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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范文1
【关键词】社会治安 防控体系 社会治理 立体化
构建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党的十提出的重要社会治理目标,对于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作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通过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可以夯实社会发展基础,为经济社会层次的不断提升提供基本的治安保障。从体系建设内容来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是一个孤立的工作,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不断整合资源,优化管理体系,推动整个体系的完善。
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理论简析
对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不同视角可以得出不同的理论结论与基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为一种警务工作系统,是整合警务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有效形式,是一种治安性防控体系。此外,还有学者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种社会治理体系,是一种高效科学的管理机制。基于此,通过理论总结,不管如何界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都含有一些必然要素,就是构建相应的治理体系,通过整合社会治理要素,实现社会治安防控目标,其价值与意义就在于保障社会的平稳、安全运转。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过程中,公安机关是主体力量,发挥着支柱性的核心作用,在整合资源,优化管理体系过程中,具有主导性作用,是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核心与关键。
二、社会治安防控w系的定位
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过程中,如何有效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行定位,是体系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从理论视角来看,很多理论学者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公安警务工作的一种特殊模式。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实践工作中,也是主要依托公务警务力量,当时公安警务包揽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式并不可取。从目标本质来看,公安警务的主要工作在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由于公安警务工作力量有限,要想通过公安打击犯罪的方式维护社会治安,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并不十分现实,同时存在很多局限性。基于此,要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个社会性的系统性工程,不断整合相关资源,提升社会治理的综合手段,通过社区、团体等多种平台,不断优化管理内容和管理体系,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水平的有效提升。在党的十召开后,越来越强调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提升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与科学化程度,基于此,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并不应当局限于公安警务工作当中,而是要构建管理系统,通过扁平化、矩阵式的管理方式,构建综合管理体系,实现社会资源与力量的有效调动与整合,进一步优化整个工作体系。
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构成要素
(一)防控力量
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体系中,防控力量是基础性要素,是开展体系建设的根本保障。在防控力量组成当中,政府公权力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公安警务、军队、国家安全机关及司法机关等,这是开展体系建设的基础,同时也是社会治安强化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政府公权力制约的方式,可以有效实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目标,为该体系提供制度性的保障,增强社会管理目标与手段的可预期化,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二)防控目标
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防控目标是重要的要素。从体系建设长远规划来看,明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目标,对于优化工作体系,明确工作职责,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明确防控目标,也可以最大程度吸引社会力量,让多种社会治理力量融入体系当中,实现综合化、立体式的管理目标,推动社会管理与治安水平的不断提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践中,要将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让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真正服务社会百姓,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安全运行。
四、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有效路径
(一)探索多元体系建设路径
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过程中,要实现立体化管理目标,必须整合多种社会力量与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我国社会复杂,人口众多,单纯通过公安警务开展治安防控工作,一般都体现为事后处理,无法实现预先消除安全隐患。基于此,通过开展社会建设,引入社会治理力量,提升管理的综合型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践中,要推进矩阵式和扁平式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治安防控中的作用,实现全社会治理模式。通过社会诚信建设与历史记录等模式,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层级,强化思想理念引导,实现综合性建设目标。
(二)利用现代社会治安管理手段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始与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深度融合。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过程当中,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从治安管理实践来看,大数据思维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同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大数据处理,可以及时发现并排查治安管理安全隐患。此外,随着社会监控体系的不断完善,也提升了治安管理的综合水平,通过“天眼系统”建设,可以提升违法犯罪被发现并查处的几率,提升违法犯罪成本,进而实现社会治安保障的目标。
结语:综上所述,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中,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是开展社会与经济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对于保障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同样至关重要。在此基础上,创新管理理念,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实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综合化和立体化管理,进而实现社会治理目标。
参考文献:
[1]杨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之基本内涵、运行模式和功能界定[J].学海,2012(3):134-139.
