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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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管理

知识产权与管理范文1

论文关键词:软件企业 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管理学 知识产权策略

一、引言

在社会各行业中,软件企业总是能够走在技术发展的最前沿。伴随着技术而产生的就是一系列以软件开发利用为依托的知识产权。因此,对于任何软件企业来说,知识产权的管理与实施策略对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都至关重要。本文试从软件企业的角度,并结合软件企业自身的特点,从管理学与知识产权法学两个角度来探讨软件知识产权保管理及其策略,以期对软件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概述

(一)软件与知识产权

我国新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由于计算机软件的易复制性,自它诞生那一天就面临着被非法复制和使用的威胁,所以为了保证软件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保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促进软件工业的发展,世界各国都从法律上对软件知识产权予以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是软件技术得于继续创新的根本,因而政府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义不容辞。

目前国际社会已形成以《著作权法》保护为主,《著作权法》(包括《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实施交叉和重叠保护(如:源程序及设计文档作为软件的表现形式用著作权法保护,同时作为技术秘密又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为辅的趋势。由于软件具有技术含量高的特点,使得对软件法律保护成为一种综合性的保护,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切忌对仅依靠某项法律或法规解决软件的所有知识产权问题抱有幻想。

(二)软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性

对于软件企业来说,其日常运营活动主要包括软件市场调研、软件研发及软件产品销售等。软件作为知识产权所保护重要客体之一,势必导致软件企业必须重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否则企业依靠软件所带来的财富将荡然无存。因此,软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1、降低潜在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软件企业在软件研发初期就要有意识地预防有意或无意地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严格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购买一份软件只能装入”单机”使用;必须意识到,复制软件并向他人提供是一种商业性行为。只有在和拥有该软件知识产权的企业达成协议后,方能进行关于该软件的商业性活动;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平台熟悉其他企业的软件,在开发软件时避免使用别人的知识产权,确实要使用时,必须和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企业应聘请法律顾问,在可能遇到法律纠纷时,要向公司法律部门咨询,经其严格评估后方能实行。

2、避免及防范知识产权侵权

由于我国软件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软件企业必须积极应对,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利用自己的知识产权,以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这就需要企业必须采取必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从而能够最大程度地防范他人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软件企业若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较为重视,可以对该领域内的研发水平、研发成果何一个初步的了解,以此能够对整个市场及技术领域进行把握,从而能够避免无价值研发的财产损失,同时也能够避免可能由于重复开发而导致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被诉风险。

三、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分析

(一)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可分为以下个层次:

1、宏观战略目标。应有利于促进我国软件行业的进步、经济增氏和社会发展。

2、中观目标。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是软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中观目标。如我国《专利法》中明确规定”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推广应用”,就是企业在确立专利战略的中观目标。企业应激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保护好自主知识产权,并推广应用于企业与社会。

3、微观目标。最终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目标,并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只有制定了准确与有效的管理目标后,企业才能够真正朝着所制定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去发展,从而促使企业能够健康成长。

(二)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

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就是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总目标,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要素配置在一定的位置上,确定其活动条件,规定其活动范围,形成相对稳定的、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根据国内外知识产权管理的经验,设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明晰。每个机构以及这些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每一部分,都与特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任务、目标有关,否则就没有存在的意义。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立与运作必须以”事”为中心,因”事”而设机构、定职务、配人员。人与”事”要高度配合,不能以人为中心,因人设职,因职找”事”。因此,在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原则就是目标、任务明晰原则。

2、分工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专业化原则进行分工,明确每一具体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个人的职责,但分工要适当,既要考虑分工的专业化,又要从合作的角度来考虑把各种分工组合起来,对类似的工作应该尽可能组合在一个部门,这样可以减少部门与部门、人与人之间的工作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3、权责对等。企业的每一个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都应按权责对等原则设置。有一定的职务就应担负一定的责任,同时也应享有相应的权力。责任是随权力而产生,又是权力的对等物,权力是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责任与权力应该一致,每一个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都不应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或权责不相称,更要避免”因人设事”地建立机构。

