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毕业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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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毕业论文

出售毕业论文范文1

答:《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适用范围有: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其中,博士和硕士的学位论文包括学术学位论文、专业学位论文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同时还包括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问: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和学位授予单位都有哪些职责?

答:《办法》规定,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还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

问:《办法》规定了哪些行为属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如何认定这些行为属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答:《办法》所规定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以下5种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的;由他人、为他人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办法》指出,如发现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责成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专家组织或聘请专家组成专门机构,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学位授予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学风建设的实际情况,指定学风部门负责调查认定。

问:被认定为学位论文作假的个人和单位,将会受到哪些惩处?

答:《办法》规定,学位申请人员出现学位论文购买、由他人、剽窃或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时,未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同时,从处理决定发出之日起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读学生,还可开除其学籍;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其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其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学生培养部门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处分。

出售毕业论文范文2

一、研究设计

1.模型的选择

目前,价格模型和收益模型是研究财务数据与企业价值相关性最常用的模型。在已有对我国新旧会计准则的定价能力的差异及新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的价值相关性问题研究的实证文献中,大都只采用价格模型。国外研究表明,价格模型存在更多计量上的问题,为避免模型选择上带来的误差,我们将同时采用价格模型和收益模型对新旧会计准则的定价能力差异进行研究。

(1)检验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数据(净资产和净收益)在资本市场上的定价能力较旧准则是否显着提高。本部分选取2004至2009年上市公司为样本。本文采用的价格模型

(模型1)

式中MVit:总市值;BVit:净资产;Eit:净收益;postit如果遵守新准则则post取1,否则取0。

本文采用的收益模型

(模型2)

Rit:股票回报率,PEIt:净收益(每股数),Pi-1:股票收盘价。

(2)检验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部分是否具有增量的价值相关性。本部分选取出1907至1909年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本文采用的价格模型

(模型3)

FairVit: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科目的余额之和,OthVit:净资产与FairVit的差值。模型中,BVit=FairVit+OthVit。

本文采用的收益模型

(模型4)

PEFairit: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数额(每股数),PEOtherit:净收益与PEFairit的差值。模型中PEit=PEFairit+PEOtherit。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自国泰安经济金融研究数据库。我们选取中国2007至2009年上市公司为样本,同时选取2004至2006年上市公司为对照样本,考虑到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特殊性,剔除了金融类公司。

二、实验结果

从模型3和模型4的描述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净资产和净收益的部分所占比率都比较小,说明我国目前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保持较为谨慎的态度。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是否增强了会计数据的解释能力

模型1的回归结果显示BV和E的系数非常显着地异于0,表明这两个变量对股价有很强的解释能力。PostBV和PostE的系数都在1%的水平上显着地异于0,表明从价格模型的角度,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明显地增强净资产和净收益对股价的解释能力。

从收益模型得出的结果则显示Postit Eit /Pit-1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异于0,表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能够为净收益带来增量的价格解释能力。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显着地提高了会计数据的解释能力。 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部分是否具有增量的价值相关性

出售毕业论文范文3

1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基本状况

1.1市场食品安全在流通领域的状况(参考了2008年数据)

近年来,由于大力推行认证、索证、索票、信用档案、场厂(地)挂钩等准入制度,市场食品安全把关作用得到加强。调查显示,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普遍推行,其中32%的企业采用了国际标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4.45%通过了ISO9000、ISO14000和OSHMS18000三类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7.11%设立了无公害产品专区,16.31%设立了绿色食品专区,6.14%设立了有机食品专区,三者相加近50%;超市公司中,注重食品安全基础建设的占91%,建立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占73%,注重环境因素的占59%,实行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达91%,把食品安全指标量化并作为考核依据的达86%。2004年,全国32.9万家食品经销企业中,有15.1万家建立了进货验收制度,14.5万家建立了购销台账制度,11.9万家建立了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1.2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市场实行监管作业

批发市场普遍实行了自检制度,实施检测的零售店铺数量逐年增加,大中城市商务部门定点检测机构已覆盖了较大的范围,并形成了企业自检、社会中介机构受托检测和政府部门监督抽检三道“防线”。据调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42.6%设立了检测室,55.1%配备了专职检测人员,其中最多配备了62人;连锁超市中,73%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建立了目标责任体系,21%向其所属门店派出卫生质量巡查专员。

