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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的后果范文1
一、后金融危机时期中国外汇储备管理面临的挑战
作为世界上拥有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巨额外汇储备如何实现保值和增值、外汇储备的现有规模是否适度等。一直是中国外汇储备管理的核心问题,金融危机的爆发使这些问题变得更加复杂。由于主要货币汇率急剧波动,各种金融资产的风险性都在提高,中国的外汇储备结构管理和总量管理都面临困局。
(一)外汇储备的结构管理难度加大
从币种结构来看,由于国家外汇管理局没有明确公布各币种的权重。因此很难得到确切的数据。但是国内学者通过各种方法进行研究,得出的结论大体相近。即中国的外汇储备主要是由美元、欧元和日元构成。其中,美元占绝大部分,比例大约为60%-70%。现行的币种结构使我国外储备资产的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国政府陆续出台庞大的财政和货币计划,由此导致的美元贬值趋势使中国的储备资产面临大幅缩水,但是,如果中国的货币当局大量将美元调整为其他币种,则又会导致美元进一步贬值,从而给外汇储备带来更大的汇率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币种结构的调整必须谨慎从事。
另一方面,外汇储备的资产结构调整也并不容易。在中国的外汇储备资产中,主要的组成部分是高流动性、低风险性的资产,如银行存款、国债、高等级的政府债券和国际债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对美国国债的投资。据美国财政部的国际资本流动报告(TIC)显示,截至2008年末,中国持有美国国债总量达到6962亿美元,居世界首位,成为美国国债的最大债权人。2009年5月底。中国持有的美国国债再创新高,为8015亿美元。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国经济陷入衰退。美国国债的收益率大幅波动,直接影响到中国外汇储备的资产价值。然而,作为美国国债最大的持有者,中国如果大量减持美国国债,必然会引起美国国债的收益率和价格下跌,反而给中国的外汇储备带来更大的账面损失。因此,如何调整美国国债在中国外汇储备中所占的比例也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二)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问题更加突出
外汇储备作为应对突况的重要战略储备,必须保证相当的数量。但是,外汇储备资产越多,金融危机下面临的市场风险和其他成本也越大,因此,外汇管理部门必须十分注意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问题。进入2l世纪以来,中国的外汇储备规模屡创新高。2006年中国外汇储备首次突破万亿大关,达到10663.44亿美元,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1。在接下来的3年多时间里,外汇储备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截至2009年底,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2.399万亿美元。那么,中国现有的外汇储备规模是否适度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运用相关理论来进行分析。
1 比例分析法。R.特里芬提出的储备,进口比例法认为,一国的外汇储备与它的进口额应保持在20%-40%的比例,即外汇储备应能满足3-6个月的进口需要。布郎和约翰逊等从货币供给角度分析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问题,认为外汇储备与广义货币之间的比例应保持在25%左右。此外,盖杜蒂一格林斯潘法则认为,短期外债是一国在近期需偿还的外部债务,为了保持必要的对外偿债能力,外汇储备资产与短期外债的比例应当是100%。当然,在实践中,由于国际收支的内容日益复杂,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金融危机频繁爆发的情况下,这三个指标显得过于简单了。但是,根据以上3个衡量指标,我们可以发现,2005-2008年中国的外汇储备规模确实超过了充足率标准(见下表)。
2 成本收益分析法。J.阿格沃尔等提出机会成本说,认为持有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就是将储备资源用于国内投资可能获取的收益率。因此,适度储备需求就是持有储备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相等时的储备需求。史祥宏(2008)运用修正的阿格沃尔模型对中国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进行预测,认为2007年与中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外汇储备量应该是以6812亿美元为中心,7653亿美元为下限。中国外汇储备的实际规模和适度规模之间的差距接近7500亿美元。
3 其他方法。许多中国学者提出多因素比率分析法,综合考虑进口支付、外债偿还和外商直接投资资金回流等多种比率,据此计算中国的外汇储备规模。王群琳(2008)选取国内生产总值、国家外债余额、年均汇率、广义货币量、外商直接投资、经常项目差额、对外贸易依存度作为衡量一国外汇储备规模的适度性指标,对1985-2006年数据进行定量分析。认为1985-2006年的22年间,外汇储备实际规模与适度规模的运动轨迹基本一致,但在1996年和2004年外汇储备的实际规模超过了同期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外汇储备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超出适度规模的情况。超额外汇储备带来的消极影响体现为:首先,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增强了人民币升值压力。为保持汇率稳定,中央银行不得不在外汇市场大量投放人民币,造成国内货币供应增长过快、流动性过剩进而形成潜在的通货膨胀压力。其次,过多的外汇储备会造成外汇资源闲置,带来高昂的机会成本。光和张斌(2007)从外汇储备对中国中央银行资产负债结构、货币供应和金融市场的影响的角度分析了外汇储备积累的经济后果,发现2006年中国持有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为10926.3亿元,约占GDP的5%。