(三)建立保密协议制度

软件企业与企业员工、外聘人员之间应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以及应就企业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的保密事宜进行约定,建立劳动利益关系合同以及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协议。一些目前不宜马上实行劳动合同的企业,也通过建立或者健全本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方式进行过渡,以鼓励企业员工的创造性劳动,明确企业开发过程中产生的软件技术成果归属关系,以预防l瓜业技术人员流动时造成的技术流失和技术泄密等软件企业非常”苦恼”的问题。因此,签订保密协议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

四、结论

知识产权与管理范文2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2-0031-02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日益加快,人们对高校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关注与重视。很多人都开始意识到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是十分关键与重要的。但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仍然漏洞百出,与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不小的差距,因此,我们必须尽快让高校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让其众多的科研人才与雄厚的科研实力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让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减少知识产权流失率。

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使得我国教育综合实力也在发展之中,高校作为一个重要的知识产权生产基地,它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愈发受到重视。很多高校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出台之后,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专利申请获得了质的飞跃。同时,高校的社会化程度不断加深,从而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了向法律权力化发展的推动力。此外,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受到各界重视的同时,很多企业开始了与高校的合作,这就让高校科技成果有了转化的可能性。因此,我们说,我国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在不断的提升之中,其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总量也在不断增加之中。但是,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率目前来看仍然较高,这是因为很多高校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无专人进行管理。这就让高校知识产权战略发展与未来愿景的实现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较为欠缺。我国已经出台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其中明确指出我国高校具有法律约定的知识产权。因此,我国高校管理层开始密切关注起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树立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但是,高校领导层并没有把知识产权提升到战略高度,这是因为他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然较为薄弱。我国高校现有的体制还没有真正跟上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步伐,很多科研活动表面上看只是一种独立行为,似乎与教师的切身利益毫无关联。因此,有些高校教师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感到漠然,也不能意识到要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知识产权的个人权益。当然,也有些高校教师也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科研成果应该要申请专利。种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欠缺现象直接导致了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得不到位,知识产权流失率较高;

(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构不健全。我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指出高校应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逐步形成一个较为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但是,现实情况却是很多高校都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只是让下属部门比如说科技处等进行附带管理。这种情况不仅造成了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不够专业化,同时还无形中增加了其他部门的管理难度与工作量,有时会造成兼职管理部门的工作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够完善。我国高校在科学技术攻关项目中获得的成就基本上占据了大概一半的比例,但是,高校申请的发明专利却只有百分之十几,很多获奖科技成果并没有去申请专利,这就造成了这些科技成果被白白浪费或者闲置在那里。因此,高校的这种知识产权导向机制就不够完善,普遍存在着“重论文轻专利、重成果轻转化”的不良现象,这就让知识产权面临着流失的可能性。在高校的管理机制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教师的待遇和职称晋升等几乎都没有关系。一些教师离开学校后还直接带走了自己的科研成果。这些种种不良行为都让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同时,高校还缺乏对教师的完善管理制度,在当前市场竞争尤其是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高校的人才流动现象较为频繁,而这就造成了高校知识产权纠纷和流失。一些高校科技成果会随着人员流动而出现被盗或者流失的问题,有些高校教师甚至会出于私利而把科技成果低价转让给其他单位。

三、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对策

(一)高校应该尽快树立起先进科学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我国教育部已经在2004年的时候就召开了专门针对高校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会议,其中明确提出了我国应该尽快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让知识产权在高校的科技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中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事实上,高校作为一个知识的集散地之一,它要想获得较大的竞争优势,就应该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一个重要的战略手段。因此,我国的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就应该把知识产权列人高校科技工作体系当中去,并把此作为考核高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之一。高校领导层应该从宏观层面上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调控与规划,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成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倡导者与实施者。这就需要高校领导不断培育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充分发挥出管理部门的协调监督作用,真正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去做。同时,高校还应该强化宣传与培训工作,让高校教师切实体会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及时掌握各种知识产权流失的可能性渠道,真正从思想上来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此外,高校还应该有计划的培养或引入一批知识产权专业工作者,让他们具备专业技能,同时又能够处理一些知识产权矛盾与纠纷。这就是说,高校应该尽快建立一个知识产保护的人才培养网络体系,提高自身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与保护能力。那么,高校可以开展一些知识产权基本理论课程的教学,还可以开设一些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强化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活动,真正让高校领导层改变观念,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通过统筹规划来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知识产权与管理范文3

