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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尾炎术后怎样护理范文1
关键词:进入角色;医学教育;探讨
中图分类号:R85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197(2009)02-0145-02
外科学在医学科学技术中,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培养动手能力。“灌注式”的教学方法已不适应现代医学教学“模式”。为更好地贯彻教改,培养“实用型人才”,使学生熟练地掌握“三基”的要求,笔者进行了“进入角色”教学方法初探。
“进入角色”教学方法是使学生进入医生角色,与教师配合完成教学内容。包括:①让学生提出诊断依据;②学开临床医嘱;③开展病案讨论。由于是外科学教学方法改革的初步尝试,难免有不妥之处。
1 问题的提出
课堂教学是老师向学生传授知识的主要教学形式。老师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内容,按病因、病理、临床表现、诊断、治疗与预防等五大顺序讲课。学生听起来单调、枯燥,老师也感到呆板,难以吸引学生。一次课上讲解急性阑尾炎,同学反映:急性阑尾炎教科书上有,我们会自学。老师吃力地讲一遍需几个学时,何不讲解诊断一个急性阑尾炎的主要依据是那些?应该同哪些疾病鉴别?在医院怎样治疗这个病,即如何开医嘱。这几个问题实际上提出了目前教学的方法问题,明确地提出了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及教学方法改革的指导思想。
2 如何实施
2.1 让学生提出诊断依据
外科学新大纲和教材要求的教学重点是基础与普通外科疾病。通常讲解各疾病时的共同程序是包括病因、病理、临床表现、诊断治疗与预防等五个方面。而笔者我首先打破了这个程序。即让同学先提出疾病诊断依据(要点),而这些依据可在教材中寻找:①病史(病因);②临床表现(症状与体征);③辅助检查(X线、B超、CT检查等)。在课堂上结合教材内容因势利导,由浅入深进行分析。从每个疾病临床表现的普遍性中找特殊性,并与其他相关疾病的特殊性加以鉴别。例如:讲解急性阑尾炎时,须强调其同右侧输卵管妊娠的鉴别,从两病的特殊性,就不难鉴别,使同学易于理解、记忆。课后同学反映这样讲课,兴趣提高了,上课时能学到那些依据来诊断疾病、鉴别疾病。课后复习抓住了重点,时间也少了,掌握的知识比较系统,思考面也宽了。学生上课时能随老师思路去思考、去探索诊断疾病的依据;并弄清这些诊断依据的来源和可靠性;能联系到病因、病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的理论知识。学生能较自觉地学习课本知识,奋发地钻研专业知识。
2.2 使学生学开临床医嘱
外科医嘱是学生进入外科临床实习时,处理病人的重要书面材料,一般同学感到为难。“往往是护士催促,自己干着急无从下手”。实习的同学都有不同程度的苦恼。往往需要多次请教临床老师,有时不得不反复涂改。对为何加开或停用一项医嘱也常一知半解。即使书面知识学得不错的同学,要在实习中有机结合起来运用,还是有困难的,开医嘱时连给病人做那一种手术的名称都不知道。例如,术前术后处理,要开出术前术后的医嘱,大多无从着手,而要达到比较熟练的程度,需花时间更长。这些都是目前外科课堂教学上脱离实际的常见问题。怎样把所学的课本知识应用到临床实践技能中去呢?笔者初步尝试采取集中讲解和让学生练习开写四大医嘱(长期、临时、术前、术后)为主要内容的教学方法加以解决。在医嘱讲解时穿插介绍课本上治疗原则及方法。例:急性胆囊炎医嘱应强调:①分级护理(据病情轻重);②低脂饮食(忌油腻、控制胆汁分泌);③抗菌素使用(控制感染);④补K+、Na+、Cl-、碳酸氢钠等(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⑤补液(增加血容量);⑥术前医嘱(术前准备);⑦术后医嘱(术后处理)等。把教材中记载的治疗方法和实际遇到不同病情需要哪些治疗,以活学活用的形式结合在医嘱中一并讲授,使同学既掌握理论知识又学到实践体验。同学课后反应,这样学习好像自己就在给病人会诊、讨论处理病情――开医嘱。这样课堂学习比较生动。对教材中呆板的治疗原则及理论也提高了学习效果。学生边听边探索,体验到自己是“医生”,好像在给病人治病,脑子在不断思索着应开那些医嘱来检查或治疗,自觉地去学习。
2.3 “一病一案”讨论
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笔者采用了“一病一案”讨论的教学方法,要求学生“假戏真做”。与学生一起进入角色――“当医生”进行病案讨论。利用病案启发学生思考分析,做出正确诊断,排除其他干扰,开出医嘱。在学生热烈讨论中去鉴别他们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掌握知识的水平。例:讲完胃十二指肠溃疡并发穿孔一节课,向学生提供一份急腹症病案。全班讨论气氛活跃,在选出四名同学上台发言时,他们把急性阑尾炎、胆囊炎、胰腺炎、胆道蛔虫病、宫外孕、肺炎都想到了。各自说出了诊断依据、鉴别方法,开出医嘱;老师再加以归纳、总结。学生一致认为这样上课,自己就像是一位医生,把所学的知识都用到病人身上去了,而且所学知识已对他们产生强大吸引力。通过初步模拟“现场”(病房)训练,培养了学生实际工作能力,为临床实习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3 “进入角色”教学方法的效果
“进入角色”教学方法实施了3个班。学生进入医院实习,各实习医院普遍反映实习生好像是工作了1~2年的医生,从询问病史到体检,基本上能独立接待病人,书写/打印病历质量也较好;能开初步医嘱,能积极参加科内病案讨论及在会诊时热烈发表见解,在老师指导下能独立开展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等技术操作;基本上能开出完整四大医嘱,还能较顺利而熟练地开术通知单,并能在老师指导下处理常见急诊病人。
4 教学体会
按照“进入角色”教学方法对一堂课50min进行安排:①开始10~15min一病一案讨论(课前病案讨论);②中间20~25min新课讲解诊断依据内容;③后15~20min介绍新课医嘱内容(有些疾病1-2节课讲不完时也按上述比例分配)。
小组讨论后,各小组派一名同学做好书面发言,并计入平时成绩。
5 结论
(1)为实现临床医疗大专学生培养目标,加强学生“三基”教学,在教学方法上做了大量工作。师生均尝到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甜头,对目前教学大纲的执行及教学的科学管理落实是一个有力的佐证。
(2)“进入角色”教学方法,加强了三个能力培养,把书本知识活学活用,有利于培养“实用型”人才。
(3)促使“高分低能”向“高分高能”转化。通过2届临床大专班教学及医院信息反馈也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尤其在基本技能操作―动手能力上明显提高。能把书本知识在临床中结合运用,目前,有些同学在老师指导下能顶班处理病人,逐渐向“高分高能”转化,突出了“能力”的培养。
(4)本教学方法初探原则是以全国高职高专《外科学》统编教材新大纲要求为宗旨。教学内容以教材为依据,突出“进入角色”教学。只是初步尝试,虽然不够成熟,其目的是为外科教学改革起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昕.探究式教学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J].黑龙江教育,2000(5).
[2] 何玉刚.职业学校课堂教学改革:行为引导型教学法[J].职业教育研究,2006(7).
