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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经验范文1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743.1;F0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7)11-0005-05
一、引言
TRIPS协议的产生使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紧密结合起来,既体现了国际贸易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又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使知识产权保护的高标准在WTO成员国中确定下来;使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实施力度增强,WTO后来居上,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国际组织;同时也会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较长的时间内维持技术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发展中国家在制定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时,既要注重与TRIPS的协调,也要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状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因而,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定因素可以为中国的知识产权政策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二、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一)熊彼特关于创新与经济增长的理论
熊彼特对企业家精神的重视和对市场结构和企业创新关系的开创性研究是内生经济增长模型中与知识产权相关理论的源头和基础,熊彼特(Sehumpeter(1942))首次提出:企业家通过控制和调整生产资料(土地,劳动和资本)来实现最有效率的生产,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企业家投入大量成本研发新产品,但他人的模仿侵蚀了企业的利润,削弱了企业家创新的动力。因此知识产权制度尤为重要:通过专利等制度赋予成功的创新者对创新思想(产品)的专有控制权,使企业拥有一定程度的“市场权利”(Market Power),从而能够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获得足够的经济租金,为其研究开发活动提供激励。虽然不能运用“市场权利”直接解释现实的企业创新和经济增长,但这并不意味着熊彼特的观点已经过时。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的精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经济的静态资源配置效率与长期增长之间存在冲突;第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取决于在短期垄断条件下对回报的期望。因而从这个角度可以明确地解释知识产权作用于经济增长的关键机制――为企业提供短期的垄断地位,短期垄断利润的存在使创新企业对新技术的投资变得合算,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技术将逐渐普及,此时企业家又创造了更新的技术并形成了新的垄断,因而推动经济不断向前发展。
(二)马斯库思(Maskus)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的实证研究
马斯库思的研究(1998)指出:即使是在创新能力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也应当通过适当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市场深化,避免过度竞争,激励本国企业的创新和成长,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贫穷国家经济发展难以为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支持市场扩展和深化的必要制度安排,而漠视知识产权正是市场发育不良的核心原因之一。这些分析实际上从侧面印证了熊彼特(1942)对市场结构与企业创新行为的研究。
(三)开放条件下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在封闭经济中,一国可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牺牲当前经济效率为代价来提高经济长期增长率,但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际经济活动可能使一国难以收获加强本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全部动态收益。由于在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上具有显著优势,少数发达国家成为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所有者和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出口国;而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对国外技术转移有较强的依赖性。南―北技术实力的巨大差距,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中主要处于技术进口国和消费国的地位。因此,对发展中国家而言,TRIPS协议的实施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意味着发达国家企业在本地市场的垄断权利将进一步加强,这必然会降低本国的短期福利水平。
总的来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使更多的发达国家的企业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从而鼓励了市场化的有偿技术转移,提高了转移技术的水平,同时,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会提高技术创新者所能获得的短期垄断利润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自主技术创新。但是从技术接收方来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同时也会提高发展中国家的模仿成本,减少技术对本地企业的非市场化溢出,这会阻碍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对发达国家的企业的创新技术的消化和吸收,可能减少他们通过技术扩散而达到国际技术前沿的机会。因而,总的看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福利的影响依然是不确定的;发展中国家在进行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时,总会在本国自主创新和国际专业分工之间发生难以调和的矛盾。
