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监管现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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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监管现状

农村金融监管现状范文1

关键词:村镇银行 金融体制 农村金融机构 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0.3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5-0061-02

一、中国村镇银行产生的历史渊源及其存在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农村已基本构筑了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共存的局面。为了更好地完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2006年、2007年银监局分别《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放宽了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推动了小额贷款试点,村镇银行开始出现并得到一定发展。

作为独立法人的村镇银行,区别于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其市场化、商业化、可持续的目标明确,不存在须承担政策性业务的负担,信贷措施灵活、决策快,是真正“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在经营范围方面,村镇银行的功能相当齐全。村镇银行可以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和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在转型时期,为了更好地进行中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创新发展,村镇银行的存在是十分必须的。

二、中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与其制约因素

转型时期,中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迅速,截至2009 年末,中国共有172 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48 家,贷款公司8家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6 家。已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69 亿元,贷款余额181 亿元,其中,农户贷款5.1 万户、65.5 亿元,小企业贷款0.5 万户、91.2 亿元,分别占其贷款余额的36.2%和50.4%。另外,根据银监会的工作安排,从2009 ―2011年底,新批设立99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因而,应该来说,现阶段中国村镇银行发展迅速,在较大程度上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然其效果并不尽人意,存在两大方面的制约因素。

(一) 农村金融市场不够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不到位

1.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不够完善,无法适应监管和发展的需求。目前,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仍处于发展时期,农村金融市场集中度较高,金融监管体系虽然有了一定成效,但是其制度体系仍然不够完善,对农村村镇银行的发展缺乏明确方向。同时,当下的监管部门兼顾金融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也导致了合作金融监管部门很难兼顾双方面的利益。再者,基于农村分布面广的实际,相关人员与金融监管力度有限,难以适应复杂的监管要求降低了监管的有效性。

2.国家扶持和优惠政策不到位。资金的趋利性与农业投入期限长却回报低的现实矛盾一直都有存在着,在没有足够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信贷资金是不会背离市场规律,自行投放到农村去支持的。国家在金融上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而且相关的扶持政策也仅限于农村信用社及一些正规的金融组织,其优惠幅度也十分有限,使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积极性不高,同时也动力不足。

(二)村镇银行自身的营运面临难题,经营风险防控能力较弱

1.业务范围不受限制,特色产品不突出。不同于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村镇银行是一级法人机构。村镇银行有一般的存贷业务,同时也开展多种中间业务。如作为中国第一家挂牌成立的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所开发的众多金融产品与普通商业银行的没有多大区别,在特殊产品的开发上显得缺乏,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市场的需求。

2.小额信贷效果显著,但无法完全填补农村信用贷款供给的空白地带。村镇银行有着明确的市场地位,贴近农村金融需求实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户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了农村金融的发展,但是其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上限制了其客户群体,无法真正为所有农村资金需求者提供金融支持。

3.切合地方需求实际,但业务开展面临难题。于2008年1月18日成立的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是新疆第一家国开村镇银行,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的产生解决了新疆金融资源供需矛盾,适应新疆广阔的自己需求市场,遏制了进入资源逆向流动。但是基于新疆分布广阔的地理条件,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的业务开展面临人员不足、业务无法全面铺开的难题,再加上缺乏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减缓了其发展。

4.业务全面铺开,但信用基础薄弱,资金来源有限。相对于其他村镇银行的发展,由福建石狮农村合作银行独资组建的福建建瓯石狮村镇银行就比较熟悉,福建建瓯石狮村镇银行业务全面铺开,涉及范围比较广,比如信贷范围上就涉及农产品收购、林木种植、饲养业、中小企业等多领域,但是由于是新面孔,其信用基础薄弱,无法让广大农户及时接受,在资金上一直存在居民储蓄少,定期存款少;对公存款多,活期存款多的特点,负债结构具极大的不稳定性,很大程度地限制了自身发展。

5.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难以控制。村镇银行进入农村市场,面临的风险非常之多。其中明显的就是农业生产的高风险,农业农业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很大,农村地区信息不及时,许多农民对市场缺乏必要的了解,缺乏引导,将直接影响到贷款的归还。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生产经营面临的极高的市场风险是农户小额信贷形成呆坏账最主要的原因。这将进一步使其面临经营的高风险。

三、转型时期中国村镇银行发展模式的再塑造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农村金融机构也需要创新机制适应发展,最终形成现代农村金融的制度体系,农村经济才能得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转型时期,中国村镇银行要做到可持续发展,必须对其现有的模式进行再塑造。

(一)外部上优化村镇银行的经营环境

1.将金融监管和行业管理分离,创新农村金融监管体系。转型时期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应有一个自由竞争的金融市场,将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完善,真正对民间资本开放,真正解决可能出现的垄断局面。另外,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可以实现报备核准制,尽量降低时间和资金成本,审核程序可以适当简化,审核标准不应区别对待。当下的监管部门兼顾金融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也导致了合作金融监管部门很难兼顾双方面的利益,为了解决这一现象,必须创新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将金融监管和行业管理分离开,各自进行有效运营。将各自职责进行明确,真正做到明确发生什么问题找哪个部门。