阑尾炎术后怎样护理范文2
关键词:解剖学外科护理学教学方法知识模块
随着医学模式和护理模式的转变,护理专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涌现,对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对高校护理教育提出了挑战。在有限的学习阶段怎样培养出适应时代需求的高素质护理人才?为此,笔者在近5年的《外科护理学》教学中,将外科护理学知识与解剖学知识整合成知识模块进行讲授,现将自己的教学体会浅析如下:
1.相关解剖学知识模块的强化
《人体正常解剖学》是在第一学期讲授,而《外科护理学》是在第七学期讲授,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对解剖学知识已经生疏。根据学生已有的、教学内容所涉及解剖学知识的多少设计一个教学框架,即“已知的基础解剖学知识(学生复习)-疾病相关的解剖学知识(整合后交学生预习)-解剖学知识的应用(课堂教授)”。同时也对每节课的时间进行合理分配,即解剖学知识的应用只讲授3~5分钟,剩余的时间讲授《外科护理学》的基础知识。
2.将外科护理学知识和解剖学知识整合成知识模块
2.1临床表现与解剖学结构、功能特征整合成的知识模块。巧妙地设计解剖学知识与外科疾病临床表现的转化点,提高知识的转化率,即知识-能力,以症状推导病机来培养学生逆向思维。例如讲门静脉高压症护理一章,运用解剖知识分析“呕血”“便血”“腹水”“脐周静脉曲张”“脾肿大”等症状产生机理,巩固和加深了门静脉的组成及与腔静脉交通的知识。
2.2护理体检与腹部体表标志整合成的知识模块。外科患者的一些阳性体征要靠体格检查方能获得,根据人体体表的标志,可以准确地描述患者症状和体征的部位。例如:阑尾点(麦氏点)位于脐至右髂前上棘的连线中外1/3交界处,麦氏点压痛是急性阑尾炎的重要体征,亦可随阑尾位置变异而改变,但始终表现为一个固定位置的压痛[1]。再如:胆囊的触诊部位在右腹直肌外缘与肋弓交界处(即胆囊点),将拇指置于此点,嘱患者缓慢深吸气,使肝脏下移,若患者因拇指触及肿大的胆囊引起疼痛而突然屏气,称为Murphy征阳性[2],是胆囊病变的典型体征。
2.3护理诊断、护理措施与解剖学组织结构特点整合成的知识模块。护理程序是整体护理工作的核心构架,护理诊断是护理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应用护理诊断是搞好整体护理、提高护理质量的基础。将护理诊断和解剖学知识融为一体,既锁定了护理诊断的分类又明确了相关因素,进而使护理措施的制定也更有针对性。例如:外科术后需长期卧床的患者,预防褥疮的发生是一项重要的护理内容,把人体浅表组织的结构特点和护理诊断及皮肤护理整合成一个知识模块,提出护理诊断为“皮肤完整性受损:与长期卧床,骶尾部供血不足,营养不良有关”,根据相关因素制定具体的护理措施:协助患者翻身,每2小时一次;指导病人正确的翻身方法;在骨突处置小垫,以防局部受压;每天用红花乙醇按摩骶尾部,预防褥疮的发生;给予充足的营养。
2.4手术前、后的护理措施与解剖学结构、功能改变整合成的知识模块。外科患者手术后,局部的解剖学关系和生理功能发生了变化,术前、术后的护理诊断也会发生相应改变,而护理重点必须随之转移。例如:癌患者,术前主要的护理措施是常规护理、皮肤准备、心理护理(目的是减轻或消除患者对癌症恐惧的心理压力)等;而术后主要的护理措施是疼痛护理、心理护理(目的是减轻或消除患者因躯体形象发生了变化而产生的心理压力)、患侧上肢的功能锻炼(解剖学知识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等。
2.5外科护理技能操作与解剖学结构特征整合成的知识模块。把常用的外科护理技术操作与解剖学知识整合成知识模块,在讲授外科护理技术的同时导入该知识点与解剖知识的联系。例如:把从鼻腔到胃所经过各个器官的解剖学特征和鼻饲术整合成一个知识模块等,以知识模块为单位讲授鼻饲术,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使学生真正做到清楚的、有目的操作,避免或减少因临床护理技术操作不当所带来的护患纠纷[3]。再如:将解剖学方位术语上下应用于外科护理实际操作,遵循从上到下的原则,就不会漏掉细节[4]。
3.注重与护士职业资格考试相联系的解剖学知识
《外科护理学》是护士职业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其中包括相当一部分解剖学知识。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既要完成《外科护理学》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又要与国家《护士资格考试大纲》中涉及的解剖学内容相联,为学生能顺利取得护士职业资格证书打好基础,增强就业的竞争力。
4.小结
以知识模块的形式讲授《外科护理学》,首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清晰地显示了外科护理学与解剖学知识的密切联系,增强了学生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造就适应2l世纪需要的合格的护理人才。其次,这种教学方法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仅要精通外科护理学的基础知识和扎实的解剖学知识,还要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教学基本功,有利于督促教师付出更大的努力来提高自身的能力及知识水平,紧跟当今护理教育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曹伟新.外科护理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251
[2]曹伟新.外科护理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310
阑尾炎术后怎样护理范文3
工作总结最好是要根据领导的意思来展开,把日常工作叙述一下,好的工作方法分享一下,不好的工作方法写出改进措施。亲爱的读者,小编为您准备了一些医生实习自我工作总结范文,请笑纳!
医生实习自我工作总结范文1通过6周的实习,本人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都有所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牢记护士职责,不断加强思想学习与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我希望在以后得学习期间不断得充实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护理工作者。
(一)在人文素养方面的收获
通过这将近一年的实习,我经历了很多、付出了很多,同时也收获了很多。俗话说付出就有回报,我相信我自己在这期间收获了很多值得我庆幸的事情。下面我就谈一下自己在这几乎一年的时间中的收获。总结其来就是在思想、作风、劳动纪律、安全意识等方面的收获。
1.思想方面自从_年9月来到中交一航二实习以来,我熟悉到认真学习才能够在工作中做到得心应手,才能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在实习期间我做到自觉遵守中交一航二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指挥部、团委、队里组织的其他活动,在主题教育和企业文化学习过程中,我深刻的领会到一航二的“干就干一流,做就做最好”精神的内涵,明白了“造福职工、服务社会”三大使命的真谛。我被一航人的无私奉献精神更是所深深感动,他们为了祖国建港事业放弃节假日,而战斗在施工一线来确保工程的进度。我相信:我们的未来会更美好,一航人的明天更辉煌。
2.作风方面
在这期间我利用学校所学的知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工作,虚心服从师傅们的细心教导,在他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我不仅能够熟练的把握拌合机的操纵,而且在施工组织、机械调配、工程质量检验等各方面积累了不少的实践经验,扩宽了对自己所学专业知识的熟悉,为生产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并且能够在施工任务严重,职员缺乏的情况下,在师傅们的细心教导下,勤恳工作,不怕苦不怕累,服从指挥,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3.劳动纪律方面
在劳动纪律方面我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切实的熟悉到纪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一航二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严于律己,更多的体会到劳动纪律的重要性。就像在工地上每个工人都带着安全帽,人人都穿救生衣,这简简单单的一件事却是劳动纪律的遵守的体现。由于有些人就是由于把这些劳动纪律不放在心上,终极导致发生严重的事故时却没有能力保护自己。所以在工作岗位上就要遵守劳动纪律,前人不会没有事规定这些纪律,正是前人的前车之鉴才给我们留下了这宝贵的财富。
