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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迁论文范文1
论文关键词:结构化理论;吉登斯现代社会变迁思想;思维范式
吉登斯在评价他早期最重要著作《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时指出:“从早年学术生涯开始,我就把这一著作的写作看做是一个由众多部分构成的整体工程的一部分,我想通过对‘古典’的研究为我的另一相关研究提供跳板。”…这里的“另一相关研究”,就是现代社会及其变迁。在评价自己的结构化理论时,他说:“我仅仅把结构化理论作为我完整著作体系的一部分,它只是我提出的一个研究人类社会行动的本体性框架”“结构化理论并非对世界的普遍性概括,它只是一系列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社会科学基本逻辑和分析人类行为的基本概念”。也就是说,在吉登斯思想发展的前后两个阶段中,前一阶段主要反思经典社会思想和当代主要社会思潮,提出了结构化理论;后一阶段主要研究现代社会及其变迁,对当代社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前者即结构化理论为后者即现代社会变迁提供理论框架,正如格雷戈里所说的,“结构化理论的发展整体上呈现出某种螺旋式的轨迹:它的一般原理融会贯通地具体体现在一系列有关现代社会的构成的实质命题之中,而这些实质命题又反过来充实、推动了结构化理论更为抽象的主张的发展”。
一、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
正如他所说的,“对现代性本质的再思考必须与社会学分析的前提之重新建构并行展开方才有效”,我们只有在理解结构化理论基本内涵的基础上,才能对其现代社会变迁思想有更深入的理解。所谓结构化(structuration),是指社会关系凭借结构二重性,跨越时空不断形成结构的过程。这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是社会系统再生产的条件。在吉登斯那里,结构化就是在绵延的行动流中,结构(规则和资源)反复不断地被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结构(规则和资源)就是行动的条件,同时又是行动的后果。正是通过结构化的过程,社会的宏大结构才于人的日常生活中得以建构。
在吉登斯看来,结构二重性是作为行动与结构的二元论的替代物而提出来的。通俗地讲,所谓“二元论”,是把行动与结构当作外在的两种东西;所谓“二重性”,是指二者是同一个物体的两个不同侧面。吉登斯认为,“结构二重性原理是结构化理念的关键”。因为结构二重性原理旨在具体诠释行动与结构的对立如何被消解于实践之中,而这正是结构化理论的主题。
结构二重性原理的内容是什么?吉登斯提出:“在结构二重性观点看来,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对于它们反复组织起来的实践来说,既是后者的中介,又是它的结果。相对个人而言,结构并不是什么‘外来之物’:从某种特定的意义上来说,结构作为记忆痕迹,具体体现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内在于’人的活动,而不像涂尔干所说的是‘外在’的。不应将结构等同于制约。相反,结构总是同时具有制约性与使动性。”总体来看,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原理包含如下要点:
第一,概括起来讲,结构二重性是指,社会结构既是社会实践建构的结果,又是社会实践得以进行的条件与中介,这要求人们从社会实践的不断展开和持续过程中动态地理解结构。吉登斯提出:“人类的社会活动与自然界里某些自我再生的物种一样,都具有循环往复的特性,也就是说,它们虽然不是由社会行动者一手塑成,但却持续不断地由他们一再创造出来。社会行动者正是通过这种反复创造社会实践的途径,来表现作为行动者的自身;同时,行动者们还借助这些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再生产出使它们得以发生的前提条件。
在吉登斯看来,人的实践活动不是片断式的,而是一种持续的流动,社会生活川流不息,循环往复。因此,社会实践具有循环的特性,而结构二重性鲜明地体现了这种循环特性。
第二,结构与行动是相互联系、彼此依赖而共存的。结构不能被看做是外在于行动之物,结构只能透过行动在时空里展现出来,它存在于时空之外。结构(规则和资源)被不断纳入行动者的行动过程中,并跨越时空限制,通过循环往复的实践而不断再生产出来;考察社会系统的结构化过程,意味着探讨规则和资源如何在行动者的行为互动当中实现再生产。另外,从行动的角度来看,行动者在行动过程中,也利用了社会情境中包含的丰富多样的规则和资源,使他们的行动成为可能。
在《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社会的构成》等书中,吉登斯还将结构二重性与语言(1anguage)和言语(speech)的关系作了一个类比。他说:“结构可以在实践中表现出来,但不是具体实践的外显模式,而是一些记忆中的原则。结构本身也不是具体的存在,它没有时空的边界,它必须以知识的延续或实践的延续才能存在。结构对于实践,如同语言规则(语法)对于说话行为的差异。结构,恰似某种抽象的规则,它是能使某种构造性行为成为可能的虚幻的存在。”语言的结构存在于并通过言语行为而存在,并且使言语有了条理,而离开言语的抽象的语言结构是不存在的。与此类似,结构也是在社会互动中得以实现并使互动过程具有秩序。吉登斯的这一论述,明确了行动是如何在日常的环境条件之下被结构化的,同时行动的这种结构化特征又是如何由于行动本身的作用而被再生产出来的,深刻地揭示了结构的特性以及结构与实践的内在关联。
第三,结构既具有制约性又具有能动性。吉登斯指出:“我想再次明确地提出这条原理:社会系统的所有结构性特征,都兼具制约性和使动性。”¨这就是说,结构在构成行动媒介的同时,同时也构成对行动的制约,而且这种媒介和制约关系还通过行动者的实践反复被再生产出来。具体而言,从结构中的规则来看,它不是冷冰冰的否定性的禁令或限制,而是可资利用的建构性因素。从结构中的资源来看,它也不仅仅是对主体的自由创造产生某种制约,还能为人的行动提供活动的可能空间,充当主体活动的媒介和工具。
二、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为其现代社会变迁思想提供了思维范式
