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

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范文1

关键词:档案管理;科研档案;规范化

随着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高校科研档案作为重要的信息资源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和重视。并在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高校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高校科研档案是高校科研活动的历史记录,它记载反映了科研活动的过程和成果,是储备科技信息和科技知识的主要载体.为实际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借助于档案,我们就能够更好地去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在加速科技进步的进程中,档案管理应不断丰富高科技实用信息,不断拓宽档案的利用范围,不断集中各方面信息,加以利用,形成良性循环。因此积极探讨高校档案工作的新思路,以科学的态度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就针对如何加强对高等院校科研档案的科学管理,谈几点个人浅见。

1 对科研档案的管理,要抓住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科研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服务意识、文化素质、科研管理方式和方法等方面要有所创新,才能适应科技创新型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要加强科研档案管理人员的自身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树立开放服务意识和为科研服务的观念,开阔思路,着眼于由内转向外,扩大科研档案资源共享范围。尽可能参与科研活动,适时了解和掌握科研第一手资料,从源头做起,确保科研档案质量。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以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面向本单位、面向社会,为经济建设、为学校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从而提高科研档案工作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地位,只有这样科研档案工作才能够开创新局面,做出新成绩。

其次,要增强科研人员的档案意识,使人们充分认识科研档案的价值。高校科研人员是科研档案形成的主体,其档案意识的提高,将会使高校科研档案的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所以要求科研人员都要把科研材料归档看作是自己的义务,是自己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为科研档案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必要条件。

再有,实行现代化管理。科研档案管理现代化是科研档案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仅靠原始的手工操作,难以满足高校科研发展的需要。科研档案规范化管理必须依据现代管理理念,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科研档案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将现代办公技术与科研档案管理相结合,运用计算机、光盘、复印机,多媒体等先进技术和设备参与到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加工各种科研档案资料的工作中去,从而实现科研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

2 规范高校科研档案的管理模式.保护知识产权

作为高校科研档案信息的管理者,既要注重对档案信息资源自由阅览、下载、复制、转载的合法权利的保护,同时也要对非法利用行为进行控制。严格遵守有关科技保密的规定,正确划分密级,合理确定使用范围,从而保证科技机密和档案的安全,维护本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注重保护好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管理利用与保密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知识产权纠纷和损失。

首先,建立高校知识产权科研档案的统一管理制度,保证真实、完整全面地记录所有知识产权的获取、维持、转让等社会活动过程,以合理利用及科学地管理知识成果。对知识产权活动记载过程的文件进行归档保存,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一种正常的知识产权的应用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以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利用。其次,确定课题负责人归档责任制,由课题负责人主持立卷归档。做到下达计划任务与提出科研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计划进度与检查科研文件材料形成的情况同步;验收、鉴定科研成果与验收鉴定课题档案材料同步;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科研成果与档案部门出具专题归档情况证明材料同步。课题负责人负责科研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建议保管期限、密级的确定,填写科研档案简介等,科研档案部门要根据归档范围,规范收集归档工作流程,并且要提前介入,超前控制,确保科研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垒。档案工作者负责监督指导和管理,保护原有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确保科研资源和知识产权不流失,不受侵犯。

3 实现科研档案规范化

科研档案管理现代化是科研档案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手段。科研档案规范化管理必须依据现代管理理念,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科研档案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将现代办公技术与科研档案管理相结合,从而实现科研档案管理的规范化。这是达到科研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首先,必须做到科研文件的形成、归档的规范化。具体是科研项目的申报书、合同书、委托书、项目的审批文件、方案论证等文件;研究实验阶段中的各种载体的重要原始记录、实验报告、实验数据、调研报告、查新报告、专利申请的有关文件材料;鉴定、验收阶段中的工作报告、研究报告、、著作、鉴定证书等,成果申报奖励阶段中的成果登记证书、奖励申报书、成果应用证明,推广应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归档的案卷,要求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有利于长期保存。其次,要明确立卷归档的重点.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区分文件和资料,特别注意区分内容、形式、作用等相似的资料,减少档案资料的重复和冗余,不该归档的文件不能混入,同时注意防止应该归档文件的散失。此外,还要注意案卷装订的质量,利于分类检索,便于档案规范化管理。

