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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分析范文1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商业模式;品牌化经营
文化是民族的核心,也是权衡一个国家及地区综合力量的关键内容。如今国际上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把本土的文化作为核心的创意产业,既显现出了中国的综合国力,还支撑着国家跟民族的凝聚力。中国有着五千年漫长的文化历史,文化创意产业理应被作为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文化创意产业是很有活力且很有发展潜能的行业,它必能很好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商业模式即指某个组织该怎样使用它的功能和概括它重要活动的提纲挈领。它既说明了公司里的客户、产品跟服务,也给出了相关公司怎样组织和创收跟盈利的资料。也就是说公司会用怎样的途径及方式来盈利。可是中国大多的文化创意产业是没有办法盈利的,对其商业模式创新管理是现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1商业模式的概念
国外的有关专业学者曾经指出的:“当今公司之间的较量,不再仅仅是商品之间的较量,同时也是商业模式之间的较量。”而我国专家学者则指出,商业模式是一些机构在明确了外在假设前提和内在资源与能力强弱之后,用来结合机构本身、用户以及产业供求双方和工作人员来获取超过定量收益的一种战略革新意图,一种可以落实的构造形式和规定要求的关联。俄罗斯的相关学者则指出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即指文化创意公司有了确定的外部条件及内部资源之后,经过市场竞争和政府干A的两重调节,怎样创造、传递及获取价值,并且能够使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统一。
2文化创意产业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
文化创意产业,又称为“创意经济”以及“文化行业”,它把文化资源当作基础条件,把创造能力当成核心,私人以及工作室通过改进创新,外加使用一些销售手段把文化商品交付给顾客团体,从而确保了经济收益和社会影响的需求都得以实现。文化创意产业包含很多方面的革新团体,其中有广播影视、传媒、动漫、广告等。构成文化创意产业商业模式的重要方面主要为下列几点。
21价值观点
价值观点也就是说文化创意公司把旗下的商品或者服务能够提供给顾客团体的价值。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跟特别的价值主张肯定是分不开的,把该主张渗透进所给出的文化商品跟服务里面,并且经不同的销售通道提供给顾客团体。因为文化创意产业具备经济性跟社会性的双重属性,所以公司给出的价值观点就需要符合顾客的要求,还应该使其社会影响力增大,对社会做出积极的影响。
22目标顾客团队
文化创意产业的目标团体就是指具备相同水平的文化底蕴与更高追求的团队。目标顾客团队以人口学的特征为基本,将在购买动力、需要和交易收益等方面有着共同点的顾客团队进行划分。这种思路是把市场销售里的划分顾客群销售当作前提,也就是把市场更为细致地划分,瞄准其中一个特定的目标消费群,再推广针对该顾客团体提供的商品或业务,设置恰当的价格,使用适宜的销售手段把商品或业务传递给目标顾客团体。
23分销通道与合作伙伴之间的联系
分销渠道是说文化创意公司通过对本身的价值观念做出推广以及把衍生的文化商品或服务传递给消费者的所有路径,还是公司跟消费者交流的途径。分销渠道非常地关键,它联系着公司跟消费者,文化创意公司要求建立多种多样的和高效的通道。
24资本分配能力
文化创意公司的资本包括文化资本和资金资本和人工资本,假如想构建出出众的商业模式就必然要求在执行生产运营的过程中对这些资本做出适当的分配,尽最大努力压榨出资本的剩余价值。“革新”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核要素,所以人工资本也是文化创意产业商业模式的重中之重,文化创意产业看重的员工一般分为是革新型的、技能型的和经营型的。革新性的员工有原创力,能够把抽象的文化转变成具备极强经济价值属性的文化商品,能够加速进行文化创意,也需要技能型的员工使用先进科学的技术进行开发及革新才能够激发顾客团队的购买欲望,最后再利用营销员工来宣传和出售。
25先进的盈利形式
文化创意产业它有一个很关键的目的就是获得效益,优秀的获益形式对文化创意产业商业模式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它包括文化创意产业的成本构造以及收益源头。优良的获益形式要求对成本构成做出改进,保证制造经营时的成本水平比较低廉,相对应地,还要增多效益的渠道,让效益源头可以多种多样并且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3五种典型文化创意产业商业模式分析
31行业凝聚型商业模式
行业凝聚型商业模式主要就是通过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产业区的通道,把部分相关的企业以及艺术规划公司和艺术展览馆等汇聚在一个工业园中,这些公司利用行业锁链的方式汇聚在一起。不仅仅降低了开发的成本,还能够在大型公司的指引下加速部分小公司的完善。行业凝聚型的商业模式能够产生产业聚集的影响,增强了相关文化行业地区市场的竞争能力,发挥了品牌价值,能够带动相关衍生产业。例如处于北京某地的艺术区与成都郊区的音乐主题公园,都是利用引入相关的文化创意公司和艺术家办公室以及艺术展览等方式来产生的。
32行业链经营型商业模式
行业链经营就是说文化创意公司以行业链的形式把某个文化创意产品作为核心,对行业链进行向上及向下的伸展,经过对有关公司的关系进行调整和优化来让它们可以相互合作行动,以此来提升该行业链运行的效果,最后来提高整体竞争优势的过程。比如,以《中国好声音》这个节目为中心,对行业链进行向上和向下的伸展,让制作方跟浙江卫视都可以得到大量的利益,并且里面的导师跟学员,以及冠名商和演唱会等所有包括在行业链中的都会获得利益。
33品牌化经营型商业模式