所谓“思维范式”,主要指思维的方式和方法。按照库恩的理解,“范式”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方面,范式就是团体承诺的集合,它代表着一个特定共同体的成员所共有的信念、价值等构成的整体;另一方面,范式就是共有的范例,即方法,在整体中,它可以取代明确的规则以作为常规科学中其他谜题解答的基础。他认为,后一种意义上的范式是更深层次的范式。本文在这里所讲的思维范式也是侧重于后一意义来使用的。在一定程度上,吉登斯是吸收和继承了马克思的思维范式,即实践的思维范式。这一思维范式也被解读为生成性思维范式。吉登斯认为,社会与自然不同,人类虽然社会性地改造自然界,但自然界不是人类生产出来,不是人类行动的创造;社会尽管也不是由任何单个个人创造,但是它由每一个社会参与者创造并重新再创造出来,它“并不是一个‘预先给定的’(pre—given)客体世界,而是一个由主体的积极行为所构造或创造的世界”。就是说,人类社会不是预成性的、前定性的存在,而是在历史的、具体的人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并且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变迁而转变。
实践的思维范式或生成性思维范式,是对古代实体性思维范式和近代主体性思维范式的扬弃。在古代社会,由于物质生产力极其低下,人们无力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得不依赖自然性的关系靠天去生存。这决定了人们的思维能力也是低下的,人们认为,外在的神秘的客观力量掌握着自己的命运。这便产生了以追求绝对真理、永恒本质为目标的前定论的思维方式,即实体性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未能正确处理主体(现实的人)与客体(自然环境与社会关系环境)的辩证关系。人们热衷于探寻事物的先在本质,从先在本质出发去演绎、推论事物的现在和未来。所谓主体性思维范式,是将主体作为其理论的最终的支撑点,人的理性成为支撑全部存在者存在的“阿基米德点”,这一思维范式是与近代以来人类的实践方式相适应的。近代以来,人们的生存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人的主体力量不断发展壮大,人的个性得到充分展示,人文精神的兴起和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使人类认识到自身的巨大力量,人类不断扩展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深度与广度。在人的主体性不断得到张扬的同时,人类的思想与行为也走向了极端——人们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世界上至高无上的征服者、压迫者,人类可以摆脱自然与社会的任何限制。如培根认为,科学的目的就是“拷打出自然的奥妙”,对待自然必须“在她漫步时紧追不舍”,使她成为“奴隶”,“强制令她提供服务”。实质上,近代哲学所高扬的主体性,只是一种抽象的关于人类存在的观点,即将人类存在视为一种抽象的主体性存在,一种抽象的自我意识。在这里,理性被视为人的本质,人们将主体作用于客体过程中凸现的主体力量加以抽象化、绝对化,顶礼膜拜,使之成为一种先验的外在的权威力量,成为另一种“先在的本质”。
在一定程度上,吉登斯的现代社会变迁思想正是以实践的思维范式或生成性思维范式为指导的。正是基于此,他坚决反对社会进化论忽视人的实践活动对社会的构成性作用,把人类社会看做是基于先验的动力、按照既定的方向不断前进的过程。在他看来,自然的变迁与社会的变迁是有区别的。自然界的发展是盲目的、无意识的、自发的力量在起作用,是完全不自觉的过程,根本无需人的参与,如四季更替、天体运行、地震海啸、花开花落等等,都没有预期目的,只表现为有一定规律的客观过程。社会历史则离不开人,人类实践活动构成社会的基础,而实践活动具有反思性。因而,社会变迁具有不确定性和偶然性。“从最基本和最一般的意义而言,任何社会变迁都是极其随机性的。”进入现代社会之后,反思性由于抽象系统的发展而得以制度化、例行化,“思想和行动总是处在连续不断地被此相互反映的过程之中”,现代社会变迁更加显示出不确定性和偶然性。他说:“也许只是到了二十世纪后半期的今天,我们才刚刚开始全面地意识到这种前景是多么地不确定。当理性的欲求替代了传统的欲求时,它们似乎提供了某种比先前的教条更具有确定性的知识。但是,只有我们无视现代性的反思性实际上破坏着获取某种确定性知识的理性,上述这种观点才显得具有说服力”。所以,吉登斯的现代社会变迁思想与其结构化理论所蕴涵的实践的思维范式或生成性思维范式,具有本质性的关联,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者是后者的体现。
三、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为其现代社会变迁思想提供了研究方法
吉登斯认为,以往现代社会变迁思想之所以陷入认识误区,与其研究方法的弊端有直接的关系。客体主义者所使用的是实证主义的方法。这一方法源于培根的经验哲学和牛顿——伽利略的自然科学方法,由法国社会学家孔德首先提出和使用。孔德认为,社会现象虽然比自然现象复杂,但在本质上二者并没有什么区别,它们都服从普遍的因果规律,所以,应该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来研究人类社会。吉登斯批评指出,人类社会毕竟不能等同于自然界,实证主义方法所理解的社会规律只是社会现象的外在联系,而不是社会现象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
与客体主义者不同,主体主义者使用的则是人文主义的研究方法。他们强调的是社会与自然的差异性,认为社会的本质是人的主体精神的外化,是“精神世界”、“文化世界”。他们主张在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作如下区分:自然科学是关于“是什么”的事实知识,而人文科学则是关于“应该是什么”的价值知识。价值知识是指导人们行动“应该如此”的普遍性规范原则,它在人们行动中起着导向作用。吉登斯认为,人文主义方法看到了自然与社会的异质性,强调人自身的特点和价值因素,反对把人当做非人格的社会存在物,这是可取的。但它过分夸大了人的主体性、能动性,把结构对行动、客体对主体的制约完全抹杀了。
