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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土地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稳定农村形势,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土地二轮承包。对至今尚未开展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的个别村组,要力争在2007年底前完成土地承包合同续签和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
(二)查遗补漏。全面清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合同书签订以及损毁、丢失情况,对需要补签补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的,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合同书、经营权证书到户率达98%以上。
(三)规范土地流转。对农户土地流转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依法纠正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土地流转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反租倒包的办法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四)落实被征地农户补偿政策。清查被征地农户的征地补偿款是否被截留、挪用、扣缴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五)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纠正在承包期内违背土地承包政策进行“小调整”和强行收回出嫁、丧偶妇女承包地的行为。
(六)查处依权发包或仗势强包行为。查处和纠正机动地、“四荒地”发包不民主、不公开或个别农户依势强行承包行为。
(七)依法查处强行收回外出务工人员承包地和不归还代耕他人承包地行为。
(八)规范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建立健全乡镇、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因区划调整造成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档案或档案管理混乱问题。
(九)建立健全、调解、仲裁机制。落实收件回执制度,强化土地纠纷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小的土地纠纷不出村,一般土地纠纷不出乡镇,大的土地纠纷不出县。
(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县、乡镇两级依法设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机构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庭,做到人员、经费、地点三落实,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及时得到处理。
三、工作步骤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时间为4个月,从2007年8月开始至2007年1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动员(8月份)。各乡镇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认真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全面进行安排布置。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落实责任,全面自查(9月份)。各乡镇、村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责任制。按照统一要求,要逐村逐户进行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签订保存情况以及土地流转、征地补偿等情况调查登记。对农户需要补签、补发的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和土地流转合同书份数,由乡镇经管站负责以村为单位汇总,于9月20日前报县经管站统一印制。对带有重大倾向性可能造成群访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三阶段:采取措施,逐条整改(10月份)。各乡镇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村逐条进行梳理,限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农户因丢失、毁损和未签的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和流转合同书,按县经管站统一印制的范本,由乡镇经管站指导村重新签发到户。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总结完善(11月份)。各乡镇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整改结束后,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档案,抓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机构,确定专(兼)职仲裁员,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同时,要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为加强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农委、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民政局、新农办、县政府纠风办、局组成的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县农委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牵头与组织协调,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治理的相关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纠正乱征乱占农村土地、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行为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工作;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负责查处农村土地承包中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违规征占用农村土地行为;县民政局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相关事务;县新农办负责调查研究新时期农村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局负责落实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农民来信来访工作责任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于8月20日前报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范文2
关键词:城镇化,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兼顾,标本兼治
一、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先污染后治理几乎成为所有经济体发展的共有模式。农村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所显示的生态问题尤为严重。在这样的形势下,国家和政府也出台了许多政策法规,在生态环境的治理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效果是有限的,城镇的生态问题还是十分突出。
1、国家政策、立法主要针对大城市的治理,城镇污染立法不足
在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中,有一大部分是针对大城市的环境污染的,处于城镇化的新兴城镇是近几年才兴起的,其中所存在的生态问题也是这几年才暴露出来,因而国家的立法并没有能及时的跟上城镇化推进的步伐。因此,在权责的承担,污染的治理等方面权限并不清晰。这也使得城镇的生态环境治理成为一个老大难的问题。
