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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造价 疑难问题 解决策略
中图分类号:tu7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6(a)-0208-02
国内经济建设的大力发展和开拓,对国内建筑行业造成极大的冲击和波动,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建筑行业的兴起必须根据时代的变迁不断的完善和推进,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采用正确的引导思路,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市场氛围下进行全面协调性的改革,才能保证国内建筑行业的发展与日俱增,长青永驻。目前,建筑行业中最关键、最核心的环节还是工程造价这块,如何控制建设项目中的工程造价管理,是保持行业健康、稳定性发展的首要任务和核心。针对当下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的不合理,不真实等问题,笔者认为,国家应该根据国内市场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化建筑市场的秩序,通过对行业的合理判断和有效管理,对建筑行业中的不合理,违规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治理,从总体上提高和完善行业市场制度,最终提出和解决国内市场造价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和策略方案,具体操作如下。
1 工程造价国内的现状
1.1 工程造价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当前国内建筑行业中,工程造价失真、失控的现象非常的普遍,引起问题的因素比较多。因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决策的环节非常的多,每个环节的细小误差都会造成工程项目的失败。一旦项目的决策存在不合理性、不科学性,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就会跟控制力度相违背,造成项目造价的管理出现失控现象。
通常,工程项目在造价过程中,施工企业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对价格进行低压控制,导致价格最低化现象产生。项目在进行过程中,为了达标,只能按照最低的标准和方向进行操作。因为,建设项目在进行过程中,就会根据成本的预算有意减少工序,降低工程质量的标准,虽然最终阶段项目能够顺利的完工,但是质量却难以得到保证。
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方案的变动往往会对造价产生很大的影响,通常,这种情况发生在工程施工阶段,施工方在某个环节变更施工方案,就会对工程项目的造价产生额外的费用,最终提高整个工程造价的开支。为此,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委派专业的造价技术人员进行方案的监督,保证工程造价严格按照方案的设计要求进行操作和开展。一旦工程建筑在施工过程中,方案的设计与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不符,施工方就会脱离实际的方案,最终导致成本增加,预算与决算差异很大,产生工程造价失控等不良现象,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产生严重的后果和影响。
1.2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存在的问题分析
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动导致信息的获取能力也在逐渐的扩展和加大,对于当今的时代而言,信息的获取更是如此,可以说,谁能取得行业的第一手信息资料,谁就是赢家。建筑工程行业的信息更是如此,其中的造价管理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信息管理策略逐步推进,才可以稳中求进,不断的与社会和时代的进步相衔接,使得现代化的建筑工程项目更加的合理化,科学化。
目前,传统的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新时代工程造价的要求,需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和创新。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必须在新时期的形势下,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的突破自我,向更加科学、合理以及智能的信息化方向迈进。
根据当前国内建筑市场分析,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技术正在逐步的开发和引进,各种造价管理型软件已经开始投入使用中。从当前的信息化程度来看,我国建筑行业工程造价的信息化管理方案,已经具备一定的条件和实力,但是仍然需要从多方面增加力量和功能,尽最大努力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善。同时,国内建筑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欠缺的地方还比较多,需要进一步的跟进和发展,对于目前工程造价管理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对信息的采集和管理方面等,不相适应的地方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开发,尽量保持信息技术软件的科学合理化,保证工程造价管理信息资源的系统化。
目前,建筑工程行业中信息的采集方法相对比较落后。信息采集过程中信息的分类不明确,没有一定的科学性,对于信息采集的真实性以及时效性等存在很大的问题,这样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用。另外,信息管理投资方面把握的力度不够。在信息管理过程中,往往会造成资金短缺,无法吸引优秀的人才,造成人才外流和匮乏现象。由于信息化发展的延缓和推辞,整个工程建设造价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就会加大,评价系数和指标很难达到正确的方位和目标,容易偏离工程造价的真实性航向,太高工程项目实施的成本和预算,最终导致工程造价的总费用上升。
2 工程造价的管理措施和解决方案
根据上述提到的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进行抓起,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和策略,提高工程造价的管理。
2.1 造价管理从自身的需求出发
工程造价的管理,要立足于现状,从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出发,对工程造价的各个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实地的考察,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相关的专业技术小组,对工程造价中的不同决策进行评估和表决,保证工程造价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其中,工程造价的管理过程中,建设的等级和质量指标是造价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需要科学分析和鉴定,对工程方案进行分析,提炼出造价的相关因素,采取合理的解决方案和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
2.2 造价管理需要控制好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工作是造价管理的核心,关系着项目的具体实施,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为此,投标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流程,保证投标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不能盲目投标,根据需要制定合格的项目投标方案,将价格控制在合理的区域,保证项目的完美收工,这样,工程造价的管理才能发挥其真正的价格。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方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合理的方案和解决措施,了解工程施工的进度,结合监理单位对项目的进展进行监督,尽最大努力保证项目的进度按照规定日期进行完工。
2.3 造价管理的信息化管理要严格的控制和把关