2食品经营者的自律及防范

2.1食品经营者自律

1)食品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

2)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食品质量查验责任,设立食品质量监督员。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查验,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做出质量承诺。

4)食品经营者经销的食品质量必须合格、价格合理、计量准确,不经销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日期的食品、冒牌食品。

5)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出具销售发票等购物凭证。

6)食品经营者对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或者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或者经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检验检疫等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假冒伪劣食品,可凭购物发票等凭证予以退换,并依法予以赔偿。

7)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负责的维护消

费者权益。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进行清理、登记、向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部门报告。

2.2经营者自律是根除违法经营行为的关键。

近年来,尽管各地农村工商所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整治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销售超过保质期、“三无”、变质等食品和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的违法行为,但这些违法行为在农村尤其偏远农村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分析其存在的原因,重要一点在于农村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未真正担负起社会责任、严格做到自律经营。

1)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

农村工商所可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让每个农村食品经营者知晓该法,并入心入脑,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需要注意的是,在宣传时,农村工商所一定要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食品经营者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比如,笔者所在的农村工商所,就在该法颁布之前,向辖区内的所有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发放了“食品安全温馨提示书”,把农村食品经营者最常见的6种违法经营食品行为和相应付出的违法成本以表格的形式一一列举在提示书上,并在提示书中提醒他们如何去做才能降低食品经营成本,食品经营者一看提示书就明白自己该如何自律,很容易接受工商部门的善意提醒。

2)加大市场检查的频率和查处的力度

农村工商所要加大对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食品经营者的市场巡查频率,认真、细致地查找经营者店堂和仓库中的食品,检查其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情况。发现其有违法经营食品行为,刚开始时务必要考虑到广大农村食品经营者的实际状况和心理接受能力,建议推行行政指导和柔性执法,保护绝大多数农村食品经营者守法的积极性,相信他们会自觉行动起来,担负起社会责任,改正违法行为,做到自律经营,绝不能粗暴执法,一罚了事。但对那些屡教不改者,要坚决依法予以重罚,直至其关门倒闭,以此警示其他食品经营者,促使其自律经营。

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有以下问题(以农村为例)

3.1集市散裸装食品的“两防”设施不够完善,农村集市食品近60%为散装、裸装,虽然有的业户添置了网罩,解决了防蝇问题,但防尘效果不理想。食品店的散裸装食品标示不清晰,调查发现,农村商店所售的散装食品多数无原料说明,无加工日期,无保质期,消费者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

3.2农村杂货店食品混放严重。农村杂货店规模较小,卫生状况较差,商品类别较杂,洗化用品与食品混放,存在食品被污染的隐患。

3.3销售三无产品、超期食品现象依然存在。部分经营业户销售本应淘汰的过期商品,少数业户为牟取利润违规销售三无产品,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3.4部分食品质量堪忧。集市和小食品店出售的果冻、汽水等食品普遍存在色素、有害菌超标现象。部分饮料由糖精、色素和水简易勾兑而成,未经杀菌处理,便进入市场流通。

3.5部分食品外包装质量低劣危害人体健康。许多小企业、小作坊为降低成本,选用质量低劣的塑料袋或塑制瓶进行食品外包装,有些企业使用未经充分消毒杀菌的二次包装,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3.6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来自三个方面:1)部分生产企业和批发商、零售商盲目逐利,形成了劣质食品供应链。一些小企业、小作坊为降低成本,用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以低价战略向农村倾销;部分批发商贪图利润,批量采购低价劣质产品;一些零售商只顾“适销对路”,对食品质量置若罔闻,销售低价“三无”商品。很多劣质食品和“三无”食品,正是通过这一供应链条流入农村市场。2)农村消费能力偏低,农民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农村总体经济水平不高,农民购买能力不强,质量过硬的名优食品难以占领市场。很多农民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受害者。同时,多数农民辨伪能力不强,在消费时没有查验证照和索要发票的习惯,给一些“三无”食品、过期不合格食品和城市淘汰食品流入农村埋下了隐患。3)农村市场存在监管薄弱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已呈现出“跨区域流通、多部门交织”的特点,多数劣质食品由外地加工窝点制造并向本地输出,打掉这些加工黑窝点,需要区域合作、部门配合,存在一定难度。农村食品销售网点多、分布散、流动大,难以实现集中监管。

4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

4.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制。

要有效整合监管资源,促进监管工作高效有力地施行,真正形成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助、无缝对接的联动机制。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切实做到监管工作全履盖和经常化。

4.2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做好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状况,还要继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整体防范食品安全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作用,鼓励其积极举报违法案件,达到实时监管的效果。

4.3强化食品源头监管

要继续加强农产品源头的监管,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加快无公害基地和无公害产品建设,对已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基地的产品实行动态监管。要继续加强对外来食品的监管,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实现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确保食品源头安全.