吉登斯则以实践的思维范式为指导,扬弃了上述方法,提出了“双向阐释”(doublehermennutic)的研究方法。“双向阐释”是指,一方面,社会知识的发展有赖于作为大众的人们的实践活动;另一方面,那些在社会科学的抽象化语言中被创造出来的概念,又不断地重新反馈到、嵌入到它们最初由之提取出来的活动范围即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去,社会的知识或明或暗地、或强或弱地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范围,在这个“反馈”过程中,它既重构着社会知识自身,也重构着人们的实践活动、社会生活本身。这些知识、概念和理论,对它们力求分析的社会产生了改变的效应。现代社会是知识社会、信息社会,人们根据这些知识对自身行动进行改造和调整(反思)的过程,同时也就是这些知识不断卷入现代性的生产与再生产之中的过程。但因为人类行动的反思性“实际上破坏着获取某种确定性知识的理性”,所以,吉登斯指出,我们却永远也不敢肯定,在这样一个世界中,这些知识的任何一种特定要素不会被修正。在现代社会,再没有什么知识仍是“原来”意义上的知识了,在“原来”的意义上,“知道”就是能确定。¨这些不可靠的知识不断嵌入到社会中去,不断地建构和再建构着现代社会,构成现代社会的基础,从而使现代社会成为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难以驾驭的风险社会。
四、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与其现代社会变迁思想的内容与结构具有内在的关联
社会变迁论文范文2
摘 要:元代是第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国家,具有其鲜明的特色。与宋、明、清等王朝相较,民间信仰研究虽显薄弱,但仍涉及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对元代江西民间信仰的研究起步较晚,但近来逐年增多,论述也渐深入。本文将对元代江西的民间信仰概况进行综述。
关键词:民间信仰,元代,江西
何谓民间信仰?关于此概念学界有诸多论述,路遥提到三种最有代表性的观点:民间信仰就是信仰习俗,从“宗教心态”研究民间信仰和民间信仰乃是传统之混合性宗教。而赵世瑜认为普通百姓所具有的神灵信仰即是民间信仰,和由这些信仰而形成的各种仪式活动,不仅是一种集体的心理活动和外在的行为表现,也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民间信仰主要是指俗神信仰,历史悠久,是中国文化重要组成部分。
一、元代民间信仰的相关研究
1.从整体上研究元代民间信仰的研究:
《中国近世民间信仰——宋元明清》(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王见川、皮庆生著,介绍了民间信仰的内涵与土壤,朝廷对其政策与方针,民间信仰主载体祠庙与相关现象,妈祖、张王等跨地域信仰的形成与发展,以及真武神等全国性信仰的形成于发展。使读者从整体上对宋元明清三代的民间信仰有深层的了解。
2.以个案探讨民间信仰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关系的研究有:
(1)民间信仰与国家的关系:
目前学术界对元代基层祭祀活动研究主要有日本学者池内功先生的《异民族支配与国家祭祀——谈元朝郡县祭祀》(郝时远、罗贤佑主编:《蒙元史暨民族史论集——纪念翁独健先生诞辰一百周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49~167页)一文,对元代郡县祭祀制度、祭祀礼仪以及郡县祭祀的教化功能进行了探究。在其《关于忽必烈朝祭祀》(平成2年科学研究费补助金综合研究(A)研究成果报告书《中国史的正统与异端》(2),1991年,第55~70页)一中,主要探究了元朝忽必烈统治时期的祭祀活动。李逸友先生《黑城出土文书》(汉文文书卷)中的《祭祀文庙》一节中介绍了元代亦集乃路祭祀的对象、时间、礼仪等。
(2)民间信仰与经济的关系
神祇和农业方面的研究有延保全的《广禅侯与元代山西之牛王崇拜》(载《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0卷第4期,2003年10月),认为元代统治者对农业的重视刺激了农民务农积极性,需求大量耕牛,借助神灵牛王“广禅侯”寻求心理上的满足,促使广禅侯庙的进一步建立、扩大。
(3)民间信仰与社会的关系
研究神祇传播的社会因素,有朱天顺的《元明时期促进妈祖信仰传播的主要社会因素》(载《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8月29)。郭文宇的《宋元以来社会变迁过程中的神灵塑造》(暨南大学2010年5月)通过概括增城及附近地区宋元以来的社会变迁历程,来考察何仙姑形象的演变过程。
(4)民间信仰与文化的关系
研究民间信仰的文化、思想,有范立舟著《宋元以民间信仰为中心的文化风尚及其思想史意义》(载《江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认为宋元时期,流行的民间信仰文化所涵摄的思想内涵,与士大夫阶层经常用的儒家五经,及其注疏和义理阐释之间所存在巨大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5)民间信仰与道教的关系
在道教方面,刘永海、郝秋香著《由元代道教史籍看道教诸神信仰——以真武大帝、文昌帝君、纯阳帝君为例》(载《中国道教》2010年3期),通过对道教神系的变化发展进行梳理,对于进一步认识古代官方与道教信仰的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另外有曹飞的《万寿宫历史渊源考——金元真大道教宫观在山西的孤例》,(载《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01期)等等。
二、江西地区民间信仰的相关研究
专门论述江西地区民间信仰的研究著作,近年来颇为丰富:
对江西许真君信仰的研究引起很多学者得关注,专著有章文焕先生的《万寿宫》(华夏出版社,2004年),论文方面有李平亮教授的《明清南昌西山万寿宫与地方权力体系的演变(1550——1910)》,(厦门大学硕士论文2001年)、《明后期南昌西山万寿宫的重兴与地方权力体系的演变》(载《江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9期)、《明清以来西山万寿宫的发展与“朝仙人习俗”》(载《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10月第42卷第5期),张璇的《明清时期江西会馆神灵文化研究》(江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等等。学者通过对万寿宫以及许真君信仰的史料整理,研究万寿宫与地方权力的关系,以及其代表的文化创造过程,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诸多方面。
市镇神灵崇拜与社区人群内部关系、地缘支配关系、社区内部联系等因素之间的互动,在梁洪生教授的《传统商镇主神崇拜的擅变及其意义转换》(见《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8月出版,222-262页)一文中,以江西吴城镇的聂公崇拜为例进行了探讨,显示出了地方商业城镇的经济社会变化与全国范围的社会政治变动之间的密切关系。