现在,产品的同质化逐渐加重,竞争也越发地激烈,若公司只提高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已不能够立足,公司若想在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下立于不败之地,既应有强烈的创造品牌的观念,也应有强烈的对品牌进行经营的观念。品牌化经营型的商业模式就是文化创意公司会在它的价值主张的带领下去造就积极品牌的独特性质,最大可能地发挥出品牌的效能,提高整体竞争的优势。
34跨媒体经营型商业模式
跨媒体经营就是公司为能够最大可能地运用自己的资源,开发和参与除了媒体本身的其他市场,比如广播、电视以及网络和印刷媒体等。出版发行业是比较多地运用跨媒体运行该商业模式的,新兴媒体持续性地产生,大家进行交流及娱乐的途径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公司为了能够生存及发展,便开始跨媒体经营也是一种趋势。
35跨行业经营型商业模式
跨行业经营商业模式就是说文化行业和别的行业相互渗透的一种商业模式,它破除了自己单一行业的局限性,进行跨行业多元化的发展,通过对不一样的行业同样利益点的联结,来增多利润来源及减小单一行业所带来的风险。比如迪斯尼,它为全世界最大的娱乐传媒公司,它进行的业务覆盖了媒体网络以及影视娱乐和主题公园等多种场所。迪士尼把它传统的米老鼠、唐老鸭、兔八哥、加菲猫、白雪公主等多个典型的卡通形象当作核心,朝其他多个行业持续地进行衍生发展,且在每行业都有了很大的成功,深得消费者的喜爱。
4结论
适合每个行业的完备的商业模式是不存在的,可以永远可行而并不需要发生改变的商业模式也是不存在的。一个公司若想成功既要侧重于商业模式的设计,还应在生产经营时通过对市场变化及公司里面状况的了解来持续地对商业模式实行改进跟创新。文化创意公司应根据文化创意产业的特点,研究组成文化创意产业商业模式的元素,然后根据行业的特征来设计跟选择合理的商业模式。
参考文献:
[1]庄毅文化创意产业与传统行业的融合发展――以晋江市为例[J].当代经济,2017(3).
[2]盛婷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品牌发展创新模式探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7(5).
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分析范文2
孔铭:市场今年对传媒股的热情是很高的,我也仔细看了宋城股份的公告,实际上这次股权收购的具体情况是,宋城股份将以不超过现金10500万元对大盛国际增资扩股30%,另外宋城股份以不超过1750万元受让安晓芬所持有的大盛国际增资扩股后5%的股权,通过本次交易宋城股份合计获得大盛国际35%的股权。
宋城股份这次股权收购也是有一定的业绩保障的,我们可以看到,宋城股份合计以1.225亿元获得大盛国际35%的股权,而大盛国际2014年实现净利润预计不低于3500万元,那么交易对价对应2014年是10倍左右的市盈率。这个收购市盈率与今年影视剧行业二级市场并购市盈率基本接近,估值应该说还是相当的合理。
同时,安晓芬又承诺大盛国际2013年到2016年这四年累计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5695万元,并且设定了相关补偿机制,这表明大盛国际管理层对于公司发展的信心,宋城股份的股东权益也有相当的保障。
至于你问到宋城股份股价后市会不会上扬,我认为首先市场对影视传媒的热情不会快速减退,资金还会在这个领域继续“折腾”,另外,宋城股份自上市以来,股价虽然有起有落,但整体而言还没有经历过大规模的上行,所以结合业绩情况,还是有一定的安全边际的。
《动态》:照这么看,大盛国际的经营预期还是很不错的,不过之前在影视业界并没有特别的听说过这个公司,您对大盛国际的了解如何?
孔铭:说公司可能投资者并不熟悉,实际上说一些影片,大家会比较熟悉。大盛国际自成立以来先后制作发行的影片有:《锦衣卫》、《叶问2》、《李献计历险记》、《飞越老人院》、《小时代》、《小时代:青木时代》等。
在经营大盛国际之前,安晓芬曾历任星美影业董事长、时代今典影院投资公司总裁等职务,可以说安晓芬的从业背景和广泛人脉是大盛国际能够参与诸多电影投资以及发行的关键所在。但投资者也应该注意,大盛国际也曾经投资、发行多部票房不达预期的影片,比如《飞越老人院》、《武侠》、《我们约会吧》等影片,所以其制作和发行能力尚待考察。
目前来看,我参考网络公开信息,大盛国际多部热门影片均属于小参投方,考虑院线分账以及多方股东分账等因素,还是难以简单根据票房估算大盛国际投资收益。但整体预期还是会很有想象空间,根据《中国电影报》、《综艺》等媒体2013 年报道,公司目前已经有七八个项目在筹备中。明后年会是公司发力的阶段:其中有一个中美合拍项目,包括年底开机的《钟馗伏魔》,三到四部女性情感题材电影,以及签约导演李阳的原创大电影等,都将逐步上马。此外,公司还有20多个协作发行的项目储备资源。因此,这些项目储备在一定程度上为大盛未来三年业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动态》:宋城股份之前的经营模式虽然也是文化产业,但还是和电影市场的商业模式有很大的区别,在介入这个领域后,原有的模式和电影的商业模式有没有协同效应?
孔铭:宋城股份之前的旅游演艺节目多位于热门旅游目的地,客源充足、竞争者较少。一般同一区域内3-5 台类似演出,甚至更少,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和排他性。其次,宋城旅游演艺均为常年室内演出、演出时间长、风险较小。再次,目前团队客源仍然占主导的背景下,宋城与全国超过2000家旅行社的合作较为成熟,营销模式较为简单,用流行的话说,这更接近于B2B模式。
我们再看看电影市场特点。国内电影市场竞争十分激烈,除去国外大片、华谊、光线等龙头企业票房占有率高,呈现“强者愈强”的态势,留给中小影视公司的空间较小。其次,电影投资额较大、有效票房时间大约2到3 周,这明显区别于旅游演艺的常年演出。电影的商业模式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属性;再次,电影产业涉及前期的导演、演员、剧本以及后期的发行与推广,产业链较长,对于资源聚合的能力和要求远高于旅游演艺;最后,从营销模式分析,电影行业属于典型的B2C行业,“口碑效应”聚集观影人次,对于品质和传播的要求更高。
所以从这个角度,我倒是认为宋城《千古情》系列演艺节目的商业模式、营销模式、内容编剧与制作等与电影行业相差较大,后续协同效应还是尚待观察的。
《动态》:宋城股份今年12月9日的大非解禁,这个时间段出来这样一个消息,会不会公司方面也有一定的股价诉求?