2、当地政府单方面注重经济增长,忽视生态保护
当前城镇化推进的一个主要的环节便是引进企业,以拉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各种乡镇企业的出现也确实给当地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变化,因此当地政府大力引进外来企业,扶持本地乡镇企业,以期尽快实现当地经济的腾飞。但是这其中凸显出来的生态问题也是非常严峻的。一方面,当地政府引进企业较为盲目,只要企业愿意过来投资就立刻签字同意,召集村民变卖土地,致使耕地流失的同时引进许多与当生态不相适应的企业,给当地生态带来灾难;另一方面,由于乡镇企业是带动乡镇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当地政府在管理这些企业时政策会相对放松,这就给了那些污染严重的企业一个逃避惩罚的良机。
3、企业自身环保意识淡薄,给生态带来危机
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在于,很多去乡镇投资发展的企业都是被强制从城市迁出来的高污染企业,这些企业对生态的破坏是可想而知的。并且,由于城镇的污染治理基本设施简陋,相关环保政策又存在空白,致使很多企业排污放污的现象屡禁不止。
4、城镇居民自身引发的生态危机
在城镇化的推进过程中,农民变身为城镇居民是一个很大的转变。在传统的农村经济体中,对生态的破坏现象就已然存在:化肥的不合理使用、过度开垦等问题就已经十分显著。当代很多城镇其实是城镇和农村的结合体,一方面,已经具有了城市的一般风貌,但另一方面,还保留着传统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模式。因此,生态问题是相应增加而非减少了,除了上述所说的传统农村存在的生态问题以外,城镇化的居民还带来了新的生态问题:生活垃圾的堆放。
新兴城镇的基础设施是相对简陋的,并没有专门的垃圾处理厂,多数以填埋为主,这就给当地的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二、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治理的策略
1、加强国家立法与执法
在生态环境的治理方面,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是核心,只有制定了权责明确、治理有效的生态环境治理策略,才能为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提供可靠的保障;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又需要坚定有效的执法来予以保障。因此,在立法方面,需要多制定城镇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需要相应地向新兴的城镇倾斜;在执法上,要坚决依据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对于破坏城镇生态的行为进行及时的制止以及严厉的打击。立法与执法的有效结合,必定能使当代新兴城镇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与治理。
2、当地政府加强监管,做好本职工作
当地政府是保护当地新兴城镇的中坚力量,不管是在地方性政策的制定,环保监管以及实行生态治理措施方面都需要政府的大力投入。因此,当地政府的角色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在引进外来投资和扶持当地乡镇企业时,要注意和当地的生态环境结合考虑,着力引进既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又能避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企业;另一方面,要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对于环保型的企业大力扶持,对于高污染的企业加强监管与整治;第三,要加强治污排污基础设施的修建工作,帮助高污染企业做好整顿工作。
3、企业自身要加强自律,提高环保意识
一个企业的发展最终是要靠政府、环境、人民群众等多方面的支持的,否则是无法取得长足发展的。因此,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第一,企业要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加强自律,不随意排污放污污染环境,破坏自身发展和人民群众居住的环境;其次,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保工作,加强完善自身的净化体系、积极建设环保基础设施;第三,在企业生产危害到城镇生态环境时,要及时勇于承担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和整改措施,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
4、城镇居民要提高生态环保意识,保护自己的家园环境
城镇居民是一个城镇最主要的组成人员,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与其息息相关;同时,城镇居民的行为对于生态环境的意义也十分重大。由于城镇居民的人口基数大,且人口素质不高,传统农村生活模式的那种随用随丢的生活习惯并没有能随着城镇化的进程而有所改善,因此,几乎每个小区的附近都是一座小型垃圾场,城镇居民的生活垃圾污染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是十分严重的。
总结: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乱丢乱扔对自己的家园具有破坏性的影响,从而使其在丢弃生活垃圾时注意集中堆放、分类堆放,对于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志强.试论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法律缺失及对策[EB/
OL]
[2]于建嵘.当前农村环境污染冲突的主要特征及对策[J].世界
2008(1).环境,
[3]马戎,郭建如.中国居民在环境意识与环保态度方面的城乡
J].社会科学战线,2000(1).差异[
[4]苏杨.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四条成因[N].经济参考报,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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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 皖北乡村治理 困境 协同治理
皖北地区包括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和六安,土地面积占全省的41%,总人口接近全省的55%,是安徽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粮食主产区,但由于皖北乡村治理中各种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全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皖北农村人口多,农业比重大。以阜阳市为例,阜阳下辖8个县市区,172个乡镇、办事处,拥有584.8万亩耕地,人口930万,其中,农业人口占840.1万,也就是说存在800多万农民的收入增长问题,这对于一个区域来说,不仅会影响农业的自我发展和农村的稳定,而且会影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建立一个治理结构完善的皖北乡村社会,对全省甚至全国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乡村治理是指运用公共权威对乡村社区进行组织、管理和调控,构建乡村秩序,推动乡村发展。一方面,乡村治理区别于村民自治,村民自治在乡村治理视野中只是一种民主化治理模式的设计和实践,而乡村治理是包括自治权力在内的各种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治理活动。另一方面,乡村治理又不仅限于村庄内部的封闭式治理。
一、皖北乡村治理所面临的困境
(一)乡镇财政危机严重