二、后金融危机时期中国外汇储备管理的调整策略
外汇储备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但是这三者之间本身就存在矛盾,难以同时实现。在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未完全平息的背景下,外汇储备管理的首要目标应当是确保储备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中国经济的平稳运行和经济金融安全提供保障。同时,根据外汇储备规模过大的现实,还应适当考虑投资收益,尽可能降低超额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因此,后金融危机时期中国外汇储备管理比较现实的调整措施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在既定的外汇储备规模下,进一步优化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和资产结构:二是要控制外汇储备规模的过快增长,减少对外汇储备管理所带来的压力。
(一)促进外汇储备结构多元化
多元化是分散外汇储备资产风险的有效途径,它包括币种结构多元化和资产结构多元化两个方面。
在币种结构的安排上,可以根据外汇储备的不同类型来进行币种选择。统筹兼顾储备资产的安全性和盈利性。一般来说,满足当前国际支付的外汇储备属于交易性储备,其币种结构应与本国对外汇的需求结构保持一
致,综合考虑进口支付、市场干预、偿还债务所需的币种类型等方面因素。目前,美元依然处于国际货币体系的核心地位,全球外汇交易的一半左右使用美元。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在未来比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交易性外汇储备的货币配置还是会偏重于美元。用于预防性需要的储备货币则通常根据分散原理,实行储备货币多样化,把重点放在防范汇率风险上。鉴于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元持续贬值的趋势,预防性储备货币应小幅降低美元比例,相对增加欧元、日元及其它外币资产的比重。同时,密切注意货币汇率的变化,及时调整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
外汇储备的资产结构多元化管理侧重于对储备资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考虑,因此有必要把外汇储备资产分成流动性部分和投资性部分。流动性部分满易性需求,投资的方向主要是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资产,如外币活期存款、票据和短期国债等。投资性部分满足收益性需求,主要投资在收益性更高的金融资产上,比如长期国债、机构债、企业债、股权投资和其他资产。金融危机发生后,各种资产的收益率都受到了影响,同时风险性也在上升。总的来看,美国国债目前仍是国际金融市场上最具流动性、风险相对较低的资产。同时,中国作为美国最大债主,增持或减持美国国债客观上具有巨大的风向标作用。因此,当前对美国国债的投资还是有必要的,但是鉴于美国政府大量发行国债导致未来收益率下降,中国不宜继续大规模增持美国长期国债,可适量增加对短期国债的持有。此外,在保障资产总体安全、流动的前提下,为了实现外汇储备的保值和增值,应当继续推动外汇资产投资领域的多样化。后金融危机时期,可以根据各类市场的发展特点和趋势,采取形式多样的投资方式。一是可以利用危机期间一些机构和企业股价大幅下跌的时机,将新增外汇储备用于低价购买一些具有投资潜力的机构债、企业债或企业股权。二是根据国际黄金市场的发展趋势,将部分外汇储备转换成黄金储备。一般情况下,美元贬值的同时往往黄金升值。因此,部分外汇储备调整为黄金储备可以对冲美元资产贬值的损失。三是在外汇储备继续累积的前提下,参照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设立一只专注于海外财务投资的养老基金,也可以起到分流超额外汇储备、提高外汇储备收益率的效果。总之,在确定资产结构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资产的风险性、收益性、流动性,资产之间的相关性、市场容量、投资集中度等多种因素,优化资产配置并适时进行调整。
(二)控制外汇储备规模的过度增长
总的来看,目前中国所拥有巨额外汇储备足以应对金融危机中可能发生的冲击。但是,鉴于外汇储备规模过大和外汇储备资产面临的市场风险和成本提高的现实,有必要采取措施适当控制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保持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
近年来中国外汇储备为何会出现如此快速的增长?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国内经济的增长模式和经济结构。
首先,由于长期实行以出口导向为主和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中国国际收支顺差不断扩大,外汇储备迅猛增长。因此,控制国际收支顺差的增长势头是保持外汇储备适度规模的关键。后金融危机时期,可以根据国际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调整,通过积极扩大进口和对外投资来减小国际收支顺差,从而降低外汇储备的增长速度。在扩大进口方面,一是密切关注大宗商品的国际市场行情,适时将部分外汇储备投资于对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大宗战略物资,尤其是能源、黑色和有色金属等战略资源,这样可以有效解决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瓶颈问题。二是为提高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应当鼓励企业进口新技术产品和国外先进技术,外汇管理部门应为此向企业提供有效的外汇支持。在扩大对外投资方面,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政策,将部分外汇储备拆借给国内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为国内企业进行海外并购活动提供商业性和政策性的融资,帮助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金融危机的后果范文2