谭小军揭示了民间信仰是乡绅民众与国家利益的结合点之一,在《民间信仰与乡村社会的历史记忆——新干县萧公庙的个案研究》(载《宜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5年2月,第27卷第1期)中研究了新干县萧公庙这个案,了解到乡绅民众可以利用“神的权力”,而国家在规范信仰也更好地管理了地方。
民间信仰与自然环境变化在扶松华的《环鄱阳湖的民间信仰》(南昌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一文有明显体现,以环鄱阳湖具有代表性的老爷庙、许逊和康王三个各案,分析了解民间信仰和鄱阳湖演变的关系。
林萍的硕士论文《南宋江西地区民间祠神信仰研究》,(南昌大学,2010年12月),分析概括出了南宋江西民间祠神信仰的特征,深入探析了南宋江西生词现象,同时从战乱与交通两方面分析地方社会与民间祠神信仰。林宏的《明清时期江西地区民间信仰的地域差异》,(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从历史地理学的角度,通过对明清江西各府县方志中“祠庙”等目的整理,梳理出22个主要神灵和对其信仰的地域差异,并分析形成原因。
吴小红的《苛征、祠祀与地方利益:元代金溪二孝女祠祀研究》(载《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1期),金溪的二孝女故事是教化性、政治性的文化资源,也是保护当地利益的经济资源。二孝女进入祀典失败,反映民间信仰随社会情势而变化,和元朝整合地方社会的某种松懈。
三.结语
元代是第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国家,具有其鲜明的特色。对元代江西民间信仰的研究起步较晚,但近来逐年增多,论述也渐深入。未来研究工作中大有裨益的当是对元代江西地方志中祠庙的部分进行资料的收集,了解元代江西民间信仰的基本概况,探究其深层形成过程。(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
[2] 郑振满、陈春声,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M],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8月
社会变迁论文范文3
论文摘要:卡尔·贝克尔,20世纪美国著名历史学家,美国新史学的代丧人。((启蒙时期哲学家的天是贝克尔归纳演绎其新史观的一部巨著,也是研究启蒙运动思想史的经典之作。对生于1873年的贝克尔而言,启蒙的光辉已在历经一个世纪的淘洗后渐次淡去而不至完全磨灭,与启蒙的这段暧昧的距离决定了贝克尔以一个超然的角度来揣想启蒙之功过,从而为我们领会启蒙时期的自然法精神提供一个清晰的认识论基础。
卡尔·贝克尔是美国新史学派的代表人。新史学派以相对论为其历史研究和分析史实的基础,与传统编年史学派分析历史的视角和方法上存在极大的分野。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他们对历史科学采取一种怀疑、否定的态度,并把历史说成是一种可以随研究者的主观喜好而任意加以伸张的东西。《启蒙时期哲学家的天城》是贝克尔的归纳、演绎其新史观的一部巨著,也是研究启蒙运动思想史的经典之作。文中,贝克尔I以幽默、嘲刺的笔调指出那些在启蒙时期唯“理性马首是瞻的哲学家们往往是最不理性的,而他们以现代语词和思路建造的理性大厦与奥古斯丁的神学天城实有异曲同工之妙。或许是“只缘生在此山中”的缘故,与启蒙同呼吸、共命运的人们难免要被启蒙的荣光所折射,在其澎湃的音浪中消声。对生于1873年的贝克尔而言,启蒙的辉光己在历经一个世纪的淘洗后渐次淡去而不至完全磨灭其时欧美的反启蒙思潮也在抬头,以追问人之意义自命的学者们开始把“启蒙”这一型构欧洲近代历史的舆论气候纳入解构、批判的对象。可以想见的是,与启蒙的这段暧昧的距离决定了贝克尔可以一个超然的角度来揣想启蒙之功过,从而为我们领会启蒙精神提供一个清明的认识论基础。
一、启蒙时期“舆论气候”之内涵阐释
(一)“舆论气候”的概念提出
作为西方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黄金时代,启蒙时期向为论者津津乐道。其中,尤以意识形态的研究为滥觞而以意识形态之名发动的法国大革命则将这场争论扩散至全世界。如何看待意识形态在社会变迁中的角色定位,如何评价社会舆论与社会革命的互动关系,贝克尔扬弃传统史学按图索骥的研究方法,独辟蹊径地找到了一个以社会舆论为切入,深入观察启蒙思想内在性格的视角——舆论气候。何谓“舆论气候”,贝克尔没有从学术上进行界定。相反,他借叙述自己和朋友经常面临的观念冲突的例子向我们表明:“舆论气候”是文思表达的逻辑起点,它表征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学术团体在此一历史语境和社会人文环境下形成的对周遭人事之共识。在“舆论气候”的鼓噪之下,人类思想在社会各个阶段的发展和变迁不仅为个别历史事件和杰出人物提供一方言说的舞台,也为那些在社会背景下所思所想的人们挺立起一片集体智慧的高地。
(二)启蒙时期‘噢论气候”的内容分析
既然“舆论气候”是每一时期主流思想提出和发展的前提,那么搞清楚启蒙时期的“舆论气候”究竟为何,对理解启蒙时期政治思想的变迁而言,无疑是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的。对启蒙思想稍作提炼,可以发现,对启蒙时期的学者们而言,“理性”是一个被无限放大的关键词。而在这个关键词的背后则是启蒙时期的学者们对研究方法的默契取舍。这份默契,用贝克尔的话说,就是“中世纪的神学、哲学和演绎逻辑已经从它们的高品味之上跌落下来,取而代之的是历史学、科学和计量的技术。”其中,启发启蒙思想最为显著的又推历史学和科学。
1.启蒙时期历史学的起步
自1949年法国开始入侵意大利,一些法国学者便开始陆陆续续地投身到罗马史的研究和注疏当中。发端于法国的启蒙运动就是此次“发现意大利运动的直接结果在对意大利历史的梳理和对法国本土传统的回顾中,启蒙时期的思想家们比任何时期的学者更乐于举目回望人类有记录以来的历史。而伴随人类日益增长的返古思潮的则是传统神学苦心建构的信仰大厦的式微。历史观念的逐渐形成意味着人们正在尝试把人类社会看成是某种正在形成中的东西。以古为镜的人们相信,借助历史的推演,不仅可以还原出社会传递的脉络,更可以从中摸索出认识世界发展的规律。
2.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
