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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1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2)04-065-03
在知识经济的时代,高校作为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生力军,应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用工作。2006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100所高职院校院校进行进行了“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新增100所左右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院校,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上述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和100所骨干高职院校(以下简称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在知识产权创造和管理方面的现状基本反映了我国高职院校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随着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政策的陆续出台和普通高校知识产权示范作用的影响逐渐加大,目前已经具备大力推进高职院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
一、文献综述
李庆霞认为高校的科技投入与专利申请呈现出严重的不对称性,即专利申请数量与高校科技地位不对称,与科技经费投入不对称,也与承担的科技项目数不对称。王宗光和李婷通过对全国重点大学的调查和分析后认为高校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混乱,权责不明。翁忻和刘宁认为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不完善,存在着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失衡等诸多的问题,大大阻碍了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和保护。史文娟认为,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管理落后,有必要构建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框架。上述研究都是针对我国本科院校和西部院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所作出的研究,而高职院校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至今无人作出研究。
二、高等职业建设院校知识产权工作现状
1.高等职业建设院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教育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笔者通过电话访问的方法对持有知识产权的99所高等职业建设院校的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进行了简单的调查访问,调查结果如下:29所高等职业建设院校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制定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制度,有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56所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对职务发明进行奖励。
2.高等职业建设院校专利权的创造
高职院校总体科研基础弱,但高职院校师资队伍中有大批善于从事应用型研究的双师素质的教师,与研究型、学术型研究相比,并不追求理论上的高精尖,更注重研究领域的实用性,科研成果的转化性,能切实解决一些学校、企业、社会发展进程中所产生的实际问题,所以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更容易产生技术类的知识产权。技术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专有技术权等。
限于篇幅限制,此处仅对高等职业建设院校持有的技术类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进行讨论。
通过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对全国200所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在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所持有的专利权(含发明再审专利)按申请年统计进行了检索。检索结果见图1,从中可以看出,2006年高等职业建设院校仅持有174个专利,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持有量相对于2006年的增长率分别为74.14%、184.48%、348.85%和418.97%,到2010年高等职业建设院校持有的专利达903件。
3.高等职业建设院校软件著作权的创造
传播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对软件科技人员创造性劳动的尊重和法律意义方面的肯定,是减少产权纠纷,整体提高高校自我保护能力,进行有效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措施。鉴于篇幅限制及高职院校知识成果产出的特殊性,此处仅对高等职业建设院校持有传播类知识产权中的软件著作权进行讨论。
通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网数据库,笔者对全国200所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在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所持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按登记日期进行了检索。统计结果见图2,从中可以看出,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在2006年持有9个软件著作权,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持有量相对于2006年的增长率分别为44.44%、166.67%、222.22%和466.67%,到2010年高等职业建设院校持有软件专著权51件。
4.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商标权的创造
标志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服务标记权、厂商名称权、地利标志权和域名权利等。校名、校徽等商标是高校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商标战略是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鉴于篇幅限制及高职院校知识成果产出的特殊性,此处仅对高等职业建设院校持有的标志类知识产权中的商
通过中国商标网数据库,笔者对全国200所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在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所持有的商标权按申请日期进行了检索,统计结果见表1。从中可以看出,在十一五期间186所高等职业建设院校无任何商标权;11所高等职业建设院校持有的商标权数量为1-5个;只有3所高等职业建设院校获得6个以上的商标权。
5.高等职业建设院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分析
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十一五期间持有专利权见表2,从中可以得出:十一五期间51.5%的高等职业建设院校没有专利权;33%的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平均每校每年持有不到2个专利;其中3.5%的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平均每校每年持有的专利不足4个;12%的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平均每校每年约持有24个专利。
统计时间段: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十一五”期间持有的软件著作权见表3,从中可以得出:“十一五’’期间。85.5%的高等职业建设院校无软件著作权;13%的高等职业建设院校获得的软件著作权数为1-10个;只有1.5%的高等职业建设院校获得10个以上软件著作权。
对上述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十一五”期间的知识产权创造和管理现状分析后可以看出:
(1)仅两成以下的高等职业建设院校设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对职务发明奖励;半数以上的高等职业建设院校不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因此,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绝大部分高等职业建设院校目前处于无管理制度、无管理人员、无管理机构、无经费的状态。为逐步实现高等职业建设院校对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必须及时制定相关的管理和奖酬激励制度,以激发教师的知识产权创造意识。以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归口在科研处,由一名科员专职管理,学院在2007年制定了《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利申请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并在《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核定及计分奖励办法》中增加了给予三种专利发明人不同奖励的规定。上述两制度经过4年的实施,专利数量以137%的年增长率增长,极大地激发教师的创新意识,很好地促进了知识产权的创造。
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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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顾宁.2013年上半年全省技术市场统计简报[J].江苏科技创业,2013(4):6.