多年来,我国把政府价值取向定位成“经济建设型”而非“公共服务型”,为了实现经济的跨越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一种“压力型”的目标任务体制。乡镇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发展目标和任务,就要为国家从村庄里吸取资源。乡镇政府自己的财政支出很大,财源又有限,也只有从农村汲取。为此,乡镇政府必然会加强对村级组织特别是村委会的渗透、影响和控制。根据我们对皖北地区2个县4个乡镇的调研,皖北地区乡镇的乡村两级80%左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做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财力十分短缺。皖北地区乡镇政府既要保证完成上级规定的税收上缴任务,又要保证乡镇自身的工资发放,往往面临着严峻的财政压力。目前皖北地区各乡镇政权吃“财政饭”和“事业饭”的人普遍较多,乡镇财政面临危机。面对生存困境,我们发现,基层组织正在出现一种令人忧心的变化,在许多情况下,基层组织变成了自己利益的代表。皖北地区乡镇财政危机的出现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乡镇政府没有足够的税源,稳定性较差,征收难度大,增收潜力小,因为很多税源已被工商、土地等部门所汲取;与此同时,乡镇必须承担过多公职人员的工资,以及办企业和兴教育而遗留下来的债务。为摆脱财政危机,一些基层组织本身甚至成为乡村冲突的直接制造者。
(二)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矛盾激化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党支部是乡镇党委在村级的人,村委会是代表村民利益的自治组织,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并对村民负责,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这一制度安排使村委会更多地成为村民利益的当家人,而非乡镇政府在村里的人[1]。在皖北地区,基层党内民主很不健全,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在某些地方甚至出现两种极端情况:一种情况是村党支部没有重视村委会的法定职权,随意干涉村委会内部事务,使村委会长期无法行使法定职权,党支部书记和成员形式上是由村中党员民主选举产生,但实际上还是由乡镇党委决定和任命;另一种情况是村委会主任认为自己是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自己应当向村民负责而不是向党支部负责,因而不接受党支部的领导,特别在党支部贯彻上级指示时,当这种指示与农民利益发生矛盾时,村委会从维护农民利益角度出发不愿意执行来自上级的指示,自然和党支部的矛盾就进一步加深。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矛盾表现了村庄内部自上而下国家授权与自下而上民间授权之间的关系,体现了国家统治权力与社会自治权力的关系。“两委”矛盾从本质上看是村内外交错影响的各种具体矛盾的集中体现,而矛盾存在的关键是村民群众地位没有真正确立。
(三)农村精英外流增加了乡村治理的压力
按常理,流动会促进一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农村人口流动对乡村治理本身并不都是乐观景象,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乡村治理陷入一种“治理性困境”,出现了有流动而无发展的乡村发展“空心化”态势[2]。绝大部分农村流动人口是乡村青年劳力和知识精英,并非从绝对意义上讲的剩余的那一部分人。大批农村精英外流,促使皖北地区“乡政村治”下的“草根民主”表现出一种实质枯萎态势,渐发蜕变并引发乡村政权出现一种有增长无发展的“内卷化”趋向[3]。农村人口流动虽然减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负担,但也增加了乡村治理的压力。在每年有超过上千万外出务工人员的皖北地区,人口流动进一步加大了村民收入水平的差异,进而造就了新的村庄精英。这些新的村庄精英以经济实力较强为主要特点,他们的经济收入主要不是在村庄内获得,在村庄的时间不多,与村庄和其他村民之间的关系往往不再是直接的利益关系,从而对于和自己利益相关不大的村庄事务缺乏参与热情。皖北地区人多地少,人口的大批外流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越来越多的村庄成为典型的“空心化”,进而使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面临着“决策什么”和“管理什么”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支撑村民自治的机制被架空,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的民主化的自治功能成为空谈。
二、皖北地区乡村有效治理的对策选择――协同治理
(一)协同治理的内涵
乡村治理的现实遭遇使很多研究者开始反思中国的乡村社会到底适宜一种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农村税费的改革给中国带来了极大的变化,于是乡村社会的治理不再单纯地从某一方面、某一角度来分析情况,大家开始关注权变的、多元的、互动博弈的治理理念。所谓协同治理,是指由政党、政府、社会团体、机构、公民个人等社会多元要素参与合作、相互协调,共同治理社会公共事务,以追求最大化的治理效能,最终达到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之目的。协同治理模式使得各种要素通过某种途径和手段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其所发挥的整体功能总和大于各子系统单独的、彼此分开时所发挥功能的代数和,即协同治理过程中利益主体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知识、技术等优势,发挥出对社会公共事务“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治理功效。在这种新的治理模式下,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是互动的,治理不是单向度的,而是采取互动的方式;政府不是控制社会而是进行治理;不是政府一个权威中心单独治理,而是与社会公众机构、民间组织之间保持协同、合作,以实现公共管理事务效益最大化,达到“共赢”的目的。
(二)协同治理的可行性
单一的治理机制存在着诸多问题,若仅依靠政府或国家,会出现结构性、制度性和政策性等政府管理失效的情况。通常来说,政策性失效会削弱社会安全,但不会直接导致社会不安全。然而,周期性的政策失效必然会导致制度失效,甚至影响到整个治理结构的运行。为解决乡村治理的新问题,由以政府单一主体为中心的传统行政管理范式转向协同治理的范式成为一种必然选择[4]。同时,乡镇政府、村庄精英和普通村民作为我国乡村治理的主体正在逐渐成长和壮大,为我国乡村的协同治理提供了可能。在“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下,乡镇政府已由原来“三级所有”体制时期农村行政结构的最上级,变成政府权力延伸到乡村社会的最后一级,其功能主要是提供适合本辖区范围内生产和农民需求的公共品和服务、建立健全基层行政管理监督网络、搞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等。村庄精英居于中介地位,其行为状态构成了村庄权力互动的交叉点和集合部。村庄中一些具有经济头脑和一技之长的村民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引导下,通过勤劳、努力率先富了起来,村庄精英呈现多元化格局。而普通村民既无力把握村政,又无力把握市场,要具备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渠道和能力,就必须从高度分散的状态中组织起来。因为组织是一个群体权利的保障,可以提高群体在社会规则中的谈判地位,强化农民与政府、社会的对话权能。而且村民通过组织可以获取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提高经济技能。通过组织使农民拥有实现权利的载体,这不仅可以增强其作为一个社会群体主张权利的“话语权”,而且可以在“乡政”和“村治”之间架构有效的沟通桥梁。
三、结语
农村社会治理的民主化是乡镇政权、村支部和村委会的共同诉求。乡镇政权、村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利益博弈并非零和博弈,一方利益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利益的受损。从长远发展而言,乡镇政权、村支部和村委会追求的目标一致,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暂时的。因此,在实施村民自治、完善乡村治理时,要有长远的、战略性的眼光,采取参与主体多元化的协同治理的乡村治理发展模式是皖北地区乡村治理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贺雪峰,苏明华.乡村关系研究的视角与进路[J].社会科学研究,2006,(1).
[2]徐勇.挣脱土地束缚之后的乡村困境及应对――农村人口流动与乡村治理的一项相关性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2).
[3]钟海,陈晓莉.农村人口流动视阈下的乡村治理困境及对策[J].西华大学学报,2007,(12).
