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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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1

志愿者组织的“金名片”

G20产生的杭州新名片中,“武林大妈”是一张珍贵的社会名片。

今年3月,杭州下城区武林街道借鉴北京“西城大妈”“朝阳群众”的做法,推出了“武林大妈”,负责平安宣传、文明劝导、情报信息上报、隐患排查、矛盾调解、治安维护工作。在志愿者蔚然成风的杭州,“武林大妈”一下子吸引了不少粉丝,全市50万大妈服务了G20,参与了社会的治理。

据悉,G20期间,“武林大妈”们为路人提供旅游咨询、免费续水等便民服务,这些细小而随处可见的服务,让杭州变得更加暖人。

其实,早在G20前,“武林大妈”们就温暖了周围的人,为促进基层社会善治贡献力量。杭州武林街道有一位老奶奶,喜欢捡垃圾,在家里和公共区域推满了各种废品,邻居多次投诉未果,“武林大妈”罗睿绮知道后,与她反复沟通,老人最终同意搬走垃圾。“武林大妈”们的工作,让街道社区日常的纠纷消于无形。

记者在实地访谈中发现,杭州鲍大妈聊天室作为志愿者组织的典型,截至2016年10月,已经服务社区居民33562人次,而这仅仅是室内服务的人次。

成立于2005年的鲍大妈聊天室,是社区志愿者服务的项目,刚开始的功能是与社区居民聊天,说心事,解决问题。随着志愿者的不断加入,鲍大妈聊天室的功能也不断扩大,最终发展成为具有专项咨询服务、特色服务、和谐幸福大讲堂、聊天小分队、入楼道主题座谈会、社区文化屋、美化社区小卫士等多项功能的志愿者组织。

成立于2008年的杭州下城区文晖街道的和事佬协会,同样是民间志愿者组织,处理社区楼道里的各种麻烦纠纷,管理社区街道大大小小的“闲事”,其成员是扎根于社区的调解员。

在浙江,这样服务于居民的志愿者组织,不胜枚举。志愿者组织其实已经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志愿服务是因为人际关系稠密化而引发的自主行为。志愿者及其志愿服务已经构成了社会治理的一项内容。因而,我们需要在社会治理变革的意义上来认识志愿者及其志愿服务。”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张康之这样说道。

集约式发挥社群功能

“尽管现代社会分化为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但是,在它们之间,存在着宽阔的中间地带,有大量的社会构成要素以及行动方式。”张康之谈道,“在社会分化中,各个领域又有融合的需要,而志愿者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消除所有这些冲突的路径。”

正因为社会发展的复杂性和广阔性,使得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功能和作用都在不断调整和深化。政府作为单一的治理主体无法处理社会细微的事件,社会力量的参与就显得尤为重要。事实上,志愿者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政府处理社会的公共事务的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基层稳定。

专家指出,民间志愿者组织往往规模小、力量相对分散,而这恰成为其优势,因为这意味着民间志愿者组织能够深入社会的最底层,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增加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创新社会治理的形式。

“鲍大妈聊天室刚成立的时候,有好几位居民向聊天室反映,社区一部分地方没安路灯,大家出入很不方便;还有几幢楼的居民给主持人鲍倩打来电话反映:晚上,社区几扇铁门老是被来往的自行车撞得‘咣咣’响,住在铁门边的居民被刺耳的噪音骚扰。”鲍大妈聊天室的负责人鲍倩向记者讲述作为志愿者在社区服务的经历。据她介绍,这些事情反映到聊天室后,聊天室的负责人就会把情况反馈给社区负责人,社区负责人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今,鲍大妈聊天室成为了社区和居民之间的纽带,社区居民的很多想法和意见,都能通过聊天室得到传达。

在鲍大妈聊天室参与志愿者服务的小陈看来,聊天室这类的志愿者组织发挥了服务居民、化解矛盾、传递信息、团结社区、净化风气的功能。

据悉,鲍大妈聊天室创立初期是一人“作战”,后来吸引了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加入,目前专职志愿者有19人,还在临安和城西成立了分部。这些志愿者来自社会各个领域,有医生、律师、教师、公务员、居委会退休人员等等,在志愿者组织里分工合作,群策群力。

