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新理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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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新理念

社会治理新理念范文1

一、学习和深刻领会执法为民理念的科学内涵,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一切为了人民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到检察实践中,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恪尽职守,预防和惩治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反贪部门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预防和惩治犯罪的工作,使犯罪分子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2、一切依靠人民

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当前,检察工作仍然需要走群众路线。只有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愿望,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所在;才能使检察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才能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检察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无论你的侦查设备多先进、无论你有多充足的警力、无论你有多充足的经费,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不支持、不配合,检察工作就耳不聪、目不明,就无法解决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等问题。当前,一些地方发生犯罪案件,无人报案、无人作证、无人提供线索,于是一些干警就产生了畏难情绪,觉得群众工作不好做,甚至抱怨群众觉悟低。这说明我们的一些干警还没有真正掌握走群众路线的方法和本领,没有了解到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没有把群众工作做到位。我们的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时,一要注意态度,二要注意方法,要将心比心,认真考虑群众的立场、观点和利益。

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大检察干警要真正落实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要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要作到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1、严格执法,实事求是

要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在检察工作中,要心中时刻装着人民,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希望什么,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指向什么;人民群众对哪些方面不满意,我们就重点整改哪些方面的问题。

2、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文明执法,有助于化解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执法工作遇到大量的问题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大多数当事人也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检察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位,多数当事人都能自觉接受和履行处理决定。反过来,即使案件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只是由于干警的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也往往会引起当事人的怀疑和不信任,从而引发上诉、申诉甚至形成上访。更有甚者,有的干警在工作中,粗暴对待当事人,不但没有实现执法目的,反而激化了矛盾,引起群众不满,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形象。所以,文明执法,事关重大、意义重大。干警对待人民群众说话要和气,态度要和蔼,办事要热情,服务要周到,考虑要细致。要多给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添麻烦。要注意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对待当事人不侮辱、不挖苦、不嘲讽,对当事人要耐心听取他们的陈述、申辩和申诉,不能因自己的主观好恶而影响对当事人的态度。

3、清正廉洁

社会治理新理念范文2

一、学习和深刻领会执法为民理念的科学内涵,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一切为了人民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到检察实践中,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恪尽职守,预防和惩治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反贪部门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预防和惩治犯罪的工作,使犯罪分子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2、一切依靠人民

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当前,检察工作仍然需要走群众路线。只有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愿望,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所在;才能使检察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才能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检察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无论你的侦查设备多先进、无论你有多充足的警力、无论你有多充足的经费,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不支持、不配合,检察工作就耳不聪、目不明,就无法解决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等问题。当前,一些地方发生犯罪案件,无人报案、无人作证、无人提供线索,于是一些干警就产生了畏难情绪,觉得群众工作不好做,甚至抱怨群众觉悟低。这说明我们的一些干警还没有真正掌握走群众路线的方法和本领,没有了解到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没有把群众工作做到位。我们的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时,一要注意态度,二要注意方法,要将心比心,认真考虑群众的立场、观点和利益。

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大检察干警要真正落实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要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要作到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1、严格执法,实事求是

要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在检察工作中,要心中时刻装着人民,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希望什么,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指向什么;人民群众对哪些方面不满意,我们就重点整改哪些方面的问题。

2、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文明执法,有助于化解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执法工作遇到大量的问题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大多数当事人也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检察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位,多数当事人都能自觉接受和履行处理决定。反过来,即使案件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只是由于干警的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也往往会引起当事人的怀疑和不信任,从而引发上诉、申诉甚至形成上访。更有甚者,有的干警在工作中,粗暴对待当事人,不但没有实现执法目的,反而激化了矛盾,引起群众不满,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形象。所以,文明执法,事关重大、意义重大。干警对(学生无忧网)待人民群众说话要和气,态度要和蔼,办事要热情,服务要周到,考虑要细致。要多给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添麻烦。要注意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对待当事人不侮辱、不挖苦、不嘲讽,对当事人要耐心听取他们的陈述、申辩和申诉,不能因自己的主观好恶而影响对当事人的态度。

3、清正廉洁

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检察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能以权谋私。检察机关肩负着反腐倡廉的重任,每个干警都应该正人先正己,加强自身的修养,既注意八小时之内的公正形象,也要注意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清廉。