2.降低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完善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制。基于农村覆盖面广的现状,许多农村金融机构在乡镇及以下的网点基本难以实现比较好的盈利目标,政府应当适当给予资金投入以及政策扶持,比如可以适当调节优惠利率,适当增加补助,降低运营成本,也可以设置较为完善的奖励机制进行激励。同时健全农业保险的发展,降低村镇银行系统性风险。更好的引导其为转型时期的农村金融的发展服务。当然,要实现转型时期农村村镇银行创新发展,必须要有观念的转变和制度上的创新,解决其风险控制问题。

(二)内部上完善自身的经营发展

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自身的认知度。村镇银行要想取得更好的发展,首先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定位,即服务于农村一切发展需要,这意味着其服务对象是农村的全部,而非一部分人。其次要让自己被农民所认可,这就要求村镇银行必须要深入农民,去了解他们的实际需要,去融入他们,然后加强企业的文化建设,让自身被了解,提高自身的认知度,从而才能让自己的产品更好的被接受。

2.根据实际设置多元化的创新型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是一个企业发展的灵魂,对于村镇银行的发展也一样。所以村镇银行在自身重视农村关于农业方面的信贷的同时,也要符合农村中小企业、小型家庭作坊、个人自主创业等融资需要,设置多元化的创新型金融服务产品。实行更为合理的信贷制度,比如,一般我们说到“信贷”问题,相联系的是抵押、担保,首先想到的就是农村土地抵押问题。但是中国农村土地的基本制度是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无论是从法理上还是实践中,都不宜实行农民承包地的抵押制度,根据中国实际情况可以适当改为农民承包地的所有权或者经营权的抵押制度等,进行各种担保产品、担保方式的创新。

3.优化内部岗位以及人员配置。在现行股本设置模式下,村镇银行人员管理主要受制于主发起行,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岗位设置少且兼岗较多的问题。但村镇银行有其特殊性,村镇银行作为一级法人,与分支机构管理存在本质区别,既要与当地政府各部门沟通协调,还要拓展市场,从业人员承担着市场开拓和风险管理的双重职责,这就对村镇银行内部的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有更高的要求。

4.以差别化监管为原则,制定合理的监管框架。村镇银行由于其主体的特殊性,使得在其自身的监管上存在一定缺陷,这就要求以差别化监管为原则,制定合理的监管框架。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管理手段,对客户信息实行实时有效的监管。同时完善管理层的监管模式,解决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结构臃肿,经营决策效率较低的缺点,降低在经营及风险管理上对主发起行的依赖。

参考文献:

[1]杜金向.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9:219-264.

[2]沈杰,马九杰.中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状况调查[J].经济纵横,2010,(6):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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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东梅,王立荣.内蒙古村镇银行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北方经济,2009,(8):36-38.

[5]蔡高明.区域经济下村镇银行发展模式初探――以福建建瓯石狮村镇银行为例[J].福建金融,2009,(12):16-17.

农村金融监管现状范文2

我国作为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农村经济强则中国经济强。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撑。

一、我国农村金融结构现状分析

(一)农村地区投入结构失衡

由于商业银行的“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的特征相违背,农村金融机构中农业银行的信贷投放重点由农业转为工商业,其业务范围由农村逐渐转移到城市。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农村区域主要的政策性银行,随着粮棉油流通体制的变革,农业发展银行从最初的综合性职能演变为主要承担粮食收购贷款等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对农村企业和农村发展投放的信贷资金很少。

农村信用社长期扮演农村金融主力军角色,但由于受政策和规模等因素限制,虽然倾其全力,但仍然无法及时、足额的保证三农对金融的需求。

(二)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功能错位

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功能应立足于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成为农村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和手段。它与个体私营经济在产权设置、运作方式等方面具有较多的相似性,从而能产生一种制度上的天然亲和力;农村信用社规模小、机制灵活、管理层次少、自主性强、运行成本低,比较适合农村个体私营企业融资需求的特质。

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功能错位,存在与国有商业银行争业务、争市场的现象,盲目扩张规模,偏离了合作制的发展方向。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不能填补国有商业银行服务方向转变和机构设置转变改革所留下的农村服务空白,无力承担起改革所赋予的重任。

二、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结构的建议

(一)建立涉农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加快农村信用环境建设

农业是基础产业,同时也是高风险、低产出的行业,为弥补金融机构提供农业金融承担的政策风险和损失,世界各国对农业金融业务提供政策补偿是普遍的做法。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虽然承担了大部分政策性支农任务,但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却没有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这不仅加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负担,降低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活力,而且遏止了农村金融的良性发展。针对农村地区开办金融业务风险多、自然灾害影响大、农民收入低、还款能力弱等问题,我国应建立健全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快信用环境建设,增强信用机构与农民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分散信贷风险的机制,减少信息成本或者降低交易费用,减少金融机构的风险。

