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危机的认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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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危机的认识

对经济危机的认识范文1

关键词:有法可依 人才培养 提升 数据处理

中图分类号:X83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当前形势下,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最值得大家关注的问题就是环境的问题,这个问题受到了全世界的共同的关注,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问题。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哨兵”“耳目”,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保护工作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和前沿性工作,每一项环境管理措施的优劣成败都要依靠环境监测来验证。近年来,国家和地方不断增加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的装备水平大幅提高,基础能力逐步完善。但是,有监测权力的机关、部门和单位繁多,各个部门都有根据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监测结果的权力;在一些地方,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还得不到有效保障;在环境监测工作中,重视实验室样品分析和数据的填报汇总,但在样品采集、保存运输、信息传输等过程中缺乏统一规范和有效的手段,影响了环境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如何才能使环境监测在环保中从采样到运输到化验到得出科学真实的监测数据,我以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 应该加强立法,提高环境监测的地位,做到有法可依

环境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所以我们应该从实质上解决,首先我们应该尽快的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严格的要求。我们还应该高度的重视环境监测工作,在大的前提下,颁布一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依据的关于环境监测的专门的法律,完善环境监测工作制度的建设,让环境监测涉及的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都有法可依,法律人员都有法可执。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出台环境监测的专门法律法规,应出台《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的配套政策,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加快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研究和编制,使环境监测的专门法律法规的法律层次和地位也高于其他如水利、气象、海洋等部门,按照水法、气象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法律层次地位,各个部门的监测都根据环境监测的法律实施和开展相关监测工作,从真正意义形成全国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环境监测的法定地位

2. 加强监测人才培养,努力造就高素质的环境监测队伍

随着环境监测对象的日益复杂化,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现代化,对监测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监测的对象具有成分复杂、随机多变、在时空和量级上分布广泛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环境监测工作的综合性、技术性和复杂性。

监测能力建设,是监测质量管理的基础。能力建设包括仪器装备、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三个方面。仪器装备是能力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监测人员素质的提高是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管理水平的提高是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因此,人才培养和提高监测队伍素质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和根本保证。先进的监测设备需要高素质的人员去使用和管理。监测系统业务骨干和领军人才奇缺,已经成为制约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切实抓紧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刻不容缓。

3. 加强监测质量管理 ,提升环境监测水平

环境监测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提供依据,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的基础,只有加强监测质量管理,保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持续改进,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整体水平,才能提供准确可靠真实的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

3.1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使之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监测全过程应认真实施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采取了软技术质量管理和硬技术质控措施,确保了监测结果在布点、采样的时空代表性及实验室分析测试的精密性和准确性,各监测点间具有良好的可比性和完整性,为环境管理提供大量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从而保证监测数据的质量水平。 对每个工作岗位和监测管理者的职责和行为进行规范,要经常性地利用质量监督、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来评价体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形成质量管理体系的自我完善机制,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3.2加强外部质量控制和内部质量保证活动,使监测数据具有科学性、公正性

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主动接受上级环境监测机构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监测计量认证、持证上岗考核、质量管理评审、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等外部质量控制活动,充分利用外部力量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检验和监测技术能力。在搞好外部质量控制工作的同时,也要积极开展实验室内部的质量保证活动,组织监测人员进行上岗理论考试、操作技能和标准样品考核。实验室分析应着重于分析人员操作技能的规范,采用分析空白、质控样、加标样、平行样、留样复测等措施评价监测质量,逐步增加全程序空白分析、质量控制图和不确定度评定,判断监测过程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总之,在环境监测中,只有从国家立法;环境保护行政部门重视,在监测过程中严格遵守质量管理体系,从现场监测采样、样品保存、样品传输、样品交接、样品处理和实验室分析的原始记录的正确处理,规范环境监测的日常监测,建设和完善环境监测网络,使其更好地为环保工作和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尚杰,李大全.环保产业市场化驱动力分析[J].学习与探索,2007;04

[2]刘卫先.我国现行环境监测制度述评.中国环境监测2009(3).

对经济危机的认识范文2

大背景:目前美国经济增长开始下滑,针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政治和军事大国来讲,最好的限制发展手段就是金融经济手段。西方国家有强烈的意愿对人民币升值施压。

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们国家经济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目前随着全球各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我国来说,融入全球经济体是一个历史大趋势,而在这个融入的过程中,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需要我们政府和老百姓审时度势,既能更快的融入,又要守护自己的利益,更好的融入。

本币升值对于中国好还是不好,利大还是弊大,经济学界早有争论。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好与不好都是同时存在的,我不想评论谁对谁错。客观的来讲,本币升值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向大国迈进的过程中基本是必经之路。

众所周知中国过去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贸易顺差拉动,而这种增长模式是依靠廉价的脑力体力劳动,廉价的资源能源,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换回来的。外贸行业火爆了几十年,顺差的不断增长,使得很多资本继续投向这些行业。这种增长模式我们牺牲的太大,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并且不可持续。而本币升值能够起到市场化手段优化配置国内资源的作用。本币升值同时可以为进口型企业的成本降低,以及国内资本的对外扩张投资等方面带来好处。

