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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背景范文1
公司从成立至今,上下始终秉承“务实创新、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不断进取,不断创新,文化底蕴逐渐积淀,形成了一个健康向上、和谐团结、管理有序、顽强拼搏的企业文化氛围。正是靠先进文化理念的力量,对广大干部员工具有了强大的感召力、引导力和约束力,同时企业发展也具有了强大的动力。
在十一年的发展过程中,截止到今年11月,公司已累计生产*4,112公斤,实现工业总产值*万元,实现利税*万元。可是,从20*年开始,公司由于地质资源濒临枯竭,生产经营极为困难,难于维持正常的再生产。公司正在积极寻找后续资源,购买矿点,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公司在矿区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和建设“和谐企业”上,常抓不懈,确保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多次受到地方政府和上次领导机关的表彰。
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建立组织机构,签订目标责任制,确保综合治理有序运行。
我们公司组建以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四个机构,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各自的权力,相互依存、相互制衡,这就为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责任明确、目标清晰的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是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也是重要的政治问题。法人代表作为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能充分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企业稳定之间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市、县综治委的相关精神要求,领导带头、真抓实管,这种认识具体体现在公司上下能统一步调,确保股东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职工的利益不受伤害,确保一方平安。
公司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是:深入创建综合治理、安全文明单位和建设“和谐企业”,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力争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开展。为了实现好这一目标,公司始终把开展平安创建、建设“和谐企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和政治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列入重要议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从总经理到经理层,再到各二级单位,层层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矛盾自己化解、问题自己解决”的目标,每年对照《公司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检查和考核,年底在薪酬体系考核中对现。目的在于做到各尽所能、各负其责。在具体操作上,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以公司经营层领导为副组长、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社区领导组,下设有办公室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负责公司的平安创建和全面综合治理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每周在生产调度会上,合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下属成员汇报,研究部署,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来保证公司平安创建、综合治理和建设“和谐企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奠定综合治理的坚实基础。
近几年来,公司地质资源出现危机,生产黄金、白银产量逐渐减少,职工的工资收入也相应下浮,职工思想情绪波动较大。在这种背景下,如何解决好稳定与职工切身利益的关系,有效化解职工群众中存在的矛盾,保持企业稳定、人心稳定,是我们近几年来一直高度关注的大事。综治和创安工作的对象是人,因此搞好这项工作关键还是要解决人的思想问题。
公司每季度在干部职工中集中开展一次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培养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遵章守纪、爱企如家的思想观念,为综合治理创造了良好的内部基础;同时,公司从上至下开展建设“和谐企业”活动,各二级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职工中开展争做好职工的思想教育活动;开展与老职工、技术人员、青年职工的座谈活动,与有思想情绪的职工单独谈心,发现苗头问题及时解决,把治安防范在前、隐患化解在基层,防止矛盾的激化。
在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时,我们加大了对法制的宣传教育,每年由公司内部、公安派出所或外请法律人士为职工讲课,进行法制宣传,如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爆炸物品管理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县公安部门的有关通告、案例等,在宣传形式上除组织学习外,还采取广播、版报、通告、标语、试题答卷等形式来开展。使职工知法、懂法,从而能守法,不断推进依法治企进程。公司大部分临时工来自当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集体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在他们中间做好法制宣传显得尤其重要。对此公司生产单位还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定期在临时工中开展法律学习、制度学习和主人翁教育,使他们从思想上逐渐由农民过渡到工人所具备的素质,从而达到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人人参与、共同维护公司治安安定的目的。
三、完善管理网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综合治理逐步提高。
几年来,公司已形成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的高层,党委、纪检委组成的中层,以及由武装保卫部、安全环保部和党委综合办公室等组成的基层,工会、基层分会和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组成的立体管理网络,大家分工明确,互相支持、互相协作,而且又互相制约,为综合治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使管理工作不是综治委或治保会孤立存在,而是在各方面的互相推动下不断向前迈进。