另一方面,近代人在逐渐培养起一种历史观念的同时也在积极开拓科学的面向。“正如历史学已经逐步取代了神学,同样地,科学也取代了哲学。”在《文明史纲》中,布罗代尔将欧洲思想史简要划分为三个时期,亚里士多德体系,牛顿——笛卡尔体系和爱因斯坦体系。其中亚里士多德体系是前启蒙时代的思想体系,由一个阿拉伯人在十三世纪时引入欧洲,统治了欧洲思想界长达500年之久。随着亚里士多德体系的重现和注疏的开展,形式逻辑成了欧洲各国大学的主要学科的榜首。以形式逻辑为原点,还发展出了数学逻辑和概率逻辑等等。在亚里士多德的熏陶下,前启蒙时期的思想领域蔚然一片逻辑的天下。
然而这份古老的遗产却在启蒙科学家的惊人发现之下面临严峻的挑战。在近代科学的讨伐之下,人们倾向于将逻辑看成是玩弄一种玄而又玄的游戏,是一种无聊的消遣,逻辑逐渐丧失了自己的领地。近代科学的特征不胜枚举如果要在其中检索出一条最为关键的特征,莫过于其方法论的简单明了。以天文学的发展为例,伽利略的观星学向我们启示了一个最简单易行的方法论,即只要紧紧盯住望远镜的那头可观察到的事物(天体)的自然运行即可。科学家们不无乐观地相信,在这不涉利害的静观中,自然运作的奥秘正在从一片神学的虚象中浮现出来。
二、“舆论气候”影响下的启蒙思想
历史学和科学在启蒙时期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旋即就在启蒙时期刮起了一阵舆论飓风。这阵飓风所到之处既有风卷残云之力也饱含摧枯拉朽之势阿奎那苦心构建的神学大厦在历史学和科学的讨伐之下越显衰微,传统的封建君主制则在人们日益觉醒起来的主体意识前岌岌可危。空虚的哲学亟需新的内容填空,漫漶的社会风气亦求助振作的呼号重整。在此背景之下,科学、历史学与哲学三者间发生了一场奇妙的化学反应,这场反应的结果直接导致了传统自然法思想在启蒙时期的破土重生。如何评价古典自然法学者在启蒙背景下的心理自觉,如何看待古典自然法学在启蒙时期的战略重整,《天城》的弟二章,贝克尔以心理学和社会学为视角,展开他对启蒙时期自然法思想变迁的原因探索。
(一)启蒙思想形成的心理基础
对于研究自然法思想在启蒙时期的变迁而言,有一点是无法回避的,那就是肩蒙思想家们经由舆论濡染而叙思行文的心理前提尽管主流启蒙学者的研究领域各不相同,价值立场也不尽然一致,但他们进入自然法沦域的礼会身份却可以给我们一些或多或少的启示。对肩蒙时期一些主流学者的身份进行一番统计之后,贝克尔发现:“这些哲学家们并不是哲学家,他们并不是哲学教授……绝大部分的哲学家都足文人,他们写书意不止供人阅读,而是设法传播新观念,或者是对旧观念投射出新的视线。”半道出家的身份为启蒙学者赢得一片叫好,读者们或将这些学者当成是新观念的无私传播者,或赞叹其无所为而为的高尚情操。然而,在这些看似清明无为的偶发小感的背后,实则隐藏哲学家们那一股“摆正一切事物的人道主义的冲动”。以休谟为例(世人皆知休谟性格冷淡低调),启蒙学者一方面以冷静自持、超然物外白诩,另一方面,却又在为摆正人间万事万物而殚精竭虑。
(二)启蒙思想形成的社会基础
社会变迁论文范文4
关键词:农村; 体育; 研究
一、农村体育研究现况
(一)概念界定
相关农村体育的基本概念主要体现于对"农村"、"农村体育"、"农民"、"农民体育"及"村落体育"的认识上。
1.村落及村落体育概念的界定
村落是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最主要的自然聚落,具有社区的社会关系、秩序以及一定规模的社会生活群体。村落的边缘清楚,由固定的农业人群长期聚居和生活所组成的空间和社会单元。
村落体育是指在村落环境中以村民为主体,以健康、娱乐、休闲等为目的而进行的非生产性的身体锻炼活动,属于社区活动概念,具有文化层次含义,包括各种现代体育活动和传统体育活动。
2.农村、农民及农村体育的界定
农村是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为基础的居民聚居地,是农民生产生活的载体和主要场所。
农民,相对于城市居民,是一种身份的表征,是以农业为主要生计,以村庄为长期居住地的人群才能称为真正的农民。
农村体育是以增强体质,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为主要目的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在农村地理范围内,以农村人口为参与主体所开展的各项体育活动,包括在农村地区的少数民族体育。
(二)农村体育组织研究
当前村落体育组织结构松散,缺乏稳定性。有学者从自组织理论出发,分析农村体育的历史变革与农村体育组织演绎之间的关系,认为自组织演进是当前农村体育组织发展的必然路径,在农村体育组织体系中,政府和体育职能部门应明确自身角色并合理定位。
(三)农村体育现状研究
现状研究主要涉及体育人口、农民体育意识和态度、体育价值观念、健身场所、锻炼时间及地点、活动内容等方面。现状反映出农村体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农村体育发展受城乡二元体制制约,农村体育管理上存在以"城市体育"衡量农村体育的惯性思维,发展理念上与本土体育及乡土实际的背离;地域范围内农村体育发展不平衡;农村体育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农村体育组织不健全等。制约因素主要有社会、经济、理念、文化等方面。
(四)关于农村体育对策的研究
在农村体育发展的对策上,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给予了相应的建议。朱勇从村落体育的善本再造角度强调"原生态"价值取向对村落体育和农村体育的重要性,指出在继承、发扬传统体育文化、保护、发掘传统体育的同时,推动农村体育的多元和文化和谐发展。郭修金从小康社会的建设为视角,认为农村体育的发展战略应向下进行转移,县城是农村体育的龙头,乡镇是农村体育发展的纽带,村落是农村体育的根基和落脚点,强化政府职能,注重政府的主导作用的合理发挥。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一)概念界定不清
由于社会的飞速变迁,对农村、农民、农村体育的界定存在模糊,给相关研究带来瓶颈。由于关于农村体育理论研究的复杂性以及概念界定的必要性,在进行研究时应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对农村体育范围进行界定。
(二)农村体育研究边缘化
我国对体育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竞技体育,虽然近年来全面健身运动的兴起促进了社会体育研究的进展,但从国家社科基金和体育总局软科学理想资助情况看,农村体育只占3.67%。此外,对农村体育的研究容易站在现代体育的视角来审视,忽略了农村社会变迁发展的现实,与农村体育发展的现实渐行渐远。
(三)研究对象不清