具体任务目标:力争完成专利申请量。在确保专利申请数量达到增长目标的前提下,提高原创性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占有比例。加大专利执法力度,维护专利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企业参加专利产品展示会,展示我区专利成果。结合实际,面向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重点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培训知识产权骨干200人次;培训和指导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具体实施,提高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的意识和能力。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区知识产权工作方面好的做法与经验,宣传企业依靠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成果。

2、多措并举抓好专利申请工作。在抓企业的专利申请上同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结合起来,在确保专利申请量的基础上,重点抓规模以上企业的专利申请,抓好发明专利申请,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积极培育专利申请大户,集中有限财力扶持专利申请大户,不搞一刀切,抓点带面。在区内培育专利申请过30件的大户2-3家,完成全区专利申请量,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比例不低于25%,职务发明不低于50%。

3、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区知识产权局多媒体网站、党员一体化远程教育网站等网络的宣传优势,大力宣传我区的专利产品、专利信息,为供求双方搭建桥梁与纽带,使知识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帮助更多的专利产品走向国内国际市场。

4、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查处流通领域假冒专利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专利执法队伍的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5、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区创建工作。坚持在省、市局的帮助下,认真按照创建省知识产权试点区的要求,细化方案,逐一落实各项任务指标,提高全区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6、落实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在搞好专利工作的基础上,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商标、版权等其它知识产权工作。

7、贯彻落实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抓好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的学习,紧密结合区实际,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制定相关政策,促进我区知识产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重点工作

以创建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区为中心,深入学习贯彻省、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与水平,促进知识产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活动周、科普下乡等大型活动,组织企业和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技成果展示。举办知识产权战略培训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二、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整合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重点对食品、药品及重点生产企业开展集中监督检查,杜绝假冒专利产品的源头,严厉打击假冒专利和侵犯他人专利;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中国(区)潍县萝卜节、杨家埠风筝年画艺术节等重要节会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好专利权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经济秩序。

三、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结合创建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区工作,培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开展试点示范作用,通过试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支撑,进一步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知识产权与管理范文4

关键词:知识产权;高等院校;保护;管理

中图分类号:F06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9-0253-02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智力劳动成果以及其他有商业价值的专有信息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工业产权和版权。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等;版权主要包括文学、艺术、音像、摄影、地图、技术图纸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权利。高校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地,需要着重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一、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现状

我国高校是科技研究的主力军,是新技术、新成果的创造者,是将科技与生产力结合的重要力量。高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主要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登记以及专有技术、学校标记、名称等。目前,我国高校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有27.3万人,高校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占全国的2/3。高校重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正逐步提高,专利申请逐年增长。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至2003年底,全国高校共申请专利43 866件,其中2003年申请专利10 216件,比2002年增长71%;获授权专利3 389件,比2002年增长98%。2004年前6个月,全国高校申请专利6 259件,比上一年同期增长34%;全国高校获授权专利2 143件,比2003年同期增长90%。

但是,由于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建立刚起步,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科技成果流失、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缺乏、经费不到位等,因此,提高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高创新能力成了紧迫的问题。

由于我国高校现行的体制和管理制度,以及由此造成的观念意识等问题,我们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极为薄弱,这与我们力求适应的国际环境极不协调,与国家创新工程的要求也相去甚远,因此,总的来说,我国高校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方面存在许多的问题,有待改进。

二、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1.科研人员缺乏申请专利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认识,在课题完成后,将科研成果发表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丧失了新颖性,无法取得对该成果的专利权。

2.重论文轻专利申请。教师的待遇、职称的晋升往往与论文的发表、课题的申报相关,而与科研成果是否转化无直接关联,老师只要获得课题,,通过鉴定,获得各种奖项,便可以晋升、加薪,这就导致高校专利的申请量远远低于高校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大量科技成果未申请专利,使一些高精尖的科技成果流入公有领域,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3.知识产权的流失。高校教师、学生通过跳槽、考研、考博、留学、访问等途径离开学校,而将其掌握的技术资料、图纸、成果等带到新的单位,造成了知识产权的流失。

