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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范文1
所谓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说起来比较绕口,在实际运作中也相对较为复杂,但是理解起来却比较简单,其核心理念就是利用电子商务架构组成的,涵盖电子商务支付与物流交易为核心的整个体系,这个体系完全是针对电子商务运行和发展量身定做的。
在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的演进过程中,有三个基本要素最为关键,分别是银行、电子商务企业和b2b企业。这三个基本要素在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中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但是所处理的基本信息内容应该是完全一样的,通过三方循序渐进的合作,一方面可以缓解b2b企业的实际资金使用压力,另一方面可以增加银行的金融货币交易量,为解稳定区域性环境内的金融和经济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基于第三方b2b平台的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风险
全新的电子商务模式体系,完全打破了传统的金融架构,也给货币交易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模式和渠道。这种方式在给交易双方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资金风险,通过企业的实际运作发现,这种风险看波澜不惊,其实其蕴含的许多要素如果处理不当的话,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要远大于传统金融交易模式。具体风险要素存在三个方面:
其一,线上线下交易混杂。由于电子商务模式是一个全新的交易模式,自身的运作和管理本来就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和缺失,因此在处理相关的交易环节的过程中,存在着主观或者客观上的交易缺陷,在线上交易体系中,这种缺陷都被归纳到线下交易模式中了,这种做法看似是在补充线上交易的不足,其实是对线上交易体系的一种影响。因为在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中,物流环节作为整个交易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需要在最终结算的过程中和银行直接对接的,b2b企业只谋求在初期交易过程中的资金便利,却忽视了后期的结算条件,很容易让整个架构出现失衡;
其二,基本对接存在缺失。一套完整的金融交易模式,无论是传统型的还是电子商务型的,都存在着一个共性的要素就是必须保障基本对接完善,也就是说整个交易过程中,无论最终是几方在进行直接或者间接交易,都必须保障交易渠道和对接的畅通。在这个过程中,电子商务模式由于属于是线上模式,不存在信息交流的阻碍,因此做的相当顺利,但是恰恰是这种顺利也给造成了一种过犹不及的现象就是基本对接出现了“乱象”。也就是说,本来需要银行和物流公司对接的环节中,很有可能也掺杂了b2b公司的因素,这样一来就让最后的货币交易出现了资金数额的完全混乱;本来b2b公司和物流公司的数据对接中,极易混杂银行的因素,这样一来就让初期的线上账面对接出现了货币因素,完全打乱了最终的交易总金额统计。
其三,资金流通存在障碍。按照线上交易金融模式的设计初衷,通过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交易的各方,都是基于线上交易来实现的,根本不存在资金流通的障碍因素,因为其中好几个要素都是相对快捷的,不存在结算数据周期的障碍。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却发现,这种没有结算数据周期的信息流通其实并不方便,有的时候往往还容易造成资金的沉淀以至于资金流通存在障碍。其主要原因是各方的线上交易金融周期不一致,一旦其中一个环节信息出现缺失,那么其它各方与这个信息相关联的资金就必须停止流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最终的交易信息总量和资金总量确保一致。
3、解决基于第三方b2b平台的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风险的措施
通过分析其实不难得出结论,基于第三方b2b平台的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存在的风险其实并不复杂,主要是和基本信息有直接的关系,如果较为谨慎的解决其中的相关问题的话,其实完全可以规避其中的一些运行风险。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是需要各方保证所提供的信息都必须是真实信息,无论是线上账面信息还是最终的实际结算信息,都要确保与真实交易的信息完全一致。这样才能使得基于第三方b2b平台的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实际风险降低到最低。解决存在风险的措施可以着重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明晰权责界定。线上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较多,操作流程复杂且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责任方不明确则容易给银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电子订单上游供应商融资中,在货物生产、在途运输、仓储保管等环节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时交货或货物损失,极易影响银行贷款的按期回收。因此,银行应全面考虑业务流程中可能存在的权责界定不清的事项,并通过合同条款加以澄清和约束。
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范文2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一、供应链金融内容
1、供应链金融的涵义
现代意义上的供应链的定义是:供应链相当于在网站中购买商品的流程,之间有资金运转、物流传递、信息转换等环节,这些都在一定情况下得到控制。在网络中将产品送到消费者的手里,是一个整体的网上商务服务流程。在不断的风险中,发掘到不同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让出现的风险得到控制。这样也会对决策的失误起到缓解,企业自身的价值得到提高。对金融业务中各个环节都进行监督与控制。
2、供应链金融的特点
供应链金融在中小企业中发现需要融资的对象。这个企业能在供应链中发挥一定的作用同时又有很高的地位,那么就可以成为融资的对象。企业的财务状况与信用等级是作为次要评判标准。供应链的交易状况必须从内部和外部进行统计与记录。对于两者的变化要了如指掌。将所有信息在共享平台中让参与者都能够及时接受最新消息,了解供应链的运营状况。信息流越加的准确那么银行就能根据实况做出相对应的融资处理。
与传统的资产抵押相比,供应链金融主要突出的特点,授信活动会在融资过程中是停止的。资金也不能随便挪用。利用供应链产生的流动资产,将预收账款,应收账款以及存货进行融资。供应链金融最显著的特征,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信用等级,通过一定的评判标准才能获得银行的帮助。在整个融资流程中所得销售收入,用于授信还款。
二、供应链金融的理论基础和经济学分析
1、交易成本