4.4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监管

要大力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要切实落实经销企业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食品质量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流通环节经营秩序规范。

4.5加大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餐饮卫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卫生的监管力度,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对餐饮单位食品、餐具等进行经常性检查、监测机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要加大对无证经营的整治,开展集中整治卫生不合格现象,规范其经营行为,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4.6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

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老百姓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入口关”。

4.7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制定、落实国家和行业标准、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作用,在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形成自律机制,从而作为支撑食品流通安全的重要社会组织

致谢

本论文设计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下业已完成,从课题选择到具体的写作过程,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和汗水,在我的毕业论文写作期间,老师为我提供了种种专业知识上的指导和一些富于创造性的建议,没有这样的帮助和关怀,我不会这么顺利的完成毕业论文。在此向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临近毕业之际,我还要借此机会向在这四年中给予了我帮助和指导的所有老师表示由衷的谢意,感谢他们四年来的辛勤栽培。不积跬步何以至千里,各位任课老师认真负责,在他们的悉心帮助和支持下,我能够很好的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并在设计中得以体现,顺利完成毕业论文。

出售毕业论文范文4

资产证券化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否,虽然不能左右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发展,但对其影响不可低估。因此,本文试就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到的有关会计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会计要素定义;会计确认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述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1977年,美国投资银行家莱维思.瑞尼尔,在一次同《华尔街》杂志的记者讨论抵押贷款转手证券时,首次使用了“资产证券化”这个词,以后资产证券化就在金融界开始流行起来了。

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下的定义是:“资产证券是指主要由现金流支持的,这个现金流是由一组应收帐款或其他金融资产构成的资产池提供的,并通过条款确保资产在一个限定时问内转换成现金以及拥有必要的权力,这种证券也可以是由那些能够通过服务条款或者具有合适的分配程序给证券持有人提供收入的资产支持的证券。”

目前国内学者使用较广泛的定义是:“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是指把缺乏流动性的,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及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进而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二)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

通过资产证券化过程使不流动资产能够得以流动,主要依赖于三个机制:资产组合机制、破产隔离机制、信用增级机制。

1.资产组舍机制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问题是“对各种待资产化的资产(债权)中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分解和重组,使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为有效,从而使参与各方均受益”。资产证券化的这个功能首先是通过资产组合机制实现的。对某项资产来说,其风险和收益往往难以把握,如提前偿付或到期不还。而对于一组资产,情况就不同了,根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整个资产组合中的风险收益变化会里现一定的规律性。因此,通过整个组合的现金流量的平均数做出可信的估计,可以有效地规避组合中资产的提前偿付风险、信用风险等。

2.破产隔离机制

在构造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时,证券化结构应能保证发起人的破产不会对特设机构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硕士论文从而不会影响对资产担保证券持有人的按时偿付,这就是资产证券化的破产隔离机制。这一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证券化资产从发起人到特设机构的转移必须是真实销售。资产转移可以被视为真实销售和担保融资。如果资产在发起人和特设机构之间的转移被认定为丰日保融资,则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全部资产为偿付担保。当出售者遇到破产或清算时,已转让的资产就有遭受牵连的风险,影响本息的偿付,投资者的利益就受到了发起人的破产风险的影响。但如果资产的转移被认定为“真实销售”,则发起人就能实现资产的表外处理。当发起人破产时,该资产不作为破产财产,从而使资产担保证券的投资者利益不受发起人破产的影响。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破产隔离机制进一步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被限定在证券化的资产中,而不受发起人破产的影响。

3,信用增级机制

信用增级机制是资产证券化交易得以成功的重要保证。信用增级是用于确保发行人按时支付投资利息的各种有效手段和金融工具的总称,信用增级就是使投资者不能获得偿付的可能性最小。