三、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的测量
按照吉纳特和帕克的计算方法来计算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GP指数,采用考察专利法令的五个方面的指标,即:保护的范围;加入相关国际协议的情况;有关专利权丧失的条例;实施机制;保护期限。除了保护期限这个指标以外,其他的四个指标都又各自包括几个分指标,如果某项分指标得到满足则代表着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各项分指标都采取一种二元选择的形式,而且给所有的分指标都赋予了相等的权重;如果该项分指标满足则得1分,不满足得0分,然后依据这些分指标的平均得分算出上一级指标的得分,最后,把五项指标的得分相加得到GP指数。中国目前的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见表1。
依据表1计算中国在1990年与2005年的GP指数分别为:2.10,3.248。可以看出中国自从颁布第一部专利法律以后,法律条款得到了很大的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强度相应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只是法律实施方面没有太大的改进。为了验证本测量是否与吉纳特和帕克的计算方法具有一致性,本文也按照上面的方法测量了美国在1990年的GP指数。美国1990年GP指数在上面的所有分指标中除了两个分指标――举证责任的反转和保护期限以外都得1分,其中举证责任的反转得0分,保护期限得分为0.859,美国在1990年的CP指数按照上面的方法计算为:4.526。而吉纳特和帕克所计算的美国在1990的GP指数为4.52,所以上面的测量方法与吉纳特和帕克的测量方法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四、适合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
(一)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
吉纳特和帕克1997年的研究表明世界上不同的国家采取了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即使同一
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采取了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因而,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紧密相关的。中国从1990-2005年随着经济水平的迅速提高,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是否与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状况相适应呢?因而有必要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与各个经济变量之间的内在联系。本文选取了世界上12个发达国家与14个发展中国家共26个国家的样本作为研究对象。被解释变量为X1:GP指数,解释变量分别为x2:人均GDP的对数;X3人均GDP的对数的平方;X4: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X5:出口依存度;X6;大学生入学率;同时还设置了D1975,D1980,D1985,D1990等四个虚拟变量来检验知识产权在五个不同的时间里是否存在显明的截距变化,运用这6个变量、四个虚拟变量与1970年,1975年,1980年,1985年和1990年五期的数据,以X1:GP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面板估计,结果发现只有X2:人均GDP的对数;X3:人均GDP的对数的平方和X5:出口依存度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其他变量对GP指数的影响并不显著。剔除不显著的解释变量,重新做面板估计,所得到的结果如下:
面板估计的方程式为:
X1=5.787704-1229058X210783522+1.276234X5-0.295374D1975-0.400700D1980-0.306730D1985-0.573305D1990
对面板估计的结果作三点说明:
1.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GP指数与人均收入水平之间存在类似“U”形的二次函数的关系。由于最不发达国家没有能力投入任何资源用于创新,因而该国也没有知识产权需要保护,同时保护政策容易被外界(外国)力量所左右,保护水平较为随机;当人均收入有所提高时,国家通常处在工业化的初期,这时企业之间的学习和模仿活动加强了,消费者因收入水平的限制偏好于购买价格低廉的产品,社会上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并不多,因而质量较次的复制品大行其道,这时国内的技术扩散和经济发展都十分迅速,主要的政治和经济利益都偏向于低保护;当经济发展较为成熟时,一国的技术能力也逐渐提高,一些企业开始从事微小的、边际性的创新活动,同时消费者收入的增长导致经济中对更高质量和差异化的产品的需求也在增加,这导致社会开始要求和关注对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最后当收入达到最高水平,企业具备了在技术前沿领域的研发和创新能力,新产品和新工艺不断出现,而社会富裕程度为高新技术产品的消费提供了旺盛的需求,这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随经济发展急剧上升。
2.外贸盈余是一国GDP的重要构成部分。随着该国出口比重的增加,为了保护这些出口企业积极性,政府要求和关注对这些出口企业的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免它们因受到别的企业的复制性模仿而损失利益;同时,随着该国贸易比重的上升,因贸易而牵连的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也会越来越多,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也是国际压力所驱;最后,随着该国出口比重的加大,该国在国外就会有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需要保护,这个因素也驱使着其采取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3.从面板估计的结果来看,知识产权对收入和外贸依存度的回归函数在不同的时间点并不存在明显的变化,说明估计表达式随着时间的变化也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因而以此做预测具有较好的精度。在做预测时虚拟变量D可以取均值:
