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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范文1
1.中央国营和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中应该实行学徒制度的工种、业务的名称表,和各类学徒学习的具体期限、学习技术和业务的具体要求,及各类学徒的最低年龄,由中央各主管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规定,经劳动部审核平衡后发表执行;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参照中央国营和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的规定执行,中央各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另作规定。
不实行学徒制度的工种、业务的名称表,同样按照上述手续制定。
2.正式工人、职员因为生产和工作需要,改行学习别的技术和业务的时候,以及转业军官当学徒的时候,都应该按照内部调动工作处理,不实行学徒制度。
(二)关于学习期限的计算、休学和解除合同
1.学徒的学习期限应该自合同生效之日算起。
2.学徒在学习中途因为生产和工作需要而改变工种业务或者调换学习单位的时候,其学习期限可以合并计算。
3.学徒在学习中途因故停止学习连续在两个月以上的,其停止学习期间不计算为学习时间;不满两个月的,可以计算为学习时间。但是企业停工期间可以计算为学习时间,每年停工时间长的行业在规定学徒学习期限的时候应该考虑到停工的因素。
4.志愿入伍的军人复员后当学徒,其学习期限可以适当缩短,只要生产或工作需要,本人的技术、业务达到转正的水平,经过考试合格,即可转为正式工人、职员。至于学习期限是否需要一个起码的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考虑。
学徒应征服兵役复员后继续当学徒的时候,其学习时间可以前后合并计算。
5.学徒因病和非因工负伤连续停止学习满六个月的时候,应该休学,休学后在一年内身体复原,可以恢复学习,否则,应该解除合同。
6.学徒开始学习后半年内,如果发现患有严重慢性病,不能继续学习的,应该解除合同。
(三)关于生活补贴
1.学徒的伙食费标准应该根据城市、乡村、矿山、野外等不同的工作条件,各行业的特点,和各工种劳动强度的差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规定几个标准。
2.学徒学习期为四年的,其第四年的零用钱可适当提高一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3.学徒因病和非因工负伤连续停止学习不满六个月的,生活补贴照发;超过六个月休学后,停发生活补贴。
4.企业停工期间,学徒的生活补贴照发。
5.铁路、航运系统规定运输部分学徒的生活补贴标准的时候,应该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意见;其所属工厂中的学徒,应该同样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
6.志愿入伍的军人复员后当学徒,其生活补贴按照学徒生活补贴标准第三年的最高标准执行,但是不能执行第四年的生活补贴标准。
7.某些个体脑力劳动者(如中医)培养学徒,如果习惯上是由学徒自备生活费用的,仍然可以从习惯办理,或者由师徒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四)关于学徒参加计件工作
1.学徒参加计件工作的时候,他所做的那一部分工作量,原则上不计入师傅(或工组)的工作量之内,具体办法由企业主管部门制定。
2.学徒转为正式工人后的第一年,参加工作计件的时候,按照本单位生产工人一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从事个人计件工作的时候,按照本单位生产工人一级(最低)计时工资标准执行。
(五)关于奖励、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
1.学徒可以享受合理化建议奖和不属于工资基金开支的其他奖励。
2.学徒可以与本企业职工同样享受保健津贴(高温津贴)和出差补助费。除此而外,所有野外津贴、林区津贴,生活费补贴、地区津贴、施工津贴等,学徒都不能享受。
3.学徒可以与本企业职工同样享受生产和工作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4.学徒本人住公家宿舍的时候,免收房租、水、电费。
5.学徒家庭生活有困难的,不适用职工的困难补助办法,应该由当地政府按照社会救济办法处理。
6.学徒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医疗所需要的医药费、住院费和住院伙食费本人负担有困难的时候,由所在单位酌情补助。学徒休学以后,停止享受医疗补助待遇。
7.学徒休学回家所需的路费,可由原单位酌情处理。
(六)关于学徒转为正式工人、职员后的工资待遇
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范文2
一、实习教学质量评价指标的建立
(一)方法与内容。
结合医学院校自身实际,采取调研法、文献法广泛收集国内外医学教育改革文献,分类整理、比较分析,依据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建立学生能力训练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完善实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注重学生职业素质的提高和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3]。鼓励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医学生全员参与,开展实习教学改革。