[2]刘金龙,李波,彭蕾等.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论要[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28(4):40-50.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范文2
关键词: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1引言
关于环境监测工作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这一体系的建设才能够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对其监测数据进行有效分析。只有保证数据的准确,才能对我们周围的环境做出合理的分析,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环保工作,这样才能较快的改善我们的环境。因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是环境监测工作中最首要的目标,只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保证环境监测数据准确有效。
2关于建设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现代社会正逐步向工业化方向发展,这一形势给人们创造了更多的财富,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这种经济发展模式严重的破坏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了我们生态环境的失衡。随着人民环境意识的不断提升,对于我们环境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因此,在当下的环境治理工作中,加强了环境的监测管理,关于环境监测工作中,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工作是十分必要的,这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对环境监测工作起到规范作用,这样使得监测数据更加准确科学,从而为环保工作的顺利展开提供了理论依据[1]。
3关于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实际环境保护工作中,对其环境监测工作极为重视,而且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质量管理条例,这些管理规定中,对各个层次的环境监测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管理范围都有具体的定义。这些管理条例的实行,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科学、真实,并且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领域也有着显著成效。但在其实际应用中,所建设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有明显的缺陷,它与现代社会发展格格不入,其理念也现代环境追求相背离,这种情况的出现,导致现代社会环境保护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关于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3.1质量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
相关环境建设人员不能够真正认识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价值意义所在,因此在其质量体系建设过程中没有有效结合实际情况,这样使得质量体系制度极度不健全,从而造成难以有效开展工作局面的出现。关于质量体系的建设,也没有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只是一味的参照先进理念,这样使得某些制度与实际严重偏离,造成环境监测工作的盲目。在质量体系建设完成之后,也没有对具体岗位进行跟踪性的指导,使得这一质量体系制度只是作为一种书面形式存在,并没有真正的落实[2]。
3.2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
随着近年来的发展,环境监测技术逐渐完善起来,这一技术的完善使得所涉及的监测领域也在扩增,在这一过程中,质量管理内容、形式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而国家在制度方面没有及时更新改进,传统的环境监测制度仍在现代化社会中沿用,难以满足现代化环境监测工作需要。3.3没有健全的体制机制相关环境监测单位没有充分重视质量管理工作,专门质量检测部门也落实不到位,而且也存在部门职能冲突的情况,这些状况造成部门间难以协调,由于缺乏健全体制的正确引导,使得其质量管理工作很难进行。
4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对策
4.1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
要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开展实施,需要借助法律手段。相关部门需要建立与环境监测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执行力度下,严格规范各方面的工作,这样才能够实现环境监测的真实可靠。对于环境监测中的人员行为、监测标准、监测设备制定相关的法律标准,对这些基础部分做到严格规范,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质量管理准确有效[3]。
4.2改变质量管理体系模式
在实行质量管理体系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现地方性和国家两个管理体系的分离,这样可以省去逐层请示的麻烦,简化了管理模式,从而做到环境监测工作的及时有效。在国家技术中心的指导下,直接对基层提供的检测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及时作出部署调整,从而保证了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而且,在国家控制下也能够对基层检测部门技术进行定期的更新指导,保证其技术的最新。这种质量管理模式下,能够有效实现监测数据的及时处理,从而为环保工作提供极大的便利。
4.3创新工作制度
做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就需要创新工作制度,改变传统的工作制度。环境监测工作中,不仅需要保证设备的安全和监测过程的合理,还需要对其监测数据做好准确性检验工作。在如此繁琐的任务下,需要创新工作制度,才能做到各项工作的合理有序进行。关于工作制度的创新,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另一方面要做好反馈工作。这样能够在其工作中发现任何问题都能够及时的反馈,根据反馈信息就能对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实现环境监测工作的合理开展。
5结束语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强化,是当下环境保护中最为首要的任务。质量管理体系的加强能够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能极大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李羲.浅谈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J].科技与创新,2015(02):38-39.
[2]宗仁琴.浅谈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4(12):159.