科斯提出的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在市场交易中出现不同的情况,发现费用,通知交易者,谈判时的费用,一切与交易相关的费用都必须做到了解。供应链作为基础存在,有效的控制成本,让交易的效率得到提高。供应链产生的流动资产,将预收账款,应收账款以及存货进行融资。将企业的信用等级与能力作为供应链的评判标准。
2、信息不对称问题
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有两种,在事前的选择并没有直接选择,在方向上是相反的,还有就是事后所要承担的道德风险。就逆向选择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一定的评级标准,审查中确保真实性。而第二种风险的控制是需要通过监管来控制的。在银行的内部建立一定的信息共享机制。
3、委托
在供应链金融中,有委托这一项。银行与各企业之间,在信贷业务上必须更加的谨慎,在业务交易中要妥善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物流相关企业负责货物的运输,对于仓储等做好一定的监管。在银行与物流企业之间,避免出现委托问题。在两者相互进行交易时,进行监督并做好信息交流。在各大合作中,共同承担风险,互惠互利的,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参与者的目标如果不一致,出现冲突时并没有合理的解决问题,导致双方利益受损,那么整体的供应链就没有办法顺利进行下去,造成信用风险。
三、风险管理的类型
银行业务中,风险时涉及到信用,市场以及内外部操作的。风险的控制主要表现在市场和信用风险上。银行在风险管理上,在投资中向多元化发展,贷款的出售也在其中等。最常用的是要进行信用等级的测定,利用信用衍生工具对出现的损失提供一定的保险。供应链作为基础存在,有效的控制成本,让交易的效率得到提高。
1、信用互换
信用互换在信用衍生品中是非常广泛使用的。可以将金融工具分离,在一定基础上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的效率,在市场中的流通性也会增强。信息流越加的准确那么银行就能根据实况做出相对应的融资处理。促通过信息流的整合,信息系统的充分完善,银行可以对相关企业进行监控管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合作者必须规范自己的信用行为,建立充分的信用体系,这样才能更好地降低风险,有效地促进供应链的发展。
在不同的供应链中,各大企业可以进行信贷业务。银行可以贷款给不同的企业。在企业,银行之间存在着第三者,那么就是中介机构。中介机构通过银行给企业的贷款提供一定的服务获得收益。银行会根据一定的评估标准,给予相关需要帮助的企业。在贷款过程中可以实行等价额度的业务,从中可以进行比例互换。获得利益的同时,在形式上有一定程度的互换。中介机构从中所获得的相当于服务费。签订相关的协议,一切建立在合理的信用基础上来实施,信用互换也是风险管理中出现很频繁的类型。
2、信用期权和信用利差期权
信用期权在供应链中出现的问题,信用期权在成熟的金融市场,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发行债券需要建立在一定的条件之上,它需要满足一定的信用评估。供应链的交易状况必须从内部和外部进行统计与记录。对于两者的变化要了如指掌。将所有信息在共享平台中让参与者都能够及时接受最新消息,了解供应链的运营状况。信息流越加的准确那么银行就能根据实况做出相对应的融资处理。
信用期权和信用利差期权两者相比,建立供应链专有的金融风险应急管理系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因为它的复杂性,突发状况会变的很多。那么在系统成立的同时我们就必须做到,成功的控制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流动性债券的转换,需要更多流通性的抵押物。金融衍生品的使用可以转换成使用债券,这样不仅能够完善银行的信用风险,还能让整个金融系统的流通性更强也变得更加的安全。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合作者必须规范自己的信用行为,建立充分的信用体系,这样才能更好地降低风险,有效地促进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的发展。
四、信用风险管理
1、信用风险管理的概念
市场越来越开放,相关法律法规的波动和创新产品的产生都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这样也会对决策的失误起到缓解,企业自身的价值得到提高。保障整个流程的安全实施。信息流的整合,信息系统的充分完善,银行可以对相关企业进行监控管理。信用风险的及时关注,让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更加的标准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地为供应链金融做出非常专业的服务。
2、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
最终根据信息的搜集与整合来决定最终给企业的融资是多少。事后风险的处理就是,在遇到意外情况时,银行必须与企业共同来面对问题,将风险控制到最小。这样才能达到信用风险的管理目标。信用风险管理同时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风险的发生。银行必须对企业进行前期的了解,才决定是否进行融资,以及融资的标准。事前事后的双结合,可以让整个信用风险管理掌控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五、完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信息流整合帮助控制风险
加强信息流的整合能够起到控制风险的作用。必须从信息的控制入手,信息要适时的更新并充分做到共享。信息管理系统的更新也要适应当下发展的需要。供应链的交易状况必须从内部和外部进行统计与记录。对于两者的变化要了如指掌。将所有信息在共享平台中让参与者都能够及时接受最新消息,了解供应链的运营状况。
信息流越加的准确那么银行就能根据实况做出相对应的融资处理。促进了各个企业在供应链中合作的发展。通过信息流的整合,信息系统的充分完善,银行可以对相关企业进行监控管理,同时各大企业也可以相互监督,可以有效的减少信用风险行为的产生。避免风险这样的事情发生,合作者必须规范自己的信用行为,建立充分的信用体系,这样才能更好地降低风险,有效地促进供应链的发展。
2、发挥金融衍生产品在供应链金融信用中的地位
关于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研究还处在萌芽阶段,并没有做到深入的了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金融衍生产品在供应链金融中发挥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商业银行在信贷抵押资产实现证券化,合理的运用衍生产品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流动性债券的转换,需要更多流通性的抵押物。金融衍生品的使用可以转换成使用债券,这样不仅能够完善银行的信用风险,还能让整个金融系统的流通性更强也变得更加的安全。
3、建立供应链金融风险应急管理系统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风险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如何让风险降低到最低,转被动为主动是非常重要的。供应链的管理运用涉及的范围非常的广,参与者也是非常的多,所以承担的风险也多。建立供应链专有的金融风险应急管理系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因为它的复杂性,突发状况会变的很多。那么在系统成立的同时我们就必须做到,成功的控制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适时对系统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的同时不断的改进。对于突发事件要给予非常完善的处理方案。将供应链金融风险中出现的危险最小化,避免更严重的事情发生。