4.安全意识方面
我们知道自己的安全很重要,安全意识应该时时刻刻的在我们脑海里。就在实习这段时间我熟悉到了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不仅要时时刻刻的在脑海里还要付诸实践。公司十分的注重安全意识的培训,在这期间各单位按照计划,结合本部分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培训计划,让员工认真执行,有计划、有资料、有实施、有记录、有总结,要真正的起到效果,进步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我们的人身安全。从中我学到了很多,我们要注重安全意识的学习,更要把安全意识时时刻刻的挂在心上确保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二)职业技能和技术水平
1.职业技能方面
在一航二实习的一年时间里我运用学校所学知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工作。不仅能够熟练把握打桩工和起重工的操纵工作流程,而且在施工组织、机械调配、单位工程组织等各方面的工作中有了更好的上进,拓展了对自己的专业知识的熟悉。实习期间里我做到认真、勤恳、好学、服从命令、服从安排不断的往积累知识为自己的以后打下良好的基础。就是在这种意识下我才能做到在施工组织中有条不紊的安排工作任务。工作上科学公道的完成施工进度。
2.技术水平方面
在工作中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技术的重要性。简单说,没有技术可以说是干什么事情总是不能够得心应手。技术在我们的工作中占有很高上的作用,由于有了技术才能够对事情了解。在实习期间,我在师傅们的悉心教导下学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我现在可以自己给据各种材料的配比,计算出他们的应用量和有些简单的题目,并且能够熟练的操纵现场的设备。在进进实习岗位之前只是在书面上知道了工作的大体意识,但是对于真正干什么怎样干,这些还都是比较模糊的概念。不过自从进进实习岗位,才真正的体会到了工作中应有的题目和实质存在的事情以及解决事情的处理方法。在学校中的学习只是理论的了解而对于真正怎样干工作却是有些摸不着头脑了。而现在我可以运用自己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知识把它运用到实践的工作中往,这样在工作实践中和理论的结合下,我的工作能力更是发挥的更好。就拿材料的质量来说,本来是通过实验测得的数据说明的,可工作中不可能对于每一批的材料进行检验。所以我结合书本中理论知识,知道合格的材料的各种指标及其具备的特征判定材料的合格性。这样不仅加快了工作的环节而且还节约了本钱。这事情看看却是很小的,可是有这种意识却是无穷的发挥空间。
医生实习自我工作总结范文2忙碌的外科实习轮转结束后,就去了儿科。儿科分为儿内,儿外,一共4周时间。首先去的是儿内。第一次进入病房,觉得很干净,病床突然小了一号,看到的都是些小朋友。整个病区分为2个部分,前面的是常见疾病,比如支气管肺炎,腹泻,内分泌疾病等,还有个抢救室,里面则收治了早产儿。曾经有个2个床位房间,但收治了1个孩子居然患阿米巴痢疾(经口传播,主要表现为腹痛,腹泻,排出果酱样粪便,有腥臭味,主要流行于热带与亚热带,上海少见)。而后面的则是急淋,再障等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医护人员也尽量避免出现病区后部分。因为这些孩子都是化疗病人,自身免疫力低下,如果人员流通过度的话,容易引起这些孩子的感染。在大量的化疗药物作用下,他们都是光头,面色苍白。并且由于长期化疗药物的刺激,使的他们的静脉脆性增加。一天的补液,常会打上好几次头皮针。我看到最大的孩子,也就12岁,最小出生才几个月。后来听其她同学说,那个12岁的女孩,最终还是死于并发症感染,不过那是后来的我出科的事情了。内科的早上是最热闹的,闹到耳朵也要聋了。整个病区集体大合哭,哭的撕心裂肺的。比起内科,外科就要清净多了。儿外主要收治的是开包皮的孩子。我就看见1个孩子是车祸住院的。在儿外的时候,碰到这么两个孩子,都是开包皮的。当我一走进病房,就看见这两个孩子光溜溜的躺在床上,医生开出医嘱照光,早上的时候,靠窗的孩子晒着太阳,而旁边的小朋友晒不到,他的爸爸变把窗往一边挪了一下,看见就一个小晒在太阳底下。到了下午,靠窗的孩子拿着枕头遮掩着继续晒太阳,我对他说:让你爸爸给你撑把伞,伞上面挖个洞,这样其他地方都晒不到,就晒个小就可以了。而另外个孩子是晒不到了,他爸爸边跑到护士台说:护士小姐,什么时候来烤小啊。给我印象深的是一个仅3岁还裹着尿片的小男孩。男孩很可爱,头发卷卷的,眼睛大大的,笑起来露出两颗老虎牙。后来我一翻他的病例,患有未分化肾母细胞瘤(腹部恶性肿瘤,常见于小儿,该类型预后差)。有次我去他的床位,叫他小宝贝,他甜甜的笑了。我问他,喜欢我这么叫吗?他笑着点头说,喜欢。有次看到他爸爸,抱着他去儿内做肾穿刺,回来的时候,眼泪汪汪的。现在,也不知道他的情况怎么样立刻。整个外科床位周转率并不高,就算我出科的时候,这里面人员也没怎么改变。
其实我并不喜欢孩子,但当看到这些孩子,还是会从心底的可怜他们。现在想想,人活着就是一种幸福,因为再也没有比生命的存在更具有意义的事情了。好好的活着吧!
医生实习自我工作总结范文3普外科实习中,掌握了本科室常见的疾病有胆囊炎、胆囊结石、阑尾炎等疾病。在本科实习中,带教老师还讲了怎么戴手套、穿手术衣,给病人换药时怎么消毒、怎么拿钳子等。于20_年11月13日随带教老师上台做了第一个手术,在手术中,帮老师拉钩、剪线。这是我实习以来第一次进手术室,对手术室周围的一切都显得那么陌生,脑海中回忆着术前的洗手步骤与无菌操作理念,在老师的指导下总算成功的穿上了无菌手术衣带上了手套,很开心。在这个科我掌握了胆囊炎、胆囊结石、阑尾炎等疾病的临床表现,诊断要点,和简单的用药原则。知道了手术前要做那些准备,手术后要做那些治疗。感受很深。
过的真快,转眼间在新余就呆了一个半月了,由开始到此的不安和忧郁转成了安定和愉悦,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我把普外科的一些常见病和多发病都基本掌握了,和老师们的关系处理的相当不错,有很多自己动手的机会,做副刀都十来次了,总体评价新余市人民医院是个很好的实习地方,病人很多,带我的都是主任,并且每半个月还有一次面对实习生的讲课,没来错地方!
在这段时间里,每天坚持7:13起床,70;30到科室里,早上的事务繁忙:要帮老师拿病历夹`换药`贴化验单等等,完事后大部分时间就上十楼的手术室,一天下来最少一个手术,多达四个,从80;30站到下午50;30,平时在学校读书期间的午休都化为泡影,最能抚慰心灵的还是中午手术室那份免费的午餐,一周带我的老师最多就两次上夜班,大多还得我自各主动的去上自习,把白天许多不是很熟悉的部位搞透彻,及其手术的方法和操作技能,活的有点累,但觉的很值,毕竟在这边学外科是好不容易才弄来的。
在新余也疯狂过,我去爬过仰天岗(太阳城)两次,去KTV三次,,川妹火锅五次。新余虽小但好玩的地方不少,仰天岗不是很高可它很陡很刺激,陡的有80度,放松心情是个很不错的地方,况且那里不需要门票,这边的KYV和南昌的多来咪有的一比,比较的便宜;川妹和季季红一样实惠。在新余实习好也要吃好玩好。
医生实习自我工作总结范文4在本科室实习期间,我能严格遵守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对于各项操作能独立的完成.在这个科室实习期间我上过夜班.我清楚的知道夜班的责任,也知道上夜班的辛苦.上夜班虽然没做什么,但是人还是会觉得累。外科手术病人相对较多,也就学到了术前术后的相关知识。术前准备有心理疏导和肠道准备、饮食指导。
术后生命体征监测、切口观察、协助咳嗽排痰、观察输液量及输液速度、各种引流管的护理、尿管的护理、饮食护理以及术后并发症观察和护理等等。
在日常工作中,就要求我们更耐心地去与她们交流与沟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护理质量,让病人信任我们工作。有时间还要宣教病人的家属如何照顾病人对于术后的病人要时刻观察他的生命体征.每天我们都要不停的在各个病房中穿梭,以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早发现问题 ,早解决..
在实习过程中'我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实习护士职责团结同学'关心病人'不迟到'不早退'踏实工作'努力做到护理工作规范化'技能服务优质化'基础护理灵活化'爱心活动经常化'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做到理论学习有计划'有重点'护理工作有措施'有记录'实习期间'始终以爱心'细心'耐心为基本'努力做到眼勤'手勤'脚勤'嘴勤'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全心全意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医德医风.