建筑工程项目中造价管理的信息化管理非常的关键,相关的技术人员必须根据需要制定配套的信息化管理制度,整合各种信息资源,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对采集来的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在管理过程中,对于不理解的信息要实时的进行沟通和调节,最大努力的保证信息资源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另外,为了提高信息化管理制度的效率,尽量保证信息资源的透明化,根据建筑企业的规模和形式建立信息管理数据库,保证建筑企业的信息监控,更加有利于企业的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信息管理系统的氛围。
2.4 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理念和解决方案
管理的策略和解决方案是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根本,具有很大的影响力。现代的工程造价管理已经不能采用原始的管理模式进行,需要转变其管理的理念,构建新型的工程造价管理系统,采集有价值的信息,以此来指导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构建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系统,需要涉及到方方面面,调动各个方面的资料,进行综合的治理,根据当前市场的行情,从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保证信息来源的可靠性,资料的时效性,将工程造价的工作进行的合理有序,从而保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
3 结语
根据国内当前的形势,建筑工程类行业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管是来自于企业本身,还是市场发展的现状,都对其具有一定的影响因素。另外,国内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缺乏科学的严谨管理系统,管理的理念和方法都需要不断的改革和创新。工程造价管理作为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根据实际的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和方向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工作的顺利和协调,促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有序的进行和维护。
工程造价的管理是一种系统性的管理模式,需要兼顾各方的管理因素,深入分析消防、弱电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从设计、施工、策略等不同方面展开,以此来完善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工作。另外,管理就要建立合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原则。保证工程项目的具体规划流程、设计思路以及实施的方案等,对各个环节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加强和完善,必要性的进行监督和维护,最终形成一套完善的科学管理体系,促进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科学和有效。只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不断的完善和优化,整个建设项目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生产的质量才会有所保证,国家的建筑项目事业才会越做越大,社会才能更加的和谐安定,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 平子中.市政排水管道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J].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12-14.
[2] 李剑波,王其章,鲍可庆.建设工程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探讨[J].建筑设计管理,2008(5):56-58.
[3] 匡诚忠,张文洁,钟家润.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研究[J].科技广场,2008(9):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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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3年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了演讲,在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时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充分表明了我国在对待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治理上的立场和决心。山西省在今年召开的2015年经济工作会议中,明确指出了山西省要在今后的发展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环境治理和保护,特别是加快地质环境损害的沉陷区治理的综合治理,不断的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本次以太原市万柏林区矿山地质环境建设与转变发展模式作为典型案例进行研究,总结“西山模式”的特点,从中提取出可以借鉴、可复制、可实施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典型经验。
二、西山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
西山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这个区域是山西省重点工业企业建设的集中区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西山地区成为全省重工业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在西山地区分布着西山煤电、太原重工这两个大型国有企业,另外还有大量的洗煤厂、化工等众多污染企业,特别是煤炭企业,在该区域最多时分布着近150座有证煤矿和2000多个私挖乱采的“黑口子”。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企业的发展带了很高的经济效益并且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同时带来的还有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造成了大量的地质环境问题:土地裂缝、塌陷、滑波、地表水体污染、地下水位下降、土壤侵蚀加剧等。并且在当时没有意识到该区域地质灾害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这个发展阶段,西山区域和全国大多数的工业集中地一样,用青山绿水去换金山银山,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并没有注重资源环境的承载力,导致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严重退化、特别是地质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的出现。西山地区对于太原市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作用,从2008年开始,政府开始对西山进行治理。治理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较大的难题就是资金问题。在早期治理中,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这部分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太原市配套资金和万柏林区配套资金。但是西山地理范围如此之广,想要恢复已破坏的环境,没有大量的资金是行不通的,只依靠政府投资对西山的治理而言是杯水车薪,因此必须拓宽融资渠道,发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作用,通过正确的途径引导这些资金流入西山治理,这样不仅可以解决治理的资金难题,也为企业转型、民间资本的有效利用提供一个新的实现途径,为资源型地区实现资源的重新配置和调整提供了新的配置和调整。在2009-2011年期间,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宣传、教育、出台文件等方式使企业参与绿化工程中。2009年制定了《加快西山地区综合整治生态绿化建设实施方案》,2010年、2011年通过林地认养等办法实施绿化。这些方案在一定的程度上起到了缓解地质灾害治理的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有些企业没有按时完成任务,而且因为植树造林、维护工程等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导致企业参与性不高。