(二)完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提高农村金融结构效率

农村信用社是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的主体,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首先应从农村信用社改革开始,把农村信用社做大做强。根据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地方政府应把农村信用社看做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允许地方财政代表地方政府入股,用优惠政策支持信用社化解支付风险。从农业银行的比较优势来看,其优势不在城市而在农村,其核心竞争力的培育也应该在农村。农业银行应加强县以下机构建设,提高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在农村金融市场上通过资金优势、网点优势、队伍优势和技术优势为“三农”服务。

(三)加强农村金融结构管理体制建设,准确定位农村金融市场

农村金融结构是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一个新课题,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家进一步强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经济政策。农村金融机构是服务于农村经济的金融主力,根据服务对象的多层次性和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差异性决定其经营上的多样性。在经营中提供各自特有的金融服务,在此基础上发展成分布广、经营灵活、市场敏感度强的金融机构。在市场定位过程中,农村金融机构要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找准服务方向,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树立适度规模经营、稳健有效发展的指导思想,加大对养殖业、农业产业化和优质特色农业的支持力度。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金融机构适度竞争,允许社会资金参与现有金融机构重组和参股新设农村金融机构,推动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的创新,探索更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应以市场配置的方式,从外延、内涵上积极拓展空间,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农村金融创新活动,以吸引和方便客户。一方面,扩大传统业务规模,更新观念,改变以往经营方式,做到“人无我有、以特取胜”;另一方面,要增加业务品种,走出传统业务的狭小范围,在积极扩大资产与负债业务创新的同时,抓住中间业务的开拓和发展,使之成为新的效益增长点。农村金融机构还应完善经营规则,积极发展农民个人消费信贷,利用农村金融机构擅长经营零售业务的优势,把经营触角拓展到农民消费这块金融服务的新领域。

农村金融监管现状范文3

    城乡一体化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我国在21世纪的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是破解“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的根本性举措。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金融在推进农村发展、实现城乡互促共荣等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和功能。而农村金融能否有效发挥其作用又取决于农村的金融生态状况。

    金融生态是个仿生概念。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最早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领域,并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1]。2005年10月19日上海证券报独家首发了《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随后,有关金融生态研究蓬勃发展起来。

    关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问题,主要的研究成果如下。王松奇(2005)[2]等人认为,金融生态就是指影响金融市场运行的内外环境和基础条件。邢勃(2008)[3]认为,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影响或决定着金融主体生存状态及变化趋势的经济及社会环境。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2009)[4]认为,中国的金融风险不仅源于金融业自身,而且更广泛地源于金融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外部环境,并对2008-2009年度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进行了评价。傅江湲、江发元(2010)[5]认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农村集体资产完整的权能,增加农村金融主体贷款的保障性要求等是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周妮笛(2010)[6]以湖南省为例,采用14个地级市的调查数据与截面数据,运用AHP-DEA模型分析了区域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指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农村信用环境、农村法律环境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是造成这一区域差异的关键因素。安强身(2009)[7]认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是实现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并从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等方面,对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柳成、张翠宁(2010)[8]运用系统论构建了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的理论模型和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并对金融生态环境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杨福明(2008)[9]运用金融生态理论,从金融生态环境角度分析了非正规金融存在的经济基础、非正式制度的作用、法制环境以及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机制,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以上研究成果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内涵、存在问题、对策、评价体系以及非正规金融等其他相关领域都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这对改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以及相关研究的进一步深化都具有很大意义。但是,这些研究成果都没有从城乡一体化这一基本背景下,研究我国农村金融生态建设问题,本文则力图研究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问题。

    二、城乡一体化与农村金融发展

    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中,城乡关系经历了四种形态:乡育城市、城乡分离、城乡对立、城乡融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就是实现城乡关系从“对立”走向“融合”的必经过程和环节。从本质看,城乡一体化就是城乡在平等基础上的互动发展,即城带乡、乡促城,并最终实现城乡的和谐发展。

    “城乡一体化”可以用三个标准来衡量,即:城乡二元制度的消除与农村平等发展权利的获得;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的有效互动;社会福利实现城乡居民共享。而要达到这三个标准,农村金融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在现代经济中,金融虽然是经济的核心要素之一,但经济始终是金融的基础。一方面,经济发展必然引起金融市场的扩张和对金融需求的增加,进而推动金融发展;另一方面,金融发展状况也对经济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作用,有效的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场会推动经济发展,相反则会制约经济的发展[10]。众所周知,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化发展模式不但造成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远远滞后于城市的发展水平,而且还存在比较明显的制度歧视,如城乡在教育、社会保障、金融等方面存在不对等的发展政策和环境。城乡一体化就是要破除城乡不平等的发展制度、环境和政策,以快速推进农村的发展。这对农村金融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城乡一体化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了新需求、新机遇,提供了广阔空间。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必将获得更好的制度平台和市场空间,在金融市场中更具竞争性和发展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必将吸引大量的金融资金流转在农村领域,这无疑有助于农村金融机构的长足发展。其次,城乡一体化的实现也需要高质量的农村金融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等都需要大量的金融资金的支持和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务。