【关键词】金融监管;监管理念;预警机制
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监管发展缓慢
(一)金融交易手段落后
与欧美相比,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1)金融市场的活跃度相对不足,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边界清晰,不存在“影子银行体系”。(2)衍生品市场基本不存在,金融工具结构简单,交易链条较短,我们的产品和工具还没有成熟到西方国家那样的高度和复杂度,在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上,高端复杂的金融工程、过度延伸的交易链条和过分衍生的金融产品中潜藏着大量的风险。(3)金融风险则主要来源于贷款客户违约风险,还是以信贷资产风险为主。
(二)监管理念差异及创新步履缓慢
长期以来,许多西方国家的金融监管者都存在“市场至上”的理念,认为“最少的监管就是最好的监管”。而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并不完全,政府的干预因素占相当的比重。我国的金融监管理念不全面,我们的金融创新落后,对于创新的监管理念也就落后。从长远看,我国的经济发展需要金融创新,只有以监管理念和监管机制的创新才能保障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和健康发展。尽管我们国家在金融危机中遭受的冲击没有发达国家大,但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我国监管体制所暴露出的问题也日益严重,须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全面监管
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监管主体,这些监管部门自成立之日起就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监管工作仍基本上停留在行政监管阶段。所实施的基本上是限制性监管、合规性监管,风险性监管没有实质性进展。全面监管理念的缺乏势必导致在具体工作中,监管部门往往注重某一方面管理,而对风险性监管力度不足。
(二)监管手段单一
完善的金融监管应包括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及三大手段的综合应用。但是目前我国现阶段主要采取的仍是行政手段监管,真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起步较晚,随意性很大,监管效率不高。另外,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金融市场信息严重不对称。虽然我国正努力完善行业的相关立法,陆续颁布了一系列金融监管法律,但未能涵盖金融业的全部,在监管实践中难以具体操作,金融监管效率低下。
(三)创新监管不足
现阶段,我国金融监管的重点放在传统业务上,对金融创新业务还缺乏有效监督。金融创新的监管是一个很重要但又很难解决的问题,创新会促进经济的发展,监管过严会扼杀创新的动力和活力,但金融是一个特殊领域,创新产品也确实可能带来风险,会影响到监管的有效性。
(四)协调机制低效
我国已建立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方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并规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三方共享信息资源,但是金融控股集团的业务范围几乎涉及到各个行业,在这种情况下,金融监管难免会出现监管重复或监管真空。即使监管机构有三方联系会议制度,也可能只涉及到三方信息的分享和沟通,无法真正做到对金融控股集团的有效监控和无缝监管。
三、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理念
做好金融监管工作,首先必须具备先进的监管理念。我们应该不断更新金融监管理念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汲取世界主要经济体的金融监管改革经验及有关规定,关注各种不同类型的风险,在具体监管实践中,进一步突出风险性监管这一重心。理念的更新将使得我国的金融监管工作能够站在一个整体、历史的高度,体现出监管的前瞻性和宏观性,进而实现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的目标。另外,针对金融危机,相关国际机构聚集了各方面专家和官员,力求制定一整套金融监管的新标准和有效执行模式。这些标准将来必然会对世界金融产生影响。因此,我们要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规则的制定,要在国际金融监管新标准的制定中发挥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金融危机预警机制
1.主体架构
结合我国现行管理体制建立起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的预警架构。权威机构作为高层系统,主要负责监测国际金融风险走势及全国范围内金融风险的监控,并对中层和基层系统实行管理;中层预警系统作为区域性系统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监测预警,对辖内各类金融机构实行监督控制和咨询服务;基层系统则是根据上级的指令,加强对辖区内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上去。这三个预警层次各司其职,构成一个上下呼应的网络体系,协调动作,实行垂直的风险监测预警。
2.建立反应灵敏、渠道畅通的预警信息系统
我国的金融监管信息体系还远未达到《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所提出的标准,这就必然会严重影响监管的灵敏度。在现有的统计体系中增加和完善描述市场总体风险和金融机构风险的指标,这样会使整个市场统计指标体系更加完整,同时也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供更有力的信息支持。
3.建立完善的金融预警评估模型
重视对金融风险评测模型的研究和开发,利用金融工程方法和统计分析方法、人工智能技术、神经网络技术等,开发各种风险评测模型,对金融机构的各类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有效发现潜在的风险,提高金融监管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合作协调机制