[5]2010年全国技术市场统计年度报告[EB/OL].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2012-8-27[2013-09-21]..
[6]2011年全国技术市场统计年度报告[EB/OL].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2012-8-27[201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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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3
关键词:重大科研项目;立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
在全球知识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将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嵌人科技创新、技术产业化、技术贸易、投融资和战略与政策管理等多类活动当中,成为科学制定产业政策、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减少自主知识产权流失、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从源头上提高研发效率和创新质量、构筑市场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某一技术领域长期以来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科研项目选择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或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关系到科研项目本身的成败和有限的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
一、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应当成为政府科研立项决策的重要依据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查新检索,需要综合考量技术、法律、经济、市场等多方而的因素。在立项阶段,项目的知识产权的各个种类,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涉及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等都应当成为被研究和考虑的因素。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可以为项目初筛和立项管理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参考依据,并提出合理化对策建议,有效规避风险,提高重大科研项目的科技研发效率。
二、科研立项中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原则
科研项目立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应当坚持“紧扣需求、分类评议、讲求实效”的原则。科研项目立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除了需要建立知识产权评议专家库、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名录、提供知识产权评议资金等支撑保障,逐步建立健全科研立项中进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制度体系,确保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外,最关键是针对重大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评议需求,探索形成具有操作性的知识产权评议内容和方法,规范评议范围和程序,防控重大知识产权风险。针对具体申报项目的评议应该着眼于中微观层面,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深入的内容还包括创新启示及控制与预警。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分析项目涉及领域的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对项目立项与未来知识产权布局策划提出建议;跟踪监测国内外研发进展与知识产权保护情况,需要时向项目负责人提出知识产权布局调整与风险规避建议。
三、科研立项中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研究现状
梁栋介绍了我国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的现状与问题;通过比较其它类型的政府行政模式,提出建立政府指导型评议模式的构想;详细阐述政府指导型评议的机制的目标模式。董婷文建议为规避政府投资风险,完善管理体制客观要求,应将知识产权评估纳入政府科研立项评估体系,作为政府科研立项的决策依据。李宇华着重了介绍立项涉及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主要内容及立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的撰写,但其只侧重于项目技术的分析评议,缺少了项目负责人及单位的分析评议内容,缺少了项目组获得外来专利的分析评议内容等。
四、科研立项中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内容
(一)项目前期论文和知识产权的评议。主要从知识产权真实性、合法性、风险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对申报(负责)人、申报(承担)单位、具体申报项目的评议:项目负责人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的评议从项目负责人作为发明(设计)人的知识产权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权属纠纷情况进行评议。项目组成员、项目申请单位及合作单位的评议,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及其合作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状况;是否在国外取得知识产权、是否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等内容;评议项目组前期发表的论文、影响因子和被引情况等内容。(二)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评议。主要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状况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进行评议,包括是否具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口或专门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是否设立和落实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专门经费、是否具有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权属状况等内容。(三)外来获得知识产权状况评议,包括知识产权是否为实际权利人或是否取得知识产权的合法处分权、知识产权是否合法有效、知识产权是否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了相应权利转移手续或合同登记事项、知识产权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参考文献]
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4
[论文关键词]知识产权 犯罪 现状分析