    现实地看,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态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农村资金大量流向城市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相对滞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善;农村建设资金缺口巨大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的不良状况没有根本改善。然而,如果深入地探讨,我们可以看见,这四个“没有根本改善”与不理想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密切相关。因此,推进农村金融生态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便成为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当务之急。

    三、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现状

    借鉴相关研究成果,本文认为金融生态就是指影响金融发展、运行的各种环境和条件,包括政策体制环境、社会信用和法律环境、金融市场主体环境。研究金融生态环境,既要有静态视角,也要有动态视角,即既要考虑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平衡,也要考虑金融生态的动态发展平衡。

    农村金融是由农村金融的供给方和需求方构成的,因此,农村金融生态建设也应该从这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农村金融供给的不足抑制了农村金融生态建设空间

    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供给的改革。这种改革也就成为直接影响农村金融生态建设的关键。

    1.政府主导式的农村金融改革使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失去了基础

    与城乡二元化经济结构相适应,也形成了我国城乡二元化金融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虽然开始对此进行改革和完善,但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始终以农村金融机构的自我完善为目标,以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为主线。随着农业银行基本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农业发展银行也因政策性功能所限开始寻求新的发展出路,邮政储蓄银行又因规模问题显得力不从心,这样,支撑农村金融市场的基本力量就只剩下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基本上成为农村唯一的“常驻”金融机构。但农信社一方面受其自身资金不足的限制不能提供多样化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如保险、咨询、、结算等金融服务,造成农村金融机构和业务的单一化,另一方面又因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在大多数地区事实上成了垄断(特别是贷款市场上)经营,而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农村金融主体缺乏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农村金融服务与产品开发不足。传统的借贷服务仍是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适应新农村建设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一些新的金融产品并没有开发起来,如商业保险、证券投资、信托、租赁、理财、网上银行、银行卡等业务。这种状况既制约了农村金融供给的有效性,也不能满足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的多样化要求。而比较活跃的民间信贷,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准入渠道,处于灰色状态,不能合理合法地提供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资金。可以说,政府主导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偏离了制度目标,没有形成有效的金融供给,使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失去了基础。

    2.行政命令式金融监管使农村金融生态不能形成良性循环

    金融监管是影响金融生态的内部结构及其功能效率的重要因素。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在于纠正金融市场失灵,并最大限度地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更多地是一种权力监管,即行政命令式监管。这种比较传统、较为粗糙的监管方式通常表现为金融监管当局不仅直接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进行监管,而且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存贷款利率确定等具体的业务经营进行限定,忽视了监管的技术合理性或内在规定性。就金融机构的进入、退出的管理来说也不科学:过高的准入门槛,既加剧了金融供给不足,又导致非正规金融的地下运行,极大地削弱了竞争机制的强化和创新推动效应;退出机制的缺失与政府救助措施催化了金融机构的冒险性投资,增加了道德风险,使农村金融市场失去了优胜劣汰的自我净化功能,从而使农村金融生态不能形成良性循环[11]。

    3.金融产权模糊使农村金融生态建设缺少内在基础

    产权清晰是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率的基本前提。产权关系明晰是构建权利与责任对等、收益与成本相符的科学有效治理结构的前提。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虽然在明晰产权上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多种原因,产权模糊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这表现在有的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革是按照以公有制为绝对主体的制度安排设置的,导致了产权虚置;有的农村信用社虽已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但有的产权实际上仍然是模糊的:它们名为股份制,实则是内部人控制,股东作用弱化,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这种产权模糊的状况必然导致金融机构权责利的失衡,使农村金融生态建设缺少了内在基础。

    (二)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弱势性导致农村金融生态根基不牢

    按经济学的一般原理,供给虽然影响着(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需求,但只有满足需求的供给才是有效供给。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弱势性使农村金融供给失去了根基,从而也使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失去了根基。

农村金融监管现状范文4

全国青联委员。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

从中国人民银行来到银监会之后,廖岷的工作一直就很忙,这与他担任了众多职务不无干系: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银监会新闻发言人、银监会团委书记……但正是站在这样一个高度,他开始审视中国的一些金融问题。“有一次我到乡镇调研,发现农民群众连一些最基本的存贷款知识都不懂,这说明我们金融环境的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廖岷认为,中国当前对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值得再度反思

鼓励理性创新,关注风险控制。创新具有两面性,它在提高市场效率的同时,也会带来新的金融风险。银监会对待金融创新的态度是支持创新,但始终关注创新带来的风险,包括如何对待风险,如何规避风险,以及由谁来承担风险。通过制定创新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对创新产品的风险具有足够的认识,其或有成本的高低具有可以信赖的估算方法和结果,并将这些信息进行了适当的披露,使潜在投资者了解潜在的风险,让市场纪律发挥作用。