4 提高各级领导的科研档案意识.加强科研档案工作队伍建设

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范文2

关键词:知识产权贸易;价值评估;问题

全球化经济背景下,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作为重要交易对象份额逐年增加,涉及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产品与服务比比皆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在世界范围内流动的重要产品,在价值评估领域遭遇到了诸多问题,加强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中价值评估方法与对策研究,对于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企业市场竞争与生存有重要价值。下面对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中的价值评估问题做简要探究。

1.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价值评估特点、意义与原则

知识产权评估本身属于资产评估范畴,是对知识产权本身在不同时期的价值做出正确判断,是当前知识经济时代的一种典型表现,知识产权评估强调其未来可能带来的利益,因此评估看重产权本身的最具潜力的价值,而单单并非当前的使用效益,所以知识产权的评估本身要注意与其相联系的各种权利、利用方式的应用。国际知识产权评估本身具有针对性、估价性、时效性与参考咨询性。针对性主要是指其同资产评估一样围绕特定产权、特定目的开展评估活动,比如为企业股份制改革、上市收购、产权转移等提供服务。估价性是知识产权评估在特定交易条件下以科学的评估方法与逻辑突出其在某段时间内的价值。时效性是指知识产权本身在保护期或者权力时效期之外价值受到影响。参考咨询性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结果只作为重要参考意见存在,而并非最终的决定性结果。国际知识产权评估有利于加强贸易双方对产权价值的正确认识,为产权司法保护提供切实依据;产权评估为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产权保护提供支持,可有效避免贵重资产流失;产权评估有助于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应用与实践;产权评估可为国际贸易投资与企业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意见;产权评估适应了国际贸易市场规范化发展需求,有助于加强产权保护,完善评估方法、促进市场交易规范化。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要遵循相应原则,以确保评估活动的科学化与规范化,确保评估结果的可用性。知识产权评估原则主要以替代性原则、变化性原则、预期收益原则、一致性原则为主,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基础上,价值评估活动才能够更加公平、合法,保证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与可用性,有助于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交易与管理。

2.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价值评估影响因素

国际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主要对象以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为主,由于知识产权本身不同于其他市场资源的特殊性,在评估方面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也较多,总体而言主要以经济成本、技术的生命周期、法律状态(法律保护状况、法制环境等)三大要素为主。经济成本代表了知识产权开发与应用过程中所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成本,知识产权的开发与应用有重要影响,是做价值评估时必须纳入考量的关键要素、知识产权的技术生命周期代表着知识产权的使用期限与价值高低,比如商标权、专利权等这类对时间期限要求较高的知识产权,一旦超过期间产权本身价值将会发生极大变化,这是做价值评估时必须予以考虑的关键因素。法律状态主要是指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时所处环境的法律保护状态,这对于产权本身的法律效力与保护期限有直接影响,世界各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环境与条文有较大差异,直接决定了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中价值评估的多元化,比如我国与美国、欧盟等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状态就存在较大差异,在做国际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时必须综合考虑到双方法制环境,以便提升评估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与准确性。除了上述三大要素之外,国际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还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比如市场机制、评估主体因素、产权风险、价值规律等,评估主体本身对知识产权的需求层次直接影响评估结果,参与评估者本身的心理状态对于结果也有一定影响,不同市场机制条件下对产权评估的方法与目的也会有所差异,这对于结果有一定影响,另外评估过程与市场所承受的风险也会影响评估主体与价值评估结果。考虑到国际市场本身的特殊性,知识产权贸易在市场中作为特殊商品也受到市场波动、价值规律等制约与影响,尤其是决策、投资等经济活动中这种风险与影响力会被进一步扩大,对于评估结果的影响也表现为多元化倾向。