不好的一面也是有的,巨量的外汇储备因为本币升值而造成损失,大量的外贸企业利润受到挤压造成亏损,有可能引发大量的工人下岗失业。对于人民币升值的无风险套利国际游资的涌入为中国资本市场带来的动荡甚至可能引发的泡沫,等等。

在中国融入国际经济体,走向经济大国的道路上,政府担当着改革者和引导者的重任。汇率利率资本市场等等,都是改革的工具和手段。而与当年的日元升值不同的是目前我国汇率利率的走向和幅度还是在政府可控的范围内。

在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政府主导的经济结构的转型,希望看到的是:转变经济增长模式,顺差减少,内需增加,低通胀的稳定增长,走节能高效可持续性发展的道路。流动性过剩目前充斥着国内各个市场,最为明显得就是股市。流动性过剩主要是贸易顺差资本顺差造成的。为了抑制这种流动性过剩,在贸易方面国家打压出口降低出口退税,开始鼓励对外投资,做结构性调整。资本方面国家还是严格的外汇管制,希望通过控制外资进入总量,化解一定的金融风险。但是还是有很多地下热钱不断的涌入中国,特别是流动性好的股票市场。

在货币流动性过剩的现状下,政府不希望过多的流动性涌入到生产消费领域,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虚拟资本市场就充当了部分解决流动性过剩的“蓄水池”。而为了不让这个“蓄水池”有太多的泡沫,政府的策略是扩容对冲泡沫。目前扩容策略有很多好处,既可以加速中国资产证券化进程,在目前的情况下又可以得到较高的溢价,同时还可以对冲泡沫。很多制度以及金融衍生工具比如融资融券T 0交易股指期货都在尽快推出,目的也就是想把这个资本“蓄水池”做大做深。

政府目前的加息提高准备金等调控手段,目的主要还是抑制流动性,控制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并不完全是从调控股市这个较低层面出发的。至于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和方法,我认为大方向出来了,股票市场没有必要去猜测短期的事情。至于国家应该用什么样的政策调控,那是经济学家争论的事情,最后采取的措施是国家御用的经济学家们探讨得结果,要改革就一定要有某些人说了算的,在朝和在野的争论,对于我们的投资来说可能没有哪一方一定正确。

对于目前政府宏观调控面临的问题,我个人更倾向于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中国经济评价主任刘煜辉先生的观点。原引他的一段论述:

“客观地讲,自20__年来,央行虽孤军奋战却始终无法摆脱流动性过剩和投资信贷扩张的“怪圈”,并且越来越深陷其中,难以自拔。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当下旨在以压缩高位投资规模抑制流动性为主旨的宏观调控,是否奏效,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中国经济运行固有矛盾。众所周知,当下中国流动性泛滥的背后是投资与消费的失衡,所谓“高储蓄、高投资”。从国民收入恒等式看,国内储蓄大于国内投资必然出现贸易顺差,过剩的生产能力必然要寻求外部需求平衡。所以当在投资受到抑制的时候,国内的庞大储蓄就转化成了更大巨额的贸易顺差。也就是讲,在高储蓄率既定的情况下,投资和贸易顺差是一对跷跷板。内部失衡和外部失衡中的贸易顺差乃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信贷投资扩张、内需不足、流动性过剩、贸易顺差激增等等所有这些矛盾的因果都是一个有机整体,而非独立存在。我们制定政策时不能割裂和单立出其中某一个局部,必须动态地把握内外失衡之间地相互交织、相互转化。这或许是当下以收缩流动性和限制流动性运用为目标的宏观调控政策难以持续的根本因素。即便是在加息和提升准备金率起作用的情况下(当然目前更为直接的效果是通过行政措施,如信贷控制)或许短期内能将过快的投资增长控制下来,但显然消费需求在短期内是无法形成内需替代,而中国进口基本取决于国内的投资需求,因为进口的90是投资品,如机械设备、原材料和能源包括技术等,消费品进口比例已经下降到很低(这是当下国际产业分工以及产业链不断向中国转移的必然结果)。所以投资需求受到抑制必然导致进口需求减速,而外部需求依然强劲的情形下,顺差增加只可能加速(我们的研究表明,自20__年以来,中国的投资增速与进口增速表现出极强的相关性,而与出口增速的关系不甚显著),此时投资消费的内部失衡就转化为国际收支的外部失衡,也就是说,宏观调控直接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