二。资产证券化有关会计要素定义

在进行会计确认之前必须保证某项经济事项符合相关会计要素定义。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对象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举例说明:甲出售一组应收账款给spv,甲保留对资产服务的权利,spv要求附带对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担保限额,即甲以这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签订担保合约,则甲在应收账款表外化的同时,其资产负债表上会出现一笔服务资产和按合约确定的担保负债,郎甲的资产负债表上产生了新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spv的资产负债表上相应产生有担保合约确认的新金融资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1.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2.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指下列资产:(1)现金;(2)持有的其他单位的的权益工具(3)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它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医学论文(4)在潜在有利的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5)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6)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权利除外。权益工具,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3.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指下列负债:(1)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2)在潜在不利的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非吲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义务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随着金融创新的衍生工具的日益繁荣,传统的资产概念变得越来越模糊,运用这一宽泛的概念不能做到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新会计准则将金融衍生工具表外业务表内化,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衍生金融工具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

三.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确认问题

从会计要素的确认方面看:所谓确认是“指在效益大于成本及重要性原则的前提下,将某一项目作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正式列入某一具体的财务报表的过程”。对证券化的资产的终止确认问题是资产证券化会计的核心问题,即资产证券化是“真实销售”,还是有担保的融资。这决定了证券化的资产作表外处理,还是表内处理,对发起人意义重大。

(一)“担保融资”和“销售”确认分别对会计报表带来的影响

如果该项资产证券化交易被确认为融资,发起人在资产负债表上继续将证券化的资产确认为一项资产,通过证券化募集的资金确认为负债,其交易成本作为资本性支出;如果该项交易被确认为销售,转让的资产移出资产负债表,得到的现金及其它与转让资产无关的资产作为销售收入,产生的新业务是销售收入的减项,并同时确认相关损益。

(二)两种会计确认模式:风险与报酬法与金融合成法

1.传统的确认方法——风险与报酬分析法

风险与报酬分析法是典型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确认方法。根据该方法,“金融工具及其所附属的风险与报酬被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只有转让了相关资产组合所有的风险和收益,证券化交易才能作为销售处理,所获得的资金作为资产转让收入,同时确认相关的损益;否则,如果发起人还保龆出售资产的部分风险和收益,则该资产不能做销售处理,而继续留在资产负债表上,同时将现金流入视为以此资产为担保的负债”。该方法适用于资产证券化产生初期交易较为简单时的会计处理随着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证券化交易过程曰益复杂。

风险与报酬分析法暴露出本身的缺陷而不能正确反映经济实质,具体表现在:

(1)证券化交易过程中,多项复杂的合约安排使得控制权与风险、收益相分离,并以各种相互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为载体,分散给各方。在风险与报酬分析法下,职称论文交易就不能视为销售,发起人就达不到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的。

(2)风险与报酬分析法导致人们对具有相似的经济实质的财务活动做出了不同的会计处理。例如,发起人与证券持有人达成协议,承诺对证券化资产的信用损失,提供其面值10%的担保。由于担保合约的存在,使得发起人仍被认为保留有证券化资产的相当部分的风险与报酬,因而全部证券化资产仍继续被确认在其资产负债表中。相反,如果发起人转让全部证券化资产,而向某一独立第三方购买上述相同比例的信用担保。则其确认证券化资产的出售业务,同时只需对面值的10%部分确认为担保负债。

2.会计模式的改进与创新一—金融合成分析法

1996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了第125号准则:《金融汝产转让与服务以及债务解除的会计处理》,该准则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承认以合约形式存在的金融资产具有可分割性,各组成部分在理论上都可以作为独立的项目进行确认。按照这种方法,金融资产转让过程中,应该将已确认过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的问题与资产转让合约所产生的新的金融资产的确认问题严格区分开来。具体来说,已确认过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能否视作销售来处理要看其控制权是否已由转让方转移给受让方,而非看其交易形式,转让方保留的风险和报酬可视作转移合约的产物,可按新金融资产和负债加以确认,这样就能与移出资产的终止确认区分开来分别处理。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ias39,也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对金融资产的转让加以确认。一项转让者失去控制权的金融资产转让(全部或部分)应确认为销售。