应当重视原则导向监管理念的精神。作为新兴市场国家,中国的市场机制还很不完善,这意味着金融监管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但我们要牢记,金融监管的最终政策目的是支持和培育良好的市场纪律,应当积极创造市场纪律发挥作用的条件。因此我们要继续坚持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把监管的着力点放在培育被监管机构的风险管控能力和市场监督约束机制上,将风险监管与市场纪律真正有机地结合起来。

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原则导向监管的运用还需要一些外部条件,如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环境。与规则导向监管理念不同,原则监管意味着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面对的不完全是清晰明确的法规条文,需要根据现实中的情形做出灵活审慎的职业判断,这对人员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指出的是,原则导向监管对高素质人员的需求不仅针对监管者,还包括被监管者。

周道许:金融危机给中国带来机遇

全国青联委员。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

大学毕业之后,周道许曾先后在商业部综合计划司、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办公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财务会计部工作,这为他积累了足够多的金融理论财富。而在沂蒙革命老区的挂职锻炼则让他对基层的工作有了充分的认识。很多专家认为,周道许是一个有理论、也有实践的经济学家。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这位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表示,“当前,我们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的走势和对我国的影响,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特别警惕全盘否定市场经济、否定改革开放的思潮。”他并不因全球金融危机而过分悲观,在他看来,国民要从这次全球金融危机中看到中国的机遇,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创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促进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为我国今后三十年的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周道许认为,未来金融改革应该关注五点。

第一,把握好金融改革发展方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本质上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在金融发展过程中,金融市场的基础环境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金融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可以提高金融资本的使用效率和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进而形成金融发展和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在我国的金融改革发展中,必须把握好正确的发展方向,不断理顺金融市场中的激励约束机制,真正使金融发展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二,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合理引导金融创新。金融创新会带来新的金融风险,特别是在现代金融市场条件下,金融工具的过度衍生化,金融交易的链条不断延伸,风险容易在交易环节中放大和积累。如果监管不能及时跟上,有可能会酿成系统性风险,危及经济金融稳定。推进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应采取稳妥、有序和渐进的方式,逐步放开金融创新领域,使金融创新与经济金融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与金融机构的发育程度相适应,与监管机制的完善程度相适应。一方面,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增强金融主体和金融市场的活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加强监管协调,提高金融监管的敏感性和快速反应能力。

第三,推动国际经济金融合作,努力在国际金融秩序调整中有所作为。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在全球经济金融事务中的角色和地位日益提升。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必须高度关注当前国际经济关系变化和世界金融格局调整带来的深远影响。对此,我们一方面要制定和实施金融强国战略,促使国内金融机构苦练内功,提升我国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也要抓住这次世界经济金融秩序调整的难得机遇,充分反映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积极推动国际金融领域的改革和多边合作,促进形成对我国有利的国际金融秩序,拓展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手段和渠道,更好地应对全球化带来的各种挑战。

第四,建立系统的经济金融监测指标体系,为宏观调控提供有力支持。建立系统的监测指标体系,有利于我们正确判断金融危机的走势及其对实体经济的影响,科学、前瞻地制定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有利于预测主要发达国家的政策变化,为我国制定对外政策赢得主动,有利于发现可能蕴藏的重要危险和重大机遇,做到趋利避害,为我国长远发展提供支撑。

第五,加强对重要经济金融问题的研究,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决策。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全球经济的互动影响日益增强,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影响全球经济金融的重大问题,对我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陈雨露:现代农村金融应该支持“三农”建设

全国青联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2008年,陈雨露的金融团队获得了国家级“金融学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团队”的称号,这是全国唯一一个金融学方面的国家级团队。与此同时,他在金融领域的声望日渐提高,很多金融人士和财经媒体都对其给予高度评价,媒体在报道他时,大都以“金融学家”来称呼他。

由于小时候随父亲生活在农村,陈雨露对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有着特殊的关注。他认为,“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的不少根本性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贷款难的现状依然没有得到改变,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内在动力和制约机制也没有建立。”在他看来,农村金融有其特殊性,构建农村金融体系也需要因地制宜。

“客观地说,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确实不具备比较优势。”在做了大量的实地调查之后,陈雨露认为在农村发展金融不能完全仰仗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网点偏少,也没有足够人力资源来解决信息问题。而农村金融机构,无论从网点还是人力资源,都已经基本适应了农村地区的生产经营环境,对贷款户也更为了解,信息获得相对充分。但是解决农村金融问题需要多个渠道,而非靠农村本身,商业银行也并非在农村金融方面毫无作为,商业银行可以直接支持农村地区龙头企业,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长期同业拆借力度,对‘三农’形成金融支持。”

农村金融监管现状范文5

关键词:农村金融创新 精准扶贫 担保 格莱珉模式

当前我国经济差距在逐渐增加,这一方面说明贫困地区缺少资金和技术支持,难以获得有效的发展资源,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当前某些体制对贫困地区的发展难以起到推动作用。对此我国政府提出了“精准扶贫”和“农村金融创新”等相关概念,希望以改革和创新金融体制推动农村金融的不断发展,进而刺激农村地区经济条件的不断改善。

