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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污染整治范文1
关键词农村环境 规划指标体系 规划方法 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R821.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 前言
农村目前仍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1]。国内学者多是从农村某一方面或某一环境要素开展研究,针对特定问题,研究特定问题,解决特定问题[2],在综合性和区域性农村指导规划方面研究甚少。郑州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在《全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纲要》(环发〔2007〕192号)的指导下,同时依照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相关规划及计划要求,首次尝试对郑州市整个农村范围的生态和环境问题进行系统、长规划期限的研究,构建了区域性、综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指标体系,并将公众参与贯穿和指导规划编制全过程。规划对预防和治理郑州市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村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解决农田面源污染和建设环境优美社会主义新农村,均有较强指导意义。
1 郑州市农村环境概况
规划界定农村为除城市建成区以外,人类集居并以农业(包括农、林、牧、副、 渔业)或乡镇工业生产为主体的地域。郑州市规划重点区域为除其建成区和县(市)建制镇以外的农村区域。
2规划编制思路
针对郑州市农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特点,同时结合其社会经济实际情况,规划本着协调发展、互惠共赢,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科技先行、多方筹资的原则开展编制工作。规划范围涉及整个郑州市农村区域,规划以2007年为基准年,分为近(2010年)、中(2015年)、远(2020年)三期。
规划在综合考虑郑州市空间和时间因素前提下,将规划分为前期准备、基础研究和规划编制三个阶段,其中公众参与贯穿规划全过程。
3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环境保护、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等相关规划和计划要求,综合郑州市相关公众意愿,同时在咨询和访谈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及农业局等相关局委专家基础上,借助层次分析法,构建了规划指标体系,明确了各阶段的规划重点、难点和目标。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及指标体系见表1。
表1郑州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主要编制内容及指标体系一览表
注:(1)表示农村水质和土壤质量监测体系不完善,无法获取准确数据,其阶段目标值根据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等确定;
(2)上表中部分指标具体解释及计算见《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试行)》、《全国生态示范区验收标准》 和《郑州市生态文明村考核指标解释》相应内容。
4规划编制中的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是公众个人或组织依法通过一定的方式和程序,直接或间接地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及效果表达个人或集体的利益、意愿和主张,从而影响政策制定、执行与完善的行为[3]。基于农村环境问题成因复杂、污染类型和特征多样,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较弱,以及农村综合性的环境规划研究缺乏[4],对郑州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开展较大范围的公众参与尝试具有现实意义。
5结论
郑州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开展了农村区域较大范围、模式多样的公众参与活动尝试,并将公众参与结果及时反哺于规划编制、修改及完善过程,构建了综合性、区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指标体系,应用了针对性的规划方法,制定了因地制宜、易于实施的重点工程任务,是对农村生态和环境综合性规划编制的有益实践。同时,由于农村生态和环境统计数据有限、管理职能交叉或管理空白等客观因素影响,下一步在完善规划定量预测、综合分析生态和环境系统内外部影响、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有待加强。
参考文献:
[1]朱跃龙。京郊平原区生态农村发展模式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
[2] 张雪花.在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体现资源价值与环境的成本探讨[C].中国环境保护优秀论文集,2005.
农村环境污染整治范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为我市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奋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实施“8160污染整治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三大工程”,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80%以上,出境水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省定目标,确保全市环境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工作任务
(一)强力实施“8160污染整治工程”
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城区大气环境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电力水泥行业脱硝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及重金属行业专项整治、燃煤锅炉专项整治、食品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清洁生产审核”等8个方面的综合整治,完成160项污染综合整治任务。
1.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
一是实施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修武分公司和孟州市、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温县现有污水处理厂要实施升级改造,增加脱氮、脱磷等功能,外排废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孟州市、武陟县、修武县、温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中站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2012年10月底前建成投运。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和综合利用力度。新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必须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三是加快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要围绕扩大收水范围,进一步完善干、支管网,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各县(市)要结合已运行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确保现有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环境效益。中站区要完成中站城区和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山阳区要完成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配套管网建设任务。
四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再利用”原则,对全市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整治,实现污泥的安全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2012年9月底前,各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建成污泥处置设施,以贮存为目的(即不处理处置)将污泥运出厂界的,必须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
五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要达到80%以上,实现稳定、规范运行。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察监测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2.城区大气环境污染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专项整治。城区内餐饮业的加工炉灶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对市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上、基准灶头3个(含3个)以上的餐饮单位,要安装经国家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装置、设置专用烟道,并督导其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油烟对周围民居等环境敏感点造成污染。
二是开展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加强城市施工工地管理,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城区内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工地采取建筑工地道路硬化、主体结构施工外脚手架密目网全封闭、车辆出工地全冲洗等措施,确保施工工地周边环境整洁。建筑物拆除必须做好围挡,边拆除、边洒水、边清运渣土,渣土、垃圾应在建筑物拆除完成后3天内清运完毕,暂时不能清运出场的,要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三是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强化机动车排气监管,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专项整治,达标前不予核发定期检验合格标志和其他审验证件。对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差的机动车(高排放车辆)发放黄色标志,其余发放绿色标志。对高排放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对重型货车进一步扩大限行范围。积极鼓励发展清洁能源汽车、小排量汽车,加快淘汰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
四是开展燃煤煤质专项整治。市区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燃煤必须使用全硫份≤0.5%、灰份≤20%的优质煤炭(有特殊设计要求的锅炉除外)。加强煤质重点监控单位和年用煤量超过3000吨的其它用煤单位的煤质监管,对超标单位在媒体上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理。取得资质的型煤生产企业必须按要求添加固硫剂,减少二氧化硫排放。
五是开展交通运输扬尘专项整治。城区行驶的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实行密闭运输,保持车辆整洁,均衡装载,捆扎牢固,不得沿路泄漏、遗撒;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区范围内行驶。
3.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
一是切实抓好蟒沁河流域和海河流域的水环境整治工作。以皮毛(制革)、造纸、酒精、白酒、化肥、橡胶等重点水污染行业的深度治理为重点,通过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完善治污设施,提高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改善两个流域的水环境质量。孟州市要启动桑坡皮毛群三年搬迁整治计划,通过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以及对保留企业实施搬迁改造,调整结构和布局,减少污染排放,提升行业发展水平。武陟县要继续实施小麻村皮毛群、圪垱店皮毛群环境综合整治,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对保留企业治污设施进行完善改造,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开展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提升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道路沿线两侧(500米内)企业物料堆场要实行仓储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粉状物料运输要实行密闭运输,防止物料抛洒扬尘污染;企业厂区至主要公路干线的通道要硬化,并落实防扬尘措施。企业粉尘排放点源采取高效污染治理设施,烟粉尘排放浓度≤50毫克/立方米。各有关县(市)区要按照要求,对辖区内主要道路加强管理,解决道路沿线扬尘污染问题。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省产业政策要求,各县(市)区要及时关闭污染严重、列入淘汰名录的造纸生产线、制革及皮毛加工企业、蓄电池加工企业等,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列入淘汰、关闭范围的企业,要依法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关停,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列入国家、省、市明令淘汰关停的落后设备一律不得出租、转让、出售或异地转移生产。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的分类指导,鼓励落后产能提前退出,为重点建设项目腾出发展空间。