[3]路岩.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探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16):48.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范文3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公众参与,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治理、发扬民主,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重本兼标的原则,推进社会治理和依法治县进程。实现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基本覆盖,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基本建成,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基本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镇社会安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矛盾化解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排查制度。进一步健全镇、村(社区)、社三级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村(社区)严格执行每月排查机制,强化特殊敏感时期集中排查,灵通情报信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准确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明确化解责任和时限。
2、建立健全研判制度。全面推行矛盾纠纷三级研判制度,镇安全稳定科每月汇总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报送信息,将村(社区)上报的矛盾纠纷进行整理分类,并牵头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3、着力强化综合调处。进一步健全“大调解”衔接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接访、走访、下访工作,充分发挥“大调解”平台维稳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镇安全稳定科作为调解中心,负责衔接各村(社区)、各单位、各科室联动联调,综合施治,认真化解市、县交办、督办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
4、着力强化源头治理。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凡属重大决策,事先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决策不予审批,稳定隐患未消除的不予实施。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治理行动,依法规范行为。镇办公室做好下访、接访工作,做到专人负责、记录齐全、分流处理、责任到人。
(二)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
5、强化群防群治。壮大群防群治队伍,落实村(社区)专兼职治保主任和人员。整合民兵预备役人员、网格管理员、治安积极分子、保安人员等力量,铁炉坝村、焦家河村建立一直不少于30人,其他村不少于20人的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队伍。
6、强化技术防控。完善桃园景区、农家乐、酒店等重要场所扩大视频监控和联网报警系统,完善企事业单位、重点场所和旅游景点的技防设施建设。
7、强化巡逻防控。全面加强重要路口、重点路段、重要部位、重要时段巡逻防范。加强治安联防的学习教育,组织群防群治队伍全面开展治安巡防工作。
8、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强化社区戒毒工作,杜绝农民种植罂粟等植物,主动排查收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警示教育、依法打击、帮扶转化、实现“零上访、零进京、零事件”的“三零”目标。
9、强化实有人口管理。完成“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规范全镇房屋门牌号。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落实村(社区)干部兼任流动人口协管员制度。
10、强化依法打击。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治枪缉暴、“扫黄打非”和制假售假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两盗一拐卖”、金融诈骗、电信诈骗、传销、“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经常性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景区资源保护执法,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1、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六五”普法宣传工作,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载体,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实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
12、依法执政行政。聘请专职法律顾问,落实乡镇法律顾问制度。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全面清理旅游景区管理机制的行政审批事项,强化审批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等。
13、推进司法公正。进一步深化法务、警务公开,落实法律工作惩戒机制,建立执法档案和错案追究责任制,全面开展执法巡查专项行动。
14、法治示范建设。启动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依法治镇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依法治镇专项方案。深入开展法治村(社区)示范建设,开展法律法规进村(社区)活动,组织1-2个法律小分队深入8个村6个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5、综治维稳阵地建设。整合资源,充实力量,进一步健全各村(社区)综治机构、群众工作网络体系建设,落实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办公设施等保障,建立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健全信息网络体系,完善运行机制,促进综治和群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
16、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铁炉坝社区、桃园社区、槐树社区、大坝社区、魏家坝社区、大江口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完成社区网格化服务信息库、三级管理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配套机制。
17、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以平安和谐创建为重点,促进四个平安和谐村(社区)建设,深化二个平安和谐网格建设,认真完成县下达的“三级联创”活动创建任务。
18、强化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督查检查,狠抓“打非治违”;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抓好省级安全社区建设持续改进项目,巩固和提高省级安全社区建设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治理年”活动各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要把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落实活动各项工作保障,确保组织健全、专班专人。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范文4
关键词: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思考
中图分类号:F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1-0034-02
营商环境是指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方面遵循的政策法规所需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提升城区国际化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我国的重大战略任务。
一、充分认识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
(一)新常态下推进产业转型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正发生着深刻变化,新常态下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根本出路在于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向依靠创新驱动转变,经济发展更多地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通过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吸引各类高端资源要素集聚和配置,实现从成本优势向以人才、资本、技术、服务、品牌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是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
(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使治理体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其中,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是现代治理体系中三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就是要更加明确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权责与边界,并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方式将其确立下来,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三)提升城区国际化水平的内在要求