新准则对资产证券化的确认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体现会计的实质终于形式原则。

3.风险与报酬分析法与金融合成分析法的比较

当交易的结果导致发起人的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时,两种方法的确认结果不同。仍沿用前述的甲出售应收账款给spv的例子,甲保留对资产服务的权利,spv要求附带对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担保限额,即承担了坏账损失的相应风险。按照金融合成分析法,甲应终止确认这组应收账款,同时按照合约确认相应的坏账损失担保负债;另一方面,spv由于获得了应收账款的控制权,直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这笔资产,将甲提供的担保合约确认为一笔金融资产。但按照风险与报酬分析法,由于甲仍保留了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应在其资产负债表上继续确认这笔资产,而把得到的现金时作一笔担保负债。在金融合成分析法下,更偏向

于把证券化资产作表外处理,同时对由此产生的新金融资产和负债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

由此可见,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反映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实质,更能适应金融创新的发展,是证券化会计处理的发展方向。但金融合成分析法也有一些不足:表外处理时,会计报表可能不能全面、充分地反映发起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容易成为其操纵利润的工具。掩盖债务,虚增利润,这将不利于企业的正常、持续的经营,且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安然”公司大肆使用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从事表外融资,高估利润,低估负债,是其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已经填补了在指导、规范资产证券化交易方面存在的空白。我国通过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有关设想,顺应我国金融市场蓬勃发展和新的金融工具不断出现的形势已将金融衍生工具会计所需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制定出来,将基本框架建立了起来。这是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发展的一大进步,在与国际接轨方面也更加完善。相信当操作指南出台之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将正式进入实务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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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毕业论文范文5

【关健词】大学生;信用档案;社会信监控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1)02-0051-2

为人之道,诚信为本。诚信是个人品德的重要成分,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企业,只有以诚信为本,才能昌盛、兴旺,才能在生存和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

然而,在金钱和利益的驱动下,有人却丢弃了社会诚信,在社会交往中不讲信用。受其影响,高校学生中也出现了不诚实、不守信的现象。高校管理部门一方面采用了各种各种方法来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规范大学生的诚实守信行为,取得了一定效果;另一方面,在高校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对完善社会诚信监控机制有着重要作用。

一、当代大学生的失信现象

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精英,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水平,多数大学生把诚实守信作为做人的基本准则。但由于种种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大学生中也出现了失信和不诚实的现象。

一是在学业中的表现。

首先是考试舞弊。有些学生认为大学阶段可以轻松渡过,放松了学习,等到考试来临,才知道大学学习也需要通过努力才能完成学业。为了取得学历、学位,有的大学生想方设法在考试中搞夹带、传条子,希望考试过关。

其次是抄袭、。大学生毕业论文的成绩是取得文凭、学位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在毕业前夕,本科院校的学生一边忙着求职,一边准备毕业考试,撰写毕业论文就成了一件烦心的事情。为了“省心、省时”,一些大学生剽窃他人成果,更有甚者竟拿钱直接购买毕业论文。据2004年4月5日《中国教育报》报道:长沙某些高校每当应届毕业生交论文的日子,高校内生意十分火暴,求购者只需注明校名、姓名、联系方式、论文内容和字数等要求,就可以向出售者订购。

二是受经济利益诱惑时的表现。人才竞争日渐激烈,各种各样的考试应运而生。有些不学无术之人,为了在竞争中享有更好的机遇,不惜以重金请大学生代考。为谋一时之利,有的大学生放弃了诚信做人的基本原则,替人代考。

三是在就业市场中的表现:

首先是虚拟简历。市场经济把人力资源推向市场,为高学历、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提供了广泛的择业空间。有的大学生为了被用人单位优先录用,虚拟学习成绩、获奖材料。

其次是多头签约。就业市场的正常运行为个人提供了适合自己专长的发展平台。但有的大学生在择业的过程中不守信用,与多个用人单位重复签约。这种行为不仅给用人单位在人才招聘、任用和培训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而且严重扰乱了就业市场的正常运行。

四是在申请贷款或困难补助方面的表现。

首先是骗取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国家为了使贫困考生获得进入高校学习的机会,制定了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各高校也努力提供各种补助以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有的学生为骗取助学贷款、困难补助而谎报家庭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

其次是欠贷不还。有的贫困学生在大学阶段享受了贷款助学待遇,顺利完成了学业,毕业后却不提供真实的工作单位,恶意拖欠贷款,造成金融部门因助学贷款得不到正常回收,而不愿意提供更多的贷款助学资金,使后续学生无法享受助学贷款。