4.电力水泥行业脱硝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电力行业脱硝工程建设。电力企业要按照要求建设烟气脱硝设施或改用低氮燃烧技术,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0月底前完成低氮燃烧或脱硝改造;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2012年10月底前脱硝工程建成投运;其他电力企业要逐步开展除尘、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2014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达到《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同时,各电力企业要完善锅炉脱硫脱硝控制分析系统,联入中控室计算机主系统进行控制,具备进出口二氧化硫浓度、进出口氮氧化物浓度、发电负荷、增压风机电流等其它生产控制参数分析功能,具备核查调阅查取打印功能。
二是启动水泥企业脱硝工程建设。千业水泥有限公司等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企业2012年底前要启动脱硝工程建设,2013年10月底前建成投运,综合脱硝率达到60%以上。
5.危险化学品及重金属行业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加大全市环境敏感区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集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对原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完善或建设新的治理工程,确保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对风险较大、有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有关县(市)区要采取限期搬迁或关闭等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是开展重金属行业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国家、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金属企业开展限期治理,对属于落后生产工艺的坚决予以淘汰,切实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减少重金属排放,确保环境安全。孟州市要按照规划要求完成皮毛企业关闭淘汰任务。
三是加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以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考核为抓手,建立国家、省、市级监管重点源清单,加大产生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确保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6.燃煤锅炉专项整治
一是市建成区范围内不得擅自新建燃煤锅炉,集中供热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必须关闭到位,备用锅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市建成区内10吨(含10吨)以下燃煤锅炉予以取缔拆除,县(市)建成区内2吨(含2吨)以下燃煤锅炉予以取缔拆除。
二是对集中供热锅炉及保留的燃煤锅炉开展高效除尘、脱硫治理。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锅炉大气污染物必须严格按环保要求(烟尘排放低于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低于200毫克/立方米)排放,同时建设密闭的煤、灰渣堆场和防扬尘设施。
7.食品加工行业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国家污染物最新排放标准,按照分类整治的原则,在全市组织开展粮食及饲料加工、制糖、屠宰、肉禽类加工、蛋品加工、水产品加工、食盐加工、乳制品加工、调味品及发酵制品制造、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果蔬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其他食品制造等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对原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完善或建设新的治理工程,确保废水达到国家新的排放标准,提高全行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水平。
8.清洁生产审核
继续加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力度,督促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坚固水泥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订和实施中高费方案,充分发挥清洁生产的减排效益。
(二)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按照国家、省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1.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开展生态县(市)、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完成沁阳市、修武县创建生态县(市)环境规划的修编和审查工作;启动9个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完成11个省级生态乡(镇)、41个生态村(其中省级17个)的创建任务。
2.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2012年6月底前,完成省政府确定的2011年度9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并通过达标验收;组织申报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并实施整治。
3.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结合畜禽养殖单位的标准化建设工程,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为重点,完成3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其中示范工程6家)。通过强力推进重点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阶段性目标。
(三)大力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通过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构建环境监控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我市环境自动监控体系、环境监察体系、环境监测体系、环境应急体系,有效提升我市环境监督管理水平。
1.加强环境自动监控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省有关要求,继续开展环境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确保完成2012年度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基站)更新改造任务,强化对氨氮、氮氧化物等“十二五”期间新增减排指标的监控能力。在重金属排放企业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物监控设备,提高重金属自动监控能力水平。完善市、县两级自动监控平台综合应用功能,强化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的监管和考核,建立规范的第三方运营体系,切实发挥自动监控系统的科学、高效监管作用,为总量减排提供稳定、可靠数据支持。
2.加强环境监察体系建设
大力加强市、县两级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以深化“五化”管理(责任化、规范化、精细化、网格化、信息化)为手段,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效能,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防范性环境监察工作,集中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为重点,保障环境安全。开发环境执法移动平台,设置环境监管数据库、环境监察电子档案,显示动态监管情况,实现信息共享,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化建设。
3.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体系建设
大力加强市、县两级环境监测体系、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对重点防控区域、重点企业的定期监测和公告制度。加强县级环境监测机构、环境应急机构人员培训和设备配置,建立重金属监测体系,提高应急监测能力,提高县级重金属监测水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等专项预案,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健全环境应急体系,继续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落实重点风险源应急预案专家评审制和预案备案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重金属排放企业要建立特征污染物监测制度,建立完善管理档案,每月要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管理情况。
4.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
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以水污染防治设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处置场为重点,以定量化和规范化管理为手段,通过企业加强设施设备维护、内部管理和环保部门的现场监管,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提高现有污染防治设施完好率、运行率、达标率,充分发挥污染治理设施环境效益。2012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市控以上重点企业、重金属排放企业、食品加工企业要全面完成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任务。
重点排污单位要建立中控平台,对治污工艺实施过程化、定量化、科学化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并设立标志牌;建立完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设备维修维护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设施运行、设备维修、污染减排等管理台帐;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指导,组织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帮助企业查找设施运行和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积极整改完善。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现场监管,严查不正常停运、擅自停运、暗排偷排、稀释外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本辖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污染减排考核奖惩机制。市政府按照“年初预算、年中调度、年底考核”的原则,建立完善污染减排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总量减排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调度,严格考核,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二是完善河流生态补偿机制。要按照省政府河流生态补偿考核新的要求,完善我市河流生态补偿考核实施办法,实施严格考核。三是强化激励机制。大力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完善环保经济政策。继续实施高耗能产业差别电价,进一步落实燃煤电厂脱硫电价等环保电价政策。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扩大和深化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办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健全农村环保监管网络。五是落实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处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农村环境污染整治范文3
关键词:环境 污染 联动
Linkage effectiveness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to create a strong force
XU xiao-gangDING yan-mingYIN jun-rong
Abstract:This author in Haian Coun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for example, Anatomy of the current widespread problem of domestic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and presented their views.