4.职务成果非职务化。虽然《专利法》、《著作权法》对职务成果与非职务成果进行了界定,但界定范围不明确,而且高校未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未对教师成果转化进行有效的监督,使得有些教师把职务成果转化为非职务成果,造成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

5.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意识比较淡薄。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建立很长的时间,但是对高校来说,总的保护意识还是不够,不仅科研人员,而且高校管理人员都对知识产权保护缺乏应有的认识,使得科研人员对于成果的申报、登记、转化等不重视,甚至自己的权益遭到损害也不知情;同时,管理人员对于产权保护的不了解,使得他们在工作中不能做出更好的决策,不仅对科研人员而且对学校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6.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缺乏,制度不健全。在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目前, 我国高校单独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不多,多是归于科研处管理,缺乏专业管理人员,制度的建立还不健全,管理工作也比较零散, 不规范。从而为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的困难。

正是由于上述分析得出的问题,才使得高校应该重新认识自己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研究和分析,找出问题出现的原因,这样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高等学校要想提高自身发展速度,就必须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并与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制度接轨,同时不断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技创造力。

三、知识产权改进措施

1.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不同于行政管理,它是集法律性、技术性于一体,因此,首先,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有关知识产权的制度、规定,开展产权申请、审查、登记、注册等工作,处理有关科研成果权属、纠纷等事务。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该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专职从事这个工作,有效、有步骤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其次,由于高校知识产权在全社会知识产权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因此,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显得格外重要,这要求高校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最后,应该调整改进各种配套措施,使科技人员认识到申请专利与获得成果奖励同等重要,并且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增加专利项目的比重,还要加大专利项目的奖励力度,还要在晋升和科研工作方面向专利持有人倾斜。

2.加强对职工的知识产权知识的教育,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首先,对高校领导、科研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其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其次,利用学校的广播、报纸、讲台等推动全校师生进行知识产权普法教育,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加强科研人员的管理,防止知识产权的流失。加强科研机构与人事部门的合作,人事部门应及时将科研人员的调入、调离、退休、出国等信息反馈给科研机构,避免这些人员将职务成果非职务化,以防科研成果的流失。

4.明确产权归属。新颁布的专利法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高校应该与科研项目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明确产权归属,根据项目性质、资金来源、未来的效益等,确定归属,鼓励科技人员将科研成果申报、转化,从而调动研究人员的积极性。

5.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在明确产权归属的基础上,制定可行的利益分配方案,并在职称晋升、科研量化、利益分享方面向科研人员倾斜,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同时,促进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企业提供资金,在高校成立相应的研究机构,这样一方面可以利用企业的资金,另一方面又可以发挥高校的科研力量,将企业与高校很好的结合起来,开辟了一个科研成果转化的良好途径。

知识产权与管理范文5

[关键词]科研院所 知识产权 管理 问题 原因 对策

引言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也称智力成果权,它指的是通过智力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割,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财产权是智力劳动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智力劳动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是人的智力成果权,它是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1 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自身的缺陷

1980年我国才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才开始实施第一部《专利法》。目前虽然已经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并应实际之需作过调整和修改,但是,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表现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例如,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审批期限过长,专利费用过高,导致科研院所往往因害怕在专利申请中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而浅尝辄止。实践中,专利审查机构由于不受期限的约束,常有任意拖延专利实质审查时间的情况出现。专利的审查期限过长往往使得申请的专利技术丧失先进性,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打击了申请人的积极性。

1.2 知识产权司法机关执法不力

法律的保护不仅在于立法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依赖于有力的执法。然而调查表明,科研院所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指责更多地集中于司法机关的执法不力。法院与仲裁机构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中无法达到及时、正确的裁断要求,使得侵权纠纷中无法及时确定权属,打击侵权行为。这里除了由于司法机构、组织制度原因造成的工作作风拖沓、办案效率低下问题,同时也有司法机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欠缺的原因。

1.3 中介市场很不完善

市场经济中,中介机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管理这种专业知识要求很高的市场中,专利机构应发挥应有职能。知识产权机构不仅可减少科研院所申请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同时还可抓住侵权行为的要害,收集有利证据打击侵权。然而我国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缺乏,人员素质难以满足相应需求。