人民币升值压力。事实上,20__年宏观调控以来的情形便是如此,20__年以抑制投资过热为核心的宏观调控一个直接的效果是,贸易顺差从20__年的300多亿美元一下子激增至20__年的1000多亿。这种效应在20__年的宏观调控后愈发显著,7月后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逐步减速,贸易顺差开始逐月扩大,当然其中不乏由于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强化和贸易政策调整所导致的贸易部门企业行为的改变。随后必然是增加的贸易顺差又形成基础货币的供给,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流动性的过剩,自我实现的人民币升值预期使得热钱更快涌入,整个金融体系流动性泛滥,货币市场利率低企,房地产、股票等资产泡沫开始急剧膨胀。中国的风险在于金融压抑使得金融市场发展极其滞后,资金基本靠银行体系,而当下中国银行体系的信贷又主要是抵押贷款,资产快速升值意味着实体经济信贷条件事实上的放松,实体经济的利率事实上的下降,加息和提升准备金率的效果又化为无形,经济中投资过热局面又可能

卷土重来,如此循环使得中国的所谓经济周期的因素已经越来越难觅踪迹,每一次调控的效果保持的时间可能会越来越短,直至根本不起作用。”

宏观背景先说到这里,下面再聊一下股市。首先说一下上证指数,上证指数主要表示的是市场容量,也就是目前在股市的所有资金的总市值。自从06年大扩容以来,上市公司的数量,覆盖面以及上市公司资产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可以这么说过去的1400家上市公司代表不了我们的国民经济,因为过去市场容量小,公司覆盖面太小,各个行业龙头企业由于国内市场容不下,纷纷到海外上市融资。国内上市的公司由于利益所趋有很多也是通过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也就是说过去的指数不能够真实的反映国民经济情况。上市公司业绩跟不上指数上涨自然就有了泡沫。

说到股市不得不说07年基本结束的股权分置改革。股改现在来看可以说是很成功的,股改的最终结果是解决了市场化全流通问题,并且把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益与股价捆绑到一起。对于央企国企来说,可以大刀阔斧的整合置入资产,集团整体上市。股权激励政策的出台,更是部分企业业绩增长的催化剂。对于大部分有实力民营企业股改以后,由于利益所趋不再是以前的通过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而是将集团好的资产不断的放进上市公司,更好的透支未来。

股改本身就有对价,平均大约是30%左右。按我个人的理解,也就是从05年股改汇改启动以来,上证指数从1000到1700左右的上涨主要因素文秘站:是:股改白送对价+人民币升值;1700到3000左右的上涨主要因素是:人民币升值+扩容资产计入指数;3000到未来上涨主要因素:人民币升值+扩容后上市公司业绩。

对于目前很多业内人士争论的指数到底涨还是跌,到底有没有泡沫,我认为争论固然是好事,容易避免主观错误,容易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但是作为一名投资者来看这个问题,就没必要非要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因为没有正确答案。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并且历史不会完全相同的重复,我们的改革也是走一步看一步。我个人认为对于股市健康上涨的两个必要因素,一是要有充裕的资金流,而是上市公司质量业绩的不断提高。用动态和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也就是。如果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业绩增长速度能够跟上指数的上涨速度,并且偏离不大,那么上涨就是健康的,如果背离较为严重,那么股市的上涨就是泡沫。目前看流动性过剩的现状2到3年还不会有彻底改善。指数上涨有没有泡沫就要看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业绩增长能不能跟上了。

很多分析人士人说,中国全民炒股了,太疯狂了,股市指数上涨太多有泡沫,要赶紧卖掉股票。这样的理由成立么?我不认为这种短期的供求关系能够影响到股市中长期的未来。有些人说要跌到20__点以下,有些人说要到800010000点,这样的指数争论对于投资者本身没有太大的意义。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应该冷静的分析当前的局势,听取各方的意见,思想上既能够与时俱进,又能够客观公正的作出自己的判断,向着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的前进。

对经济危机的认识范文3

检务督察是指检务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和规定对督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受理有关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举报或自首,或者根据检务督察和检察巡视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对有关检察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纪的检察人员进行处罚,而实现对检察人员和检察活动的监督效能。各业务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诉讼职能,依法对相关部门给予程序上的制衡。这种诉讼程序上的监督,本质上是一种相互间的制约。从现行内部监督机制的效能看,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的内部监督,对检察执法来说,更多的是一种事后的监督。各业务部门相互之间的制衡,尽管发生在诉讼程序中,带有同步监督的性质,但由于各业务部门只涉及检察权运行的某一点或者某一段流程,无法对检察执法办案实施全程动态的监督。检务督察部门则弥补了上述两种主体实施内部监督的不足,可以发挥对检察执法的全程、动态、实时、直接的监督。从构建完备的内部监督机制的视角看,检务督察部门应当成为新时期强化内部监督的又一重要抓手。

突出督察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检务督察工作始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外在形象的突出问题展开。确定了六个方面的督察重点:一是对执行高检院重大工作部署、决议、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确保令行禁止、检令畅通;二是对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包括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的督察,坚决防止刑讯逼供和涉案人员自杀、脱逃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对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对来访群众冷硬横推的问题;四是对公诉人员出庭情况进行督察,坚决纠正着装不规范、行为不端庄的问题;五是对警用装备使用管理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和防止滥用枪支械具,开特权车、霸道车,特别是酒后驾车的问题;六是对遵守检容风纪情况特别是禁酒令执行情况实施检务督察,坚决纠正和防止在公共场所损害检察机关和队伍形象的问题,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声誉。