一、精准扶贫战略概述

(一)精准扶贫概念

精准扶贫,指利用科学规范的制度和流程,对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众进行详细的扶贫行动。在行动中,扶贫人员或者单位要根据地区和经济的差异,制定针对性的扶贫计划,加强对于贫困群众的区分和管理,使用动态的机制建设方式,及时对贫困群众的扶贫方式和扶贫力度进行改变,真正实现国家扶贫的一种扶贫方式。精准扶贫既是一个扶贫方式概念,也是一项扶贫模式概念更是一项扶贫改革方向的概念。

(二)金融精准扶贫

金融精准扶贫实际上是一种农村金融改革的应用性称呼。指通过利用农村金融改革的契机,实现金融业对农村扶贫的帮助。由于金融业直面扶贫对象,同时又具备相比于政府更为充裕的资金力量,因此农村金融创新后将迸发出更为强大的金融力量,推动农村金准扶贫的发展。农村金融创新包括金融营业模式的创新、资金借贷管理的创新、经营利润要求的创新以及金融监督管理的创新。

二、农村金融改革的现状与困境

(一)农村金融营业网点总量明显不足,金融机构类型单一

我国农业金融的发展起点较低,在农村金融改革以及农业金融对于及精准扶贫的过程中仍然体现出基础较差的弱点,比如当前我国农业金融的营业网点总量和分布数量明显不足,并且地区分布不均衡,这已经严重干扰到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持续推进和深入发展。

根据201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编写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中给出的数据进行分析,截止到2015年第一季度,我国涉足农村金融的商业银行和金融企业总量连续增加,从2010年的85家增加到2015年的873家。但是相对于我国拥有2800余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广袤政权组成来说,总体量明显不足。

在金融网点的类型上看,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村合作银行依旧是农村金融构成的主力,在农村金融发展中付出较大的精力,但是对于当前总体量不断增长的社会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的涉足点上并没有发力,占据比重较小。

(二)农村金融担保机制与能力欠缺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其中农业大型化和规模化成为农村经济增长的优化方式之一。当前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业务和无担保业务资金总量较小,要求较为严格,严重束缚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难以满足农村经济的资金需求。而在农村中,由于缺少专业的担保公司和政府担保机制,对于土地的所有制限制也难以满足金融企业提供大规模资金信贷的操作底线。虽然在当前的农村金融担保机制中,已经存在了农机具抵押、活体抵押、存货抵押和订单农业质押等担保方式,但农村经济的风险性和资金需求都使得农村资金的输出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再加上农村地区缺少政府支持的担保机制扶持,使得农村金融担保机制与能力欠缺。

(三)金融产品引导和资金供需不平衡

我国的农村金融创新一直希望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链条,但是由于目前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缺少整体的创新和突破,使得农村金融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上十分单一,在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上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一方面,当前农村金融产品收金揽储业务只有存款、农业理财等寥寥几种方式,但资金的输出方式却出现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户担保抵押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助学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棉粮油收购贷款等十几项农村金融项目。

另一方面方面,在农业贷款总量上,农村金融有了较大的突破,具体数据见下图:农村全国涉农贷款总数为30.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较2007年增长301%。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存款数量并不高,而且远远落后于城镇居民的存款数量。

(四)政府主导与市场调控存的差异性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正处在新旧经济结构交接的当口,表现出融合新旧两种经济情况的特点。一方面,政府积极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加快政府由控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步伐。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缺少西方世界的经济发展底蕴,使得经济中各行各业没有应对当前复杂经济形势的经验和能力,又不得不需要政府进一步制定规范行业发展的约束机制。同样,农村金融创新也存在类似问题,政府需要对农村金融的资金来源、盈利模式、利息和金融监管等做出进一步的规定,才能给农村金融创新指明发展方向。但是这样一来就难免与市场上金融行业的自用发展产生碰撞,出现各种问题。

三、基于“三方担保农业信贷”方式,探索农村金融改革对扶贫的推动力作用

对于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和精准扶贫战略,笔者认为应该借鉴世界上的优秀经验,再引入、吸收和创新的基础上创造出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农村金融机制,突出农村金融改革对精准扶贫的新助力。

(一)“格莱珉模式”的成功与瓶颈

“格莱珉”一次译于孟加拉国,原意为“乡村”的意思。因此,格莱珉银行又被称为乡村银行。“格莱珉模式”是1972年,穆罕曼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经过研究后提出了一种应用于广大农村中的扶贫金融方式。穆罕曼德・尤努斯在研究中发现,在金融界一直奉行的“越有资产,越容易获得贷款”的理念。所以农村由于缺少资金和资源,有没有可靠地担保模式,所以难以获得促进发展的贷款。

尤努斯发其道而行之,设计出一种可以不用担保即可获取贷款的扶贫金融模式,利用3-6人的工作小组,贷出资金获取劳动资源,付出劳动后户的收益,偿还本金和利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格莱珉模式在孟加拉国获取了巨大的成功,格莱珉银行也成功涉足了电信、旅游业、医疗等十几个行业,穆罕曼德・尤努斯更是获得了2006年的诺被尔和平奖。格莱珉模式也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取得了广泛的成功。