作为人类智力和创造力综合结合的产物——知识产品,其创造者依法对其享有知识产权。在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我国的知识产权犯罪在很短的一个时期呈现迅速发展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对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控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对知识产权犯罪进行了长期的控制,但是在其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了我国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有效控制。本文将从知识产权犯罪现状出发,对我国的知识产权犯罪控制现状进行分析。
一、我国知识产权犯罪现状
(一)着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犯罪迅速上升
在我国知识产权犯罪的众多特征中,有三个特征是比较明显的。第一,在我国的众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涉及着作权的知识产权侵犯案件占犯罪案件的一半。第二,在知识产权侵犯案件中,商标权侵犯案件的发案率是最高的,同时商标侵权案件的比例也比较高。第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涉及商业性的知识侵权案件发案率较高。在商业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商业秘密的侵权案件较为突出,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也是比较严重的。
(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总量逐年上升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是在我国产权法颁布并逐渐完善后逐渐显现的。知识侵权案件虽然在我国出现的比较晚,但是案件数量却逐年增长。在我国的司法案件受理统计中,从2000年到2010年短短的十年中,全国司法机关受理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共125632件,是所有种类的案件中数量增长最快的。而且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涉及范围越来越广,从原来的着作权到后来的专利权,从教育行业到商业,几乎涉及到现在的各行各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发案率逐年提高,案件涉及范围越来越广是现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一个重要特征。
(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具有地区性
知识产权犯罪是一种较新型的犯罪行为,其犯罪的特点是技术性明显。我国幅员辽阔,由于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水平不等,基本上是东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发展程度较高,西北地区相对比较落后,这就造成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在东南地区较多,在西北地区相对较少。东南地区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北京、浙江、上海、江苏等城市,并逐渐形成以这些大城市为中心向周边城市扩散的发展态势。在我国2011年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统计中,东南地区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量是西北地区的6倍左右。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地域性发生是我国知识产权犯罪的一大现状。
(四)知识产权犯罪人员集中
在我国的知识产权犯罪中,掌握一定高新技术的人员和企业中的主要技术管理者是现在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人员。知识产权大多数都是一种具有很强专业知识的技术产权,很多人都难以接触这样的技术,所以我国的知识产权犯罪人员主要集中在企业白领和高科技人才。在我国的司法案件统计当中,高科技人和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在知识产权犯罪者中占85%以上。特别是在一些技术监管相对薄弱的企业,技术管理者知识产权犯罪更为突出。犯罪人员层次相对集中是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另一大现状。
二、知识产权犯罪控制现状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增多,国家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和控制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发生,有效地遏制了知识产权犯罪的发展势头。但是从全国的知识产权犯罪现状来看,我国在知识产权犯罪控制当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大大降低了我国对知识产权犯罪控制的效果。
(一)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和控制意识淡薄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和创造力结合而产生的一种价值巨大但是相对比较虚拟的事物,所以在现实生活当中,公民对知识产权的内容还不了解,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了解较少;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犯罪是一种相对比较隐形的犯罪,其犯罪当时造成的影响远没有像盗窃等其它犯罪行为那样严重,所以许多公民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没有足够的认识,这就造成了知识产权犯罪在全国大范围迅速发展。同时由于知识产权犯罪对大众造成的影响相对比较隐蔽而且涉及人员相对较少,所以部分执法人员对指使犯罪行为缺乏足够的重视,在执法中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相对较小,在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审理当中,审理过于缓慢。这些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实质上纵容了知识产权犯罪,给知识产权犯罪留下了发展的空间。从全国司法机关的法律调查中可以看出公民和执法部门对知识产权重要性和知识产权犯罪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是造成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控制的一个现状就是执法部门认识薄弱、执法力度不足。
(二)对一般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缺乏有效的治理方法
我国在知识产权犯罪的治理当中,对一些严重、影响范围较大的案件进行了及时的司法审理,但是对一些影响较小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却没有有效的治理方法。这就造成了在我国像贩卖盗版光碟和书籍在城市中到处可见,但是缺乏有效治理的现象。这些都说明了我国在知识产权犯罪控制当中对一般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缺乏有效的惩治方法。对一般知识产权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惩治是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控制的重要内容。
(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查处难度加大