(二)实习教学研究成果。
1.规范实习教学管理。制定五年制医学检验本科专业实习教学管理办法,加强对实习教学、中期检查、出科考核等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成立由教务处、附属医院(实习单位)、临床检验科室组成的三级管理模式,并在每个层级指派专人负责具体的实习教学管理,在学校层面建立实习教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实习教学安排、落实任务,加强对各附属医院(教学单位)的实习教学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和管理漏洞的单位限期整改。
2.建立实习管理指标。(1)修订实习计划:根据教务部门修订的五年制医学检验专业教学计划,增加实习学时,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实习成绩评定项目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实习中期考核(30%)、出科鉴定考核(50%)、实结报告(20%)。这种比例分配增加了中期考核的权重,体现了过程性教学质量评价思想,降低了原有单一的出科鉴定成绩权重,增设了/实结报告0环节,使评价结果更为客观。(2)增加能力测试:在实习结束前,组织学生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理论和技能测试。对学生实习应掌握的各科目知识点作详尽考查,同时在临床检验实验室由学生随机抽签、任选一道题目进行能力测试。测试结束后,将原始分数转换为标准化分数,使测试更具有客观性、可比性。理论和技能测试成绩均有详细的评分标准,具有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从各教学医院检验科室中临时抽调考官,现场随机抽签决定监考人员,每个考站由2名中级以上职称考官负责监督和评分,理论与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
3.制定量化考核指标。(1)印发实习考核表:在完成修订实习计划、建立实习管理指标的基础上,学校综合考虑各实习单位的实习教学特点,广泛听取实习学生、实习单位和专家意见,制定并印发校内统一的实习考核表,实施医学检验专业实习教学量化考核,便于各有关单位对该专业实习学生进行标准化客观评价。(2)考核表内容及指标:¹明确规定一系列量化指标,包含检验工作理论知识(如实习记录、学术会议、科研方法)及检验仪器设备操作记录、操作时间、指导教师等。º涵盖出科鉴定记录、指导教师意见等教师填写内容,同时要求给予评价的教师必须亲笔签名和盖章。»从日常表现、实习科目两方面制定出科鉴定指标,并赋予各指标相应的分值,形成量化的出科鉴定评分标准,每方面各占50%权重。如附表所示。
二、实习教学改革反馈
问卷调查结果表明:94.2%的被调查者认为考核指标能明确反映医学检验专业特点,96.5%的被调查者认为考核内容符合医学检验专业要求、可操作性强,88.7%的被调查者认为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主动学习兴趣,66.7%的被调查者对该考核指标及医学检验实习教学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改革措施,医学检验专业实习教学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范文3
上班疲惫,晋升排队,说好吃饭却被灌醉,情人至今没有到位,早晨不愿醒,晚上特想睡。这我都无所谓,最不能忍的是祝你快乐也要收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习工作中的自我鉴定10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实习工作中的自我鉴定1该同学时常利用学生的兴趣话题引导课堂教学,日常实习活动中也给于其人热情帮忙,有职责感,是一个值得信赖的队友。
实习工作中的自我鉴定2__同学在本校实习班主任期间,能坚持每一天全程跟班,主动与班主任交流班级情景,与同学谈心,进行个别指导。认真听取教师的意见,并虚心学习,进取主动参与班级管理与活动,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和“大哥哥”。在此期间,独立主持了一次班会,组织了一次课外活动,参与组织了校运会的筹备组织和管理。经过“家长联系本”用笔谈的方式与每一位同学交流指导,受到学生的好评欢迎!
实习工作中的自我鉴定3该生于年月至年月之间在____实习。实习期间该员工认真学习各种专业技能,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用心参与相关竞赛活动,能较好胜任流水线与CELL线各岗位需求,在月末评比中,屡次拿得名次,并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及能为团队提高提出合理化推荐,整体表现良好。
实习工作中的自我鉴定4实习期间勤奋认真,有很强的适应潜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迅速投入到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程序编写当中,并能够结合自我的特点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在实习过程当中迅速的成长起来,不仅仅历练了自身,也为我单位带来了一股新风,受到合作伙伴的一致好评!