3.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的利弊

当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主要以成本法、市场法与收益法为主,这三种方法各自拥有不同优势与局限性。成本法是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一个全新的知识产权评估对象,以全部成本减去实体、功能性、经济性成就贬值获得评估价值,是一种重置成本评估法。市场法作为简单且直接的评估方法,是对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调查,估算评估对象的价格,对市场交易参照物价格较为重视,但是该评估结果本身需要一个公平、活跃且公开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由此才能够保证市场上参考价格的可比性,提升最后结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收益法也叫做收益折现法,主要对评估知识产权的剩余年限及未来收益利用适用的折现率进行评估。述三种方法各自具有不同优势,但同时不可避免的也存在局限性。比如成本法本身若成本资料不健全,且每年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维护或者研究,产权成本价值则要进行单独核算,若缺乏这些相应资料,评估结果必然受影响,同时原始成本的无据可查也制约了成本法的应用。另外,像是商标权这种排他性较强的产权因为较难重置,所以利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与计量难度较大。市场法操作简单且适用范围广,验证性较佳,在反映资产价值水平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但是其余市场本身联系过于密切,若是知识产权市场发育不完善则很难获得完整且可靠的产权资料,科学性、真实性必然受到影响,像商标权、核心技术等强烈的排他性质,也使得较难找到市场参照比价物,另外像是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交易对保密性要求较高,市场法需要公开必然会对交易产生影响。收益法在评估有形资产方面优势显著,知识产权评估除了一些依托于实体资产存在的产权之外,还有更多如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关于这些知识产权的预期收益在分割与量化方面难度较大,同时评估过程中由于要收集大量影响产权价格的参数资料才能够为未来收益评估提供支持,这无疑也增加了评估的难度。另外,知识产权本身的独占性也使得拥有方本身具有超额收益,导致使用价值背离评估价值,同时产权折现率的确定难度也较大,这些都影响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的开展。

4.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建议

国际贸易知识产权评估面临着诸多难题,对于我国而言,要积极完善自身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提升产权评估意识,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完善、规范化管理提供支持。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已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也已有相应的准则,但是在实际应用还存在不少问题,随着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对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评估需求越来越迫切,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成为必然选择。当下我国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对外贸易的增多更使得知识产权贸易、摩擦频频出现,对于国内市场而言,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活动非常重要,它不仅涉及我国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也涉及到与其他国家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大问题。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滥用、盗用案件、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要以知识产权评估为基础。国内要加强知识产权研发催生更多专利服务市场发展,并建立完善的专利流程制度服务价值评估工作的开展。为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企业要积极探索完整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转化体系,利用专利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与品牌经营管理委员等做好决策,由法律和知识产权部具体进行职能管理,从营销、品牌传播、工程研究院、信息技术部、下属公司和控股公司等多个受益角色入手完善法律与知识产权评估服务。要积极研究并拓宽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渠道,如知识产权转让、融资、质押等,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增加授权率,以提升核心领域产权竞争能力。要做到有的放矢加强专利布局,通过建立庞大的知识产权数据库指导产权研发与市场评估,在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更加从容的应对国际知识产权贸易市场的竞争。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中的价值评估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易受多种因素影响,评估方法本身也各有利弊,要在明晰不同方法利弊的基础上积极完善我国当前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提升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与价值评估水平,为国际市场知识产权贸易中竞争实力的增强服务。

参考文献:

[1]姜雪来.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的价值平衡[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11,(4).

[2]施卫娟.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D].云南财经大学,2012.

[3]冯汉桥.论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的关联性[J].经济研究导刊,2011(8).

[4]马玉珍,张国华.知识产权价值管理问题的研究[J].商业研究,2006(4).

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范文3

根据我国国情同时参照国际相关法律制定的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方面,对科技合作的跨国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的研发与转化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又出台了相应的具体政策。