Key words: environmentalpollutionLinkage
中图分类号:X5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海安县地处江苏省东部的苏中地区,南通、盐城、泰州三市交界处。东临黄海,南望长江,是苏中水陆交通要冲。春秋较短,冬夏较长,气候温和,雨水充沛,河道成网,物产丰富,鱼米之乡,辖区总面积1108平方公里。
海安县于2010年年底前在苏中苏北率先建成国家级生态县,笔者作为海安环保战线上的一员,亲身经历了近年来海安县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见证了环保工作取得的辉煌成绩,体验了人居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环境质量状况依然十分严峻,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与当前的环境质量问题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环境质量问题仍然是制约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一块短板。
1、原因分析
近年来,应该说海安县以生态县创建工作为契机,在环境保护上做了大量的工作,陆续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一揽子计划,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工作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污染综合防治、镇(村、集中居住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业污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对我县境内的污染源监管和污染总量控制均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为生态县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项环境要素也呈现出好转趋势,但环境质量指数并未发生质的变化,研究环境污染的特点,同时结合该县的实际情况,本人分析原因如下:
(1)部门协调不够,不能形成良好的治污合力
海安县早已建立了环保协调机构-海安县环保委员会,但在具体运做过程中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的纽带并未真正建立,环境保护工作在某种程度上仍为环保部门的工作,但在事实上环保部门由于行政权限、技术手段、人员配备等限制,对于涉及环境的各方面掌控、调度往往力不从心。而事实情况下环保工作几乎涉及到各行各业及社会的各个层面,所以如何发挥协调机构的协调作用,成为环保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
(2)区域间协调欠缺,减弱了环保措施的实际效果
环境污染是个很复杂的社会问题,其本身具有复杂性、持续性和广泛性的特点,环境质量的好坏除了与区域内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有关以外,与周边区域环境质量、扩散气象条件、水利条件等都有很大关系。以新通扬-通榆运河(海安段)为例,其上游(姜堰市)入境水质本就不理想,即使在我县境内没有污染物汇入,出境(东台市)时污染物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降解衰减,但总体水质也不可能出现明显的好转;再以典型的沙尘暴现象来说,今年3月22日的北方沙尘暴现象,起源于内蒙古地区,但其影响范围却波及北京、新疆、宁夏、内蒙古、甘肃、青海、湖北等16个省(市、区),几乎覆盖大半个中国。这些种种事例充分说明,环保工作不能仅仅局限于区域内部的环境整治,而加强区域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强区域间的污染综合防治和长效管理,这样才能从整体上改善环境质量。
实施建议
在今后的环保工作中,本人认为应从部门之间、城乡之间以及区域之间实施和加强“联动”,具体如下:
(1)部门联动
环境污染问题固有的复杂性的特点决定了其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复杂性,以我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例,其涉及水利、环保、环卫、农业、建设等多个部门,如果每个部门各自为战、互不联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必然陷入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境地。所以各项环境整治措施的推行必须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才能得到具体的实施效果。
(2)城乡联动
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仅仅依靠县级各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城乡联动,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政策强化乡镇自身的污染防治主体地位,充分实现城镇资源共享以发挥乡镇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样的运作管理模式既有利于通过县、镇两级行政力量的协调、调度,有力有效地管理关乎环境污染的各个层面;同时最大程度地整合各级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弥补早先“多头治理”的不足,真正形成全社会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
(3)区域联动
农村环境污染整治范文4
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在面上提质升级,全面实现常态化管理,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见成效。
(一)全镇95%的农户完成垃圾池建设,农户科学用池率达100%。
(二)全镇所有村场的保洁员要定位到岗,明确责任区域,明确工作要求,保洁员工资实行统一打卡发放。
(三)100%的村场通过“三有三净”达标村验收。
(四)高标准创建“新农村建设片”秀美村庄。
(五)发动群众自觉参与,杜绝统一调工搞突击现象。
(六)实行以奖启动蔬菜加工企业污染整治。
(七)启动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整治资金与相关惠农补贴挂钩。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指挥所继续按2013年形式运行,由同志任政委,同志任指挥长,同志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实行分组(片)包干责任制。
(二)落实经费保障。镇争取的“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同时争取其他涉农项目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村场要根据“一事一议”政策向农户每年收取60元的保洁费并要发动社会力量筹集部分保洁经费及其它整治资金。
(三)强化宣传发动。村场继续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搞好农户责任区卫生。继续教育、引导农户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培养良好习惯,规范用池。
(四)严格保洁员管理。农村保洁员的配备以村场为单位,按总人口2‰的标准配置,与所在村场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原村(居)民身份不变,镇环境卫生整治指挥所负责对村场保洁员的考核、监督与工资发放。农村保洁员的报酬由基本薪酬每月400元和奖金每月100元组成,按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预算,镇村各负担50%,按季打卡发放每月400元基本薪酬;对保洁员按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季度奖金。农村保洁员报酬超过6000元的由村场居委会自行负担。农村保洁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采取灵活动态的管理办法,对工作责任心差,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较差的要及时进行调整、重新招聘。
(五)加大考评力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将继续作为对村场和部门的重要考评内容,考评结果与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并根据考评情况确定相应的奖罚办法。
1、考评方法。定期考评与不定期督查检查相结合,一季一考评。具体考评办法根据阶段性任务另行制定。
2、考评内容。着重对常态保洁、垃圾池建设与使用、宣传发动群众、检查评比、保洁员履职情况、村干部工作状况等方面进行重点考评。
⑴深入发动群众。村场要继续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做到宣传入户率达100%的同时群众参与率达100%,并督导落实农户“三包”责任。
⑵定期开展评比。村场干部之间、组长之间、党员之间、农户之间的定期开展农村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实行一月一评比、一月一公示。
⑶垃圾池建设。按照县定农户垃圾池的质量标准完成建池任务,宣传、引导农户科学使用垃圾池。
⑷实行常态保洁。做到所辖范围内道路、渠道、沟港、池塘、田园、农户庭院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倒乱丢现象,无乱贴乱画现象,无乱堆乱放现象等。镇指挥所将不定期的对村场大面上的环境卫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记入督查日志,在村场季度评比时作为扣分项目。
⑸保洁员履职。保洁员按工作职责,认真履职。保洁员做到责任区域无可视垃圾,保洁效果好;同时深入农户宣讲文明卫生、科学用池,督导群众改变不良习惯。
农村环境污染整治范文5
一、切实增强环境污染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保护环境和改善生态作为发展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不断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严重,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制约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当前情况看,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县,必须集中力量开展环境污染整治。
全面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平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大整治大发展、小整治小发展、不整治不发展的思想,紧紧围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目标,进一步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把环境污染整治作为促进发展的大事、执政为民的实事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总体要求和指导方针
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主要水系、河网以及环境保护重点区域为重点,以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治污能力建设为着力点,打一场环境污染整治的攻坚战,为生态县建设的全面深入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贯彻以下指导方针:
(一)坚持以人为本、讲求实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洁空气、吃上放心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按照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生产生活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力度。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的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环保政策,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监管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污染治理的产业化、市场化,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到20*年,全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重点污染源和县域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网络初步建成,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主要水系、水库、河网水体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60%以上;横阳支江干流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
——环境空气质量按功能区要求分别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酸雨污染得到控制;城镇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和日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要求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建成垃圾发电厂,灵溪、龙港两镇建成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其他乡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5%;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废旧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水环境整治
加快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步伐,改善流域水体功能。严格落实《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规定的职责任务。以鳌江、横阳支江和江南河网为重点,严格按照《*县水环境治理与保护规划》的要求,根据划定的环境功能区,严格核定各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或超量排放,坚决关停、取缔、搬迁各流域范围内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污染源。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环保职责,由乡镇政府主导、职能部门监管,建立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管理制度,科学划分河流上下游乡镇政府的环保职责内容,确保交接断面水质达到规定标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责任方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限期实现交接断面水质达标。在交接断面水质尚未达到控制目标前,严格控制水质超标的污染物排放指标,禁止许可建设排放该类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并重新核定现有相关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
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断提升创建标准。国土、规划等部门要严把审批关,坚决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周围内的项目建设。全面加强对桥墩水库、吴家园水库、十八孔水库和铁场水库等饮用水源地及水库上游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坚决搬迁或关闭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源,禁止新建、扩建对饮用水源地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水产网箱养殖,重点水库库区及周边农村地区在逐步实行移民搬迁安置的同时,要抓紧启动生活污水、人尿粪、畜养污废物的集中处理和沼气净化池工程,并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禁止各类固废垃圾进入水体,确保各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保障水源安全。此外,要研究制定城乡一体化的给排水计划,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保证城乡供水稳定。
严格控制海洋污染源头,减轻海洋环境污染。全面落实“碧海行动计划”,综合治理近岸海域污染。沿海城镇建设和产业布局要与海洋功能区划做好衔接,严格控制陆源、养殖和船舶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确立的禁养区、限养区、准养区标准发展海水养殖,切实施行养殖许可证制度,启动推广低污染、高效益的生态型海水养殖带;加强对港口、码头和船舶排污的控制,严禁燃料油和压舱水直接排海,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规范海洋开发活动,严禁海洋非法倾倒。
(二)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整治
着力解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问题。严格落实省、市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整治任务,制定并严格落实重污染行业年度整治计划,实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治、动态管理。重点抓好印刷、褪色、电镀、卤制品加工行业的废水和工业锅炉的废气、粉尘、烟尘防治及工业固废的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整治措施,限期实现整治目标。对无法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达标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关停。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加快完善各工业区的污染管网收集系统,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到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区污水集中处理。落实产业政策,严格控制重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进入,加快淘汰工艺设备落后、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取缔、关闭“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依法严查擅自停止污染治理设施运转、偷排污染物等不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加强对现有治污设施的管理,确保重点污染源的达标排放,不断强化对工业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加大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全面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阶段任务,建成一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和在线监控系统。此外,及时抓好放射性涉源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做好废旧放射源的集中收贮工作。
加强项目建设环保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禁止引进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工艺和装备。严格控制排污总量,新建项目必须获得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并保持项目所在地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或逐步减少,凡无环境容量的地方一律不准实施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发展计划、规划建设、经贸、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国家及省有关产业政策,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村镇建设规划,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不符合达标排放要求,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许可建设。水源保护区及无环境容量的区域,严格禁止新建有污染项目。重污染行业的新建项目一律进入规划的工业区或生产基地,实行集中监管控制。城镇周边、国省道两侧等重点区域的工业项目要严加控制。要加大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依法执行审批程序和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凡属国家明令禁止或未履行环保手续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关停,供水、供电部门要停止供水供电,金融部门要停止贷款。对政府明令关停的企业,工商部门要主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要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绿色技术”,加快改造传统产业,积极扶持发展污染小、能耗低、效益高的生态环保型、资源节约型产业。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要求,积极实施生产全过程控制和废物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引导和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要鼓励有影响、有实力的企业抓紧进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定期、分批公布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额(总量限额)的企业名单,督促企业落实清洁生产的各项措施,限期实现治理目标,争取启动一批、审核一批、见效一批。同时要抓紧启动和深入开展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环境友好企业和绿色企业活动。