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分析范文3
关键诃:城市综合体;多维度视野;概念;特征
中图分类号:TU984.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4)06-0111-03
1 引言
原有商业模式片面注重产品销售,近年来受到电商冲击,商场沦为试衣间;千店一面,商场无特色;业态单一,无法满足消费人群的多样性体验;不具备强大对外辐射性与造城效应,传统商业设施受周边环境制约大;多地块多开发模式下的相对独立的传统商业地产,难以形成最大化的资源整合与共享。然而,传统单一的销售模式商业在当代城市生活的冲击下难以为继,新的商业地产需要为市民提供被“综合”了的城市生活。从大型商业设施到城市商业综合体,是中国商业地产的新时代。我们应当积极探索新思路、运用新思维,探索出一条符合时展趋势的城市综合体设计思路。
2 新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发展模式探析
2.1 城市综合体的发展规模分析
城市综合体的红利是否已经用尽,大城市迅速膨胀起来之后,新的商业地产模式值得探讨。
2008年,杭州首次提出建设100个多功能城市综合体计划,掀起一场全新的“城市革命”,至2013年初,已建成过半;2012年,成都在建和立项的城市综合体就已经达到88项;2013年,贵阳为了在5年时间内规划建设好100个城市综合体,推进34个城市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2011年至2015年这五年时间,全国20座重点城市新增城市综合体总量将超过1.6亿m2!
2.3 城市综合体发展的新模式分析
2.3.1 发展餐饮业,带动商业区的其他消费“民以食为天”,中国人自古好“吃”,当代青年人以当“吃货”为荣。一个具有多样餐饮选择的商业区,将会成为重要的吸引点,市民到商业中心,总要有个理由,能成为理由的,不是随意的闲逛,而是每天的美食。
提法:
2.3.2 发展娱乐业,抵抗电商的;中击力
电商永远代替不了的是现实生活的玩乐体验,“体验经济理论”近年逐渐在我国深入人心。如果把“体验经济”与其针对性强的“体验人群”相结合,将会创造出大放异彩的商业模式。案例:上海仲盛世界商域星期八小镇,“体验经济”+“寓教于乐的儿童体验”,一个小孩+至少一个成年人(甚至全家消费)的模式带来极大的人气与商业回报。
2.3.3 发展体验型消费,创造新的消费热点
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从2011年到2015年,中国消费零售总额要从15万亿增长到30万亿,五年实现规模翻番。年均增长15%以上,大大高于GDP增长速度。这么大规模的增长靠什么实现?完全靠原有消费模式肯定不行,要创造新的消费热点,从而刺激消费更大增长。
消费分为两大类,一类叫提袋型消费,一类叫体验型消费。提袋型消费就是传统的购物。而体验型消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体验型消费包括文化、旅游、体育、娱乐等。狭义的体验型消费,指发生在商业中心内以感官体验为主的消费,如看电影、打电玩、健身、餐饮等。体验型消费是生活必需要之外的消费,如看电影、健身、溜冰等,不是非消费不可,不像一日三餐、日用等生活必需品。与生活必需消费相比,体验型消费层次更高。而体验型消费的人,具备的消费能力也相对较强。
近十年来,中国GDP年均增长超过9%,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超过15%,体验型消费也得到了快速增长,且增速大大快于前两项增速。比如中国电影消费,5年年均增长超过40%;餐饮10年年均增长超过25%,餐饮行业年收入超过3万亿,比汽车、造船行业都大。
与传统的消费市场相比,体验型消费最不易受到网购的冲击。近年来网上购物流行,美国20年前就有人认为,网购的流行意味着终端渠道的灭亡,现在中国也有这样的观点。这些人恰恰不懂消费市场,他们把消费理解为仅仅是购物。首先,网购永远无法替代终端。美国20多年前就出现网购,但直到现在,美国每年近十万亿美元的消费总额中,网购仍然不是主流。体验型消费更是网购不能替代的。点点鼠标就代替吃饭吗?网上看不到最新的电影,更无法体验数字电影和IMAX带来的视听享受。健身、K歌等也都是网购无法实现的。
如何发展体验型消费呢?在商场的设计规范上,需要给予体验型消费更多比重。尤其是餐饮方面,例如每个万达广场都有美食街,餐饮商家超过30家。“民以食为天”,商业中心不是买出来的,而是吃出来的,哪个商业中心注重餐饮,人气就旺。
体验型消费虽然带来旺盛人气,但也有缺点。商家租金承受力较低,所以要对体验型消费进行合理规划。要把体验型消费的商家安排在商业楼的顶层,因为楼层越高租金越低,商家就能承受。这种设计还利用了商业的瀑布理论,把水抽到高处然后形成瀑布流下来。体验型消费先把人流吸引到顶楼,一层层往下逛,顾客逗留时间长、消费机会多。
3 新城市综合体的设计原则分析
在城市综合体的新型发展模式下,考虑到商业地产被多种业态“综合”,本节将对这其设计思路进行探析与论述。
3.1 遵循城市综合体商业化的原则,实现业态定位维度上的互补
商业是城市综合体的灵魂,是项目的活力核心与人流驱动核心,是综合体项目的发动机,是城市生命力的催化剂。
酒店是城市综合体的品质,是项目标志性物业,定义项目的整体档次,办公是城市综合体的价值标杆,树立项目的高端形象,公寓与住宅是城市综合体的现金流来源,会展为超大型、特色型城市综合体提供多样性可能,轨道交通为城市综合体带来大量稳定的人流量、购买力支撑。
3.2 坚持业态空间价值最大化的原则,实现物理空间维度上的互补
商业空间越接近地面处价值越高、需要城市展示面,酒店、办公、公寓越接近高处价值越高、需要开阔视野与景观。
3.3 满足市民需求多样化的原则,实现“被综合的城市生活”
对于具有多样城市生活体验需求的城市人群而言,城市综合体的魅力所在,其核心在于创造了被“综合”的城市生活,而不仅仅是“建筑体”本身的视觉冲击――在满足基本生存需求之后的当代城市人群,需要体验城市生活更为丰富的多样性与可能性。
4 城市综合体的设计思路分析