通过抓流程管理实施内部监督。对执法办案的流程实施管理,是检务督察的基础性内容。搞好案件的流程管理,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违法违规办案的重要手段。流程管理实质上是要实现对执法办案整个过程的跟踪监控,是在统一案件进出口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完善的软件平台和网上管理系统,将业务部门正在办理的案件信息客观全面地录入内部联网电脑,案件管理部门的人员可以在自己的办公室,通过审阅案件的电子卷,实时同步审查案件办理中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情况,并通过对强制性措施的适用、办案期限的掌握、被追诉人辩护性措施的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以及检察环节各种处理决定的审查,确认检察办案是否做到依法、客观、规范,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程序和实体错误,及时向办案部门反馈,督促其纠正或者避免办案中已经或者可能出现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

要真正使流程管理发挥规范办案和保护被追诉人合法权利的效用,就不仅要对检察办案中各种法律文书、办案期限、强制性措施的适用等实施形式上的审查,更重要的是要对检察执法活动实施实质性审查。当然,对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形式审查是普遍要求,实质审查是个别案例。实质审查是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通过形式审查发现检察执法可能存在违法违纪情形,或者发现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执法办案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或者是领导交办的,则要通过审阅案件的电子卷,对案件进行实质性的审查。要通过对案件的实质审查,审核检察办案是否存在不规范、不文明、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乃至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的现象,真正发挥流程管理规范检察执法的同步监督效用。

方式方法灵活,真抓实干,确保取得实效。坚持把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工作作为督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六个方面的重点,集中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突击督察和现场督察相结合的方式,不下通知、不打招呼,打破常规直接深入基层一线,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督察、通报反馈、督促整改的程序开展工作。

以暗访和突击检查的形式,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事前、事中的动态监督,这是检务督察制度和其他内部监督制度相比所独有的特点。实践证明,推行检务督察制度,有利于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的落实,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确保检令畅通,增强制度执行力。推行检务督察制度以来,各级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普遍开展了以落实重大工作决策部署为重点内容的检务督察活动。高检院和上级检察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一经作出,各地就派出督察组,及时了解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改进。

促进执法办案活动的公正、规范和廉洁。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是内部监督的重点,高检院将在执法办案活动中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落实办案安全措施的情况作为检务督察的主要事项。一是加强了对公诉、反贪、渎检等重点执法岗位和环节的监督,纠正了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持续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在办案工作区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监视居住等违规办案问题,规范了办案程序,严肃了办案纪律;二是规范了办案工作区的设置和使用管理,及时排除了办案安全隐患,落实“看审分离”制度和个案安全防范预案制度,强化了办案安全措施;三是通过以普通群众身份旁听法庭,并在庭审结束后征求法官对公诉人员出庭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了公诉人员出庭行为。

强化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检务督察的现场督察,对于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置,及时发现和制止了一些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言行举止,化解了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纠正了一些违法违纪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检风检纪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值得一提的是,暗访等督察方式的存在,使得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广大检察干警遵守各项纪律禁令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探索内部监督工作为党组决策和业务工作服务的新途径。通过督察及时掌握了依靠其他工作方式难以发现的问题,为党组在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决策提供了真实情况,加大了决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对检务督察人员的要求及实现途径

对经济危机的认识范文4

【关键词】 工作不满意; 会计人员; EVLN模型

一、引言

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有一支队伍是不容易忽视的,这就是中国会计人员所起的专业作用。会计人员作为经济生活的管理者,他为经营者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与分析,同时也是决策执行的监督者和活动成败的反馈者。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企业经营风险的加大和经营者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会计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如会计人员是国际会计制度在中国企业通用化的先行者;是国际会计制度在中国企业本土化的践行者;是企业完善会计制度的实现者;是企业强化会计制度的约束和监督者等等。然而,当前中国企业会计人员存在着严重的因工作不满离职的倾向增加和频繁的人员流动的现象。企业会计人员离职会带来很多弊端:一方面会造成企业财务机密的泄漏,离职、培训和管理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会造成企业在经济全球化发展浪潮中因缺少关键的会计人员而错失良机等。这些不仅影响到企业自身和会计行业的发展,也影响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既然企业会计人员因工作不满的情境已经发生,那么如何在工作不满的条件下降低企业会计人员的离职倾向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文章将运用EVLN模型全面考察中国企业会计人员在工作不满意时的行为反应,以期帮助会计人员的监管者发现更加有效的监管措施,从而有利于企业自身和会计行业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

二、EVLN模型的理论基础及其在中国企业会计人员中应用的可行性

(一)Hirschman提出的EVL理论

Hirschman(1970)首次较全面地提出了个体对所在的社会系统工作不满意时至少会产生三种行为——退出(Exit)、呼吁(Voice)和忠诚(Loyalty),即EVL理论。

