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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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范文1

摘要: 安全事故一直是困扰施工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被列为建设工程三大主题(质量、安全、环境)之一。本文从工程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 根据我国公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探讨从管理上建立起安全管理系统,提高我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法,以求降低事故发生率,保护广大从业者的人身安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关键词:交通建设 施工生产 安全管理

Abstract: safety accidents always puzzl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mplementation of the important factors, is listed as the construction of three major themes ( quality, safety, environment ) is one of the. This paper from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point of view, according to our country highwa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situation,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discusses from the management to establish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n China, improve the prod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method, in order to reduce the accident rate, protect the general practitioner's personal safety, to improv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enterprises.

Key words: traffic construction prod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建设工程持续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增强。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建设投资也在不断增长。尤其是近年来公路施工项目迅猛增加,在建工程规模不断扩大使公路施工业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繁荣期。公路施工业的不断发展,为我国基础设施能力的不断增强,为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做出了基础性贡献。公路施工业在我国支柱产业的作用和地位也进一步地显示出来。

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所在。在谋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整个过程中,人的生命始终是最宝贵的。而公路施工业在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的大事。

一、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

交通建设工程由于其特殊性,其有如下特点:产品生产的固定性、露天作业条件恶劣性 、结构庞大施工高空性、队伍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实施安全管理的困难性 ,其手工操作多、体力消耗大、强度高,劳动保护的艰巨,并且产品品种多样性、工艺多变,施工安全管理复杂,有时施工场地窄小带来多工种作业的立体交叉性 。这些都给施工安全管理带来了困难。一旦发生事故将是

严重、复杂、可变性较强的。因此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和指导是非常必要的。

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其管理的探讨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是指在工程建设施工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作为施工企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应从基础性的工作做起。

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是从事安全工作的必备条件,应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在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时,要注意施工方案、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登记制度、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等。在各种管理制度中,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是为保障安全施工确定的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是指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是安全生产必备的基础制度。

2、建立现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及相关方的安全责任有了明确的规定。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构成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

3.明确交通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健全保证措施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供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

其中在生产过程中还要执行各项保证措施,包括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 ;2)按照标准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进行设置---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3)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①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石方开挖;

②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③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④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⑤隧道工程中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⑥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⑦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⑧爆破工程;

⑨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工程;

⑩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4)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5)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6)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按要求设置 7)制定施工环境污染防护措施,防止施工过程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8)制定施工消防安全保障措施,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等。 9)健全劳动安全管理措施 包括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等等。10)配备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验收等。

4、实行持续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上岗;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新工地或采用新技术时的上岗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条款与刑法衔接。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参与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对比表见表。有关条款中还增加了民事责任。并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如规定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罚款为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等,从罚款数额上来看,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并规定了注册执业人员资格的处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范文2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1引言

当前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速度非常快,城市化进程也非常迅速,与此同时,交通拥堵问题更加严重,导致人们出行存在严重的问题,影响城市的全面发展。进入21世纪之后,具备较高节能性、通行便捷性的城市轨道交通被人们所关注,很多城市都在投入大量的精力组织开展建设,为当前我国地铁事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2国内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现状

当前,我国地铁建设规模很大,发展速度也非常迅速,而轨道交通建设施工的环境比较复杂,所处的环境也比较恶劣,所以,要进行必要的安全风险管理和分析。轨道交通工程与其他工程存在明显的区别,规模大、风险高是主要特点,而地铁工程主要是在地下空间进行施工,所以,隐蔽性大、不可预见的因素也比较多,如果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会导致工程的质量难以达到标准的要求,进而影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而地铁是当前城市轨道交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施工中,主要是在城市中心区域进行,周边建筑物比较多,地形条件也非常复杂,地下管线埋设比较复杂,影响工程实施的安全性。因此,地铁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工期要求紧张、社会影响比较大,因而导致其风险极高。因为存在这些因素,加上很多单位对于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足,或管理方式比较差,造成安全事故问题比较普遍。结合目前的地铁工程安全管理实际情况,传统的事后管理方式很难满足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因此,要积极转变思想观念,以促进总体安全水平的提升,满足社会的发展需要。