乡镇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范文4
关键词:新农村 浙江 生态环境 治理对策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ntrol Countermeasures about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f Zhejiang New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Cai Xiuqiang, Chen Lili
(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Zhejiang Zhoushan 316000)
Abstract:The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is the reality needs of rural economy development, rural culture prosperity and rural social stability. It has a great and deeply significan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and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So far,there is still exists a lot of problems in Zhejiang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like shortage of funds,facilities management,environmental pollution,government executive and so on.We may take measures from terms of awareness,culture,industries,instituonal to governance and construction of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Key word:new rural; zhejiang;ecological protection; countermeasure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内容,而我国直到21世纪初才真正意识到农村面源污染严重、生态环境压力大的问题,农村生态环境正经历着“好-差-好”的演变趋势,而由差到好,却是一个极为漫长且困难的过程。浙江省的经济、文化、创新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城镇化建设也走在前列,随着国家不断强调“绿水青山”生态环境问题,对农村环境的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保护成了浙江省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工作。
一、浙江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意义
第一,生态环境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涵盖了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政治五个方面的内容[1],而村容整洁则是对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要求,可见生态环境治理是新农村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二,生态环境建设是城乡协调发展计划实现的前提。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强化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是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农村文化、稳定农村社会的现实需要,对于解决城乡二元矛盾,协调城乡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三,生态环境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农村生态文明包括建设新农村和农村生态保护两个方面,在农村建立起“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它要求农民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首要位置,从而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双重和谐。
第四,生态环境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物质基础。农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和根基,而环境安全问题是农村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之一[2];只有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防止农村环境进一步恶化,并在此基础上寻求解决的途径,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3]。
二、浙江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现状分析
(一)浙江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治理的总体状况
经济发达的浙江省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一直扮演着“领跑者”的角色,自2003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为龙头的城乡统筹发展工程拉开序幕以来,浙江省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又先后开展了“五整治一提高”、“美丽乡村”、“五水共治”等民生工程,积极营造优美整洁的农村人居新环境,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面貌的改观;到2013年底,全省共有2.7万个村完成环境整治,村庄整治率达到94%,成功打造了35个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4]。但与此同时,浙江省农业基础脆弱、工业发展缺少总体规划、环境治理资金管理紊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矛盾依然突出,相比于发达国家农村环境状况及完善的农村环境管理体系,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浙江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1.农村环境状况改善,但资金短缺
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广大村民的共同配合努力下,浙江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村庄环境治理与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轨道,宁波丽水衢州等市的偏远山村逐步移居到平原地区,原先的居住地根据实际情况改建为水库、风景旅游地或者生态保护区,并将移民后的行政村以社区模式进行建设管理;各乡镇实行垃圾统一收集运输,更新雨水管道、实行雨污分流,推广清洁能源使用等;各县市根据自身情况开展环境整治行动计划,乡镇河道、山林也得到有序治理与管理。
而近年来受全球经济不景气、自然灾害增多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持续增多,村民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农民增收趋势缓慢,多地农村基础差、底子薄的问题显现。各村经济来源渠道窄且收入额少,在用去大量资金来修路、修建村委办公楼之后,在环境建设管理方面资金缺口较大;环境治理需要巨额资金支持,政府部门又不可能全权包揽,村民更不乐意将村内经费用于生态环境的治理,也无心在生态环境建设上花费心思,即使有心也是无力。
2.乡镇工业发展迅速,但污染状况不减
浙江省内有很多工厂开设在农村或者城乡结合部位置,其中以小企业、大集群,小产品、大市场,小资本、大产出而闻名的“块状经济”创造了浙江制造业60%以上的产值,70%的出口总量和80%的就业岗位[5]。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企业发展模式,占用并污染了大量农田耕地,存在着总量小、类别多、污染集中、单位产值排污量高的问题,尤其是绍兴纺织行业、海宁皮革行业、富阳造纸行业和台州医药行业等对农村环境造成结构性、规模性、布局性的污染[6]。政府部门也在想方设法的减少企业污染,但经济产值始终置于首要位置,污染治理的速度赶不上工业规模扩大速度,乡镇企业污染仍在继续。
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普及,但设施管理堪忧