Hirschman认为退出是指如果个体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自己的境遇不会有所改善,就会表现为与所在社会系统中断关系的行为;呼吁是指个体总是尝试着改变其现状,并不是一味去选择逃避,常常表现为试图从各方面影响社会系统,从而引起组织或管理层注意的行为;忠诚是指个体如果遇到破坏性的情形时,既不选择退出也不选择呼吁,他们会选择继续坚持工作,通过自己的努力直到工作变好的行为。

(二)Kolarska,&Aldrich,Rusbult,&Zembrodt提出的EVLN理论

Kolarska,&Aldrich(1980)在Hirschman(1970)的基础上研究了消费者对产品不满时,会选择沉默和不作为,即他们认为的应该有第四种行为。虽然Kolarska,&Aldrich没有明确指出“忽略”一词,但是这第四种行为就是“忽略”的意思。

Rusbult,Zembrodt,&Gunn(1982)首次明确地提出“忽略”一词,他们在研究中把这种漫不经心、缺乏关心、粗心大意、不负责任的行为称之为忽略(Neglect)。这种行为包括漠不关心(Rusbult,Zembrodt,&Gunn,1982)、旷工(Hammer,Landau,&Stem,1981)、错误率上升(Petty,&Bruning,1980)。

(三)Farrell发展完善的EVLN模型理论

Farrel(1983)在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入了忽略行为,并用破坏—建设性、主动—被动(积极—消极)两个维度将工作不满化分为退出(Exit)、呼吁(Voice)、忠诚(Loyalty)和忽略(Neglect)四种行为类型,从而形成如图1比较完善的EVLN模型理论。

第一维度是破坏—建设性维度,呼吁行为和忠诚行为是一种建设性的表达形式,个体就是以这种形式来维持良好的雇佣关系,同时保持满意的工作环境;与之相对应的退出行为和忽略行为却是一种破坏性的表达形式。第二维度则是主动—被动(积极—消极)维度,退出行为和呼吁行为是一种主动性的表达形式,含有努力解决对工作不满的意愿(Spencer,L.M.&Spencer,S.M.,1993);相反,忽略行为和忠诚行为被看成是一种被动、消极的表达形式。

Farrell认为退出是自愿离开工作的行为,个体既可以离开公司,也可以在该社会系统中寻求转换工作以离开不满意的工作;呼吁是强调在修复经营恶化和回到社会系统中以前绩效水平的条件下,它作为关键的核心要素和恢复机制,只有在大量的员工参与下才能起作用的行为;忠诚是指耐心等待社会系统变革好转,并相信社会系统的决策是正确的,这与Williams,Konrad,&Scheckler(2001)的研究一致;忽略描述了个体对工作不满之后所产生的懈怠和轻视行为,包括漠不关心、旷工和错误率上升等,由此会带来社会系统中生产效率低下,并借机来警告管理层(李晓慧、王璐,2010)。

(四)EVLN模型理论在中国企业会计人员应用中的可行性

对经济危机的认识范文5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特别程序”的设立,给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80%案件在基层的基层检察院提出了新的挑战。西部经济欠发达基层检察院在人才储备、执法观念、执法环境等方面面临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应当在观念更新、硬件设施配套、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吸纳储备、新办案体制设计等方面积极应对,以实现立法之目的。

关键词:新法施行基层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挑战与应对

未成年人犯罪历来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也是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和致力于解决的重要课题。长期以来,公、检、法、司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两扩大、两减少”的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未成年人犯罪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犯罪数量高位徘徊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减少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仍然任重而道远。特别是新刑诉法设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设定了特殊的方针、原则、制度和程序。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笔者从事基层刑事检察工作二十余年,深刻体会到基层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困难和无奈,深感新形势下专业化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现试从司法实务的角度,,以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基层院为视角,探讨办理案件的难点和困惑,并寻求破解之策,和广大同行商榷。

一、面临的挑战

新刑诉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设定,无疑给80%案件在基层的基层检察院、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了新的挑战。使西部经济欠发达基层院原本就捉襟见肘的检察官、法官、律师断档严重,人才不足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加之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和广大农村人们法制观念的淡薄,执法环境不理想等,将会给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带来许多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才储备不足,办案人员匮乏。人才匮乏,检察官断档历来是困扰西部基层检察院工作长足发展的瓶颈。特别是检察官法实施以来,通过司法考试成为进入检察官序列的必经程序,检察官准入门槛抬高。加之自然条件的限制、福利待遇的差别、个人发展空间的差异,基层检察院“孔雀东南飞”的现象时有发生。上级院和条件优越的其他机关对优秀检察官的遴选和考录,让本来就人才短缺的基层院感到更加捉襟见肘。基层检察院人才储备不足,办案人员匮乏,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