D=(D1975+D1980+D1985+D1990)/4=0.3940
2005年中国的人均GDP为1 703美元,外贸依存度为0.34,那么中国按照上面的方程所算得的应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指数:
X1=5.787704-1.229058×7.44+0.107835×7.44^2+1.276234×0.34-0.394=2.6525
1990年中国人均GDP为320,外贸依存度为0.175,中国按照上面方程所算得的应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指数:X1=5.787704-1.229058×5.7683+0.107835×5.7683^2+1,…276234×0.175-0.394=2.1155
从上面的分析计算结果可以看出,中国1990年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中国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外贸易依存度是基本适合的,或者说是稍微偏低;但是中国目前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相对于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而言有些偏高了,其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随着中国进出口贸易的急剧上升中国涉及的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也急剧增加了,来自各种利益集团的压力迫使中国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取消关税壁垒以后的另外一种最重要的壁垒来保护自己国家的产品和技术在全球的利益,他们积极推动全球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高水平,而不管该水平是否与有些国家尤其是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是否相适应,TRIPS协议的强制实施就是一个重要的例子。
(二)过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危害
虽然高强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会有利于中国向国外的技术引进以及发达国家向中国的投资,在中长期甚至可以增加国际资本的流入,加强中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改善中国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地位,但是,过强的知识产权保护会给中国带来许多的弊端,可能会导致中国内生技术能力发展的减缓或停滞,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第一,中国的专利法已经非常完善,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只能体现在加强执行力度上,而执行力度的进一步加强将扩大知识产权在本国的有效覆盖面,使许多原来免费使用的国外技术置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内。技术使用者不得不支付专利许可费用,这会造成本地企业的生产成本上升,从而导致国内供给曲线的上移以及市场均衡价格的上升。第二,对已受保护的专利技术而言,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提高专利的价值,由于本地企业是潜在的模仿者,因而国外发明者会针对本地模仿成本的大小,选择一个专利许可费率恰好使本地企业放弃模仿而选择技术许可,从而中国向国外技术拥有者所必须支付的许可费用将会提高很多。第三,中国的技术创新能力还不高,虽然有部分企业从事边际性创新,但是,大多数企业的技术能力还处在对国外成熟产品进行逆向工程和复制性模仿阶段;国外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额,进一步加强知识产
权保护肯定会强化国外企业的垄断权利,减少从发达国家的知识溢出,并严重阻碍中国本地企业逆向工程的努力。其中第三点对于中国尤其重要,可以从亚洲四小龙的工业化进程中得到启示。在20K纪六七十年代,韩国和中国台湾首先进入了获得和吸收成熟技术的阶段。当时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相对比较宽松:尽管某些国外的成熟技术已经获得专利,但本地政府并未严格执行;而且国外专利拥有者轻视了当地复制性模仿对本企业跨国竞争力的影响,对类似的侵权行为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国外企业的进入和经济活动导致了一定的技术溢出;另一方面本地企业对外国标准化的成熟产品进行了积极的逆向工程。而逆向工程和学习研究也强化了本地企业的技术基础,改善了它们在技术引进时的谈判地位,从而使核心专利许可费率大幅度下降。由于不断开发本地熟练而便宜的劳动力资源进行复制性模仿,本地企业在“干中学’: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同时政府的教育改革提高了本国(地区)的人力资源素质,具备了从事创新模仿的技术能力,从而进入中级技术阶段。知识产权对技术转移和本地创新的影响取决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活动状况。当产业技术能力处在对国外成熟产品进行逆向工程和复制性模仿阶段时,过高的知识产权保护会阻碍国际技术转移和国内技术进步。第四,赫尔普曼(Helpman)(1993)的研究发现,当模仿是技术转移的惟一手段时,更强的知识产权一方面会降低发达国家的创新频率,另一方面也会损害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福利。虽然,模仿不是中国向发达国家学习先进技术的惟一手段,但在中国它绝对是中国本地企业学习国外先进技术的一个主要手段,因而,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的社会福利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五、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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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生产要素
知识是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和改造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可以物化为制度、资本品、文字载体,成为相对静态的东西,也可以内含于人身上,从而随人力资源流动而流动。
知识可以分为普通知识和专业知识。普通知识,如常识、对企业价值创造没有帮助的一般知识。天气预报的相关原理就是知识,但对于一般企业就没有用处。专业知识指的是对企业价值创造有帮助的专门知识,如某种管理经验、某个知识产权等等。我们在企业的框架范围内探讨知识,指的是“专业知识”。
