特征及触发机理的基础上,一要对钢材市场贷款审慎控制,严格准入关,全面识别风险,有效控制逆向选择异化风险;同时要强化贷后管理,实时监控钢材市场现金流和资金流向,整体梳理钢材市场关联贷款,严格控制贷款发放后的“道德风险”;最后应完善钢材市场融资产品设计,有效破解信息非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异化和道德风险。(一)坚持稳健经营的风险管理原则针对钢材市场风险集中,逆向选择异化和道德风险凸显,且具有链条式放大风险的特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树立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理念,坚持稳健经营的科学风险管理原则,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体系机制,不断完善全流程风险监测、跟踪体系,从钢材市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到贷后检查全流程强化钢材市场风险基础管理,充分掌握钢材市场信息,弱化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异化和道德风险,全面提高钢材市场授信风险管理能力。1.贷前调查尽职,不断提高钢材市场风险识别能力。钢材市场为了达到银行贷款标准,组建专门的代帐机构,为市场内各商户提供专业化集中代帐服务,使其整个财务指标从表面上看十分符合银行的要求,而且针对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强调现金流管理原则,通过多家商户来回倒账,制造出现金流充足的假象,为了做到有效识别钢材市场的逆向选择异化和道德风险,做到贷前尽职调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调查钢材市场财务状况时,应该深入挖掘钢材市场经营性现金流,关注钢材市场的现金来源和用途,是否围绕其主营业务,有效识别假账和虚假现金流。同时应该侧重非财务因素调查分析,注重非财务风险预警信号,从钢材市场行业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区域风险分析钢贸商的还款能力,全面把控钢材市场风险。2.贷中严格审查,审慎控制钢材市场关联风险。首先,银行信贷审批部门需联系钢贸行业发展现状,主要核查钢材市场主营业务和市场概况,理清上下游经营循环情况,结合财务数据进行验证,同时注重风险控制方案的设计,坚决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监管以及第三方担保,保持钢材市场、钢贸企业和第三方之间平衡。其次,从历史贷款质量、贷款付息、存贷比和企业担保角度全面分析钢材市场信誉状态,针对钢材市场贷款关联度高,自贷自保现象较为普遍这一问题,尤其注重钢材市场担保情况,既包括市场贷款所获得的外界担保,也包括市场自身对他人所做的担保情况,梳理钢材市场整体担保网络,有效弱化非对称信息的不良影响,全面控制钢材市场融资风险。3.完善贷后管理,及早防范,强化控制贷后道德风险。钢材市场贷后管理工作应结合合同约束、制定执行策略和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完备的贷后管理方案,注重账户资金信息、借款人信息和其它相关信息,定期、不定期检查,以现场检查为主,非现场检查为辅,核实钢材市场经营情况是否真实且正常,检查其抵押担保情况是否足值,跟踪贷款资金流向,查看贷款是否被挪作他用,一旦发现风险立即预警,并建立特殊客户状态,列入预警客户名单,同时采取追加其它担保方式,冻结其未使用的授信额度或调整收回授信额度,以做到掌握全局、未雨绸缪,及早主动化解风险。近来房地产和钢贸行业下行,钢材价格下跌,许多钢材市场主营出现亏损,尤其是整体经济环境恶化,将资金放在体外高风险领域循环的钢材市场亏损更加严重,甚至血本无归,这种纯粹的钢材融资市场给银行贷款业务带来了极大风险。虽然当前的钢贸行业整体环境较差,钢材市场融资模式也被广泛复制使用,但是致力于供下游的钢材交易市场还未出现多大问题,尤其是区域内经营多年的当地钢材市场,销售网络齐整,库存合理,资金链出现问题的主要是借助钢材市场融资不务正业,进行多元化资本运作,以及通过钢材市场构建圈地融资的部分外来群体。因此可以通过创新钢材市场融资产品,设计较完善的依托真实易的融资方案,有效规避当前钢材市场融资经营风险,向钢材市场提供金融服务,为钢材交易市场提供资金支持,也能进一步发展相关业务。(二)实施创新钢材市场融资产品策略1.创新供应链融资产品。从钢材市场融资流程图和融资机理可以看出,如果资金仅仅在钢材市场体系内循环,从一定程度上讲,风险是可控的,在体系外循环的资金风险积聚且放大,最终会使银行的贷款造成损失,因此钢材市场融资产品设计的关键点在于将资金锁定在体系内部,这样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可以从钢材市场整条供应链出发,掌握钢材市场供应链上各环节的融资需求及风险特征,结合钢材市场与上下游间物流、信息流、资金运作特点,为其提供包括采购融资、销售结算的全流程金融服务,从而有效避免钢材市场的逆向选择异化和道德风险。以“订单融资+保理融资”为例,这一产品组合是指钢材市场在接到下游核心客户订单之后,银行向钢材市场提供封闭式融资,用于向钢铁生产商购货,向核心客户发货完结后,钢材市场将发票、运输单据、入库出库单等提交银行,银行据此向钢材市场办理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用于归还订单贷款,当应收账款到期后,核心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到钢材市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应收账款专项账户,银行收回保理融资,这样全流程供应链融资完结,实现了资金流始终在钢材市场体系内循环,很好控制了钢材市场融资风险。2.打造钢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当前钢材市场的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依靠银行和民间两个渠道,然而民间资本受制于自身较为薄弱的风险控制能力,其资本流向只能跟着银行走,事实上的单一融资渠道使钢贸行业授信风险难以识别,风险集中且难以化解,因此,探寻独立的第三方钢铁电子商务交易融资平台就很有必要。钢铁电子商务交易融资平台主要实现途径是钢材市场通过将现货资源放到平台开展业务,然后根据现货资源的数量向平台及合作银行进行相应比例的贷款,并将结算现金流全部回笼到电子商务平台与合作银行,合作银行随时监控资金流向和现金流情况,切实防范信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