1.4 科研院所自身知识产权管理意识不强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比较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比较弱。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4.1 科研院所能真正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制度为自己的技术开发和科研院所发展服务的还不多。

1.4.2 专利的申请量少,质量不高。⑧知识产权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护层面,还没进入资本化运作。

2 原因分析

2.1 科研院所行为方面体现出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科研院所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即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行为方式及结果。例如,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少主动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缺少战略等。原因之一是过去体制的惯性影响。我国过去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成果管理体制,转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制的时间较短,人们还受过去成果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从而对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了解和认识,取得的研究成果往往不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而是以等方式处理。原因之二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完善,削弱了科研院所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取得的收益,导致科研院所缺少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

2.2 制度方面导致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面的分析表明,制度缺陷是我国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更深层次原因,其产生的影响更为深远。那么,造成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缺陷的原因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对制度的形成进行分析。制度不是天然就有的,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是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路径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是指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后者是指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在获利机会的诱导下利益各方长期博弈的结果,其变迁是缓慢的,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可由政府直接颁布法令实现。而且,如果诱致性创新是新制度安排的惟一来源的话,那么一个社会中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社会最优。因为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科研院所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的形成主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它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也是我国科研院所内部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目前仍不健全的原因之一。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的外部环境则主要是强制性变迁,依靠政府颁布的法令。然而我国政府过去阶段的任务重心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而政府本身的机构改革有些滞后,这造成一方面立法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效率低下,执法不力降低了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作用。

3 政策建议及对策

3.1 政府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上要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政府应加强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了解世界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方面的新进展。从而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制定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

第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知识产权本身的专业性很强,使得这方面的执法难度较大,而我国执法人员的水平也有待提高。

第三,政府可引导和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建设。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对中介市场加强管理和指导。并逐渐放开,通过行业自律和市场化运作,促进知识产权中介市场的完善。

3.2 科研院所应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

第一,科研院所领导要增强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战略研究,并与科研院所业务战略和技术创新工作紧密相结合。

第二,科研院所要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人员,并受科研院所决策层的直接领导。这一部门的职能是制定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情况;负责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研究;负责科研院所员工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等。

第三,科研院所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学习。一方面加强对员工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把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另一方面,还要学习和引进国内外科研院所先进管理经验,充分利用专利文献,为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提供指导。

知识产权与管理范文6

论文摘要:分析了涉农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性,探讨了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运行机制,提出了完善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激励与风险报酬机制、资源配置机制、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的对策建议。

农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密切相连,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是农业技术创新的加速器。涉农企业不仅要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更应该成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主体,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仅是企业科学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而且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运行机制是涉农企业新技术形成、转化和应用的保障和途径。笔者分析了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性,探讨了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的机制,并提出了完善此运行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1、涉农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性

涉农企业技术创新是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涉农企业以技术创新获得技术优势,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保护以及技术秘密等形式获得法定的专有权利,进而产生自主知识产权使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而涉农企业的技术能力与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密不可分,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是涉农企业技术能力提升的重要保障。

1.1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农业技术创新的风险

农业技术创新离不开农业的自然状态,农业生产过程是一个自然和经济的交互过程,与季节、气候、地域等客观因素有很大的关系,对温度、湿度、光照等自然因素依赖性较强,受生态条件、自然条件的制约性大,地域性强;农业科研对象的生物性、研究环境的多样性、研究范围的广泛性,农业科技成果的中试、推广大都要在室外进行,极易扩散和流失,农业科技成果受农业生产季节性制约,属长期性研究,效益周期短,使得农业科技成果可控性差,通用性强,保密性弱。与此同时,农业技术创新的方向、过程和最终结果的产生及推广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决定了农业技术创新的风险性。

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对技术的立项、研发和产出等环节全程控制,对可能遇到的知识产权障碍、专利和技术壁垒提出预警,紧密跟踪农业技术领域的技术发展动态,能有效提高研发起点。通过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把农业技术创新的成果产权化并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使知识产权保护下的垄断利益成为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激励机制和风险报酬扒制,刺激创新成果的产出。涉农企业动态跟踪知识产权在产业化、商品化、资本化等转移过程中的风险因素,通过风险管理组织、项目风险管理程序进行风险管理决策,从而降低和规避农业知识产权移转过程中的风险因素。