随着国家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出台,浙江省各乡镇基本上建有基础的环保设施以及文化健身设施。村镇级道路逐步实施硬化、绿化,这大大减少了扬尘、噪声污染。各村生活垃圾堆放点初步建立,垃圾清运体系逐步构建。如乐清、余姚、东阳等地的部分经济发达乡村,多个镇都已经形成了完善的雨污分流管道,在辖区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生活废水处理系统。
与通水、通电、通路等硬件设施的建设相比,乡镇对于农村环保设施管理还很欠缺,缺乏一种有效的管理体系。各村集体经济能力差异大,基础设施建设差别也大。比如农村现有的公厕建设标准不一,有些地区的建设甚至不能达到卫生标准;而且厕所等公共设施并没有专人管理,公共财物无法得到有效地保护与打理,设施损耗快生命周期短,难以达到设想的无害化、功能化效果;乡村人口素质又不高,环保设备利用率低,垃圾废物不能准确丢进公共垃圾桶或者集中放在统一的位置;生活垃圾堆放地、公共厕所无人打理,一到夏天臭气熏天、苍蝇成群,影响村容村貌,将会成为新的环境污染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仍然不高,全省仅37%的村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受益率为42%[7]。
4.城镇化建设提速,但生态规划难以执行
城镇化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浙江省各市区都在不断探索创新适合辖区的城镇化建设道路。也正是因为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很多乡镇不自觉地偏离了可持续发展道路,它们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中意面子工程,重新走上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另外政府多注重乡镇总体建设规划、经济发展阶段性规划的编制,但往往会忽视与土地、环境、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的有机结合。各乡镇政府能有序按时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村庄生态规划的要求,却不能够严格执行,将新编的生态建设规划弃于角落;即使少部分的生态规划在执行,也会让步迁就于经济建设,并不能够起到该起的指导保护作用。无序建设、混乱管理等情况,在各乡镇新农村建设中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的。
5.乡镇积极响应上级,但缺乏实际操作
随着“生态浙江”口号的提出,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号召,争相创建“生态XX”称号。但是,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中“明抓暗放”、“弄虚作假”现象普遍,尤其是乡镇一级。县区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设立相关部门、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各部门配合协作环保计划的落实;乡镇政府也纷纷列出工作计划、细分工作任务、对接企业农村,向上级申请专项经费支持;企业在表面上积极响应,实际上也增添了环保设备。但是在仔细调查之后就会发现,很多乡镇、街道、企业只是停留在听汇报、写方案等表面工作上,敷衍了事。村庄整治建设范围小、力度弱,真正扎实实践生态建设方案的不多,个别乡镇为达到指标要求胡乱编造数据,尤其是经济落后的乡镇,一切仍要为经济建设让步,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观念相对薄弱;企业安置的环保设施很少运行,多只在环保例行检查时启用,平时为节省成本成了摆设。
三、浙江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对策
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关键要意识到人的需要和自然生态价值之间的联系。
(一)提升生态意识,鼓励村民参与
政府部门应深入开展农村生态环保教育,增强村民环境保护意识;同时改变农民生活习惯,从污染源头开始治理。首先各级干部领导要摒弃旧有思想、提高环境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利观、生态观,将新农村的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在作村镇建设决定时要考虑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其次,落实村镇规划、办好教育、做好宣传,做到职责有人抓、有监管、有投入、有效益;再者,选择诸如“3?22”、“6?5”等特殊日期,开展丰富多彩接地气的环境宣传活动,用简单易懂的方式向农民传播生态理念和生态知识,提高村民的环境意识。各行政村成立相应的环境监督管理小组,层层落实。
(二)发展生态产业,推广循环经济
生态农业是实现我国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生态农业有利于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以农村区域特点为基础,相关部门应做好种植技术、养殖技术、节水灌溉技术、测图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与运用,做好生态防治措施。同时注重各镇特色产业的带动作用,鼓励农业产业化发展,比如永康的五金、义乌的小商品、东阳的木雕、安吉的白茶等可以和生态农业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创建特色产业科技园、打造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浙江省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必须走好小型作坊的新型工业化改造道路,加快乡镇企业的合并转型、技术升级,建设能耗低、污染低、产出高、质量好的生态工业链,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的交流合作,创新发展,寻求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回收农业废弃物、通过各种途径变废为宝,提高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8]。
(三)完善农村环保制度,加强环境监测与保护
良好的农村环保制度,有助于农民形成共同的行为准则。完善新农村建设要求的环境保护法规,同时对环保行业、环保行为制定优惠激励政策;建立由政府、企业、个人为主要资金来源的专项环保资金保障制度;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实战技能与知识面,加强执法队伍道德素质建设;定量核查生态创建工作,包括生态指标、生态规划的执行情况,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与政绩挂钩制度[9]。针对现有污染,开展水、气、固废专项整治工程;有效确立农村环境敏感点位、广泛设立农村环境监测点;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监测制度,加强对监测团队的管理与技能培训,把握农村环境污染的动向和发展变化规律,以便采取更有效的防治措施,减轻农村环境污染和破坏。
(四)知识下乡,提高农村科技水平
农村地区相较于城市,其经济落后、发展前景较差,故很少有知识青年愿意到农村发展、支援农村建设。所以提高农村科技水平,首先要做的就是知识下乡。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鼓励青年人才到农村去,定期向农村输送青年才俊、招收大学生村官;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的科研投入,开展培训班、免费教育辅导当地村民干部,提高农民尤其是种植大户的科技文化水平。同时,政府还要建立知识下乡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民的后续辅导;此外,要倡导绿色科技下乡,实用科技下乡,向农民推销符合当地经济水平、地域条件,满足农民生产需要的先进技术,比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科学技术始终是第一生产力,科技水平上去了,生态环境治理自然事半功倍。
参考文献:
[1] 梁修群.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问题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0.
[2] 崔巍娜.新时期我国农村社会管理问题研究[D].浙江海洋学院,2013.
[3] 张倩.浅析农村生态环境法治保护[J].知识经济,2010.
[4] 夏宝龙.美丽乡村建设的浙江实践[J].政策t望,2014.
[5] 汤临佳,等.浙江省乡镇企业发展模式与经验――兼议对西部地区的启示[J].区域经济,2013(5).
[6] 王鹤菲,杨晓杰,刘霞玲.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与治理模式[J].经营与管理,2014.