3国内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该项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理效果得不到提升。这些问题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3.1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需进一步完善

当前已经应用的标准和规范难以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对于工程的实际指导不会产生有效的作用。从工程实际情况分析,对于一些风险较高的区域内,地下工程施工环节中极易存在某些指标难以有效地控制,或不能发出相应的预警,而有些指标值的控制过于严格,致使投入资金过多而导致损失严重。即使同一指标,也会因为不同环境而产生不同要求。因此,在制定地下工程施工方式时,应该结合不同城市特点、地质条件因素综合分析,且风险等级要进行合理的划分,使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证经济、工期、质量协调进行,切实保证工程的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在进行技术规范标准制定的过程中,要结合原有的规范标准进行更新,使其能够满足整体工程开展的要求,减少交通工程风险问题产生。

3.2建设单位对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在实施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该设置专业的管理机构,比如,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监管部门要实现全面的安全管理和控制。但当前企业在人员配置方面欠缺,导致一些经验不足的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也有很多没有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使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都不能有效地进行,从而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同时,在安全管理上,缺少安全管理方法。

3.3第三方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水平欠缺

当前,我国的安全风险管理咨询评估工作人员并没有具备相应的资质,企业对于资质的管理也比较松懈,导致很多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主体单位还主要是科研单位,以科研项目的形式存在,对于工程安全风险咨询评估管理却不能有效地开展和进行,也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致使各项工作无法有效地进行。此外,管理人员素质相对较差,也会导致安全管理工作无法有效地进行。如果风险评估人员素质较差或不能按照标准开展工作,导致安全风险监控管理难以有序地开展和进行。

3.4安全风险控制信息化程度不高

结合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信息化管理可以有效地控制安全风险,当前地铁建设施工城市已经逐步建立完善的安全信息工作平台,但应用效果一般,主要是经验不足、技术人员设置不合理所造成的,很多平台只能进行信息数据的监测,缺乏相应的监督与预警管理,经验总结工作也不能有效地进行。同时也没有积极地应用大数据技术,不能总结分析当前的安全事故实践经验,造成安全管理的总体效果较差,给整个系统的运行造成不利的影响。

4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理体系研究

4.1建立适合本地区的风险指标管理体系

我国各个地区的地质条件相差比较大,市区内部的环境比较复杂,根据当前设定的监控指标值,与各个城市的实际情况还有着明显的差异,极易导致工作中存在缺陷,或造成施工成本的上升。要想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参数值很难,监控指标值应综合分析周边环境和工程的具体情况后再确定,这样才能够反映出当地的地理条件和特征。因此,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地质条件、环境来确定合适的指标值,进而充分掌握各项工程力学的变化规律,为整个地铁施工提供指导,以保证地铁工程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同时,在进行本地区风险指标管理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还需要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指标的要求进行构建。并且在该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需要制定风险指标的管理原则,从而保证构建出来的风险管理指标内容满足当地的要求【1】。

4.2应考虑对于重大风险源的应对措施

当前设计理念相对比较落后,要合理确定当地的风险指标,并充分考虑地铁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同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最佳的工程风险等级,然后组织专项设计工作,这是很多城市都在使用的方法。但很多专项设计却只能从机构自身的安全性考虑出发,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因素却没有从根本上考虑,导致整体的效果较差。地铁在穿越这些周边围护结构的情况下,虽然能够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建筑保护措施,但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建筑进行区分对待,造成防护措施的管理比较差,现场的实际情况也没有充分的掌握,使施工费用增加,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需要通过重大风险源的分析来确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4.3严格执行施工阶段重大风险源的条件验收