二、我国中医药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政策法规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国家政策方面,第一,我国的科技中介机构发展起步较晚,政策扶持力度不足。国家对于科研的财政支持、信贷支持、风险基金、税收优惠、成果价值评估的规定大多仅限于原则性规定而无程序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尚无配套政策。特别是亟需发展的中医药科技中介机构,由于缺乏足够的政策支持,发展十分缓慢,严重影响了我国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迅速转化;第二,中医药科技中介服务业相关政策缺乏系统性。科技成果从产出到转化涉及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衔接欠严密,存在政策空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在科研立项时对成果的要求不具体,不能根据研究的周期、方向等提出不同的成果标准,对成果的现实实用性缺乏考核。②科技项目没有设立成果转化专项经费,致使科研人员在研究过程中对于成果的可转化性关注度不够,结题后经费马上全部回收,成果产出的后续工作无资金支持。③只对研究项目的验收明确了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成果登记是否要鉴定、验收,是否需要建立鉴定、验收的程序、规范,鉴定的主体是谁,权威性如何体现等均缺少政策规定[1]。④如何规范成果登记、成果奖励、及成果推广之间的关系,没有明确规定。⑤对于公益性的科技成果(如中医药适宜技术、疾病预防产品等)的推广缺乏相关的配套政策。⑥卫生技术产品推广中的风险归责如何界定,如何规范,也缺少政策依据。

2.在法律法规方面,由于促进和规范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缺乏对科技中介服务业的有效管理和规范,多头管理、政企政事不分,致使我国的科技中介市场的运行极度不规范。国家科技部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结构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大多数类型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经济地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还未得到明确。”特别是中医药科技中介服务法律中空现象严重,由此带来的不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缺位、资本市场发展不规范等问题长期得不到切实解决,从而导致我国中医药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与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较少,与之相关的配套政策也不完善。2002年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经贸委等三部门联合了《医药科学技术政策》。这是现行唯一的医药行业专门性的科技政策文件。这个文件主要是为医药产业发展的两大重点———中药现代化和生物制药产业化,提供相关政策保障。虽然其中有促进医药技术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等政策要求,但并没有涵盖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的全部问题,并且这个文件只是提出相应的政策要点,并没有具体的配套政策文件[2]。

3.在行业管理方面,仅有咨询、评估、技术市场等领域在少数地区实施了行业管理措施,其他大部分科技中介服务领域(包括中医药科技中介服务业)则基本没有类似的制度在实施。技术市场中科技成果转化所依据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技术转让政策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此外,科技中介机构准入制度的缺失,至使中介机构的交易撮合能力较差。由于缺乏制度的保障,科技中介服务业中的行业管理十分混乱,直接影响了其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由于缺乏前例,大部分科技中介机构只好参照事业单位进行管理,没有建立起真正适合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特点的机构组织。政策管理不健全的问题,直接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业良性运行机制的确立和发展。

三、促进中医药科技中介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建设的建议

加快政策法规等外部环境建设是加速我国中医药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1.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要加紧研究制定促进和规范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明确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组织制度和发展模式,理顺政府与科技中介机构的相互关系,形成法律定位清晰、政策扶持到位、监督管理完善、市场竞争平等的良好政策法律法规环境。制定与出台《关于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指导意见》,从制度与规范上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保证对科技成果的科学、有效管理。

2.要加紧制定对于中医药科技中介的相应扶持政策。要善于以制度的创新消除影响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的障碍,使中医药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切实成为中医药技术成果与市场之间的沟通桥梁,增进政府与创新主体之间的联系,研究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的政策框架,完善相关政策,确保中医药科技中介服务业的顺利发展。完善、规范技术市场,落实科技成果转让法。建立科技中介机构和职业技术经纪人的准入制度、评估制度,促进中医药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建立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推广、转化的信息交流平台,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完善中医药科技成果管理制度[3]。中医药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依托项目目标,以科技成果的研发带动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将科技成果的管理纳入项目过程管理,更新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的观念,对科技成果实行科学化的管理。二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科技活动,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与应用,推动中医药科技中介作用的最大化发挥,拓展中医药科技成果市场,以积极的态度加强中医药科技成果的管理。三是加强对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应对中医药科技成果进行规范化的命名;另一方面,对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推广程度进行科学、严格的界定。四是对中医药科技产业给予积极地政策扶持,采取合理有效的激励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医药科技中介的作用,引导、帮助医疗机构应用中医药科技成果,使中医药科技成果能够惠及卫生机构、惠及百姓。五是对不同类别的研究按不同标准立项、管理。六是将传统的、民间的、没立项的中医药成果的登记、认定、转化、奖励、评价纳入中医药科技成果管理范围。