合作协调机制,不仅要解决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调,还包括金融监管部门与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此次金融危机对金融监管机构、中央银行、财政部等宏观调控部门都提出了新的挑战,金融监管与宏观调控作为协调整体经济平稳运行和维持金融稳定安全的两个重要手段,其合作协调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我们国家由于自身所具有的独特制度优势,在此次危机的发生和处理过程中已经被证明是有一定效果的,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总结经验,更好地发挥我们的制度优势。
(四)创新金融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越来越注重行政、法律、经济等多方面手段的综合运用,基本实现了多种监管手段的互补和统一。我国的金融监管也应在金融监管的手段上改革。在监管手段上,由单一走向多元,从过去的以行政手段为主过渡到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三者之间的协调配合,优势互补,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手段。另外,应尽快加快金融行业立法进程,弥补金融监管法律手段的缺失。
在监管范围上,将金融监管的涵盖范围扩展到包括银行、证券和保险在内的整个金融服务领域。将金融创新活动纳入到严格的监管范围之内。在监管效率方面,建立以网络化、电子化为特征的信息共享机制。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陆续进入和金融创新的纵深推进,我们面临着对象复杂化和范围扩大化两大现实问题,因此在监管手段上要尽快向现代化、信息化和科技化目标迈进,加大对监管的科技投入,确保监管质量和效率。
(五)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
金融监管者对违规现象的查处取决于政府部门制定的风险激励、自身努力和市场风险,现代金融监管工作已不再是简单的合规性监管,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道德水平、激励程度等主观因素对监管绩效的影响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监管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来指导、约束监管人员的履职行为,以提高监管效率,达到最优监管状态。
(六)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经济全球性统一监管已是大势所趋,这必然会带来金融的全球一体化。要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必须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监管信息沟通与传递,密切国际交流与合作。我们应认真学习、研究借鉴和吸收国际上的先进理念、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实现我国金融监管与国际接轨,达到防范国际间金融风险的目的。我国应加强与相关国家(尤其是世界主要经济体)的金融合作,开展有效的双边和多边合作,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与磋商,进行广泛的监管信息交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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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新趋势;启示
金融监管是指是指为了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效运行和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金融管理局及其他监督部门依据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准则或职责要求,以一定的法规程序,对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活动的参与者,实行监督、检查、稽核和协调。调整金融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为金融监管法,当其参加整个国际社会金融活动时,国际组织与国际条约也直接或间接地成为该国金融法律监管的一部分。
一、金融危机后西方金融监管的新趋势
1.监管目标的新趋势——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由于各国的历史、经济、文化背景和发展水平不一样,一国在不同的发展时期经济和金融体系发展状况不一样,金融监管的具体目标会有所不同。2o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金融监管的目标更注重效率,主张放松对金融的监管。2o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金融监管的目标,有些学者认为是“安全和效率并重”,事实上安全和效率一般存在替代性效应,这样的表述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监管的重点。这一时期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以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这是因为美国暴发的次贷金融危机已经清楚地揭示出:就经济与金融的长期发展来说,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和效益与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问题。