当前农村体育研究对象中的"农村"范围过大,对所辖行政村即自然村落社区的体育活动缺乏应有的、足够的重视,事实上,村落是地缘和血缘关系醇厚农村的主体,较多地存在着依靠农耕的完全意义上农民,传统的农村体育项目也正是起源于村落以及村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之中,而这些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亦可作为文化遗产进行挖掘和保护,并对与现代体育的结合和推广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四)研究方法偏失
在研究方法上,多采用共时性问卷调查法,虽然可以经济、有效地获得研究者所需的调查资料,但由于农村人口流动频繁,村民文化程度较低,容易影响到问卷效度和信度,一个时点的共时性问卷调查不能反映出农村体育发展全貌。
三、结语
我国农村体育发展对农村体育研究提出了现实性的要求,但城市体育与农村体育两者结合脱节。农村体育的研究应把握"农村"的实质,与当地的民俗、地貌特征、经济发展、文化习惯、传统体育等结合,不能追求公式化;应将历时性和共时性的研究相结合;运用其它相关学科的理论,尤其是社会学理论来研究农村体育,站在社会变迁的角度来研究农村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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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迁论文范文5
迄今为止,对清水江文书抢救和整理工作的历史、现状及问题进行探讨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徐晓光、龙泽江《清水江文书的整理与研究》(《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09/01);龙泽江《锦屏文书的研究价值、研究方法与开发利用途径――锦屏文书暨清水江木商文化研讨会综述》(《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0/04);龙泽江、曾羽《锦屏文书保护现状和出路》(《兰台世界》2011/08);龙泽江、罗康智《关于建立锦屏文书数据库的思考》(《凯里学院学报》2010/02);吴平、龙泽江《从学术资源保障看清水江流域锦屏文书的数字化道路》(《贵州社会科学》2010/12);王宗勋《锦屏民间林业契约及征集研究基本情况》(《贵州档案》2009/01);杨有赓《建设以林业契约为主体的锦屏森林生态博物馆和清水江绿色旅游刍议》(《民族文化与区域经济》,贵州民族出版社,2008年);魏忠《独特的贵州苗族契约文献》(《中国经济史论坛》2003/01),等等。目前,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相关课题主要有凯里学院曾羽主持的“锦屏文书数据库建设与村寨原地保护模式研究”(2011)。综合以上论文的分析,现分别将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与整理方面已取得的成绩及主要观点简要评述如下。
(一)清水江文书的抢救
1.清水江文书的现状及成效。目前,清水江文书的抢救工作主要是政府部门在开展。(1)领导机构。2006年,贵州省和黔东南自治州分别成立“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副省长、副州长担任组长,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县、乡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2)抢救保护实施机构及成效。目前,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主要由各县档案馆承担。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锦屏、天柱、三穗、黎平、剑河、岑巩、台江7县档案馆收藏进馆保护的清水江文书达8万件。其中,锦屏县档案馆收藏有35万件,已经抢救修复2万余件。2011年2月22日,锦屏文书成功入选第三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工程名录》。(3)抢救手段。目前,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仅限于部分县档案馆的征集、进馆、修整、裱糊、编目、装盒等基础性工作。(4)保护设施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专项资助项目、总投资1800多万元、建筑面5400平方米的“锦屏文书特藏馆”正在建设之中。
2.抢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清水江文书的家底不清;(2)民间家户散藏的文书,折叠破损、虫蛀、霉变程度严重,存在火灾隐患,亟需探索民间抢救保护的新机制和新手段;(3)县档案馆征集文书模式的抢救力度赶不上“自然流失”的速度;(4)县档案馆的抢救资金投入得不到保障,影响抢救保护成效;(5)县档案馆的保护技术落后,存在再破坏。
(二)清水江文书的整理
1.现有整理成果。目前,清水江文书的主要整理出版物,先后有日本东京外国语大学国立亚非言语文化研究所2003年出版的《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共3卷,整理文书853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009、2011年先后出版的《清水江文书》共3辑33本,整理公布文书约14万件;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整理文书800余件。其他整理的文书有谢晖、陈金钊主持《民间法》第3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收入契约130余件。
(1)编辑体例。三家出版物的编辑体例各不相同。《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将契约原件的照片和全文排版并列,用铜版纸印制,每件之首撰有简约著录文字。按照:A.山林卖契;B.含租佃关系的山林卖契;C.山林租佃契约或合同;D.田契;E.分山、分林、分银合同;F.杂契(包括荒山、菜园、池塘、屋坪、墓地之卖契及乡规民约、调解合同等);G.民国卖契的顺序编辑文书,构成前两卷“史料卷”。第三卷是“研究卷”,是契约文书的研究专题论文的汇编。《清水江文书》采用文书原件影印出版,一般不对每件文书全文判读,但是每件文书都有标题(含事主、事由、文书种类及时间四大要素)。对于图黑的文书,则整理出文字,附在文书图片旁。它的编辑以村寨为单位,每个村寨给一个顺序号,村寨之下根据不同的家族或家庭分卷,来自同一家族或家庭所收藏的文书为一卷。同一卷之下按照收藏者的原有分类,再分别列为若干帙。每一帙内的文件则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将契约原件的照片和辨读全文放在一起,按契约和其他文书依次分为两大类,契约部分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其他文书包括官府文告、分银单、记账单等,也是按时间先后排列。