3.要加紧建设健全的法制环境,营造稳定、繁荣的竞争氛围。我国的科技中介机构发展起步较晚,而且是在一个不健全的法制环境和不成熟的市场环境中成长壮大的。纵观发达国家的科技中介服务业,其发展大都有着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发达国家政府普遍注重通过建立法制规范化的发展环境,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提供稳定的保障,为行业的繁荣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注重加快优化外部环境来推动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尤其是美国与日本,这两个国家在这方面堪称杰出的代表,仅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先后制订了六、七部法律来规范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法制化管理方式,既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也从根本上优化了科技中介服务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从而确保了科技中介服务业在法制的约束下健康快速发展。为了发挥我国中医药科技中介的最大的功效,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必须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制定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法规体系,为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4.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解决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实施的一系列相关问题,以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得到有效顺畅的实施。要结合研究与开发的具体情况,适时适当地选择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使科技成果及时形成知识产权。强化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并把这一工作纳入到科技计划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及其产业化和科技体制改革的各个环节,引导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提高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范文4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

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校因其所具有的学科、人才、信息和学术环境等优势决定了它是产生新知识、新理论的沃土。作为我国知识产权最重要来源之一的高等院校,参与或独立创办知识密集型高科技企业,已经成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而且,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几乎涵盖了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科技成果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已成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高校或通过技术转让,或作为无形资产,或采取产学研合作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方式,总之,依托自身的科技优势,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学研的结合过程中,无一不涉及到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如果管理不到位,势必造成资产的流失,因此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防止知识产权流失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目前,由于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还不规范,知识产权流失已成为当前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而流失的形式又是多种多样的,如人员流动、科技合作、非法使用等;流失的原因也十分复杂 ,主要有专利保护意识淡薄、经费缺乏、约束机制不明确、管理制度和机构不健全等原因。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不足

(一)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淡薄。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制定并完善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了一套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提升到了新的重视高度。但是由于过去长期实行的科研立项、鉴定、评价、奖励制度所造成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很多高校的科研人员的考核、职称评定等都与发表的论文数量挂钩,科研成果主要以的形式公布于众,并不重视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取得、成果的保护。而且,在高校中真正了解和掌握上述法规的教职员工并不多,致使高校的科技人员在科研和课题研究过程中,埋头自我研究者多,关心课题知识产权保护者少。当一项科研项目取得进展时,项目产生阶段性成果时,便匆忙将其研究方法和取得的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公之于众,从而使发明创造丧失新颖性而失去获得法律保护的可能。可见,知识产权意识的淡薄,已经成为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二)缺乏知识产权保护专用经费。申请专利需要缴纳一定的经费,尤其是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缴纳申请费、实审费、授权登记费和维持费等各种费用,还要缴纳机构的费。如果到国外申请专利,动辄需用上(数)万元。目前,高校申请职务发明专利的费用一般都由课题组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课题完成具有一定的时间性,因此,课题任务一旦完成,专利维持就显得很困难,而专利权的有效性是以专利权人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来维持的,对一些有前景的专利而言,由于课题组无法按时缴纳维持费而不得不放弃专利权,使其成为公有技术,造成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它的审查周期长,往往需要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授权,其效益的体现需要更长时间,如果仅由课题组决定专利权维持与否,就很难有效地保护高校的发明创造成果。近些年来,高校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比例相当高,这与无知识产权专用经费有着密切的关系。还有部分高校存在图名不图利的思想,对科技成果只统计专利申请的数量,并不管专利权是否有效。