“将志愿者群体组织起来,组织化管理和运作,能将分散的社会资源集中化,集约式发挥社会群体的力量。”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行政管理博士后范虹珏认为,志愿者组织作为公民社会中的重要部分,它们的存在和活动体现着一定量的社会资本,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

“志愿者组织的活动既可促进经济发展,又可以发展民间交流和自主管理的方法和技能,培养社会成员之间的平等互惠精神,促进相互信任和理解。”范虹珏说道。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认为:“作为积极影响社会的重要的组织制度创新形式,志愿者组织具有动员社会资源、提供公益服务、政策倡导与影响的主要社会功能。正因如此,志愿者组织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的“瓶颈”

“其实,我一直在找接班人。我已经到这个年纪了,虽然身体还好,但仍然逃不过自然规律,想找个同样热心的人,全身心投入到志愿者服务当中。”鲍大妈聊天室83岁的鲍大妈为找接班人,已经苦恼了好多年。

鲍大妈式的“烦恼”其实是民间志愿者组织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在我国,志愿者组织分为两类:一类是官方的志愿者组织,例如志愿者协会、红十字协会等;另一类是自发的,没有官方背景的志愿者组织。

然而,与官方的志愿者组织相比,民间的志愿者组织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集中表现在资源获取上。

范虹珏认为,志愿者组织最关心的是生存。为了生存,组织需要资源,而志愿者组织自身通常不能生产这些资源,那么就必须从它所依赖的环境中寻找。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组织合法性问题。

记者了解到,当前,民间志愿者组织的成立和运行,要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而该条例要求,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才能到同级的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由此可见,民间志愿者组织在取得合法性之前必须找到相应的挂靠单位,即“婆家”。“这样的双重管理不仅在程序上增加了审查的重复性,影响了行政效率,而且增加了民间组织设立的难度,特别是限制了自下而上民间组织的发展。”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邓国胜说道。

据悉,在2014年之前,杭州滴水公益是具有近千名义工的民间组织,作为志愿者组织,企业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对他们进行赞助,因为其无法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发票。由于没有发票,民间组织也难以与官方合作。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滴水公益的负责人曾经想找挂靠单位,但面临两个问题:第一是这样的主管单位很难找,第二是这些单位也害怕出了问题需要担责任。由此,挂靠事项无疾而终。

民间组织发展的另一块短板是资金问题。如今闻名全国的小小鸟打工互助热线组织,其发展初期的办公场所是一间郊区的平房,用的是旧货市场淘来的二手办公桌椅,尽管如此,这样的办公场所也只维持了79天,因为第二个月组织者就没钱付房租了。

此外,记者也了解到,曾经在地方或全国小有影响的许多志愿者组织、公益组织,因组织合法性、资源或人才问题,要么解散,要么暂停服务。

“在多重管理的体制安排下,民间的志愿者组织发展面临着资金短缺、社会人才匮乏、社会合作与认同少的窘境。”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张丙宣说道,除了官方的志愿者组织参加社会治理外,来自民间的志愿者组织,也应纳入到社会治理的体系中,推进社会的善治。

打开制度阀门,释放社会能量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志愿者组织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专家指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需要完善志愿者组织培育的制度建设,为志愿者组织提供发展的资源,以志愿者组织为依托,释放社会能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伍治良认为,“建构科学完备的志愿者组织法律体系,是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本质要求。我国志愿者组织立法应遵循组织培育与规制并重、立法传统继承与适度创新及法律制度体系和谐等原则。”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政治研究所的李庆智进一步指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更重要的是将体制外的社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以此为基础将其纳入到体制中来,在法治约束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础上建立起公共权力与公民之间制度化、 规范化与法治化的良性互动关系。”