4、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评估部门的不专业,商业银行的专业评估也不达标,这样会很容易造成金融风险。信用质量必须从宏观和微观一起着手,两者结合更能作为非常有利的保障。供应链中的参与者都是有相关契约的,通过模型对信用进行评估从而规避较大的信用风险。在各大合作中,它们是共同承担风险,互惠互利的,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参与者的目标如果不一致,出现冲突时并没有合理的解决问题,导致双方利益受损,那么整体的供应链就没有办法顺利进行下去,造成信用风险。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合作者必须规范自己的信用行为,建立充分的信用体系,这样才能更好地降低风险,有效地促进供应链的发展。
六、结论
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本文是根据以往的研究,对于供应链金融使用中如何规避风险进行了讨论与分析。结合供应链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对于风险监管的处理与突发风险的产生都做了相应的分析,为以后的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利的理论基础。让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更加的标准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的为供应链金融做出非常专业的服务。才能更好地降低风险,有效地促进供应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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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范文3
关键词:钢铁行业;存货质押;运作模式;风险管理;流程
中图分类号:F275.6 文献标识码:A
0 引 言
作为一种新兴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为商业银行开拓了新的市场,同时也为各个产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拓宽了融资途径。各行各业纷纷试水供应链金融,钢铁行业存货质押业务尤其火热。然而2012年,全国钢材行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打击。自2012年8月份以来,从钢铁生产企业、贸易商到物流仓储企业,已有多家公司公告,坦承涉入与钢贸相关的纠纷中。11月,银行集体诉讼大批钢贸企业利用虚假质押骗贷一事引起了行业内的高度关注。由此可见,钢铁行业存货质押业务火热的背后,隐藏的是风险管理巨大的漏洞。因此,如何控制好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风险已成为热点问题。文章将针对此问题展开研究,第一部分主要说明论文的文献研究来源,第二部分主要为结合文献与调研实际总结得出的钢铁行业融资现状,第三部分主要说明此现状产生背后的银行风险管理问题及原因说明,第四部分则针对第三部分提出的问题及原因,从完善风险管理流程及创新业务开展模式两方面提出建议,第五部分总结本文主要论点及结论。
1 文献研究
对于存货质押风险管理的研究,国外集中在对风险度量指标的定量研究,国内则较多通过定性分析评价风险。Barsky和Catanach[1]建立了融资业务风险分析概念模型,这个模型将业务风险划分为五种:业务过程风险、环境风险、信息技术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和基本结构风险。盛巧玲,吴炎太[2]认为供应链存货质押融资风险主要包括六大类风险,并基于此建立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将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来评价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
总而言之国内外针对存货质押融资模式下的风险研究大都从风险类别出发,提出风险管理建议,而缺少对于风险管理流程的探讨。本文从风险管理的流程出发,分析风险控制问题,并据此提出银行规避存货质押风险的解决方案。
本文所依据的主要阐述如下,对于风险管理体系,钱军[3]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风险控制等流程方面的现状,提出了基于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模式的风险管理流程的基本对策。段伟常,张仲义[4]认为物流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三个典型过程。关于钢铁行业供应链融资风险管理问题,孔月[5]认为银行在业务开展中存在专业水平低、评估指标不合理等问题,而陆岷峰,栾成凯[6]认为信息非对称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并提出构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化解个体钢材市场危机是当前保持商业银行健康、稳步发展的重要措施。关于风险应对策略,杨海明[7]认为应从现金流量控制和结构授信安排两方面加强管理,而陆岷峰,栾成凯[6]认为应从加强风险管理和创新产品策略两方面应对风险。
2 钢铁行业存货质押融资现状分析
(1)钢铁行业盈利能力缩水,利润率下降,融资企业违约严重
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钢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钢材价格一路走低,导致钢铁行业盈利空间不断缩小。钢铁生意往往资金占用较大,因此中小型钢贸商在资金链中出于劣势地位,对大型钢铁生产企业不能赊账,对客户销售又需垫付资金,从而造成资金链两端吃紧,需承担很大的资金风险。因此,当钢材价格波动激烈、销售情况不理想时,资金链出现大缺口无法填平,因而常常无法偿还贷款而造成违约。
(2)信贷政策审批标准不合理,中小企业融资难,造假现象频繁
银行为了减少贷款业务的风险,设置了很高的准入门槛。对贷款企业资质进行评估时,最需要融资的中小型的企业往往很难达到银行的贷款标准。为了获得贷款,部分中小钢贸企业不得不冒险,编写虚假材料以骗取贷款。由此导致虚假质押和重复质押的情况频发,银行面临高信用风险。
(3)钢贸业务成为融资平台,资金挪用严重
由于钢铁行业利润率低,一些取得了贷款的钢贸商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将利用钢贸生意贷来的款项逐渐投向房地产、股票期货市场、金融公司或民间借贷市场等高收益行业,几乎所有的资金都在体外循环,钢材市场已慢慢成为纯粹的融资平台[3]。在此状况下,银行所贷出的钱无法解决钢铁行业的资金短缺问题,一旦体外循环的资金不能及时补充进来,资金链就会断裂,整个供应链也受到极大的挑战。
(4)过度授信过度担保现象严重
2008年国内扩大内需刺激措施推出,钢贸企业融资平台作用发挥到了一个高峰。在此期间,银行受利益驱动,降低贷款的审批标准,大肆鼓励钢贸商进行贷款,盲目对钢贸企业授信,导致过度授信、过度担保现象严重。