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与发展,我国的经济外向度不断提高。要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必须用国际视野和国际理念来引领我国发展,在规则上与国际接轨,努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城区国际化水平,增强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的能力与水平,增创改革发展新优势。
二、严格遵循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基本原则
(一)国际视野、创新管理
坚持国际先进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主动在国际先进国家中寻找切入点和结合点,主动学习、接轨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引入国际通用的行业规范和管理标准,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建立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营商体系。
(二)政府主导、共同缔造
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发挥政府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增强市场活力,激发社会创造力,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推动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格局。
(三)需求导向、服务企业
坚持以贴近企业实际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提速增效,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切实提高各类企业主体对我国营商环境的满意度,构建国际化的企业生态环境。
(四)法治为先、制度保障
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加快破除营商环境工作体制机制障碍,将经验做法服务于体系,创新试点转化为常态,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
三、如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营造宽松平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1.完善市场准入机制。积极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推动非公有制市场准入机制改革;根据特许经营领域开放步骤引导多种所有制企业逐步进入;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和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战略性新型产业以及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
2.提升市场服务能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经济类社会组织,强化企业服务者定位,维护市场契约实施和行业发展秩序。积极壮大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专业服务。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定向委托等多元化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机制。打造集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构建区、街联动的重点企业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接社会信用共享平台,实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引导企业主动融入信贷征信体系,降低企业获得信贷的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方便企业获得资金。
4.构建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强化对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反市场竞争秩序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打、控、防、管”的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规范企业检查制度。
(二)营造廉洁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府环境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政府应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精简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对行政审批进行动态评估、管理和调整。
2.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政府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如:简化网上纳税申报、缴税流程,减少企业纳税次数和纳税时间。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减少申办手续。
3.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健全行政效能监察考核体系,建立问责问效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全面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解决庸作为、虚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时,强化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群众舆论的监督作用。
4.提高政务透明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推行社会公示、社会听证、专家咨询和新闻等公开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树立廉洁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营造和谐稳定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
1.打造稳定安全公共环境。要深化平安社区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有效降低刑事治安发案率,健全源头治理机制,完善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安全保护。
2.建设社会和谐共治机制。学习台湾先进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理念,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共治工作,建立健全群众广泛参与的激励机制、纵向到底的管理服务机制和横向到边的多元共治机制。如把部分行政管理事项的办理下放到社区,或者探索完善科学高效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对各层次人才的吸引力。
3.完善均衡优质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促进优质公共资源在地域间的均衡合理分布。加大教育、医疗等公益性资源的投入,提升国际化水平,并努力做到公平普惠。
4.营造创新创业社会氛围。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区的目标,大力倡导甘为人先、勇于竞争、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打造新兴产业特色园区,形成创新创业聚集区,并完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
(四)营造自由便利高效安全的开放环境
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核心区和自贸区建设,适应经济全球化,接轨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引入国际通用的行业规范和管理标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化标准活动,推动企业加快适应全球贸易投资新竞争规则,遵循相关的国际公约和相关协定。
(五)营造公平公正成熟完善的法制环境
1.建立公正文明执法体系。建立以保障良好营商环境为主旨的公正文明执法体系,完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快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构建公正司法运行体系。加大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力度,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创新,探索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3.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深化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建设,着力健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宣传与普及教育。
(六)营造集聚充分配置高效的要素环境
1.打造国际人才高地。鼓励采用市场化运营方式,构建各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和创业发展体系,探索广纳贤才、推进创业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模式,注重人才的培养、发展与服务保障。
2.打造区域信息网络。以积极创建国家信息消费,大力开展跨境电商等为契机,加快发展云计算、大数据、北斗卫星、信息安全应用等产业集群,推进信息消费和数字产业园区的建设。
3.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大对企业直接融资以及多层次利用资本市场的引导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打造金融服务中心,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4.加大产业空间保障支持。按照盘活存量、做好增量的原则,再造一批空间和整合提升若干专业园区,提高产业空间对新兴产业的保障效率,形成一批配套齐全、功能完善、产业链完整的新兴产业发展园区。
参考文献:
[1] 戴龙成.创优服务提速增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14(5).
[2] 张清津.以好的制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N].大众日报,2013-12-1.
[3] 王海燕.简政放权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N].解放日报,2015-1-9.
[4] 陈海鹏.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N].湛江日报,2014-1-15.