2.监管主体的新趋势——主体的全面性。战后,由于中央银行越来越多承担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执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加强,以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兴金融市场的不断涌现,金融监管主体出现了分散化、多元化的趋势。其主要表现是:中央银行专门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督,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则由政府专门机构,如证券市场委员会、期货市场委员会等行使管理职能,对保险业的监管也由专门的政府机构进行。
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掀起了金融综合化的浪潮,金融监管的主体得到了一定的扩大,在新的金融危机下,美国新的改革方案中,财政部建议设立按揭贷款监督委员会、联邦保险监管机构、审慎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商业行为监管机构,这说明美国金融监管的范围是在不断地扩张,力图填补过去监管部门之间衔接的空白。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机构的建立需要专门的知识和资源,必须在确保此要求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一个相对全面的监管体系。其他的一些西方国家也不同的对本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希望能在新的金融危机中全身而退。
3.监管对象的新趋势——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在美国,非银行金融机构除了证券机构、保险机构和信托机构外,还有各类投资基金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消费信用机构、储蓄贷款协会、住房银行等,从1960年到1995年35年的时间里,非银行金融机构总资产比重由42.3%上升到62.2%,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比重由58.7%下降到37.8%。美国在加强对非金融机构的监管中拟采取一些列的政策:扩大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成立按揭发放委员会,扩大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权力,撤销存贷监管机构,由美联储监督支付与结算,合并期货与证券监管等等。
二、西方新趋势对我国的启示
1.加强金融立法.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依法监管是监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障。严格的金融立法是银监会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的法律保证,是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和必要依据,不能用行政的随意性代替法律,要使金融监管法律能面支持未来金融监管的需要。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两部基本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金融监管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包括“规定”、“办法”、“通知”等文件形式构成。这些法律法规之间有诸多重叠、不协调甚至直接抵触的地方,银行业务管理规章之间的内容重叠更为严重,还有部分法规和规章因未及时修订己明显过时的内容,有的内容甚至与现行的法律相矛盾。
另一方面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在努力构建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同时,世界各国已经从分业监管体制转向混业监管体制。在经济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传统的分业经营方式上在悄悄地向混业经营方式转变,外资金融构大量地涌入我国,又加快了金融经营方式转轨地速度,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立法就具有重要意义。
2.完善监管主体制度。监管当局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驾马车”组成,由于现代金融业的迅猛发展,各金融领域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根本不可能做到泾渭分明,一些业务难免会出现监管交
叉和监管真空。现行“分业经营、分行监管”的监管体制虽然在一定时期发挥了很巨大的作用,在全球化的今天此种模式也存在相应的局限性,既不利于金融创新、不利于金融业的全面发展,也与国际上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趋势不相适应,如保险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时,保监会对流入证券市场的资金风险就无法监管。
虽然2004年6月,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明确三家机构要在工作中相互协调配合,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但备忘录并不能解决三家地位平等机构之间可能产生的工作推委和相互扯皮的问题。随着国际混业趋势的发展,如何使国内金融业与国际趋势接轨,成为必需面对的问题。为了稳定和发展我国金融业,可以考虑借鉴英国和日本的做法,成立一家具有统一监管功能的国家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仍保持相对独立的分业监管职能,在行政上统一接受金管局领导。金管局的职责对外代表国家监管部门,与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处理信息共享和监管职责交叉事宜。对内组织三会协调处理混业经营引起的跨行业监管中的分工合作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金融危机的后果范文4