(2)分类标准。《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将契约按性质,分为前文所述的7大类。其分类标准不是统一的,属于不完全的、概略的分类。《清水江文书》将文书按性质分为10个大类:契约文书、族谱、诉讼词稿、山场清册(坐簿)、账簿、官府文告、书信、宗教科仪书、唱本、誊抄碑文等。但是,每一大类内并没有给出统一的、清晰的分类标准。其所拟定每件文书标题中的要素之一是“文书种类”,其含义是指约、字、合同、清单等不同的类别,是完全基于文书内容所包含的表述的分类。比如“约”的种类,来自文书内的表达就包含“立断山场杉木约”。《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将契约不完全分类为:卖木契、卖山契、卖木并山契、卖田契、卖菜园、卖屋基契、卖地契、佃契、分银合同、分山合同、借契、借当契等。
2.现有整理成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理的成果,反映了整理者对清水江文书的整体把握和认识深刻程度。《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的整理者,显然认为林业契约是清水江文书中最有价值的部分。但是,单纯依靠林业契约,不足以全面、深刻地认识清水江流域的社会历史变迁。《清水江文书》的整理者,则试图全面整理所有的文书,不局限某一类或某一领域的文书,似乎认为文书都有同等的价值,要留待研究者去挖掘和评价。但是,它需要足够的经费和队伍的持续支撑,研究者需要自己判读,难以利用。《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的整理者,认为契约是清水江文书的精华部分,选取一家保存最好的作为典型,但是难免“管中窥豹”。所以存在的问题是:(1)不同机构的整理者标准不同,没有共同的学术规范;(2)不同机构整理的成果有重叠,三家出版物整理文斗寨的文书,两家整理平鳌寨的文书,浪费学术资源和经费;(3)不同机构的整理者都是通过各种途径到文书保存地收集,存在恶性竞争,“割肉式”整理,破坏文书的信息内在联系和完整性;(4)没有对清水江文书中苗族、侗族等文化符号(单位、名物)进行训诂和考释,影响文书的正确判读和深化研究;(5)没有建立起清水江文书全文数据库。
二、清水江文书的研究
自杨有赓1988年发表研究论文以来,清水江文书的研究,国内著作有6部,论文200多篇;研究人员主要有杨有赓、张应强、王宗勋、单洪银、徐晓光、罗洪洋、梁聪等专家学者。目前,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有凯里学院龙泽江的“贵州锦屏文书研究―以清代黔东南苗侗土地契约文书为中心”(2009),贵州大学吴述松的“清水江文书制度与苗侗经济研究”(2011年)。
国外研究清水江文书的学者主要有唐立、武内房司、相原佳之、寺田浩明、岸本美绪等。代表论文有唐立《清代清水江流域苗族植树造林的开始――林业经营兴起的各种因素》、武内房司《从鸣神到鸣官――清代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见苗族的习俗和纷争处理》、相原佳之《清代・中国清水江林业经营的一侧面――平鳌寨文书事例》、岸本美绪《贵州的山林契约文书与徽州的山林契约文书》等。以上论文均被收集在《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第3卷中。另,相原佳之《从锦屏县平鳌寨文书看清代清水江流域的林业经营》发表在《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0年第1期上。
三、代表性成果述评
(一) 杨有赓执笔的《侗族社会历史调查》(贵州民族出版社,1988年)及系列论文。杨有赓的相关论著均是清水江文书研究领域的开创性、奠基性、资料性的开山之作。一是首次对林业契约中的佃契、卖契作了解读,是以后深入研究的基础;二是依据官府文告、诉讼状稿等,对 “清江四案”(皇木案、当江案、白银案、夫役案)进行分析;三是对山客、水客、木行、排夫等木材交易主体及其行规进行了介绍;四是对木材交易和运输环节中的“技术性规则”(木材独特计量方法、单位等)作了介绍;五是民国时期的木材税收资料丰富。当然,该书阶级矛盾分析方法贯穿始终,有其局限性。杨有赓其他5篇论文也是在以上问题中展开的。
(二)张应强的研究。2002年,中山大学张应强发表了论文《从卦治〈奕世永遵〉石刻看清代中后期的清水江木材贸易》(《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03),以碑刻和民间文书为据,考察了清水江下游木材市场的交易制度。随后,又相继发表了论文《清代中后期清水江流域的村落与族群――以锦屏文斗寨的考察为中心》(《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5/05)、《清代契约文书中的家族及村落社会生活――贵州省锦屏县文斗寨个案初探》以及专著《锦屏》(三联书店,2004年)和《木材与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市场、权力与社会》(三联书店,2006年)比较全面的展示了清水江流域苗族村落的经济社会生活以及木材市场流通历史概况。
(三)单洪根和王宗勋的研究。二人均是黔东南本土学者,前者长期担任锦屏县和黔东南州的行政领导,注意对本地契约文书的收集和研究,20062007先后出版《木材时代-黔东南林业史话》(林业出版社,2008年)、《清水江木商文化》(世界社会文献出版社,2009年)等著作及《锦屏林业契约文书――清代林业生产关系的活化石》(《凯里学院学报》,2007/05)、《林业契约与林权改革》(《林业经济》2010/08)等论文,比较系统的对锦屏林业契约进行了分类,初步揭示了清水江木商文化的特点,并对林业契约在当前林权改革重大作用进行了研究。后者一直在锦屏县档案馆和史志办工作,长期接触一手资料,在收集和整理文书的基础上先后发表整理和研究的论文有20余篇和专著《乡土锦屏》(贵州大学出版社2008年)一书,该书对锦屏各乡村的自然、文化、历史进行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四) 罗洪洋的系列论文。20032007年在《民族研究》发表4篇论文,以《清代黔东南文斗侗、苗林业契约研究》(《民族研究》,2003/03)为代表,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卖契、佃契、分合同和处理山地林木纠纷契约四种主要的林业契约。同时它指出“以林业契约为主的习惯法”起到了调整和保护林业产权、形成经济预期的作用。林业商品生产实践产生了法律意识,催生了林业契约样式。他还援引罗马法,来论证市场经济实践出法律意识的普适命题。至于其引申得出的“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契约意识淡薄”,则缺乏严密论证,且与林业契约的“契约设计的精妙”的结论似有冲突之处。罗洪洋还认为清水江林业经济只能是家庭私有制经济。