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公司地处*两省交界,地理位置偏僻,公司内的临时工和暂住人口,有时来自全国不同的省份,流动性大,治安状况比较复杂,加上公司又涉及到*等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这就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社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带来了考验。针对这种情况,首先,公司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例如公司制定的《门卫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监督制度》、《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夜间巡逻制度》、《爆炸物品管理管理制度》等等,并把各项制度的实施,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及个人;第二,成立相应的监管和考核部门,严格落实职责要求。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汇报,有考核,各司其责,责任明确;第三,文件、记录、台帐、报表、图版、标志的建立健全和设立档案管理;如建立《临时工登记表》;《重点要害部位人员的上岗资格审察表》;《外来人员登记表》;《矛盾纠纷排查报表》;《爆炸物品管理台帐》等等,并做好各项工作记录的规范填写,统一归档管理。档案的建立健全,便于及时掌握、查对、控制和对工作的改进,从而为生产经营和员工生活创造良好平安的氛围。
由于制度完善,管理到位,综合治理工作在公司已形成一种文化,融入在公司整个企业文化体系的大环境之中,为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强化队伍、立足防范,抓住综合治理的重点
安全保卫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和建设“和谐企业”的第一道防线。*企业,可谓是“五毒俱全”。公司*需要工业盐酸和硝酸,产品监炼、押运过程又使用到枪支、弹药。这些都属于国家严格管理和控制的范围,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哪个环节一旦出现疏漏,后果不堪设想。
几年来,公司党政领导始终把安全保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实现了治安秩序稳定,无重大恶性案件,无重大火灾事故,无群体性械斗,无流氓恶习势力,无上访告状事件,无吸毒贩毒人员,无参与修炼“”人员。这一稳定局面的取得,来自于公司注重强化安全保卫队伍,坚持立足防范为综合治理的工作重点。
主要做法有:
一是切实加强保卫队伍的建设。公司在配备保卫人员上,严格挑选,退伍军人是公司保卫人员的主要来源。公司还定期对保卫人员外派培训,集中训练等,不断提高保卫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是层层建立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任务、报酬落实,并积极发挥作用。如治保会工作要有文字和会议记录,定期检查、总结、评比。治保员、联防员、巡更员、下夜人员都选派政治可靠、遵纪守法、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
三是投入资金对突出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在重点部位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要求,这几年公司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都给予了极大的投入,建立专用资金做经费保障。尽管公司近几年来在财政上资金紧张,各部门经费严格控制,但在矿区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却很大方,舍得投入,挤占其它资金用于安全保卫设施和治安经费的投入,对综合治理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比如近几年来投入资金三万元为火药库配备了*、又投入两万多元安装了*及手持机等先进科学技术设备;重新规划完善了氰化钠库,加设了防盗门;建立了专用枪库,配备了专用枪支、弹药保险柜;从而使硬件设施逐步完善,达到有关“四防”“三铁一器”的要求;
四是加强对*等的严格管理。对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双人双锁,固定守卫,与夜间保卫人员的不定时巡逻相结合。*,从审批、登记、领用、发放、储存、出入库等各环节全面控制和强化监督,做到帐物相符,一用一审批,领用、使用有专人。每月两次的帐务查验,确保万无一失。
五是加强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通过公司安全大检查、治安消防检查,结合市、县公安机关的专项检查等,用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活动来查出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六是加强保卫、公安派出所与职工群众的协作配合,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还出台了举报、提供线索等奖励措施,鼓励职工参与到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切实做到群防群治,把立足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七是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发现、掌握各种不安定事端和苗头,把事端控制在萌芽状态,在当地村里设立耳目,在职工当中设立联络员,对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的相关信息及时收集,提高信息的准确度,以利于治安防范的有效部署。
八是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和侦破工作。今年发生的三起治安案件,有两起都及时告破,不仅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而且严厉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背景范文2
一、基础建设:
按照预计目标,我校今年基础建设目标已全部实现。
1、完成了教学楼窗户更新工程;
2、完成了办公楼窗户更新工程;
3、完成了新农村生态沼气厕所新建工程;
4、完成了办公楼前路面硬化800平方米工程;
二、教学改革工作:
我校的教学改革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1、承担的省重点课题《新课程背景下学生主动学习策略与途径的研究》正在如火如荼地开。我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安排老师参加校际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主动与兄弟我校交流课堂教学经验,虚心学习。我校先后组织教师到濮阳郑州等地参加教学教研学习活动。开展了教师论坛活动;开展教师反思学习活动;开展了教师新课程理论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教研氛围,形成了以课程改革带动课题研究,以课题研究促进课程改革,形成组组搞科研,人人能科研的氛围。今年我校教师有29篇论文在国、省、市、县级获奖,取得省科研成果一项。