改变,已经在一步步发生。

2013年9月,杭州市民政局下属的民间组织管理局正式开放没有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注册。在地方试点后,2016年,民政部公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对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体制采取了分类处理的办法,对原有双重管理体制进行了完善。对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服务机构实行直接登记,但对于设立其他类型的社会服务机构,仍采取原有的双重管理体制。”邓国胜教授指出,“这种分类管理的策略,既顺应了历史潮流与发展趋势,又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

同样,民政部在公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也降低了服务类的社会团体的准入门槛,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可以直接进行登记,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2

一、城区医疗机构布局调整的依据和原则

本次城区医疗机构布局调整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2006-2010年)》及我县总体发展规划为主要依据,坚持依法治医、优化资源配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点解决城区医疗机构布局中布点过多、重复建设、妇保机构不规范、中医院发展受限、龙头医院实力不强等问题。

二、布局调整的内容和方法

(一)确定城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数量。城区设综合医院1家(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1家(县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1家(县妇幼保健院)。设立安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按5000-10000服务人口(或服务半径为步行20分钟可达)设一所的标准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安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城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不再新设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

(二)实行城区医疗机构资源整合。自年起,通过机构合并、整体搬迁、业务归并等方式,积极稳妥地对城区医疗机构和资产进行整合,优化医疗资源结构,拓展重点医疗单位发展空间,提升城区医疗机构建设和发展的整体水平。

1.县人民医院定位于二级甲等医院,承担全县及周边县市群众的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医疗与急救任务,是全县的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中心。县人民医院在原址进行改造和发展,病床数控制在400张以内。

2.县中医院为全县中医医疗、教育、科研的基地与中心,主要承担全县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诊疗任务,并在全县中医药的继承与发展中发挥龙头作用。年整体搬迁到原实验小学生活区,病床规模控制在100张以内。今后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搬迁到新城区新渥区块,按二级乙等以上中医医院的标准新建。

3.县妇保所和县妇女儿童医院合并,组建县妇幼保健院,设于县妇女儿童医院现址。县妇幼保健院突出母婴保健服务功能,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适当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原妇女儿童医院产科业务和资源待条件成熟后归并到县人民医院。

4.安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入县中医院(增挂安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实行二块牌子,一套班子),人员、设备等资源共享,同时承担安文镇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职能。

5.磐安骨伤医院规划整体搬迁到新城区深泽区块,由医院业主自行投资,磐安骨伤医院着力突出骨伤特色,限制其向综合性医院模式发展。

6.加强城区医疗秩序整顿。开展城区医疗机构普查和专项整顿活动,重点治理无证行医、超范围行医等行为,取缔违法违规经营的医疗单位。符合执业要求的,按照优化布局、规范服务的要求,逐步整合为社会办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城区医疗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监察、卫生、财政、发改、建设、规划、国土、人事劳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城区布局调整工作的统筹、落实、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卫生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布局调整工作。

(二)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将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创造条件,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城区医疗机构基本建设的投入,确保城区医疗机构布局调整顺利实施,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办院水平逐步达到相应的标准,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本方案中涉及公立医疗机构合并、归并等项目的,由县卫生局、财政局、人劳社保局联合制定实施细则,确保编制、人员、设备、财产等顺利变更和交接。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3

一、民生保障工程

1、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为他们的基本生活提供了保障,并严格分类施保;严格低保申报程序,坚持“三榜”公示,绝不优亲厚友。2016年乡低保户全部录入系统,并做好了日常管理工作;每季度认真开展全乡低保享受人员清理核查工作,做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做好了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建立了城乡居民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核对机制并开展核对工作,做到动态管理。

2、做好困难群众大病医疗、临时救助,做到对象准确、程序规范、救助适度,采取监管措施加强了对临时医疗救助和各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资助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合率达100%;按照民政局的《关于实行一站式服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五保、低保户的一站式结算工作。