对于重大风险源在具体实施前,就应该组织相关专家来论证、分析,然后确定最为合理的专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根据工程验收的程序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使得验收工作可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确保工作可以顺利完成。在施工阶段,重大风险源条件验收的过程中,还要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验收的指标内容进行研究,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将相应的方案制定出来,从而保证该项工作的开展能够符合实际要求。

4.4深入开发信息化平台的运用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要结合实际工作的管理需要进行建设,同时,系统中应该明确具体的风险等级、风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等,对于当前所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合理的划分,总结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明确具体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以更好地落实各项风险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同时,还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对于超出安全标准的事故问题要及时发出一定的警报,做到能够随时监控整个隧道项目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安全事故问题,将一些安全事故排除掉,排除安全风险,提高隧道工程的总体质量水平。比如,在实践过程中需要将预警响应体系建立起来,具体操作可以由以下方式进行;将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分为单向预警和综合预警,并且对于每种预警的方式采用不同的颜色进行区分,例如,黄色、橙色,红色作为三级预警警示。同时,根据不同分层的预警进行综合管理,配备相应的救援队伍,当交通工程出现预警情况时,就可以采用救援模式。这种方式能够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开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能够降低安全风险问题。

5结语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范文3

【关键词】交通土建;工程监理;注意事项

交通建设是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先行领域之一,几代交通系统的领导同志、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建设监理人员为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管理体制的精髓,为中国特色的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为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付出了毕生的心血。然而,在我国市场经济占主体地位的今天,我国工程监理体制仍然存在缺陷和不足。工程监理责任职能应当根据监管工程的特殊属性进行细致地划分,应当更具有针对性地实施工程监理工作,有效调节控制我国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宏观把握工程建设全程动态,严格控制把关工程施工质量与进度,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监管职能,并确保我国建设工程利益与质量的最大化。

1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项目管理的范畴。其主要目的就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就我国目前工程建设监理体制的完善情况来看,我国的工程监理仅仅是施工阶段的,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出于空白状态,仅仅是某些特殊行业,如市政工程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等,设立了施工图审查的岗位制度,与建设工程中设计监理的工作职能相近。因此,本文主要介绍的就是我国交通土建工程监理施工阶段的工作情况以及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但首先要明确工程监理在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即工程建设的资金、工期、质量以及安全,然后再根据其主要工作内容展开探讨与研究。

(1) 控制建设工程资金。在控制资金投入方面需要有专业的监理人员在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前做好合理准确的投资风险分析,并制定出应急防范方案,明确投资细则,对合同上的内容反复推敲,公平公正,确保没有漏洞。同时要按照签署的合同做好每一笔建设物资使用和费用花销的记录,保证有据可循,有据可查。

(2) 控制建设工程工期。能够切实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措施和方法有很多,需要工程监理人员对这些手段和方法有个熟练的掌握和控制。因此,积极合理地调配工作人员以及科学有效地采用先进技术手段都是可以有效控制我国建设工程工期的好办法。

(3)控制建设工程质量。无论是从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方法角度还是从质量控制细则研究,我国的交通土建工程质量控制都必须从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主要因素着手,即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施工用料、施工方法以及施工环境。只有这五个影响因素都得到提高,得到控制,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才能得到保障。

(4)控制建设工程安全。安全施工才是一切利益保证的前提,唯有严格控制建设工程安全,才能确保我国人民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确保国家利益不受威胁。

2 施工阶段监理出现的问题

(1) 施工监理人员缺乏整体素质。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即使他们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但还是由于在知识结构方面缺乏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进而导致了在开展监理工作中不能有效地发挥组织以及管理的作用,难以取得监理成效。

(2)施工监理工作过于随意。交通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随意性比较大。实际调查中发现很多监理工作都不完善。工作程序简单,且没深度,进而导致一些工程达不到质量合格标准,自然工程造价和工期也就得不到控制。

