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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范文1
[关键词]水旱灾害 农业保险 社会调查
一、引言
我国水旱灾害频繁发生,每年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如何对水旱灾害的风险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从而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合理的措施,也成为许多学者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
水旱灾害风险管理是工程类和非工程类措施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目前将灾害保险引入到水旱灾害防御领域,将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引入到防御水旱灾害领域,建立防灾救灾新体制,将可能是分散灾害风险、搞好减灾救灾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
本文为了研究将保险引入到水旱灾害风险管理领域中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受水旱灾害影响比较严重的湖南省为例,于2005年10月,对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信息工程学校部分来自农村的学生以及湖南岳阳市开发区梅溪乡农民,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他们对气候变化和水旱灾害的影响的认识,以及对参加水旱灾害保险意愿的调查,分析了我国实行水旱灾害保险的可能性。
本次调查共收到301份调查问卷,其中湖南农业大学来自湖南农村的学生问卷106份、湖南信息工程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来自湖南农村的学生问卷96份、湖南岳阳市开发区梅溪乡农民问卷99份。该调查问卷覆盖了不同学历层次,即大学、中专及农民,其中梅溪乡的基本情况是该村大约有2000多人,水田约500多亩,旱田约400多亩,全年除降水对农民生产有些影响外,灾害性天气不多。该调查问卷的覆盖范围基本上能反应湖南农村农民对水旱灾害风险的意识和防灾能力的强弱。
二、气象灾害风险意识调查
近30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之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不断增加。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增长,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中国是发展中大国,自然灾害发生频繁,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较大。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洪涝、干旱等气候灾害发生频次不断增加,强度不断加大,给中国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从这次问卷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对于全球气候正在经历变化的认识不同学历层次(从大学到农民),人们的认识基本一致:湖南信息工程学校、湖南农业大学以及湖南岳阳开发区梅溪乡农民的调查结果为承认全球气候正在变化的百分比分别为77%、92%和65%,即目前全球变暖不仅在科学上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对于百姓来说也逐渐认识到了这个对地球环境起重大影响的变化。
中国农业的特点决定了其是充分暴露在自然灾害风险之下的特殊行业,而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对农业的影响是极其显著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全球变暖的影响,中国气候趋于不稳定,极端气候事件频繁发生,由于农业又是受气象灾害危害最大的产业,所以气象灾害对农业的影响也日趋加重。对于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程度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虽然湖南信息工程学校的调查结果中认为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和一般的比例相差不大(分别为53%和45%),但还是认为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人相对较多。而对于湖南农业大学和湖南岳阳开发区梅溪乡农民的调查结果为认为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比例(分别为80%和65%)较高,即对于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观点,人们的认识也基本一致。
三、 湖南省水旱灾害预警情况调查
水旱灾害预警服务系统是否健全,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获取渠道是灾害应急管理的一个核心环节,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工作,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机制,使预警信息能及时、有效传递,为公众提供防灾减灾信息服务,对政府和公众提前采取防御措施、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表1所示,虽然对湖南信息工程学校和湖南农业大学的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水旱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有获取渠道,但农民来对于该信息的获取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这说明对于目前长江中游地区广大农村气象灾害预警服务系统还不是很健全,灾害预警的信息机制还不是很完善,需要进一步建设。
四、 水旱灾害损失情况调查
从湖南信息工程学校的调查结果表明,认为近年来水旱灾害发生频次和发生强度没有什么变化的比例分别为44%和50%,而认为水旱灾害发生频次增加、发生强度增强的比例分别为36%和33%,但认为近年来水旱灾害造成损失逐年增加的比例却为40%,大部分人觉得近年来水旱灾害发生频次和强度虽然没什么大的变化,但其造成的损失却在逐年增加;湖南农业大学和湖南岳阳开发区农民却呈现相反的调查结果,前者认为近年来该地区水旱灾害发生频次、发生强度和造成的损失都有显著逐年增加(增强)的趋势,而后者则在水旱灾害发生频次、发生强度和造成的损失逐年减少的比例较高。但后者在水旱灾害发生频次、发生强度和造成损失逐年增加和逐年减少的比例上却相差不大,分别为30%和42%,35%和37%,33%和37%。也可能是农民对该项调查的内容不是很清楚,分歧相对较大。
对于水旱灾害造成损失中农业种植损失所占的比重的调查,大部分被调查对象认为其比重不是很高,湖南信息工程学校和湖南岳阳开发区梅溪乡农民的调查结果显示认为水旱灾害造成损失中农业种植损失所占的比重在30%以下的比例较高,而湖南农业大学的调查结果显示其比重在40%左右的比例较高,结果表明,大部分人认为水旱灾害除了使得当地农业生产受到一定影响之外,还对其他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大的影响。
五、 防灾减灾措施调查
对于灾害发生前是否采取防灾减灾措施的调查结果结果表明三方对于在灾害发生前采取防灾减灾措施的比例分别为63%、58%和59%,说明该地区大部分人已经能够积极面对气象灾害,并能够充分认识到气象灾害给其生产和生活带来的影响,所以能够在灾害发生前积极的采取各种防灾减灾措施来减轻灾害带来的负面影响。
虽然大部分人们在灾害发生前能够积极采取防灾减灾措施,但只能减轻其影响,大部分灾害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却不能完全避免,所以我们对灾害发生后如何救助进行了调查,其结果表明该地区大部分家户都是通过自力更生进行灾害救助的,而依靠政府救助和亲朋好友救助的手段来进行灾后救助的比例却很低,说明目前中国由于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依靠政府救助是非常有限的,中国地大物博,灾害频繁,完全依靠国家救灾是非常有限的,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长期以来,灾后恢复工作一直是地方各级政府难以解决的事情。他们虽然对防灾减灾都非常重视,但其经济承受能力都十分有限,因此他们也都非常想探索出一条抗灾救灾的新路。
对于灾害发生后大部分家户依靠自力更生进行救助,其救助成效必然是有限的,对此,我们对灾害发生后当年恢复的比例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只能少部分恢复的比例较高,达到50%,一半能恢复的站到50%,全部恢复的只站10%。说明完全依靠人们自力更生进行灾后救助,是相当有限的,必须采取其他手段和措施进行救助,才能减轻气象灾害给人们生产和生活带来的损失,只有这样才能在防灾减灾中起到重要作用。