区别于传统生产要素,“知识”是企业生产和交易所必须从市场上获取的科学文化知识,包含购买知识产权、引进管理经验、聘请经济咨询、委托价值评估和购买经济决策等。知识不同于技术,其与技术的主要区别在于对生产行为的作用方式不同。技术是对生产(如制造新产品、改变新工艺)有直接作用的,它的作用直接表现在生产这一具体行为上;而知识对生产的作用则是间接的,它可以通过改进生产管理过程、营造良好的组织文化、改善经营流程、制定适合的战略计划、进行卓越的制度建设、改善组织结构等方式促进生产。
在现行条件下,知识资源满足成为生产要素的条件,因为:首先,知识可以在市场上被作为商品进行等价交换,如知识产权的转让、购买管理咨询服务、购买价值评估服务等。其次,基于广泛的市场需求已形成新的相对独立的知识产业。再次,它具有清晰明确的产权。
成为资本
为谋求未来企业价值增值目的,知识作为生产要素投入企业中就成为知识资本。
加尔布雷思是提出“知识资本”概念的第一人,他认为:知识资本是一种知识性的活动,是一种动态的资本,而不是固定的资本形式。而斯图尔特作为知识资本的大力推动者则认为:知识资本是企业、组织和一个国家最有价值的资产,员工的技能和知识、顾客忠诚度,以及公司的组织文化、制度和动作中所包含的集体知识都体现着知识资本。埃德文森和沙利文则认为:知识资本是企业真正的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距。李心合认为:知识型资本是以知识、信息、技术等形式存在的资本。
可以看出,在上述专家的观点中,知识资本是泛化概念,外延很大,不仅包括人力资本,而且包括其他资本。随着人们对知识资本的认识能力越来越强,有必要理清知识资本的边界。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属于综合性价值管理这一本质特征,2003年,罗福凯提出了要素资本学说。其核心思想是人力资本、财务资本、实物资产资本、技术资本、信息资本和知识资本等六种要素资本之和,应是企业资本总额,各种要素资本的数量构成及其各占资本总额的比例关系即为资本结构。要素资本的价值及其增值之和就是企业的财务价值,它是企业全部生产要素及其生产成果的市场公允价值亦即企业价值。基于要素资本假说的知识资本是具体化的概念,不包括人力资本和其他资本。
虽然存在看法上的不一致,但学者们对于知识资本是传统资本的扩充这一点是认同的。知识资本作为一种区别于传统要素资本的形式,在企业尤其是知识密集型企业中的作用非常突出。
价值创造功能
在不同工业化时期,每种要素资本被重点需求的程度不同,在工业化、城镇化初期,经济发展、企业经营主要靠财务资本、人力资本和物质设备资本;到了知识经济时代,技术、知识、信息凸显出非同寻常的重要性。其实,知识资本在任何时期都是重要的,因为无论在哪个时期,知识都能够提高其他生产要素的生产率,改变各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结合方式,催生更多新的产品和服务,产生价值创造功能。
知识资本的价值创造功能得到了企业实务界的认可。如《华为公司基本法》第十六条所述“劳动、知识、企业家和资本创造了公司的全部价值”,这里所描述的“资本”显然是财务资本和物质资本的概念,而描述的“知识”则是知识资本的表达。华为公司把人们在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知识效用及其预期,作为可转化为资本的知识来对待。虽然《华为公司基本法》的表述不够严谨,但从中我们还是能看出华为公司对知识的创造价值功能的肯定。
在华为公司的价值创造排序中,普通劳动被排在对价值的创造贡献的第一位,因此对其回报也同样放在第一位,但是,它只限于第一次分配的范围,而且其回报的价值量有上限,要受制于行业的工资水平和国家政策的允许限度。知识或知识劳动排序第二,实质上却能横跨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也就是说,知识不仅拥有对必要劳动创造价值的索偿权,而且拥有对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可以看出华为对资本的理解是广义的,已经超出了现有财务报表所揭示的资本范畴。
研究的三个难题
目前,由于技术手段、观念和研究力量等方面的原因,对知识资本的研究存在以下三个研究难题:
1知识资本的计量困难。与会计上“资本”概念对应,投入企业的资本会形成企业资产。无论是资本还是资产都要有合适的计量手段和方法,使其价值保有和增值过程“量化”,将其信息反馈给使用者。但由于知识资本自身的特殊性,如对管理经验、运营流程、企业文化等的计量估价就很难。
2知识资本结构难辨析。1997年,T・Stewart将人力资本、结构性资本和顾客资本三者称之为知识资本的“H-S-C”结构。知识资本不像物质资本或财务资本等传统资本,可以归纳出明显的结构特征,如流动、非流动的特征;由于本身的特殊性,知识资本的资本结构较难辨析。很难从统一的角度对门类繁琐、形式不一的具体知识进行结构分析,如管理经验、运营流程、企业文化等。
3知识资本参与企业价值分享难操作。知识资本的所有者作为产权主体未必是确定的,或者虽然主体明确,但是将知识资本投入企业的行为可能是不连续、没有规律的,这样会给知识资本参与价值分享带来操作上的困难。譬如企业文化的产权主体应该是企业集体,知识产权拥有者是具体的个人或组织,这两类知识资本的价值分享主体容易确定;但管理经验的提供者就很难具体到某个主体,再如经济咨询和价值评估的提供者,他们投入知识资本的行为往往是间断的、不连续的,知识资本带来的价值增值可能是明确而具体的,但却很难准确地在这些知识资本所有者之间分配相关价值创造额。
知识产权管理经验范文3
知识产权管理实际就是企业知识资本的优化管理。通过技术层面对企业知识资本的整合,挖掘企业固有的隐性知识,吸收和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经验,将知识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地转化为企业效益。其中制订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是企业根本制度上的构建,也是管理方法、管理理念的全新革命,其通过企业有系统地实施,而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根据以上综述,我们对知识产权及其知识产权的管理应该有以下认识:
首先,知识产权是企业科技创新的一种竞争力。知识产权表明企业对技术及其开发产品的拥有权,具有先入为主的性质,能提升企业的价值,因而进一步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增强企业竞争力。
其次,知识产权也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一种竞争力。“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所遵循的一项国际规则,对企业而言,专利制度所保护的不仅是其发明创造本身,更重要的是给予其发明创造实施的市场垄断权力,直接影响着一个行业或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需要建设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培植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使知识产权工作成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部分。由于每个企业所在的行业、企业规模、企业成长阶段等因素都存在差异性,因此,应当结合自己的特点制定一套最适合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目前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企业通常享有以下几项知识产权:1、企业名称。