2、改革了课堂教学模式,由老师满堂讲转变为学生自主学习、小组合作学习。三名教师获市优质课,四名教师获县优质课奖。
3、建立完善了教学相关制度。
三、德育工作:
今年我校在创新德育工作机制上进行了努力探索。
1、开展了“一帮一爱心助学工程”,有效的实现问题学生的转变;
2、开展了课堂纪律大整顿活动,有效的改变了学风、教风。形成了比学习、比正气、比纪律的良好风尚。
3、围绕自信心教育、亲情教育开展了系列活动;
4、加强班级文化建设。各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跑操口号;各班教室的标语紧紧围绕“亲情教育”、“自信心教育”、“自主课堂教学改革”方面学生自己创作;每节上课前都要学生都要围绕“自信心主题”进行宣誓。使我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初步形成了自己的内涵。
四、教师业务提升工作:
1、对中青年教师精心培训,通过教师基本功比赛、说课评课等活动进行训练。
2、抓好教师在职学历提高。学校89名教师中,本科21人,正在进修19人,大专68人,学历达标率100% ,
3、学校还通过派教师外出学习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使教师的业务能力普遍得到提高。
4、组织开展了班主任培训会议,培训中既有理论指导,又有案例示范,还有班级工作经验交流,以及个别管理由特色班级班主任的管理感悟。通过不断的积累,为我校以后进行班主任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为班主任搭建了一个良好的成长平台。
五、综合治理工作: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真抓实管,组织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在校生违纪犯罪,不断增强师生员工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创造优良,安定的育人环境。完善警民共建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社区教育新路子,形成社会,家长、学校共同教育的局面。
依法治校,加强管理.严防xx侵入校园,危害师生;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治安防范制度,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力争荣获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称号。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背景范文3
区编办:
按照区编办《深化**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照调研内容进行梳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面。
为方便人民群众办事,**镇积极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以“热情周到、便民公开、高效廉洁”为宗旨,以“便民服务是我们的职责”为理念,让便民服务中心真正发挥“便民、利民、惠民”作用。
(一)推进阵地建设标准化,筑牢便民服务基础。
一是对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进行提档升级,为中心配备显示屏,配齐5个综合服务窗口显示屏、5台电脑,进一步规范大厅办事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对中心内部硬件设施布局再调整,更换宣传资料架、增添便民药品种类、植物绿化、门口挡风帘等便民设备,积极营造温馨舒适的办事环境,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三是保留第二办公区镇级便民服务点、综合服务窗口、业务工作人员,定时定点服务,为老年群体、弱势群体提供镇级便民服务事项代办服务,切实完善“15分钟公共服务圈”,打通基层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推进服务形象统一化,展示政务服务新面貌。
一是对标省颁标准,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齐工作服装,以统一的人员着装、服务形象、服务行为面向辖区群众。
二是对标全区标准,将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楼顶门头、大厅门头、背景欢迎墙、工作人员状态栏等整体形象进行统一更换改造,进一步推进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三是对标镇级标准,督促25个村将区、镇两级模板与本村特色相结合,制作便民服务室标识标牌、窗口人员台签、工作牌等,进一步推进村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
(三)推进运行管理科学化,增强便民服务意识。
一是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干部监督作用,组织督查小组,通过不定时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窗口工作人员出勤、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
二是坚决落实AB角岗位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服务流程、人员配置,确保为群众办事不间歇。
三是定期开展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反馈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人文素养。
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
我镇深入贯彻落实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难点,紧扣关键环节,创新整合镇及区直派驻执法力量和资源,做实做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能体系和工作机制,探索构建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实现治理重心下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目前我镇已有5名行政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并设立**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各项综合执法工作,此外还成立了**区综合执法局**中队,中队成立以来,在局党组和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双重领导下,积极配合**镇政府的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强化镇容镇貌的治理。首先规范“门前三包”的制度落实和长态化;以及主要街道两边门面的出店经营;二是强化流动商贩的规范治理,规定经营秩序;三是配合镇政府进一步规范门面门头的管理和亮化,达到整齐划一。四是加强310国道两边的治理。在“双创”期间,全体同志不怕苦不怕累,严要求,高标准,强化制度的落实,加强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圆满完成了局党组和镇政府交代的各项任务。
二、放权赋权方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背景范文4