3 钢铁行业存货质押融资风险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总结存货质押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认为主要包含评估与监管两个环节,具体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基于上面的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流程,对银行的风险管理进行分析发现:由于目前供应链金融体系还很不完善,业务的各个环节的操作没有一定的规范,缺少科学地评估和准入的体系,供应链信息不对称和风险管理意识差等原因,银行现行的风险管理存在很多漏洞。这些漏洞体现在业务风险管理操作中的各个环节。下面将对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
3.1 风险评估与准入
(1)中小钢贸商报表数据失真,委外风险评估误差大
对于钢铁行业存货质押融资的过程中存在委外评估导致的风险估计误差大的问题。在授信前,银行需要对借款企业的资质进行评估。但是对于银行而言,其自身并不具备风险评估业务能力,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大多是与固定风险评估机构进行合作。由银行向风险评估机构出具业务数据文件,如融资公司报表、质押物价格等,风险评估机构则根据银行提供资料进行分析评估,为银行出具风险评估报告,银行根据风险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利益平衡,决定是否通过钢贸企业融资要求。而这一操作流程实质上存在比较大的漏洞,一方面,由于具有融资需求的钢贸企业大都为中小企业,而风险评估机构的主要针对对象是大型企业,因此存在指标要求与实际对象不符的问题。另一方面,在现实中,不排除借款钢贸企业的经营道德水平低下的状况,报表数据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的状况。因此银行期望通过专业风险评估机构获得风险评估的准确结果,往往因为钢贸企业的利益驱动而希望落空,风险评估结果往往远低于实际值,这样直接导致了银行的风险提高和决策失误。
(2)准入标准不完善,物流企业资质能力不足
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的重要主体,物流企业的选择至关重要。而目前对于物流企业的选择尚缺乏一个完善而全面的准入体系。在存货质押业务的不同模式下,物流企业起到的作用不尽相同,因此存在的问题也大有不同。在委托监管模式下,物流企业大多是中小型仓储企业,银行对于物流企业大多仅考察其物流运营与存货监管的安全条件及其他条件是否符合质物的仓储要求等,而对于其是否具有完善的日常监管制度、专业人才等以及风险预警能力往往并不做要求。一方面,这源于中国物流仓储企业普遍水平低,大多数物流仓储企业作为中小企业难以满足全面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商业银行缺乏对于物流仓储企业资质的重视,风险管理体系存在漏洞。由于这种妥协式不规范的准入体系,导致不合格物流企业进入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甚至出现钢贸企业与物流企业勾结骗贷,导致重复质押、虚假质押问题频发。而在统一授信模式下,物流企业大多是大型综合物流企业,综合能力较强,品牌与信誉较好,综合监管技术水平高于一般物流企业。对于此种物流企业,银行的主要评判标准为业内评价和规模组织架构,而往往缺乏对于合作意愿的考察。由于综合性物流企业主营业务盈利水平高于一般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仅为增值性扩张业务,因此难以受到企业战略性重视,监管责任意识缺乏,业务监管力度低,导致操作风险增加。
3.2 业务监管环节
(1)供应链信息不对称,质押物监管水平低下
现在的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银行大多将对质押物的监管事务交由物流公司负责,银行会定期派遣监管员进行现场检查[8]。这样的监管模式中,物流企业在质押物监管的环节中掌握着来自市场、借款企业和银行三方面的信息,而银行往往只能从物流企业处获得关于质押物的信息,供应链上下游间信息不对称,极易导致借款企业和物流企业勾结骗贷的情况发生。另外,尽管银行会派遣监管员进行现场检查,以期监督质押物,降低风险。但由于监管员通常不具备专业的物流知识,很难对钢材的价值和数量进行准确的评估,存在较高人工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银行派监管员的办法并不是减小风险的有力措施。在这样的监管模式下,质押物的监管水平较低,由此带来的道德风险和人工风险居高不下。
(2)风险管理意识差,对资金流向的监控力度小
钢材市场的融资中存在严重的资金外流现象,主要由银行对资金去向监管不力造成的。钢贸是一个利润空间非常小的行业,很多钢贸商运用质押钢材进行贷款后到房地产等高利润空间的行业去投资,专款不专用。然而银行在对贷款资金去向的监管方面明显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借款企业在银行贷款时需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但在银行的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很少涉及对专门账户资金流向的管理,这使得银行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当市场发生波动,某一钢贸商资金链断裂,不仅银行难以回收资金,甚至会影响整个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带来巨大的供应链系统风险。
(3)风险预警意识差,风险应急控制难度大
风险的预警和应急控制属于银行业务管控的一个重要环节,预警机制的存在可以使银行进行存货质押业务的风险大大降低。然而在现行的融资业务流程中,对风险预警的投入极少,大多数银行缺少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一方面银行缺乏风险预警的意识,另一方面由于业务操作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标准不完善导致预警困难。
4 钢铁行业存货质押风险管理建议
在上述的风险管理问题及原因中,分析了存货质押业务目前开展的主要管理问题及其产生原因,针对以上风险管理问题,认为主要应通过完善风险管理流程体系,从流程环节上解决风险管理问题;另一方面,诸如信息不透明等导致风险管理问题的根源,究其根本是其模式开展本身存在问题,由此认为从根本上解决如上问题,需从业务模式上展开创新。在风险管理建议中,将主要从完善风险管理流程体系与创新业务模式开展两方面展开。
4.1 完善风险管理流程体系
(1)加强评估力度,降低钢贸企业信用风险
评估和准入作为一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端,银行必须加强对于环节的重视。一方面,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因此银行必须完善现有风险评估体系,制定符合中小企业实际情况的评估指标,弱化对于财务指标的要求,加强对于非财务指标的要求,保证评估指标能够切实有效地把握项目风险,避免“报表决定一切”的评估方法。另一方面,培养熟悉钢贸业务的专业人才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对钢贸企业的业务情况及相关合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把握和掌控,降低由于钢贸企业造假导致的信用风险。
(2)严格准入标准,降低物流企业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由于供应链金融实际操作中,银行缺乏物流管理能力,需要借助物流企业的帮助开展业务,因此物流企业的监管能力和道德水平极大影响了业务开展的风险水平。对于物流企业的选择,银行应加强对于准入体系的完善,可采用招标合作形式,根据业内评价及初步考察选定部分物流企业作为初步合作意向对象,向初选名单企业发放招标邀请书,由意向物流企业投标,结合投标资料并对其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由专家进行评估后确定合作物流企业名单,确保物流企业的物流监管能力和风险预警能力。另外,对于物流企业的考察指标,特别是大型物流企业,应加强对于合作意愿的权重要求,保证物流企业对于该项业务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降低由物流企业导致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3)完善质押物监管体系,银行需对物流企业形成制约