3、将全乡符合条件的五保户进行集中供养,供养率达到92%;集中供养对象《供养协议》签订率100%;落实散居人员住房、衣被、医疗、丧葬等供养任务。

4、落实好孤儿救助政策,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孤儿养育费;对辖区范围内“疝气儿童”、“脑瘫儿童”筛查过程中,未发现此类人员。

5、做好临时救助和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做到发现即救助,确保了无责任事故发生。

6、做好全年的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创建了国家级防灾减灾综合示范社区(天库社区)。今年做到了及时查灾、核灾,及时准确上报灾情;农村危房调查工作已完成,改造、新建6户散居五保户房屋。

7、做好慈善捐助、慈善助学等工作,全年资助困难大学生5名,资助金额达到1.7万元。资助中小学学生2名,资助金额6千元。

8、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认真做好新增60周岁以上农村退役士兵的统计上报工作和优抚对象信息录入和换证工作,完成现存退役军人资料登记,收集及审核工作。

二、公共服务建设工程

1、建立了乡、村(社区)自然灾害应急体系、灾情报送体系和信息员队伍,建立了30余人的自愿者队伍,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加强了大众防灾知识宣传力度,普及率明显提高。

2、积极开展殡葬政策宣传,加强殡葬执法行为做好了免除殡葬费工作,提高群众对殡葬规范工作的知晓度,有效治理乱葬乱埋的现象。按规定收取殡葬罚没款,并及时上交。进一步提高火化率,年初区民政局下达60具的火化任务(完成目标任务100%),我办现已圆满完成。

3、认真做好第四轮敬老模范乡、村(社区)建设创建工作,现已通过各级验收;全年开展了5个“敬老月”活动;开展了“敬老模范号”创建工作;加强老年组织建设,完善服务设施、服务体系,规范了基层老年协会,规范达标率达100%。“九九”重阳节组织培训乡老年协会会长8名,及时处理各类涉老纠纷,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村级各项事务,和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加强《老年法》宣传,共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通过与区老龄办积极衔接,我全乡的名高龄老人实现了打卡发放高龄津贴。认真落实80—89、90-99、100岁以上岁老人的补贴发放,全部按时、足额发放。

4、加强老龄服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2016年我乡在象耳络村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共投资50余万元。全乡各村积极支持老年人活动,2016年全乡资助各村(社区)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万余元,用于购买活动道具,开展各项活动。

5、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抓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查却补漏,全乡城乡地名标准已全部设立。

6、积极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宣传车、印发宣传单、组织机关干部打扫卫生等形式宣此项工作,使群众提高了环境卫生意识,有效的改善了我乡的村容村貌。开展了“环境治理进社区”活动。社区环境卫生得到很大提高,群众环境意识也越来越强。通过会议与检查相结合对全乡新社会组织展开了自律诚信建设,效果明显。

7、新建农村社区日渐照料中心一个。新建了1个农村互助幸福院,由专人管理通过有效合理符合实际的运行机制确保正常运行。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863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8、与乡村健所积极配合,积极推动防灾减灾项目实施,全乡共建立8个灾害应急避难点,并设立9个灾害应急物资储备点,防灾减灾物资充足,人员齐备;设立了1个乡物资储备点,推动了6村1社区完成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完成率100%;天库社区国家防灾减灾社区建设工作。2016年天库村进入防灾减灾社区建设攻坚年。天库创建先后通过的区民政、市民政局验收达标,现已由省民政厅备案。

三、双拥共建工程

抓好双拥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对优抚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为积极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我乡认真做好“8.1”建军节等拥军优属活动,召开了乡“8.1”拥军优属座谈会,并给来参会的军属发放了慰问品。全面宣传、落实各项优抚政策,配合区局按时足额的发放抚恤补助经费,关心优抚对象的日常生活、医疗、住房等,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鼓励退伍的士兵回乡创业,并对他们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为他们创业提供绿色通道,认证贯彻执行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协助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知晓率100%,对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培训率100%。妥善解决优抚对象医疗、生活、住房难等问题,及时更新、告知优抚政策、待遇等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了涉军稳控工作,全年无优抚人员上访,总体上看有效推进并营造了社会化拥军氛围。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省村务公开条例》,加强对全乡各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监督,在村(居)民委员会审议村(居)务公开制度,建立了完善了监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并在村务、财务监督小组的监督下,各村按时上报公开财务。乡政务和村务公开率达到100%,规范化率达92%。