人民法院位于,全院现有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立案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工科、办公室、调研室、法警队,有三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是南新街人民法庭、永巨人民法庭、城郊人民法庭。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02人,其中包括院长1人、副院长3人、纪检组长1人、庭长13人、副庭长8人、审判员42人、书记员22人、法警8人、工勤人员4人,负责辖区内所有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及执行工作。从近三年案件审理情况来看,人民法院年均受理各类案件4500余件,受理案件数量年均递增15%左右。
第二章法庭概况
第一节红山区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基本工作职能
人民法院所辖的三个基层人民法庭,承担着全区各类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等案件的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艰巨任务.由于基层人民法庭处于审判工作的最基层、最前沿,因而人民法院承担的审判工作任务相当大一部分是由基层人民法庭来完成的。第二节红山区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基础设施情况人民法院的“两庭”建设,按照上级的要求,虽然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使部分基层法庭的建设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的“五有”标准,但由于法院经费严重不足,历史欠帐较多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三个基层人民法庭至今没有自己的办公和审判用房,不得不暂借房屋,作为审判办公用房,随着案件数量的逐年上升和人员的增多,派出人民法庭现有审判用房的面积、布局已不适应审判工作的基本需要,严重影响了人民法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人民法庭情况:位于东郊卫星路北侧,管辖昭乌达路以北4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辖区面积10.4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5万人。庭内现有干警10人,年受理案件582件,年均受理各类案件520件。南新街法庭现租借房屋办公,面积120平方米,有电话2部,汽车1辆。
二、永巨人民法庭情况:永巨法庭位于红山区东郊卫星路北侧,管辖红山区昭乌达路以南5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辖区面积1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3万人。庭内现有干警11人,年受理案件543件,年均受理各类案件510件。永巨法庭现租借房屋办公,面积120平方米,有电话1部,汽车1辆。
三、城郊人民法庭情况:城郊法庭位于红山区东郊原城郊乡政府北侧,管辖红山区桥北镇、红庙子镇、城郊乡范围内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辖区面积15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6万人。庭内现有干警9人,年受理案件642件,年均受理各类案件560件。城郊法庭现租借城郊乡政府房屋办公,面积150平方米,有电话2部,汽车1辆。
第三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规划背景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审判机关的最基层单位,人民法庭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工作大局,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加强和规范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是人民法庭依法履行职责的必要保证.只有良好的审判工作条件,才能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要求,才能使大量的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才能使当事人平等参与诉讼,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司法为民的宗旨得到落实。为改善三个派出法庭的审判、办公条件,虽然我院经过多方努力,但由于各种因素制约,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鉴于红山区地方财力状和我院实际情况,目前无法靠自身财力解决现有困难,因此,急需上级财政予以支持。
第二节法庭用房建设的必要性
规范和建设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是保障法庭履行职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基层人民法庭承担着辖区内民商事等各类案件的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艰巨任务。由于基层人民法庭处于审判工作的最基层、最前沿,因而人民法院承担的审判工作任务相当大一部分是由基层人民法庭来完成的。为了保证人民法庭依法履行各项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必须尽快解决基层法庭房屋建设的问题。规范和建设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基层人民法庭管辖范围内,有赤峰市制药集团、赤峰市啤酒厂等大型企业,因此,加快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辖区范围内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解决纠纷,制裁违法行为,对红山区形成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创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和构建民主和谐的社会秩序将起着积极的作用。规范和建设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是严格公正执法的需要。法庭用房竣工后,将实行审判、办公分区管理,不仅避免法关于诉讼参与人不必要的接触,杜绝司法腐败,而且有利于强化庭审功能和公开审理案件,提高审判质量,进行法制宣传,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规范和建设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是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需要。法庭用房竣工后,除了有办公室、审判庭外,还有了接待室、立案庭、宿舍、食堂等用房,同时配备网络设施,将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法庭无房的问题,将对新形势下的人民法庭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为广大群众参与诉讼,接受法制宣传,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也必将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第四章规划方案