2、专利技术。3、专有技术。4、注册商标。5、商业秘密。为维护好知识产权,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第一、要增强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企业范围内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要覆盖到班组,要通过各种手段让每一位员工都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如对现场作业中的发明创造给予充分肯定,让职工同志们充分认识这样的发明创造就是知识成果,是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来获得企业和国家的肯定的,从而提高职工同志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企业决策者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改变落后的观念,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要依据知识产权法,及时取得相应的权利。
知识产权中除了著作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权外,都不是自动产生的。专利权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而商标权采注册确认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只有及时申请并获得授权或注册,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专利作为知识产权中的主要内容更要得到管理上的重视,即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请的制度和体系。对在企业范围内的合理化建议、技改、科研及其他技术成果和发明创造,对具备专利申请条件的要积极申请。在作业过程中对工艺、设备、技术进行改造而达到提高生产效率和改善员工劳动强度、改善作业环境等的发明创造视其效果的大小给予不同程度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请的培训和组织开展相关的活动。让广大企业员工充分的掌握更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请的知识进一步的了解和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请的实质及目的。
第三,要健全内部知识产权规章制度,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企业内部健全的知识产权规章制度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企业的知识产权如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若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极容易泄露,而一旦秘密公开,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特别是在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因技术人员的流动带走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给这些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鉴于此,企业应建立以下知识产权规章制度:专利申报制度;专有技术申报制度;计算机软件购销审批制度;职工在工作中完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及奖励办法;职工应承担的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义务,其中包括保护企业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的义务,以及泄露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知识产权具有知识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乃至生存,因此,设立专门机构或专门管理人员十分必要。
第四,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实行“双轨制”,即被侵权人可以向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如专利局、商标局、版权局投诉,请求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但无论采取哪种途径,企业在发现他人侵犯自己知识产权时,应及时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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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 知识产权 系统化 管理
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知识产权是企业生命根本所在。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究底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而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以及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关键点,企业知识产权实现系统化管理,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运用、创造以及保护能够都能够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一、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度不足。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涵盖了人员的培训、企业战略的制定、制度规范的设计、创新、运用等多个环节。企业知识产权蕴含在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以及创造的环节之中,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才能够保证企业知识产权的产生、运用以及保护。但是,我国企业依然还存在创新激励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机构不健全、缺少统一的协调等问题。
(二)有待提高企业信息管理和利用能力。