六、 水旱灾害保险意愿调查
中国是农业自然灾害多发国家,农民抵御各种灾害风险的能力普遍较差。目前中国农村,农民没有适当的风险保障,又不得不直接承担天气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通过上面的调查得到大部分农民都是通过自力更生的有限方式来承担灾害风险的,而且大部分农民也只能恢复灾害损失的很小一部分,所以目前农业气象灾害给广大农民造成的风险不得不自己来承担,这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的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将保险引入气象灾害防御领域,将可能是分散灾害风险、搞好减灾救灾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由国家和政府出资的体系只会使得财政负担越来越重。因此,迫切需要将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引入到防御气象灾害领域,采取多种措施、多种方法包括研究引入保险机制,建立防灾救灾新体制。
问卷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湖南信息工程学校和湖南农业大学的调查结果有67%和65%的被调查者已经有了利用保险进行灾害补偿的意识,而湖南岳阳开发区梅溪乡的被调查者有这样意识的比例占52%,比前两者的比例低,这说明农民对将保险引入到气象灾害防御领域的意识还没有大学生和大专生强,但调查结果已经充分说明了目前人们包括农民已经认识到了利用参加保险进行补偿灾害损失的重要性。
对是否愿意利用保险方式进行灾害损失的补偿的调查,三方调查问卷中分别有81%、75%和68%的被调查者愿意采用保险方式进行灾害补偿,说明绝大部分被调查者不仅充分认识到了保险将会分担气象灾害给其带来风险,而且也愿意付诸于实践,希望能尝试这种方式进行灾害损失的补偿,这就为将保险机制引入到灾害防御领域,进行防灾减灾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保险公司的基本职能是组织经济补偿、分散灾害损失负担,使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企业和居民迅速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从心理的角度来看,对灾害受难者来说,根据保险协议接受保险公司的赔偿与等待政府部门的救济相比,心灵上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保险公司简捷快速的赔偿能更快地抚平投保者因灾害而造成的心灵创伤,使他们灾后不至于束手无策,更能用自己的力量来进行灾后的修复与重建。大部分人担心投保者参加保险后,很多投保者把灾害风险全部交给了保险公司,头脑里没有风险意识,对防灾减灾措施不感兴趣,会影响防灾减灾的总体效果。但从我们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三方被调查者中分别有85%、87%和79%的人在投入保险后,遇到水旱灾害时,事先仍采取防灾措施进行灾害的预防,说明投保者的心理状态比较好,并从心理上并没有把灾害风险全部交给保险公司,自己也积极采取防灾减灾措施进行灾害的预防,以期减少灾害的损失。
人们意识到了利用参加保险的方式可以分担灾害损失的风险,并且大部分人愿意采用保险的方式来补偿灾害损失,那么到底人们愿意拿出多少钱作为保费进行灾害保险呢,对此,我们利用假设的方式进行了问卷调查,如表2所示。
结果表明,湖南信息工程学校、湖南农业大学以及湖南岳阳开发区梅溪乡农民愿意投入保险的被调查者中,在假设每亩地纯收入在100元、200元、300元、400元的前提下,愿意拿出纯收入的5%以下作为保费的比例均为最高,在对各结果整理合并后,得出在湖南信息工程学校和湖南农业大学的被调查者中,绝大部分被调查者愿意拿出纯收入的5%以下作为保费进行保险,而被调查的农民却不同,他们有保险意识但不愿意拿出钱作为保费的比例也比湖南信息工程学校和湖南农业大学的被调查者的相应比例要高,说明农民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保险在分担灾害损失风险中的重要作用,他们也真正愿意参加到具体的实践当中去,但有些农民由于保险知识的缺乏而对保险不够充分的信任,导致有些人犹豫不决。
七、小结
1.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全球变暖不仅在科学上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对于百姓来说也逐渐认识到了其重大影响的变化。同时由于全球变暖导致了气象灾害越发频繁,对农业生产以及其他的生产和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2.目前,湖南广大农村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渠道还不健全,该地区大部分人已经能够积极面对气象灾害,并能够积极的采取各种防灾减灾措施来减轻灾害带来的负面影响。
3.该地区大部分农户都是通过自力更生和政府救助进行灾害救助的,措施单一,必须采取其他手段和措施进行补充。
4.农民对将保险引入到气象灾害防御领域的意识具备,而且也愿意付诸于实践,希望能尝试这种方式进行灾害损失的补偿,这就为将保险机制引入到灾害防御领域,进行防灾减灾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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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范文2
中国地域辽阔,地理环境和气候千差万别,农业自然风险相当复杂,是世界上灾害严重且灾害类型最多的少数国家之一。1990-1999年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721.30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50%,2000-2005年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872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55%。
我们所研究的农牧业风险是发生频率高、涉及范围较广、区域性和季节性强、造成损失较大的西部民族地区自然灾害风险。风险一旦发生,种植业或养殖业损失非常大,如2005年,青海省先后遭受了雪灾、旱灾、洪涝、山体滑坡、冰雹等重大自然灾害,全省共有34个县的211万群众受灾,重灾民110万人,分别占全省农牧民数的60%和27%。农作物受灾面积13.30万公顷,其中,绝收6.10万公顷,减产粮油2.50万公斤。因灾死亡牲畜29.20万头(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18亿元人民币,其中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10.12亿元。2006年5-8月,由于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省内大部分地区又出现旱灾,据统计,全省有36个县的168万人口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2.20万公顷,因灾死亡牲畜26.23万(只),天然草场受灾面积2113万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70亿元,其中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7.30亿元。内蒙古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由于人口增多,自然环境恶化,草原动植物资源的稀缺,导致草原生态系统全面退化,加剧了灾害频发率,草原牧区灾害损失呈不断上升态势,全区每年农牧业灾害经济损失平均达70多亿元。占全区自然灾害损失的70%左右。据有关统计,仅1990-1998年的8年间,全区累计因自然灾害死亡的牲畜达1270万头(只、匹),直接经济损失38亿元,平均每个牧业人口损失近6000元。新疆、四川、云南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的经济损失情况也很严重。
目前,国内减少农牧业自然风险的措施一般包括减灾工程建设(即水利建设、防震抗震工程、治沙工程、农牧生物灾害防治工程、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等)、减灾非工程建设(自然灾害风险区划、灾害保险、政府财政补助、紧急援助、贴息贷款等)、自然灾害的监测与预警系统建设等。西部民族地区以往救灾主要依靠民政救济、中央财政的应急机制和社会捐助。但有限的财政支农扶贫款、救灾专项款以及社会捐助相对于广大农牧民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来说,可谓杯水车薪。这一模式耗费大量财力物力,不利于健全的农牧业自然灾害风险保障长效机制的形成且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如何建立西部民族地区农牧业风险分散机制是个涉及自然地理、经济社会、历史文化的十分复杂的重大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来解决。鉴于此,深入开展对建立西部民族地区农牧业风险分散机制的研究势在必行。