(3) 施工监理者缺乏竞争意识。很多企业都是缺乏活力与市场竞争意识,进而监理工作水平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4) 施工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施工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缺乏岗位责任制度,致使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得力。

3 健全和完善施工阶段监理体制的相关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来完善施工阶段监理体制。

(1) 加强监理人员的教育工作。关键是要结合工作需要对监理工程师不断进行培训,从而使企业形成一支稳定且高素质的人才团队。并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对监理人员培训与教育的检查制度及教育记录。

(2) 加强施工监理工作的监管力度。为进一步适应工程监理自身发展的需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首先,应当尽快调整现有监理法规,调整现行监理法规中不适应未来发展要求的条款,以积极的态度应对发展的需要。其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部指令和其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把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关。最后,加强对监理从业人员的注册管理,建立从业人员个人信誉登记制度。

(3) 提高施工监理抗风险能力。监理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时,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细化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范围,监理人的义务、权利、责任等条款内容,且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同时,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监理协会应协助监理单位创造条件,参加监理单位责任保险,提高监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4) 调整施工监理组织机构体制。我国加入 WTO 后,监理行业将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施工监理企业不调整体制,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而这也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进而影响整个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在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中,尤其是一些技术力量相对较弱的监理企业应尽快对监理体制进行完善。

结束语

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不仅利于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增进建设领域的国际交往,更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非常有必要分析我国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进而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的监理工作规范化的措施,推进我国土建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翁斌.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必要性的认识[J].地下工程与隧道,2009(4):31-32.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范文4

一、监督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建设项目内容涉及的国家标准或交通部等行业标准,现行技术规范、施工规程技术标准。

3、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4、项目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

5、《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二、监督内容

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我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期。监督期内,我站依法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为:

1、对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2、对工程项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3、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试验检测工作、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情况等实施监督。

4、对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的资质及其人员资格进行检查,并实施动态监管。

5、对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等规章要求,对参建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7、对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抽查。

8、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设备等实施监督抽查。

9、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规范性实施监督检查。

三、监督人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

2、拟定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督促项目从业各方诚信履约。

4、对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设计单位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状况。

5、受理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举报,参加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

6、收集整理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动态信息,定期向本站质量监督检测股提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动态管理工作成果。

7、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对监理、施工单位、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信用初评工作,并对其初评结果进行评定。

8、参加项目交、竣工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工作。

9、参加对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的预评价。

10、遵守廉政规定,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准备的工作原则。

四、监督检查

1、组织形式

(1)督查方式

监督检查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方式。

①综合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进行抽检等方式进行,系统检查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

②专项检查通过查验资料或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针对性地检查项目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工作情况和施工质量和安全状况。

③巡视检查主要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不定期地通过查看施工现场等方式,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实体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随机检查,对工程关键项目、重要部位工地现场情况进行巡查。

(2)督查程序

综合检查程序:

①检查项目自查报告与施工工现场实际情况的符合性以及前次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②项目建设、监理单位汇报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

③确定抽查项目。

④分组查阅资料、查看工地现场、抽检工程实体质量。

⑤检查组评议,并对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评价。

⑥检查组反馈意见。

⑦检查结束后7日内发出检查通报。

⑧根据综合治理检查结果确定下步监督重点单位,并告知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

专项检查、巡视检查可参照综合程序进行,可根据督查的具体任务和项目建设情况、不预先通知、随机抽查。为提高项目监督效能,我站将重点采取不预先通知、随机巡查的方式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2、监点

(1)、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和耐久性的重要指标或施工工序,质量通病的防治,“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3)、关键工序

路基工程半填半挖与填挖交界处应开挖台阶,路基填料质量、填筑与压实控制,高填方路段、高边坡开挖、软土路基换填等施工质量控制。

路面工程碎石材料的加工、质量控制与存放,水稳层的质量控制,纵、横向施工缝的处理。

(4)、安全监督重点

①“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一线工人岗前安全培训、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②雨季、大风、冰冻等恶劣气候环境下的安全施工应急措施及实施。