(三)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稳步优化城镇功能布局,改善城镇生活环境。加快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步伐,建设不同区块、片区以满足不同的功能需要,逐步改善各城镇用地混杂、布局零乱的现象。积极实施城镇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绿地生态景观区,拓展城镇适居、休闲功能,提升城镇吸引力和整体品位。继续加强城郊结合部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龙金大道沿线的无黑烟区创建,巩固扩大城镇“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抓紧划定并创建灵溪、龙港“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区”。严格环保审批,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全面完成主要城镇餐饮业无烟治理任务。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和建筑物料运输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结合城镇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做好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城市机动车禁鸣喇叭,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有效降低城镇噪声污染。结合“百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全面抓好横阳支江、萧江塘河、沪山内河、龙港白沙河及其它城镇内河的驳岸、清淤、疏浚,消除河道黑臭现象。加强城镇垃圾的收集、中转、外运管理,提升城镇街区洁净度。
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城镇环境。到20*年底,灵溪、龙港两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实质性运行。完成现有污水收集管网70%的更新改造任务,抓紧实施城镇截污工程,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度和处理率,新建污水管网要严格按照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方案实行雨污分流。抓紧实施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力争20*底建成使用。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逐步禁止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和不符合规定的小型焚烧处置。要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及时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制定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确定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处置方式和处置单位。
(四)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整治
全力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无害化。严格执行《*县畜禽养殖业禁养区划分方案》,依据环境承载能力,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科学控制养殖业规模。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大力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和污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坚决集中治理规模户,取缔分散户,争取今后三年每年完成一批规模化养殖场的治理工作,到20*年底完成8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的整治任务。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扶持特色农业基地建设,促进食品安全,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有机肥,积极推广商品有机肥、作物专用肥、缓释肥等新型农药,实现化肥使用的减量增效,到20*年底,全县实施以平衡施肥为重点的合理施肥技术农田15万亩。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合理控制养殖规模,积极推行生态型、健康型水产养殖模式,建设绿色水产品基地。推广秸杆过腹还田、人畜粪便发酵产沼还田以及农作物秸杆气化技术,促进农村能源的循环利用,提高能源自给能力和自然能源利用率。
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管理,全面实施“百村整治十村示范工程”。着眼强化农村规划指导,从治理农村“脏、乱、差”入手,以改厕、改水、拆建、新建、硬化、绿化、美化为突破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区、工业生产区与生活居住区分区建设,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实行环卫进村,积极推广生物处理污水技术,促进农村污水净化。推行村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积极推进河道和小流域综合整治,开展“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到20*年,全面完成我县200个整治村和示范村的建设和改造,村域内所有的水面、河道清洁,水质达到功能区划的要求,河道堤防和排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农村总体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多元化的环保投资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切实保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逐步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出的比重。要积极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国债等各类生态环境专项建设补助资金,推动我县环境污染整治。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整治等重大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要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今后三年,县财政将按照上级规定逐年增加安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示范工程、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环境监测设施和监管网络等项目建设。同时不断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后续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环保资金的投资效益。
积极推进污染治理产业化、市场化进程。要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投融资办法,抓紧制定我县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融资政策,鼓励县内外资金投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要积极探索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建成后的污水处理厂实现保本微利运营。同时也要对固废处置推行经营服务性收费。此外,要积极探索环境污染整治与城镇开发建设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在改善环境中提高城市开发效益,在城市开发中积累环境整治资金,形成环境污染整治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各乡镇、部门领导要带头学习环保法,自觉执行环保法,要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和环境现状,制定一系列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的制度措施。不断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力度,增强全社会尤其是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者的环保法制意识。建立部门联合环境执法机制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环保执法。加大环保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切实解决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论涉及什么单位、任何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查处,要定期不定期地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营造强大的环保执法声势。
加强环保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和监测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环境监察和监测工作力量,落实环保执法工作经费,改进环保执法装备和相关设施。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工作网络建设,尽快形成更为合理的环保执法工作格局。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
(三)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
要加快建立和健全我县环境预警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相应的警戒线,制定分级管理的实施方案。要加强对环境状况的日常监测,及时分析我县生态环境变化趋势,积极主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努力降低或避免环境损害。要抓紧制定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和敏感区域的环境保护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流程和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的责任单位。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改善应急处置装备,建立健全专家和技术支持系统。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能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统一指挥,多方联动,确保突发事件科学、依法、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置,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到位”。县政府已经成立全县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环保、发展计划、经贸、规划建设、农业、农办、林业、海洋渔业、国土资源、交通、水利、监察、科技、公安、财政、工商、新闻宣传、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环境污染整治目标的实现。