实习工作中的自我鉴定5该同学性格爽朗大方,做事干净利落,在实习期间撑起初二学年级的教学工作,因为自身对教学工作的兴趣所以在实习过程中时刻表现出高度的热情。教学过程中的表现更是得到其指导教师的再三表扬。
实习工作中的自我鉴定6该生在我单位实习期间,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将本人在学校所学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实习工作中的自我鉴定7__同志待人诚恳,作风朴实。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单位同事和睦相处,交流融洽,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注重团队合作。
实习工作中的自我鉴定8___同学工作努力,能按师傅要求去工作,尊敬师长,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提高,期望今后更加努力成为一个合格的建设人才。
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范文4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保障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持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医疗单位、私人医疗院所和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理, 均适用《办法》和本细则。
中国所属在京医疗单位诊疗护理地方病员发生的医疗事故,按《办法》和本细则处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医疗事故, 是指《办法》中规定的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
本细则所称医务人员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含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下同),以及医院指派的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
第四条 属于《办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医疗事故:
(一)在对主要病症的治疗过程中,病员潜在性、 迟发性疾病突然发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住院病员神志清醒,发生自伤、自杀的;
(三)住院精神病人在正确医疗过程中发生的难以防范的自伤、自杀或伤害他人的。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分类与等级
第五条 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 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为责任事故:
(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 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 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 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四)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
(五)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六)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七)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
(八)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
(九)中医人员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药西医疗法,或西医人员不懂中医知识擅用中药中医疗法。
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技术过失为主要原因所致的事故。技术过失是指虽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护理, 但由于水平有限而造成的过失。
第六条 责任与技术两种原因兼有的医疗事故, 应根据其主要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第七条 根据给病员直接造成损害的程度, 医疗事故分为三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死亡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残废或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等级的医学鉴定按卫生部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第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 当事的医务人员应按《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及时报告, 医疗单位和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局报告; 发生死亡后果或涉及多人的医疗事故、事件,还须立即逐级向市卫生局报告。
第九条 区、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医疗单位负责调查、处理;街道或乡卫生院、村卫生所、 私人医疗院所、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 由所在地的区、县卫生局组织调查、处理;企事业单位所属区、 县级以下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 由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区、县卫生局调查处理。
第十条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 医疗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妥善保存有关病案、标本、原始资料,严禁涂改、伪造、 隐匿和销毁。
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 要对现场实物暂时封存保留,以备检验。
第十一条 负责处理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卫生行政机关、鉴定委员会的有关人员可以查阅病案, 其他人员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不得查阅。
第十二条 医疗事故或事件造成病员死亡, 临床诊断不能确定死亡原因的, 医疗单位应征得病员家属同意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尸检在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可邀请法医参加。
承接尸检的医疗机构应做好尸检的各项工作, 及时写出尸检报告。尸检按规定收费, 尸检费用的负担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费的负担办法确定。
医疗单位或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 或拖延尸检时间而影响对死因判断的, 由拒绝或拖延尸检的一方负责由此造成的后果。
第十三条 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的处理意见, 应在发生医疗事故两个月内向病员或其家属宣布。病员或其家属和当事医务人员对处理意见无异议时,双方在处理意见书上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有异议、不能达成协议的, 可向医疗单位所在地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由区、县卫生局处理。市、区、县卫生局对医疗单位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 可决定提交同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当事人对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结论或者对区、县卫生局所作的处理不服的, 可在接到结论或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向市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市卫生局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医疗事故处理终结, 医疗单位应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保存,并以书面形式将处理意见和结果报告区、 县卫生局。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鉴定