为了更好的调动起企业的积极性,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让企业更好的执行政策,这些都成为困扰太原市政府、万柏林区政府的问题。通过无数次的调研、学习和讨论,政府在2011年出台了新的政策规定,核心是企业对于西山地区进行城郊森林公园建设,在保证80%的绿化面积的前提下,其余20%的土地面积可进行公园配套建设和适度开发。西山的治理,是我省矿山环境治理的一个典型案例。和众多采矿区一样,在最开始的发展中,政府和民众过分注重经济的增长和收入的提高,忽略了环境保护。要金山银山,不要青山绿水,这种发展思路在短期内虽然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但是对长远未来的发展是有危害的。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没有可持续性,因此要转变发展的思路。在万柏林区的西山治理中,充分体现了这种思路的转化,第一阶段:要金山银山,不要青山绿水;第二阶段:要金山银山,也要青山绿水;第三阶段:青山绿水,也是金山银山。目前,西山地区正处于第二个阶段,而且是第二阶段的前期发展过程中,所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西山拥有广阔的地域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背景,这为西山进一步的旅游开发提供了物质和精神基础,并且其独有的矿山开采文化更为西山增添了历史的厚重感,我们要充分挖掘这些现有的资源,将政治、经济、文化的特色发展理念融入西山模式中,使西山在改革发展中有自己的独特亮点,将西山打造成为山西乃至全国的著名矿山旅游景点、开创西山发展的新篇章。
三、西山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成效
西山地区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政府的统一规划指导下,特别是在万柏林区国土局的严格执行落实下,立足于西山的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先试先行,形成了特有的“西山模式”。
(一)绿色转型模式
西山地区是煤矿、化工、水泥重工业集聚大区。近年来,万柏林区政府通过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实现转型升级,向三产靠拢,基本上跳出了一直以来靠重工业发展的格局,保持了区域经济的持续增速发展,保证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摆脱环境了污染带来的困扰。特别是实施了生态恢复工程和万亩生态园工程,把西山生态修复纳入了城市建设体系,造林面积达16万亩,森林覆盖率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增加到了20%以上,趟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环境修复的好路子。
(二)和谐发展模式
万柏林区政府政府大胆实践,先试先行,总结经验为转型跨越提供了和谐发展的保障。一是建立了严格的创建工作机制。万柏林区政府积极引导区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向,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人人和睦、众志成城的工作格局。二是全面实现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长效管理新机制,全面强化了联合执法和共同监管责任,实现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高效保护,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供了制度依据。三是实现经济与环境和平发展。万柏林政府采取多方面措施,着重加强市场机制建设,本着“要经济、要环境”的发展观念,采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思路,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在保持自身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投身环境建设,促进区域整体环境的改善。
(三)可持续发展模式
万柏林区政府通过项目治理解决影响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城市发展等重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三丰收”,是一种有生命力的、不断前进的、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为今后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充分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四、对我省资源型地区发展的建议
1、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政府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政策制度
注重顶层设计、全面协调、统一部署、充分体现了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和统筹发展的新型发展理念。为此面对山西省资源型地区进行地质环境治理时也要从深入贯彻“六个发展”的理念,从顶层设计方面入手,完善山西省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规划和山西省自然资源产业发展规划。通过制定山西省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规划,明确山西省各个功能区治理任务和目标,从全局把握山西省地质环境修复的进展,从细处落实每项生态恢复治理任务,促进山西省在高效率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优化产业布局、发展无污染、技术含量高的一些新型战略性产业。
2、要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
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地质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推进全省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做到补上旧账,不欠新账。考核评价要科学,根据治理的结果和地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指标,不断提高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有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针对不落实的任务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3、探索多元化市场融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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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企改制的背景、概念和律师介入的法律依据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不断加快,国有企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在改革发展等诸多方面存在问题。
党的十五大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六大指出“要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
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进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制订的《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进一步明确“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调整国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国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
这些指导方针,表明党和国家深化和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改革工作的决心;同时,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有关部门在最近几年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律法规,对国企改制、国有产权转让等行为和操作程序加以规范,提出了必须依法进行的工作要求。