③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存储措施,材料运输、混合料摊铺等安全措施。

五、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对影响主要结构安全的隐患或隐蔽工程重大质量缺陷,现场发出《停工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或相关作业区停止施工,由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督促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提出复工申请,报经我站复查确认并发出《复工通知书》后方可复工。

2、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结束后,对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项目后续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3、督查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核查,对潜在的或已危及质量或安全的较大问题,我站将对其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范文5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政办发〔2012〕号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其中:县到乡镇公路及农村公路中的大桥、隧道工程项目为重要农村公路项目,其它项目为一般农村公路项目。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行企业自检、工程监理、业主管理、政府监督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依法成立项目法人作为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目标:所有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县道、乡道和桥梁、隧道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80%以上。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向社会公示。工地现场设置公示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额、各从业单位及联系人、质量监督人员、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交通主管部门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协调农村公路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政策和工程技术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建设各方质量责任、权利和义务,检查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对农村公路项目参建各方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规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指导,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日常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第三章质量监督机构职责

第九条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监督责任。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措施。

第十条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本县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分析本县农村公路质量状况,总结工作经验,定期向上级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质量监督工作。办理县道及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制定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和管理乡(镇)交通质监人员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巡视检查受监项目实体工程质量,制止和纠正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出具受监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意见,参与交、竣工验收工作,对受监项目进行质量鉴定。对质量争议依据权限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要求成立由乡(镇)领导任组长的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协助交通质监部门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有建设项目的行政村必须配备2名以上群众义务质量监督员,重点对路基验收、工程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面板的厚度和宽度及养生等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巡回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期,自发出监督通知开始到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止。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应根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鉴定申请及时进行质量鉴定。质量鉴定以数据为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应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造价审查制度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保证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按照管理权限对农村公路造价争议进行仲裁。

第四章招标投标管理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投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项目招投标按照《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交基建〔〕号文件要求进行评标,30万元以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十六条达到招投标标准的县道、中桥、隧道及以上监理项目,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投标确定监理单位;乡道、村道、站房、小桥、安保工程,由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监理组进行监理,费用从项目资金中列支。

第十七条县(乡)道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由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招投标方式由县发改局审批,招投标结果应当按规定进行公示。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在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进行,招投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

第五章建设各方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管理职责

(一)建设项目法人为项目管理责任人。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成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有条件的应当按规定配备项目建设工程师。制定与农村公路建设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创优指导意见,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

(二)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管理。认真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做好开工前的设计交底,消除质量隐患。

(三)严格执行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符合招标要求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招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评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未达到招标要求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根据项目特点按照有关规定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建设项目严格实行合同管理。

(四)主动接受交通建设质监机构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整个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认真履行工程开工报告制度,申报施工许可,申请质量监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协调解决施工中质量、安全、环保等各项工作;工程完工及时申请质量鉴定和交竣工验收。

(五)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建立详实的工程档案。

(六)加强项目建设期的技术服务,加强对参建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参建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十九条设计单位质量管理责任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根据《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设计审查和审批。县道、乡道、中桥、隧道、站房及以上项目必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村道、小桥、涵洞、安保工程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设计,设计费用从项目资金中列支。

(二)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对公路工程设计质量负责;主动接受交通建设质监机构和建设单位对其承担设计工作的资格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三)按照《省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选择适宜的技术标准;遵循因地制宜原则,优化设计,提高设计质量。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加强现场服务,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决有关设计问题。

(四)参与交竣工验收,检查设计标准是否得到执行并提出评价意见。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责任

(一)县到乡镇公路的施工单位应具备县到乡镇公路建设专项资质及其以上资质;大桥、隧道工程项目应根据建设单位招标文件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建。严禁个人承揽施工任务,严禁将中标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