“格莱珉模式”1993年登陆中国,但是23年来仅有一项业务取得进展,其余项业务全部夭折,具体发展成果见下图。从“格莱珉模式”在中国的发展路径来看,由于资金缺少担保,使得金融企业难以承担农村金融的风险。由于政府缺少实际支持的而政策,格莱珉模式下金融企业在农村的发展陷入到一种“有规划、无实施”的状态中,陷入了发展的瓶颈。

(二)“三方担保农业信贷”概念与实施

反思格莱珉模式在中国的艰难推进,我们不难发现,制约格莱珉模式进行农村扶贫的重要因素有两个。一是农村劳动力价格上涨,二是我国农村金融缺少持续不断的稳定资金。针对前者可以选择我国相对落后的西北和西南地区设立定点扶贫实验地区;后者则需要借助农村金融改革,创立稳定的资金输入渠道。因此,“三方担保农业信贷”模式的出现就成为农村金融改革与格莱珉模式精准金融扶贫的有力保障。

“三方担保农业信贷”概念主要指借助扶贫互助资金、农村物权、银行担保,帮助农民和贫困户完成资金的担保,提高农村信贷的放款速度,推动农村信贷业务开展的一种农村金融模式。在以往的农村金融中,一方面农村金融企业网点和从业人员数量不足,工作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农村信贷业务资金量小但客户群体众多,放款风险大、催收难度高。没有有效的担保机制作补充难以实现资金的持续输入。 “三方担保”机制利用政府、农村资产做合法的抵押担保,给金融企业带来农村金融盈利的信心,降低金融企业在农村扶贫中的风险。

在“三方担保农业信贷”的实施中,必须进行系统的农村金融改革,将农村精准扶贫与金融企业紧密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金融企业的资本力量,实现农村的金准扶贫。比如金融企业可以与地方政府合作,利用农村廉价的土地资源,设立金融企业的办事处等机构,发展和推动金融营业网点扩大范围,同时对农村信贷资金的使用方向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在资金的担保过程中,形成农村-政府的整体担保机制,利用政府的公信力和农村的农业资产作为资金输出的抵押担保,提高乡村血缘等纽带关系在贷款催还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借贷人还款的动力,防止资金的流失。

(三)农村金融改革的创新和方向

“格莱珉模式”和精准扶贫的发展需要“三方但保农业信贷”的推动,而“三方但保农业信贷”则需要正确的发展方向和科学的金融创新作为保证。

1、明确推广目标,寻找需求对象

对于农村精准扶贫,首先要确定扶贫的目标,也就是对资金输出地区的经济状况和劳动力状况做出科学准确的评价。农村金融在选择资金帮扶对象的时候并不是随意的释放资金,而是要根据格莱珉模式的具体要求制定互助小组以及审核资金使用方向,对缺失需要启动资金的群众发放贷款,以最小的风险提升精准扶贫的资金输出。

2、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提高风险补偿

农村金融的创新不仅要建立资金的放贷机制,同时还要创新农村金融的产品设计。设计出符合农村农民实际收入能力的金融理财产品,让农民获取更多的选择。同时还要结合“三方担保”的具体内容,评估政府的财政能力和担保资产的实际价值,完善对于金融企业风险的补偿机制。

3、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农村金融监管力量

对于农村金融创新,还是需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于当前农村金融信贷业务的开展现状,必须制定专门的农村金融法律,防止金融企业利用农村精准扶贫转变资金信贷的方式,摄取不正当利益。同时还要提高金融监管机构对农村金融的监管力度。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对于城市金融的监管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监管审计体系,但是对于广大偏远农村地区的金融企业的具体业务监管,尚处于空白地带。因此必须对农村金融的监管方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利用资金流转渠道控制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防止、强买强卖、高利贷 、非法信贷等问题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叶兴建.农村精准扶贫:理论基础与实践情势探析――兼论复合型扶贫治理体系的建构[N].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5,(2):26―33

农村金融监管现状范文6

【关键词】农村金融生态 问题 对策 建议

农村金融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金融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的形式。利用金融生态这个概念对我国的金融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系统性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的体现,对于正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今天,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借助金融生态这一概念,从金融生态的角度对我国农村金融问题进行试探性的研究。

一、农村金融生态的内涵

所谓金融生态是指对金融的生态特征和规律的系统性抽象,本质反映金融内外部各因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有机的价值关系。所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在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务过程中,各类金融组织的内部结构、相互关系以及与农村经济系统中其他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农村金融生态主要是指农村金融业运行的外部环境。这些外部环境与农村金融业的发展具有相互互动的关系。主要包括农村的经济环境、农村的法制环境、农村的信用环境、农村的市场环境和农村的制度环境。经济的发展与金融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经济决定着金融,金融成为整个经济的核心,因此农村的经济环境成为农村金融最为重要的生态环境之一。农村经济发展的好坏、规模和质量直接决定着农村金融运行的效率。要想农村的经济有一个好的发展,法制环境必不可少,因此农村法制环境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它能够为债权人、投资人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时又能有效的遏制和打击违法行为。完善的市场机制和协调健康发展的农村金融市场,成为提高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农村金融交易成本,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总体来说,农村制度环境为农村金融业提供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成为农村金融生态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