国企改制就是通过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使国有企业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法人制度。
改制类型一般有三种,一是在产权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改变企业的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工业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等。
二是在企业组织形式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改变企业的产权结构,如国有小型工业企业出售给自然人所有;国有控股的股份公司的国有股退出,由自然人受让国有股权并控股;三是在改变企业产权结构的同时,改变企业的组织形式,这在实践中是发生最多的类型,如国有或集体所有的企业出售给自然人,并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无论是哪种类型,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都需要解决资产处置、股权设置、人员安置三大问题,而这三大问题所涉及的各方利益相互交错,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系统工程。
如果处理不好就是不安定因素,妨碍经济发展,也会背离企业改制的目的。
这项工作,改制企业是无法独立完成的,需要有包括律师、会计、评估、产权交易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国务院XX年11月30日颁布实施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改制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除外)制订。
”国资委颁布的并于XX年2月1日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的书面文件之一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依据这些规定,律师应该并且能够参与到国企改制工作的全过程,能够为企业改制工作涉及到的各个方面的当事人及有关机构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二、律师介入国企改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国有企业改革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而实施的一项系统工程。
这项工作涉及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转换、创新,涉及国家、企业及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包含经济、民事、行政等诸多复杂的法律关系。
做好此项工作,需要准确理解和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正确规范和处理好各种法律关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律师是拥有丰富法律知识与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可以为改制提供准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保证改制程序的规范化运行;可以协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正确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依法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及时处理国有资产处置中的各类法律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可以帮助企业正确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处理好资产重组及人员调整中的各项法律问题;可以为改制后的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国企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律师介入国企改制工作主要服务的对象及服务内容国有企业,包括具有国有投资成份的公司以及国有事业单位以国有股权、产权流转为实现方式的改制改革工作其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法律监管,基于国有产权监管制度的特定要求,在法律程序上一般适用审批制,由此造成其参与主体不仅仅是作为交易双方的民事主体,还包括逐层审批涉及的国有股权、产权的授权管理人、持有人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律师可针对下列参与主体,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一)针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服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国有企业改制、改革工作中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其负责所管辖行政区域的国有企业改制、改革行为的监管工作,履行行政职责,属行政主体;另一方面,负责同级政府出资的下属国有企业的改制、改革工作的决定、批准及具体推动和组织实施,成为交易的一方(出让方),属民事主体。根据这一特点,律师机构能够为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根据国家及地方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章,协助制订本区域或其所出资国有企业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交易的监管制度及程序;协助制订其所属企业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整体方案或具体个案的实施方案,提供法律论证及法律可行性分析;为其所属企业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改制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其具体个案的内部决定或批准程序准备相关文件;为其组织实施的并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所属企业的重大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准备报批文件;为其所属企业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提供全过程法律实务操作,包括工作计划的制订、相关合同协议文本的编制、相关内部及外部审批所需文件材料的准备、股权、产权交易活动的安排、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代办等。
(二)针对国有授权投资企业的法律服务。
国有授权投资企业往往是根据政府的授权,作为国有投资主体,而成为其下属国有企业股权(产权)的持有人,负责其下属企业改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这一职能特点,律师能够为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根据国家及地方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章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要求,协助制订其所属企业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管理办法;协助制订其所属企业、公司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整体方案或具体个案的实施方案,提供法律论证及法律可行性分析;为其所属企业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改制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其具体个案的内部决定或批准程序准备相关文件;为其所组织实施的需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及财政部门审核的所属企业的重大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准备报批文件;研究其所属企业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研究其所属企业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研究其所属企业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提供涉及资产剥离、重组等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为其所属企业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提供全过程法律实务操作,包括工作计划、相关合同协议文本的编制、相关内部及外部审批所需文件材料的准备、股权、产权交易活动的安排、相关变更手续的代办等。