知识产权犯罪有着高科技的特点,而且知识产权犯罪涉及的内容专业性强、范围广泛,这些都造成了办案人员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调查取证相当困难。在我国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有许多都是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而使调查难以进行,从而案件调查进行缓慢,最终被搁置。同时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不完善,在不同的地区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而造成许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没有统一的审查惩处方法,从而造成了许多案件在审判中的不规范。除此之外,被侵权人对执法机关的调查不配合,许多受害人只是想以最简单、最快速的方法使侵权行终止并取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所以许多被侵权人不希望进入长期的调查审判中,这就使警方的调查取证相当困难。知识产权犯罪案查处难度的增大是现在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控制的一个难题。
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5
关键词:管理模式;进攻与防御结合;护权;确权;用权
学界一般都从管理体制角度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分为集中式、分散式、行列式。而我们认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是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性活动中,管理主体、管理理念、管理对象、管理方法、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管理目的等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产生的较为稳定的结构形态,是一种稳定的行为方式。一方面,由于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是有意识的活动,管理理念作为管理活动的价值指导思想,是先导性要素。因此,我们从管理理念角度来探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模式。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说,是技术性的组织、控制、协调活动。而从法学角度来说,是内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管理工具、方法的活动。内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程度决定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本文探讨的“基于不同管理理念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实质是探讨“基于不同管理理念的企业,如何内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活动”。
1、企业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内涵、特征与效能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理念在实践中,主要有对称性的“防御性管理理念”和“进攻性管理理念”。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也有对称性的“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和“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但人们一般没有使用“防御型管理模式”和“进攻型管理模式”的概念,而使用“防御战略”和“进攻战略”的概念。由于管理模式更强调实然性,是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中实际采取的价值理念,是价值观的题;而战略虽然体现一定价值理念,但更多强调其方向性,是技术性题。因此,以“管理模式”取代“战略”更能对目前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理念作出评价。
1.1 企业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内涵、特征
虽然“防御战略”与“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有区别,但两个概念体现了相同的管理理念。因此,要理解企业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需要我们首先梳理人们对“防御战略”的理解,从中体会到学者们对防御型管理理念的理解。有的学者从专利防御战略角度定义,认为防御性专利战略主要是在公司内部实行,目的是防止由于公司本身的原因而导致的知识产权的权力损失。按照这样的理解,对外实施的行为都体现了进攻理念。而实质上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御理念,都是对其他企业的关系而言的,是对外行为的理念。有的学者认为专利防御战略是指在市场竞争中遇到外国企业的专利战略进攻或外国企业的专利妨碍我国企业的市场运作时,采取的打破市场垄断格局、改善竞争被动地位的策略。
实质上,防御管理理念就是保护自己权益的理念。因此,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就是相对于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而言的,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进攻和挑战时,而采取应对进攻和挑战,保护知识产权利益的行为方式。
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以护权为管理内容,主要内化防御性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管理工具、方法和手段,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内化受许受让制度,受许、受让他人知识产权;内化专利文献制度、无效制度,及时发现并使用具有产业价值的他人已失效的知识产权;内化异议制度、撤销制度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阻止他人得到授权,或使他人知识产权无效,从而为自己的使用提供合法性依据。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内化救济制度,包括诉讼和行政救济等,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他人侵害。此外,还有一些如专利网的建立、防卫性申请、防御商标注册等,都是具有防御性的手段和工具。
通过制度内化成的管理工具、管理方法和手段的运用,实现护权的管理目标:一是保护自己不侵害他人权利;二是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他人侵害。如果说后者是防止权利人权益不当减少的话,那么,前者就是防止自己的权益不当增加。表面看来,权益不当增加是有利于自己的,但因为自己权益不当增加意味着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为避免因侵害他人权利而遭受巨额索赔的风险,需要防止自己权益不当增加。
1.2 企业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效能
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充分内化知识产权法律有关保护制度,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单从保护的角度观察知识产权,是非常消极、被动的观念和举措,不但忽视了知识产权的经济意义,更弱化了知识产权的经营管理,制约了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以长虹电器为例,改革开放不久,长虹电器开始民,生产民用电视机。但最初的长虹电器重视商标而忽视专利创造,重视通过专利许可、专利转让制度引进专利技术,而忽视了二次开发、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习惯于模仿,受许、受让使用他人专利权的长虹电器在20世纪90年代向国际化发展中,立即就感受到了外国以专利壁垒为主体构建的知识产权壁垒。显然,长虹电器长期以来的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造成了今天自主创新能力的薄弱和自主性知识产权的缺失,每年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达到2 000万美元,使长虹电器不堪重负。这些情况都说明,我国企业传统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是导致知识产权绩效低,影响自主创新的根本原因之一,并在实际运行中,暴露出一系列的制度缺陷。