[7] 201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乡镇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范文5
关键词:水环境污染;畜禽养殖业;发展;治理措施;江油市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05-0086-02
保护环境、保护地球、保护人类身体健康,实行无公害绿色消费是21世纪人类的主题。
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防治水环境污染,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1]。
江油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涪江上游,是一座风景如画的历史文化名城。江油市境内的昌明河和涪江一道,是江油人民的“母亲河”,是穿越江油城市内十分重要的河流,盘江是江油市第二大河流。江油市境内河流两岸环境的质量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
近年来,江油市加大对昌明河和盘江河的综合治理,对全市畜禽养殖户进行了规范化管理,积极创建省文明卫生城市。通过一系列措施,美化了江油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档次,拉动社区文明建设,使原有水质得到了极大改善。然而,在江油市境内,畜禽养殖业对水环境污染的现象仍然存在,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加强对江油市畜禽养殖水环境污染的治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已成为我们当前以及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的重要工作。
1 江油市畜禽养殖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畜牧业发展的大量投入,江油市畜牧业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一批设施先进的规模养殖场如雨后春笋般诞生,畜牧业已成为我市农业发展的领军产业[2-4]。
2012年,江油市全年存栏生猪67.06万头,年出栏肉猪82万头;存栏小家禽650万羽,年出栏家禽1 650 万羽。共有养殖专业户3 458户,其中鸡年出栏500羽以上的有588户,鸭存栏500羽以上的有320户,猪存栏50头以上的有 2 545户。
目前,江油市有畜禽宰杀场(点)42 个,其中25个为生猪屠宰场,另17个为家禽宰杀点。
在畜禽养殖业大力发展的同时,也造成畜禽粪尿对江油市境内涪江、昌明河、盘江等河流水环境的污染加剧。
2 发生污染的原因
随着江油市畜牧业的迅猛发展,生产规模的扩大和集约化养殖程度的提高,畜禽养殖业对水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在一些地区,畜禽养殖业污染远远超过居民生活、农业、乡镇工业对水环境的影响。畜禽养殖业造成江油市境内水环境污染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规模较小的养殖场未建立粪污处理设施或设施落后,达不到治污要求。
(2)家禽宰杀污染极为严重。境内大部分的家禽宰杀点都无污染处理设施,尽管有少部份家禽宰杀点修建有污染处理设施,但其设施也达不到环保要求。
(3)个别生猪屠宰场修建有沼气池,但建而不用,使粪污得不到有效处理,偷排现象时有发生。
(4)外地人员到江油市租用农房从事养殖业,治污设施不到位,加重了江油市污染区。
(5)治污设施缺乏检修,达不到治污效果,甚至闲置。
3 治理措施建议
加大畜禽业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降低畜禽养殖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江油市畜牧生产工作的重点。
3.1 加强领导管理,实施专项整治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是一项变废为宝、为社会和人民造福的重要工作。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费用高。江油市对此高度重视,对相应部门下达目标任务,设立领导小组,实行领导承包人制度,层层落实具体责任。
(1)推行行政主管污染治理工作的乡镇负责制。分管农业的乡镇长(街办主任)负责落实,明确具体办事人员,并与年度考核业绩挂勾,确保养殖污染治理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把养殖污染纳入法制轨道,做好治理污染宣传工作,加强对畜禽养殖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畜禽养殖户充分认识养殖业造成水污染和对人类的危害。
(3)及时总结,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将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各乡镇在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中及时反馈进展情况、治理经验、整治难点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与有关部门协商,以便及时处理,确保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实行专人负责治污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畜牧、环保等单位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任务顺利完成。
3.2 治理措施
(1)根据江油市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场,建立养殖小区。通过养殖小区的建立逐步规范江油市养殖业,引导全市畜禽养殖向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解决好养殖污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达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2)在江油市中坝、三合、太平三镇的城区范围内设立禁养区,统一规划,对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户,动员其搬迁到规范化的养殖小区。
(3)种养结合,实施生态养殖模式。对畜禽粪便可采取干燥法、发酵法等多种方法进行处理,鼓励畜禽养殖场(户)将畜禽粪便生态还田。畜禽养殖场(户)不得任意向水体或者其它环境直接排放畜禽粪便、废渣或者污水等污染物。
(4)对市内河流周边的畜禽屠宰场进行综合治理。由当地乡镇政府牵头,畜牧、工商、农业、商业、环保等部门配合对所有畜禽屠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有设施建而不用、不符合生产要求的屠宰场一律予以取缔或停产整顿。
(5)对市内河流周边的养殖场进行规范,根据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通过修建沉淀池、化粪池、沼气池处理养殖粪污。条件好的养殖户修建沼气池。沼气池的修建要提高科技含量,要组织专业队伍定期进行检修、清渣、换粪等。
(6)加强对外来养殖户的管理。外来养殖户在江油市租用本地农户的场地进行养殖,由于条件所限,绝大部分没修建畜禽粪便污染处理设施。因此,应制定适当措施,对外来户必须要求他们修建粪便治理设施,无设施的当地政府要强制其搬迁。
(7)实行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公害处理。江油市境内沿河两岸有少部分养殖户向河内丢弃病死畜禽,针对这种情况,各乡镇要加强监督,设立举报制度,对乱扔病死畜禽者进行严惩。
(8)推广粪污治理新技术,继续探索粪污治理新途径。采取微生物净化、粪尿分离、粪便生物处理、利用粪尿产生沼气、改善日粮配方、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等技术进行养殖对水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
4 小结
城市河流是城市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城市资源的稀缺性和价值性的重要因素,也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形式。水环境质量与人类的健康息息相关,对畜禽养殖业造成的水环境污染,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控制,以促进江油市畜牧业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许美解,何华西.我国畜禽养殖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治理对策[J].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9(4):315-318.
[2] 李丽立,张 彬.降低畜禽粪便对水源污染的日粮营养调控的措施[J].中国商办工业,2000(5):47-49.