新刑诉法的颁布实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特别程序的设立,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已成为历史的必然,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的设立已迫在眉睫。按照上级要求,即使条件暂不具备的基层院也要在公诉科内部设立专门机构和办案组,或者指定专人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1]。新法实施,工作细化,任务增加,不仅需要人来完成,更需要一支熟谙法律和未成年人犯罪规律的过得硬的专业化队伍。这让办案力量本来就不足的基层检察院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更何况机构的设立,编制的争取,人才的招录调入和选拔任用等,需要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基层院面临的任务和困难是非常艰巨的。

2、执法习惯使然,观念落后。如前所述,基层检察院人才短缺,办案人员匮乏。现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的有许多是五六十年代出生的老检察官,有的人在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工作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加之政法战线的许多领导在政法系统工作了一辈子,大都经历过八三年和以后不断的“严打”战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的执法习惯还一时从思想上难以磨灭,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根深蒂固。这种落后的观念和执法习惯与新刑诉法规定及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及“两扩大、两减少”的政策格格不入,相违背、相抵触。已成为或将成为新形势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思想障碍。

3、法律援助很难到位。新刑诉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基于此规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尚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成为公、检、法三机关的法定义务,指派律师出庭辩护也是法律援助机构必须完成的任务。然而,司法实践中法律援助往往是很难真正落实到位的。其原因:一是县一级法律援助机构的执业律师人数很少,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法律援助需求。在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基层院辖区,有的县执业律师仅一两个人,人数较多的大都在合伙律师事务所执业。有的县还没有设立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足够的律师出庭辩护几乎成为不可能。在工作中我们曾经多次遇到多人甚至十几个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需要指定辩护人,而由于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人数太少,法律援助机构存在无人可派的情况。二是出人不出力的现象普遍存在。法律援助都是无偿援助,和当事人出钱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相比较,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积极性无疑大打折扣。加之需要援助的90%都是农民或者农民子女,其经济窘况让法律援助律师望而却步,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江苏省刑事辩护率大概是35%。[2]经济落后的甘肃省特别是基层贫困县就可想而知了。再加之司法行政机关对援助律师出庭补助不及时足额落实,律师阅卷、复印证据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路费、宿费等费用经常没有着落。致使指派的辩护人大都应付差事,出人不出力。法律援助几乎形同虚设。

4、法定人、学校、单位、基层组织等代表到场规定较难落实。新刑诉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了讯问和审判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等等。这是法律基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刚性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很多同仁感到这一规定有时根本无法落实。原因主要是:有的法定人和成年亲属基于对不争气子女的气愤和经济拮据等原因不愿意到场。有的是留守儿童犯罪或者流窜作案,法定人在外地司法机关无法通知或通知后无法到场等等。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不到场或不愿意到场的原因十分简单。一是到场的费用支出无法解决。新刑诉法第六十三条只规定了证人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而上述代表到场费用由谁承担法律没有规定,增加了到场的难度。二是“明哲保身”的思想在作祟。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制约,中国人大都不愿意将自己卷入官司当中。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根植于每个人的思想之中。司法机关通知其到场的难度很大。

5、附条件不犯罪记录是否封存无规定。新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法律的规定很清楚,对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对相关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没有规定对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考验期满,人民检察院作出不决定后,对不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是否也适用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势必导致执法的困惑和迷茫。

二、应对之策

新刑诉法颁布实施,要求各级司法机关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掌握新法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从思想观念转变、机构配套设置、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做好准备。为了适应新法需要,克服和消除基层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困难和不足,更好地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可从以下几方面寻求破解方法。

1、改善用人环境,吸纳储备实用型人才。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于基层政法机关人才短缺、青黄不接、人才储备不足的现状和环境差、待遇低、个人发展空间小的特点。特别是办案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等实用人才匮乏的现状,要吸收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很不现实,也无必要。我们所需要的是来得了,留得住、用得上,能安心基层政法工作的实用型人才。面对当今庞大的高校毕业生找不到工作,而我们基层政法机关能用得上的人才短缺的现实。摆在面前的任务就是改善用人环境,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用考试、考核的有效方法,多吸纳储备一批政法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不断地为基层政法机关输送新鲜血液,加强人才储备。把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不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挡在门外。彻底改变基层政法机关可用人才少,素质低,无法适应新法施行的局面。

2、加强业务培训,转变现有人才执法观念。现有人员作用发挥的好坏,无疑是保证新法全面正确施行的关键。但现有人员执法理念落后,不适应新法实施需要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那么,如何让现有人员转变执法观念,尽快适应新法施行的需要。首先,一定要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新刑诉法的培训。要让每个执法人员懂得办理案件特别是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遵循的方针和原则是“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坚决摒弃重打击、轻保护的陈旧执法思想。其次,按照《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院应当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在一体化工作模式下,同一承办人负责同一案件的批捕、、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工作。换句话说,也就是案件从头至尾由同一承办人办理。其目的是有利于案件承办人全面掌握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和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避免因更换办案人而影响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政策的正确执行。这无疑打破了现有的批捕、由不同部门完成的工作格局,给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适应这一新的规定,更需要强化对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者的业务培训。