[5] 杨雪珍,王耀颉,杨顺军.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打造美丽和谐的美好家园.怀化新闻网,2015-6-17.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范文5
关键词电网企业应急管理对策探讨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一、 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1 电网应急管理形势
(1) 电网总有大面积停电的潜在风险。自然灾害事件时有发生,为了避免重要电力设施遭到损坏而造成停电,对电力设施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
(2)电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电网应急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电能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能源,而供电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则关系到国家的安全以及国计民生。这就要求电网企业务必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其应急能力,这也是其社会责任的体现。
(3)当前智能电网建设对电网应急管理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目前电网运行的环境和条件越来越复杂,发、输、变、配用等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以及联系日趋紧密,所以这就需要电网应急管理建设要与特大型电网相匹配,并同时推进应急管理建设和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2 电网应急管理任务
电网企业对现阶段应急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积极建设“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应急体系,使得电网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得以提高,有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为政府、社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必要支援。
二、 完善电网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
1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1)切实加强电力企业的组织体系建设
在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首先最为重要的举措之一就是要进一步切实加强电力企业的组织体系建设,因为组织体系的建设情况事关整个企业的运作效率,一个高效运作的机构才能够较好地进行应急管理,如果企业的运作效率不高,那么其应急管理也必然要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和制约。在健全和完善电力企业组织体系的具体过程中,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应急管理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事件要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其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电力企业的各级应急机构建设,解决应急处理机构的“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明确相关的处理机构和人员,明确相关责任在应急处理中的具体责任[1]。除了配备专职人员之外,同时配备相应的兼职人员,为电力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
(2)切实加强电力企业应急制度和预案体系建设
在电力企业的应急制度方面,要依据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对于电力企业相关的法律进行研究,从而修编和梳理本电力企业的相关应急管理的制度,从而为电力企业实现良好的应急管理体系提供制度保证。
在电力企业的应急预案方面,要依据企业的具体现状和人员编制的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提前预案,编制健全完善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39],在第一时间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到和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无缝对接,从而将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
(3) 切实加强电力企业应急预警体系机制建设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通过相应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定期、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切实加强电力企业预警体系建设。要在目前现有的预警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电力企业的预警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预测和预警工作,对于预警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分析研究,提前制订隐患规避措施。
切实加强脆弱性评估和风险分析机制。要系统地开展电力企业的脆弱性评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对于安全风险的分析体系不断进行完善,尽量减少电力事故所造成的损害。
(4 )切实加强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平台。切实加快和健全完善电力企业的应急指挥系统的管理平台,提升平台的技术性、信息性、实用性、资源性,在高效的平台上实现对现有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开展协调智慧、信息、应急值守、信息研究判断等工作。
健全完善通信信息保障功能作用。按照电力企业的应急平台建设的具体实际状况,对于目前所具有的通信信息手段进行健全和完善,保证其功能作用随时能够得到有效的发挥。
(5)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切实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因为电力企业的发展事关国计民生,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电力企业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然造成严重的损失[41]。为此,电力企业对此必须未雨绸缪,切实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第一时间启动专业和兼职的救援队伍及时有效开展救援工作,尽量降低电力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切实加强应急专家组的建设。电力企业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不仅影响比较大,容易造成比较大的损失,同时还需要机械、电力、气象、建筑等多种专业的人员进行处理,而电力企业的员工中不一定能够配齐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为此,电力企业应该组建相应的专家组,对于某些专业的专家可以是兼职的,在发生突发事件和其他电力事件的时候组织专家组进行及时研究处理。
切实加大应急物资保障力度。在电力企业的应急处理过程中,需要多种多样的物资,而许多物资并不能临时进行采购,否则必然影响应急处理的效率[2]。为此,电力企业必须切实加强应急物资的保障力度,随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切实加强应急资金的管理。电力企业的应急处理过程中,采购应急物资、安排调度人员、聘请专家组人员,以及进行相关的理赔和社会捐赠等,都需要相应的资金,所以,必须切实加强应急资金的管理。
(6)切实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体系建设
电力企业相关的应急体系和人员配备完善之后,还需要切实加强相关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否则,难以在行动上得到准确的落实完善。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培训机制体系建设,定期、不定期对应急事项进行演练。在具体的培训过程中,要注重师资力量建设和应急培训教材的编制工作。
(7)切实加强应急评估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电力企业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我国电力企业要对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开展的对于应急能力和评估方面的经验,学习他们的好的做法为我国的电力企业所用,加强对于相关电力企业应急评估的理论研究并且建立应急能力评估体系建设,制订相应的评估标准。
进一步加强电力企业的事故灾害调查的能力评估工作。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及时对电力设施的损害情况以及影响的范围进行评估,健全相应的公共事件的灾害评估机制体制建设,健全完善科学的灾情评估体系的建设,对于灾情评估的方法、内容和程序进行规范,为开展救援工作和应急工作提供详实的参考。
进一步加强电力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对于如何开展应急救援的方面,要制订相应的快速反映体制机制,在发生电力事故的第一时间迅速启动救援活动。
三、本文小结
本文提出了电网企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而提出了当前电网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中心任务急工作思路, 提出了完善电网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及开展相关工作的主要方法及要注意的突出问题。
参考文献:
[1]WL Waugh Jr, G Streib. Collaboration and leadership for effective emergency management.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2006.