第一节总体方案
根据上级的统一要求,结合法院实际情况和审判机关职能特点,按照轻重缓急,因地制宜,合理设计的原则来规划,达到“起点高,实用强、投入少”的目的。为此,人民法院规划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三个人民法庭用房建设项目,整个项目总建筑面积2190平方米,土建工程总投资156.585万元(由于赤峰市属于地震活动较频繁地区,工程造价在平均造价的基础上上浮30%),项目土建工程投资来源全部申请国债资金,项目征地费和相关的建设性收费由当地政府和我院自筹解决。
第二节具体方案
一、年规划新建南新街人民法庭用房,总建筑面积为730平方米,土建工程总投资为52.195万元,全部申请国家资金解决,项目征地费和相关的建设性收费由当地政府和我院自筹解决。
二、年规划新建永巨人民法庭用房、城郊人民法庭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460平方米,土建工程总投资为104.39万元,全部申请国家资金解决,项目征地费和相关的建设性收费由当地政府和我院自筹解决。
第五章项目管理
第一节项目建设中的管理
项目在建设中,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对土建设计、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国债资金运用等环节上,严格按照哟关规范操作,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杜绝浪费和挤占挪用,使项目工程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最终确保国债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第二节项目建成后的管理项目完成后,及时主动地纳入法院的固定资产,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将成立管理机构,定期检查房屋、及时修缮,清除使用安全的隐患。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成立法院人民法庭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由区委分管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区审计局局长、区法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法院,主任由分管人民法庭的副院长兼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
第二节做好前期工作
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基层法庭用房的实际情况,了解存在主要问题,对建设方案,多方征求意见,采用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完工。
第三节管好用好资金
在建设资金管理上,按照有关要求,本着“管好用好国债资金,积极投入自筹资金”的方式,实行“两条线”管理,对国债资金实行报帐制管理,按基本建设程序采用“三专一封闭”方式运行。即“专项调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按照工程进度申请资金,实行滚动报帐,工程验收后进行决算。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背景范文5
论文关键词 未成年人 附条件不起诉 宽严相济
一、附条件不起诉的概念
附条件不起诉,也称暂缓起诉,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对已具备追诉要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缓予起诉的决定。从制度层面来说,它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犯罪危害程度、犯罪情节、犯罪后的表现及其年龄、家庭和生活等情况,认为没有必要立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为其设立一定考察期限,在考察期内视其履行规定的义务情况,决定是否再行提起公诉的一种诉讼制度。在考察期内,如果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没有违反规定的义务,检察机关就不再对其提起公诉,而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从而终止诉讼程序;如果违反了规定的义务,检察机关则提起公诉,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种制度是起诉便宜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于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督促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附条件不起诉的法理依据
根据公诉机关对具体刑事案件决定是否起诉时有无自由裁量权的不同,公诉制度在理论上可分为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凡是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有犯罪事实,且具备起诉条件,公诉机关必须起诉的,称为起诉法定主义。反之,凡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有犯罪事实,且具备起诉条件,但公诉机关斟酌各种情形,认为不需要处罚时,可以裁量决定不起诉的,称为起诉便宜主义。一般来说,起诉法定主义有利于防止检察官滥用起诉权随意决定不起诉,也有利于防止检察官受到政治势力的干扰而决定不起诉。但不同犯罪情节之轻重与犯罪人的具体情况,不权衡追诉的实际社会效果,硬性要求一律起诉,则与现代刑事政策及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相违背。因此,自20世纪初期,目的刑理论取代报应刑理论以后,起诉便宜主义便随之产生,并逐渐被国际社会所接受。目前,几乎所有大多数国家的起诉制度中,都赋予检察官对已构成犯罪的嫌疑人一定的起诉与否裁量权,突出表现为将在一般预防上处罚必要性甚微的轻微犯罪从刑事诉讼中取消,即所谓的“微罪不检举”,以及将原来由审判阶段确定的缓刑,前移到起诉阶段,即所谓的“附条件不起诉”。
三、制定未成年人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现实意义
(一)节约司法资源,减低司法成本
刑事诉讼本身是一项成本较高的司法活动。而在我国目前司法负担日益沉重,诉讼成本高效率低,司法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寻求合理、科学地配置司法资源,提高诉讼经济价值,已落在司法实践者的肩上。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可以使部分属于未成年人犯罪较轻刑事案件,在起诉环节适时终止,使案件不要进入审判程序,节约了检察、法院用于办理轻微犯罪案件的人力物力,有利于缩短诉讼时间,减少投入,提高诉讼效率,更合理地配置司法资源。
(二)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