单纯的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也不利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因为单纯的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虽然可以运用他人的知识产权,但是昂贵的知识产权使用费让许多企业忘而却步,如由于国外有关公司对中国彩电、DVD专利收费逐渐加大,长虹共生产几百万台DVD。如果以各家集团要求的收费缴纳,涉及到专利费用上亿美元。如此巨额的专利费,使四川长虹难以承担,市场竞争能力和赢利能力面临巨大挑战。并且由于DVD专利使用费的收取令中国企业几乎无利可图,厦华、康佳等企业已经被迫退出。如果将企业资源主要用于防御,甚至以通过取得侵权者赔偿的方式赢利,不能促使企业充分地运用知识产权。
2、企业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内涵、特征与效能
2.1 企业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内涵、特征
基于同样的理由,要理解企业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需要我们首先梳理学者们对“进攻战略”的理解。有的学者从进攻性战略目标角度认为,进攻性战略的基本精神就是夺取主动,以达到在竞争中压制对手,使本企业市场份额最大化。而有的学者则以专利战略为例,从本质认为专利进攻战略是指积极、主动、及时地将我国开发出来的新技术、
新产品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利用专利保护抢先占领国际市场、合法地垄断国际市场。
实质上,进攻管理理念确实是主动精神,但本质上不仅仅是法律上的确权,而更应当是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因此,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应当是以“创造、确认知识产权”为管理内容和管理目标,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以占领知识产权的制高点,抢得先机的管理模式。因此,可以将其称为“创造模式”。
为激励创造,企业应内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管理工具、管理方法和手段,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内化职务发明制度中的激励机制,依法建立奖励、报酬等激励制度。内化专利文献检索制度,为知识产权创造提供技术信息、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支撑。二是内化专利许可、转让制度、逆向工程制度、合作发明制度以及专利三性制度,进行二次开发、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三是充分内化专利申请制度、商标注册制度、著作权登记制度等知识产权制度进行确权和构建知识产权体系,包括不同类别知识产权体系,同类别知识产权体系,以及不同类别知识产权相互转化确权保护的体系。
2.2 企业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效能
企业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有利于企业内化激励制度、专利信息检索制度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形成自主性知识产权,但不能确保创新的持续性。因为自主性创新成果不加以保护而为他人免费使用,无疑是鼓励他人“搭便车”,不仅放纵了他人的懒惰,而且创造者不能得到回报,甚至不能收回成本,知识产权法的激励制度不能产生激励作用,创造者缺乏持续创新的动力和资源支持。单纯的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关注创造的知识产权数量,而不关注知识产权是否具有工业实用性和有多大工业实用性。我国的高校是比较典型的进攻型管理模式,其知识产权实用性较差,据报道,从1985~2006年,高校每年6000~8000项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的不到10%,远低于企业的专利成果转化率。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理想模式――进攻与防御相结合
单纯的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和单纯的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虽然有其优势,但又存在诸多不足,见表1。
假设管理内容为a,管理工具为b,管理目标为c,效能为y。从表1中可以看出,单纯的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和单纯的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存在效能的差异,而产生差异的重要原因在于内化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存在差异,以及管理内容、管理目标存在差异。因此,效能与管理内容、管理工具、管理目标的函数关系可以表示为:
Y=f(a,b,c)
单纯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效能为:
Y1=f(a1,b1,c1)
单纯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效能为:
Y2=f(a2,b2,c2)
但防御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和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优势效能又存在互补性,通过优势效能的互补就可以克服各自的缺点。要实现防御型和进攻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优势效能的互补,就需要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以及内化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实现结合,即Y3=Y1+Y2=f(a1,b1,c1,a2,b2,c2),从而形成进攻与防御结合型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从实践来看,许多跨国公司的成功,正是采用了进攻和防御相结合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如美国苹果公司不像其他跨国公司那样,利用专利的各种战略来布局,进而攻击对手或者进行相应防御;也不像其他公司那样偏好于利用诉讼来获取高额利润以获取市场竞争优势,而是恰当地运用了进攻和防御。因此,应当将进攻型与防御型结合起来,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理想模式。所谓进攻与防御结合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就是由原来单纯防御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转变为知识产权“经营”观念,是将知识产权与技术研发方向、企业经营活动、产业结构升级等相结合川。以知识产权创造(确权)、运用(用权)、保护(护权)为管理内容和管理目标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具有下列效能,见表1。一是通过“进攻型”内化激励制度、专利文献检索制度等,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完成创造和确权;通过防御型内化实施、许可、转让制度,异议、无效、时效制度,以及救济制度,保护知识产权。二是因为创造了知识产权,而又不能以索取赔偿作为营利模式,那么企业就必须通过充分运用知识产权作为营利模式。而且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也愿意通过运用知识产权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三是知识产权运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技术创新者因此获得专利技术研发成本的补偿与高回报,激发了技术成果权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进行新一轮的技术创新,创造更多知识产权,从而形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良性循环。