完善的质押物监管体系有利于提高质押物监管水平,可以防范物流企业失信现象的发生,有效降低信用风险。一方面需选择信誉度高的物流企业,督促物流企业加强质押物监管。另一方面,银行自身也需要提高自身的物流专业水平,培养自己的物流管理人才,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质押物资质认定和后期的质押物仓储管理方面对物流企业形成制约。
(4)加强贷款账户的管理,实时追踪资金去向
银行需要加强对借款企业贷款账户的管理,发挥供应链金融的特色优势,为借款企业的上下游企业设立业务往来账户,实时监控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往来状况以掌握发放的款项去向,确保贷款企业专款专用。在借贷合约中进行规定,严格限制贷款资金流出钢铁行业,设置大力度的违约处罚;与物流企业联合进行严密的监管,确保实时掌握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
(5)银行联合物流企业建立全面的风险预警及应急控制系统
由银行或物流企业单独建立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是片面的,对存货质押业务的风险预警不能仅仅停留针对某个单一对象或某个单一环节,要对整个供应链进行全面的管控,银行需要通过预警系统对借款企业、供应商、下游企业的运营状况进行有效的监控。建立全面的风险预警和应急控制系统需要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可以由银行和物流企业联合设立专门的预警应急机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各自的职责,有效改善与经营有关的流程,提高信息交换的效率。在第一时间发现风险,并且快速做出反应,及时分散转移和规避风险。
4.2 创新业务开展模式
(1)建立集成的电子信息交易平台
信息不对称导致存货质押业务开展问题频发。针对这一问题,可建立全面集成的电子信息交易平台。在这样的电子信息平台下,贯穿整个产业链的集商流、资金流、物流于一体的信息资源可以实现及时透明的共享。平台之中的成员不仅可以共享信息,还可以共享平台的金融服务、物流服务等。建立这样的信息交易平台,不但可以降低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的操作风险,避免物流企业与贷款企业勾结骗贷;更有利于银行收集借款企业的交易信息进行风险评估,降低风险评估成本。
(2)银行与物流公司联合,设立物流银行
物流企业责任意识差、银行专业水平低妨碍业务开展。由此,可成立物流银行,将银行的资金流与物流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形成专业化的战略联盟。银行与物流企业实现了完全的责任和利益捆绑。合二为一的银行和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拥有共同的目标,这就直接避免了物流企业监督责任意识差、与贷款企业勾结骗贷带来的信用风险。
(3)引入信用保险,丰富风险规避手段
目前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一旦业务出现授信风险,管理方式单一,大都采取风险自留或与物流企业及担保企业风险共担的方式。因此,银行可考虑在此种业务中引入信用保险和监管保险,保证一旦在供应链金融中出现授信风险,仅靠贸易自偿性难以及时、足额地收回授信时,银行就可通过保险公司的信用保险来及时化解授信风险。信用保险开展,既能解决供应链中企业的融资问题,又能解决银行授信的担保问题;同时,保险公司又开辟了一个新的业务领域,是一项企业、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共赢的创举[9]。
(4)引入第四方风险管理商,加强物流企业监管
由于目前中国物流企业普遍小而杂,自身道德水平低,物流企业与钢贸企业勾结骗贷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认为有必要存在第四方能够对物流企业进行监管,确保物流企业操作的规范合法性,降低由于物流企业自身道德水平低导致的操作风险。第四方风险管理商可为银行提供业务全流程的风险控制方案,降低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监控物流企业及担保企业参与主体的业务操作,有效弥补了银行自身监管能力不足的漏洞,银行可专注于金融业务的开展,符合供应链发展专业性分工的大趋势。
5 结束语
2012年频繁爆发的钢铁行业存货重复质押事件,可以看出存货质押业务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管理漏洞。本文首先结合文献研究以及现场调研,说明了钢铁行业存货质押业务的现状问题。而这些问题来自于银行风险管理的漏洞,对此,文章从风险管理流程角度分析,认为银行的风险评估与风险监管存在问题,并分析其产生原因。在问题分析基础上,文章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与创新业务开展形式两方面给予建议,认为银行要加强评估准入体系建设,提高对于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质物与资金的监管水平,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并可以考虑通过建立电子信息平台、与物流公司联盟、引入信用风险以及风险管理商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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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范文4
【关键词】商业银行,技术平台,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创新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业务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服务,其所起的带动商业银行业务增长的引擎作用越发显著。我国各家商业银行抓住了现代金融发展的趋势,积极进行金融业务创新,不再将目光聚集在单个个体,而是放眼整个供应链系统,纷纷推出供应链金融服务。由此,供应链金融续写了现代金融发展的新篇章,成为商业银行竞争和盈利的重点业务之一。
一、供应链金融概念简介
关于供应链金融的定义,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出发,学者们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至今也没有统一的界定。立足于本文的研究内容,从银行的角度出发,将供应链金融定义为银行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为中心,向上下游企业延伸,为整条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以信贷为主的金融服务。这种创新的金融服务不仅包括融资,还包括由此带来的结算、理财等现金管理,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新的收益点。
二、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现状