3、建立“合适成年人库”,落实代表到场费用。“合适成年人库”的建立,重庆市永川区走在了全国前列[3]。为了新刑诉法实施的需要,解决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人不愿到场和不能到场的困难,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积极协调公安、法院、妇联和团委,联合出台了《共青团、妇联干部担任涉案未成年人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实施办法(试行)》,将全区每个镇推荐的两名团干部、两名妇联干部,纳入“合适成年人库”,需要时,由涉案未成年人居住地所在镇街的办案机关联系,由固定的合适成年人全程参与诉讼。这个《办法》彻底解决了新刑诉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给司法机关带来的操作上的困难,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值得我们借鉴。

如前所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到场参与诉讼活动,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无着落是阻碍代表到场参加诉讼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得到妥善解决,否则,将会影响法律的正确实施。因此,应当参照新刑诉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人履行作证义务支出费用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一样,将到场代表参与诉讼支出费用同样应列入司法机关经费予以保障。确保“合适成年人”及时到场,以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将附条件不犯罪记录纳入封存制度。新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被告人。那么,依据新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附条件不的对象是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其犯罪情节、危害结果、社会危害性等肯定轻于应当依法封存犯罪记录的被告人。按照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立法精神,无疑应当将附条件不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免除附条件不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4],是立法的必然。因此,应当从司法解释的角度尽快规定附条件不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以弥补立法之不足,消除执法上的困惑与混乱。

新刑诉法的颁布实施,给司法机关特别给80%案件在基层的司法机关带来了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基层司法机关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基层司法机关面临观念更新、硬件实施配套、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吸纳储备、新办案体制设计和建立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基层司法机关应当尽快顺应新法实施需要,克服一切困难,为新法施行做好思想和物质的准备。新法施行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从规范办案、注重帮教、重在预防三个方面入手,帮助失足少年尽快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以实现立法之目的。

参考文献:

[1]《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

[2]王勇,《刑事辩护率为什么这么低》,《公诉人》总第238期第6页。

对经济危机的认识范文6

关键词: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经济危机;启示

资本主义的历史也是一部与经济危机抗争的历史,经济危机的周期性爆发引发了人们对其根源与必然性的探究,西方资本主义此时重读《资本论》也定会倍感亲切。

一、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

在《资本论》这样一部政治经济学的划时代巨著中,马克思对经济危机理论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一)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可能性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首先分析了爆发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在货币产生之前,一次商品交换行为既是买进又是卖出,买卖行为在时间与空间上同步进行,鲜少出现生产过剩,总供给与总需求大体平衡。但在货币产生后,商品的买卖成为了两个阶段,商品所有者要将自己的商品卖出去换成货币,再用货币买进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这样就很容易出现商品买卖脱节、生产过剩的情况,这其中也就酝酿着经济危机。

(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根源

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包含着现代的一切冲突的萌芽”。首先,一方面,每一个企业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想方设法地改进技术、扩大生产规模,这使得企业生产存在无限扩大的趋势;另一方面,资本家长期的剥削使得无产阶级越加贫困。因此,市场的发展必定落后于生产的发展。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配置资源有其自发性、盲目性与滞后性,因此,生产过剩的危机就在所难免了。最后,与资本主义资本积累相对应的是无产阶级贫困的积累,这意味着工人同资本家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由生产力的解放者变成了阻碍者,这必然会导致资产阶级的“被革命”。

(三)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实质与表现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危机期间,发生一种在过去一切时代看来都好像是荒唐现象的社会瘟疫,即生产过剩的瘟疫。”这种生产过剩是相对的生产过剩。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其对资本的无限追求导致了资本积累以及生产能力的无限扩张,继而导致了生产与消费矛盾的升级,生产过剩的危机也就出现了,主要表现为:商品滞销;生产下降;资金周转不灵;失业率和利率上升。

(四)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周期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是一种周期性的现象,一个周期包括危机、萧条、复苏和高涨四个阶段。危机阶段是起点;进入萧条阶段后生产逐渐恢复,逐渐转入复苏阶段;在复苏阶段,没有破产的资本家加紧改进技术,投入生产,加紧对工人的剥削,生产不断扩大,逐步进入高涨阶段。而在繁荣的背后,新的危机也在酝酿之中。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就像资本主义制度的影子,只要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存在,这种“周期性现象”就不可避免。

二、当今世界经济危机——美国金融危机

2007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迅速演变成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并从金融领域蔓延到实体经济领域。如今,2008年金融危机余波未了,欧债危机又接踵而至,成为了2012年达沃斯经济论坛的重点议题,但是仍然未能找到解决危机的有效方法,这充分暴露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