(二)依据设计文件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办法,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主动接受交通建设质监机构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制定和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明确岗位质量责任;编制包含质量标准、施工工艺、质量保证措施,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工艺责任人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

(三)施工现场须配备与施工工艺相配套的压实、拌合、计量、振捣、整平设备。施工工艺须符合相应作业内容的质量控制要求。

(四)承建重要农村公路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建立符合工程要求的工地临时试验室;对里程短、投资少的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可通过协议形式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室承担试验工作。

(五)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须按有关规定向监理和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接受调查。

(六)竣工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须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时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责任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县到乡镇公路项目实行社会监理,其监理单位资质等级不低于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大桥、隧道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招标文件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单位承担;对一般农村公路项目,可按区域采取项目捆绑方式招标社会监理或由县交通局组织成立专项监理组,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建设项目,监理人员资格和设备的配备须满足监理合同要求;设立专项监理组的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其监理人员须依法参加监理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须将监理机构、到岗人员及监理工作计划报市交通质监单位审核;县道及一般农村公路项目报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审核。

(三)实行社会监理的建设项目,其监理单位应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为节约资源,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由合同约定,监理单位也可通过协议方式利用施工单位的试验室,但试验检测工作须由监理单位独立完成。对设立专项监理组的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试验可通过协议方式就近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室完成。监理质量控制与检测的试验数据必须独立、真实、准确。

(四)监理须加强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重要施工工艺的质量检查与现场旁站。

(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试验规程和施工工艺;监督、检查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参与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

第六章试验检测与评定

第二十二条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必须建立检测试验室。检测试验室的管理执行省厅有关要求,至少应具备砼强度、砂石材料、配合比试验、路基弯沉和路面取芯等常规试验检测设备和工作能力,人员须依法通过培训考核合格。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工程质量检测。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检测工作由交通部门批准的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大桥、隧道项目检测工作由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承担;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检测工作由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检测试验室承担。各检测单位对检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省厅有关要求进行。只有通过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合格、质量监督机构出具《质量检测意见书》后,方可进行验收工作。

第七章工程竣(交)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执行《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行办法》的规定。一般农村公路由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

(一)未报监的项目,不得组织质量检测。

(二)未通过质量检测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三)未经验收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不得付清工程款。

(四)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质量评比,并从县以奖代补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作奖励,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章质量管理程序

第二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遵守以下质量管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已经批复。

(二)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选定施工、监理单位。

(三)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设计单位解答有关设计问题。

(四)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手续,执行工程开工报告和政府监督有关规定。

(五)建设单位组织检查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到位情况,为工程开工作准备。

(六)施工单位按照监理程序办理开工申请,经批准后开展施工。每道工序只有通过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期间,接受建设单位、监理组织和质量监督机构检查,接受地方群众监督。

(七)质量监督机构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履约情况,巡视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对重要结构物、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质量抽检。

(八)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单位路基、桥涵结构物、防护排水、路面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作出鉴定。

(九)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机构、管养接收单位,对完工项目进行竣(交)工验收,签发验收鉴定(评价)书。

第九章质量控制要点

第二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必须认真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十八条路面施工前,相关单位必须对路基工程进行验收,重点检测路基宽度、弯沉和平整度。以上指标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才能进行路面施工。

第二十九条水泥、沥青路面施工必须保证原材料质量(水泥路面使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合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重点控制好原材料计量、砼拌合、振捣(或压实)、平整、养生等关键工序施工,保证面板宽度、厚度及平整度。水泥路面应及时切缝、灌缝,加强缩缝、胀缝施工质量控制;沥青路面应加强温度、运输、摊铺的施工控制,保证工程质量。

第三十条桥涵结构物工程须加强原材料和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制备、运输、浇注的质量控制;混凝土制备采用重量法计量,保证振捣、养生质量。

第三十一条加强桥涵结构物养护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价体系,严禁超载运行,确保桥涵结构物使用安全。