大学生诚信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大学生诚信度的提升除了需要在大学生中开展诚信道德教育之外,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有效遏制大学生失信现象的发生率。

二、信用档案的建立与利用

诚信档案是由管理部门公正记录被管理者诚实守信,依法签约,认真履约的材料总汇。诚信档案包括银行信誉记录、纳税信用记录、劳动用工合格记录、企业经营规范记录、行为达标记录、其他记录。现有大学生档案主要记录的是大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政治思想表现,而忽略了个人诚信方面的记载。从大学生的种种失信现象看,高校在注重培养大学生诚信道德的同时应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这对监督大学生的诚信行为及提高社会诚信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建立高校大学生信用档案需要高校内部各部门和社会外部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与协调。建立大学生个人诚信记录制度,为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建立提供信息。利用记录表反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诚信行为的有关表现,进行跟踪管理。记录表内容可依据学校财务部门、学生管理部门、教务管理部门以及学生所在院(系)提供的各项诚信表现进行登记。以学年为单位对学生的信用进行评议,作出学生个人信用鉴定,为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建立提供信息依据。学校可以利用学生个人信用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对问题学生轻者提出批评教育,对严重失信学生给予处罚。

制定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做到有章可循。学校不仅应该对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纪律方面制定出各种管理办法,对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个人守信行为及失信行为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让诚实守信者得到表彰,失信者受到相应的批评、教育和惩处

学生档案管理部门要为大学生信用档案建立与查询提供条件。高校不仅要做好传统的人事档案记录,同时也应做好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记录。高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把分散在学校各部门的学生个人信用资料加以收集、整理,并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建立起大学生个人信用管理系统,为社会有关单位提供服务,方便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信用度的了解和查询。据2003年12月9日《中国教育报》报道:东北师大在12月6日洽谈会现场推出了“诚信认证”的举措,将2004届毕业生的成绩库、评奖评优结果和计算机过级名单、外语四六级名单、第二学位等相关数据全部带到洽谈会上,供用人单位查询,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三、对完善社会诚信监控机制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的诚信状况总体是好的,守信群体占社会的主流,绝大多数人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能坚守诚实守信,把诚实守信视为做人的基本标准。但失信者也大有人在。据2003年5月1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湖南少数党政干部成了赖账大户,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20多亿,欠款时间最长的达20年。从社会失信问题的存在及其大学生各种失信表现可以看出,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对社会、高校和个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完善社会诚信监控机制具有重要的作用。

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有利于自律和他律。高校不仅要对大学生就读期间各种失信、舞弊、欺诈行为进行曝光、惩罚,使其在舆论和谴责声中付出代价,而且还应该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让失信者不仅失去助学贷款、评优等资格,并将失信行为记人个人信用档案,将其个人信用档案和人事档案一并带人用人单位,让失信者为其失信行为付出代价,这样的约束制度既能加强大学生自律,又能重视他律。

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有利于高校的建设和发展。高校培养的优秀专业人才还应具备诚实可信的道德品质。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可以起着提升大学生诚信度的作用。如果现代大学生在校期间时刻把诚实守信当作自己做人的重要标准,高校会因诚实守信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这一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作用和影响下,高校的办学效力和对外信誉度将会迅速提高,这对高校的生存、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有利于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选用。改革开放带来了人事管理制度的全面改革。人才的录用不再是分配制度,而是选拔录用制度。德才兼备是用人单位人才选拔的普遍标准。大学生人事档案和信用档案一方面可以体现出求职者的才华,另一方面可以反映求职者的道德品质,有利于用人单位公平、公正的选拔和任用。

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有利于就业市场的规范运行。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深人,各高校纷纷扩大招生指标,近年来扩招学生已相继毕业,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所占比重不断增大,大学生诚信就业不仅有利于就业市场的规范运行,也是就业市场有序运行的基本保证。

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离不开个人、企业的共同努力。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需要每个企业和个人诚实、守信。诚信是市场经济得以有效运行和顺利发展的基础和保证。作为当代大学生,他们是未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生力军,高校通过诚信教育,建立信用档案来监控大学生的诚信行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将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有利于社会正气的弘扬。大学生作为一个群体,对社会风气的提高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因为大学生年轻,文化水平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学业完成之后将步人社会各个不同的工作岗位发挥所学之长。他们既能用他们所掌握的知识、技术为社会经济发展和进步作贡献,还能以自己的观念、行为影响和改变其他社会人群,促进社会风气的全面提升。