(一)美国爆发金融危机的原因与实质

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暴露出了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放任金融创新而又缺乏有效的监管。此次金融危机与传统的经济危机有很大不同,表现为消费过度而并非消费不足,而导致危机的原因是金融监管缺失和金融创新过度等金融市场的自身因素,而事实上,此次危机同时存在着物质产品与虚拟产品过剩的问题,金融产品过剩刺激着虚假的消费需求,产生了许多经济泡沫,一旦这些经济泡沫破裂,危机便无可避免。美国金融危机是以次贷危机为导火线的,次级贷款这种金融衍生品的出现,刺激了消费需求,导致了“需求过度”,出现了金融市场的虚假繁荣,这种过度的需求导致了违约率的不断攀升,最终导致了经济泡沫的破裂。所以,此次金融危机仍然是根源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周期性的生产过剩危机。

(二)美国金融危机的特点

此次源于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危机,是一场以银行信用危机为起点,进而扩展到实体经济的有别于以往的新型经济危机。这场新型的经济危机有以下三个特点:其一,传统的经济危机由实体经济领域蔓延到金融领域,此次危机是从金融领域进一步波及到实体经济领域。其二,信用对危机的影响已经大大地增强了。其三,以往的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在资本主义的边缘或非核心地带,对世界经济的整体影响相对较小,而此次美国金融危机发生在资本主义心脏地带——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影响颇大,甚至还导致了当今的世界性难题——欧债危机,是资本主义的制度性危机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危机。

三、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与美国金融危机的启示

美国金融危机发生后,引发了西方社会的“《资本论》热”,他们试图从中找到解决之道。巨额救市方案与《多德一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都只是治标之策。马克思指出。社会主义才是解决经济危机的根本出路。但是现阶段社会主义仍然有发生经济危机的风险,在我国,市场仍然发挥着重大作用,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也继续存在,贫富悬殊也较大,加之我国经济具有的开放性以及不可逆转的经济全球化趋势使得经济危机也具有的全球性,使得我国也有发生经济危机的可能性。这就要求我们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以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为指导,提高警惕,借鉴经验,吸取教训,努力防范经济危机风险。

(一)正确认识虚拟经济

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以及信用的缺失引发了美国的金融危机,这在虚拟经济极为发达的今天尤其引人深思:虚拟经济必须适应实体经济的发展。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虚拟经济的发展相比美国等发达国家来讲还处于“幼年期”,我国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损失较小,也反映出我国金融业发展还不成熟,开放性不够。美国金融危机给了我们警示,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虚拟资本的投机性以及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一方面推动农业、工业、建筑业等实体经济的良好发展;另一方面要监督虚拟经济的发展,严格控制虚拟经济泡沫和恶性投机行为,引导虚拟经济走上优质轨道,拓展实体经济发展空间,实理二者的协调发展。

(二)加强金融监管

次贷危机暴露出了美国金融监管缺位、金融创新过度以及信息不透明等一系列问题,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是对金融自由化的更正。事实证明,金融业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地位和金融市场自身具有的内在缺陷表明金融行业’需要政府进行监管。我们必须要防范和控制好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在金融创新中应当坚持适度原则,过犹不及,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金融市场将资金带来时,也带来了风险。我国的金融业开放程度不足,这使得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相对较小,但这同时也说明我国金融业还处于不发达的阶段,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也较低,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中国势必会融入全球金融圈中,这时,加强金融监管就显得十分迫切。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新加坡等国的金融监管经验,加强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控制金融创新,通过立法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三)政府管制与市场调节的有效结合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非常具有活力的,但是市场机制也存在缺陷,如市场调节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这就孕育着经济危机。所以,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有形之手”也不可或缺,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形之手”既不能缺位,也不能错位,应当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有进有退,实现政府职能的收缩和市场价值的回归,弥补市场调节所固有的缺陷。

(四)刺激内需

经济危机表现为消费不足,因此,拉动消费、扩大内需成为了应对和防范经济危机的重要措施。“在美国,消费者的支出部分大约占总体经济活动的三分之二,因此,消费需求是推动美国经济增长最值得关注的因素。”当前扩大内需主要是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农村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应当致力于增加农民的收入,让农民有财产性收入,在小城镇兴办小型微型企业,拉动农村和小城镇经济以拉动内需;合理规划消费、投资和出口的比例,以需求带动投资,以消费、投资和出口的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五)控制房地产业过度开发

美国的金融危机是由房地产市场开始蔓延的,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注意。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与住房升级换代的需求刺激了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持续非理性繁荣,我国的房价上涨已经超过了收入水平的上涨,房地产市场对我国GDP的贡献非常大。这也是地方政府不舍得割爱的原因之一,相比教育等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房地产业更有吸引力。“次贷危机表明,向本来无住房购买力的人群推销次级抵押贷款并不能真正增加房地产的有效需求。同理,我国人口城市化、消费升级换代等所谓的‘刚性’需求也并不等于有效需求。”所以,稳定房价,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是规避风险,防止美国金融危机在中国重演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