(三)针对被改制、被转让企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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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壤修复;棕地开发;商业模式;财政政策
一、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现状及问题
随着近年的产业结构调整,“退二进三”的推进,大量处在城区的工业企业纷纷关停或搬迁,造成大量处于城区的污染土地,即所谓的棕地。棕地造成土地闲置、社区衰退、对周围居民健康及生活品质产生了较大的危害。
目前,我国污染土地的治理处于起步阶段,行业发展主要面临责任认定与资金来源困难、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不健全、修复技术体系不完善、行业技术与综合性人才短期、开发商及公众认识缺乏等诸多问题。尤其前两个问题笔者认为直接制约了行业的发展,决定着我国未来土壤修复发展前景及商业模式。
1.责任认定及资金来源困难
目前,我国土壤修复治理资金缺乏有效保障。出于历史原因,我国土地污染主体大多是各类国有工厂,经过多轮的改制重组,造成了产权归属不清,即便产权明晰的,也很难有能力支付高额的土壤修复费用。因此,“谁污染,谁治理”这一环保行业的通行准则,在土壤修复行业根本行不通。目前土壤修复由于依托房地产,少数由房地产开发商埋单,大部分项目主要依靠地方政府付费。这种情况造成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发展缺乏动力,后期发展难以为继。
2.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不健全
在政策法规方面,鉴于近年来城市工业企业搬迁中土地污染问题的严峻性和迫切性,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专门的规定,同时将土壤修复提到了专项规划的高度。《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法规也有望出台。但相关政策法规体系非常不完善,尤其缺乏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棕地开发的产业专项基金、投融资奖励、税收减免等金融鼓励政策。
在标准规范方面,2014年环保部了场地调查技术、监测风险评估、土壤修复技术等环保标准,为推进土壤修复标准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支撑。但相关的监测标准、验收规范、管理制度等方面仍需完善,以使市场找到相应的监督和实施依据。
二、美国棕地再开发模式的实践
目前,在棕地再开发过程中,美国政府从法律、政策、标准、金融等方面给予全面立法支持。与此同时,美国政府意识到要振兴棕地,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加强社会的参与度。
1.有关棕地的政策和法规
针对上世纪80年代的“拉夫运河事件”,美国环保署(EPA)出台了“超级基金法案”,该法案严格的连带责任,导致污染土地被业主遗弃,因而产生了大量的废弃与闲置土地。为此,EPA后续出台了“超级基金修正法案”、“棕地法案”等一系列关于棕地的治理和再开发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条例,确定对受污土地的治理费用承担渠道及责任规避措施,确定了棕地治理的流程和规范,形成比较完善的棕地再开发法律体系。
2.资金来源与融资政策
1980年EPA在土壤污染赔偿和治理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中建立了一种有效的资源筹集和管理方式――超级基金。当责任主体不能确定、或其无力承担治理费用时,由超级基金用来支付治理费用。
超级基金初期来源为:石油和某些特定化学制品征收的环境税及联邦财政。后期基金总数扩大,资金来源扩大到年收入在200万美元以上企业的附加税、联邦普通税、超级基金利息、棕地治理修复费用承担者追回的款项等。
除严格的污染者付费、超级基金外,美国采取积极的经济激励手段,鼓励社会团体和资本参与棕地修复和再开发活动中。《棕地行动议程》、《纳税人减税法》、《克林顿政府棕地行动议程》等系列文件,规定棕地再开发过程享有的税收、津贴、减免税、申请“社区地块开发基金”等金融优惠政策。《棕地经济振兴计划》、《美国棕地的筹资渠道与战略》等政府鼓励政策,授权各州、社区和各类买下棕地的所有者协同工作,使过半的州制定了棕地开发计划与措施,创立了自己的棕地治理筹资渠道。
对于具有开发价值的棕地,美国从国家和地方政府两个层面,建立起资金池,多举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棕地的再开发,形成了一个棕地再开发的成熟运行机制。
三、我国棕地再开发面临的形势
当前中国经济外需疲软,制度变革红利的释放、产业结构优化、技术与人才等要素升级转化等扩大内需的措施在短期内很难对经济起到较大的作用。投资仍然是近期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而高新技术、教育医疗、节能环保会成为新的重点投资领域,棕地再开发也将成为新的投资重点之一。而地方性政府债务解决方案、环境治理的金融政策将决定资金来源,决定土壤修复市场的发展。
1.地方政府债务解决方案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庞大,仅仅依靠地方政府出资的土壤修复模式将难以为继。为控制地方性债务,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四部委财预[2012]463号,规定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逐年回购(BT)这种增加政府短期债务的模式几乎被叫停。国发[2014]60号、发改投资[2014]2724号、财金[2014]76号、财金[2014]113号等文件的,意味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将成为政府性项目的主要商业模式。
2.棕地开发的财政政策趋势
目前,我国顶层设计层面仍处在“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大浪潮之中,将高污染、高耗能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推动资源环境费改税,创建新型资源产权、生态补偿、排污许可证、碳排放交易市场,是当前改革的重点。这些举措将扩大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量,拓宽土壤修复产业基金及棕地再开发的融资渠道。同时,国家层面在多方面推行税务减免政策,这为棕地再开发金融优惠政策的推出提供了机会。
四、土壤修复前景及商业模式
我国棕地大多位于城市核心区域,具有较大商业开发价值,对商业投资具有一定的吸引力。结合美国棕地开发实践及我国政策导向,笔者认为以下几种模式会成为我国商业模式发展的重点:
1.政府成立融资平台公司,建立棕地循环利用资金,通过传统的EPC模式、DB模式进行污染土地的治理。在产业政策、标准缺乏的情况下这种模式较为可行,有利于地方政策和标准规范的制定。但随着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深入,这种模式后续空间有限。
2.棕地商业开发模式,即完全由社会资本对棕地进行商业化开发。这种模式能最大的激发社会性资本的参与,政府基金可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因此,会成为未来我国土壤修复的主要商业模式。但这种模式要求社会资本对土地的价值和污染治理的成本具有较强的评估和把控能力,政府能对治理进行严格和规范的监管。
3.PPP模式,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这种模式发挥社会资本在商业价值开发及污染土地治理上的优势,同时政府资金参与其中,避免因监管不到位,造成土地的后续开发风险。作为近年国家提倡的主要商业模式,预计PPP模式会成为今后几年我国土壤修复行业主要的发展模式。
4.其他模式。在临近市区的棕地上方建太阳能;在重金属污染农田套种重金属富集植物与能源植物;在垃圾场旧址上种植向日葵、玉米、大豆等能源作物。这些模式为我国市郊及农田污染土地的开发也提供了一些思路。
无论那种商业模式,土壤修复行业须引入社会资本才能焕发活力。社会资本的目的在于盈利,评估土地的商业价值、污染治理成本、社会效益等因素,制定合理的鼓励开发政策和污染治理监管政策,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引领正确的舆论导向,是未来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健康发展的关键。这条修复治理之路能否走好,不仅依靠广大企业的智慧和胆魄,更需要具有大智慧和胆魄的地方政府先试先行,为我国土壤修复市场商业模式摸出一条可行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张胜田,林玉锁,华小梅.中国污染场地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环境科学与管理,2007(6):5~7.