社会失信现状与社会信用体系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没有完善的社会信用机制,使失信现象得不到有效的扼制。为了提高个人信用度,深圳已建立起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记录。该系统主要面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贷款、信用卡业务的个人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有“污点”者将难以贷款,有效提高了金融贷款的信用程度。为了尽快提高社会信用度,全社会应尽快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把每一个人的学历、就业、纳税、贷款及按揭等能反映个人信用行为的情况纳人个人信用档案,利用现代网络技术,为诚实守信者提供机会,更多地开发对诚实守信者的优质服务,让失信者在社会中得不到市场,为其失信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使每个人把自己的信用作为人生的重要价值来运用,时刻经营好自己的信用。

总之,在高校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对大学生在高校学习阶段的诚信予以证明,是高校管理和高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拓展管理与服务社会的一个新的切人点。大学生完成学业将带着个人人事档案、个人信用档案,使用人单位不仅对其个人简历、政治思想表现、在校学习情况、奖励情况各方面都有所了解,而且对其在校时期的诚信道德表现也有所了解。这既有利用于用人单位择优录用,也有利于大学生诚实做人,有利于完善社会信用监控机制,全面提升社会的信用水平。

出售毕业论文范文6

小莉刚刚和季楠同居的时光是曼妙美丽的,却未能持久。第一次意外怀孕让他们惊慌失措,小莉正在写毕业论文,她很怕老师和同学看出端倪,也怕因此损毁了学业。打胎是两个人的一致决定。但她没有钱,妈妈气她竟然在上学期间和男生同居,每月只给她学费和伙食费。

季楠惶惶了两天,便“闪”了。等了5天,始终没有他的身影和只言片语。小莉只好卖掉季楠的旧彩电,决绝地坐车去了医院。她这样形容自己:“心里冷得像冰雪,一脸茫然。”

后来,季楠反复哀求,小莉心中的深仇大恨竟然瓦解,变回一个委屈的小情人。

毕业找工作的时候,一单好运砸到脑壳上――一家大型通讯公司新成立,把两人全部收了进去,收入也很好。又赶上附近一个小区有超值尾房,就买了。

这期间,小莉因工作需要出差一个月,季楠独自一人办理购房手续,用两人共同的储蓄支付了10万元首付。

幸福生活应该开始了吧?不幸的是,季楠结识了上海分公司的巩娜,移情别恋。他申请调入上海分公司,并决定和小莉分手,出售两人合买的房子,折现。

小莉万万不同意。没有想到的是,他偷偷地拿出购房合同到中介公司出售。由于房主写的是季楠,中介公司很轻松地就将房子卖出了。趁小莉上班,季楠挟带行李和所有的卖房款,悄悄奔上海去了。

我诧异地看着小莉,心里想:难道这种事情也会遗传吗?

我读小学时最好的玩伴就是小莉的妈妈柳姗芩。她离婚后带着孩子,生活紧张却依然充满爱心。碰见飞机机械师宋费鹏是在那年的金色秋天。“嗨!跟我去远游吧!”一句话,她就爱上了他的高大英俊和洒脱不羁。

宋费鹏就职的公司在青岛,行踪不定。他们之间的聚合分离更多的是在柳姗芩家里。3年之后,有熟人问宋:你们为什么不结婚呢?宋说:她层次低,配不上我。没人敢把这样的话告诉柳姗芩。作为朋友,我也是当一切都完结之后才听到这话。

5年后,宋费鹏父亲得了结肠癌,姗芩像媳妇一样料理着琐碎家务,耐心细致地为宋父喂饭,擦洗身体。宋父临终前要求儿子:“你必须给人家一个交代!”费鹏趴在父亲的床边,哭得哗哗的,自是答应。

葬礼上,她挨着宋费鹏,站在宋家亲属的队列里。一个月过后,宋费鹏说:“咱们买套房子吧!”姗芩想:“他终于要和我好好安个家了!”两人各拿了一半的钱,付了首付款,房本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