二、研究意义
第一,对西部“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和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及东西部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一方面,这些地区农业或畜牧业经济比重大,农村人口比重高,自然灾害频发。要解决西部“三农”问题,不能不研究西部民族地区农牧业经济发展中的这一“瓶颈”。减灾理论认为,自然灾害是一种自然现象,是不可规避的,但灾害是可以预测的,因而灾害是可预防的。通过对灾害认识的不断深入和减灾措施的不断完善,可以减轻灾害并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水平。通过农牧业风险管理,分散其行业风险,保证民族地区农牧业生态一经济一社会复合系统的均衡与和谐的进步。另一方面,根据西部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的特殊性和自然灾害的多发性、规律性,建立与完善该地区农牧业风险分散机制。对于消除其区域内的贫困问题,减少东西区域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国内经济的协调发展有现实意义。
第二,对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是一个国土面积大且自然环境条件相差甚远,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人口多且民族及人口分布较复杂的国家。研究建立西部民族地区的农牧业风险分散机制,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去平衡与协调社会各阶层的不同利益,对于建立和谐社会至关重要。有效的农牧业风险分散机制作为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可促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率。
第三,为有关部门建立草原畜牧业保险体系提供政策依据。草原畜牧业自然风险既有养殖业自然风险的特性,又有种植业自然风险的共性。所以,草原畜牧业保险的建立,需要对西部草原牧区特殊性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目前,国内还缺乏可以依据的详细可靠的相关专题研究的资料。因此,该项研究具有一定的政策参考价值。
三、国内相关问的研究及其趋势
(一)关于农业风险的分类
由于农业风险是行业风险,所以,在风险分类的一般原理指导下,不同学者对农业风险进行了不同的分类。总结国内研究的分类,将农业风险划分为生产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资产风险、技术风险、服务风险、社会风险、体制风险等8种类型。
民族地区农牧业风险的分类涉及自然地理、历史文化、经济社会、意识形态等复杂的问题,其划分与归纳方法具有独特性。
(二)对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的研究
全国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和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资助项目的《中国农业灾害风险评价与对策》一书,对农业灾害辨识、风险评估方法、风险对策和实情史料(1951―1994)等进行了分析研究,探索了农业灾害风险预测和保险区域划分方法,介绍了农牧业减灾对策。
20世纪90年代开始,西部民族地区不仅气象部门对于气候区划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而且从事农牧业、水利、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发展规划等方面的生产、科研、教学及管理部门的人员也从不同的视角发表文章,立论出书。从自然灾害的角度对农业风险进行了广泛研究。为民族地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为生态农牧业服务提供了有利的理论依据。
(三)灾害经济问题的研究
鉴于灾害问题的严重性与普遍性,人们已经开始对灾害经济问题进行研究。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灾害经济方面的研究成果不断出现,如《灾害与灾害经济》(论文集)、《灾害与社会》(论文集)、《灾害生态经济研究》、《灾害经济学》。2000年至今,其研究成果不断增多,出版了《中国自然灾害与经济发展》、《中国水旱灾害的经济学分析》、《农业灾害经济学分析》、《水灾害经济学》、《区域灾害经济研究》等论著,发表了大量的灾害经济方面的学术论文,在此领域如在灾害损失的评估、防灾政策的制度分析、环境灾害的转移机制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是,对民族地区相关问题的研究少、成果少。灾害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特的经济学科,需要对民族地区的农牧业灾害问题进行研究。
(四)农业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中国农业保险在1980年以前的研究由于各种原因进展缓慢,直到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新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之后,经济理论界对各种农业保险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国内学者关于农业保险属性及外部性的争论,最终引出了农业保险应于政策性保险的结论。归纳起来,中国农业保险市场失灵及供需双冷既有其一般性,又有其特殊性。一般性体现在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及正外部性等方面,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中国的农业保险是农业、保险业这两个弱质产业的“弱弱结合”,以及国内农业保险制度的供给不足。综合中国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现有理论研究成果包括“政府论”模式、“商业论”模式、“过渡论”模式、“层次论”模式、“区域论”模式等观点。
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范文3
摘 要:政治社会学强调社会治理的政治性及其效果,要求防灾的应急准备、实际救灾能力和灾后重建能力建设成为长期的、全面的思想、技术、组织准备和力量积蓄;要求从全局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防止和尽可能减少社会灾害的发生;强调要按照法治的要求识别社会灾害,界定社会灾害的主体,防止制造灾害的行为,治理及消除危害。灾害的评价尺度与灾害评价应该是多样而全面的,要根据人与灾害的矛盾焦点,更为广泛地、内在地触及民心民意,从中清理出那些具有价值或值得吸取的教训,创新理念,渐进地推进各种措施的落实。
关键词:政治社会学;防灾减灾;灾害评价;忧患意识
中图分类号:X43,X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1)06-0082-05
在政治社会学的当代视野里,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它既关乎社会发展,又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这项工作包括灾害区划、灾情预测、灾情教育、防灾预案制定、防灾工程建设、应急反应机制建设、灾害发生后的社会力量动员、救灾的组织实施和灾后重建等内容。政治社会学强调社会治理的政治性及其效果,使防灾的应急准备、实际救灾能力和灾后重建能力建设成为长期的、全面的思想、技术、组织准备和力量积蓄。本文的写作初衷是从这一新的视角审视灾害和人控制灾害意识的现实关系及处在灾害环境中的人的未来命运。
一、灾害的“族群”与灾害认知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更高的起点和水平上全面推进,人口和社会财富进一步增长,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更加广泛,同时,各种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几率趋于增大,并成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现实的制约因素。从增强公民对各种灾害的忧患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救护的多重视角考量,应强化对两大灾害系统的认识。
(一)深入了解和把握关涉自然灾害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目前理论界对自然灾害的分类研究,是我们强化对自然灾害认识的一个重要维度。