4.1 利用城市热核理论,获得对外辐射性与造城效应“城市热核理论”作为城市复兴的强心剂,是城市管理者的法宝,具有强大的对外辐射性与造城效应。对于城市管理者而言,城市综合体的魅力所在,不仅仅在于项目来带的持续财政收入、地价升值等种种利好,更重要的是城市综合体项目“画龙点睛”般地快速提升了城市品质与城市价值,立足于刷新城市升级配套建设、形成“聚合效应”、拉动消费内需增长、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发展的强大复合功能的同时也必然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和人力资源,形成城市建设的“良性循环”。无疑,一座座崭新的“城中之城”在提升城市形象、功能和竞争力以及加速城市化进程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2 采用商业地产与融资平台对接模式,实现城市综合体利益的最大化
多地块单开发模式的新城市商业综合体能够实现最大化的资源整合与共享。对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开发商而言,城市综合体的魅力所在,其核心在于更加有利于地产商与融资平台的对接,有利于未来其资产打包的融资操作。毫无疑问,作为商业地产的最高阶段,城市综合体的开发通过对持有型物业的打造,从而提升其住宅等销售型物业的价格,在短期资金回流与中长期现金流之间找到新的平衡。
4.3 将商业文化渗透到城市公共空间
不可否认,新的城市商业空间已经成了我们新的公共空间,比如,这一巨大的转变在美国已成为现实。以前很多公共活动,包括文化、宗教性的公共活动是在城市中心进行,现在更多的是发生在购物中心里,小孩放学以后,他们很多情况下是去购物中心,他过生日可能也要去购物中心。从城市形态来说,很多文化性的城市中心非常萎缩了,演变到一个商业环境里。在上海,我们也能切身感受到,文化商业的结合,“新天地”、“田子坊”这样的文化产业+商业地产模式大获成功。
4.4 采用主题化设计手法
一线城市的商业地产发展已经由开发转向“特色化”运营,出现了以时尚、家庭、儿童、艺术等不同主题为定位的商业设施:在空间设计、业态布局和品牌选择等方面都在试图突出主题特色,在体验式消费过程中融入故事情节之中。案例:水游城(水为主题)、成都新世界环球中心(人造沙滩、人造日出日落)。
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分析范文4
【关键词】IP化运营;媒体内容;融合发展
内容融合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从内容的外在呈现形态到背后的组织方式、运营思维、生产机制在融合发展当中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打破传统的生产模式,按照媒体融合发展规律的要求进行重新组合。这是一个从稳定的生产机制走向混沌,再从混沌当中寻找新的运营规律与模式从而重新趋向稳定的过程。从稳定再到稳定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过程,其中需要经历媒体运营逻辑、思维的再造。当下从业者、研究者已经能够对未来媒体融合发展趋势与方向做出比较准确和全面的把握,但是对如何从深度融合的混沌状态中挖掘出能够应用于实践层面,得到不同媒体类型、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一致认可的发展路径,依然是传媒界需要努力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具体到内容融合发展的层面,在当下的媒体融合发展过程中,围绕内容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传统生产模式亟待改善和发展、新兴生产方式的合规化管理、多渠道传播过程中的版权保护、形成有效的基于原创内容及运营的盈利模式等,这些问题不仅制约着媒体内容的优化,同样也是媒体融合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能够对渠道融合、产业融合等诸多环节产生直接的影响。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立足未来传媒竞争格局与生态环境变化的层面,来审视当下内容环节的格局,从具有引领性的战略布局出发提炼创新路径,带动内容融合过程的碎化与整合,使处于混沌状态的多媒体类型的重复式、同质化生产在聚合中形成新的运营模式,进而在经过传媒市场的检验之后予以完善和系统化。IP(Intellectual Property)化\营是最早出现于游戏产业的表述方式,近年逐步得到整个传媒界的认可,尤其给掌握大量优质IP资源的传统媒体以更大的信心去应对融合趋势,也给新兴媒体部署自身的未来战略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指导。IP化运营并非媒体内容融合的系统化、终极化的解决方案,但是能够在当下的媒体融合格局中形成一个可以为多种媒体形态所共同接受的运营路径,跳出媒体形态的固有格局去思考如何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本文立足媒体内容融合发展的现状与目标,以IP化运营为切入点,探讨能够适应未来传媒生态变化要求的内容融合发展路径。
一、媒体内容融合发展创新的重要基点:从版权向IP化的转换
媒体内容融合的推进需要立足几个重要的基点,比如政策推动、技术创新等,这些基点的创新形成了融合发展的驱动因素与动力,如果融合发展的方式、策略能够建立在把握以上基点因素的基础上,便能够在实践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媒体内容融合进程更具效率。“随着文化产业各个行业门类实践的更加深入,‘知识产权(IP)’的概念正在替代‘版权’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动力表述,这也是产品经营意识和全版权运营意识深入人心的一种体现”[1]。单纯从版权这一内容生产领域的核心基点来看,也在传媒生态变化的背景下发生了转换,从原有的角度来审视版权的保护与开发是必要的,但已经不能成为激发媒体内容生产潜能的基点。也就是说,如果不能更新对内容版权的传统认识,那以此为原点所思考和探索出的创新运营路径反而会成为媒体融合发展的限制因素,使媒体融合发展无法发挥出应有的效能。IP指的是知识产权,IP化运营是基于知识产权进行深度开发,在聚合资本、市场、渠道等多方面优势力量的基础上使IP内容的价值实现最大化,并且使所有参与到IP化运营过程的主体得到相应的回报,在多方共赢中打造出可持续开发的IP生态链。经过概括,可见当下媒体内容融合发展环节的重要基点之一正在从版权向IP化运营转换,这一转换能够为媒体内容融合带来更广阔的空间。