未曾想,搬进新家后,宋费鹏说走就走,说不定什么时候回来。结婚依然没影儿。姗芩40多岁了,又没有其他候选对象,不甘心放弃,就继续等着,拿自己的钱月月还房贷。

又过了几年,宋费鹏彻底回来了,是肺癌把他送回来的。

免费“模范护工”一直陪宋费鹏走完人生,他却始终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丧事完毕,宋的儿子就开始闹了起来,强行搬进宋和柳姗芩的房子,赖着不走。说他应该有一半的产权,按市值算,原本36万现值52万的房子,他要分一半,跟柳姗芩要26万。

我手边有一份当日的报纸:北京郊区某县,一四川女子将与其同居的男子的妈妈数刀刺死。据警方透露,该女子在这家生活已达8年之久。起初,她一直相信该男子会与其结婚,并承担了所有家务,耐心照顾“婆婆”。“婆婆”和“丈夫”对她却十分苛刻,限制她吃穿和出行,母子两人还常常打骂该女子。案发当日,“婆婆”与人聊天时表示儿子不可能娶该女子,恰好被她听到,酿成血案。有邻居称,之前这家也有一女子被带来同居过3年,后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免费的保姆和性工具,痛苦地离开。

打理章法

上面讲到的3个女子,都是想要从同居走向婚姻的,有雷同的心理――“我只要好好对他,他会改变的,会明白我才是最好的、他最需要的人,那时就会结婚,真正地有一个家。”我只能长叹:坚持,不一定就能胜利啊。

如果仅仅是感情好,只当是放射了一束激情火花。他们却共同买了房,这种情况越来越多地发生在现代都市人中间。共同买房的时候,可能体现了感情的进一步加深,但是,有许多事情是无法预测的,婚没结成,怎么办呢?小件商品可以不要,房子呢?动辄几十万,花费了半生积蓄,哪能轻松地挥挥手呢。若再加上一方不仁不义,势必引发“兵戎相见”。

由于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季楠的名字,小莉找不到自己出资的证据,怕是很难拿回当初买房的钱了。柳姗芩倒是在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但首付款是10万,余下的26万,姗芩用自己的钱付了近20万,也就是说,已付出的30万中,有柳姗芩的25万。好在她还贷的账户正是她的工资账户,完全可以说明那20万元是自己的血汗钱。但他们在《购房合同》上签署了双方的名字,这个房子就是共有财产,当初又没有签一份协议说明两人按各自出资比例享有该房权利的比例,弄不好,真的要给宋家那个没良心的小子拿走一半了。

现在这种纠纷很常见,怎么办呢?

1

同居双方一起买房,最好写双方的名字,写明各自出资多少,和各占有房屋权利的比例。特别是一次性付款,最好写两人的名字,并将产权份额明确,否则,法律将视其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按揭贷款,房产证写了谁的名字,就对谁有利。如果产权证只写一方的姓名,那么,除非另一方可以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购买房产的部分资金是自己出的,很难主张自己对这套房子的权利。即使他们后来结婚了,该房产也只是作为房本主人的婚前财产,而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在婚前去公证处办理过婚前财产公证手续,将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婚前共同财产。同居期间购置的其他贵重财产,要保管好相应的财物凭证。

2

同居者居家过日子,可以对生活费用进行约定。比如双方收入均为共同财产,一起使用;或者AA制,双方每月各拿出多少元作为生活费,由双方共同管理。一方去世后,由生活费形成的积蓄和用共同积蓄购买的财产,归在世方使用和处置。需要购置大件物品,另行协商。

3

年龄稍长的同居双方最好对医疗事宜进行约定。比如双方都有医疗保险,可以约定为:一旦患病需要治疗时,医疗费主要由社会医疗保险费支付。患病方需要护理时,第一护理人是老伴,第二护理人是各自的子女。对于医治大病的费用,患病者是第一承担人,自己的儿女是第二承担人,同居伴侣是第三承担人。

两个相爱的人同居,却要签下如此文书,似乎难以启齿。但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避免出现纠纷。如果在同居开始时,双方进行符合双方心意的约定,即可避免日后的纠纷。与可能出现尴尬和伤害相比较,理智地先行约定还是值得的,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看过一位律师的告诫,转告给需要的人们:“如果纠纷不幸产生了,最好不要打官司。因为,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调整这种特有的非婚姻状态,法庭只能参照《民法》和《婚姻法》的相关条款(如果能确定形成事实婚姻的)去解决,其难度可想而知了。建议: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任的朋友进行调解。如果这个中间人是一名称职的律师,那就再好不过了。”

田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