地质灾害。地震、火山爆发、山崩、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陷等属于此类。地震是地球运动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地球大规模、迅速地释放能量的结果。地震预测的实质在于对地壳运动状态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科学的把握,对震前种种异常信息的捕捉和综合分析也是地震预测的重要辅助手段。[1]关于火山爆发,到目前为止,人类对它爆发的时间和原因很难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和科学的预测。我国传统的治理滑坡的措施主要包括:排除地表和地下水,防止河水、水库对滑坡体坡脚的冲刷,改变滑坡体外形、设置抗滑建筑物,改善滑动带土质性质等。[2]有学者注意到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山体突变灾害多发生在雨季这一现象,把山体突变灾害从理论上抽象成材料科学平面上的一条裂缝。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从理论上找到了山体骤变灾害产生的条件、滑动的准则,而且以该理论为依据为预测这种灾害的发生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气象灾害。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冰雹、雷电、龙卷风、干旱、酷热、低温、雪灾、霜冻等属于这类灾害。学者们普遍认为,多数气象灾害与人们面对自然显示出的傲慢和无节制地利用环境资源有着密切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智慧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人类如果能以爱心对待万物,与万物平等相处,世界将充满生机而又呈现出丰富性和多样性。生命智慧的形式不是“知识”而是“境界”,“境界”是心灵存在的方式,是存在与价值的统一,善待自然是人生的一种境界;境界又是情感与理性的统一。[3]人类生存是动态的,是生命创造与生命的延续与发展,友好地、理性地对待自然是减少气象灾害的基本途径。
生物灾害。病虫害、森林火灾、沙尘暴、急性传染病等属于这类灾害。生物灾害实际上是由自然界的生物失衡引起的。在政治社会学的视野里,人在发现、发明、掌握和运用科学技术解决实践中遇到问题的过程中,即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一方面,科学技术是防治生物灾害、维护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革命和创新又使人类活动和追求的起点越来越高。人的本质力量在人类积累新知识、探索新规律、创立新学说、创造新方法的过程中不断增强,当然也就为防治生物灾害提供了更多的新手段和新方法。面对可能发生的生物灾害风险,社会政策更多需要考虑的是,以科技新手段预防和管理这些风险,强调多元、参与、平等、协商和互动。
天文灾害。天体撞击、太阳活动异常等属于这类灾害。对天文灾害的分析应有一个逻辑框架,这一框架必须以客观可见的天文灾害的定向变迁因素为基础,而不应过多涉及主观的、现时的愿望。换言之,天文灾害的客观性,不仅制约着对这种灾害的认识,也规定着人们治理这种灾害的能力,我们只能根据特定历史环境中的天文事件来认识天文灾害。危机与行动主体对危机的快速反应是政治社会学中的重要主题,天体灾害的防控与现代高科技在这一领域的运用有着密切的关系,面对天体灾害所选择的手段是思维多样性、理论多样性和方法多样性的统一,这是应对天体灾害所应予以认真思考的问题。
其他自然灾害。雪崩、冰崩、海啸、鼠害等属于这一类。对其他自然灾害的强调,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认识自然灾害这种多“族群”实体并使之保持一个整体和互相关联的状态的视角:在一个统一的、正在进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的广大疆域内,将自然灾害实体看成一个整体,并时刻关注这个整体的另类,其社会效能显然要远远高于只关注其局部、大部抑或某些即使是危害极为严重的灾害个体。雪崩、冰崩与环境变暖有关,鼠灾与生物链的断裂有关,海啸与地球内部的运动有关。对这类灾害监控的关键是要组织人力、运用高科技手段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区进行跟踪监控,注意搜集异常情形的信息并加以分析研究。
自然灾害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这类灾害一般都要经过潜伏期、爆发期、期、缓解期、消退期等五个阶段。防灾减灾的中心任务是,发现自然灾害在潜伏期的征兆,以最短的时间控制自然灾害爆发后的态势,缩短自然灾害对人们损害的持续期以及从自然灾害的突发性中吸取教训等。还须注意,自然灾害是自然界作用于人类的结果。自然的突变对人类产生巨大影响,人类反过来又要对灾害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从政治社会学视野里考察防灾减灾工作,才能更有意识地、不断地强化这种反作用;逐步深入认识自然灾害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地跟踪、研究、形成具有创新价值的行之有效的对策,消除自然灾害可能给人们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二)关涉人为灾害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深入了解和把握
生态环境灾害。烟雾与大气污染、温室效应、水体污染、水土流失、气候异常、人口膨胀等属于此类。人类在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超出了大自然的资源承受力和废弃物降解力,是导致生态环境灾害的最重要原因。人类在科技、经济和社会关系上协调不当,引起了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失衡,从而造成温室效应、热岛效应、环境污染等人为灾害。自然界是生命之源,应当把人与自然界看成是人的生命的整体,人与万物应是生命共同体,万物是“我”的朋友,不是与“我”对立的它者。所以在开发、规划和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中,应从社会意识角度切入灾害和人的生活层面,重视对公民进行生态环境灾害宣传教育:要选择最有说服力的理论和事例,促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生态环境灾害进行现实体验,体会灾害给人们造成悲惨境遇的情景,逐步培养和强化人们人道主义的真诚思想、行为表达和对未来美好社会的追求。
工程事故灾害。岩土工程塌方、爆炸、人为火灾、核泄露、有害物失控(毒气、毒物、有害病菌等)、水库溃坝、房屋倒塌、交通事故等均属此类。人类对灾害的研究促进了材料科学的发展。在19世纪,钢铁材料在机器和建筑中广泛使用,曾经引发灾害事件,最典型的是19世纪中叶在欧洲多次发生火车车轴断裂造成车毁人亡。对这类灾害的研究,使材料科学理论和材料开发有了重大发展:一种新的试验方法和一个新的分支学科――金属疲劳(Fatigure)学应运而生。到目前,从对金属疲劳的研究又延伸到新的更为广阔的领域,扩展到了陶器、复合材料等方面。我们应该从中获得某种启示:既要从源头上查找工程事故灾害的原因,探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又要从设计、制造、加工、使用、监测等多方面堵塞漏洞,预防这类灾害的发生。
社会灾害。球迷骚乱、战争、集团械斗、人为放毒、车祸、海难、空难、毒气污染、社会暴力、动乱、金融风暴等属于此类。这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发展成为特大恶性事件,就可能加剧社会系统的紊乱。政治社会学观点认为,从全局上避免社会灾害的发生,肯定了社会人作为个体的特殊性、意义和价值,实际上就是肯定了多数人;同时,要按照法治的要求社会灾害识别,界定社会灾害的主体,防止制造灾害的行为,以法治理,消除危害。治理社会灾害的道德和法律规范蕴涵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样的规范如何论证和阐发,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能力和风格,我们要不断地提高对社会灾害的理论阐发能力和实际控制能力。
灾害的多元并存格局对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为各种防灾减灾观念和方式的创新突破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新的技术条件下,科学家关注的社会问题的范围极其广泛,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科学家自觉地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与整个社会的利益结合起来。[4]政治社会学强调社会治理的政治性和相对平衡性,就此提出了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既要让人们从整体上认识各种灾害,进而为灾害治理夯实现实的基础,又要在科技和社会认知领域架起融通的桥梁,在灾害的范畴内保持概念的多元性和层次化,为当下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分析工具,以便更好地指导防灾减灾工作。
二、灾害的评价尺度
笔者认为,仅仅依据财产损失来确定灾害危害程度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应该根据人员和财产损失程度、对本地区造成损害与GDP的比例关系,社会影响大小等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地说,应该在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注意:
(一)根据灾害造成损失的绝对数把灾害分成五类
根据灾害造成的损失对其进行分类,是一种对灾害的基本分级方法。这种方法对灾情的判断最为客观具体,可以直观地看出灾害造成的损失的大小。1.巨灾。死亡10000人以上,经济损失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2.大灾:死亡1000-10000人,经济损失在1000万-1亿元人民币。3.中灾:死亡在100-1000人之间,经济损失在100-1000万元人民币。4.小灾:死亡人数在10-100人之间,经济损失在10-100万元人民币。5.微灾:死亡<10人,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币。[5]
(二)根据我国东中西部的差异对灾害损失进行评价
虽然以损失和伤亡数为指标,可以给人具体而深刻的印象,但单纯以绝对数划分等级,也不尽合理。在我国东部地区,1000万元不算大损失,而对于国内生产总值仅亿元的中西部的县市则是重大损失。所以在进行灾害损失评估时,首先应测算出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绝对数,第二步就是要看灾害损失对GDP总量所占的比重。自然灾害对GDP造成的损失超过35%的,为特重度影响区;对该地区GDP造成的损失在25%-35%之间的,为重度影响区;在15-25%之间的,为中度影响区;在10%-15%之间的,为轻度影响区;小于10%的,为微度影响区。[6]这种灾害评价目的是要考虑灾害给本地区带来的财产相对损失,对政府科学估算灾害损失和在多大程度上组织全社会力量赈灾具有重要意义。
(三)根据灾害给国家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评价
有些突发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它们给社会和国家带来了不良影响,有损于我国的政治形象或者伤害了民族大家庭的感情,给人民造成心理创伤,或者引起社会和民众的恐慌等等。这种影响就是灾害的社会危害和政治危害。由此可知,对灾害的评估不能限制在定量分析比较狭小的视野和范围内,必须尽可能地将主体的眼界放宽广些。这样,当灾害来临时,政府才能根据灾情进行科学的把握,以便决定在多大程度、多大范围、多大强度上进行社会动员,组织救援力量。
三、灾害的演变规律与忧患意识培育
政治社会学视野里的防灾减灾工作反映了一种崭新的灾害观,是灾害治理的一种新的理念。它要求人们,既要对灾害进行整体的、科学的把握,又要特别关注不同灾害的特殊性和独特的潜伏及爆发形式;既要强化人们对灾害的整体把握和科学防范意识,又要提高人们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精神境界。
(一)骤变型灾害更要求人们强化忧患意识
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某些工程事故灾害,如岩土工程塌方、爆炸、人为火灾、核泄露、有害物失控(毒气、毒物、有害病菌等)、水库溃坝、房屋倒塌、交通事故等,会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对人们造成危害,有的危害后果极为惨重。这种突发型灾害,乍看起来好像猝不及防,事实上事先防范与疏于防范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南美的智利,在宪法里明确中央政府在处理灾难性事件中的责任。自1977年起,智利的学生每年都会参加三次地震演习。2005年,由于一个关于海啸的谣言,大批居民在凌晨时分逃离家园。在没有任何天灾的情况下,逃离时的混乱造成1人死亡和17人受伤。这种惨痛的教训增强了智利从国家到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在这个国家里,所有建筑须符合非常严格的防灾标准,以保证能抵御地震和其他灾害的侵袭。如果你到了这个国家,就会有人告诉你,楼房承重墙在哪里,地震时应在楼房的什么地方避险。2010年2月27日,智利发生里氏8.8级强烈地震,只造成799人死亡。加勒比海岛国海地则是一个在历史上未曾发生过巨大灾难的国家,对灾害的忧患意识就不那么强烈。2010年1月12日,发生里氏7.3级大地震,造成27万人死亡。这充分说明,是否具有防灾减灾的忧患意识,是否针对骤变型灾害开展卓有成效的预防工作,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减灾效果。
骤变型灾害的发生通常缺少先兆,爆发是突然的,发生的过程历时较短,但破坏性很大,而且可能在一定的时间内重复爆发,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过程难以控制,但是人在极短的时间内是可以充分利用长期训练积累的经验和聪明才智的。政治社会学强调,对灾害的关注和认知要具有特殊的政治情感和命运体认,这“有助于减少社会上的挫败感,从而提高政治稳定性”。[7]这种从全社会强化人们对骤变型灾害的警惕的内在精神感受和忧患意识应该成为我们全社会的共识,要进行典型经验和教训教育,采取近距离的观察体验以深化人们亲身体验的心理感受。
(二)发展型灾害是渐进积累的结果
自然灾害中的暴雨、台风、洪水和社会灾害中的战争、集团械斗、人为放毒、车祸、海难等属于此类。与骤变型灾害相比,发展型灾害在爆发之前有一定的先兆,往往是某种灾害渐进积累的结果。这种灾害发展比较迅速,但是比骤变型灾害要缓慢一些,因而其过程具有一定的可控性。“每个人的主要生活内容都总是属于某一系统的,人们的共同活动的适当方式也就体现在社会生活体系中”。[8]面对发展型灾害,各主体承受感的强化是政治社会学关注的基本问题之一,要使社会不同群体的思维和行动发生积极的变化,在全社会实现关注重心的下移,深化公民对人的生存和精神状态的认知,力争将发展型灾害控制在潜伏期和预备爆发期。
(三)持续型灾害表现为连续地对人类造成危害
旱灾、涝灾、传染病、生物病灾害等就是以持续性方式对人们造成危害的。灾害爆发后,持续的时间可几天、半年到几年。在中国千百年防灾减灾的历程中,由于受思想观念和技术条件的规约,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对持续型灾害的防治缺乏自觉的政治关怀和灾害意识。党坚持以人为本,才使防灾减灾工作真正成为为人民解除痛苦、维护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懂得,在现实生活中,国家的政治法律只是为公民预防各种灾害提供间架,具体内容需要由各级政府和公民进行创造性填充。预防持续型灾害必须以创新观念为牵引,处理好政治法律的规定性和措施的创新性之间的关系。形式的规约对于内容的创新提供了保证并发挥激励作用,防灾减灾内容的变革则是创造力的源泉。要进一步培养和强化人们负责任的生活方式,引导人们积极主动地为社会承担防灾减灾义务并使之内化为社会的主流价值标准;要积极地将防灾减灾的思想理论成果运用于实践中,以持之以恒的精神对持续型灾害进行防治。
(四)环境演变型灾害通过对环境造成危害危及人的生存
沙漠化、水土流失、冻土、海水入侵、地面下沉、海平面上涨、以及区域气候干旱化等环境灾害是以演变的方式对人类构成危害的。环境演变型灾害的发展是一种长期的自然过程,是自然环境演化再加上人类不当行为造成的结果。因其进程缓慢,不易引起人们的重视而采取有效措施,更何况有些措施需要人类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不过,这类灾害具有统计意义上的可预测、可预报性。如二氧化碳倍增可能引起全球气温升高1-3℃,这在理论上比较容易计算出来;它导致的区域干旱化和海平面上升的后果,人类也可以比较准确地加以测算。
我们要发挥政治社会学的学科优势,强化人们对灾害的强烈的关注和应有的问题意识。政治社会学提出了一个长期被人们忽视却又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要根据人与灾害的矛盾焦点,更为广泛地、内在地触及民心民意,从中清理出那些具有价值或值得吸取的教训,渐进地推进各种措施的落实,把现实和历史、理论和价值统一起来。应设立科学的灾情防御标准,以便在灾害发生后,政府能够确定在多大程度上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救灾;还应强化全民族的防灾教育,使防灾知识教育以及实地演习走进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成为生存培训的基本内容。这样,当灾害发生时,灾区的政府和社会组织才能从容应对,企业、学校、社区才会更为积极地配合,而个人则有可能快速调节心理状态以适应突如其来的危急情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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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范文4
本研究在对我国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互利关系以及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现状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海洋生态文明的视角,对加强我国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等进行探讨和思考,希望能够有助于我国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2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互利关系