近年来,结合金融服务和互联网技术的电子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始在市场上崭露头角,并越来越受到商业银行的重视和融资企业的青睐。招商银行于2002年首次推出网上国内信用证,开始了发展电子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进程,到2009年其该项业务也发展出3316家客户,产品交易量达1000亿元。2010年底,深圳发展银行开发的供应链金融线上平台也有将近1000户以上的客户。网络化使得供应链金融业务更加便捷和有效率,是未来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主流方向。
虽然供应链金融在国内的发展只有短短的10几年,但是在各大银行的努力研发和推广下,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产品品种和类型越来越多样化。我国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从最初的以信贷融资为主,到现在开始尝试建立一整套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结合企业的需求,推出各种增值服务。供应链金融业务也成为了国内银行新的业务增长点,是银行重要的经济效益来源。根据申银万国的一份报告预测,整个供应链金融业务2011年融资余额规模为5.75万亿元,2012年有望达到6.9万亿元,增速约为20%。而就单个银行来看,以深圳发展银行为例,其2011年底贸易融资授信余额2246亿元,较年初增长28%。但我国供应链金融仍处于初级阶段,发展势头迅猛的同时也存在许多的漏洞和问题,需要各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我国供应链金融才能走得更远。
三、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环境的问题
1.法律环境的不健全。综合而言,我国供应链金融法律建设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归纳为:第一,关于供应链金融涉及到的物权和担保问题的记载比较分散,没有统一的完备的法律文件,同时对具体的实施细节缺乏明文规定,使得权益的不确定风险变大;第二,法律规定的动产担保范围较少,《担保法》所规定的动产主要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对于供应链金融经常涉及到的存货和应收账款等物权的规定缺乏相关细则;第三,现行的担保登记制度存在不足,容易出现多次登记、重复担保的混乱情况;第四,优先权规则不明确,难以解决信贷人和第三方权益人之间的权利纠葛,无法保证银行作为信贷人对担保物的优先权。
2.金融监管的不完善。由于金融监管部门对于供应链的信息掌握度不高,对风险的监控和评估技术也较落后,因此对于供应链上所发生的金融问题无法及时有效地做出反应,缺乏动态的创新的监管模式。同时,监管部门对于供应链金融的认知不足,意识不到供应链金融的重要性,没有形成对供应链金融的专门监管。
(二)技术环境的问题
相比于国外完善的信息技术平台,我国的信息技术水平存在滞后性,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银行和企业之间缺乏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一个是缺乏与供应链金融业务各个环节配套的技术平台。首先,银企共享平台的缺失,使得供应链上各主体之间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银行获得的信息滞后于市场和企业,容易造成贸易周期和融资期限的不匹配,同时银行必须承受质押物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其次,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操作方式主要还是手工操作,并没有建立起电子网络与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相结合的技术平台,这不仅耗费了较大的人工成本,而且也使得整个业务操作流程十分繁琐和缓慢,增加了银行业务的操作风险。
(三)银行自身的问题
1.风险管理体系的不完善。与传统的授信业务不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不再聚焦于对企业财务报表等静态因素的审查,而更加注重某项贸易交易的运作情况以及其所带来的未来现金流入,银行对风险的管理既包括单笔的交易,又必须关注整条供应链的风险问题。目前,我国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并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没有建立起专门针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管理模式,仍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改进。我国大部分银行在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采用的仍是传统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并没有引进对应的债项评级体系,也缺少专门的审批通道,对第三方物流的监管也不到位。
2.缺乏专门的供应链金融服务部门和专业人员。目前,我国大多数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都是作为对公信贷业务的一部分,并没有组织专门的服务部门来开展业务,使得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停留于表层,无法向更专业化和更全面的方向前进。同时,供应链金融业务由于其所涉及对象的复杂性和业务流程的动态化,使得其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性有较高的要求。然而,多数在银行从事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人员都是从原先的信贷部门调转而来的,对供应链金融缺乏专业的认知,不利于银行业务竞争力的提高。
3.产品品种有限,没有建立起完备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我国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以信贷业务为主,大多数产品是用于服务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融资,但是这种服务类型是单一的、表层的,并没有体现银行在供应链上应当起到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作用。除了融资服务,银行在供应链上更应该承担的工作是针对供应链的特点,研究和提供综合的全面的金融服务,引导资金流的有效和有序的流动,维持供应链的稳定性。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起完备的齐全的服务体系,才能促进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持续发展。
四、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法律体系,为供应链金融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对于政府,应该加强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立法工作,完善关于物权和担保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增加对存货、应收账款、仓单等动产的法律规范,明确界定供应链各主体的权利和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担保登记制度,加强金融监管,对金融犯罪行为给予合法制裁,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健康的法律环境。对于银行,在我国法律环境还不完善的背景下,应该研究和分析应对现行法律漏洞的对策,制度相关的风险管理办法,对于可能引起争议的权利问题要在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文书中予以明确的界定,尽量减少因法律问题所引起的损失和风险。