社会治理新理念范文3

我所积极组织全所律师加强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人响应事务所的号召,认真学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是为了更好的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社会治理新理念范文4

关键词:旧邦新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思想地位;文明秩序原理;春秋繁露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2)02-0117-012

通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归纳为三点:“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同时,这个《读本》还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归纳为五点:“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确保我国司法机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发展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保障”,等等。[1]这两个方面的界定与概括,确实有助于我们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所承载的一些功能。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界定与概括主要局限于专业性的法律、法治领域。如果我们超越法律、法治的专业视界,如果我们从更宽广、更幽深的思想视野来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所享有的思想地位、所承载的思想功能,也许就不止于此。

简而言之,本文的研究发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思想史上的地位,可以用冯友兰所说的“阐旧邦以辅新命”或“旧邦新命”来概括。为了对这个观点进行有效的论证,下文的基本思路是:首先,为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地位建构一个简单的参照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古今中外的同类思想形态进行比较,从文化比较的角度,探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思想史上的位置。接下来,分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诞生的思想背景,以阐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时而生”之“时”到底是什么;也许,只有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与思想背景中,才能更恰切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地位。在此基础之上,再来考察古老的中华文明在转型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新的文明秩序的基本脉络或基本骨架,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这种逐渐成型、逐渐定型的文明秩序的确认、提炼、总结,以证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文明秩序原理之地位与功能。最后,是一个结论和延伸性的讨论,旨在进一步廓清本文的观点,同时也对可能出现的诘难予以初步的回应。本文希望,通过这样的论述,有助于促成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思想地位的更深入的思考,有助于促成关于当代中国文明秩序走向、文明秩序原理的更深切的关怀。

一、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思想地位的参照系

如何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地位?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必要通过对思想史的重新排列、重新建构来寻找。在思想史上,有一些思想形态所拥有的思想地位,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所拥有的思想地位,具有很大的可比性,因而,可以把它们作为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思想地位的参照系。

宏观来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社会、中华文明在转型过程中诞生的思想形态。在东西方文明史上,在深度、广度、规模、影响诸方面差可比拟的历史转型主要有四次:西方有两次,中国也有两次。让我们依次分析。

社会治理新理念范文5

协同创新更有利于发挥效果

协同创新已成国际盛行的创新模式。在一些发达国家,协同创新已经出现许多成功案例,且受到越来越多创新主体的青睐。真正的密切协同,必须有共同的基础。一是理念相通相同。缺乏良好的共同理念,各怀心思,拉郎而配,不可能有真正的协同,只能浪费时间,无果而终。二是彼此各有互补需求。良好的协同关系往往是建立在各有短长、优势互补的主体之间。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具有各自的优势与特色,在协同创新中也要注意做到凸显特色、“协而不同”。三是通过协同,各有所获,各得其所,共同发展。这是协同创新的结果,也是检验协同是否成功的关键。协同各方获益内容有别,获益大小不同,但都必须对自己的创新有所促进,这样的协同方能有效且持久。

协同创新的本质是管理创新。协同创新的生命力在于制度和文化。在我国,参与协同创新的各主体往往分属于不同部门、体系,甚至归属于不同地方政府,参与合作的具体人员也常因贡献大小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于是,部门或个体间的利益协调往往成为合作成功的最关键要素。因此,政府部门和单位领导一定要为创新主体营造良好的管理环境,通过制度创新,破除“围墙”,形成合适的体制机制环境。在现实的产学研合作中,许多“只恋爱、难结婚”,或“能结婚、不生子”的案例,究其根子多源于此。

文化转变才是创新动力的源泉

要培育良好的创新文化。文化是无形的,但文化的力量是巨大的,常常出现“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情况。举例来说,十年前,国外企业管理中十分成功的ERP软件在国内也时兴一时,广为推荐,然而少见成效。究其原因是南橘北枳,文化水土的原因。西方管理重理性、依契约,管的是事、是流程;中国是人情社会,主要管的是人、是关系。以法理为基础的ERP管理技术到了中国企业,自然会水土不服。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过程,不完全是一个技术过程,更多的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过程,是一个人与人之间思想、愿景交流和互动的过程。相关主体的文化差异常常很大。只有把人们的愿景、价值观、理念、系统思考等等文化因素整合在一起,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彼此文化的交融和认同,特别要破除不利协同合作的“麻将文化”和“竖井文化”,形成互补支持的桥牌文化和开放大气的海洋文化,共同营造有利协同、促进创新的文化环境,建立在技术集成之上的协同创新才能真正获得成功。