[2]胡福林. 电力企业应更加重视应急体系建设. 中国电力报,2012.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范文6
(一)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加强
一是《保险法》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修改后的《保险法》着重突出了对诚信原则的保护和运用。在总则中增加了一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第5条;在分则中也对保险市场的各行为主体围绕诚信原则进行了规范。二是相关法规充分体现了诚信原则。如《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不得对客户进行欺骗、误导和故意隐瞒”;《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规定,高管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等等。保险信用法制建设的加强为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
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2003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全国各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
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企业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
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营销员的诚信状况好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二、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2年甚至开展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2.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
3.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4.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2002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车贷险”骗赔案使财产险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在寿险方面,一些边远地区的保险公司被迫停办医疗险正是因为无力解决投保人无病却常年称病住院问题。
(二)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征信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用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在广州的“车贷险”骗赔案中,曾经发现一家保险公司的6个支公司同时为一部车办理了保证保险。广州保监办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车贷险”骗保之所以能够得逞,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各保险公司尚未共享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及汽车经销商的信息,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投保人骗贷或一车多贷以可乘之机”。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
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且不论这个指标是否经过科学测算,是否实事求是)不但有物质奖励,还可能加官晋爵,否则,就会遭到惩罚,甚至丢掉“乌纱帽”。同时,基层公司可支配的费用也仅仅唯系于保费收入,多收多花,少收少花,不收不花。这种政策导向驱使基层公司以保费规模最大化为首要经营目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无暇顾及公司的社会形象、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5.保险营销机制不完善困扰着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保险营销员的数量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0%,这支销售大军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寿险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然而,现行的营销机制随着市场的扩大,其弊端也日益暴露,主要表现为缺乏对营销员的保障制度,缺乏长效激励制度,对营销员的考核以业绩为主、佣金提取不合理等等。这些问题诱发营销员产生背信弃义、误导欺瞒客户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的构想
(一)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契机,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建设保险业诚信体系,必须结合强化社会信用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目
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展开。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国家六部委于2003年9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北京、上海、深圳、福建等省市正在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可以说,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恰逢其时。保险业应把握契机,一方面不断完善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为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做出贡献。
(二)加强保险信用法制建设,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要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建设,从法律高度保护诚实守信行为,严厉惩戒毁约失信行为。要在保险业内逐步形成“有信者昌,无信者痛”的氛围。保险监管部门要统筹全行业的信用法制建设,并制定具体措施促进落实。现阶段,应尽快出台《保险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保险信用管理办法》等法规。
(三)建立保险诚信管理制度,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1.要建立刚性的诚信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制约制衡机制,用制度保证诚信得以实现。在制度建立上,某寿险公司的做法值得借鉴。该公司明确规定营销员不得收取客户的现金作保费,必须由客户将保费存入银行,公司直接与银行结算。这种做法从制度上保证了收费环节的诚信行为,大大减少了营销员挪用、诈骗保费的可能性。
2.要建立信息采集及披露制度。对投保人信息的采集及披露,可以参照英国做法,由行业协会进行。在投保人投保时,保险公司有权通过行业协会获得该投保人的资信状况、履约守诺及遵纪守法情况。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个人征信数据的管理制度,现阶段可由行业协会采集投保人的投保及理赔记录。对保险人的信息披露,除在指定刊物上定期详细如实公开其经营管理状况外,各保险公司还应建立与社会公众沟通的平台,如专线服务电话、专业网站等,对投保人提出的有关公司的任何问题,只要不涉及商业秘密,均应如实全面解答。
(四)改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注入动力
经济主体只有考虑长远利益,才有积极性建立一个不欺骗的信誉。而要使经济主体重视长远利益,必须有明晰的产权。因为产权制度直接决定着信誉的收益权,如果收益权归别人所有,没有人会为别人的未来收益而牺牲自己的眼前利益。所以,可以把经济主体建立信誉的积极性归结为产权问题。当企业的市场价值与决策者的利益无关时,作为“经济人”的决策者没有理由重视企业的信誉。因而,国有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决策机制、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参照国际惯例建立企业运行机制是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动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