五、党风廉政建设工程

1、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通过看书、看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营造全民参与、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活跃居民、村民的文化生活,促进形成和谐清廉的家风、民风,不断提高廉政文化的感染力、亲和力和说服力,有效指导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和纪律,加强对民政事业费的管理,按时足额发放民政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全年无一例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3、健全各类财务档案,规范了民政备查帐,每月按时报送会计报表,及时上报民政服务人员增减情况。

六、行政效能建设工程

1、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以加强民政办政风行风建设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基层基础相关工作,要求民政办工作人员加强自身建设,切实的履行好“以人为本”的宗旨,以“争当优秀”为目标,在闲暇之余认真学习,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做到了纪律严明,服务质量好,办事效率高。我乡民政办和工作人员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2、加大民政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力度,完成了每月报送2条以上民政工作信息任务。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4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四大奋斗目标”和“五气”新要求,树立干部新形象,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重点解决“看病贵”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全县卫生工作呈现了新的局面。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半年工作总结

(一)农村卫生工作

1、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实施第二轮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要求,我县新招聘了6名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2、今年争取到第一批扩大内需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100万元,三汇镇、涌兴镇中心卫生院各50万元。

3、对白兔,鹤林,静边镇,清溪场镇,三板,土溪镇,岩峰镇等七个卫生院扩大内需建设,总投资633万元,预计八月底主体工程竣工。

(二)城市卫生工作

1、县医院外科大楼改建,系香港政府灾后援建项目,待香港政府提交立法会通过后实施。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四川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开展工作,在基线调查、慢病管理、疾病控制等方面均按规定的方案进行,先后派出15名医护人员到省市培训全科医师、全科护士。

(三)公共卫生

1、加强了疾控中心和县医院传染科的设备装备,加快了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

2、进一步落实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先后印发了《县卫生系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县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工作计划》、《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和疫情处置预案》、《县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甲型h1n1流感预检分诊会诊转诊制度》、《县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修订了《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真正做到了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3、加强了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了医疗救护、救灾防病处置等组236个,落实县、镇、乡应急人员共340人,同时组建了卫生应急专家组数据库共49人。对机关工作人员、县属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应急办主任以及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人或公卫科长共100余人,进行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和考试。

(四)新农合医疗制度稳步完善

1、参合资金筹集。今年全县参合110.97万人,参合率为97.3%,筹集资金7609.88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221.94万元,县财政补助440万元,中央补助3597万元,省财政补助3350.94万元全部到位。

2、参合农民补偿。今年1-5月累计受益人数325225人次,补偿金额4468.4万元。其中:门诊288029人次,补偿金额485.37万元;特殊门诊4661人次,补助金额98.42万元,县内住院补偿27796人次,补偿金额3043.46万元,县外住院4749人次,补偿金额841.15万元。

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解决“看病贵”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收到较好效果。

(五)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措施有力

1、圆满完成了与我省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我县公民闫勇和与其接触的有关人员的医学隔离观察和居家观察任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好评。

2、加强了狂犬病防制。今年初,全县有犬46484只;1至4月底共灭犬10467只(其中限养区犬只503只,伤人畜犬88只);现有犬只35726只(其中新增犬692只,观赏犬164只,警卫守护犬72只)。在现有犬只中,免疫犬25584只,免疫率72%;办证犬19491只;栓养犬20931只。犬伤暴露857人次,犬伤暴露后规范处置857人次,规范处置率100%;发生犬伤牲畜1例。处理违反《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行为13起,实施行政处罚13人次,处罚款850元。