乡镇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范文6
一、善治对乡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内在要求
乡镇社会管理旧模式的现实难题制约着改善民生的目标实现,必须通过不断创新来实现突破与发展。具体而言,善治对乡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内在要求主要有四点。1.立足民众的需求和能力,把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贯彻始终善治的核心出发点是以人为本。“善”意味着尊重民众意愿,提高民众能力,也意味着一个高效用和高效率的政府功能来努力满足所有公民增长的需求。[1]10因此,善治理念下的乡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应把以人为本这一基本理念贯彻始终。要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切实转变观念,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让民众的需求和能力得到真正的尊重。要达此目标,必须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的本土化服务,推进社会服务的科学化与专业化;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因时制宜,真正把人作为最重要的资源,把民众作为社会发展的核心主体,充分开发社会的人力资源和专业资源,服务于以普通民众为核心的各利益相关者。2.着眼社会活力的深层激发,推进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与均衡在治理理论视角下,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创新的重要方面是推进管理主体多元化并建立多元主体的合作网络。[10]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民众的需求不断扩展和提升,社会事务日益增多,社会管理的主体迫切需要重新界定与整合,以弥补政府单一力量的局限或不足。因此,社会管理主体不仅局限于政府部门,还需包括许多非政府部门。尽管目前我国社会管理的多元主体发展还不成熟,尤其是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尚不完善,政府应在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过程中起引导作用,着力推动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才能缓解政府压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将精力和资源集中用于真正应发挥作用的领域,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各方面的创造活力,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民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3.注重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民众的自主性与能动性善治强调民众的中心地位。因此,在乡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中,必须充分调动民众的参与,真正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要注重科学调研,切实找准民众的关注点,使基层民众找到归属感和认同感,主动自发地参与到新的发展实践中来,而不是被动地听指挥,表面上服从,内心里却有不满或不情愿。要达到这一目标,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提升乡镇社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使他们真正具备贴近民众、深入民众、了解民众、带动民众、服务民众的理念与能力。同时还应借助各类社会组织激发民众的主动参与热情,促进民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4.着力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增进社会的公平公正善治观点认为,只有最贫困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受益时,治理才是善治。[1]12在我国经济与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了诸多弱势群体,他们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化解社会变迁与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的社会地位。总体看,他们具有经济上的低收入性、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性、政治上的低影响力和心理上的高敏感性等特征。[11]他们的权益保障成为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成为乡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底线要求。要建立完善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渠道,借助法治化、制度化、组织化与社会化的力量保障他们的权益,使他们在多元利益格局中获得应有的尊重。社会工作作为理念、制度、方法和人才的综合体,其专业品性契合了善治对乡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内在要求,可为乡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带来新的契机。
二、善治视域下的社会工作与乡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
(一)社会工作对社会管理创新及社会治理的协同性与契合性
社会工作兴起于欧美,是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产物,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功能。它作为一种重要的制度设置与专业化力量,以“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理念,用个案、小组和社区等科学的专业方法服务他人特别是弱势群体,旨在增进社会福利,促进社会互助和社会公平正义。随着我国各地探索实践的深入,社会工作正逐渐从直接服务扩展到参与社会管理,从解决社会问题扩展到预防社会问题。在我国社会管理体制走向多主体、多元化治理背景下,社会工作日益显示其重要性。[12]社会工作对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的协同作用。[13]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而社会工作的目标正是增强人的社会功能,关注如何帮助个人、群体或社区增强其发挥社会功能的能力。它通过各种专业方法,在家庭、学校、社区等方面开展工作,解决人们参与经济与社会建设的困难和障碍。社会工作对促进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财富公平分配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和专业优势。[14]它不是把工作对象只看做被救济、被改造、被动员的客体,而是看做多元主体的一部分;它善于调动主客体两方面的积极性,从预防和发展的角度去分析和介入问题,从而有利于问题的真正解决。因此,社会工作可在实质上和深层次上参与社会治理。[15]近年来,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率先在社区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领域引介了专业社会工作,满足了新时期的社会需求,使社会工作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成效。
(二)善治视域下社会工作对乡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功能定位
1.理念优化理念的优化是乡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关键所在。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转型不断深入,乡镇社会管理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地表现为政府在推进改革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民生问题。在此背景下,以往强力的管控手段变得越来越不适应,理念的深层优化与转变刻不容缓。社会工作是一个关心人且认为只有尊重人和理解人才能改变人的专业,它把改进人类福祉尤其是弱势群体福祉作为自己的专业使命,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养分,且有一系列科学具体的方法保障其专业理念落实于实践,从而使乡镇社会管理理念优化的功能落到实处。因此,乡镇要改变传统的社会管理理念与旧模式,促进以人为本的柔性管理,逐渐激发基层民众自主性和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社会工作是一个重要的现实依靠力量。2.方法改进乡镇政府存在的核心价值是为基层民众提供服务。它是整个政府体系的终端,其所作所为及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关系到民众的生存状态与政治信心。但是,由于政府工作方法以及既有体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可能会导致乡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下降或者民众并非客观准确的评价,从而导致政府有心提供的服务无法达到民众的要求和期望。社会工作作为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并致力于助人自助的专业与职业,对保障以服务对象为导向的服务质量有着科学的、成熟的经验和方法。