媒体内容融合发展基点从版权向IP化运营的转换已经在很多案例中得到体现,比如开辟中国电视综艺“大片”时代的《中国新歌声》(原《中国好声音》)便充分运用了IP化运营的思路和方式(如图1),
版权持有方、购买方、制作公司、卫视播出平台、新媒体播出平台等多个主体共同介入,在版权购买、节目制作、节目播出、衍生品开发等多个环节贯穿始终,使品牌IP的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当下这一运营思维与方式已经成为传媒界的共识,并且随着IP化运营价值的体现以及版权保护环境的逐步优化,极大地鼓舞了优质媒体内容原创者的积极性。通过对近期诸多IP化运营案例的概括以及同传统版权思维的比较,在此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媒体内容融合发展基点从版权向IP化运营转换的特征做简要分析。
第一,从静态生产到动态运营的转换。在IP化运营方式得到行业认同之后,诸多传统媒体纷纷反思自身已经拥有了大量的优质内容IP,但是这些资源长期以来基本上都处于静止的“封存状态”,在生产出来经过单次传播之后便被保存在各种媒体的资源库中。因为在传统的媒体运营思维当中,很多内容的生产在形态上只是为了填补大量的版面、时段,面对受众不断变化的信息需求以及内容创新的压力,很多优质内容便在不断“求新”的追求下成为“历史资料”。这是一种面向渠道的静态媒体内容生产,而IP化运营则打破了这一局限,在生产之初便要思考媒体内容在不同的传播渠道、平台甚至是其他媒体的原创内容中的价值,而媒体内容生产的完成、自身渠道单一传播的结束也并不意味着这一内容生命周期的完结,反而是其IP化运营的起点,由此将传统意义上的媒体内容纳入到媒体融合发展、创新运营的整体构架当中。
第二,从内容编辑思维到产业整合思维的转换。传统媒体生产的对象是“内容”,其面向的客体是受众;而新兴媒体生产的对象除了传统意义的内容之外,还有带有强烈互联网风格的“产品”,其面对的客体是用户。从内容到产品的跨越意味着需要更多的互动与维护工作,从受众到用户的转换意味着依赖性的增强,传统的媒体内容生产、编辑思维与互联网背景下的产品经营思维有着明显差别,而IP化运营便是从产品开发、推广、维护的角度出发审视媒体内容生产。这首先意味着对传统内容生产编辑思维的超越,更重要的是,融合视野下互联网产品开发的最终指向是多重资源的整合,形成以内容产品为中心向不断辐射的整合态势,按照打造产业链的要求调动各种资源,形成基于IP中心的生态圈,真正实现从价值生产走向价值实现。
第三,从单一形态到综合形态的转换。传统的媒体内容大多是以单一形态存在的,这主要是受制于传统媒体形态之间的固有界限,不同的媒体类型即使在实现了数字化之后也难以做到充分地全媒体开发;此外,还受制于不同细分产业之间的相互区隔,使优质的IP内容难以实现综合形态的运营,比如广电、出版、音乐、门户网站等不同的媒体形态之间有着各自的运营逻辑和要求,导致诸多优质内容在运营过程中都处于单一形态。IP化运营则需要充分发挥内容资源在不同传播渠道、平台上的影响力,会投入大量的工作实现IP内容的多媒体形态衍生,甚至常常会超越媒体形态的范畴。由此,从外在的存在样式上来看,IP化运营使优质原创内容实现了从单一形态到综合形态的转换。
第四,从单一媒体属性到融合媒体属性的转换。在传统的媒体内容生产过程中,虽然有很多通过打造内容品牌实现产业链运营的成功案例,代表性案例有湖南卫视的超女、快男等,但是从媒体属性上来看,还是以单一化的媒体属性为主,其他的运营方式处于辅助与补充的地位。而在IP化运营过程中,不仅要保障原创平台的媒体属性,这是保证内容原创者收益的基础条件;而且更需要面向媒体融合格局,跳出单一媒体运营思维与方式的限制,从而使媒体内容在生产之初便具备融合媒体的属性。综合来看,“版权和IP的区别在哪里?前者更侧重于内容属性,强调作者权益;后者更侧重于商品属性,强调经营开发。而全版权运营就是优质IP实现价值最大化的方式”[3]。
二、基于IP化运营的媒体内容融合引领力构建
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需要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内容融合又是其中的核心环节,融合路径的探索不仅需要能够推动媒体内容的融合发展,还得带动其他环节,形成媒体融合发展的合力,如果只做到了内容形态的创新或者市场份额的提升,但是对其他环节的融合发展并未起到正面的作用甚至形成负面影响,那就要尽快做出调整。这也说明在融合背景下,媒体内容融合路径的探索需要紧紧立足内容生产环节,但是,不能局限于生产环节,而是要从整个传媒市场变化的格局中思考内容融合在未来传媒生态中的地位和影响,进而在统筹兼顾中寻找内容融合的方向。所以,探索媒w内容融合方式不能只局限于解决当下内容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而是应该通过多元化的创新策略构建一种引领力,通过这种力量的影响来带动与内容相关的多个环节、各方资源围绕同样的战略目标、聚合成融合发展态势。
媒体在发展过程中可以超越具体传媒形态,表现出资源聚合功能的引领力很早就存在,有来自传媒业内部的突围实验,比如中央电视台以政策优势和新闻优势等构建的传媒矩阵、湖南电视台以品牌为中心打造的电广产业链、SMG以资本为引领构建的传媒帝国等。但存在的问题是:第一,以上三个代表性案例中的引领力如何向新兴媒体平台迁移,并且使中小规模的传媒运营主体同样能够灵活运用;第二,如何在内容层面上形成能够贯穿媒体融合发展多个环节的引领力。“从产业结构演进的历程和未来的趋势看,我国版权产业在市场化改革的推动下,已经彻底改变了改革开放初期的封闭式、小作坊式的发展模式。毫无疑问,版权产业转型升级过程既是该产业自身痛苦转型的‘凤凰涅’,又同时需要政策资源、法律资源、人才资源、土地资源、传播管道资源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但也要看到,在一系列动力的作用下,这一转型升级的过程正是版权产业未来赢得发展,取得强大竞争力的关键阶段”[4]。IP化运营是版权产业的核心,是版权产业在互联网背景下的融合发展进程中的必然路径选择,IP化运营能够使优质内容版权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在理论上具备了解决以上两个突出问题、构建媒体内容融合引领力的基础。