模式和创新本身不兼容

模式和创新本身是不兼容的。他认为,培养创新人才不应该有统一的模式。任何一个人如果在同样一个模式下面,在一个模板下面呆的时间长了,他一定会形成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以及生存方式,都变成固定了,很难有新的变化,或去接受新的事物。创新人才的培养,一定不要搞一个模式。

我们可以有一个很好的理念,但是模式和创新本身就是一个不可兼容的东西,人才的培养跟创新人才培养,如果用一个模式,这绝对是成功不了的。培养人才不要有模式,但是要注意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创新人才一定是要善于提问题,一定要敢于提问题,我们这方面现在比较缺乏。但是在提问里面,敢于提问了之后,还要善于提问,提有意义的问题。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就是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头脑,给他充分的阳光雨露,然后对每个人因材施教。

创新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

创新是一项涉及多种要素的复杂经济、社会现象,任何单个的创新都不是孤立地完成的。创新系统各组份之间的充分交流互动共享,是创新系统成功的特征,也是创新系统成功的保证。实现子系统间的交互、共享,要靠制度和文化。制度以硬性的规范对相关的创新要素进行约束或激励,而文化则通过对核心价值的认同实现软性的约束或激发。如果说企业、研发机构等社会组织是构成国家创新体系的硬件,那么制度和文化则如同创新体系的系统软件。在这里,文化不能仅仅理解为某种虚拟的价值与气氛,而是嵌入在组织、体系之中显示出的无形力量,时刻发挥着导向、激励功能,它与制度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自主创新,不仅是指科技创新,同样包括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组织管理和市场运作的创新。没有这些创新,自主科技创新难以实现。显然,建设创新型国家决不仅是科技界的事,也是全党、全民,各行各业的大事。因此,培育创新文化,优化创新环境,同样是全社会的共同要务。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全面部署文化建设,这为全社会的创新文化建设提供了最好契机。

从社会条件讲,要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环境,必须在几个方面做出努力。首先,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创新文化的培育构筑坚实的制度基础。体制、机制是大文化概念的组成部分,又是文化建设的制度手段,为文化的养成设定行为规范的底线。文化自觉的形成需要长期的制度硬性约束。要以改革精神,构建能激励企业、院所、个人自觉创新的制度体系,要给小人物创新活动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制度空间,让广大群众的自主创新精神充分迸发,使真正的人才能自然地脱颖而出。

其二,要以法促德,德法并重,抓紧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创新需要激情,但须拒绝浮燥。创新追求卓越,但不能凭空臆想。创新必须务实,唯实才能求真。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创新文化的本底。虚浮者得道,造假者成风,没有基本的信用作保障,自主创新无从谈起,创新国家则更是空谈。当前,在科技、教育界,当务之急是建立处置不端行为的机制和科学规范,还科学、教育一片蓝天净土,铲除滋生学术腐败的土壤温床。在全社会,要以有力措施,更严厉打击贪污受贿的腐败行为,以及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逐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社会秩序和环境。要在全社会加强会风、文风的改造,反对假话、空话、套话,倡导说真话、实话,允许讲错话。要从领导做起,从宣传部门做起,形成真实可信、生动活泼的社会局面。

社会治理新理念范文6

【关键词】 服刑人员;留守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社会支持;对照研究

中图分类号:B84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11)002-0146-04

doi:10.3969/j.issn.1000-6729.2011.02.省略

【Abstract】Objective:To explore the situation of the mental health of the prisoners' left-behind children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 support and their mental health.Methods:Twenty left-behind children of prisoners who were selected from one prison by convenience sampling were divided into the experimental group.Twenty ordinary left-behind children who were selected from 406 primary and middle students were used as control group by maximum matching method.The two groups were assessed with the Social Support Scale and the Mental Health Diagnosis.Results:The scores of anxiety to others and physical symptoms were significantly higher in prisoners' behind children than in the control group [10.23 vs.4.70,11.50 vs.5.50,Ps<0.05].As for the Prisoners' left-home Minor Children,support utilization was a significantly negative predictor for mental health(β=-0.51,P=0.021).Conclusion:The mental health situations of the prisoners' left-behind children are not as good as the ordinary left-behind children.To enhance the utilization of the social support may improve the mental health situations of the prisoners' left-behind children.