通过6周的实习,本人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都有所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牢记护士职责,不断加强思想学习与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我希望在以后得学习期间不断得充实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护理工作者。
医生实习自我工作总结范文5众所周知,医学生见习是由一名学生成长为一名合格医生的必经之路,是将课堂中所学的知识与临床工作相结合的过程。在医院里面提前感受见习的氛围,真正到医学领域去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为以后的学习增添动力!作为一名定向培养的临床专业的医学生,这是我的第一次到医院见习。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选择了与以后工作条件相似的广安区第二人民医院,在征得院方的同意后,进行了为期两个星期的见习实践工作。由于仅仅是大一的学生,没有过硬的专业知识,我主要是在一旁观看学习,但短短十四天对我来说,仍然受益匪浅。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我所见习的单位。广安区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花桥片区内的唯一一所综合性二乙级医院,占地面积约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目前医院开设床位120张,全院设科室24个,临床科室1个,医技科室6个,职能科室7个。我所见习的科室是住院外科。我所做的工作,就是观察医护人员的日常工作,以及同医生一起查房,做一些小伤口的消毒、包扎工作,这些看似简单的工作,却处处都蕴藏着学问。
下面我将从制度、技术、思想和个人方面阐述我的心得体会。医院所有的医护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早上8点正式上班前提前15分钟上岗。进行交班:由当晚值班的医生护士汇报当晚住院病人以及当晚入住的病人的情况,交班后各负责人员即随主任或上级医师查房,了解病人情况,聆听病人主诉,对病人进行必要检查。在言语方面,必须亲和友善,不能命令不能冷淡,要与病人及其家属如亲人一般耐心询问。查房完毕,各个医师根据自己病人的当天情况写病历和医治方案。在这期间,我发现医护人员真的很辛苦,每天都要微笑面对每一个病人及家属,给予他们温暖和信心。至于红包送礼的问题,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严谨,这种一切为了病人的心,真的让人感动。
在十多天的观察中,对于医护方面的常识我了解了不少。掌握了常见创伤的消毒、包扎、换药,学会了外科手术常用的持针器、止血钳等的使用,了解了病历的书写以及出院、住院、入院所需办理的手续流程及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所需办理的手续与流程。近距离观看了阑尾切除手术,结合书本上学习的关于阑尾的知识,更深刻的了解了阑尾手术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医务工作者承担着的“救死扶伤、解除病痛、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使命。唐代“医圣”孙思邈在所著《千金方》论大医精诚有这样的论述:“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寒灵之苦。”因此,医生必然要掌握先进医疗技术,同时更要具有爱岗敬业、廉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品格。从这几天的实践观察中,每位医护人员的真诚笑容,对病人和家属的亲切问候,都深深地打动着我。医生治病救人的初衷一直都存在。要做一个好的医生,首先要有好的品德。我一定会牢记于心的。
阑尾炎术后怎样护理范文4
关键词:体验式教学模式 PBL教学法 《护理基础技术》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4(b)-0057-02
在护理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借助一定的教学方法才能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实现课程工作任务及专业培养目标,因此,教学方法在护理教学中具有重要的作用[1]。“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因此,教师应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情况及教学内容调整教学方法。在《护理基础技术》某些内容时,常采用以PBL教学法为主,结合案例法、小组讨论法等提高了教学效果。
1 护理教学模式的转变
1.1 传统的教学模式
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常采用的教学方法为讲授法,教师借助“一支粉笔、一块黑板”通过“满堂灌、填鸭式、一言堂”来完成教学任务。传统的教学模式严重弊端是:(1)完全由教师主宰课堂,忽视学生的认知主体作用;(2)学生很容易产生疲劳感,精神懈怠,课堂气氛沉闷;(3)不利于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创造性人才的成长。
1.2 新型体验式教学模式
传统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指导现代的教学,新型教学模式应运而生。新型体验式教学模式是以职业素质教育为方向、以护理技能培训为核心,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实现教、学、做一体化。
新型体验式教学模式要求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也要发展学生非智力因素和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培养以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基础的应变能力,教师不但教给学生知识,更要教会学生学习,以便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模式,从而确立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法强调以学生为主体,以促进学生的自学动机,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其教学目标。
2 PBL教学法的实施
2.1 PBL教学法的起源
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法(problem-based learning,PBL)是美国的神经病学教授巴尔柔斯(H.S Barrows)于1969年在加拿大的麦克玛斯特(McMaster)大学创立。这一重大的教学改革措施引起了医学教育界的高度注意,20世纪70年代后,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法在北美得以广泛的发展[2]。
2.2 PBL教学法定义
PBL教学法,即: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法,是一种以临床问题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并引导学生把握学习内容的教学方法,其实质是以病人问题为基础、以学生为中心的小组讨论式教学。课程组在应用该教学法时,
2.3 PBL教学法的特点
PBL教学法中,教师的角色是学生学习的导学者、促进者、鼓励者,在学生分析案例的过程中提出非指导性、但具有启发性的问题来促进小组讨论;激发学生思考,协助学生联系过去相关的知识、经验解决问题;协助学生讨论、理清及认识其学习议题;协助学生搜寻及运用学习资源。通过PBL教学法可以培养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技能:解决问题技能;团队合作能力与赏识和包容学习同伴的不同见解的精神;组织利用时间的技能;高层次的思维能力;成为自主学习者。
2.4 PBL教学法的实施
尽管PBL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有许多不同,但都遵循基本的原则和步骤。PBL教学中教师首先针对教学中的病例提出若干问题,学生进行分组,每组领取自己的任务(相应的问题),小组内学生确定自己的学习目标,随后进行独立资料收集、自学、研究等工作,然后回到小组中进行充分的讨论,最后教师指导及总结[3~5]。
2.4.1 案例的教学方法引入问题
案例教学法是教师将所需要掌握的理论知识融会到一个典型生动的案例中,即把学生置于复杂、有意义、相对真实的问题情境中,学生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推理、判断、以自主学习、小组讨论的方式解决问题,从而获得隐含于问题背后的相关科学知识,是一种启发式的教学方法。
例如,在学习静脉输液这节内容时,引入病例:病人,张某某,女,58岁,阑尾炎术后第二天,静脉输入青霉素800万u,一日两次。
2.4.2 提出问题
问题一:如何进行操作前评估?上午9:00给病人输液时,你应该如何与病人沟通?
问题二:输液的目的及常用的溶液有哪些?本病人输液的目的?
问题三:常见的输液方法有几种?本病人采取哪种输液方法?
问题四:在输液过中你没有做到一针见血,你应该如何与病人解释?
问题五:如果你是病人,在护士给你静脉输液时,你最害怕什么?如果你是护士,在给病人静脉输液时,你最害怕什么?如何做好职业风险防范?
问题六:张女士为一位消瘦的老年人,静脉输液时你怎样才能保证成功?
问题七:液过程中病人突发胸闷、气促、濒死感、咳粉红色泡沫痰。
请问:病人的突发症状说明什么问题?如何处理?
问题八:每小组写一份解决问题的方案报告?
2.4.3 分组及领取任务
(1)进行分组,每组5人;分组后,每组选出一位学生作为组长,有小组长抽取问题,其后负责分工及组织讨论。
(2)分配任务:由小组长根据本组领取的问题进行组内的分工,并从小组成员中选择一位作为讨论时的记录员,记录员不参与讨论,其主要任务是将小组成员讨论的情况如实记录下来,为后续的综合报告做准备。领到任务后,所有的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始收集资料,准备讨论。
2.4.4 学习及讨论
由小组长负责组织讨论。讨论正式开始前,先由组长报告讨论的内容,说明注意事项,设定每个人发言的时限及鼓励组员热烈参与和发言。组长报告后即开始讨论。
讨论结束后,各组再聚集在一起,进行综合报告。综合报告的目的是各组同学在一起分享学习心得及讨论结果,彼此交流经验。报告者可由组长担任,也可由全组推定一人,临时上台报告。在综合报告时,我们要求注意下列问题:(1)若其他小组对本组的内容提出质疑时,需由本组的报告人或组内其他同学答复或补充说明。(2)每组除口头报告外,并向教师提出书面报告,作为考核的依据。(3)在综合报告进行期间,教师应根据各组报告的内容及技巧等方面的表现,做出成绩的初步评定。
2.4.5 教师指导及总结
在小组讨论中,教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困难,任务完成情况。学生综合报告结束后,教师对讨论情况进行简要的总结。教师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以鼓励的形式),解答学生的问题,排除学习中的障碍和困难。总结的主要内容有三种:第一,对学生发言内容加以归纳和评价;第二,补充教师对论题的基本观点,即带有结论性的意见;第三,对本次讨论的优缺点,尤其是讨论方法加以总结,以推动学生学习方法的改进。
2.4.6 效果评价
评价工作可由教师组织学生共同进行,评价内容包括:准备事项、分工合作、活动目标、讨论内容、行为表现、学习心得等。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是发言提纲和讨论中的表现。这无论对于保证讨论的质量还是对于改进成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都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郑修霞.护理教育导论[M].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1,117-118.