3、对结核病、艾滋病、霍乱等重点传染病加强了宣传、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管理,落实了责任。

(六)妇幼卫生工作成绩显著。

1、4月21日,在达州市妇幼卫生及社区工作会议上,我县荣获全市2008年度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两个一等奖。

2、新生儿疾病筛查2300例,筛查率达到42.15%;对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妇幼医生68人进行了妇幼卫生报表网络直报培训。

3、努力降低

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今年1—5月,住院分娩率为80.13%,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6%;高危孕产妇按规定程序转诊率达98.5%;高危孕产妇管理695人,管理率达99.86%;产前检查率92.88%,产后访视率92.47%;系统管理建卡率92.38%,卡册回收率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1.75%;新法接生5078例,新法接生率99.98%,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0‰;孕产妇死亡1例,死亡率20/10万;婴儿死亡52例,死亡率10.4‰;新生儿建卡5010例,建卡率达98.6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01%,生长发育监测率99%。

(七)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为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今年对乡村医生业务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考试、考核,为全国首次乡村医生换证、注册奠定了基础。

2、加强医院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开服务承诺,公示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加强医患沟通与交流,尽可能地让病人来则安心,走则高兴。

3、抓继续医学教育。今年上半年已发放好医生网卡563张。对乡村医生远程教育学员进行了模拟考试,为毕业考试打下基础。其他进修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八)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1—5月,全县共计无偿献血892人次,献血量达29.59万毫升,满足了临床用血需求。

(九)卫生执法力度加大

1、对医疗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成立了两个清理整治组,分别由杨汝奇副局长和瞿海林副局长带队,对全县医疗市场、娱乐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节假日期间出动卫生监督员210人次、车辆50台次,按照《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检查餐饮业285家、超市4家、农家乐13家、酒店5家、娱乐场所10家、旅游景点2个,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单位及时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节假日居民食品卫生安全。

3、认真开展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出动卫生监督员138人次,监督检查785家,监督乳制品49个样、火锅底料12个样,样品合格率100%.

4、对全县123所学校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学校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率达到97.7%,对个别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把整改落到实处。

5、加强了医疗机构、血液制品监督管理。出动卫生监督员319人次,车辆41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16家,取缔非法行医4家,责令停业3家,警告12家,限期整改15家,没收药品73个品种,没收器械20件,罚款5.34万元。

(十)中医工作不断加强

1、开展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培训,培训师资60名,分批对全县6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7所村卫生站确定的师资力量进行培训,目前,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正按照局安排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2、为全县中医药在岗临床人员100余名(50岁以下)温习中医四部经典著作培训报名。

(十一)医疗行风明显好转

1、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印发了《2009年全县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按照县纪委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和“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例分析及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加强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收费项目、标准、药品价格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收费透明度。严格执行《达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规定。

4、实行首诊责任制,医务人员做到热情接待,仔细诊断治疗。医生对不属于责任范围内的,引导病人到相关科室进行诊治,无推诿患者现象发生。

5、医务人员对病人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减少了大处方,滥检查的做法。

(十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1、我局组织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副职领导多次学习《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管理办法(试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围绕“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我该怎么办?”开展了深入学习讨论,明确了责任及过错责任追究,每个职工自觉把责任落到实处,主动把责任区清扫得干干净净,办公室设备存放得整整齐齐,窗明几净。

2、坚持每周五对责任片区进行集中清扫和日常卫生监督,保证了责任片区整洁、有序。在日常卫生监督时,我们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意义向广大居民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功德意识,引导广大居民共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十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

3月27日,卫生局召开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观动员大会精神,同时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印发了《县卫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调研阶段日程安排》,明确了工作目标、步骤、方法、要求。做到按规定动作进行。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领导撰写调研报告15篇,党员干部写学习心得300余篇,办学习专栏8期,信息简报36期,宣传标语8条。全体干部职工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县农村卫生基础差,底子薄,诊疗水平普遍较低,卫生服务能力依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亟待提高。