在实践层面,IP化运营逐步体现出在媒体创新、融合过程中的作用,“根据传媒业的一般规律,内容资源从源头生成到用户消费的产品生命周期,会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这个链条越长,跨越的媒体介质和传播渠道越多,媒体内容产生的边际效益就越高”[5]。这是从媒体经济学的视角对IP化运营的效率做出的分析与解读,也是IP化运营具有形成媒体内容融合引领力潜能的基本原因所在。在未来的媒体融合过程中,更加需要IP化运营方式的推广应用和创新升华,因为传统的版权运营最终实现的效果是不同渠道影响力、市场份额的相加,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IP化运营则可以借助各种具有裂变效果的传播机制实现不同渠道影响力相乘的效应,同样的IP化运营方式,在传统媒体机制下和融合媒体机制下所能实现的效果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加”与“乘”两种效果之间的区别便是基于IP化运营的媒体内容融合发展引领力的外在体现。
三、IP化运营视角下的媒体渠道与内容之辩
以上论述强调了IP化运营在媒体内容融合甚至整个媒体融合过程中的引领性作用,立足优质IP,能够实现对多种传媒渠道、平台中优势力量的重新整合,呈现出“IP(内容)为体、渠道为用”的状态,渠道与内容的辩证成为理清这一问题的关键。诚然,在技术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渠道对媒体运营的制约作用越来越弱化,渠道运营者为了吸引、聚合更大规模的受众、用户群体,开始围绕优质IP内容展开激烈争夺,对于内容生产和运营者来说,其成本已经大幅降低,但是IP化运营并不是对渠道的否定,更不意味着媒体内容融合发展与媒体渠道融合发展之间存在矛盾。在融合发展日益深化、各种媒体形态与边界逐步模糊的当下,面对未来传媒生态的重构,单纯地争论“渠道为王”还是“内容为王”已经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因为渠道和内容已经不再是相互对立的竞争关系,以渠道为主的传媒公司与以内容为主的传媒企业之间也必须通过深度合作才能够在传媒市场竞争中立足,所以说,从宏观的传媒格局变化以及微观的市场竞争主体需求层面都跳出单纯的渠道与内容之争,转而探索能够充分发挥渠道与内容两方面优势的融合路径。
反过来看,如果一定要提炼出一个“为王”的、具有决定性、引领性作用的因素,那就是“传媒价值为王”。这里的传媒价值是一个多维度范畴,包括对用户信息需求满足的价值、传媒社会影响力与网络生态引导能力的价值、传媒产业规模的扩展、传媒国际影响力的提升等,而将这种综合价值的实现贯穿在媒体融合各个环节的关键便是优质内容资源,不过也只有当IP化运营体现出应有的引领力的时候,才能够促成以上各种价值的实现。如此又出现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IP化运营是否会以其引领力优势使内容在未来的传媒生态中占据比渠道更加重要的地位,如果这个疑问成立,那便再次陷入了“内容为王”还是“渠道为王”的争论之中。媒体融合发展的程度越高,渠道的形态会越多元,但是其作用会更加基础化、隐形化,即渠道通过其作用的充分发挥确保媒体融合发展到一定的层次,此时IP内容因为实现了多平台、多形态的无障碍传播而显得更加突出,造成一种IP(内容)为王的现象。其实,这不是因为渠道作用被弱化了,而是渠道变得更加基础化、环境化、普遍化,就像数字技术、互联网一样成为所有运营主体、内容所依赖的基础平台,我们不能以此为标准片面地否定“渠道为王”。
具体到当下的媒体内容融合过程,因为渠道还没有完全实现以上所论及的基础化、环境化、普遍化,所以在IP化运营中还会出现很多内容与渠道博弈的现象。以电影产业内容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创新运营为例,“电影产业与互联网产业融合背景下,互联网电影企业将对传统电影产业造成创造性破坏,不断推动传统电影产业链优化,进一步增强电影市场活力,为最大限度开发电影价值,互联网电影企业应致力于O2O电影闭环生态圈的打造以及电影全版权运营,以此为我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带来更多机会”[6]。电影产业拥有海量的优质IP,并且在产业链打造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但是在融合发展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问题。作为渠道方的互联网媒体开始通过资本、技术等手段介入IP内容生产环节,使电影IP运营过程中内容与渠道的辩证关系更为复杂。“2014年,互联网媒体已经摇身一变成为《狼图腾》《露水红颜》以及《黄金时代》等影片的联合出品方;大点评网成为《一步之遥》的联合发行方。BAT集体进军电影产业各个领域;网易电影票、格瓦拉生活网、猫眼电影等涉足电影发行业务;微博、微信已成为电影营销的必争之地。大数据、娱乐宝、众筹、IP产品孵化、在线购票网站、微信支付功能等,新鲜的充满互联网思维的电影项目运作方式层出不穷”[7]。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强势渠道方对IP电影内容的影响,不过从运营模式的层面来看,以BAT为代表的渠道方的“上行”却表现出了对IP化运营方式的认可并且抢先应用,贯穿其中的恰恰是IP化运营所蕴含的引领力。综合以上对媒体渠道与内容关系的辩证分析可见,IP化运营是以优质原创内容版权为核心,以最广阔的渠道、平台为基础来打造产业链、形成媒体融合发展引领力、构建未来传媒生态的。