[2]王曦,胡苑.美国的污染治理超级基金制度.环境保护,2007(10): 64-67.
市域社会治理解决方案范文5
为进一步整治中心城区客运秩序,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打造安全、畅通、文明、规范的客运环境,保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客运秩序集中联合整治行动。按照会议安排,我先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正确分析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客运秩序的好坏,对城市运行和社会和谐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客运市场由于准入门槛低、流动性大、点多线长面广、监管难等特点,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普遍而多发。近两年,我市由此引发的大规模集体上访、堵塞站门等现象,呈频率加大的态势。这些看似是个行业问题,实则有深层次的社会背景,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埋下巨大隐患,影响到行业健康发展,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整治和规范客运秩序已是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出台了《市中心城区客运秩序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这次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站在维护全市和谐稳定大局、营造优良城区客运环境的高度,研究部署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专心致志投入到集中整治行动中。
二、明确整治目标,突出整治重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从现在开始到9月份,集中近5个月的时间,打一场客运秩序整治攻坚战。总体目标是: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相互协调,共同推进”的原则,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整治城市客运出租、长途客运不规范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营运,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出租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经营环境明显改善的工作目标。
在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反思管理缺失、管理错位、政策不完善等因素,着力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提高经营者的素质。一方面,要开展各种培训,建立奖励机制,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充分发挥服务品牌车队的引导和带领作用,促进出租车从业人员主动向先进看齐,形成行业发展良性循环。二是提高管理者的素质。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教育广大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积极宣传政策业务知识,真正使广大客运从业者更加拥护党委、政府的决策,更加支持执法人员的管理。
针对中心城区客运市场的现状,要坚持重点整治、以点带面、协调推进,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客运出租秩序综合整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异地经营、无证上岗、公交站点揽客、擅自涨价、宰客、甩客、拼客、拒载、绕行等违规经营行为整治;市公安局负责出租车假牌套牌、超速行驶、冲闯红灯、逆向行驶、违章调头、乱停乱靠等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机动车道路外乱停乱放行为整治。二是班线客运综合整治。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共同负责“黑班”、“黑线”、“黑车”、“黑站”等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的整治,打击黑恶势力、霸痞、欺行霸市控制客运线路,扰乱客运市场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治理客运车辆不按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公布班次运营、站外停车及中途倒客、甩客、“倒发车”行为。三是中心城区“打黑”“治超”综合整治。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共同负责“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的取证、查处工作,治理班线客车超员运输行为;市公安局负责拦停检查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停车场违规经营行为,维持执法过程中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群体抗法、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公共服务场所乱停乱靠车辆进行整治,规范居民小区、医院、商场、交通场站周边停车秩序,驱散可疑车辆。四是加气站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保障出租车专用加气站燃气供应工作,严格禁止出租车专用加气站向社会车辆加气行为,及时向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燃气供应信息;市公安局负责维护车辆加气排队秩序,维持加气站治安秩序;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维持站内出租车、公交车加气秩序,及时向出租车驾驶员燃气供应信息,引导出租车便捷加气;市物价局负责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适时调整出租车运价。
三、加强组织领导,选配精干力量
整治客运秩序是一项涉及面广、利益交错、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为保证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中心城区客运秩序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敢抓敢管,全力以赴抓好整治。要加强情况报告、信息传递、督促检查工作,建立起高效运行、严格执法的快速反应机制,切实担当起指挥、组织、协调职能。办公室下设客运出租秩序综合整治、班线客运秩序综合整治、打黑治超综合整治、加气站经营秩序综合整治4个专项小组,抽调交通运输局24人、公安治安8人、交警15人、城市管理局15人、物价局5人,混合编组、统一行动、分工协作,联合开展整治行动。
各成员单位要把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要领导同志要抓总,抽调到各专项小组的分管同志要靠上抓、具体抓。强有力的内部管理和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是保证集中整治活动成功的关键。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治外先正内”,按照选派精兵强将的要求,甄选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切实把公道正派、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与客运经营无利益牵扯的得力人员选派到工作一线,确保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的治理决策措施毫不走样地落实到位。人员确定后,要第一时间到市交通运输局集中办公,与原单位工作脱离,统一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考勤和活动安排,无特殊原因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要按照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配齐配全相关车辆和装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专职用于集中行动,未经允许不得撤回或挪作他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各相关单位人员装备到位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对人员装备不及时到位、执法消极怠慢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四、强化部门职责,形成整治合力
责任落实、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是整治行动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一是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科学制定整治措施,建立健全并完善细化整治工作责任,形成责任到人、到具体事的严密责任体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二是对矛盾突出、问题集中的区域,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进行综合治理,形成联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构建起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专项小组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配合联动,在出色完成职责分工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填补整治空白区域,实现综合整治的全覆盖,确保整治行动到边、到沿。三是对整治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安、交通、城管、物价、等部门要提前制定预案,安排足够的机动力量值班备勤,确保快速出击,依法妥善处置。对极个别不听劝阻、无理无事取闹的违法肇事分子,公安部门依法要进行处理。#p#分页标题#e#