(二)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
从20*年开始,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纳入县政府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签订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环境污染整治的工作任务,落实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政府将把环境污染整治作为政务督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整治目标如期实现。要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把环境污染整治纳入生态县建设考核体系,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要严格考核,确保奖惩分明,对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及其负责人,要给予奖励;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甚至造成重大污染事件的地区和部门及其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农村环境污染整治范文6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推进生态市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20**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宁波市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了生态市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面统筹部署,生态市建设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全面开展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加快生态市创建的决定”(慈党〔20**〕17号),明确了开展“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加快生态市创建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各项任务和保障机制,对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推动人居环境从基本舒适型向宜居宜业型跨越,进行了全面统筹部署。二是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的分解落实,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统一部署、综合决策、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积极性。在“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中,将“目标任务”通过报纸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环保、建设等部门负责人走进电视直播室,在村级(社区)中倡导建立民间环保组织达193个,约占全市行政村(社区)的59%,进一步强化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群众基础。四是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出台了《20**年“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奖励补助办法》,预算安排环境保护经费3323.8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1.88%,预计20**年环保投资占全市GDP的比重将达到2.34%,比上年提高0.25个百分点。此外,还安排15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创建补助,有力推动了生态建设和环保项目的落实。五是环境经济手段进一步强化,启动了“绿色信贷”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作为贷款发放的重要依据,做到企业不环保银行不放贷,充分发挥了金融杠杆对环境保护的调控作用,在实践绿色信贷中谋求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稳步推进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市域污水治理工程进展顺利。北部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工程已完成主体设备安装并开始进水调试,东部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3%,预计09年3月可进水调试。东西部地区集污干管工程和泵站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乡镇管网C6包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5%,乡镇管网C7、C8包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25%,东部、北部污水处理厂湿地已进入招标前期程序。二是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编制了《慈溪市河道水体流动规划》,两大境外引水工程已实现水环境整治的阶段性目标,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已基本完工,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提前建成并通过试运行。有序推进东部三塘横江、潮塘横江二期及四灶浦拓疏工程等骨干河网建设,完成了新二江、周家路江疏浚工程和周家路江至长岭江贯通工程的建设。三是新一轮城河治理进入实质性整冶阶段。市政府对城河治理作出了系列决策,制定了《慈溪市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计划投入1亿元,力争用3年时间,大规模疏浚浒山城区30km2内约35公里的河道(其中Ⅰ、Ⅱ类河道24条,Ⅲ类河道49条),切实改善城河水系流动状况,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力争使城河水质基本达到五类水标准,局部达到四类水标准。20**年已实质性地启动了五大工程:在城区引水环通工程上,完成了《下姚江引水冲释城河引水调度》课题的调研,并对城河河网水系引水配置环通工程方案作了进一步优化。在河道疏浚工程上,引入了河道水下绞吸清淤技术,开展了周家路江北段,华陀殿江、三灶江等河道的疏浚,完成了宗汉街道的西六灶江等三条Ш类河道的疏浚,白沙路街道的Ⅱ、Ш类河道疏浚工作正有序推进。在城区污水管网铺设上,新城大道等11条污水管线铺设工程正有序推进,教场山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处理能力的扩建工程已全面建设,建成后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有望达到75%以上。在污染源整治上,完成了《浒山江、虞波江上游(横河轴承工业区块)区域环境治理可行性研究》课题调研,组织实施了小印花行业、横河轴承油污染、漾山路江污染源、城区“五小”行业,原经济开发区二、三产业等“六大”整治项目。在河道两岸违章整治上,对虞波江-六灶江、华陀殿江-三灶江河道两岸开展了违章建筑拆除,共完成拆违109户,面积15490平方米。四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全面展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处于安装调试阶段,该项目既是环保工程,也是节能减排的循环经济项目,可实现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90%左右,热能转化率达84%,每年可节约1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000吨。东、中、西三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已全面实施,其中东、中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及管线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西部垃圾场已铺设管线6200米,余下的457米待周西公路验收后开始施工。
(三)落实综合措施,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减排的一批重点项目得到全面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万元GDP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75%,化学需氧量净削减219.89吨、比上年削减4.29%,二氧化硫净削减394吨、比上年削减5.86%(最终数据以减排办核定为准),分别实现了节能减排年度目标。
在节能降耗上:一是建立和完善节能降耗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出台了《慈溪市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慈溪市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和《慈溪市单位GDP能耗监测指标体系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环境准入等审查制度,出台了《慈溪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010年)》等制度。三是办好“慈溪节能服务网”,竭力为耗能企业和节能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四是市财政安排节能降耗资金1500万元,以项目投资补助和费用资助的方式,用于节能、节电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生产),积极推广节能降耗项目及清洁生产审核,促进我市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在污染减排上:大力推进“结构减排”。组织化纤、漂印染、造纸、电镀行业共45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目前已有25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发展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建成了慈溪杭州湾沿海49.5MW风电场,33台风力发电机现已并网试发电,预计可满足我市近四分之一居民的生活用电。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对全市25家4吨以上燃煤锅炉下达脱硫治理,要求脱硫率均达到90%以上。其中15家化纤企业已完成锅炉脱硫治理,废水中水回用率提高到80%以上。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金轮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外脱硫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大力推进“监管减排”。积极把“电子警察”引入环保执法监管之中,已对35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省市联网,有效“管住”了主要工业污染源的排污行为。大力推进“源头减排”。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环保准入门槛,把好新上项目技术水平关、资源消耗关和环境保护关,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和环保审批前置制度,坚决从源头堵住污染,今年以来已否决重污染或选址不合理的项目110件。