作为一种技术资源,知识产权文献资源是使用价值最高、存储量最大的资源,只有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合理运用,才能够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实现技术创新。但是,国内将近80%的企业都没能够建立与企业相互配套的文献收集设施,使得其信息利用的水平过低,并且还常常出现利用专利信息,侵犯他人专利权、重复研发等行为。在欧洲产业中,每一年由于专利信息缺乏所出现的重复性工作带来的损失就达到了200亿美元。就国内的数据统计来看,企业专利信息的利用率仅仅只有35%,充分利用率仅仅只有1%。
(三)知识产权与生产经营相互结合不够紧密。
企业知识产权只有全程对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将企业经营管理与知识产权战略相互对接,才能够规避风险,提升创新。目前,企业过于重视获取知识产权,但是却忽略了在经营生命周期当中的研发、人事、生产等环节融入知识产权的创造激励管理、权属管理、纠纷管理、产业化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
二、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概念和方法
(一)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概念。
所谓系统,是指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管理系统时,遵循整体性、相关性、动态性、有序性原则,提高系统实现目标的整体有效性和效率。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即将知识产权管理所涉及的所有相互关联的过程作为系统来看待、理解和管理,从而有助于企业提高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
(二)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方法。
首先,应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以高效地实现企业的知识产权目标;其次,识别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中的过程,以及这些过程之间的相互关系、先后顺序,确定这些过程的重要性和特点;第三、设定系统目标以及为实现系统目标的各过程的目标,确定开展过程定活动的方法;第四、合理分配为实现各过程所需的适宜的资源、标准、方法等;第五、明确为实现系统有效性的各部门和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最后,通过测量和评价,实现该系统的持续改进。
因此,在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中,应以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战略目标为关注焦点,充分发挥企业领导者的作用,坚持全员参与和以数据和信息为决策的方法,从而实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包括创造者)以及其他员工的共赢。
三、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实操建议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企业在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实际运作当中,除了借鉴国外知识产权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知识产权的实际特点进行创新运用外,还应该重视下面几大环节:
(一)构建知识产权系统化核心理念。
通过创建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才能够让员工强化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能够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有更深层次的认识,从而构建出知识产权商务管理、战略管理核心理念,并且将其融入企业管理运作的全部过程中,同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相互结合。通过创建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就可以做好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规范,鼓励企业做好技术方面的创新,进而实现企业的自主创新。
(二)促进企业标准化管理融入知识产权管理。
通过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就可以对企业从申请、注册到最后的审查与授权等等环节都进行统一的布局和充分的考虑,进而构建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知识产权风险规避,将企业标准化管理程度大幅度提升,确保标准化管理能够真正地融入到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当中去,推动企业发展。
(三)研发满足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系统。
在分类、组合、动态管理以及组合评估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的过程中,如果能够研发一套信息系统对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予以辅助,那么就能够实现快捷、轻松的工作。因此,在研发之初,需要对企业实际的需求予以充分地了解,再配合上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研发,就能够确保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技术方面的支持,确保管理工作顺利的实施下去。
(四)建立专管部门,努力培养专业管理人员。
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最终的实施阶段离不开具体的企业部门和部门员工,只有通过信息的加工、收集与利用等等环节来管理企业知识产权,并且每一个环节都要配合上专业方法与知识点的运用。所以,做好专业管理人员的培养,就是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主要方法,通过管理培训,才能够将管理的针对性提高,让实际的操作更具执行力[3]。
四、结语
在现今的知识经济时代下,企业核心竞争力离不开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对于企业产生的实际利润已经远远超过了有形资产获取的利润。因此,重视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就能够掌握一套与企业发展相互配套的管理方法,从而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参考文献:
[1]黄微,王琳娜,孙骞.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述评[J].情报科学,2009(08).