[2] 王斌全,孟艳君.护理教学中PBL模式的发展历程[J].护理研究,2007,21(5): 1315.
[3] WOOD D F. Problem based learning [J].B r Med J, 2003,326:326-330.
阑尾炎术后怎样护理范文5
一、医疗事故法律改革的现状
从1987年6月29日到2002年8月31日,医疗事故的法律处理是由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简称《办法》)和民法调整的。《办法》由于存在许多缺点,一直受到批评。王利明和杨立新把《办法》的缺点规为如下几点。[3]第一,医疗事故的定义过窄。《办法》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他们认为医疗事故还应该包括医疗差错。医疗差错是指因诊疗护理过失使病员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伤和痛苦。第二,《办法》中的免责条款完全排除了医生因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他们认为如果病员的不良后果部分是由医生的故错造成的,医生也应该分担责任。第三,《办法》的损害赔偿原则是和《民法通则》第119条不一致的。这就产生了法院适用法律的因难。
《规定》和《条例》在许多方面对原有的医疗事故的法律处理进行了改革。这些改革无论对医生和医院在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确定方面还是在对病人的赔偿方面都更加有利于受害病人。在责任规则方面,《条例》方便了取证。原有的《办法》没有规定病人对病历和各种原始资料的取证权。北京市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甚至排除了病人对自己病案的查阅权。《条例》第10条明确规定了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等各种病案资料。
这一法律改革是和某些发达国家的法律发展相一致的。尽管在英国普通法上医生对病人有信任的义务而使得病人有权限制医生把病人病历信息披露给第三者,但是法院一直不认为病人在普通法上有权取得自己的病历资料。[4]从诉讼程序法来看,对抗制的诉讼形式也被认为双方可以向对方隠瞒自己的案子。[5]但民诉法的现代趋向是双方可以向对方取得必要的证据。在英国的1981年《最高法院法》第33条第二款和《最高法院条例》第7A条下,受伤害或死亡的原告或家庭成员可以在诉前向法院申请要求可能成为被告者向原告或原告的人披露相关文件数据。诉讼提起后,《最高法院条例》第一条规定双方当事人有权从对方取得在对方有权占有,控制或权力所及下的跟诉讼有关的文件。除了诉讼法的改革外,受伤害的病人还可以根据1984年的《数据保护法》,1988年的《取得医疗报告法》和1990年的《取得病历记载法》来获得自己的病历资料。
在加拿大,最高法院认为病人取得自己的病历等资料是源于医生对病人的信托义务。[6]属于隠私和个人的病历记载信息是病人的自治权的一部分。医生对病人的保障病人利益的信任规则要求病人有权取得及医生有义务提供病历记载给病人。由于病人对自己病历资料的取得权起源于衡平法,法院有时有拒绝病人取得自己病历资料的裁量权。这种裁量权通常是为保护病人的利益而行使的,而且法院通常要医生举证说明不提供病历数据是为了病人的利益。
可以肯定,《条例》对患者取证权的规定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病人胜诉的机率。
《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承担不存在过错及过错和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这一举证倒置的规定是和英美国家的举证责任有区别的。在英美法系国家,证明医生有过失及故失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举证之责在病人。[7]当然,病人并不需要证明医生绝对有过失或过失是损害后果的惟一原因。受害的病人只要证明根据提供的证据,医生更有可能有过失及医生的过失更有可能是造成病人伤害的原因。受害的病人也不是必须要用直接证据证明被告的过失。他可以依赖从证明的事实中作出的没有被相反证据否定的合法推定。[8]在某些案子中,法院为了减轻病人难以完成举证的困难允许病人从自己遭受的损害事件中推定医生有故失。这被称之为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resipsaloquitur)。
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来自伯恩诉博厄斗一案。[9]在该案中,原告在经过一条公共道路时被经营面粉的被告从二楼窗口缷滚出来的一桶面粉所打伤。原告在该案中由于没有证明该桶是怎样被处置的,初审法官判决被告无过失。在上诉中被告认为证据和桶是由不属于他控制的第三者所处理相符合的以及原告不应该以猜测来代替证明被告的过失。主持上诉的波洛克爵士说:“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适用于某些案子,此案正是其中之一。”这样,原告在该案中从被捅打伤的事实推定出被告有过失而赢了该案。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认可了在某些情况下原告可以从某事实推定被告有过失。
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的适用是受限制的。斯各特一案最早简述了某些限制。[10]在该案中,埃尔法官说:
一定要有合理的过失证据;但是当某个事物是在被告或他的雇员的管理之下以及如果那些管该物的人谨慎从事的话,事故通常是不会发生的,那么在被告不能解释的情况下事实提供了合理的表明被告有过失的证据。
从这段话中可以发现两个重要的限制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适用的条件。第一,被告或某些受他雇用的人控制着一个事物或某个场合;第二,事故通常在没有过失的情况下不会发生。这些限制条件后来也被美国的法院所采用。[11]
跟其它案例相比,在医疗事故案件中使用事实说明了自己的规则并不是很理想的。病人在手术台上死亡的原因可能跟手术无任何关系。有些风险是现有医疗技术所不能避免的。如果我们不能肯定病人的伤亡是由医生的故失所造成而适用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的话,过失责任原则将被严格责任所取代。尽管在医疗事故案件中使用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并不总是很理想,但是这并不排斥这一规则在某些案件中的适用。美国和英国早在20世纪40年代及50年代就将这一规则适用在特定的医疗案件中。
美国的雅巴拉诉斯潘加得一案是很有代表性的案子。[12]在该案中,原告因阑尾炎而需要动手术切除阑尾。当原告手术后从麻醉中醒来时,他发觉自己的右肩受到了严重的损伤。这一损伤是和手术没有任何关系的。它可能是在手术过程中原告在被搬迁过程中摔伤的。也有可能是原告在手术过程中因身置不当受到压力而损伤的。法院认为要一个处于麻醉昏迷状态的人去证明在手术过程中的某个特定护士或麻醉医生或外科医生有过失是不公正的。最后该案的病人因适用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而得以胜诉。该规则在这一案件中起了二个作用。第一,它起了间接证据的作用。第二,它克服了跟手术相关的人员间相互串通沉默的作用。
英国的卡雪地一案也显示了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在医疗事故案件中的适用。[13]该案中原告左手的第三和第四指得了掌挛缩病。为了治疗,原告在被告的医院动了手术。手术后,原告的手和臂被一个很紧的夹板固定了十几天。不幸地,在夹板被拆除后,原告的两个经手术处理的手指完全僵硬了。更坏的是不仅原告的另两个好的手指也僵硬了而且原告的手也伤残了。法院在医院对负责手术的所有成员承担责任的事实基础上认为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适用于该案。在该案中,谁也搞不清损害究竟是怎样发生的。被告在放弃专家作证而自己又不举证过失推定的情况下被判承担了过失法律责任。法院也裁定原告不必证明某个特定的医生有过失。
在英美两国,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也适用在其它的一些医疗事故案件中。如该规则适用在医生把消毒棉球,沙布和器具在手术后遗留在病人体入。[14]然而,不论在英国还是在美国,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医疗事故案件。
根据《规定》第9条第3款,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根据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的另一事实。显然,《规定》已把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引入到医疗事故的诉讼中。由于《规定》采用了举证责任的倒置,所以把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限制在某些医疗事故案件的适用中已无可能。所以我国在医疗事故的处理中,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的适用是和英国和美国不相同的。
我们再来看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适用的后果。在英国,尽管有相反的案例,[15]该规则的适用提供了被告有过失的初步推论。这就要求被告解释如果自己或其它雇员无过失时事故也可能发生。如果被告不能用证据来自己过失的推论,被告就要承担责任。如果被告向法院提供了事故在自己无故失的情况下也会发生时,被告过失的推定就要被。[16]如果被告过失和无过失的机率相等的话,原告就会败诉。[17]法院还重申过被告过失的举证责任在原告。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并不使举证责任转移到被告。[18]