(五) 徐晓光的著作和系列论文。《清水江流域林业经济法制的历史回溯》(贵州人民出版社,2006年),撷取和述评当地历史上发生过的若干重大的林业经济纠纷或问题,比如内、外三江之间“争江”、夫役之诉、民国开放江禁之争、“漂流木植清赎问题”、民国木税之争、黔湘两公司木材砍伐纠纷、控诉山客巨富“姚百万”、姚家内部山林纠纷等,试图勾勒出清代和民国时期的清水江流域林业法制全貌。法制无非是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以上选取的案件涉及木材生产、运输、交易等环节中的各类主体之间主要利益关系。当然,它所呈现的法制全貌是寓于叙述和解读中的启发性,依然不是脉络连贯、条例清晰的理论形态。该著作是一部研究方法有创新、体例视角有特色、比较系统的林业专门法制史专著,对以后研究的启示有:一是立足民族法,挑战“华夏正统”观念;二是突破法律史学偏重立法研究,漠视法律适用考察的旧模式;三是法律人类学和社会人类学兼用。《锦屏林业契约、文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民族研究》,2007/06)是其系列论文中的代表作,针对罗洪洋的研究认为林业经营模式是“家族公有制下房族股份制”;二是罗认为清代中期林业纠纷一般由寨老解决,徐晓光认为官府已经介入到林业纠纷,并“最后裁定”;三是认为清代司法已经到达苗疆,“村规民约”所规定“送官纠治”就是依据。地方官府往往将“送官纠治”案件“回批”乡村按照习惯法处理。这体现了国家司法对习惯法的回应。
社会变迁论文范文6
先生怀有深厚的报国情结,同时又是一位举止可爱、言谈风趣的长者,常能从日常生活细节中寻着大智慧。
1988年我亲耳听他讲过一段放牛的故事:1973年在咸宁向阳湖农场劳动改造时,他一人放四头大牯牛,别人喂的牛瘦弱不堪,他喂的这四头却肚皮滚圆。数次放牛的经历,使他领悟到大牯牛深陷泥坑时,只抓牛鼻无法助其摆脱困境,唯有托起牛肚子才能使之走出泥潭。后来“牛肚子理论”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理论基础,也构成新发展经济学的内容。
1913年7月10日,先生出生在湖北黄安(今红安)县一个农民家庭。旧时中国农民贫苦、愚昧的生活给先生留下极深的印象。在那个时期,他便立志,要终生为改变中国农村的落后面貌、改变农民贫穷的境遇而不懈努力。
23年前我有幸成为先生的入室弟子,当他了解到我也出身农民家庭、而且从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后转向经济学研究生,曾鼓励我说,“你的选择是正确的。中国是一个以农立国的大国,要富强起来,应从发展农业经济入手,这也是我当年下定决心攻读经济学科的原因。”
先生正是带着发展农业经济、振兴祖国的理想,进入了武汉大学经济系读本科。当他在1934年大学毕业后,以最优成绩被选送到北平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当时,社会科学研究所由著名社会学家陶孟和先生主持,特别强调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受此环境熏陶,先生在中研院的六年中,不辞辛劳进行田野调查,足迹遍及河北、浙江、广西、湖北等地的乡村。在此期间,他相继撰写了《清苑的农家经济》《广西食粮问题》《浙江省食粮之运销》《中国粮食经济》等著作,40余篇。
1941年,先生考取清华庚款留美,带着理想,负笈哈佛,并在那里埋头读书,立志学成后报效祖国。在哈佛的生活快乐而清贫,他唯一的“奢侈”消费就是在每个周日,去波士顿城市音乐厅欣赏一场古典音乐,因为周日上午可以买到学生半价票。他偶尔喜欢吃一顿美式快餐,并将这一喜好保持了一生,晚年时仍不改每周去麦当劳吃一个汉堡的习惯。
他在哈佛学习工商管理一年多之后,转入农业经济与经济史研究,接受熊彼特、张伯伦等大师的熏陶与引领,从此如鱼得水。经数年刻苦钻研,他完成了博士论文《农业与工业化》。这篇论文获得哈佛大学1946年-1947年度经济学专业最佳论文和“大卫・威尔士奖”,他是迄今为止获得该奖的唯一华人学者。在经济学界与他一样或先或后获得威尔士奖的学者,有许多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如萨谬尔森、索罗、斯宾塞等。该论文1949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是国际上第一本试图从历史上和理论上比较系统地探讨农业国工业化问题的学术专著。其理论成为后来在西方兴起并蓬勃发展的新兴学科“发展经济学”的主题内容,读书被视为发展经济学的奠基之作。
学术上刚刚崭露头角,前途无量之际,先生选择了返回祖国。记得十年前,当我听说得过威尔士奖的斯宾塞荣获诺贝尔奖时,曾问过先生,“如果再让您做一次选择,还会回来吗?”先生毫不犹豫,“会的,出国就是为了报效祖国。”
1949年,他担任武汉大学经济系系主任、教授。1952年被调往组建中的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负责建校的基建工作,后又在政治运动中遭遇冲击,使他数十载远离研究工作。改革开放初期,先生得以重返阔别30年之久的学术界,尽管他已年近古稀,仍以“老牛奋蹄”的精神,和一些学界同仁率先将西方经济理论引进到中国,他自己也完成了《新发展经济学》。
先生为人还有一事足令众人叹服。但凡他认准的事情,总能咬定青山不放松,甚至花费数十载上下求索。“”后,他开始向有关部门提出设立博士点的申请,并坚持了20年,终于在1998年,以85岁高龄成为当时中国最年长的博士生导师。
多年教书育人,先生桃李满天下,他们中的很多人成为中国经济学界的中流砥柱,如老一辈著名经济学家董辅、李京文、何炼成等。
先生学识渊博,却不古板,始终保持着一颗童心。20多年前金庸、梁羽生等人的武侠小说盛行时,先生本本必看。他说,在这里可以找到正义和侠气,还可以换个角度看历史演变和社会变迁,兴许会找到一些创新的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