(二)加强电子技术平台的建设。首先,要建设一个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银行、企业和物流公司的信息能够在这个平台出来并得以共享,各方主体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信息,使得银行的资金、企业的贸易和物流的监管能够有效匹配,保证供应链金融环境的公开透明和信息的对称。其次,要加强建设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电子操作平台,减少操作成本和风险,提高业务操作效率。通过电子化的操作平台,业务双方可以从网络上便捷地完成各种查询、交易等操作,实现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无纸化,即从融资的申请、审核和批准到资金的划转和债务的偿还,以及这个过程中所涉及的资金账户的管理,都可以通过电子化操作平台实现。
(三)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针对供应链上单个企业的风险管理,要引入债项评级体系,并与主体评级体系相结合,对企业做出最合理的评估;第二,要重视对供应链整体的风险评估,形成对“产-供-销”整个链条的动态监测和评估系统,以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资金流的回返;第三,加强对质押物的风险管理,这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市场风险的管理,银行要时刻观察质押物市场价格的变动并做出应对措施,以防由于质押物贬值所带来的利用损失,另一个是操作风险的管理,银行必须加强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管,选择信誉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物流企业,防止质押物在运输和仓储的过程中出现人为造成的损失,将可控风险降低。
(四)深化对供应链金融的认知,创建完备的金融服务体系。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企业,都必须转变业务发展观念,强化对供应链金融的本质认知,开阔视野,从全球化的角度看待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建立完备的齐全的覆盖整条供应链的金融服务体系。银行要改变供应链金融用于贸易融资的单一格局,创新金融产品,研发和推广多样化的服务。核心企业与中下游企业之间、银企之间、国内银行之间以及国内外银行之间的联系和合作须不断加强,形成一个稳固的完备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网络。
(五)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专业化管理。银行应该建立起专门致力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服务部门,形成一个专业的服务团队,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专业化管理,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专业服务部门的建立,有助于对供应链金融进行独立的规划、开发、管理和监管,使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有序进行。与此相配套的,是供应链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即要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建立一个全面掌握供应链金融运作的团队。
五、结论
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发展起来的时间并不长,但其所取得的效益是有目共睹的,它已成为我国银行业又一个争相竞艳的宝地,是新世纪新阶段银行业务增长的新方向,是金融创新的成果。随着我国供应链管理水平的不断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作用将日益凸显,供应链金融所带来的效益也更加让人期待。但我国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仍存在许多的漏洞,在技术水平、风险控制、管理模式以及法律建设等内外部因素上都有不足。我国银行可以通过学习和借鉴国内外银行的实践经验和优秀的实践成果,摸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服务品牌。相信在各方力量的结合下,通过供应链金融各主体的共同努力,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将迎来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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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范文5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信用问题 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大,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
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1.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2.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3.必须加快技术创新,构建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技术平台
目前我国的供应链产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由于尚未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信用模型建设和数据业务流程信息化发展程度不高。供应链产业中,供货商、制造商、销售商、银行、客户相互间的信用保证是缺乏协调监管的。因此,必须加快信用技术创新,提高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水平。可以采用现代高科技信息手段,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传感技术的有效结合(即物联网),通过企业ERP和EDI等系统的有效利用,建立银企管理平台,对供应链上的产、供、销企业和信息、仓储、物流、资金等活动进行实时的监控与管理。构建好信用管理技术平台,就能够加强供应链管理的信用环境建设,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提供有力的信用管理支持。
参考文献:
[1]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供应链金融.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1.