1. 2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有效协调农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利益

农业技术创新主体是涉农企业技术创新的决定因素。但是,农业技术创新周期长、环节多,涵盖了从产出、供给到推广的全过程,参与创新过程的角色多,农业技术创新的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之间存在着既相互依存又不易协调的复杂关系。农业技术创新的市场前景是其知识产权效益的基础,离不开技术成果前沿参与者和应用的终端用户—农民。由于农民对新技术认知、掌握的局限性,同时,农业技术对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和地域因素的严格要求,创新成果的市场及收益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很大,会造成农业知识产权供求的矛盾,直接影响创新主体的收益率。

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及时跟踪、预测市场信息,引导创新主体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进行研发,建立科研、生产、营销相结合的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与运行机制。同时,在知识产权新技术的应用和转化过程中,能明确各类主体的权属,有效规范新技术研究开发者、投资者、应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调整技术转移过程中各方的利益分配,形成一定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保持主体的创新动力。

1. 3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有效配置农业技术创新资源

农业技术创新以及知识产权的产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涉及创新主体、技术信息、市场能力、资金支持、资源条件等一系列要素。创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是创新成败的重要因素。我国涉农企业创新主体分散,农业科技人才缺乏,每万农业人口科研人员只有0. 65人,其中种植业占68%。农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每年约10万人,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平均每个企业仅有1人。我国的农业投人有限,技术储备不足,技术情报交流不畅。“一家一户”的农业承包经营方式,加大了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成果进人市场的成本。农业技术创新资源察赋先天不足决定了涉农企业优化配置创新资源要素的必要性。

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通过搭建网络化的知识产权信息系统,收集、整理、研究和利用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资源信息平台,综合分析、跟踪预测农业技术动态和市场走向,传播农产品市场需求信息和农业技术创新情报,有效整合各种资源,使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占有、运用、管理、保护等各个环节都能得到便捷、准确、规范的全方位引导,在便捷、高效中实现农业技术创新资源的优化,降低研发成本,避免重复研究,加快知识产权产出、转化、应用和传播,从而加大涉农企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步伐。

2、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的关联机制

农业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有机结合、循环转化,是农业技术创新链的良险机制,把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运作紧密联系起来,成为提高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涉农企业高效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并在经济系统中保持良好运行的必要前提。

2.1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关系新制度

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道格拉斯·诺斯认为,世界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不断相互促进的过程,两者之间有很强的相互依赖性,“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是社会经济演进的基本核心,两者都呈现出路线依赖性的特征”。知识产权制度以产权效益产生的利益激励机制促成了创新主体持续创新的热情,同时保障了技术创新功能的有效发挥;技术创新使大量生产成为可能,降低了新收人流的成本,增加了知识产权的潜在利润,成为为知识产权产生的动力和源泉,两者之间形成有效的联动。“导致技术变迁的新知识的产生是制度发展过程的结果,技术变迁反过来又代表了一个对制度变迁需求的有力来源”。农业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有着天然的联系,知识产权制度安排是农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保证了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循环流转及其应用。

2. 2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对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

农业技术创新是从技术构想到研究开发并获得实际运用产生经济效益的过程。既包括了农业新技术的研发,又包括了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以及市场化的各个阶段,充分体现了农业技术创新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和促进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应用性。因此,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必须融人农业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呈现全方位、系统化的特征。

2. 2.1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对农业技术筛选的导向作用。现代农业技术日新月异的更新速度及学科分化的特点,决定了对农业技术创新方向的确定和前期技术成果的选择的复杂性。农业科技创新主要来源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与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研发、委托研发;企业外部的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以及部分国际技术市场的成果。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够为涉农企业制定具体的研究开发计划,跟踪农业科技动态,利用专利文献检索等最新技术信息情报资源,分析现有技术产品情况及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劣势,了解竞争对手的技术状况,预测技术的市场前景及发展动态,为企业确定选题,寻找创新的目标和方向,或者为企业技术合作、技术引进提供决策支持。