二、制约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因素

(一)农业经济基础比较薄弱,金融的运行环境不理想。

当前我国的农业是弱势产业,农业的科技含量比较低,同时农业没有形成很好的规模化和集约化,以上种种原因决定了农业金融成为成本高、风险大的产业。虽然我国政府一直在努力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当时总体来说我国的农村经济的基础依然比较薄弱,城乡发展的差距依然扩大,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的改善,农村的金融组织体系也日渐萎缩,一些银行为了追求一时的利润把资金投向大城市,从而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大量的资金涌现城市,使得三农资金缺口不断扩大,这样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关系的失衡,使本来就不多的农村资金变得更少。农村资金涌向城市,不断扩大城乡之间的差距,同时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也是非常不利的,给整个农村金融运行的整体环境带来了不利的影响,由于资金的缺乏,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形成,从而阻碍了当地金融的正常发展。

(二)政府干预过多,政府的政策不配套。

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着行政力量干预农村金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正常的业务开展。导致金融机构在工作上缺乏创新性和主动性,往往形成一切听从行政上的安排,严重阻碍了农村金融生态的正常发展。行政干预还体现在维护正规的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限制非正规的金融机构进入市场,使得农村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同时由于政府部门的干预过多,导致农村经济不能真正形成市场经济,表现出经济主体不够活跃,难以适应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也就不能真正振兴农村经济,实现规模农业。

(三)农村金融法律环境不够完善。

当前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法律法规比较少,并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保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整体上体现出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着有法不依的现状,普遍存在着执法难得问题,行政的干预比较严重。个别部门因为自身的利益和局部的利益,经常会有保护现象的发生。执法效率低下,执法周期过长,致使金融机构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的维护,损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投资的积极性。

(四)农村金融市场残缺不全。

与大城市金融市场相比,农村金融市场与之存有很大的差距。农村金融市场在发展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从现状来看不容乐观。首先表现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在农村中农村信用社成为唯一的农村金融机构和支持农村三农发展的金融服务主体,因此表现为服务体系不完善,不能很好地为农村的金融发展提供相应的服务。市场供求不平衡,供农业贷款的数额有限,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关于生产性的贷款比较多,而相对来说关于消费的贷款比较少。当前农村金融市场不健全也不完整,导致金融品种单一,基本上只是关于农村货币的市场,而相对的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涉及的较少。另外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受到设备、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制约,业务只能维持在传统生产和日常资金需要的层面上,与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极为不适应,使得金融机构存在着较大的经济风险。

(五)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备。

当前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管理体系,但是从监管的角度看,但是还存在一定的缺陷。由于缺少风险主题致使难以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农村金融监管目标的错位,使外部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另外农村监管理念落后,监管的内容陈旧,监管效率低下。当前我国关于农村监管管理的理念还很陈旧,没有形成具有现代意义的金融监管。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监管所依据的标准和监管的方式方法不能够适应现代市场监管的要求。

三、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

(一)提高农民的经济实力。

随着我国取消农业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压力,有效的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是相对来说,农民和城镇居民相比仍然存在很多的负担。免除农业税,变相等于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为中国实现现代化,广泛提高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在面对当代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的局面,农村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应该为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有力条件,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我国农民从事的农业生产大多数是分散性的,对于风险的抵抗能力较差,因此应该采用产业化的经营方式,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农业带来的收入,还能广泛提高农民甚至是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农业技术的推广也能促进农民的增收,为农村社会保障的贯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化建设。

地方支付自觉克服保护主义,充分保障政府应有的功能,减少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主动做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应该转变职能,切实做到从保护经济金融的角度出发,有效的防止地方保护行为对金融生态的破坏,时刻做到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供保障。地方政府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的同时,要积极为本地的金融业发展献计献策。还要充分认识到,没有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那么农村的经济将很难发展,因此地方政府应该为金融机构提供一种产业并且努力为其良好的发展提供相应的空间。

(三)完善配套机制,加强法制建设。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实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强力有的保障,因此必须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以更好的完善农村金融生态制度的基础。尽快制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加大法律的震慑力,并且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合作金融法》,以保护农村合作金融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保证经济发展从大局出发,提高执法的效率,更好的体现法律应有的作用。

结束语

为了更好地实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发展,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农村的信用环境处于健全的程度,从而实现对农村金融活动的有效管理,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就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因此研究农村金融生态问题,尽快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状况,对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孟凡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北方经济[J].2007,1.

[2]李红.优化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的政策建议,《农村经济》[J] 2008,6.

[3]董岚,安文龙对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河北金融[J].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