【Key words】 prisoners;left-behind children;mental health;social support;controlled study

(Chin Ment Health J,2011,25(2):146-149.)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他们不但面临着家庭的不完整,生活生存的压力,而且在心理上承受着比同龄人更多的压力。报道显示[1-4],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具有更多的心理问题,如,自卑感强烈,过分敏感,人际交往存在问题等。但关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证研究却不多。白丽英等以福建善恩园中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为研究对象,发现劳教人员的男性未成年子女的人格特征为偏内向、情绪不稳定、社会化水平低;女性未成年子女的人格特征为偏内向、情绪不稳定、倔强孤僻、社会化水平低[5]。薛雷在2009年以西安某儿童村中服刑人员孩子为研究对象,发现服刑家庭儿童青少年情绪问题突出、自信心不足;服刑家庭儿童青少年个性倾向内向,情绪过于敏感、易冲动,情绪稳定性差[6]。以上研究重点关注慈善机构中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人格特点,未对留守家中,与母亲或其他抚养人住在一起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状况进行实证研究,也未探讨该群体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其与其他影响因素(如社会支持)的关系。

社会支持对个体的心理健康具有直接的、普遍的增益作用[7],良好的社会支持能够帮助个体应对应激,减少应激对个体的伤害,或者促使个体采取积极的应对方式,对心身健康起到缓冲器的作用[8]。但是也有的研究显示社会支持与压力、心身健康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是一种复杂的交互作用[9]。而服刑人员留守未成年子女这一特殊群体面对特殊的压力,他们的社会支持状况如何,其与心理健康具有怎样的关系,这也是本研究所关注的。

1 对象和方法

1.1对象

研究组:2009年5-7月在山东潍坊市及其下辖7个县市区,根据山东潍坊监狱提供的有7~17岁子女的服刑人员名单(本研究考察父亲服刑对孩子的长期和稳定影响,所以均选用已服刑3年以上)98户,通过监狱现场发放(由母亲带回家,受试答完后寄回。共发放48份,回收13份)和邮寄(直接寄回受试家中,答完后寄回,共50份,回收7份)两种方式共发放问卷98份,获得监狱服刑人员留守未成年子女有效问卷20份,其中农村小学学生7人(男3人,女4人),农村初中学生9人(男6人,女3人),城镇初中学生4人(男3人,女1人);年龄7~17岁,平均(13±3)岁。与母亲在一起生活17人,与祖父母等一起生活3人。

对照组:同年6月从本地区一所农村小学、初中随机取样四、五年级各1个班,共92人;初二2个班83人。另外随机选取一所城镇小学四、五年级2个班118人、初中二年级2个班113人。从中采用最大限度配对法(考虑城镇和农村、年龄、性别等因素),选取父亲或父母均在外务工的学生(留守时间在3年以上)20人为对照组,年龄10~15岁,平均(12±2)岁。其中17人的父亲在外务工,他们更多与母亲在一起;3人的父母均在外务工,他们与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在一起。

1.2工具

1.2.1心理健康诊断测验(Mental Health Diagnosis,MHT)[10]

共100个项目,包含8个内容量表(学习焦虑、对人焦虑、孤独倾向、自责倾向、过敏倾向、身体症状、恐怖倾向、冲动倾向)和1个效度量表。每项以“是”或“否”回答,分别计1、0分。总分为8个内容量表得分累加,得分越高,说明该被试心理状况越不好,每个分量表的得分越高,说明所测试方面的问题越严重。

1.2.2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ocial support scale,SSRS)

原量表[11]共10项目,包括客观支持、主观支持和支持利用度3个维度。根据研究对象的实际情况,刘霞等[12]对量表中的一些条目进行了改动。改动后的量表共包括11 个条目,其中第1~5 题、9~11 题选择1~4 项分别计1~4 分;第6 题从A、B、C、D 四项计总分,每项从无到全力支持分别计1~4分;第7、8 题如回答“无任何来源”计0分,回答“下列来源”者,有几个来源就计几分。修改后量表的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为0.74 [12]。