在美国,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的程序效力更低一些。在大多数州,该规则的适用可以使陪审团推定被告有过失,但是却不能强制陪审团得出被告有过失的结论。[19]举证的责任并没有转移到被告。在一小部分州,该规则的适用将会导致可的过失法定推论。[20]这意味着陪审团不但可以推定被告有过失,而且在被告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将被要求推定被告有过失。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在这些州的法律效力类似于英国的规则。
在我国,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适用的法律后果跟英国是相同的。遗憾的是在《规定》明确采用举证倒置的情况下,事实说明了自己规则在医疗事故案件中用处不大。《规定》第4条第8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可以肯定,我国举证倒置的法律要求将增加医生败诉的机率。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从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转为由医学会负责增加了鉴定的中性成份。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事故的鉴定缺乏中性是一直受到批评的。中消协会长曾指出,医疗鉴定一直是医院和医疗部门组成的医疗事故委员会鉴定的,结果往往有利于医院一方,这显然对消费者不公正。[21]很多患者也认为,鉴定机构与医院当事人关系密切,又缺少客观监督,若当地有地方保护主义或部门保护主义的倾向,则患者难讨公道。[22]某些统计数据也显示了这一点。在1998年,消费者直接寄给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医患投诉共125件。其中,涉及患者死亡的33例,涉及患者伤残的30例,两项共计63例,约占总量的50.4%.这些患者本人或其亲属均提出了鉴定要求,但被接受并经过鉴定的只有30例。在被鉴定的30例中,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的仅5例。[23]1998年,中消协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处的要求,将125件投诉分别转给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后来,只有其中4例回函,另有两件原信退回,其余的119件均无着落。[24]
即使我国现在由医学会负责对医疗事故鉴定的规定也是和英美法系的法律不相同的。在英美法系国家,医生可以为原告或被告提供专家意见,但最后采用那方专家意见的决定权在法院。澳大利亚的一个案例很有代表性。[25]博尔恩法官在该案中说:
专家意见会幇助法院。但最后是由法院决定被告是否对原告承担谨慎的义务以及是否违反了该义务。法院会得到专家证据的引导和幇助。可是法院不会在专家的支配下作出决定。法院会非常重视专家的意见。有时法院的判决是和接受专家支配而得出的结论是完全相同的。但是法院不是盲目地跟着专家意见作出判决。法院通常是认真考虑和平衡所有的合法证据。如果法院仅仅地按照专家意见而没有鉴别性地考虑专家意见和其它证据,法院则抛弃了自己根据证据确定被告是否对原告拥有义务以及是否违反义务的责任。
另一方面,法院具有最终决定权也不表明法院可以无视所有的专家意见。在诊断和病情处理方面,法院通常依赖专家意见。[26]法院必须首先确认专家的看法是否代表了在医学领域有经验的职业团体的意见。[27]在符合这一原则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接受代表了二种不同职业团体中的任何一种专家意见。当然在二种医生职业团体的意见在能力上和负责程度上有很大区别时,法院可以偏好其中一种好的意见。[29]
英美法系在处理医疗事故时法院对专家意见的处理给我国提供了一些借鉴。从有利竞争和选择的角度来看,我国法律应该接受医生或病人自己选择的有名专家的鉴定意见。根据《条例》第40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该《条例》第46条也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受理案件的情况下,对医疗事故责任的处理不必以医学会鉴定组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为前提条件。在这点上,最高人民法院应该改变自已过去的立场。
法院接受医生或病人自己选择的有名望专家的鉴定意见不仅给当事人提供了选择而且有利于法院和行政机构之间在处理医疗事故方面的机构竞争。当然,病人或医生自己选择专家也有缺点。第一,当事人的律师只会选择有利于自己当事人的专家提供的专家意见。这种现象有时会造成律师和专家串通而向法院提供不公正的意见。在信息不完善的情况下,这是完全可能的。第二,在医疗事故的诉讼对抗性加剧的情况下,诉讼成本会明显增加。在存在社会成本的情况下,诉讼成本的增加既不利于社会也不一定总是有利于当事人。第三,病人和医生分别寻找不同的专家会造医务专家资源的浪费。没有理由表明法院比医学会组成的鉴定能更好地确定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
如果医学会能保证在医生和病人之间保持中立的话,由医学会作为医疗事故的惟一鉴定者也无尚不可。《条例》首先对组成专家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规定。鉴定人员不仅必须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而且必须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及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30]其次,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是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它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31]
从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鉴定委员会人员组成到由医学会负责鉴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增加了鉴定机构的中性成份。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鉴定人员也显示了这一倾向。从其它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鉴定人员不仅可以解决特定地区某类专业人员缺乏的现象而且也可以避免医疗机构和本地鉴定人员关系过于密切而不能保持中立。还有,《条例》增加了当事人申请特定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32]最后,当事人诉诸法院的选择给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增加了必要的竞争。
《条例》对争议投诉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办法》没有规定当事人在什么期限内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可是,北京市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从医疗事故发生时超过两年申请鉴定的,不予受理。”按照《条例》第37条第2款,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初看,《条例》一年的规定短于北京市《实施细则》两年的期限。但是,事实却往往不尽如此。北京市《实施细则》两年的期限是确定的期限。它是从医疗事故发生时起两年。超过两年的医事故将不予受理。《条例》的一年期限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它可以是从当事人知道医疗事故造成健康损害之日起算,也可以从当事人应当知道自己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当然,起算点必须是两者中早的一个。由于许多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可能在医疗事故后好长一段时间后才反映出来,《条例》对某些医疗事故的投诉期限比北京市的《实施细则》规定的二年期限还要长。投诉期限的延长将增加医疗事故诉讼的频率。丹恩从的研究表明诉讼时效对成年人缩短一年降低了8%的诉讼频率。[33]
跟《办法》相比《条例》增加了病人知情权的规定。根据《条例》第11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医生将受到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34]相对不太清楚的是违反病人知情权是表明医生有过错或是过错的一个证据还是给病人以提起违反法律的侵权救济。比较可取的是把违反病人知情权作为医生过失的一个证明。[35]当然,违反病人知情权只是在某些医疗事故案件中能使病人获得胜诉。国外在这方面也是如此的。[36]病人知情权的规定将增加病人胜诉的机率。这将会进一步增加病人索赔的频率。[37]
《条例》和《规定》不仅对医疗事故的处理扩展了医生和医疗机构的侵权责任,而且增加了对受损害病人的赔偿金额。在原《办法》下,医疗事故赔偿的数额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在《办法》实施的最初几年,各地制定的最高补偿限额非常低。[38]在《条例》下,确定赔偿数额的方式是统一的。这就限制了某些省制定过低赔偿金的可能性。当然,具体的赔偿数额在许多方面决定于受损害病人当地的生活水平。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明确规定将明显增加赔偿金额。根据《条例》第50条第9款,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奇怪的是,《条例》倾乎更重视对死亡者亲属精神痛苦的补偿而不是对受伤害病人本人精神痛苦的补偿。这是值得商榷的。