海冰是所有在海上出现的冰的统称,除由海水直接冻结而成的冰外,还包括来源于陆地的河冰、湖冰和冰川冰[5]。海冰灾害则是指由海冰引起的影响到人类在海岸和海上活动实施和设施安全运行的灾害,尤其是造成生命和资源财产损失的事件[5-6],如港口码头封冻、海上设施和海岸工程损坏、水产养殖受损等。受气候和地理条件影响,我国的渤海及黄海北部每年冬季都有不同程度的结冰现象[7],并造成损失。据统计,仅2009/2010年冬季,我国因海冰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高达63.18亿元[8]。严重的海冰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以及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等都造成了很大危害[9]。同时,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冰灾害造成的损失亦呈上升趋势,直接影响着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由此可见,海冰防灾减灾与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另一方面,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以海洋资源综合开发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提升海洋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主要目标,以人与海洋的和谐共生为核心[3]。因此,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与海冰防灾减灾密切相关。只有加强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才能更好地服务和助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好,又可以有效减轻甚至减少海冰灾害。
3我国海冰防灾减灾能力现状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海冰防灾减灾工作,尤其是1969年渤海发生特大冰封以来,我国逐渐加大了海冰防灾减灾的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减轻海冰灾害造成的损失,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积累了应对重特大海冰灾害的宝贵经验,使我国的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但是,面对我国实施“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及潜在海洋灾害风险等,现有的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结冰海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主要表现在海冰监测能力依然比较薄弱、精细化海冰预报和海冰灾害预警产品缺乏、海冰灾害风险管控能力不足、海冰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不强以及灾害损失评估技术不高等。
4加强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思考
4.1总体要求。我国的结冰海区主要集中在渤海及黄海北部海域。众所周知,环渤海地区不仅经济发达、人口众多,而且是我国北方地区通向海洋的重要门户,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0]。随着“一带一路”和“海洋强国”建设的深入实施,以海洋资源为依托的各类海洋开发活动必将更加迅猛地发展,无疑会使海冰灾害损失上升的概率增大。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与海洋和谐相处、协调发展[11],因此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必须充分体现海洋生态文明,而且要将其作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使海冰防灾减灾切实融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中。这是对当前形势下开展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4.2基本原则。作为自然灾害,海冰灾害具有自然和社会2种属性。开展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必须坚持并遵循6个基本原则。(1)客观与科学性原则。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应尊重客观事实,始终贯穿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2大科学体系,做到标准化、系统化、数值化。(2)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并重原则。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应根据结冰海区的海洋、气候、地理等自然环境条件,综合考虑国家和结冰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3)统筹兼顾原则。既应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部署和防灾减灾的总体要求,也应兼顾地方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海冰防灾减灾的实际状况,上下结合,统筹兼顾,使海冰防灾减灾能够满足各个层面上的不同需求。(4)因地制宜原则。应遵从结冰海区的冰情特点和客观规律,做到因地制宜。(5)可靠性原则。对基础资料来源、数据精度及数据质量等应有明确的要求,对不同来源的基础资料应该进行标准化,保证所用数据权威、可靠。(6)系统性原则。基于海冰灾害系统组成,综合考虑致灾因子危险性、承灾体分类、分布及脆弱性、海冰灾害防御能力等因素。4.3主要建设内容。海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资料获取、海冰预警报、海冰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海冰灾害损失评估以及海冰灾害应急预案等。(1)基础资料获取。基础资料是海冰防灾减灾的工作基础。因此,应不断提升基础资料获取的能力和技术水平。基础资料的获取应通过海冰监测和历史资料收集等方式进行。其中,海冰监测方式应当包括岸基海洋站、沿岸巡视、卫星遥感、岸基雷达(包括车载雷达)、航空、船舶以及海上平台等。同时,应加大先进海冰监测技术的研发力度,并及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2)海冰预警报服务。实践证明,海冰预报和海冰灾害预警,可以使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冰情变化信息,并为各级政府提供海冰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因此,必须切实加强海冰预报及海冰灾害预警能力建设,尤其是要切实提升小区域、精细化海冰预警报能力和技术水平。(3)海冰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通过开展不同尺度的海冰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不仅可以为结冰海区沿岸发展规划、防灾减灾、工程设计及选址等提供科学依据,还可以对各级政府的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制(修)订及实施等提供理论指导,并对海冰灾害应急期间的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不同尺度的海冰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能力建设。(4)海冰灾害损失评估。对海冰灾害损失进行评估是制定海冰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灾后恢复重建、补偿和救助等工作的重要依据[9,12-13]。因此,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努力提升海冰灾害损失评估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并加大对评估技术方法研究的资金投入等。(5)海冰灾害应急预案。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可以科学规范海冰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合理配置海冰灾害应急的相关资源,并提高海冰灾害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因此,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订相应的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对已有的预案,要根据当前海冰防灾减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及时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5结语