1.3统计方法

应用SPSS16.0统计软件,进行非参数秩和检验(2 related-test)、斯皮尔曼相关和逐步回归分析。

2 结 果

2.1两组受试心理健康诊断测验和社会支持评定量表评分比较

因数据不符合正态分布,所以采用非参数秩和检验,结果显示:研究组在MHT的对人焦虑、身体症状维度上得分均高于对照组(表1)。2.2 研究组社会支持与心理健康的关系

相关分析显示,服刑人员留守未成年子女支持利用度得分与MHT总分及学习焦虑、过敏倾向、恐怖倾向、躯体症状分量表分呈负相关,社会支持总分和主观支持分与MHT的孤独倾向分呈负相关(表2)。

进一步以MHT总分为因变量,以客观支持、主观支持和支持利用度分为预测变量,用逐步进入法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进入回归方程的只有支持利用度(R=0.51,R2=0.26,R=0.26,β=-0.51,P=0.021)。回归方程为:心理健康=-0.51×支持利用度。

3 讨 论

3.1服刑人员留守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状况

本研究结果显示留守服刑人员子女对人焦虑倾向高于一般留守儿童,这可能是因为他们父亲的服刑,使他们在众人面前感到不安,对人际关系没有信心。同样,在躯体症状方面,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比一般留守儿童更多地表现出心跳异常、脉搏混乱、想呕吐、食欲不振、肚子痛和失眠等问题,可能是因为他们通过躯体的症状来表达父亲服刑带来的压力,避免直接面对父亲服刑所产生的痛苦。国外关于服刑人员子女的研究也证实了他们具有更多的内化问题和外化问题[13-14]。

岳蕙兰等[15]对留守儿童的研究发现,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集中表现在恐怖倾向、身体症状和对人焦虑上,而本研究显示,服刑人员留守未成年子女在对人焦虑和身体症状维度上得分均高于对照组。提示,相对于普通孩子,服刑人员留守未成年子女对人焦虑和身体症状也是突出的心理问题。

在本研究中,服刑人员留守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状况在总分与一般留守儿童没有差异,可能是因为本研究所关注的服刑人员子女是与自己亲人(主要是母亲)生活在一起,所以他们的心理健康情况与救助机构(如太阳村)的孩子相比要乐观[5-6]。参照国外的模糊丧失理论(ambiguous loss theory)[16],两组没有呈现差异还可能是因为一般的留守儿童与留守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都经历了家庭结构中父亲或双亲的模糊丧失,虽然这种模糊丧失与一般意义上的丧失不同,但同样会给个体带来一些创伤,而这些创伤又会对个体产生应激,从而最终表现出心理问题。

3.2服刑人员留守未成年子女社会支持状况

本研究结果显示,留守服刑人员子女的社会支持总分及客观支持、主观支持和支持利用度方面与对照组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这说明父母服刑这一因素没有影响到孩子的社会支持。可能原因是,虽然父亲入狱,但有其他亲属的照料和关心,有周围环境中老师、同学的帮助,所以无论现实的支持还是感受到的主观支持,留守服刑人员子女并没有缺少。

3.3服刑人员留守未成年子女社会支持与心理健康的关系

本文相关分析结果提示,社会支持有利于留守服刑人员子女的心理健康,体现了社会支持对生活应激的缓冲器的作用[8]。进一步的回归分析发现,只有支持利用度进入回归方程,解释量为26%,说明支持利用度对其心理健康具有一定的影响。这与已有研究结果[17-19]一致。这说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如果善于倾诉困难并主动求助,社会给予的帮助能够其利用,会有利用他们的心理健康。

综上所述,服刑人员留守未成年子女总体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与一般留守儿童相比没有显著差异,但在对人焦虑和躯体症状方面的心理问题较一般留守儿童突出。服刑人员留守未成年子女获得的社会支持与对照组相比没有显著差异,他们获得的社会支持有利于其心理健康,而提高社会支持的利用度将更有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但由于服刑人员留守未成年子女群体小、取样难度大,加上对该群体的研究经验有限,所以样本例数少,限制了对该群体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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