(四)加大执法力度,污染整治成效明显。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无证无照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共检查企业3100余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33件,罚款56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57件,受法院委托对204家未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单位实行强制执行,6名当事人被司法拘留,切实维护了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污染行业整治实现了跨越式突破。杭州湾漂印染基地和电镀园区已建成投入运行,分散于全市各地的36家漂印染企业进入漂印染基地,实现了集中供热和污水集中处理。13家集中整治的电镀企业已整合成5家,并全部完成搬迁,做到废水分质汇集、集中处理。宗汉、新浦铜熔炼污染整治任务已于20**年9月通过宁波市污染整治办的“摘帽”验收。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启动了横河镇相士地区域轴承企业的油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广以水代油等技术开展油污染治理,基本完成全市51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轴承企业的油污染专项整治。分批对全市小印花加工业进行有序取缔,共取缔小印花39家。继续加大对废塑料行业的规范与打击力度,全市42家废塑料加工企业(户)被责令限期整改,14家污染严重的加工户被立案查处。全市五个重点镇(街道)的废塑料加工户己从3264户减少到2047户,减少了37.3%,案件由2007年的247件同比下降到152件,下降了38.5%。已编制完成《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环境整治方案》,目前,桥头镇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启动实施,完成了原废塑料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整治任务。饮用水源地上游污染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开展了饮用水源上游5个村、5个单位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了12个村不同模式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的试点项目。观海卫开展了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试点,匡堰镇、桥头镇已全面取缔上滩头片区内的餐饮业,基本完成了梅湖水库清淤工程,并启动了梅湖水库上游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市民喝上“放心水”。加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整治。完成了5家镇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疗废水整治工作,全市746家医疗单位均与宁波市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定点回收合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通过全市千余名污染源普查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全市1.7万余家污染源普查任务。环境调处能力全面提升。针对环境案件连年高发的严峻态势,市环保局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工作,积极畅通渠道、规范工作行为、创新调处方法,倡导环境查处“四不准”工作标准,坚持局领导接访交流制、包案制,全年共受理调处群众环境1983件,调处率达100%。
(五)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农村环境面貌进一步改观。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市政府出台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共同努力,共关闭、搬迁禁养区内52家畜禽养殖场,完成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内15个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同时完成新建畜牧小区5个,建成慈龙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污染治理示范场。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启动农户标准三格式化粪池建设和污水规范收集改造工程,下达了投资概算达4000多万元的五大类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全市已建成农村公厕粪便集中处理中心10座、在建8座、总处理能力达到415吨/日。城区日处理150吨的粪便处理中心已投入使用并覆盖各街道,为实现全市公厕粪便零排放创造了条件。扎实推进联镇带村建设新农村,5个村创建宁波市全面小康村,在沿山线、中横线成片连线推进环境整治村35个,在附海镇成片连线推进村庄整治,建设示范区域。至20**年底,我市环境整治村累计达200个、宁波“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村累计达211个。
(六)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基层生态创建不断深入。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载体,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以新闻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围绕污染减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和“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继续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和系列环保主题活动。以基层绿色生态创建为载体,大力倡导生态文明,4个镇申报创建省级生态镇、有3个镇、56个村申报创建宁波市级生态镇、村,配合上级部门对32家创建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和8所学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全市有10个村编制了国家级生态村创建规划。杭州湾大酒店荣获国家级绿色饭店。
2009年,我市对照“二创一试点”(创建省级生态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实施农村环境保护城市试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了全市的生态建设工作。一是制订出台了2009年度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对各地、各部门下发了2009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三是对全市各镇(街道)生态建设重点实事项目进行了公示(4月17日慈溪日报专版)。四是拟定了生态建设考核办法和各地个性化考核。五是对全市各地生态建设工作开展进行了第一轮督查对接。从督查对接的情况看,各地对今年生态建设工作比较重视,特别是对重点实事项目公示更为关注。各地前期准备工作较为充分。普遍对生态任务书进行了上下几轮的意见征求,镇级各线开展了一定范围的调查摸底,极大部分镇(街道)已做好了生态任务的分解,对有异议的内容提出了较为成熟的意见;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有二个镇的书记、六个镇(街道)的镇长(主任)、七个镇(街道)的副书记亲自带队负责对接,匡堰的书记、桥头、横河的镇长对生态建设项目都有细致准确的了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环境污染问题还相当严重,我市生态环境还很脆弱,生态市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环境恶化的势头还没有得到真正遏制,主要表现为两个“没有转变”和两个“有待加强”。一是思想认识还没有根本转变。有的同志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观念仍较薄弱,还没有把生态建设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的现象。二是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性转变。产业“低、小、散”状况还存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行业比重不小,污染源点多面广,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还存在大量消耗资源、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的现象。三是区域性污染整治有待加强。不可否认一些区域的污染还比较严重,废弃矿山生态治理进展较缓,治理率低,废塑料回收加工污染、鞋业边角废料焚烧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市域水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改善,生态环境治理面临发展与保护的双重压力。四是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有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严重,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现象比较普遍,水环境质量潜在的危害较为突出。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普遍,公厕“二次”污染严重,建筑垃圾随处倾倒现象突出。畜禽养殖区关闭和污染整治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对当前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充分肯定我们近年来所做的大量工作、取得的进步,也要看到我们存在的问题,我们的环境承载能力远远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环境问题不解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只是一句空话;在环境问题上的任何失误,将对经济社会造成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慈溪要在第三次跨越中实现率先发展、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争先竞位,必须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作支撑。面对人口基数大、要素资源缺、环境承载力弱这样一个基本市情,如果再不注重保护环境、不注重资源节约,那无疑是自断后路,也就不可能落实科学发展观。所以,我们一定要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环保就是抓民生、抓环保就是抓稳定的观念,坚持环保为社会讲话、环保为大众讲话,狠下决心,强化措施,不断把生态市建设推向深入。