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范文5
关键词:灾害教育;地理教学;措施
1.以“树立正确的灾害观”为教学主线
基于对全书的学习和理解,要使学生树立起正确的减灾观,这一主线要贯穿教学始终。通过第一章的学习,在理解自然灾害定义及内涵的基础上,通过各具体灾种形成原因和条件的分析,佐证了自然灾害形成的条件之一即以自然变异为诱因。可见,自然灾害是客观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目前人类活动对于自然变异的改变还是有限的。但是,科学认识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规律,有助于有效地防治自然灾害。因此,有必要认识主要自然灾害、尤其是对我国影响严重的灾种的成因、分布规律、特点(第二章的主要教学内容)。而自然灾害形成的条件之二即有受损的人员、财产、资源等客体,而这些受灾体易损性的不同,有可能“放大”或“缩小”灾情损失的大小。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受灾体特性不同,导致了同样灾强的自然灾害发生在不同地区造成不同影响,也使得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成灾特点不同。由于受灾体易损性的人为可控性,降低受灾体特性成为有效和主要的减灾措施。因此,人们可以运用先进的科技,通过一定的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保护受灾体免受致灾因子的损害,或降低损害的程度,还可以在灾害发生之后及时救助、尽量减少损失,这就是防灾、减灾(第三章的主要教学内容)。所以,要让学生变“抗灾观”为“减灾观”: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但是灾害损害是可以减小的。
2.用系统观理解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系统是由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受灾体和灾情共同组成的具有复杂特性的地球表层异变系统,灾情的形成是前三者综合、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灾情的大小与孕灾环境的稳定性、致灾因子的风险性、受灾体的易损性有着密切的关系,防灾减灾工作要通过预测预报致灾因子发生的可能性、增强地表系统稳定程度、降低受灾体的易损性,来缩小灾害影响的地域范围、降低灾害破坏的强度,从而达到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的目的。可见,一个区域所遭受的灾害损失,与该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人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抗灾救灾能力密切相关。用系统观来理解自然灾害,就能清楚地分析我国自然灾害的区域差异特征、我国几个自然灾害多发区的成灾特点和原因等问题。
自然灾害是地球系统各圈层在形成和演变过程中,突发事件与人类社会系统相互作用的产物。因此具有随机性、链发性、群发性、群聚性等自然特性,而人类活动的范围和强度,影响了自然灾害灾情的时空分布与演化过程。“人口―资源、环境―灾害”综合制约作用影响着自然灾害的强度、频率和灾情。防灾减灾成为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比如,对于洪水灾害的防治,不仅需要单纯的兴修水利,更需要水土保持、植树造林、江湖整治等综合治理,要从被动的灾来抢险、灾后抢救转变为积极的防汛、气象、水文、保险乃至全社会的共同重视和联合统一预防行动。因此,教学过程中要注意用系统观来理解自然灾害。
3.强调和演练灾害自防、自救和互救
教改要求新课程要让学生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通过地理课程培养学生基础地理技能,增强学生的生存能力。在《自然灾害与防治》的选修课程中,对学生生活最有用的地理就数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自防技能,它能帮助学生面对自然灾害临危不惧,有效避灾,减小危险[4]。
在教材中,有专门的章节讲解自然灾害的自救互救知识,这部分内容不仅需要在课堂上专门讲解,还需要根据地区实际,选择其中一两种本地易发或频发的灾种,组织师生进行自然灾害中逃生、自救、互救的实际演练,使学生基本掌握紧急状态下的自救自防技巧和方法,普及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常识,增强学生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技能。演练的形式多种多样。比如,假设地震发生,从教师喊出“地震了”开始,给学生10秒的时间来躲避,看学生的反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价、纠正错误行为,再选择其他合适的时候进行一次演练;还可进行火灾的疏散演练,让学生熟悉学校的安全通道;也可请学校医务人员讲解如何做人工呼吸;还可模拟灾后互救,设置部分学生被困的情景,让其他学生去救援。
简化大社会中实际的自然灾害案例,实现小课堂上可操作的实践情境模拟,有助于学生学习到对生活有用的地理。
4.根据具体情况,灵活使用教材
首先是教学内容不一定求全,要注意详略得当。比如,关注主要自然灾害种类,尤其是对本区影响严重的灾种;如果某一灾害具有多种成灾原因,可以着重介绍最常见的成因。其次是教学过程中可以调整教学顺序,不一定忠实于教材编排顺序。比如,可以从本地学生熟悉的灾种引入讲解,可以先介绍案例说明某灾害的危害,再介绍其成因和特点。再者,要了解学生已有认知水平,对于熟悉内容可以忽略,而重点讲解对学生来说陌生的内容。还有,就是要重视图像的运用,看图说话、图文互解,其效果通常胜于单纯的语言讲述[7]。
各个地区的情况不同,使用的教学方法、教具、辅助教学手段也往往是不一样的,要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充分调动学生潜能。有上网条件的学校要充分、有效地利用网络资源,让学生利用搜索引擎查找资料;有多媒体教学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观看灾害片,增强学生对于各种自然灾害的感性认识;有灾害监测站点的地方可以组织参观学习。
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方法范文6
关键词:云南省;甘蔗保险;旱灾损失评估;保险理赔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3-0091-03
一、云南甘蔗生产现状及旱灾保险的必要性
云南省甘蔗种植面积和食糖产量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二,常年甘蔗种植面积450万亩,蔗糖产量200万吨以上。甘蔗种植主要分布于德宏、临沧、保山、普洱、红河、西双版纳、玉溪等州市,是滇西南、滇南地区重要的经济作物。连续多年以来,蔗糖产业是8个主产糖州市、43个县(市)域经济的重要支柱,其已经成为云南省600万蔗农增收、企业增效的重要经济来源。
云南地处著名的亚洲季风气候区,夏季受西南季风的影响降水量偏多,而冬季主要受来自大陆高压前部的偏东气流或经过青藏高原南侧的西风气流的影响降水稀少,气候干燥。因此,作为甘蔗主产区的滇西南、滇南地区呈现典型的干湿季分明的季风气候特征。由于冬春季降水稀少、蒸发量大以及水利条件差等因素,旱灾成了云南省发生频率最高的自然灾害之一。依据投影寻踪原理对云南省过去六十年的旱灾进行评估发现,云南省在1950—2009年间,平均2.3年就会出现一次比较严重的旱灾,特别是近十年来,旱灾发生的次数以及损失程度都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尤其是2009年末到2012年云南省发生了历史罕见的持续干旱,对云南省经济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甘蔗是一种生长周期长达三至四年的宿根作物,旱灾对甘蔗生长造成的影响短时间内难以消除。旱灾不仅影响到当年新植蔗发芽生长情况、成活率、宿根蔗的单产和产糖率下降等,而且对来年的宿根蔗的发芽和产量均有较大的影响。云南频发的旱灾严重地影响了蔗农的生产与生活,影响了蔗农的生产积极性,为促进云南甘蔗产业的稳定发展,在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甘蔗旱灾保险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二、甘蔗保险理赔流程及旱灾损失评估方法
(一)甘蔗保险理赔流程