实践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犯罪行为不严重、主观恶性不大的初犯、偶犯,悔罪较好的,很多起诉到法院后,大都被判处较轻刑罚,这样对未成年人予以定罪和科以刑罚,办案部门往往对案件办结后就了事,普遍没有跟踪监督,使他们没有及时得到良好的教育,虽然惩罚了,但是预防效果不大。相反使很多未成年人在看守所或监狱里,容易被交叉感染,释放后没有得到一定措施的约束,造成自卑和被歧视的消极心理,难以抹去自己人生上的这个刑事污点,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重其逆反心理,仇视社会,容易重新犯罪,加大了教育改造的难度,致使难以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如果运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给予他们一定时间,通过帮教,使他们反省过去,认识到自己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并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继续生活学习,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收到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往往会更好。事实证明,通过教育和矫治,绝大多数未成年人犯能痛改前非,基本上没有走上犯罪道路。
(三)减轻羁押压力,有利于轻罪犯回归社会
目前,外来流动人口作案频繁,而一旦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型的强制措施往往出现在公诉阶段无法找到嫌疑人的情况,因此,在实践中就对之适用了够罪即捕的措施,从而使看守所被关押人员大量增加,并且还使得有轻刑犯的判决之日即是释放之日的现象产生,以至于有损审判的严肃性。就我国目前的社会治安形势来看,大量的外来人口作案都是轻微的犯罪,且属初犯,主观恶性较小,有些甚至为生活所迫。在这种情况下,为降低司法成本,防止犯罪的交叉感染,减少羁押的预后不良性,也可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由于从案件一开始,犯罪嫌疑人就可以明确地知道其是否可能被审判,诉与不诉完全取决于他自己。如果在附条件不起诉阶段不逃跑,并在社区帮教中表现较好,则可以不被起诉,相反,则可以被提出公诉,这样就大大减轻了犯罪者因犯罪被判被羁而带来的心理压力,使其在犯罪后更多的选择接受矫正,而不是逃跑,同时,也使其接受了法律的惩治,为自己的一时不慎付出了代价。这样的措施,对轻罪犯的回归社会,消除其一时不慎带来的恶果,有着很大的作用。
(四)有利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方针历来是我国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基本对策。刑罚的目的就是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其着眼点应该是预防犯罪,保护社会。通过预防教育,使可能犯罪的人不去实施犯罪,减少违法犯罪的滋生,把犯罪遏制在未然状态,以更好地保护人民。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同时符合党的一贯主张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
四、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建议
(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具体规定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二)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建议
从上述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规定可以看出,新的刑诉法对附条件不起诉的主体、适用条件、考验期限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由于刑诉法本身具有概括性、统领性的特点,不可能对每个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详细的解释。鉴于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第一,出台司法解释,细化规定,增强可操作性。检察机关在决定对未成年人实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需对未成年人附加一定的条件,附加条件可以如下:(1)立悔过书;(2)向被害方道歉;(3)对被害方的损失作出赔偿或给予被害方补偿;(4)向指定的公益团体或社区支付一定数额的财物或提供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5)不得以任何形式侵扰被害方、证人,不能搞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6)其他根据案件情况需要附加的义务,如强制戒毒、强制医疗、禁制出入某些场所等。
此外,检察机关可以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情况增加“禁止令”的内容,即检察机关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时,可以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禁止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从而可以减少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与不良因素接触,有效降低其再犯罪的可能性。
第二,注重适用前调查评估,确保该制度准确适用。社会调查的内容至关重要,是确保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存在科学性的基础,对判断未成年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有重要影响。检察机关可通过社会调查等可表现出涉案未成年人的一贯品行表现、适应社会能力和生活成长背景的品格材料,来合理界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观恶性程度、科学预判人身危险性、重犯可能性、改造成功率。我国目前对少年案件所进行的社会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个人概况、家庭概况、社会概况、案发前概况、简历、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监护情况、社会环境影响情况等。
第三,设置专门机构,增强该制度的实效性。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鉴于未成年人侦查、起诉工作的特殊性,以及检察工作的繁重性,我们可以在检察院设置专门机构,选取一批熟悉侦查、起诉业务,经验丰富、沟通能力强、富有爱心的同志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增强实效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背景范文6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四川省“十二五”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标志着我省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十二五”专项规划正式出台。这不但是我省首次,在全国也很少见。《规划》出台的背景究竟是什么?当下,社会管理创新究竟怎么“创”,怎么“新”?在这场变革中,我省基层社会管理层面将面临哪些挑战?本刊就此专访了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陈光。
社会建设的相对滞后,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瓶颈
记者:请问,当前,为什么如此强调社会管理创新?我们的社会管理究竟存在什么问题?