4、我国企业进攻与防御结合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实现
有学者通过实证研究认为,进攻型管理模式和防御型管理模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知识产权能力的企业,对于拥有强劲的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具有雄厚资本,较强经济实力,在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的高科技企业,通常宜采取进攻型专利战略。反之,则应当采取防御型管理模式。有学者按照知识产权领域重要性能力进行矩阵分析,认为我国的知识产权领域可分为4个部分:强势重点领域、弱势重点领域、弱势一般领域和强势一般领域。根据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应分别采取进攻战略、突围战略、防御战略和发展战略。这些观点从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现状提出,分别适用进攻型管理模式和防御型管理模式,是一种消极的维持现状的管理模式。面对我国企业与国际大企业相比知识产权能力较低的现状,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应当是改变现状的后来者突围和先到者的持续创新,提升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最终目的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因此,我国企业应当积极推进进攻与防御结合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建立。
4.1 自觉、全面内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自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尤其是一些企业被确立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来,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但与发达国家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相比,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仍处于较低的层面。究其原因是因为发达国家的企业自觉、全面内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工具、方法和手段。而我国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理解为纯粹的技术性管理活动,似乎知识产权管理仅仅是管理题而与法律无关。实际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系统性反射知识产权创造、使用、保护、管理为知识产权确权、用权、护权的
高度制度化的规范,它按照一定的价值观念将确权、用权、护权融合为一个整体。系统性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就是进攻与防御结合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法律反应。因此,自觉、全面内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我国企业实施进攻与防御结合知识管理模式的基础。“全面内化”是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系统性的内化,而不是象当前有的企业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个别、偶然运用,是内化的“量”的要求。“自觉内化”是企业要自觉、主动认同、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而不是如当前有的企业自发的运用某些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这是对内化的“质”的要求。
4.2 审视并改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现状
我国企业应当反思、审查既存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并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对既有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进行改造。我国原来单纯防御型管理模式企业要摆脱长期以来形成的被动防御局面,就必须改变目前仍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放在如何防范侵犯和滥用别人的知识产权,而应当确立自主创新的意识、机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原来是单纯进攻型的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对侵权行为坚持依法打击。
4.3 加强面向未来的进攻与防御结合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建设
我国企业应当通过文献检索等方式对现有知识产权状况包括知识产权创造情况、分布情况、权利确权运用保护情况、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制作专利图,或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战略分析。制定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作为本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使用和保护的指导文件。激励进行自主研发,包括发明创造的自主研发、商标的自主研发等,充分运用各种知识产权制度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体系化确权、保护。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自行实施、许可实施、转让,以及知识产权的人股、质押融资等。充分使用各种保护手段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4.4 政府、社会提供进攻与防御结合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建设的智慧支持
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6
【关键词】企业 知识产权 系统化 管理