知识产权管理经验范文5
TRIPS是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在世界范围内涉及面较广,保护水平及力度相对较高且具有制约力的国际公约,它突破了原有的货物贸易旧框架,将有关的知识产权等当代国际贸易的新领域一并纳入其中。TRIPS对于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有两类,一类是知识产权保护所特有的原则,一类是把国际贸易中货物贸易的原则延伸到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由国际货物贸易延伸到知识产权保护贸易的原则主要有: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
在TRIPS第4条规定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一成员给任何其他成员国民的任何好处优惠特权或豁免,就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其他成员的国民。”
(二)国民待遇原则
在TRIPS第3条再次强调,规定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每个成员给其他成员国民的待遇不低于它给本国国民的待遇。”
(三)透明原则
“由一成员实行的,普遍适用的,有关本协定内容(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获得,实施和防止滥用)的法律规章就以本国语言予以公布,若此种公布不可行时,应予以公开,以使各政府和权利持有人对其有所了解。
(四)争端解决原则
关于解决贸易争端的规定,直接引入解决知识产权争端,可以利用贸易手段,甚至交叉报复手段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得以实现。
二、知识产权保护对国内国外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知识产权对于国外国际贸易的影响
随着货物贸易自由化步伐的加快,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领域飞速扩张,在国际贸易中涉及的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也越来越多。
GATT乌拉圭回合最终创建的WTO多边贸易体制,也创设了多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多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带动了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的扩散,以及知识技术与管理经验的传播,逐步推动各成员包括发展中成员国民经济的信息化和知识化进程,加快知识经济的发展步伐,最终实现知识经济的全球化。对于正处在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过渡,工业化水平落后的广大发展中成员来说,TRIPS对其拓展国际贸易无疑是一种考验。
(二)知识产权对于国内国际贸易的影响
WTO背景下, 中国经济逐渐崛起,“中国制造”已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但同时中国企业在海内外市场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消息此起彼伏, 2005年1月,中国步入WTO后保护期不久,国际巨头英特尔中国某企业生产的语音卡侵犯其专利,2月,美国电子娱乐协会( ESA) 向美国商务代表提交了一份来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ly Alliance简称IIPA) 的报告指出:中国与马来西亚、俄罗斯一道成为全球游戏软件盗版最为严重的三个国家。发达国家通过知识产权来打压中国企业和产品, 使其进入一种国际化怪圈循环: 生产—跨国公司专利限制—巨额专利许可费以及侵权费的支付—再生产。国内企业因知识产权问题而蒙受经济、名誉双重损失现象已经屡见不鲜,重视“知识产权”的警钟已在我们耳边敲响。
三、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管理体制严重滞后
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当淡薄,其在经济科技活动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小,有关专利权归属与利益分配的激励机制尚不健全,专利技术少且流失严重。企业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对无形资产的保护,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二)知识产权立法不完善
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分散杂乱,法律空白以及漏洞颇多,不能有效地保护国内的知识产权。
(三)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
四、我国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的策略
(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法律制度
政府部门首先应树立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民众的宣传,把知识产权法与知识产权战略放在重要位置,紧跟时代步伐,及时立法。只有整个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才能保障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
(二)保护知识产权的人才战略
知识产权的任何子战略的实施主体都是不同的人.所以培养知识产权各个领域的专业人才是重中之重。
(三)企业应当引入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将专利和技术标准结合起来,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
在市场竞争的各个环节中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并将其提高到一个战略管理的高度,以应对国外公司发起的专利大战,改变企业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束手无策的被动局面。努力促进专利技术商品化,把我们的很多技术标准变成世界标准,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将专利技术上升为国际标准,中国企业才能获得全球产业利益。
总之,不管从政府还是企业层面,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之路任重道远。知识产权保护是否得当,将决定我国外贸的发展前景。知识产权得到保护,将会促进我国外贸的发展,使我国成为一个真正的贸易强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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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平.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之忧患及其思考[EB/OL].新华网,2005-2-17.
知识产权管理经验范文6