第三十二条危旧桥梁改造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称平衡卸载与加载,加强梁(拱)的位移、变形监测。桥梁改造后应及时进行检测鉴定,达到荷载等级要求。

第三十三条防护工程的圬工砌体必须选好石料,砂浆拌制采用重量法计量、机械拌合,加强砌体养生。

第十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设施。

(一)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四)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五)交通建设相关单位要定期开展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六)交通建设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或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第十一章建设资金及管理

第三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分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两部分。国省补助资金按上级补助标准和建设里程、地理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按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制订的办法执行。地方自筹资金由所在乡、镇设立专户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应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检查、监督。

第三十六条地方自筹资金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全额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不得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建立工程质量月报制度。建设单位在每月28日前将截至本月25日的工程质量及相关情况报送至县交通局和质监机构。

第三十八条违反上述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范文6

摘要:监理工程师的一些执业特点。要有工程技术知识和技术能力,还要具备一定的个人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对建设工程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并履行监理安全责任,与参建方的沟通与协调。

关键字:监理、特点、素质、道德、控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T-2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人类社会不断的进步,社会分工更趋于专业化。在工程建设领域诞生了工程监理制度,这正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然而这一制度的核心就是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经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首先,要了解监理工程师执业时的一些特点,其主要表现在四大方面:

一、执业范围广阔。建设工程监理就其监理的过程来分,可以包括项目决策、招投标、设计、施工、项目运行等各阶段。

二、执业内容复杂。合同管理是执业内容的基础,工作内容是目标控制和管理,执业方式包括管理和咨询。

三、执业技能全面。工程监理业务是高智能的工程管理服务,涉及多科学、多专业,监理方法需要运用技术、经济、法律、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

四、执业责任重大。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担负着重要的经济和管理等方面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责任,称作监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知识和技术能力,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个人素质:

一、高学历和复合型知识。工程建设涉及的学科多,主要学科就有几十种。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不可能掌握这么多的专业知识,但至少也应该掌握一种专业知识。

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监理工程师业务的内容是技术与管理的并用,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三、需要良好的品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端正的态度,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正,能够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冷静分析各种问题。

四、身体健康和精力充沛。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服务,以脑力劳动为主,但是也需要具有健康的身体,才能胜任繁忙和复杂的监理工作。

在监理的行业中,监理工程师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能损害工程建设任何一方的利益,为了确保监理事业健康的发展,要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有严格的要求,在法规里也有具体规定的。具体包括:

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按照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来执行,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不断学习专业技术和监理知识,以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个人名义不得承揽监理业务

不在两个以上的监理单位注册并从事监理活动

不得为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设备或材料供应商

不收被监理单位的钱物

独立自主的进行监理工作

在建设工程中,监理工程师该做些什么。首先要了解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义,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接受建设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建设文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及其它有关合同,代表建设方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是指致力于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也就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规范、标准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方法和手段。工程质量控制按照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包括全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程序、时间和衔接关系根据进度总目标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然后在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对出现的偏差进行分析,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调整、修改原计划后在付诸实施,这么的循环,直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是指在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把投资的额度控制在批准的数额以内,不断纠正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在建设工程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有:

一、发展建筑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靠合同来规范当事人的交易,合同内容将成为开展建筑活动的依据。

二、改革建筑领域。在建设领域我国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这些改革当中,合同管理制度是核心内容。

三、提高工程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落实在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三大控制目标上,这三大目标的水平体现在合同中了。

四、避免违法和犯罪。建筑是我国经济犯罪的高发地。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工程建设中的公开、公正、公平做得不够好。

建设工程信息管理的作用,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方法是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以使得监理工程师耳聪目明,可以更加卓有成效地完成整个监理任务。信息管理工作的好坏,将会直接影响监理工作的成败。

监理安全责任的履行,自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及以后陆续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监理的安全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中落实安全责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