因此,促进社会工作本土化,合理有效地在乡镇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融入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方法,同时结合乡镇地方实际完善和落实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相关政策,将促进传统群众工作方法的创新,促进乡镇政府制定更有实效的政策和制度措施,更好地提供民众满意的公共服务。3.风险化解社会管理旧模式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获得收益的同时也要承受代价和风险。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转型,乡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必须要考虑如何有效化解社会风险。当前我国农村正处于高风险期和危机频发期,风险形态复杂多样,然而既有的农村社会管理模式侧重于事后应急性抢救,这种模式往往又强化了社会风险。[16]社会工作的服务机构和专门人才秉承专业理念与科学方法,通过实践的广泛介入可形成制度化的影响力,帮助解决困难群体和边缘人群在物质和精神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化解社会不满情绪,防范社会风险。同时,社会工作的介入可使乡镇社会管理体系更好地预判基层民众的内在需求,采取及时且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从而化冲突于未发,降低社会管理风险。4.人才支持在乡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变革过程中,人才是主导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元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社区建设、婚姻家庭、残障康复、职工帮扶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这一独特的职业优势使其可为乡镇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因此,在乡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并对相关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社会工作素养培训,培育和孵化社会工作的服务机构、协会和服务站,将为乡镇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多层次、立体化的组织与人才支持,使社会工作的理念优化、方法改进和风险化解等功能实现获得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从而更好地发挥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影响力。
三、社会工作推进乡镇社会管理走向善治的实现路径
(一)提升乡镇社会管理制度对基层民众需求的回应能力
1.加强乡镇社会管理制度以民众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善治特别强调民众中心导向,并认为如果不是以民众为中心,制度就会成为绊脚石。[1]111但是,现实的乡镇社会管理制度较多是服从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倾听基层受惠对象的空间非常有限。这往往导致制度脱离民众的实际需求和愿望,使制度从根源上背离了其价值立足点,实效性大大减弱。社会工作的“优势视角”和“赋权”等理论都强调应充分激励与发展服务对象的潜能与优势,把问题落脚点集中于实现服务对象自主与自助能力的增长,并有配套的科学方法保障这一理念落到实处。因此,把上述价值理念融入其中,可更好地保障乡镇社会管理制度的民众中心导向,提高乡镇社会管理制度回应民众诉求的敏感度与能力,具体措施包括在乡镇社会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激励及评估等环节融入社会工作的服务理念及相应的工作方法,充分听取受惠对象的想法,甚至吸纳受惠对象参与相关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2.改进乡镇社会管理制度回应民众需求的实践技巧社会工作有一系列的专业方法来保障其专业价值理念落于实践,同样,乡镇社会管理制度对民众需求的回应能力增强也需要有方法与技巧上的匹配。因此,可利用乡镇日常管理和制度制定实施的机会把社会工作的专业内涵融入其中,以此来创新既有的乡镇社会管理理念和方法,增强相关制度的实践灵活性与需求响应能力;使基层政府在面对民众个性化、多元化诉求时,能够通过科学而灵活的方法更好地把握服务民众这一根本目标;使尊重、信任和支持民众不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落实于乡镇社会管理的具体实践,增强乡镇社会管理制度的合法性与公众满意度。
(二)促进乡镇社会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升与结构优化
1.提升乡镇社会管理工作人员的社工素养,使其更好地为基层民众服务乡镇既有的社会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他们进行社会工作素养的培训可优化他们为民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可与高校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对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系统地提升其社会工作素养,使他们能够会用乃至善用社会工作的理念、技巧和专业方法来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与创新工作思路,使他们在面对实际问题时能够有更多更好的解决办法。如果条件允许,也可采取措施,组织和激励与民生联系密切的岗位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考试,提升他们的专业服务能力。还可选派人员到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学习,或外聘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传帮带,提高他们服务基层民众的水平。2.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充实到乡镇社会管理队伍中,优化队伍结构可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使用体系,以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为重点、社会工作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为目标,适当加大社工人才的使用层次和力度。可与国内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单位合作,推荐人才到相关单位进修学习;也可在毕业生中做好宣传动员,给他们提供一定的岗位与激励,使他们能充实到乡镇社会管理队伍中。同时,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保障体系,按照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薪酬待遇相对应原则,在薪酬待遇、岗位津贴、社会保险、奖励表彰等方面增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或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认证的工作人员的收益,使他们能够在乡镇社会管理框架内找到认同感、归属感和价值感,积极主动地贡献力量,从而夯实并革新乡镇社会管理创新的人力资源基础。
(三)推进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与基层社会矛盾的深层化解
1.以社会工作的介入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照顾弱势群体利益,疏导其不满,防止社会矛盾集聚爆发,是乡镇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关键。社会工作可通过社会行政、政策倡导等方法对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政策施加影响,协调民众与政府间的关系,同时,社会工作者可通过与弱势群体的直接接触,深入了解他们的需求并及时反映给政府或有关组织,从而降低社会管理风险。[17]我国的经济与社会转型会打破既有利益格局而创造新利益格局,往往会使贫困群体特别是在转型中地位相对下降的群体产生剥夺感和心理不平衡。社会工作者一方面可通过澄清与沟通等方式,引导人们认识到因个人能力和社会条件限制造成的差别是不可避免的,一定程度上改变人们对其他阶层或群体的认知偏见与不满,减少观念差异及由此引发的利益纷争;另一方面可以运用优势视角和赋权理论,帮助弱势群体更清楚地分析环境及自身优势,提升其改善生活的主动性与能力。2.以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创新基层社会矛盾的调解机制社会矛盾往往是由于人的需求未得到满足而产生,社会工作特别强调以人为中心及服务对象需求的满足,它运用科学方法和技能为有困难的人提供服务。乡镇政府可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等方式促进社工机构及专业人员参与到基层社会矛盾协调中,或者使一线社会管理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社会工作技能并应用于社会矛盾化解。依靠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一方面能够帮助个人、家庭、群体解决现实问题,利用澄清、同理心等沟通技巧使矛盾双方更理性地对待矛盾;另一方面还可有效预防个人和社会可能出现的问题。社工机构和人员作为民众和政府的“中间人”,可通过对政策的反馈和干预,引导人们有序而理性地行动,优化社会矛盾的协调机制。
(四)促进乡镇社会管理旧框架内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协调与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