2. 2. 2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对农业技术研发的产权定位作用。农业技术创新不仅资金投人大,而且研发周期长,环节复杂,市场需求及收益预期难以把握。因此,对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化的路径选择定位困难。农业技术创新过程从项目确定、研发、试验到推广应用中的每一个阶段都可能产生专利权、新品种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权等知识产权。在农业创新技术立项阶段,经过大量的信息搜集、材料归纳、市场分析、价值判断等可能形成对技术预测评估、行业竞争态势、市场赢利前景等研究报告。对于此类智力成果可以通过著作权或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对于合作开发或委托研究的项目要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权属。在农业创新技术研发、试验阶段,对于非公开状态下的创新技术、配方、育种方法等,或具有较强创造性不易被仿制的农业技术创新成果,可作为技术秘密进行管理;对于公开状态下竞争对手多、易模仿的的农业技术创新成果,可以及时申请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在农业创新技术推广应用及商品化阶段,市场需求量越大的创新成果被竞争对手跟踪仿制的可能性越大,此时企业应通过专利权、商标权、新品种权、著作权等多项知识产权使创新成果以产权化的形式进人市场,并对农业技术创新成果进行联合保护和交叉保护。同时,利用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等方式加决扔IL技术创新成果的流通及产业化速度。

2.2.3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对农业技术创新成果推广的保障作用。农业创新成果推广的对象是广大的农户,生产环境大多是露天,农业技术具有较强的外溢性,保密性差,控制难。例如植物新品种产生后,大都需要在田间进行种植,逐步扩大品种数量和生产规模。由于持续时间长,露天作业接触人员多,种植技术容易掌握,这种特定的生产环节为技术秘密泄露提供了便利。在以竞争性和法制化为基本特征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技术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是其商品化、产权化的前提,也是农业技术创新成果获得保护的前提。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可以适时跟踪企业知识产权成果的流向,把握技术扩散的市场动态,监控和防范各种侵权行为,积极应对农业知识产权的各种纠纷。

3、对策与建议

“运行机制是指一定制度安排下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其功能。在机制运行中,所构成的各要素之间的配置方式、组织形式以及调节功能不同,则运行机制的运行效率和运行结果就不同。”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认为,创新包括2种:技术创新和社会创新,后者指的是一种新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或管理手段的创造,它注重把科技创新成果引人生产过程所导致的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市场化的过程,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的变革,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的增长。涉农企业要以知识产权管理作为农业技术创新及创新资源配置的杠杆,把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作为农业科技创新和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指标,充分运用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涉农企业技术创新和竞争力的提升。

3.1完善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激励与风险报酬机制

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一种具有垄断性的私权,体现了从产权角度对人类智力成果创新的激励与保护。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必须符合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要求,结合农业技术创新高风险的特点,建立以利益为核心的农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激励与风险报酬机制。一方面,通过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保障农业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人能够通过控制和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收回农业技术创造的成本,并获得必要的报酬;对直接参与技术创新的技术员实行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股权奖励等激励措施,体现社会尊重、创新成就感的署名权、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另一方面,规范涉农企业与技术创新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农业知识产权转移收益中的一部分,作为知识产权风险报酬基金,滚动发展,让技术要素提供者参与企业分配,建立一种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分配机制,使农业技术创新的产权效益与市场效益结合起来,形成良吐的动力机制。

3. 2完善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资源配置机制

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企业农业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的形成、利用、移转的过程中的要素进行协调,优化资源配置。首先,要建立涉农企业农业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人才档案库,既包括直接参与技术创新的农业技术人员,也包括在创新成果推广过程中产生技术溢出效应的示范者;既包括涉农企业自身的技术人员,也包括与其创新活动相关联的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的相关研发人员。对其研究动态、成果权属、业绩水平、技术推广能力等进行跟踪统计。加强产学研各个创新主体之间的联动,建立合理的农业科研梯队,对于重点项目集中优质人力资源,集体攻关,实行合作研究、成果共享机制。其次,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科技创新及知识产权的投人机制。涉农企业应确保农业科研经费持续、稳定地投人,同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建立农户科技投资的激励机制,引导农户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投人。第三,搭建涉农企业农业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完善相关技术信息的储存、聚集、传递和沟通系统,建立企业自己的网络系统和知识产权数据库,充分利用政府部门构建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实现信息链接、检索、订单等功能。健全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登记、归档、保管、使用、转让和分配的信息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