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知识产权是企业生命根本所在。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究底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而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以及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关键点,企业知识产权实现系统化管理,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运用、创造以及保护能够都能够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一、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度不足。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涵盖了人员的培训、企业战略的制定、制度规范的设计、创新、运用等多个环节。企业知识产权蕴含在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以及创造的环节之中,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才能够保证企业知识产权的产生、运用以及保护。但是,我国企业依然还存在创新激励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机构不健全、缺少统一的协调等问题。
(二)有待提高企业信息管理和利用能力。
作为一种技术资源,知识产权文献资源是使用价值最高、存储量最大的资源,只有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合理运用,才能够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实现技术创新。但是,国内将近80%的企业都没能够建立与企业相互配套的文献收集设施,使得其信息利用的水平过低,并且还常常出现利用专利信息,侵犯他人专利权、重复研发等行为。在欧洲产业中,每一年由于专利信息缺乏所出现的重复性工作带来的损失就达到了200亿美元。就国内的数据统计来看,企业专利信息的利用率仅仅只有35%,充分利用率仅仅只有1%。
(三)知识产权与生产经营相互结合不够紧密。
企业知识产权只有全程对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将企业经营管理与知识产权战略相互对接,才能够规避风险,提升创新。目前,企业过于重视获取知识产权,但是却忽略了在经营生命周期当中的研发、人事、生产等环节融入知识产权的创造激励管理、权属管理、纠纷管理、产业化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
二、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概念和方法
(一)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概念。
所谓系统,是指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管理系统时,遵循整体性、相关性、动态性、有序性原则,提高系统实现目标的整体有效性和效率。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即将知识产权管理所涉及的所有相互关联的过程作为系统来看待、理解和管理,从而有助于企业提高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
(二)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方法。
首先,应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以高效地实现企业的知识产权目标;其次,识别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中的过程,以及这些过程之间的相互关系、先后顺序,确定这些过程的重要性和特点;第三、设定系统目标以及为实现系统目标的各过程的目标,确定开展过程定活动的方法;第四、合理分配为实现各过程所需的适宜的资源、标准、方法等;第五、明确为实现系统有效性的各部门和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最后,通过测量和评价,实现该系统的持续改进。
因此,在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中,应以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战略目标为关注焦点,充分发挥企业领导者的作用,坚持全员参与和以数据和信息为决策的方法,从而实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包括创造者)以及其他员工的共赢。
三、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实操建议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企业在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实际运作当中,除了借鉴国外知识产权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知识产权的实际特点进行创新运用外,还应该重视下面几大环节:
(一)构建知识产权系统化核心理念。
通过创建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才能够让员工强化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能够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有更深层次的认识,从而构建出知识产权商务管理、战略管理核心理念,并且将其融入企业管理运作的全部过程中,同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相互结合。通过创建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就可以做好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规范,鼓励企业做好技术方面的创新,进而实现企业的自主创新。
(二)促进企业标准化管理融入知识产权管理。
通过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就可以对企业从申请、注册到最后的审查与授权等等环节都进行统一的布局和充分的考虑,进而构建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知识产权风险规避,将企业标准化管理程度大幅度提升,确保标准化管理能够真正地融入到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当中去,推动企业发展。
(三)研发满足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系统。
在分类、组合、动态管理以及组合评估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的过程中,如果能够研发一套信息系统对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予以辅助,那么就能够实现快捷、轻松的工作。因此,在研发之初,需要对企业实际的需求予以充分地了解,再配合上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研发,就能够确保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技术方面的支持,确保管理工作顺利的实施下去。
(四)建立专管部门,努力培养专业管理人员。
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最终的实施阶段离不开具体的企业部门和部门员工,只有通过信息的加工、收集与利用等等环节来管理企业知识产权,并且每一个环节都要配合上专业方法与知识点的运用。所以,做好专业管理人员的培养,就是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主要方法,通过管理培训,才能够将管理的针对性提高,让实际的操作更具执行力[3]。
四、结语
在现今的知识经济时代下,企业核心竞争力离不开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对于企业产生的实际利润已经远远超过了有形资产获取的利润。因此,重视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就能够掌握一套与企业发展相互配套的管理方法,从而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参考文献:
[1]黄微,王琳娜,孙骞.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述评[J].情报科学,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