第十五条 本市分别设立市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和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可设若干专业组。
市级鉴定委员会委员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相应职称,区、县级鉴定委员会委员应具有主治医师或相应职称。
鉴定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卫生行政机关提名,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每届任期3年。
市级鉴定委员会委员不得同时兼任区、县级鉴定委员会委员。
第十六条 区、县级鉴定委员会对受理的医疗事故或事件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做为处理医疗事故或事件的依据。市级鉴定委员会对医疗事故或事件所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是处理医疗事故或事件的依据。
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一经成立, 不再在同级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
第十七条 鉴定委员会接受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申请后,由医疗单位送交病案(包括病历、各种化验检查报告等)原始资料和有关单位的调查材料以及病员或家属的申诉意见, 申诉意见也可由病员或家属直接交鉴定委员会。
第十八条 鉴定委员会在召开鉴定会时, 应有有关单位和双方当事人到会陈述事实和意见, 回答询问和提供有关资料。拒绝提供资料或拒绝到会的,不影响鉴定。
鉴定委员会可邀请法医或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鉴定工作。
未经邀请,其他人员不得参加鉴定工作。
第十九条 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结论, 须经应出席鉴定会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才能成立。
鉴定结论应在受理鉴定申请后两个月内作出, 并分别送交有关单位和当事人;情况复杂的 ,报同级卫生行政机关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鉴定期限。
鉴定结论为书面形式,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印章。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机关根据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对医疗事故作出处理决定。
卫生行政机关不得改变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第二十一条 鉴定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自行回避:
(一)本人是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
(二)本人或其近亲属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情况。
鉴定委员会委员是否回避,由同级卫生行政机关决定。
第二十二条 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工作终结之前, 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泄露鉴定情况, 违者由卫生行政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鉴定工作的处分;情节、后果严重的,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其鉴定委员会委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鉴定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行使职权, 其权利及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鉴定人员。
第二十四条 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应收取鉴定费。鉴定费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先行支付;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疗单位负担;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申请鉴定的一方负担。不服区、县级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向市级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其鉴定结论与原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由申请鉴定的一方负担,鉴定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鉴定费由对方负担。
第二十五条 医疗事故或事件发生时间超过两年申请鉴定的,不予受理。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确定为医疗事故的, 根据事故等级、病员情况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给予受害者一次性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费标准:
一级医疗事故,人民币4000元至6000元;
二级医疗事故,人民币5000元至8000元;
三级医疗事故,人民币3000元以下。
补偿费交付给病员或其家属。但病员及其家属依法应享有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不得因此而停止或削减。
第二十七条 医疗事故的经济补偿费, 由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单位负担;街道、农村集体办的医疗卫生院(所) 发生医疗事故的,由街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私人医疗院所或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的, 由私人医疗院所或开业执照持有人负担;在职医务人员被邀请业余行医发生医疗事故的,由邀请单位负担;研究生、实习生、进修生实习中发生的医疗事故,由接受实习单位和派出单位各负担50%.第二十八条 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 由医疗单位负担; 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用和医疗事故处理完毕后的医疗费用,医疗单位不再负担。
第二十九条 因医疗事故致残的病员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和因医疗事故产妇死后留有的活婴,由其家属接出医院;无家属的,由病员所在单位接出医院;无家属、无单位又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 由医疗单位与其居住地的民政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联系,予以妥善安置。
第三十条 病员因医疗事故或事件死亡后, 尸体应立即移送太平间,任何人不得阻拦。尸体尸检后应在一周内火化,逾期不火化的,由医疗单位报当地卫生行政机关批准,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后,按规定予以火化,其费用由病员家属或其所在单位负担。
第三十一条 对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由医疗单位根据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 分别给予下列行政处分,并负担补偿费的5%-10%.一级医疗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 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二级医疗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