论文摘要: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加强金融监管成为全球关注的重点问题。虽然我国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未受重创,但这并不表明我国监管体系是完美的,我们必须认真思考我国金融监管的不足之处并进行进一步地优化和完善。
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对很多国家冲击很大,这让人们意识到危机总是在周而复始地发生。危机引发变革,危机促使改进。金融危机并不是对整个金融产业和金融技术的否定,而是一次反思。不可否认,全球金融海啸凸显了各国金融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尽管中国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未受重创,但这并不表明中国监管体系是完美的,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高效有力的监管是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而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地进行优化和完善。
一、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即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的“一行三会”分业监管体制,各个金融监管部门在国务院的授权下发挥监管的职能。在一定时期分业监管的体制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如:可以降低商业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避免混业经营所产生的利益冲突从而损害投资者利益;还可以建立一道“金融防火墙”,避免货币市场资金直接流入高风险的资本市场,以维护一国的金融稳定等等。但伴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也同时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比如,分业经营经营成本过高,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二、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暴露的问题
如今金融市场日益全球化,金融创新产品日益复杂化,传统金融市场之间的界限也已经日益淡化,跨市场金融产品普遍存在,跨部门的监管协调和监管交叉合作变得更有必要性,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弊端便显露了出来:
(1)金融监管立法完备度不够
我国已经颁布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一系列有关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一定程度上规范了金融监管的法律保障,但在金融电子化、网络化和全球化方面的金融监管法规还是空白。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在实行分业监管,立法时也只考虑本部门的利益和权限。另外,我国和其他国家的金融监管立法理念、法律法规内容以及执法程序上存在差异,这可能会给我们国内的外资金融企业和走出国门的我国金融企业带来一些麻烦。
(2)金融监管机构协调度不够
中央银行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作为我国四大监管机构,虽然各有分工、各有重点,但是相互之间还是存在着权责不清、配合不力的问题。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业务交叉不断增多,新业务的推出通常需要多个部门协调才能完成,不可避免会出现监管真空、监管重复等监管漏洞。另外,中外金融监管体制差别较大,各国监管机构对风险的判断和关注程度也不一致,再加上我国与国外金融监管机构的交流不是很充分,相互之间没有建立系统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这必然会导致金融监管效率低下。
(3)金融监管信息透明度不够
目前我国“一行三会”模式下的监管信息还处于分割状态,不能实现监管信息共享,这导致了我国金融市场上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我们知道信息及时公开并被公众知晓,对于存款人和投资人等利益相关者得到利益维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将有助于增强金融系统的安全性,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金融系统的稳定。而我国金融监管的金融机构经营和金融监管状况的透明度还不够,甚至在信息披露方面出现如信息失真、假账等现象,不健全的信息披露机制很容易助长一些投机行为的发生。
(4)金融监管人员专业水平不够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以及金融全球化步伐不断加快、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网络银行迅猛发展的背景下,金融监管水平对监管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毕竟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是金融监管工作依法高效开展的基础,是监管工作切实执行的根本保证。但是,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现有的一些监管人员,在知识水平、知识结构和监管手段等方面,与金融监管目标的高标准和监管任务的艰巨性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三、我国金融监管优化和完善的对策
(1)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