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范文6
[关键词]金融风险;衍生工具;商业银行;供应链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2)02-0097-02
一、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和特点
供应链金融是指银行通过以核心企业为中心,把资金注入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利用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信息流,使之成为一个整体,从而将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整体的可控风险,在降低整个供应链风险的同时提升其价值和效率。
供应链金融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银行不是从单个企业的角度来展开授信,而是从整个产业链角度综合考虑,从而将针对单个企业的风险管理转变为针对整个产业链的风险管理。因此在供应链金融中,银行不再片面地针对单个企业进行孤立的信用考核,而是结合该企业在供应链中所处的位置以及整个供应链的情况来考量,大大加大了企业获得授信的可能性,与此同时,由于该服务主要基于对供应链结构特点和交易细节的把握,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或单笔交易的自偿程度与货物流通价值,对供应链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不仅能够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并且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
二、供应链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
供应链金融根据融资企业所处的位置以及主要的融资工具,可将其主要业务模式分为存货融资、预付款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三类。
(一)采购阶段的供应链金融——预付款融资
预付款融资模式是指在上游核心企业承诺回购的前提下,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来缓解预付货款压力,同时由金融机构控制其提货权的融资业务。在此过程中,中小企业、核心企业、物流企业以及银行共同签署应付账款融资业务合作协议书,银行则为融资企业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为其融资,作为银行还款来源的保障,最后购买方直接将货款支付给银行。这种运作模式主要用在中小企业的商品采购阶段。一般情况下,需要用到此种融资手段的中小企业处在供应链的下游,由于上游核心企业的强势地位,其能从大型企业处获得的货款付款期限往往很短,因而很容易出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此时预付款融资便能解决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
(二)运用阶段的供应链金融——存货质押融资
存货质押融资也叫动产质押融资,指受信人以其存货为质押,并以该存货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这种业务在日常应用中较为普遍,它充分利用了存货的特点,既为中小企业解决了存货流动性低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问题,也为银行的贷款提供保障。中小企业在申请存货质押融资时,需要将其合法拥有的货物质押给银行认定的仓储监管方,由第三方监管,在发货以后,银行根据对其物品的估值而按照一定的比例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通常为质押物品价值的60%。提货人直接将货款支付给银行,当银行获得该笔货款后,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转交给提货人。如若提货人违约未能按时交付货款,则银行有权将该批货物在市场上拍卖或者要求发货人承担回购义务。
(三)销售阶段的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
处于供应链中上游的中小企业最常面临的就是应收账款无法尽快变现导致的资金周转问题,常使中小企业经常出现资金缺口,此时,应收账款融资则能发挥很大的作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指处于销货方的企业为获取营运资金,以买卖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在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情况下,以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在该业务形成后,处于供应链下游的核心企业则将货款直接支付给银行。因此有信誉较好且实力雄厚的核心企业作为还款保障,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将会较小,因此银行会较为愿意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三、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类别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供应链融资中,信用风险不可避免地存在。作为供应链融资的核心价值之一,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商业银行要拓宽贷款对象,难免要面临中小企业的巨大的信用风险这一问题。如何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是供应链金融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二)操作风险
由于引入了核心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供应链融资使得银行的贷款手续更为复杂,各个环节关系紧密,在操作上对人员的要求更加严格。为了解决供应链中小成员的融资瓶颈,供应链融资凭对借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以及面向授信自偿性的结构化操作模式设计,构筑了用于隔离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的“防火墙”,并由此带来了大量的贷后操作环节,从而导致银行面临了较大的操作风险。
(三)法律风险
供应链金融目前在国内由于仍处在起步阶段,相关领域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存在诸多的冲突或空白,在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地改进和完善,由此带来了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的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四、金融衍生工具在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一)引入期权
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通过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期权费而获得的一种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购买或销售一定数量的某种资产的权利。期权的买方购买期权后,可以自由选择在规定的时间行使期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该项权利,损失的只有期权费。期权的这一特点可以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所利用,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通过购买期权,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可有效地规避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风险,从而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实现供需均衡。例如,在分期供销合同中引入期权,生产商提供供应商一定数量商品的购买期权,从而供应商享受在规定时间可以购买一定数量商品的权利,使得供销合同更为灵活,给生产商提供了一个可以自主调整订单数量的权利,使下游企业无需再靠传统的安全存货战略来防范供需风险,有效降低了运作成本,而且给原材料供应商提供了一个较为准确的下游需求信息。这种形式可使信息共享,令供应商可以更加有效地分配生产能力和制订生产计划,从而有效控制成本。随着市场的复杂性导致的不确定性增加,供应链中企业和银行的共同协作,引入期权可以获得明显的整体竞争优势。
(二)应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
期货合约是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买卖双方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卖某种商品或金融工具的双边合约。其中,期货市场的一笔重要的功能就是套期保值,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引入期货,则是利用期货市场这一功能来锁定成本。例如在存货质押贷款中,银行为了防范由于质押物价格估计失误或者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可以在收取质押物后,在期货市场上进行一笔与之数量相同、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由于随着期货合约到期日的临近,该商品的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会趋于一致,这样,即使在现货市场上,抵押物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了损失,银行仍可通过在期货市场获利而弥补这项损失,从而锁定了成本。此外,期货市场还具有价值发现的功能。由于期货市场的价格是由公开竞价形成,由此该价格可以反映市场对该种商品的供需情况,当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间存在出入时,往往表示市场对该种产品的供求存在不平衡现象,有可能导致未来该产品的价格发生变化,基于这一特点,银行可以通过分析两者价格的变化,来更准确地判断抵押物的价值。
(三)信用衍生品的应用
中小企业难以取得银行贷款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等现象导致银行的贷款风险大。因此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方法就是要解决其融资过程造成银行信贷风险过大的问题。在供应链融资模式中,尽管银行通过引进供应链核心企业的担保机制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管功能,转移了部分风险,但信贷风险仍对银行具有较大的威胁,创新衍生品的引入能有效缓解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信用衍生产品作为创新金融衍生品的一种,能够有效地分担信用风险。它可以通过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风险转移,从而把信贷风险从想要规避风险的投资者手中转到偏好风险的投资者手中,不仅分散了风险,还促进了市场的活跃。其中信用违约互换(CDS)作为信用衍生品的一种,目前在国际市场已被广泛应用。在CDS合约中,CDS买方定期向CDS卖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约定一旦信用主体出现违约,CDS卖方有义务弥补买方的损失。在供应链融资中引入CDS,则银行可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将持有的资产的风险转移给愿意承担风险的CDS卖方,从而在信用主体(中小企业)出现违约时能有效弥补损失,而银行只需付出相对较少的费用。CDS的出现使得银行能够在不出卖或转让自己手中资产的情况下,将资产的信用风险单独分离出来,并通过市场定价转移,有效地促进了银行的风险管理。
供应链金融目前在我国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与此同时,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无论在理论分析还是定量分析上都存在很大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只是将部分金融衍生工具和理论引入了供应链金融模式中,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这两者之间还会有更多可以结合的领域,从而为我国商业银行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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