人生总要有所目标,知道自己为什么而努力,为什么而拼搏,其实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没有侥幸的成功,只有加倍的努力;每一次发奋努力的背后,必有加倍的赏赐。奋斗不是心绪来潮,奋斗不是一时努力,奋斗的背后有很多东西,有坚韧、有忍耐、有信心、有顽强、有拼搏、还有尝试。这种勤奋耕耘和努力奋斗的精神在杨欣陆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杨欣陆2002年本科毕业于东北大学电子信息技术专业,之后取得苏州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学位。现已考取了专利人资格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他现任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经理,从事企业知产工作12年,有着丰富的知识产权管理经验。一路走来,他用实际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奋斗的意义与价值。
转变:从技术人员到专利工程师
2002年大学毕业后,在明基友达集团下属友达光电苏州公司从事产品分析等技术工作,对平板显示相关工程有了较为深入地了解。该公司是全球第一家于纽约证交所(NYSE)股票公开上市之TFT-LCD设计、制造及研发公司。其应用领域包含桌上型显示器、笔记型电脑、液晶电视、车用显示器、工业用电脑和手机等全系列应用,亦是全球少数供应大、中、小完整尺寸产品线之厂商。友达光电自2008年起进军绿能产业,并于2010年将业务分为液晶显示器与太阳能二大事业体。杨欣陆在此工作期间,正值友达光电与夏普等产业巨头的知识产权纠纷不断上演,相关事件使得他对知识产权工作充满好奇和向往。在2004年底,明基友达集团在大陆筹建知识产权部门,并准备从公司技术人员中选拔专利工程师。当时公司正在经历多件与国外企业的高标额专利诉讼,上上下下对选拔都很重视,仅友达光电就有八十多人报名。杨欣陆对专利行业进行仔细研究后,认为这是一个有前途的朝阳行业,就很积极地报了名。经过笔试和面试的选拔,他幸运地成为了友达光电两名入选人员之一。在杨欣陆看来,技术和知识产权这两类工作的内在联系有共同之处。他一直认为,没有技术工作经历的人,很难成为顶尖的知识产权工作者。正如“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原因在于:一方面,书本知识和工程技术之间有差距,没有研究实际的产品,没有面对和处理产品在产业化中的问题,单凭文字很难精确把握一项技术的精髓。他便遇到过此类的情况:一位同事(专利工程师)曾经在阅读书面资料后试图驳回一名技术人员关于新型光源的专利提案,觉得不满足专利三性的要求。而他曾实际接触过这类产品,看过之后,就持不同的观点。当他们看到实际产品并了解其实际结构后,他的同事也改变了想法。另一方面,技术背后有商业考虑,体会过技术与成本、市场的关联,才能对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的方式有深入地设计,才能与其它部门的人员在同一个频率思考问题。这两类工作的区别,杨欣陆认为是知识产权的范围更广,需要同时掌握技术、法律和表达等多项能力,属于跨学科的综合人才;技术工作更需要专和精,要深入发掘技术原理并创造性地运用。相比较而言,一名知识产权工作者的养成成本更高,符合要求的人员比例更低。
经过母公司知识产权团队3个月的培训,杨欣陆得以初窥知识产权之门内的景色,并逐步开始着手于友达光电的知识产权类工作。起初杨欣陆主要负责专利方面的工作,涉及从专利的产生到维权运用的全过程,工作内容是较为全面的。因为友达光电在大陆的成立时间较短(2001年正式成立),相较于明基系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更为薄弱。在2005年之前,友达光电的专利提案都是个位数字。通过前期的奖励制度落实、培训宣传和指导、专利挖掘等逐步培养起了公司的知识产权氛围。特别是说服决策层在主管月会上给发明人颁发专利证书,公司年会上颁发“专利之星”奖等,使得技术人员的发明创造热情日趋高涨。到2007年,友达光电的年专利提案数已经超过100件,2009年超过200件。杨欣陆通过发起十余次专利维权行动,遏制了竞争对手的低价竞争,使公司获得了相应的赔偿。例如2010年开始应对汤姆森公司针对集团苏州子公司佳世达科技发起的美国337调查,2012年取得全胜的判决。这些工作的开展,使杨欣陆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经验,为后来负责整个明基友达集团大陆区的知识产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突破:在工作中挑战自我
在明基友达工作的时光中,总部(台湾)的知识产权团队是他们初期的“老师”和后期的“兄长”,一直很无私地给予他们帮助,杨欣陆至今也还很怀念那种温馨的感觉。但杨欣陆也很期待伴随和促进一家公司的发展,努力使它走向世界,成长为世界级的企业,从而让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成就感。
精y给了他这样的希望。精测的决策层很年轻,和他年纪相仿。决策层告知杨欣陆,精测力争成为本领域国际领军企业,知识产权和法务工作是瓶颈,他们要一起来突破,于是杨欣陆就加入了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平板显示测试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双软企业。公司在国内平板显示测试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产品包括模组检测系统、面板检测系统、OLED检测系统和AOI光学检测系统等并通过ISO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CE欧盟产品认证。其产品已在京东方、三星、夏普、松下和中电熊猫等知名企业批量应用。近两年来,他们在知识产权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精测获得了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杨欣陆个人也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2015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精测成功在创业板上市,开启了未来发展的新篇章。
到精测之前,杨欣陆能预估到大企业(如友达光电)和中小企业(如精测)的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方式会有差别,但差别究竟在哪里,这就要在实际工作中体会。他最明显的感觉,是中小企业中“人治”的成分比较大,很多事是主管口头表达后就开始执行。对小企业来说,这样做有成本低、操作灵活和效率高的优势。但也存在一致性差和操作失误率高等问题。作为一家有志于走向世界的高速成长型企业,制度化和规范化是必由之路。精测的决策层意识到了这一点,全力支持杨欣陆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杨欣陆从关键的制度做起,结合研发现状开始积极地推动。这时小企业执行效率高的好处也得到了充分体现,使得他们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2015年底,武汉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到公司走访,对他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推荐他们在湖北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分享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