我们必须优化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为金融协调监管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一要加大金融立法的力度和执行强度,确保各种金融立法被准确执行和落实。建议制定《金融监管法》,对新成立的监管机构的职责权能、与中国人民银行及财政部门的关系等问题进行全面规定,从而切实解决当前我国金融监管过程中出现的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一系列问题,实现依法监管。二要修订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可通过系统全面的规划,使各个监管部门的权责得到具体明确的分配,消除监管空白、监管重叠等现象。三要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金融机构准入制度,明确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等法规制度,从而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和高效率,促进我国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各金融机构间相互协作对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是至关重要的。一要完善三大金融监管机构与中央银行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打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泾渭分明的格局,建议由央行牵头,财政部、发改委、审计署等部门综合调控并进,并界定各机构的职责,理顺各机构之间的关系,以避免出现监管重叠或真空现象。二要建立金融监管机构与金融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中介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以克服监管机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有限性。三要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随着金融的全球化、金融创新的飞速发展,金融系统的风险越来越大,国际金融监管受到极大的挑战,我国必须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组织的活动,加强国际金融政策协调,增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尽快提高我国金融监管水平。
(3)健全完善金融信息披露制度
公开监督是金融监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金融机构和相关的监管机构要适当地披露其政策信息,从而加强金融监管的信息透明度,如规定必须定期汇报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让公众参与监督,及时了解金融机构的运行状况,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信息披露体系,不断充实信息披露的内容,使金融监管变得更加透明。针对当前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方面所表现的如信息失真、假账等现象,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做好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4)完善金融监管人才培养机制
我国金融监管水平要不断地提升,培养高素质综合性监管人才是关键环节之一。高素质综合性监管人才是要能掌握最新的科学知识、最新的技术手段、最先进的监管方法、最新的信息渠道和具有果断处理问题的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因此,我国需要不断地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建议根据国际现代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对现有的监管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也可派到国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监管当局学习国际监管知识技能,提高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另外,可以选拔一些熟悉金融业务和外语、法律、计算机等知识与技能的人才充实监管队伍,从而提高和改善金融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效能,以满足推行统一金融监管体制对监管人才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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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何诚颖等.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金融监管的演变和发展[j].经济学动态,2010(7).
金融危机的后果范文5
一、后金融危机时期全球经济存在的特征
在后金融危机时期纵观世界经济,不难看出金融危机的“后遗症”仍然阻碍着世界经济的稳步复苏。西方大国经济低迷,国家债务缠身,银行体系问题丛生,货币体系遭到金融危机的冲击;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金融活动萎缩;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横行于世。发达国家为摆脱困境,利用其主导优势地位通过低利率、弱货币、量化宽松等转嫁危机;新兴经济体虽从金融危机的影响中解脱出来,但也难逃国际热钱的狙击,货币升值压力加大,引起其国内的通货膨胀。发达国家为本国利益,损害新兴经济体的利益,二者已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加剧了国际经济合作的恶化,政策协调更加困难。首先,美国为首的西方经济强国在金融危机中虚拟经济遭到重创。由于虚拟经济中包括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服务等多个金融业占有很大的经济比重,并对其政治经济遇着深远影响。