四、基于“渠道与内容之辩”看IP化运营引领力的作用机制
上文论述了媒体内容融合发展创新的重要基点从版权向IP化转换,并在这一过程中表现出从静态生产到动态运营、从内容编辑思维到产业整合思维、从单一形态到综合形态、从单一媒体属性到融合媒体属性转换的特征。之所以IP化运营能够在多个方面实现运营特征的转换,是因为其背后的传播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特征的转换仅仅是媒体融合背景下的创新发展规律与IP化运营引领力的作用机制变化的结果。在此结合媒体渠道与内容之间的辩证关系对IP化运营如何形成有效引领力的作用机制作简要的分析。
第一,IP即渠道。IP虽然在形态上是优质内容,但是在动态的运营过程中,通过IP化运营已经可以实现内容与渠道的有效融合,呈现出“IP即渠道”的效应,这也成为IP化运营引领力发挥作用的基本机制。“好的IP实际上体现的是粉丝经济、眼球经济,百度指数越高,则IP值越高。游戏领域,IP值的拍卖渐成趋势,一个优质IP拍至一两千万元已是常态。开发商还将IP值与广告利润直接对等”[8]。这里IP值的高低除了取决于基础内容之外,更重要的是依托IP所实现的粉丝、社群等传播效应,把握这一过程的关键不在于如何主动地去整合最大范围、最多形态的渠道资源,而是通过优质IP的影响力使受众注意力在各种渠道中实现聚合。IP不再千方百计地去适应渠道传播的各种要求,而是调动渠道主动寻找、对接、适应优质IP。
第二,IP即整合。IP即渠道体现了IP化运营过程中对媒体渠道与内容辩证关系的深入解读和灵活把握,并从超越二者之“争”的层面实现了双方优势力量的有效组合,这便是IP化运营对原本孤立的媒体渠道与内容所表现出的引领力,而IP化引领力更深一层的作用机制体现为资源的整合。IP化运营引领力体现在对资源的整合,围绕IP衍生的目标,要整合的不仅局限于传媒资源,还有政策资源、技术资源等,当然也包括动态的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域、跨国境资源的整合。需要强调的是,IP化运营之所以能够形成资源整合引领力,除了IP化运营本身具有强大的整合功能外,还因为各种资源在融合时代已经被激发出了强烈的“被整合”需求,而能够扮演这一角色的恰恰是IP化运营。
第三,IP即生态。如果要寻找IP即资源的深层决定因素,那就要在传媒生态层面进行分析,IP化运营的资源整合引领力在当下的融合背景下之所以能够发挥出更大的效能,主要是因为传媒业已经出现了结构性调整的内在需求。结构性的调整意味着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整合,经过一定时间的积累自然会成为传媒生态层面的整合。IP化运营能够贯通内容、渠道、衍生等整个信息传播链条,能够连通生产者、受众、参与者等多元主体,能够带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种要素围绕运营要求进行优化配比,随着传媒生态融合以及整个社会结构调整的深入,IP化运营在生态层面的引领力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显现。
五、在媒体内容融合过程中,IP化运营引领力的限制性因素分析
IP化运营在媒体内容融合发展过程中的引领力及其作用机制已经比较明晰,但是在目前的传媒环境中,这种引领力的发挥还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比如市场机制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滞后、版权保护环境较差、盈利模式不清晰等等。媒体融合发展的过程也正是这些因素逐步淡化与消除的过程,IP化运营的引领力则是多方博弈当中的关键要素之一,IP化运营引领力与限制性因素作用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正确认识媒体内容融合过程中存在的、尤其是与IP化运营直接相关的各种限制性因素,把握它们发挥作用的原理、机制、规律,对形成科学的IP化运营策略、推进媒体内容融合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此围绕以下三个问题对限制性因素及其作用予以概括。
第一,IP资源保护机制亟待健全。IP保护的问题一直是困扰传媒界的难题,是一个影响范围广、作用机制复杂、防控难度大的问题,仅仅依靠加强管制、规范引导、强化教育等难以从根本上解决IP资源保护的难题,这也是为什么国家、行业、单位等从不同层面做出这么多努力,但侵权问题在很多环节中依然存在的原因。IP资源保护机制健全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版权内容的保护,这是传统意义上版权保护的延续,充分保护原创者的版权权益,才能够为IP化运营的深入发展打下基础;其次是运营动态过程中的保护,媒体融合使IP内容保护面临着诸多传统媒体时代从未有过的新问题,保护机制也要及时作出更新,否则将无法适应动态运营过程中IP保护的需要。
第二,市场机制作用发挥受到限制。以上从理论上分析了IP化运营引领力所能够展现出的巨大潜能,但是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很多方面依然受到限制,这让IP化运营引领力的效能大打折扣。“数字网络环境下内容的后继开发能力很弱,版权资源缺乏市场化运营手段和变现能力,尚未建立有效的全产业链版权经营开发体系,难以利用新媒体的商业模式实现内容的衍生价值”[9]。IP化运营的引领力转化为实际的商业盈利模式需要一定的时间,而时间成本对于很多媒体融合中的竞争者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此外,“有些领域的开发经营业务范围交叉,缺乏有效协调,内耗问题严重;急需建立有效的全产业链的版权开发体系,需要进一步提升对版权的开发、使用,在版权交易上实现突破,最终达到精细化运营的目的”[10]。当下的媒体融合现状还处于混沌状态,多种驱动因素作用机制交织在一起,从不同侧面影响到IP化正常运营,这种内耗状态将对IP化运营引领力造成巨大损耗。