(三)侵占高校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缺乏具体的约束机制。虽然我国的《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成果和非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的概念和所有权的归属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过程中,无意或故意混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发明创造的情况屡见不鲜。有些教师和科研人员觉得这项技术成果是自己研究出来的,觉得自己就有处置权,随意或故意将职务技术成果作为非职务技术成果转让导致产权不清、高校知识产权流失。我国专利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将执行本单位任务、主要利用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条件作为界定职务成果(职务发明、职务技术成果)的依据。这种规定把利用本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其他技术成果一律列为职务发明创造之列,忽视了发明创造、技术成果的完成起主要作用的是发明人、设计人的创造性劳动;我国高校经过多年发展和国家资助,不但拥有大量国内外先进的科研设备和科研资料,而且聚集了大批的具有科研能力的人。由于没有在科研过程中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大量的科研资料、科研数据掌握在科研人员的手中和头脑中,一旦科研人员跳槽,将造成知识产权的流失。可见,知识产权保护执行机制上的缺失,已经成为高校知识产权流失问题中的“短板”环节。

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范文5

一、档案规范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领导对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敷衍的态度。单位工作中,领导重视程度直接关系到该工作的地位和发展。档案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单位将档案工作列入了目标考核,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但仍有少数单位为应付考核,完成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要求,采取聘用临时人员和借调下级单位人员来完成档案工作。聘用和借调人员本来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中常见的一种方式,有利于锻炼交流干部,提高工作能力,但档案工作有其特殊性,且有长期性和基础性的特点,需要工作人员日积月累的熟悉掌握,才能将工作做好。突击性工作虽能解决暂时需要,但由于他们不掌握档案工作的基础业务知识和技能,不熟悉单位各部门工作情况和文件形成状况及相互之间联系,加之不同的工作态度,无法保证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立卷质量,必将对以后档案工作带来很多缺陷。(二)部分单位档案归档立卷制度贯彻不到位,未实现部门归档立卷。部门归档立卷制度是指在机关档案工作中,各所属部门必须自己收集、整理、编目本部门所产生的各门类载体档案,并按时向机关综合档案室移交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中都明确规定应当归档的材料必须由业务部门或文书部门(也就是文件材料形成部门)收集,并完成整理立卷工作,然后交档案部门集中统一保管。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能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大量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不同载体形式的档案,以及会计、人事、基建、纪检等专业档案,都要要求由单位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兼职档案员进行整理和立卷,再移交档案室。而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相当一部分单位未推行部门归档(立卷)制度,专职档案员大量精力和时间都花在与各处室索要档案以及档案整理、编目、录入、扫描、装盒等具体工作上,往往去年的档案刚刚整理上架完毕,又要开始进行今年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突然某个部门又送来往年的档案材料,专职档案员每年陷入收集档案、整理档案、再收集、再整理的无限循环工作中。而省级单位的档案部门还负有对市(县)同系统机构档案业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职责,省直机关专职档案员对自身单位的档案工作都疲于应付,自然没有时间和精力对下级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本机关档案进行宏观管理,易造成系统整体工作水平的下降。(三)多数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法满足档案工作发展需要。机关事业单位处科室数量多,但专职档案员人数少,兼职档案员具有人数多、流动快的特点。仅靠业务主管部门日常的几次培训很难提高其业务水平,依靠专职档案员进行手把手的一个个教也不现实。因此,将档案业务技能编制成业务文件进行指导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在众多的业务文件中,《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以及《档案分类方案》、《各门类档案整理工作流程》、《档案室基础业务工作手册》等是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基础,是指导专兼职档案员在档案规范化管理中做好档案工作的必要知识。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许多单位的专兼职档案员不仅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并制定适合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业务文件,甚至对以上文件的具体内容规定都不掌握,又如何来指导和做好档案工作。(四)档案利用手续繁琐,难以满足服务社会的需要。