建立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不仅要管理,而且要给予。在管理和治理不法经营行为的同时,要高度关注民生,密切关注业户诉求,积极帮助业户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客运市场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在解决客运秩序治理和诉求问题上,各部门、单位拥有不同的权力职责。要各负其责,共同研究,不能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切实克服有利益、易出成绩就上,困难大、问题棘手就让的不良作风。市交通运输局要拿出会商机制的办法,交通、公安、物价、财政、城管等部门要合力商谈,就加气站、天然气气源及价格拿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解决方案。出台政策时要细致全面,多考虑可能遇到的阻力,切实提高政策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物价、城管等部门要针对返输气与当地天然气价格不一致的问题,专门研究气价问题,平衡各方利益。
五、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注意抓住“一个重点”,把握“两个关键环节”,抓好“三个重点区域”。“一个重点”就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得当,力戒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防止监管缺失、缺位。二是依照法定程序规范执法,杜绝行政执法的简单化,防止处罚行为的随意性。“两个关键环节”就是区别对待合法营运车辆和“黑车”“黑班”“黑线”等非法营运车辆。对合法营运车辆立足于“先教育、后规范”的原则,加大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岗位培训和违章培训力度,增强自觉守法意识,提升服务水平,降低违章重复率;对非法营运车辆立足于“严厉打击、彻底取缔”,整合部门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实施重点整治,净化客运市场秩序。“三个重点区域”就是把车站、居民小区、商场周边作为整治重点区域,定点与流动执法相结合,驱散乱停乱靠、逗留候客车辆,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维护公共场所交通秩序。
六、注重方式方法,确保整治效果
坚持标本兼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为有效解决中心城区客运秩序存在的各种问题创造了良好机遇。各部门、单位要借助此次工作的深入开展,从根本上研究治理城区客运秩序问题的有效方法,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既要治标,又要治本。一是建立顺畅的反映机制。要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让包括“黑的”司机在内的各方面声音和诉求顺畅地表达出来,真正实现集思广益。这样才能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找出管理缺失原因,才能实现科学正确决策。二是建立部门会商、政府反应机制。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相互取长补短,互通有无,随时掌握出租客运市场矛盾问题及动态,共同研究措施,制定政策,齐抓共管。尤其在制定政策时要沉着谨慎,出台政策要果断及时,解释政策要全面清晰,既保证问题能及时解决,又要防止引发新的矛盾。三是完善落实机制。要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认真对待交通客运领域存在的敏感问题,逐步改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突击治理方式,研究能够长期保持客运、出租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机制和措施,确保客运行业长治久安。在这方面,我们与国内某些城市一样,也有深刻教训。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实际,研究根本问题,实现标本兼治。
坚持对症下药。目前我市城区客运秩序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黑出租”;二是加气难;三是违章营运,不守规矩;四是管理缺失,放任自流;五是幕后操纵。其中,幕后操纵虽然人数不多,但结构成分相当复杂,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麻烦。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客运市场先天发育不良,行业失管;二是企业改制一改了之,缺乏政府调控手段和公益性措施保障,机制不全;三是各种利益博弈,从业人员成分复杂,矛盾集中;四是制定政策透明度不高,出台时间不当;五是个别部门怕担责任,相互推诿,联动机制不够顺畅,造成某些方面管理放任自流。只有摸准脉搏,对症施策,才能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七、加强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氛围
市域社会治理解决方案范文6
1.1国内外关于城乡结合部地区生态环境及其治理的研究
城乡结合部是中国城镇化进程有的社会现象,国外城市化进程中也存在类似我国城乡结合部的现象。在国外,埃塞俄比亚学者Nigussie以巴赫达尔市的城乡结合部附近的一个小规模农户为研究对象,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分析了城市扩张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并对其影响进行了评估。印度学者Veena以晨奈为例,通过人类-环境耦合系统建模方法(CHES)考察并得出城市化和水的脆弱性之间的关系。Franziska等提出用标准化的方法来量化生态系统服务尺度,重点研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中生态系统供给与需求之间如何权衡,并对实现可持续的资源供给和需求如何平衡进行了阐述。国内学者专门针对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问题研究较有限。魏东辉等从哈尔滨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入手,对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规划、管理、法律等方面多角度地提出了生态环境改造对策。沈清基从城乡生态效益指标体系、总体状态及类型评价、关联性分析、协调性分析等方面阐述城乡生态效益的分析内容与分析框架,提出了基于生态效益的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规划框架。姜英通过对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的技术路线的论述,探讨了地理信息系统在城乡结合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纵观国内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关于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治理的研究多为针对经济发达城市、地区或生态环境破坏相当严重等地区的研究,而对中小城市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的研究比较少。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关于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的治理问题解决方案中专门针对政府提出的对策建议比较多,目前还没有提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思路和方案。针对这些不足,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治理研究是本课题的研究价值所在。
1.2研究方法
(1)样本城市及样本人群。本文选取湖南省湘潭市作为样本城市。“湘潭市总人口约289万人,总面积约5015km2,下辖湘潭县、岳塘区、雨湖区、湘乡市和韶山市五个县市区。湘潭市是湖南省重要的工业城市之一,城市化率达61%左右”,工业是湘潭经济的主导产业,企业是破坏生态环境的重要主体。湘潭矿产资源丰富,有铁、锰、铝、铅等金属矿产,因此矿业开发和生产加工比较发达。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很大,所以环境治理离不开企业的积极配合。走访了几家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目前已逐步建立起矿区生态建设示范基地,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基于政府是环境治理中的主导力量,对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保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同时对生活在九华经济区域内的居民及周边的村民、部分流动人口进行了问卷调查。