虽然《条例》在许多方面增加了对受害者的赔偿金额,但是也应该看到《条例》在赔偿额方面作了许多限制。如误工费被限制在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39]残疾生活补助费不仅被限制在30年而且只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40]另外,被扶养人生活费只按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而且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只扶养到16周岁。[41]
不庸赘述,《条例》对医疗事故赔偿额的限制是和民法中的实际赔偿原则不一致的。[42]这种不一致会导致法院适用法律的困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李新荣诉天津市第二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事故赔偿一案如何适用法律的复函》体现了法律适用的矛盾性。用行政法规来作为特别法去改变民法中的损害赔偿原则是不妥当的。比较可取的办法是由人大常委会来对救济方法的取舍,诉讼时效的变更和赔偿数额的增减作出规定。
二、对保险市场的影响
从社会福利角度考虑,好的法律规则是为医生和病人提供激励因素使得他们对医疗事故避免的投资的边际成平等于他们的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收益点的边际投资是浪费资源的。这样对社会而言,适量的医疗事故总是存在的。这正如现代人们宁愿容忍由于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也不愿彻底抛弃现代交通工具一样。对无可避免的医疗事故,医生的医疗责任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成了不可缺少的分散风险的工具。当然现实中绝大部份医疗事故都可以通过第一者或第三者保险来分散风险。
阿罗认为在人们厌恶风险的假定下,如果保险公司不承担社会损失,大数法则将通过保险分享风险来降低总的损失和每一位受保者的损失。[43]大数法则(theLawoflargenumbers)表示当保险集合中拥有独立或非相互关联风险的人数增加时,对每一个人的期待损失预测的精度也随之提高。风险的独立性或非相互关联性是指一个风险的发生不会改变另一个风险发生的机率。只有独立的或非相互关联的事件才能通过保险来分散风险。而当期待损失的预测精度提高时,风险的不定性就会减小。[44]风险不定性的减小会提高保险的可得性。显然,保险公司的作用是确认独立或非相互关联的风险并把他们聚集在一起以降低总的风险。但是保险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能提供的。交易成本会影响保险的可能性。[45]逆向选择和道德危机问题也会增加提供保险的难度。
阿克劳夫对逆向选择的讨论完全适用于保险市场。[46]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区别好的和坏的受保人,保险公司的保费必须反映受保人集合的平均风险。要是受保人之间的风险差别很大,低风险者会觉得保费远大于他们期待的损失。这样他们会放弃保险。低风险受保人的离开将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为了避免无损,保险公司必须增加保费。保费的增加将进一步失去相对低风险的受保者。如果这一过程继续下去的话,某些保险将不复存在。
为了改善逆向选择问题,保险公司都想法通过保费或其它合同条款来分离不同风险的受保人。如果保险公司不能把保险集合中的风险归类缩小的话,该类险别保险提供的困难性非常大。风险分类改善了保险公司预测期待损失的能力;这使得保险集合中在受保人较少的情况下的预测精确度提高。风险分类不仅降低了保险集合的风险度而且减少了保险成本。风险分类还改善了逆向选择问题。逆向选择问题的改善使得保险对风险集合中的低风险受保人的吸引力增加。[47]所以保险业务的很大部分是对个别受保者评估和对风险的定价。汽车保险中对汽车所有者年龄的区分和对医疗责任险中医生经验的分辨都是为了改善逆向选择问题而吸引更多的低风险受保者加入保险集合。还有一个风险区分的标准是看受保人需要的保险额。对受保人保险额不加区别将导致不同风险受保人之间财富的不合理再分配。[48]
波力道德危机理论可以解释为甚么有的保险不容易提供。[49]道德危机指一旦受保后投保人会降低避免风险的努力。这会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险公司增加的风险又会以更高的保费来反映。道德危机的另一个意思是事故发生后受保人会增加赔偿请求额。波力认为在如下的三个条件满足时,对某些事件的保险更有可能:(1)在零价格时的需求不会大大超过正价格时的需求,(2)事件的随机性很大使得通过分散风险而降低风险极大地增加;和(3)人们对事件的风险厌恶性很大。[50]
为了减轻道德危机问题,保险公司常常采用免赔额和共同保险。免赔额规定当承保的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只赔偿一定数额以上的损失。共同保险规定如果承保的事故发生,受保人自己必须承担损失的一个百分比。[51]但是免赔额和共同保险在第三者保险中比在第一者保险中更难采用。由于医疗责任侵权法里的保险是第三者保险,所以在医疗责任保险中适用免赔额和共同保险的难度很大。如果采用的话,对受害病人的赔偿会打折扣。
通过第一节对医疗事故法律改革侵权责任扩展和赔偿金额增加的讨论和本节对保险功能的简单描述可以看出我国医疗事故的法律改革对医疗责任保险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如前所述,病人知情权的规定将增加诉讼求偿频率。延长求偿申请期限也会增加诉讼求偿频率。还有,病人取证权的规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方法的更改都会增加病人胜诉的机率。另外,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改革也将增加病人胜诉的机率。而病人胜诉机率的提高又会使更多的病人提讼。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法律意识的提高,病人诉讼的频率也会进一步的上升。
诉讼频率的增加和赔偿数额的提高有时并不能靠提高保费来转嫁成本。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是通过第三者保险来实现的。第三者保险将更难区分风险大小而产生逆向选择问题。例如,医疗事故对高收入者的赔偿额要比对低收入者的赔偿额大得多。另外,同样的事故对不同病人的损害程度是不同的。这会导致保险公司确定保费的困难性。保险公司究竟是按医生的经验和技术来确定保费还是按照医生所看病人的收入来确定保费。在医疗事故在不同病人身上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害情况下又如何确定保费。如果保险公司对保额进行封顶,那么许多受损害的病人就得不到好的保障。这又是跟医疗责任险的初始目标背道而驰的。
医疗事故的第三者保险也会加重道德危机问题。如受害者有增加医疗费,误工费和陪护费的倾向。很明显,医疗事故受害病人在零价格时对医疗的需求远大于正价格时的需求。《条例》对这一道德危机问题的处理方法是结案后确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但对结案前的人身伤害治疗费用则凭据支付。在这一方面道德危机问题依然存在。另外,《条例》规定患者住院的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跟其它赔偿费用相比,《条例》对陪护费的规定偏松。这也会导致受害人有扩大陪护费求偿的倾向。在误工费问题上,《条例》把无固定收入者的赔偿定在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这也可能使这些人有延长误工期间的动机。
精神损害险也只有在第三者保险中才有。精神损害赔偿会加剧逆向选择和道德危机现象。[52]精神损害抚慰金在赔偿总额中占很大比例。这将因增加医生投保时的风险差异而可能产生逆向选择问题。事后,受害者也有夸大精神损害的动机。当然《条例》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了上限规定。
对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上限的规定虽然有时不能使受害者得到足额赔偿,但是却有利于减轻逆向选择问题。在第一者保险市场上,人们是不购买精神损害险的。同时《条例》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限制虽然不符合实际赔偿原则,但却会迫使高收入者购买第一者人寿和伤残保险。第一者保险由于更能减轻逆向选择和道德危机问题而使保险市场更有效。
需要指出的是《条例》对受损害病人赔偿费用的限制规定并不是最佳的公共政策。许多医疗事故的受害病人的实际损害将得不到足额赔偿。更佳的公共政策是让保险公司对医疗事故责任险的承保额上限进行限制而达到减轻逆向选择问题。对受害病人在承保额上限以上的损失由医生或医疗机构承担。但是,医生或医疗机构在对受损害的病人在承保额上限以上的损失进行赔偿时,法律应允许医生或医疗机构从本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数额中扣除病人因为购买第一者保险而得到的补偿的数额。
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医生或医疗机构减少通过努力能避免的医疗事故的数量。跟病人相比,医生和医疗机构更可能作出努力而避免医疗事故。对于医疗事故的避免成本大于期待损失的医疗事故,医生和医疗机构也是风险的更佳承受者。在保险公司对赔偿上限作出限制而迫使中产阶层以上人员购买第一者保险的情况下,不能完全承担保额以上损失的受害者都是低收入者。跟低收入者相比,医生和医疗机构更能承受这样的损失。医生和医疗机构也能通过收费把受到的损失从其它病人收取费用的利润中得到补偿。对于购买了第一者人寿和伤残保险的高收入者,法律应允许医生和医疗机构在对他们的损失进行赔偿时扣除这些人从保险公司得到的在医生和医疗机构第三者医疗责任险承保上限以上的第一者保险金。这样做的理由是能改善逆向选择问题和防止不必要的财产从低收入者转向高收入者的现象。希望我国将来在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法时严肃考虑这一建议。