目前利用档案的方式主要有案室现场查阅、电话查阅、网络查阅,而机关事业单位保管的文书档案、民生档案、电子档案、专业档案、科技档案、知识产权档案等等,涉及的种类和专业涵盖各个领域,各种不同门类的档案都有各自的利用范围、法律效力、保密规定及利用权限,如何正确有效的提供利用是摆在各部门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五)档案信息化管理程度底,未实现文档一体化要求。随着办公自动化(OA)系统的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形成的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也给档案工作带来新挑战。一方面新的电子政务推行,产生的大量电子数据,这些电子数据俗称电子文件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电子档案,他们怎么区分、如何归档、标准要求是什么等等都需要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探索研究;再加之实际上,各部门机关电子文件格式与档案数据格式不统一、办公自动化(OA)系统与档案管理系统数据接口不一致,无法实现无缝对接,文档一体化要求无法实现,电子文件收集、加工、整理、保管、鉴定、利用等环节新问题层出不穷,导致档案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于现实社会需要。(六)档案专兼职人员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缺乏创新意识。由于受工作本身在单位内部实际地位、作用影响,以及单位领导主观意识认识等影响,在挑选档案专兼职人员和安排经费时,仅以能保管好档案不至于丢失泄密为目的,导致档案专职人员队伍年龄偏大、知识老化,工作方式理念陈旧,进取心和创新能力不强,缺乏计算机等专业知识,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管理需求;而兼职人员队伍虽然年纪轻,知识结构层次较高,但不熟悉档案工作基础知识,流动性快,思想不稳定,难以静下心来钻研业务,造成档案工作服务水平偏低,档案工作进一步被边缘化,综合档案室成为弱势阶层。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工作制度建设,用机制和制度来保障和规范档案工作人员、编制、经费、项目、设施设备和数字化建设等的投入,确保开展档案工作所必需的人财物不因领导意识的不重视或是领导的更替而影响,同时创新档案工作的激励机制,让热爱工作的人有劲头、有奔头。(二)重视档案专兼职人员的队伍建设,稳定档案干部队伍,加大基础业务和现代化技术知识技能培训力度,使培训制度化、专业化,着力培养和储备专业人才队伍。机关事业单位必须采取措施,稳步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待遇,关心他们的成长,统筹解决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职务级别等问题,不能让埋头干事的档案员吃亏,着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以适应档案工作的新常态新形势,从而提高工作和服务水平。(三)认真贯彻执行部门归档(立卷)制度,积极推行文档一体化要求。单位应该建立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制、各处室负责人对各自处室档案负总责,各兼职档案员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和移交等具体工作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将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列入各处室目标责任并签订目标责任书以强化责任意识。同时要使档案人员不但要熟练掌握计算机专业知识,而且要通晓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传输和归档工作要求,实现机关档案文档一体化要求。(四)要根据国家档案局出台的相关档案工作规定及行业技术标准,制定适合本部门档案工作发展需要的业务制度。要注重平时归档立卷工作,应对档案收集过程、整理结果提出明确要求,在文件制作的质量、文件处理的程序化、制度化等方面提出要求,建立文书处理流程、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分类大纲、保管利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制度和办法,通过业务文件进行指导,能减少培训时间,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即使兼职档案员流动较快,也能迅速让新从事档案工作的档案员尽快掌握基本的档案业务技能。(五)在机关档案信息化进程中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软件和硬件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机关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满足数字档案资源数据和格式规范统一,数据共享安全等要求。目前国家档案局已正式出台《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和《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格式》三个档案行业标准,为信息化建设打下初步基础。办公自动化(OA)系统以及档案管理系统应该在前期开发时就应该以这些标准为依据,从数据的最前端规范,让档案专业人员参与OA系统开发,按档案管理要求和特点提出系统需求,真正实现办公自动化(OA)系统与档案管理软件的无缝对接,实现文档一体化。(六)要加强档案工作创新服务,强化档案服务意识,提高档案工作为机关各项重点工作服务的能力。档案工作者只有转变保守思想,开拓档案工作利用新方式,创新积极服务观念,充分利用档案网络快捷、方便的优势,积极开发网络利用、自助査询等新模式,充分发挥档案的信息作用,保证档案信息及时、有效地为领导及机关各项重要工作服务,才能体现档案工作的核心价值竞争力。

作者:周知勇 单位:云南省档案局

参考文献:

[1]姚美荣.对加强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几点思考[J].档案,2009(1)

[2]熊莉萍.浅谈机关档案开发利用工作现状和对策[J].城建档案,2012(12)

[3]吕海梅.机关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J].山东档案,2010(08)