根据云南甘蔗旱灾保险的规定和实践,甘蔗种植在保险期内发生了保险责任事故造成的甘蔗受损时,蔗农或者发生地的甘蔗站可以通过以下流程实现甘蔗保险理赔及时获取资金恢复灾后重建。一是报案,即被保险人应该及时向投保公司或试点县(市)支公司业务人员报案,同时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被保险人姓名,简述事故原因、损失基本情况等内容。二是查勘,即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及时通知查勘人员组织查勘。查勘人员应做好现场查勘记录,并核实被保险人投保情况。保险公司按受灾面积的大小确定查勘人员,若50亩以下直接由甘蔗站进行查勘,大于50亩小于100亩时由保财险公司业务人员参与查勘,100亩以上的由查勘定损理赔小组现场查勘,灾情严重的上报甘蔗保险查勘定损理赔工作领导小组处理。三是现场查勘资料收集,即通过现场照片等手段获取事故现场全貌、绘制事故现场图以及事故询问调查记录,确定损失部位及损失程度。四是定损,由于甘蔗生产受灾后生长期具有再生的特殊性,甘蔗从种植到收获是不断生长的过程,物化成本不断增加,保险价值也不断体现。因此,发生保险事故时,要由县(市)甘蔗保险查勘定损理赔小组根据不同生长期、不同事故原因进行科学定损。五是按照损失程度及保险标的投保额赔偿损失。
(二)旱灾损失评估方法
旱灾损失评估是甘蔗保险理赔过程中一项重要工作,快速且准确地对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作出评估,是甘蔗保险理赔工作的关键。而迅速准确地评估旱灾的损失,则需要科学的评估方法。
实践中对旱灾损失的评估方法主要有概算法、调查统计法、遥感评估法以及综合评估法。概算法是根据一定数量的抽样调查,求出平均经济损失,而后按受灾总体情况进行整体估算。调查统计法是深入受灾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将调查数字一一进行统计综合,最终评估出受灾整体的经济损失。遥感评估法是利用遥感信息系统建立水旱灾害经济损失评估数据库快速远距离整体地评估灾情,目前这种方法中应用比较广泛的卫星遥感干旱监测方法主要包括土壤热惯量法和植被供水指数法工,其中,土壤热惯量法主要是利用水分特殊的热性能进行土壤水分监测,它适用于地面或植被生长较稀疏地面的干旱遥感监测;植被供水指数法比较适用于地面作物覆盖情况下的干旱状况的遥感监测。综合评估法即上述三种方法的综合使用。相比较而言,概算法和调查统计法更简单、易于操作,遥感评估法和综合评估法更为先进和科学,但设备和技术要求较高。目前,云南甘蔗保险中旱灾损失的评估方法采用的是概算法和调查统计法。
确定旱灾损失程度的评估方法有影子工程法、机会成本法、市场价值法、恢复费用法经验系数法等,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旱灾损失程度及损失评估方法正在不断地完善与发展。针对旱灾损失的构成,提出了新评估灾损的指标,如包括灾害持续时间和人员伤亡等属性指标以及财产损失、救灾费用和灾害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等货币性指标;在评估灾害损失的过程中,针对受灾的程度以及灾害损失率提出了灾度和灾损率的概念,并按照不同标准对其进行了等级的划分,如按照水利部颁布的旱情等级标准的文件,对根据农业旱情指标中土壤相对湿度、降水量距平百分率、连续无雨日数、作物缺水率、断水天数等程度将干旱等级划分成四等,主要包括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以及特大干旱。灾后损失评估方法以及指标体系的日臻完善,为保险公司和各级政府开展保险理赔、灾后救援和恢复重建提供了科学准确的定损依据。
三、云南省甘蔗保险存在的问题
为了抵御各类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风险的能力,2008年以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临沧市和德宏州通过政府财政、龙头企业、农户三方共同承担保费的方式实施了地方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截至2012年2月,全省甘蔗保险覆盖面积达到182万亩。甘蔗政策性保险的试行对降低蔗农灾害损失,促进地方甘蔗产业稳定发展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同时,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也面临和呈现出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甘蔗保险内容设计不完善
云南甘蔗种植的立地条件和气候特点决定了其是一个旱灾频发的地区,旱灾作为一个“大概率”事件,一旦发生受灾面积广、损失程度深,加之作为种植甘蔗的个体农户其自身的抗灾能力极其有限,其对农户是一个巨大的威胁。但是目前云南省试点的甘蔗保险方案中基本险责任范围只包括火灾和地震造成的损失;洪水、渍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造成冲毁、掩埋的损失;暴风、龙卷风造成的损失等,却未将旱灾列入基本险而仅将其列为附加险。保险产品内容的设计还不能完全适应和满足现实需求。
(二)查勘定损难度大
理赔服务质量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体现保险业现实价值的重要标志。但是农业保险不同于普通商业保险,农业保险的特殊情况决定了查勘理赔的复杂性。蔗农以单个农田农场为保险标的,当灾情一出现时,面对甘蔗生产经营规模小而分散、甘蔗损失需二次定损的特殊性以及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则灾害损失覆盖面积大等问题时,现行的保险模式下需要保险公司能及时派遣更多具有专业理赔知识的人员去现场查勘定损,但是广大蔗区地处偏远、交通极其不便加之保险公司人员吃紧,靠商业保险公司“下乡”的模式势必加大了传统甘蔗保险查勘定损的难度,且推高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以及理赔不及时的情况出现等。针对这种问题和情况,云南探索和实践了以镇村干部及相关部门出面层层把关审核、保险公司抽样查勘结合等甘蔗定损方式,这虽然提高了现场查勘定损的效率,降低了成本,但也容易出现“人情定损”,甚至出现造假、滥报和虚报等道德风险问题。
(三)灾情核定缺乏标准
甘蔗生长过程中总会受到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但不同的生育期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别大,减产的程度不一样,导致甘蔗灾害的损失程度核定困难,加之多数保险分支机构缺少懂农业生产的技术人员,遇灾受损时更是无法准确定损,容易产生分歧和矛盾。例如,甘蔗旱灾的保险赔偿是按照实际损失程度以每亩甘蔗损失30%为起赔点,每亩损失程度低于30%(包括30%)不负责赔偿,超过30%以上的按保险金额核定。但多少是31%,多少是29%无法确定,当损失程度出现在临界点附近且没有一个公正的评判标准的时候就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况,此时很容易导致不公正的现象。
四、完善云南甘蔗保险的思考
(一)完善保险内容的设计,加快建立巨灾风险机制
在旱灾风险比较大,农户承灾能力弱,以及甘蔗保险首次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西部的补贴比例高达40%的良好政策下,可以考虑将旱灾保险由原试点方案的附加险改列为基本险,同时将宿根蔗也纳入到旱灾保险范畴,切实有效地加强保险保障作用。
在将旱灾列入基本险的状况下,针对保险公司按风险概率来厘定农业保险费率时保费过低将使其无利可图甚至亏损,而提高保费时农户又存在交不起的情况,应该加快建立巨灾风险机制,包括三条途径:一是建立甘蔗再保险机制即原保险公司在确定风险自留额后,通过签订再保险合同把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二是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基金制度,将保险公司收取的巨灾保费,通过再保险的方式汇集成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由专业再保险公司代为管理,充分运用再保险和巨灾风险证券化等特有技术手段,将巨灾风险进行分散,最大程度提高应对巨灾损失的能力,政府对基金建立和运作给予政策支持。三是通过资产证券化分散巨灾风险,通过巨灾风险证券化将保险市场的农业巨灾风险打包转化为能在资本市场上流通的金融工具,利用资本市场上众多的投资者将农业巨灾风险分散。
(二)提高服务水平,探索新的保险模式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在投保地设置直接服务农业保险工作的乡镇农村服务站点,了解和掌握保险对象的有关信息。在保险公司缺乏专门人才的情况下可以加强人员培养业务培训,与乡镇农业站、地方甘蔗站的人建立工作协助机制,由熟悉当地农业情况的人来指导将使理赔程序更容易进行。在提高服务水平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灾害评估方法以及探索新的保险模式减少理赔难度,如利用遥感信息系统建立水旱灾害经济损失评估数据库快速远距离整体地评估灾情。建立天气指数农业保险根据被保作物的产量或收入的损失高度相关天气变量或复合天气变量的阈值如温度、降水、风速或光照等作为理赔的依据,可以减少传统保险模式下乡难的缺点。
(三)完善灾情核定标准,探索新的保险模式
灾情核定标准单独由保险公司确定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可以参照国外的做法,即由有政府背景但保持相对独立的机构负责起草条款和厘定费率,同时可以在赔款制度的设计上,将灾后评估和收获后评估结合起来,以产量来衡量受灾的程度,即用前几年平均亩产做基数,设定起赔比例,差多少赔多少,有政府行政力量和专业部门技术的参与以及赔款制度的完善能避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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