保险公司经营成平的很大一部分是推销保险业务。对医疗责任险而言,是否有强制医疗责任险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成平。强制医疗责任险将会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但是除深圳外,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未对医生和医务人员实行强制执业风险保险。高的经营成本必须通过医疗责任险保费来反映。如果高的保费大大超出低风险医生的期待损失时,低风险医生会不愿购买医疗责任险。这将会导致逆向选择问题的出现。再加上高风险医生或医疗机构更愿意购买医疗责任险,这将进一步加剧逆向选择问题。据何雪峰和沈保报道,广州不会对医院作出硬性购买医疗责任险的规定。南京的大多数医院也不愿购买医疗责任险。[53]显然,从社会角度考虑,实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将增大社会福利。
2000年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医疗责任保险。跟着,平安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也陆续推出了此险种。在《条例》和《规定》出台后,人民保险公司已增加了精神损害赔付。但是至今医疗责任险的实行仍然举步维艰。本文的分析认为医疗事故纠纷的增加必然使大数法则产生作用从而有可能降低医疗责任险保费和增加保险公司利润的看法是过于简单化的。现实要求我们使医疗事故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责任规则和赔偿规则更有利于限制逆向选择和道德危机现象。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有效的医疗责任保险市场。
如果我们不分析医疗事故法律处理的财富分配影响,那么对医疗事故法律改革对保险市场的讨论将是不完全的。扩展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和增加对受害病人的赔偿额原本是为了保护病人的权利。可是法律和法规的不完善及保费的不断上升将使低收入病人更难获得好的医疗服务。还有,医疗事故对高收入者的赔偿远高于对低收入者的赔偿,但是医生对各种病人的反映了保费的收费是一样的。这就会出现财富从低收人者转向高收入者的不符合分配正义的现象。[54]显然,我国医疗事故的法律和法规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法学者再也不能不重视法律对社会资源的配置性影响和对社会财富的分配性影响。如果诗人只能从茅屋为秋风所破叹出安得广厦千万间的诗句,那么学者显然在为更多的人提供广厦方面的社会功能更大一些。
三、结尾
本文从我国医疗事故的法律处理的改革讨论了侵权法的发展趋向。文章也在适当的地方比较分析了我国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律和英美法系国家法律相同和不一致的地方。在详细地讨论了我国医疗事故法律改革对侵权责任的扩展及对医疗事故受害者增加赔偿额后,文章进一步分析了在医疗事故中侵权责任的扩展和赔偿金额的增加通过对逆向选择和道德危机问题的作用而对医疗责任保险市场产生的影响。作者认为,只有医疗事故处理的行政法规和法律的责任规则和赔偿规则更有利于限制逆向选择和道德危机现象,我们才能建立一个有效的医疗责任保险市场。文章也对医疗事故法律处理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适当的建议。
注释:
[1]HarveyWachsman,“IndividualResponsibilityandAccountability:AmericanWatchwordsforExcellenceinHealthCare,”10St.John‘sJournalofLegalCommentary303,505(1995)。
[2]田吉生和金伟飞,《浙江日报》,2002年4月18日。
[3]王利明和杨立新,《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303到309页。
[4]MichaelJones,MedicalNegligence(London:Sweet&Maxwell,1996)at551.
[5]同上,第556页。
[6]McInerneyv.MacDonald,[1991]2Med.L.R.267;(1992)93D.L.R.(4th)415(S.C.C.)。
[7]Jones,见注4,第244页;Wilsherv.EssexAreaHealthAuthority[1988]1AllER871;RichardEpstein,Torts(NewYork:AspenPublishers,Inc,1999)at171.
[8]Jones,见注4,第146页;Epstein,见注7,第171页。
[9]Byrnesv.Boadle,2H.&C.722;159ER299(Ex.1863)。
[10]Scottv.London&St.KatherineDocksCo.,3H.&C.596;159ER665(Ex.1865)。
[11]JohnWigmore,Evidence,§2509(1sted.1905);RST§328D.
[12]Ybarrav.Spangard,154P.2d687(Cal.1944)。
[13]Cassidyv.MinistryofHealth[1951]2K.B.343.
[14]Garnerv.Morrell,TheTimes,October31,1953,C.A.,Epstein,见注7,第183页。
[15]Hendersonv.HenryJenkins&Sons[1970]A.C.282.
[16]Ballardv.NorthBritishRailwayCo.1923S.C.43,54perLordDunedin.
[17]ColevillesLtdv.Devine[1969]1W.L.R.475,479,perLordDonovan.
[18]NgChunPuiv.LeeChuenTat[1988]R.T.R.298(P.C.);加拿大的法律与该案相似,见Holmesv.BoardofHospitalTrusteesoftheCityofLondon(1977)81D.L.R.(3d)67(Ont.H.C.)。
[19]Gilesv.CityofNewHaven,228Conn.441,630A.2d1335(1994);Brownv.Scrivner,Inc.,241Neb.286,488N.W.2d.17(1992);WilliamProsser,“ResIpsaLoquiturinCalifornia,”37CaliforniaLawReview183(1949)。
[20]Stone‘sFarmSupply,Inc.v.Deacon,805P.2d1109(Colo,1991)。
[21]《中国医疗事故引发法律大战》,《长江日报》,2000年3月30日。
[22]同上。
[23]孙爱国,《中华工商时报》,1999年8月17日。
[24]同上。
[25]F.v.R.(1982)33S.A.S.R.189.
[26]SidawayvBethlemRoyalHospitalGovernors[1985]1AllER643,659.
[27]Hillsv.Potter[1983]3AllER716,728;Bolithov.CityandHackneyHealthAuthority[1993]4Med.L.R.381,386.
[28]Maynardv.WestMidlandsRegionalHealthAuthority[1984]1W.L.R.634.
[29]Poolev.Morgan[1987]3W.W.R.217,253.
[30]《条例》第23条。
[31]《条例》第24条。
[32]《条例》第26条。
[33]PatriciaDanzon,“TheFrequencyandSeverityofMedicalMalpracticeClaims:NewEvidence,”49Law&ContemporaryProblems57,71-72(1986)。
[34]《条例》第56条第1款。
[35]TheQueenintheRightofCanadav.SaskatchewanWheatPool(1983)143DLR(38)。
[36]Epstein,见注7,第143-46页;Jones,见注4,第336-351页。
[37]DonaldDeweesetal.,“TheMedicalMalpracticeCrisis:AComparativeEmpiricalPerspective,”54(1)LawandContemporaryProblems217,244(1991)。
[38]王利明和杨立新,见注3,第308页。
[39]《条例》第50条第2款。
[40]《条例》第50条第5款。
[41]《条例》第50条第8款。
[42]《民法通则》第119条。
[43]KennethArrow,“UncertaintyandtheWelfareEconomicsofMedicalCare,”53(5)AmericanEconomicReview941,960-61(1963)。
[44]GeorgePriest,“TheCurrentInsuranceCrisisandModernTortLaw,”96TheYaleLawJournal1521,1539-40(1987)。
[45]D.LeesandR.Rice,“UncertaintyandtheWelfareEconomicsofMedicalCare:Comment,”55AmericanEconomicReview140(1965)。
[46]GeorgeAkerlof,“TheMarketfor‘Lemon’QualityUncertaintyandtheMarketMechanism,”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488(1970)。
[47]Priest,见注44,第1543页。
[48]参阅Arrow,见注43,第963-64页。
[49]MarkPauly,“TheEconomicsofMoralHazard:Comment,”58(3)AmericanEconomicReview531(1968)。
[50]同上,第534页。
[51]有关免赔额和共同保险,请参阅Arrow,见注43,第960;Pauly,见注49,第535-36页。
[52]Priest,见注44,1546-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