三级医疗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第三十二条 对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医疗单位应责令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但情节严重的,应依照第三十一条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私人医疗院所或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机关根据事故等级、情节轻重,责令停业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开业执照。
第三十四条 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 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或事件发生后 ,丢失、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案和有关材料的, 由卫生行政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扰乱医疗单位工作秩序、寻衅滋事、破坏公物、殴打医务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执行中的具体问题, 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范文5
1.实习内容
实习内容可以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本专业范围内的工作,另外也有个别其他本专业范文的工作。
2.实习形式
根据学院教务处的要求,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形式。分散实习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都出具了三方签名的书面材料(个人申请书、家长同意书和实习单位接受实习的证明书)。集中实习学生的实习单位由系里联系。所有实习单位都有专业教师指导。实习类型有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两种,毕业实习学生107人(31个实习点),毕业设计24人(1个实习点)。根据学生个人意愿和特点选拔毕业设计学生,其他学生参加毕业设计。
3.实习成果数据统计
(1)收到学生实习报告112份。其中毕业实习学生每人一份,共107份;毕业设计每组1份,共5份。实习报告全部合格。
(2)收到32个实习点每个点一份实习鉴定(实习单位盖章有效)。鉴定对每个实习学生做出了评价,131名学生单位实习鉴定成绩全部合格。
(3)收到实习教师每人一份实结报告,共17份。报告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能力、纪律情况和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的评价。二是结合实习单位的意见,对自己指导的每个学生给出综合实习成绩。三是就毕业实习过程中反映出来的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等。全体学生综合实习成绩全部合格。二、实习表现与效果
达到了毕业实习的预期目的。在学校与社会这个承前启后的实习环节,同学们对自己、对工作有了更具体的认识和客观的评价。本次实习采取分散形式。原则上以就业实习为主,同时与毕业论文选题相结合。本届实习的单位覆盖面很广,企业总体水平也比较高。实习收获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实习方式。实习单位指定指导人员师傅带徒弟式的带学生,指导学生的日常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以双重身份完成了学习与工作两重任务。他们向单位员工一样上下班,完成单位工作;又以学生身份虚心学习,努力汲取实践知识。同学们认真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勤奋好学的精神受到了实习单位及其指导人员的一致好评。
2.工作能力。在实习过程中,绝大多数同学积极肯干,虚心好学、工作认真负责,主动参与企业市场调查、产品销售、外贸谈判、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生产运作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同时认真完成实习日记、撰写实习报告,成绩良好。实习单位的反馈情况表明,我们的学生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具备了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普遍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大多数学生能胜任单位所交给的工作。在毕业设计单位和有些企业,实习学生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做了许多实际工作,为企业的效益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范文6
见习的介绍信范文一
尊敬的实习单位领导:
根据我学院金融学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学生必须进行专业实习课程,其实习时间安排在20XX年 9月1日至 9月28日止。现介绍我学院实习生 同学到贵单位联系实习事宜。
望贵公司提供实习条件,并按照公司规定对学员严格要求,督促其完成实习任务,并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出鉴定意见。 对贵单位大力支持我们的实习工作深表谢意!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
20xx年x月x日
见习的介绍信范文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介绍我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20XX届毕业生_____________同学去贵单位实习,望接洽。
毕业实习是我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生适应工作需要的有效途径,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向社会提供人才的有效窗口。
为此,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实习工作,同时也诚恳地希望贵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积极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要求学生努力为单位服务,切实圆满完成学生实习任务,提高人才核心竞争力。
在此,对贵单位为培养人才所作的重要贡献和对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按照我院实习工作安排,毕业生实习按规定必须在岗实习10个工作日,实习时间从某月某日至某月某日。在接受学生毕业实习中,请按照贵单位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学生严格教育管理,并在实习结束时对学生的实习情况给予鉴定,谢谢贵单位的合作。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
20xx年x月x日
见习的介绍信范文三
医院:
我校 级本科班学生 将于 年 月中旬至 年 月中旬进行为期52周的毕业临床实习.
该学生入学四年以来,系统学习了中医学的各门基础和临床课程,并学习了部分专题,专病的选修课,而且在课堂教学中进行了课前见习和课间见习,初步接触过中医的临床实践.按教学计划,第五年为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是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科学思维力法,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临床知识,技能,对学生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阶段.凡未参加毕业实习的和未通过实习考核的学生,一律不准毕业.为继承和发扬中医学,培养更多的中医人才,望贵医院能接受该生来实习为盼.
实习科目根据实习计划中要求由本人与贵院确定,实习结束后,请贵院各科室负责医师填写毕业实习鉴定表并由医教科审核盖章后交回我院.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
20xx年x月x日
见习的介绍信范文四
尊敬的______________校:
兹介绍我校教育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13级学生_______于20XX年__月__日至20XX年__月__日期间到贵校进行教育见习,请给予支持。
教育见习是我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习得实践经验,适应社会的有效途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见习工作。
在见习过程中,请按照贵校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学生严格教育管理,并在见习结束时对学生的见习情况给予鉴定。
最后,对贵校为培养人才所做出的重大贡献和对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