二、明确目标,把握重点,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
按照省、宁波生态市建设的总体部署,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省级生态市、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指标”于2009年年底基本达标,2010年底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省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城市工作今年选择4个镇、10个村开展试点并有突破性进展,2010年完成试点任务的50%,2011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省(宁波市)生态市建设考核名列优秀,2010年上半年完成宁波市级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治理并“摘帽”;“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和庭院整治得到巩固提升,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态系列创建等方面取得突破,其中今年完成4个以上省级生态镇创建,达到80%的硬指标。根据这一目标要求,我们必须按照远近结合、突出近期的原则,明确重点,分段推进。今年,着重要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加强城区河道污染源治理工作。要全面完成城区小印花、横河小轴承油污染和城区五条主要道路(新江路、三北大街、北二环、南二环、国道)两侧五个行业的整治任务。小印花取缔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对于逾期未拆除的,有关部门要联合进行强制取缔;横河小轴承油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要在年内完成并投入使用;要督促城区五条道路五个行业的经营户限期完成污水接管等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经营户要依法进行处理。要通过城区河道污染源整治,进一步减少影响城河水质的污染源,改善城河水环境质量。
(二)着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今年市里把饮用水源保护区源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列入了重点实事工程,没有回旋余地,各有关单位要在明确综合整治实施项目、整治标准、完成期限、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凤浦湖、灵湖、里杜湖、上林湖4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生活污水等的污染源治理。
(三)着力加强铝浇铸行业整治。要全面完成周巷、长河铝浇铸整治,取缔一批村庄内离居民住宅近、有投诉及家庭作坊式的加工户,规范一批把焦炭燃料改成柴油或电的加工户,切实改善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四)着力加强公厕二次污染治理(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每个镇要开展漏底型公厕的改造,中心城区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150吨/日和分布在各镇的17座总处理能力415吨/日的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均要投入使用,切实解决公共厕所二次污染问题。
(五)着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非禁养区制度,关闭取缔村庄居民区及环境敏感区内畜禽养殖场(点)。完成生猪存栏200头(牛20头)以上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完成禁养区内50个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完成限养区及非禁养区内12个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生态化改造,建设畜牧示范小区5个,建成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示范场。
(六)着力加强市域污水纳管工作。要全面推开排污接纳管理工作,对能接入市域污水管网的进行强制接纳,确保完成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20%以上、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40%以上,确保市域污水管网贯通区域内纳管率达到70%。
(七)着力加强主要污染减排工作。要全力实施市域污水治理工程污水纳管、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3万吨污水扩容、热电企业脱硫治理改造等减排重点工程,全面完成年度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各削减3%的减排任务。
(八)着力加强生态系列创建工作。要积极开展全国环境优美镇、生态镇、村创建创建,以创建为载体带动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生态创建有三个层次,国家级、省级和宁波市级。在国家级层次上,今年己组织2个镇(观海卫、横河)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1个镇(龙山)启动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指导2个村(周巷镇长胜市村和横河镇大山村)开展国家级生态村创建。省级层次上,要力争创建成省级生态镇4个镇(庵东、附海、匡堰、天元);宁波市级层次上,要创建宁波市生态村40个,组织5个街道创建宁波市生态街道。
(九)着力加强省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我市今年被省确定为省首批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的城市,这既是对我们以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是强化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机遇。作为试点工作的第一年,我市今年选择4个镇(周巷、长河、掌起、龙山)10村(周巷镇万安庄村、长胜市村、崇寿镇海运村、长河镇大牌头村、宗汉街道高王村、观海卫镇五洞闸村、掌起镇古窑浦村、龙山镇太平闸村、徐福村、凤浦岙村)进行试点,2村进行全面试点,其余8个村进行单项试点。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有效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十)着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随着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深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己成为我市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主要内容之一。几年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得到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全市已实施生态化处理的村达到34个,纳管处理的村达到8个。市财政从2007-20**年间已安排19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09年又安排了1000万元用于试点补助。其中庵东镇海星、华兴村、周巷镇长胜市村的试点项目经验收合格,市财政已按规定兑现补助,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要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完成20个村的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任务。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生态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生态市建设工作,绝不是局部的、一方的、某个部门的事,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战略任务,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扎实工作,稳步推进,把生态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生态建设涉及领域多、涵盖面广,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市生态办要负起全市生态市建设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地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明确分工,搞好相互协调和配合,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形成市、乡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二)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创新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特别要对否优指标给予高度重视,对于未完成否优指标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一切评优资格。
(三)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市里已经把建设生态市的任务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深化细化具体化,落实到人。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凡把关不严、治理不力,导致发生重大环保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污染严重的区域性、行业性问题要采取“单兵教练”、“挂牌督查”,盯死看牢,紧抓不放。
(四)要进一步健全机制。要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四两拨千金”的作用,以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手段,激发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在继续沿袭20**年“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各项生态建设各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对资源收益者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和生态环境补偿费。要建立生态市建设评估机制,按照生态市评价指标体系与考核评价制度,对各地、各部门要实行个性化考核,并对市级职能部门的考核方式采用“捆绑制”进行动态评估,各地完成情况的好坏直接与各市级部门的考核得分挂钩。