第三,IP化运营引领力与传媒生态关系的反向思考。从IP化运营引领力的作用机制来看,“IP即生态”,通过IP化运营有助于探索贯穿传媒生B中各种主体的融合发展策略,但是在具体的运营过程中却存在诸多的反向效应。比如随着围绕一系列IP化运营而使部分传媒企业、集团在生态中的比重、话语权越来越大,垄断经营与生态稳定之间又形成一对矛盾体;“信息的数字化控制无疑加剧了信息获取与使用的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限制了数字网络时代市场弱势一方参与相关市场发展的机会与质量,产业的发展受到很大的损害”[11]。IP化运营如果导致传媒生态环境发展趋向限制原创内容生产的方面,即使这种现象仅仅占据较小的比例,也会对IP化运营引领力的正常发挥产生负面影响。
六、基于IP化运营构建媒体内容融合引领力的策略探析
针对当下媒体融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多方面问题,从基于IP化运营,以构建媒体内容融合引领力为目标,做出如下策略探讨。
第一,以政策引领、管理方式创新为切入点,构建机制引领力。我国传媒、文化领域的版权保护机制在近几年已经得到了很大的优化,但是从整体来看,在制度层面依然缺乏有效的顶层设计,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保障,就难以形成系统性的IP资源保护机制,作为市场运营主体的传媒集团、企业也难以形成适应IP产业链衍生需求的版权流程保护与管理机制。所以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到IP化运营之于媒体内容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并且尽快推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给传媒市场带来良性的示范和引导,充分激发“机制■IP化运营”的潜能。
第二,强化IP内容生产,构建优质原创引领力。优质IP内容是媒体运营过程中珍贵的无形资产,具有难以估量的市场价值,而且生产与运营的成本与诸多行业相比有较大优势。但是这些优势的发挥必须建立在强大的优质原创内容IP的基础上,而与发达国家相比,这一点恰恰是我国传媒界的主要弱点。如果IP内容缺乏或者质量不过关,即使各种渠道再强大、产业链再完善,也难以在媒体内容融合过程中形成有效的引领力。所以,IP化运营引领力构建的核心在于IP内容的原创力,只有抓住了这一核心要素,其他的渠道、资本等配套资源才能体现出更大的价值,否则便会造成传媒资源的极大浪费。
第三,强化互联网思维应用,构建创新模式引领力。“新媒体版权保护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是随着新媒体日新月异的发展,逐渐向前推进的。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法律、行政、技术还是媒体自律的力量,都不是单独地在发挥作用,而是由这四种力量形成的合力,在建构新媒体版权保护体系。舍弃任何一种力量,新媒体版权保护就可能遇到障碍,导致动态的过程停滞不前”[12]。新兴媒体的迅速发展、融合进程的持续推进不断地给IP化运营提出新的要求,考验着已经成熟的IP化运营模式的有效性。在媒体内容融合过程中,需要强化互联网思维的探索和应用,实现IP化运营模式的创新,进而才能在瞬息万变的媒体内容融合过程中保持IP化运营的引领力。
第四,充分对接资本市场,构建“IP■资本”的引领力。传媒市场的巨大成长空间使其成为优质资本关注的焦点,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实现加速融合发展的案例也越来越多,按照传媒行业与资本市场的双重逻辑部署运营策略已经成为业内共识;优质IP内容如果能够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便能够以更高的效率实现产业链布局,这种“IP■资本”的双重引领力是媒体内容融合所急需的。当然在融合过程中要科学处理IP化运营、资本、管控之间的三元互动关系,在保证融合发展方向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实现价值最大化,比如“政府设立专项基金,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在版权证券化融资模式逐渐发展成熟之后,政府再逐步退出该领域。这样就扶植了一个新的影视剧融资模式,对影视剧产业的发展最终会有很大帮助”[13],这样的尝试便实现了政府管制、IP运营以及传媒与金融市场的多方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媒体内容融合进程的不断深入对运营模式创新提出了迫切要求。当下的媒体内容融合战略思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内容”与“渠道”关系的辩证与处理,因为很多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集团、企业在运营形态上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内容或者渠道属性,所以使这一争论伴随着诸多限制性因素依然困扰着创新者。IP化运营在近期的媒体融合发展实践中表现出了超越固有媒体形态差异、传统盈利模式的优势,通过对这种超脱传统的媒体运营逻辑、体现融合方向与传媒生态进化要求的模式的提炼与概括,可以发现它在媒体内容融合进程中能够形成一种独有的引领力,而且这种引领力的构建在很大程度上将会成为决定内容融合格局的关键因素。这也提醒传媒工作者,需要紧跟业态发展前沿,跳出传统运营思维,做到从传媒生态发展的层面审视当下诸多要素的博弈,进而探索出符合媒体融合发展规律、引领生态融合进程的创新路径。
[本文为上海市2016年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海派文化传承与发展策略研究”(2016EXW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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