2、医技人员短缺、基层人才引进难和流失严重,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招聘困难。

3、地方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足,乡镇(中心)卫生院设备缺乏,不能适应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需求。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县委、县政府“五气”新要求,树立干部新形象。

2、坚持不懈地按要求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2009年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3、接待处理。全面完成积案化解年任务;完成县人大、县政协的提案、议案。

4、全面启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程。各医疗单位要按照5月26日《全县妇幼卫生暨社区卫生工作会》上的要求,将妇幼卫生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5、抓好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资料积累,做好审计准备,按时搞好竣工验收。

6、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预案,落实应急设备设施,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有效控制传染病。进一步做好各类重点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要求做到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计划免疫“五苗”全程接种率达98%。

8、妇幼卫生工作。进一步培训妇保人员,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分别降至55/10万和13‰,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50%以上。

9、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第一年方案实施第二周期医院管理活动,落实医院评审、评价制度,制定惠民医疗措施、开展惠民医疗;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好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严格医师、护士的准入管理和考试考核工作;按期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0、努力推进中医事业发展。做好巩固四川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成果,力争中医门急诊量达到县、乡、村门急诊总量的40%;积极建设中医特设专病、专科,走特色效益之路;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新成果的运用。

11、不断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卫生法规的社会普及度、认可度和接受度;落实卫生执法监督“网络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行医,保护群众健康权益。

12、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选拨培养优秀卫生管理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促进卫生事业更好发展;加快卫生人才培养,妥善解决农村和城市人才问题,探索吸引高素质卫生人才的有效办法,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5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树牢生态文明理念,坚持把全域无垃圾治理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按照《全省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在“优化、补齐、规范、提升、协调”上持续用力,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面落实任务指标,着力巩固拓展治理成效,健全完善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以优秀成绩通过省、市级验收。

二、主要工作

(一)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1.持续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围绕省全域无垃圾验收、小长假、旅游高峰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三边一部”、无主楼院、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沟渠林带等关键部位,持续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陈年垃圾全面清理,省级卫星无人机巡查反馈的非正规垃圾点逐渐消除,以视野之内无垃圾的标准,彻底整治环境“脏、乱、差”等卫生死角。

2.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城乡垃圾区域网格化管理和日常监管,将生活垃圾清扫保洁监管责任划分落实到街道、社区、镇村干部头上,做好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达到网格化全覆盖。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坚决查处水域渠系内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等问题,改善和提高流域生态环境质量。落实铁路沿线“双段长”责任制、公路沿线“路长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靠实各级段长责任,保持路域良好环境面貌。

(二)完善城乡垃圾处理体系

3.配套垃圾处理设施。深入推进农村“垃圾革命”,对镇村组环卫设施开展全覆盖排查,确保4月底前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加强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垃圾收集点整治,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完善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主导,县级生活垃圾处理场为补充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落实收运设施、收运环节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环节监管,确保一体化收运处理体系各环节衔接畅通。

5.因势利导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执行《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垃圾分类收费制度》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方面的要求,探索建立垃圾分类的利益导向机制,切实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面和资源化利用率。

(三)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综合整治

6.提高农膜、尾菜、秸秆回收利用。建设完善专业化地膜回收点、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完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3%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5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7.加大畜禽污染治理。配备规模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七种粪污处理方式,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

8.加强农村固废管控。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

(四)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9.提升城镇整体形象。完成城镇、村庄风貌整治任务,镇村主要街道完成“亮化、绿化、美化”,道路、公路、村镇主干道沿线,街区、村庄或房前屋后、空地等区域无临时垃圾、建筑垃圾堆放,无农业垃圾堆放和焚烧,无污水排放。河道、沟渠、沟道无漂浮或垃圾堆放,无污水排放。

10.积极推进“风貌革命”。以拆危拆旧治乱、整治农户后院、狠抓“三清一改”为重点,加大村庄风貌改造力度,突出区域民居特点,70%以上的村庄建成清洁村庄。

11.抓好村道路改造。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主体责任,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改善,有序推进各镇村道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