(2)研究步骤。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个案访谈、问卷调查、内容分析法等。对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的政策主体、政策执行者、决策制定者、受众进行多角度考察分析,了解不同主体对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的感知和认知。
2研究发现
2.1公众对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与受教育程度及媒体的影响呈正
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生活在城乡结合部的大部分人对生态环境的概念有一定的了解,绝大部分人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持肯定态度。调查对象的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受教育程度、素质的高低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呈正相关。生态环境对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影响是长期而深远的,受教育程度高的人群更能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生态环境问题。同时,在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媒体对人们的行为具有导向作用,湘潭市九华经济区的生态环境良好与该区重视利用媒体对生态环保进行积极的引导有一定的关系。
2.2与生态环境治理相关的政策体系尚未形成且缺乏执行力,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保机制有待完善
中国自第一部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以来,至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总数已达2000多条。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政策在不断完善,但与生态环境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形成体系。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难以界定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破坏难以量化,对奖惩如何做到公正合理等这些问题会直接影响环境治理的有效执行。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保机制不够完善除了法律机制不完善,还体现在治理生态环境的资金不足,技术水平落后等方面。总之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离不开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
2.3政府部门已经认识到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协作,但在具体工作中如何分工协作尚未形成有效方案
通过对湘潭市环保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数十位官员进行访谈,借助内容分析法对访谈结果进行整理。通过整理了解到政府部门对生态环境建设越来越重视,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政策逐步出台。但生态环境治理面大范围广,不仅需要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协同与配合,还需要政府与各非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生态环境治理是当务之急,可持续治理与维护是保障。但现阶段如何克服部门分割等执行障碍,政府官员感到困惑,并期望学术界给予理论支持。
2.4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治理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考核制度
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很多,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收效甚微。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缺乏有力的监督,监管不到位,此外,考核指标少而泛,缺乏灵活性、科学性,不能根据具体问题具体考量。甚至有的考核流于表面形式,并不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总之,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应该由谁来监管,应该对哪些主体进行考核,如何让考核的结果对生态环境的治理产生积极作用等问题都值得思考与探索。
3政策建议
3.1加强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宣传教育,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十分重要,尤其应当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要培养和提高人们的生态环保意识,生态环境教育必不可少。生态环境教育能使人们了解生态环境的基础知识,从而获得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基本技能,并养成正确认识、理解、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处理生态环境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对于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问题,与其先污染后治理不如防患于未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培养民众生态环保意识。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可以丰富宣传教育的手段和形式,对不同人群分别采取其利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无处不在,接触网络的人群不断扩大,网络媒体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治理城乡结合部的环境问题可以利用网络媒体覆盖面广、便于接受、影响力大等特点积极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完善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保障机制
完善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保障机制需要完善政策、法律、财力、技术等方面的保障。党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治理的政策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结合城乡结合部的特殊情况制定适宜的政策,并给予相应的法律保障。充实的财力保障必不可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意义深远的活动,仅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是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公众的积极主动性,扩大筹资范围、拓宽筹资渠道,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科学的指导和先进的技术是治理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的有力法宝。探讨生态破坏的原因、分析破坏的影响以及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应用。总之,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持久战,需集思广益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保障机制。
3.3重视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监督与考核
在多元主体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应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即政府、居民、村民、企业等众多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相互监督机制。对于非政府主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政府有权对其惩戒并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政府损害其他主体利益的决策,其相关主体有权提出控告。同时非政府组织之间也可以相互监督,任何对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活动都应被制止,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重视生态环境考核制度,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实行捆绑制,将生态环境考核与经济考核一并纳入考核体系。考核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的对象应多元化,根据不同主体制定相应的考核机制。总之,不论是监督还是考核都离不开多元主体共同配合协作。
3.4注重对城乡结合部的工业园区进行治理,建立生态工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