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范文6

(一)多媒体技术的概述

电子文件信息就是多媒体信息的本质含义,是指通过文本、图像、声音、视频等方式展现出来的信息。计算机系统中包含两种及以上的多媒体信息时,我们称之为多媒体系统。多媒体技术包含媒介和媒体两种要素,可以改变档案信息管理的陈旧性,实现完全的、开放性的计算机管理。

(二)多媒体技术与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关系

当前,档案建设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随着经济建设的脚步不断加快,档案种类和类型的增加,传统的档案管理技术方法以及传播形式与途径已经呈现落后的状态,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而多媒体技术拥有信息储存量大、形象直观以及传播渠道广等优点,可以为档案信息化的建设带来很大的便利,为档案信息化的管理与建设提供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手段,发挥档案信息的最大价值,对于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有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多媒体技术在档案信息化管理中的难题

(一)档案信息传输中的知识产权

实现档案信息数字化,以及网络资源的共享是档案建设的最终目的。然而,网络传输这种新的信息传播技术虽然打破了传统的信息传输格局,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同时,也为数字化产品带来了侵权的风险。档案是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受到版权保护的。社会的发展让人们逐渐开始重视知识产权,所以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务必要注重对著作权的保护。在实际工作中,确定馆藏档案的著作权和所有权人,作品在网络上进行传播之前必须取得著作人的授权,否则未经著作权所有人同意任意使用档案便属于侵权行为。

(二)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原则

只有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的工作规范和标准才能切实的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也是实现档案信息数字化目的的现实需要。实现档案信息数字化,必须坚持管理规范化的原则,按照相关的标准对档案进行保管、传送、使用等工作。加强人员的素质建设,实现部门、岗位与个人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避免出现档案保管不完整、不规范及其价值被浪费的情况。

(三)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

安全保障体系对于档案信息化的建设有着关键作用。目前,我国的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法律规范以及制度不健全。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缺乏有效的安全技术,健全的管理体制等,给档案信息化建设带来不便。而随着设备和技术软件的发展,从事黑客等网络不法事业的相关组织技术也在进步,档案的安全受到极大威胁。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概念是动态的,不能以绝对的目光来看待档案的安全性,应该时刻保持警醒,不断的升级网络技术、完善管理体制、更新管理办法以及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以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保证档案信息化建设稳定的前行。

三、多媒体技术在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

(一)建立档案信息库

以现有馆藏为基础,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数字化的档案信息库,对信息和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在建立档案信息库之前,必须要做好相关准备:构建一个档案管理的多媒体平台。建设子系统、数据存储子系统以及数字化处理和数字化信息输出子系统,完善档案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使档案的加工、传输和利用等流程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不再独立分散;对于媒体之间工作时间进行控制,需要同步的媒体工作进行同步控制。系统应该满足操作界面的生成、数据库的管理以及添加交互功能的要求,并支持不同应用系统和软件的运行,提供安全的运行环境。还需要对数字化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分类,不同的档案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不一样的管理措施,避免一体化带来的资源浪费,提高数据库存储和处理信息数据的工作效率,满足不同用户的不同要求。

(二)信息系统的检索程序编制

档案信息数字化的首要要求就是目录信息的数字化,档案目录数据库能够实现档案资源在数据库中的条理性,是整个数据库建设的基本。首先,要建设一个目录信息的仓库,完善相关的目录数据、专题目录数据以及各类资料文献的目录数据的输入、媒体制作和检索体系,实现准确快速的查找信息数据。其次,建立档案的著录标引和机读目录系统。其中档案的著录标引检索自动化是档案自动化管理的核心,对于档案信息资源的要求很高。要实现档案的著录标引检索自动化,首先要输入大量的数据,以档案著录表现出相关信息数据的主旨和参考价值,注明档案的出处与来源,保管现状等。同时对档案的特性做出分类、选择和登入,为管理人员带来工作便利的同时使用户的查找也更加轻松。建立机读目录可以实现用户在计算机上的检索。将著录的条目信息按照规范标准录入到系统数据库当中,以特定的模型为连线将它们组织串联起来,形成一个个的集合,为档案目录的数据管理提供相关技术基础。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