12.加强河湖水源管理。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快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落实河长制,提升河道湖面管理水平。

13.深入开展村庄绿化。扎实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工作,见缝插绿、拆违还绿、集中补绿,大力发展"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打造乡村美丽风景线,全面实现“一园三带"示范建设三年目标。

14.分类推进“厕所革命”。2020年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8388座,普及率达到小康监测指标。除空心村整体搬迁村外,行政村卫生公厕全覆盖。

15.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五)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6.加强城乡物业管理。开展规范化建设和集中整治,彻底清除小区“小广告、牛皮癣”,提升城市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创建,加大各类居民小区日常保洁力度,改进物业服务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日常保洁等,为业主营造整洁、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推进全县物业管理服务上台阶。

17.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运行、园林绿化、公共空间秩序、交通秩序、小区物业、污染管控、集贸便民市场管理、犬类管理等十个方面的精细化整治行动,持续完善城市功能,不断优化管理服务,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完成县城出城口提升改造任务,打造关键部位优美环境。修整改造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清理乱搭乱建、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加快公共停车场及路外停车泊位规划建设,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大力整治“马路市场”,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持续规范建筑垃圾管控,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18.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高频次、全覆盖、无缝隙、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进单位、进家庭、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网络,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和文明素养,培养良好习惯,引领文明新风,鼓励群众参与垃圾治理。同时,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鞭策后进,查处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工作落实。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城市整体利益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准则,不断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强化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效能管理,为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城市规划区的范围

按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市城市规划区的范围为市域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264平方公里。

三、工作意见

(一)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提高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

1.坚持规划先导,科学编制

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依据,应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城市长远利益,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总纲,专业专项规划为支撑,控制性详规为抓手,城市设计、规划研究等为补充,构建完善的城市规划体系。各类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对接国家、省市层面各类上位规划,并加强同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城乡一体化规划的融合对接,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协调。要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对规划实施效果定期评估,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合理性。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和落脚点,各地要高度重视,在完成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结合全市14项专业专项规划,尽快启动修编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及完善工作,加强对本区域内规划建设行为的管理指导。

2.严肃规划审批,加强管理

(1)加强城市规划的控制和集中统一管理。在城市规划区内,各项用地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包括市政管线、城镇道路、水利防洪等设施建设,市规划局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仍按常政办发〔2004〕18号《关于转发江苏省经济开发区、市规划局〈市沿江地区规划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相关要求,由市政府授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规划管理。市域内零星工业项目,各地要结合城市(镇)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进行专题规划,逐步实现向工业区集中,在专题规划未批准之前,暂停新建、改扩建的审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明确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建筑(如学校、医院等)容积率原则不得小于1.0;要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在城市开发过程中应统筹考虑教育、医疗、文体、社区管理、物业管理、公共开放空间等公建配套设施,在土地出让时应同步考虑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城市界面,严格控制商住混合式建筑形态,特别是沿城市(集镇)主次干道,原则上不再批准设置直接对外开门的单开间式店铺,商业建筑以内街式、内廊式设置。

(2)加强违法建设管理。建立市、镇、管理区(街道办)、社区(村)四级防违控违网络,通过社区(村)网格化管理与数字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防违控违拆违新机制,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信息共享数据管理平台,推进部门和属地政府协同治理,依法停止办理与违法建设相关的许可、登记、变更等手续,对于存在违法建设的房产一律不予交易、一律不予工商登记注册,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和单位集体违建,切实管好源头。

(二)强化规划的工作理念,提高城市规划认识

各地、各职能部门要不断增强规划意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牢固树立和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要长远谋划,系统研究,全面布局,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理由干预、擅自更改规划。要严格服从规划管理,共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土地出让后应按规划设计条件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原则不得变更,对于确需变更且符合变更条件的项目,应按苏府〔2009〕190号《关于加强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和用地性质变更规划管理意见的通知》中相关内容履行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