由于过度依赖虚拟经济,在危机过后,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回归实体经济,以量化宽松为名,开启印钞机全速印钞,为美国经济复苏提供无穷的资金支持。再者,次贷危机前不受监管的金融创新产品使得美国为首的西方经济强国的金融杠杆达到3O倍的平均杠杆率。金融杠杆不但促进了经济繁荣,更助长了金融泡沫。在金融危机爆发后,欧美各国都纷纷通过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强化金融监管,约束金融机构肆意投机与扩张。
随着美欧监管改革法案与“巴塞尔协议III”的落实,国际金融去杠杆化进程加快。现如今,疾风骤雨的危机渐行渐远,但金融产品、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消费者的“去杠杆化”依然在延续。金融活动萎缩,投资、生产与消费等正常经济活动持续受到影响_1]。当然,不容忽视的是,经济去全球化的趋势影响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虽然反全球化的呼声从未停息,但是由于金融海啸发生后,贸易保护主义尤为盛行。各国政府纷纷出台经济刺激方案,但刺激效应通过进口和跨国资本流动流向国外,本国的经济收益并没有最大化。贸易保护主义旗帜揭竿而起,即便是一贯标榜自由主义大旗的美国也要求国民购买本国制造的产品。这使得全球化速度放缓、加剧了贸易摩擦,经济壁垒增加难以避免。
二、中国经济在后金融危机时期金融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中国金融业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存在不少问题。
1.中国国内缺乏良好的制度基础,且我国采用落后的监管理念。中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措施长期是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主要靠外部监管而忽略了金融机构自身的内部控制且对金融机构的检查评级没有统一具体的量化标准,监管行为随意性强。
2.我国商业银行包括金融衍生业务及各类投资基金托管、证券业务等,这些业务与证券、保险业务密切相关,造成业务的重叠。金融监管机构内部功能不协调,监管机构之间权责不清。
3.金融创新由于受金融危机的重创,再加上我国采取业务审批制使得金融创新产品受到限制。
4.我国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得开展金融业务时缺少法律保证。
因此我国应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建立完善的金融监测预警及防范化解机制,量化金融市场准人和推出标准。优化金融监管手段,增强金融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
三、中国经济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对外贸易在的取向和建议
金融危机的后果范文6
总理针对中国第二季经济增长率10.3%,比第一季的11.9%降低1.6个百分点,说除了技术因素外,“是主动调控的结果”。
的解释是很专业的。宏观经济走势出现波动,很自然;针对波动,以反景气政策调控,也很正确。其实,对当前的中国而言,与其关注短期的景气波动,不如更多地关注增长的长期趋势。因为,中国历经了过去30年的高速发展(年均增长9.8%)后,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未来走势如何,是个“―”呢?或是一个背倾斜的“L”,或是“U”?
要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做两个“中期”比较,过去30年与未来30年,其间正好以2009金融海啸作为分界。
过去的30年,中国经济年增长9.8%,全球第一,有供给与需求两方面的解释。供给面是:市场经济加民营化,释放了巨大的生产力;需求面是全球化形势的大开展。
但到了2008――2009,也正是第一个30年的尾端,形势出现了两个大变化。(一)世纪金融海啸导致全球贸易萎缩(2009剧挫11.8%),还必须看到这是全球经济长期结构失衡的调整(以美国空屋为例,没有5到10年,消化不了),非短期能真正恢复;(二)另一方面,中国也亮起了“不可持续发战”的警示灯,资源、能源及环境的透支,劳工、农民等弱势群体问题的浮现。这两大变化让中国意识到,必须(1)更多地依赖内需,拉动内需;(2)必须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理论上,这(1)与(2),又是相互补充,相生相济的。
例如,表现在具体的政策上:
――政策性地提高工资,从制度上推动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这就一方面缓和社会矛盾,二方面有利于拉动内需;
――加大对三农的政策补贴,也有同时缓和社会矛盾与拉动内需的双重效果;
――加强节能减排。这方面目前力度还不够,尤其是环境生态的保护方面。
所有这些政策的调整,都是“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都有可能列入“十二五规划”,都将是“后金融危机时代”也就是下一个30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因此,势将对中国的经济增长趋势产生深远的影响。“影响”可以从“短期”与“长期”两个角度来分析:
(一)就短期看,增高工资,增加环境生态保护成本,增加对农工等弱势群体的政策补贴,都将直接、间接地反映在生产及出口成本之上,从而降低出口竞争力。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中国中、短期的经济增长率增速有可能减缓,例如从过去30年平均的9.8%,调整到8%甚至是7%。
然而另一方面,通过经济发展方式的加速转变与结构的调整,中国庞大的内需(全球最大规模的内需市场,13亿人口)可望真正的拉动起来,相当程度上抵消下一个阶段中出口新形势中的不利影响。因此,中国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增长的中长期趋势,不会是一个“―”字(表示继续在高位运行),也不会像日本、美国,发展成一个背部倾斜的“L”,较可能的是一个“U”字,初期略为调低,之后,又开始缓坡向上。至于这个“U”字向下、向上坡度的斜率如何,底部有多宽,则除了取决于前述的各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内需效应”外,还有三点值得一提:
(一)就业政策。中国必须克服在一个较低经济增长率下的就业问题,一针见血地说,这需要正确认识劳力密集产业的价值,并给以积极的政策倾斜。
(二)适度重估人口政策,避免落入老龄化的日本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