陈光:四川和全国一样,其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工业化和现代化中期,这个时期的显著特点是,经济发展带来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市场经济驱动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城镇化带来人口的大量流动,改革开放生发人们动机和行为的多元取向;同时,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建设却相对滞后,传统社会管理格局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于是出现一系列影响社会持续发展的现实问题,这些在今天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瓶颈。所以,最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如此强调社会管理创新,有规划,有组织,有部署,有试点等。而社会管理创新,就是针对新问题和新挑战,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方法有所改变的过程。
我国社会秩序建设滞后于经济秩序建设,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尚未形成;二是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包括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三是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还不到位;四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完善;五是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应急管理等公共安全体系尚需加强;六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还没有大的突破;七是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等。
创新社会管理最根本的着力点是解决好民生问题
记者:您认为社会管理创新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陈光:社会管理本质上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民生问题。“社会问题”是需要加强管理的起因,但不是社会管理的目的。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最根本的着力点是解决好民生问题。如果说在30年前,主要的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的衣食饱暖问题,那么在今天,最主要的民生问题是政府为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不足量和不公平的问题。因此,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突出的民生问题;要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相统一;要进一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只有坚持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成果的奋斗目标,才能维护社会的持续稳定,实现社会的整体和谐,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管理的目的。
记者:在当前复杂的社会背景下,社会管理创新给我们四川带来了怎样的考验?比如机制的创新、法律政策、方法手段等。
陈光:社会管理创新是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社会管理创新给我们四川的发展带来的挑战,一是我省经济总量已经突破2万亿,社会结构出现新的变化;二是城镇化与天府新区建设带来大量人口迁移和聚集,公共服务任务艰巨;三是我省多民族地区较集中,发展与稳定问题突出。我们需要做出如下应对:一是在管理机制上有所创新,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长效机制,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的服务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特殊行业场所的综合治理。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会管理重心向基层组织转移,完善覆盖城乡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是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非政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非政府组织服务社会的水平。四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研究探讨社会管理立法工作;五是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藏区维稳工作,确保大局稳定;六是做好网络舆情的管理工作。
要像重视经济发展一样,更加重视社会建设
记者:这场变革的最终执行者是基层官员,那么,它对我们地方官员提出了哪些挑战?他们应该从哪些方面提高素质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陈光: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发展领域中的变革,我们的地方官员必须适应这一挑战。一在观念上,要像重视经济发展一样,更加重视社会建设,要改变社会管理就是“维稳”的观念,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造有利条件;二在组织上,要形成强有力的与社会互动的管理体制;三在技能上,要像改革开放初期学习经济建设、八九十年代学习市场经济一样,学习社会管理的技能和操作办法,懂得社会动员、政策宣导、群体对话、危机应对、信息处理、政务公关等技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
记者:我们一直讲创新,创新是不是继承传统的继续创新?传统的管理体系当中哪些价值还是值得坚持的?
陈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从我国我省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正确处理发挥传统优势与创新发展的关系,绝不是全盘否定过去,另搞一套。传统管理体系中的强有力的党委领导和职责清晰的政府主体是必须坚持的。同时,要通过完善、改善党委领导来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和公众参与来体现政府的主体作用。
记者:我省曾经因“大调解”等工作走在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前列,请问陈院长,我省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内,有哪些方面值得总结的经验?在哪些方面还需要突破和加强?
陈光:近几年我省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民族地区教育十年计划、“两基”工作、地方病治疗、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藏区稳定、“大调解”等工作中取得经验,有的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未来我省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加强的方向,一是管理主体向社会和公众过渡,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二是管理工作重心下移,面向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特殊行业和特殊群体,加强管理、服务与引导;三是在体制机制上有新的突破,继续试点社会组织管理,完成社会管理相关立法工作;四是找准新的工作载体。除了继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外,天府新区建设也应该成为社会建设新区。在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理念、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手段方法方面,要努力建立健全社会服务管理,形成具有时代特征、西部特点、新区特色的社会服务管理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